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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管理办法15篇

发布时间:2023-03-14 08:24:11 查看人数: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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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管理办法

第1篇 z公司成本费用管理办法

公司的成本费用关系着一个公司的营利情况,下面是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整理的公司成本费用管理办法,请阅读下文,仅供参考。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心成本费用控制,强化全员成本意识,严控不合理开支,增强财务约束能力,使中心财务管理工作更趋程序化、规范化、精细化和预算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心成本费用管理工作应遵循“成本效益、统一管理、监督制约、依法合规”的整体原则。

1.成本效益原则。各成本中心都应树立成本观念和成本意识,在设备采购、基本建设、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涉及资金投入方面,必须充分考虑“投入产出”平衡,避免盲目投入,重复建设、不计成本、不重效益的随意行为。

2.统一管理原则。按照财务统一管理的思路,中心及关联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计划投资工作,由中心计划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与协调。各部、室成本费用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

3.监督制约原则。根据中央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通过预算分解、定额包干、适度奖惩、财务监控的手段,达到监督制约的效果。各部门班子成员应对部门成本费用进行监督管理。

4.依法合规的原则。中心各项财务管理活动和行为必须依据和遵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做到依法理财,照章办事。

第三条中心成本费用项目按性质分为变动费用和刚性费用(相对)两类。对变动费用实施定额包干管理,对刚性费用实施监控约束管理。

第四条实施监控约束管理的成本费用有工资总额,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障费,劳动保护费、住房公积金、防寒取暖费、防暑降温费,保险费、绿化保洁费、水电消耗、各类税金及附加等项目。

第五条实施定额包干管理的成本费用有差旅费、办公费、业务费、修理费、燃料动力、器材配件、运输费、电话费、业务招待费等项目。

第六条刚性费用实施监控约束管理,由计划财务部门根据全年预算批复,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具体指标,报中心批准后实施。变动费用实施定额包干管理,由计划财务部门根据全年预算批复及历年数据采取“零基预算”与“定基预算”相结合方法编制,报中心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计划财务部门在编制全年预算时,根据预算批复情况,考虑中心生产运行实际,预留部分机动经费作为中心总预备费,以应对临时性、专题性、实发性、大额性的相关经济事项。动用总预备费,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计财部门汇同其他职能部门初审后,报中心批准后方能实施。中心领导的相关费用实施单列,在定额以内使用。

第八条对各项变动费用定额包干的具体说明

1.差旅费:核算各部、室员工出差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部门核算指标中不含境外培训和专题性考察发生费用)凡涉及一个以上部、室员工共同出差、培训、考察时,一般按出差人数平均分摊出差费用,分别计入各自所在部、室变动费用指标内。(具体报销规定参照《中心差旅费开支管理暂行办法》及《总局财务司转发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2.办公费:核算各管理部门办公用品的耗用,以及其它应列入“办公费'科目的费用。不含业务部门的办公费用(在“业务费’’科目核算)。集中采购、仓库发放的办公用品,入库时统一计入采购部门的办公费用,月末计划财务部门根据仓库提供的出库统计表,分别计入各领料部门的变动费用指标中,并相应冲减采购部门的变动费用指标。

3.业务费:核算各业务单位开展专业技术工作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在仓库领用的办公用品。

4.修理费:包含房屋修缮费和设备修理费。设备修理费包括车辆维修费、专业设备维修费、通用设备维修费、有关专业设备的维保费等。设备出现重大故障或房屋建筑物大修,涉及费用较大可由具体承办部门提出申请,经综合业务部门技术论证,计划财务部门平衡预算后上报中心批准,方可动用总预备费。

5.燃料动力:核算中心各部、室车辆、设备耗费的各种油耗。其中车辆在定点加油站签单加油,将定期根据车管部门提供的各车辆油耗明细计入各部、室的变动费用指标中。

6.器材配件:核算业务部门购置的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零配件和小型设备、器具。.

7.运输费:核算各部、室车辆的路桥费、租赁费、停车费、养路费、以及其他力源费等。

8.电话费:核算中心支付给电讯部门的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以及专线费用。此变动费用指标下达给各部、室的为部、室实际使用的办公电话费用,其余的在预备费中核算。

9.业务招待费:核算各部、室开展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发生的餐费、食品费、服务费等费用。具体管理办法参照相关文件执行,该费用下达指标包括直接报销费用和定点宾馆酒店

第九条中心计划财务部门将定期与部、室核对有关变动费用指标使用情况并予以公示。对变动费用指标按时间配比超标单位,将提出预警提示。(有关表格附后)

第十条各部、室应指定专人为成本费用核算员。对部、室发生的成本费用登记流水账管理并定期与财务部门对账。

第十一条为使成本费用预算控制落到实处,中心将结合变动费用指标考核情况,酌情进行适度奖惩。

企业财务管理12大误区

第2篇 企业成本费用管理办法(范本)

成本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心成本费用控制,强化全员成本意识,严控不合理开支,增强财务约束能力,使中心财务管理工作更趋程序化、规范化、精细化和预算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心成本费用管理工作应遵循“成本效益、统一管理、监督制约、依法合规”的整体原则。

1、成本效益原则。各成本中心都应树立成本观念和成本意识,在设备采购、基本建设、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涉及资金投入方面,必须充分考虑“投入产出”平衡,避免盲目投入,重复建设、不计成本、不重效益的随意行为。

2、统一管理原则。按照财务统一管理的思路,中心及关联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计划投资工作,由中心计划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与协调。各部、室成本费用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

3、监督制约原则。根据中央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通过预算分解、定额包干、适度奖惩、财务监控的手段,达到监督制约的效果。各部门班子成员应对部门成本费用进行监督管理。

4、依法合规的原则。中心各项财务管理活动和行为必须依据和遵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做到依法理财,照章办事。

第三条:中心成本费用项目按性质分为变动费用和刚性费用(相对)两类。对变动费用实施定额包干管理,对刚性费用实施监控约束管理。

第四条:实施监控约束管理的成本费用有工资总额,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障费,劳动保护费、住房公积金、防寒取暖费、防暑降温费,保险费、绿化保洁费、水电消耗、各类税金及附加等项目。

第五条:实施定额包干管理的成本费用有差旅费、办公费、业务费、修理费、燃料动力、器材配件、运输费、电话费、业务招待费等项目。

第六条:刚性费用实施监控约束管理,由计划财务部门根据全年预算批复,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具体指标,报中心批准后实施。变动费用实施定额包干管理,由计划财务部门根据全年预算批复及历年数据采取“零基预算”与“定基预算”相结合方法编制,报中心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计划财务部门在编制全年预算时,根据预算批复情况,考虑中心生产运行实际,预留部分机动经费作为中心总预备费,以应对临时性、专题性、实发性、大额性的相关经济事项。动用总预备费,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计财部门汇同其他职能部门初审后,报中心批准后方能实施。中心领导的相关费用实施单列,在定额以内使用。

第八条:对各项变动费用定额包干的具体说明

1、差旅费:核算各部、室员工出差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部门核算指标中不含境外培训和专题性考察发生费用)凡涉及一个以上部、室员工共同出差、培训、考察时,一般按出差人数平均分摊出差费用,分别计入各自所在部、室变动费用指标内。(具体报销规定参照《中心差旅费开支管理暂行办法》及《总局财务司转发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2、办公费:核算各管理部门办公用品的耗用,以及其它应列入“办公费'科目的费用。不含业务部门的办公费用(在“业务费’’科目核算)。集中采购、仓库发放的办公用品,入库时统一计入采购部门的办公费用,月末计划财务部门根据仓库提供的出库统计表,分别计入各领料部门的变动费用指标中,并相应冲减采购部门的变动费用指标。

3、业务费:核算各业务单位开展专业技术工作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在仓库领用的办公用品。

4、修理费:包含房屋修缮费和设备修理费。设备修理费包括车辆维修费、专业设备维修费、通用设备维修费、有关专业设备的维保费等。设备出现重大故障或房屋建筑物大修,涉及费用较大可由具体承办部门提出申请,经综合业务部门技术论证,计划财务部门平衡预算后上报中心批准,方可动用总预备费。

5、燃料动力:核算中心各部、室车辆、设备耗费的各种油耗。其中车辆在定点加油站签单加油,将定期根据车管部门提供的各车辆油耗明细计入各部、室的变动费用指标中。

6、器材配件:核算业务部门购置的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零配件和小型设备、器具。 .

7、运输费:核算各部、室车辆的路桥费、租赁费、停车费、养路费、以及其他力源费等。

8、电话费:核算中心支付给电讯部门的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以及专线费用。此变动费用指标下达给各部、室的为部、室实际使用的办公电话费用,其余的在预备费中核算。

9、业务招待费:核算各部、室开展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发生的餐费、食品费、服务费等费用。具体管理办法参照相关文件执行,该费用下达指标包括直接报销费用和定点宾馆酒店

第九条:,中心计划财务部门将定期与部、室核对有关变动费用指标使用情况并予以公示。对变动费用指标按时间配比超标单位,将提出预警提示。(有关表格附后)

第十条:各部、室应指定专人为成本费用核算员。对部、室发生的成本费用登记流水账管理并定期与财务部门对账。

第十一条:为使成本费用预算控制落到实处,中心将结合变动费用指标考核情况,酌情

进行适度奖惩。

第3篇 集输大队成本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大队成本使用效益,确保大队责任成本的有效控制,以《孤东采油厂财务预算管理实施细则》等财务管理制度为指针,精细成本运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队各基层单位、机关组室。

第二节 成本费用控制原则

第三条 大队所有责任成本项目,按照领导、机关组室职责范围,实行主管领导负责、组室具体控制、基层切块负责的三级负责制。

第四条 根据基层单位成本费用的控制能力,将基层单位可控性较强的费用分解划切到基层单位;对基层单位控制不了或可控性低的项目,不向基层单位分解划切,由机关组室进行总体控制。

第五条 成本费用的支出,以保安全、保生产为出发点,严格控制非生产性费用支出。

第三节 成本费用的调剂原则

第七条 成本费用调剂使用范围

1、部分成本项目之间大队有权进行互补调剂,但成本费用调剂的范围限于采油厂规定的可调剂费用项目,不得超出采油厂规定。对可调剂费用,组室根据详细规定,可以进行组室权限内的调剂,但调剂需提前向分管领导汇报,并通报经营组。

第四节 成本运行及成本分析制度

第八条 成本运行基本要求

各项成本控制责任人应定期完善所管成本费用项目控制运行基本程序和管理制度,负责制定成本控制的具体措施并组织落实;做好成本全过程管理,对成本的支出进行事前计划、事中控制、事后核算对比分析。

1、 事前计划:

①在成本项目中,常规材料费、外雇运费、三防药剂费、破乳剂费、劳保材料费、设备修理费、外委维修费、安全技措费、技术检定费、非生产性费用(差旅费、办公用品费、印刷费、零星报销费)等对外支出项目费用,属于重点控制项目,划切到组室和基层队进行考核。

②该部分项目成本每月须预先制定计划,编制月度支出项目和费用预算,报分管副大队长和大队长审批后方可实施,各费用负责组室可根据成本费用支出特点设计相应表格,做为大队内部运行资料。

③已确定项目实施者(乙方)的,由成本费用责任人与乙方共同到现场落实工作量,拿出初步预算,填写申请表格,提交领导审批。大队内部审批后,再按采油厂要求办理计划上报等手续。

④对月度计划外需要追加资金的项目,需要单独填写申请和预算,小额的由分管副大队长审批后即可实施,大额的须报副大队长和大队长审批后实施。大小额度标准见后面分项目具体规定。

2、事中控制:费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大队内部审批项目实施,原则上,不得超审批项目和预算实施。负责组室必须制定详细可行的成本控制方案并组织落实。

3、事后核算:每个项目实施完毕后,应建立相应成本费用统计明细台帐,将项目名称、预算费用、实施时间、施工队伍等内容列清楚,做为成本费用控制、成本分析的基础资料。各费用责任人每月将所负责成本费用发生情况(包括实际发生费用、结算费用、费用节超情况及节超原因)向分管领导汇报一次。重点控制项目中如果出现未按计划运行,即出现较大额度的超、欠计划运行,必须详细分析,并向主要领导汇报。

