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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制度-纯净水系统管理制度16篇

发布时间:2023-11-28 19:57:01 查看人数:86

设备管理制度纯净水系统管理制度

第1篇 设备管理制度纯净水系统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纯净水系统管理制度

一、纯净水房的全部机电设备及生产的纯净水由专职人员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保养、维修、清洁、消毒,并记录在《值班情况记录表》中。

二、纯净水房电器及管路系统平时应置于自动工作状态,所有操作应有明确的标识、简单明了。

三、每年年底至次年1月按规定进行定期保养。

四、工作从员必须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进入泵房前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并配戴口罩。工作人员还应做好纯净水房内设备设施等卫生管理工作。

五、定期将水质原样送检(防疫站),且每年应按照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2001)和gb17324-1998标准各项检验一次。

六、工作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并具防疫部门发给的健康证。

七、纯净水系统专职操作人员按设备说明于每年12月份编制水房消毒、清洗年计划,每年消毒、清洗不少于四次。

八、纯净水房《卫生检测结果报告单》等原始资料交管理处存档。

第2篇 生产设备设施安全检测、维护及报废管理制度

一、目的

建立检修组织、准备、安全,电气焊和电气安全,拆除、完工验收等工作程序。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

三、责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检修单位

四、程序

1、检修组织

(1)较大项目检修,全公司或车间大修必须成立大修指挥部,需有安全部门参加。

(2)做好检修计划的编制工作,各车间(部门)大修计划由车间提出补充方案,工程部进行审核平衡,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

(3)检修计划编制,项目要齐全,内容要详细,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具体,凡二人以上的项目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工程部、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任务、检修质量、检修安全负全部责任,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任务、质量要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2、检修准备

(1)车间(部门)的大、中修,对有关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马虎。

(2)临时指挥部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3)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的清洗置换工作由所属车间负责。

(4)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水进行清洗置换。

(5)清洗置换的设备,清洗后,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达到标准。

(6)清洗置换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进入设备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气含量在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盲板。

(8)检修设备管路与生产中所需的设备管路连通时,中间必须加盲板隔离。

(9)设备管路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出、入口阀门。

(10)生产车间对移交检修的设备清洗、置换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清洗置换分析情况,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3、检修安全规定

(1)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由岗位和班组长介绍情况,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

(2)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高空作业、土方工程、吊装作业等)。

(3)凡对机电传动部份的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4)凡贮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设“禁上开动”的警告牌。

(5)检修使用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贮罐、设施、沟道、潮湿场所要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可靠接地。

(6)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 “四不施工”:

a.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

b.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c.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

d.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7)做到“四不拆”:

a.设备带压不拆;

b.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折;

c.设备高温过冷不拆;

d.工具不合格不拆。

(8)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9)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 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4、电气焊安全规定

(1)焊接动火安全应由检修设备所属车间指定专人负责,在潮湿、地沟、金属架、贮罐内、天桥等作业,要指派监护人。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2)在焊接作业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表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个大气压,乙炔软管须耐压5个大气压。

(3)乙炔器和焊枪之间,必须装有阻火器。

(4)乙炔瓶、氧气瓶、动火点三者应有10米距离,否则要采取隔离措施。

(5)高压线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6)电弧焊接工具设备要符合以下标准:

a.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b.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c.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且易辨认,绝缘要良好,一次线的长度不应超过5m;

d.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7)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8)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工地、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9)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10)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

5、拆除工作

(1)拆除工作应制订拆除方案。

(2)施工前要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实行统一指挥、监督。

(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准上下抛掷,及时清理运走。

(4)拆除石棉瓦必须铺设跳板。

6、检修完工安全验收

(1)检修结束后,检修单位要清理好场地,对搭设的作业架台、接设的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实净,场地清后,方可办理移交验收。

(2)检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悬挂的各种“警告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

(3)经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准,验收签字后方可撤除悬挂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认为有电,有物料,检修生产单位不得进入设备以及检查传动装置。

(4)检修验收结束,对检修计划和检修工作票等,应由承办单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应少于三个月。

第3篇 物业辖区设备更新改造和大修管理规程制度

物业辖区设备更新改造和大修管理规程

1目的

对设备的更新改造和大修进行控制,确保其满足业主的需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内设备的更新改造和大修。

3引用标准和文件

3.1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3.2《质量手册》

4职责

4.1设施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所辖设备的更新改造。

4.2工程技术部负责设备更新改造、大修的管理。

4.3维修中心负责设备更新改造的实施。

5程序要求

5.1流程图(附后)

5.2设备的改造

5.2.1设备改造必须符合一定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考虑改造:

a)技术水平陈旧落后,已不能满足正常运行的需要;

b)设备的原设计和安装中存在缺陷;

c)设备有形磨损严重,但在经济上不宜更新;

d)设备屡屡发生故障或事故,存在较严重的不安全因素,但在经济上不宜更新;

e)业主委员会要求进行改造的。

5.2.2设备改造的原则

设备改造须遵守如下原则:

a)符合实际情况和运行需要,采用的技术要先进但更要适用;

b)制定改造方案时,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要有充分的把握。

5.2.3设备改造程序

5.2.3.1管理部门提出改造申请,由工程技术部鉴定后,报总经理批准。

5.2.3.2工程部会同管理部门、维修中心提出改造方案,送财务部审核后交总经理批准。

5.2.3.3产权属于业主的,或需要动用维修基金的应报告业主委员会,并征得其书面同意。

5.2.3.4维修中心负责实施改造方案,改造方案既可由维修中心独立完成,也可委托专业单位完成。

5.2.3.5改造方案委托给专业单位实施的,维修中心须派技术人员监督检查质量和工作进度。

5.2.3.6改造完成后,由工程部会同管理部门、维修中心进行验收,填写'维修验收单',如由专业单位实施的,则收双方签字认可,施工单位应在保质期内承担相应责任。

5.3设备的更新

5.3.1设备更新须符合一定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考虑进行更新:

a)经多次大修,技术性能达不到要求,无法保证正常运行的;

b)技术性能落后,经济效果很差的;

c)通过修理、改造虽能恢复性能但不经济的;

d)耗能大或污染环境严重的,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e)不能满足小区正常的生活需要的。

