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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管理办法6篇

发布时间:2022-11-14 14:57:04 查看人数:11

服装管理办法

第1篇 服装礼仪管理办法

为了全面规范“秘书工作”“秘书工作”资产管理,进一步提升__礼仪服装资产的利用效果,特结合__实际,制定本礼仪服装管理办法。

一、__礼仪服装指由__统一配备的保安人员迎宾大衣、服务人员礼仪旗袍、迎宾大衣等。

二、各部门礼仪服装由部门经理统一保管并安排日常使用。

三、各部门礼仪服装不得在非工作场合穿着,不经总经理审批严禁外借。

四、礼仪服装的日常使用应由部门进行必要的登记,领用、交回时进行必要的检查,如因穿着不当或人为原因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第2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服装管理办法

z物业管理公司服装管理办法

总则

本服装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含劳务人员)。

服装――是指由公司统一购买,发放给员工上岗穿着的各类服装(含:制服、识别服、工作服)。

公司服装,实行“规定期限、无偿使用,遗失赔偿”的原则。

服装制作、发放

服装制作由公司综合办公室按照工种、岗位,以体现公司形象和岗位实际的需要,设计不同款式,委托制作。

服装款式分:管理类岗位(含保安主管、客服人员、接待人员、非居工程主管)、保安岗位、维修岗位、保洁岗位、绿化岗位。

服装制作以“货比三家”的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尽量降低制作费用。服装制作实行“套号试穿”,员工应准确上报各项所需尺寸,由本人签字确认。如因误报尺寸造成服装不能穿着,由员工本人负责。除量身定做外,应储备各工种各种尺寸、规格的库存,暂定最高库存各10套、最低库存各5套,以备新进员工服装的及时配发。

服装发放周期:管理类岗位(含保安主管、客服人员、接待人员、非居工程主管)36个月,其他岗位24个月。

发放标准:

管理类岗位(含保安主管、客服人员、接待人员、非居工程主管):西服1套、长袖衬衣2件、短袖衬衣2件;

保安:春秋制服一套、长袖衬衣2件、短袖衬衣2件、夏裤1条,冬季防寒服1件;

维修工:春秋工作服2套,长袖工作服2套、短袖工作服2套;

保洁工:春秋工作服2套,长袖工作服2套、短袖工作服2套;

绿化工:春秋工作服2套,长袖工作服2套、短袖工作服2套;

非居工程主管另增发春秋工作服一套,居住类工程主管发放标准同维修工。

根据服装发放周期,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服装的发放、回收、旧服装报废及离职赔偿费用计算。综合办公室建立员工服装档案台帐,详细记载员工领用服装日期、名称、数量、原值。

新进员工,根据人力资源部开具的《报到单》,在试用期间,由主管部门/管理处考核,如考核合格,主管部门/管理处出具《员工试用期考核表》交人力资源部办理上岗手续;同时主管部门/管理处开具《服装领用单》,经人力资源部确认,综合办公室凭单发放。如遇新服装库存不足时,可发放旧服装,但应在《服装领用单》上注明“旧服装”字样,在15个工作日内调换新服装。新进员工服装,按季节不同分批发放。

十月一日至次年五月三十一日新进员工,发放春秋服装,待季节转换时补发夏季服装。六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新进员工,发放夏季服装,待季节转换时补发春秋服装(保安人员不受此限制)。员工领用服装,均应填写《服装领用单》,由主管部门/管理处领导确认,本人签字。《服装领用单》存档备查。

服装使用、保管

公司发放的所有服装,为职业装,只供员工上岗穿着。保安服装不得在服务区域以外的场所穿着。

所有岗位员工均应按所在岗位,规范着装。违反着装规定的,按照《员工手册》有关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罚。

服装应保持干净、整洁、平整,保证上岗穿着时不皱褶、不破损、不污秽。

服装由员工妥善保管,如有遗失,由本人提出书面申领,并支付服装制作费用后补发。特别规定服装管理实行“规定期限、无偿使用,遗失赔偿”的原则,使用期限内无偿使用,离职按使用期限折价计提、员工自负的办法(正常退休的员工除外)。