第九条 成本分析制度

1、成本分析例会制度

大队每季度召开一次成本分析会,由各项责任成本负责人汇总分析责任成本发生情况,向经营办提交分析报告,分析时要与计划对比节超情况,与去年同期对比增减情况,具体说明节超与增减的原因,分析要透彻清晰。说明下一步节约挖潜的措施及办法,尤其是超计划费用,要有具体的控制办法和措施。经营办负责汇总所有材料,向大队提交分析报告。

每季度召开一次成本分析例会,经营办负责进行整体情况汇报,各负责组室准备材料进行详细解释。

2、月度成本分析制度

对于常规材料费、劳保材料费、水费、电费、外雇运费、三防药剂费、破乳剂费、设备修理费、燃料费、安全技措费、技术检定费,按要求每月编写成本费用分析,出一份分析报告,详细分析本月成本实际发生情况,与计划相比节超情况,与上月相比增减情况,分析具体节超与增减的原因,预测下一步成本发生计划,每月3日前将分析报告报经营办,由经营办汇总后,报大队领导参阅。经营办每月7日前完成。

3、成本控制预警制度

所有项目成本实行月度汇总分析,对于超出正常运行计划水平的项目,不论是超支还是节支,责任组室必须及时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并制定下步控制运行措施;对于年度确实不能按照计划运行的,必须提前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提前制定解决措施。明年在10月份必须详细预测年度成本项目全年完成情况,异常的及时制定控制措施或变通措施,确保全年成本控制工作的有序运行。

第五节 常规材料费管理办法

第十条 责任管理部门与人员

责任领导为分管副大队长,责任组室为材料组。

第十一条 计划与审批

1、年度材料费由经营办与材料组和生产办结合,依据上一年度实际用料额度和本年度实际生产变化情况,在控制总额不超采油厂下达计划的基础上,制定材料费划切计划。将材料费合理划切到基层队。

2、每月必须编制详细进料计划,计划须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大队长签批。材料计划由基层单位(受益单位)提出申请,由材料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基层单位上报的计划进行现场核实,确认后进行计划汇总。报大队领导审批后,再上报采油厂财务资产中心审批,经财务审批后,从erp中上报。

3、平时追加的应急生产用料,单项材料费用不高于3000元(含3000元)的,由大队分管材料费的领导审批;单项用料费用达3000元以上或月度计划外费用合计5000元以上的,必须报大队主要领导审批。

4、材料计划的申报以满足生产需要为原则,要确保上报计划的准确性,不得出现库存积压、浪费现象,否则,按大队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材料运行执行《孤东采油厂三级物资需求计划管理暂行规定》。

5、大队材料组负责制定材料管理、调控、挖潜的具体运行办法并组织落实。

第十二条 总结与分析

1、作为成本控制的重要内容,每月进行一次简单总结分析。分析当月用料情况,有超(欠)计划等特殊情况的分析原因;每月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支出情况报表,详细列明当月费用发生情况、年度进度情况、专项资金进料情况等,并通报经营办。每季度进行详细分析。

第六节 燃料费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责任管理部门与人员

本项目责任管理组室为生产办,责任领导为分管材料的副大队长。

第十三条 燃料费实行切块管理,即分为车用汽油、柴油、柴油机油,联合站等化验汽油,注水站润滑油,压缩机润滑油和机泵润滑脂等五部分,管理也将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燃料费运行同时按《孤东采油厂油料管理规定》执行。每年由经营办会同分管组室制定分块用量计划,划切到基层队,并制定详细的考核制度,进行严格考核。

第十四条 车用燃料管理

1、按采油厂规定,实行单车单卡加油,各单位车辆油料计划由大队机动根据年度计划及生产需要划分,油料划分计划及后期计划变动情况,向经营办提供一份,以便每月检查考核。

2、车辆实行路单制度,除领导定向车辆外每日填写行驶路线及由带车人签字认可,作为月底核算油料消耗的依据。

3、车辆里程表要做到完好准确,损坏后及时汇报并在15日内整改完好。

4、车辆需要追加油料的,由车辆管理单位测算所需数量,提出申请,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加油。加油小票交材料站,月底到主管领导处签字处理。

5、车辆管理单位每月21日统计核对单车当月出勤、行驶里程、实际油耗及百公里消耗与定额标准对比,进行当月油料使用分析。每月24日前车辆管理单位上报油料使用情况,由大队材料、机动认可报经营办。

6、车辆管理单位管理和使用好油卡,任何人不得使用单位车辆油卡或公共油卡对外加油。发现查实一次处罚车辆管理单位1000元;倒卖油料查实一次扣罚单位2000元,对责任人按等量油料价格3倍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各有车单位(包括农用车),要建立车辆加油登记及有关台帐记录,便于对油料消耗情况进行分析。

7、综合队要完善内部燃料考核制度,确定单台车百公里耗油定额,并进行月度内部考核。

第十五条 其他油料管理

联合站化验汽油、注水泵润滑油等油料实行基层队与大队双向控制,需要时,由基层单位报计划,责任组室核实后,报大队分管领导审批,同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后报采油厂进料。

第七节 破乳剂、三防药剂费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责任组室与领导

责任组室生产办,责任领导为药剂指定分管领导。

第十七条 根据生产需要,结合药剂包站办法,由生产办合理划分各联合站破乳剂、三防药剂投加量和费用计划,编排月度分解计划,实行投加量日控制。药剂管理同时按《孤东采油厂三次采油用直达料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根据药剂使用效果,督导药剂厂家选择联合站适宜的破乳剂型号和配方,与药剂厂家签订生产保障协议,确保所用药剂的有效性和适应性。制定详细的考核规定,对药剂厂家进行严格考核。

第十九条 根据药剂包站承包合同,督导药剂厂家按规定费用足额投加药剂,每日核对药剂投加情况。责任组室负责组织各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药剂管理措施并组织落实。

第八节 水费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责任组室与领导

责任组室为调度室,具体责任岗位为水电干事,责任领导为分管调度室的副大队长副大队长。

第二十一条 根据各单位用水需求,由水电管理干事合理划分用水量及水费计划。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要完善计量水表,实现单独计量,无特殊原因水表计量不完善的,对计量不完善期间的用水量按最大管径计算。水表出现故障要及时向大队相关组室汇报。水表数字看不清楚不能抄录的,要及时组织清洗;如果没有及时整改的,按照采油厂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 研究节水技改措施,进行推广应用,相应制定节约挖潜数额,配套相应奖惩办法。

第二十四条 水费管理主要是加强日常用水情况检查,按采油厂规定取缔养鱼池、藕池等场所,避免跑、冒、滴、漏现象,杜绝长流水现象。

第九节 电费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责任组室与领导

责任组室为调度室具体责任岗位为水电干事,责任领导为分管调度室的副大队长。

第二十六条 根据各单位用电需求,由水电管理干事合理划分集输用电量及电费计划。注水电费不分解,由大队进行总体控制。

第二十七条 检查各单位节电设施,如变频器、节能电机等使用情况,存在问题的,要及时修复,确定使用率指标。大型(功率100kw及以上)用电设备启停要及时上报,电量每天波动1000kw.h要说明原因,以便大队掌握用电状态。

第二十八条 根据各单位节约挖潜潜力,制定具体的挖潜措施和项目,明确挖潜额,配套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

第二十九条 加强日常用电检查,对常明灯等浪费电现象,进行严格考核。

第十节 设备修理费

第三十条 责任组室与领导

责任组室为生产办,责任领导为分管领导

第三十一条 设备修理费由大队集中控制,不向基层单位分配。设备修理费支出项目主要包括车辆维修、注水站行吊维修、电机维修及配件加工。

第三十二条 设备修理费运行管理办法

1、设备外修审批程序。每月末前,由生产办组织与各基层单位结合,制定下月维修计划,生产办设计计划汇总表,上报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在月度计划外的应急维修,由设备所属单位提出维修申请,填写维修申请单,说明存在问题及需维修事项,大队机动岗进行现场落实后,核算维修项目和资金,核实后报分管领导审批。维修费用超过5000元的,由分管领导审核,经主要领导审批。维修申请经领导审批后,由机动岗按采油厂设备管理科要求,办理维修事项。

2、设备管理单位严格按照大队审定的维修项目和资金,监督送修设备的维修质量和资金情况。不得超既定维修项目内容和资金。若需要增加资金项目需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3、对于不按程序审批无计划私自外出的设备维修项目,由此发生的费用,概不结算。

4、特殊情况发生的维修费用必须由主管领导同意,设备修回10日内补办审批手续,10日内不办手续的不给结算。

5、车辆维修的单据要有基层单位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和司机本人的签字,上交大队机动负责保管,建立车辆维修台帐。

6、设备维修结算必须有设备维修审批单,结算费用在申请价格以内。

第十一节 运输费

第三十三条 责任组室与领导

责任组室为调度室,责任领导为分管领导

第三十四条 主要包括使用管理局工程运输公司、井下作业公司的吊车、卡车及东方公司吊车、卡车、油罐车等值班车,以确保生产用车为主,严格控制非生产性用车。

第三十五条 所有外雇车辆实行路单制,路单由车辆所属单位自行提供,严格路单签字制度,路单必须由使用基层单位主要领导和调度长签字,并加盖调度专用章,路单签字不全的,每张路单扣罚调度室10元。调度室要建立外雇车辆使用台帐,详细列明使用时间、用车类型、用车单位、工作事由等。

第三十六条 每月5日前对运输费使用情况进行汇总统计,详细列明本月、年累运输费支出情况,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第十二节 差旅费、零星报销费

第三十七条 责任组室与领导

责任组室为经营组,责任领导为大队长。其中活动费、慰问费责任组室为党群办,责任领导为工会主席;信息系统维护费责任组室为信息技术组,责任领导为首席工程师。

第三十八条 差旅费按采油厂规定报销。零星报销费用项目包括活动经费、慰问费以及其他零星报销费用。年初,在采油厂下达计划后经营办按照历年实际发生情况,从中将活动费(包括慰问费)、信息集输维修费等比较固定的大项支出项目单独划切,将零星报销费用进行细分划切出来,由职能组室和分管领导负责控制。

第三十九条 零星报销费管理办法

1、基层单位微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维修及配件购置,由各基层单位自行联系维修,费用从各单位零星报销计划费用中支出。机关组室与微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关联的零星报销支出项目,由大队信息组统一办理。机关组室需要时,向大队信息组申请,由信息组填写维修申请单,写明维修项目和资金,找大队主管领导审批,将领导审批后的维修申请单交大队信息办实施。

2、生产应急料、其它办公用品等零报项目

(1)基层单位发生零星报销项目:1000元及以下的费用支出,由基层队自行办理;1000元以上的零星报销项目,实施前,必须报请大队主要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大队不予办理报销手续。基层单位每月可集中报销一次,将所要报销项目列一张报销明细表,连同报销发票一同交大队长和教导员共同签字,各单位要严格控制零星报销费用支出。

(2)机关组室发生零星报销项目:项目发生前,必须向大队主要领导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大队不予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三节 印刷费

第四十条 责任组室与领导

责任组室为生产办,责任领导为分管生产办领导。该项费用用于东方印刷厂印刷业务。

第四十一条 原则上基层队及机关大批量使用的常规报表,生产办负责进行定期集中印刷配发。

第四十二条 每季度由基层单位及机关组室提出报表印刷计划,生产办根据年度印刷费计划及报表库存情况,编制报表印刷计划,报大队主管领导审核后,上报采油厂财务资产管理中心审批印刷。印刷费出现超支时,必须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超支印刷业务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向主要领导汇报、审批。

第四十三条 基层单位和机关组室不得私自联系印刷事项,所有印刷业务必须按程序申报计划,否则发生的费用自行解决。

第十四节 其他维修费

第四十四条 责任组室与领导

其他维修费包括轻烃检修费、清砂费、零星维修费和其他维修费四部分。

其中,轻烃检修费专门用于轻烃检修,责任组室是生产办,责任领导为分管轻烃生产的领导;清砂费为专门用于联合站油水罐、油池以及其他设备清砂的费用,责任组室为生产办,责任领导为分管生产运行领导;零星维修费为日常以生产零星维修为主,同时包括后勤、基建、安全等领域的零星维修费用;运行办法是划切一块作为集输生产应急维修费用,由负责生产运行领导控制;其余的为大队长控制。

第四十五条 集输维修费

1.责任组室和领导

责任组室为生产办、调度室,责任领导为负责生产运行领导;临时性生产应急维修项目由调度室负责,大型流程改造及维修项目由生产办负责;基建维修项目由经营办负责,责任领导为分管经营办领导。