5.3.2设备更新程序

5.3.2.1管理部门提出更新申请,送工程部鉴定后,报总经理批准。如产权属于业主的,则应经过业主委员会批准。

5.3.2.2设备的采购(参照《设备购置规程》)

5.3.2.3原有设备的报废(参照《设备报废规程》)

5.4大修

5.4.1设备的大修应列入设施设备年度维修保养计划,一般由专业单位实施。

5.4.2大修由工程部统一与专业单位拟定相关合同,报总经理批准。需动用维修基金的,应获得业主委员会批准。

5.4.3设备委托维修合同

设备委托合同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a)所维修设备的编号、名称、型号、规格、数量;

b)维修工作地点;

c)维修的形式、内容和具体要求;

d)委托方应提供的条件及配合事项;

e)承修方应承担的责任;

f)维修费用的计算及付款方法;

g)给收标准和方法;

h)合同违约责任;

i)双方发生争议事项的解决办法;

j)质量保证期限。

5.4.4在维修实施过程中,公司应按合同规定做好协助工作,同时,工程技术部应督派技术人员监督、检查修理质量及进度,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承修方提出,并要求其立即纠正。

5.4.5公司内部应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以保证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5.4.6修理完工后,工程部应会同维修中心、管理部门进行质量验收,填写'维修验收单',并由双方签字认可。

5.4.7在以后使用中发现问题应按合同规定处理。

6记录

维修验收单(附图1、2)

设备改造流程图设备更新流程图

第4篇 特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 设置目的

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重点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及财产、环境不受损失。为此,特设置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工厂的特种设备的管理。根据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监察条例》锅炉(含附件)、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厂内机动车辆等。

3、规范性引用文件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令2009.05.01实施)》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质监总局2000.10.01实施)》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细则(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04.09实施)》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11.15实施)》

4.职责

4.1 主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对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4.2 机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设施)的安装、投产、注册登记,建立特种设备档案,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并指导协助工厂做好特种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检查和考核。

4.3 安全部门负责对特种设备(设施)和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的安装、运行、操作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并指导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执行情况检查,定期对特种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督促国家检测。

4.4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做好定期检查记录、维护和保养。定岗定人持证操作。

5、 管理程序

5.1  锅炉与辅机安全要求

5.1.1 锅炉使用应有“三证”(产品合格证、使用登记证、年度检验报告)齐全。并将有关登记证照和规章制度悬挂在锅炉房内醒目处。

5.1.2 锅炉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等附件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排污装置无泄漏。在检验周期使用。

5.1.3 按规定合理设置报警和连锁装置,锅炉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2t/h的应装设极限高、低水位报警器和极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6t/h应装设超压报警和联锁装置。

5.1.4 给水设备完好、配备合理。采用机械供水时应设置两套给水设备。

5.1.5 炉墙无严重漏风、漏烟,油、气、煤粉炉防爆式装置完好

5.1.6水质处理应能达到指标要求,炉内水垢在1.5mm以下

5.1.7各类管道无泄漏,保温层完好无损,管道构架牢固可靠

5.1.8其他辅机设备应符合机械安全要求

5.1.9其它锅炉房及操作规定

⑴ 锅炉、压力容器运行间,应有防爆措施,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⑵ 锅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安全人员的监督检查,不得擅离职守。

⑶ 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制度和规程办事,运行记录详实、认真,并妥善保管,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

⑷ 操作运行人员要勤看、勤查,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

⑸ 工作人员严禁带病工作,严禁酒后上班。

⑹ 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必须,操作运行人员发现安全附件损失,应立即通知检验人员及时更换。

5.2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要求

5.2.1各种《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和《压力容器使用证》、注册证件、定期检验报告、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年检报告等技术资料齐全。

5.2.2本体外现检查;接口部位,焊接接头等部件无裂纹、变形、过热、泄漏等缺陷。外表面无严重腐蚀现象。

5.2.3安全附件;压力表在检验周期内使用。安全阀铅封应完好,动作可靠,

5.2.3支承(支座)应完好,基础可靠,无位移、沉降、倾斜、开裂等缺陷,螺栓连接牢固。

5.2.4 疏水器、排污(水)阀无泄漏,布局合理、排放物对周围环境无污染

5.2.5 运行状况良好,无超载、超压、超温现象;无异常振动声响现象;有定期巡回检查记录

第5篇 信息资产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范围及职责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信息资产的管理,包括:获取、分类、使用和处置以及安全设备的管理。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信息资产是指可以存储信息数据的信息载体,包括:硬件、软件、数据(电子数据)、文档(纸质文件)、人员、服务设施、其他。

第三条 某某单位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主要负责信息资产的分类、汇总、使用与处置方法,以及安全设备的选型、检测、安装、登记、使用、维护和储存。

第四条 计算机资产统计信息的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计算机主机名、ip地址、mac地址、使用人/责任人、所属部门、物理位置、服务器的内外网ip对应等。

第二章 信息资产的获取

第五条 软件、硬件设施、服务性设施等的获得主要以采购的方式获得,采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采购和验收。

第六条 数据信息资产的获得来源主要为:外包供应商、市场信息、其他信息。

第三章 信息资产的分类

第七条 各部门根据业务流程列出信息资产清单并将每项资产的资产类别、信息资产编号、资产现有编号、资产名称、所属部门(组别)、管理者、使用者、地点等相关信息记录在资产清单上。

第八条 资产的分类原则和编号原则如下:

1、硬件

1) 计算机设备:(台式机、笔记本)、服务器;

2) 存储设备:磁带机、磁盘整列、磁带、光盘、软盘、移动硬盘等;

3) 网络设备:路由器、交换机、网关、程控交换机等;

4) 传输线路:光纤、双绞线、电话线(布线)、电源线;

5) 安全设备:硬件防火墙、入侵检测、网络隔离设备(如网闸)、身份验证等;

6) 办公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传真机、碎纸机、写字白板、应急照明设备等;

7) 保障设备:动力保障设备(ups、变电设备)、空调、保险柜、文件柜、门禁、消防设施等;

8) 其他设备;

2、软件

如:操作系统、系统软件(office/autocad)、应用软件(生产软件)、网管软件、杀毒软件、财务软件、开发工具和资源库等;

3、电子数据

存在电子媒介的各种数据资料。如:源代码、数据库数据、各种数据资料、系统文档、运行管理规程、计划、日周月报告、财务报告(电子版本)、用户手册、方案、电子设计图纸等;

