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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检修管理规定14篇

发布时间:2023-01-26 16:00:17 查看人数:93

电气检修管理规定

第1篇 公司临时用电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生产区域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的安全要求及《临时用电许可证》、《电气检修工作票》的管理。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内的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归口管理以及外部施工单位临时用电的审批工作。

3.2安环部负责公司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的现场安全监督。

3.3配送电部门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内部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的安装、停送电、拆除工作。

3.4施工单位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确认和电气设备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

4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要求

4.1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得接入公用电网。

4.2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4.3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a.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b.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c.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临时用电的单相和动力线路应采用五线制。

d.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e.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

f.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g.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h.临时供电部门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

4.4 配送电单位应进行每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送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4.5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5 电气检修作业安全规定

5.1 电气检修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作业规程》执行。

5.2 凡电气检修,应办理电气检修工作票。

5.2.1 厂区干线的电气设备检修和跨部门停电检修电气设备,应办理相应工作票,由生产部签发,经生产处处长或公司值班负责人许可后方可进行作业。

5.2.2 分厂内部停电检修,由检修电工办理相应工作票,由分公司级领导签发。

5. 3 凡是在导电设备、线路工作(不论高、低压)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处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除负责挂牌人外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或送电。

5.4 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验明线路确实无电压后方可装接。

5.5 线路经过验明确实无电压后,应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停电线路的分支也要挂接地线。

5.6 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5.7 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必须带电检修应经生产部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由取得《进网电工作业证》的、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5.8 外线、杆塔、电缆的检修,作业前必须全面检查,确认无患后方可进行作业。

5.8.1 变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邻近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作好标志,设专人监护,以防误登杆塔。

5.8.2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点的线路进行检修时,必须首先确认线路是否有人检修或配合检修,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5.8.3 对地下直埋电缆或隧道电缆进行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

5.8.4 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同杆、塔多、回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5.8.5 在立、撤杆、修正杆坑及杆塔上作业,必须认真检查并防止倒杆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线拆除后,若认为线路带电,则严禁任何人再登杆塔,并按工作终结办理汇报手续。

5.8.6 在检修中涉及到相序问题时,检修后应先调试好相序后再送出,以免事故发生,减少损失。

6《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管理

6.1施工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技术处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 。

6.2生产部负责人应对作业过程进行风险分析,确定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 。

6.3施工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6.4作业完工后,施工人员应及时通知负责配送电部门停电,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6.5“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有效期限为一个作业周期。

6.6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交由配送电执行人注销。电气检修结束后,“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交作业单位安全员保存。

6.7“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保存期为一年

第2篇 电气检修班修旧利废管理及考核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部电检班物资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气检修班修旧利废管理工作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定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标准  管理标准(第一分册)

3  术语和定义

为适应电力改革不断深入发展的形势,使我厂能够长足稳定发展,需要降低发电成本,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培养职工“勤俭办厂,厉行节约”、“修旧利废、节约挖潜”的工作作风,结合本生产部电检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4   管理职责

1.1管理办法:

4.1 班长、技术员应积极发动本班职工修旧利废,节约挖潜;同时要避免一边节约,一边浪费的现象发生。

4.2 在生产工作中要互相监督,精打细算,节约原材料,旧的能用或能代替使用的,不领新的,做到物尽其用。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在检修工作中,拆下的零部件,剩余的边角余料,要及时回收,再作他用。

5.2 属正常能安排检修的设备、零部件,不能列入修旧利废范围。

5.3“修旧利废,节约挖潜”中修复的设备、零部件要编号登记入帐,做上标记,要列清楚用在什么地方,需应用时,应报经生产部专业主管同意。

5.4 对于照明灯具、镇流器等可以自行修理组装的应自行修理;对于控制箱、控制柜、短电缆等可以重新利用。

5.5 对于电话机、查线器等故障设备,能修必修,不能修理的应以旧换新。

5.6 对于电动机等设备故障,没必要送电机厂、本班能修理的应自行修理,减少设备脱备时间。

5.7 对于10kv及380v开关设备,在修好的开关上应注明修理时间、实际回路图、开关参数及负责人等内容,并每隔一段时间对开关做绝缘耐压等试验,保证开关随时好用。

5.8 应对本班自行修理的或从设备上拆下来的好的备板备件做好记录和标记,明确其用途,留作备用。

5.9 对于需要联系厂家修理的元件,应由各班班长负责联系,并将修理元件、厂家、修复费用等报生产部分管专工进行立项,最后由生产部专工报生产部主任审批或生技处有关领导审批。

5.10 对于因失修造成的设备损坏,不能列为修旧利废项目。

5.11 对于修旧利废中较重要的或较大的设备修复后,需经生产部考评鉴定小组鉴定合格,并报生技处审批认可后方可使用;对于不重要的或较小的设备,经该班班长和技术员鉴定合格后即可使用。

6  检查与考核

6.1 奖惩规定:

6.1.1 对于设备能修不修、铺张浪费现象严重的,班组考评鉴定小组检查认定的,每次考核责任人10-50元。

6.2.2 对于修旧利废实行好的工作成员,奖励执行生产部标准,班组不予负责。

6.2 组织机构:考评鉴定小组名单

组长:田伟元

成员:王兰春  张佳鹏

第3篇 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生产区域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的安全要求及《临时用电许可证》、《电气检修工作票》的管理。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内的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

