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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咨询合同(13份范本)

发布时间:2023-08-30 19:21:01 查看人数:37

设计咨询合同

第1篇 软件设计咨询合同

2023软件设计咨询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

1、内容:

2、要求:

二、设计与制作费用:

设计费用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三、付款方式:

在设计执行前,合同签订后,甲方需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合同款,即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

四、设计方案的时间及其他要求:

1、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2、甲方需提供有关设计应用的资料、图片、元素等资料。

3、甲方需提供品牌的合法证件,如商标注册证、营业执照等。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合同款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第2篇 设计咨询合同

委托人________监理人_______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实施地点:______

工程总投资: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标准条件;

2.本合同专用条件;

3.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签章)______监理人:(签章)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第3篇 广场设计咨询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广场设计咨询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概况

1.工作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和丙方合作完成本项目自总平面规划方案起至建筑施工图完成的规划,设计及竣工验收工作。

(2)乙方的设计咨询范围限于本合同约定的规划,单体方案和单体初步设计阶段的建筑专业的设计咨询工作;丙方的设计工作范围限于本合同约定的规划,单体方案和单体初步设计阶段的非建筑专业的设计工作,全部施工图设计,相关施工现场服务及所有阶段审核,出图,报建工作。

(3)乙方的咨询工作将由且仅由_____建筑师事务所完成。

(4)甲方、乙方和丙方将另签署三方协议以明确工作分工,流程和进度。

2.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基地面积约为_____㎡,地上建筑面积约为_____㎡,并设有地下室及地下车库约_____㎡,拟建设包括_____管理指挥中心在内的办公,商业建筑,以及配套的地下停车场等。

本项目位于_____省_____市_____区。

3.工作依据

本合同执行中的有效依据为:

(1)国家及_____市政府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

(2)甲方提供的详细正式设计任务书;

(3)甲方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的立项批复;

(4)甲方提供当地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5)甲方提供由规划局盖章1:500用地红线蓝图;

(6)甲方提供本项目基础资料,含用地红线座标表,场地标高等;

(7)经有效签署的本合同及其一切附件(略)和补充文件;

(8)工作过程中的政府审批意见和甲方阶段性书面意见;

(9)工作过程中三方来往的各类书面文件,会议纪要等。

由甲方提供的工作依据视工作进度由甲方分阶段提供。

第二条 设计咨询内容

1.设计咨询范围及深度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提供本项目总平面规划,单体方案设计,单体初步设计的建筑专业范围内的设计成果,乙方的工作成果不含各阶段的结构,设备,人防,市政设计,景观设计,概预算内容,各阶段的报建工作及验收工作。

(2)甲方委托丙方负责提供本项目总平面规划,单体方案设计,单体初步设计的非建筑专业的设计成果,以及全部施工图设计成果及相关施工现场服务,丙方负责规划阶段的五图一书编制工作,但丙方的设计成果及服务不含:其一,办公智能化设计;信息网络,综合布线。其二,室内二次装修设计。其三,室外环境设计:场地,道路,绿化,一般园林小品(不含有主题的雕塑艺术品),红线图内水电管网,室外消防,园林照明,景观照明,水景照明及动力,背景音乐,绿化灌溉。

(3)乙、丙方的工作成果质量应满足各阶段_____市各有关审批部门对送审文件的编制要求。

2.工作成果文件

乙、丙方提供甲方成果文件为:

(1)各阶段报批用蓝图及a3文本各8套(丙方不提供a3文本);

(2)各阶段送审成果电脑文件拷贝各一套;

(3)报审用工作模型(丙方不提供)。

甲方若需超出上述范围,比例的成果或套数,应支付额外成本费用。

第三条 协作分工

甲方、乙方、丙方将另以三方协议形式约定各方工作内容、责任划分及合作方法,并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第四条 工作进度

甲方、乙方及丙方将按下述计划积极协作,协调与控制设计进度,确保本项目各阶段顺行进行。

1.总平面设计阶段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由乙方进行总平面规划设计。通过场地研究,取得建筑密度,建筑布局,建筑体型,类型,面积分布和市场策略的深化发展依据。并在丙方配合下形成获得政府(或甲方)认可的规划设计文件(五图一书)。