管理类岗位(含保安主管、客服人员、接待人员、非居工程主管)员工如因本人原因,在服装使用周期内离开公司,服装归其本人所有,按原值扣除10%残值后的价值,扣除已使用月份分摊计提,由综合办公室核定剩余部分的服装费用,员工本人应履行支付手续并经综合办公室在《员工离职确认表》上确认后,人力资源部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计算公式为:月计提费用=【原值-(原值×10%)】÷36“四保”岗位员工不论何种情况离开公司的,向综合办公室归还全部服装,综合办公室在《员工离职确认表》上确认后,人力资源部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如有遗失,按以下标准赔偿:短袖衬衣:10元/件长袖衬衣:15元/件春秋制服上装:25元/件春秋制服长裤:20元/条夏裤:15元/条冬季防寒服:50元/件“四保”人员服装到期换发,应回收全部旧服装,如有遗失,按第二十二条规定赔偿。

因违章、违纪被公司按照规定辞退的员工,须在归还全部服装或按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办法履行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发生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人员离职,如遇特殊情况,以签报形式流转审核。

第二十六条本管理办法自20--年10月1日起实施,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3篇 保安服装管理规定办法

保安服装管理规定【1】

1、在工作或值勤中,除因执行特殊任务或者不宜、不需要着保安制服的情形外,必须穿着保安制服。非因公外出时应当着便服。

2、保安制服要配套穿着,并按照规定佩戴徽章、标志、肩章、臂章,不得佩戴与保安人员身份或执行勤务无关的证章、饰物。

3、保安制服不准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保安制服不准混穿。

4、在驻勤单位除执勤外,着装时可以不戴帽子。

5、着保安制服时,要扣好领钩、衣扣,风纪严整,内衣下摆不得外露;着春秋、夏装时,必须着制式衬衣,按要求扎系制式领带。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或赤足。保安制服应干净整洁,不得褶皱或有油渍污迹、异味。

6、着制式衬衫时,下摆应束于裤(裙)内。领带要系端正,不可松懈或歪扭。领带夹一般位于衬衫第三粒和第四粒纽扣之间的位置;裤子穿着要左右平衡,裤腰松紧适中。裤袋内不可放过多的物品,以免影响裤型的美观。

7、保安制服不能与便服混穿(如上身制服下身便服,或上身便服下身制服等),不得在保安制服外罩便服;穿制服时不能戴便帽,不能围围巾;不同季节的保安制服不能混穿。

8、帽子的戴法要合乎规范,帽檐与眉同高,松紧带不用时不得露出帽外。除在办公区、宿舍内或者其他不需戴帽的场合外,应当戴帽。进入室内时,通常脱帽。

立姿可以将帽子用左手托夹于左腋下(帽顶向体外侧,帽徽朝前);坐姿可以将帽子置于桌(台)前沿左侧或者用左手托放于左侧膝上(帽顶向上,帽徽朝前)。在办公室和宿舍内时,帽子挂在衣帽架上(帽顶向上,帽徽朝下),或者统一放置在床铺被褥正上方。

9、穿着制式黑色或棕色皮鞋,要保持鞋面光洁无破损,制式训练鞋要保持干净无异味。男性保安鞋跟不超过3厘米,女性保安鞋跟不超过4厘米。不得穿拖鞋、赤足,要穿着黑色等单一深颜色的袜子。

10、着装参加重要活动时,只能佩带公安机关或保安公司统一颁发的勋章、奖章和证章。

11、除紧急情况外,驾驶和乘坐警用摩托车时必须戴保安防护头盔。除工作需要或者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12、爱护和妥善保管保安制服和保安标志。严禁将保安制服和保安标志变卖、赠送或出租、出借给他人。