4、纸质文件

纸质的各种文件。如:传真、电报、合同、纸张图纸等;

5、服务性设施

如:供电、供水、保洁、门禁、消防设施等;

6、人员

如:各级领导、各级正式雇员、临时雇员等;

7、其他。

第九条 按照《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技术标准》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要求,按照信息资产的公开和敏感程度,将信息资产化分为不同的保护等级,并对不同等级的信息资产进行保护,确保信息安全。各部门要将所有的移动介质和电子文件按照敏感性和重要程度分为不同的保护等级,保密级别与保密期限由持有人自行定义。

第十条 识别各个流程的各类关键信息资产,最终办公室汇总,并每半年进行一次更新,确保重要信息资产的完备性(重要信息资产没有遗漏和缺失)和准确性(信息资产的保密级别和重要程度能够真实反映信息资产的状态)。

第十一条 对信息资产进行编号,同时对重要信息资产进行标识:文档需有固定版本编号规则;硬件设备粘贴在设备明显位置处。

第四章 信息资产的使用和处置

(一)硬件资产的使用和处置

第十二条 硬件的使用处置包括购买/接收、使用(交接、维修、重用)、处置等有关内容。

第十三条 购买新的硬件设备或者从其他部门接收转移的设备时,要核对设备清单,对相关设备进行测试验证,然后登记。由资产管理员对硬件设备进行管理,明确设备管理职责。

第十四条 硬件资产的保存

1、机房选址要避免在地下室、一楼(水淹和渗水)和顶层(渗水和失火时火向上燃烧),同时考虑相邻楼层的活动(避免热源和渗水);

2、处理敏感数据的信息处理设施放在适当安全的位置,以减少在设备在使用期间信息被窥视的风险,保护储存设施以防止未授权访问;

3、设备的选址应采取控制措施以减小潜在的物理威胁的风险,例如偷窃、火灾、爆炸、烟雾、水(或供水故障)、温度、湿度、尘埃、振动、化学影响、电源干扰、通信干扰、电磁辐射和故意破坏;

4、禁止在信息处理设施附近进食、喝饮料和抽烟;

5、对专门保护的部件要予以隔离,以满足特殊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 硬件资产的日常使用安全

1、所有的硬件资产必须明确设备的使用人员/管理人员,明确职责;

2、硬件资产的使用人(或管理人),在使用或管理硬件资产时,要注意硬件资产的安全性、机密性、完整性,防止信息载体的毁坏和信息的泄密,防止信息处理设施的滥用;

对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发生毁坏,丢失等问题时能够及时处置;

3、新硬件设备接入网络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在人员上岗时,可根据需要为上岗人员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包括电脑(笔记本或台式机),电话机,其它办公用品;办公室根据该工作人员所处部门、工作性质为其设置相应的办公网访问权限;

5、需要使用移动计算设备(包括笔记本、无线网卡、移动硬盘和u盘)的用户,应得到办公室负责人的同意后方可使用;

6、对于无人职守的设备,要明确管理人员,加强物理安全控制。

第十六条 硬件资产的转移安全

1、当设备迁移时,必须先对设备中存储的重要信息进行备份;

2、设备迁移完成后,必须检查设备是否损坏;

3、设备迁移出本单位时,设备中禁止存放重要信息,以防止机密信息泄露或泄露的风险增加。

第十七条 办公地点外使用任何信息处理设备必须通过管理者授权。场外设备的保护要考虑下列内容:

1、离开本单位的设备和介质(如现场的设备和介质),必须有人值守或委派负责人(或者公共场所放置的需要有人值守或监视系统);

2、制造商保护设备用的说明书要始终加以遵守,例如,防止暴露于强电磁场内;

3、根据风险的不同采取足够的安全保障措施,以保护离开办公室设备的安全。

第十八条 硬件资产的处置和重用

1、存储设备销毁前,必须确保所有存储的敏感数据或授权软件已经被移除或安全重写;

2、服务器、主要网络设备的处置由办公室进行安全处置;

3、台式机、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等it设备的处置由办公室进行并做登记;

4、如需报废时,应向主管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批准后报废。

(二)软件资产的使用和处置

第十九条 软件资产的使用

1、所有的软件资产必须设置专人管理,明确职责,避免软件资产的丢失,泄密;

2、所有正版软件实体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在安装软件时要规定使用权限,防止非授权访问;

3、按照《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中“备份与恢复管理”章节要求,对重要系统进行备份;

4、当人员离职或岗位变动,需要回收有关的软件,必要时,由办公室技术人员对离职人员使用的软件进行卸载,删除。

第二十条 软件资产的处置:对过时或确认无效的软件资产,定期进行清除。

(三)电子数据的使用和处置

第二十一条 电子数据的使用

1、对所有电子数据进行分类/分级,标识未授权人员的访问限制,不同安全级别的数据应存储在不同的区域,按类按级传达,便于信息的安全管理;

2、不同类型的电子文件按照统一规律存放在个人电脑或服务器中,便于整理和查阅以及工作交接时转移;

3、所有电子文件保存在电脑或服务器中,并按照《备份和恢复管理制度》规定的备份频率定期进行备份;

4、对于存于服务器上的电子数据的访问,根据服务器提供服务的不同与部门/职务的不同,设置不同的访问权限,避免非授权访问;

5、对于内部公开级别的电子信息,其使用要控制在内部,禁止带出;

6、对于秘密级别以上的电子文件的处理过程,必须保障数据的完整性、机密性和可用性;

7、对于秘密级别以上的电子文件的使用,系统应进行审计;

8、对于秘密级别以上的电子文件的传输,必须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加以保护,如加密传输、分散传输等;

9、在整理电脑中的电子数据时,要小心操作,确认后再进行处理,避免由于误操作将有用的电子数据删除。

(四)纸质文档的使用和处置

第二十二条 纸质文档的使用

1、所有的秘密级以上的纸质文件资料要(通过标签或其它方式)标识出资产的保密级别,分类存放,不同安全级别的纸质文件应按类按级传达,便于纸质文件的安全管理;

2、对于比较重要的纸质文件(机密级别以上)必须保存在带锁的文件柜或保险柜中,钥匙由专人保管;

3、对于纸质文件的保存期限依据实际要求制定和实施;

