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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管理办法范本【12篇】

发布时间:2023-12-19 06:03:37 查看人数:13

通讯管理办法范本

第1篇 通讯管理办法范本

通讯管理办法

1.公司办公楼电话总机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安排人员转接。

2.部门的电话机、传真机及其它办公设备的购买、维修,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负责。

3.手机由员工个人购买。

4.手机话费限额标准:

公司根据员工的职责及级别实行限额包干,超出部分自付,具体每月限额如下:

(1)执行董事:全报;

(2)总经理:全报;

(3)副总理:120元;

(4)总助:100元;

(5)经理:80元;

(6)副经理:60元;

(7)主管:50元;

(8)司机:0-200元;

(9)其他职员通讯标准按“行政人事”、“财务”双签执行;

注:1、没有设置手机费定额因工作需要手机费的岗位,或者是已设置定额因工作需要超标的岗位,由部门负责人申请,经行政人事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生效;

2、以上已设置定额的岗位,但实际工作中不需要,或者是定额高于实际工作需要的,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出,经行政人事负责人、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人事部备案生效。

5.第四条所定的岗位话费标准只是一个原则性参考标准,所有在职员工及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批准,财务部才可在员工工资中予以发放。

6.话费实施凭发票报销,享有话费补贴员工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

7.手机号码由员工自行购买,为了节省费用要选择话费优惠号码及尽量使用固定电话。因工作需要需在公司直线拨打长途电话时,应在行政人事文员处做好登记。

8.公司固定电话费行政人事部文员每月5号以前要及时到电信局缴交,否则造成欠费停机一次,将对责任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2篇 公司通讯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员工工作通讯的需要,并贯彻勤俭、节约、高效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通讯费是指员工发生的市内通讯费和出差期间发生的长途漫游费。

三、管理原则

1、通讯费纳入各部门费用预算管理,实行预算到人的原则。

2、预算管理采用移讯费基本话费管理。基本话费管理是指规定的标准中未包含漫游话费。

3、员工通讯费实行限额报销和实报实销制度相结合的方式。报销时按两者孰低执行。

四、报销周期

原则上员工每人每月只能就一部手机提交当月话费。如因特殊工作需要报销两部或两部以上手机话费的员工,可经ceo特殊书面批示,书面批示需留财务部备案,同时报销两部或两部以上手机话费的不能以定额发票来报销,必须是带有话费明细的发票方可。

五、报销标准(另行通知)

六、报销要求

1、原始凭证的要求:正常通讯费报销应提供充值卡定额发票、从电信部门打印出机打发票、邮局代收电话费发票或从代收银行打印出的代收话费专用发票。

2、报销金额说明:报销话费时只能按话费发生额提交报销,如果发票所交金额大于发生额,按发生额支付报销,当发票所交金额小于发生额时按所交金额支付报销;预存话费不得报销。

3、漫游费报销要求:出差期间的漫游费:按照报销标准*10%*出差天数。在报销提供发票的同时必须附有漫游话费清单。没有出差的员工不能报销漫游费。如果购买充值卡的用户手机号码是全球通也要打出话费清单,才可以报销漫游费。神州行和如意通手机用户出差报销漫游费时应在提交报销时在备注中加相应说明。

七、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关通讯费的规定同时废止。

第3篇 z企业报通讯员管理办法

企业报通讯员管理办法

浙江****有限公司

《**报》通讯员管理办法

为及时、准确地捕捉公司的新闻信息,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的生产、管理及各项工作,围绕公司工作的重点、热点和特点进行新闻宣传,塑造公司良好企业形象,丰富员工文化生活,根据公司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将公司《**报》通讯员报道组成员管理办法公布如下,望各部门、各子公司积极配合,大力协作:

一、《**报》通讯员任职条件要求:

1.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活动能力;

2.爱岗敬业,善于观察生活,具有一定的新闻敏感性;能够向编辑部提出合理化建议,收集并及时反馈读者、作者的意见和要求;

3. 熟悉本单位的情况,爱好写作,具有一定的文学创作或新闻写作能力,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性别、年龄不限;

4.热心此项工作,能认真履行通讯员职责,能够完成编辑部安排的新闻采写工作,为本报撰稿、投稿。

二、《**报》通讯员聘任办法

1.本着公司员工自主报名为主,部门主管推荐为辅的原则,由编辑部根据自主报名员工的具体情况,在征求本报总编、主编和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发给通讯员聘任证书及本报近期报道重点的相关策划资料。

