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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办法15篇

发布时间:2023-03-22 17:54:14 查看人数: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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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办法

第1篇 中学学生公寓财产管理维修管理办法

中学学生公寓财产管理和维修管理办法

1、宿管员为学生公寓财产管理责任和维修故障申报人,负责对寝室财产人为损坏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根据维修人员的要求,落实损坏赔偿费用,督促责任人将赔偿费用交财务室。

2、宿管员应加强对学生爱护财产、节约水电的宣传教育,每天有2次以上对寝室的主要财产项目进行认真查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落实责任人,及时报告维修人员维修。

3、学生入住寝室应相应保持稳定,宿管员管理公寓,也应相对保持稳定,学生入住和宿管员管理发生异动时,应通知总务处,搞好财产管理交接。

4、学生公寓维修故障由宿管员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及电话申报,对学生申报的故障,宿管员应事先到现场核实后再进行申报。维修人员接报后,应及时到达现场维修,对维修人员未及时处置的维修故障,尤其是安全隐患和造成水电浪费的维修故障,宿管员应及时报告总务处或政教处,由总务处或政教处,及时维修到位。

5、如因未及时申报或未及时维修处置而造成的安全事故或水电浪费,要分析责任,对负责人予以经济处罚直一对追究法律责任。较大项目的维修和设施设备更新,则本着安全、适应的原则,由总务处提出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后逐步实施。

6、维修人员进入寝室维修时,宿管员应及时主动配合,开好门,与维修人员一道核定人为损坏的赔偿费用,在确定是否人为损坏有争议时,由总务处或政教处到现场鉴定。

7、学生公寓分栋安装水电表,按入住学生人数核定用电用水量,超过部分由入住学生承担,同时与宿管员工资挂钩。

8、宿管员绩效考核和工资发放,应参照总务处维修人员的评议意见发放。

9、开展文明寝室、文明公寓竞赛活动,对评为文明寝室发给流动红旗,对评为文明公寓的宿管员给予表彰奖励。

总务处

第2篇 学生饮用水管理办法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1】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饮用水、生活用水卫生,保障师生的饮水、用水安全,根据《饮用水、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领导重视师生饮水卫生工作,加大对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责任到人。

二、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用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师生饮水、用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饮用、生活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三、学校饮用桶装水的生产企业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等报告。

四、学生必须用自备的茶杯(壶)接水,不准用嘴直接饮水,不得将饮水移作他人饮用,以防传染病发生。

五、值日教师应重视对学生饮水的指导,发现不良情况应及时予以劝阻和教育。要教育学生保护水龙头的清洁,防止污染。

六、从事锅炉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七、学生在校饮用水由学校专(兼)职供水人员统一按时按点供应。

学校饮用水管理制度【2】

1.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学校为师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建立和落实学校卫生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师生饮水卫生安全。

2.学校需要为师生提供管道直饮水,须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有效管道直饮水卫生许可证方可使用。

3.学校提供瓶(桶)装水,要选择信誉好、水质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供水,并负责卫生监督检查。建立索证和进货台账制度。学校与供水企业签订合约,由企业的专业人员定期为饮水机消毒,更换过期、破损部件,送达水质检验报告单,经审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供水。

4.学校总务处专职对管道直饮水、瓶(桶)装水、烧开水以及其他方式的供水负责,专人专管。管理责任人要明确职责,正确掌握管道保养维护、清洗消毒、更换饮水设施等的操作规范和卫生要求,确保供水各环节的卫生安全。

5.及时落实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饮用水提出的整改措施,加强与专业监督机构的沟通,做好检查与记录,共同做好师生饮用水工作。

6.总务处要建立师生饮用水工作管理档案,接受教育、卫生部门对学校饮用水情况巡查、督查。

学校饮用水管理制度【3】

一、 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条例,坚持灭“四害”的常规工作,确保我校师生的饮水安全。

二、 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常用。

三、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学校的水塔蓄水池每学年进行一次清洗。师生的饮水机由供水方每学期进行消毒不少于二次。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清除污垢,保证师生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四、师生直接饮用的桶装水必须是标有生产日期和qs认证标志的,并每月向供水方索取检验报告,以确保广大师生用上安全、放心的纯净水。

五、相关责任人做好责任区内环境卫生,保持整洁的卫生环境,保持其外围十米范围内不得有污染源。

六、如发现有人为造成影响正常饮水情况,包括损坏饮水机、桶,由损坏者照价赔偿。

七、注意安全、节约用电。当天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房间所有电源,包括饮水机电源。严禁自行拆御饮水机,如有故障及时到总务处更换。

八、锅炉房供水设备每学期使用前必须进行排污、清洗。

九、锅炉房提供师生饮用的开水须保证达到100℃。

十、接受当地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为了保证学校饮用水卫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饮用水消毒制度如下:

一、饮用水消毒由专职水工负责,总务处抽检。

二、消毒方法是采用漂白粉在水中水解方法:

1、井水、流动水源的消毒,在夏秋季节每天消毒2次左右,冬春季节每天消毒1次。

2、持续消毒法:根据我校的井水、楼顶水箱的容量,可因地制宜地采用消毒方法,但每个楼顶水池一定做到持续消毒法。如:漂白精粉末悬挂自行溶解消毒法。并对本水池的管末进行含氯量抽测如实记录(余氯量在0.05─0.1之间),根据记录做好消毒的调整,确保消毒的准确,饮水的安全。

三、记录要如实,并有消毒地点、时间、效果、检测人。每天一次(余氯量在0.05─0.1之间)。

四、做好饮用水的安全卫生宣传,不喝生水,学校供应足够开水和桶装水。

五、消毒人员严格按制度操作,如不履行职责,如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消毒人员相关责任。

第3篇 某学院团委学生会管理办法

学院团委学生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团委学生会(以下简称“团学会”)的管理,加强团学会组织自身建设,体现团学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发挥团结和服务学生的功能,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团学会全体成员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全心为大家服务。

第三条:团学会工作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全院学生,做到一切活动都始终代表全院学生的根本利益。

第四条:团学会应该发挥好社会职能,带领青少年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合理要求,并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以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第五条:团学会的组织管理拥有高度的自主权、决定权、建议权。但团学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不做有损于学校名誉和危害社会的事。

第六条:学院对团学会的工作有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可以对团学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对团学会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同时,为完成一些共同或相似的任务,也可以在各自独立办事的基础上开展合作。

第二章团学代表大会

第七条:团学会的最高领导机构为团学代表大会,拥有最高的行政管理权、建议权、决定权、监督权、处分权。

第八条:团学代表大会由学生代表组成。团学代表由各班组织学生选举产生,每班按照班级人数25%。

第九条:团学代表、团学代表大会学生委员会、组织委员会的选举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竞选学生代表:

1、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良好的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自觉贯彻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认真、成绩优良;

4、自身修养好,言行一致,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集体观念和工作责任心强;

6、热心学生工作,热情服务同学;

7、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工作特长;

8、善于联系同学,发挥桥梁作用。

第十一条:学生干部的选用要坚持学生干部选拔条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不同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选拔能胜任工作、发挥专长的学生担任学生干部。

第三章岗位责任制度

第十二条:团学会的负责关系是部长对所属主席团成员负责,干事对部长负责;

第十三条:团学会各项事务的解释权在主席团;

第十四条:各部部长需要有属于本部的工作记录本,在每次工作结束后需要认真进行记录并要在办公室进行登记;

第十五条:各部部长要负责统筹规划部内的各项工作与活动。主席团和各部部长在每学期开学第三周团学会例会前,必须将学期计划、制度完善交到团学办公室处,每学期团学会例会倒数第二周时交本学期工作总结,同样交于团学办公室存档。在每项具体的工作和活动正式开始之前,都必须拟定详细的计划,工作和活动结束后,必须有详细的总结,在递交工作总结时同时递交;

第十六条:团学会各部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不推委、不拖拉、不敷衍、不推卸责任。各部若未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或出现事故,则按所负责任大小,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一定相应处罚;

第十七条:团学会各部应积极服从主席团的调配,协调、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还应当强化集体意识、大局意识,主动关心、配合其他各部开展工作;

第十八条:团学会成员如有假借团学会名义谋取私利,损坏团学会声誉的,该成员与所属部部长将按有关规定分别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凡团学会举办、承办或参与的大型活动,都由团学会主席团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有关策划、执行方案,团学会各部须无条件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之前向办公室或主席团,提出加开会议申请以商议次方案提出。一经形成决议,不得私自变动,如有违反,将按有关规定加以处理;

第二十条:对不服从调配、未完成任务或负有一定事故责任的团学会干部,经团学会例会审议,并报学院团委书记和辅导员批准,分别给予团学会内部通报批评史、警告处分、取消评先资格、留职查看、降职等处分,情节严重的,报请团学会所有成员商议会议,给予除名并由团支部宣布对其的除名决定。

第四章活动开展申报制

第二十一条:团学会各部必须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并按工作计划正常、及时开展工作,认真落实计划方案;

第二十二条:活动开展前,各部部长必须向主席团申请,递交活动计划书。活动计划内容包括:活动的名称、地点、时间、面向的对象、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活动的目的、意义及可能达到的效果,同时申请书中还必须写明各项预期费用和总计费用,需要协助的其他部门名单或成员;

第二十三条:若活动范围庞大,涉及部门众多,须先提交主席团审议,提出修改意见,对活动计划加以进一步完善,然后上报学院团委;

第二十四条:申请没有通过,须无条件执行决议;申请通过,主管部长不得推委、拖拉,应按时按照策划方案举办活动;

第二十五条:团学会建有再申制度,但再申计划必须在原申请基础上有进一步的完善、改进;

第二十六条:团学会各部不得擅自举办活动,否则,若引起不良影响或造成不良后果者,将按《岗位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给以处理;

第二十七条:凡申请通过的活动,在活动实施过程中,各部门由部长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五章会议制度

第二十八条:商学院团学会全体成员都有参加例会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九条:例会每周一次,一般于周二下午6点准时在学院会议室召开。由于特殊情况要另行召开的必须经过主席团的批准。例会时间,地点有变动由主席团或组织部临时通知。部门会议根据自身情况定时召开。

第三十条:例会上主席团须向团学会全体成员传达校团委、校团学生会和校社团联合会的各种会议精神;各部部长须向主席团汇报近期工作总结及短期工作计划。

第三十一条:无特殊情况,各级会议与会人员都必须准时出席。如有事不能到会,须事先向辅导员或主席团请假,有必要时找相应人员代为出席。否则,一律视为无故缺席(特殊情况须事后补假)。

第三十二条:团学例会无故迟到一次者予以警告,迟到两次折合一次请假;迟到三次,记为一次缺席。凡请假两次记为一次缺席(除特殊情况

外,事后所补假条,视为无效)。无故缺席一次者予以警告处分;缺席两次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学期末不给予评优资格认定;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组织部将上报主席团严肃处理。

第三十三条:考勤由组织部负责记录,并定期统计、公布,作为每学期末评估各部、各成员成绩的一个重要依据。

第三十四条:会议记录由学习部负责。

第三十五条:与会者必须自觉遵守会议室使用规章,若有违犯,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

第六章奖惩制度

奖励管理

第三十六条:对团学会干部表现突出者按情况给予奖励:口头表扬、例会表扬、证书表扬、优先评优机会、优先提干机会。

第三十七条:对团学会干部违反团学会议会(活动)纪律者,团学会按情况给予处分。

1、无故缺席团学会各级会议(活动)累积两次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在团学会内部通报。

2、无故缺席团学会各级会议(活动)累积三次者,给予留会查看并在团学会内部做检讨。

3、无故缺席团学会各级会议(活动)累积四次以及以上者,在经过团学会与指导教师商议后对其自动除名,并于团支部宣布对其除名决定。

4、迟教或缺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的干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其批评或警告;

第三十八条:自高自大,我行我素,无法与其他成员配合工作者;破坏团学会内部团结,故意进行人身攻击造成恶劣影响者;借团学会名义,从事以个人赢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损坏团学会名誉者;违反校规校纪者,团学会给予除名,并在大会上通报。

第七章团学干部招聘、培训、提升制度

详情参照《商学院团学会干部发展管理办法》

第八章考核制度

第三十九条:实行学生干部考核制度,旨在督促学生干部严于律己,提高全体学生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培养学生干部的各项综合能力,树立学生干部的良好形象,发挥学生干部管理、教育、服务的作用,规范学生干部管理工作,以配合、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十条:考核对象为团学会全体成员(包括全体委员及各部干事)

第四十一条:考核方式

由平时考核、月考核、学期考核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如下:

(一)平时考核:

平时考核主要是通过与学生干部谈话,听取思想、工作汇报、检查工作情况,听取老师、同学的反映。全面对学生干部的思想、工作表现进行记录并作为月考核的基础。

(二)月考核:

月考核主要通过干部月个人鉴定与平时考核结合起来,综合评价该干部工作情况。月末各部将考核结果及个人鉴定表交至办公室统一整理备案,作为学期考核的依据之一。逾期未交者,给予通报批评。

(三)学期考核:

学期考核主要是根据干部日常工作表现、月考核结果、学期个人鉴定、民主测评来评定。民主测评采用无记名填写测评表的方式进行,由各部门的干事填写测评表,对学生干部的德、识、能、勤、绩五个方面进行评价,结合月考核对学生干部进行全面考核。测评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评定,并依据考核成绩将学生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予以相应程度的奖惩。

第四十一条:具体各项考核标准以《学生干部考核条例》为准。

第四十二条:考核办法:

1、团学会委员考核由主席团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团委审核。

2、各部干事考核由所在部门委员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主席团审核。

3、根据考核成绩评选出年度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会干事,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4、对个别工作犯有错误,经多次教育不改的干部采取必要的惩罚措施。