(1)乙方在_____个工作周内在丙方的配合下,编制完成按政府审批要求的一个规划方案报批文件,由甲方审核,签署后呈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总体规划报批工作。总体规划报批文件包括:各项指标统计;彩色总平面图1:500;各类消防报建,绿化系统,交通系统,综合管线系统,竖向设计及说明书;工作模型。

(2)甲方在乙、丙方配合下组织向政府报批规划方案。获得政府审批通过后,该阶段工作告一段落。

2.方案设计阶段

本阶段的工作重点是按总体规划深化研究,确定各单体的平、立、剖面,最后形成正式的方案设计文件并取得有关审批部门批准通过。

(1)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开始方案设计工作后_____个工作周内,提供第一轮方案工作图,其侧重点在于供各方展开有关平面设计及建筑体型,结构体系各设备工种方面的讨论。

(2)甲、乙、丙方对形成的成果展开讨论修改,在_____个工作周内形成明确的书面定稿意见。

(3)乙方在丙方配合下根据其形成的书面定稿意见深化工作,在其后_____个工作周内形成按_____市政府规定的方案成果文件,甲方在乙、丙方配合下组织向政府申请审批。

3.初步设计阶段

本阶段的工作重点是根据方案阶段审批部门的审批意见及甲方对本阶段的深化意见,对方案阶段设计成果进行技术深化,形成供政府审批部门通过的初步设计文件,并取得正式的初设批准文件。

(1)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乙、丙方开始初步设计工作后_____个工作周内完成供丙方各专业工种展开工作的第一轮作业图。

(2)乙、丙方互相配合,在_____个工作周内完成初步设计定稿图,由甲方书面确认定稿。

(3)其后,乙方、丙方互相配合,在_____个工作周内完成供政府部门审批的初步设计文件,甲方在乙丙方配合下组织向政府申请审批。

(4)在甲方通知乙方展开立面扩大初步设计工作后_____个工作周内,甲方完成立面扩大初步设计并提交甲方和丙方。

4.施工图设计阶段

按国家的标准,规范由丙方来完成主体施工图设计。

初步设计批准后,_____个工作周基本完成土建施工图设计,土建施工图设计完成后,_____个工作周基本完成设备设计。

5.乙、丙方按上述计划控制设计进度的前提是甲方各书面意见及政府部门审批意见的准确、全面和前后一致性,以及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及时付款。

6.本项目设计工作分阶段进行,各阶段之间由于非乙、丙方原因有超过______个工作周的停顿时,乙、丙方在获取甲方进入继续工作通知后,应留有适当的人力调配时间,并尽力协助甲方弥补时间损失。

第五条 咨询费支付

本项目地上建筑面积暂定为_____㎡,地下建筑面积暂定为_____㎡。乙、丙方共同完成本合同规定的设计工作,其设计费总额按施工图概算的_____%计算。在施工图概算完成之前,先暂定以人民币_____计算,待施工图概算经甲、乙、丙三方确认后,在按本条第1(9)项和第2(9)项付款时一并结清,但设计费总额不低于人民币_____。

在暂定的设计费人民币_____中,甲方暂定支付乙方的设计咨询费总额按人民币_____计算,甲方暂定支付丙方的设计费总额按人民币_____计算,最终结算设计费总额时,甲方按上述比例分别向乙、丙方结清。

1.甲方按下列进度向乙方支付咨询费

(1)本合同有效签署后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暂定的乙方咨询费总额的_____%,即人民币_____,作为定金。

(2)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总体规划方案后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暂定的乙方咨询费总额的_____%,即人民币_____。

(3)乙方在总体规划报批完成后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暂定的乙方咨询费总额的_____%,即人民币______。

(4)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单体方案优化定稿后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暂定的乙方咨询费总额的_____%,即人民币______。

(5)乙方在单体方案完成后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暂定的乙方咨询费总额的_____%,即人民币______。

(6)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初步设计定稿图后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暂定的乙方咨询费总额的_____%,即人民币_____。

(7)乙方在初步设计完成后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暂定的乙方咨询费总额的_____%,即人民币_____。

(8)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立面扩大初步设计后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暂定的乙方咨询费总额的_____%,即人民币______。

(9)乙方在施工图审照完成后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暂定的乙方咨询费总额的_____%,即人民币______。

