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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工作15篇

发布时间:2023-03-07 21:06:09 查看人数: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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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工作

第1篇 消防失效管理工作程序

1.0 目 的:尽量减小消防系统部分失效或停运期间因故失效时增加的危险。

2.0 适用范围:全厂消防系统。

3.0 规程正文:

3.1 消防失效前的准备

3.1.1 根据外部有关机构的通知(如消防系统检查和停水等)或内部需要(如消防设备维护/维修),确定消防失效的必要性、范围和期限。

3.1.2 运行主管/值班工程师负责通知所有部门主管;

3.1.3 ehs 工程师负责向各部门进行消防失效的ehs 准备通知;

3.1.4 ehs 工程师负责通知园区消防中队(值班电话)作外部应急救援准备;

3.1.5 ehs 工程师负责通知当天值班的ert 成员作内部应急反应的充分准备;

3.1.6 受消防失效影响的部门主管应对所辖区域进行消防器材和危险源进行检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立即整改;

3.1.7 ehs 工程师/值班工程师对全厂消防器材和危险源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立即要求整改。ehs 工程师和运行工程师对未失效的消防系统部分进行(如消防监控或消防泵)进行功能检查和确认;

3.1.8 相关部门安排充分的人力物力以加强消防失效期间的防护工作和加快失效设备的回复工作;

3.2 消防失效期间

3.2.1 厂区应停止危险工序或危险作业,如切割、焊接和其他明火作业;

3.2.2 禁止使用易燃易爆液体;

3.2.3 加强火灾监督和检查力度,厂务部运行值班人员按规程对消防监控系统进行管理,如有异常情况,立即通知运行主管/值班工程;

3.2.4 所有值班ert 成员做好应急反应准备,保持沟通畅通;

3.2.5 加强保安人员巡逻;

3.2.4 尽可能保持所有防火门关闭;

3.2.5 如消防系统进行维修,应尽可能连续进行维修工作,加快消防系统恢复进度规程。

3.3 消防系统恢复后

3.3.1 运行人员通过适当的测试证实所有防火系统已修复。

3.3.2 确认消防系统恢复后,通知厂务部主管和经理。

第2篇 消防设备管理工作执行标准规范

一、全公司的烟感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组织测检1~2次。

二、自动灭火喷淋管道污水,每年由消防中心和管工班组织排放检查一次。

三、每季度由消防中心或水泵班放水检查一次公司内地上消火栓。

四、消防水泵每半年由消防中心和水泵班手动或自动启动检查一次。

五、油库的灭火装置每半年由消防中心检查测压一次。

六、气站的电子鼻的信号每季度由液化站测试一次。

七、消防加压、送风、排烟风机,每月由工程部门启动运行测试检查一次。

八、消防总控制联动系统每年由消防中心和工程部及有关部门联合启动运行检查一次。

九、公司的各种电器设备,每年联合进行一次检查。

十、备用发电机,由工程部根据设备检查安排时间定期启动检查。

十一、油库的固定泡沫灭火装置,每隔一年至一年半由消防中心监督油库更换药剂一次。

十二、各部门的轻便手提式10升、推车式65~100升的泡沫灭火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监督各部门更换药剂一次,其他器材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十三、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气站、油库、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不同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第3篇 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程序

消防监督管理程序

1、 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应当着制式警服,并出示《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

2、 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中的相关内容,并将记录表存档备查。

3、 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受理下列场所使用、开业或者举办活动的申请,并在收到《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后3日内应当前往检查,检查2日内应当发出《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1) 歌舞厅、影剧院等公共娱乐场所;

(2) 宾馆、饭店;

(3) 商场、集贸市场;

(4) 举办大型_、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活动;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由公安消防机构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的场所。上述场所属于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工程项目,其使用或者开业检查内容与消防验收内容一致时,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检查可与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同时办理。

4、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有下列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之一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应当责令其当场改正通知书》;

(1)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 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3) 公共场所在营业时将安全出口锁住,疏散通道不畅通的;

(4) 消火栓、灭火器材被挪作它用的;

(5) 常闭式防火门经常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 违章关闭消防设施的;

(7)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消防安全巡逻人员脱岗的;

(8) 举办大型_、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隐患的;

(9) 违反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大量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10) 其他应当当场改正的行为。

5、 新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工程项目,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擅自开工的;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一经发现,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予以处罚。对现行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以前的建筑物,发现其缺少消防设计或者消防设计不符合现行标准的,应当通知建筑物的产权或者管理单位限期改正。

6、 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有下列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1) 本程序第三条所列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开业的;

(2) 违反规定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3) 违章搭建临时建筑,影响安全布局,占用防火间距,阻塞消防车通道的;

(4) 违章改变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阀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少、损坏或者故障的;

(5) 建筑内安全出口、楼梯、疏散通道被封堵、占用的;

(6) 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或者标识错误,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

(7) 消防水源、消火栓、灭火器材不足或者损坏的;

(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或者防烟排烟设施等自动消防系统发生故障、缺损,不能正常运行的;

(9) 室外消防设施被埋压、圈占、损坏,影响使用的;

(10) 消防安全责任人不明确,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防火检查不落实的;

(11)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或者线路、管路的敷设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危及消防安全的;

(12) 电工、焊接工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的;

(13) 单位职工缺乏消防安全基本知识,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不落实的;

(14)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不履行法律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的;

(15) 其他应当责令限期改正的行为。

7、 对于责令限期改正的行为,应当填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在检查后4日内发出;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填发《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在检查后3日内送达被检查单位;限期改正、整改时间届满时,应当在5日内进行复查,填发《复查意见书》。

8、 公安消防机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者依法实施处罚时,根据需要可以传唤有关人员。传唤时,应当使用《传唤证》;不接受传唤者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

9、 违反规定举办大型_、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且当场不能改正,需要责令停止举办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填发《责令停止举办通知书》,于2日内送达举办活动的单位,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送达。

10、 对于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举办后,单位经整改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由单位提出恢复施工、使用、生产、营业或者举办的申请。公安消防机构在收到书面申请后3日内应当进行复查,填发《复查意见书》。当确认单位已经改正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并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营业或者举办。

11、 公安消防机构依照本规定制发的各类法律文书,其内容必须严格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填写,并按照规定程序签发,加盖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12、 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时,发出的各类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和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以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名义作出。

第4篇 某小区消防设施安全标识管理工作要求

小区消防设施安全标识管理工作要求

1.按照消防规范要求,小区配备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标识安装在合适、醒目的位置上;

2.各种标识不得随意挪为他用,责任部门应按照按月进行全面普查的规定认真落实,保证各种标识的完好性;

3.标识名称及作用

(1)公共设施的标识

a.楼层灯及楼层号码的标识,分别安装在各楼层电梯厅内,为上下人员提示其所在的楼层;

b.应急指示灯标识,分别安装在住宅楼各层通道及楼梯内,其作用,在火灾情况下可做应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们所在区域的安全疏散的方向;

c.禁止吸烟标识,在小区公共场所及各电梯箱内安装有禁止吸烟标识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在公共场所不许吸烟,做到文明办公防止火灾发生;

d.消防器材标识,在各层指向灭火器的方向分别安装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该方向设有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及时使用;

e.火警电话标识,在各层通道内公别安装有火警电话标牌,其作用是提示大家时刻记住火警电话,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