2.控制原则:①所有超过1万元以上的项目先向采油厂和集输科申请解决,解决不了的再自行组织处理。②凡是采油厂(集输科)安排的工作量,尽可能申请由采油厂(集输科)解决资金。③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每季度分别由生产办、安全组、调度室、经营办合理编排小型维修改造计划,组织有关人员、基层单位讨论后,报分管领导身后提交领导行政办公会,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施行。④大队内部解决的小型维修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个别情况需要应急维修资金超过1万元但不超过5万元的,须拟定具体方案,由分管领导组织讨论后向大队长汇报,超过5万元的专门写申请报告向采油厂申请资金解决。

3、集输维修项目计划申报程序:

①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生产办、安全组、调度室、经营办根据基层单位调查问题和平时运行情况,同时考虑所划切资金额度控制情况,制定小型维修改造计划,按照上述控制原则,属于大队内部解决的项目,制定维修方案;可以上报申请采油厂(集输科)解决的项目,打报告申请。方案提交中旬旬度领导办公会讨论后,相关负责组室组织实施。

②凡是需要较大资金额的维修项目,单项5万元以上或几项性质相近的维修项目合计超过5万元的,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先向集输科打维修报告,集输科同意予以解决的,按照采油厂相关程序办理立项手续,施工;凡是集输科不能解决的,由分管领导向大队长汇报,提交申请报告,由大队长持报告向采油厂厂长汇报审批,厂长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组织施工。

③凡是在平时发生的应急维修项目,超过1-5万元的,首先向集输科申请,集输科不能解决的,自行组织处理;超过5万元的,须向采油厂打报告。凡是在1万元以内的,立即自行组织处理,由分管领导负责。

4、各责任组室单位要建立维修项目的登记台帐,统计内容包括:施工项目、主要施工内容、资金来源、资金额、施工用料、施工单位名称、开工竣工时间等。每季度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提交一份明细表。

5、由大队自行控制列入到大队责任成本的维修项目包括:玻璃钢管线维修、带压堵漏、化验仪器维修、变频柜维修、节能测试维修、管线维护、油水罐清砂、轻烃检修、罐体防腐保温及零星维修等,各组室在预算额度内统筹使用。

第四十六条 注采维修

1、调度室为注采维修的控制部门,负责编制年度维修计划,提交大队行政办公会讨论。

2、注采维修项目实施程序:由基层单位向调度室提出维修项目申请,由调度室进行现场落实,确定维修方案,报大队主管领导审核后,报采油厂注采科协调维修。

第四十七条 维修项目的结算

所有工程维修项目(包括大型技改项目、投资项目)的结算,实行工程项目大队内部结算预验收制度,实施三级签字,即基层队行政正职、机关业务负责人和大队主管领导三级审查验收,确保工程遗留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工程项目大队内部确认单签字齐全,方可给施工单位办理结算事益。

第四十八条 所有工程项目立项、合同办理、结算等未尽事宜,按《孤东采油厂基建工程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五节 业务招待费

第四十九条 责任组室为党群办,责任领导为大队长,业务招待费由党政一把手联审联签。

第五十条 业务招待按采油厂规定在银州宾馆、一号公寓餐厅、东方一招等定点处进行。

第五十一条 所有业务招待发生时,从大队办索取业务招待申请单,填写好相关内容后,由大队党政一把手审核签字,无业务招待申请单的,大队不予办理报销。

第五十二条 活动经费支出,比照差旅费、零星报销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六节 采油厂三级单位劳务成本

第五十三条 责任组室为调度室,责任领导为运行大队长。

第五十四条 综合大队工程维修劳务、综合大队特车劳务、运输大队劳务、特车大队劳务、水电讯管理站劳务由调度室负责控制。

1、综合大队工程维修由基层单位向调度室报维修计划,调度室汇总后,报大队主管领导审核,由调度室报采油厂集输科和生产办,联系实施。

2、综合大队特车劳务、特车大队劳务费用发生以满足生产需要为前提,尽量进行压缩和车辆合并使用,提高车辆利用率,严格控制费用支出。车辆结算必须以路单为依据,按要求路单上必须由使用单位写明车辆报到时间、收车时间、施工项目等关键信息。由调度室把关,路单加盖调度专用章。路单签字不全的,每张路单扣罚调度室10元。

3、水电讯管理站劳务费由调度室编排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严格控制费用不超。

第五十五条 综合大队泵修劳务费由生产办机动岗负责控制,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合理安排注水泵等维修,维修程序可比照资金成本中设备修理费管理办法执行,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第五十六条 技术监督站劳务费由生产办负责控制,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合理编排计划,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第五十七条 培训中心劳务费由劳资办负责控制,根据年度费用计划,合理编排分项费用支出计划,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第十七节 成本费用考核

第五十八条 对基层单位考核责任成本,作为一项考核指标列入经营承包合同中,具体考核办法以签订的经营承包合同为准。

第五十九条 属于大队政策原因导致的成本费用超支部分,在成本考核时予以扣除。

第4篇 地产控股财务、成本、人力资源双线管理办法

地产控股公司财务、成本、人力资源双线管理

第一节双线管理

一、双线管理的定义:指各单位的财务、成本、人力资源负责人通过向该单位负责人、上一级对应主管机构负责人汇报工作,分别接受业务管理和专业指导,既实现本单位业务发展又保证财务、成本、人力资源管理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二、双线管理的意义:总部通过对各单位(地产、商业、酒店、各下属公司,以下同略)财务、成本、人力资源人员进行监督指导、业绩考核,达到集团财务、成本、人力资源管理整体水平要求,从而保障财务、成本、人力资源战略的优先地位,促进集团快速发展。

三、本管理办法适用于zz地产系统内各业务板块,总部财务、成本、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各专业具体工作指引。

四、双线管理工作界面界定

1.总部财务、成本、人力资源等机构负责各系统内双线管理具体工作指引的颁布。

2.各单位双线管理工作指引需明确的内容:各公司双线管理的具体职能分工以及工作内容。

3.各单位按本制度和具体工作指引执行。

五、双线管理人事权限界定

1.财务体系:各单位(包括各单位财务中心、部门等)的财务负责人(无论级别及职位,只要主持该部工作视为“负责人”,以下同略)的任命须经过总部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和分管副总裁审批。

2.成本体系:各成本负责人及成本副总经理、项目公司成本负责人的任免均需总部成本管理中心总经理和分管副总裁审批。

3.人资体系:各人资负责人及人资副总经理的任免需总部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总经理和分管副总裁审批。

六、双线管理考核权限界定

1.财务系统双线考核:每次考核时,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对下一级财务机构考核权重占60%,所有财务人员考核结果需报总部财务管理机构负责人签批生效。

2.成本、人力系统双线考核:每次考核时,各单位负责人对下一级机构负责人考核权重占40%比例,系统所有人员考核结果需报上级主管部门确认。

七、双线管理人员工作原则

1.当公司财务、成本、人力资源负责人为坚持专业性与业务单位第一负责人意见不一致时,可提请上一级领导调解。

2.财务、成本、人力资源工作者需服从各系统组织内统一调配、调动,保持财务、成本、人力资源管理队伍的纪律性和专业性。

3.在选用、晋升、考核等方面有重大分歧的,员工有申诉的,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复核,并提交上一级主管机构裁决。

第二节人力资源双线管理工作指引

八、人力资源双线管理的定义:指各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人通过向本单位负责人、上一级人力资源机构汇报工作,分别接受业务指导和人力资源专业指导,既实现本单元业务发展又保障人力资源专业性和独立性。

九、人力资源双线管理的意义:总部通过对各单位人力资源人员进行监督指导、业绩考核,达到集团人力资源管理整体水平要求,从而保障人力资源战略的优先地位,促进集团高速发展。

十、下属公司人力资源岗位的标准配置及任职要求

1.当单一公司编制超过30人时,人力资源负责人需为经理以上职级。

2.任职要求:

a)高级经理级任职要求: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力资源从业经验6年以上,人力资源管理经验3年以上。

b)经理级任职要求: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力资源从业经验4年以上,人力资源管理经验2年以上。

c)专员级任职要求: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力资源从业经验2年以上。

十一、人力资源双线管理基本职能及分工

1.总部人力资源主管机构(具体根据最新权责手册,总部人力资源管理职能不在本制度说明范围)

a)监管各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机构人力资源管理职能健全和发展。

b)审核各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队伍的编制和下一年度人力资源工作计划。

c)负责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机构负责人包括招聘录用、人事异动、薪酬调整、绩效考核等一系列人事权限活动。

d)监管、审核下一级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负责对下一级人力资源管理机构人力资源队伍的专业能力进行评估、考核和指导,每季度组织一次人力资源专业培训会议。

e)负责各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招录和选拔,确保符合招聘录用要求。

f)审核下属机构人力资源专项计划(招聘、培训、绩效等)以及对下级人力资源机构进行人力资源专业评估和考核。

2.各单位(商业、酒店等同等机构,以下同略)人力资源主管机构

a)确保各公司人力资源专业管理职能健全和得到发展。

b)根据集团《权责手册》,负责本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招聘配置、培训发展、薪酬福利、劳动关系、绩效管理)。

c)根据上一级人力资源主管机构要求,及时完善本公司基础人力资源信息,如eashr系统,并上报人力资源相关报表,如《人力资源月报、年报》等。

十二、人力资源双线考核

每次考核时,上一级人力资源主管机构对下一级人力资源主管机构负责人考核权重占40%比例,下一级人力资源所有人员考核结果需报上级主管部门确认。

第5篇 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通过实行项目成本核算制,有效控制项目成本,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除尘工程事业部负责执行的设计、采购、施工及现场管理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的作用是规范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管理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除尘工程事业部及项目部的职责和相关工作关系。

成本核算的管理,除应遵循本办法外,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律制度、公司其他成本核算的规定。

成本核算管理体系

第四条 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管理是应体现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参与的一种事中控制的成本管理活动。

第五条 项目成本管理内容

项目成本管理是对工程项目成本运行的全过程管理,包括成本预测与计划、成本实施、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考核、工程款回收管理以及成本管理数据库的建设(整理成本资料与编制成本报告)等,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

(一)根据成本的预测和决策,制定工程项目的目标成本,编制成本计划,作为降低项目成本费用的努力方向,作为成本控制、分析和考核的依据;

(二)根据成本计划、相应的消耗定额和有关制度,控制各项成本费用,防止浪费和损失,促使各项目部执行成本计划、节约费用、降低成本消耗;

(三)正确及时地进行成本核算,反映各项目部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为公司项目经营决策提供成本信息,并按规定为管理提供必要的成本数据;

(四)针对各项目工程成本的形成进行监督并纠正发生的偏差,使工程成本限制在计划范围内,以实现降低成本的目标;

(五)分析和考核各项消耗定额、成本计划的执行过程和结果,促使事业部及项目部改进项目管理,挖掘降低费用的潜力,提高管理效率。

第六条工程成本管理需要由计划经营部、除尘工程事业部及项目部、与财务审计部密切配合,对各项目部的工程进行成本控制与管理,分别承担相应责任,及时处理所负责的工作。

(一)计划经营部职责与权限

1、制定各项生产要素内部结算价格和分包、采购等招标制度,建立内部模拟市场;

2、规范、检查和指导项目成本管理各项工作;

3、编制标后预算,及时测定、调整工程项目目标成本;

4、核定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和范围;

5、审核项目奖金发放标准;

6、掌握项目决算结果;

7、随时掌握市场投标报价情况,根据不同投标报价体系研究、制定项目责任制的合理方法与水平;

8、收集项目成本测算资料,建立成本测算数据库。

(二)除尘工程事业部职责与权限

1、组织对各工程项目进行管理,编制项目档案;

2、建立健全各类成本核算台帐;

3、指导和组织项目部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作包分解和预算分解;

4、指导项目部制订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调整计划;

5、掌握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调整计划,协助项目部催收工程款;

6、配合财务审计部合理设计成本月报;

7、结合财务审计部提供的项目部资金使用情况、成本信息,分析成本报表,向项目部发出异常成本预警,指导项目部控制成本;

8、组织成本分析,负责事业部成本核算数据库的建设;

9、组织项目部进行工程决算及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

10、考核项目部的业绩。

(三)财务审计部职责与权限

1、掌握工程合同、标后预算情况,筹备资金;

