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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工程管理制度15篇

发布时间:2022-12-02 17:42:01 查看人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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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工程管理制度

第1篇 工程设备管理制度:特约维修管理规定

物业工程设备管理制度:特约维修管理规定

第四节 特约维修管理规定

一、接到特约维修派工单后,15分钟内若不能按时到达业主家中,应向客服人员说明原因,客服人员还需将原因即时告之业主。

二、维修人员需自带鞋套,需注意保护业主财物,对维修产生的垃圾,要收拾干净,完工后自行带走。

三、若一时无法完成,需向业主讲明原因,请业主谅解,并约定(下次)上门时间。

四、若业主要自行购买维修材料,需耐心向业主说明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数量,以免业主因买错而造成损失。

五、严禁接受业主任何形式的馈赠和向业主索取报酬。

六、维修结束后,请业主检查验收,并在《派工单》上签署维修结果和维修服务意见,并请业主到客服中心缴纳特约服务费,若维修人员收费后需将收费票据交给业主。

七、将《派工单》返回办公室,并做好维修记录。

第2篇 工程施工、监理及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投标管理规范

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甲方分包工程、工程监理及所有甲供、乙供(包括三方合同)的工程材料采购、设备采购。以下情况除外:①工程造价在5万元以下或者采购产品在1万元以下的,经项目总经理批准;②明码实价的商品以及垄断经营项目,经项目总经理批准;③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其他项目。

规范目的:招投标工作做到公开、公平、科学、严谨,以最低的成本,挑选最可靠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及材料和设备供货商,确保工期、质量、成本控制达到公司要求,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招投标机构

第一条:公司招投标小组:负责公司招投标工作的领导及决策,负责对全部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小组成员:董事长、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项目经理部总经理、工程管理部经理、成本管理部经理、工程管理部招标工程师、建材采购协调小组成员(工程材料设备采购)。

第二条:项目经理部招投标小组:负责项目经理部招投标工作的经办工作,小组成员:项目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助、设计师、专业工程师、审算工程师。

工程施工/监理及材料/设备采购规模划分

第一条:大型招标:

1.主体工程、桩基工程、工程监理;

2.标的在100万元以上材料、设备的采购;

3.以及各项目通用的工程(具体内容待定)。

第二条:中型招标

1.(除大型招标内容以外)标的在30万以上的工程;

2.标的在15~100万元(包括100万元)材料、设备的采购;

第三条:小型招标

1.(除大型招标内容以外)标的在30万元以下的工程。

2.标的在15万元以下(包括15万元)的材料、设备的采购。

第四条:同一项目、同一类别的材料设备不得分次或拆分招投标。

材料设备采购计划

第一条:在项目开工前制定项目材料设备采购总体计划表,提交建材采购协调小组,由建材采购协调小组根据各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原则要求所有项目的同类材料设备能够集中采购。

第二条:在每月25日之前,各项目经理部提交准确的下月度采购计划,(中途需要变更的要填写'计划变更情况表',)由建材采购协调小组统一编制上网计划;不具备上网条件的,由建材采购协调小组通知项目经理部自行按规范其他条款组织招投标。

第三条:一次招投标的标准流程为20个工作日,项目经理部需提前作好安排。

投标单位的确定

第一条:工程管理部负责建立由公司认可合作单位(包括承建商、供货商、监理公司)名册和资料库。

第二条:公司认可合作单位,必须是与万科有过良好合作经历的,或者是社会声誉卓着并且经考察证实具备实力可以合作的单位。合作单位由部门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推荐(其他职员可通过部门经理推荐),并由推荐部门(材料、设备由建材采购协调小组)统一组织考察小组进行考察,出具考察报告,通过评估小组评估,经项目总经理或工程管理部经理或成本管理部经理签署及公司领导批准后,即纳入认可单位名册。考察详细情况报告(包括时间、人员、结果、分析报告等)归入其档案。

第三条:公司定期对认可合作单位进行评估,评估不合格的单位应单独列入《不能合作单位名单》予以淘汰;详细规定见《万科地产合作单位管理规范》和《供应商评估管理规范》。

第四条:投标单位必须是万科地产认可名册中的单位;投标单位一般不得少于三家,投标单位不够三家时:小型招标需报工程管理部和成本管理部同意,中型和大型招标还需报工程总监及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投标单位的选择:小型招标全部由项目经理部招标小组推荐,并报工程管理部、成本管理部备案;中型招标由项目经理部推荐2/3竞标单位,工程管理部及成本管理部推荐1/3竞标单位;大型招标由项目经理部推荐1/3竞标单位,由工程管理部和成本管理部推荐2/3竞标单位,并报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定批准。

招标书

第一条:招标书应采用公司统一制定的标准文本,其内容主要包含:工期要求、进场要求、工程造价或取费标准要求、质量要求、付款方式、招标范围、结算方式、验收标准、废标条件、接标时间、开标时间、定标方法、标准合同条文、图纸、投标单位的补充意见、其他要求等。

第二条:招标书中的空白部分和补充内容,均由经办部门负责填写,标准招标书中不适用本工程的条款,可在补充条款中注注明及补充。

第三条:大型招标的招标书,须征求公司招投标小组意见,由工程管理部经理最后定稿;中型招标的招标书,须征求项目经理部招标小组及工程管理部、成本管理部意见,由项目总经理最后定稿。

第四条:小型招标的招标书,须征求项目经理部招投标小组意见,由项目总经理最后定稿,并报工程管理部、成本管理部备案。

第五条:材料、设备采购在网上招标的招标书,由项目经理部在网上填写标书后提交给公司建材采购协调小组,经过公司指定有关人员审核后,通过集团电子商务安排上网招标。

开标

第一条:大型招标的开标会,由工程管理部主持,由项目经理部、成本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等三个部门的人员参加。

第二条:中、小型招标的开标会,由项目经理部负责主持,由项目经理部总经理(或副总、总助)及项目经理部审算工程师、项目经理部专业工程师等至少三人参加。

第三条:网上招标的,按规定设置开标时间、开标权限,不再召开会议。

第四条:开标后,由经办人如实填写记录,参加人员签字作实。

定标

第一条:评标、定标工作,应严格实行'货比三家'的原则,《项目成本管理指导书》中有关成本控制指标是评标、定标的重要依据之一,[[定标价超出该指标10

万或10%的,需进行专题说明,资料报送公司成本决策委员会审批。

第二条:大型招标的定标会,由工程管理部经理主持,公司招投标小组成员参加评标和定标,会议结果报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第三条:中型招标的定标会由项目总经理主持,项目经理部招标小组及工程管理部、成本管理部参加,超过300万元以上的工程、超过100万元以上的材料及设备的定标会,还需公司招标小组参加;定标结果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第四条:小型招标的定标会由项目经理部招投标小组自行组织,会议结果报项目经理部总经理批准后生效,定标结果报工程管理部和成本管理部备案。