3、职责

3.1生产技术部负责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归口管理以及外部施工单位临时用电的审批工作。

3.2安委会负责公司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的现场安全监督。

3.3配送电部门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内部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的安装、停送电、拆除工作。

3.4施工单位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确认和电气设备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

4、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要求

4.1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得接入公用电网。

4.2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4.3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a.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b.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c.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临时用电的单相和动力线路应采用五线制。

d.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e.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

f.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g.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h.临时供电部门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

4.4 配送电单位应进行每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送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4.5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第4篇 电气检修班个人工器具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无锡能达热电有限公司电仪分场电气检修班所有职工。

2、管理职责

体现“以人为本”的宗旨,建立起让每位员工都有机会施展才能的激励机制,努力营造愉快、和谐、进取的环境氛围,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主人翁责任感及团结协作精神,使管理更加多元化、人性化。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个人工器具配备发放原则

3.1.1个人工器具按生产实际需要配备,主要配备发放对象是从事生产现场生产工作的工人,技术人员和部分管理人员。

3.1.2所配备的个工器具,属公家财产,由个人负责保管使用,以有利于生产便于管理。

3.1.3为适应新体制的要求又考虑到现有实际情况,个人工器具配备暂时按现有人数和现在工种配备。

3.1.4公用工器具内已有的品种、规格的工器具,个人工器具不再配备。

3.1.5个人工器具发放限本班组职工(外班组人员、雇用人员不包括在内)。

3.1.6随着生产工作变化的需要由厂有关部门决定更改个人工器具配备数量和种类及使用年限。

3.1.7个人工器具发放应遵守使用年限。

3.2个人工器具的发放收缴管理

3.2.1个人工器具发放领用按年限由单位统一领发。

3.2.2使用期内如有中途丢失,损坏不能继续使用影响生产工作时应及时补领并需要交纳成本费的10%~80%,而使用年限仍按原来不变。

3.2.3对于锉刀、螺丝刀、刮刀、电笔等易损件,不是个人原因造成不能继续使用时,使用期没到可以以旧换新发放。

3.2.4个人工器具发放应有帐卡记录、发放、收缴、补发应记录准确。

3.3属于国家规定定期检验的个人工器具应定期送检。如不按规定定期检验,每次考核责任人10~50元。

3.4班组没有个人工器具管理制度的考核班长20元;班组没有个人工器具发放台帐的考核班组保管员20元。

4、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电仪分场负责检查与考核。

4.2依据本标准和考核管理标准进行考核。

第5篇 电气检修班节假日值班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无锡能达热电有限公司电仪分场电气检修班所有职工。

2、管理职责

为确保节假日期间各种工作任务按期完成,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结合电气检修班实际情况,特制定电气检修班节假日期间值班管理办法及考核规定如下。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节假日期间值班管理

3.1.1禁止下列人员节假日期间值班:

3.1.1.1孕妇或哺乳期女职工。

3.1.1.2年老体弱的职工。

3.1.1.3患病或工伤,经医生鉴定不适合上班的职工。

3.1.1.4没有上岗或业务水平低不能担当工作负责人的职工。

3.1.2法定节假日按上级有关规定及厂部要求安排值班人员。

3.1.3因现场设备消缺、抢修、计划检修等,在公休假日或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一般应安排调休或结算加班工资。

3.1.4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日由有关组织安排参加其他社会活动或娱乐活动的人员,一律不能享受节假日值班待遇。

3.1.5未安排值班期间,现场有缺陷来处理人员享受值班待遇,但必须汇报专业管理人员,否则不给加班。消缺时间小于等于4小时的,按加班半天考虑;消缺时间大于4小时的,按加班一天考虑。

3.1.6节假日值班必须在现场值班。早8:00-晚16:00,夜间必须随叫随到。

3.1.7值班人员到岗后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并将姓名和联系方式(值班电话、手机)填写在主控值班记录簿上。

3.1.8节假日期间事故抢修人员享受值班待遇,但必须汇报分场主任。

4、检查与考核

4.1安排禁止节假日值班人员值班,考核安排人20~50元。

4.2值班人员迟到、早退、脱岗、酒后值班等每次考核20~200元,并取消其加班。

4.3值班人员到岗后不对设备进行全面巡视检查者(由厂部值班人员进行检查),每次考核20~100元。

4.4值班人员不及时到现场进行消缺,每次考核值班人员20~200元,并取消加班(运行人员越级通知情况除外)。

4.5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虚报加班,一经发现每次考核20~200元,并取消加班。

第6篇 电气检修班全面建设定置管理与考核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所有职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 15498-1995     企业标准体系

gl/t 800-2001       电力行业标准编制规则

dl/t 600-2001       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qb 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管理标准第三分册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管理职责

为了提高班组全面建设,管理上水平,体现电气检修检修班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精神风貌,营造出一个环境优美心情舒畅、人人向上、敬业爱岗、文明和谐的氛围。以此推动生产部的各项工作,调动大家的积极性,特制定班组全面建设定置管理与考核规定如下。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定置图要求

