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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管理规范12篇

发布时间:2023-03-01 15:15:10 查看人数:15

供电管理规范

第1篇 井下供电管理规范

1、井下供电必须做到:

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接地保护装置,有密封圈和档板,有螺钉和弹簧垫圈。

二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

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

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照明信号综合保护,坚持使用瓦斯断电仪和风电闭锁。

六不准:三大保护不合格不准送电,电气故障未排除不准送电,擅自安装的电气设备,强行搭火的不准送电,非专职或值班人员不准送电,挂停电牌或已停电闭锁的开关不准送电,瓦斯超限区域不准送电。

2、局扇供电必须做到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专用变压器。专用线路上不准搭接其他负荷。

3、井下用电单位必须持有供电设计、计算说明书,到机电科提出申请,填写用电申请单时要写清用电地点和停电影响的范围,用电负荷经机电科审批后方可生效。

4、用电单位未经许可,自行拆除、安装电气设备和更改井下供电线路、私自增减负荷容量的行为视为违章,并按井下重大电气责任事故追究责任,对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作严肃处理。

5、对于设计不合理,不符合实际要求的,设备负荷容量不明确的,威胁供电安全的不予审批。

6、供电设计,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采、掘、机电、通风副总及有关单位人员进行会审,设计中必须包含风电闭锁及瓦斯电闭锁装置,并标注清楚。

7、回风巷道未经矿总工程师批准不得安装电气设备。

8、井下停送电审批:

①设备需停电检修时,由维修单位到机电科,提前填写好停送电申请书,内容包括停电原因、申请停送电时间、影响单位及地点、申请人、施工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等,提前一天在调度会审批,影响单位要在停电报告上签字。申请单位应及时将已批准停送电申请单送到调度台、安监处、机电科、通风科。未按程序及时申请的,后果申请单位承担。

②机电科电应根据实际供电情况及要求,负责审查停电影响范围是否正确,协调供电事宜,最大限度的保障生产的连续性。

③井下停电检修时间原则上定为每天9:00-11:00,与井下采区变电所检漏试验同步,在井下试验检漏和停电检修期间,各局扇使用单位的局扇管理员必须坚守局扇开关跟前,及时开启局扇以防瓦斯超限。检修,检漏试验后送电正常而局扇未能及时开启时,追究局扇管理员的责任。

④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检修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⑤中央变电所应悬挂与实际负荷相符的供电系统图,并随着情况变化及时变更,图中应注明:

(1)电动机、变压器、配电设备。

(2)每一设备的型号、容量、电压。

(3)馈出线的短路、过负荷保护的整定值,熔断器熔体的额定电流值以及被保护干线和支线最远点两相短路电流值。

(4)线路电缆的用途、型号、电压、截面和长度。

(5)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设地点。电管队应备有全矿井下实际的供电系统图板,标明电气设备的参数及过流保护整定值,并负责检查监督过流及短路保护装置运行情况。

⑥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1)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⑦停电牌管理办法

(1)变电所值班人员依据工作票进行停电。

(2)停电操作必须悬挂停电牌,不得以其它形式代替;

(3)机电工检修结束后,要按照停送电管理规定摘牌送电;

第2篇 z校区供电系统管理规范

校区供电系统管理规范

1、负责供电和维修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配备主管设备的技术人员。

2、建立严格的配送电运行制度和设备维修制度,加强日常维护检修。

3、保证公共使用的照明灯、指示灯、显示灯和园艺灯的完好;配电线路符合设计、施工技术要求,线路负荷要满足校区的需要,确保配电设备安全运行。

4、停电、限电提前通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意外事故。

5、对临时施工工程及装修要有用电管理措施。

6、对电表安装、抄表、用电计量及公共用电进行合理分配。

7、发生火灾、地震、水灾等特殊情况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8、严禁乱拉乱接供电线路,严禁超载用电,如确实需要,必须取得物业管理公司经理的书面同意。

9、建立各类供电设备档案,如设备信息卡等。

第3篇 炼钢厂供电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范

1炼钢厂供电应有两路独立的高压电源,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另一路电源应能保证车间正常生产用电负荷。

2计算机应设置不间断电源(ups)。

3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性气体、粉尘等的场所,应采用密闭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4转炉倾动设备应设有可靠的事故断电紧急开关;氧枪、副枪驱动,应设有事故电源(直流驱动采用蓄电池,交流驱动采用ups电源),供事故断电时,将氧枪、副枪提出炉口。

5设在车间内部的变压器室,应设置100%变压器油量的储油设施。

6炼钢车间,应根据工艺设备布置,适当配置安全灯插座;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潮湿地点和金属容器内使用的行灯,其电压不应超过12v。

7工作场所的照明,应遵守gb50034的规定。

8电炉和lf精炼炉,其变压器室外墙短网开孔和支撑变压器母线排的主变压器墙,应采取防电磁感应发热的措施。

9电缆不应架设在热力与气管道上,应远离高温、火源与液渣喷溅区;必须通过或邻近这些区域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电缆不得与其他管线共沟敷设。

10车间变电所与有火灾、爆炸危险或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粉尘的设施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第4篇 矿井供电安全管理规范

一.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1.工作票制度

2.工作许可制度

3.工作监护制度

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5.停电、验电、放电、装设接地线、装设遮拦、挂标识牌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的规定

1、非专职人员或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佩带绝缘手套,并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3、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

三.检修、搬迁井下电气设备、电缆应遵守的规定。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时,再用与电源电压想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点,房子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点。

四.井下用好、管好电缆的基本要求

1.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选用。

2.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连接。

3.合格悬挂,不埋压、不淋水。

4.采区应使用分相屏蔽阻燃电缆,严禁使用铝芯电缆。

5.盘圈、盘“8”字形电缆不得送电使用。(采掘机组除外。)

五.机电系统违章行为

1.违反停送电规定,机电设备检修时不停电、不挂牌、不闭锁。

2.使用失爆的电气设备。

3.对计划大范围停电检修或高压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无停电措施就施工。

4.电工高压作业人员无人监护。

5.多种电气设备无标牌或标牌与实际不符。

6.对故障未排除的供电线路强行送电。

7.防爆电气设备不经检查并签发合格证就入井使用。

8.机电设备运行检查及交接班记录滞后填写。

9.局部通风机不实行“三专” (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掘进工作面动力设备不实行“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或虽然有但失灵。

10.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11.非检修人员或值班电气人员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12.在井下拆开、敲打、撞击矿灯。

13.井下供电电缆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14.煤电钻未安设综合保护装置。

第5篇 供电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

安全生产管理,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对电能的需求越来越高,任何工农业的发展都离不开电能,电能在现在的发展中作为其他行业的先行企业,由于工农业不断机化;农业、交通运输业等,随着新技术推广,将广泛应用电能;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都会使居民用电日益增加。电能的应用范围逐步扩大,给供电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带来新的管理要求。作为一个供电所,为了能够更好的为用电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供电,首先必须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关键词: 供电所 安全生产 管理:

安全生产是为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的,防止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的总称。安全生产管理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科学的一个分支。所谓安全生产管理,就是针对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为此,本人给合工作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供电所如何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一、加强供电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安全生产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供电所岗位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供电所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同时也是供电所最基本的安全制度。供电所以所长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带领供电所各级人员来完成供电所安全生产任务,各级人员应明白自己的岗位职责,根据自己的工作范围与所长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增强供电所各级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感;明确规定供电所各级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履行的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以调动各级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积极性和主观性,让供电所各级人员人人抓安全,人人管安全,人人对安全生产负责,造就良好的安全管理氛围,让供电所员工人人做到在工作中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所伤。共同来完成供电所的安全生产目标,使供电所全年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电网、设备、火灾和交通事故,不发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停电事故,确保人身、电网、设备的安全。

