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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管理规范7篇

发布时间:2023-01-29 07:30:25 查看人数:16

公司安全管理规范

第1篇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行为规范

一、 总 则:

维护公司安全,确保人员、车辆、物资安全有序,提高公司形象。

二、 范 围:

公司所辖的所有场合之物资、人员出入管理,厂区巡逻与值班管理,以及人员、生产、设备安全。

三、 人员出入管理

(一)公司内部员工

1.员工进出大门应着厂服或出示胸卡,持卡人须与胸卡上登记之人相一致;

2.上班时间需出厂时,须填写《出门证》,并有部门经理签字,保安要严格核查;

(二)外来人员

1.外来人员因事需进公司,保安应要求填写来访登记,并出示有效证件,如果是面试人员,保安将人员带至面试人员接待区;如是来访公司员工,保安应电话通知被访者到保安处接待,或来访者自行联系;如果是比较重要的客户,保安负责将客户带至客户接待室;严禁闲杂或与公司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

2.来访者登记后保安对每位来访者发放临时出入证(访客证),出门时收回。

四、 物资出入管理

1.公司物资

物资出厂应由相关部门开具出门证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后,保安根据单据核对物品无误并登记后方可出公司。

2.外来物品

供货商送货入公司,应办理外来人员登记手续,并注明送货的产品名称;出公司时,保安根据物资入库票据,核对无误后放行。

五、 车辆管理

1. 正常上下班时间保安放行公司内部车辆;

2. 上班期间乘车外出的公司员工(除司机外),也需持有出门证。

3. 外来车辆因公进入公司,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填写登记单,保安负责发放和回收临时出入证;

4. 保安值班员对外来车辆主动引导停放位置;

5. 进出车辆如有损坏公司财物,保安值班员应报管理部,并要求其照价赔偿;

6. 邮局、快递公司等车辆非经批准,不得进入厂区。厂区内人员邮件、包裹等物品,由保安签收、登记后通知收件人至门卫室领取,对于不认识的收件人或收件人不详的邮件让快递员自行联系收件人;

7. 所有内、外部车辆出入厂区时,均需接受检查,车上物资均需凭《出门证》放行。

六、 日常巡视管理

1. 巡视时间:夜间每两小时巡视巡逻一次;

2. 巡视范围:公司厂区;

3. 巡视时做到多看、多听,并注意人身安全,遇突发紧急事件立即汇报,并对事件做详细记录;

4. 下班后对厂区进行巡视,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闭;

七、 安全

1. 值勤期间发现有可疑的人或事,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办公室;

2. 如发现火警、电器漏电、设备故障、建筑物险情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主管;

3. 值勤期间,要做到大门随开随关,保安室随时要保持有人,以保证人员、物资、车辆进出得到有效控制。

4. 经管理部同意,保安有权让影响厂区安全及生产经营的任何人员、车辆离开厂区,严重时交由警察处理。

5. 公司成立安全委员会,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提高安全生产,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八、保安的工作权限

1. 保安有权对出入厂区的各种闲杂人员,非本厂区人员进行询查过问,未经公司相关部门同意,有权制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及人员进入厂区;

2. 上班时间有权拒绝未携带有效出门证的厂区人员上班期间随意进出;

3. 保安有权拒绝推销员及未经公司同意的人员进入厂区,有权对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调查,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九、 其它

1. 保安室及周边要保持干净,物品放置应定位规范,不得在保安室抽烟喝酒等。无关人员不得在保安室逗留、闲聊、嬉笑、打闹,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2. 值勤保安态度粗暴,不文明不礼貌,故意刁难员工或外来人员,或者主动参与打架斗殴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3. 要做好违规违纪人员的登记,并及时向管理部门上报;

4. 上下班做好交接工作,并有交接记录;

5. 做好所有单据的存根,包括:出门证、快递收发底单、工作交接表等等。

十、考核

1. 未按以上规定实施人员、物资、车辆出入登记及检查及日常巡视管理,一经发现将进行处罚。若因此造成公司物资流失的,按规定承担赔偿。

2. 如在值班过程中挽回公司物资流失,发现不安全隐患,避免公司经济损失的,公司将视情况给予表彰、奖励。

十一、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未尽事项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第2篇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行为规范格式怎样的