第九章部门管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商学院学生工作积极争取党政领导支持共青团工作,履行好团委工作职责,加强学院团委学生会建设,坚持团学不分家,现以主席团为首的九个部门分别是组织部、宣传部、学习部、生活部、宿管纪律部、体育部、文艺部、素拓部和社会实践部,共四十多名团学干部组成,各部并严格按照《商学院团委学生会部门职责》运行。

第十章社团管理制度

第4篇 某某大学学生卫生保健传染病预防管理办法

某大学学生卫生保健及传染病预防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和维护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在校园内的传播,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学校学生的卫生保健及传染病预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治原则,以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为宗旨,全面实施学校学生的卫生保健和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

二、管理措施

(一)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学校公共场所是学生生活、学习、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保障学生在学校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加强学校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是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1.学校公共场所的管理或经营单位应重视卫生管理工作,强化卫生管理措施,逐级建立健全必要的卫生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制,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学习、生活场所,防止危害学生健康的情况发生。

2.学校公共场所的管理或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负全面责任,对专管人员要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对存在的卫生问题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3.凡在公共场所直接为学生提供服务的人员,从业前必须经过健康查体,并取得卫生行政机构核发的'健康合格证'。

4.学校内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其地址、设计应符合卫生标准,并有利于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5.学校学生餐厅要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加强饮食卫生管理,杜_源性疾病或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6、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要加强学校公共卫生设施的改造和环境卫生建设,加大对污水、污物、粪便无害化处置,清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生物的危害。

(二)学生的健康查体

1.严把入学查体关。校医院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规定,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新生的入学体检工作,制订新生入学查体管理规定,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要提出休、退学建议。

2.加强传染病追踪监测。校医院对在查体中发现的符合入学就读条件,但又是阳性感染者的学生,要进行登记、跟踪观察、随访,建立跟踪查体档案,防止疾病的发生和传播,一旦发现学生发病且不符合就读条件时,及时提出休、退学建议,由相关部门办理休、退学手续。

3.做好学生体质调研。学校每年对在校学生按照国家大学生体育达标标准和体质调查要求进行指定项目的查体。

4.认真完成毕业查体。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每年组织应届毕业生进行统一的毕业查体,毕业查体结果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三)学生预防接种

根据我校近几年来传染病发病情况,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免疫规划的要求,实行大学新生预防传染病疫苗接种制度。

1.新生入学时必须接种下列卫生行政部门列入免疫计划的疫苗:乙肝疫苗、麻疹疫苗、风疹疫苗。学校将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随时调整接种疫苗的种类。

2.校医院要为接种疫苗的学生建立疫苗接种卡,并密切观察疫苗接种者的反应。

3.入学前已经接种某种疫苗,申请免予接种的大学新生,要提供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书面证明和相关接种资料。

4.新生的预防接种疫苗通知单(包括疫苗接种种类、收费标准)随大学录取通知书发放给学生。

5.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疫苗接种,又不能提供免种资料的学生,如发生感染,后果自负;恶意造成他人感染的,追究责任。

6.在校大学生可在自愿的基础上到校医院进行疫苗接种,由校医院办理接种手续并统一组织接种和建立疫苗接种卡。

(四)学生传染病管理

1、在校学生要配合学校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参与学校防治传染病的宣传教育、疫情报告、志愿服务和捐赠活动。

2.对已发传染病的学生,各单位应立即督促学生到校医院就诊,并协助学生办理住院手续;校医院要给予积极的院内治疗或办理转院手续,以保证患病学生的及时治疗、康复和避免交叉感染。

3.各校区医院对住院的传染病患病学生,要加强隔离措施,不允许患病学生私自回班级、宿舍学习、休息,要密切观察学生病情发展,给予积极、有效的抢救和治疗,并及时报告学校,需报当地疾病控制部门的传染病,要按规定时间上报。

4.患肺结核、乙(丙)型肝炎等慢性传染性疾病学生,应在确诊后办理住院的同时办理休学手续。

5.对转院的传染病患病学生,各学院(单位)要保持与患病学生的联系,随时掌握患病学生的治疗情况,并将学生诊疗的情况随时通报校医院。

6.患慢性传染性疾病并办理休学的学生,待休学期满经校医院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学;患急性传染病的学生痊愈后,需凭住院单位的治愈证明,经校医院复查合格后,回校就读。

7.对已患传染病的学生、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学院及有关单位要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解决学生实际困难,帮助学生恢复健康。

8.一旦发生学生传染病暴发流行,要立即启动学校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五)广泛开展大学生健康教育活动

1.将包括艾滋病在内的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纳入学生必修课,保证教学时数和教学效果。

2.在学校范围内开设健康与卫生知识通选课,作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3.学校宣传部门、学生管理部门、学生社团组织、医疗卫生部门等要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传染病预防、卫生保健与健康等系列教育活动,使广大学生了解传染病的基本知识,提高防病意识,树立文明健康的生活行为方式。

4.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规范学校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活动,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5.学校根据季节特点和疾病流行情况,为学生开展卫生健康知识的系列专题讲座活动。

(六)大学生体质监测工作

1.认真落实《sd大学〈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细则》(试行),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2.校医院根据大学生体质监测情况分析学校学生的健康状况,提出健康促进的建议。

(七)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1.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sd大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饮食服务、餐饮经营单位的卫生监督和管理。

2.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学生饮食卫生安全教育,按季节确定不同的饮食安全教育内容,通过各种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提高学生饮食卫生安全意识,树立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3.定期组织有学生代表参加的学校饮食卫生安全检查,让学生直接参与学校的食品卫生管理。

4.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信息沟通、反馈机制,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八)建立健全大学生卫生保健和预防传染病信息管理网络。

1.各学院、班级、宿舍设立卫生员,负责本单位卫生、传染病情况的登记和监督;实行学生缺勤、缺课监测制度,一旦发现缺勤、缺课的学生,要弄清学生缺勤、缺课的原因,怀疑为传染病的,应立即报告上一级卫生员,并督促病人到校医院就诊。

2.建立学校乙肝病毒携带者人群的网络管理系统,校医院根据每年新生入学体检情况,对病毒携带者进行登记管理,对阳性感染者密切观察和随访,并与学生辅导员沟通信息,构建防范管理网络。

3、学校校医院及其他有关单位在进行学生卫生保健和预防传染病信息管理工作中不得泄露涉及学生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和资料。

4.设立学校预防传染病监督、咨询电话,接受对传染性疾病疫情的举报和咨询。

5.完善学生传染病信息监测报送制度。学校根据传染病的发病季节和疫情,确定信息报送的内容及报送办法,以便学校随时掌握、了解学生传染病发病信息,采取相应措施。

三、责任追究

学校每年组织开展全校学生保健和预防传染病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在学生卫生保健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因管理不当、措施不到位,隐瞒信息,造成学生卫生保健与预防传染病工作失误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5篇 学生校内安全管理规定办法怎么写

一、防火防盗方面

1、不许将贵重物品(如:各种信用卡、随身听、mp3、mp4等)携带到学校,以防丢失;2、教室内无人时必须 电源、关锁好门窗,以防火灾或被盗。

3、各班教室门钥匙实行专人负责制,不许将钥匙随意乱放、乱配,若是钥匙丢失或门窗不安全时应及时报总务处整修加固;

4、禁止触摸电灯、电线,不许私拉乱接电源线以及违章用电,禁止使用电炉子、热得快、酒精炉等,以免引起火灾;

5、不要将钱物或银行信用卡借给你不熟悉的人,不要将家庭住址、电话、父母姓名告诉他们,也不要跟不熟悉的人到校外活动,以免上当受骗;

6、不在教室内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可蜂拥而出,身处楼上的人员应判清火情,保持镇静,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条件有序逃生,不可惊慌失措而贸然跳楼。

二、交通安全方面

1、横穿马路要走过街人行设施,如人行横道(斑马线)或天桥、地道,不闯红灯,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2、横穿马路没有人行横道等过街设施时,要先看左后看右 ,注意来往车辆,在安全的情况下直线通过,不要在马路上突然猛跑、随意斜穿横过马路;3、在校园内不许骑自行车;

4、骑自行车时不闯红灯,不上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不带人,不攀扶其它车辆,不双手离把,不突然强行猛拐。

5、乘坐车辆时,要上下有序,主动让座,在车辆行驶中不要将身体探出窗外;

三、食品卫生方面

1、不许从校门外无证摊贩处购买、食用食物,以防发生意外;2、禁止购买、食用劣质、变质、发霉等食品,严防中毒;3、讲究卫生,饭前便后及时洗手,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四、人身防护方面

1、教学楼、实验楼走廊的应急灯、安全出口标志灯是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的“救命灯”,要关心爱护,千万不要故意损坏;2、女生不要独自一人在教室、实验室内,不单独外出游玩或会见网友,女生下午放学后要及时回家,如回去太晚时要结伴而行或通知家长来接;3、在上、下学途中遇到歹徒抢劫、伤害等突发事件时,要冷静沉着,保障自身安全,记住歹徒的面部特征、衣着、身高、年龄、人数、来去路线等向公安机关及时报警,提供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罪犯;

4、女生如遇歹徒骚扰时,在无人救助的情况下,要冷静周旋,伺机逃脱或全力反抗,进行正当防卫。

在有人的情况下,可大声呼救报警。

一定要记住歹徒面部特征、衣着、身高、年龄等情况向公安机关报警,切不可隐案不报,放走歹徒继续伤害他人;

5、探亲访友时,不参与赌博、盗窃、看 等违法犯罪活动,应积极参与有益的社会活动,要树立青年学生的良好形象;

6、严 不归宿,严禁带外人到校内玩耍,不在校外租房住宿,不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

7、当遇到别人打架时,切忌火上浇油,首先要做到不围观、不起哄、不介入;

其次,要努力劝解或报告政教处;

8、严禁在校内外喝酒、携带管制刀具,一经发现喝酒或藏匿管制刀具,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第一次留校察看,第二次勒令退学直至开除学籍;

9、严禁在校期间抽烟、故意破坏公物、滋事打架、偷盗等,如果发现以上事件,按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10、对老师的管理教育主动配合,积极接受,不允许动辄逃学、离家出走,一经发现有此现象,学校将严肃处理;

11、自觉遵守校规,不许翻越围墙,否则后果自负;

12、上、下楼梯时,要靠右行走,不许猛推猛搡;

13、上体育课或课外活动课时,一定要提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中要动作文明、规范,以防受伤;

课间时,不在教室或过道拍球、传球、踢球,不追逐打闹、推搡起哄。

第6篇 某后勤处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后勤处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学生宿舍安全用电,保障学生正常权益,更好为学生提供服务,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根据国家节能减排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及违规使用电器,学生宿舍内实施智能控电管理,单个用电器功率不得超过800w,每个学生宿舍实际设计最大用电总功率1200w,若某宿舍总功率超过1200w,系统立即自动断电,恢复正常功率后,系统将在两分钟内自动恢复该宿舍的供电。累计超功率15次后,系统不再自动恢复,需到用电管理员处说明情况,经调查没有发现违规后手动恢复。

2、严禁私自更改供电线路,乱拉电线或网线、乱装灯、乱装插座和配电设施线路上乱挂物品等破坏公共设施行为,如有损坏照价赔偿,造成事故的并追加责任。

3、寝室内供电时间严格按照学校规定作息时间执行:每天上午6:30至晚上23:30时供电。

4、学校将为每个学生每月无偿提供5度电。每间寝室每年按10个月供电、供电度数按所住学生数×5度,提供正常生活学习用电保障。

5、学生应自觉养成节约的良好习惯,做到人走灯灭,合理用电,对超额使用部分按国家用电收费标准收取,学校会在每月25日后告知超额度数和超额费用。

6、超额度数和超额费用收取时间为次月的5日以前,逾期不缴纳超额用电费用的,系统将作自动断电处理。

7、2022年4月7日起实行计量收费。

8、交费地点:后勤集团二楼,

交费时间:上午9:00至下午4:30分

9、本办法由后勤处水电科、学生处宿管科负责解释。

z学院后勤处

第7篇 中小学学生管理规定办法

中小学学生管理规定【1】

一、 岗位职责

1、校长岗位职责

2、教师岗位职责

3、组长工作职责

二、教务管理

4、教师管理规定

5、请销假规定

6、教学管理规定

三、学生管理

7、学籍管理规定

8、学生管理规定

9、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10、学生课间管理规定

四、财务管理

11、财务管理规定

12、办公用具管理规定

五、行政、后勤管理

13、档案管理规定

14、安全卫生管理规定

一、岗位职责、

(一)校长岗位职责

校长是学校的最高管理者和决策者。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有:

1、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本校实际情况,决定学校的教学方针、教学理念和发展方向。

2、审议并决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

3、主持建立健全学校的各项规章规定,不断促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现代化、合理化和高效率。

4、监督学校各项规章规定的实施和教学计划的完成。

5、按照教师队伍发展的需求,引进相应的专业教师人才。对教师和教职工进行管理、考核、奖惩。

6、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学校教学水平,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和环保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7、关心每一位教职员工和学生,公平公正,敬业勤业。

8、对学校的财务进行监督、控制,确保财务运行的廉洁、高效。

9、积极进行对外联络交流,争取各方对学校的支持和帮助。

10、组织村民大会,就学校发展的方向、规划、收费等重大问题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11、对其他关系到学校发展的重大事务进行管理和决策。

(二)、教师岗位职责

教师是学校教学任务的承担者和学校日常事务的管理者,协助校长完成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1、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积极的上进心。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2、关心每一位学生的学习、思想和生活,建立平等友好的师生关系,帮助学生解决在学习生活中的难点和问题。