一、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现在的供电所人员结构多样化,各级人员的文化水平偏低,新设备、新产品的不断应用,技术水平不能满足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的要求。是供电所电网安全事故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要提高供电所供电安全生产水平,就必须加强各级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通过各种方式的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和考核,职业道德和安全责任心教育,认真编制供电所每年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认真组织供年所年度培训计划,各生产班组的安全月培训、安全活动周记录学习等方法,帮助供电所各级人员正确认识和掌握安全生产规律,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术知识,熟练掌握自己本职岗位所需的安全操作技能,把安全生产的理念融入职工的思想中,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

我会安全”,将安全意识成为各级员工的自觉行动和良好习惯,使职工形成良好的安全意识,让供电所各级人员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企业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行业标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杜绝违章、麻痹、不负责任的思想,安全生产无小事,只有点点的提升,从根本上保证生产安全,才能杜绝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安全工器具的管理与检查使用:

在电力生产中,工作人员经常使用各种安全电气工具,常用的安全工器具有绝缘杆、绝缘夹钳、携带型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垫、携带型接地线、遮栏、标示牌、安全帽、安全带等,这些工器具不仅对完成工作任务起一定的作,而且对保护人身安全起重要作用。电气安全工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安全工器具必须存放在安全工器具室,安全工器具室内应配置适用的安全工器具柜、架、并不得存放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及其他物品,不得私自保存,在安全工器具室建立相关台帐;并根据安全工器具的分类在指定位置摆放 ,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应分开存放,不能与好的安全工器具混合在一起,安全工器具的存放保管必须符合要求。

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外观检查应包括绝缘部分有无裂纹、老化、绝缘层脱落、固定联结部分有无松动、锈蚀、断裂等现象、对其绝缘部分的外观有疑问时应进行绝缘合格试验方可使用;安全带、安全绳、腰带和保险带,绳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绳索、编织带无抽筋、脆裂、断股或扭结,逢制部分和挂构无破损,金属配件无变形、无裂纹、无焊接缺陷、无严重锈蚀,保险装置完整可靠,操作应灵活,使用前做冲击试验,确认合格方可使用。作为供电所的一线生产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确保在工作中无因安全生产用具使用不当的事故发生。

四、加强“两票”管理完善施工现场手续:

进行任何电气作业,都必须填写工作票,并依据工作票布置的安全措施和办理开工、终结手续。执行工作票制度的方式有两种,一种填写工作票;另一种是执行电话或口头命令。

每 一张工作票只能填写一个工作任务,工作票的两票三种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由上级部门发文明确能够担任的人员方可担任。填写工作票中时完成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现场勘察制度、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和转移制度、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完成技术措施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使用个人保安接地线、装设标示牌各遮栏。工作票必须认真填写,确保工作票的合格率达100%,只有工作票的100%的填写正确,才能保证工作的“零”失误。

电气操作应使用电气操作票,电气操作必须根据操作指令(口头、电话等)填写操作票,发布操作指令应准确、清晰、使用正规操作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发布和平接受操作指令时,必须互报单位、姓名,严格执行复诵制,录音并做好记录。操作票应根据模拟图或接线图逐项填写,操作票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作任意涂改,操作票实行填写人自审、监护人复审、审查合格操作票在得到正式操作指令后执行,操作前、后,都应检查核对现场设备名称、编号和断路器、隔离开关的分、合位置。电气操作后的位置应以设备实际位置为准,无法看到实际位置时,可通过设备机械的指示位置、电气指示、仪表及各种遥测、信号的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电气操作应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度认真执行唱票、复诵制。发布指令和复诵指令时都应严肃认真,使用正规操作术语,准确清晰,按操作票顺序逐项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应检查无误后,做一个 “ √”记号,操作中发生疑问时,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电气操作人员必须经所属单位培训,经设备所属单位考核、批准后,在指定的设备范围内进行电气操作,禁止不具备资格的人员进行电气设备操作。。操作机械传动的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没有机械传动的断路器、隔离开关和跌落熔断器,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棒进行操作。雨天室外操作应使用有防雨罩的绝缘棒,并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雷电时,禁止进行户外电气操作和更换熔丝工作,如发生危及人身安全情况时,可不等待指令即行断开电源,但事后立即报告调度。在电气操作中认真做好监护工作,做到百次操作无违章、千次操作无失误,认真做好操作票倒闸操作工作,严防“五误”事故的发生。

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必须到伯施工要求,检查现场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工作班人员是否按工作票中的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现场手续,停电工作申请、工作票;施工方案、施工三措、电力线路分组派工单(视工作情况而定)、危险点控制措施表、班前班后会记录、接地线装拆记录满足工作需要,检查中做好安全记录,如果工作中不按规定完善工作中的安全措施或者手续不完善,严格按照施工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教育。控制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杜绝施工作业中发生人身触电、高空坠落的事故发生。

五、做好消防器材及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检查: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知识,提高广大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抵御火灭能力,齐抓共管,共同参与防火工作,建立防火责任制和职工岗位防火责任制,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形成消防队群防群治网络,动员、组织员工参与扑救火灭、保护火灭现场和协助调查火灭原因等,努力学习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消防知识,提高自身素质,每月对本单位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做好相关检查记录,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隐患,确保安全,每季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普照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按照消防法规、行业消防规程和本企业防火制度,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式进行防火监督。存放汽油、液化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电气设备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或其他杂物,对本单位领用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数量、消耗数量、退库数量进行监督,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登记造册,存放地点、存放数量做好记录。教育员工熟悉电力火灾的特点与灭火规定,会正确操作灭火器、等灭火器材。通过多样化的管理,真正做好供电所消防队安全工作,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线路设备的巡视检查,确保供电网络安全可靠的供电:

线路巡视检要查工作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安全检查工作,供电所应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严格按照线路巡视的要求进行线路检查工作,巡线工作应有线路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电缆隧道,偏僻的山区,危险地段、夜间和暑天、大雪等恶劣天气不得单人巡视。单人巡线人员应考试合格经部门生产领导批准,单人巡视时,禁止攀登杆塔,巡线人员巡视时应穿防护鞋。暑天、山区巡线应配备必要的防护工具和药品,夜间巡视应沿线路外侧进行并携带足够的照明工具,大风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前进,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该线路已停电,亦应认为线路大随时有恢复送电的可能,特殊巡视应注意选择路线,防止洪水、塌方、恶劣天气对人的伤害。

线路的巡视检查人员在巡视时应认真、细致、思想集中,做到眼看、耳听、鼻嗅、手摸,不留死角,每次巡视检查,检查人员必须将检查过程式、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报在的位置、隐患程度及隐患整改情况认真填写在笔记本上,每月到供电所汇总,认真填写在巡线记录在案卡上,每次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供电所有能力整改的应及时进行处理,整改合格,对确实无能力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在10天内将隐患程度及所需的材料、工时费预算写成详细报告报上级生产部门,对重大安全隐患应进行停电,并立即报告上级生产部门后,在进行整改,供电所对本所供电区域内的线路、变台必须明确专人负责检查,每次线路巡视检查和安全隐患处理,检查人员和处理人员必须亲自签名,检查人员对因检查不到位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全面向负责,安全隐患处理人员对整理改处理结果全面负责,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机动性检查,气候变化恶劣时;线路设备运行异常时;新投运或检修改进后的线路设备;高峰负荷时有薄弱环节的线路设备 ;事故后受影响的线路设备。供电所巡视人员在检查中应明白线路对地、对房、对公路、对水库、对树木的安全距离,真正的做好线路巡视检查工作,确保线路设备安全可靠的供电,确保供电的可靠性,杜绝电网事故发生。

七、编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工作:

任何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中都有事故发生,供电所除了要积极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应急预案,应根据工作的性质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在供电所成立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由供电所第一责任人为供电所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其他一线人员为成员。供电所的应急物资应准备充分,随时满足应急工作的要求;应急人员明白应急抢救的流程,明白应急的抢救电话,供电所通过培训应急演演练,确实做好应急工作,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实施。

八、增强生产人员的安全意识:

为增强供电所的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生产岗位技能,生产人员岗位培训按上级规定进行培训。对新录用的员工、待岗人员,须经过系统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相关知识及有关规程,实际操作技能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劳动态度、安全生产、遵纪守法的强化培训,对在岗人员必须进一步提高岗位能力,加强适应性的培训,举办相关专业的技术培训,必须紧密结合生产实际,根据电力生产的发展,针对生产中的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培训。安全规程培训,电力安全法规和现场规程制度每年应按计划开展培训并要求严格考核,通过培训学习,使生产人员进一步熟悉电力法规、制度和各项电力安全技术标准体系。定期组织生产人员技术比赛,促进技术水平的有效方式,围绕生产关键问题针对有关人员的技术薄弱环节,有领导、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只要供电所按照以上八个方面进行管理,不断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加强供电所各级人员的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领汇上级的精神,做到员工、电网设备的优化管理。牢固竖立“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的安全理念,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供电所将真正达到安全生产管理的目的。

参考资料:

1、《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中国安全生产协会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委员会组织编写。

2、《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参考教材高压理论部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编写组编。

3、《云南电网公司配电网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云南电网公司发布。

4、《云南电网公司配电网电气操作票实施细则》云南电网公司发布。

5《云南电网公司配电网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云南电网公司发布。

第6篇 采区供电安全技术管理规范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机电管理部门有一名副科长或一名工程技术人员分管采区供电,负责采区供电的日常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具体组织督促各项规章制度、技术规定、管理办法的现场执行。

2、机电管理部门电气管理组,负责采区各类开关过流整定计算,采区供电负荷变动审批,绘制采区供电系统图,负责采区供电设备、电缆的选型计算。

3、各采、掘区队都要明确一名分管机电的副区长,机电专业区队必须有分管供电的副区长或工程技术人员,具体负责本工区的供电管理工作。

二、采区供电设计

1、采区设计中必须有完整、正规的供电设计,并按规定程序执行审查报批手续。

2、采区供电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安装、运行,因现场条件变化与设计不符时,必须重新设计报机电管理部门审批后实施。

三、采区变电所

1、峒室设在新鲜风流内,峒室及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峒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两端各设一个出口。

2、峒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门槛高度不得小于100mm, 门缝间隙不超过10mm,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巷道交通。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以便必要时隔绝通风。装有铁门时,门内可加设向外开的铁栅栏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3、峒室两头分别配备不少于2个灭火器和0、2m3灭火沙箱。

4、峒室的高度和宽度应能满足设备安装、检修、检查的要求。

5、为便于停送电和检修安全,采区变电所必须安装高防总开关。

四、移动变电站

1、安装地点无淋水、不燃支护、环境温度不超过30℃,并设置0、2m3沙箱及两个灭火器。移变周围安装不低于1、5米的封闭栅栏,高压侧悬挂“高压危险”警示牌,移变处必须张挂供电系统图和漏电试验记录牌板。

2、移动变电站最高点与顶板支架最低点距离、与周围巷壁距离不得小于0、5m, 人行道宽度不得小于0、7m,高、低开关的操作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m。

3、移动变电站应水平放置,不能水平放置时,其放置倾角不得超过10度。

4、移动变电站的欠压保护、短路保护、高低压联锁、过负荷保护、漏电保护必须齐全可靠。为便于停送电和检修安全,距移动变电站附近10m范围内安装真空高防开关控制(移动变电站高压开关装备了隔离开关的除外)。

五、绘制供电系统图及负荷审批

1、每月按标准用微机绘制采区供电系统图。内容包括:⑴各类变压器(移动变电站)注明型号、容量、编号。⑵各类开关注明型号、编号、整定值。⑶小型电器注明型号、编号,防爆电度表还要注明变比、容量。⑷各种电缆注明编号、长度、断面。⑸标出低压选择性漏电保护和双风机双电源。⑹标出瓦斯断电器(监测电源)位置、接线方式、供电电缆。⑺标明电缆干线或支线距变压器最远点的两相短路电流值和电缆换算长度,校验灵敏度系数,并附有计算资料。⑻采区供电系统图要在采区变电所和移动变电站张挂,必须由专业部门、专业领导审核签字。⑼绘制井下高压供电系统图,末端到变压器或移动变电站。⑽供电系统图标题栏必须齐全,有设计、制图、审核、科长(机电副总工程师)的签名。

2、采区增减负荷时,由施工单位的技术员或机电班长提前2天向机电管理部门报送接火审批单, 机电管理部门必须提前1天批复。审批后的回执单应详细注明接火开关(母线盒)的地点。当接火地点的开关(母线盒)不隶属申请接火单位管辖时,由机电管理部门书面通知相关单位,并由管辖单位负责安排专人到现场协助工作。

六、供电电缆的选择

1、电缆的型号及电压等级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和实际用电设备的要求。

2、电缆正常工作负荷电流不得超过电缆的长时允许载流量。电缆截面应能满足短路保护灵敏度系数的要求。

3、设备正常运行时,电缆最远端的电压不应低于电网额定电压的90%。

七、掘进供电

1、采区供电系统必须采掘供电分开;每台掘进用动力变压器的供电范围,不得超过3个掘进工作面,装备可靠的选择性漏电保护时可不受限制。

2、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双风机双电源,两个电源来自不同的动力变压器(移动变电站),其工作风机的电源必须引自专供动力变压器(移动变电站),备用风机的电源可引自其它负荷的动力变压器(移动变电站)。

3、掘进工作面装备的双风机双电源风机,必须能双向自动切换,其工作风机与备用风机必须有明显标志。只有主风机运转时,掘进巷道才能送电。

4、在非瓦斯重点管理区的采煤工作面及上下平巷内临时补打掘进巷道时,允许在工作面上下两巷接火,除按规定办理接火审批手续外,还必须制定特殊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5、掘进工作面必须有风电闭锁装置,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应立即自动切断迎头电源(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掘进迎头的所有非本安型负荷均须停电),严禁从掘进工作面以外的供电系统引入动力、照明、信号等电源。

八、回采供电

1、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

2、高档普采和综采工作面的采煤机、工作面刮板机、转载机、乳化液泵站等应采用1140v供电。

3、采煤工作面的安全液压绞车与采煤机必须是同一电源,以实现同步联锁。

4、新安装和运行中的1140伏供电系统网络绝缘电阻值分别不得低于80千欧和60千欧,660伏供电系统网路绝缘电阻值分别不得低于50千欧和30千欧,否则应及时停电采取措施,提高网路绝缘。

九、检测设备、仪器使用管理

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装备可靠的安全监测系统和防尘系统。

2、通风防尘设备、仪器必须具有“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和“ma”标志,经机电管理部门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下井。

3、检测设备、仪器使用的电缆,必须经有资质的阻燃电缆检测机构阻燃检测合格后,方能下井使用。

4、机电专业根据通防专业的要求,将已办理负荷审批手续的双电源、双风机及风电闭锁开关等,安装在指定位置。掘进工作面装备的双电源、双风机必须能双向自动切换,每天由使用单位派专人做一次倒机试验,并留有试验记录。

5、通防专业需在采区供电系统接入安全监测系统时,要提前10天向机电管理部门报送负荷审批单,将所要接入的瓦斯断电仪(分站)电源线、负荷线(断电线)、瓦斯传感器型号等内容标注清楚,待机电管理部门批准后才能接火。

6、防尘系统接入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通防专业也要提前10天向机电管理部门报送负荷审批单,待机电管理部门批准后,将防尘系统的电源箱、电磁阀、水幕传感器等在负荷审批单上标注清楚,安装在指定位置。

7、安全监测系统及防尘系统的正常试验及日常维护由通防专业负责,机电专业负责监督检查,杜绝无设计、无负荷审批单的安全监测系统和防尘系统接入采区供电线路中。

十、安全保护试验及维修

1、检漏继电器实行挂锁管理,无锁或锁坏视为不合格。并且每班试验一次,负责试验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试验时间内进行。试验期间,各掘进工作面必须有一名专(兼)职局扇司机负责监视局扇运行情况,送电后及时开启局扇。检漏继电器每月进行一次最远点接地跳闸试验,供电线路延长后应补做一次最远点接地跳闸试验。