2、审核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调整计划,协助项目部催收工程款;

3、组织资金使用计划专题研究会议;

4、按审批后的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调整计划调拨资金;

5、管理、合并、汇总核算工程项目全部成本;

6、结合除尘工程事业部意见,设计资金使用情况月报及成本月报;

7、审核资金使用情况月报及成本月报,审核项目成本核算及成本分析;

8、向除尘工程事业部反馈项目成本分析建议,提出成本控制建议;

9、进行项目的会计决算及项目审计,并将结果提供给计划经营部、除尘工程事业部及项目部;

10、负责规划、建立公司项目成本核算、资金管理网络系统,逐步实施项目成本核算、资金结算等业务异地零距离管理。

(四)项目部职责与权限

1、根据目标成本的范围,进行施工图预算,制定项目的计划成本和成本控制措施;

2、制订项目成本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调整计划;

3、参加资金使用计划会议,对制订的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说明;

4、按审批后的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调整计划使用资金;

5、建立健全各类设备材料数量金额台帐、施工统计台帐、机械使用台帐、人工费耗用明细台帐等各项成本台帐;

6、做好成本记录,包括人工费结算单、材料消耗表、租赁费结算单等;

7、每月做成本计划、资金使用情况月报及成本月报,报送事业部和财务审计部;

8、按月对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各项成本的节超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措施控制成本,并提供分析资料;

9、工程决算及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

第七条 公司应建立项目成本核算制,包括设备招标采购制度、人工费管理及结算制度、限额领料制度、物资盘点和实物计量制度、机械管理及租赁结算办法、费用开支办法、成本考核与奖罚制度、工程验工报量制度等。

第八条 事业部应建立成本管理责任体系,主要包括项目部各岗位及作业层的成本管理责任制。成本管理责任制应有详细的量化责任目标和考核奖罚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

成本计划

第九条 公司签订工程项目合同后,计划经营部应进行项目成本策划,确定成本核算对象,进行工程成本编码,通过测算向除尘工程事业部下达目标成本,并与项目部签订项目责任书。

第十条 工程项目准备阶段,在目标成本范围内,除尘工程事业部应组织项目部编制详细的施工图预算,并进行预算分解,测算出项目的计划成本,作为成本核算的依据。

第十一条 项目成本计划包括项目总的成本计划、月度或节点成本计划。

(一)项目开始前,项目部应对照目标成本和计划成本,结合实际情况,预计各项费用的实际投入,编制成本计划,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成本控制措施;

(二)项目部应结合项目工期要求,将总计划成本进行分解,并明确各作业层、各岗位的成本控制计划目标;

(三)项目部必须按月(节点)编制月度(节点)成本计划;

(四)事业部负责汇总各个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成本,编制工程完整的总成本计划;

(五)事业部负责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平衡各项目成本计划,编制当月各项成本费用开支计划。

第十二条 各项目的计划成本和各项成本计划应报送计划经营部备案。

成本控制

第十三条 项目成本控制应按如下基本要求进行:

(一)人工费的控制:主要通过总量控制、单价控制、定额控制和工资含量控制;

(二)材料费的控制:实行'量价分离'原则

1、采购环节应严格实行招投标制,使用环节应严格执行限额领料制度;

2、对于没有消耗定额的材料应实行计划管理,按指标进行控制;

3、对零星材料的采购应实行货比三家;

4、应尽量减少材料采进场二次搬运与损耗;

5、现场材料应有收、发、领、退等帐簿记录,并定期盘点、核对。

(三)机械费的控制:向外单位租赁或购置设备,应确定合理的租赁台班定额和购买价格;项目应加强机械设备使用台班的计划管理,减少闲置,提高使用效率。

(四)间接费用的控制:

1、项目应制定有关的制度办法和费用开支范围与标准,做到有计划,有考核;

2、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计划和开支权限;

3、对现场管理人员工资、补贴应严格遵守公司标准及有关规定;

4、发放奖金必须先报奖金发放申请表,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发放。

(五)其他费用的控制:

1、控制材料转运次数,减少材料二次或多次搬运费;

2、合理安排施工,确保冬雨季施工不受影响;

3、注重节约能源,控制施工水、电的使用。

第十四条 项目成本控制必须认真落实增收节支、全员控制、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并建立定期成本管理汇报制度。

第十五条 在成本控制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成本、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等之间的关系,力争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两不误。

项目成本核算

第十六条 公司、事业部及项目部实行分级成本管理与成本核算。

(一)公司负责核算项目责任书以外的工程成本,并管理、合并、汇总全部工程成本;

(二)事业部负责指导、管理核算项目责任书范围内的工程成本;

(三)项目部负责原始记录及各项实际成本数据,提交成本核算和成本分析,并对工程成本加以预测和控制。

第十七条 项目成本核算制的原则和基本要求

(一)项目成本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地反映成本费用的开支情况,不得以暂估成本、[[计划成本或目标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二)成本核算对象、核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并应与项目目标成本、计划成本的界定范围相一致;为集中反映各个成本核算对象应负担的费用,应按每一成本核算对象设置工程成本明细账,并按成本项目分设专栏,以便计算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实际成本;

(三)各项目部所有原始记录必须按照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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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四)事业部及项目部应严格按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所规定的内容,定期进行成本核算;

(五)项目成本核算制应坚持实际进度、实际产值、实际成本'三同步'的原则,严格划清成本界限,即划清项目责任书范围以内的成本与项目责任书以外的成本界限、划清已完工程成本与未完工程成本的界限、划清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

第十八条 项目成本核算制核算的内容(待确认)

(一)设计费:包括设计人工费、差旅费、图纸资料费、外委设计费等;

(二)人工费:包括人员的绩效工资、奖金、附加工资等;

(三)设备费

(四)材料费

(五)建安费

(六)机械使用费:包括自有机械使用费和机械租赁费以及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费;

(七)其他直接费用:包括二次搬运费、临时设施费、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场地清理费等。

(八)间接费用:是指项目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如: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差旅费、招待费、通讯费、交通费、办公耗材费、打印传真费等。

(九)分包工程的结算支出。

第十九条 项目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一)根据当月统计验工报量,按照项目责任书规定计算项目当月的收入和成本,编制有关凭证;

(二)审核当月发生的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原始凭证,归集各项成本费用,编制记帐凭证;

(三)计算当月应分摊和计提的有关费用,编制相关凭证;

(四)将各项成本费用按照各个成本核算对象进行分配和归集,计算各工程成本;

(五)对未完工程进行盘点,以确定本期已完工程的实际成本;

(六)结转已完工程实际成本;结转期间费用;

(七)结转损益,计算工程结算利润;

(八)编制工程成本表。

第二十条 项目实际成本核算的基本方法

(一)事业部费用控制人员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依据项目部提供的原始凭证(如人工费结算单、材料消耗表、租赁费结算单等),按照费用的性质据实进行帐务处理,计入当期项目成本;

(二)根据项目责任书或企业规定不在项目责任书范围核算的费用,但又需在项目提取的费用,由公司财务审计部直接计入公司工程成本。

第二十一条 项目实际成本核算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关于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的规定,正确计算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正确计算已完工程和未完工程成本。

第二十二条 项目部应按月办理分包单位工程价款、人工费、机械租赁费等结算工作,事业部费控人员必须以有关人员提供的结算单据作为成本核算依据,没有相关人员提供的有效结算依据或书面签字资料,不得随意估算成本。

第二十三条 项目应按月登记成本台帐,并按月填报有关项目成本管理报表,提供成本分析资料。

成本分析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 成本分析应以'量价分离'为原则

成本分析采用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对比分析等方法,对实际工程量与预算工程量、实际消耗量与预算消耗量、实际价格与采购价格(或预算价格)、各种费用实际发生额与计划发生额等进行对比分析。

第二十五条 项目成本分析应按月进行

(一)项目部应分别对各成本核算对象的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量差节约、价差节约及其原因情况进行详细分析,提出改进措施,编制成本分析资料,并上报事业部;

(二)事业部汇总各个工程项目的情况,进行综合成本分析,对比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偏差,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意见,提交月度成本分析报告;

(三)事业部及项目部应根据成本分析资料,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进行成本管理活动分析,研究成本偏差的纠正与预防、成本控制方法的改进、制定成本控制对策与措施等。

第二十六条 成本预警

事业部根据资金使用情况月报、成本月报并结合财务审计部的分析结果审查资金使用以及项目成本是否正常。

发现项目资金使用或成本异常时,事业部应向项目部发出成本预警通知,并指导和监控项目部采取措施控制成本。对于在某一阶段及某一成本核算对象上实际成本费用超标过高,而又无正当理由者,实行挂牌警告,并限期整改;对于严重违反项目成本计划的,取消其所担任的项目经理资格。

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须不断地进行成本预警与控制,直至工程完工。

第二十七条 项目成本考核

项目成本考核按阶段可分为节点考核和竣工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一)节点考核主要根据项目责任书的有关内容,对责任人的目标成本完成情况按阶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发放项目阶段奖金的主要依据;

(二)项目竣工验收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办理竣工结算,确定工程最终实际成本。竣工考核按如下步骤进行:

1、项目部整理汇总有关成本核算资料,并将工程自开工至竣工后的实际总成本进行汇总,填写项目责任书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报有关部门审核;

2、项目经理以书面形式申请对该项目进行审计、考核与奖励兑现;

3、公司财务审计部组织成立审计小组,对项目各项成本费用及债权债务进行核实以后,确定项目实际成本及成本降低额,起草审计报告,提交公司主管副总审定;

;4、审核完毕后,计划经营部根据项目责任书,视不同情况予以奖惩。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计划经营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6篇 物业公司经营成本控制管理处收支核算管理办法

物业公司经营成本控制与管理处收支核算管理办法

为提高企业自身竞争力,保持公司稳定、持久地发展,根据公司实施的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公司财务收支管理制度》与《劳动报酬与经济效益挂钩暂行办法》等项工作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以利提高企业运营效益和管理水平。

一、公司经营成本控制办法

1、按照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实施经营成本控制,主要控制项目是管理成本、经营成本包括员工资福利,公共设施维护费、水电费、招待费、固定资产购置费、垃圾处理转运费等日常工作中经常发生的项目开支费用;成本控制的目标是保障工资福利开支占缴收费总额百分比率的相对稳定(既收支比率控制)做到有计划的开支。

2、年度预算目标管理,须明确三项财务收支控制线;一、预期利润线(发展线);、收支平衡线(保本线)三、维持线(生存线);三项控制线具体控制指标应分配到各部门、各管理处,直至各工作岗位,公司财务主管定期提供信息以利各单位参照三项控制线进行成本控制对比。

3、公司各级负责人是成本控制工作的主要责任人,综合部负责及时提供财务控制详细信息,并定期将主要收支项目向业主委员会和广大业主通报。综合部财务室设立费用支出台帐,各管理处须建立相应资金收入台帐和物品领用消耗台帐。凡属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固定资产等非生产性开支,统一归综合部负责送审、筹备、采购$物业维修用专业性物品的添置,由请领单位提供采购价格清单报公司经理审批。应急情况下,部门经理有权处置200元以内开支,事前须报告;一般情况下按《财务收支管理制度》执行。

二、管理处收支核算办法

1、管理处设立收入台帐,内容包括:物业管理费、水费、车辆停放占地费、特约服务费、装修垃圾清运费等各项缴收费项目。公司考核工作小组,将对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的缴费目标考查台帐记录。

2、管理处须建立非生产性物品的领用、消耗记录,管理处的工资提成、公用水电费、公共维修费、办公用品费和其他应分摊部分均要记入管理处成本,该项支出台帐由公司财务负责分摊核计。

3、实行经济承包的业务和单位,按照承包协议实行完全独立的核算。

第7篇 中建四局项目成本管理办法

中建四局项目成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规范工程项目成本管理行为,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成本管理的原则是:开源与节流相结合;全员、全过程地动态管理;实行'标价分离'和项目成本核算制;责权利相结合等。

第三条 项目经理部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责任中心,项目经理对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全过程成本管理及其经济效果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 项目成本管理实行全额承包责任制和成本核算制,应根据《中建三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公司(本办法均指'公司或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共同测算项目经理部的工程承包收入(或承包基数,下同),经双方认可后以责任书的形式确定。