2、制定学期的教学计划和教学总结。按照教学计划按时完成自己的授课任务。

3、认真备课,因材施教。重视对教学过程的设计,体现“以学生发展为本”的宗旨。

4、讲究教学方法,要尽量增加学生的参与度,提高学习兴趣。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创造性。

5、加强自身业务的学习,提高教学能力,改善教学方法,改进教学质量。

6、协助校长进行内部事务管理。

7、指导学生全面发展,指导学生勤工助学。

8、考核和管理学生。并做好学生学籍档案材料的制作、整理工作。

9、尊重学生权益,对学生教育以鼓励为主,不得体罚或虐待学生。

10、遵守学校教学纪律和规章规定,不无故迟到、旷课。

11、对学校管理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12、完成其他本职工作或校长分派的任务。

(三)教研组长工作职责

一、负责教研组全面工作,在学校的指导下有计划地开展教学研究工作,努力提高本学科的教学效率和教学水平,为提高教学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结合本组实际,制定教研计划,当好校长的参谋。

三、检查教研工作执行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定期向学校汇报教学进度、教学“六认真”等情况。

四、关心教师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及时反映教师的建议和要求,做好本组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其积极性。

五、深入课堂,了解教学情况,协助教务处检查学生学习“六认真”情况。

六、负责本组的出勤统计及环境卫生的工作,确保本组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二、 教务管理

(一)、教师管理规定

一、教师聘任规定

1、由校长决定教师的聘任,并在条件成熟时颁发聘书。

2、聘任期间,教师不得辞职、不得擅离职守。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离职的,需提前至少一个学期通知校方,并征得校长同意。离职必须在学期结束后,并安排好工作交接等事务。未经同意擅自离职的,应视情况赔偿学校相应损失。

3、公办教师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管理。

二、教师考核规定

1、对教师实行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校方考核与学生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2、校方的定期考核由校长负责,每学期一次,主要考核教师的道德水平、业务能力、敬业勤业和教学成效,以教学成效为主。占考核成绩的60%。

3、生评价由校长主持,采取问卷评分和个别访谈的方式,主要由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态度、关爱学生等问题进行评分。占教师考核成绩的40%。

4、教师学期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计入教师的档案。

5、校方可以根据需要举行不定期的教师考核。

三 、教师奖惩规定

1、对教师实行奖励为主,奖惩结合的规定,切实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奖惩由校长提出,全体教师会议通过。

2、对教师的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荣誉鼓励两种形式。

3、对学期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发给奖状等奖励证书,有条件时应给予必要的物质奖励。

4、对连续两学期以上考核为优秀的教师,除前述奖励外,优先获得培训、晋升的机会。

5、对学期考核为不合格的教师,给予扣发半个月工资的处罚。

6、对连续两学期均考核为不合格的教师,视情况予以留用查看、辞退等处分。

7、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规定,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严重损害学校利益或学生利益的教师,视情节给予警告、留用察看、辞退等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视情节予以全部或部分补偿(赔偿)。

四、教研管理规定

1、每位任课教师必须参加中心校和学校的教研活动,并能围绕活动中心,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虚心听取他人意见,努力做到在教学上讲究科学性,探究性。

2、遵守教研纪律,不无故请假或迟到早退,教研工作纳入教师考核考勤奖惩。

3、间周四下午活动时间为教研活动时间,每位教师根据教研组安排进行活动,并填报教研情况记录。

4、每学期认真搞好一次“三课”活动,并开展一次“优秀教案”评比活动。

五、考勤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秩序,保证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本校实际,特制定请假、出勤奖惩规定。

教职工考勤规定

一、病假:因病不能坚持工作,请病假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书或病历卡,履行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不能提供医学证明或相关手续视为非病假。

二、请假手续:

1、3天以内向学校请假,3天以上必须向中心校请假。

2、因急病或急事来不及事先请假或当面请假者,应在电话中说明,电话联系不上时应委托他人代替履行请假手续。

3、任课教师应按学校课表上课。需要调课时,应通过学校安排。

4、不影响工作的临时假(1小时内),应打招呼,如随意离校,按旷工对待。

5、工作时间不闲聊,不干私活。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任课教师必须进入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禁止接手机。下课时间不拖堂,要予以学生充分的休息。

三、处罚规定:

1、临时请假自行调课报学校备案的,不作处理;由学校调课每天扣20元,旷职一天扣40元,50岁以上长病假(七天以上)减半扣除。所有请假每天扣除积分1分,6天以上(不含6天)不能评为各种优秀。

2、常规检查教工旷课,每节扣5元,同时不能评为各种优秀。

3、学校组织的会议及各种活动中,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者,按平时双倍计算。

四、特殊假的处理:

1、女教师按规定请产假,只享受上级下发的各种福利待遇,不享受学校一切奖励。

2、丧假(男女双方父母子女)给假3—5天(视路途远近),其它直系亲属给假1—2天,超过时限,每超1天,在年终考核中扣除得分1分。

3、教职工本人结婚,假期7天;子女结婚,假期3天;其他亲属结婚,按事假处理。

4、探亲假一律放在假期,在上课期间不享受学校各种津贴。

5、学习假:凡经学校允许的在职学习,教师可通过学校调好课,安排好日常工作后参加学习或考试,学校不算假,不影响岗位考核。

6、教职工出勤情况,学校每周公布一次,每月总结计算一次

期末计入本人工作考核。学校对全勤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出勤

全校教职工除规定节假日外,一定要坚持出满勤。( 三)、其它

1、工作不服从分配,经党政工多次做工作,仍不接受任务不再另行安排工作,停发自动停职期间的工资、补贴等待遇,一个月以上视为自动解聘。

2、不讲事业心,分配工作软拖,任务完不成者扣发一月绩效工资。

3、不认真履行职责,在一月内累出事故或重大责任事故,扣发一月绩效工资。

4、对体罚学生或驱赶学生或不接受插班生和留级生或考试时动员差生不参考的教师,扣发当事人一月绩效工资。

5、不讲团结,不讲纪律,拔弄是非,打架骂人,指示家属闹事,干扰学校工作,扣发一月绩效工资。情节严重者按治安处罚条例处罚。

6、不经学校允许私收或不经学校领导批准私自收费,除全部退还外,另扣发一月绩效工资,并写出书面检讨。

7、纪律松驰,抹牌赌钱,不论校内外,一经查出,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查处。

8、学前班教学人员,坚持提前到校,不准提前放学,如一月内两次违规者,扣发当月全勤奖。

9、对于以盈利为目的私自补课的,不论校内、校外,或节假日,一旦发现,坚决按上级有关规定查处,对不服从查处者或重犯者,坚决解聘。

(四)教学管理规定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是以质量求生存的,因此必须严格教学常规管理。各科老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学习新课程标准,学习国内外先进的教学经验和方法,进一步更新教学思想,在教学各环节中(教学环节指备、教、改、辅、评、研六环节)切实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的理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

一、备课规定

1、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提,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备课要求体现新的教学理念,要有个人的风格。

2、备课分为学期备课、单元备课、课时备课。

⑴学期备课

开学前认真钻研新课程标准和教材,弄清本学科的教学目的、任务;明确本册教材在全套教材中的地位、作用及与前后册教材的联系;明确本册教材的体系结构,重点、难点;深入了解学生实际。在此基础上制定学期教学计划。

⑵单元备课

明确本单元在全册教材中的地位、作用及与前后单元的内在联系;确定单元教学目的、重点、难点;划分课时;做好本单元教学准备工作(如教具、学具、课件等)。

⑶课时备课 教师应提前三天备课。课时备课要求做到“五备”:

①备教材 分析教材的重点、难点、能力培养点、情感渗透点。确定教学目的。

②备学生、备学法

切实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结合本班学生实际,从学生学的角度去设计教案(努力将教案变成学案),从学法的角度研究教法的改革,设计多样的、有效的学习方式,建构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为主的课堂教学结构;使每节课教学目的明确,重点突出、难点突破。学生能力得到提高,情感、价值观得以提升。

③备练习 设计学生喜闻乐见的练习形式,不布置重复低效的作业,激励学生爱练善练。

④备教具 根据需要做好多媒体课件、实验仪器等准备工作。

3、50岁以下的教师全部用电脑备课,及时打印教案(50岁以上的可酌情考虑在备课本上备课)。备课不能照抄照搬教参,必须根据本班学生实际设计教案,绝不允许扫描现成教案。

4、50岁以下的教师必须在每课后写教后记。

5、各备课组每周一次进行集体备课。集备时要先有中心发言,然后集思广益,研讨教材中的重难点,探讨教法学法。统一教学进度、考查内容。

二、上课规定

1、教学目的明确,教学思路清晰,教材处理适当,能运用多样化的学习方式使重点突出,难点突破。

2、课堂上要体现新课程标准的理念。切实以学生为主体,营造良好的宽松的课堂教学氛围,设计适合学生主体表现的学习方式,努力让每个学生主动参与,勤于动手,乐于探究。关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努力,让学生在学到知识的同时自尊心和成功感得到满足。要根据学情及时调整教学思路,以教师的“教”去适应学生的“学”。

3、课前要进行心理准备,以良好的心理状态进入教室。上课举止文明,教态亲切、自然;语言清晰,采用普通话教学;板书工整、规范,做学生的表率。无特殊情况,不坐着上课。

4、上课前老师要做好多媒体设备、教具或实验仪器等的准备工作,不能占用上课时间。到专用室(含体育场)上课的老师要在上课前带学生去专用室(含体育场)等待上课,不允许上课铃响后学生还在室外排队吵闹。

5、上课铃响教师应站在上课地点,上课铃停后即开始上课;要准时下课不拖堂。

6、要有教师的仪容风度,衣履整洁,仪表端庄,提倡化淡妆,不化浓妆,不戴夸张性的首饰。不在教室里抽烟。体育老师必须穿运动衣、运动鞋上课。

7、教师应严格按课表上课,未经学校同意,不得随便调课,更不准随便缺课。上课过程中不能随便离开课室。

8、尊重学生人格,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要耐心说服教育,要以教学艺术去吸引学生,以形体语言去感染学生。绝对不允许体罚(含变相体罚)学生,绝对不允许剥夺学生上课的权利。

9、学校每天检查上课情况,检查结果将定期在全校公布,并列入期末的个人评估。

三.批改作业规定

1、精心设计作业。作业设计要体现新课程标准的和教学内容的要求,从学生实际出发,精选习题。题型应灵活多样,注重实效。课外作业可分为基本题(学生都做)和选作题(成绩较好的部分同学做),并结合教材内容适当布置拓展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等。通过作业巩固学生所学知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作业分量要适当。不布置机械重复的作业。一年级一般不留书面课外作业;二年级每天课外作业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三、四年级每天课外作业时间控制在45分钟以内;五、六年级每天课外作业时间不超过一小时。

3、指导学生按量、按质完成作业,注意培养学生的独立完成作业,书写整洁,做完作业后认真检查的良好学习习惯。无故不做者要教育其补做;有困难的,在独立思考的基础上予以帮助。作业本发还后,要求学生仔细看,有错误的应找出原因及时改正,注意培养学生订正作业的能力和习惯。对拓展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教师要给予有效的指导。

4、及时批改作业。注意等级评价(优、良、及格、不及格)和必要的评语,多用激励性的语言。单元作文除批改等级外,应在文中圈点钩画,还应有指导性的批语,以激发学生写作的兴趣。

5、及时讲评作业。批改作业要有记录,对作业中的优点和问题要及时讲评。学生作业有错误(包括书写规格),一定要求订正,订正后的作业应认真批改。

6、绝不能让学生代替老师批改作业。

四、辅导学生规定

1、教师应面向全体学生,关注每个学生的学习状况,对每个学生都进行有效的课内课外辅导,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2、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学生实际分层辅导,培优补差。对成绩优秀的学生要通过辅导(如辅导其完成拓展性作业)使其智能得到更大的提高;对中等成绩的学生要通过辅导激励其力争上游,争取更大的进步;对“学习困难生”要加倍关怀,采取各种方式帮助他们克服困难,获得成功,树立信心,逐步走出学习的困境。

3、除课内辅导外,早读和自习课教师要按课表下班辅导学生,平时要见缝插针地对学生进行个别辅导。

五.考评规定

1、明确考试只是评价的方式之一。考评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考察学生达到学习目标的程度,更是为了检验和改进学生的学习和教师的教学,改善课程设计,完善教学过程,使学生了解自己的进步与薄弱之处,明确努力的方向,从而有效的促进学生的发展。

2、教师应明确任教学科的教学目标,能自编测试项目和试题,并能客观地制定评分标准。试卷最后评价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3、测试分单元测试、期末考试,每次测评后要进行质量分析,查漏补缺,及时调整和改进教学工作。期末考试卷分级流水批改;成绩在级组统一统计,试卷要交给学校检查。

4、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都是必要的,但要加强形成性评价。提倡采用成长记录的方式,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如关于学生平时表现和兴趣潜能的记录、学生的自我反思和小结、教师和同学的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等。

六、教研工作规定

1、学校整体的教研工作由教导处统一安排,各学科的教研工作均由各科长具体安排。凡学校整体教研活动由教导处主持;凡学科教研组活动由各科长负责;凡集体备课由备课组长负责主持。科组活动由科长邀请主管行政参加。

2、各科教研工作必须按学校的整体课程改革方案和教学目标制订出具体的教学改革措施,切实可行的教研活动计划,教研活动要充分体现教学改革意识。科组长要经常向教导处和分管本科组的行政汇报工作情况。