(2)消防设备系统的标识

a.消防供水管道的标识,在楼内的消防供水管,按规范要求全为红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确的编号,说明该管是消火栓系统或花洒系统供水的区域范围;

b.消火栓的标识,在小区所有消火栓的门上都印有'消火栓'字样,提示人们该处设有消火栓;

c.高层、中高层排烟系统标识,在各层的走廊一方设有一个排烟窗,在相应的位置设有排烟窗控制装置,上面注有'发生火灾时,按下红按钮'的字样标识;

d.加压送风系统标识,在各层的消防电梯房,防火楼内梯设有加压送风百叶窗,发生火灾时可向该区域内送正风,避免烟雾火势进入,使人员顺利疏散;

e.消防电梯标识,在每层的消防电梯房内都标有消防电梯字样,表示该梯为消防电梯。

(3)消防机房的标识

a.消防水泵的标识,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编号、功率等字样标识;

b.消防水箱的标识,在供水箱上标有消防储水量限位标识;

c.排送风机的标识,在小区各消防风机上都标有,风机编号'p'、's',以及功率等字样标识;

d.监控中心的标识,摆在监控中心的门口,挂有监控中心的标牌,在值班室内的控制台上,显示有供电各系统信号指示,控制操作按钮等具体的字样标识。

4.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标识

(1)消防设备检查保养记录标识;

(2)消防设备试运行记录标识;

(3)消防设备故障维修标识;

(4)监控中心有关消防的各种管理制度的标识;

(5)灭火作战方案及灭火指挥系统图的标识;

(6)消防管道及平面图的标识。

第5篇 吸收塔检修改造安全消防工作管理规定

近期,在业内发生了多起因管理人员意识淡薄、施工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消防设施不完善引起的吸收塔着火事故。为了避免公司所属单位在检修改造中发生类似事故,根据脱硫吸收塔改造检修中的重点工作及易发生的事故隐患(脚手架坍塌、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人员气体中毒、火灾等),因此在开展改造检修工作前,应当完善各种安全手续,办理工作票(动火票、密闭容器作业票等)、做好安全预控措施和应急演练,确保施工安全进行。

领导重视,在吸收塔改造前,应组织召开专项会议对吸收塔检修改造方案进行审定,针对易发生的安全隐患重点落实安全消防措施,将安全防火责任落实到单位、部门和人员,并将其联系方式悬挂在吸收塔检修区域内。编写应急预案并落实预案中的各项安全消防设备可靠有效。(应有会议纪要、施工方案必须经过三级审批、应急预案应进行演练,并对现场消防设备进行检查适用,确保完好)

严格安全资格审查、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对全体参加改造检修施工的队伍进行安全资格审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若改造检修工作由外委承包商实施,则需要检查外委承包商的必须具备高空作业、防腐作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连续三年来的安全生产业绩;外委承包商员工与其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保险,焊工证、起重工证、高空作业证等特种作业、安全员资格证。凡不适合于高空作业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严把入厂关,杜绝无证施工、无证管理、无证操作。(应对外协单位的单位资质、人员资质、重要设备合格证、人员体检证明等进行检查存档)

全体施工人员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吸收塔改造检修施工的风险预控措施、有关吸收塔改造检修施工规程规范和作业指导书等内容的学习培训。(分公司安监部落实入厂教育、设备部落实二级教育并督促外协单位做好三级教育,安监部对三级教育进行检查)

1.3 施工器具合格、防护用品布置。施工所使用的电动工器具(电焊机、打磨工具、起重机、卷扬机、空压机、风管、电源箱、电缆卷轴)、气割工具等检验合格。施工人员使用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防坠器、防砸防扎劳保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面罩、防静电鞋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为施工人员配备紧急救护用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配备足够数量的对讲机和防爆照明电筒。

1.4 现场安全措施布置。开工前对吸收塔施工现场全部用隔离围栏进行隔离,只留一个出口有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进出管理。按脱硫区域检修平面布置图要求存放施工材料、施工机具,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对内部易燃物品进行检查和清理。吸收塔逃生出口设有明显标识。电气工器具的电源开关设置在吸收塔外面并设置明显标志。进入吸收塔应做好人员和工机具登记。(平面布置图应经过设备部、安监部审查,符合要求后按图布置现场;安监部督促设备部、外协单位悬挂警示标识,)

电焊机、电源箱做好防雨措施,电焊机可靠接地,并装有漏电保护器。吸收塔可靠静电接地已落实,吸收塔内部照明使用低压防爆灯具,变压器及开关放置在人孔门外部。在吸收塔作业面的人孔门外侧设置监护人,在防腐喷涂作业期间增加监护人员。(安监部联系电气专业对现场施工用电方面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并留存记录)

氧气瓶乙炔瓶立放固定,防震圈齐全,气瓶距离8m ,距离明火10m 。拆卸下顶部排气门并加装向吸收塔内送气的风机,在吸收塔中部人孔门和底部人孔门加装向吸收塔内排气的风机,搭设的脚手架安全牢固、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吸收塔中部、顶部靠近防腐喷涂作业面的人孔门处、除雾器处接临时消防水管并配备消防报警装置,消防水阀门有人负责保证随时好用,消防水压力正常,随时进行施救。吸收塔内部作业面和人孔门外各放充足的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用过的消防器材随时更换。动火作业期间,作业面平台、导流板与除雾器之间铺满防火毯、封堵严密。

施工人员在吸收塔下方进行作业时,为了避免高空落物如湍流层结垢掉落、工机具掉落等砸伤人员,应在可能发生掉落物件的下方搭设防护措施,保证施工人员安全。

1.5每天开好班前会,发现着装不符合要求、精神疲劳、喝酒的人员严禁其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结合每天的工作对全体施工人员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被交底人必须在签字栏内签字,做到“作业任务清楚、危险点清楚、作业程序清楚、安全措施清楚”。施工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全面检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装置、安全设施等落实情况并且每天安排专人进行认真核查。搭设的脚手架、临时爬梯等必须经过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严禁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火种、手机等进入现场一律收缴代为保管。对个人防护用品不齐全、安全工器具、现场安全措施、逃生通道检验不合格不允许开工。

针对改造检修施工是在吸收塔内部较高位置受限空间进行和防腐喷涂作业期间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气体中毒、火灾应急预案演练,确保每位施工人员全部掌握。

2.施工作业安全措施

2.1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安全措施。脚手架搭设和拆除有具备高空作业的脚手架搭设专业人员进行。脚手架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防坠器。安全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安全带挂钩随着脚手架高地逐步调整。临时拆卸的围栏或孔、洞及时用架杆固定好,并设警示,防治高空坠落。高空搭设的脚手架爬梯护笼齐全。放在平台的木板、扣件、脚手杆固定牢固,以不影响通行为标准,人孔门不允许堆放。脚手杆及架板上下传递用绳系好。

吊运脚手杆及架板等构件时下方用围栏封闭,围栏内不得站人。吊机吊装区域内,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吊装式操作人员精力集中并服从统一的指挥号令,严禁违章作业;卷扬机专人操作、专人指挥、钢丝绳运行中不得挂卡。吊装作业场所要有足够的调运通道,在吊装前应先进行一次低位置的试吊,以验证吊挂点的安全牢固性,吊装的绳索不致磨损。构件起吊时吊索必须绑扎牢固,绳扣必须在钓索内锁牢,严禁用钩挂构件,构件在高空稳定前不准靠近。为便于拆除、安装方便的导流板临时吊钩点要焊接牢固,不得变形。在吊装前应对绳索进行检查,避免在吊装过程中,发生物件脱落现象。