4、对于比较重要的纸质文件的使用过程,必须注意信息的保密,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5、对于比较重要的纸质文件的传输,必须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加以保护,如专人递送、分散传输等。

第二十三条 纸质文档的处置

1、实体数据资料达到保存期限后,必须将其撕毁或者粉碎到读不出来为止,避免实体数据资料的泄密;

2、对于重要纸质文件的销毁,如财务纸质文件,要求两人以上在场,防止信息的泄密。

(五)人员招调、在职、离职

第二十四条 所有人员的招调、在职、离职安全管理按照《用户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实施。

(六)服务性资产的使用和处置

第二十五条 所有服务性资产要设置专人管理,定期维护,避免损坏、非授权使用或丢失。涉及服务性的合同,相关管理部门在签署合同时,应审核涉及信息保密的相关条款。

第二十六条 当服务性设施损坏,如果可以维修,由负责人联络相关人员进行维修,如果涉及到第三方,依据《用户管理制度》对第三方进行管理。

第二十七条 当服务性设施损坏,不可维修,只能报废时,应联络相关管理部门提出报废申请。

第五章 安全设备管理

(一)设备的选型

第二十八条 严禁采购和使用未获得销售许可证的信息安全产品。

第二十九条 应优先采用我国自主开发研制的信息安全技术和设备。

第三十条 避免采用境外的密码设备。

第三十一条 如需采用境外信息安全产品时,必须确保产品获得我国权威机构的认证测试和销售许可证。

第三十二条 使用经国家密码管理部门批准和认可的国内密码技术及相关产品。

第三十三条 终端物理隔离必须使用国家保密局认可的隔离卡或采用国家保密局认可的其他方式。

(二)设备检测

第三十四条 信息系统中的所有安全设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数据处理设备的安全》、《电动办公机器的安全》中规定的要求,其电磁辐射强度、可靠性及兼容性也必须符合安全管理等级要求。

(三)设备安装

第三十五条 设备符合系统选型要求并获得批准后,方可购置安装。

第三十六条 凡购回的设备均须在测试环境下经过连续72小时以上的单机运行测试和联机48小时的应用系统兼容性运行测试。

第三十七条 主机、服务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上架运行前必须通过安全检测,禁止安装有默认操作系统的主机、服务器直接接入系统。

第三十八条 通过上述测试后,设备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时间的长短根据业务需要动态设定。

第三十九条 通过试运行的设备才能接入生产系统,正式运行。

(四)设备登记

第四十条 对所有设备均应建立严格完整的购置、移交、使用、维护、维修和报废等记录,认真做好资产登记和管理工作,保证设备管理的正规化。

(五)设备使用管理

第四十一条 每台设备的使用均应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详细的运行日志。

第四十二条 由责任人负责进行设备的日常清洗及定期保养维护,做好维护记录,保证设备处于最佳状态。

第四十三条 保证设备在其适宜的使用环境下工作。

第四十四条 一旦设备出现故障,管理员如实填写故障报告,通知有关人员处理。

(六)设备维修管理

第四十五条 设备由专人负责维修,并建立满足正常运行最低要求的易损件的备件库。

第四十六条 根据每台设备的使用情况及系统的可靠性等级,制定预防性维修计划。

第四十七条 对系统进行维修时必须采取数据保护措施,安全设备维修时应有安全管理员在场。

第四十八条 对设备进行维修时必须记录维修对象、故障原因、排除方法、主要维修过程及维修有关情况等。

第四十九条 对设备应规定折旧期,设备到了规定使用年限或因严重故障不能恢复,由专业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鉴定和残值估价,并对设备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提出报告书和处理意见,由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进行报废处理。

(七)设备储存管理

第五十条 设备储存环境应符合出厂标称要求。

第五十一条 建立详细的设备进出库、领用和报废登记。

第五十二条 必须定期对储存设备进行清洁、核查及通电检测。

第五十三条 安全产品及保密设备必须单独储存并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制度由某某单位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6篇 华标广场大楼设备管理维护制度

华标广场大楼设备的管理维护

1、实行小区内主要机电设备、公用设施的巡检工作。

2、配电房保持良好的室内照明和通风,供电器操作开关部位设明显标志,停电拉闸或检修停电,挂标志牌。

3、每半月对发电机进行一次'三级保养'计4小时,运行15分钟,并记录发电机工作时有关参数。

4、必须了解、熟悉楼宇内的供水、排水系统,发生问题立即排除,每月定期清疏第一级砂井的垃圾,保持管道畅通。

5、生活泵每周至少轮抵换使用一次,每半年保养一次。

6、各供水管道阀门两周检查一次。

7、园林、楼梯扶拦、栏杆、灯柱、光棚、道路指示牌、防雷网、天台门、铁门等金属铲除底漆、刷漆每年一次。

8、电灯配线、插座、自动开关每3个月检查一次,灯具即报即修,不能超出三天完成。

9、柴油发电机每月试运行一次,时间为30分钟,并做好记录。

10、安防报警系统、可视对计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等智能化系统随报随修,响应时间应在15分钟内,每半年保养一次。

11、备有自启动的发电机组能处于待命状态,如发生市网停电,则机组自动启动信号便会发生,启动发电机组;各发电机组保持良好。

12、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保养、检修制度完善。

13、供水、供电、对讲照明设备设施齐全,保养良好,工作正常。

14、制定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定期巡回检查测试及监督、维修保养运行作记录,并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5、做好各种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年度工作计划,并每年作出主要机电设备的评估报告。一年内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16、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尘、无鼠虫害发生。

17、实行全天候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所属维护范围内供水、供电设备正常运行,出现故障,立即排除,并做好事故的记录,出现重大事故应立即报管理公司。

18、限电、停电检修,接到供水、供电部门通知及时公告,以便知会业主。

19、给排水管道安装牢固,无滴漏、堵塞现象。

20、设备设施完好率95%,大项目完成率100%,小项目完成率98%,维修及时率98%,维修合格率98%甲方提出的改造工程要按期完成。

第7篇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办法

为加强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技术部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具体工作由项目技术部会同投资发展部完成。

二、对于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

三、对不适宜招标项目的少量材料设备,要进行详细地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

四、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布署,确保工期。

确定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定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

五、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六、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帐。

七、项目技术部及其驻工地代表严格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进行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第8篇 z商场电梯设备机房管理制度