2.甲方按下列进度向丙方支付设计费

(1)本合同有效签署后_____个工作日内,向丙方支付暂定的丙方咨询费总额的_____%,即人民币_____,作为定金。

(2)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总体规划方案后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丙方支付暂定的丙方咨询费总额的_____%,即人民币______。

(3)丙方在总体规划报批完成后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丙方支付暂定的丙方咨询费总额的_____%,即人民币______。

(4)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单体方案优化定稿后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丙方支付暂定的丙方咨询费总额的_____%,即人民币______。

(5)丙方在单体方案完成后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丙方支付暂定的丙方咨询费总额的_____%,即人民币______。

(6)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初步设计定稿图后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丙方支付暂定的丙方咨询费总额的_____%,即人民币______。

(7)丙方在(初步设计完成后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丙方支付暂定的丙方咨询费总额的_____%,即人民币______。

(8)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立面扩大初步设计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丙方支付暂定的乙方咨询费总额的_____%,即人民币______。

(9)丙方在施工图审照完成后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丙方支付暂定的丙方咨询费总额的_____%,即人民币______。

3.甲方分别直接向乙方、丙方支付咨询设计费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咨询费以______汇入乙方的下列账户:____。

(2)甲方向丙方支付的设计费以_____汇入丙方的下列人民币账户:____。

4.乙、丙方提交各期报政府审批的设计文件后_____个工作周内,因甲方原因未收到政府回复的,甲方应支付该期咨询费。

5.甲方若要求乙、丙方提前进入下一阶段设计咨询工作或该阶段由于客观需要在上阶段尚未结束前已进行,则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相应咨询费。

第六条 三方责任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丙方提供设计资料,依据及阶段性意见,并对所提资料、意见的完整性,准确性,前后一致性负责。甲方单方面修改经双方确认任务书和书面意见,或因任务书及书面意见遗漏,错误或前后不一致,而造成乙,丙方重大修改的,双方应协商乙方就该部分产生的额外成本,并合理延长乙、丙方的工作时间。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丙方支付咨询费。甲方未按双方约定时间向乙、丙方提交设计资料或支付设计费,乙、丙方有权顺延乃至暂停设计咨询工作。

(3)甲方对乙、丙方所提工作要求需符合政府职能部门要求,与政府要求重大不符的,乙、丙方有权提出书面疑问,乃至暂停工作直到甲方书面澄清为止。甲方若通知乙、丙方不依照政府规定的设计程序,设计规范,规则等进行设计咨询工作,则应书面通知乙,丙方并对可能引起的乙,丙方重大返工和进度延误负责。

(4)甲方应负责在乙、丙方协助下积极组织办理向审批部门征询及报批手续,促进审批过程。

(5)指定专人作为本项目联络人,参加协调会议,并及时解答乙、丙方疑问。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咨询范围内的成果文件应符合中国现行规范,标准,规程,技术规定及专业要求,及_____市各部门审查要求。

(2)乙方应按合规定的时间向甲_____丙方提交约定的成果文件。

(3)乙方应仔细研究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并及时对有疑问的部分向甲方书提问。

(4)乙方应按设计任务书及阶段性修改意见积极开展设计工作。

(5)乙方应控制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进度和质量,若要求任何进度调整,应书面征求甲方同意。

(6)在审批过程中,如有关审批部门提出意见,乙方应在其合同规定职责工作范围内及时进行无偿的修改,补充和完善,直到获得批准。

(7)指定专人作为本项目联络人。

(8)乙方应在施工图阶段对甲_____丙方提出的属于乙方已提供设计文件深度范围的疑问作答。

3.丙方的责任和义务

(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按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程,规定进行设计。

(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4)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5)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终止合作

1.经三方确认,任何一方可在_____个工作日以前以书面通知终止合作,其条件是并非由于提供终止一方的过失,而是由于责任方实质上不能履行本合同,三方应按至合同终止为止的实际工作量结清费用。

2.如果因甲方的原因需要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按乙、丙方已完成工作量结清费用。

第八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合同—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第十一条 其他

1.乙、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工作成果,系专用于本项目。甲、乙,丙三方不得将该成果用于其它项目。三方均可在各自宣传用品及刊物上转载该文件,但乙、丙方须注明协作情况。