从吸收塔下部人孔门向塔内运送钢材时,应做好内外沟通,塔内侧人应站在人孔门两侧,避免被深入的钢材打伤。及时清理现场的施工杂物,消除高空落物的可能性。

2.2焊接、气割作业安全措施。所有焊接、气割作业人员、动火工作负责、监护人在施工前认真学习、掌握吸收塔防腐乙烯基鳞片特种涂料、除雾器(pp)材质的特性;消防器材部署情况;熟悉作业现场环境,尤其是逃生通道。在吸收塔内动火作业时,分公司经理、设备部长、安监部长及施工单位负责人至少有2人在现场进行安全监护。

吸收塔内的电源电压等级(低于24v)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应使用防水电缆和防爆灯具,并由专人负责管理临时电源;氧气、乙炔供气处有专人负责开关,乙炔加装回火器。焊接、气割作业必须穿着专用防护工作服装,带专用防护手套、防护眼镜。手套湿透时应立即更换。焊接气割作业人员不得进行交叉施工作业。工具和焊条筒等小件装入工具袋。防腐喷涂期间不能进行焊割作业。保证检修作业安全。

随时检查整个吸收塔工作区域防火毯覆盖情况,做到防火毯架板铺满、导流板与除雾器间封闭严密,保证无丝毫火花溅落到脚手架架板等可燃、易燃物品上。动火负责人、监护人对动火下方进行查看,防止铁水焊花堆积,引起木板除雾器着火。监护人员随时检查、清扫施工现场客人物品;每天施工结束再次进行全面检查、清扫做到工完场清。

发生火灾险情,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拉响手动报警器听到报警器响起立即切断总电源、关断气源,组织、指导人员疏散、逃生;吸收塔内部人员立即带好随身携带的口罩或面罩,沿着逃生引导绳向离自己最近通道撤出,4分钟内为最佳逃生时间;消防人员打开水门用消防水枪进行灭火,其他安全人员配合活用灭火器辅助灭火。安全管理人员向当班运行值长汇报,准确报出地址、着火材料、数量、被困人数、报警人姓名和电话号码。若火险重大,值长立即汇报公司领导已决定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火被扑灭后迅速查清原因,整改合格后才可开工。

2.3 喷砂、防腐喷涂作业安全措施

喷涂作业前的检查:① 温度、湿度、气体浓度检测设备已悬挂到位;② 机基体作安装完成并经检验合格后,对基体表面进行检查,满足鳞片树脂施工要求后,基体安装单位与防腐施工单位进行工作移交,同时移交安全管理责任。所有喷砂防腐喷涂作业人员、监护人在施工前认真学习、掌握吸收塔防腐乙烯基鳞片特种涂料的特性;熟悉消防器材部署情况;熟悉作业现场环境。尤其是逃生通道。

对喷砂作业区人员进出进行严格登记,严禁一切非防腐施工人员进入。内部工作人员收缴手机、对讲机和任何火种,统一登记、保存。进入吸收塔内喷砂、防腐喷涂作业人员必须穿防静电服、佩戴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口罩或面罩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喷砂时要注意防止沙粒溅伤他人。防腐喷涂作业前再次检查作业面人孔门外洗眼器水量充足、使用便捷,通风设施运行正常,对内部易燃品全部清理干净。

每天防腐喷涂作业前,施工期间每间隔0.5h分别用可燃性气体检测仪。苯乙烯(0~200ppm)检测仪对吸收塔作业面区域(特别是死角、空气不流通处)进行全面检测并认真记录易燃易爆气体、有毒气体防爆浓度。保证可燃气体浓度<0.6%、苯乙烯浓度<50ppm,完全符合允许工作标准要求时才许可施工作业。

严格控制作业人员在有害气体工作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4h。要做到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逐渐增加施工人员人数。塔内有害气体浓度超过限定值,应暂停施工,撤离至吸收塔外,检查安全设施正常,气源畅通,增加通风。若发生鳞片溅洒到作业人员眼部时,立即使用洗眼器冲洗15min以上,必要时送往医院救护。如果发生人员气体中毒、火灾时,立即撤离吸收塔,通知当班运行值长;值长立即汇报公司领导已决定启动火灾应急预案。

3 改造检修施工过程结束后的预控措施

在脱硫烟气系统检修结束后,检修负责人必须清点检修人数,检查工具是否遗留设备内,确认全部人员从容器内出来后,方可关闭人孔门,否则高温运行的烟气腐蚀性将直接危害人员生命。

脱硫改造检修施工中存在大量高危风险作业。认真分析、消除、预防施工作业中危险因素,有利于安全管理、安全施工更有效、更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条件。保证脱硫吸收塔改造检修施工安全可控、能控、在控。

关于组织学习《现场吸收塔检修改造安全消防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分公司:

近期在业内发生了多起因管理人员意识淡薄、施工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消防设施不完善引起的吸收塔着火事故。为了避免公司所属单位在检修改造中发生类似事故,根据脱硫吸收塔改造检修中的重点工作及易发生的事故隐患,公司编写了《现场吸收塔检修改造安全消防工作管理规定》,请各单位组织全员进行学习;现吸收塔正在改造的分公司检查现有消防安全设施并进行应急预案演练,特许运营部将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

特许运营部

2022年8月19日

第6篇 消防、保卫工作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保卫工作,确保施工顺利进行,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标准》,同时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建筑、安装、装饰及其它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各处、厂的材料、设备基地等部门参照有关内容执行。

3、本规定未尽事宜,应执行有关的法规和规定,国家及本市颁布新的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消防工作管理

4、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应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并应按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在开工前到公安消防机关备案。

5、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方案、措施必须编入《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绘制出消防道路、设施、器材的平面布置图。

6、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领导机构,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实行总、分包的工程,应签订责任书,但不得以包代管。

7、义务消防队的人数应与工程项目的规模相适应,但不得少于10—15人。

8、施工现场应制定消防预案,消防演习应按预案进行,当发现预案不合理时,应及时进行调整。

9、消防演习应在工程开工时进行,以后应每隔一个季度组织一次,并将演习情况记录备查。

10、施工现场应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职工进场时,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11、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布局合理,生活区、食堂、仓库、木材堆放场地、木工加工棚、固定动火区及建筑物的出入口等处必须配备消防器材。

12、消防器材应分组设置,每组包括灭火器5瓶、水桶5个、铁锹3把、火钩2个斧子2把。

13、消防器材应摆放(或悬挂)在消防架上,消防架应有防雨和防潮措施,并喷红色油漆。

14、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灵敏有效。消火栓和消防管线在冬季应采取保温措施。

15、灭火器应定期进行检测,新购置或检测的器材在进场时应进行检查验收。

16、施工现场的消火栓应布局合理,消防栓的保护半径不宜大于25m,消火栓的主干管不得小于100mm,消火栓要昼夜有明显的标志,并配备足够的水龙带。

17、高度超过24m的建筑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75mm,每层楼应设消火栓接口,并应按保护范围配备水龙带。