3、各科教研活动坚持每周定时进行,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单周以科组为单位,双周以备课组为单位活动。每个备课组每学期要选定4篇以上的课文或练习,各自先备课,再集体备课,交流教学设计方案,发挥团体智慧,定出较为完美的方案,学期末存入学校教案集,实现资源共享。每人每学期要在备课小组内进行一次单元说课,以提高整体把握教材的能力。

4、每次教研活动,要有主题、有内容、有中心发言人、有记录。力求做到每次活动有目的、有内容、有所得。

5、教师要认真参加学校、教导处、各科教研组和各级各科备课小组组织的教学研究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有事不能参加必须请假。

6、每学期每位教师必须承担一次以上公开课积极参加校、区、市、省、国家教学技能比赛。

7、各科组坚持互听课活动,每人每学期至少听课15节。听课者要做好听课记录,并对所听课作出适当的评价、分析。每次公开课后,科长或评课组长要组织教师评课,并在教研活动记录本上做以记录。。

8、各科组都要承担学校教学科研任务,选定教改专题,拟定教改教研计划,及时做好总结,提高科研效果。

9、认真总结经验,每位老师每学期向教导处提交1-2篇教学改革论文或经验总结等。

三、学生管理

(一)、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1、凡在籍学生一律建立学籍管理卡片。每学年新招一年级新生须经学校招生小组认真审核出生年月、户口建立学生入学学籍管理卡,方能入学。

2、控制留级生,留级率应在1、5%以内。留级生应由学校和班主任、科任老师以及年度期末考试成绩确定,严禁在学生成绩上弄虚作假。

3、老师不得私自将学生调换班级,任何老师也不得私自接受未登记的学生,或擅自调班的学生,发现后除批评外,并退回学生。

4、学校严格控制学生转出。正常转入学生必须持转学证、成绩单到教务处登记,经考查合格后由学校统一分配到班。转出学生必须先持所需转入就读学校的接受证,教务处方能开出转学证和学籍管理卡,并将情况作详细记载备查。

5、教师有对后进生帮助教育、开导进步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人不能欺视、驱赶或变相驱赶后进生。学校一经发现,将作严肃处理。

6、凡转入、转出、留级、新招学生的各项手续,教务处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将此类情况作详细记载,分类整理存入档案。

(二)、学生管理规定

一)、奖惩规定

1、对学生实行奖励为主,奖惩结合的管理方式。

2、对德智体或在某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学生,学校可分别授予'好学生'、'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发给奖状,奖品,记入学生档案。

3、每班设立流动小红花,由老师主持值日生决定,奖励在当天学习、生活中表现最突出的学生。

4、对犯有错误的学生,以批评教育为主,必要时辅以纪律处分。处分分为: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四种。

5、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三种处分处分时间均为一年,由校长、教师联合会议决定,但最终决定必须听取学生的申辩。勒令退学应由全体学生大会决定。

二)、考核规定

1、学生成绩考核包括学业和操行两方面。学业方面按教学计划的规定考核学生的学习成绩;操行方面每学期对学生的思想道德、组织纪律,进行考核评定。考核成绩和评语记入学生本人档案。学生毕业(结业)时应进行毕业(结业)鉴定。

2、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成绩评定可采用百分制或四级(优良、良好、及格、不及格)分制。

3、每学期或每学年学业考试和考查的课程门数,按教学计划的规定。

4、不定期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牧场劳动或其他勤工助学劳动,并给予考核评分。

5、无故不参加学业考核或考核作弊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三)、纪律考勤

1、学生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规定、纪律。

2、学校要建立考勤规定。学生上课、自习、公益劳动、集体活动等都要考勤。因故缺勤者,必须事前请假。对超假或无故旷课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四)、值日规定

1、实行学生值日规定。每班每天轮流派出一位值日生。

2、值日生的职责主要有:负责班级当天的考勤,负责教室的清洁卫生,擦黑板等工作,负责发放班级的流动小红花,负责当日作业的收发等班级日常事务。

3、每月末当天的值日生还要负责清点牛羊数目,并在相台帐上登记。

4、、班级不设班长,由值日生轮流承担班长职责。

(三)、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1、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自然。

2、 尊敬老师,对老师有礼貌,虚心听取老师的教导。

3、 尊重父母等长辈,主动帮助做力所能及的家务。

4、 遵守学校规章规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5、 爱学习,爱劳动,自觉完成学习任务,积极参加勤工助学劳动。

6、 关心同学,团结同学。在同学有困难时相互帮助。

7、 不打人骂人,不欺负弱小。

8、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课外活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9、 注意环保,保护草原。不破坏自然资源,不伤害野生动物。尽量少用碱性电池、塑料袋、一次性用品等不环保物品。

10、 节约用电用水,节约粮食,爱护公物。

(四)、学生课间管理规定

一、管理目标:确保学生课间活动安全有序、健康向上。

二、管理办法:

1、每天早晨、中午上学前,各班主任必须加强对学生的课前课后管理。

2、每天上午、下午带第一节课的任课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进班,督导学生做好上课准备工作,带上午、下午最后一节课的教师必须推迟10分钟离校,协助班主任组织学生站队离校,护送学生安全穿过马路,杜绝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3、每天早操、放学时,各班要认真组织学生排队上下楼道,坚决禁止拥挤现象发生。

4、各班主任要利用每周班队活动时间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确保班内事故率为零。

5、学校要加强对课间管理督查与指导,对发生重大事故或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

四、财务管理

(一)、财务管理规定

1、设立学校财务管理小组,由校长、财务员组成。校长为学校财务主管,负责学校的财务监督核算工作,财务员负责记帐等具体事务。

2、财务员必须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财务员每学期根据经费来源情况,将学校各项收入、支出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预算,制订出切实可行的经费收支预算,经领导批准后实施。

4、严格财务报销规定。报销单据都要有经手人签名,经领导审批方许报销。

5、加强安全意识,防止丢失。

(二)、教学用具管理规定

一、 采购与验收

1、 教学用具的采购途径如下: 教师提出购置计划、校长审批、共同组织实施、采购者凭入库单报帐。

2、 材料入库前,保管员应认真验收,验收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并采取相关处理措施。

二、 保管

1、由一名教师担任教学用具保管员,全面负责保管、登记工作。

2、 对一般物品要严防损坏、变质、丢失。

3、 物品应存放有序、帐物对号、妥善保管,以便于定期收发检查4、对库存材料每学期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二、 领用

1、 领用应根据教学需要,实行计划领取。

2、 领取数量必须详细记录,剩余的物品必须及时退还。

五、行政、后勤管理

(一)、档案管理规定

1、 学校教师中设一名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整理、保管工作。

2、 学生学籍档案、考核成绩、奖惩记录、老师考评成绩、奖惩记录,应当有相关教师整理、装订,于下学期开学一个月内,交档案员保管。学校的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有校长或相关教师整理,交档案员保管。财务帐册、各类物品登记台帐,每用完一本,相关人员应在两周内交给档案员管理。

3、 档案保管应按照时间和类别分类管理。应存放于专门的地方。

4、 除校长签字同意外,师生不得擅自查阅档案。

5、 一般档案的保管期限为十年。学籍档案、财务帐册保管期为20年。当地教育部门有不同规定的,从其规定。

6、 档案员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丢失或损坏,确保档案安全。

(二)、安全保卫、卫生规定

一 安全保卫

1、学校设立安全员一名,负责学校防火、防盗、防止野生动物对人蓄的伤害、学生日常生活安全等安全事务。

2、安全员应组织教师和学生,对校舍、帐篷、火炉等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各种不安全因素和漏洞,严防发生火灾和其它突发事故。

3、有暴风雨、暴风雪等灾害天气时,安全员应通报注意事项,安排人员全天候值班,避免发生意外损害。

二、 卫生保洁

1、教师应负责办公场所的卫生保洁;班级值日生负责教室的卫生保洁;宿舍值日生负责本宿舍的卫生保洁;确保教学、以及生产生活环境的整洁。

2、禁止在室内随地吐痰、乱扔垃圾。遇此情况,教职工和学生都有责任进行制止。并视情况给予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在一定期限内打扫卫生的处罚。

中小学学生管理规定【2】

一、四大纪律

1、不准打架斗殴,不准唆使校外人员来校殴打学生,严禁打群架。

2、不准下河下塘洗澡。

3、不准谈情说爱。

4、不准进“两室三厅”、网吧等有害于身心健康的娱乐场所。

二、公德规范

1、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团结和睦;对待同学要有平等意识,要有爱心,要有豁达的心胸。

2、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爱护弟妹,严于律已,平等待人。

3、尊重别人的人格,不随便拿他人的东西。

4、拾金不昧,捡到他人钱物要主动交还失主或学校。

5、爱护公物,爱护环境,不攀枝折花,损坏公物要主动赔偿。

6、不要随便进入他人班教室、寝室或教工住房、办公场所,如需进入,须经允许。办完事后立即离开。

7、参加升国旗,学生_等活动要认真、严肃、守纪,不能讲小话、迟到、缺席。

8、服饰整洁,举止端庄,谈吐文雅,爱清洁,讲卫生,讲文明,有礼貌。

三、学习纪律

1、上课认真听讲,不准看与所学课程无关的书籍,不准讲小话,不准打瞌睡,不准搞小动作。

2、讲文明,有礼貌,尊敬老师,不准干扰老师上课和同学学习,在教室和其他庄严场所不准穿背心,穿拖鞋。

3、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必须请假,请假须填写请假条,经班主任批准后交班干部转交查堂老师。请假在5天以上必须经教导处批准,10天以上由校长室审批,请假在45天以上应办理休学手续。

4、星期六、星期天,要按照教务处的安排分别参加活动,不得任意离校,有事必须请假。凡是在教室的同学必须保持安静,认真看书学习。

5、努力提高学业成绩,以扎实的基础迎接会考和高考。会考必须合格,否则不予毕业,不准参加高考报名。

6、遵守考试纪律,杜绝一切舞弊行为。

四、体育锻炼要求

1、认真贯彻《中学体育工作条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2、认真上好体育课,严格按体育老师的要求积极参加锻炼。为许穿拖鞋、皮鞋上体育课。

3、认真做好晨操、课间操、眼保健操。集合要快,队伍要整齐,做操时动作要规范一致,不许讲小话,做操完毕应按体育老师的指令有秩序地退场。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各班的群体活动要按体育老师安排的内容认真完成。

5、自觉参加适合个人特长的体育锻炼。

6、自觉参加体育测试,保证合格,力争达标。

五、学习、生活常规

1、课堂纪律

(1)闻预备铃,必须迅速,安静地进教室就座,把当堂需要的学习用品放在桌子的左角,坐端正。

(2)上下课时,由值日生喊“起立”、“敬礼”,等老师回礼后喊“坐下”或“下课”。

(3)服装整洁,夏天不准穿背心、拖鞋进教室上课,姿势端正,专心听讲,积极思考问题或认真做作业,不准讲小话,做小动作,发言要先举手,回答问题必须起立,不得随便插嘴或上甲课做乙事。

(4)上体育课,须在预备铃时迅速到指定地点集合整队,集合要做到快、静、齐,不得穿皮鞋、高跟鞋、拖鞋上体育课,要刻苦锻炼,不得躲阳躲风,爱护体育器材。

(5)上课迟到者,须经老师允许,才能进教室入座。

(6)自习课不得随便出入教室,不准任意离开座位,要保持教室肃静,不得高声谈笑。

2、寝室纪律:

(1)除三厂一所及水口村的子弟外,所有同学都必须在校住宿,不允许在校租房住宿,违者严肃处理。

(2)非经学生处和双方班主任认可,不得到他班住宿。

(3)必须按时就寝,熄灯点响后,应保持安静,不允许大声吵闹,就寝时间不允许在外逗留。

(4)就寝后关好门窗,起床后,要落好锁,注意安全,谨防失盗。

(5)不准私自留客住宿,不准在寝室生火、接电线、装电炉。

(6)按时起床,不睡懒觉,也不要求提前起床,以免干扰他人休息。

(7)寝室是文明的窗口,要注意保持宿舍干净、整洁,地面要每天打扫,衣服被褥要勤洗勤换,摆放整齐。要爱护公物和他人用品。

(8)同室学友应互相关心,彼此照顾,互相谅解,团结一致,共创文明寝室。

3、文明就餐公约

(1)住校学生必须到学生食堂开固定餐,不经学校同意,不准在校外饭店包餐,更不允许开流动餐。

(2)按时就餐,不提前进食堂或在食堂附近等候开餐。也不故意拖拉,超过开餐的时间。

(3)进入餐厅,要自觉购买饭菜,创造一种文明的环境,不得插队、起哄、敲碗。不离席,不讲话,不准随便端饭出食堂。

(4)必须在餐厅集中就餐,做到三不掉(不掉饭,不掉菜,不掉汤)。

(5)节约和爱惜粮食,剩菜剩饭要倒在规定的地方。

(6)讲究用餐卫生和环境卫生,饭后每班要安排人员把桌面、地面打扫干净。

4、卫生规定

(1)教室、寝室及公共区卫生,坚持每天早晨一小扫,每周星期五下午一大扫。

(2)不准随便吐痰,不准乱丢果皮、纸屑,不准乱倒垃圾,不准把吃不完的饭菜乱倒,把吃不完成的馒头乱丢。不准用粉笔到处乱写乱画。

(3)注意学习卫生,看书写字坐端正,胸部离桌子一寸远,看书眼睛离书本一尺远。不在走路、坐车时看书,不躺着看书。

(4)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四不;即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勤剪指甲;不吃腐烂食物,不喝生水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不随地大小便。