2.三方来往及成果文件均以中文,中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

3.乙、丙方分别各自负责承担其应缴税收。

4.甲方支付咨询费的日期,以汇出日期为准;乙、丙方提交设计文件,以送出日为准。

5.在乙、丙方有效执行本合同前提下,甲方应控制本合同主体工作周期不超过_____个日历月。超过时,三方另协商必要的设计费调整。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篇 建设工程设计咨询合同书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咨询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为使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构想科学,设计和施工经济、合理,建设速度快,误差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将规划局红线图、上级部门批文、委托书以及建筑安装工程的建筑面积、安装项目、消防方式、库房每层净高等资料提交乙方。

第二条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地形、地质条件、建筑安装构想等进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编制出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条甲方根据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承付乙方咨询费元。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先付给乙方____元,待乙方将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交付甲方后____日内,再付给乙方____元。

第四条为本咨询工程需要到外地进行调研、收集资料人员的差旅费,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送交有关文件、图纸和资料,乙方可按耽误的时间顺延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的时间。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咨询费,迟延一天,按迟延交付款额罚款____‰。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咨询请求,乙方咨询工作已经过半的,应付给乙方全部咨询费;咨询工作尚未过半,按总咨询费的50%收费。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迟延一天,按总咨询费金额罚款____‰。

2、乙方如中途中断咨询,应按总咨询费向乙方交付罚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因质量缺陷或过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如果由此引起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第七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

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别交________建筑工程主管部门、建行____等单位各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咨询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5篇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设计咨询)合同

第一部分 信息系统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监理人_______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实施地点:

工程总投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标准条件;

2、本合同专用条件;

3、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 继承人 。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项目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有关成员。

5、“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6、“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集成商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7、“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第二条 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2、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3、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4、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 合同履行 监理职责,或与集成商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条 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3、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4、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和其他办公设施。

第四条 监理人的权利

1、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信息系统工程的规划设计、项目实施、使用功能等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2、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信息系统工程质量标准或 设计合同 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有权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3、审批工程实施的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集成商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4、事先向委托人报告,经征得委托人同意后,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5、工程上使用的设备和工程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集成商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集成商停工整改、返工。集成商得到监理项目组或委托人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6、工程实施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完成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实施合同规定的完成期限的签认权。

第五条 监理人的义务

1、保证自签订本合同时起至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时止,始终、不间断的具备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 、部门规章规定的执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资质。

2、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3、接受委托人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4、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监理质量,按照监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开展监理业务,保证不发生质量问题。

5、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项目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项目组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6、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7、在合同期内或 合同终止 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和设计人、集成商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六条 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实施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七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触及法律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监理人对集成商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委托人或监理人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提出赔偿的一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对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集成商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经双方协商,适当延长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支付监理人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十一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经双方协商后应适当增加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也应予以延长,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十二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集成商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 责任书 ,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 解除合同 时,应事先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监理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答复,否则委托人有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权利,并且由监理人承担 违约责任 。

第十五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十六条 委托的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在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其费用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十七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八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项目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集成商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坚决杜绝 商业贿赂 行为。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一条 本合同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第二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第三条 委托人应在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四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项目组提供如下设施:

第五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

第6篇 工程设计咨询服务合同

2023工程设计咨询服务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承担建筑设计咨询工作。为了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需设计、咨询服务项目地址为,建筑面积平米现正式委托乙方进行建筑节能方案咨询及设计工作。

二.付款方式

1、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人民币¥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叁拾壹万伍仟元整。其它70%节能方案设计咨询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整,该项目节能验收合格后7日内付完全部费用。

2、因甲方不能及时支付设计、咨询服务费,乙方有权停止设计、咨询服务工作。乙方延迟支付设计、咨询服务费每日支付总款额10%的滞纳金。

3、以上款项不含税,甲方如需开工程发票应向乙方另行支付设计、咨询服务费总额的17%。

三.乙方义务

(1)乙方收到设计、咨询服务费定金第二日跟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建筑图纸及现场照片展开设计、咨询服务工作。甲乙双方约定,本阶段设计方案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完成。