18、消防竖管应保证有足够的水源和水压,严禁将消防竖管做为施工用水管线。

19、消防泵房的位置应设置合理,应采用非燃材料建造,消防水泵应有专用的配电线路,配电线路应由施工现场的总断路器的上端接线,以保障消防水泵连续不断供电。

20、施工现场必须规划出消防车道,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3.5m,消防车道不能环行的,应建回转车辆场地。禁止在消防车道堆放物料或挤占车道。

21、施工现场的宿舍、仓库及其它临建设施禁止使用可燃材料搭建。

22、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宿舍或将建设工程做库房使用,工程内禁止存放易燃可燃物品,禁止存放氧气瓶和乙炔瓶,禁止在工程内调配油漆、稀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易燃可燃材料,必须根据计划限量进入,并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23、宿舍内住宿超过20人时,必须设置不少于两处的安全门,居住超过100人时,必须有消防通道及人员疏散预案。

24、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规定,用火点和燃料不准同放一个房间,停火时,应关闭燃料的总阀门,防止气体泄露。

25、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专库储存,指定专人负责,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26、易燃易爆物品及可燃物品存放的库房、油漆配料房、木工加工场所、防火作业场所及油漆粉刷场所不得使用明露或高热、强光源的灯具。

27、施工现场、木工加工棚等部位的废弃物品和刨花、锯末,必须及时回收和清理。

28、严禁在建设工程中使用明火保温施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29、宿舍内禁止采用明火取暖,禁止卧床吸烟。

30、施工现场及生活区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炉和其它电热器具。

31、施工现场使用的水平安全网、密目安全网、密目防尘网及保温材料,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场时应检查验收。

32、从事电、气焊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33、在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必须经消防负责人批准,《用火证》当日有效,当变换用火地点或变更用火人时,应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34、从事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应先清除可燃物品,不能清除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具和看火人,作业后,应检查用火场地,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

35、氧气瓶、乙炔瓶之间的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m,两瓶与用火作业地点的距离不小于10m。

36、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应符合消防规定。

三、治安保卫管理

37、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应遵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38、施工现场应明确一名负责人,主管治安保卫工作,职工进场时应首先进行治安保卫教育。

39、加强对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管理,务工人员必须手续齐全,并建立务工人员档案。

40、施工现场应制定治安防范措施,对重点部位要重点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41、施工现场要建立预警制度,对可能发生的事件要定期分析,化解矛盾,发生治安事件时,必须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并做好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42、施工现场建立门卫和巡逻制度,护场守卫人员的年龄不宜超过50岁,在值勤时,应佩戴标志,门卫应有值勤记录。

43、夜间或节假日期间必须有领导在施工现场值班,并填写值班记录。

44、非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留宿,特殊情况必须经主管保卫工作的负责人批准。

45、施工现场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第7篇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发生,杜绝或降低火灾危害,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河北省消防条例》,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实施规范。

第二条 我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在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和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 本实施规范适用于我行所有办公和营业场所、计算机房、金库、保管箱库、凭证库、档案资料室、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

第四条 我行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行消防和防火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 行长是我行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对全行消防安全负领导责任。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统筹安排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组织整改消防火灾隐患。

三、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单位消防安全需要,建立兼职消防队(组)。

四、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六条 副行长是我行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对全行消防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责任:

一、制定安全消防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拟定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三、开展防火检查整改火灾隐患。

四、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进行检验、维修,确保其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管理兼职消防队(组)。

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七、确定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

八、发生重大火灾,亲临现场指挥扑救,召开事故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落实整改措施和对有关责任人的追究、处理。

第七条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对本部门办公、营业区域及所分管事务消防安全负直接责任。主要职责:

一、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完成上级和消防管理职能部门布置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本部门各岗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熟悉本部门负责管理的防火重点要害部位,落实管理责任人,定期组织检查,负责向本单位消防管理职能部门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四、及时发现火灾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意见,消除火灾隐患。

五、定期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

六、火灾发生时,积极组织扑灭初起火和指挥员工、客户安全逃生。

七、协助上级和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事故原因。

第八条 员工是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对本岗位消防安全负直接责任。主要职责:

一、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有关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及时发现和报告消防隐患。

二、熟悉本岗位消防安全规律,熟知消防安全工作分工,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

三、积极配合上级防火安全检查和落实防火安全自查,及时纠正违章、违规行为,消除火险隐患。

四、积极参加防火教育和防火演练,把消防“四懂四会”、“四个能力”灵活运用到防火灭火全过程。

五、遇有火灾发生时,服从指挥积极灭火,并协助上级和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第九条 安全保卫部是消防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受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对我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主要职责:

一、制定消防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灭火演练。

二、协调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对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四、组织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五、确定重点防火部位,建立和管理消防档案资料。

六、当发生火灾时,指导内部和协调公安消防灭火,火灾扑灭后协助消防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总结教训、完善整改措施。

七、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保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第十条 我行营业网点属重点消防安全单位,实行消防安全综合管理,楼长由副行长兼任,楼层消防负责人、兼职消防员由楼长指定,实行楼长、楼层负责人和兼职消防员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楼长消防职责

(一)负责落实大楼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各楼层消防安全措施和消防设施设备及灭火器材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或报告上级。

(二)定期对大楼进行电检消检,保持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

(三)严格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控,落实定位、专人管理措施。

(四)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提升员工“四懂四会”能力。

(五)当火灾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果断组织员工灭火和安全逃生。

(六)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二、楼层消防负责人职责

(一)负责指定楼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本楼层员工执行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制止违反消防规定行为。

(二)及时发现反馈消防信息,协助楼长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保证营业场所安全。

(三)当火灾突发事故发生时,组织所属人员积极灭火和安全逃生。

三、义务消防队(组)职责

(一)严格执行各项消防法规和消防规章制度。

(二)熟悉消防常识,掌握灭火技能,宣传消防知识。

(三)检查本岗位或本部门的消防制度落实情况,查看有无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和制止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危险的行为。

(四)检查维护本岗位或本部门的消防器材。

(五)当火灾发生时,自觉服从消防负责人指挥,积极果断实施灭火。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营业和办公场所应确定重点防火部位,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日常管理应指定责任人。

一、总行重点防火部位及责任人

(一)营业部营业室、机房、重要空白凭证室为重点防火部位,营业室主任为责任人。

(二)营业部监控室为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由办公室主任和营业室主任共同担任。

(三)总行中心库为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为中心库负责人。

(四)总行中心机房为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为信息发展部总经理。

(五)总行重要空白凭证室为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为会计结算部总经理。

(六)档案资料室为重点防火部位,由单一部门使用的,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属于两个(含)以上部门合用的,责任人由物品归属部门负责人共同担任。

二、支行重点防火部位及责任人

(一)营业室、机房、重要空白凭证室为重点防火部位,营业室主任为责任人。

(二)监控值班室为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为办公室主任。

(三)档案资料室为重点防火部位,由单一部门使用的,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属于两个(含)以上部门合用的,责任人由物品归属部门负责人共同担任。

第十二条 定期对消防系统维护保养,保证其始终正常运行;消防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无阻。

第十三条 办公用房、营业场所等电器、电源配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规范标准和防火要求。接装电源、电器必须经管理部门同意,由持证电工作业,严禁超负荷用电。

第十四条 办公、营业区域的用电实行“一机一座”制(每个办公位的插座只供一个工作位的设备使用),不得采用一个插座多用和将电源接线板串连接线;确因取暖需要使用电暖气的,电暖气的单个功率应控制下1500w以下,严禁使用电炉子等明火电器。