(5)教室必须经常保持干净,课桌、讲台、电教设备要摆设整齐,不在黑板和墙壁上乱写乱画。

(6)寝室内务整理做到五条线:铺盖整洁一条线,衣服脸帕一条线,鞋子摆放一条线,水桶整齐一条线,严禁在寝室吃饭。

六、学生考勤规定

1、有病或有事要请假,事假必须有家长证明,病假必须有医生证明。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由教导处审批,一周以上由主管教学的校长审批。回校要及时销假,未经请假离校或假满不来校者,作旷课处理。

2、遵守休息规定,如有五次迟到、早退或每次迟到、早退20分钟以上者,记旷课一节;缺一次早自习记旷课一节,缺一次晚自习记旷课两节;旷课超过十节以上者,则要受纪律处分。

七、考试纪律

1、考试时间一律不准请事假,如请病假,必须持医院证明和家长的请假条。

2、考试时,学生要按既定座位号对号入座,不准擅自调换座位;考前十分钟预备铃,要作好考前准备(考数学时要带好圆规、直尺、三角板);开始考试一刻钟后未入场者,不准入场,作缺考处理。

3、考场内要保持安静,不准随便走动,不准交头接耳、交换试卷、挟带和偷看别人试卷等,凡舞弊的,一经查明,除试卷作废处理外,分别根据情节和态度给予教育和纪律处分,期末不得评为三好学生和其他荣誉称号。

4、考试时课桌上不得放课本、笔记,除试题字迹不清可以举手发问外,一律不得提出询问。

5、不得用铅笔或红色笔答卷,要首先写好班次、学号和姓名。字迹要工整,答卷的款式、规格和标点符号,都要符号要求;卷面要整洁,不合要求的要扣分(一般扣3~5分)。

6、考生接到考卷后,要先看清题意;答题时,要沉着冷静;交卷前要仔细检查,防止遗漏和出差错。

7、开考30分钟之内(以口哨为信号)不得离开考场;交卷后要立即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高声谈笑;如不接受教育,要适当扣除当堂考试科目的分数;闻下课铃声立即起立,让监考老师下位验收试卷后再出考场。

8、无故不参加考试,作缺考论处(缺考者一律记零分)。

八、公物管理与赔偿规定

1、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对学校的一切公物,如图书、仪器、门窗、电化教学设备、体育器材等,不得私自拿走和破坏。

2、教室里的课桌、凳子、清洁工具、黑板及门窗玻璃等设备,各班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如有人损坏或遗失,必须查明原则,分清责任,照价赔偿或加倍处罚。

3、不准攀登树木,采枝摘花。

4、损坏公物者,视情节轻重,除批评教育外,还需照价赔偿。对有意破坏公物或态度不好的,除按学校奖罚条例处分外,还要加倍赔偿。

5、对于各教室内损坏或遗失的公物,一经查出,由个人负责,没有查出,由各班集体负责赔偿。

6、赔偿和罚款价格由总务处根据当时价格酌情处理。

九、文明礼貌公约

1、服装要整洁,要求做到帽子戴正,纽扣扣好,鞋带系紧,不穿背心或拖鞋进教室。

2、看见老师、同学要问好,与老师分别时要说“再见”,得到别人的帮助,借了别人的东西应该说“谢谢”。做了对不起别人的事应该说“对不起”,弄坏了别人的东西,应该道歉或赔偿。

3、不吹口哨,不说下流话,不做下流动作。

4、要尊重老师,不对老师评头品足,不给老师起外号,不准背后讲老师的坏话。当老师对自己进行思想教育时,要虚心听取老师的意见。

5、对同学要团结友爱,不欺侮小同学、女同学。

6、进办公室应喊“报告”,经老师允许后方得入内。不乱翻老师的东西。

十、学生奖惩办法

(一)奖励

为了加强正面激励,树立先进典型,决定对德、智、体全面发展,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规定,成绩优异的个人或集体进行奖励。

1、奖励种类:口头表扬,通报表扬,颁发奖状、奖品、资金,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先进团支部”、“先进班集体”等光荣称号。

2、奖励条件:

(1)凡政治思想那,遵守学校各项规章规定,在“五讲、四美、三热爱”和“学雷锋,树新风”以及一切政治活动中表现出色,期评成绩各科及格,平均成绩初中80分以上、高中75分以上、体育劳动成绩良好以上者,授予“三好学生”的光荣称号。

(2)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工作,热心公务,坚持原则,主持公道的干部授予“优秀学生干部”的光荣称号。

(3)凡遵守团章,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能起模范作用的团员,授予“优秀团员”称号。

(4)认真执行团的决议,坚持开展团队活动,积极做好团内外青年的思想工作,成绩优异的团支部,授予“优秀团支部”的光荣称号。

(5)凡学风好,纪律好,团结好,卫生好,劳动好,锻炼好;及格率,达标率,后进学生转化率成绩显著的班级,授予“先进班集体”的光荣称号。

(二)处分

为了保证“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以及各项政治教育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决定对违反学校各项规章规定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处分。

处分种类: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

对受前四种处分的学生,经过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者,可经本人申请,小组评议、班主任同意、学校行政会批准撤销其处分,但处分时间不得少于十周。

1、凡违反学校规章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分别给予批评、警告、严重警告的处分:

a旷课十节以上;b无故缺交作业十五次以上;c住宿生未经请假外出住宿三晚以上;d首先开口骂人引起口角纠纷;e吸烟喝酒;f劳动旷工或偷工减料;g破坏环境卫生,破坏学校绿化;h严重浪费粮食不听劝告;i多次违反各项常规,经教育不必影响不好者。

凡违反学校各项规章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分别给予记过、留校察看的处分,情节严重影响很坏者,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a对师长和职工有严重侮辱行为;b旷课20节以上或缺交作业三十次以上;c首先动手打人伤人;d赌博、谈情说爱、看黄色书刊;e偷摸盗窃;f严重损坏公物;g在教室、寝室、树木草丛中生火酿成灾祸;h拆毁学校围墙;i在校外违反交通规则、破坏公共秩序,影响极坏或私自下河下塘洗澡;j多次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屡教不改影响极坏者。

决定上述各类处分时,必须做到两点:第一、看其错误的性质和影响;第二、看学生本人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和改正错误的决心。决定对学生的处分,必须由班主任申报材料,学生处、保卫处集体讨论,报请校长室或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开除学籍的处分,由学校申报材料,经县教委批准执行。一切处分决定均应截入学生档案。

(三)考查办法

为了使考查经常化、规定化、做到奖惩分明,决定采取以下几种主要考查方法。

1、建立班主任责任制。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班主任昼固定不变,使其对学生的全面工作负责到底。要求班主任每学期对每个学生至少进行3~5次谈话,搞1~2次家访或书信联系,写一次操行评语。印制班主任手册,让班主任分门别类记载学生情况,为思想教育积累素材。

2、对学生的纪律、卫生、文体、劳动分别建立检查规定,检查早晚自习、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食堂、寝室纪律、环境区卫生和劳动场地等情况,逐日登记,定类记分,按时公布成绩,此项工作分别由学生处、教务处、体育组、医务室和总务处确定一位同志负责管理,各班所得分作为评选先进班集体的重要依据。

3、建立民主评定规定。以班为单位组织学生进行民主评定,对评出的典型应及时进行表扬或批评,被表扬或批评的学生,都须将情况记入学生手册,装入学生档案。

4、建立学年评优规定。每学年第二期,全校开展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先进团支部”、“先进班集体”活动,并分别颁发奖状、奖品、奖章、证书和给家长送“喜报”。

5、建立健全学生档案。学生从入学起,将其操行评语、学习成绩、健康卡片和奖罚情况逐期截入档案。

6、学生处、教务处、团委会要加强学生管理,并根据具体形势、具体情况适时对学生管理规定进行修改,使学生管理规定不断发展,更加完善。

中小学学生管理规定【3】

一、学生考勤管理规定

1、按《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定,学生必须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课间未经班主任和教导处同意不出校门。

2、班长负责考勤并认真做记录,每周在班内公布,并向年级组报告情况,期末班主任将学生个人考勤统计登载在学习成绩册上。

3、上课铃响后进入教室为迟到。迟到15分钟或早退15分钟记旷课一节。

4、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必须事先(急病则在事后)办理请假手续。向班主任送交医生证明和家长证明,两天以上报年级组备案。无故不到校作旷课处理,在一学期中无故旷课时间超过上课总时数三分之一者按开除学籍处理。

5、学生在一学期内累计请假(包括事假和病假)时间超过210个学时,应办理休学手续。

6、凡伪造假条者一经查清,按有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二、校园环境管理规定

1、教室环境:

①地面保持整洁,无纸屑。痰迹及其它杂物(包括教室外走廊地面)。

②墙面无脚印、球印、污迹,无蜘蛛网和悬灰(包括教室外走廊墙面)。

③门、窗、窗台和电器设备无灰尘。

④黑板槽内无积尘,课间值日生及时擦干净黑板。

⑤课桌、椅、讲台排放整齐,桌椅上无乱涂乱刻痕迹。

⑥教室无人时关闭所有电器和门窗。

⑦卫生打扫工具摆放整齐有序,垃圾实行袋装化、分类化。

⑧教室布置要体现文明、健康、和谐、优美。

2、包干区环境:

①保持全天整洁,每周各班组织一次大扫除。

②包干区内的花坛、绿化区等,由该班负责保护花木,并保持整洁。

③保干区内要保持无纸屑、果皮壳、杂草、痰迹、烟蒂、碎砖及其它杂物。

④清扫的垃圾必须袋装后投放到指定地点。

3、自行车管理:

①校内不准骑车,一律下车推行,违反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进行扣车处理。

②自行车必须停放指定位置,禁止乱停乱放。

③凡有故意损坏他人自行车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出,严格处理并予以赔偿。

4、校内不准吃零食和游吃。不准乱扔纸屑、杂物,违者学校将严肃处理。

5、教室、包干区卫生和自行车排放的检查结果列入每周“星旗”评比条件。

6、参加校内护校值周劳动,要服从安排,认真打扫。故意逃避值日生一次班级给予批评并让其重做,一学期内逃避累计达五次的,品德等第降一级。

三、升国旗规定

1、根据《国旗法》的规定,我校除寒暑假、公休日和天气原因外每日悬挂国旗。节日坚持专人负责升降国旗。每周一早操时间举行升旗仪式。

2、升旗仪式由学校升旗班(即护校值周班)主持。升旗手和护旗手由优秀学生担任。

3、每次升旗活动时,由优秀学生代表进行“国旗下主题演讲”。

4、听到集合信号,各班学生不得无故缺席,按“快、齐、静”的要求,迅速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列队。

5、升旗时学生按学校要求各年级学生穿着统一校服。

6、当主持人宣布“升旗仪式开始”后,全体师生面向国旗立正,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少先队队礼,行礼并高唱国歌至国歌完毕为止。

7、升国旗活动中,由学校指派专人检查各班出勤和纪律情况,作为常规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学生礼仪规范

1、少先队员或团员在校时必须佩戴红领巾或团徽,未佩戴者给予通报批评。

2、着装整洁得体,校内一律穿着校服。不烫发、不染发、不涂指甲油、不打耳洞等、不佩戴首饰,不穿高跟鞋。违反上述规定者经教育屡教不改,严重警告或布告处分。

3、坐正立直,行走稳健,谈吐举止文明。见到教职工主动问“老师好”;遇到来宾主动问候、微笑致意。注意使用“请、您好、谢谢、对不起、没关系、再见”等礼貌用语。

4、不游吃,不乱扔纸屑;看见地上有杂物,养成随手捡起的习惯。

5、上下课、起立,师生互不致问候;上课,发言先举手;课间进老师办公室,要报告或轻敲门,经允许后再进入;离校与老师、同学道别。

6、对待老、幼、妇、残、军人和教师,行走让路,乘车让座,购物让先,不准拥挤,插档抢先。

7、参加_守时肃静,认真听讲;听报告或观看演出比赛,适当适度鼓掌致意;爱护_地点公物,保持会场清洁;进出会场注意整齐有序。

8、文明用餐,注意节约,杜绝浪费。

五、学生行为安全规范

1、上学、放学路上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切忌并排骑车、嬉戏打闹、飞速超车。

2、课间举止要文明,进出教室、上下楼梯、出入人群拥挤场合,不争先恐后,不嬉戏打闹,不能持器械、锐器追逐。

3、不在教室内私装电器,使用充电器、应急灯,不得自行修理或拆装日光灯、电器插座、电风扇等电器设备。

4、教室无人时,要先关闭门窗、灯、电风扇等。

5、教室内门窗、开关、设备要有专人保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总务处。

6、打扫教室卫生时不要爬高擦窗、日光灯或电扇。

7、不做危险游戏,如推手、摔跤、跳楼梯、爬门、爬窗、爬墙、爬树等,严禁对他人搞恶作剧。

8、在公共场合不拥挤、有序进出。

9、用餐注意文明守序和饮食卫生,不到无证摊贩处购买不卫生食品。

10、站立、就座、行走、奔跑以及进行其他各种活动时,要注意观察周围场地。所用器材等情况,注意自身动作行为是否正确、安全,是否影响或危及他人。

11、学生进校必须关闭手机等工具进入学校。

六、课堂纪律常规

1、上课预备铃声一响,学生要迅速、有序地回到自已座位,书本、文具放在课桌左上角,静候教师上课。迟到,要向老师报告,经老师同意后,方可入座。迟到超过15分钟的作旷课处理。

2、上课或下课应起立,向老师致礼;下课时,请老师先行;如有老师来听课,要有礼貌、讲文明。

3、上课坐姿要端正,认真听讲,积极思考,记好笔记。

4、要勇于提出问题,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并努力回答老师的提问。提问或回答问题都需要先举手,取得教师同意后方可发言。