(2)乙方负责对原节能设计(外墙内保温)部份,与原设计单位进行协调达到验收条件。

(3)乙方需对甲方项目信息保密,因乙方泄密造成甲方损失,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义务

(1)对该项目外墙玻璃部份与当地职能部门协调达到验收条件。

(2)对该项目办公楼外墙内保温进行施工达到验收条件。

(3)甲方负责节能验收过程中全部费用。

(4)甲方需对乙方设计、咨询服务工作信息保密,因甲方泄密造成乙方损失,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设计、咨询服务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后,甲方应按以上程序支付设计、咨询服务费。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乙双方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六.如乙方未能于双方约定完成设计咨询服务工作,双方约定甲方根据乙方延迟设计咨询服务工作总额的3‰/日扣除乙方设计、咨询服务费。

七.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九.甲方可以通过银行汇款 将上述各款项于指定的期限内支付到乙方下列账户:

账户名称:_________节能工程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添分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第7篇 项目设计咨询合同

2023项目设计咨询委托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填写完整的单位信息,有助于与对方发生纠纷时,有明确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向对方发送督促函件或顾问人员公函,在诉讼时能提供有效的信息给法院,减少诉讼程序风险及案件处理效率。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暂定名称)规划设计顾问咨询服务工作,经协商一致,签订该项目规划设计和项目、企业品牌建立发展战略的顾问咨询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甲、乙双方同意进行密切配合,并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责任。

一、 项目规模: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约________亩;

二、 服务边界: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对甲方本项目的规划设计给予专业顾问咨询的支持,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对本项目项目用地概念性规划暨总图设计全程顾问咨询:

⑴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定位提出专业意见;

⑵对项目规划设计的总体布局提出专业意见;

⑶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功能分布及空间布置提出专业意见;

⑷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各项经济指标及户型配比提出专业意见;

⑸对项目规划设计的配套设施规划的合理、完整性提出专业意见;

⑹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建筑风格提出专业意见;

⑺对项目规划设计的住宅及商业规划提出专业意见;

⑻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园林规划提出专业意见;

⑼对项目规划设计的路网布局提出专业意见;

⑽对项目规划设计的目前及未来市场风险规避、后续项目发展提出专业意见;

2、项目用地的建筑方案设计全程顾问咨询服务:

风险告知:约定完整全面的服务范围,有助于明确提供服务一方的义务,能有效促使服务提供方履行义务,减少纠纷。

⑴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各项经济指标提出专业意见;

⑵对每期项目建筑方案的建筑形式、建筑单体外立面的造型、色彩组合、使用材质等提出专业意见;

⑶对每期项目建筑方案的户型配比及户型设计提出专业意见;

⑷对每期项目建筑方案的商业规划细化提出专业意见;

⑸对每期项目建筑方案的环境景观设计提出专业意见;

⑹对每期项目规划设计的路网布置提出专业意见;

⑺对每期项目规划设计的安防消防布置设计提出专业意见;

⑻对每期项目规划设计的交通消防分布设计提出专业意见;

3、项目成本控制:

根据本项目用地概念性规划暨总图设计和建筑方案设计的内容,从该项目区域发展和项目营销策略角度,结合品质要求,提出对项目成本控制的专业意见。

4、项目形象和企业品牌建设:

通过该项目规划的后续发展及甲方企业发展对土地的规划需求,编制并提交:

⑴项目形象品牌建设发展策略的专业建议;

⑵甲方以此项目为契机的企业品牌发展策略的专业建议。

5、其它方面:

⑴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针对性考察学习;

⑵参加关于项目的有关会议及讨论;

⑶提交甲方要求的各类报告及建议书。

备注:以上服务工作所提交的成果应根据该项目开发节奏、强度,视阶段性不同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调整和修改,以支撑项目的顺利推进。

6、顾问咨询服务工作要求:

⑴乙方应对顾问咨询工作持有专业服务态度,对各提案或方案提出专业可行参考意见,发挥为甲方项目稳定良性运作的参谋支持作用;

⑵乙方提出的专业建议需附带以下内容以供甲方对乙方提出建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

①该建议相关的规划知识及政策法规支持;

②该建议在规划报批通过的经验或技巧;

③该建议在市场或同行业可借鉴的先进范例、经验或新信息支持。

⑶乙方需准时参加甲方通知的各类会议;