第五条:参加材料设备采购评、定标的人员通过每人填写一份意见表(该表可根据不同要求设定各项权重,以百分制乘以各项权重计算评分),发表各自的意见并汇总。然后按各部门平均参加人数综合评定结果,以此作为参考依据,报有关领导审批决定。

第六条:各项目经理部负责填写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履行表》、对材料设备投标结果进行分析及编制产品比较表,作为定标的参考文件。

第七条:定标后,全体与会人员须签名作实。

其他

第一条:全部招投标资料需按公司档案管理规范进行归档保管。

第3篇 安装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管理,依照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结合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各单位可依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以及本规定的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制定本单位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章 一般要求

第三条 各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建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积极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全面提升员工安全意识。

第四条 从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前,项目经理部要组织施工技术、机电设备人员等共同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针对工程特点和现场实际进行重大危险源辩识和安全评价,学习和掌握相关技术、安全方面的法规、规范、标准,编制相应的管理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对起重吊装、脚手架、管沟开挖等作业要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 对特殊工种上岗人员如:电工、电气焊、起重、机操和无损探伤检测等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位适任证书核验,未经核验或核验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 施工机械、特种车辆等设备进场前,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状态检查,并经项目部自检和公司设备主管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第七条 施工现场起重设备安装调试,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规范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电气安装规范,并按照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随意拉线接电。

第九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并符合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使用规定的安全电压。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采取专项防护措施,以保证施工现场及其相邻区域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方案,搭建和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物料、停放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和安全防护设施。应严格分区隔离保管易燃易爆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其设立应符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易于发生火灾的区域及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取特殊的消防措施,并加设警示标志。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及震动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要设立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和靠近。道路须保持平整、通畅,弯道处应设交通安全标志。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及时购置和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更新。严禁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施工作业人员上岗作业。

第三章 作业现场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要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办公区、生活区要与生产作业区明确分隔,在现场明显处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标牌,危险区域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第十六条 施工场所应按有关规定及标准在工地周围设置围档、围墙,围档要坚固,围墙要稳定。

第十七条 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应向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书面)交底,所有人员均应签到,并做好记录。

第十八条 结构复杂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分项工程,应组织典型施工,主办技术人员应对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包括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交接双方均应签认,并做好交底记录。

第十九条 施工现场存在的深坑及沟、坎、井、孔、洞等特殊的地形地物,均应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二十条 向基础上安放设备,垫板尚未取出前,手指应放在垫板的两侧,严禁放在垫板的上、下方,垫板必须垫平、垫实、垫稳。对于头重脚轻及其他容易倾倒的设备和构件,必须采取可靠安全防护措施,垫实撑牢,并应设防护栏和安全标志牌。

第二十一条 安装吊顶内线照明线路时,不得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声板上行走或堆放材料;因作业需要行走时,必须铺设脚手板;有触电危险的照明设施应采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

第二十二条 从事剔槽、打洞作业的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锤柄不得松动,錾子不得卷边、裂纹。打过墙、楼板透眼时,墙体后面,楼板下面不得有人靠近。

第二十三条 在平台、楼板上用人力弯管器煨弯时,应背向楼心,操作时面部要避开。大管径管子灌沙煨管时,沙子必须用火烘干后灌入。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时,上下要错开,不得在同一立面进行交叉作业。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停留。

第二十四条 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出。二人穿线,应配合协调,一呼一应。高处穿线,不得用力过猛。

第二十五条 进行设备内部检查时,应使用安全行灯或手电筒照明,严禁使用明火。

第四章 装卸及起重作业

第二十六条 使用手推车装运物料时,必须保持车体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车;前后车距平地时不得少于2m,下坡时不得少于10m。向槽内下料时,槽下不得有人,槽边卸料,车轮应挡掩,严禁猛推和撒把倒料。

第二十七条 两人抬运重物时,上下肩要同时起落,多人抬运重物,必须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同起同落、步调一致、前后互相照应,并注意脚下障碍物。所抬重物离地高度一般以30cm为宜。

第二十八条 运料车辆未停稳前,严禁随车人员下车。材料应按次序装卸、码放齐整,禁止以抛掷方式装卸材料。车辆倒退时,指挥人员应站在槽帮的侧面,并且与车辆保持一定距离,车辆行程范围内的砖垛、门垛下不得站人。

第二十九条 装卸搬运危险物品(如炸药、氧气瓶、乙炔瓶等)和有毒物品时,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操作,轻拿轻放,不得互相碰撞或抛扔等,避免剧烈震动。

第三十条 搬运配电柜时,应有专人指挥,保持步调一致。多台配电盘(箱)并列安装时,作业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箱)的接合部位,不得触摸连接螺孔及螺丝。

第三十一条 用井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输时,零散材料应码放整齐平稳,运长料不得高出吊盘(笼),同时必须采取防滑落措施。

第三十二条 设备开箱检查清点时,必须清除箱顶上的灰尘、泥土及其他物件,拆除的箱板应及时清理码放在指定地点。拆箱后,未正式安装的设备与构件必须用垫物垫平、垫实、垫稳。

第三十三条 拆卸设备的零部件,应放置平稳,装配时严禁将手插入连接面或探摸螺栓孔。

第三十四条 在吊车、倒链吊起的部件下检测、清洗、组装时,应将链子打结锁止,并且用道木或支架垫平、垫稳,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操作。

第五章 高处平台作业

第三十五条 高平台处的作业场所必须设置安全护栏、架设安全网,做好防雷接地措施,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系挂好安全带。

第三十六条 脚手板必须满铺固定,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使用的工具和零星材料应放入工具袋随身携带。

第三十七条 不能佩带工具袋时,工具和零星材料应装入袋中,用绳索起吊运送,严禁上下抛掷递送。

第六章 电气安装及调试

第三十八条 挖电缆沟时,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在交通道路附近或较繁华地区开挖电缆沟时,应设置隔离栏杆和标志牌,夜间设红色警戒标志灯。