2、双风机双电源每班做一次倒机试验,风电闭锁、电煤钻综保、照明信号综保每班试验一次,试验不合格必须停止运行汇报处理。

3、高压和低压防爆开关在井下使用超过6个月时,应对其过流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检验和调整。每6个月对主要电气设备绝缘情况进行一次摇测。负荷变化时及时调整。

4、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由机电维修工负责每天检查一次,发现有疑问时,及时汇报工区值班人员,由值班人员安排技术人员或通知机电管理部门电管组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改动,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变更。

5、每月检查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摇测一次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

6、开关的标志牌应注明开关型号、容量、电压等级、整定值、用途、编号、维修人,开关整定值与实际相符。

各类检查试验留有记录,存档备查。

十一、保护接地

1、局部接地极的装设:⑴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⑵装有电气设备的峒室和单独的高压电气设备; ⑶设有三台及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⑷连接动力铠装电缆的接线盒以及高压电缆连接装置; ⑸采煤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和掘进巷道内无低压配电点时,上述巷道内至少应分别设置一个局部接地极。

2、局部接地极应采用总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埋设在巷道水沟或潮湿地方。接地母线、连接导线、接地导线的连接、截面符合《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的要求。但当用钢铰线与裸铜线连接时,钢铰线与裸铜线的绑扎长度不小于200mm;镀锌扁钢与裸铜线连接时,裸铜线必须有线鼻子,并用螺帽和防松垫圈紧固。

3、每季度对井下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测定一次,从任意一个局部接地装置处所测得的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新安装的局部接地极在投运前必须进行一次接地电阻摇测,合格后方准投运。

十二、其它

1、凡需安装瓦斯检测断电装置、激光测量仪、电动防跑车等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采区巷道,必须按接火审批规定办理接火审批手续,并纳入机电设备防爆性能的检查范围。

2、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告矿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3、选用的井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井下电器设备选用规定要求。

4、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报市煤炭局批准。

5、在机械提升的进风的倾斜井巷(不包括输送机上、下山)和使用木支架的立井井筒中敷设电缆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6、4mm2及以上的阻燃电缆全部实行编号、挂牌管理,确保帐、卡、号、牌一一对应,且编号不得伤及电缆护套。

7、防爆电气设备引入电缆无论采用压盘式,还是压紧螺母式,喇叭咀是否引入电缆,必须在压盘或压紧螺母与密封圈之间加金属垫圈。引入装置不接入电缆时,必须用公称厚度不小于2mm的钢质堵板封堵压紧。其顺序由内向外为:密封圈、钢质堵板、金属垫圈、压盘式进线咀或压紧螺母式进线咀。钢质镀锌堵板外径、金属垫圈外径与进线咀内径之差和密封圈外径与进线咀内径之差的规定相同。

8、压紧螺帽式线咀拧入螺管内螺纹扣数不少于6扣,外露应不大于3扣,不可压死。用手拧紧不超1/3视为不失爆。

9、防爆设备和小电全部实行编号、挂牌管理。

10、联络开关使用高防开关时,必须有防止误操作的措施和闭锁装置。

第7篇 供电运输管理员岗位规范

单      位

机电动力部

岗位名称

供电运输管理员

编      号

任务描述

协调管理全矿供电运输系统

责任范围

协调管理全矿供电运输系统。

岗位标准

岗位技能

1.掌握计算机使用,熟悉设备管理、井下设备防爆标准、完好标准等知识,具备工业供电、配电,运输系统自动化控制等知识。

2.具有组织管理的能力,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服务能力和社交能力。

工作内容与要求

1.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矿山企业管理的技术法令、法规和标准。

2.协助部长搞好管理工作,负责系统生产前的供电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和移交工作。

3.负责组织、编制、参与审定本矿机电年度大修计划、设备更新计划、安全技术措施及节假日机电检修。

4.负责对各外委施工队的用电申请审批、安排及机电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5.组织开展机电技术交流活动,组织制定设备和材料的年、季、月度计划。

6.负责定期更新矿井供电系统图,组织供电、运输系统各项测试、整定值效验和仪器仪表效验工作,达到安全、可靠、合理运行。

7.负责全矿的供电、供水计量和费用结算工作,并制定有效的节能控制措施。

8.分管机电运输队、机电队所管辖范围的设备安装、调试和设备运行,在出现设备故障时,及时到达现场,组织、协调人员处理故障。负责所辖区域大型部件储备(维修)落实、设备配套、回撤、安装和移交工作。

9.负责分管区域的机电质量达标指导、检查、评比工作。

10.负责检查入井设备防爆性能。

第8篇 高压供电安全技术管理规范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机电管理部门都要有一名副科长或一名工程技术人员分管供电管理工作,负责全矿、公司的安全供电和电力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管理。

2、各生产、生活后勤等工区要明确分管供电管理的副区长或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本工区的供电管理。

3、依据“山东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管理办法”(鲁煤安监科字[2006]194号)的有关规定,在用电气设备必须进行年度检验,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

二、运行方式

1、35kv矿井电源线路应保证主回路运行, 备用回路带电备用。

2、矿井电源线路为6kv直配线,两回路或三回路同时供电时,母线应采取分段运行。

3、6kv供电系统,凡是双回路供电的,一律对应采取分列运行。

4、变电所直流操作电源应设置两台站用变压器,一台运行,一台备用,正常供电时应运行其备用回路的一组站用变压器(配用大容量蓄电池的可不受此限制)。

三、电气预防性试验

㈠试验分工

1、矿井主变压器、高压断路器、下井电力电缆、绝缘油、避雷装置由具备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检验。

2、 降压站主变压器绝缘油发现异常,必须到电业部门加做色谱分析,以便进一步分析和判断。

㈡试验周期

1、 每年统计用电负荷及短路电流计算,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中的附录3-1(3-2)的要求计算继电保护整定值,经单位分管技术负责人审核后,进行整定试验。当矿井有两个以上的降压站时,必须配有继电保护配置、整定方框示意图。

2、 降压站及地面变配电所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每年进行一次整定试验;井下中央配电所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每半年进行一次整定试验;用电负荷变动和事故拒动以及越级跳闸时,随时进行整定试验。

3、发、变、输、配电的主要设备和缆线,每年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规定的主要项目进行预防性试验; 每年对各类充油设备提取油样,按规定的分工范围进行简化试验; 每年对变配电场所配用的绝缘防护用品进行耐压试验,试验后的绝缘用品必须有合格标志、试验日期; 各种试验结果要有试验报告备查。

㈢运行中的35kv主变压器,凡发生瓦斯或差动继电器动作或因外部短路冲击造成前级变电站出线开关跳闸停电的,要退出运行,经有资质的单位全面试验合格后方可送电。

以上各种试验必须由具有试验资质的电气检验机构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及调整处理情况要有报告,存档备查。

四、变配电设备的检查、检修和性能检测

1、各变配电所要制定岗位工、维修工对设备、供电线路、电缆的巡回检查制度,明确检查部位、内容、方法、记录、汇报等工作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2、主要电气设备的检修或更换时,必须编制检修任务书,包括施工方法、步骤、质量技术要求、安全措施、检修运行方式及应急供电方案等内容。主变压器吊芯、调整分接开关等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矿业(集团)公司审查批准后实施。

3、对发、变、输、配电的主要设备和缆线,每年的预防性试验结果超出规定或同上一年对比性能明显恶化的要加做试验确认,并认真分析安排整改,达到标准后方可投入运行。

4、降压站、矿主配电所、机房配电所、井下中央变电所的断路器、隔离开关至少每半年进行检修测试、调整,并对断路器的过流保护做传动性能试验。

5、架空输电线路每年春季、秋季进行清扫、检查。汛期暴风雨天气按公司、矿分管范围,对电源线路、风井、转供电架空线路进行巡查,对危及安全供电的要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降压站室外设备的绝缘瓷瓶要进行防污闪处理。涂硅油的,每年秋季进行一次;涂新型防污闪涂料的,按照说明书要求的周期进行。