一、 总 则:

维护公司安全,确保人员、车辆、物资安全有序,提高公司形象。

二、 范 围:

公司所辖的所有场合之物资、人员出入管理,厂区巡逻与值班管理,以及人员、生产、设备安全。

三、 人员出入管理

(一)公司内部员工

1.员工进出大门应着厂服或出示胸卡,持卡人须与胸卡上登记之人相一致;2.上班时间需出厂时,须填写《出门证》,并有部门经理签字,保安要严格核查;

(二)外来人员

1.外来人员因事需进公司,保安应要求填写来访登记,并出示有效证件,如果是面试人员,保安将人员带至面试人员接待区;

如是来访公司员工,保安应电话通知被访者到保安处接待,或来访者自行联系;

如果是比较重要的客户,保安负责将客户带至客户接待室;

严禁闲杂或与公司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

2. 来访者登记后保安对每位来访者发放临时出入证(访客证),出门时收回。

四、 物资出入管理

1.公司物资

物资出厂应由相关部门开具出门证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后,保安根据单据核对物品无误并登记后方可出公司。

2. 外来物品

供货商送货入公司,应办理外来人员登记手续,并注明送货的产品名称;

出公司时,保安根据物资入库票据,核对无误后放行。

五、 车辆管理

1. 正常上下班时间保安放行公司内部车辆;2. 上班期间乘车外出的公司员工(除司机外),也需持有出门证。

3. 外来车辆因公进入公司,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填写登记单,保安负责发放和回收临时出入证;

4. 保安值班员对外来车辆主动引导停放位置;

5. 进出车辆如有损坏公司财物,保安值班员应报管理部,并要求其照价赔偿;6. 邮局、快递公司等车辆非经批准,不得进入厂区。

厂区内人员邮件、包裹等物品,由保安签收、登记后通知收件人至门卫室领取,对于不认识的收件人或收件人不详的邮件让快递员自行联系收件人;7. 所有内、外部车辆出入厂区时,均需接受检查,车上物资均需凭《出门证》放行。

六、 日常巡视管理

1. 巡视时间:夜间每两小时巡视巡逻一次;2. 巡视范围:公司厂区;3. 巡视时做到多看、多听,并注意人身安全,遇突发紧急事件立即汇报,并对事件做详细记录;

4. 下班后对厂区进行巡视,检查水电、门窗是否 ;

七、 安全

1. 值勤期间发现有可疑的人或事,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办公室;2. 如发现火警、电器漏电、设备故障、建筑物险情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主管;3. 值勤期间,要做到大门随开随关,保安室随时要保持有人,以保证人员、物资、车辆进出得到有效控制。

4. 经管理部同意,保安有权让影响厂区安全及生产经营的任何人员、车辆离开厂区,严重时交由警察处理。

5. 公司成立安全委员会,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提高安全生产,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八、保安的工作权限

1. 保安有权对出入厂区的各种闲杂人员,非本厂区人员进行询查过问,未经公司相关部门同意,有权制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及人员进入厂区;2. 上班时间有权拒绝未携带有效出门证的厂区人员上班期间随意进出;3. 保安有权拒绝推销员及未经公司同意的人员进入厂区,有权对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调查,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九、 其它

1. 保安室及周边要保持干净,物品放置应定位规范,不得在保安室抽烟喝酒等。

无关人员不得在保安室逗留、闲聊、嬉笑、打闹,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2. 值勤保安态度粗暴,不文明不礼貌,故意刁难员工或外来人员,或者主动参与打架斗殴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3. 要做好违规违纪人员的登记,并及时向管理部门上报;

4. 上下班做好交接工作,并有交接记录;