第五条 项目成本管理的内容包括成本预测与计划、成本实施、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经济活动分析、成本责任考核、工程款回收管理以及成本管理数据库的建设等。

第六条 项目成本核算制一律采用制造成本法或责任成本法,即项目经理部只管理和核算承包范围内的成本盈亏情况,分公司汇总核算全部的工程成本。

第七条 项目成本核算制包括预算成本(责任成本)、实际成本核算,两项成本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

第八条 公司在项目成本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1、制定各项生产要素内部结算价格和劳务分包、材料采购等招标制度,建立内部模拟市场;

2、及时测算、调整项目承包收入,明确项目责任成本目标;

3、核定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和范围,协助项目催收工程款;

4、审核项目奖金发放标准;

5、管理、合并、汇总核算工程项目全部成本;

6、规范、检查和指导项目成本管理各项工作;

7、考核项目经理部的工作业绩;

8、负责收集项目成本测算资料,建立成本测算数据库。

9、负责规划、建立公司项目成本核算、资金管理网络系统,逐步实施项目成本核算、资金结算等业务异地零距离管理。

10、随时掌握市场投标报价情况,根据不同投标报价体系研究、制定项目承包的合理方法与水平。

第九条 公司应建立成本核算制,包括人工费管理及结算制度、限额领料制度、物资盘点和实物计量制度、机械管理及租赁结算办法、费用开支办法、成本考核与奖罚制度、工程验工报量制度等。

第十条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成本管理责任体系,主要包括项目各业务部门、岗位及作业层的成本管理责任制。成本管理责任制应有详细的量化责任目标和考核奖罚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一条 项目各业务系统或业务员的主要成本管理职责为:

物资员:①建立健全各类材料收发、领用数量金额台帐;②按月编制各类材料的需用量计划和月耗报表,并报成本员;③制订材料费控制目标,严格执行限额领料;④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并做好盘点记录,及时将材料库存和耗用情况与成本员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帐证相符;⑤按月对材料费的节超原因进行分析并提供分析资料;⑥负责零星材料的采购及价款结算的审核工作,严格控制采购价格;⑦各类材料价格、实际消耗等信息数据库的建设。

生产计划统计员:①建立健全各项生产统计台帐;②按月编制计划工作量;③严格按照施工技术组织措施计划进行施工;④按月编制验工月报,并分析统计报量与结算收入产生差异的具体原因;⑤按月分析生产过程中各环节成本升降的原因,减少施工环节的各种浪费;⑥负责项目生产计划、统计信息数据库的建设。

机械员:①建立健全机械设备使用台班、金额台帐;②根据月度计划工作量编制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和控制目标;③合理利用机械设备,减少设备闲置;④提供月度机械费节超原因分析资料;⑤负责机械设备使用情况信息数据库的建设。

预算员:①编制各项成本费用预算;②配合成本员编制成本控制目标;③及时办理各类中间结算和变更签证、索赔手续;④协助有关人员回收工程款;⑤负责对分包单位及民建队各类款项的结算与审核,及时向成本员提供有关结算资料;⑥配合成本员对成本的节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

成本员:①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台帐;②根据有关人员提供的计划资料按月编制成本计划;③按时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及奖金申报,控制非生产性费用的开支;④及时进行成本核算、分析并反馈有关成本信息;⑤组织成本分析及经济活动分析;⑥负责成本核算数据库的建设。

劳资员:①建立健全人工费耗用明细台帐;②根据月度计划工作量编制人工费需用计划和控制目标报成本员;③监督和审核计划外用工、非生产用工和计时工的开支;④及时办理各项人工费结算,负责人工费结算的审核等工作;⑤按月提供人工费的节超原因分析资料;⑥加强对劳务队伍的管理,协助公司对劳务队伍的招标工作;⑦负责人工费信息数据库的建设。

技术员:①编制施工技术组织措施计划,优选施工方案;②监督和指导生产人员落实技术组织措施;③应用先进技术,努力降低成本;④负责项目技术应用信息数据库的建设。

第十二条 除在公司附近且属小型的项目可由公司兼管其成本核算以外,其他项目应有专职成本员。成本员应由业务能力强、政治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的财务人员担任,并经过公司审核后才可上岗。

第二章 项目成本计划与控制

第十三条 项目成本计划包括项目总的计划成本、月度或节点计划成本。

1、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内部承包基数,结合自身实际,编制详细的施工预算和成本控制计划措施,确定项目成本控制总的计划目标。

2、项目经理部应结合项目工期要求将总计划成本进行分解,并以责任状的形式明确各作业层、各岗位的成本控制计划目标。

3、项目必须按月编制计划成本,由相关责任部门根据分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编制当月各项成本费用开支计划,成本员进行归集、汇总并根据'本量利'原理测算当月保本点。

第十四条 项目成本控制应按如下基本要求进行:

1、人工费的控制:原则上应采取招投标办法,主要通过总量控制、单价控制、定额控制和工资含量控制。

2、材料费的控制:实行'量价分离'原则,即采购环节应严格实行招投标制,使用环节应严格执行限额领料制度;对于没有消耗定额的材料应实行计划管理,按指标进行控制;对零星材料的采购应实行货比三家;应尽量减少材料采进场二次搬运与损耗。另外,现场材料应有收、发、领、退等帐簿记录,并定期盘点、与成本员核对。

3、机械费的控制:机械设备的使用一律采用内部租赁。因生产急需,内部租赁无法满足生产,可以通过公司向外单位租赁或购置设备,但必须确定合理的租赁台班定额和购买价格。

项目应

加强机械设备使用台班的计划管理,减少闲置,提高使用效率。同时,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维修与保养,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4、间接费用的控制:项目应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和费用开支范围与标准,做到有计划,有考核。各项费用实行包干,节约有奖,超支罚款。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计划和开支权限。对现场管理人员工资、补贴应严格遵守局工资标准及国家工资含量政策有关规定;发放奖金必须先报奖金发放申报表,经公司(分公司)批准后方可发放。

5、其他费用的控制:控制材料转运次数,减少材料二次或多次搬运费;合理安排施工,确保冬雨季施工不受影响;注重节约能源,控制施工水、电的使用。

第十五条 项目成本控制必须认真贯彻增收节支、全员控制、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

第十六条 项目应成立成本控制跟踪小组,全面负责项目成本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建立定期成本管理汇报制度。

第十七条 在成本控制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成本、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等之间的关系,力争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两不误。

第三章 项目成本核算

第十八条 项目成本核算应严格按照《施工企业会计制度》、《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所规定的内容,逐月进行成本核算。

第十九条 成本核算对象、核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并应与施工项目管理目标成本的界定范围相一致。

第二十条 项目成本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地反映成本费用的开支情况,不得以暂估成本、计划成本或预算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第二十一条 项目成本核算制应坚持实际形象进度、实际产值、实际成本'三同步'的原则,严格划清成本界限,即划清内部承包合同范围以内的成本与承包合同以外的成本界限,划清已完工程成本与未完施工成本的界限,划清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

第二十二条 项目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为:

1、根据当月统计验工报量按照项目承包合同规定计算项目当月的收入及上交款,编制有关凭证。

项目当月结算收入=当月统计验工报量_(1-上交比率)

项目当月应上交款=当月统计验工报量_上交比率

2、根据当月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原始凭证,归集各项成本费用,编制记帐凭证。

3、计算当月应分摊和计提的有关费用,编制相关凭证。

4、结转已完工程实际成本。

5、结转损益,计算工程结算利润。

6、编制工程成本表。

第二十三条 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与入帐依据:

1、必须以实际收到的现款或发包单位签字认可的验工月报,或监理等中介机构同意并保证监督执行的有关资料为收入实现和入帐的依据。

2、工程项目现场临时签证、设计变更等收入必须以发包方签字认可的价款列入工程结算收入,并根据内部承包合同的规定调整项目承包价格。

3、确实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应由生产部门提供详细的验工月报,并经预算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签字以后,作为收入的入帐依据,严禁冒报、虚报或瞒报实际产值。若发现以前月份所报产值与实际存在差异,应及时予以调整,并详细说明原因。

4、工期奖应以实际收到的现款作为收入依据,并按照内部承包合同规定的分成比例计算项目工程结算收入。

第二十四条 项目实际成本核算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的规定,正确计算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正确计算已完工程和未完工程成本。

第二十五条 项目有关人员应按月办理分包单位工程价款、人工费、机械租赁费等结算工作,成本员必须以有关人员提供的结算单据作为成本核算依据,没有相关人员提供的有效结算依据或书面签字资料,成本员不得随意估算成本。

第二十六条 项目应按月编制成本报表,提供成本分析资料。

第四章 项目成本分析与考核

第二十七条 成本分析应按照'量价分离'的原则,采用对比分析等方法,对实际工程量与预算工程量、实际消耗量与预算消耗量、实际价格与采购价格(或预算价格)、各种费用实际发生额与计划发生额等进行对比分析。

第二十八条 项目成本分析应按月进行,成本员应分别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量差节约、价差节约及其原因情况进行详细细分析,编制成本分析资料。

第二十九条 项目经理应根据成本分析资料,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形成文件资料予以保存,为今后成本偏差的纠正与预防、成本控制方法的改进、制定下步成本控制对策与措施以及成本考核等提供依据。

第三十条 项目成本考核按阶段可分为节点考核和竣工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1、节点考核主要根据全额承包责任书的有关内容,对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成本目标完成情况按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当月奖金或岗薪的主要依据。

2、竣工考核按如下步骤进行:

①项目竣工验收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办理竣工结算,确定工程最终造价。工程最终造价确定后,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划分并结算项目承包成本收入。

②整理汇总有关成本核算资料,并将工程自开工至竣工后的预算承包收入和实际总成本进行汇总。同时,填写项目承包兑现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报经有关部门审核。

③以书面形式申请对该项目进行经济责任承包的考核与兑现。

④公司成立审计小组,对项目承包收入、各项成本费用及债权债务进行核实以后,确定项目承包实际成本及成本降低率,起草审计报告,提交分公司经理审定。

⑤审核完毕后,分公司根据承包合同视不同情况予以兑现。

第三十一条 成本考核应分层进行,即公司考核项目,项目考核岗位及作业层,项目对公司有关职能部门也应进行考核。

1、公司对项目考核的主要内容是:(1)成本管理基础资料的编制及上报情况;(2)各项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情况及其真实性;(3)综合指标的完成情况;(4)工程款的回收情况;(5)上交款的完成情况(必须全额完成上交)等。

2、项目对岗位及作业层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各项基础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情况。

3、项目对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的考核主要是考核公司职能部门在成本管理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与义务是否落实。

第五章 '三边'工程成本管理

第三十二条 '三边'工程的成本管理除在项目承包基数测算上有所不同外,其他管理要求与一般工程项目一致,依然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核算和管理。

第三十三条 '三边'工程承包基数的测算可采取

以下两种方法:

1、参照公司同类型工程,暂定项目承包基数和上缴比例。

2、参照社会平均水平,根据施工方案暂定项目承包基数和上缴比例。

第三十四条 根据上述方法暂定的承包基数和上缴比例,公司与项目签定内部全额承包责任书。一旦工程图纸齐备或节点图纸齐备,公司应及时编制工程预算,并按承包基数测算的有关要求,重新确定项目承包基数和上缴比例,并对前后测算结果之间的差异部分签定有关补充责任书。

第三十五条 对工程量较大的'三边'工程,为便于项目成本管理、核算与考核,公司可实行分段(地下室、主体、装修,下同)承包、审计与兑现,项目也可实行分段施工、分段核算、分段分析、分段考核兑现。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局内部各土建、安装、装饰工程项目,自2002年11月12日起开始执行。

第8篇 工程项目成本节余提成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成本节余提成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项目经理责任制,进一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确保项目成本控制,鼓励项目管理人员提高管理水平,降低项目成本,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项目特点,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除尘工程事业部负责执行的设计、采购、施工及现场管理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 项目成本节余提成的原则是'目标控制、节余奖励、超支受罚'。

第四条 基本要求

项目部应在达到下列要求的基础上实现目标成本控制:

(一)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二)根据双方签订的项目经理责任书,项目部完成了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其他责任指标;

(三)项目考核结果平均分达到85分以上;

(四)公司对项目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五条 目标成本的确定

公司签订工程项目合同后,计划经营部应根据标后预算,向除尘工程事业部下达目标成本。

(五)目标成本包括:设计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分包费、其他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六)目标成本不包括投标风险和市场风险,但必须包括管理风险和技术风险;