第三十九条 人工滚运电缆时,推轴人员不得站在电缆前方,两侧人员所站位置不得超过缆轴中心。电缆上、下坡时,应采用在电缆轴中心孔穿铁管,在铁管上拴绳拉放的方法,平稳、缓慢进行。电缆停顿时,将绳拉紧,及时“打掩”制动。人力滚动电缆路面坡度不宜超过15°。

第四十条 汽车运送电缆时,电缆应尽量放在车厢前部(跟车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后面),并用钢丝缆绳固定。

第四十一条 必须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内容敷设电缆,并设专人指挥,架设电缆轴的地面必须平整坚实,支架必须采用有底平面的专用支架,严禁用千斤顶等代替。

第四十二条 人力拉引电缆时,力量要均匀,速度应平稳,不得猛拉猛跑,看轴人员不得站在电缆轴前方。敷设电缆时,处于拐角的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弯曲半径的外侧。过管处的人员送电缆时手不得离管口太近,迎电缆时,眼及身体严禁直对管口。

第四十三条 竖直敷设电缆作业,必须有预防电缆失控下溜的安全措施,电缆放完后,应立即固定、卡牢。

第四十四条 在已送电运行的变电室沟内进行电缆敷设时,电缆所进入的开关柜必须停电,同时采用绝缘隔板等措施;在开关柜旁操作时,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m(10kv以下开关柜);剩余电缆较长时,必须将电缆头进行绝缘包封,捆扎固定,保持绝缘强度,严禁电缆与带电体接触。

第四十五条 在隧道内敷设电缆时,临时照明的电压不得大于36v。施工前应清理地面,排净积水,必要时须进行气体检测,并加强通风,清除有毒有害气体。

第四十六条 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第四十七条 设备清洗、脱脂的场地必须通风良好,严禁烟火,并设置警示牌。用汽油做清洗剂,场地周围必须杜绝明火。如用热煤油,加温后油温不得超过40℃,严禁用火焰直接对盛煤油的容器加热(中间必须用铁板隔开)。用热机油做清洗剂,油温不得超过120℃。清洗用过的棉纱、布头、油纸等要收集在金属容器内,不得随意乱扔。

第四十八条 设备试运转前,应对安全防护装置做可靠试验,试运转区域应设明显标志,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必须按照试运转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交底)进行设备试运转操作,有条件时,应先用人力盘动,无法用人力盘动的大设备,可使用机械,但必须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加动力源,并遵照“从低速到高速,从轻载到满负荷”的原则,谨慎地逐步操作,同时做好试运转的各项记录。

第四十九条 电气调试时,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被调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专人看守或加锁,并悬挂警示牌。待仪表、接地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第五十条 电气设备或材料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验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第五十一条 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类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志牌,严禁合闸。

第五十二条 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严禁所有人员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测定后,必须放电,遇到雷电天气,停止摇测线路绝缘。

第五十三条 电流互感器禁止以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的方式进行。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操作人员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采用绝缘棒放电。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规定如有与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法令法规不相一致处,以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五十五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4篇 工程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由机动部门统一管理,由经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的运转工操作。

一、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1、各种机械设备规定定期检修、保养,提高设备作业率和完好率,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2、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停机处理。

3、设备防护装置要完善:

⑴机械设备中的转动齿轮,传动皮带,传动链条,砂轮及接近地面的联节轴、转轴,皮带轮、滑轮等,必须装有牢固的防护罩;经常开启的防护罩应与机械设备起动的电器开关构成联锁,即开启防护罩时,设备不能开动。

⑵机械设备的制动器、离合器、限位器及互锁装置等,应灵敏可靠。

⑶每台机床应有单独的电气开关,以便随时切断电源。

⑷机床工作灯和钳工台照明灯的电压不得高于36伏。

⑸干磨和削铸等产生粉尘的工作应有吸尘装置;用油冷却和电火花机床应有吸雾装置。

4、有裂纹,裂痕或强度不够的砂轮,禁止使用,安装或更换砂轮时,不能用锤敲,以免砂轮发生裂纹,安装时砂轮夹紧法兰盘不能小于直径的1/2或大于1/2,法兰盘与砂轮间要垫一毫米的厚纸皮。

5、起重设备:

⑴起重设备必须建立齐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⑵作业前和作业时,必须做到“四检查”和“二不准”。

“四检查”即:

⑴检查行车、葫芦刹车的可靠性。

⑵检查行车各部件或三脚架是否牢靠。

⑶检查钢丝绳有否损坏,钢绳卡具是否紧固。

⑷检查起重物件绑挂是否牢靠。

作业“二不准”即:

⑴起重物不准跨越人和设备上空。

⑵起重物不准超过葫芦和行车的设备吨位。

二、电机设备安全管理

1、各种电机设备必须装有完整的防雷、接地设施,并灵敏可靠。

2、电气的防爆性能,继电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调整。

3、各种电机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并要按期检修、保养。

第5篇 非设备工程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使公司管理体制的完善,非设备工程业务处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管理规章。

二、适应范围

适应公司内部各部门有非设备工程业务需求的单位和公司职员。(厂内宿舍维修不在此管理范围内)

三、名词解释

1、非设备工程业务:

指未能纳入设备管理范围内的设施、设备、工具器材等产生安装、维护、制作的作业需求。

2、安装:

非设备工程管理范围内产生有安装开关、插座、水电气源、门窗、网络线、电话线、风扇、空调、标示牌等业务。

3、维护:

非设备工程管理范围内产生有需求维修、保养的业务。

4、制造:

非设备工程管理范围内产生有制作(五金类、木材类、基础设施类)箱、柜、桌、椅、台、周转车、铁棚、防护栏等业务。

四、细则:

1、工务课为非设备工程管理归口单位。

2、各需求单位应遵守本规章制度要求,按非设备工程管理流程及非设备工程业务联络单办理业务。

3、承办单位应对需求单位提出的业务需求作审查工作,发现有违反安全管理要求、厂纪厂规 及其它管理制度的需求业务作意见反馈,需求部门要将改善方案呈报批示后再办理业务。

4、承办单位审查无误应根据轻重缓急组织人员安排作业,并遵守安全作业要求,完工确认后认真填写联络单。

5、安装:

5.1 对于安装工时在1小时以内及安装材料费用在约¥100元以下的非设备工程业务无需部门主管审核,单位主管确认方可办理业务。

5.2 对于安装工时1―8小时及安装费用在约¥100元―¥1000元的非设备工程业务,要需求部门主管审核,方可办理业务。

5.3 对于安装工时超出8h及安装费用大于约¥1000元的非设备工程业务,需求部门主管审核及(副)总经理核准,方可办理业务。

6、维护:

6.1 需求单位申请维护作业时,原则上需单位主管确认,部门审核方可办理作业(特殊情况承办单位可先执行作业)。

7、 制造

7.1 需求单位制造业务办理标准可参考安装业务要求办理。

五、附件:

1、非设备工程管理流程

2、非设备工程业务联络单

第6篇 工程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项目机械设备租赁的管理与核算工作,提高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施工项目所需租用的机械设备必须由公司统一招标后由分管领导确认批准后方可使用,并签定长期租用合同。

第三条:公司施工项目所需大型机械来源为:从社会设备租赁单位租用。

第四条:设备租赁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要求。对大型起重设备和特种设备,租赁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租赁资质、设备安装资质、安全使用许可证、设备安全技术定期检验证明、机械机种在本地区注册备案资料、机械操作人员作业证明及地区注册资料,符合要求方可租用。

第五条:机械设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有效操作证明,才能上岗,其他机械操作人员也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六条:公司各项施工项目管理人员不得将本项目所租用的机械设备擅自转租。

第七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施工生产单位。

第二章租赁原则第八条:按已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用施工方案,选择所选机械设备的型号和数量。所需租用的机械设备一律实行项目统一管理和独立核算。

第九条:从外部租用的设备实行招租。由三家货以上设备租赁单位参与竟标。由公司管理人员全面考评供方情况、设备状况、服务能力和价格等择优确定供方。

第十条:租用的设备应选择整机性能好、安全可靠、效率高、故障低,维修方便和互换性强的设备,避免使用淘汰产品。

第三章项目租赁流程

第十一条:各项管理人员(专职)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向设备租赁单位下达施工任务通知书(附件1)。施工现场验收单。施工任务通知书中需注明设备租赁方具体工作任务、机械大小型号,现场联系人电话。施工现场验收单由设备租赁单位保留,施工时由机械操作人员带至施工现场,工作完成后由施工班长用项目管理人员(专职)签字核准工作量。施工现场验收单由设备租赁单位留取复印件后原件上交项目管理人员(专职)保存、核算。

第四章租赁机械及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设备租赁单位必须服从公司调配管理,计划内工作项目管理人需提前联系设备租赁单位,如遇抢修等紧急情况设备租赁单位需尽量根据项目管理人要求时间到达施工现场。

第十三条: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规”规定。公司管理需整理出设备操作人员相应的安规条例拱设备操作人员学习方可上岗操作。在现场施工过程中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发现设备操作人员违章行为可对其进行经济考核,考核金额在租赁费结算金额中扣除。

第十四条:设备租赁单位如有故障应及时更换,保证施工进度。

第五单租赁费的结算

第十五条:机械设备租赁单位设备租赁价格按照标价价格执行。

第十六条:设备租赁结算由项目管理人员按季度编制结算单报公司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公司财务部统一划拨。

第7篇 工程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

保证化验室的各种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的各种检测设备的管理。

3、职责

仪器设备使用人员负责对仪器设备的清洁,使用,维护和保管。

4、工作程序

4.1精密仪器及贵重器皿(如铂器皿、玛瑙研钵等)需有登记造册,建卡立档。仪器档案包括使用说明书、验收和调试记录,初始参数,定期保养维护、校准及使用情况的登记记录等;档案统一存放,由班长统一管理。

4.2精密仪器的安装、调试和保养维修,均应严格遵照仪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上机人员应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4.3使用仪器前,要先检查仪器是否正常。仪器发生故障时,要查清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4.4仪器使用完毕后,要恢复到所要求位置,做好清洁工作,盖好防尘罩。

4.5计量仪器(包括天平、砝码、滴定管、容量瓶等)要定期校验、标定,以保证测量值的准确性。

4.6对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器皿要妥善保管,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养使之随时处于良好状态,若人为损坏则照价赔偿。

4.7凡有计算机打印出的原始图表必须附在原始记录表后,做好存档;

4.8在一起随机配带的计算机上严禁使用自带的软盘和光盘;严禁在计算机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9仪器设备专业计算机只能保留原工作站内容,与仪器工作站无关的内容一律不准装入;若因工作需要确需装入其它软件,必须经过部门领导同意;

4.10药品及仪器负责人不能私自将钥匙交他人使用;请假两天以上,必须将钥匙交给部门领导

5、相关文件

6、相关记录

化验室仪器设备一览表

第8篇 工程施工现场通用机电设备管理规则

工程施工现场机电设备通用规则

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不小于下表。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110kv 154-220kv 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4 6 8 10 15

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下表: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kv

最小垂直距离677

非机动车道可以降低4m

4)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5)如达不到上述各要求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加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在加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

6)非外电架空线路附近近开挖沟槽时,必须防止外电架空线路的电杆倾斜、悬倒、或采取加固措施。

7)在施工现场专用的变压器中性点直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取三相五线制(tn-s)系统,即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供电系统必须采取三级控制,两级(三级)漏电保护系统。各级之间选择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要匹配合理。

8)当施工现场与外线路共用一个供电系统时,电器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做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9)架空线必须采取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架空线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格搭设在树木上、脚手架、龙门架、井架及钢结构等金属物上。不得随意移动,触动各种用电设备及配电线路。

10)用电机械设备必须'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并选择其参数相匹配的漏电保护装置,架设与拆除电线,安装与检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两名以上电工进行。

11)施工现场的各种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备,固定式配电箱底部距地面高度宜1.3-1.5m之间,移动式底边距地高度宜在0.6-1.5m之间,配电室(房)门应向外开,无人值班时应上锁,室内不准堆有杂物、住人或作为电气检修间。

12)作业场所安装临时照明时,室外灯具距地面(作业层)高度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m。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13)电机设备必须由熟知该机械设备性能、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知识和技能的人负责操作。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头发要挽入帽中,严禁他人擅自启动和操作。

14)各种机械设备的机座必须稳固,传动部位及刀口等可能造成操作人员伤害之处,必须装设安全装置,设备的各种防护、保险、信号装置必须齐全完好,灵敏可靠,做到'有轮必有罩、有轴必有套'。