6、地面变配电所的电源备用回路每季对油断路器、隔离开关分别进行一次电动或手动合闸,不可靠的及时处理。

以上各种检查、检修、试验要有记录备查。

五、保护接地系统

㈠地面供电系统及井下供电系统必须有完善的保护接地网

1、地面变电所必须有水平导体组成的接地网,接地体和接地线的选择符合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避雷器或避雷针的集中接地必须有独立的接地装置,符合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6年修订稿)的规定。接地电阻值符合有关设计要求。

2、井下接地网主接地体应在主、副水仓各埋设一块,接地体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小于0、75m2,厚度不小于5mm。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测得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ω。

3、各类保护接地装置严格按要求敷设,接地引线要明线敷设,便于检测接地电阻值。

㈡防避雷装置的装设、检测。

1、对建筑物及输电线路、变电所、电机的防雷设施,按规程规定装设齐全,并做好编号、登记、建档工作。

2、防雷设施每年雨季前进行安全检测、试验、安装,做好原始记录,凡检测不合格的必须限期整改,整改意见和结果留有记录,存档备查。

六、管理制度及记录

1、变配电所必须具备的管理制度:

⑴岗位责任制

⑵交接班制

⑶停送电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操作票、工作票)

⑷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⑸领导干部上岗制度

⑹事故处理制度(包括事故预防及反事故措施)

⑺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⑻设备运行规程(包括电气预防性试验制度,直流操作电源充放电及维修保养制度)

⑼供用电技术规程

2、记录:

⑴变电所运行日志

⑵交接班记录

⑶设备缺陷记录(包括故障异常)

⑷设备检修记录

⑸继电保护整定记录

⑹事故记录

⑺要害场所记录

⑻干部上岗记录

七、其它

1、配电工、维修工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上岗。

2、降压站、矿井主配电所、中央变电所、风井配电所的值班员按事故抢险预案的有关内容每年雨季前必须进行一次模拟总停电和主要常见事故应急恢复抢送电的培训,保证在事故状态下,正确判断,快速恢复供电。

3、各变、配电所都必须有与现场相符的供电系统图。当供电系统变动时,供电系统图必须及时变动。验电、放电接地设施及绝缘用具配备齐全。

4、在高压电气设备或供电线路上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转移和终结制度。严格按停电、验电、放电、短路接地顺序做好停电工作。

5、倒闸操作必须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 操作时必须佩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6、加强对外供电(转供)用户的监督检查工作。本着谁供电、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定期组织对外(转)供户的安全检查,督促外(转)供用户的试验检测工作,凡发现检测检验不合格、重大隐患不处理的,停电并限期整改。

7、规范反送电警示语言和图示。电源下进线盘、联络盘警示句为: “此盘为反(倒) 送电源”,凡双回路供电用户的馈出盘警示句为:“防止反送电”并画简图示意。

8、降压站和地面配电所进出线电缆布置要规范,出口要封堵。墙面、屋面不得渗水、漏雨,窗户要安装百页窗,门口要装设不低于300mm的防鼠板。防灭火器材要充足、有效,存放地点应便于取用。

9、高压柜应逐步安装防误装置,并优先采用电器闭锁或微机“预防”, 新购高压板必须安装防误装置,以实现下列功能:⑴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⑵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⑶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开关)⑷防止带接地线(接地开关)合断路器(隔离开关)⑸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10、矿井主供电系统进行的调整、改造;降压站内主变压器的更换;降压站内一、二次系统内设备更新、更换下井电缆等技术改造,必须按照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11、各配电所、降压站必须建立高低压电气设备技术台帐,统计设备型号、规格、铭牌参数及主要配置电气的技术参数。

12、在高压电气设备或供电线路上检修,工作票签发人必须审核签批好的的施工措施或零星施工任务书后,方可签发电气工作票。

13、确保降压站、配电所自动化控制系统的“遥测、遥信、遥控、遥脉”功能正常使用,信号采样和后台显示准确无误。

第9篇 农村供电所规范化管理标准规定

农村供电所规范化管理标准

第一章 总则

根据国务院国发[1999]2号文件《国务院转批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快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电力管理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县乡电力一体化的重大改革。为了规范改制后农村供电所(以下简称供电所)的管理,维护农村供用电秩序和开拓农村电力市场,结合农村电力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化管理标准。

本规范化管理标准适用于县级供电企业(含代管、参股)所属的供电所。

第二章 供电所的机构设置

一、供电所的设置原则

供电所是县级供电企业的派出机构,其人、财、物纳入县级供电企业统一管理,是供电企业面向大众、服务社会的一个'窗口'。供电所的设置应按照便于管理、方便客户、经济合理的原则,一般采取营配合一的管理模式。根据配电网络结构、用电设备、供电量的多少,以及城镇规模,并适当考虑行政区划来设置供电所,做到有利于'四到户'管理的实施。原则上一个乡或几个乡(镇)设一个供电所,名称统一为:××县(市)供电公司××供电所。

二、供电所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电价政策,搞好农村电费、电价管理。

(2)负责供电区域内农村10kv及低压电网的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

(3)按规定受理客户的业扩报装申请,及时办理变更用电及临时用电等用电业务。对业务界定范围不属于供电所办理的高压客户申请,由供电所受理后转报上一级办理。

(4)负责供电区域内的抄表、审核、电费票据管理和电费收缴、合同管理和开拓农村电力市场。

(5)负责供电区域内计量装置的安装、更换、维护和管理。

(6)负责供电区域内10kv及低压配电台区的线损管理。

(7)搞好农村供用电优质服务,认真履行供电服务承诺,树行业新风,搞好两个文明建设。

(8)搞好农村用电检查,宣传普及安全用电常识,指导客户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依法用电,维护农村供用电秩序。

(9)建立和完善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基础资料,搞好综合管理,并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填报有关业务报表。

(10)做好供电所人员的培训考核,积极推广农电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推进现代化管理。

(11)完成县级供电企业下达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其他工作任务。

三、供电所的办公场所

为履行好工作职责,供电所要有必要的办公室、客户服务部(厅、室)、材料库房、工器具室和值班室。要体现出行窗口'的特点,树立供电企业良好的外部形象。

第三章 供电所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

一、供电所岗位设置的原则

供电所的岗位设置必须遵循'精简高效、按需设岗、依岗定人、一人多岗、一岗多责'的原则。可设所长、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电费管理、业扩管理、计量管理、线损管理和专职电工等岗位,专职电工根据实际情况按营业户数核定,做到劳动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

供电所岗位设置标准和办法由各省电力公司统一制定,县供电企业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定,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二、供电所的岗位职责

(一)所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带领全所职工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生产、经营任务和安全、技术经济指标。

(2)制定本所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落实。抓好综合基础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制定和落实防范事故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供电。

(4)加强电力营销管理,严格执行电价政策,认真落实'三公开'、'四到户'、'五统一'管理。

(5)定期主持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例会,对售电量、线损、售电单价、电费回收、增供扩销等工作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办法与措施,并组织实施。

(6)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7)加强行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坚持客户接待与走访制度,按有关规定处理好客户的来信、来访和投诉。

(8)定期组织对全所人员的技术业务、安全规程、职业道德的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9)督促有关业务报表的按时、准确报送。

(二)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规章制度。

(2)提出本所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监督本所各岗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反事故措施的落实。

(3)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协助所长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分析安全形势,研究安全工作,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办法,认真开展安全考核。

(4)组织对10kv及以下电力设施进行定期安全巡视检查,搞好劳动保护和安全工器具的管理。

(5)抓好安全工作,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参与事故调查,并做好事故的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