5.1.1定置图必须用微机打印。

5.1.2会议室、班长室、办公室、更衣室、值班室、仓库、检修间的定置图应粘贴在门中央上方的位置。(两个门应粘贴在固定的门上)此定置图规定用a4白纸横向打印,每边距1.5cm,以生产部办公室的定置图为标准。

5.1.3更衣柜定置图粘贴在镜子下方。规定用a4,纸竖放打印,每边距1.5cm。定置图应标明柜内各层间隔的定置内容。

5.1.4铁工具柜定置图应粘贴在左侧门里侧靠上方。用纸要求与更衣柜相同。

5.2室内摆放要求

5.2.1会议室办公桌。

5.2.1.1会议室办公桌无灰尘,物品按定置摆放。

5.2.1.2会议桌空格内只允许摆放花盆,花盆下需垫木板等防止渗水。

5.2.1.3正常工作时桌面上除水杯外不应有任何物品。

5.2.1.4休息时间桌面上只允许摆放学习用品、水杯、杯底应垫垫防止烫磨桌面,损坏者追究责任。

5.2.1.5抽屉内不准摆放工器具等重物,只允许摆放专业书及纸笔,并要求整齐有序。

5.2.1.6椅子按人员位置摆放整齐。

5.2.1.7黑板要保持清洁,平时不能乱写乱画只作培训专用。

5.2.1.8沙发椅子上不允许摆放任何物品。

5.2.1.9窗台及窗中格内保持清洁无灰尘。窗台只允许摆放花盆并用木板垫上。

5.2.1.10室内门板上只允许粘贴定置图,不允许挂其他任何物品。

5.2.2 卫生柜

5.2.2.1柜右侧门内间隔只允许悬挂拖布和笤帚。此间隔要有定置图规定用a4纸的一半横放,定置图贴在间隔内右侧门中上居中位置。

5.2.2.2柜上方门内间隔上层只允许摆放水杯,下层只允摆放记录簿,摆放要整齐有序。

5.2.2.3柜外空格处只许放置电话和电话本,摆放要端正整齐。

5.2.2.4下方门间隔内只允放撮子。

5.2.2.5柜顶上不允许摆放任何物品,并保持柜顶及各间隔清洁灰尘。

5.2.2.6洗漱用品只能放在脸盆柜内,柜上面不允许放置其它物品。

5.2.3 更衣室

5.2.3.1上层柜间隔内摆放物品整齐有序。

5.2.3.2中层柜门内的衣服必须挂上,不能堆放,书籍摆放要整齐。

5.2.3.3下层柜门内上格摆放安全帽,简单随身携带工具手电。下格摆放鞋。

5.2.3.4室内只允许放置一个沙发或一对椅子。

5.2.4  值班室

5.2.4.1床头柜上摆放电话和台灯。

5.2.4.2床上面无杂物,被褥卫生整洁。

5.2.4.3沙发摆放整齐不允许放物品,室内保持清洁。

5.2.5 班长室

5.2.5.1桌面无过多物品,严格按定置摆放,保持桌面清洁。

5.2.5.2工具柜内物品严格按定置摆放,柜内外保持清洁。

5.2.5.3沙发、椅子摆放整齐,上面没有任何物品。

5.2.5.4微机要经常清理保持卫生。

5.2.6 仓库

5.2.6.1严格按照厂要求管理执行,物品摆放整齐,货架物品、台面无灰尘。

5.2.6.2工具柜上无灰尘无余物,柜内物品严格按定置摆放。

5.2.6.3帐物卡相符齐全。

5.2.7 检修间

5.2.7.1室内卫生合格,工具严格按定置摆放。

5.2.7.2每次工作结束后要彻底清扫卫生保持室内清洁。

5.2.7.3检修间内应设有工具使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5.3班组基础工作

5.3.1由班长和技术员总体负责。

5.3.2档案盒内目录、计划、措施、规章制度等文字材料要用微机打印不准用手写。

5.3.3档案盒内材料与厂部要求一致不得漏项。

5.3.4档案盒管理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5.3.5各类档案内容要及时填写按时完成。标准要高杜绝编造后补等现象的发生。

5.3.6政治理论学习要专门设立记录,按厂下发的政治理论学习材料按计划完成。每月学习不少于一次,杜绝伪造后补现象的发生。记录的格式是:学习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数、缺席人数、学习内容、人员讨论情况。要求记录清楚。

5.3.7工会小组要按时活动,并要求记录齐全。

5.4班前班后会。

5.4.1每天早8:00必须准时开班前会,下午下班前15分钟开班后会。没有特殊情况班会不能超过15分钟。

5.4.2班前班后会时班长或代理班长要认真组织,传达厂部、生产部的各项工作精神不得隐瞒生产部的各项工作安排及要求。由于误传或漏传达有关精神,要追究人员责任。

5.5精神文明建设

5.5.1 全体职工要遵纪守法,遵守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

5.5.2讲文明不允许在室内走廊及工作场所随地吐痰。

5.5.3在工作场所及修息室内不允许大声喧哗注意语言文明。

5.5.4工作中要协作配合,与外界联系要谦虚有礼貌注意形象。

5.5.5要爱护公共财产以厂为家。

5.5.6不准打架斗殴无理取闹。

5.5.7讲文明话做文明事以礼待人。

5.5.8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干私活。

5.5.9服从工作分配不讲条件。

5.5.10有问题及时向组织反映情况。

5.5.11文明职工达到98%以上,文明班组达到90%以上,文明家庭达到85%以上。

5.5.12工作时间按规定着装。

5.5.13工作场所不允许吸烟。

5.6文明生产。

5.6.1室外分担区每半月清扫一次。不能有杂草杂物,方砖上面无积雪积土。

5.6.2所有设备卫生每周清扫一次,要经常保持设备清洁。

5.6.3上级及厂部检查时班长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组织人员临时清扫设备卫生。