5、上课时不准做与本节课内容无关的作业;不准看小说及其它刊物;不准随便讲话、插话;不准做小动作。

6、严重违反课堂纪律,影响教师上课者,由任课教师提名,班主任报年级组、教导处,按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分。

7、自修课必须在教室安静就坐,不迟到、缺席;不能参加自修课者,必须事先向班主任请假,班主任不在可向年级组长请假;否则作旷课处理。

8、自修课上专心看书或做作业,不讲话、不议论、不下座位(除值日班长、课代表收交作业外),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有特殊情况需要讲话时,必须轻声,不妨碍他人学习。

七、考试纪律规定

1、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位置入座,安静等待考试。

2、学生进入考场只能携带钢笔、圆规、三角板等规定的文具用品,随带的书籍和有关的学习材料统一集中放在指定位置。

3、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将答卷带出考场。

4、考试结束铃响,立即停止答卷,交卷后有秩序退出考场;不准乘交卷之机相互交流、涂改;不准将答卷带出考场。

5、平时进行各科测试或随堂练习,纪律要求同上。

6、考试中如有作弊行为,该学科考试成绩作零分,品德等第降一级,必须作出书面检查,并视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八、体育锻炼纪律规定

1、整队注意静、齐、快,准时到达指定地点,按规定要求进行锻炼,并注意安全。

2、做操动作要有力、正确、整齐、合节拍。

3、跑步应按指定路线跑完全程,途中不准说笑打闹;未经教师同意,不得中途离开队伍;冬季跑步时不准戴帽子,围巾、手套,不准穿皮鞋。

4、课外体育活动服从安排,体育用具借还及时,如有遗失、损坏照价赔偿。

5、锻炼结束,体育委员负责清点人数,整队回教室。

6、班级对各项体育锻炼均需做好出勤请假记录,无故缺席均作旷课处理。

九、公共财物管理规定

1、教室内的桌椅、门窗、黑板、讲台、日光灯、电扇、电视机、投影仪、幕布、玻璃、窗帘、清洁工具等由班主任、劳动委员、电教物具保管委员清点登册,一式两份,一份交总务处,一份留班级。

2、人人有责,保护好班级财产;指定专人分工负责。

3、由劳动委员登记损坏情况,个人故意损坏的处以赔偿甚至罚款,追究不到个人责任的则扣班级的代办费,并登记在册。椅子要调换的,必须由班主任签字,劳动委员凭签字单、坏椅子到总务处调换。

4、教室内无人时必须做到关门窗、电灯、电扇、电视、投影等,并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5、白天光照好时,不开日光灯,天不十分热,不开电扇;用水要节约,用过后随手关龙头。

6、爱护实验室、电教室、音乐教室等室内教学仪器设备,爱护运动器材图书资料及公共设施,损坏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7、爱护绿化,不采摘花果,不攀折树枝,不乱踩草坪,损坏的要赔偿罚款。

8、不在教室内、外追逐嬉闹,拿公物当“武器”,不在桌凳、墙面上乱涂乱划。如有故意损坏公物(包括灯、玻璃、桌椅、墙面、投影等)一律处以赔款。

9、遵守社会公德,保护名胜古迹,爱护一切公共设施。

十、宿舍管理规定

1、凡需住宿学生经学校批准后按指定宿舍、床位住宿。住宿生在校住宿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宿舍卫生规定和纪律要求。

2、住宿生不得留宿他处。学校统一放假时方可回家,并于规定返校日的时间内到校。

3、住宿生不得擅自留宿他人,如发现留宿他人者,将严肃处理。家长探望须到管理人员处登记,并在会客室会见,不得擅自到学生宿舍。

4、住宿生在上课、自习、做操及集体活动期间不准在宿舍内逗留、睡觉。

5、主动搞好寝室卫生,每天起床后值日生要打扫宿舍内卫生,人人整理内务,保持室内、外整洁,走廊上不得乱放、乱挂物品,不乱倒污水。

6、爱护公共财物,室内不准乱拉铁丝或尼龙绳,墙上不准乱贴、乱涂、乱挂,宿舍门锁不得擅自换配,室内物具不得任意搬离,学校规定每位住宿生配一只鞋箱和衣橱一格。

7、注意安全,严防事故发生,不准私自安装高支灯泡,提高警惕,人人重视并积极做好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离开时关窗、锁门。宿舍定时上锁,落锁期间,不准采用任何形式非法入内,有事可向德育处及总务处报告。

8、住宿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关心。

9、严禁在宿舍吸烟、喝酒、赌博、看不健康书籍、实用电器烧煮食物等,一经发现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罚。发现有违纪现象应及时向班主任、教导处或校长室等有关部门反映。如学校在处理学生违纪情况时,发现有学生隐瞒实情,没有如实汇报者,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

10、对于违反宿舍纪律者按有关条例处理。违纪达三次者,学校通知家长配合教育;教育无效者,给予处分和退宿。

第8篇 学生饮用水管理制度办法

对学校的饮用水进行管理是对学生的安全负责的行为。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几篇学生饮用水管理制度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学校饮用水管理制度【1】

一、学生班级饮用桶装水的供水单位必须具有相关资质,已用水的各年级部要向供水单位索取生产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下同)、“生产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饮用水出厂检验报告”、“容器检验报告”等证件,在供水单位保证水质安全良好的前提下方能签订用水合同。

二、供水单位提供的饮水机使用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消毒,以后每学期假期消毒一次,供水单位应向学校提供饮水机消毒凭证。消毒后初次使用前用桶装水冲洗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供水单位应配备专门的人员送水,送水人员应定期参加体检,级部定期检查其体检合格报告单,同时复印一份用于存档。

四、桶装饮用水放置地点的门钥匙应为一人保管,其他人不得进入。每次换水要检查桶装饮用水的出厂日期,并检查桶口封口,发现有启封的应停止使用。

五、开启后的桶装饮用水使用时间应不超过10天,超过时间的桶装饮用水应及时更换。

六、年级组要时刻密切注意学生在春夏之交的饮用水卫生安全,切不可掉以轻心,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

学校饮用水管理制度【2】

1.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学校为师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建立和落实学校卫生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师生饮水卫生安全。

2.学校需要为师生提供管道直饮水,须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有效管道直饮水卫生许可证方可使用。

3.学校提供瓶(桶)装水,要选择信誉好、水质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供水,并负责卫生监督检查。建立索证和进货台账制度。学校与供水企业签订合约,由企业的专业人员定期为饮水机消毒,更换过期、破损部件,送达水质检验报告单,经审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供水。

4.学校总务处专职对管道直饮水、瓶(桶)装水、烧开水以及其他方式的供水负责,专人专管。管理责任人要明确职责,正确掌握管道保养维护、清洗消毒、更换饮水设施等的操作规范和卫生要求,确保供水各环节的卫生安全。

5.及时落实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饮用水提出的整改措施,加强与专业监督机构的沟通,做好检查与记录,共同做好师生饮用水工作。

6.总务处要建立师生饮用水工作管理档案,接受教育、卫生部门对学校饮用水情况巡查、督查。

学校饮用水管理制度【3】

一、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要求,学校要为学生提供饮水供应,并成立管理小组,确定管理人员和巡视安放人员。保证提供相应的经费保证,加强饮水管理。

二、 学校应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指派饮水卫生管理员(卫生教师兼管)负责监督饮水工作,安排供水管道管理人员和净水配送人员,配送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持证上岗。

三、 提供的饮用水和饮水机的生产单位必须具有食品卫生许可证、涉水产品许可批件。

四、 饮水设备、设施(饮水机、电热水器)应完好有效,及时修理和调换。电热水器箱必须加盖,饮水机需进行加框防护,防止恶意投毒破坏、灰尘杂物等进入箱内污染水质。

五、 学校平时供水做到足量、安全、卫生、有效。做好日常维护,使设备完好无损。

六、 寒暑假开学前、每两月对饮水机进行一次清洗消毒,并定期为饮水机出水口进行消毒清洗。每天应及时处理隔夜的剩水废水,长期不用的水处理掉,更换新水。

七、 学生饮用取水时,应保证使用个人自带的饮水用具,不可用口直接接饮。

八、 学校每日安排护导人员巡视各饮水机和水龙头处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报告学校领导部门。

九、 蓄水池每半年清洗消毒一次,清洗工作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才能进行水池清洗。尽可能请专业清洗队清洗,有水池清洗消毒记录。并接受卫生部门水质检测,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十、 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进入水泵房和靠近楼顶蓄水池。

十一、 每逢冬季应对水管系统进行检查,做好必要的防冻防护措施,尤其是室外、屋顶的管路必须包扎防冻保温层。

十二、 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取水指导,避免烫伤事故。并教育学生节约水电、爱护公物。

第9篇 学生上下楼安全管理规定办法

1、严禁在楼道、楼梯及出口处堆放车辆或杂物,保证楼道畅通无阻

2、上、下楼时要遵守规定,坚持轻声慢步礼让的原则,上下楼梯要靠右行。

3、在楼道及楼梯上严禁追逐打闹、推搡他人、勾肩搭背、拉手插兜、攀爬栏杆、高声喧哗。

4、集中下楼时要分楼层分时间段进行,中午放学时,星期一、三、五单号楼层先下楼,间隔10分钟双号楼层下楼;星期二、四、六双号楼层先下楼,间隔10分钟单号楼层下楼。下午晚上放学时,星期一、三、五单号楼层先下楼,间隔5分钟双号楼层下楼;星期二、四、六双号楼层先下楼,间隔5分钟单号楼层下楼。

5、每逢学生回家、上晚自习停电或遇突发事件时,须等候学校值班室通知下楼,并由上该班本节课的教师负责该班的学生疏导工作,并到楼口指挥学生有序下楼,避免因推搡拥挤而发生意外事故。

6、课间操、国旗下讲话或大型_等大型活动中学生下楼时,由上该班本节课的教师负责该班的学生疏导工作,并到楼口指挥学生有序下楼,避免因推搡拥挤而发生意外事故。学生解散时必须依次按要求退场,u型楼各楼梯退场顺序均为使用本楼梯的四楼班级、三楼班级、二楼班级、一楼班级;综合教学楼退场顺序均为使用本楼梯的五楼班级、四楼班级、三楼班级、二楼班级 、一楼班级。

7、学生在升旗、课间操、大型_时,已经上楼的学生须待所有学生上楼后,方可出班活动,防止学生有上、有下发生拥挤现象。

8、集中上下楼时,必须走本班固定的楼梯及楼道口,严禁逆行,严禁串楼道口。

9、图书楼报告厅上下楼,原则是 谁使用谁负责。由使用报告厅的教师负责上下楼秩序。

10、所有教师必须准时到岗,认真负责。 11、u型楼各班学生使用楼梯规定:

u东楼中厅楼梯(中厅楼梯两侧两个班及北楼东侧两个班)

u北楼梯(北楼西侧三个班)

u东南角楼梯(南楼东侧两个班)

u西南角楼梯(南楼西侧三个班)综合教学楼(共用一个楼梯)

12、综合教学楼上班级教室靠近走廊的窗户不宜开得过大,以免因占用空间过大而发生碰伤学生的事故。

13、冬季时间,严禁在过道、楼梯等地面洒水,以防因结冰而使学生滑倒受伤。

14、教学楼上班级的学生不得将身体探出栏杆或窗外,谨防不慎发生意外坠楼的危险。

南和县实验中学

第10篇 县z小学学生错题集管理使用办法

县中心小学学生错题集管理使用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学生学习效率,决定自二

第11篇 某大学学生公寓学生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大学学生公寓学生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1)公用场所照明用电、各宿舍内照明用电,实行定时送、断电办法。每天停送电由管理人员负责,学生不得私自进入配电室。人走要灯关,注意安全,节约用电,杜绝浪费用电和违章用电现象。

(2) 各宿舍插座用电实行限电控制、超负荷自动跳闸的办法。

(3)电路、灯具维修及故障排除均由工作人员负责进行。为保障安全,禁止学生擅自处理。学生应尊重、支持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不干扰其工作。

(4)学生有责任保护电源、电网和设备安全,爱护室内灯具、开关和插座等电器。

(5)严禁使用电热生活设备,如电炉、电热褥、电热杯(锅)、热的快等;严禁私拉乱接路灯线和在室内搭接电源电线,违者没收用具。

(6)使用插座电源、随插随用,用后立即拔掉插销,严禁将电线缠绕在床上,以防触电。

(7) 由于超负荷用电造成保险丝烧断,必须报管理人员开锁,由电工修理,并交工料费。

(8)对维护电网、电源设备安全,举报、查获违章用电者的学生和工作人员,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第12篇 学生纪律管理办法

职业中学学生纪律管理办法【1】

为维护我校正常和谐的教学和校园环境秩序,建设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活动纪律

(一)教学活动考勤

1、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

2、遵守教学安排,不旷课。

3、请假应按照流程请假,不允许事后请假。

请假流程:学生写请假条(出具医生或医院相关证明)→家长确认签字→班主任审核签字→假条及相关证明交学生科当日值班老师。 奖惩条例:

1、迟到和早退:

操行分扣除1分

单门课达到5次取消该课程考试资格,给予警告处分 一学期两门课程取消考试资格的,给予留校查看处分

一学期三门课程取消考试资格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技能学籍除名处分

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置。

2、旷课

操行分扣除2分。

单门课达到12学时取消该门课程考试资格,给予警告处分 一学期两门课程取消考试资格的,给予留校查看处分 一学期三门课程取消考试资格的,给予技能学籍除名处分

3、不按照流程请假、事后请假的,视为旷课。

4、全学期未本纪律要求的,操行分加3分。

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置。

(二)遵守课堂纪律

1、上课期间服从老师及班主任管理;