(七)当市场整体价格水平发生重大变更时,由计划经营部对目标成本进行统一调整。

第六条 项目成本节余的确认

项目竣工后,项目部应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申请项目审计,公司按照《重大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的规定,由财务审计部组织进行项目审计,按照审计结果对实际成本和成本降低额进行确认。

第七条 项目成本节余的计算

项目成本节余=成本降低额=目标成本×(1+a%)-实际成本

其中,目标成本由计划经营部确认并下达;

a%为目标成本预计误差幅度,一般为-3%~0,与目标成本一并下达;

实际成本由项目决算审计确认。

第八条 项目成本节余提成的计算

项目成本节余提成=项目成本节余×(a%+b%+c%)

其中,a%为公司发展留存的比例,b%为除尘工程事业部成本节余基金的提取比例,c%为项目部所获成本节余奖的提取比例,1=a%+b%+c%;

a、b、c根据项目成本节余所占目标成本的比例实行分段浮动:

1、当项目成本节余/目标成本≤2%,a%=20%,b%=20%,c%=60%;

2、当2%<项目成本节余/目标成本≤5%,该区间提成比例为a%=25%,b%=20%,c%=55%;

3、当5%<项目成本节余/目标成本, 该区间提成比例为a%=30%,b%=20%,c%=50%;

当项目部所获成本节余奖

第9篇 某公司成本费用管理办法

公司成本费用管理办法

成本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心成本费用控制,强化全员成本意识,严控不合理开支,增强财务约束能力,使中心财务管理工作更趋程序化、规范化、精细化和预算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心成本费用管理工作应遵循“成本效益、统一管理、监督制约、依法合规”的整体原则。

1、成本效益原则。各成本中心都应树立成本观念和成本意识,在设备采购、基本建设、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涉及资金投入方面,必须充分考虑“投入产出”平衡,避免盲目投入,重复建设、不计成本、不重效益的随意行为。

2、统一管理原则。按照财务统一管理的思路,中心及关联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计划投资工作,由中心计划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与协调。各部、室成本费用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

3、监督制约原则。根据中央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通过预算分解、定额包干、适度奖惩、财务监控的手段,达到监督制约的效果。各部门班子成员应对部门成本费用进行监督管理。

4、依法合规的原则。中心各项财务管理活动和行为必须依据和遵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做到依法理财,照章办事。

第三条:中心成本费用项目按性质分为变动费用和刚性费用(相对)两类。对变动费用实施定额包干管理,对刚性费用实施监控约束管理。

第四条:实施监控约束管理的成本费用有工资总额,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障费,劳动保护费、住房公积金、防寒取暖费、防暑降温费,保险费、绿化保洁费、水电消耗、各类税金及附加等项目。

第五条:实施定额包干管理的成本费用有差旅费、办公费、业务费、修理费、燃料动力、器材配件、运输费、电话费、业务招待费等项目。

第六条:刚性费用实施监控约束管理,由计划财务部门根据全年预算批复,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具体指标,报中心批准后实施。变动费用实施定额包干管理,由计划财务部门根据全年预算批复及历年数据采取“零基预算”与“定基预算”相结合方法编制,报中心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计划财务部门在编制全年预算时,根据预算批复情况,考虑中心生产运行实际,预留部分机动经费作为中心总预备费,以应对临时性、专题性、实发性、大额性的相关经济事项。动用总预备费,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计财部门汇同其他职能部门初审后,报中心批准后方能实施。中心领导的相关费用实施单列,在定额以内使用。

第八条:对各项变动费用定额包干的具体说明

1、差旅费:核算各部、室员工出差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部门核算指标中不含境外培训和专题性考察发生费用)凡涉及一个以上部、室员工共同出差、培训、考察时,一般按出差人数平均分摊出差费用,分别计入各自所在部、室变动费用指标内。(具体报销规定参照《中心差旅费开支管理暂行办法》及《总局财务司转发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2、办公费:核算各管理部门办公用品的耗用,以及其它应列入“办公费'科目的费用。不含业务部门的办公费用(在“业务费’’科目核算)。集中采购、仓库发放的办公用品,入库时统一计入采购部门的办公费用,月末计划财务部门根据仓库提供的出库统计表,分别计入各领料部门的变动费用指标中,并相应冲减采购部门的变动费用指标。

3、业务费:核算各业务单位开展专业技术工作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在仓库领用的办公用品。

4、修理费:包含房屋修缮费和设备修理费。设备修理费包括车辆维修费、专业设备维修费、通用设备维修费、有关专业设备的维保费等。设备出现重大故障或房屋建筑物大修,涉及费用较大可由具体承办部门提出申请,经综合业务部门技术论证,计划财务部门平衡预算后上报中心批准,方可动用总预备费。

5、燃料动力:核算中心各部、室车辆、设备耗费的各种油耗。其中车辆在定点加油站签单加油,将定期根据车管部门提供的各车辆油耗明细计入各部、室的变动费用指标中。

6、器材配件:核算业务部门购置的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零配件和小型设备、器具。 .

7、运输费:核算各部、室车辆的路桥费、租赁费、停车费、养路费、以及其他力源费等。

8、电话费:核算中心支付给电讯部门的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以及专线费用。此变动费用指标下达给各部、室的为部、室实际使用的办公电话费用,其余的在预备费中核算。

9、业务招待费:核算各部、室开展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发生的餐费、食品费、服务费等费用。具体管理办法参照相关文件执行,该费用下达指标包括直接报销费用和定点宾馆酒店

第九条:,中心计划财务部门将定期与部、室核对有关变动费用指标使用情况并予以公示。对变动费用指标按时间配比超标单位,将提出预警提示。(有关表格附后)

第十条:各部、室应指定专人为成本费用核算员。对部、室发生的成本费用登记流水账管理并定期与财务部门对账。

第十一条:为使成本费用预算控制落到实处,中心将结合变动费用指标考核情况,酌情

进行适度奖惩。

第10篇 隆兴供电公司生产成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成本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建立和完善成本管理制度,根据《承德供电公司生产成本管理办法》,结合我分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科室、供电所、实业公司。

第三条生产成本实行分级管理,归口负责的预算管理体系。

第四条生产成本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以安全生产为前提,通过成本预测、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第五条确定成本开支范围的基本原则:

1、权责发生制原则;

2、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

3、配比原则;

4、谨慎性原则。

第二章成本项目及开支范围

第六条根据供电企业的特点,按照经济性质和经济用途相符合的原则,设置以下七个成本项目。

1、购入电力费; 2、材料费; 3、工资; 4、福利费; 5、折旧费;6、修理费; 7、其他费用。

第七条成本项目开支范围:

1、购入电力费。由于我分公司是直属供电企业,购电费在公司核算,所以我分公司不发生购电费。

2、材料费:

(1)非大修更换和增添的变压器油

(2)生产和管理运输车辆用燃料

3、工资:指按规定列入成本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指依据职工工资总额与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的福利费。

5、折旧费:指根据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价值和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目录》规定的分类折旧率计算的折旧费。

6、修理费:指固定资产修理费,包括固定资产重大项目修理费和一般修理费。为便于按电压等级核算修理费,重大基础上修理费采用按实际发生数列支成本的方法。

7、其他费用:指不属于以上各成本项目但也应计入供电成本的费用。明细项目及开支范围如下:

(1)办公费:指生产和管理部门发生的文具、纸张,计算机耗材,报刊、杂志、图书、资料购置费,印刷费,邮电通讯费,互联网服务费。

(2)水电费:指生产和管理部门耗用的水费、电费,以及分公司耗用的不属于线损范围内的自用电费。

(3)差旅费:指职工因公出差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补助费和职工探亲往返车船费、调职工本人及批准随行家属的差旅费、行李费等。差旅费标准按兴隆供电分公司制定的有关办法执行。

(4)器具费:指管理部门领用的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办公家具、管理用具等的摊销费。

(5)劳动保护费:指按规定发给职工的劳保服装、劳保用品,安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高温、高空、有害工作津贴,以及用电人员、经济民警等标志服装费。

(6)运输费:指生产、管理部门发生的搬运费用、机动车辆的养路费、停车费、过路费等。

(7)取暖费:指生产和管理部门取暖用热、煤、蒸汽等支付的费用及发给职工的取暖津贴等。

(8)工会经费:按照当年职工工资总额和规定的提取比例提取拨交给工会的经费。

(9)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当年职工工资总额和规定的提取比例控制的用于职工教育培训的费用。

(10)保险费:指为财产、物资、特殊工种等参加保险所支付的保险费用。

(11)租赁费:指由于生产经营需要临时租借房屋、机器、设备等所支付的租赁费用和按照规定提取的代管农电资产维护费。

(12)税金:指按规定支付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及不形成固定资产价值的耕地占用税等。

(13)排污费:指由于排放灰渣、污水、烟尘、噪音等按照规定应支付的费用。

(14)劳动保险费: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统筹基金、医药费(包括企业支付企业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费用)。

(15)失业保险费:指按规定交纳的失业保险基金。

(16)中介费:指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诉讼、咨询等支付的费用。

(17)业务招待费:指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在规定的比例和限额范围内,据实列支的招待费用。

(18)绿化费:指生产和管理场所环境绿化、植树等支付的费用。

(19)业务费:指为用电广告宣传、发布停电通知、保护电力设施等支付的费用。

(20)土地使用费:为使用土地而支付的费用。

(21)住房公积金:指按规定的比例提取的由成本列支的住房公积金。

(22)其他:指应列入成本的其他费用。如会议费、消防费、团体会费,党团活动经费、独生子女保健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环卫费、外宾接待费、出国人员经费、民兵活动费、房改补贴、防空费等,以及按有关规定可以在成本列支的其他费用。

第八条成本按其与产量的关系可分为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变动成本随着产量的增减变动而变动,如购入电力费等;固定成本不随着产量的增减而变动,如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等。成本按其可控性可分为可控成本和不可控成本。可控成本指其发生额能够被企业某一责任单位所能控制或调节的成本,如材料费、修理费、办公费等;不可控成本指发生额不受企业某一责任单位所能控制和调节的成本,如折旧费、交纳的税金等。我们应结合供电企业的生产特点,按成本分类加强管理。

第九条下列各项开支不得列入成本:

1、购建固定资产、购入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2、对外投资的支出。

3、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等。

4、对外赞助、捐赠支出。

5、按规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第三章成本计算

第十条电力成本计算的原则:

1、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成本计算必须划清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不得相互混淆,影响成本的准确性与真实性。

2、成本计算必须以正确的原始凭证和会计记录为依据,不得以估计成本、定额成本或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3、成本计算的期间一般为:每一月为成本计算期,每一年为成本决算期。

4、同一计算期内的产品产量、收入与相关的耗费应相匹配,以真实反映当期损益。

5、成本计算方法以及核算程序、分配标准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第十一条成本计算方法

电力产品成本计算的方法采用“品种法”。凡是电力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都直接计入产品成本。由于电力产品不能储存,月终没有完工产品成本和在产品成本之间的分配的问题,因此,当月发生的产品生产费用即为当月电力产品总成本。

根据供电企业的生产特点和管理需要,生产成本分为购电成本和供电成本。

1、购电成本:以供电公司为成本核算单位,计算购入电量所支付的购电费用。购电单位成本计算公式为:

购电单位成本=购电总成本(元)/购电量(兆瓦时)

2、供电成本:以供电分公司为成本核算单位,计算输电、变电、配电及售电所发生的费用供电成本按电压等级核算。

(1)110kv成本:指直接为110kv输变电生产所发生的成本支出及承担的公共费用。包括110kv输变电资产的折旧费、材料费、修理费、其他费用等和生产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费以及承担的公共费用。

(2)35kv及以下成本:指直接为35kv及以下输变电生产所发生的成本支出及承担的公共费用。包括35kv及以下输变电资产的折旧费、材料费、修理费、其他费用等和生产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费以及承担的公共费用。

公共费用:指分公司本部、调度、用电等部门发生的不能直接归集到四个电压等级(500kv、220kv、110kv、35kv及以下)的费用。

成本计算除金额外,凡计算数量的项目,应与生产统计、劳动工资等部门的统计数据相符,以便正确计算成本和考核评价成本预算完成情况。

第四章成本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十二条要认真做好下列成本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