(6)协助所长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事故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详细做好记录,向领导汇报。

(7)依法保护供电区域内的电力设施,负责做好交通、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8)负责全所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安全规程学习与考试工作,按时、准确填报安全报表。

(三)设备运行管理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有关规程的要求,负责全所设备的运行、检查、维护管理工作。

(2)组织对设备的日常巡视检查工作,定期巡视配电室、变压器、线路、接地装置、漏电保护装置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对供电区域内的电力设施进行周期性维护和有针对性维护,按照设备的检修试验周期,编制检修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按规定组织对供电设备的测量检查,包括配变的接地电阻、线路的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的测试,并认真做好记录。

(5)负责供电设备的缺陷管理及消缺工作。发现设备缺陷应进行现场鉴定,做好详细记录,并进行分类处理。

(6)负责供电区域内高低压电力设备的评级工作,提高设备完好率,完成供电可靠性指标。

(7)建立健全供电区域内的供电设施资产台账,加强备品备件管理,按规定建立备品备件管理制度,定期对备品备件进行检查、修复、补充,满足事故抢修的需要。

(8)按时、准确地填报有关业务报表。

(四)电费管理及核算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电价政策,负责电费电价管理和客户的电费、电价查询工作。

(2)负责抄表卡(抄表器)的发放与回收,以及电费发票的领取与管理;负责组织按时、准确地输入、核算、打印、分发电费票据。

(3)负责本所抄表卡、电费结算单、电费票据、应收电费清单的审核与传递,建立健全客户电费台账资料,并编制应(实)收电费月报表,按时完成电费回收任务。

(4)负责计算退补电费,填写退补电费审批表,办理退补电费手续。

(5)监督供电营业工作中的'三公开'、'四到户'、'五统一'的执行情况,杜绝农村用电中的'三乱'和'三电'现象。

(6)对本所售电量、平均电价、抄表率、电费回收率、客户用电的波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7)负责供电所相关费用的收支管理,按时、准确填报有关业务报表。

(五)业扩管理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有关业扩报装政策与规定,负责本所的业扩报装工作。严格按照业扩报装流程和服务承诺,为客户办理业扩报装及相关手续。

(2)建立客户台账资料,负责接待客户有关业扩报装及用电业务的咨询和服务。

(3)按照业务界定,负责办理营业区域内客户的新装、增容、变更用电和临时用电业务。

(4)经县级供电企业授权,与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

(5)负责营业区域内的负荷预测以及农村电力发展规划和需求预测管理工作。

(6)按时、准确地填报有关业务报表。

(六)计量管理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计量法》和有关电能计量装置管理方面的规定,负责全所的计量管理工作。

(2)负责计量装置的检查、检定和维护管理工作。

(3)负责《计量法》在本所的贯彻实施与落实,按规定负责对业务范围内电能计量装置的定期检修、校验和轮换工作。

(4)按业务界定的要求,根据客户的报装容量、负荷性质和负荷变化情况,科学合理地配置、安装计量装置,并建立计量管理档案,记录客户计量装置的新装、暂停、迁址、轮换等相关资料。

(5)负责客户表计和用电数据的管理,建立健全计量管理台账。

(6)编制本所计量装置的定期轮换和计量器具表的送检计划。

(7)按时、准确地填报有关业务报表。

(七)线损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线损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线损指标。

(2)编制10kv及低压线损管理的工作计划和指标分解方案,并协助所长提出对本所人员的线损考核和奖惩。

(3)提出并落实供电区域内的电网结构优化、无功补偿配置,改善电压质量及其他降损节能的技术措施。

(4)按时对供电区域内的电压质量、线路功率因数和负荷分布变化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5)定期组织营业普查。查处违约用电,打击窃电行为,堵塞管理漏洞,对用电量波动异常的客户,及时调查分析。

(6)协助所长定期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提供各种分析资料,制定并落实降损措施。

(7)按时、准确地填报有关业务报表。

(八)专职电工岗位职责

(1)负责供电区域内高低压设备的运行维护、巡视检查。

(2)负责供电区域内低压客户计费表计的抄表和收费工作。

(3)负责供电区域内低压用电客户的用电检查和低压用电报装申请的传递工作。

(4)负责完成供电所下达的电费回收、线损、安全、抄表率等经济技术指标,及时反映和汇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5)遵守《农村电工服务守则》,履行服务承诺,服从统一调配,参加紧急业务处理。

(6)做好农村安全用电的宣传,普及安全用电常识,做好漏电保护装置的运行管理工作;指导客户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依法用电,维护农村供用电秩序。

(7)完成供电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供电所的安全生产管理

一、工作内容

(1)负责10kv及以下配电网的规划、建设、安全运行、维护检修和电力设施的保护。

(2)负责供电区域内分级漏电保护装置的检测和维护管理。

(3)负责供电区域内安全用电的宣传普及和客户用电的安全管理。

(4)负责对本所人员安全知识、技术技能的培训和安全生产业绩的考核。

二、工作要求

(1)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标准和制度。

2)建立健全以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活动。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种技术资料、台账、记录,按规定及时编报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设备大修和更新改造计划。

(2)严格界定设备的产权分界点,依产权归属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电力客户没有能力维护其产权设备的,供电所可代其维护管理,但必须签订'代理维护协议',并报县级供电企业批准后实施。

(3)按有关规程的要求,对供电区域内配电线路及设备设置明显的标志,主要内容如下:

1)配电线路名称和杆塔编号。

2)配电台区的名称和编号。

3)相位标志。

4)线路开关、刀闸的调度名称及编号。

5)变压器、电容器、电缆端头、杆上开关和刀闸、户外配电箱(柜)以及配电设备经过特殊地段的警示牌。

(4)对供电区域内设备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按照有关规程要求开展设备的巡视、检查、试验、维护和检修。对设备缺陷要做好记录,并按缺陷等级,分类处理。

(5)根据《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电区域内的客户安全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并督促限期整改。

(6)按照《漏电保护器农村安装运行规程》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级漏电保护器进行巡视、检查、测试、维护,保证各级漏电保护器的安装率、投运率、正确动作率达到部颁标准的要求。

(7)加强配电网电压管理,采取措施提高电能质量。一般客户端电压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

(8)加强设备的负荷管理,防止设备过负荷运行和三相负荷严重不平衡运行。

(9)宣传《电立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的规章制度,做好电力设施的保护和安全用电知识的普及工作。

(10)对供电设备进行操作和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具体内容如下:

1)工作票、操作票应按月统计,妥善保管。'两票'合格率应达到100%。

2)供电所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监护人由县级供电企业组织培训、考试,并发文公布。

(11)按'择优选购、按需配备、登记造册、定期检验、坏的封修、缺的补齐、正确使用、妥善保管'的三十二字原则,搞好安全工器具和施工工具的配备、检验、使用和保管。

(12)根据设备状况和检修计划,编制备品备件的计划,并进行择优选购,分类存放,妥善保管。

(13)发生农电生产和农村触电伤亡事故,应及时报告县级供电企业并立即组织事故处理。

1)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协助县级供电企业搞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

2)尽快查出事故地点和原因,消除事故根源,防止事故扩大。

3)尽量缩小事故停电范围和减少事故损失,对已停电的用电客户要尽快恢复供电。

(14)贯彻安全生产重奖重罚规定,制定出明确的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严重失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给予处罚。

第五章 供电所的营销管理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

(1)以为农民生活、农村经济、农业生产服务为宗旨,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开拓电力市场,建立全过程的营销管理机制,规范营销管理工作。

(2)负责受理客户的业扩报装、抄表、核算、收费及其他日常用电营业工作。对于从用电申请受理、批复、装表、接电到正常用电的全过程,都要有人负责、有人监督。

(3)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和物价部门批准的电价标准,做到电价准确、电费账务清楚。

