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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检查考评办法【16篇】

发布时间:2023-12-01 13:33:03 查看人数:46

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检查考评办法

第1篇 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检查考评办法

1.0目的规范员工绩效考评工作,确保公平、公开、公正考评员工德、绩、能、勤。

2. 0适用范围适用公司财务部、各项目处出纳的绩效考评工作。

3.0职责

3.1 财务部经理负责依照本办法进行公司财务部出纳、各项目出纳的检查工作。

3.2 分管副总经理负责依照本规定进行公司财务部经理、会计、出纳、各项目处出纳检查工作。

4. 0程序要点

4.1 财务部各项目处会计员的工作标准:

4.1.1 财务部、各项目处会计员工作应符合《物业维修基金管理规定》、《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中的工作要求;

4.1.2 会计员必须参加本岗位的培训和达到培训要求,培训合格后上岗。

4.1.3 财务部经理应按上述各项标准作业规程履行自己的职责,符合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

4.1.4 会计员除应严格按照本部门的标准作业规程进行工作外,还应严格遵守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

4.2 绩效考评评分结构

4.2.1 绩效考评由周检、月检、抽检构成,各种检查考评的要求详见公司的《工作、服务绩效综合考评办法》。

4.2.2 公司财务部出纳、项目处出纳绩效考评的周检、月检、抽检评出均按百分制进行。具体构成为:a)工作效果(满分20分)b)执行程序(满分20分)c)工作时效(满分20分)d)培训质量(满分10分)e)服务质量(满分10分)f)执行其他相关组规程质量(满分10分)g)其他质量(满分10分)

4.2.3 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会计绩效考评的周检、月检、抽检评出均按百分制进行。具体构成为:a)岗位工作标准、作业规程的执行质量(满分10分)b)培训质量(满分10分)c)自身工作技能。(满分10分)d)服务质量(满分10分)e)工作效果(满分10分)f)工作责任心质量。(满分10分)g)处事公正性质量。(满分10分)h)遵守相关作业规程质量(满分10分)i)团结配合质量。(满分10分)j)道德水准(满分10分)

4.3 绩效考评扣分细则:

4.3.1 出纳员(含项目处)考评扣分细则:a)执行标准作业规程质量考评扣分细则:公司/项目处出纳员,不按照财务部相关标准作业规程操作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该项评分1-2分;严重违反作业规程操作的,每发现一项扣该项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5-20分,扣完为止。b)不遵守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视程度在'相关规程'栏目内扣减相应项目分值(一般违规扣1-2分;严重失职扣减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5-10分)。

4.3.2 一般违规、一般程度、一般情况是指偶发性的,因粗心大意引起的,或因记录签名不清、不合要求或有一定的客观因素(需经确认),造成的程度轻微不合格;造成不良后果是指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实际损害、恶劣影响或引起其他工作质量受到连带影响的结果。

4.3.3 '其他'栏目是为本公司相关标准作业规程所未包括,或超出本规程4.3.1 和4.3.2 所列出的原因造成的不合格所致,如未发生或未出现,该栏目考评时应当给出满分10分。

4.3.4 检查、考评时,如出现《行政奖罚标准操作规程》中所列明的应受嘉奖事件,则应视情节在正常考评完毕后在总分中追加1-20分(但总分不应超过100分),另依据《行政奖罚标准操作规程》对受考人进行奖励。

4.3.5 奖评时受考人的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已触犯《行政奖罚标准操作规程》所列出的必须加以惩处的情形,则除在考评检查表相应栏目内扣完相应分值外,另依据《行政奖罚标准操作规程》对受考人追加处罚。

4.4 考评评分细则的解释权在公司质管部。

5. 0记录

5.1 《财务部出纳考评表》mps─a2─04

5.2 《财务经理/会计考评表》mps─a2─05

6. 0相关支持文件

6.1 《工作、服务绩效综合考评办法》mps─z1─03

第2篇 物业检测仪表管理办法规定

物业检测仪表管理办法

对服务质量有影响的检测仪表的使用、校准和保管,以保证其正常使用,并能达到所要求的测试能力。

【检测仪表的分类】

为更好地加强检测仪表管理,做到保证重点,兼顾全面,实行a、b、c三个等级管理。

a级:是指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即兆欧表。

b级:是指与设备安全运行、服务质量直接有关的主要检测仪表。如手持式温湿仪、万用表、供水、供汽管道系统的主要进出口未端压力表、测量计等。

c级:是指设备上的一般指示仪表(如电流表、电压表)及空调风机控制器。

【检测仪表的管理、检定和控制】

a、b级检测仪表,由检测仪表管理员依据《鉴别号编制说明》进行编号,建立《检测仪表管理台帐》,并于每年12月编制《周期检定日程(计划)表》报管理部。

a级检测仪表(兆欧表)每二年校准一次。

b级检测仪表每一年校准或更换一次。

检测仪表的校准委托有相应资格的授权机构进行。

对于新购检测仪表,以产品有效的合格证或经鉴定合格作为发放使用的依据。

c级检测仪表,检测仪表管理员每年巡视核查一次,填写《c级检测仪表巡查表》并由设备主任批准,发现变形、损坏、失准按规定要求进行申购并更换。

【使用】

管理处保证检测仪表在有效期内正确使用。

校准合格的a级检测仪表,贴上合格标识。

校准合格或定期更换的b级检测仪表,贴上'合格证'标识。

巡查合格的c级检测仪表,贴上'准用证'标识。

发现检测仪表不合格时,立即停止使用,并重新校准或更换。

确保在搬运存放时检测仪表准确度保持完好。

在检测仪表的技术资料按要求可以提供的场合,贵方主管部门要求时,**物业管理公司提供这些资料,以证明其功能的适宜性。

第3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电话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完善公司电话的管理,保证正常工作通讯需要,增强员工的节约意识,更好地做好开源节流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公司的电话(含各物管处值班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提倡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

第二条: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员工接听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岗位)'。其他内容视情回答,总的要求是规范、简洁、礼貌。

第三条:工作时间内不得长时间的接听私人电话,如确需接听私人电话,每次通话时间不应超过3分钟。

第四条:公司管理人员开会时必须将手机置于振动状态,日常必须保持24小时开通通讯工具。

第五条:各物管处员工不得使用值班电话(移动电话、固定电话)或业主电话打私人电话。打私人电话的,由物管处负责人核实责任人,按实际发生的电话费双倍扣款。找不出责任人则由当班人员集体承担。

第六条:值班电话工作话费,需严格控制在公司或业主规定的标准范围内,对超出标准部分的话费,由物管处负责人承担。因特殊情况超标的话费,由物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总经理室批准方可减免。

第七条:坚决杜绝使用值班电话或业主电话,拨打信息台或擅自上因特网;拨打恶意或色情、恐吓电话。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涉及到法律责任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责任人除双倍扣款外,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和相应的处分。

第八条:行政、管理部门因工作需要挂长途电话的,需填写长途电话申请单,注明部门、通话人、对方地区及单位、因何业务通话等,并经该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予挂拨。部门负责人不在的,应由总经理签字同意,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均不在,又确因业务需要挂长途电话的,通过办公室同意可先行挂拨,但事后通话一定要三日内补办审批手续,逾期不补办者视为挂私人电话,电话费由其本人双倍负责。

第九条:公司不允许员工在公司拨打私人长途电话。 员工私拨打国内长途电话,或以公事为由骗打国内人长途电话的,除按实际发生的电话费扣款外,每次罚款50元;私挂香港或澳门的,每次罚款100元;私挂国外长途电话的,每次罚款500元。

第十条:电话机属公共(本公司或业主)财产,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拆卸挪用。各物管处负责人为电话设施负责人,当班人员有使用的权利及保管电话设施的义务和责任。

第十一条:各物管处负责人要定期检查电话设施,保持电话设施整齐清洁,完整无损,性能良好,运行正常。发现电话机故障后,及时报修。发现故意损坏、人为故障,责任人除承担修复费用外,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和相应的处分。找不出责任人则由当班人员集体承担。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另作要求。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4篇 工业园区厂房物业管理规定考核办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厂区物业管理的内容、范围、要求及考核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龙岩卷烟厂厂区物业管理、绿化管理、车辆停放管理、零星工程管理、办公用品管理。

2.职责:

2.1企管办负责制定厂区物业管理规定文件,并按文件进行检查考核。

2.2物业公司按合同及厂区物业管理规定文件规定向烟厂提供各种服务。

3.内容及要求:

3.1物业管理主要内容(除办公大楼):

