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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合同(7份范本)

发布时间:2022-11-21 15:12:21 查看人数:48

深圳市宝安合同

第1篇 深圳宝安区出租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深圳市______区,房屋____(间)编码为_______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_______.

租赁房屋权利人: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

第二条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大写: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三条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四条乙方应于:

□每月日前;

□每季度第个月日前;

□每半年第个月日前;

□每年第个月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20年,超出部分无效。

第六条租赁房屋用途:.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

第七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房屋

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本合同登记(备案)机关备案。

第八条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个月(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元)。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十条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屋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物业管理费、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第十二条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屋,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所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并及告知甲方。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个工作日内给予甲方回复

租赁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征用、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屋;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一)乙方拖欠租金达天(个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导致甲方损失的各项费用达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结构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屋进行装修;

(七)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依据上述情形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或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一经合法送达,甲方有权申请单方解除合同登记(备案)。

第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一)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屋天(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租赁房屋的安全性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的;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的;

(四)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要求提前解除(终止)合同的。

除追究甲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或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一经合法送达,乙方有权申请单方解除合同登记(备案)。

第二十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日内迁离并返还租赁房屋,并保证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屋的,甲方有权依法律规定或依合同约定收回租赁房屋,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相当于双倍租金的赔偿金。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屋的,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屋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重新登记(备案)。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深圳市房屋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甲方提供的出租房屋应符合安全使用的标准和条件,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出租房屋的建筑、消防设备、燃气设施、电力设施、出入口和通道等应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乙方应严格按照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安全、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使用出租房屋,并有义务保证出租房屋在使用中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对本合同内容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须在变更协议成立后十日内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登记(备案)。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房屋租赁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

甲、乙双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或备案。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正本。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合同登记机关执份,有关部门执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

登记或备案人(签章):

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月日

第2篇 深圳宝安区租赁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深圳 经济特区 房屋租赁 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深圳市______区,房屋____(间)编码为_______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_______.

租赁房屋权利人: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

第二条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大写: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三条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四条乙方应于:

□每月日前;

□每季度第个月日前;

□每半年第个月日前;

□每年第个月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20年,超出部分无效。

第六条租赁房屋用途:.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

第七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房屋

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本合同登记(备案)机关备案。

第八条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个月(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 保证金 ,即人民币元(大写:元)。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十条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屋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物业管理费、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 或规章的规定。

第十二条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屋,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所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并及告知甲方。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个工作日内给予甲方回复

租赁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 转让合同 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征用、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屋;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一)乙方拖欠租金达天(个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导致甲方损失的各项费用达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结构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屋进行装修;

(七)乙方擅自将租赁 房屋转租 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或 违约责任 外,甲方有权依据上述情形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或 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通知书一经合法送达,甲方有权申请单方解除合同登记(备案)。

第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一)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屋天(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租赁房屋的安全性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的;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的;

(四)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要求提前解除(终止)合同的。

除追究甲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或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一经合法送达,乙方有权申请单方解除合同登记(备案)。

第二十条本 合同终止 后,乙方应于日内迁离并返还租赁房屋,并保证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屋的,甲方有权依法律规定或依合同约定收回租赁房屋,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相当于双倍租金的 赔偿金 。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屋的,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屋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重新登记(备案)。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深圳市房屋租赁安全管理 责任书 》。甲方提供的出租房屋应符合安全使用的标准和条件,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出租房屋的建筑、消防设备、燃气设施、电力设施、出入口和通道等应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乙方应严格按照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安全、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使用出租房屋,并有义务保证出租房屋在使用中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对本合同内容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须在变更协议成立后十日内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登记(备案)。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房屋租赁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

甲、乙双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或备案。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正本。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合同登记机关执份,有关部门执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 代理 人(签章):年月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

登记或备案人(签章):

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月日

第3篇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系统非正编人员聘用合同书

宝安区教育局制订的格式合同,私自更改视为无效。

编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聘用单位)乙方(受聘人)

名称:姓名:性别:

学校性质:籍贯:年龄:

法定代表人:学历:职称:

单位地址: 身份证 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原工作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及有关法律 法规 ,本着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一) 试用期 (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正式聘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 ___月____日。

(三) 聘用合同 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第二条 工作岗位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专业技术职务为____,乙方的工作岗位为____。

(二)聘用期间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德、能、勤、绩的综合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但需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按时获得劳动报酬;