2.通讯员任期一年,能履行通讯员职责者,期满后可继续连任;

3.在聘期内未能履行通讯员职责的则视为自动解聘;

4.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担任通讯员工作的,由所在单位主管再推荐其他人选,并通知编辑部予以确认。

三、《**报》通讯员职责

1.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及时宣传报道本单位、本部门生产、管理等各方面信息,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2.任职期间,必须认真写稿,投稿,在《**报》或者其它宣传媒体发表作品或主动提供新闻线索。

3.服从所在通讯报道小组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努力完成编辑部和公司网站所交付或委托的宣传报道和采访任务;

4.积极参加编辑部或公司举办的各种活动和召开的宣传报道工作会议。

四、《**报》通讯员权利

1.通讯员具有对本单位工作的知情权和采访报道的权力,各部门、各单位应为通讯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2. 编辑部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座谈会,通报信息、交流工作经验等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应为通讯员提供方便参加各项活动的必要条件;

3.通讯员有针对《**报》编辑思路、报道内容、报纸质量质询和提出异议的权利;

4.通讯员一经聘用,稿件优先录用,稿酬从优。对宣传报道工作业绩突出者,编辑部将报请公司领导,予以表彰和奖励;

5.编辑部每年度举行一次年终工作总结会议,根据工作考核情况,表彰优秀,并给予相应奖励。

集团办公室《**报》编辑部

2005年10月1日

第4篇 通讯信息工作管理办法范本

重庆轮船总公司通讯信息工作办法

(暂行)

第一条为了提高我司通讯信息工作水平,切实发挥通讯信息工

作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稳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交委有关规定,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指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讯信息工作是我司各职能部门、各单位办公室工作的

一项重要内容。其主要任务是:反映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要情况及

职工的思想情况,积极撰写新闻稿件,搞好《重庆江海》发送工作,宣传、发动职工,为领导机关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和实施领导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

第三条通讯信息工作必须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紧紧围绕企业稳定、发展的中心工作,及时反映总公司和本部门、本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新举措。

第四条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室要认真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反馈、存储和稿件的撰写、《重庆江海》的发送等工作。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部门和单位领导要进一步增强通讯信息工作意识,加大通讯信息工作力度,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息工作网络,保证通讯信息渠道畅通,促进我司各项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1、 党委工作部、总经理办公室和各单位办公室为通讯信息日常

工作部门,并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督促、考核。

2、 通讯信息队伍要相对稳定。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确定1至2

名具有一定业务知识、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有较强责任心的专、

兼职通讯信息员,组成总公司通讯信息网络;各二级单位要以办公室为日常工作机构,组成二级通讯信息网络。

3、通讯信息反映情况要全面、真实、可靠,所用事例、数据要准确无误,重大事件上报前要认真核对。上报信息要一事一报,主题鲜明,言简意赅;新闻稿件要客观真实、事实清楚。

4、反映情况和问题力求有一定的深度,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仪,努力做到理论与实际、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5、改进通讯信息传递质量和手段,要逐步过渡到以打印件和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第五条 急事、要事和突发事件应迅速报送,不迟报、不漏报、不误报,必要时要连续报送;我司确定下列信息为重大、紧急信息,须在3小时内报送:

1、职工群众议论多、反映大的热点问题,带有政治色彩的苗头、倾向性事件;

2、涉及不安定因素和有碍稳定的事件,有群体*的倾向及苗头,包括到本单位和上级单位*;

3、危及企业利益和生产安全的情况;

4、重点项目的开发和重要事件的办理过程中的突发或意外情况;

5、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船舶车辆碰撞、翻沉事故和重大货

运事故;

第六条 建立上报通讯信息规范化制度:

1、规范信息载体。总公司信息载体为:第一、在《重庆江海》开辟

“大江内外”栏目,每月一期;第二 、由党委工作部和总经理办公室编《工作简讯》,半月一次,下发有关部门和单位;第三、由党委工作部和总经理办公室编《专报信息》,分送总公司有关领导,不定期。