13、非因工作需要,保安员不得着制服进入饭店和文化娱乐场所。

保安服装管理规定【2】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安员工着装行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促进公司规范管理,依据公安部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保安制式服装是指本公司保安按照规 定穿着统一服装。包括常服、训练服、制式衬衣及保安大檐帽、棉帽、训练帽、贝雷帽、领带、腰带等。

本规定所称标志是指本公司保安穿着制式服装时佩带的 专用标志,包括帽徽、胸徽、臂章、肩章、级别标志等。

第三条 在工作时间内,保安应严格按照下列规定着装:

一、 应当配套穿着,不同制式服装不得混穿。值勤时着 春秋服、冬服、棉大衣,必须扎黑色制式武装带;着夏服,必须扎制式腰带;着两用大衣,必须扎配套大衣外腰带。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外,应当穿深色鞋子。

二、 保安着装时,除在办公室、宿舍或者其它不宜带帽 的情形外,应当按规定戴保安专用帽。

(一) 着常服(春秋服、冬服)或者外着制式衬衫时, 带大檐帽(棉帽);着训练服时,戴训练帽。

(二) 戴大檐帽、训练帽时,帽檐前缘应当与眉齐高; 戴棉帽时,棉帽下缘距眉1至1.5公分。

(三) 大檐帽、训练帽的饰带并拢整齐,并保持水平。

(四) 进入室内时,通常在脱帽后将其挂在衣帽钩上 (帽徽朝下);无衣帽钩,立姿时将帽夹于左腋下(帽顶向体外侧,帽徽朝前);坐姿时将帽置于桌(台)前沿左侧或者膝上(帽顶向上,帽徽朝前)。

(五) 在宿舍内,帽子统一放置在床铺的指定位置,具 体位置以执勤点为单位统一规定。

第四条 保安着装时应按照规定配戴帽徽、胸徽、臂章、肩 章、级别标志、公司标识等,不得配戴与保安身份或执行任务无关的标志、配饰。

第五条 在下列情形下,保安在工作时间内可以不着制式服 装:

一、 执行特殊(种)任务不宜着装的;

二、 从事非着装保安服务的;

三、 按照公司和客户单位的约定,不着制式服装的;

四、 其他不宜着装的。

第六条 在下列情况下,保安不得着制式服装;

一、 非工作时间外出的;

二、 按照规定休假、探家的;

三、 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第七条 保安着装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 爱护并妥善保管配发的保安制式制服、标志,保持 清洁;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不得擅自拆改或者赠送、转借给非保安人员。

二、 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行走姿式。谈吐文明,精神振作。

三、 随身携带由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证。

四、 两名以上保安人员着装徒步巡逻值勤或外出时,应 当两人成行、三人成列、威严有序。

五、 不得将制服与便服混穿,不得歪戴帽子,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着制服时内衣下摆必须扎入裤内,不得外露。

六、 不得穿拖鞋、赤脚或赤脚穿鞋。

七、 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染彩发;男保安不得留长发(蓄发不得露于帽外,帽沿以下发长不超过1.5厘米)、大鬓角、剃光头、留胡须,女保安不得烫发、发辫不得过肩。

八、 除工作需要或患有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睛。

九、 不得边走边吸烟、吃东西、扇扇子,不得袖手、背手和插手,不得搭肩、挽臂、揽腰,不得嬉笑打闹和高声喧哗,不得在室外席地而卧。

十、 除参加重大礼仪活动或工作需要外,不得到酒店、饭店就餐饮酒,非因工作需要不得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第八条 保安季节性换装,由公司统一规定。参加会议、培训或外出学习、值勤人员,由公司临时规定着装要求。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保安服装管理规定【3】

一、更新服装及保安队员服装使用年限为:

(一)冬季服装,每套使用年限为四年,大衣使用四年,大沿帽,使用四年。

(二)春秋服装及大沿帽使用三年。

(三)夏季制服及大沿帽使用三年。

二、保安队员自动辞职或解除合同离队,无论服装是否到使用年限,均应交齐服装和标志,否则按规定付款。

三、服装丢失或人为损坏,照原价按下列比例收取服装费:

(一)新服装未穿满半年者,按原价的95%-90%收费,半年以上至一年者按原价的80%收费,一年以上至二年者,按原价的60%收费,二年至三年者按原价的40%,冬装和大衣三年以上至四年,按原价的20%收费。

(二)半新服装,按收回时作价和使用年限起算,仍按上述比例收费,凡穿满年限的制服、大衣交回时丢失,均按原价的20%收费。

(三)凡因公(如抢险救灾,制止打架斗殴,追捕罪犯等)损坏服装,经队领导核实,确认可免除赔偿。

四、服装的使用和保管

(一)服装使用者应爱惜所发服装,平时应保持服装整洁,无论旧装还是半新旧服装上交时均应洗净。未洗净的服装每套收10元洗涤费,大衣20元洗涤费。

(二)服装换季,由保安队负责人确定时间,统一换发,换下的服装,为避免丢失,由保安队集中统一保管。

(三)服装由管理处保安班长负责发放和保管;

(四)由保安队对各管理处班长进行监督检查,按照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进行管理;

(五)有损坏服装的由各管理处负责收取赔偿费用,交保安队统一管理;

(六)新购买的制服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和使用者各自承担一半;

(七)保安队员辞职或被辞退,公司收回其中一套制服,另一套归使用者所有。

第4篇 物业公司服装管理办法规定告知

《物业公司服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告知

1、管理类岗位(含保安主管、客服人员、接待人员、非居工程主管)员工如因本人原因,在服装使用周期内离开公司,服装归其本人所有,按原值扣除10%残值后的价值,按使用月份分摊计提,由综合办公室核定剩余部分的服装费用,员工本人履行支付手续并经综合办公室在《员工离职确认表》上确认后,人力资源部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计算公式为:月计提费用=【原值-(原值×10%)】÷36

2、 “四保”岗位员工不论何种情况离开公司的,向综合办公室归还全部服装,综合办公室在《员工离职确认表》上确认后,人力资源部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如有遗失,按以下标准赔偿: 短袖衬衣:10元/件 长袖衬衣:15元/件 春秋制服上装:25元/件 春秋制服长裤:20元/条 夏裤:15元/条 冬季防寒服:50元/件

3、“四保”人员服装到期换发,应回收全部旧服装,如有遗失,按第二十二条规定赔偿。

4、因违章、违纪被公司按照规定辞退的员工,须在归还全部服装、或按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办法履行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十五条 发生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人员离职,如遇特殊情况,以签报形式流转审核。 本人熟读以上《服装管理办法》的内容,并承诺遵守以上规定。

承诺人:

第5篇 服装品牌公司客户投诉管理办法

某服装品牌公司客户投诉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求迅速处理客户投诉案件,维护公司信誉,促进质量改善与售后服务,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包括客户投诉表单编号原则,客户投诉的调查处理、追踪改善、成品退货、处理期限、核决权限及处理逾期反应等项目。

(三)适用时机

凡本公司产品遇客户反应质量异常的申诉(以下简称'客户投诉')时,依本施行办法的规定办理。(如未造成损失时业务部或有关单位前往处理时,应填报'异常处理单'反应有关单位改善)。

(四)处理程序

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如附表1。

(五)客户投诉分类

客户投诉处理作业依客户投诉异常原因的不同区分为:

1.非质量异常客户投诉发生原因(指人为因素造成)。

2.质量异常客户投诉发生原因。

(六)处理部门

附表1

目客户投诉调查及处理程序成品退回处理客户投诉改善及追踪

1.客户投诉反应2.调 查3.责任归属判定4.处理期限管理1.检 验2.入库1.书面改善提出2.改善项目拟定3.改善项目确认4.改善项目执行5.改善项目督促

主办部门客户服务科客户服务科总经理

客户服务科总经理

客户服务科配货中心仓储单位总经理

客户服务科销售部

总经理

客户服务科有关部门总经理

客户服务科

(七)处理职责

各部门客户投诉案件的处理职责:

1.业务部门

(1)详查客户投诉产品的订单编号、款号、数量、交运日期。

(2)了解客户投诉要求及客户投诉理由的确认。

(3)协助客户解决疑难或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

(4)迅速传达处理结果。

2.市场客户服务科

(1)客户投诉案件的调查、提报与责任人员的拟定。

(2)发生原因及处理、改善对策的检查、执行、督促、防之提报。

(3)客户投诉质量的检验确认。

3.总经理

(1)客户投诉案件的登记,处理时效管理及逾期反应。

(2)客户投诉内容的审核、调查、提报。

(3)客户投诉之后的联系。

(4)处理方式的拟定及责任归属的判定。

(5)客户投诉改善案的提出、洽谈、执行成果的督促及效果确认。

(6)协助有关部门与客户接洽客户投诉的调查及妥善处理。

(7)客户投诉处理中客户投诉反应的意见提报有关部门追踪改善。

4.供货部门

(1)针对客户投诉内容详细调查,并拟定处理对策及执行检查。

(2)提报货品供应商。

(八)客户投诉处理表编号原则

1.客户投诉处理的编号原则

年度(××)月份(××)流水编号(××)

2.编号周期以年度月份为原则

(九)客户反应调查及处理

1.市场客户服务科人员于接到客户反应产品异常时,应即查明该异常(编号、款号、交运日期、数量、不良数量)、客户要求,并即填具'客户抱怨处理表'连同异常样品签注意见后送总经理办理。

2.客户投诉案件若需现场调查者,市场客户服务科在填立'客户抱怨处理单'时为应客户需求要确保处理时效:市场督导人员应立即反应,总经理委派专人会同商品部门人员共同前往处理,若质量管理部人员无法及时前往时由总经理指派有关人员前往处理,并于处理后向总经理报告。

3.为及时了解客户反应异常内容及处理情况,市场客户服务科或有关人员于调查处理后三天内提出报告呈总经理批示。

4.总经理室接到市场客户服务科的'客户抱怨处理表'后即编列客户投诉编号并登记于'客户抱怨案件登记追踪表'后送商品部追查分析原因及判定责任归属部门后,送生产单位分析异常原因并拟定处理对策,并送总经理室批示意见,另依异常状况送商品部提示意见,再送回总经理室查核后送回市场客户服务科拟定处理意见,再送总经理室综合意见后,由总经理审核批准处理。

5.市场客户服务科收到总经理室送回的'客户抱怨处理表'时,应立即向客户说明、交涉,并将处理结果填入表中,呈主管核阅后送回总经理室。

6.总经理室接到市场客户服务科填具交涉结果的'客户抱怨处理表'后,应于一日内就销售部与商品部的意见加以分析作成综合意见,依据核决限分送总经理核决。

7.判定发生单位,若属我方质量问题应另拟定处理方式,改善方法是否需列入追踪(人为疏忽免列案追踪)作明确的判定,并依'客户投诉损失金额核算基准'及'客户投诉罚扣判定基准'拟定责任部门损失金额,个人惩处种类呈主管批示后,依罚扣标准办理,若涉及行政处分则依'客户投诉行政处理原则'办理。

8. '客户抱怨处理表'会决后的结论,若客户未能接受时业务部门应再填一份新的'客户抱怨处理表'附原抱怨表一并呈报处理。

9.各部门对客户投诉处理决议有异议时得以'签呈'专案呈报处理。

10.客户投诉内容若涉及其他公司,原物料供应商等的责任时由总经理室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处理。