15)机电设备运行前,须检查,注油、试车,待运行正常后,方可正式运转作业,运行中发现异常或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调试或修理。禁止在设备运转中进行擦拭、清扫、注油、维修等。机电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

16)砂轮机不准装倒顺开关,旋转方向禁止对着通道,不准使用有缺陷及磨损严重的砂轮片,操作时,应站在砂轮侧面,先启动,后触及工件,不准两人同时使用一台砂轮机。

17)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爆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气瓶,必须有防回火的安全装置。

18)作业中突然断电,应立即切断电源,工作结束后应将设备清扫干净断电上锁。

19)进行电气、仪表、管道、设备试运转时,必须严格按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试运转时,应观察动转情况,发现问题应停机修理,严禁边运转边修理,或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查看摸试。

20)工地所有电气线路和设备,必须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专职电工(即负责该工地用电的电工),负责该工地的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维修、送电、拆迁等全部工作,非电工不得擅自安装接火、维修、拆迁电气设备和线路(包括生活用电)。

第9篇 z物业工程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技术档案管理

各类技术资料必须分类装订成册,编制目录,专人管理及制订借用制度。技术档案一般可分成四类:

物业施工竣工验收的整套档案资料;

设备的规范、标准、各项制度及技术标准;

设备新技术信息及资料;

职工技术考核标准及资料。

1.1所有工程技术资料、图纸、使用说明书、工具书、工程维修保养原始记录等均作为工程技术档案在工程部资料室归档统一保管。

1.2文件、资料是大厦的重要财富,人人都要爱惜。

1.3未经批准,不得将任何资料借给本公司以外人员。

1.4重要的工程技术档案应保存原件,原件通常不予借阅,以复印件的版本外借。

1.5档案资料借阅要严格履行借阅手续。除图书外,档案资料严禁带出大厦。重要资料只限在资料室内阅读。

1.6借阅图书每次限借一本,特殊情况需得到总工程师批准。借期为一个月,到期应办理续借手续。图书不得在个人手中长期持有。

1.7对档案资料,借阅人不得裁减、抽页、乱画、涂改,保持版面清洁。

2、设备登记卡

设备登记卡是设备管理的主要依据,每一台设备都应设立一张登记卡。为了便于查阅,可按设备系统分别装订成册。现代化设备管理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重视对设备状况及维修保养工作情况的调查和统计,系统地、有计划地积累分析原始记录,在调查分析中研究设备维修保养工作的规律,使设备能够达到最高的综合效率。

设备登记卡应包括设备检查、维修保养记录,设备缺陷记录以及重大事故记录,这些可作为设备计划检修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的重要依据,也是设备技术改造、报废的主要依据。

设备一般每年按设备登记卡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点核对,应该做到帐物相符。

3用户设备档案卡

物业的每套客房可认为是为用户服务的独立设备,因此,每一独立单元需设立一张用户单元设备档案卡。这有利于掌握对用户设备的完好程度及设备返修率程度的了解。

4质量记录

《设备档案卡》ed-tb-0309-113

《设备编号法则》ed-tb-0309-129

第10篇 物业工程部工作安全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部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工作安全

1)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a)工程部全体员工必须把安全防范意识放在重要位置,执行有关规定,协同保安部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各班组均应有专人任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操作施工情况。

b)各岗位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职责,必须对本岗值班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有安全隐患,应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并须立即上报领班、工程师或工程部经理。

c)应根据劳动局有关规定,组织对电工、电梯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工作进行技术考核,持有操作证的才能上岗。

d)根据劳动安全规程,制定各工种维修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制度。

e)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在进行高危险性的设备检修、工作时,主管(值班工程师)或经理应亲自到场指挥。

f)在进行有危险的设备检修、操作时应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操作或误入正在维修的设备。如电梯检修时应在所有电梯出入口放置'请勿使用'标志等。

g)对变配电、电梯及压力容器,必须进行年度检验。

h)对中央空调、变配电、的压力表、保险阀等,必须定期送有关单位进行校验。

i)易燃、易燃物品必须存放在危险品仓库,并应控制最大存放量。

j)各机房门、设备门(盖)、仓库门之钥匙的配制,必须向工程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配制。

k)重要机房如变配电房、冷冻机房、电梯机房等应设警戒牌,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所有设置于公共区域内之设备、设施等必须锁好,并应设置围栏及警示标志。

l)木工作业场地严禁吸烟,并要每天清除木屑。

m)避雷装置必须在雨季前进行测试检查,对锈蚀部分要敲铲上漆。

n)对各配备设施的接地设施,要定期检查保养;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规范要求。

o)物业内进行电、气焊,必须取得动火证。

p)电梯维修保养时应遵守安全规定,若有人配合应注意联络。

2)密闭地方的工作

a)当欲进入密闭的场所进行工作时,严禁未经安全测试而直接进入该地方。

b)可采用火焰试验、活性生物试验或使用气体分析仪来检测该密闭场所是否含有有害气体。但水井、沙井等可能含有可燃气体(如沼气)、可燃物(如煤矿矿井)的地方严禁采用火焰试验。

c)若检测发现该密闭地方含有有害气体或环境恶劣,则不能允许任何人员进入。应利用适当设备进行处理直至安全检测合格,如采用风机通风为热力管沟降温、清除有害气体。

d)工作过程中应随时注意环境的监测,一旦发现异常立即将撤离,确保人员安全。

e)工作照明应选用36v安全电压,工作进行中要注意用电安全,防止触电。

3)发生意外时的处理

a)应对员工进行急救及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

b)对外单位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协议书。应在施工中进行检查监督,避免事故发生。

c)当发生事故时,要保持镇定,监护人员立即关闭相关机具停止工作。应尽快将伤员撤离工作区放置在安全地带,采取适当的急救措施,同时请求其他员工的帮助。撤离过程中应注意搬运伤员的方法,防止不正确的搬运造成伤害的进一步扩大。

d)抢救人员应注意自身的安全,不要盲目冒进。

e)根据伤员的伤情决定是否送医院治疗,同时保护好现场以利于保险索赔。

f)出具事故报告,总结经验教训,处理事故有关责任人员,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11篇 工程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机电设备由机动部门统一管理,由经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的运转工操作。

一、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1、各种机械设备规定定期检修、保养,提高设备作业率和完好率,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2、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停机处理。