3.1.1厂区所有公共通道、楼梯、走廊、电梯口、顶楼卫生(含小车库顶棚)。

3.1.2厂区所有厕所卫生,厕所设施检查,化粪池清掏。

3.1.3厂区所有水沟下水道卫生及公共通道、下水管道设施的检查。

3.1.4厂区所有外墙、外窗户、外墙管道、外风扇等清洗。

3.1.5厂区垃圾、木制废品清理。

3.2物业管理具体补充范围及要求

3.2.1厂门口宣传栏保持清洁。

3.2.2公共通道包括:制丝车间一区东面通道;制丝一、二区门口大厅;成型车间大楼与制丝之间的走廊东至成型厕所,西至卷包一区南门天桥斜坡顶、北至卷包一区南门含卷包一区南门天桥;联合工房各层仓库外公共区域。

3.2.3所有公共通道、走廊应保持地面整洁,墙壁、天花板、照明灯、门、窗户无蜘蛛网、无积尘。

3.2.4所有楼梯包括墙壁、天花板、窗户、楼梯扶手、照明灯等,应保持清洁、无蜘蛛网、无积尘。

3.2.5车间楼梯、扶手及工艺质管科大楼的大厅、楼梯、扶手及制丝一、二区的大厅、大厅玻璃、广告牌应每天擦洗。

3.2.6厂区路面保证全天整洁、无落叶、无积尘、无杂物。

3.2.7厕所包括墙壁、天花板、照明灯、地板、门、窗、水池等,保持无臭味、无堵塞、空气清新、干净整洁。

3.2.8下水道及水沟畅通、无堵塞、无垃圾、无积垢。

3.3绿化管理主要内容及要求:

3.3.1负责做好厂区的环境绿化,负责现有绿化的改造。

3.3.2做好厂区、车间的花卉、盆景摆放。

3.3.3按企管办确定的位置和数量摆放花卉,不定期更换花卉,做到品种新鲜化、多样化、高档化,摆放整齐美观,如有枯死花卉应及时更换,档次与现有水平相当。

3.3.4花卉应定时浇水、施肥、除虫,浇水后应及时将地面水迹擦干净,不得留下积水,造成地面污迹,更换花卉应及时清扫地面。

3.3.5节日(元旦、春节、国庆节)庆祝活动或上级领导参观检查应做到花色鲜艳、体现节日气氛。

3.3.6草地、苗木应定时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拔杂草,确保草地、苗木造型整齐美观、花池白净、完整无缺,如有枯死应及时重新种植。

3.3.7及时清拣枯枝落叶,保证绿地整洁、美观。

3.3.8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花卉苗木等枯死,所发生的费用由物业公司负责。

3.3.9如因自然条件或车间生产造成的死亡花卉苗木的重新种植,或因意外事件造成的花台破损修复,经企管办确认后费用由烟厂负责。

3.4车辆停放管理内容及要求:

3.4.1负责厂区摩托车、自行车的停放管理。

3.4.2设立厂区摩托车、自行车停车线,确保车辆停放整齐。

3.4.3专人指挥管理,维持良好的交通秩序,确保摩托车、自行车停靠规范、排列有序、走道畅通不堵塞。。

3.4.4负责停车场地环境清洁卫生,定期清扫车库地板、蜘蛛网,确保车库环境整洁。

3.4.5确保车库照明(除办公大楼地下单车库)。

3.4.6确保车辆安全,如发现车辆及相关车辆配件丢失,按责任大小,物业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

3.5零星工程管理主要内容及范围:

3.5.1负责厂区、复烤厂的水电、土建、装修零星工程。

3.5.2负责新增绿化工程。

3.5.3所有工程应保质保量按

时完成,施工过程应确保施工现场整洁、安全,施工结束后将现场清理整洁。

3.5.4工程完成后由使用部门对工程效果及费用进行确认,物业公司每月底将经部门确认的工程进行登记,交企管办备案,并附详细的费用清单。

3.6办公用品及计生管理内容及范围:

3.6.1负责办公用品的代购、发放工作。

3.6.2负责户口管理工作、计生工作,确保计生工作四个百分百。

3.6.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厂区房屋的安全检查及维修申报工作,确保房屋安全和正常使用。

3.6.4各部门应由固定人员领用办公用品。

4.零星工程维修及办公用品申购程序:

4.1在500元以内原有项目的厂区零星工程维修如房屋小范围漏雨、窗户玻璃更换、厕所、下水管道维修等,由部门或车间通知物业公司维修,物业公司维修后经部门或车间对工程效果及费用进行确认,物业公司填写物业服务登记表rj/qg0402-2,公共部分设施的维修由企管办确认。

4.2厂区所有500元以上的零星维修工程,申请部门填写零星工程/办公用品申请及确认表rj/qg0402-1,经分管厂长审批后交企管办登记。工程完成后由使用部门对工程效果及费用进行确认。

4.3大额的零星工程,由物业公司进行费用预算,费用超过5万元的工程应由物业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交厂长审批,并按有关审计程序执行。

4.4办公用品在500元以内原有用品的更换,如更换台玻、台布等,由部门或车间通知物业公司,物业公司重新购置或更换后经部门或车间确认(物业服务登记表rj/qg0402-2)。

4.5所有500元以上办公用品的购置,申请部门填写零星工程/办公用品申请及确认表(rj/qg0402-1),经分管厂长审批后交企管办登记。办公用品交付使用部门后由使用部门确认。

4.6每月底由物业公司对所有项目进行汇总,交企管办备案。

5.考核办法:

5.1上级检查如有不符合要求每项扣1000元。

5.2厂部组织检查如有不符合每项扣100元。

5.3企管办现场管理员检查如有不符合每次扣50元,当月内重复发现第二次扣100元,第三次扣150元,依此类推,当月累加。

5.4如有部门对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可以向企管办书面反映,经核实每次酌情扣50-200元。

第5篇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监督考核办法

总体要求: 通过明确本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标准和监督考核办法,体现'质价相符'和'明明白白'消费,为小区的广大业主提供安全、舒适、温馨的生活环境,为业主提供良好的服务。

管理服务标准

一、客户服务

总体要求:服务有效投诉少于5%,处理及时率100%;业主满意率80%以上。不达标即为违约。

具体要求:

1、佩戴统一标志,仪表端庄、大方,衣着整洁。对业主(使用人)的报修与求助耐心细致,对收费项目及时说明服务标准、服务方式、收费标准等事项,征求业主(使用人)的意见。

2、服务时限。急修服务15分钟内到位,8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做出限时承诺。小修2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服务时限不得以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顺延。(居民预约、雨天筑漏可不受2日限制)。

3、对业主的投诉及时回访,回访率100%,并件件有记录。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

总体要求:房屋完好率大于等于98%;设施设备完好率大于等于95%;不达标即为违约。

具体要求:

1、巡检。(1)每年年底或年初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道路、绿地等进行全面检查1次,掌握房屋设施设备完损状况,对完损程度做出评价,做好记录;(2)每半年检查巡视1次房屋主体结构,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维修工作;在冬、雨季和天气异常时安排组织房屋设施巡视,对质量较差,易出问题的部位重点检查;(3)每半年检查清除1次屋面、檐沟内落叶杂物树叶等,疏通雨水口、落水管等;每日巡视1次小区楼房单元门、楼梯间通道部位以及其它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路灯等;(4)每年秋季对共用部位门窗做专项检查1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5)巡检有记录;巡检结束将检查情况、维修计划及需要进行大、中修或更新改造的项目报告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

2、房屋。

(1)装修管理。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在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备案登记时,对不符合政府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的内容,应在2个工作日内给出修改意见;业主(使用人)装修期间每日巡查装修施工情况;对装修中的违约行为及时劝阻;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2)油漆粉饰。木门窗、百叶门窗、封檐板、木栏杆等油漆起皮、剥落或更换的新木件应油饰;5年油饰1次;铁皮雨水斗、落水管、铁皮屋面、钢屋架及支撑或其他各类构件(铁栅栏、铁栏杆、铁门)、铸铁污水管、水管等应3年油饰1次;楼梯间、共用走廊的室内墙面每5年应粉刷1次。

(3)建筑物外立面。本小区建筑物外立面原则上每8年粉饰1次。因施工等原因致使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有明显污迹的,应当及时进行清洗、粉饰。

2、给排水系统及其配套设施。

(1)给水设施,泵、管道、水箱、阀门、水表等运行正常,出现问题随时处理。(2)排水设施。化粪池每年清理1次,每季巡查1次。楼面落水管落水口等保持完好,开裂、破损等及时更换。每月清扫1次以上排水明沟,;每2个月对地下管井清理1次,每季度对地下管井疏通1次,保证通道清洁,排水畅通。