5. 做好所有单据的存根,包括:出门证、快递收发底单、工作交接表等等。

十、考核

1. 未按以上规定实施人员、物资、车辆出入登记及检查及日常巡视管理,一经发现将进行处罚。

若因此造成公司物资流失的,按规定承担赔偿。

2. 如在值班过程中挽回公司物资流失,发现不安全隐患,避免公司经济损失的,公司将视情况给予表彰、奖励。

十一、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未尽事项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第3篇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目视化管理规范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人员、工器具、设备设施和生产作业区域的安全目视化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 本规范中安全目视化管理是指通过安全色、标签、标牌等方式,明确人员的资质和身份、工器具和设备设施的使用状态,以及生产作业区域的危险状态的一种现场安全管理方法。目的是提示危险和方便现场管理。

第四条 本规范中工器具是特指脚手架、压缩气瓶、移动式发电机、电焊机、检测仪器、电动工具、手动起重工具、气动(液压)工具、便携式梯子。

第五条 各企业应统一安全目视化管理标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 各种安全色、标签、标牌的使用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 安全色、标签、标牌的使用应考虑夜间环境,以满足需要。

第八条 用于喷涂、粘贴于设备设施上的安全色、标签、标牌等不能含有氯化物等腐蚀性物质。

第九条 安全色、标签、标牌等应定期检查,以保持整洁、清晰、完整,如有变色、褪色、脱落、残缺等情况时,须及时重涂或更换。

第十条 企业内部员工进入生产作业场所,应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着装。外来人员(承包商员工,参观、检查、学习等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场所,着装应符合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并与内部员工有所区别。

第十一条 所有进入钻井、井下作业、炼化生产区域、油气集输站(场)、油气储存库区、油气净化厂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生产作业区域的人员,应佩戴入厂(场)证件。

第十二条 内部员工和外来人员的入厂(场)证件式样应不同,区别明显,易于辨别。

第十三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特种作业资质,并经所在单位岗位安全培训合格,佩戴特种作业资格合格目视标签。标签应简单、醒目,不影响正常作业。

第十四条 压缩气瓶的外表面涂色以及有关警示标签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的要求。同时,企业还应用标牌标明气瓶的状态(满瓶、空瓶、故障或使用中)。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在安装、使用和拆除脚手架的作业过程中,应使用标牌标明脚手架是否处于完好可用、限制使用或禁用状态,限制使用时应注明限制使用条件。

第十六条 除压缩气瓶、脚手架以外的工器具,使用单位应定期检查,确认其完好,并在其明显位置粘贴检查合格的标签。检查不合格、超期未检及未贴标签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第十七条 所有工器具,包括本规范定义之外的其他工器具,都应做到定置定位。

第十八条 应在设备设施的明显部位标注名称及编号,对误操作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设备设施,应在旁边设置安全操作注意事项标牌。

第十九条 管线、阀门的着色应严格执行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同时,还应在工艺管线上标明介质名称和流向,在控制阀门上可悬挂含有工位号(编号)等基本信息的标签。

第二十条 应在仪表控制及指示装置上标注控制按钮、开关、显示仪的名称。厂房或控制室内用于照明、通风、报警等的电气按钮、开关都应标注控制对象。

第二十一条 对遥控和远程仪表控制系统,应在现场指示仪表上标识出实际参数控制范围,粘贴校验合格标签。远程仪表在现场应有显示工位号(编号)等基本信息的标签。

第二十二条 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器具应分类摆放,并设置标牌,标牌内容应参照危险化学品技术说明书确定,包括化学品名称、主要危害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基本信息。

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使用红、黄指示线划分固定生产作业区域的不同危险状况。红色指示线警示有危险,未经许可禁止进入;黄色指示线提示有危险,进入时注意。

第二十四条 应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有关要求,对生产作业区域内的消防通道、逃生通道、紧急集合点设置明确的指示标识。

第二十五条 应根据施工作业现场的危险状况进行安全隔离。隔离分为警告性隔离、保护性隔离。

(一)警告性隔离适用于临时性施工、维修区域、安全隐患区域(如临时物品存放区域等)以及其他禁止人员随意进入的区域。实施警告性隔离时,应采用专用隔离带标识出隔离区域。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二)保护性隔离适用于容易造成人员坠落、有毒有害物质喷溅、路面施工以及其他防止人员随意进入的区域。实施保护性隔离时,应采用围栏、盖板等隔离措施且有醒目的标识。