5.6.4要求现场照明充足,限定照明地点不应有常明灯。

5.6.5班组室内卫生、走廊、楼梯厕所卫生要每天清扫,保持清洁。

5.7总体检查考核。

5.7.1生产部管理人员召集各班长共同检查,查出问题进行整改。

5.7.2生产部将进行不定期检查,查出问题进行曝光处理。

5.7.3违反上述每项规定之一者按一处考核10~50元处理,(按情节轻重可考虑酌情处理)。

5.7.4生产部整体检查合格者奖励10~50元,个人成绩突出各奖励10~50元。

检查与考核

6.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电检班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检查与考核。

6.2依据本标准和考核管理标准进行考核。

第7篇 电气检修班电缆沟道、电缆桥架管理及考核规定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设备部电检班在电缆沟道、电缆桥架管理工作的制度及考核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设备部电检班全体员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dl/t 800-2001 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qb 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标准(管理标准)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表盘:仪表上的薄片,上边有表示度数等的刻度和数字。

控制柜:电气装置的控制装置所在的柜子。

电缆夹层:在建筑两层之间专门设立的横向电缆通道。

电缆竖井:在建筑两层之间专门设立的竖向电缆通道。

电缆槽盒:承载电缆的槽盒,电缆槽盒具有良好的隔热、防火、耐腐、重量轻、承载力大、安全可靠的特点。

4 管理职责

4.1 班长负责对班组电缆沟道、电缆桥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4.2 班组技术员应及时掌握班组电缆沟道、电缆桥架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班长汇报,并提出改进意见。

4.3 班组成员严格执行电缆沟道、电缆桥架管理制度,对自己所管辖的电缆沟道、电缆桥架的管理负责。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各表盘、控制柜、电缆夹层、竖井、电缆吊架孔洞处必须用防火材料封堵好,保证能阻止火焰的蔓延。

5.2 应定期检查电缆及电缆槽盒,规定电缆槽盒每半月清扫一次,明敷设的电缆每半月清扫一次,保证无积灰积粉现象。

5.3 所有竖井、吊架、墙壁、楼板电缆管必须封堵完好,每月检查一次。

5.4 电缆沟每周检查一次,检查电缆接头温度,电缆沟内不能有积水、积灰现象,照明亮度合理,排水设施好用,严禁管沟水进入隧道,电缆阻燃段完善,无人工作时照明必须关掉,电缆沟每半年清扫一次,即4月份和10月份。

5.5 电缆槽盒、竖井盒盖板应完整无缺,不应有少螺丝锈蚀等现象,丢失部分及缺少部分应及时补好,电缆支架等的金属部件防腐层应完好。

5.6 任何工作人员不能破坏电缆封堵层,因工作需要拆封堵层时,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恢复原状。

5.7 在电缆桥架、吊架工作时不能碰感温电缆,注意不能将感温电缆绝缘踩坏。

5.8 高温物体附近电缆应加绝热材料,进行隔热,同时每月应检查一次热辐射情况。

5.9 在电缆沟电缆桥架附近动火时,需开动火票的必须开动火工作票,做好防护措施。

5.10 电缆沟盖板水泥面损坏应立即通知生技部进行恢复。

5.11 电缆沟人孔盖板损坏应立即更换。

5.12 每月对防火门、防火墙、灭火弹等防火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发现异常,立即处理消除。

5.13 电缆的金属外皮、支吊架全长及保护管均应可靠接地。

5.14 控制电缆备用芯两端应接地。

5.15 电缆槽盒接缝处应密封良好,确保积粉不能进入。

5.16 人孔内固定的铁梯是否齐全牢固。

5.17 冬季应加强室外电缆沟、电缆管检查,防止进水冻裂损坏电缆。

5.18 应加强汽机油系统、带油电气设备、煤粉场所、使用电焊场所的电缆检查,加强电缆接头及终端盒处的绝缘老化、过热、受潮等情况的检查。

5.19 电缆中间接头未加装阻燃槽盒的或新出现的电缆中间接头必须加装阻燃槽盒,或刷防火涂料等。

5.20 加强化学值班室下部电缆及桥架检查,防止因化学腐蚀而出现的异常。

5.21 电缆夹层、电缆沟、隧道等处的施工临时设施、模板及建筑废料等必须清理干净,电缆室的门窗完好。

5.22 电缆上不得有铠装压扁、电缆绞拧、护层折裂等未消除的机械损伤。若有应立即安排更换或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5.23 在电缆终端头、电缆接头、拐弯处、夹层内、隧道及竖井的两端、人井内等地方,电缆上应装设标志牌。标志牌上应注明线路编号,当无编号时应写明电缆型号、规格及起迄地点,并联使用的电缆应有顺序号,标志牌的字迹应清晰不易脱落,标志牌应能防腐,挂装应牢固。