商场电梯设备机房管理制度

一、电梯工作人员必须有高度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服从领导指挥、安排,严格遵守电梯运行管理规程,确保电梯正常、安全使用及运行。

二、开机前应按电梯运行管理规程对电梯设备进行检查,做好开机前的准备工作。

三、通过专业人员及仪器对电梯进行检测、调试,由权威机构确认正常并发证后方可使电梯投入运行。

四、电梯维保、检修、检测时应设置明显的维修标识,以示提醒。

五、按规定填写设备运行记录。

六、电梯出现异常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及时通知维保单位来人处理。

七、做好电梯设备管理台帐,如实记录电梯使用状况。

八、机房设备每周清洁一次,保持设备表面无油垢、灰尘。轿箱、层站门、扶梯、招唤每日清洁,保持光亮、洁净。

九、电梯机房应通风良好、卫生洁净、温度适宜,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

十、机房及轿箱内禁止吸烟,禁止堆放杂物及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动用明火。

十一、机房内按规配置各类消防灭火器材,并放置于明显处。

十二、电梯各处应做到标识齐全、明显,应急报警系统完好无损。

十三、机房钥匙由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机房。

十四、每周组织一次机房、设备、轿箱、扶梯的卫生、安全检查。

第9篇 炼铁厂设备隐患管理制度

1目的

设备隐患是设备事故、故障的根源,为加强设备隐患管理,减少设备事故、故障,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下属各设备使用单位设备的隐患管理。

3定义

本制度所有定义均采用gb/t19000-2000标准术语和定义

4职责

4.1设备科是设备运行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对设备隐患管理工作的监督、协调、考核。

4.2设备使用单位是本单位设备运行管理的主体,负责本单位设备隐患的具体管理工作。

4.3设备检修部负责所服务单位设备隐患的专业点检、隐患排除等工作。

5管理流程图

隐患发现隐患确认制定整改措施隐患解决

制定防范措施方案动态监控适时解决

6内容及要求

6.1设备隐患管理原则

6.1.1设备使用单位是设备隐患管理的主体,单位一把手是设备隐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设备领导是设备隐患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设备科是设备隐患的直接管理者,设备操作者是设备安全检查,隐患的监护、整改计划的制定、方案的实施、验收,统计分析,总结上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6.1.2设备隐患管理是企业设备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采用先进的手段与方法,及时了解、治理设备隐患,把设备事故与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

6.1.3凡正式投产的设备,由于老化、失修或设计、制造质量等原因,可引发设备事故、故障以及人员伤亡的缺陷,均称为设备隐患。

6.2设备使用管理

6.2.1设备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

6.2.1.1重要设备隐患

可能引发特大或重大设备事故和危及人身安全事故的设备缺陷、隐患为重大隐患。

6.2.1.2一般设备隐患

构不成重大设备隐患,但有可能造成设备事故的缺陷。

6.2.2设备使用单位设备缺陷、隐患管理内容及职责:

6.2.2.1设备科负责对本单位的设备缺陷、隐患进行全面管理,并负责将重大隐患及处理措施报装备处。

6.2.2.2设备使用单位对设备缺陷、隐患要逐项确认,并建立完整、准确的管理台账。

6.2.2.3设备缺陷、隐患要及时处理,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必须制订监护措施和治理计划(方案),落实到人。措施实施必须形成记录,作为趋势变化的依据。

6.2.2.4要对设备缺陷、隐患实施动态管理,制定和采取紧急措施,直至停止使用。

6.2.3为及时准确地掌握设备安全技术状况,设备科必须将设备安全检查列为制度化工作,设备安全大检查原则上半年一次,除常规检查外,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如雷雨、汛期、风暴等)进行季节性检查。对某些特殊设备(如高压容器等)应按有关规定检查。

6.2.4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应由厂统一组织实施,自下而上逐级进行。做到基层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简易检查与精密检查相结合;定性检查与定量检查相结合。对某些重大隐患,本单位难以定性或定量的,应请有关专家进行鉴定。

6.2.5对经检查确定的设备隐患应逐项进行管理,直到隐患消除为止。设备隐患要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重大隐患要由厂直接管理,一般隐患可由设备所属单位进行管理。

6.2.6对设备隐患应按轻重缓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治理,当年发现的隐患,原则在年内治理完毕。对暂不能治理的设备隐患要制定治理规划,分期分批实施。凡重大设备隐患在治理以前都要制定监护措施,随时掌握隐患的发展状况,必要时设备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紧急措施,直至停止使用。

6.2.7治理设备隐患要与设备检修相结合,各单位在安排检修项目时,应优先安排存在重大隐患的设备。

6.2.8设备隐患治理的实施要做到三个优先,即资金优先、材料优先和施工优先。

6.2.9设备隐患管理工作要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时间落实,完善各项保证体系,为设备隐患治理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6.2.10各车间要向设备科及时反映本单位的设备隐患,对未能及时消除隐患的,明确责任人、整改期限,制定特护措施,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特护措施报设备科一份进行审核,审核后交于责任车间执行。

6.2.11各车间月底以前要将本单位的设备安全检查情况总结和设备隐患项目无法解决的上报设备科。其中重大隐患项目要求逐项填写,内容包括隐患部位、隐患内容、监测情况、隐患变化情况和项目负责人等。

6.3设备隐患的记录

6.3.1设备隐患的记录遵循《炼铁厂设备点检程序》,在《炼铁厂设备管理台帐》的《设备点检台帐》中必须能记录到此故障的发现时间和采取措施,此设备故障在48小时没有处理就记录入《炼铁厂设备管理台帐》的《设备隐患管理台帐》;

6.3.2设备隐患的记录必须遵循可追溯原则,有检查、有记录、有数据,特别是a类设备的隐患记录。

6.4设备隐患的管理考核

6.4.1设备科把设备隐患治理与经济责任挂钩,纳入设备管理考核指标,并作为评价各单位设备管理工作成绩的内容之一。

6.4.2厂对设备隐患的检查治理工作有突出贡献者应给于表彰和奖励;对设备隐患漏查或由于治理不力造成重大设备事故,应根据事故情节及损失给责任者以惩罚。

6.4.3奖励条件

6.4.3.1凡提前发现设备隐患,避免重大以上设备事故发生的有功者;