3、供配电系统

建立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包括电气设备运行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处理规程、巡视检查制度、维护制度、安全及交接班制度;所有供配电设备运行正常,没有人为故障。

4、智能化系统

设备运行正常,专业人员24小时值班,监控反应灵敏,异常情况及时检修。

5、避雷接地系统。每年雨季来临之前,对整个避雷接地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在大雷雨过后也要及时对系统检查,发现严重腐蚀、松脱等立即更换或紧固。

6、电梯运行与管理

(1)与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认可证书的企业签订维修保养、大中修更新改造合同,并明确被委托企业的责任。(2)每日监督电梯运行状况,加强日常维修保养,电梯及其安全设施每月不少于2次,每年进行1次全面调整和测试,确保电梯及安全设施完好、齐全,通风、照明等附属设施完好。电梯年故障率低于7%。(3)电梯维护保养提前一天通知业主(使用人),并尽可能减少对业主(使用人)正常生活的影响。(4)制定紧急救援方案和操作程序,在接到报警信号后迅速通知维保单位派人排除设备故障,并尽快设法解救乘客。

7、 道路、停车场(车棚、车库)及配套设施

(1)保持本小区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整齐,排水畅通;发现损坏及时修补;(2)按照业主公约的约定,劝阻人为损坏路面,制止在路面焚烧垃圾、落叶或其他杂物;(3)停车场、棚、房完好无损,有大、中、小修计划;(4)停车场内照明设施完好,通道畅通无阻,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

三、清洁管理

总体要求:内外环境整洁,没有卫生死角,环境卫生清洁率达99%。达不到此要求即为违约。

具体要求:

1、一般管理。每日打扫1次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并拖洗干净;水磨石地面和水泥地面每月刷洗1次;每日收集2次业主(使用人)垃圾;每周用干净的抹布擦抹2次楼梯扶手;各层和通道的防火门、消防栓、玻璃箱内侧、墙面、地脚线、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周循环清洁1次;各梯间墙面、天花板每周除尘1次;每月擦洗2次楼梯道共用门窗玻璃。地面、梯间洁净,无污渍、水渍、灰尘,无乱贴乱划,无擅自占用现象,无乱堆乱放;铁栏油漆完好无脱皮;扶手护拦干净、光亮;梯间顶面无蜘蛛网、灰尘,地脚线干净无明显灰尘,大理石地面干净无明显灰尘,水磨石、水泥地面目视干净无杂物、污迹;玻璃、墙面、门窗保持干净。灯具每季擦抹1次。

2、电梯及电梯厅保洁。保持电梯轿箱清洁,每日清洁1次;灯饰及轿箱顶部每周清洁1次。避免在客人多时清洁电梯,若有人乘搭电梯应暂停清洁工作。

3、停车场、共用车库或车棚保洁,地面无垃圾、果皮、纸屑、无积水、无油迹、无污迹和杂物;无异味、空气流通;管道标识清楚,油漆无脱落、无锈迹;标识、指示牌等公共设施目视无明显灰尘;墙面、管线基本无污迹、无灰尘。

4、道路保洁,道路、人行道无垃圾、无杂物、积水、积雪、污渍、泥沙;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路边灯具无灰尘,灯具内无蚊虫,灯盖、灯罩、灯座明亮清洁。

5、标识、宣传牌、雕饰、信报箱保洁,无积尘,无污迹,无乱张贴。

6、休闲及绿化带保洁,外观整洁,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1小时。

7、 垃圾桶、果皮箱保洁,垃圾桶、果皮箱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明显污迹;垃圾桶、果皮箱无明显污迹、油污,无明显异味。

8、垃圾收集与处理。 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果皮箱垃圾,每日收集垃圾2次,保持垃圾桶清洁。建筑垃圾定点堆放;垃圾收集车表面洁净,无污染,全封闭,无垃圾外溢、气味四散、垃圾洒落。

9、卫生消杀。夏季等蚊、蝇、孳生季节每月消杀1次;灭鼠:每季进行1次。

五、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

总体要求:园林绿化与小区整体环境相协调,美观,花草树木长势良好,符合季节气候特点,没有人为毁绿损绿事故。达不到此要求即为违约。

具体要求:

1、草坪。成活率在95%以上,生长茂盛;整块草地没有已开花杂草,整块草地没有明显阔叶杂草;无病虫害;绿地整洁,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现象;设施完好,无人为损坏,对违法行为能及时发现和处理;根据草坪种类、季节、生长周期、天气、土质等情况实施淋水、施肥、修剪和灭虫。

2、园林树木。长势强,生长超过该树种、该树木的平均年生长量;树冠完整美观,没有死树和枯枝死杈;树木枝干无机械损伤,无明显缺株;树林无钉栓、捆绑现象;绿篱上下部枝叶茂密,整形修剪表面平整,棱角线条统一划齐,生长健壮,叶色正常,修剪造型美观,无死株和干枯枝。

3、花坛。花卉长势良好,体现花坛设计要求,造型优美,无枯枝,无病叶。保持假山、亭、廊、雕塑等建筑小品的清洁卫生。

4、人工水系、喷水池,池底清澈见底,水面无杂物、池底无沉淀物、池边无污迹。 四周安全设施状况,发现损坏及时修复。

六、安全防范

总体要求:阻止或减少刑事案件,杜绝因管理不善而发生重大或较大治安案件。公安部门鉴定小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主要原因系由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不善即为违约。

具体要求:

1、配备接受过专业训练的专职保安人员。保安人员要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无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负责,掌握基本安全护卫技能,熟悉物业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当班时佩戴统一标志和执勤工号,穿戴统一制服,工具佩戴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上岗时精神振作,举止文明,仪态良好。

2、门卫。本小区实行封闭管理。主出入口24小时至少有2人有值班看守,本小区人员车辆凭卡进入,外来人员应进行验证

、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杜绝未经受访业主同意的其他人员进入;大件物品搬出实行登记,实施交通指挥交通疏导等工作。交接班制度完善,并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

3、巡逻。白天巡逻次数不少于6次,夜间巡逻次数不少于8次,重点部位、重点时间以及特殊情况加强巡逻;每组巡逻人员不少于2人;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隐患;接受业主(使用人)投诉和求助;回答用户的询问;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及时报告警方与管理处,必要时采取正当防卫,防止事态扩大,协助保护现场和证据;安全巡逻有记录有检查。

4、紧急事故反应。(1)制定紧急事故处理预案,至少包括:火灾、爆炸、地震、炸弹恐吓、安全疏散、公共卫生以及电梯应急等;(2)有紧急事件救护组织,并始终处于紧急事故反应状态;(3)高层住宅按消防要求组织进行疏散演习;(4)对紧急事故做出快速、正确的反应,尽可能减少破坏和损失程度;(5)组织恢复生活秩序。

5、其他防范措施。(1)设有业主(使用人)求助与报警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接到报警信号,确认后管理处应立即派人赶往现场查看,予以恰当的紧急处理;(2)涉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并有防护措施;(3)协助有关部门维持小区正常生活秩序,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4)对小区内外围边界、角落、车库、道路的照明设施加强维护,保持必要的照明;(5)建立空置房屋、设备室、垃圾房、杂物房巡查、钥匙管理及登记备案制度。

七、交通、车辆管理

总体要求:车辆进出停放有序,避免交通事故,不因车辆停放和行驶的原因损坏绿化、其他设施。达不到此要求即为违约。

具体要求:

1、有较为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包括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行驶方向、速度、过夜或临时停放位置进行引导,保持车辆行驶通畅。停车按照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标准收费。

2、在交警部门协助下在小区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划定禁止车辆停放的区域。杜绝车辆在禁止停放区域停放。

3、维持交通秩序,发现车辆乱停乱放进行忠告或纠正,发现偷盗车辆、破坏交通设施等现象及时制止。

4、封闭停车场由专人管理,车辆进场、离场有检查、记录。

5、对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发放凭证,出门凭证放行。

6、杜绝外来车辆进小区停放过夜。杜绝非小型机动车停放过夜。

7、对业主违反业主公约和小区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的行为进行及时劝阻。

八、消防管理

总体要求:设施齐全,标识清晰,使用功能良好,防止火灾责任事故。

具体要求:

1、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基本消防技能;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

2、根据防火、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消防通道设置路障。

3、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办法,指定专人维护、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保持完整好用。