5.24 电缆进入电缆沟、隧道、竖井、建筑内、盘柜以及串入管子时,出入口应封闭,管口应密封。

5.25 电缆保护管内应无积水,无杂物堵塞。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入钢管内。

5.26 电缆终端上应有明显的相色标志,且应与系统的相位一致,控制电缆终端接头应有防潮措施。

5.27 在封堵电缆孔洞时,封堵应严实可靠,不应有明显的裂缝和可见的孔隙,孔洞较大者应加耐火衬板后再进行封堵。

5.28 阻火墙上的防火门应严密,孔洞应封堵,阻火墙两侧电缆应施加防火包带或涂料。

5.29 班组应有下列资料和技术文件:

5.29.1 设计资料图纸、电缆清册、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和竣工图。

5.29.2 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5.29.3 隐蔽工程的技术记录。

5.29.4 电缆线路的原始记录。

5.29.5 电缆试验记录等。

6 检查与考核:

6.1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考核班组20-200元,考核设备负责人10-100元,并责令其改正。

6.2 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康平发电有限公司设备部电检班班长负责检查与考核。

6.3 依据本制度和绩效考核管理标准进行考核。

第8篇 电气检修班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无锡能达热电有限公司电仪分场电气检修班所有职工。

2、管理职责

为强化班组管理,依法定制、从严治企,适应公司“安全、经济、高效、稳发”发展战略及电力体制改革的需要,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班组实际情况和公司下发的规定,进行了修订,请班组人员认真执行。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坚决杜绝迟到、早退现象。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正点上下班,以公司规定为准,早出班组或晚到班组均视为早退或迟到,每查到一人次扣奖50元。厂职能部门查到的按厂里规定执行,重复或特殊时期发生的,对当事人加倍处罚。

3.2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请假必须提前填写调休单或年休单,分场主任签字批准.特殊情况除外,事后及时补办手续,说明情况。 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着一律作旷工处理

3.3严格执行临时离岗请假的规定。临时离岗请假一律填写出门证,一式两联(一联考勤,一联存档)请假事由要充分、时间填写要准确,不得填晚早走或填早晚来,零星请假必须经班长同意主任签字批准,对未经批准或弄虚作假的,一律按迟到或早退对待,每人次考核50元。

3.4严格执行调休管理办法。调休必须经班长同意,由分场领导签字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若无调休,确需请假应按病、事假等办理手续并写明事由,每请一天病、事等假按个人日工资加当天出勤奖扣罚;按公司规定从月奖中兑现。

3.5在节假日有重大设备需抢修、事故处理或夜间遇有紧急消缺的,在接到通知而又无故不参加的,给予200元处罚。

3.6出工与收工。每天早晨开完班前会后且具备开工条件情况下,如无特殊情况所有参修人员必须立即出工,如不具备开工条件应进行准备工作,班组每发现一人次出工晚,考核责任人50元;班组要坚持早出工晚收工,正常情况下上午8:20前,下午上班半小时内班组要布置完工作出工;在大小修期间或某项工作工期要求较紧时,上班后要马上出工,收工时应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进度安排合理掌握,不可以工作结束在现场怠工或工作进度未完成提前收工,凡发现出工晚收工早,每次考核工作负责人50元。

3.7上班期间,严格执行其它厂规厂纪,不得睡岗、脱岗和串岗,每发生一次考核责任人50元。经厂里发现,按厂规厂纪处理。凡在沙发上、椅子上闭眼或趴在桌子上均视为睡岗。无任何工作,未经请假离开班组达20分钟之久视为脱岗;不是业务联系到其他班组或场所视为串岗。

3.8工作时间,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凡有违反,每人次扣罚责任人100元。凡工作时间打扑克、上网聊天、下棋者,扣现场参与人员200奖金。在电脑上玩游戏每发现一次考核责任人200元。厂职能部门查到的按厂里规定执行,重复或特殊时期发生的,对当事人加倍处罚。

3.9严格执行公司节能要求,杜绝长明灯,长流水,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30元,被厂职能部门查到执行厂规定。

3.10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按原价的5~10倍罚款。

3.11凡无故不参加党政团工会等部门活动的每人次扣20元,强调理由,不服从班组工作使班组工作受到影响的,每人次扣款100~200元。

3.12每月月初公布上月应出勤的天数,核算每位职工当月加班加点小时数、公休及请假天数,统计出每个人的出勤情况。凡发现瞒报、漏报的,考核考勤员50元。对达不到出勤天数的职工,每缺一天按其个人日工资加当天出勤奖进行考核。

4、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电仪分场负责检查与考核。

4.2依据本标准和考核管理标准进行考核。

第9篇 电气检修班节假日期间值班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气检修班所有职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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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 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管理标准第三分册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管理职责

由于厂部对各单位实行按定员定额组织生产,为确保节假日期间各种工作任务按期完成,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降低工资总额费用,结合电气检修班实际情况,特制定电气检修班节假日期间值班管理办法及考核规定如下。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节假日期间值班管理

5.1.1禁止下列人员节假日期间值班:

5.1.1.1孕妇或哺乳期女职工。

5.1.1.2年老体弱的职工。

5.1.1.3患病或工伤,经医生鉴定适合较轻工作或半日工作的职工。

5.1.1.4没有上岗或业务水平低不能担当工作负责人的职工。

5.1.2法定节假日按上级有关规定及厂部要求安排值班人员,见附表。

5.1.3因现场设备消缺、抢修、计划检修等,在公休假日或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一般应安排补休或串休(由班组自行管理)。

5.1.4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日由有关组织安排参加其他社会活动或娱乐活动的人员,一律不能享受节假日值班待遇。

5.1.5未安排值班期间,现场有缺陷来处理人员享受值班待遇,但必须汇报专业管理人员,否则不给加班。消缺时间小于等于4小时的,按加班半天考虑;消缺时间大于4小时的,按加班一天考虑。

5.1.6节假日值班必须在现场值班。白班早8:00-晚18:00,夜班晚18:00-早8:00。

5.1.7值班人员在接班后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并将姓名和联系方式(值班电话、手机)填写在单控值班记录簿上。

5.1.8节假日期间事故抢修人员享受值班待遇,但必须汇报专业主任或专工。

6  检查与考核

6.1安排禁止节假日值班人员值班,考核安排人20~50元。

6.2值班人员迟到、早退、脱岗、酒后值班等每次考核20~200元,并取消其加班。

6.3值班人员接班后不对设备进行全面巡视检查者(由厂部值班人员进行检查),每次考核20~100元。

6.4值班人员不及时到现场进行消缺,每次考核值班人员20~200元,并取消加班(运行人员越级通知情况除外)。

6.5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虚报加班,一经发现每次考核20~200元,并取消加班。

第10篇 公司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生产区域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的安全要求及《临时用电许可证》、《电气检修工作票》的管理。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内的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归口管理以及外部施工单位临时用电的审批工作。

3.2安环部负责公司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的现场安全监督。

3.3配送电部门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内部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的安装、停送电、拆除工作。

3.4施工单位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确认和电气设备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

4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要求

4.1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得接入公用电网。

4.2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4.3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a.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b.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c.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临时用电的单相和动力线路应采用五线制。

d.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e.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

f.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g.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h.临时供电部门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

4.4 配送电单位应进行每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送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4.5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5 电气检修作业安全规定

5.1 电气检修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作业规程》执行。

5.2 凡电气检修,应办理电气检修工作票。

5.2.1 厂区干线的电气设备检修和跨部门停电检修电气设备,应办理相应工作票,由生产部签发,经生产处处长或公司值班负责人许可后方可进行作业。

5.2.2 分厂内部停电检修,由检修电工办理相应工作票,由分公司级领导签发。

5. 3 凡是在导电设备、线路工作(不论高、低压)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处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除负责挂牌人外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或送电。

5.4 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验明线路确实无电压后方可装接。

5.5 线路经过验明确实无电压后,应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停电线路的分支也要挂接地线。

5.6 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5.7 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必须带电检修应经生产部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由取得《进网电工作业证》的、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5.8 外线、杆塔、电缆的检修,作业前必须全面检查,确认无患后方可进行作业。

5.8.1 变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邻近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作好标志,设专人监护,以防误登杆塔。

5.8.2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点的线路进行检修时,必须首先确认线路是否有人检修或配合检修,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5.8.3 对地下直埋电缆或隧道电缆进行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

5.8.4 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同杆、塔多、回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5.8.5 在立、撤杆、修正杆坑及杆塔上作业,必须认真检查并防止倒杆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线拆除后,若认为线路带电,则严禁任何人再登杆塔,并按工作终结办理汇报手续。

5.8.6 在检修中涉及到相序问题时,检修后应先调试好相序后再送出,以免事故发生,减少损失。

6《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管理

6.1施工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技术处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 。

6.2生产部负责人应对作业过程进行风险分析,确定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 。

6.3施工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6.4作业完工后,施工人员应及时通知负责配送电部门停电,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6.5“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有效期限为一个作业周期。

6.6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交由配送电执行人注销。电气检修结束后,“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交作业单位安全员保存。

6.7“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保存期为一年

第11篇 电气检修班职工考勤管理与考核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气检修班所有职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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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600-2001       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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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术语和定义

无。

4  管理职责

由于厂部对检修各单位实行按定员定额组织生产,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加强班组管理,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结合生产部电气检修班的现状,特制定职工考勤管理细则如下。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工作时间

坚持厂内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充分利用工时,在工作时间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如上班时间干私活、办私事、串岗、打扑克、下象棋、在微机上玩游戏、上网、到街上购物或未经批准从事其它社会活动等。按规定正点上、下班,未按工作时间到岗的视为迟到,工作时间内提前离岗的视为早退。女职工哺乳期间每天可哺乳两次,每次给假60分钟。

5.2   职工请假制度及待遇

5.2.1事假

工人请事假一天之内,由班长批准;工人请假在七天之内的须经单位领导批准;超过七天的需报劳动人事处批准;事先不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事假期间工资按日核减,事假连续不超过三天,事假期间奖金按日核减,事假连续在三夭到七天之间,扣半月奖金,连续超过七天全月不得奖金,事假累计不超过七天,奖金按日核减,事假累计超过七天,扣半月奖金,事假累计超过10天全月不得奖金。