2.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3.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4.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5.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6.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二)乙方的义务:

1.遵守 宪法 、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3.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幼儿园)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4.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5.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制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6.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7.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8.首次受聘人员,须参加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并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

第四条 工作报酬、福利及 社会保险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 工资 。乙方 试用期工资 为____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资为____元/月。每月____日为上月工资的发放日,不得 拖欠工资 。合同期满不续聘的,应在合同期满日的次日发放聘期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二)甲方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工资的结构,乙方的奖励、补贴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

(三)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施市、区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其中,上缴社会保险费中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月从工资中代为扣缴。

(五)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休假、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 伤残 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工作纪律 (一)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和甲方的主管部门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四)乙方如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可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和 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 解除合同 :

1.有违反法律的行为,被司法机关采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2.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3.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4.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5.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不完成分配的任务,给学校(幼儿园)工作造成损失的;

6.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7.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未违反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但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1.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 产假 及哺乳期内的;

3.因公负伤、致残而 丧失劳动能力 的。

第1项中,医疗期限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不满一年的,为累计十五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十五日,但最长不超过九十日。医疗期内甲方应按规定支付乙方的博伤假工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给予乙方 经济补偿金 :

1.依第六条第(二)款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的;

2.依第六条(四)款第2、3项的规定解除合同的。

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按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的,发给乙方一个月的工资,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属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甲方不予经济补偿。

(六)为保证用人单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1.乙方在合同期未满,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离职的,不能获取甲方任何形式的奖金。

2.乙方在合同期未满,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离职的,除不能获取甲方任何形式的奖金外,还应赔偿给甲方金额为正式聘用期月工资三倍的 违约金 。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以逐级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 申诉 ;教育行政部门无法协调解决的,可向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提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事项 (一)本聘用合同一式三份(其中一份输入“聘用信息系统”以磁盘存储),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在三十天内,到宝安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见证备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磁盘存储的聘用合同交宝安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备案。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施市、区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三)甲乙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1.

2.

3.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1:聘用合同见证

见证字第____号

见证部门(盖章)见证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2:续签聘用合同

根据甲方工作(岗位)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签聘用合同。合同期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1、

2、

3、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篇 深圳宝安区街道房屋租赁合同

2022深圳宝安区街道房屋租赁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书,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宝安区街道的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房屋用途,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赁房屋的月租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人民币元(大写),月租金总额人民币元(大写)。乙方应于每月日前交付当月租金。

第四条甲方收取租金,应依法给乙方开具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第五条租赁期限内甲方依法支付房屋租赁税收及房屋租赁管理费、乙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的费。

第六条甲方向乙方收取个月(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房屋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甲方应于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按约定退出租赁房屋并交清各项费用后,将租赁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七条乙方应正常、合法使用租赁房屋及内部的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内部结构;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从事“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不得妨碍邻居的正常生活。

第八条乙方在租赁房屋交付使用三日内,应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出租屋综合管理部门如实填报租住人员信息登记表。

第九条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房屋或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第十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租给他人,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的,乙方应于签定租赁合同十日内到宝安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或者备案的转租手续。

第十一条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合同未约定的、乙方拖欠租金三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甲方将租赁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订立新合同,并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或备案。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应按省、市、区计划生育的政策规定,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手续时,提交计生的相关资料。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或作出以下任何一项选择: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申请仲裁(只能选择其中一项)。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载明事项在附页另行依法约定。本合同书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合同登记机关存档壹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第5篇 深圳市宝安劳动仲裁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男,汉族,现年_____岁。

申请人:______________,女,汉族,1系_______________妻子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

1、请求对申请人住房损失进行鉴定。

2、请求对申请人房屋损失原因进行鉴定。

事实及理由: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诉_______________等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诉至鄢陵县人民法院,贵院已经立案。本案的被告_______________等的行为已经对申请人家庭住房造成损坏,现已不能入住正常生活。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申请对自家房屋做损失鉴定及损失原因鉴定。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第6篇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系统非正编人员聘用合同书模板

编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名称: 姓名:

学校性质: 籍贯:

法定代表人: 学历:

单位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原工作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一)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正式聘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 ___月____日。

(三)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第二条 工作岗位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专业技术职务为____,乙方的工作岗位为____。

(二)聘用期间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德、能、勤、绩的综合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但需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按时获得劳动报酬