4、发现火警迅速向消防队报警,并马上派人前往报警地点,迅速采取措施,组织力量救火,抢救生命和物资,派人接应消防车,服从火场总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5、每月1次巡查消防栓、箱、烟感头、喷淋头、消防水阀、消防标志等消防设备是否完好、齐全,并及时给予维修;发现设备故障时,必须及时修理或通知厂方处理,保证设备24小时正常运转。每年模拟火灾操作1次,以熟悉操作和检查消防监控设备;消防监控室保持清洁,每周至少保洁1次,要求地面无积灰,监控箱表面无污渍;每日填写工作记录,建档备查。

九、档案资料管理

1、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2、分类成册,管理完善,合理分类,查阅方便;

3、及时变更登记,账物相符。

监督办法和违约责任

一、日常监督

甲方聘请专门人员并授权监督人员按照本合同及各个附件的约定,代表甲方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记录在案,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报告。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聘请的专门监督人员进行监督,对监督人员通知的整改事项要有积极的回应并认真整改。乙方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管理服务职责,经甲方监督人员监督仍不改正的,视作违约。合同期内因同一问题或同一

情况监督人员发出5次(含)以上整改通知书的,视作违约(不包括建设单位施工遣留问题及个别业主恶意破坏)。甲方及甲方聘请的监督人员不得干涉乙方按合同的约定实施的日常管理与服务。

二、违约责任

乙方没有达到本附件约定的管理服务标准,构成违约的,由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处罚通知,每一项违约扣减乙方按本合同附件2约定的利用本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经营用房经营收入总额中乙方1个百分点的可得金额,相应增加甲方1个百分点的可得金额。(即如果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发生,乙方可获得最高35%的经营总收入,甲方获得65%;如果发生一项违约,则乙方所得减少到34%,甲方所得增加到66%,依此类推)。

考核办法和结果处理

一、 每年年中和年底,乙方将半年和全年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半年和下一年度物业管理的主要计划等,两次向全体业主送发书面报告。

二、 业主委员会年中和年底两次向全体业主送发评议打分表,对以下内容进行打分评议:1)供电管理;2)供水管理;3)消防治安管理;4)卫生保洁管理;5)绿化管理;6)公共设施设备管理;7)车辆管理;8)维修服务;9)服务态度;10)遗留问题的解决;11)总体评价。打分的标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差。

第6篇 万科物业顾问客户关系管理办法

vk物业顾问客户关系管理办法

1.目的:

与合作方保持有效沟通,强化万科物业顾问对合作方负责的品牌形象,进一步深化万科物业在行业内的美誉度。

2.职责:

顾问经营部负责组织和落实。

3.方法与过程控制:

3.1建立客户资料库。

3.1.1业务拓展人员负责将客户信息、联系方式记录在《顾问业务跟踪记录表》中。

3.1.2部门负责人负责整理合作中客户与已合作客户的联系方式。

3.2意向合作客户关系管理

3.2.1日常联系。日常联系参照《顾问谈判工作指引》执行。

3.1.2邀请参观。客户表现出较强合作意愿时,应主动邀请客户到我司参观,促进双方的合作。

3.1.3赠阅书籍。根据业务拓展需要,可向客户赠阅集团出版的书籍。

3.1.4年底节日问候、感谢。顾问经营部每年底整理以往曾联系的客户清单,统一寄送贺卡,感谢客户对万科的认可。

3.2合作中客户关系管理

3.2.1定期联系。顾问经营部每月至少与甲方沟通一次,分管领导每季度至少与甲方沟通一次,了解项目进展、甲方对顾问工作的评价与要求等,沟通情况记录在《顾问工作沟通记录表》中。

3.2.2现场拜访。合同期内,顾问经营部或分管领导每年至少前往项目现场拜访一次甲方领导,相关情况应记录在《顾问工作沟通记录表》中。

3.2.3赠阅书籍。顾问合同签订后,顾问经营部应将需赠阅《万科周刊》的合作方高层名单及订阅申请报送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由总经理办公室协助办理赠阅事宜。合作方第一负责人应长期赠阅,其他人员由顾问经营部酌情考虑是否赠阅。

3.2.4项目关键节点祝贺。项目奠基、入伙等关键节点,顾问经营部应提醒分管领导与甲方高层联系,向甲方表示祝贺,同时部门向甲方发送相应的贺函。

3.2.5节日问候。五一、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节日前,部门应以发送短信、邮件、电话、寄送贺卡等形式向甲方领导表示节日的问候。

3.3已合作客户关系管理

3.3.1定期联系。顾问经营部负责定期主动以电话、e-mail等方式与合作方高层联系沟通,了解合作方企业动态,保持双方之间合作伙伴及朋友的关系。顾问经营部负责人每季度应至少与合作方进行一次沟通,从合作方获取的有效信息,如合作方对加强双方合作的设想等,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分管领导视情况与合作方高层进行不定期的沟通。

3.3.2每年春节前,顾问经营部应整理需要邮寄贺卡的合作方人员名单,提请公司领导统一向合作方第一负责人寄送贺卡,其余合作方人员的贺卡,由顾问经营部负责寄送。

3.3.3拜访。如公司人员出差地是对方所在城市或临近城市,可考虑前往拜访合作方。拜访前应请示公司领导,明确拜访目的。根据公司业务拓展及品牌推广需要,顾问经营部可制定拜访合作方的方案,并组织实施。方案实施前应经公司领导审批。

4.相关文件

vkwy7.5.1-j04-02《顾问谈判工作指引》

5.记录表格

vkwy7.5.1-j04-07-f1 《顾问业务跟踪记录表》

vkwy7.5.1-j04-07-f2 《顾问工作沟通记录表》

第7篇 信蜀物业资产安全管理办法

蜀信物业资产安全管理办法

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和实物财产的安全、完整,免遭非自然毁损、流失或无故被他人占有,特制定本办法。

应收款的管理

应收款管理包括应收费用、往来帐清理、应收票据管理以及坏帐损失的确认等,具体办法如下:

(一)、各小区负责每月对当月发生的水电气费、物管费的催收工作,编制各项费用的应收款统计表,并于每月25日向财务部和经理报送,报表必须如实反映当月费用发生总额,实际收回总额,尚未收取总额。

(二)、财务部据各小区报送应收费用统计表,对应收费用实行建帐管理,明确费用追溯责任人。

(三)、各小区管理处应在小区内公开小区费用的收取标准、收费责任人及公司专用收费凭据,密切与业主沟通收费相关事宜,避免小区收费与业主自行交费的脱节,同时需制定相应激励政策,以有效防止各项费用的错收、漏收和截留,保证公司资金不受损失。

(四)、财务部需不定期地上门向业主询问交费情况,以抽查各小区的收费管理情况,若抽查出有违纪违法行为,应立即提交经理及授权人处理。

(五)、财务部必须定期核对和清理公司的往来款项。

(六)、对坏帐损失的确认必须依据《会计法》,按严格的审核、审批程序进行。逾期三年的呆帐可报经总公司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加以确认。

采购及库房管理

(一)、实物采购管理

1、各小区及部门在每月25日前统一制定下月所需物品计划,交予库房管理员,经与库存实物核对后,统一按以下格式制定下月采购计划。

采 购 计 划 表

编制单位: 所需时间:*年*月

采购物品需用数量预计单价预计总额需用时间使用部门及用途需用人签字

部门负责人: 库管: 审批人:

注:该表一式三份,一份部门留存,一份采购留存,一份交财务部。

采购计划表需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库管复核,经理审批后方能交公司采购员采购。各部门不得自行采购物品,特殊原因需由经理审批。

2、各小区及部门当月所需的非常用物品及油料由部门主管填写'请购单',并经公司经理签字后交采购人员采购。

3、采购人员根据'采购计划表'或'请购单',按所需时间采购物品。

4、采购人员经公司经理批准可借支一定数量的备用金,备用金的使用需受财务部出纳的监督。

5、所有采购物品必须经库管人员清查、验收后入库,库管人员开具'入库单',直接交付使用的采购物品由库管人员出具'验收单'。财务部凭据有效发票和库管开具的'入库单'或'验收单'予以报销。

6、月末财务人员定期检查采购人员所报'采购计划表'及'请购单'是否与库管人员开具的'入库'或'验收单'相符。财务人员应做好该项原始凭据的审核记录,以备经理抽查。

(二)、实物的验收入库和退库管理

1、库管入库时需仔细清查、验收实物,并核对实物同购货凭据上所记载的品种、数量、金额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后,开具'入库单'。

2、直接交付使用的采购物品,库管人员仍需仔细清查、验收实物,并核对实物同购货凭据上所记载的品种、数量、金额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后出具'验收单'。