第二十六条 专用隔离带和围栏应在夜间容易识别。隔离区域应尽量减少对外界的影响,对于有喷溅、喷洒的区域,应有足够的隔离空间。所有隔离设施应在危险消除后及时拆除。

第二十七条 生产作业现场长期使用的机具、车辆(包括厂内机动车、特种车辆)、消防器材、逃生和急救设施等,应根据需要放置在指定的位置,并做出标识(可在周围画线或以文字标识),标识应与其对应的物件相符,并易于辨别。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依据本规范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范由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4篇 石油天然气公司安全目视化管理规范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人员、工器具、设备设施和生产作业区域的安全目视化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 本规范中安全目视化管理是指通过安全色、标签、标牌等方式,明确人员的资质和身份、工器具和设备设施的使用状态,以及生产作业区域的危险状态的一种现场安全管理方法。目的是提示危险和方便现场管理。

第四条 本规范中工器具是特指脚手架、压缩气瓶、移动式发电机、电焊机、检测仪器、电动工具、手动起重工具、气动(液压)工具、便携式梯子。

第五条 各企业应统一安全目视化管理标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 各种安全色、标签、标牌的使用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 安全色、标签、标牌的使用应考虑夜间环境,以满足需要。

第八条 用于喷涂、粘贴于设备设施上的安全色、标签、标牌等不能含有氯化物等腐蚀性物质。

第九条 安全色、标签、标牌等应定期检查,以保持整洁、清晰、完整,如有变色、褪色、脱落、残缺等情况时,须及时重涂或更换。

第十条 企业内部员工进入生产作业场所,应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着装。外来人员(承包商员工,参观、检查、学习等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场所,着装应符合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并与内部员工有所区别。

第十一条 所有进入钻井、井下作业、炼化生产区域、油气集输站(场)、油气储存库区、油气净化厂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生产作业区域的人员,应佩戴入厂(场)证件。

第十二条 内部员工和外来人员的入厂(场)证件式样应不同,区别明显,易于辨别。

第十三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特种作业资质,并经所在单位岗位安全培训合格,佩戴特种作业资格合格目视标签。标签应简单、醒目,不影响正常作业。

第十四条 压缩气瓶的外表面涂色以及有关警示标签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的要求。同时,企业还应用标牌标明气瓶的状态(满瓶、空瓶、故障或使用中)。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在安装、使用和拆除脚手架的作业过程中,应使用标牌标明脚手架是否处于完好可用、限制使用或禁用状态,限制使用时应注明限制使用条件。

第十六条 除压缩气瓶、脚手架以外的工器具,使用单位应定期检查,确认其完好,并在其明显位置粘贴检查合格的标签。检查不合格、超期未检及未贴标签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第十七条 所有工器具,包括本规范定义之外的其他工器具,都应做到定置定位。

第十八条 应在设备设施的明显部位标注名称及编号,对误操作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设备设施,应在旁边设置安全操作注意事项标牌。

第十九条 管线、阀门的着色应严格执行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同时,还应在工艺管线上标明介质名称和流向,在控制阀门上可悬挂含有工位号(编号)等基本信息的标签。

第二十条 应在仪表控制及指示装置上标注控制按钮、开关、显示仪的名称。厂房或控制室内用于照明、通风、报警等的电气按钮、开关都应标注控制对象。

第二十一条 对遥控和远程仪表控制系统,应在现场指示仪表上标识出实际参数控制范围,粘贴校验合格标签。远程仪表在现场应有显示工位号(编号)等基本信息的标签。

第二十二条 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器具应分类摆放,并设置标牌,标牌内容应参照危险化学品技术说明书确定,包括化学品名称、主要危害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基本信息。

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使用红、黄指示线划分固定生产作业区域的不同危险状况。红色指示线警示有危险,未经许可禁止进入;黄色指示线提示有危险,进入时注意。