(4)农村居民用电全部实现一户一表,健全客户营业档案,全面实行供电'四到户'管理。

(5)按业务界定负责供电区域内计量装置的安装、维护、管理工作,做到计费准确、公正。

(6)积极推行计算机在营销工作中的应用,逐步建立县(市)、乡(镇)一体化的营业管理体系。

二、业扩管理

(1)受理营业区域内客户的新装、增容、变更用电和临时用电等业务,做到'一口对外'。

(2)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办理相关手续,按时限要求进行现场勘察,确定供电方案,并正式通知客户。

(3)负责或参与对业扩工程施工的中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处理。

(4)安装竣工后,应按规程规定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按业务界定与客户签定供用电合同。对于居民客户,在受理用电申请后,要在规定时间内送电;对于其他客户,在受电装置验收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送电。

(5)送电前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收取用电业务的各种费用,供电所不得擅自减免。

(6)业扩报装工作要有明晰的工作流程。

第六章 供电所的专业管理

一、线损管理

(一)工作内容

(1)供电所线损管理范围为10kv线路、配电变压器和低压线路的电能损失。

(2)负责线损指标的分解、落实和考核,制定降损措施。

(3)及时准确统计、分析、上报有关线损管理报表。

(二)工作要求

(1)制定降损计划、措施、考核方案,每月上报线损统计、分析情况。

(2)10kv配电线路以变电站出线总表与线路连接的配电变压器二次侧计量总表为考核依据;低压线路以配电变压器二次侧计量总表和该变压器所连接的低压客户计费表为计算考核依据。

(3)线损指标要责任到人,完成情况要与经济责任挂钩,奖优罚劣,严格考核和兑现。

(4)建立线损分析例会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并对线损情况进行预测,制定降损措施。

(5)加强计量和营业管理,杜绝估抄、漏抄、错抄行为,查处违约用电,打击窃电。

(6)降损技术措施。具体如下:

1)配电台区设置,应选在负荷中心,坚持多布点、小容量、短半径原则:

10kv线路供电半径≤15km;

低压线路供电半径≤0.5km。

2)淘汰高耗能变压器,合理选择变压器容量,提高变压器负载率。

3)优化无功补偿,采取集中补偿与分散补偿相结合的方式,提倡随机随器补偿。

(7)技术指标。具体如下:

1)电能损失率指标:

10kv线路综合损失率(包括配电变压器损失)≤10%;

低压线路损失率≤12%。

2)线路电压指标:

线路末端电压合格率≥96.5%;

l0kv线路电压允许波动范围为额定电压的±7%;

低压线路到户允许波动范围:380v为额定电压的±7%;220v为额定电压的-10%~+7%。

3)功率因数指标:

农村生活和农业线路cosφ≥≥0.85;

工业、农副业专用线路cosφ≥0.90。

二、电压和无功管理

(一)工作内容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电压和无功专业方面的文件、规程和管理制度。制定本供电所电压和无功管理工作计划和完善改进电压质量及提高无功补偿的技术措施。

(2)对整个供电区域电网的电压质量和设备情况进行定期巡视检查,做好基础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3)建立定期分析例会,对电压质量进行定期及时分析,加强电压和无功设备的运行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和投运率。

(二)工作要求

(1)电压质量标准按照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管理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2)供电所农村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考核指标根据各地的供电承诺指标而定。

(3)电压监测和统计以及无功补偿容量的确定按照'国家电力公司农村电网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4)加强对电压监测装置的运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提高监测的准确性。

(5)无功补偿方式应采用:集中补偿与分散补偿相结合,以分散补偿为主;高压补偿与低压补偿相结合,以低压补偿为主;调压与降损相结合,以降损为主。

(6)对无功补偿设备进行定期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可投运率达95%及以上。

(7)掌握配电网络的电压情况,当电压变化幅度超过规定指标时,要采取措施提高电压质量。

三、供电可靠性管理

(一)工作内容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供电可靠性专业方面的文件、规程和管理制度,制定本供电所供电可靠性工作计划,完善供电可靠性的技术措施。

(2)对电网的供电可靠性进行定期分析,做好基础数据的统计、分析、汇总,并按时上报。

(二)工作要求

(1)供电可靠性的计算方法按照《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管理办法》执行。

(2)供电可靠率指标根据各地供电承诺指标而定。

(3)做好设备缺陷登记及检修计划上报,加强计划停电的管理,充分利用10kv线路检修停电及变电站检修停电期间进行设备维护和缺陷处理,对影响同一电源线路的缺陷要进行集中处理,尽量减少停电次数和停电时间。

(4)进行配电网施工和检修时,要做好施工方案优化和施工前准备工作,尽量缩短停电时间。

(5)加强故障抢修管理,保证检修工具和检修材料的及时充足供应;加强临时停电管理,控制停电时间。

(6)加强对配电设备的巡视、预防性试验和缺陷管理,做好配电变压器的负荷监测工作。

(7)积极试行和推广设备状态检修技术和带电作业技术,检修尽量采用'零点'工程。

(8)加强配电设备的防护工作,防止发生外力破坏事故。

(9)认真作好客户的技术服务,指导客户提高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10)定期召开分析例会,对供电可靠性进行定期及时分析,使供电可靠率得到保证并不断提高。

第10篇 大厦供电系统管理规范(2)

大厦供电系统管理规范(二)

一、目的:

保障供配电系统的安全运行,以确保管理区域内(大厦)的安全用电。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专变供电系统的运行管理。

三、内容

(一)、相关职责

1、变配电值班运行技工必须持证上岗,负责变配电设备运行的清洁、操作、巡视、检查、记录、异常情况报告处理及变配电设备的维修、保养。

2、各管理处设备管理员负责日常工作的检查监督。

3、公司工程部负责技术指导和评价检查。

4、各管理处负责向有关用户通知停电情况。

(二)、工作规范

1、变配电房(发电房)管理规范

(1)每班保持值班室、配电室清洁。

(2)非工作人员进入变配电房,须经运行主管或部门主管批准后进行登记,由值班电工陪同方可进入。

(3)配电房内禁止非值班人员操作配电设备。

(4)保持良好通风及照明,应急灯可正常使用,门窗开启灵活。

(5)保证消防设施完备,变配电房内禁止吸烟。

(6)保持清洁卫生,地面、墙壁、门窗、设备无积尘,无水渍,电缆沟内无动物屎便。

(7)不得擅自更改变配电房机电设备线路及器材,若确需要更改,须报公司工程部同意,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更改。

(8)变配电房须防火、防水、防雨、防漏,堵塞漏洞,严防蛇、鼠、壁虎等小动物进入。暴雨时须严密注意,必要时启动潜水泵抽水或采取其它措施排水。

2、值班管理规范

(9)变配电房由值班电工按各管理区域内(大厦)的实际要求进行监控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0)对变压器、变配电房按规定时间巡视,并将巡视检查结果记录于《电站运行记录表》内。变配电房应达到'四防一通'即防火、防水、防雨、防小动物进入和保持通风良好。

(11)对低压配电柜按规定时间巡视,观察设备运行数据、环境温度、电流、电压、功率因数。

(12)如配电设备发生异常,应及时报告运行主管部门主管,并在其指导下排除异常,必要时上报公司工程部和公司主管领导。

(13)'市电'停,自备电源30分钟内带负荷运行,对柴油发电机组进行监视记录。

(14)值班室应备有如下记录簿册:值班运行记录簿、命令指示簿、开关跳闸记录簿、继电保护记录簿、检修记录簿、异常和事故记录簿以及安全培训记录等,值班人员都必须按规定要求填写。

2、交接班规范

(1)接班人员认真听取交班人员的值班和设备运行报告。

(2)查看上班记录。

(3)检查仪器、工具等物品是否齐全、完好,并在记录上签名。

(4)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准交接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记录不规范,配电室、值班室、操作间不清洁。

b)接班人未到岗,交班人员不准下班。

c)接班人醉酒或有不适宜值班的疾病等,未找到接班人。

d)严禁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

e)若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生故障,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协助。