⑷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及时间规定准时提交各类书面报告及建议书。

四、 服务目标:

对本项目的规划设计和项目、企业品牌建立发展战略进行全程顾问咨询,为甲方该项目在规划设计、成本控制、风险规避、项目形象建立、后续发展、企业品牌建设等方面起到参谋、顾问作用,使本项目实现甲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品牌效益最大化发展。

五、服务费用:

1、在本合同范围内,本项目全程顾问咨询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万元整(¥_________元),该费用包括乙方人员的各种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含乙方应纳各项税费。

2、双方约定,如因以下情况出现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由甲方指定的,非广西本省范围内的专项考察的出差费用。

2)乙方在顾问咨询作业过程中,应甲方要求派出人员赴非本项目所在城市与外协机构沟通的出差费用。

六 、付款方式:

1、项目全程顾问咨询费用以分阶段方式支付,具体分期如下:

⑴在双方签定合同后___天内,甲方支付乙方项目全程顾问咨询费预付款: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元)。

⑵甲方本项目完成项目用地概念性规划暨总图设计,并通过甲方和合作单位审定后_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乙方项目全程顾问咨询费第二笔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⑶甲方本项目完成每期项目用地的建筑方案设计后,并通过甲方和合作单位审定后十五天内,甲方每期支付乙方该期项目全程顾问咨询费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元)/每期。

⑷其余款项在甲方完成该项目全部建筑方案设计后,并通过甲方和合作单位审定后半年内逐步支付完成。

3、上述各阶段付款均以转帐或现金形式支付。

银行资料如下:

户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合同终止:

1、如出现在乙方已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部分全程顾问咨询服务作业,因甲方责任非正常终止,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进度情况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

2、如出现在乙方已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部分全程顾问咨询服务作业,因乙方责任非正常终止,乙方根据项目的实际工作进度情况给予甲方相应补偿。

3、如经甲方评估乙方的工作确未按本合同要求完成或完成情况未能推动本项目进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不需再支付未付余款。

八、保密条款:

1、乙方和顾问人员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应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风险告知: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技术信息:技术方案、工程设计、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等;经营信息: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等,项目咨询事务中会容易涉及到商业秘密。故建议签订一份保密协议。

九、违约及法律责任:

1、甲方未按期支付顾问费的,乙方有权中止服务,直至甲方全额支付顾问费和逾期支付期间的违约金。服务中止期间,乙方暂停对甲方服务,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损失自行承担责任。甲方应对逾期支付金额按_______比例支付违约金,但是甲方逾期支付超过 30天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终止服务。

2、甲乙任何一方不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乙方提供的任何建议(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会计、金融、法律或其他的具体建议)是乙方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并根据乙方房地产项目顾问经验做出的。但是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所提供的意见、建议、观点、信息或提供的文件、资料等均仅供甲方参考,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甲方均需依自身判断,独立做出决策。对于甲方决策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风险告知:违约责任条款在于督促双方及时的履行义务,可以根据合同的目的加以更加详细的约定,但是一定要约定明确,具有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要能督促各方认真的履行合同。

十、争议处理: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风险告知:争议管辖权条款的约定用于避免对方精心设计的司法陷阱,在约定争议管辖条款时,一般应约定由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合同约定管辖权时要注意以下三个事项:第一,约定诉讼管辖,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下列管辖地之一: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在选择时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否则约定无效。第二,在选择仲裁管辖时一定要注意仲裁机构名称不得有错,更不能选多个仲裁机构,否则约定无效。第三,在约定管辖时还注意,约定了法院管辖就不能在约定仲裁管辖,两者只能选择其一。

十一、 其他条款:

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变更或争议均应根据现行法律和有关规定办理。

2、本合同书如需增订或删除,必须经双方授权代表协商并同意后签订补充合同。

3、其它未尽事宜另以补充协议(合同条件)为准。

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8篇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设计咨询)合同书

第一部分 信息系统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监理人_______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实施地点:

工程总投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标准条件

2、本合同专用条件

3、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项目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有关成员。

5、“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6、“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集成商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7、“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第二条 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2、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3、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4、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集成商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条 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3、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4、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和其他办公设施。