6.4.3.2对设备隐患的检查、治理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

6.4.3.3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隐患项目治理的单位或个人。

6.4.4惩罚条件

6.4.4.1厂对已发现的设备隐患不及时处理而造成重大以上设备事故,要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6.4.4.2由于玩忽职守,对存在的设备隐患视而不见或隐患治理不彻底,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要给于直接责任者相应的惩罚。

7质量记录

7.1 炼铁厂设备管理台帐

7.2 设备点检台帐

7.3 设备隐患管理台帐

第10篇 加油站设备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为保证企业安全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和定期维修特制定本制度。

2.对本站所有的安全设施、设备,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定期维修。

3.对需要电启动的设备,主要检查电路运行情况,电源接触是否良好,有无漏电现象,各部件是否损坏,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机维修。

4.对特种设备,一般一年请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检测一次。

5.对安全设施灭火器、消防沙、灭火毯要求一月检查一次。

6.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乱使用电器设备。

7.灭火器材专人管理、及时更换或补充,不得做摆设,搞形式。

8.本制度有安全员负责监督执行。

第11篇 某集团公司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所有设备运行中的各项管理制度,提出了设备操作、检修、维护保养等各方面的管理要求,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2职责

各部门必须严格遵照此管理制度进行实施和管理,公司设备动力部负责对各部门的设备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和考核。

3条款

3.1 总则

3.1.1 为加强公司设备管理,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使公司设备安全、长期稳定的运行,为实现公司生产经营目标提供可靠设备保障,对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采购、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整个寿命周期进行全过程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3.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设备管理;设备包括机械、电气、仪表、计量、消防、环保、给排水、通讯、交通、工程机械等专业。

3.1.3 为保证本制度实施,贯彻公司设备管理精神,公司设立设备管理委员会(简称设管委)。设管委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分管设备的副总经理担任;委员会成员由公司其他副总经理和选矿厂、采矿厂、机修厂、尾矿回收部、设备动力部、财务部、纪检监察部、总工办、生产安全部、供应部、劳动人事部、质计部的主任(部长)或者主管设备副主任担任(每个单位一名委员);设管委下设设备动力部,代表公司全面负责设备管理具体工作;设管委委员负责领导本部门的设备管理工作。

3.1.4 设备管理委员会各岗位职责;

3.1.4.1 设管委主任职责:

a)对公司设备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公司设备管理的重要方针、目标及重大问题组织研究并作出决策;

b)负责制定(或委派制定)、审核公司设备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c)审核和批准公司的设备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1.4.2 设管委副主任职责:

a)执行落实国家和上级关于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组织制定本公司年度设备管理的方针目标,根据公司实际,健全和修订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b)领导公司设备系统的工作,布置、检查和协调有关设备管理方面的工作,保证公司年度设备管理方针、目标的推进和落实;

c)审批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备件计划和更新改造计划,并负责审批设备的购置、调拨和报废的申请报告等;

d)组织对重大设备事故的抢修工作,主持事故调查分析会;

e)组织公司重大项目中设备投资的可行性分析论证;

f)组织开展设备管理的技术培训,学习推广国内外先进的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

g)组织总结公司设备管理的成 绩与不足,开展公司设备管理评优竞赛活动。

3.1.4.3 设备动力部是公司设备综合管理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a)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条例和规定,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的要求,负责全公司设备管理日常业务工作,重点抓好设备管理中“管好”、“用好”、“修好”的三项重要管理工作;

b)制定和不断完善公司设备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全面做好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

c)编制公司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备件计划和更新改造计划,负责设备检修和自加工配件质量的检定验收工作;

d)参与新建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中有关设备经济技术方面的可行性研究,配合提供有关技术档案和资料;

e)负责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前期管理、设备使用与维护管理、设备润滑管理、设备点检管理、设备技术状态维护管理、设备计划预修管理、设备大修管理、设备事故管理、备品备件管理、锅炉、压力容器、机动车车辆、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管理,设备修旧利废和质量、技术管理等工作;

f)经常深入基层生产单位,指导和协助解决重要技术业务难题,检查各单位设备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规程的执行落实情况;

g)负责组织对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h)配合劳动人事部进行设备操作、检修和管理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

i)积极了解、学习、掌握和使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和新工艺,不断提高装备水平;

j)完成其他应由设备动力部负责完成的工作。

3.1.4.4 财务部设备管理职责:

a)在设管委领导下,负责或参加有关设备管理工作;

b)协同有关部门参加设备前期管理工作,主要有设备规划方案调研、制定、论证和决策、设备投资计划的编制、费用预算、设备采购定货、合同管理、设备到货验收、设备投资效果经济、财务分析等工作,负责设备货款及运杂费款的审查与支付;

c)参加设备安装工程招标、施工合同签定、工程验收、负责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的审查与支付;

d)在设备投入使用初期,负责公司设备固定资产台账的建立工作,设备折旧费用折旧方法,大修理改造更新费用预算、设备备品备件计划费用的审查与支付,设备租赁费用的预算与审查,参加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e)参加公司设备管理有关会议,执行公司设备管理委员会决定。

3.1.4.5 生产安全部设备管理工作职责:

a)在设管委领导下,负责和参加公司有关设备管理工作;

b)负责全公司主要生产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同生产和设备管理部门做好全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许可证验收工作;

c)根据公司生产目标及工艺要求及时提出为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生产水平的设备维修、改造、更新的建议。提出生产设备运行存在的问题与安全隐患,并督促生产单位及时处理和解决。

3.1.4.6 厂(矿)、队、班组的设备管理制度:

a)厂(矿)主任对本单位的设备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严格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组织研究本单位设备管理的重要问题,并作出决策。正确处理、协调好生产与设备管理的关系,坚决防止和克服重生产、轻维修,重使用、轻管理等拼设备的不正确观念和行为,不断提高本单位设备管理的水平;

b)厂(矿)分管设备的副主任,在主任的领导下,具体组织领导本单位设备管理的日常工作,技术业务上同时接受设备动力部的领导,依照《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措施,确保本《制度》和公司年度设备管理方针、目标在本单位得到落实。其主要职责:

①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的要求,组织制定本单位设备管理具体的实施细则;

②负责本单位设备管理日常业务工作,根据设备技术状况,及时组织进行设备的维护和检修;

③定期开展本单位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三好”、“四会”活动,做好检查评比工作;

④制止设备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防止设备及人身事故的发生,组织事故分析处理工作;