2、信息一律由各部门和各单位办公室主任(未设办公室的由主管领导)签发;除一些时效性特强的突发事件外,其余应打印上报。

3、新闻稿件应由所在部门、单位签章;除打印的外,一律用稿笺书写,要求书写端正、字迹清楚。

第七条 建立通讯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制度:

1、新闻稿件任务由党委工作部每年书面下达;信息上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每周最少一条。

2、《重庆江海》将按季度通报各部门、单位稿件和信息采用情况,并适时通报稿件、信息上报质量。

3、稿件、信息完成情况与各部门、单位的工作挂钩考核:

(1)未完成稿件、信息任务的部门、单位不能参加年度先进集体和党内“创先争优” 活动的评选;部门、单位领导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2)未完成稿件、信息任务的部门、单位,在年终按《经营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议事规则》中扣减1至5分。

4、总公司每年对通讯信息工作搞得好的部门、单位和各人进行表彰。

奖项设:通讯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优秀通讯信息工作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九条 本办法从2005年4月1日开始试行。

二00五年三月十三

第5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通讯工具管理办法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通讯工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通讯工具管理,使通讯工具的配置、使用和管理合理规范,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综合管理部为通讯工具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通讯工具的种类和配置范围

第四条 通讯工具的种类:

(一)固定电话

1、单位直线电话

2、单位分机电话

3、住宅电话

(二)传真机

(三)移动电话

第五条 通讯工具的配置范围

(一)单位直线电话:部门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配置的,须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二)单位分机电话:全体员工;

(三)住宅电话:总经理及以上人员,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配置的,须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四)传真机:经批准的部门和机构

(五)移动电话: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共他人员鼓励配置,但须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第三章 通讯工具的配置程序和标准

第六条 通讯工具的配置程序

(一)单位直线电话:

1、由所需部门或机构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部经理签署意见,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由综合管理部在3个工作日内到电信部门办理申请安装手续。

2、拆、移电话也须由所需部门或机构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由综合管理部在3个工作日内到电信部门申请拆、移。

(二)单位分机电话

1、由所需部门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当天安装完成。

2、拆、移电话也须由所需部门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当天拆、移完成。

(三)住宅电话

总经理及以上人员或其他经批准的人员需要安装(拆、移)住宅电话,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四)传真机

由所需部门或机构提出配置申请,经分管综管的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购买,使用部门或机构需在《通讯工具领用登记册》上签收。

(五)移动电话

可配置人员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综合管理工作的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自行购买,费用由综合管理部按规定统一报销,使用人需在《通讯工具领用登记册》上签收。

第四章 报销标准

第七条通讯工具的报销标准

(一)电话机、传真机购置费:

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购置并全额报销。

(二)手机购置费:

l、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最高限额3000元;

2、其他人员报销50%,最高限额1500元。

第五章 通讯工具的费用管理

第八条 通讯话费的报销标准

(一)单位电话:全额报销

(二)住宅电话:全额报销

(三)移动电话话费:

l、总经理及以上人员全额报销;

2、副总经理最高限额600元/月;

3、总经理助理最高限额500元/月;

4、部门经理最高限额350元/月;

5、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助理最高限额250元/月;

6、部门主管最高限额l 70元/月;

7、部门主管以下员工最高限额1 30元/月。

第九条 超出报销限额的移动电话话费原则上由个人承担;前期、销售和工程管理人员及其它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移动电话话费超出报销限额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在其规定报销限额上浮50%的范围内酌情审批。

第十条 通讯话费的交缴

(一)固定电话话费单位电话和住宅电话的话费由公司通过银行托收方式支付。

(二)移动电话话费:

l、不使用缴费卡的移动电话话费由后勤管理人员填写费用申请单,经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统一交缴或银行托收,超额部分在下月工资中扣除。

2、使用缴费卡的移动电话话费,由使用人先行支付,经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后勤管理人员根据报销标准凭发票统一报销,超额部分由使用人自理。

第十一条 通讯话费的登记

(一)固定电话话费每月由综合管理部在电话话费登记本上登记。如有疑问,可去电信部门帐务中心查询。

(二)移动电话话费每月由综合管理部按实际报销金额在移动电话话费交缴登记本上登记备查。

第六章 通讯工具的使用

第十二条 单位固定电话开通国际或国内直拨功能,须由部门提出申请,由综合管理部经理签署意见,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 单位固定电话机的国内直拨功能平时应锁定,部门负责人应加强管理。