2、不得携带食物、饮料、水进教室、实验室、机房;教室内外要保持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3、上课期间手机必须调成静音或振动,不得在教室内使用手机;

4、上课期间不得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

5、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进出教室,进出教室须征得任课老师同意后方可进入教室;

6、上课期间必须携带老师要求携带的物品,如纸、笔等;

7、上课时应保持仪容整洁,衣着大方,夏天男生不得穿背心、三角裤头、拖鞋进入教室,女生不得穿吊带、超短裙、拖鞋进入教室;

8、遵守实验室、机房管理规定;课堂教具、设备、墙壁、门窗等须备加爱护,不要随便移动,不得污染或损害。在教室里要爱护照明设备、节约用电,离开教室时应随手关灯。

奖惩条例:

1、违反本小节任意一条的,扣除当学期操行分1分。

2、一学期内,违反次数:达到5次给予警告处分;达到8次以上给予记过处分。

3、全学期未违反本小节纪律要求的,操行分加3分。

(三)遵守各种教学活动纪律

除上课外,教学活动还包括自习、专业活动、专业讲座等。

1、学生按照要求、按时、认真进行自习。

2、按照要求参加辅导、答疑。

3、按照要求参加各种专业活动。

4、按照要求参加各种专业讲座。

5、学生应当按时完成各种课后作业、预习、复习等各项学习任务。 奖惩条例:

1、违反本小节第一、二、三、四条的,按照教学活动考勤规定处理。

2、违反本小节第五条的:每次扣除操行分1分。单门课达到5次取消考试资格,给予警告处分;一学期两门课程取消考试资格的,给予查看处分;一学期三门课程取消考试资格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技能学籍除名处分。

3、全学期未违反本小节纪律要求的,操行分加3分。

(四)遵守考试纪律

1、具备考试资格的学生,应当按要求、按时参加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考试。

2、开考30分钟内考生不得离开考室,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

3、学生不能携带手机和各种通讯设备及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

4、必须保持考场安静,考生有疑问需举手,得到老师同意后方可询问与考试内容无关的问题。

5、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人员统一调动。、

6、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违纪、不作弊。

奖惩条例:

1、考试作弊的,扣除操行分10分,给予警告至留校查看处分。在校期间累积两次作弊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扰乱考场秩序,扣除操行分10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至开除学籍处分。

3、违反本小节第2、3、4条的,取消当场考试资格,扣除操行分5分。

4、未规定事项,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二、学生活动纪律

(一)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学生应参加包括军训(拓展训练)、寝室文化建设、学术讲座在内的各项公共活动;

1、必须参加项目,班主任进行考勤,不得无故缺席;

2、军训原则上不能请假,请假必须改选请假手续。

3、遵守各项活动的纪律要求,服从教官及班主任安排;

4、若不能坚持完成训练任务,不得离开训练场地。

奖惩条例

1、军训:无故缺席3次以上,该次军训作不及格处理,且必须参加次年的军训;

2、未按要求参加活动者,缺席一次扣2分;

3、未按要求参加活动者,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4、按要求完成所有必须参加项目总分为10分;

(二)其他学生活动

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迎新晚会、相关比赛、12.9运动会、五四优秀团员团支书表彰、入团份子培训、青年志愿者协会活动、卫生评比活动、英语角等各项学生活动。

奖惩条例;

1、在校评比中获得前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单人或团体)分别奖5分、3分、2分;

2、积极参加各级活动而未获奖的同学,奖励各班比赛、评比中奖励最低分的50%;

3、获得校优秀团员、团支书分别加2、3分;

4、思想上进步,政治立场正确坚定,积极向团、党组织靠拢,主动递交入团、入党申请书并汇报思想,积极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获得合格证书的学生当年奖励2分。

5、在军训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优秀军训学员“称号的学生当年奖励3分。

6、寝室在当月的评比中,获得”文明寝室“称号的,室长加3分,室员加2分;

三、寝室管理

(一)寝室秩序管理

1、学生寝室由学生科根据各班学生人数统一调整分配,不得私自调房、调换床位。

2、室内床铺、桌凳等摆设必须符合学校统一规定,不得随意移动。

3、严禁在上课时间及休息时间内在寝室区大专喧哗、打闹、打牌、放收音机、开电脑外响,玩游戏。

4、严禁在室内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酗酒。

5、严禁在室内或走廊内使用电磁炉、电炉、液化气生火做饭,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网线。

6、严禁在寝室区打篮球、排球、踢足球,敲盆打碗、燃放鞭炮、起哄闹事。

7、严禁在室内、走廊内、从楼上往楼下乱丢垃圾、果皮纸屑、随地吐痰。

8、寝室内不准留宿外人;

9、学生未经请假及履行手续,一律不准在外住宿。

奖惩条例:

1、凡违反其中一条扣1分,累积扣分;

2、超过5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寝室卫生管理

1、被褥叠放整齐,床上整洁、床下鞋物摆放整齐;

2、地面清洁、家具用品、学习用品、洗漱用品摆放整齐、清洁;

3、阳台、洗衣台清洁,房顶四壁无蛛网、室内无乱贴乱画乱挂现象;

4、寝室内烟头、果皮纸屑、矿泉水瓶、公共区域不得堆放垃圾;

5、寝室内不得饲养宠物;

6、在每周一次的卫生检查中,应配合相关人员检查; 奖惩条例:

1、凡违反其中一条扣1分,累积扣分;

2、超过5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四、校园纪律

(一)校园内行为

1、学生平时要注意仪表整洁、举止有礼;

2、爱护公共财物,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不折花,不践踏草坪,自觉维护校园绿化、美化、香化、净化;

3、保持校内环境的安静,不在宿舍区和教学、办公区内进行影响工作;

(二)图书馆行为

1、图书馆开放时要有秩序地进馆,夏天不准穿背心、三角裤头、拖鞋等进阅览室,要尽量放轻脚步,以免影响他人。

2、借阅图书时不要乱翻乱扔,保持原有摆放顺序。

3、不要替他们代占座位,对于阅览室里的书刊,阅后应及时插入原处,不要一人同时占用几本杂志,以妨碍其他同学借阅。

4、及时归还借阅书本。

(三)会场行为

1、准时参加会议,不迟到、不无故缺席。

2、自学维护会场秩序,服从会议统一指挥,遵守会场纪律,尊重讲话人、报告人的劳动,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3、爱护公共设施,保持会场清洁卫生,不吃果壳食物,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

4、因故迟到或中途出卖时动作要轻,不弄响坐椅,以免影响他人。

5、散会时,有秩序地离开会场,不要抢先、拥挤,避免造成混乱和意外事故。

6、进入会场手机调成无声或振动;

奖惩条例:

1、凡违反其中一条扣1分,累积扣分;

2、超过5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五、其他纪律

1、不准对师长不尊重不礼貌;

2、不准带非本校的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3、不准进营业性卡拉 ok舞厅和电子游戏机室厅;

4、不准吸烟、喝酒。

5、不准偷盗、打架斗殴和看黄色录像、电影、 vcd、内容不健康的书籍、报刊及听下流_的歌曲。

6、不准携带管理刀具及违规器械到学校;

7、不准介入或参与赌博、盗窃、勒索、抢劫;

8、不准涉及吸毒、贩毒。

奖惩条例:

1、违反其中1、2、3条扣1分,超过5次的给予警告处分。

2、违反4、5、6、7、8条扣5分,并写检查一份,情节严重的参照学校有关制度办法执行。

班级纪律制度【2】

1、就寝纪律:

① 按时就寝,不迟到,违者扣1分,有值日生负责上报;

② 就寝铃声响后,不得在寝室讲话,违者一次扣1分,屡教不改者扣5分,并报告班主任;

③ 晚休后,还在床上吃东西的,一次扣1分,屡教不改者扣5分;

④ 不服从值日生或寝室长管理的,对说对辩的,及时上报值周老师或班主任,一次扣3分。

2、就餐纪律:

① 按时就餐,不能找任何借口不就餐,不买菜,一次扣1分;

② 按要求排队就餐,不推不挤不插队,违者一次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从严处理;

③ 不乱倒饭菜,吃饭要及时洗碗,不得把脏碗长时间放在碗架上,违者一次扣2分;

④ 不乱用他人餐具,发现一次扣1分;

⑤ 打饭值日生认真履行职责,不乱扔乱敲餐具,有责任保护好餐具,失职者一次一人扣1分,损坏餐具赔偿。

3、课堂纪律:

① 文艺委员及时起课前歌,故意推脱一次扣1分,全班同学起立,认真唱课前歌,故意扰乱者,一次扣1分;

② 尊重老师,上课认真听讲,不起哄,不顶撞老师,违者一次扣2分;

③ 积极参与小组活动,不说与课堂无关的话,小老师小组长积极认真讲解,小徒弟认真听,及时提出疑问,小老师耐心解答,不按要求者,一次扣1分;

④ 小组内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全组所有成员共同写出反思,并在全班同学面前做出检查;

⑤ 课堂上积极与老师配合,不主动举手回答问题,一节课连续三次被老师提醒的,本堂课扣1分。

4、文明礼仪:

奖励:①一周内无一次佩戴学生证、团徽问题,奖个人1分;②一周内每天都能坚持在规定时间内进教室,并马上突入学习的,奖3分;

③各组能按时完成播音任务的,平均分奖1分,稿件被录用的,奖个人2分,奖组平均1分;④每周评出本周最佳“每日格言”,奖组平均1分;⑤各组对本期黑板报打分,平均分达优的给予3-5分的奖励;

⑥踊跃参加学校举办的各项活动,如:歌咏比赛,演讲比赛,书法展等,参与者奖3分,获奖另奖3-5分;⑦其他奖项另设。

惩罚:① 每位同学必须按要求佩戴学生证、团徽等,违者一次扣1分;②进办公室要喊报告,经老师允许方可进入,违者一次扣1分;

③打架、骂人一次扣2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和必要的赔偿;④午休不守纪律一次扣1分;

⑤ 不在规定时间内进教室的,一天之内出现三次以上,扣1分;⑥ 在教室内不学习,消磨时间的,发现一次扣1 分;⑦播音稿每周每组上交一篇,没完成任务的,平均分扣2分;

⑧播音员按时播音,要求准确无误,若因播音员失误导致班级扣分的,播音员扣2分;

⑨本学期黑板报由各个小组承办,由徐旭东牵头负责,没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小组平均分扣2分,徐旭东扣2分;⑩ 各小组不能及时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任务,平均分扣2分;⑾损害公物照价赔偿,扣3分。

学生纪律管理规定【3】

遵照党的教育方针和《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依照《中学生守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生纪律规定:

一、学生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拒绝_。如果有意散布_言论,经教育不改者,视期情节轻重分别给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直至劝其退学。

二、学生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凡被政法机关收审或判处的学生一律劝其退学。

三、学生要团结进取。如有意散布消极言论或挑拨离间,破坏班级团结、损坏班级荣誉,干扰正常的学习生活,经教育不改,轻者给予警告处分,重者给予记过处分。

四、学生要服从班团干部的领导。凡打击、陷害、挖苦、讽刺、刁难班团班干部或阻止班团干部行使正当工作权力,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

五、学生要讲文明。严禁打架斗殴,凡先开口骂人者给予警告处分,先动手打人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互相扭打造成伤害者给予记过处分,并赔偿受伤者医药、治疗费;组织打群架、持凶器斗殴或勾结社会不良青少年到校寻衅斗殴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劝其退学的处分。

打架斗殴造成伤害事故或触犯刑律的,交政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学生在校恃强欺弱、敲诈勒索他人钱财时,视其轻重分别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劝其退学的处分。

七、学生偷盗他人财物,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者劝其退学的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交政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学生必须尊敬师长、虚心接受教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凡无理取闹和顶撞教职工者给予警告处分,有意恶语伤人甚至侮辱教职工者给予记过处分,情节恶劣的给予留校察看至劝其退学的处分。

九、学生尊重老师的劳动。凡在课堂上顶撞老师,带头起哄、故意闹事使课堂教学无法进行者,给予记过处分。在课堂上看与当堂教学无关的书籍、报刊,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

十、学生衣着要朴素大方,端庄整洁。严禁染发,女生不得烫发,男生不得留各种长发怪发,不得歪戴帽斜穿衣,不得穿拖鞋、穿短裤、背心进入教室。违反以上要求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

十一、学生必须勤奋学习,扎实地掌握各门知识,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科作业。凡作文三次不交、其它学科作业合计十次不交者,给予警告处分。一个月以上不交各科作业者劝其退学。

十二、凡期中、期末考试及市区组织的有关统测无故不参加者;考试时舞弊或不交试卷者,给予警告处分,并以零分计算该科的成绩。

十三、学生自习,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随意外出,不准谈笑打闹,不准偷看与课程无关的报刊。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

十四、学生必须严守作息制度,不准迟到、早退、旷课,因病因事必须请假;凡迟到、早退10次、旷课1天者给予警告处分;迟到、早退20次、旷课3天者给予记过处分;无故缺课时间超过全学期三分之一者,劝其退学。(早操、课间操迟到缺席者按迟到、旷课对待)

十五、学生不经老师和家长知晓在外或私自出走一天以内给予警告处分,两天以内者给予留校察看的处分,三天及以上者一律劝其退学。

十六、学生在课外可以阅读的有意义的书刊,但传阅抄写低级庸俗的武侠小说、黄色糜乱或内容_的书刊,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记过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劝其退学处分。