第二十四条 应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有关要求,对生产作业区域内的消防通道、逃生通道、紧急集合点设置明确的指示标识。

第二十五条 应根据施工作业现场的危险状况进行安全隔离。隔离分为警告性隔离、保护性隔离。

(一)警告性隔离适用于临时性施工、维修区域、安全隐患区域(如临时物品存放区域等)以及其他禁止人员随意进入的区域。实施警告性隔离时,应采用专用隔离带标识出隔离区域。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二)保护性隔离适用于容易造成人员坠落、有毒有害物质喷溅、路面施工以及其他防止人员随意进入的区域。实施保护性隔离时,应采用围栏、盖板等隔离措施且有醒目的标识。

第二十六条 专用隔离带和围栏应在夜间容易识别。隔离区域应尽量减少对外界的影响,对于有喷溅、喷洒的区域,应有足够的隔离空间。所有隔离设施应在危险消除后及时拆除。

第二十七条 生产作业现场长期使用的机具、车辆(包括厂内机动车、特种车辆)、消防器材、逃生和急救设施等,应根据需要放置在指定的位置,并做出标识(可在周围画线或以文字标识),标识应与其对应的物件相符,并易于辨别。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依据本规范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范由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5篇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行为规范

一、 总 则:

维护公司安全,确保人员、车辆、物资安全有序,提高公司形象。

二、 范 围:

公司所辖的所有场合之物资、人员出入管理,厂区巡逻与值班管理,以及人员、生产、设备安全。

三、 人员出入管理

(一)公司内部员工

1.员工进出大门应着厂服或出示胸卡,持卡人须与胸卡上登记之人相一致;

2.上班时间需出厂时,须填写《出门证》,并有部门经理签字,保安要严格核查;

(二)外来人员

1.外来人员因事需进公司,保安应要求填写来访登记,并出示有效证件,如果是面试人员,保安将人员带至面试人员接待区;如是来访公司员工,保安应电话通知被访者到保安处接待,或来访者自行联系;如果是比较重要的客户,保安负责将客户带至客户接待室;严禁闲杂或与公司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

2.来访者登记后保安对每位来访者发放临时出入证(访客证),出门时收回。

四、 物资出入管理

1.公司物资

物资出厂应由相关部门开具出门证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后,保安根据单据核对物品无误并登记后方可出公司。

2.外来物品

供货商送货入公司,应办理外来人员登记手续,并注明送货的产品名称;出公司时,保安根据物资入库票据,核对无误后放行。

五、 车辆管理

1. 正常上下班时间保安放行公司内部车辆;

2. 上班期间乘车外出的公司员工(除司机外),也需持有出门证。

3. 外来车辆因公进入公司,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填写登记单,保安负责发放和回收临时出入证;

4. 保安值班员对外来车辆主动引导停放位置;

5. 进出车辆如有损坏公司财物,保安值班员应报管理部,并要求其照价赔偿;

6. 邮局、快递公司等车辆非经批准,不得进入厂区。厂区内人员邮件、包裹等物品,由保安签收、登记后通知收件人至门卫室领取,对于不认识的收件人或收件人不详的邮件让快递员自行联系收件人;

7. 所有内、外部车辆出入厂区时,均需接受检查,车上物资均需凭《出门证》放行。

六、 日常巡视管理

1. 巡视时间:夜间每两小时巡视巡逻一次;

2. 巡视范围:公司厂区;

3. 巡视时做到多看、多听,并注意人身安全,遇突发紧急事件立即汇报,并对事件做详细记录;

4. 下班后对厂区进行巡视,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闭;

七、 安全

1. 值勤期间发现有可疑的人或事,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办公室;

2. 如发现火警、电器漏电、设备故障、建筑物险情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主管;

3. 值勤期间,要做到大门随开随关,保安室随时要保持有人,以保证人员、物资、车辆进出得到有效控制。

4. 经管理部同意,保安有权让影响厂区安全及生产经营的任何人员、车辆离开厂区,严重时交由警察处理。

5. 公司成立安全委员会,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提高安全生产,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八、保安的工作权限