第十四条 具有国际直拨功能的单位固定电话机须从严控制,非工作需要一律不得擅自开通。确因工作需要的,开通后应加强管理,任何人员不得私用。

第十五条 使用单位固定电话应长话短说,简明扼要。

第十六条 禁止使用单位固定电话拨打声讯台,一经发现,处以通讯话费5倍的罚款。

第十七条 传真机的使用规定与固定电话机相同。

第十八条 使用人应爱护单位的电话设施,保持电话机的清洁卫生。

第十九条 报销话费的手机一般均应随时保持开机状态,以便工作联系。

第二十条 电话机和传真机发生故障,使用部门提出维修申请后,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维修。

第二十一条新增员工手机需入虚拟网的,每月25日前报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二条 移动电话的折旧年限为3年。员工离开单位时,折旧年限已满3年的,通讯工具归使用人所有;折旧年限未满3年的,须按折旧比例计交使用。剩余年限的费用后,通讯工具归使用人所有。

第二十三条移动电话机遗失的,由使用人自行负责。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6篇 通讯系统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材料管理和对井下通讯系统的维护,特制定本规定:

1. 地面电话线路由监控室统一管理维护,出现问题由监控室会同联通公司及时抢修,电话机由各单位自行管理。

2. 井下电话由各单位填写安装申请表并经分管领导同意,监控室及时从主干线上分配号码并将支线延伸至各工作面片口,监控室填写清单(包括电话机、电缆长度、接线盒数量)交由监控室管理。

3. 电话机及接线盒由监控室报计划统一领取,各单位使用时到监控室领取,监控室建立台帐汇总存档。

4. 掘进工作面的电缆由各单位正常接续,到供应科领取。待工作面形成后由监控室组织交接给采煤队管理或自行回撤,为下一掘进工作面复用。凡电话不及时跟进,每差100米罚款100元。

5. 采煤队上、下巷初采前由监控室统一布置到位,采煤队在回采过程中负责回撤电缆(包括接线盒)并由监控室组织交接给材料库复用,凡长度小于80米的电缆不予接收。电缆损坏较多的,按数量予以罚款.

6. 各单位领取电缆首先应向监控室提出领取计划,正常能够周转复用的供应科一概不予出新的(包括监控室),接线盒要统一规格型号。

7. 电话机和线路出现故障由监控室维护,能够修理的由监控室修理。无法修理的由各单位自行到供应科领取更换。各单位在撤出各头各面时电话必须完好。

8. 各工作面电话线路(包括线路、接线盒、电话机)的完好由各单位负责。

第7篇 商厦物业通讯服务管理办法

商厦通讯服务管理办法

目的:保证商厦通讯畅通,规范服务质量。

适用范围:自设程控机房的商厦。

(一)机务管理

1、每日清洁机房,查检设备的运转情况,调节机房内的温度、湿度、电源设备稳定。

2、每日巡视通讯设施,争取提前发现问题和故障。

1、每周检查供电是否可靠、正常。

2、每月要检查各类显示告警系统,检查计费工作是否正常。

3、每年要利用测试话机检查中继线路情况。

4、机务台稳固,铭牌标志齐全,设备无灰尘。

5、保险管正常可靠,各种线路布设整齐美观。

6、操作台及监测设备完好无损。

7、各显示板电路工作正常。

10、监测系统能准确的显示。

(二)话务管理

1、语言规范

1.1使用服务礼貌用语。

1.2语调柔和,声音甜美,热情文明,态度和蔼。

2、操作规范

2.1话务台铃响三声内接电话。

2.2接转电话迅速、及时、准确。

2.3在接听顾客抱怨、意见时需填写“顾客电话登记表”,详细记录应立即转相关部门。

2.4话务员在交接班时将未尽事宜记录在“话务员交接记录表”上,以便工作延续。

2.5使用标准用语“您好华联商厦,请问您要哪个部门”,“请稍等”。

2.6“您好,这是华联商厦,请您讲话”。

2.7“对不起,您打错电话了,请查询后再拨”。

2.8“不客气”,“没关系”。

2.9“对不起,电话占线,请稍后再拨”。

2.10“您好,电话没人接请稍后再拨”。

2.11“请稍等,给您转…部门询问一下好吗”