3、实物退库必须填写退库清单,库管按相关财务折旧方法计算折旧,按折抵后的价格填写'入库单'。离岗员工在退回领用衣物、办公用品时,必须保持实物干净、无损方可退回。

4、库管人员需按月归集和统计'入库单',月末与财务部对帐。

(三)、实物的领用管理

5、各小区及部门在库房领用物品必须填写'领料单',经部门主管签字后方能在库房领取物品。

6、领料人在领取物品时严格按领料单上所填实物数量领取,出库实物经领发双方核对无误后,由领料人签字领取。

7、领用易耗品(如:保洁用抹布、灯泡、有外包装的清洁剂等)必须以旧换新。到期需更换工作服的员工,需书面申请服装更换,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领取。

8、库管人员需按月归集和统计实物领用单,并交财务部作帐务处理。

(四)、实物的保管管理

1、入库实物需分类堆放,标明品类。库管按月检查库房实物,保证物品的存放安全。

2、对过期或变质的物品应及时登记、隔离,月末做统计报表经经理签字确认后,报财务部作自然损耗处理。

3、未经库管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任意进出库房。

4、库管人员对库房存放的实物负完全保管责任,如因遗失或无故毁损而对公司财产造成的损失由库管负赔偿责任。

(四)、实物的盘点管理

1、每月25日为库房盘点日,库管必须逐一对实物进行盘点,财务部出纳监督盘点。盘点日内,库房不进出任何物品。

2、库房盘点需逐一核对库房登记帐与盘点实物是否相符,做到帐实相符,清点完毕需编制库房盘点表交财务部对帐。

3、财务部会计据盘点表核对会计分类帐金额,做到帐帐相符,如有不吻合,会计应及时查明原因。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差异可作'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理,其他原因均需追溯责任。

其他有形资产管理

(一)、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超过一年的即是公司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有形实物视为低值易耗品,以上两项均是公司的有形财产,属于公司有形资产管理范围。

(二)、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需按件设置卡片,并在实物上标明公司所属标志。

(三)、根据有形资产的使用部门、放置地点及其性能划分管理责任人,负责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做到实物资产有归属,资产使用有记录。

第8篇 物业公司薪资管理办法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员工积极性,提高员工凝聚力,更好地体现出公司福利和条件的优越性,促进人力资源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1、凡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试用(或实习)员工,在试用期间,必须接受公司的考察,根据相应的试用职务或工种,享受相应的级别工资待遇。

2、凡属试用合格的员工,经公司转正审批转正后,可享相应转正的工资待遇。

3、员工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住房补贴+超时工资+浮动工资;

员工个人每月的工资单分为一式两联,即个人领取一联、办公室存根一联。

4、凡属试用或转正的员工,每月交纳个人所得税的标准为:(基本工资金额+岗位工资+房屋补贴)-1200元=应纳税所得金额(再按比率等级扣除)。

5、凡属转正的员工,每月购买社保的标准为:(基本工资金额+超时工资+岗位工资)__8%。

6、员工在正常工作8小时以外的时间,属公司或部门经理(主管)要求在岗完成某项额外的工作,可视为加班性质,加班时间超过1小时(含1小时)方可计发加班费(超时工资),计发前由办公室负责审核。

加班工资的标准定为:基本工资金额÷30天__加班天数(或每小时工资值__加班时数)。

7、员工浮动工资,定为绩效工资,每月可先预发,每季度按绩效考核的标准和效果进行审核、颁发或扣发下季度工资。

8、办公室和财务部的工作人员按总公司规定休息除外(正常每月7天),根据服务行业需要,其它部门员工每月休息4天,加班工资天数统一定为3天。

9、凡属我司保安人员,服务满期1年者,可享15天的有薪假期,其它的法定假日如“春节、五一、国庆”假日上岗者,加班工资一律按普通加班性质计发。

10、员工每月的“交通补助”及“电话补贴”,须凭相应的发票交到办公室审核后,方可领取相关补贴。

11、凡属享受公司住房补贴的对象,若在公司住宿或在公司内部享受福利购房者,在每月工资发放中,按相应的级别扣除住房补贴。

12、凡属享受公司用餐福利的员工(保安),只有上岗才享有用餐的资格;

公司不以现金形式兑换饭卡(饭票);

享受年假或休息者,没有相应的饭卡(饭票)发放或餐费的补贴。

以上办法,从2023年6月份开始试行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签发: 2023年5月27日

抄 报:方总裁、郑副总裁、总公司行政人事部 各1份

第9篇 物业出租屋空置房及租住人员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出租屋、空置房及租住人员管理办法

1.目的

协助公安机关加强管理服务区域内出租房屋租住人员的管理,维护空置房的安全,预防各种安全事故。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

3.职责

岗位工作内容

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空置房、出租屋的租赁及租住人员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指导

管理员定期统计出租屋、空置房清单,并保留在控制中心

定期对出租屋人员资料进行检查、核实、统计,及时掌握租住人员的情况,并向经理汇报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必要时报派出所协助处理

安全员熟悉管理服务区域空置房、出租屋情况,留意该房屋进出人员是否经常变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管理员进行处理

每天巡视空置房、出租屋,异常情况须上报部门

保洁人员每季度清扫一次空置房

维修人员每季度检查保养一次空置房内的设备设施

4.定义

4.1出租屋:凡小区/大厦内除旅店业外以经营为目的向他人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含居住、办公室、商业用房。

4.2暂住人员:指非深圳市户籍人员。

4.3暂住证:深圳市公安局签发的暂住证明。

4.4空置房:是指开发商未售出房屋、业主未正式入住房屋、小区配套的空置管理用房。

5.方法和过程控制

5.1出租屋、承租人的管理

5.1.1管理处协助公安机关对出租人进行管理,要求租住人员遵守出租屋治安管理规定,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

5.1.2业主或管理处在租赁合同中必须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业主或管理处不得将住宅楼、未设立专用烟道的商用综合楼出租、出借给他人兴办产生油烟、恶臭、噪声、振动、热污染的服务项目。

5.1.3通过管理处出租的房屋,租赁管理员必须严格把关,严禁把房屋租给三无人员,对承租人承租的房屋用于商业或办公用途时,应对其经营范围和性质是否符合物业功能和环境要求进行评价,符合要求后方可出租,并督促其办理合法的营业执照。

5.1.4管理处协助公安机关对承租人进行管理,登记承租人及其同住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国籍(或地区)、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服务处所、有效身份证等基本情况。

5.1.5制止租住人利用承租的房屋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管理处发现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员有违法犯罪行为或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举报、制止,协助公安人员将犯罪嫌疑人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1.6安全员必须熟悉掌握管理服务区域内出租房和空置房情况,作为控制的重点。

5.1.7安全员必须督促管理服务区域内的租住人员,遵守管理服务区域各项管理规定,自觉爱护管理服务区域公共设施、设备,遵纪守法。

5.1.8安全员在巡逻时,要留意管理服务区域出租屋承租人不得改变出租屋的用途,严禁利用出租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5.1.9安全员对租住人或商铺经营人员搬运物资出入管理服务区域时按《出入口管理办法》执行。

5.1.10 保姆、家教、钟点工、业主亲友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管理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5.2空置房管理

5.2.1空置房的钥匙应统一保存在控制中心,并履行领用登记手续。

5.2.2保洁人员在清扫空置房时发现异常情况,有义务通知当班巡逻人员。

5.2.3维修人员定期对空置房内的电器设备、给排水设施进行检查保养,对房屋渗漏水情况进行处理。

5.2.4空置房的安全巡逻管理见《安全员巡逻管理办法》。

6.支持性文件

gzwy7.5.1-a01-01《安全员巡逻管理办法》

gzwy7.5.1-a01-02 《出入口管理办法》

7.质量记录和表格

gzwy7.5.1-a01-01-f2 《安全员巡查记录表》

gzwy7.5.1-a01-02-f2 《 来访人员情况登记表》

gzwy7.5.1-a01-02-f3 《人员临时出入卡》

gzwy7.5.1-a01-09-f1 《租住人员情况登记表》

gzwy7.5.1-s01-f2 《设备/设施保养维修记录表》

第10篇 物业管理公司公文处理办法6

物业管理公司公文处理办法(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各部门、项目(以下简称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部门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各部门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相关规定,确保公司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各部门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部门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各部门的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的办公室应当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九条各部门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公司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部门/项目及人员。

(二)决定

适应于公司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为及动作作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个人、变更或者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并要在公司内部以文件的形势及下达。

(三)公告

适用于向企业内外宣布重要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公司各部门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公司批转下级部门的公文、转发上级部门和不相隶属部门的公文、宣布实施某项制度、传达要求下级部门办理和需要有关部门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部门的询问。