⑤针对本单位设备特点,经常组织开展行之有效的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技术水平;

⑥严格定人定机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杜绝不正确使用设备的现象;

c)厂(矿)应配备专职设备管理员,设备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分管设备的副主任做好设备管理的日常工作;

d)凡有使用设备的队级单位,队长应对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负责;

e)厂(矿)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设备管理工作竞赛、检查、评比活动,组织本厂(矿)设备管理与操作人员的理论与实际操作学习培训工作,提高设备管理、使用、维修工作水平,做好本厂(矿)设备技术状况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出勤率,为完成本厂(矿)的生产目标提供设备保障;

f)班组设备管理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制度,认真、及时、准确地填写好各种设备原始记录,发现设备出现的问题处理和解决,如不能处理应先采取应急措施,然后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以防止事故的继续发生,造成更大的损失;

g)按照公司新模式办企业原则,提倡“一专多能”逐步实现“运行合一”,实行班长(机台长)负责制。

第12篇 中学直饮水设备安全卫生日常管理制度

山天中学直饮水设备安全卫生日常管理制度

为保障师生饮水的安全,我校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特制定直饮水设备安全卫生日常管理制度。

1.由z实业有限公司专人负责设备维护工作,并做好维护记录。

2.由z保洁公司专人负责日常清洗和消毒工作。每天使用前,打开每个水龙头放水60秒,以排尽管道中的水。保持水槽无杂物,外壳清洁光亮,无污染物粘附其上。每天对出水龙头消毒一次,具体消毒方法如下:用棉签蘸取酒精伸进出水龙头嘴中进行消毒,消毒完之后打开水龙头冲洗10秒钟。并做好清洗和消毒记录。

3.3M公司每两周来校采样水质并给出检测报告;博优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每月来校采样水质给出检测报告。

4.学校利用宣传栏、广播等多种渠道向师生及学生家长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了解和掌握饮用水安全卫生的基本知识。

5.在饮用水处标明卫生要求,文明使用、预防污染。

6.若水质检测结果不合格,立即启动学校直饮水水质不合格应急预案。

山天中学

第13篇 施工机械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1、起重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体检无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手脚残疾以及无视力、听力障碍,经过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2、从事起重作业时,必须确定作业项目负责人、指挥人员、起重机司机、司索工艺及必要的辅助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

3、遇大风、雷雨、雾、雪等恶略天气或在高压线、公路等特殊作业条件下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4、下列情况不得进行起重作业:

(1)6级及以上强风、暴雨、雷电天气等;

(2)起重设备未经检测合格或超过检测合格有效期;

(3)起吊索具未经检验、检查合格,索具规格与吊起物件重量不匹配;

(4)超载或被吊物重量、理化性质(特指危险化学品等)不清,吊拔埋件及斜拉斜吊或单钩起吊等;

(5)起重设备的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送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吊钩不安装防脱落装置等;

(6)捆绑、吊挂不牢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

(7)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8)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

(9)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重物等,与电力线路的最小距离应小于以下要求:1kv以下线路至少为1.5m;1kv~35kv至少为3m;35kv以上至少为5m(不含阴雨或潮湿天气);

(10)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的其他情况。

5、起重作业时应遵守的其他要求

(1)不得使用极限位置的限制器停车;

(2)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3)不得将被吊物件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

(4)不得在起重设备工作时进行检查和维修作业;

(5)不得未经试吊便起吊与设备额定载荷接近的重物;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施工作业中现场人员应按照“两书一表”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检查。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现场管理状况及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抽查,发现违章现象和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进行整改,防止起重过程中发生伤害事件。

7、起重作业安全要求

(1)起重作业人员在作业场地范围内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

(2)起重指挥(司索)工安全要求

a、严格执行《起重吊运指挥信号》标准的规定,起重过程中必须与起重司机联络准确、熟练无误;

b、吊挂时,吊挂绳之间的夹角宜小于120度,避免吊绳受力过大;

c、绳、链索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

d、指挥物体翻转时,应使起重重心平稳变化,不应产生指挥意图之外的动作;

e、进入悬挂重物下方时,应先与司机联系并设置支撑装置;

f、多人捆挂时,应服从一人的统一指挥。

(3)起重机司机的安全要求

a、服从起重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发现不安全情况应及时通知指挥及相关人员。对于紧急停止信号,无论任何人发出,都必须立即执行;

b、全面掌握所操纵的起重机的设备构造和技术性能;

c、严格按起重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d、起重作业过程中及时观察作业环境周围的人、物等,避免发生磕碰等伤害事故。

(4)两台以上吊车进行联合作业时,现场应制定作业计划和作业程序,明确专人统一进行指挥和监护。

(5)拥有起重设备单位应建立起重设备档案,包括:起重机出厂技术文件、启用时间和位置、保养和检查试验记录、设备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其整改情况等。

(6)备停用闲置超过规定时间,在重新启用前应进行检验和试运行,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

第14篇 关于损坏设备的管理制度

针对日常设备操作和检修过程中,设备损坏频繁的现状,为杜绝设备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对设备维护、保养不及时造成设备损坏,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各岗位设备必须有专人操作,特别是特种设备,如有人私自操作设备,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生产,考核责任人50~100元,考核相关车间200元。

2、各岗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如违反操作规程操作设备者,考核当事人30元,造成设备损坏,考核责任人50~100元,造成事故严重者视情节另行裁定。

3、各岗位必须严格执行设备润滑“五定”制度,如发现设备因缺油导致设备损坏,考核责任人30~50元。

4、岗位操作人员和设备维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三级点检制度,如实填写三级点检表,如因点检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考核责任人50~100元。

5、检修设备时,机电人员必须先搞清设备存在的问题,问题根源在哪,确定检修方案,如因盲目检修,造成损坏设备,按设备价格的5‰~20‰考核责任人。

6、设备维护人员在检修过程中,要做好易损配件质量的防护工作,拆卸、安装设备零部件时必须按规范顺序依次进行,如因拆卸、安装过程操作不规范将设备零部件损坏、报废,按设备零部件价格的5‰~20‰考核责任人。

7、设备检修完工后,检修人员要认真检查,如发现将杂物、零件和小工具失落在设备内,造成设备事故的,按设备价格的5‰~20‰考核责任人。

第15篇 选矿厂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使设备的管理达到较高的水平,特建立以下制度。