2.12“对方电话没人接听,有事请您留言”。

(三)电话的安装及维修

1、各部门安装电话门数要根据工作需要报公司审批后才可予以安装。

2、联营厂家安装电话,应填写《安装电话申请表》,报主管部门和公司批准,到财务部门交纳有关费用后才可予以安装。

3、电话维修、移机要填写《电话维修、移机申请单》,按维修单组织维修、移机工作。平时要加强电话的维护保养,每日必须巡查一次。

4、接到“报修单”或电话,十五分钟内赶到现场,如到不了现场,应及时告知原因。

5、接到安装电话申请表(手续齐全)后,进行创号、排表、调试、布线等工作,一星期内接通。

第四十条电话管理规定

(一)装机、移机业务由总务部专业人员负责,其它部门或个人无权私自装机或移机。

(二)各部门话费实行费用包干管理,超额自负。各地区要根据当地话费标准,制定本公司包干额度,并向总公司报备。

(三)各部门严禁拨打声讯台电话。

(四)各部门负责电话机的日常清洁工作。

第四十一条 联营厂家电话安装及话费管理

(一)联营厂家安装电话应填写《电话申请表》,经营业部审核后报物管部办理。

(二)联营厂家安装直拨电话一次性交纳管理费200元、材料费300元,话费押金1000元,话机自备(需有进网许可证)。退场时,话费押金返还,如商厦提供话机,每部收费150元。

(三)联营厂家话费以月为单位,每月底按时结算一次,逾期未缴者按当地电信公司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并做停机处理。

(四)联营厂家根据所需新的服务项目应在原话费押金的基础上缴纳相应的话费押金,具体如下:国际直拨:2500元、国内直拨:2000元。

第四十二条 相关记录表

(一)电话使用变更记录

(二)安装电话申请表

(三)电话

第8篇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通讯费报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移动通讯费报销管理,本着既保证工作需要、又有效控制费用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及管理原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部门移动及固定电话费用报销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管理原则:通讯费用按照“限额报销、超额自理、结余不补”的原则,按月在限额内凭话费发票在本单位进行报销。

第三章 报销范围及标准

第四条 报销范围:公司领导、各部门领导、定向服务用车司机,外地驻站人员。

第五条 报销标准:

(一)单位正职(或副科级主持工作)报销标准为360元/月;

(二)单位副职(或享受副科级待遇)报销标准为260元/月;

(三)驻榆炼站:站长260元/月,副站长240元/月,驻站工作人员150元/月;

(四)驻永炼站:副站长20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00元/月;

(五)定向服务用车司机150元/月;司机100元/月。

(六)调度管理部、质量安全室、财务资产部、综合办公室各部门主任240元/月,副主任200元/月

第六条 固定通讯费用报销标准:

(一)单位正职(或副科级主持工作)固定通讯费200元/月;

(二)副科级固定通讯费150元/月;

(三)各部门业务上固定通讯费为300元/月。

第七条 手机及固定电话报销管理规定:

(一)“24小时”开机原则,享受话费报销人员,不论限额多少,不论是否在公司,均须保持24小时开机。

(二)公司享受话费报销的人员(公司领导除外)均实行一卡(一号)报销,以报公司登记备案的号为准,其余卡(号)话费自理。

(三)手机换号后应第一时间报本单位相关部门,进行重新登记,避免贻误工作或给话费报销造成影响。

(四)享受话费报销人员,应及时检查手机使用情况,如电量、话费、手机状况等,以免造成停机影响工作。

(五)对于公司内部兼职其他岗位人员,移动话费按其较高的岗位报销标准执行,不得重复报销。

(六)固定电话年内超额月份的话费可用其他月份结余话费进行冲抵,年底汇总结算,自行负担超额部分话费。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次月起执行。

第9篇 k公司移动通讯费用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移动通讯费用管理,本着“必需、合理、节约”和“一线从宽,二线从紧”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

1.集团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

2.成员企业助理(包括财务主管)以上干部。

二、报销定额标准

1.集团公司本级。领导班子成员每月500元;部门(含本级的业务部门)助理以上中层干部每月200―300元;一般员工根据工作性质及需要,每月50―150元。

2.成员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月250―500元,其他人员补贴标准由企业自定。