1. 保安有权对出入厂区的各种闲杂人员,非本厂区人员进行询查过问,未经公司相关部门同意,有权制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及人员进入厂区;

2. 上班时间有权拒绝未携带有效出门证的厂区人员上班期间随意进出;

3. 保安有权拒绝推销员及未经公司同意的人员进入厂区,有权对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调查,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九、 其它

1. 保安室及周边要保持干净,物品放置应定位规范,不得在保安室抽烟喝酒等。无关人员不得在保安室逗留、闲聊、嬉笑、打闹,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2. 值勤保安态度粗暴,不文明不礼貌,故意刁难员工或外来人员,或者主动参与打架斗殴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3. 要做好违规违纪人员的登记,并及时向管理部门上报;

4. 上下班做好交接工作,并有交接记录;

5. 做好所有单据的存根,包括:出门证、快递收发底单、工作交接表等等。

十、考核

1. 未按以上规定实施人员、物资、车辆出入登记及检查及日常巡视管理,一经发现将进行处罚。若因此造成公司物资流失的,按规定承担赔偿。

2. 如在值班过程中挽回公司物资流失,发现不安全隐患,避免公司经济损失的,公司将视情况给予表彰、奖励。

十一、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未尽事项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第6篇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行为规范怎么写

一、 总 则:

维护公司安全,确保人员、车辆、物资安全有序,提高公司形象。

二、 范 围:

公司所辖的所有场合之物资、人员出入管理,厂区巡逻与值班管理,以及人员、生产、设备安全。

三、 人员出入管理

(一)公司内部员工

1.员工进出大门应着厂服或出示胸卡,持卡人须与胸卡上登记之人相一致;2.上班时间需出厂时,须填写《出门证》,并有部门经理签字,保安要严格核查;

(二)外来人员

1.外来人员因事需进公司,保安应要求填写来访登记,并出示有效证件,如果是面试人员,保安将人员带至面试人员接待区;

如是来访公司员工,保安应电话通知被访者到保安处接待,或来访者自行联系;

如果是比较重要的客户,保安负责将客户带至客户接待室;

严禁闲杂或与公司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

2. 来访者登记后保安对每位来访者发放临时出入证(访客证),出门时收回。

四、 物资出入管理

1.公司物资

物资出厂应由相关部门开具出门证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后,保安根据单据核对物品无误并登记后方可出公司。

2. 外来物品

供货商送货入公司,应办理外来人员登记手续,并注明送货的产品名称;

出公司时,保安根据物资入库票据,核对无误后放行。

五、 车辆管理

1. 正常上下班时间保安放行公司内部车辆;2. 上班期间乘车外出的公司员工(除司机外),也需持有出门证。

3. 外来车辆因公进入公司,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填写登记单,保安负责发放和回收临时出入证;

4. 保安值班员对外来车辆主动引导停放位置;

5. 进出车辆如有损坏公司财物,保安值班员应报管理部,并要求其照价赔偿;6. 邮局、快递公司等车辆非经批准,不得进入厂区。

厂区内人员邮件、包裹等物品,由保安签收、登记后通知收件人至门卫室领取,对于不认识的收件人或收件人不详的邮件让快递员自行联系收件人;7. 所有内、外部车辆出入厂区时,均需接受检查,车上物资均需凭《出门证》放行。

六、 日常巡视管理

1. 巡视时间:夜间每两小时巡视巡逻一次;2. 巡视范围:公司厂区;3. 巡视时做到多看、多听,并注意人身安全,遇突发紧急事件立即汇报,并对事件做详细记录;

4. 下班后对厂区进行巡视,检查水电、门窗是否 ;

七、 安全

1. 值勤期间发现有可疑的人或事,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办公室;2. 如发现火警、电器漏电、设备故障、建筑物险情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主管;3. 值勤期间,要做到大门随开随关,保安室随时要保持有人,以保证人员、物资、车辆进出得到有效控制。