第四条 监理人的权利

1、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信息系统工程的规划设计、项目实施、使用功能等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2、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信息系统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有权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3、审批工程实施的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集成商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4、事先向委托人报告,经征得委托人同意后,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5、工程上使用的设备和工程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集成商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集成商停工整改、返工。集成商得到监理项目组或委托人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6、工程实施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完成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实施合同规定的完成期限的签认权。

第五条 监理人的义务

1、保证自签订本合同时起至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时止,始终、不间断的具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执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资质。

2、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3、接受委托人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4、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监理质量,按照监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开展监理业务,保证不发生质量问题。

5、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项目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项目组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6、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7、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和设计人、集成商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六条 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实施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七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触及法律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监理人对集成商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委托人或监理人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提出赔偿的一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对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集成商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经双方协商,适当延长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支付监理人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十一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经双方协商后应适当增加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也应予以延长,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十二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集成商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事先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监理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答复,否则委托人有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权利,并且由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十六条 委托的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在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其费用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十七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八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项目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集成商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坚决杜绝商业贿赂行为。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一条 本合同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第二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第三条 委托人应在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四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项目组提供如下设施:

第五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

第9篇 标牌设计咨询合同

2023标牌设计咨询委托人________监理人_______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实施地点:______

工程总投资: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标准条件;

2.本合同专用条件;

3.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签章)______监理人:(签章)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部分标准条件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项目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有关成员。

5.“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6.“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集成商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7、“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第二条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2.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3.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4.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集成商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条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3.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4.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和其他办公设施。

第四条监理人的权利

1.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信息系统工程的规划设计、项目实施、使用功能等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2.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信息系统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有权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3.审批工程实施的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集成商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4.事先向委托人报告,经征得委托人同意后,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5.工程上使用的设备和工程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集成商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集成商停工整改、返工。集成商得到监理项目组或委托人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6.工程实施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完成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实施合同规定的完成期限的签认权。

第五条监理人的义务

1.保证自签订本合同时起至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时止,始终、不间断的具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执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资质。

2.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3.接受委托人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4.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监理质量,按照监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开展监理业务,保证不发生质量问题。

5.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项目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项目组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6.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7.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和设计人、集成商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六条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实施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七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触及法律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监理人对集成商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委托人或监理人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提出赔偿的一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对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十条由于委托人或集成商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经双方协商,适当延长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支付监理人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十一条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经双方协商后应适当增加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也应予以延长,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十二条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集成商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事先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监理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答复,否则委托人有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权利,并且由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十六条委托的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在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其费用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十七条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八条监理人驻地监理项目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集成商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坚决杜绝商业贿赂行为。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第一条本合同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委托人应在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四条委托人免费向监理项目组提供如下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0篇 建设工程设计咨询合同

2023建设工程设计咨询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承担建筑设计咨询工作。为了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需设计、咨询服务项目地址为,建筑面积平米现正式委托乙方进行建筑节能方案咨询及设计工作。

二.付款方式

1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人民币¥315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拾壹万伍仟元整。其它70%节能方案设计咨询服务费人民币¥735000.00元,人民币大写柒拾叁万伍仟元整,该项目节能验收合格后7日内付完全部费用。

2)因甲方不能及时支付设计、咨询服务费,乙方有权停止设计、咨询服务工作。乙方延迟支付设计、咨询服务费每日支付总款额10%的滞纳金。

3)以上款项不含税,甲方如需开工程发票应向乙方另行支付设计、咨询服务费总额的17%。

三.乙方义务

1)乙方收到设计、咨询服务费定金第二日跟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建筑图纸及现场照片展开设计、咨询服务工作。甲乙双方约定,本阶段设计方案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

2)乙方负责对原节能设计(外墙内保温)部份,与原设计单位进行协调达到验收条件。

3)乙方需对甲方项目信息保密,因乙方泄密造成甲方损失,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义务

1)对该项目外墙玻璃部份与当地职能部门协调达到验收条件。

2)对该项目办公楼外墙内保温进行施工达到验收条件。

3)甲方负责节能验收过程中全部费用。

4)甲方需对乙方设计、咨询服务工作信息保密,因甲方泄密造成乙方损失,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设计、咨询服务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后,甲方应按以上程序支付设计、咨询服务费。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乙双方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六.如乙方未能于双方约定完成设计咨询服务工作,双方约定甲方根据乙方延迟设计咨询服务工作总额的3‰/日扣除乙方设计、咨询服务费。