2.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3.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4.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5.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6.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二)乙方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3.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幼儿园)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4.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5.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制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6.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7.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8.首次受聘人员,须参加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并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

第四条 工作报酬、福利及社会保险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资为____元/月。每月____日为上月工资的发放日,不得拖欠工资。合同期满不续聘的,应在合同期满日的次日发放聘期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二)甲方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工资的结构,乙方的奖励、补贴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

(三)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施市、区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其中,上缴社会保险费中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月从工资中代为扣缴。

(五)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休假、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伤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工作纪律 (一)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和甲方的主管部门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四)乙方如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可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和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1.有违反法律的行为,被司法机关采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2.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3.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4.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5.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不完成分配的任务,给学校(幼儿园)工作造成损失的

6.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7.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未违反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但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1.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3.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1项中,医疗期限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不满一年的,为累计十五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十五日,但最长不超过九十日。医疗期内甲方应按规定支付乙方的博伤假工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

1.依第六条第(二)款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的

2.依第六条(四)款第2、3项的规定解除合同的。

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按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的,发给乙方一个月的工资,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属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甲方不予经济补偿。

(六)为保证用人单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1.乙方在合同期未满,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离职的,不能获取甲方任何形式的奖金。

2.乙方在合同期未满,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离职的,除不能获取甲方任何形式的奖金外,还应赔偿给甲方金额为正式聘用期月工资三倍的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以逐级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无法协调解决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事项 (一)本聘用合同一式三份(其中一份输入“聘用信息系统”以磁盘存储),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在三十天内,到宝安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见证备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磁盘存储的聘用合同交宝安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备案。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施市、区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三)甲乙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1.

2.

3.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1:聘用合同见证

见证字第____号

见证部门(盖章)见证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2:续签聘用合同

根据甲方工作(岗位)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签聘用合同。合同期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1、

2、

3、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7篇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系统非正编人员聘用合同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系统非正编人员聘用合同书

宝安区教育局制订的格式合同,私自更改视为无效。

编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聘用单位)乙方(受聘人)

名称:姓名:性别:

学校性质:籍贯:年龄:

法定代表人:学历:职称:

单位地址: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原工作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一)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正式聘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 ___月____日。

(三)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第二条 工作岗位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专业技术职务为____,乙方的工作岗位为____。

(二)聘用期间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德、能、勤、绩的综合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但需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按时获得劳动报酬;

2.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3.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4.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5.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6.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二)乙方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3.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幼儿园)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4.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5.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制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6.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7.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8.首次受聘人员,须参加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并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

第四条 工作报酬、福利及社会保险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资为____元/月。每月____日为上月工资的发放日,不得拖欠工资。合同期满不续聘的,应在合同期满日的次日发放聘期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二)甲方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工资的结构,乙方的奖励、补贴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

(三)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施市、区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其中,上缴社会保险费中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月从工资中代为扣缴。

(五)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休假、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伤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工作纪律 (一)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和甲方的主管部门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四)乙方如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可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和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1.有违反法律的行为,被司法机关采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2.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3.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4.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5.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不完成分配的任务,给学校(幼儿园)工作造成损失的;

6.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7.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未违反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但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1.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3.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1项中,医疗期限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不满一年的,为累计十五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十五日,但最长不超过九十日。医疗期内甲方应按规定支付乙方的博伤假工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

1.依第六条第(二)款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的;

2.依第六条(四)款第2、3项的规定解除合同的。

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按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的,发给乙方一个月的工资,不超过十二个月。属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甲方不予经济补偿。

(六)为保证用人单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1.乙方在合同期未满,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离职的,不能获取甲方任何形式的奖金。

2.乙方在合同期未满,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离职的,除不能获取甲方任何形式的奖金外,还应赔偿给甲方金额为正式聘用期月工资三倍的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以逐级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无法协调解决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事项 (一)本聘用合同一式三份(其中一份输入“聘用信息系统”以磁盘存储),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在三十天内,到宝安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见证备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磁盘存储的聘用合同交宝安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备案。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施市、区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三)甲乙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1.

2.

3.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1:聘用合同见证

见证字第____号

见证部门(盖章)见证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2:续签聘用合同

根据甲方工作(岗位)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签聘用合同。合同期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1、

2、

3、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圳市宝安合同(7份范本)

编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聘用单位)乙方(受聘人)名称:姓名:学校性质:籍贯:法定代表人:学历:单位地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人:原工作单位: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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