5.2.2婚丧假

凡职工本人结婚,由单位领导批准,可给假三天,晚婚者婚假增加 12天,特有关证件到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批。职工父母(包括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死亡丧葬时,由单应领导批准,可给假三天(遇有公休假日、法定假日不另加假),如直系亲属在外地可按实际往返路程另给路程假。婚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日核减。

5.2.3产假

女职工产假由医务部门开具证明,报计划生育办公室批准。正常产假 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21天至42天的产假。实行晚育的女职工产假增加 30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天,晚育职工应持有关证明到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优待假手续,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一定的比例发放(班组自行决定)。

5.2.4计划生育假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由医务部门开具证明。计划生育假期间工资照发,参照产假的规定执行。非法结婚或未婚生育及流产的不享受产假,凭医务部门证明,按事假处理,无证明者按旷工处理。工资和奖金按事假或旷工的标准执行。

5.2.5探亲假

凡符合《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的职工休假时,应填写请假单,单位领导批准报劳动人事处审批后方可休假。探亲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日核减。

5.2.6年休假

凡符合《劳动法》》规定,享受年休假的职工休假时,应境定审批表,单位领导批准,报劳动人事处审批后方可休假,班组可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有计划、有组织的合理安排年休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日核减。

5.2.7病假

职工请病假要事先开具诊断书,病假连续在三个月以上,病愈上班后,三个月内旧病复发者,前后病期合并连续计算。职工长病六个月时,考勤员应及时上报劳动人事处,从第七个月转为劳动保险疾病救济费开支。病假连续在六个月以上,病情得以康复要求上班时,需个人提出申请,医院出具恢复工作证明,经厂劳动鉴定委员会研究同意后方可上班。病假六个月以内者,按“劳动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病假期间的奖金按每日5%核减。

工龄不满二年,发本人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技能工资+岗位工资,下同)的60%;

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发本人基本工资的70%;

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发本人基本工资的80%;

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发本人基本工资的90%;

工龄满八年及以上,发本人基本工资的100%;

病假六个月以上的职工,病假期间一律执行下岗工资,技能工资按下列规定执行。奖金停发。

工龄不满一年,发本人技能工资的40%;

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发本人技能工资的50%;

工龄满三年以上者,发本人技能工资的60%

5.2.8旷工

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在工作时间未到者视为旷工。旷工期间工资按日核减。旷工半天取消半个月奖金。旷工一天取消整月的奖金,旷工两天,取消两个月奖金。

5.2.9迟到、早退

凡迟到、早退人员,一经发现按每人次50元罚。被厂部人员查到后,被厂部扣罚的全部由个人承担,并且生产部加倍扣罚。

5.3凡职工需要在工作时间内离厂时,必须按要求填写《离岗请假通知单》,月底统计个人离岗时间,在奖金考核中按事假扣除,未填写稿岗请假通知单储,奖金按旷工处理。

5.4凡因酗酒、打架斗殴及其它错误行为造成疾病或负伤请假的一律停发工资,并视其情节,按事假或旷工处理,奖金也按情节扣除。

5.5对于采用非正常手段得诊断书,除宣布无效外,还要追究其责任,其休息按旷工处理,工资按日核减并取消其当月的奖金。

6  检查与考核

6.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电气检修班负责检查与考核。

6.2依据本标准和考核管理标准进行考核。

第12篇 电气检修班公用工器具管理制度及考核规定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在公用工器具管理工作的制度及考核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全体员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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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  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标准(管理标准)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工器具:指班组公用及个人使用的工具、试验仪器设备等。

4  管理职责

4.1 班长对公用工器具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指导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公用工器具进行工作。

4.2 班组库管员负责协助班长做好班组公用工器具管理工作,将班组使用的公用工器具登记造册并进行管理,并定期进行安全性检查。

4.3 班组人员应严格执行公用工器具管理制度。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班组使用的工器具要登记造册,一份交班组,一份由材料管理员保存。

5.2 班组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定期检验。

5.3 所有的公用工器具应放在固定位置,不应随意搬动,应贴好标签(标签是材料卡片,应在上面写好物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等,做到帐、卡、物相符),用完后对号放置。

5.4 电动工器具应定期进行试验,并带有漏电保护装置,应有检定合格证,经班组安全员检验后方可使用,用完后按性能要求做好保养工作。

5.5 工器具纯属生产用,不得借做他用,保管员和班长无权外借,外单位借用时必须经班长同意,否则责任自负,各班组间借用工器具时,批准权在班长。

5.6 工器具要由班组保管员专人保管。

5.7 生产部安全专工、生产部材料员有权定期到班组仓库检查工器具使用情况,因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或丢失,不能继续使用,影响生产工作时应及时补领并须交纳部分费用。

5.8 班组应制定公用工器具管理制度及考核规定。

5.9 大型、贵重、精密、电动工器具等,不是由于使用保管不当造成损坏,需补领时应以旧换新。

5.10 积检开展工器具自行修理,视情况各班长有权奖励在其方面做的好的同志。

6  检查与考核:

6.1 工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使用操作规定使用,如不按规定使用发生损坏,扣责任人相当于价格5%的奖金。