七.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九.甲方可以通过银行汇款将上述各款项于指定的期限内支付到乙方下列帐户:_________________

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帐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第11篇 设计咨询服务合同

2023设计咨询服务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以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核心,构造设计、验证、服务体系,提供设计咨询、设计服务、服务等技术支撑平台,建设多元化的专业孵化器和人才培训基地,引进风险投资,孵小扶强、多出产品、多出人才,以提高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技术支撑水平,实现对国民经济增长的实际贡献。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特签订本服务协议。

第一条 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可以将乙方纳入行业统计的范围。

第三条 乙方有义务遵守中心的管理规定。

第四条 乙方可以优惠价格享受甲方提供的各种_______设施(包括平台、验证平台、公共实验室等),以及各项技术服务(投片服务、服务、设计服务等)。

第五条 乙方可以优惠价格参加甲方举办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技术展览等活动。

第六条 本协议未经甲方和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修改。

第七条 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双方应协商解决分歧,并且努力达成友好解决方案。任何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未解决争议、权利请求、违约、协议终止和有效性等,如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并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协议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2篇 医院设计咨询合同

2023医院设计咨询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设计任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双方商定设计收费为元/平方米(套内使用面积),估算总收费元,金额大写元。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采用以下付款方式(将不选定的方式划去)

1、双方另定。

2、按下列方式执行。

(1)上门测量,价格:元

(2)定金:元

(3)出平面方案图,方案:份,价格:元/份

(4)出平立面图及剖面图,价格:元

(5)出水电施工图,价格:元

(6)出效果图,价格:元/张

第三条设计内容及完成日期的约定

(一)乙方提供的设计图中应有详细的设计说明。

(二)平立面图

1、平面家具布置图;

2、地面图;

3、天花图;

4、现场制作的家具立面图;

5、门立面图;

6、厨房、卫生间立面图(定做的厨房除外);

7、电视背景墙立面图;

8、其它现场需施工墙面的立面图

(三)剖面图

1、应标明材质、用料、颜色等

2、门窗套剖面图

3、家具剖面图

4、玄关剖面图

5、厨房上下柜剖面图

6、天花剖面图

7、电视背景墙剖面图

8、其它需施工处剖面图

(四)水电施工图

(五)甲乙双方约定,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完成平面方案图;平面方案通过后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设计所需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设计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如期向甲方将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工程竣工的验收。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为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设计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设计费。

(三)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设计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设计费。

第六条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本合同需经甲方签字、乙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后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设计合同时,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第九条合同文本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5、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第13篇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设计咨询)合同范本

第一部分 信息系统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监理人_______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实施地点:

工程总投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标准条件;

2、本合同专用条件;

3、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项目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有关成员。

5、“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6、“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集成商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7、“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第二条 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2、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3、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4、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集成商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条 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3、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4、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和其他办公设施。

第四条 监理人的权利

1、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信息系统工程的规划设计、项目实施、使用功能等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2、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信息系统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有权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3、审批工程实施的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集成商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4、事先向委托人报告,经征得委托人同意后,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5、工程上使用的设备和工程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集成商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集成商停工整改、返工。集成商得到监理项目组或委托人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6、工程实施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完成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实施合同规定的完成期限的签认权。

第五条 监理人的义务

1、保证自签订本合同时起至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时止,始终、不间断的具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执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资质。

2、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3、接受委托人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做到诚实守信。

4、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监理质量,按照监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开展监理业务,保证不发生质量问题。

5、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项目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项目组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6、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7、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和设计人、集成商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六条 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实施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七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触及法律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监理人对集成商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委托人或监理人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提出赔偿的一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对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集成商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经双方协商,适当延长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支付监理人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十一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经双方协商后应适当增加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也应予以延长,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十二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集成商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事先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监理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答复,否则委托人有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权利,并且由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十六条 委托的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在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其费用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十七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八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项目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集成商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坚决杜绝商业贿赂行为。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一条 本合同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第二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第三条 委托人应在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四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项目组提供如下设施:

第五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

设计咨询合同(13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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