(八)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部门请求指示、批准。

(九)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部门的请示事项。

(十)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一)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部门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二)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十条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部门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部门、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部门、印发部门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一)涉及公司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二)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

(三)发文部门标识应当使用发文部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部门排列在前。

(四)发文字号应当包括部门代字、年份、序号。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部门发文字号。

(五)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其中,“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六)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部门。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七)主送部门指公文的主要受理部门,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八)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九)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子版形式发出的以外,应当加盖印章。

(十)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部门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电子版形式公文以发出日期为准。

(十一)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应当加括号标注。

(十二)公文应当标注主题词。上行文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标注主题词。

(十三)抄送部门指除主送部门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部门,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十四)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

第十一条公文中各组成部分的标识规则,参照《国家各部门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297mm),左侧装订。张贴的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四章行文规则

第十三条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第十四条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第十五条各部门依据本部门职权可以相互行文和向下一级部门的相关业务部门行文;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一般不得向下一级政府正式行文。

第十六条同级部门、上级部门与下一级部门可以联合行文;各部门之间、各项目之间可以联合行文;

第十七条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应当由部门自行行文或联合行文。联合行文应当明确主办部门。须经公司审批的事项,经公司同意也可以由部门行文,文中应当注明经公司同意。

第十八条属于主管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具体问题,应当直接报送主管部门处理。

第十九条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如擅自行文,上级部门应当责令纠正或撤销。

第二十条向下级部门或者本系统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部门。

第二十一条“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部门,需要同时送其他部门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部门。

“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第二十二条除上级部门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部门名义向上级部门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

第二十三条受双重领导的部门向上级部门行文,应当写明主送部门和抄送部门。上级部门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部门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其另一上级部门。

第五章发文办理

第二十四条发文办理指以本部门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第二十五条草拟公文应当做到:

> (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等,要切实可行并加以说明。

(二)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三)公文的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发文部门的职权和与主送部门的行文关系确定。

(四)拟制紧急公文,应当体现紧急的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

(五)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引用外文应当注明中文含义。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六)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七)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八)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九)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第二十六条拟制公文,对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如有分歧,主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出面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时,主办部门可以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与有关部门会签后报请上级部门协调或裁定。

第二十七条公文送负责人签发前,应当由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是否确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等。

第二十八条以本部门名义制发的上行文,由主要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以本部门名义制发的下行文或平行文,由主要负责人或者由主要负责人授权的其他负责人签发。

第二十九条公文正式印制前,行政部应当进行复核,重点是: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一、规范等。

经复核需要对文稿进行实质性修改的,应按程序复审。

第六章收文办理

第三十条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

第三十一条收到下级部门上报的需要办理的公文,行政部应当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是否应由本部门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内容是否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事项是否已协商、会签;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规范。

第三十二条经审核,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公文,行政部应当及时提出拟办意见送负责人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公文,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可以退回呈报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三条承办部门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当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紧急公文应当按时限要求办理,确有困难的,应当及时予以说明。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者不宜由本部门办理的,应当及时退回交办的行政部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四条收到上级部门下发或交办的公文,由行政部提出拟办意见,送负责人批示后办理。

第三十五条公文办理中遇有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事项,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如有分歧,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出面协调,如仍不能取得一致,可以报请上级部门协调或裁定。

第三十六条审批公文时,对有具体请示事项的,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日期,其他审批人圈阅视为同意;没有请示事项的,圈阅表示已阅知。

第三十七条送负责人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行政部要负责催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

第七章公文归档

第三十八条公文办理完毕后,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时整理(立卷)、归档。

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第三十九条归档范围内的公文,应当根据其相互联系、特征和保存价值等整理(立卷),要保证归档公文的齐全、完整,能正确反映本部门的主要工作情况,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四十条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部门整理(立卷)、归档,其他部门保存复制件或其他形式的公文副本。

第四十一条本部门负责人兼任其他部门职务,在履行所兼职务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其兼职部门整理(立卷)、归档。

第四十二条归档范围内的公文应当确定保管期限,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整理、存档。

第四十三条拟制、修改和签批公文,书写及所用纸张和字迹材料必须符合存档要求。

第八章公文管理

第四十四条公司行政公文由行政部统一收发、审核、用印、归档和销毁。

第四十五条行政部应当建立健全公司公文处理的有关制度。

第四十六条上级部门的公文,除绝密级和注明不准翻印的以外,下一级部门经负责人或者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可以翻印。翻印时,应当注明翻印的部门、日期、份数和印发范围。

第四十七条公开发布各部门公文,必须经发文部门批准。经批准公开发布的公文,同发文部门正式印发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公文复印件作为正式公文使用时,应当加盖复印部门证明章。

第四十九条公文被撤销,视作自始不产生效力;公文被废止,视作自废止之日起不产生效力。

第五十条不具备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并经各部门/项目负责人批准,可以销毁。

第五十一条销毁秘密公文应当到指定场所由二人以上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其中,销毁绝密公文应当进行登记。

第五十二条部门合并时,全部公文应当随之合并管理。部门撤销时,需要归档的公文整理(立卷)后按有关规定移交档案部门。

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当将本人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公文处理中涉及电子文件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统一规定发布之前,各部门可以制定本部门或者本地区、本系统的试行规定。

第五十四条各部门对上级部门和本部门下发公文的贯彻落实情况应当进行督促检查并建立督查制度。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五十五条本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第11篇 z物业公司薪资管理办法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员工积极性,提高员工凝聚力,更好地体现出公司福利和条件的优越性,促进人力资源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1、凡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试用(或实习)员工,在试用期间,必须接受公司的考察,根据相应的试用职务或工种,享受相应的级别工资待遇。

2、凡属试用合格的员工,经公司转正审批转正后,可享相应转正的工资待遇。

3、员工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住房补贴+超时工资+浮动工资;员工个人每月的工资单分为一式两联,即个人领取一联、办公室存根一联。

4、凡属试用或转正的员工,每月交纳个人所得税的标准为:(基本工资金额+岗位工资+房屋补贴)-1200元=应纳税所得金额(再按比率等级扣除)。

5、凡属转正的员工,每月购买社保的标准为:(基本工资金额+超时工资+岗位工资)×8%。

6、员工在正常工作8小时以外的时间,属公司或部门经理(主管)要求在岗完成某项额外的工作,可视为加班性质,加班时间超过1小时(含1小时)方可计发加班费(超时工资),计发前由办公室负责审核。加班工资的标准定为:基本工资金额÷30天×加班天数(或每小时工资值×加班时数)。

7、员工浮动工资,定为绩效工资,每月可先预发,每季度按绩效考核的标准和效果进行审核、颁发或扣发下季度工资。

8、办公室和财务部的工作人员按总公司规定休息除外(正常每月7天),根据服务行业需要,其它部门员工每月休息4天,加班工资天数统一定为3天。

9、凡属我司保安人员,服务满期1年者,可享15天的有薪假期,其它的法定假日如“春节、五一、国庆”假日上岗者,加班工资一律按普通加班性质计发。

10、员工每月的“交通补助”及“电话补贴”,须凭相应的发票交到办公室审核后,方可领取相关补贴。

11、凡属享受公司住房补贴的对象,若在公司住宿或在公司内部享受福利购房者,在每月工资发放中,按相应的级别扣除住房补贴。

12、凡属享受公司用餐福利的员工(保安),只有上岗才享有用餐的资格;公司不以现金形式兑换饭卡(饭票);享受年假或休息者,没有相应的饭卡(饭票)发放或餐费的补贴。

以上办法,从2003年6月份开始试行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签发: 2003年5月27日

抄 报:方总裁、郑副总裁、总公司行政人事部 各1份

第12篇 某某物业分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管理办法

1 目的

运用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规范上海分公司、各管理处对质量体系文件的控制,从而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上海分公司、各管理处对质量体系文件的建立、使用和保存等等。

3 职责

3.1 管理部质量主管负责所有质量体系文件的控制。

3.2 分公司内部使用的作业指导书由部门内部人员编制;管理处内部使用的作业指导书由相关人员编制。

3.3 管理者分代表和相关主管人员负责分公司内部使用的质量体系文件的审核和日常督促改进工作;管理者分代表和管理处主任审核管理处内部使用的质量体系文件。

3.4 分公司经理负责分公司内部和管理处内部使用的质量体系文件的批准。

4 实施程序

4.1 质量体系文件的建立

4.1.1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由总公司质量部统一编制发放,分公司管理处不得涂改。

4.1.2 管理处作业指导书

4.1.2.1 管理处作业指导书由管理处各部门相关人员编写、排版、打印。

4.1.2.2相关部门主管需要对作业指导书进行会审,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复审,总经理负责审批。