3、设备防护装置要完善:⑴机械设备中的转动齿轮,传动皮带,传动链条,砂轮及接近地面的联节轴、转轴,皮带轮、滑轮等,必须装有牢固的防护罩;

经常开启的防护罩应与机械设备起动的电器开关构成联锁,即开启防护罩时,设备不能开动。

⑵机械设备的制动器、离合器、限位器及互锁装置等,应灵敏可靠。

⑶每台机床应有单独的电气开关,以便随时切断电源。

⑷机床工作灯和钳工台照明灯的电压不得高于36伏。

⑸干磨和削铸等产生粉尘的工作应有吸尘装置;

用油冷却和电火花机床应有吸雾装置。

4、有裂纹,裂痕或强度不够的砂轮,禁止使用,安装或更换砂轮时,不能用锤敲,以免砂轮发生裂纹,安装时砂轮夹紧法兰盘不能小于直径的1/2或大于1/2,法兰盘与砂轮间要垫一毫米的厚纸皮。

5、起重设备:⑴起重设备必须建立齐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⑵作业前和作业时,必须做到“四检查”和“二不准”。

“四检查”即:⑴检查行车、葫芦刹车的可靠性。

⑵检查行车各部件或三脚架是否牢靠。

⑶检查钢丝绳有否损坏,钢绳卡具是否紧固。

⑷检查起重物件绑挂是否牢靠。

作业“二不准”即:⑴起重物不准跨越人和设备上空。

⑵起重物不准超过葫芦和行车的设备吨位。

二、电机设备安全管理

1、各种电机设备必须装有完整的防雷、接地设施,并灵敏可靠。

2、电气的防爆性能,继电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调整。

3、各种电机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并要按期检修、保养。

第12篇 设备检修工程管理制度

1 目的

设备检修工程是设备综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设备检修工程管理工作,是确保生产设备正常运转,实现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益最高,提高设备装备水平,发展企业生产的重要途径。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规定了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设备检修工作的管理职责、分工以及程序。

2.2 本制度适用于机械、电气、仪表、通讯、土建等专业设备、设施的检修管理。

3 管理内容

3.1 检修工程含义

3.1.1 检修工程是公司生产设备、设施的年修、定修、日修等工程的总称。从性质上可分为大修、中修、小修。

3.1.2 定修是在主要生产作业线(以下简称主作业线)停产条件下进行或对主作业线生产有重大影响的计划检修。定修分为公司集中定修和分厂自主定修两种,每次定修时间一般不超过16小时。

3.1.3 年修是连续几天进行的定修。年修分大修、中修。

3.1.4 日修是设备日常维护检修即小修。含8小时以内的定检、工艺停机维修等。

3.2 检修工程管理分工

公司设备检修工程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区域、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形式。

3.2.1 设备部负责对检修工程实施控制、协调、监督。

3.2.2 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对检修工程实施具体管理。行使检修的全过程管理职能。

3.2.3 安全管理部、能环部对检修工程的安全、环保实施专业管理。

3.2.4 保卫部对检修工程的消防、保卫实施专业管理。

3.2.5 人力资源部对检修工程的计划外用工实施专业管理。

3.3 各部门的管理职责

3.3.1 设备部

3.3.1.1 对公司生产设备和设施的定修、年修项目检修工程进行计划、协调、控制、监督。

3.3.1.2 组织编制公司设备集中检修的定修计划,参加审批外用工。

3.3.1.3 编制公司每年度设备年修项目计划。

3.3.1.4 组织公司集中定修预备会或协调会,协调各单位之间互相配合问题。

3.3.1.5 检修工程实施的监督落实。

3.3.1.6 参加公司主要设备检修质量评定。

3.3.1.7 参加公司设备年修项目的竣工验收。

3.3.1.8 对检修工程完成情况进行统计。

3.3.2 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

3.3.2.1具体组织本单位设备检修工程的实施。

3.3.2.2根据设备状况,检修周期,点检结果确定检修项目,编制本单位日修、定修、年修计划。

3.3.2.3 认真落实公司集中检修的定修计划和设备年修项目的年度计划。

3.3.2.4 负责检修项目中人力、备件、材料、技术方案、专用工具等方面的落实工作。

3.3.2.5 认真做好检修项目竣工质量评定工作,组织日修、定修、年修项目的验收。

3.3.3 安全管理部、能环部

3.3.3.1 按照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向检修工程实施单位提出安全、环保要求。

3.3.3.2 负责签订检修工程委外施工安全协议,按照责任分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3.3.3.3 负责对检修现场的安全检查、巡查、抽查,对检修施工安全进行监督。

3.3.4 保卫部

3.3.4.1按照消防、治安法律法规,向检修工程实施单位提出防火、治安有关要求。

3.3.4.2 负责办理检修工程施工动火证和防爆、易燃、危险品等监控物品的相关手续。

3.3.4.3 负责对检修现场防火、防盗等工作的检查。

3.3.5 人力资源部

3.3.5.1 按照公司外用工管理制度,审查检修工程施工单位资质,选择施工队伍。

3.3.5.2 组织签订检修外委施工合同。

3.3.5.3 负责检查、监督检修外委施工队伍的用工管理。

3.4 检修计划的编制

3.4.1 设备检修计划包括年修计划、定修计划、日修计划,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内容,主要缺陷及检修内容,更换主要设备及备件,设备材料,投资计划,进度安排等。

3.4.2 日修计划的编制

3.4.2.1 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日点检结果,编制日修计划,并由各单位主管厂长(主任)审定,各单位(分厂)负责从计划、组织实施、试车验收的全过程管理。

3.4.3 定修(公司集中检修)计划的编制

3.4.3.1 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根据生产设备的运行状况、点检结果编制定修计划,并按规定时间上报(局域网)公司设备部。

3.4.3.2 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定修计划,设备部各科室区域技术审核检修科汇总、编制公司设备定修计划草案,上报设备部主管部长。

3.4.3.3 设备定修计划经设备部部长审定、报公司经理审批后,上本公司局域网,各单位可在网上将“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定修计划”下载。

3.4.4 年修计划的编制。

3.4.4.1 编制年修计划要注重设备检修与设备改造相结合,有计划消除设备隐患、恢复设备性能逐步提高装备水平。

3.4.4.2 各单位11月底前将下年度设备年修项目计划上报公司设备部检修科。

3.4.4.3 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材料,由公司设备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各单位现场调研,核实情况,确定设备年修项目的主要内容,工期和工程概算。