1、定额管理。按平均先进原则,组织制定有关生产指标、技术经济指标定额和各种费用定额等。定额应定期进行修定,使其保持先进合理水平。

(1)质量、安全可靠性定额:包括周波合格率、电压合格率、事故率、设备强迫停运率等。

(2)技术经济指标定额和物资储备定额:包括主要运行材料消耗、检修材料消耗定额、工具耗定额,材料、事故备品、低值易耗品等储备定额。

2、计量验收。一切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有尽有严格进行计量验收。各种计量设备、工具和仪器应指定专职机构或专人定期校正和维修。

(1)电量计量:供电量、购电量、售电量应按照固定抄表时间抄录表计读数。

(2)物资计量验收:要做好物资的计量、验收工作,不得估收。物资的质量要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检测,做到质价相符。

3、财产物资清查。按照财产物资清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所有财产物资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

(1)库存材料、事故备品等应实行轮流盘点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做到账、卡、物相符。

(2)固定资产和在用低值易耗品,应在年终进行全面清查核对,做到账、卡、物相符。由于电能表在低值易耗品中价值较大,应重点加强对其进行盘点清查,保证账、卡、物相符。

4、计价方法:按照计算方便和使用物原则,原材料、备品备件可采用计划价值核算,也可采用实际价格核算。采用计划价格要正确计算材料成本差异,在成本计算期应及时调整为实际成本。采用实际价格要正确计算材料成本,不得预计或估价入账。

5、原始记录:按照管理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对生产经营活动建立有关原始记录,做到及时、准确、系统、完整地反映企业的投入和产出。

(1)设备和生产能力方面的原始记录:包括固定资产的投产、检修、改造、停运、调拨、转移、报废、出租和机械台班使用记录等。

(2)生产销售方面的原始记录:包括产量记录、变电站的分时段送、售电量记录、各项表计的定期抄表记录等。

(3)劳动工资方面的原始记录:包括考勤、工时耗用、加班加点、夜餐等人工消耗记录等。

(4)能源消耗原始记录:包括煤、油、水、电等耗用记录。

(5)物资方面的原始记录:包括验收、化验、领退、损耗和盘存记录等。

(6)事故损失和修复记录:包括停工损失记录等。

(7)费用方面的原始记录:包括发票、账单、领用单、报销单等。

原始记录应实行归口管理、归口部门应负责检查其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并进行分析汇总。

第五章成本预算和控制

第十三条按照兴隆供电分公司经营目标所确定的目标成本,根据《兴隆供电分公司预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成本预算。

第十四条根据供电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成本控制应从加强全面经济核算,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出发,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综合部门,负责制定成本管理制度和成本标准定额,参与制定有关成本的其他定额,编制下达成本预算,控制成本支出。其他各职能部门按权责分工,做好成本管理与控制。

第十五条以加强成本的日常管理为切入点,健全班组经济核算,建立成本信息反馈机制,加强可控成本的管理,正确核算不可控成本,对成本开支的全过程实施有效控制。

第十六条在加强成本预算和控制的同时,不断探索降低成本的途径。

第六章成本分析和考核

第十七条建立健全经济分析制度,定期分析成本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成本指标的升降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八条成本分析采用比较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典型事例分析法等方法,通过与预算成本、历史同期、同行业先进水平进行比较分析,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制定改进措施,不断提高成本管理水平。

第十九条分公司对各单位成本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纳入企业经济责任制、目标成本考核。

第11篇 装饰公司成本控制管理办法

装饰公司成本控制管理办法

成本控制:公司实行的是项目承包责任制,工程成本包括从合同签订至合同完成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成本费用的间接成本费用。项目发生的成本、费用全部在“工程施工”科目核算,不通“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科目。

“工程施工”科目设立以下明细科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综合费,同时也可单独设立分包工程费用明细科目。根据具体情况可设三、四级明细科目。

项目部要实行计划管理,项目开始时必须有预算和人工、材料、机械定额,对无工程预算资料的会计人员可以拒绝付款。

1、人工费:核算耗用在工程上的直接人工费,不包括管理人员与后勤人员费用。

可按班组或施工项目进行三级明细核算。人工费要实行总量控制。根据预算书中的人工费,测算出人工费占工程造价的比例,平时发放人工费时,要与实际完成的产值进行比较。建立项目部班组工人工资档案,档案上附工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该名工人每月出勤数、应领工资数额、实际领取数额等资料。每月由预算人员及时与班组进行结算,会计人员根据各班级结算单、出勤表计算应发工资进入成本,同时记入“应付工资“账户。根据项目资金情况和分包合同、结合考勤编制实际发放的工资单,欠发工资反映在应付工资账户上。有条件的要以通过银行卡发放。工资要确保由项目部(公司授权)发放到个人,工资必须由本人签收,代领工资的必须由工资所有人书面委托,注明代领人姓名、身份证号等。管理人员工资要严格考勤制度,按考勤发放工资。

2、材料费:核算耗用在工程上的各种材料费用、各种周围材料摊销和租赁费用。可按主要材料品种进行三级明细核算。

建立材料采购计划制度。月底前由工程预算人员编制材料采购计划,项目部采购材料,应根据采购计划,按工程进度和工作预算量计划进料。进料前必须报预算员审批,与材料供应商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在保证施工用料的同时,加强对市场购买材料的管理,主要材料同质前提下要货比三家,努力降低采购成本。会计人员根据材料采购计划,会同项目负责人安排资金。对无材料采购计划的会计人员不支付款项(特殊情况须经项目负责人审批)。会计人员平时要注意了解大宗材料的市场行情,对购进材料价格异常的情况要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公司汇报。建立材料验收入库制度。

材料保管人员对入库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包装及材料质量保证书等认真验收核对,按照有关标准严格验收,做到准确无误,入库材料验收应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作出验收记录,向主管采购人员反映。材料验收合格后,要根据施工情况堆放就位,及时办理入库验收,核对发票、运单、明细表、装箱单及产品合格证,核对无误后填制入库单,并及时登账。材料入库单一式三联,存根、供应商、财务各一联,注明日期、供应商名称、运输单位、材料名称、规格、单位、单价、数量、金额等。支付材料款项时必须附有材料采购合同、供应商送货单和材料入库单,同时必须经材料采购员、保管员、财务审核、项目经理审批权签字同意后方能报账,否则不予付款。同时,工地门卫应建立材料、物资进出登记簿,对进出工地的材料应登记时间、车号、材料名称、数量等,会计人员不定期地根据材料入库单情况进行抽查。建立材料出库制度。材料发放要严格领料出库手续,由施工管理人员根据施工情况签发领料单,施工班组签收。

领料单应注明领用日期、材料名称、规格、数量、栋号、施工项目等。月终由材料保管人员汇总,编制材料收发月报表和收料单明细汇总表(分别报项目部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由会计人员据此进行材料成本核算。不需用材料和残废料的变卖,应由会计人员监督办理并入账核算。项目部应建立经济责任制,执行材料节超奖惩制度。租赁的各种周转使用材料,应由预算及施工人员核定周转材料使用量,实行总量控制。仓库应单独建立租赁材料台账,详细登记租赁时间、材料品种、数量、信用班级及收回时间、数量等。

月终由材料保管人员汇总,编制租赁材料情况月报表(见附表),分别报项目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由会计人员据此进行材料成本核算。租赁材料领用后由施工班组负责保管,发生的租赁材料短缺应明确负责人,将有关资料及时交会计人员,经项目负责人批准进行相应经济处理。会计人员在支付租赁费时,应根据租赁材料入库时的验收资料及退回资料仔细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支付。月终,会计人员应会同材料保管人员对工程库存的的所有材料进行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对账实不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报项目负责人处理。

3、机械使用费:核算耗用在工程上的自有施工机械使用费,租用施工机械租赁费以及施工机械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费用。可按主要机械进行三级明细核算。租入的施工机械费用结算,可根据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形式分别进行。按台班支付使用费的,应有专人负责考勤;对完成工程量形式结算的,每月由预算人员计算实际完成工程量。

4、其他直接费:核算工程发生的设计费、技术援助费、现场材料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实验费、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等。

5、间接费用:核算临时设施摊销、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印花税、个人所得税、财产保险费、通讯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安全文明防护措施费、公司管理费等。公司要严格控制非生产性费用支出,严格审批程序。公司各种应交款项平时必须按照工程款收入的10%上交,项目负责人与会计人员作为责任人必须保证10%的上交,10%作为公司应收取的管理费及税金,任何项目不得截留。收入工程款而未上交应交款项,次月起按未上交部分计算利息,月利率12‰。

公司各种应交款项年中预结一次,年末结算。结算后的差额部分在三个月内上交,逾期未上交转作借款,按季计息,第一季度按6‰利率计息,第二季度开始按12‰计息。平时上交时,记入“其他应付款――公司――结算管理费”借方,根据公司转下的管理费结算收据,借记“工程施工――间接费――公司管理费”、贷记“其他应付款――公司――结算管理费”。项目交纳的税费,凭税费交纳单据复印件由公司退还给项目。安全文明措施费必须照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规定》的要求,建立项目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清单计划和支出计划。项目部对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所发生的费用在“工程施工――间接费――安全措施费”科目单独核算。

6、综合费:核算公司内部借款产生的资金利息。

公司借款利息实行预交制度,每个季度结算一次,每个季度末为计息日。平时上交时,记入“其他应付款――公司――借款利息”借方,季末根据公司转下的利息结算收据,借记“工程施工――综合费”、贷记“其他应付款――公司――借款利息”。项目应建立固定资产、周转材料明细账,购入的大型设备、周转使用材料要详细登记购入时间、设备型号、数量,并按会计制度规定

的折旧率计提折旧和摊销。在项目未与公司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前,所有资产、材料产权属公司所有,未经公司批准项目不得擅自处置,否则以侵占公司资产论处。项目应做好税款交纳工作。根据税务机关要求,及时、足额上缴税款,对已收取工程款、税务部门暂时不收取的税款,应将税款预留,保证税款的资金使用。对甲方要求由税务机关代扣交税款的,必须取得税务部门开给甲方的代扣代交证明。及时向甲方索取代交税款的税票,并给甲方办理相应财务手续。建立成本分析制度,定期进行成本分析。

第12篇 (公司)企业质量成本管理办法

企业(公司)质量成本管理办法

1范围

本文件规定质量管理体系财务资源的需求分析,控制和质量管理体系财务测量的范围、方法和结果应用及其实施。

本文件适用于企业内各部门质量成本形成过程中费用和损失的统计分析。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质量成本:为获得顾客满意的质量并对组织外部做出质量保证而发生的费用以及没有达到顾客满意的质量而造成的损失。

2.2预防成本:为预防产品不能达到顾客满意的质量所支付的费用。

2.3鉴定成本:为评定产品是否达到所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试验、检验和检查所支付的费用。

2.4内部故障成本:产品在交付前因未能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所造成的损失。

2.5外部故障成本:产品在交付后因未能达到顾客满意的质量所造成的损失。

2.6外部质量保证成本:根据顾客要求,组织向顾客提供证实质量保证能力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特殊的和附加的质量保证措施、程序、数据、证实试验和评定的费用。

2.7质量损失:由于质量不能满足顾客的要求或合理的期望,从而导致资源浪费或丧失潜在利益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2.8质量管理活动费:指为推行质量管理所支付的费用和为制定质量政策、计划、目标、编制质量手册及有关质量体系文件等一系列活动所支付的费用。质量管理咨询费、质量奖励费、质量情报费、印刷费、办公费等管理费用。

2.9质量审核及评审费:是指产品和质量管理体系评审费、会议费及有关费用,包括内审、外审费用及二方、三方的审核费用。

2.10质量培训费:为达到质量要求或产品质量的目的,提高职工的质量意识和技能,以及质量管理的业务水平进行培训支付的费用,授课人员和培训人员的有关书籍费、资料费、文具费及授课补助等费用。

2.11顾客服务费:为顾客培训使用和维护人员,进行售后服务和开展顾客满意程度的调查分析和评价等方面的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2.12其他预防费用:包括质量及可靠性组织机构的行政管理费用,以及零缺陷计划、厂房设备维护等预防性措施费用。