4、全操作工作规范

(1)值班电工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变配电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进行配电柜检修,应填写《高、低压停送电工作票》,由运行主管批准后方可进行。

(3)停电工作时,应将断开的开关分闸把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指示牌。

(4)严禁带电作业。如遇紧急情况须带电作业时,应有监护人和足够的照明,并穿戴绝缘手套、工作帽、工作衣、绝缘鞋,确认安全才可进行。

(5)自动空气开关或熔断器熔断时,应查明原因再进行恢复,必要时允许试送电一次。

(6)电流互感器不得断路,电压互感器不得短路。

(7)不得带电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

(8)操作高压隔离开关必须穿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5、停电管理工作程序

停电按《停电处理规程》进行操作。

6、变配电设备维护养管理规范

变配电设备的维护保养按《供配电设备维护保养规程》进行操作。

7、应急处理程序

(1)突然停电,按《停电处理规程》中的'意外停电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2)如遇可能会导致火灾或更大范围停电的严重故障,应立即电话通知受影响的主要住户(单位)马上停电进行处理。

(3)对发生冒烟、着火的严重故障,应立即切断故障处电源,并用灭火器扑救,并马上报告公司工程部和公司主管领导。公司工程部负责确定尽快恢复供电的措施并指挥处理。

四、相关文件记录

1、《高、低压停送电工作票》gd/e-qe-001-060-01

2、《停电处理规程》gd/e-qe-001-009

3、《电站运行记录表》gd/e-qe-001-010-02

4、《供配电设备维护保养规程》gd/e-qe-001-002

第11篇 推行供电所安全管理规范化

理顺和健全供电所安全管理体制

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在安全生产方面,供电所负责供电区域内农村10千伏及以下线路运行巡视、维护和检修,工程项目停送电和验收,以及计量装置的安装、维护和管理。县供电企业相关部门不应再安排工程项目给供电所,供电所员工和农电工不参加或受聘于施工队伍进行工程施工。通过理顺供电所安全管理体制,明确安全生产职责,真正做到职责分明,责任明确。

建立动态考核机制。目前,供电所大都实现定岗、定员、定责、定级,应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工作要求和工作内容,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同时公司分解安全生产业绩考核指标,对人身伤亡、火灾、设备完好率和消缺率、巡视到位率等各项安全生产指标进行动态的考核,每月根据岗位系数和薪点值,严格考核,动态管理,奖惩分明,使供电所员工意识到安全生产可以直接影响个人经济效益,形成安全生产责任与个人经济报酬挂钩。

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员工安全素质高低决定供电所安全管理水平。抓好员工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实行岗位持证上岗制度,是实现供电所安全生产的关键因素。针对供电所安全职责、规程制度、现场管理、工作岗位标准、安全工器具使用等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和考核,合格者上岗,综合成绩末位者淘汰,每年按照考评情况聘用,直接与员工个人绩效工资挂钩。

推行安全管理规范化和程序化

实施设备主人问责制。设备主人问责制,即是全程管理,定人定责,监督考核,问责缺位。在供电所实施设备主人问责制,对供电所所辖的线路设备进行分段定人管理,明确本设备管理主人,同时每个供电所管理人员都要承担相应的本设备管理职责,定期进行巡视、设备评级和检修、台账管理、缺陷和障碍管理等。公司生技、安监、营销等部门对供电所所有设备主人到位情况实施监督,对未认真履行职责和管理不到位的要追究其责任,按照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进行考核。

实行工区值班员制度。在供电所实行工区值班员制度,行使县调(配调)的延伸职能。主要为统一调度和指挥,规范配电设备的倒闸操作、检修计划的编制、事故处理、设备异动、技术资料、台账的收集整理、工作票的许可、对95598反馈设备运行状况信息、向上级调度办理停电申请等工作,一切涉及供电所所辖的电网设备安全运行的检修、抢修、大修、技改、基建和业扩等工作,均需得到值班人员的许可。实行工区值班员制度,逐步做到生产管理的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

依法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针对多年县供电企业与用户产权不清晰、安全责任不明确的问题,各供电所应及时清理历年来的供用电协议,对各类电力用户按规定签订有效供用电合同、双电源协议和代维护协议,明确双方设备产权及安全责任,划清产权分界点。另外、个别地区应加强上网小水电管理,明确产权分界点,统一调度管理,防止威胁电网和供电所员工人身安全。供电所应加强客户端用电管理,及时通知设备检修、技改和安全隐患整改,逐户宣传安全用电.

第12篇 地面低压供电安全技术管理规范

一、检查、检修制度

1、建立定期巡回检查制度。机电部门每季度组织有关人员对地面低压用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无人值班的变电所要安排维修人员定期巡查。暴风雨、冰雪过后要立即组织巡查。

2、建立定期检修制度。每季度至少对各场所的变电所停电检修一次,输、配线路每半年检修一次,并认真做好检修记录。

3、切实加强无人值守变电所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分管单位,责任落实到人。配齐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巡回检查制度、定期维修制度、电气预防性试验制度、供电系统图、绝缘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栅栏、安全标志、灭火器材、门锁。检修停送电除严格执行电气操作规程外,必须设专人看管,防止误操作伤人。

二、电气施工安全

1、凡是从事低压电气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零星施工必须执行“零星施工安全责任书”制度,并在施工任务书规定的范围内按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电气作业。

3、在必须执行停电、验电、放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4、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按规定着装,工具齐全。登杆或登高作业时,必须使用合格的专用工具及保险带。

5、高、低压或低压同杆架设的供电线路必须在全部停电时,方可登杆作业。

三、变配电设施及配出线路

1、变配电所的安全设施齐全,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图纸包括相关的上下级变电所的主接线,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50条规定)。

2、配出的架空线路杆塔必须注明线路名称、杆号,高、低压同杆架设时,按上下位置分别标注。

3、配出电缆标志清晰。

四、新增负荷及临时用电

1、车间、班组、宿舍及办公室均不得随意增加用电负荷。需要调整时须提出申请,经机电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2、基建工程临时动力用电及照明用电要经机电部门审批后实施。

五、过流和漏电保护

㈠变配电所(变电亭)变压器二次出线总开关及分路开关有可靠过流保护。过流整定值每年整定试验一次,负荷变化时要随时整定试验,并有过流整定试验记录。

㈡漏电保护的装设

1、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的移动式设备、手持工具,常年处于潮湿、野外作业场所的电气设备,必须装设漏电保护。采用架空摩擦接触方式引入电源的场所,其电源开关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

2、宿舍应在户内安设漏电保护器。

3、 装设两级漏电保护的配合应为:上一级开关安装200ma中等灵敏度,动作时间0、2秒(或0、1秒)的漏电保护器,下一级开关安装动作电流30ma高灵敏度、动作时间0、1秒的漏电保护器。

4、漏电保护器后的保护零线不能重复接地。不得将两台漏电保护器并联使用。

六、接地与接零

1、对于三相四线制低压供电系统,动力变压器中性线必须接地,并设置零母线,截面、连接方式及相色符合规定。各级配电点的出线电缆接地线必须连接到电源电缆的接地线上。具有3台及以上开关或馈出3条及以上线路的配电点必须设置零母线,电源和负荷出线的接地线必须接至零母线上,零母线设置重复接地极。

2、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低压供电系统中性点严禁接地,按井下接地保护细则执行。

3、电气保护接零的系统中,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应使用保护地线或通过工作零线与电源端的接地点可靠连接。

4、变压器引出中性线的接地电阻不应超过4ω,每一重复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5、三相四线制低压供电系统中任何设备,禁止不接零而采取就地接地保护。

6、地面降压站、井塔、井架等工厂建筑避雷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7、供暖、供气、供水管路不得用作接地; 厂房车间内禁止埋设接地极; 严禁使用高大建筑的防直击雷引下线和接地极作为动力或照明零线重复接地或工作接地。

供电管理规范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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