4.1.2.3 质量主管对文件进行编号及排版检查,并办理《作业指导书审批单》。

a.编号方法为:

wi-sh(***)-**-***

顺序号

文件类别号

上海分公司***管理处代码

作业指导书代码

文件类别号有九类,分别为:fa(物业管理方案)、zh(综合管理)、gc(房屋、设施、设备)、ag(消防、安管、车辆管理)、hj(环境管理)、kh(客户服务、

社区文化)、jy(经营、财务管理)、bm(部门工作指导)、st(食堂)。

b.排版格式见总公司《体系文件控制程序》。

4.1.2.4对于分公司各个部门的编号划分:33-01为综合部,33-02为管理部,33-03为市场部,33-04为工程部,33-05为财务部,33-06为凯迪克大厦管理处。

4.1.3 物业管理方案

4.1.3.1《物业管理方案》由各项目管理处负责编写。

4.1.3.2管理者分代表负责《物业管理方案》的审核,总经理复审后报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1.3.3质量主管对《物业管理方案》进行编号、排版和打印。

4.2 质量体系文件的修改

4.2.1 在质量体系文件的建立过程中,对审核和批准不通过的质量体系文件要进行修改或重新编写。

4.2.2 对投入使用的质量体系文件修改需经过审批,审批权限参照文件建立审批权限。

4.2.3 文件修改时,由提出人填写《体系文件修改申请单》,经原文件审批人员审批后,由质量主管将修改的内容加到正式文件中。

4.2.4 文件内容修改后,对修改某页要将修改状态在《文件修改状态页》中注明。

4.2.5 当文件修改超过5次或修改内容较多时,应换版。

4.3 质量体系文件的使用

4.3.1 作业指导书的编制人员负责向文件执行人员进行文件解读和培训,并对文件实施的情况进行检查,质量主管负责建立《体系文件目录》。

4.3.2 所有质量体系文件在使用中要保持版面清洁。

4.4 质量体系文件的发放

4.4.1 质量体系文件发放方式:质量体系文件发放给相关业务部门时,质量主管先将质量体系文件目录发放给各部门主管,让其自行选择本部门需使用的文件,而后质量主管将其选定的文件内容复印发放给相关部门。

4.4.2 质量体系文件的发放需建立相应的《受控文件发放记录表》,由领用人签名登记。

4.4.3 除外来文件以外,发放到各部门的质量体系文件需在文件每页的右上方(表格除外)加盖红色'受控文件章'。

4.5 质量体系文件的借阅

4.5.1除公司领导外,其他人员借阅质量体系文件均需经过质量主管的批准,并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

4.5.2借出和归还文件时,必须办理清点手续,由质量主管和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4.5.3未经批准不得对质量体系文件进行复制。

4.5.4文件如有丢失、损坏,需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追究当事者责任。

4.6 质量体系文件的保存

4.6.1 管理处作业指导书保存一份原件,作业指导书的电子文档要做备份。

4.6.2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管理处作业指导书原件存放于管理部文件架内,应排列整齐,以便查找。发放到各部门的质量体系文件由各部门自行保存,不得遗失。

4.6.3 文件存放应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

4.6.4 作废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要交还总公司质量部,不得自行销毁。

4.6.5分公司、各管理处的作业指导书因不适用或因其它原因作废的,可直接销毁,

但须保存一份加盖'作废'章的作废文件原件。对作废文件保存2年后可销毁,并建立《作废文件保存清单》。

5 质量要求

所有质量体系文件都必须按照《体系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管理。管理处的作业指导书还需按照本文件的规定进行控制。

6监督检查

总经理负责按照《体系文件控制程序》和本文件的要求对质量体系文件的控制进行监督和检查。

7改进分析

本文件的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不适用的应及时修改,以保证质量体系文件控制的有效性。

8记录、标识

8.1 《作业指导书审批单》

8.2 《文件借阅登记表》

8.3 《受控文件发放记录表》

8.4 《作废文件保存清单》

8.5 《文件修改状态页》

8.6 《体系文件目录》

8.7 《体系文件修改申请单》

第13篇 物业公司物业维修基金使用及管理办法

一、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

1.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

①小区内的道路;

②小区内的路灯;

③小区内园林绿化地;

④小区内的地下排水管;

⑤小区内的文化体育场所;

⑥小区内的停车场;

⑦其他公用设施。

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

①房屋的承重墙的结构部位;

②抗震结构部位;

③多墙面;

④楼梯间;

⑤公共通道;

⑥门厅;

⑦公共屋面;

⑧电梯;

⑨机电设备;

⑩本体消防设施;

⑾公共天线;

⑿本体上下水共用管道;

⒀共用防盗监控设施;

⒁其他房屋本体共用部分。

二、物业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

1.发展商按本小区建设总投资的2%交纳公用设施维修基金。

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请参照《附录》,仅供参考):

①多层房屋(不带电梯)

--外墙涂料(含水刷石):0.25元/平方米.月;

--外墙贴瓷砖、马赛克:0.20元/平方米.月;

②高层房屋(含多层带电梯):

--使用国产(含合资)电梯:0.30元/平方米.月

--使用进口电梯:0.35元/平方米.月

三、维修基金的收取程序

1.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收取程序:

①发展商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小区建设总投资的2%计算公用设施维修基金;

②发展商应一次性将公用设施维修基金划拨到区住宅管理部门的专用账户上。

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程序:

①公司财务部应在小区住宅保修期满以后开始计收房屋本体维修基金;

②财务部会计应在每月的20日编制住户下月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应收明细表》;

③明细表交财务部经理审核:

--经审核存有疑问,应及时查明并予以更正;

--经审核无误财务部经理应在明细表上审核栏内签署姓名、日期。

④财务部会计根据审核无误后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明细表》,按照《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填写费用收取单;

⑤收费单经财务部经理审核无误加盖财务专用章后交管理处公共事务部的相关人员派发;

⑥公共事务部的相关人员按照《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派发;

⑦已办理银行托收的住户,由出纳员将托收明细表交银行在规定的时间内托收,并直接划归代管基金专项账户上;

⑧出纳员应在银行每次托收后的二日内到银行读取托收数据,并及时将托收结果制表交财务部会计按《会计核算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⑨住户用现金交纳的由出纳员按照《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及《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收取;

⑩出纳员应在每日下班前,将当日收取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按照《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和《银行存款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存入基金的专项帐户内;

⑾出纳员应在每日下班前将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款收据、收款清单、银行解款书及时交财务部会计核对;

⑿财务部会计对没有按时交纳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应按照《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应收账款标准作业流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催缴;

⒀对尚未售出的空置房屋,其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由发展商交纳;

⒁对催缴3次依然不交纳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业主,公司可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或根据《委托管理全合同》、《业主公约》中的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摧缴措施;

⒂对逾期未缴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财务部会计应按照《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计收滞纳金。

四、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1.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①管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使用公用设施维修基金时,应向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提供以下材料:

--公司总经理签字并加盖管理公司或管理处章的使用申请;

--相关项目的有关图纸、预算资料;

--施工承接单位或人员资质资料。

②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在接到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使用申请后14日内召集业主大会审议:

--同意使用的,向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由业主管理委员会主任和公司总经理或管理处经理共同签字的《住宅小区共用设施专用基金使用申请表》;区住宅管理部门应在接到申请表后的14日内完成审批,并将款项划拨到公司账户;

--不同意使用的,业主管理委员会应将不同意见书面通知管理公司。

③业主大会不同意使用公用设施维修基金,而管理公司认为有充足理由的,应向区住宅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经复议同意管理公司申请的,业主管理委员会必须执行;

④业主管理委员会可以对使用维修基金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及材料消耗等进行监控,并按工程要求进行验收;

⑤公用设施维修基金账目,应由下列单位每3个月张榜公布一次;

--业主管理委员会;

--管理公司或管理处。

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①管理公司收取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原则上30%用于房屋本体公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和零星小修,70%用于房屋本体公用部位的中修以上维修工程,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

②管理公司因需要进行中修以上的维护工程时,应向业主委员会提供下列资料:

--有公司总经理或管理处经理签名的申请计划;

--该项目的预算资料;

--其他相关资料。

③申请计划经业主委员会或该栋业主审议:

--如经审议,业主

管理委员或该栋50%的业主不同意,而公司或下属管理处认为有足够理由实施该项工程的,公司或下属管理处可向小区住宅管理部门申请,经管理部门核定后实施;

--如经审议,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该栋50%的业主书面同意后,管理公司或下属管理处应按计划执行该项工程;

④整个小区的本体基金不够支付的,经业主管理委员会同意,由全体业主分摊;