第十五条 办公、营业场所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因特殊原因确需存放的,必须制订严格的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消防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严禁在禁烟区内吸烟、动火。

第十六条 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由使用单位、部门负责管理,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操作规程,保持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七条 重点防火部位严格禁止动用明火,确实因工作和生活需要动用明火的,应事先报总行主管行领导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使用时用火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应现场监督。

第十八条 动火单位(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坚持做到动火前“六不”,动火中“四要”,动火后“一清”。

一、动火前“六不”

(一)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二)周围(或上下方)的易燃物品未清除不动火。

(三)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物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动火。

(四)盛装过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的容器,管道未清刷干净、残存的液体和气体未清除,存在危险状态不动火。

(五)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库、点,未经排除易燃易爆险情的不动火。

(六)没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二、动火中的“四要”

(一)动火中要有现场安全负责人。

(二)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密切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四)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三、动火后“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必须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保安全后才能离开现场。

第十九条 办公大楼、营业场所是否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和火灾自动灭火消防系统,由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根据安全防火技术规范和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审核决定。

第二十条 办公区域和营业场所灭火器的配备标准,原则上每20平方米配备一瓶4公斤干粉灭火器,配有自动灭火系统的楼房,灭火器的数量可适当减少。

第二十一条 配置的灭火器材必须符合有关消防规定标准,并按要求摆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影响安全疏散。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搬动和挪作他用。

第二十二条 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等消防设施必须定期检测、调试、维护和更换,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不得任意改装和停用。

第二十三条 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必须委托有资质证书专业队伍定期检测,落实维护保养制度。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二十四条 我行实行防火巡查制度,工作日期间的巡查由本部门负责,夜间的防火巡查由单位值班人员或保安负责。

一、防火巡查员职责

(一)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违规行为。

(二)妥善处置火灾危险隐患,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处置。

(三)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填写巡查记录备查。

二、巡查的主要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是否在岗。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三、巡查的频次

白天办公期间,防火巡查至少每4个小时一次,夜间巡查至少每2个小时一次,及时消除隐患。

第二十五条 办公、营业场所的安全员每天下班时,应对防火责任区内防火情况进行检查;每月防火检查不少于1次,重要部位实行日查。

第二十六条 防火安全检查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结合安全检查同时进行,检查情况记入《安全防范大事记》,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七条 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验收手续办理情况。

二、防火责任制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三、防火责任区消防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五、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六、员工防火意识和消防基础知识普及情况。

七、消防重点部位管理情况。

八、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电源电器的管理情况。

九、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灭火器材的配备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 防火检查的方法。

一、询问员工防火、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二、查阅有关消防安全文件、资料是否齐全。

三、查看消防设施设备的外观和运行情况。

四、抽查测试消防设施功能及维护保养制度落实情况。

五、检查灭火、疏散预案操作情况等。

第二十九条 检查发现的火险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实施“五定”(定责任、定资金、定时限、定措施、定应急对策)管理。

第五章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条 分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详见《保定银行石家庄分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三十一条 我行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季度进行1次演练,不断提升员工消防和防火能力。

第六章 火灾隐患整改

第三十二条 各级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必须及时予以消除。

第三十三条 对违反下列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整改并督促落实,对违反规定的情况以及整改情况,记录并存档备查。

一、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阻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闸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水源的。

七、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 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由消防管理责任部门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期落实整改。

第三十五条 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三十六条 对上级或公安消防部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及整改意见,必须采取措施,在规定期限内逐条落实,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

第七章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七条 各级必须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定期不定期地利用集中办班培训、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消防安全竞赛、召开现场会、观看消防宣传录像以及墙报、广播等形式,对员工进行消防法规、消防知识、火灾案例和消防安全技能等宣传教育,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使员工了解本岗位的火灾特点,做到“四会”,即: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报火警,会自救逃生。

第三十八条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基本内容。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部门、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

四、报告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五、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必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九条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保卫干部、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重要部位管理人员。

四、其他按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

第八章 消防档案

第四十条 我行作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改。

消防档案由消防监督管理职能部门保管、备查。

第四十一条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档案的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使用前和使用后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记录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资料。

四、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基本情况。

六、义务消防队(组)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重点部位人员情况。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十二条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档案的内容。

一、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电气设备检测记录。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第四十三条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将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消防工作有关的资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并报送总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能部门。

第九章 奖 惩

第四十四条 我行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行政或经济处分。

第四十五条 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实施规范由保定银行石家庄分行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实施规范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8篇 消防安全管理控制工作程序

1.0 目的

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司及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0 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的人员、活动、设施和区域。

3.0主要职责和权限

3.1 总经理确保在本厂范围内配置适当的消防设施。

3.2 ehs经理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3.3 ehs工程师/行政部负责此制度的具体实施。

3.4 公司各部门负责配合执行此制度。

4.0工作内容及要求

4.1消防应急演练

4.1.1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习,以检查公司义务消防队使用消防设施的能力,同时检查灭火器的性能。

4.1.2在举行消防演习之前,应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联络各相关方,邀请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光临指导工作。

4.1.3演习结束后需对演习的整个过程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要加以分析,制订今后的改进措施。

4.2人员

4.2.1总经理、ehs经理、ehs工程师、兼职安全员和所有员工均应经过本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及其支持文件所有项目的培训并得到认可,以确保消防制度和应急准备全部到位且具有效作用。具体组织结构和岗位职责依据《ehs委员会架构图》和《ehs委员会岗位职责》执行。

4.2.2本厂电气管理由专业电工具体实施,本厂所有电工均取得政府认可的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4.2.3义务消防员应经过政府消防队的培训并得到认可,每年做好记录.

4.2.4急救员应参加过相应的培训且其资格在有效期内。

4.2.5只有经过化学品安全、电气接驳、电气接地及防火培训的人员才能从事可燃/易燃液体的抽取工作,所有人员均应了解必要的操作规程及危险化学品存在的危害。

4.2.6如条件许可,公司将尽可能申请当地消防部门到公司进行全员的消防培训。

4.3基础安全设施

4.3.1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应急照明灯每月由ehs区域协调员进行检查, 如有损坏, 通知维修组处理并作效果确认,确保功效正常并保存记录。

4.3.2本厂生产车间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3.3疏散撤离路线按紧急出口灯的方向,及消防器材和走火通道平面图。所有疏散路线都时刻保持畅通且宽度不少于1米。撤离路线不经过高危险区。在到达集合区的过程中,由保安人员维持疏散秩序和保护员工安全, 并设置必要的标识路障,引导外来车辆。