三、报销办法

1.移动通讯费用每月按定额标准以现金形式发放。

2.原采用银行托收方式由集团公司统一支付移动通讯费用的,自2023年1月起取消托收,以自费方式支付。

四、其他有关规定

1.各部门、成员企业应于每年12月底前,将本单位下年享受补贴人员的补贴定额列表报集团公司资产行政部,集团公司资产行政部负责对补贴定额进行审核,经集团公司核准后执行。如确因工作需要,定额标准超支过大需要追加定额的,经集团公司核准同意后可适当增加定额补贴。

2.各成员企业应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对本企业人员的移动通讯费用补贴作出规定,按有关政策做好通讯费用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管理办法须报集团公司办公室备案。

3.享受补贴的人员必须按要求提供手机号码并开机使用,以不影响工作。

4.本办法自2023年8月1 日起施行,凡集团公司以前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5.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资产行政部负责解释和完善。

第10篇 某食品公司通讯员管理办法

食品公司通讯员管理办法

为及时、准确地捕捉公司的新闻信息,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的生产、管理及各项工作,围绕公司工作的重点、热点和特点进行新闻宣传,塑造公司良好企业形象,丰富员工文化生活,根据公司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将公司通讯员报道组成员管理办法公布如下,望各部门、各子公司积极配合,大力协作:

一、通讯员任职条件要求: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活动能力;

2.爱岗敬业,善于观察生活,具有一定的新闻敏感性;能够向工会服务开发部提出合理化建议,收集并及时反馈读者、作者的意见和要求;

3.熟悉本单位的情况,爱好写作,具有一定的文学创作或新闻写作能力,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性别、年龄不限;

4.热心此项工作,能认真履行通讯员职责,能够完成工会服务开发部安排的新闻采写工作,为本报撰稿、投稿。

二、通讯员聘任办法

1.本着公司员工自主报名为主,部门主管推荐为辅的原则,由编辑部根据自主报名员工的具体情况,在征求本报总编、主编和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发给通讯员聘任证书及本报近期报道重点的相关策划资料。

2.通讯员任期一年,能履行通讯员职责者,期满后可继续连任;

3.在聘期内未能履行通讯员职责的则视为自动解聘;

4.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担任通讯员工作的,由所在单位主管再推荐其他人选,并通知工会服务开发部予以确认。

三、通讯员职责

1.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及时宣传报道本单位、本部门生产、管理等各方面信息,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2.任职期间,必须认真写稿,投稿,在公司或者其它宣传媒体发表作品或主动提供新闻线索。

3.服从所在通讯报道小组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努力完成工会服务部和公司网站所交付或委托的宣传报道和采访任务;

4.积极参加工会服务开发部或公司举办的各种活动和召开的宣传报道工作会议。

四、通讯员权利

1.通讯员具有对本单位工作的知情权和采访报道的权力,各部门、各单位应为通讯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2.工会服务开发部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座谈会,通报信息、交流工作经验等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应为通讯员提供方便参加各项活动的必要条件;

3.通讯员有针对公司工作思路、工作报道内容、报纸质量质询和提出异议的权利;

4.通讯员一经聘用,稿件优先录用,稿酬从优。对宣传报道工作业绩突出者,工会开发部将报请公司领导,予以表彰和奖励;

5.工会开发部每年度举行一次年终工作总结会议,根据工作考核情况,表彰优秀,并给予相应奖励

第11篇 x物业公司通讯费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电话通讯费用管理,节约费用开支,现规定如下:

一、办公电话

各科室配备的办公电话,严格按经营管理责任书费用指标考核,超出部分自行负责。

二、职务电话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200元/月,超出部分自理。

三、移动电话

1、总经理、副总经理由公司配备移动电话,其他人员由个人配备。

2、总经理每月报销400元,副经理每月报销300元。

3、办公室主任、经营科科长、房地产科科长、员工食堂经理、**山庄经理及工会主席每月报销150元。

4、其余各科的科长、副科长每月报销100元。

5、各科主管每月报销70元。

四、传呼机

1、总经理、副总经理、科长、副科长、主管等管理人员的传呼机均由物业公司配备,传呼费用由物业公司缴纳。

2、凡由物业公司配备移动电话和传呼机的人员只享有使用权,一旦职务调整或工作调离,其使用的移动电话和传呼机必须退还给公司。

五、管理考核

1、各科室办公电话如有拨打声讯台的,按产生声讯电话费的二倍罚款,并在电话所在科室人员工资总额中扣除。

2、凡由公司报销费用的移动电话和传呼机必须本人使用,并保证通讯工具通畅,连续两次不回传呼者(15分钟以内),罚款50元,并在工资中扣除。

3、通讯费用必经本人凭付款单据在办公室登记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在财务室报销。