⑤单栋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不够使用时,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该栋50%以上业主书面同意,由该栋各业主分摊;

⑥公司财务部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业主管理委员会提交下年度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计划及预算:

--业主委员会应在收到公司计划及预算的15日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

--业主委员会在收到公司提交的急修工程计划及预算的7日内应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

⑦公司或下属管理处使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完成房屋本体共用部位维修养护项目后;

--日常维修和零星小修的费用支出证明由公司总经理签字,作为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支出的记账凭证;

--中修以上的工程应出具《施工项目清单》,由业主管理委员会主任或该栋楼长(或20%以上业主)、公司总经理签字,作为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支出的记账凭证。

⑧财务部应每3个月公布一次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账目。

五、物业维修基金的管理程序

1.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管理程序:

①公用设施的维修基金由区住宅管理部门设立专门账户管理,区管理部门不得干涉业主管理委员会对基金的正常使用,但应严格按使用审批程序审查无误后支出;

②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银行利息可以作为维修基金的日常开支;

③财务部会计根据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收支单据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薄,按照《会计核算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独立的财务处理;

④小区业主或其他相关人员及单位,如对设施维修基金的收支账目有疑问,可向下列单位提出质询:

--业主管理委员会;

--管理公司或下属管理处。

⑤管理公司或下属管理处接到质询后:

--原则上应在7日内予以答复;

--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

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管理程序:

①财务部会计应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以房屋每栋为单位设立专账管理,并设立专用账号存储各栋物业的本体维修基金;

②经办人凭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支出的原始凭据,按《费用审核报销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③财务部会计将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报销单据按照《会计核算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④如小区内的日常小修超过了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比例,则应:

--经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所需进行维修的单栋房屋的50%以上的业主同意;

--将超出的部分在下年度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小修费里冲抵;

--经业主管理委员会决定提高本体基金标准来弥补。

⑤小区内的业主、其他相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存有疑问,可以:

--向业主管理委员会查询;

--向公司财务部查询。

六、物业维修基金资料的保管

1.财务部会计应在每月月末将本月物业维修基金的发生凭据汇总、记账并按《会计核算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第14篇 万科物业智能化工程结算内部审核管理办法

vk物业智能化工程结算内部审核管理办法

1.目的

理顺工程结算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使部门结算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2.范围

适用于智能化工程部工程结算内部审批办理。

3.工作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内容

城市/施工负责人作为具体经办人,负责工程结算的办理,后续跟进。

规划组主要负责核对签证是否纳入结算范围。

物资计划员负责工程物资发货数量与结算数量核对工作。

财务负责工程结算的最终审核工作并报部门经理审批。

部门经理负责对结算价格的最后审核。

4.工程结算内部审核流程图

施工/城市负责人规划组物资计划员财务部门经理

5.方法和过程控制

5.1由施工/城市负责人整理结算资料及相关数据并填写《智能化工程结算表》及《智能化工程结算审核表》报部门审核。

5.2由规划组对价格及取费方式(包括签证及补充协议);物资计划管理员核对物资结算数量。

5.3部门财务负责审核结算数据及签证、补充协议收费项目。

5.4部门经理同意后可报至甲方结算。

5.5在结算过程中需将甲方相关意见反馈填写在《智能化工程结算审核表》的'甲方意

见处理栏'经部门经理审批后方可与甲方办理正式结算手续。

6.相关表格:

vkwy7.5.1-j02-11-f1 《智能化工程结算表》

vkwy7.5.1-j02-11-f2 《智能化工程结算审核表》

第15篇 物业装修管理规定办法

物业装修管理规定【1】

一、装修范围

业主(办公公司)应严格按照申报并经批准的装修范围和要求进行装修,应委托具备装修施工资质的专业装修公司进行装修。

二、装修申请

业主(办公公司)在规定范围内要进行装修、维修和改造,必须先向物业管理处提出申请《装修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并提交装修公司营业执照及装修施工资质证书等资料。

三、装修审批

1.业主(办公公司)必须如实填报《装修申请审批表》各款内容,并于确定的装修日期前7天携带装修设计图纸上报物业管理处,同时交纳装修管理的有关费用(装修押金),详见《装修收费项目及标准》。

2.业主((办公公司)收到批复后,应带领选定的装修公司负责人到管理处按规定办理施工队有关进场手续后,方可装修施工。

四、施工管理

1.所有施工必须按照管理处审批的方案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如切实需要更改,必须报管理处审批,出具更改通知后方可施工。

2.施工期间,装修公司及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行业规定,按章作业,文明施工。

3.装修期限:由装修公司申请。

4.施工时间:每天施工时间为8:00~12:00,14:00~18:00;节假日必须停止施工,特殊情况以管理处通知为准。

5.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必须佩戴由管理处颁发的《临时施工工作证》,随时接受并配合管理处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监督。

6.装修单位内每50平方米配备co2干粉灭火器一个(2

第16篇 研究院自管生活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

1、凡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本院自管生活小区,分别召开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代表会议,采取选举或自荐的形式,推选出部分热心于小区公益事业、办事公正的代表,组成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设主任一名,执行秘书一名,委员若干名。

2、业主委员会审议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管理计划和物业管理重大措施,维护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3、业主委员会协调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与物业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

4、业主委员会可以监督物业管理部门各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5、协助物业管理部门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6、业主委员会应接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监督。

7、业主委员会应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部门及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监督。

二、物业管理的承担部门

凡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本院自管生活小区的物业管理由院综合服务中心承担。

三、物业管理部门提供的服务内容:

1、负责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项目的申报。

2、负责建筑共用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项目的申报。

3、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的维修、养护。

4、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维护、::管理。

5、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环境及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卫生保洁和垃圾的收集清运。

6、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交通秩序和车辆的停放管理。

7、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保安和消防管理。

8、负责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9、逐步提供政府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部门操作的其它服务项目。

四、小区管理制度

1、为保障小区安全,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和良好的生活秩序,居民应自觉遵守小区各项规章制度。

2、物业管理部门对任何破坏居民安宁、影响或骚扰他人、制造各种污染、破坏草坪和各种公共设施等不道德行为有权进行规劝,直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禁止任何违章搭建。禁止种植蔬菜。

3、住户应加强消防意识,不得损坏消防设施,不得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引起火灾的,肇事者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4、住户应有法律意识,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不超标准排放污染物或者发出超标准的噪声和震动。对违法犯罪行为应积极主动举报。

5、住宅内的供水、供电设施不得随意更改,电表箱不得随意开启;不准乱接乱拉电线。

6、住户不得在小区内放养犬只、家禽。

7、实行生活垃圾袋装化,由住户自行将袋装垃圾带到楼下放入垃圾桶;不得从窗口、阳台向户外抛掷垃圾。

8、住户装璜,必须符合房屋结构要求,不得随意拆除承重结构。住户装璜前须报物业管理部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9、外来人员来访,由门卫核实情况,登记后准入。

10、外来人员凡携带大件物品外出者,应有住户陪同送出传达室,否则不得带出。

11、凡小区内暂住人员,必须持派出所暂住证方可居住,并严格遵守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

12、凡小区内临时工作人员,必须到物业管理部门办理临时出入证,进出小区时应主动出示,否则不得入内。

13、小商、小贩、推销、收旧等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小区。

14、在不具备划分停车位的小区,外来机动车和住户私家车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小区(院车队车辆、消防、救护、警车除外),不准在小区内泊车过夜。对具备停车条件的小区,实行收费停车。

15、出租车一般不得驶入小区内,对住户因病或携带重物确需出租车进入小区的,由门卫核实情况,登记车牌号码,并以'车辆准入牌'换取驾照暂押,方可让其进入小区。

16、摩托车、自行车一律停放在车棚内,不准在小区公共场所随意停放。

17、住户应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它应交纳的费用。

18、小区采用封闭式管理,根据小区各自情况,制定关门、开门时间。

五、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1、物业管理服务费是指由物业管理部门收取的公共性服务费,是为提供生活小区公共卫生清洁、公用设施维护保养以及保安(门卫)、绿化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2、根据成本测算,结合南京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目前,每月按0.1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收取(垃圾费除外)。配有电梯的高层住宅的收费仍执行原标准。

3、物业管理服务费每月从住户工资中由院财务部门代扣。工资关系不在我院的住户,每月初应主动向物业管理部门缴纳当月物业管理费。

六、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检查考评办法【16篇】

1.0目的规范员工绩效考评工作,确保公平、公开、公正考评员工德、绩、能、勤。2. 0适用范围适用公司财务部、各项目处出纳的绩效考评工作。3.0职责3.1 财务部经理负责依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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