4.3.4每生产楼层或宿舍至少有两个出口,紧急出口应有清晰标识和应急灯,以保证在紧急事件时可见到标志。

4.3.5凡不通向紧急出口的门,包括部门之间互通的可能被误认为紧急出口的门 ,应有清晰标示“非紧急出口”字样,以避免员工在发生紧急事件时误入这些非紧急出口的门。

4.3.5所有出口的门都应朝外开启,要求不需任何特别的开门知识能顺着疏散方向向前推开。所有的出口均不上锁。特殊情况如卷闸门,则门内有人时随时保持开启状态。

4.3.6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4厂务环境管理

4.4.1废弃垃圾存于阻燃容器内,并根据废弃物产生的速度,以不满不溢为原则,至少每天清理一次,以降低火灾隐患。

4.4.2易燃废弃物如油抹布、可燃的工业碎屑、及其它碎料存于有盖的金属容器内,以不满不溢为原则, 定期清理并运离作业现场。

4.4.3过量的可燃物应移出作业现场以消除火灾隐患,工厂任何地方都不应存放过多的可燃物料。

4.4.4地面的溢流物质(如油类)、散落零碎物(如零件)、废弃部件等应及时给予清除,所有车间、仓库和办公区域的地面随时保持清洁, 且无溢流物和物料。

4.4.5盛装易燃物品的容器应贴有中文标识和危险标识。可燃物不得装有易燃液体,但在无明火工作场所,可使用可封闭的塑料瓶盛装一天用量的易燃物料。除非腐蚀性材料,不得使用玻璃容器。除非正在使用中,所有盛装易燃液体的容器应当密闭并合适地存放于车间或仓库货架。

4.4.6本厂所有生产作业场所严禁吸烟并张贴“严禁吸烟”标志。在远离易燃物品的地方设置吸烟区。

4.4.7热力设备如携带型加热器、发电机、烤箱等务必远离易燃物料(包括油、脂、粉尘和纤维等)

4.4.8所有物料,包括空货柜、手推车、纸箱、原材料等的存放不允许随意放置并阻碍过道、出口、紧急设施等。所有物料堆放相对高度不得超过2.5米。

4.5电气管理

4.5.1电气管理由专业电工具体实施。设备插头应当为三相接地或双重绝缘插头。不使用磨损或破旧的电线,电气设备和电缆线至少每月一次由专业电工进行检查及维护,以确保绝缘性良好.不存在安全隐患。

4.5.2应当只使用达标的固线装置、插头、插座、断路器及其它工具。不得使用临时线路装置(如裸线插座或不用插头等)。

4.5.3所有的接线盒、插座以及配线板等均应有稳固的防护盖,并且不受阻。

4.5.4在作业区域及宿舍设置避雷系统以保护电线及电力设备并且预防火灾。

4.6特殊危险因素

4.6.1设置经特别安全设计的危险品仓库,用以储存可燃/易燃液体,并易燃的和有毒的分仓储存。危险仓中所有的电气装置、开关、电线等均应符合危险场所使用要求。通风、控温良好,具适宜的电气防护系统,照明设施使用防爆灯。贮存于危险仓中的危险化学品均应密闭,并配备必要的防泄露装置。张贴明显的危险警告标识。

4.6.2盛装易燃液体的容器均应接地,分装及使用中按4.4.5管理

4.6.3车间内基础设施由防火材料建造,保持充足的通风(至少30米/分钟,每年检测一次),并且严禁明火作业,车间距明火、火花、运行电机等其它火源至少保持6米以上距离。各车间须每月至少清理一次易燃残余物,以消除火险隐患。

4.7消防设施

4.7.1 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ehs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7.2安保部门及车间责任人对所在区域的灭火器、消防栓、消防管等消防设施每月进行一次点检,对于过期、压力不足、配件损坏的及时维修更换,确保消防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4.8消防事故

如果发生火灾,不论火灾大小,都由ehs部门调查起火原因并制定预防措施。填写<事故/事故险象调查报告>,此预防措施要得到总经理的亲自批准,切实防止火灾的再次发生。

5.0相关文件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2 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5.3 ehs委员会架构图

5.4 ehs委员会岗位职责`.

5.5 动火作业管理程序

5.6 消防器材管理程序

6.0相关记录

6.1 培训记录

6.2 电工证书

6.3 义务消防员培训记录

6.4 急救员培训证书

6.5 电气安全检查表

6.6灭火器材点检表

6.7消防安全检查表

6.8《事故/事件调查表》

第9篇 做好煤化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应对措施

面对上述制约煤化企业消防安全工作深入开展的因素,我们必须切实提高对煤化工行业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把煤化工消防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曲靖市化工行业消防安全在有安全保障的前提下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本人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提出如下应对煤化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措施

(一) 与煤化企业建立良好的工作沟通机制,解决煤化工程建设的多边化问题。当前国内经济迅速发展,煤化企业的发展已成为地方经济和能源建设的支柱性产业,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由于煤化企业工程建设周期紧、进度要求快,不可避免存在边摸索、边设计、边施工,边使用的情况。因此,消防监督机构要提前介入,主动与煤化企业进行沟通交流,要求企业在工程项目建设流程上严格按照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流程报送有关方案、报告、消防设计专篇到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审查。对于不能及时完成的工程设计,要提前把有关的消防设计方案及内容与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研究探讨,确定科学合理的消防设计。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可能影响建设工程和消防安全的,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家论证,确保工程建设科学合理。

(二)加快建立煤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从根本上保障煤化工企业安全发展。一是要建立更加有力的保障机制。要切实加大煤化企业的消防安全投入,按照一流的装备、一流的专业队伍,强化队伍建设,强化消防机构和人员配备,强化消防装备配置,尽快从根本上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水平。二是建立严格的责任机制。要把消防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成立以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安全机构,各级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对所监管环节的安全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同时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严格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狠抓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有效控制一般性事故,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三是要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职,逐步建立起“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四是建立事故查处机制。要通过建立事故责任追究机制,实行更加严格的安全生产问责制,认真开展事故原因分析和整改工作,责任追究和教育,不断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五是要建立应急机制。要着眼于早防、早控、勤管、勤抓,加快建立一整套应急管理机制和安全生产体系,落实必需的灭火救援装备和设施,建立科学合理、实用实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配齐专业人员和设备,切实增强煤化企业消防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煤化企业防火防爆技术处理措施,提高煤化企业自身的防控能力。防火防爆技术是煤化企业生产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效控制可燃物、助燃物和点火源是防止火灾或爆炸事故发生的基本措施。从理论上分析,一是按照煤化企业原料和产品的物理化学性质采取防火防爆技术;二是按照火灾爆炸发生的条件采取防火防爆技术;三是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采取阻止火势蔓延扩大和减少爆炸危害的技术措施。在实际生产中,由于受生产条件的限制或某些不可控制因素的影响,应该按照有利于生产、保证安全的原则,从预防性措施、限制性措施和疏散性措施等几个方面综合制定防火防爆技术措施,以减少危害,降低损失。 加强消防监督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煤化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业务素质。针对目前公安消防机构的人员构成和知识结构的类型,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强化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工作,并且从人才选拔上招收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通过内部培训、专家授课、实地讲解等多种培训模式不断提高基层消防监督员的业务能力水平,确保做好煤化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

(四)随着各地煤化企业的不断发展,今后煤化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仍然是我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如何做好煤化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也成为了现今我国消防安全监督的重点研究课题,以上论述只是结合个人的一些经验和知识做的简单分析论述,大量的专业技术措施还要靠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摸索研究,确保煤化企业的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第10篇 危爆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危爆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严防危爆物品引发火灾事故的发生,我镇深入开展排查和整治危爆物品行业安全隐患,确保节庆期间我镇不发生危爆物品安全生产事故,特制定《____镇危爆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不断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不断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加强公民消防安全素质”为目标,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加强对危爆物品销售单位及周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加强重点时段和重要单位的巡逻驻守,确保不发生重大火灾伤亡事故,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危爆物品清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镇长____任组长,人大主席____、副镇长____、副镇长____任副组长,综治委、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合服务中心,由____担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镇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2、消防大队指导消防重点单位对本单位禁放区域实施管理和看护,落实看护责任。