3.4.4.4 设备部检修科编制公司下年度设备年修项目计划草案,并于12月下旬报设备部主管部长。

3.4.4.5 设备部主管部长组织研究后提出定稿意见,经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年初将年度计划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单位。

3.4.5 设备年修计划的调整。

3.4.5.1 设备年修计划一般每年六月份调整一次。

3.4.5.2 符合调整计划的条件:

3.4.5.2.1 生产设备存在较严重的缺陷,影响生产计划的完成,需要提前检修的。

3.4.5.2.2 在生产设备允许的情况下,为平衡当时生产计划的需要延期检修的。

3.4.5.2.3 因不具备设备检修物质条件(设计、设备、材料、备件、施工量)而需要推迟的。

3.4.5.2.4 对于生产上急需实施的项目,但未列入年度计划,可由项目单位上报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同意后,设备部先下发立项通知,而后调整年度计划。

3.4.6 设备年修的开工程序

3.4.6.1 对于已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在项目实施前,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要编制“年修项目实施方案”,上报公司设备部。

3.4.6.2 设备部收到各单位上报的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后,组织设备部内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对于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项目,认真填写“设备部对设备年修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核意见表”,报设备部主管部长审批后,通知项目单位。

3.5 检修工程的施工准备。

3.5.1 项目单位

3.5.1.1 编制工程施工综合进度表。

3.5.1.2 召开定、年修预备会或协调会,讨论相互配合。

3.5.1.3 对吊车使用进行平衡,确定移动机械停放位置,妥善安排好电、水、风、气等能源介质,并使各方做到心中有数。

3.5.1.4 落实备品备件、工程材料的供应情况。

3.5.1.5 准备好与检修项目对应的检修质量技术标准。

3.5.1.6 填写安全联络事项中与施工项目相关的电气开关,阀门数量,办理好动火证。

3.5.1.7 当施工项目确需破坏绿化时,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3.5.2 相关部室

3.5.2.1 各相关部室按照职责分工,办理好施工队伍选择、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动火证等。

3.5.2.2 协调解决检修质量标准的统一。

3.5.3 施工单位

3.5.3.1 熟悉有关图纸资料,编制施工技术方案或作业标准。

3.5.3.2 备好施工用机具、材料、联系施工用车。

3.5.3.3 按照项目单位安全联络事项中的要求,准备好必要的检修牌。

3.5.3.4 施工现场需设置临时设施或占道时,应事先准备好并办理占道手续。

3.5.3.5 进入要害及一级重点防火部位的检修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允许准入。

3.6 检修工程的施工

3.6.1 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具体组织设备检修的实施,协调本单位和各施工单位的工作,确保检修工程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

3.6.2 在施工前停机后由管理方组织操作、施工三方责任者进行安全联络,对开关、阀门的切换位置、安全防护设施进行确认。

3.6.3 进入要害及一级重点防火部位的检修,必须有2人以上方可施工,节假日期间的检修,必须经生产方现场确认后方可作业。

3.6.4 施工期间成立现场指挥机构,由现场指挥主持召开调度平�会,协调施工进度、相互配合、以及吊车、公用机具的优先使用等事项。

3.6.5 在工程项目的实施期间,项目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做好工程项目的施工记录,对施工中出现的设备问题到场会诊处理。

3.6.6 设备部有关技术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协助项目单位做好检修协调工作。

3.6.7 公司相关部室按照职责分工,在施工期间行使检查、监督、指导、服务职能,协助各项目单位搞好检修施工。

3.6.8 安全环保要求

3.6.8.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抓好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3.6.8.2 由管理方向施工方进行现场安全环境全面交底,做到作业现场危险源清楚,特别是防止高处落物、高处坠落、起重伤害、车辆伤害、触电、气体伤害。

3.6.8.3 由施工方制定吊装、防触电、运输、易燃易爆、试车等安全措施。

3.6.8.4 由施工方对粉尘作业、清理物料、固体废弃物处置、节水电、节能等制定施工环保措施。

3.6.8.5 由施工方制定检修施工中对设备、作业环境防治污染的措施。如地面铺毡、设备覆盖等,做到文明施工。

3.6.8.6 施工完毕后,施工方做好施工现场的整理、整顿、清洁、清扫、做到工器具清、油赃物清、拆下旧品及临时设施清。

3.7 检修工程的验收

3.7.1 设备检修工程完工后,由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生产岗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检修施工人员共同验收。

3.7.2 点检员(管理方)负责组织填制项目竣工质量评定表

3.7.3 操作人员对检修后的设备性能进行认可。

3.7.4 施工方履行签证手续。

3.7.5 设备年修项目竣工后10日内,各项目单位要将竣工项目的施工进度记录、验收标准、验收单及相关资料整理好,一并上报公司设备部存查。

3.8 检修工程协作关系

3.8.1 公司在每年初向财务部、生产技术部、安全管理部、人力资源部、材料部等部室提供本年度设备年修项目计划。

3.8.2 设备部每月末向财务部提供下月用款计划。

3.8.3 财务部每月向设备部提供年修费用实际支出情况。

3.8.4 公司生产技术部、安全管理部、能环部、人力资源部、材料部、保卫部等有关部室协助各项设备年修、定修任务的完成。

3.9 相关说明

3.9.1 事故抢修的管理执行公司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3.9.2 技措项目(属改造性质)参照本制度年修管理办法执行。

3.10 相关记录

3.10.1 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年设备年修计划表

3.10.2 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年设备年修计划申请表

3.10.3 项目竣工质量验收单

3.10.4 公司集中检修项目计划表

3.10.5 检修项目竣工质量评定表

第13篇 工程设备运转、维保、检测及维修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对我项目的机械设备进行制度化管理,明确制度的责任和范围、管理和操作中的安全要点,提高管理绩效,保证设备和人员避免出现机械事故或伤害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设备的运转和使用管理

1.1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担任操作的机械实行专机专人负责制;两人以上操作的机械实行机长负责制;公用机械及仪器仪表实行定人负责制。操作人员要相对稳定。

1.2 使用机械设备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2.1使用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机械设备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会操作,会保养,排除一般故障。

1.2.2 新置、自制、改装或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照机械设备计划,选购、安装、调试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检查、鉴定和试运转,在明确其使用功能和安全防护都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转。