六、本办法自2001年3月1日起执行,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12篇 通讯工作管理办法

通讯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重庆轮船总公司通讯信息工作办法

(暂行)

第一条为了提高我司通讯信息工作水平,切实发挥通讯信息工

作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稳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交委有关规定,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指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讯信息工作是我司各职能部门、各单位办公室工作的

一项重要内容。其主要任务是:反映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要情况及

职工的思想情况,积极撰写新闻稿件,搞好《重庆江海》发送工作,宣传、发动职工,为领导机关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和实施领导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

第三条通讯信息工作必须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紧紧围绕企业稳定、发展的中心工作,及时反映总公司和本部门、本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新举措。

第四条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室要认真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反馈、存储和稿件的撰写、《重庆江海》的发送等工作。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部门和单位领导要进一步增强通讯信息工作意识,加大通讯信息工作力度,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息工作网络,保证通讯信息渠道畅通,促进我司各项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1、 党委工作部、总经理办公室和各单位办公室为通讯信息日常

工作部门,并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督促、考核。

2、 通讯信息队伍要相对稳定。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确定1至2

名具有一定业务知识、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有较强责任心的专、

兼职通讯信息员,组成总公司通讯信息网络;各二级单位要以办公室为日常工作机构,组成二级通讯信息网络。

3、通讯信息反映情况要全面、真实、可靠,所用事例、数据要准确无误,重大事件上报前要认真核对。上报信息要一事一报,主题鲜明,言简意赅;新闻稿件要客观真实、事实清楚。

4、反映情况和问题力求有一定的深度,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仪,努力做到理论与实际、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5、改进通讯信息传递质量和手段,要逐步过渡到以打印件和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第五条 急事、要事和突发事件应迅速报送,不迟报、不漏报、不误报,必要时要连续报送;我司确定下列信息为重大、紧急信息,须在3小时内报送:

1、职工群众议论多、反映大的热点问题,带有政治色彩的苗头、倾向性事件;

2、涉及不安定因素和有碍稳定的事件,有群体*的倾向及苗头,包括到本单位和上级单位*;

3、危及企业利益和生产安全的情况;

4、重点项目的开发和重要事件的办理过程中的突发或意外情况;

5、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船舶车辆碰撞、翻沉事故和重大货

运事故;

第六条 建立上报通讯信息规范化制度:

1、规范信息载体。总公司信息载体为:第一、在《重庆江海》开辟

“大江内外”栏目,每月一期;第二 、由党委工作部和总经理办公室编《工作简讯》,半月一次,下发有关部门和单位;第三、由党委工作部和总经理办公室编《专报信息》,分送总公司有关领导,不定期。

2、信息一律由各部门和各单位办公室主任(未设办公室的由主管领导)签发;除一些时效性特强的突发事件外,其余应打印上报。

3、新闻稿件应由所在部门、单位签章;除打印的外,一律用稿笺书写,要求书写端正、字迹清楚。

第七条 建立通讯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制度:

1、新闻稿件任务由党委工作部每年书面下达;信息上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每周最少一条。

2、《重庆江海》将按季度通报各部门、单位稿件和信息采用情况,并适时通报稿件、信息上报质量。

3、稿件、信息完成情况与各部门、单位的工作挂钩考核:

(1)未完成稿件、信息任务的部门、单位不能参加年度先进集体和党内“创先争优” 活动的评选;部门、单位领导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2)未完成稿件、信息任务的部门、单位,在年终按《经营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议事规则》中扣减1至5分。

4、总公司每年对通讯信息工作搞得好的部门、单位和各人进行表彰。

奖项设:通讯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优秀通讯信息工作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九条 本办法从2005年4月1日开始试行。

二00五年三月十三

通讯管理办法范本【12篇】

通讯管理办法1.公司办公楼电话总机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安排人员转接。2.部门的电话机、传真机及其它办公设备的购买、维修,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负责。3.手机由员工个人购买。4.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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