6.2 故意破坏工器具,发现后责任人按工器具原价包赔,并扣罚当月奖金。

6.3 工器具在使用期内中途丢失,视工器具价格扣责任人、班组保管员各20~200元。

6.4 凡违反上述公用工器具管理制度1~8条的,视情况每项考核班组保管员20~50元。

6.5 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康平发电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班长负责检查与考核。

6.6 依据本制度标准和绩效考核管理标准进行考核。

第13篇 电气检修班设备报废管理与考核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废、旧物资的管理和实施。

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结合本班组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设备报废管理与考核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定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物资管理规定  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标准  管理标准(第一分册)

3  术语和定义

废物资:凡经鉴定,已丧失原使用性能,无利用价值的为废物资。

旧物资:凡属领出已用过的物资,经修复尚能继续使用的为旧物资。

4  管理职责

4.1  生产部负责班组的废、旧物资的统一保管和处理工作。

4.2  电检班班长、技术员负责废、旧物资的鉴定。

4.3  财务产权部对属于固定资产的废、旧物资依据固定资产卡片确定其净残值,并做好相应的账务处理。

4.4  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废、旧物资管理全过程监督工作。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设备报废管理:

5.1.1 设备需要报废时,由设备管理单位提出申请报告,陈述报废理由,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报废。

5.1.2  生产部是设备报废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设备报废技术报告的必要性、可行性,对重要设备报废从技术上负责向上级报批。

财务部负责办理设备报废的固定资产增减手续,并向上级报批。

5.1.4  生产部、财务部负责设备报废管理的检查、考核。

5.1.5  设备管辖单位负责设备报废的执行。

5.1.6  班组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申请报废更新(更新要纳入更改计划)

5.1.6.1  经过预测,继续大修后,技术性能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5.1.6.2  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

5.1.6.3  通过大修理后虽然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5.1.6.4  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5.1.6.5  其它应当淘汰的。

1.7.7  设备报废管理程序

1.7.7.1  班组根据设备的实际状况写出报废报告书,上交生产部专工,再由生产部专工上报生产部审核同意后报生产副厂长审批,对于重要设备,生技处负责向上交部门打报废报告。

1.7.7.2  报废报告批准后,由分场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单”报财务处,由财务处整理后上报上级部门审批。上级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设备停用、拆除、报废工作,并办设备变更手续。

1.7.7.3  生产部、财务部有权检查、监督各单位变更与报废的执行情况。

1.7.7.4  对于班组内单价2000元以下的工器具等设备报废时,需填写报废报告书报生产部分管专工和主任审批。

1.7.8  班组填写的固定资产报废报告书中应有报废单位、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附属设备、制造厂、购建年月、耐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单位、数量、所在地点及技术状况和报废原因等说明。

6检查与考核

6.1 按本标准及相关标准检查与考核。

6.2 按本企业考核标准检查与考核。

第14篇 临时用电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生产区域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的安全要求及《临时用电许可证》、《电气检修工作票》的管理。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内的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

3、职责

3.1生产技术部负责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归口管理以及外部施工单位临时用电的审批工作。

3.2安委会负责公司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的现场安全监督。

3.3配送电部门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内部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的安装、停送电、拆除工作。

3.4施工单位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确认和电气设备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

4、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要求

4.1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得接入公用电网。

4.2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4.3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a.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b.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c.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临时用电的单相和动力线路应采用五线制。

d.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e.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

f.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g.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h.临时供电部门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

4.4 配送电单位应进行每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送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4.5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5、电气检修作业安全规定

5.1 电气检修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作业规程》执行。

5.2 凡电气检修,应办理电气检修工作票。

5.2.1 厂区干线的电气设备检修和跨部门停电检修电气设备,应办理相应工作票,由生产技术部签发,经生产部部长或公司值班负责人许可后方可进行作业。

5.2.2 分厂内部停电检修,由检修电工办理相应工作票,由分公司级领导签发。

5. 3 凡是在导电设备、线路工作(不论高、低压)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处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除负责挂牌人外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或送电。

5.4 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验明线路确实无电压后方可装接。

5.5 线路经过验明确实无电压后,应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停电线路的分支也要挂接地线。

5.6 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5.7 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必须带电检修应经生产技术处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由取得《进网电工作业证》的、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5.8 外线、杆塔、电缆的检修,作业前必须全面检查,确认无患后方可进行作业。

5.8.1 变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邻近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作好标志,设专人监护,以防误登杆塔。

5.8.2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点的线路进行检修时,必须首先确认线路是否有人检修或配合检修,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5.8.3 对地下直埋电缆或隧道电缆进行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

5.8.4 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同杆、塔多、回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5.8.5 在立、撤杆、修正杆坑及杆塔上作业,必须认真检查并防止倒杆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线拆除后,若认为线路带电,则严禁任何人再登杆塔,并按工作终结办理汇报手续。

5.8.6 在检修中涉及到相序问题时,检修后应先调试好相序后再送出,以免事故发生,减少损失。

6、《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管理

6.1施工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技术处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 。

6.2生产技术部负责人应对作业过程进行风险分析,确定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 。

6.3施工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6.4作业完工后,施工人员应及时通知负责配送电部门停电,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6.5“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有效期限为一个作业周期。

6.6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交由配送电执行人注销。电气检修结束后,“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交作业单位安全员保存。

6.7“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保存期为一年。

电气检修管理规定14篇

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所有职工。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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