11.客户投诉不成立时,业务员于接获'客户抱怨处理表'时,以规定收款期收回应收帐款,如客户有异议时,再以'签呈'呈报上级处理。

(十) 客户投诉责任人员处分及奖金罚扣

1.客户投诉责任人员处分

总经理室每月10日前应审视上月份结案的客户投诉案件,凡经批示为行政处分者,经整理后送人事单位提报'人事公布单'并公布。

2.客户投诉绩效奖金罚扣

商品部、业务部门及服务部的责任归属单位或个人由总经理室依客户投诉案件发生的项目原因决定责任归属单位,并开立'奖罚通知单'呈总经理核准后复印三份,一份自存,一份会计单位查核,一份送罚扣部门罚扣奖金。

(十一) 成品退货帐务处理

1.业务部门于接到已结案的'客户抱怨处理表'第三联后依核决的处理方式处理

(1)拆让、赔款:业务人员应依'客户抱怨处理表'开立'销货折让证明单'一式二联,呈部门经理、总经理核签及送客户签章后一份存业务部,一份送会计作帐。

(2)退货、重处理:即开立'退货

单'注明退货原因,处理方式及退回依据后呈总经理核示后,除第一联自存督促外其余三联送成品仓储据以办理入库手续。

总经理室于客户投诉案件处理过程中,对于逾期案件应开立'催办单'催促有关部门处理,对于已结案的案件,应查核各部门处理时效,对于处理时效逾期案件,得开立'洽办单'送有关部门追查逾期原因。

(十二) 实施与修订

第6篇 物业服装管理规定办法

物业服装管理规定【1】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着装和秩序,树立良好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物业公司客服、保安、保洁、工程人员的服装管理。

一、为了塑造公司统一形象,提升服务人员的士气与工作气氛,物业管理中心各部 门员工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工作服。

二、客服及维修新入职员工满一星期后,员工可以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工作服领 用申请。

三、办公室专人分工负责员工制服的各项管理,包括工作服的购买及验收、工作 服的保管与发放、领用核签、检查考核等工作。

四、工作服的定制及领用 1、办公室内勤汇总物业客服、保安、维修、保洁人员数量及身材信息:,对制服的数量、尺寸等进行汇总;

2、制服的购买:公司申购人员负责制服的选购、运输,办公室内勤负责保管;

3、制服的领取:办公室内勤按照人员信息汇总名单核实后发放,并做好登记;

4、制服的盘点:物业处负责人要定期盘点制服,根据人员入职离职情况和库存情况,及时进行申购,备足数量以便使用,并根据使用年限和季节变化及时组织更换。

五、工作服的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 1、客服人员制服包括外套、长裤、衬衫、领花;

保安人员制服包括冬装(外套、长裤、衬衫)、夏装(半袖、长裤)、冬季大衣及配件(帽子、帽徽、肩章、领带);

保洁人员制服包括冬装(外套、长裤)、夏装(半袖、长裤)、配件(头花、无微不至 精心管理 口罩、胸牌、手套)等。

工程人员制服包括冬天:外套、长裤.夏装:长裤 、半袖; 2、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配发时下季节服装一套及所在岗位的必备标志物。

3、客服人员制服的使用期限为2年;

工程人员制服的使用期限为2年;

保安人员夏装、冬装的使用期限为2年,帽子、帽徽、领带、肩章等标 志物的使用期限为两年。

冬季防寒大衣无固定使用年限(至少两年);

保洁人员夏装、冬装的使用期限为2年,头花、口罩、胸牌、手套的使用期限为0.5年。

六、着装的要求 1、所有工作人员上班时需着制服,配饰应佩戴齐全。

2、制服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也不得擅自拆改或者赠送、转借给非公司工作人员。

3、身着制服时,需配带工作证。

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行 走姿式。

谈吐文明,精神振作。

4、员工制服不得与便服混穿,帽子不得歪戴,不得有披衣、敞怀、挽袖、 卷裤腿等不得体行为,着制服时内衣下摆必须扎入裤内,不得外露。

5、所有人员应定期对使用的制服做清洗及修补工作,保证着装整洁。

(注:制服自行清洁)。

七、着装的检查与考核 物业部负责人组织着装检查与考核工作: 1.未按公司要求穿着制服者罚款50元/次;