1.3 新购或大修出场设备,在走和期和保养完成以后必须经物资设备部门技术负责人鉴定,签署意见;走和期纪录要进入单机档案;按照规定合理使用燃油、润滑油和液压油。对上述油料要定期进行检查,按照质量换油;

1.4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例行保养、定期保养、特定保养,做好机械设备维护工作。其保养工作内容主要是清洁、监测、紧固、调整、润滑、反腐和更换少量易损配件;在冬季、雷雨、高温和多尘及带腐蚀性环境下工作,必须采取相应技术措施;

1.5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和带病作业,,如需超负荷作业,必须有可靠的技术依据,合理的施工方案,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主管部门审核,本单位总工书面批准方可进行;

1.6 不准任意拆卸、挪用设备上的零件和附属的安全保护及警报装置;

1.7 按照规定认真做好点检和运转、维修、换油、事故等各种原始记录;

1.8 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进行状态标识,凡技术状况不良好、安全防护不灵敏的,应挂设禁用标示,如带修、在修等,并对电源作适当处理。

2 机械设备的维护与修理

2.1 坚持“注重保养、计划修理与按需修理并重”的方针,并向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定检维修制发展。

2.2 设备的维护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例行保养、定期保养和特定保养。设备的修理必须配备适当的维修设备和场地;必须配备机械保养、修理专业人员完成力所能及的修理任务。委托外单位修理的机械计划必须有责任单位主管领导批准,由物资供应部联系定点厂家实施。修理中,凡需要更换基础件和总成件的均需物资供应部监察批准。大修、项修必须按照有关设备管理程序的要求做好记录。各单位由于机械设备的类别的特点不同,可做补充规定。

2.3 机械设备的备品、备件由机械使用单位负责管理。

3 机械设备的调试

3.1 凡新置、自制、改装或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组装后必须进行调试。其调试包括机械方面和电气方面的调试。机械方面的调试包括调整各种制动器刹车中间隙、调整各种变速齿轮之间的间隙、调整各种传动装置的齿合松紧程度、调整操作台或联动台使气正确灵敏。

3.2 电气方面的调试包括各种互锁、连锁装置是否齐全、灵敏;调整各种形成开关、限位装置且灵敏有效;调整电机转动方面符合传动要求;调整和设定各种电器元件的数值调整各仪表使其齐全有效。

3.3 机械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试运转。试运转分为无负荷试运转、负荷试运转和超负荷试运转。

4 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4.1 事故处理

4.1.1事故处理权限

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由建安公司处理,报建设公司备案。重大事故由建设公司处理,报集团公司备案。

4.1.2事故报告时效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领导或物设科,物设科在二日内(重大事故在24小时内)将等级事故报物设处,物设处必须在三日内将重大事故报建工局。

事故处理报告有责任单位填报,大事故报告在一月内重大事故在二月内保建设公司物设处。

4.1.3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机械运转,各单位物设科在接报后立即组织人员对事故进行技术鉴定,认真分析事故原因,落实责任者。对故意隐瞒不报,掩盖事实、能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查明事实,应加重处罚。并追究领导责任。

第14篇 渔港工程施工测量方法及试验和试验设备管理

渔港工程施工测量方法及试验和试验设备管理

1施工基线和水准点的布设

根据业主提供的平面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在施工区域内布置并测设施工基线和水准点,程序如下:

(1)复核业主提供的平面布置控制点和水准点;

(2)布置并测设施工基线和水准点,基点布设在通视良好,不易被干扰和损坏的地方并能有效覆盖整个施工区域。考虑到施工现场情况,基点用混凝土墩做成(混凝土墩下打木桩做基础),点位以十字铜头标记,并设置明显的保护标志;

(3)整理测量报告和绘制施工测量平面图,报工程师审批,

(4)施工期间定期对基线及水准点进行复核。

2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一览表

名称型号数量产地

全站仪tc20021台瑞士

经纬仪t24台瑞士

水准仪n32台瑞士

3测量精度控制

(1)施工基线方向的允许角度误差值为12秒。

(2)施工基线长度的允许误差值为1/10000。

4试验和试验设备

本工程在进场后临时设施建设时,设立现场实验室,面积约80m2(见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工地实验室配备足够人员,实验室工作人员均要有相应资质和上岗证。 工地实验室为检验工程所用原材料及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而设立,主要试验项目及配备检测设备仪器见下表:

主要试验项目及配备检测设备仪器表

类别名称检测项目主要设备名称

原材料物理力学性能指标水泥标准稠度和凝结时间标准稠度和凝结时间测定仪

安定性雷氏夹

细度负压筛

比表面积比表面积测定仪

胶砂强度标准试模4_4_16

比重比重瓶

钢材力学性能及拉弯性能检测万能材料试验机

焊接性能万能材料试验机

砂表观密度及堆积密度李氏比重瓶及测量筒

颗粒级配筛分摇筛机及分析筛

含泥量及有机质含量玻璃器皿

碎石粒径级配分析筛

针片状含量石针、片状规准仪

压碎指标压碎指标测定仪

含泥量及泥块含量玻璃器皿

表观密度及堆积密度比重瓶及测量筒

施工质量控制

混凝土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搅拌机、试模、压力机

混凝土3d、28d抗压强度抗压强度试模

坍落度坍落度筒

初(终)凝时间电动阻力贯入仪

含气量含气量测定仪

保护层厚度探测仪

其他抗渗、砂浆试模、维勃稠度仪,标准养护室、电动取芯机等

实验室内设置力学性能,物理性能,水泥试验检测室,混凝土配合比搅拌成型室,标准养护室,样品储藏室和办公室。

在建立工地实验室的同时,选取1-2家具有cma认证资质的检测单位,并申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作为工地实验室的补充,进行工地实验室不具备检测条件的项目检测。如减水剂性能测试,必要时进行砂中氯离子含量测定及钢材的化学分析等。

所有结构用料运到现场后,均要按规范频率和数量抽检,取样及检测过程配合监理工程师执行'见证取样'规定,所有试验项目在自检的同时执行监理工程师的平行抽检的指令或规定。

第15篇 某房地产公司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技术部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具体工作由项目技术部会同投资发展部完成。

二、对于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

三、对不适宜招标项目的少量材料设备,要进行详细地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

四、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布署,确保工期。

确定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定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

五、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六、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帐。

七、项目技术部及其驻工地代表严格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进行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设备工程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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