2.13其他鉴定费用:指鉴定产品质量进行试验所需其他费用。

2.14废品损失:报废的不合格品所造成的净损失。

2.15返工/返修损失:对不合格品进行返工、返修所造成的直接损失。

2.16停工损失:由于质量问题而引起停工,导致设备、人员、材料闲置,减少产量和影响交付所造成的直接损失。

2.17其他内部故障费用:其他与内部故障成本相关的费用,如因重新设计、资源闲置、质量事故处理费、产品降级损失等费用。

2.18索赔费:因产品质量未达到标准,在服务承诺范围内,对顾客提出的申诉进行赔偿、处理所支付的费用,包括赔偿金(罚金)、索赔处理费及差旅费。

2.19保修费:根据保修规定,为用户提供修理服务所支付的费用和保修服务人员的工资总额及提取的福利等费用。

2.20其他外部故障费用:其他与外部故障成本相关费用,如客户不满意而发生的折价损失等费用。

3职责

财务部是质量成本控制的归口责任部门。按月汇总质量成本各项指标、按季度分析,定期写出质量成本分析报告。

4管理程序

4.1质量成本统计

4.1.1质量成本统计的基本要求

a)应严格区分质量成本中应计入产品成本和不应计入产品成本的费用;

b)划清各型号产品之间的质量成本、划清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的界限;

c)凡能直接计入型号产品的质量成本要直接计入;

d)与几个型号产品有关的费用,必须采用合理的分配标准,在各个型号产品之间正确分配。

4.1.2质量成本的归集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属于质量成本费用的各种原始凭证,由各部门的质量

检验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归集质量成本的各项费用,并上报本部门财务核算人员。

4.1.3质量成本登记台帐

各部门将归集的质量成本费用,按科目进行登记,并建立质量成本登记台帐。

4.1.4填制质量成本报表

各部门每月根据“质量成本登记台帐”汇总,按产品类别、项目填写《月份质量成本表》、《废品损失月报表》及《废品损失原因统计表》(见附表a、b、c)。报表封面分别由各部门领导、财务核算负责人、制表人签字。

4.1.5质量成本报表汇总

财务部每月对各部门上报的质量成本报表进行汇总,并登记“质量成本台帐”。

4.2质量成本分析

4.2.1各部门的质量成本分析报告的上报时间

各部门按季度上报本部门的质量成本分析报告,时间为季度末次月6

日前。

4.2.2质量成本主要指标分析

质量成本主要指标分析为:基本指标分析、各基数的比较分析、构成分析。

a)基本指标: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生产成本、质量成本;

b)比较分析主要指标:营业收入质量成本率、生产成本质量成本率;

c)质量成本构成分析的主要经济指标:为各项成本(预防成本、鉴定成本、内部故障成本、外部故障成本、外部质量保证成本)占总质量成本的百分比。

4.2.3质量成本结构分析

4.2.3.1各部门负责人应从经济角度,对本期质量成本与上年同期质量成本从变化情况、构成率等进行比较分析。

4.2.3.2财务部根据汇总后的质量成本,写出企业的质量成本分析报告,报送管理者代表审核。

4.2.3.3厂长依据质量成本分析报告,来评价产品质量的水平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做出质量改进的决策。

4.2.3.4质管部依据厂长做出的质量改进决策,会同相应责任部门制定和实施改进措施,并跟踪验证其有效性。

4.3检查与考核

4.3.1质量成本报表情况

4.3.1.1各部门在次月6日前报送《月份质量成本表》、《废品损失月报表》,每季末次月6日前另加报《废品损失原因统计表》及《季度质量成本分析说明》。

4.3.1.2报表内容及《季度质量成本分析说明》应认真填写。

4.3.2工作情况

财务部每月抽查质量成本工作情况。

>

a)建立质量成本登记台帐;

b)正确划分质量成本报表中各明细项目;

c)质量成本报表与质量成本登记台帐的数据应相同;

d)质量成本合理计入产品成本,并划清各型号之间质量成本;

e)有废品票的应计入废品损失;

f)已发生的返工/返修损失应计入内部故障损失。

6附录

附录a月份质量成本表

附录b废品损失月报表

第13篇 酒店成本核算管理办法范文

酒店成本核算管理办法范文

第一条 营业成本的计算应根据每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直接费用如材料、物料、购进时的包装费、运杂费、税金等应在该原料、物料的进价中加计成本。

第二条 餐厅的食品原料中,还应把加工和制造的各种食品产品时预计出现的损耗量之价值加入产品成本中。

第三条 对运动场所购进准备出售的商品所支付的运杂费和包装费均应在费用项目列支,不得摊入成本。

第四条 客房部设备的损耗,客用零备品消耗等应做为直接成本。

第五条 车辆折旧、燃油耗用、养路费、过桥费可作为成本核算。

第六条 各业务部门在经营活动中所耗用的水点气、热能以及员工的工资、福利费应做为营业费用处理。

第14篇 公司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公司成本核算管理办法(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计算贯彻执行成本管理的有关法令和制度,以便结合产品各步骤生产特点,准确、合理地计算产品总成本和单位成本,分析成本资料,提供降低成本措施,为销售定价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产品分类成本的核算对象

第二条 凡经一定生产工艺过程而出售的产品部件均应进行成本核算。

第三章 成本项目和生产费用

第三条 原料及主要材料项目:各生产过程所耗用的原材料。

第四条 燃料动力:燃料(煤)、电。

第五条 工资:指直接参加生产的员工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生产资金、超额计件工资、加班工资、夜班费、副食补贴等。

第六条 提取的员工福利费。

第七条 车间经费:车间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修理工、勤杂工的工资,按比例提取的福利基金、折旧费、修理费、车间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租凭费、保健费、低值易耗品费用、劳保用品费用、在产品盈亏及其他。

第八条 公司外加工费用:因公司外加工项目金额较大,所以和材料应区别计算,以便掌握此项费用的开支数额,另外,这部分外购件保存在半成品库,也应单独立账核算。

第四章 生产费用的汇集和分配

第九条 材料

1. 直接材料:凡直接供给产品制造所需,能直接计入产品成本的原料。

2. 间接材料:凡间接用于产品制造,但并非形成产品本质;或虽形成产品本质,但所占成本比例较微;或不便与计入产品成本的物料,按一定标准(数量或重量)进行分配。

第十条 人工

1. 直接人工:从事直接生产的员工报酬,能直接计入产品成本者。

2. 间接人工:从事公司行政、研究等工作及不直接从事生产的员工报酬,以及不能或不便于计入产品成本者,按生产工时进行分配。

第十一条 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系指生产过程中,除直接原料、直接人工外,所发生的一切其他费用。包括间接材料、间接人工及其他费用等。

第五章 产品分步成本的计算方法

第十二条 产品成本核算随步骤的结转而结转,其中一部分转入成品(卖出部分),一部分转入下道工序,转入下道工序的成本,分项加入成本项目中。

第十三条 半成品成本的核算:上道工序的半成品,分项目加在本车间内成本中,材料按重量分配,其他成本按工时分配。

第十四条 半成品和外协件领用的核算:对领用的材料半成品件和外协件进行加工时,其材料成本能直接计入的直接计入;不能直接计入的按量分摊,其他项目按耗用工时分配。

第十五条 组装成本额核算:材料能直接计入的直接计入;不能直接计入的按量分摊。

第十六条 辅助生产的核算:按提供的劳务时间分配,互相提供劳务则一次分配。

第六章 定额制定、分析考核

第十七条 按消耗定额、工时定额和费用定额制定单位计划成本,再按计划成本考核各产品部件的成本完成情况和经济效益的高低。对发生的差异要进行分析,找出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第七章 关于费用的核算管理

第十八条 各项费用开支着节约的精神,严格按费用定额考核。

第十九条 各车间直接购入的费用,除有发票外,必须附有车间领料单,写明数量金额,并要求车间负责人签章,财会与车间同时记账。

第二十条 由仓库领用的费用,车间开领料单,仓库规划,一式三份,车间、仓库同时记账,月终28日前仓库和车间核对后报财务部。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车间的办公用品,由公司总务部负责考核指标,并负责在领用单上规划,一式三份,三方记账(公司总务部、车间、财务部),月终25日公司总务部把本月盘点表金额和各部门车间领用的价值报到财务部。

第二十二条 财务部要分部门计算费用的使用数额,定期公布超支节余情况。

第八章 材料成本管理

第二十三条关于材料的管理

1. 材料账要求不出现赤字,发标的要估价入账。

2. 领料应尽量由专人负责,凡能确定领料用途的一定要填写用途。

3. 材料在领退库方面,分四种情况处理:

(1) 车间一经领出易耗材料,存放于车间,月终由车间负责实际盘点,办理假退库手续。

(2) 一般材料归库负责管理,每月要清点一次,车间要实事求是地领料,车间领出的料,月未要盘点退库,按实领数作为当月的消耗。

(3) 半成品要按本月生产数加本月卖出数领料,车间卖出数开半成品入库单,连同提货单一起交半成品库,由半成品库记账。进料时要准确,要通知仓库点数。

(4) 其他价值较大的材料则要求车间用多少领多少,车间月末不办理假退库手续。如果车间月终存量过大,则应办理假退库手续。

第二十四条 关于半成品的管理

1. 半成品库应将半成品和成品件、外协件分开保管、记账。

2. 半成品入库应同时有入库单。外协件入库要随时开放库单,月终结算时要和发票对照无误,要凭提货单和领料单提货。

3. 半成品领用和卖出部件时,要凭提货单和领料单提货。

4. 半成品库要账、卡、物相符,出入库手续制度健全,建立定期的盘点制度,及时提供盘点表。

5. 半成品一定要通过半成品库,以便计算半成品件数。如果车间好班组直接转递时,可同时写一张入库单(入库部门的)和一张领料单(领用部门的)一起交半成品库,由半成品库组记账。

6. 车间必须对生产和领用的半成品件进行统计和核算。

7. 车间小组长必须在月末对半成品进行盘点,把盘点表交车间核算员。

8. 成品库组备发的半成品件月末也须盘点,并把盘点表报财务部。

9. 关于半成品的废件,要分别存放,不进行盘点。次件要分别盘点和存放。关于废件要由技术质量部拟出管理程序,按制度办事,不得任意处理。

第二十五条成本室应在每月底,根据“制造费用明细分类账 ”(略)编制“制造费用分摊表”(略)。按各服务部门制造费用摊入各成本中心,其传票分录为,借:“在制品”;货:“制造费用”。同时分别登录于“在制品明细分类账”(略)及“制造费用明细分类表”(略)。

第二十六条 生产部应在次月3日前,呈送下列生产月报表,制一部生产月报表、制两部生产月报表、制三部生产月报表、材料月报表。以上各报表应一式两联,第一联

自存,第二联送成本室。

第二十七条 成本室根据上列报表,编制原材料、在制品、制成品的“收发存明细表”(略)。

第二十八条 成本室根据“耗用直接材料明细表”(略)、“制造费用”及“直接人工汇总分摊表”(略),计算制成品及在制品的单位成本和总成本,同时编制“成本计算表”(略)。

第二十九条 成本室根据会计编制的“销货明细表”(略)再编制“产品规格类别损益表”(略)。

第三十条成品的单位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其公式为:(上月底结存总额+本月生产总额)÷(上月低结存量+本月总生产量)

第三十一条 成本室根据成本计算表来编制传票。其分录为,借:“制成品”;货:“在制品”。同时登录“在制品明细分类账”及“制成品明细分类账”(略)。

第三十二条 成本室根据“收发存明细表”核对发票后,编制传票。其分录为,借:“销货成本”、“推销费用”或“制造费用”;货:“制成品”。

第三十三条 成本室每月结算工作完成后,应将其有关的成本报表汇送会计室,供汇订财务报表用。

第九章 附则

第15篇 b商务酒店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商务酒店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第一条.营业成本的计算应根据每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直接费用如材料、物料、购进时的包装费、运杂费、税金等应在该原料、物料的进价中加计成本。

第二条.餐厅的食品原料中,还应把加工和制造的各种食品产品时预计出现的损耗量之价值加入产品成本中。

第三条.对运动场所购进准备出售的商品所支付的运杂费和包装费均应在费用项目列支,不得摊入成本。

第四条.客房部设备的损耗,客用零备品消耗等应做为直接成本。

第五条.车辆折旧、燃油耗用、养路费、过桥费可作为成本核算。

第六条.各业务部门在经营活动中所耗用的水点气、热能以及员工的工资、福利费应做为营业费用处理。

成本管理办法15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成本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建立和完善成本管理制度,根据《承德供电公司生产成本管理办法》,结合我分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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