十七、学生禁止进入营业性歌舞厅、卡啦ok厅、电子游戏厅、录像室、网吧、台球室。凡学习时间或休息时间进入“三厅二室”的,一经发现给予记过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劝其退学的处分。

十八、就寝(包括午休)时,不准吵闹,不准进行打球运动,不准走象棋、打扑克、听收音机以及晚上长时间打手电筒照明等。凡因以上不良行为而影响他人休息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

凡晚寝关灯以后在室内点蜡烛的,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处分。凡在午休、晚寝后在校园内高声怪叫者给予警告处分。

十九、住读生一律不准随意外宿(包括随意回家住宿)和留宿他人。未经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批准,私自外宿或留宿他人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二十、住读生不按时到寝室就寝而在校内及周边玩耍,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玩至深夜翻越院墙、门窗进入室内者,一经发现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劝其退学的处分。

二十一、男女学生要相互尊重,男生不得侮辱女生。未经组织批准,男、女生不得私自到对方宿舍玩耍。违反以上要求者,给予警告处分。

二十二、学生必须自觉加强道德品质修养,树立远大理想,培养高尚情操。在学习期间凡谈情说爱主动一方(如主动写信、发短信或邀约对方、干扰他人学习和生活)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经教育不改者,劝其退学。

被动一方视情节轻重或批评教育或酌情给予纪律处分。

二十三、学生应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不准在校内吸烟和酗酒,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处分。

二十四、学生不准参加赌博或变相赌博,凡违反者给予记过处分。

二十五、学生应爱惜粮食,吃不完的饭菜应倒入指定的位置。凡公开随地倒泼饭菜者,责令其打扫干净并给予警告处分。

二十六、学生就餐要严守就餐纪律,服从食堂工作人员的安排,尊重厨工的劳动。凡与厨工无理取闹或不按顺序排队、就餐(如插队、拥挤、起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情节恶劣的给予记过处分。

二十七、学生要有节约电、水意识,禁止浪费,寝、教室及卫生间发现长明灯、长流水嘴(有特殊需要的除外),一次给予相应的责任人从以警告处分。

二十八、学生必须爱护公物,不得损坏路牌、门窗、桌凳、床铺、灯具、水电设施及花卉树木等一切公共财物。无意损坏都照价赔偿,有意损坏者除加倍赔偿外,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劝其退学的处分。

二十九、学生必须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凡乱停乱放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凡乱涂画损坏墙壁、门窗者给予警告处分、凡随地乱扔纸屑、废物者除责令其清检干净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

凡由于乱泼乱倒堵塞管道者除令其参加清理劳动外,并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三十、学生在校注意安全。凡翻越高层楼道的护栏、门窗及爬至屋顶面玩者给予警告处分。凡私自改接线路、私安电器者给予记过处分。凡私自外出到河塘游泳玩水者一经发现给予记过处分,再犯者劝其退学。

三十一、学生进出校园要佩带统一的标志(如出入证等),服从门卫的统一管理。不服从管理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

三十二、学生对学校统一配发的桌凳、床铺及有关物品要按统一编号妥善保管使用。若私自调换造成混乱者给予警告处分。

三十三、学生要养成劳动的习惯。凡无故不参加劳动或不服从老师、卫生管理员及学生干部的指挥,经批评教育不改者,除让其补做一次劳动外并给予警告处分。

三十四、学校统一的_或集中学生,要做到快齐静,无故不参加或破坏会场秩序纪律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三十五、学生违反校纪给予的处分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劝其退学5个等级,再犯者依据前一次处分等级并根据再犯错误的性质可给予升级处分。

记过以下处分由年级分管领导协同年级组长、班主任确定到政教处备案。记过以上的处分由行政会集体研究确定。劝其退学要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

三十六、处分违纪学生既要从速及时(一般应在事发后一周内作出处分决定),又要采取慎重的态度,要帮助违纪学生认识和改正错误以达到教育的目的。

违纪学生若认错态度好,并及时交待问题的可减轻处分;若认错态度不好,并订立攻守同盟的,记入学生档案,根据错误性质可采取适当形成组织学生讨论,以敬效尤。

三十七、学生受处分满一学期后,可由本人写出取消处分的申请,经全班学生讨论、班主任提出意见交校行政行研究决定,对确有进步者可以批准取消处分,并将决定记入学生档案。

三十八、凡我校正式招收的在籍学生以及借读生等都应遵守条例。

第13篇 校外住宿学生管理办法规定

为了加强对校外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维护学生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掌握校外住宿学生基本情况,规范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办法。

第一条 校外住宿地点应具备的条件

(一)住宿地点必须符合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中的有关规定 。

(二)房东应与当地公安机关签署“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治安责任书”,并认真履行责任书中的各项职责。

(三)住宿地点必须经过学校和有关部门认可,并适宜学生住宿 。

第二条 校外住宿学生管理措施

(一)填写《长武县中学校外租住学生登记表》:

认真填写租住地址、门牌号、 同住人姓名、房东姓名、职业、房东联系电话、家庭联系电话、住宿点人数等栏目,一式两份,一份班主任保留,一份政教处存档。

(二)填写《长武县中学校外租住学生管理责任书》:

每学年初或变更住所后,由家长与房东及时签订《长武县中学校外租住学生管理责任书》。

(三)实施校外租住学生安全排查制度。

学校政教处及各班主任必须对住宿地点进行安全排查,每学期至少两次;对于查出的安全隐患,当即责令房东限期改正,若无改观,有权责令学生搬离。

(四)努力做到学校、房东、家庭三位一体,密切联系。班主任应不定期深入到学生租住点家访,全面检查学生学习、生活、安全等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第三条 房东职责

(一)房东必须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条件。不能让学生居住在阴暗、潮湿、危漏的房屋。要为住宿学生提供水 、电等基本生活条件。房东应加强对住宿学生的看护,严禁闲杂人员入内。学生在校期间,住所若发生被盗等不安全事件,学校有权请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调查处理。

(二)房东要督促学生按时上学、准时回家,并制定科学严格的作息时间表。在学生旷课或不按时上学时,房东要问清情况,及时督促。若发现学生有不正常迹象时,要及时和学校联系。

(三)密切注视住宿学生动向,加强学生管理。对学生参与赌博、打架、看不健康的书刊影视的等行为,房东应及时制止,学生不听劝止时,要及时报告学校。

(四)如实向来访教师反映学生的表现情况,积极配合学校、家庭共同管好学生。

第四条 其他注意事项

(一)在驻县的亲属家中寄住的学生视为校外住宿学生、必须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校外住宿手续。

(二)本办法与各级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的学生教育管理做出新的规定相抵触的以新的规定为准。

(三)本办法由政教处负责解释。

第14篇 某系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系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一、实习纪律

1、学生应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和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安定和实习教学秩序;

2、学生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实习者,由个人申请并报外语系批准。实习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按实习单位的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3、下列情况下,其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1)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实习的;

(2)实习时间未达到规定时间的三分之二的;

(3)虽参加实习,但不按时缴交实习报告的。

5、凡中途要求变更实习单位的学生,需在原实习单位填写好《实习鉴定表》交回班主任,并向外语系提出变更实习单位的书面申请,经系领导批准后重新领取《实习鉴定表》才能到新单位实习。

二、实习成绩考核

1、学生必须在实习期满后,在规定时间之前把《实习鉴定表》交回班主任处(因特殊情况未参加实习的学生应提交该段时间的学习总结),由班主任转交给相关教师进行评分。

2、实习成绩考核分为a优、b良、d及格、e不及格。外语系或实习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在实习中的表现、实习报告及用人单位的实习鉴定,给予相应成绩。

第15篇 中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中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搞好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为加强学生公寓管理,推进学校“四园”建设和“四化”管理,优化学校育人环境,将学生公寓建设成为文明场所,保证同学们有一个安全、卫生、安静、舒适的学习、生活、休息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日常管理

一、学生必须办理正常入住手续并按指定的寝室、床位住宿,自觉服从生活指导老师的住宿安排,请不要擅自调换房间或床位,请不要私自更换门锁或将钥匙转交他人。

二、配合生活指导老师做好各寝室住宿卡片,标明床位名单、寝室室长名单并张贴在指定位置。

三、清点签收并管理好寝室内属于本人使用的物品(床铺、书桌等),室内公共设施由室长签收;请不要私自调换、拆装、挪作他用或丢失;毕业离校时办好移交手续。

四、学生公寓严禁男女互窜,严禁闲杂人员入内,严禁商品推销,拜访者必须经过身份核实、登记、说明事由才能允许会见。严禁私自留宿外来人员,外带物品应自觉接受检查。

五、公寓作息时间按学校统一规定执行,为了学生睡眠时间能正常进行,学生晚上应按时归寝,严禁熄灯后玩手机或点蜡烛、开手电筒看书或小说等。

六、每个寝室要立有文明公约,有值日安排表,每天各寝室轮流一人打扫室内卫生,并将垃圾按规定倒入垃圾坑,请不要将垃圾堆放在寝室内或走廊上。

七、住宿生应自觉讲究文明礼貌,友善交往,不讲粗话、脏话,请不要大声喧哗,严禁在公寓内办舞会、打球,严禁休息时间唱歌、听音响或弹奏器乐,严禁攀爬门窗。

八、每天早上、下午起床后,各寝室按要求整理宿舍内务,宿舍内务要求做到:

1、地面、天面、四壁常扫干净;

2、卧具、衣物、袜鞋常洗干净,并按要求摆放整齐;

3、被子折成四方形摆放整齐;

4、蚊帐靠墙吊挂整齐;

5、鞋类尖朝外在床下按直线摆放整齐;

6、热水瓶、提桶、口盅、餐具、箱子按指定地方摆放整齐等。

九、平时由生活指导老师、学生科对公寓内务进行评分,团委、学生会每周对寝室进行不定期抽查,每月评定文明寝室及文明标兵(评分评比及奖励办法另作规定);为了使宿舍内务规范化、正常化,创造良好的住宿环境,对内务评分不合格者,给予限期整改,仍不合格者,将视其情节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惩处。

十、公寓内的公共设施出现故障,请及时到公寓值班室登记报修。

十一、学生要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提高应急能力,自觉接受消防、防疫、治安安全、法规法纪的教育和管理,掌握消防常识,注重防火防盗。

第二条 日常行为规范

进住学生公寓的学生,应自觉遵守宿舍纪律,爱护公共设施,维护住宿环境,注重行为规范:

1、请不要在睡眠时间从事影响他人休息的各种活动;

2、请不要损坏或转移室内的公共设施;

3、请不要在公寓内酗酒、猜码、起哄、闹事,往楼下砸东西;

4、严禁在公寓内赌博、玩牌、吸烟、吸毒、贩毒,复制贩卖、阅读非法书刊、播放非法音像制品、参与非法传销、进行_和封建迷信活动等,远离黄、赌、毒。

5、请不要在公寓内私藏管制刀具及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严禁用棍棒等器械在寝室或阳台上打逗,以免伤人。

6、请不要在公寓区内打篮球、排球、足球等;

7、请不要在公寓内或走廊上焚烧东西或生火煮食;

8、请不要在公寓内私接电源及使用电热(炊)器,自行拆、安装室内设施,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9、请不要在寝室内点蜡烛,烧废纸等,如夏季确需燃点蚊香、灭蚊片等,务必放在远离衣物、床铺等易燃物品的地方,人走后应及时将其熄灭,以免发生火灾。

10、请不要在公寓内饲养宠物,停放自行车、摩托车等。

11、请不要在公寓区内随地吐痰、扔脏物、人为弄脏公寓走廊及栏杆;

12、请不要在室内堆放杂物及在公寓墙上乱写、乱画、乱拉、乱挂、乱贴。

13、请不要站在阳台栏板沿上晾、取衣服,不坐在阳台栏板沿上玩耍,不在窗户边或阳台上攀高向下张望,不在窗台、阳台上放东西,不向下丢扔物品,以免发生事故。

14、上、下楼梯应靠右慢行,不准急跑,以免摔倒、碰撞伤人。

15、发生疾病或伤情要及时就医,并通知家长,报告生活指导老师、班主任、值周老师,以免延误病情。上课或其他非回寝时间,如因病确需回寝休息的,必须向生活老师出具班主任的请假条 和医生建议休息证明,及时报告家长,并有一人陪护。(医院急救电话120)

16、严禁参与敲诈、殴打、欺压、偷盗同学等严重违纪事件,如遇偷盗、敲诈、殴打等险情时,应及时向亲友、同学、师长求救,紧急时可拔打“110”报警。

17、请不吃腐烂变质、不卫生食物,以免引起食物中毒。不带饭食、面食回寝室食用,以免影响卫生。

20、服用各类治病药物时,要看清服用说明,了解药品的“适应症”、“禁忌症”和“注意事项”,并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21、请在打饭、打开水时,按秩序排队进行;提开水慢行,并小心轻放,以免烫伤人。

22、未经学校或班主任许可,住校生不准擅自离开学校,以免发生意外。

23、严禁翻越学校围墙出校,否则,接受学校相应处理。

24、请不要恶意发出“鬼来了”、“起火了”、“地震了”等危急信号。如确遇火灾、地震等突发险情,应该保持镇定,及时求救,并有序在第一时间撤离险区,不惊慌失措。

25、请不要将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放在寝室。钱只留30元以下零用钱在身上,其余存卡,也可存于班主任等人处,贵重物品应随身带。注意财产安全。

第三条 说明

1、在公寓内,仍要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的其它一切规章制度。

2、有违反公寓管理规定者,将依据其情节不同或批评教育,或照价赔偿、或加倍处罚、或交由相关处室、或交保卫、公安部门处理。

学生管理办法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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