四、检查时间2022年 9月 16日至 12月31日

五、检查范围

1、危爆物品生产、销售、燃放区域及其周边场所;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周边场所。

六、检查内容

1、销售点周边30米范围内是否设有易燃易爆单位,50米范围内是否设有电气焊、金属切割等易产生明火或散发火花的生产、经营场所;2、经营人员是否具备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3、销售点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警示标志;

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禁放区域是否采取管理和看护措施。

七、工作措施

(一)大力排查安全隐患。

协调文化、工商、城管、公安等部门,深入危爆物品生产、销售、存放地及周围和因危爆物品极易造成火灾的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焰火晚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以及重要在建工)程,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

要联合村居委会和派出所,全面调动保安、巡防队伍、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共同参与,加大对“六类禁放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重要军事设施,文物保护单位,医院、敬老院和疗养院,车站等交通枢纽地区,输变电设施)的检查守护。

(二)加强重点区域巡查看护。

一是要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特别要求加强重点单位禁放区域的现场看护人员力量,落实专人看护,严防危爆物品引发火灾事故。

二是要指导村自发组成秩序维护小分队,对小区和村庄内楼院屋顶可燃物进行清理,及时修复、 建筑物门窗,规范小区、村庄内车辆停放保障消防车道畅通,配备竹竿、扫帚、沙袋、灭火器等简易消防灭火装备,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预案,确保出现初期火情能够及时处置。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危爆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和存放、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常识;

将消防知识纳入对危爆物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内容;

治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要组织警力深入街道、农村,督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社区物业管理单位开展宣传教育,全面提高群众“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意识。

(四)强化现场执勤演练。

要制定完善的烟花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群众进行灭火演练,并针对容易引起火灾的场所,制定消防灭火预案,落实值班执勤力量。

对大型焰火晚会和焰火燃放活动的现场要提前介入,熟悉水源、道路和消防设施情况,制定针对性的灭火救援方案。

节气烟花爆竹燃放的高峰时段,要派出多部门力量对重点路段、区域开展不间断巡逻,发现火情及时、快速处置,确保万无一失。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做到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凡在工作中因玩忽职守、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

(二)相互协作,形成合力。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参与联合执法,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清查,广泛宣传,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要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危爆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提前介入,澄清底数。

要针对各烟花爆竹燃放点及周边地区提前介入开展检查,坚决查处零售网点周边30米范围内设有易燃易爆经营门店和50米范围内设有电气焊、金属切割等易产生明火或散发火花的生产、经营场所;

澄清禁放单位和区域的底数,对所有车间、仓库、堆场、易燃易爆场所等禁放点逐一明确管理部门和责任人,落实安全责任。

(四)加强值班,做好值守和信息报送。

各部门要落实

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巡逻和守护,增强主动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消除因危爆物品引发火灾事故的隐患。

____镇人民政府2022年9月16日

第11篇 消防管理岗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职责描述:

- 负责公司消防队日常建设及消防队员管理,完成上级布达的业务目标;

- 建立并定期维护公司消防档案、消防设施、防灾监控系统、防火防灾

管理制度符合法规标准;

- 指挥公司内火灾、化学品泄露、人员伤亡等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减少

人员及财产损失;

- 掌握公司内重大风险区域及潜在事故类型,制定紧急应对方案并组织

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定期演练;

- 制订员工消防应急技能知识、应急器材使用的培训计划并实施教育,

同时制订并组织消防队员体能、装备器材及救援技能的训练;

- 建立公司防火巡查制度,减少火灾、化学品事故风险,并配合部门主管

进行事故调查、预防改善措施的实施。

职位要求:

- 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专业:消防/安全相关专业;

- 经验: 2年以上政府消防救援经验,有20人以上队员管理经验者优先;

- 能力:熟悉各类火灾及化学品事故处理流程,掌握消防车驾驶、消防器材

使用技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系统;

- 其他: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

第12篇 消防设备房管理工作标准

一、为维护消防设备的安全运作,本班组的员工在未得到物业部总经理的批准前,不准带领或默许非管理人员进行参观设备、对设备进行拍照和接触设备。

二、当值人员例行巡查设备房时要做到人走关灯、关门。

三、不准在工作时间内与其他班组的同事到设备房进行闲谈,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设备房的设备、地面要保持清洁、整齐。

五、杜绝在机房内堆放杂物及吸烟。

六、若违反以上规定,将按公司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13篇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措施

当前,许多建筑工地因电焊、遗留火种、电线短路等引起的火灾屡见不鲜,一场场无情的大火暴露了一些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意识相当薄弱、防火自救能力低下、违章违规操作、没有制定消防安全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等违规现象,也从根本上暴露了当前我国一些建筑工地面临的消防安全问题,防火工作不容乐观。虽然有关部门对工地消防安全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措施,但由于思想上不重视、麻痹大意,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管理不善等这样那样的原因,导致工地火灾事故仍时有发生,严重的甚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人员伤亡,当前,春季已经到来,各建筑工地已逐渐恢复正常施工,这时强化对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建筑物密集且耐火等级低、易燃、可燃材料随意堆放、缺少必要的消防器材、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堵塞了消防车道、明火作业区堆放易燃、可燃材料,以及危险物品库房混用等等是建筑工地内普遍存在的火灾隐患。有的建筑物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施工,有的虽然经过消防审批但施工单位按着建设单位的意图擅自改变局部的平面设计,还有一些单位装修时遮挡消防设施,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设计时净宽度和数量,从而留下了先天性火灾隐患。加上部分建筑工地施工单位负责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素质较差,不知道自身的消防安全职责,缺少应有的消防常识,主观上舍不得投入资金,购置必备的消防器材。雇佣临时民工流动性大,没有经过严格的管理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不了解、不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不会利用灭火器扑救初期火灾,不会报警、不会组织人员疏散,尤其是施工时间短、作业分散的民工,很难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导致火灾隐患重重。

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为预防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有效措施。

一、消防部门规范执法,严把审批关,避免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

公安消防部门在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未经审批而擅自施工的单位要限期补办有关手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进行有效的科学监督管理,最终达到消除火灾隐患目的。

二、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一是要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二是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三是民工宿舍附近要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大型建筑工地应设置消防水池以及必要的消防通讯、报警装置。

三、施工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确定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成立义务消防安全组织,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停工前后的安全巡视检查,重点巡查有无遗留烟头、电气点火源、明火等火种。

二是对雇佣的临时民工必须经过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特别是要加强对电焊、气焊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使之持证上岗。

三是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要严格落实危险场地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氧气、乙炔瓶两者不能混放,焊接作业时要派一监护人,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点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挡的同时清理干净其周围可燃物,防止焊珠四处喷溅。

四是在民工宿舍、员工休息室、危险物品库房等火灾危险处设立醒目的严禁吸烟等消防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吸烟室或指定安全的吸烟地点。

五是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施工单位确定一名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电工正确合理地安装及维修电气设备,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线路接头是否良好、有无保险装置、是否存在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现象。

相关链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规定

(一)因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二)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

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的时间内有效。

(三)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必须专库储存;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清除。建设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四)安装电器设备、进行电气切割作业等,必须由合格的焊工、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五)冬季施工使用电热器,须有工程技术部门提供的安全使用技术资料,并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同意。重要工程和高层建筑冬季施工用的保温材料,不得采用可燃材料。