2.将制服借给非本公司工作人员穿着者给予通报批评及罚款100元的处罚;

若无微不至 精心管理 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理;

3.制服有明显污迹或褶皱严重的罚款10元/次。

八、部门负责人一定要自备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九、量身定做工作服的员工,若于工作服申购期间离职的,且其工作装已量身,厂 商已在制作的,则该员工应全部缴还公司工服订做金额,并由综合部于领到该员工工作服的当日通知其到物业管理中心领取。

十、各部门人员应妥善保管工作服。

员工离职时,必须交还所领衣物,根据在职时 间长短,服装费用的扣除作如下规定: 服装折旧费计算:

1、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未满3个月以上者,离职时,收取工新作服的全部成本费用,旧服装折旧费为40元/月,服装未清洗后退回,直接按全额扣款;

2、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满3个月以上未满1年者,离职时,收取工作服成本费用的50%;

3、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一2年者,离职时,收取工作服成本费用的20%;

4、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满2年以上者,离职时,不收取工作服费用。

十一、所有离职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时,需提前一月上交“辞职报告”,交由相关部 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正式办理离职手续;

部门负责人及公司总经理签字后,离职员工本人将“辞职报告”交由办公室,办公室人员需在“辞职报告”上注明工作装的扣款幅度和金额。

财务人员将根据“辞职报告”上注明的工作服扣款金额从工资中扣除,办理工资结算手续。

物业服装管理规定【2】

1、在工作或值勤中,除因执行特殊任务或者不宜、不需要着保安制服的情形外,必须穿着保安制服。

非因公外出时应当着便服。

2、保安制服要配套穿着,并按照规定佩戴徽章、标志、肩章、臂章,不得佩戴与保安人员身份或执行勤务无关的证章、饰物。

3、保安制服不准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保安制服不准混穿。

4、在驻勤单位除执勤外,着装时可以不戴帽子。

5、着保安制服时,要扣好领钩、衣扣,风纪严整,内衣下摆不得外露;着春秋、夏装时,必须着制式衬衣,按要求扎系制式领带。

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或赤足。

保安制服应干净整洁,不得褶皱或有油渍污迹、异味。

6、着制式衬衫时,下摆应束于裤(裙)内。

领带要系端正,不可松懈或歪扭。

领带夹一般位于衬衫第三粒和第四粒纽扣之间的位置;裤子穿着要左右平衡,裤腰松紧适中。

裤袋内不可放过多的物品,以免影响裤型的美观。

7、保安制服不能与便服混穿(如上身制服下身便服,或上身便服下身制服等),不得在保安制服外罩便服;穿制服时不能戴便帽,不能围围巾;不同季节的保安制服不能混穿。

8、帽子的戴法要合乎规范,帽檐与眉同高,松紧带不用时不得露出帽外。

除在办公区、宿舍内或者其他不需戴帽的场合外,应当戴帽。

进入室内时,通常脱帽。

立姿可以将帽子用左手托夹于左腋下(帽顶向体外侧,帽徽朝前);坐姿可以将帽子置于桌(台)前沿左侧或者用左手托放于左侧膝上(帽顶向上,帽徽朝前)。

在办公室和宿舍内时,帽子挂在衣帽架上(帽顶向上,帽徽朝下),或者统一放置在床铺被褥正上方。

9、穿着制式黑色或棕色皮鞋,要保持鞋面光洁无破损,制式训练鞋要保持干净无异味。

男性保安鞋跟不超过3厘米,女性保安鞋跟不超过4厘米。

不得穿拖鞋、赤足,要穿着黑色等单一深颜色的袜子。

10、着装参加重要活动时,只能佩带公安机关或保安公司统一颁发的勋章、奖章和证章。

11、除紧急情况外,驾驶和乘坐警用摩托车时必须戴保安防护头盔。

除工作需要或者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12、爱护和妥善保管保安制服和保安标志。

严禁将保安制服和保安标志变卖、赠送或出租、出借给他人。

服装管理办法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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