1.所有机电设备的管理由设备管理小组负责。机械设备的使用和保养,承交各工段负责。机械设备的大、中维修及临时抢修、定期重点维修,由机修工段负责。电气设备的一般使用,由生产工段负责,其维护和保养、检修,由电修工段负责。

2.凡交给各工段负责的机电设备,必须由熟练工操作,设备及其周围的环境卫生,必须进行周期性的清理检查。

3.所有机械设备的大修、中检、抢修,由机电修工段工段长具体负责,各相关工段协助完成。

4.所有电气类设备的大、中抢修,由电修工段具体负责完成。使用归各工段,维护保养由电修工段,检查运行情况时,按有关规定执行。

5.计划检修由生产、设备管理小组成员、工段长亲自督战,对重点检修的突击性任务,或一般性的检修项目,以机修工段为主,以相关工段操作工为辅完成;属于电气类的以电修工段为主、相关工段配合完成。

6.突击检修、设备安装、工艺改造等任务的完成,须由一名主管厂长负责,以机修工段为主,设备管理小组成员、相关工段长现场指导,共同完成。

7.无论抢修、安装及计划检修,电修工段须派1到2人配合,检修项目及质量验收,由设备管理小组成员、机电工段共同负责;对时间、时限、人员、维修情况,必须做好记录,并交技术资料室存档。

8.在抢修、计划检修时,机电工段长、生产设备管理小组成员、相关工段长、检修负责人,必须亲临现场,共同研究方案,并组织抢修;争时间,抢速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9.各工段对本单位使用的设备,要保存一个完整的运转记录,生产设备管理小组成员定期对此进行检查;凡填写不认真,胡写乱画,将进行处罚。

10.安全文明生产检查,尤其对关键设备的检查,不得出现“跑、冒、滴、漏”,凡不符合要求,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11.设备出现故障时,机电修工段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修,不得拖延时间,贻误生产。

12.凡备用的设备,机电修工段必须做到预备随时待用,绝不允许出现备用设备无法使用的现象。

13.凡维修的设备,机电工段必须坚持以修为主,避免一坏就换的现象。

14.各工段内的起重机,须由有操作资格的人员进行操作,其余人员禁止操作。

15.起重设备(如电葫芦,千斤顶等)统一归库房管理,使用时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

16.检修期间要严格执行公司下达的停机制度。

17.对无矿停机或由于设备故障而停机的情况,必须及时通知值班人员,并按生产调度制度上报公司调度部门。

18.机电工段必须认真执行《关键设备巡检制度》,必须每日派人到现场检查,并做好记录。

19.对于常用设备、备件及定额消耗材料,库房要建立台帐,做好记录;凡能提前备用的,必须提前领到库,以便检修。

20.机修人员要按规定定期对机床进行维护保养。

21.凡生产工段设备出了问题,不及时汇报影响生产者;或是因机电工段接到通知因缺少备件、材料,无法维修,却不及时汇报情况的,将按公司及选矿厂有关规定处理。

22.潜水泵为生产中出现问题而备用,由机电工段维修、保管。

23.凡因设备发生了事故,抢修结束后,必须召开事故分析会,由生产技术部带头负责,查明原因,落实责任,总结经验,最后将处理结果通报全公司。

24.材料、备品、备件采购计划,均由各工段上报公司有关部门,常用物资计划一般不再报。

25.生产设备管理小组按有关规定对设备实施管理,其主要工作范围为:全选矿厂所存设备档案、资料、技能测试、运行记录管理、检修计划、维修时限及维修质量管理、备品备件及质量管理、设备的更新报废管理,主要设备的检查、检修中更换大型备品备件的记录管理等。

26.此规定依据公司有关制度制订,从签发之日起执行。

第16篇 铸造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设备防爆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特别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防爆设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作为非防爆设备处理:

2.1新到货的防爆设备,没有防爆标志、生产许可证号、检验合格证和防爆设备到货验收单等。

2.2防爆设备失去防爆性能,没有防爆标志,经修复而不能达到防爆性能者。

3 防爆设备在安装前必须进行下列检查,凡有故障或防爆性能遭到破坏的设备禁止安装:

3.1设备铭牌规定数据是否与接线电压和使用机器设备的容量相适应;

3.2设备的外形结构是否完整,防爆性能是否良好;

3.3设备内部是否损坏;

3.4检修记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完整。

4 防爆设备安装地点,不应有积水和滴水,特别在淋水很大的采掘工作面安装设备时,禁止乱放与防爆设备安全运行和验修无关的杂物,设备的安装要稳固可靠,合乎产品说明书上的规定安装要求,不准有倾斜或震动现象。

4.1低压开关在安装后应平正牢固,磁力开关的最大倾角不提超过15°

4.2设备与设备之间或与墙壁之间,要留有足够的距离,以便检修。

4.3高压防爆开关的安装位置必须平整,电缆与开关连接时,必须通过进线装置,进线装置必须灌注绝缘胶、封堵严密。

5 防爆设备安装后应符合防爆性能的要求。

5.1各处螺丝和弹垫必须齐全完整拧紧,防爆面不得锈蚀,如锈蚀应作以处理。

5.2接线工艺符合“完好标准”要求。

5.3闭锁装置应牢固可靠。

6高压设备两台以上的开关组合使用时,其连接器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7防爆电气设备安装、检修后必须经主管电气技术员、设备组、施工单位,按《防爆电气设备安装与检修细则》的标准进行验收。防爆电气设备日常检查原则是谁使用谁负责,由各单位维护员和司机负责,每班至少一次。检查内容:

7.1防爆设备及周围环境是否保持清洁,有无淋水积水和妨碍设备安全运行、检修的杂物。

7.2防爆设备是否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外壳是否遭受外力损坏。

7.3设备安装是否牢固可靠,有无倾斜,歪倒及震动现象。

7.4防爆设备的外形结构,是否符合防爆性能要求。

7.5设备的接地装置是否完整牢固。

7.6设备各部声音和温度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音。

8 严格执行设备包机制度,责任到人,确保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尽快落实机电科的包机制度。

9 包机人员必须端正工作态度,改变工作作风,要由被动工作转向主动工作,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加强理论学习,确保所包设备台台完好、防爆设备无失爆。

设备管理制度-纯净水系统管理制度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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