(六)施工中使用化学易燃物品时应限额领料。禁止交叉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七)非经施工现场消防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内住宿。

(八)设置消防车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安排足够的消防水源。

(九)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并设在安全位置。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或挪作他用。冬季施工,须对消防设备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第14篇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工作标准

一、消防控制中心实行全天24小时专人轮流值班制。

二、控制中心的轮值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警觉性和高度的责任心,能熟练操作设备。

三、值班人员在控制中心不准吸烟、喝酒、会客,不准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应由其他轮值人员顶替方可离开。

五、控制中心各操作手柄(按钮)每日作一次手动操作检查。

六、消防控制中心的设备外观以不附有灰尘为合格。

七、控制中心的设备出现故障当班人员无法排除时,应第一时间报告服务中心主管,联系技术人员前往维修。

八、控制中心出现报警信号,首先打电话至报警部位查明情况,如若误报,立即消除,如发现异常情况或火警,先通知值班保安,同时报告服务中心主管,事故处理完毕后,填写信号发生的时间、地点、真假、结论等记录。

九、每班当值人员都要填写设备的运行记录、过程中发现误报应填写其时间、地点等,以方便查明原因。

十、控制中心的记录材料属设备档案资料,应长期保存。

十一、每月控制中心以书面形式将本月的设备运行情况报告服务中心主管并存档。

第15篇 消防管理工作基本规定

一、消防管理责任区域

____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所涉及到的基建、生产、办公、生活等区域。

二、消防职责

1、 各级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防火工作负有全部责任,各部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消防管理工作。公司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一般要求男性45岁以下、女性35岁以下,适宜消防工作的人员担任)由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加强防火管理,学习专业防火知识,经常向所属职工、临时工及外来检修等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

2、消防领导小组职责

为了保证消防方针的正确贯彻落实以及发生火灾时进行有效的施救,公司设立防火委员会(防火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对全公司消防工作作出决策。

◆对重大火险、隐患组织整改。

◆接受上一级消防支队的业务指导。

◆负责对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 各部门必须设立兼职义务消防队员,协助各级领导具体做好消防工作。消防队员的名单应在公司明确宣布。

4、一般消防规则

①各部门和班值及仓库重点防火部位等,应根据需要制订防火安全导则。

②义务消防队员应熟悉本部门所辖范围消防设施的布置和起火时的施救方法,平时做到:

◆以消防网的组织形式开展各项消防业务活动。本部门范围内的消防通道畅通及消防设施完好齐全可用。

◆下班时,负责检查本部门和工作现场应无火种遗留。

◆发生火警时,应及时报告____县消防队前来施救,并报告本部门领导,在消防队未到之前,应组织义务消防人员,利用就地灭火器材进行施救。

◆参加本部门火灾事故调查分析。

◆发现重大火险隐患,应及时汇报部门领导。

◆熟知火警电话119。

5、 风电场内风机、箱式变电站、油库、备品备件库及行政区域、办公楼、集体宿舍等房屋建筑,均由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各种类型的消防器材,如各式灭火器材、消防水带等,消防器械一般固定在通道口,走廊内,以便随时提取使用,消防水带应当放置在水带箱内,严禁将消防器械用于消防无关的工作。

6、 室内配电装置、蓄电池柜等均应放置适合可施救于电气设备的1121灭火器,禁止放置泡沫及酸碱灭火器。升压站、油库、中控室应集中放置干粉灭火器或1121灭火器。电缆着火施救时应使用防毒面具。

7、 现场消防系统设备及消防器械,均应按设备分界线划定属地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管理。应做到定期检查,各种消防器械如有缺损,应及时报告安全监察室。各类消防器械检查周期如下:

◆各种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箱等外观检查每半年一次;

◆消防水带每半年洗晒一次,每年水压试验一次;

◆干粉灭火器每半年检查一次干粉是否结块;

◆“1121”灭火器每半年检查一次,总量不低于9∕10,否则应及时灌药充气;

◆经常保持消防水系统处于正常备用状态。

三、一般防火规则

1、油库、中控室、配电室、400v柜、电缆沟(廊道、层)、资料档案室、汽油清洗零件的现场、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存放场所以及相关建设、生产现场,一律禁止吸烟。禁止吸烟场所,应悬挂明显的警示牌。

2、对易燃、易爆物品如压缩气瓶、汽油、煤油、润油油脂、油漆、苯类、香蕉水、易燃化学品、橡胶、塑料制品、棉织品、纸晶、油墨等均存放在专用仓库内。木材、材料应放置在没有引燃起火的地点,并有良好的通风设施。

3、汽油、煤油或是其他油类必须存放在金属制成的密闭桶、罐内,各值及运行维护用少量油类应存放在可关闭的金属箱、柜内。建设、生产现场不准集中贮存汽油。

4、建设区、生产区域禁止存放油类的空桶、废油桶并及时退库处理,不准将其在现场当脚手架使用。

5、废弃的油纱头、抹布等应放在专用的有盖铁箱(桶)内,每周必须清除一次。

6、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场所时,应负责将使用的油箱、油盘、纱头及剥下的电气绝缘材料、木花等清理干净。

7、高空烧焊,应事先检查下方确无易燃物品,设备周围应铺设石棉布,避免火星四溅。必要时,应设专职监护人员。工作完毕,工作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确保四周无遗火存留。

8、接地良好,禁止任意利用设备、管道、铁轨或建筑构架,特别是禁止用油系统管道、油罐外壳作为电焊的接地回路。

9、喷灯点火应在空旷、周围无易燃物品的处所进行,如在电缆沟、电缆室(层),开关室等。点燃喷灯,必须由2人进行,禁止在易燃物品贮藏室内点燃喷灯。

10、禁止在不通风的室或箱内部,用汽油清洗机件或箱体。用汽油清洗机件的现场绝对禁止明火和敲击,以及启闭电灯开关,现场必须设置灭火器,照明应使用12伏防爆行灯。

11、运行设备及周围应经常保持清洁。积油应及时擦净、渗油、漏油缺陷应及时消除,设备运行时转动部分无法清理的死角,应在设备停运时安排清理。

12、禁止在设备周围堆放杂物、易燃物品和烘烤衣服。

13、变压器、蓄油坑及排油沟道应定期清理(一年清理一次),保持经常畅通。

14、油区及变压器附近电缆沟应密封。防止溢油侵入电缆沟。电缆沟穿过楼板进入中控室、计算机房、10kv、400v室、配电盘、控制箱的孔洞等,均应用耐火材料予以严密封堵。

15、电气线路、设备应保持绝缘良好,发现损坏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修理,以防绝缘损坏漏电引起火灾。

16、禁止在照明盘、开关盒上(板)乱拉临时线。建筑施工、机组大小修若确需敷设临时线路时,应办理临时线路申请手续,由电工进行架设,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增添线路必须考虑电路容量。电焊机电源只准接至足够容量的配电盘上。

消防管理工作15篇

1.目的1.1为加强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责任.1.2确保人身安全和避免公司财产遭受损害.2.职责2.1行政部:负责公司消防安全例查和评估.2.2物流中心:负责本部门消防管理和设备检查.2.2.1物流中心管理人员:定期组织本部人员学习消防法律规及消防安全知识;认真做好本部门防火防盗工作;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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