4. 经管理部同意,保安有权让影响厂区安全及生产经营的任何人员、车辆离开厂区,严重时交由警察处理。

5. 公司成立安全委员会,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提高安全生产,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八、保安的工作权限

1. 保安有权对出入厂区的各种闲杂人员,非本厂区人员进行询查过问,未经公司相关部门同意,有权制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及人员进入厂区;2. 上班时间有权拒绝未携带有效出门证的厂区人员上班期间随意进出;3. 保安有权拒绝推销员及未经公司同意的人员进入厂区,有权对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调查,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九、 其它

1. 保安室及周边要保持干净,物品放置应定位规范,不得在保安室抽烟喝酒等。

无关人员不得在保安室逗留、闲聊、嬉笑、打闹,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2. 值勤保安态度粗暴,不文明不礼貌,故意刁难员工或外来人员,或者主动参与打架斗殴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3. 要做好违规违纪人员的登记,并及时向管理部门上报;

4. 上下班做好交接工作,并有交接记录;

5. 做好所有单据的存根,包括:出门证、快递收发底单、工作交接表等等。

十、考核

1. 未按以上规定实施人员、物资、车辆出入登记及检查及日常巡视管理,一经发现将进行处罚。

若因此造成公司物资流失的,按规定承担赔偿。

2. 如在值班过程中挽回公司物资流失,发现不安全隐患,避免公司经济损失的,公司将视情况给予表彰、奖励。

十一、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未尽事项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第7篇 纺织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识别、获取、更新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保证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效性,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公司有关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及时更新,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公司员工和相关方,以便严格遵守,消除违法行为和现象。

3. 职责

3.1安全办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于与本公司活动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3.2设备部负责识别和获取安全设施管理、用电作业安全、设备安全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设备设施报废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3.3总经办负责识别和获取工伤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3.4财务部负责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 、

3.5生产部、设备部负责识别和获取相关方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

3.6其他专业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识别和获取;

3.7安全办负责对全公司通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等文件的登记、发放方式包括以公司文件形式发放、原文发放和其他形式。

4.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其他要求的获取

4.1 获取的内容

4.1.1法律全国人大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如刑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 。

4.1.2 法规国务院和省级人大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 。

4.1.3 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局和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1.4 标准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安全标准

4.1.5 国际公约我国已签署的关于劳动保护的公约

4.1.6 其他要求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地方和相关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要求、非法规性文件和通知、技术标准规范等。

4.2 获取渠道

4.2.1 各级人大、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渠道是全国人大公报、国务院公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政府职能部门

4.2.2 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获取渠道是各部、委或标准化组织等

4.2.3 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获取渠道是各上级主管部门

4.2.4 还可以与咨询机构等部门联系

4.2.5 通过报刊、书店、互联网等渠道。

4.3 获取方式和时机

4.3.1 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上述渠道以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

4.3.2 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报刊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登记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记录表上并及时传递到公司生产部和安全办公室。各管理部门对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立即实施。安全办每年整理一次公司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处于最新状态。

5. 适用性识别、传达和更新

5.1 适用性识别判定依据

5.1.1 公司活动、产品、服务要求

5.1.2 所属行业

5.1.3 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

5.1.4 相关方有关要求。

5.2 各部门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生产的特点对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登记在《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上并将适用的条款摘录到清单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5.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传达

5.3.1各职能部门将审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清单传递到公司安全办。

5.3.2安全办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清单及有关内容予以印制然后按文件管理程序的要求发放到各部门,各部门的执行由单位办公室按文件管理程序要求进行。

5.3.3各部门将适用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进行传达贯彻确保每位职工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法执行。

5.4各部门应随时掌握与本单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最新信息如有换版、更改等情况及时向公司生产部和安全办公室传递。

5.5为使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保持最新状态各部门每年确认、登记、摘录获取的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填写《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清单》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提供给公司生产部和安全办公室。

5.6各部门对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标识对新颁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补充。

6.符合性评价

公司应每年组织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从而确保公司和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和开展业务活动,对于不符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要及时做出标识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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