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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管理规定15篇

发布时间:2023-02-18 16:36:17 查看人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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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管理规定

第1篇 项目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识管理规定

一、安全警示标志的张挂

1、施工现场必须对安全警示标志进行统一规划,绘制安全警示标志布置平面图,并严格按平面图进行布置并制定管理办法。

2、在容易发生事故或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如: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作业区、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钢支撑、“四口五边”、高空拼装作业区、动火作业区、机械设备、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和电器设施、机械设备检修等作业。

3、盖板、操作平台踢脚板应涂刷黄黑相间的安全色,脚手架各杆件、临边防护栏杆应涂刷红白相间的安全色。现场安全色的使用应符合gb2893-2001《安全色》标准。

4、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标志牌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5、安全警示标志应当设置于醒目、明亮的地点,保证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易于看见。特殊场所安全警示标志应加设照明。

6、多个标志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

7、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二、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指定安全警示标志管理责任人,专门负责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维护和管理。

2、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一经张挂,未经管理责任人或项目经理许可,严禁覆盖、遮挡、更换、变动和拆除。任何人都不允许在安全警示标志上涂抹、修改、张贴其他物品。

3、管理责任人应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警示标志张挂牢固可靠,清洁醒目。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第2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一般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工作(特殊规定者除外)。

2、用于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设施,管道线路等,均应符合防洪、防火、防砸、防风以及工业卫生等安全要求。

3、施工现场存放的设备、材料,应做到场地安全可靠、存放整齐、通道完整,必要时设专人进行守护。

4、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5、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专人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路杆,危险地段,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标志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6、施工现场的排水设施应全面规划,其设置位置不得妨碍交通,并须组织专人进行养护,保持排水通畅。

7、严禁在铁路、公路、洞口或山坡下等不安全地区停留和休息。

8、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并熟知本职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生产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工作。

9、未经领导许可,不得任意将自己的工作交给别人,更不得随意操作别人的机械设备。

10、起重机在使用前要经过试车,试车前应注意检查挂钩、钢丝绳、齿轮和电气部分等,使用时应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上或者在下面停留和行走,物件悬空时,驾驶人员不能离开操作岗位。

11、挖掘机工作时,任何人不得进入挖掘机的危险半径以内。

12、搬运器材和使用工具时,必须时刻注意自身和四周人员的安全。传送器材或工具时,不可投掷。

13、上下班要按规定的道路行走,听从交通安全人员指挥。乘坐车、船等交通工具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严禁跳车、扒车或强行乘坐。

14、严禁搭乘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各型现场施工运输车辆。

15、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统一信号,划定安全警戒区,并明确安全警戒人员,在装药、联线开始前,无关人员一律退出作业区。在点燃开始前,除炮工外其他人员一律退到安全地点隐蔽。爆破后,须经炮工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其他人员方能进入现场。对暗挖石方爆破尚须经过通风,恢复照明、安全处理后,方可进行其它工作。

16、施工照明及线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大规模露天施工现场宜尽量采用大功率、高效能、便于集中管理,减少经常移动的投光照明设备。

⑵、照明电源的线路架设、安装应遵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中有关规定执行。

⑶、施工现场及作业地点,应有足够的照明,主要通道应装设路灯。

⑷、严禁私拉乱接电源,非电工不得从事电气作业。

⑸、现场(临时或永久)11ov以上的照明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布统整齐且应相对固定,并经常检查维修,照明灯悬挂高度应在2.5m以上,经常有车辆通过之处,悬挂高度不得小于5m。

⑹、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地点、坑井、洞内和金属容器内部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行灯必须带有防护网罩。

⑺、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或有瓦斯的巷道内,照明设备必须采取防爆措施。

⑻、在脚手架上安装临时照明线路时,竹木脚手架上应加设绝缘子,金属脚手架上应设木横担。

⑼、电源线路不得破损,裸露线芯、接触潮湿地面,以及接近热源和直接绑挂在金属构件上。

⑽、严禁将电源线芯弯成裸钩挂在电源线路或电源开关上通电使用。

⑾、使用螺丝口灯头时,零线应接在灯头的丝扣上。

⑿、保险丝不得超过荷载容量的规定,更不得以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使用。

⒀、照明设备拆除后,不得留有带电的部分,如必要保留时,则应切断电源,线头包以绝缘,固定于距地面2.5m以上的适当处。

⒁、临时建筑物的照明线路,应固定在绝缘子上,且距建筑物不得小于2.5cm,穿过墙壁时,应套绝缘管。

⒂、严禁在电线上挂晒衣服及其它物品。

17、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和线路(包括照明、手持电动工具等)应配装触电保护器,以防止因潮湿漏电和绝缘损坏引起触电及设备事故。

18、拆除工作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⑴、进行大型拆除项目开工之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一般拆除工作,也必须有专人指挥,以免发生事故。

⑵、拆除工作开始前,应对有关的风、水、电等动力管线妥善移设、防护或切断。

⑶、拆除工作一般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多层或内外同时进行拆除。

⑷、拆除工作周围,应划定安全区,对附近交通道路或拆除下方,应设专人警戒。

⑸、模板和架子的拆除应分别遵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脚手架施工作业指导书》、《混凝土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渡口坝工程项目经理部

2010年1月8日

第3篇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保安人员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保安人员管理规定

(1)值班不准打与业务无关的电话,非保安人员不得进入值班室,任何不准在值班室会客或聊天。

(2)遇到报警时,值班人员应沉着、冷静、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或值班主管报告,值班人员不准错报,不准随便离开值班室,如擅自离岗、按失职论处。

(3)值班人员必须经常打扫卫生,保持值班室干净、整齐、各类控制台无灰尘。

第4篇 钻井生产现场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第一条 钻井队现场要合理划定生产区域,设立防治污染标识,做到文明生产。

第二条 井场必须实现清污分流,搞好土方工程和防渗处理。要安装好各项环保设施,防喷设施必须达到井控技术要求。

第三条 钻井生产施工必须做到泥浆入池、污水入罐,防止污染外溢。泥浆、岩屑和含油钻井废液要分别存放,严禁混排。井场占地面积、钻井液储备池(罐)以及泥浆池容积应符合sy/t5466—2004《钻前工程及井场布置技术要求》的规定。严禁在井场开挖土油池,就地焚烧原油、废油品或其它废物。

第四条 钻井废弃泥浆、岩屑及井筒替出物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双方要明确环保责任,提出具体进度、质量、验收等要求,治理结束后由环保部门组织验收。

第五条 强化油井的现场管理,提高油田采出汛水回注率。现场要保持夹带规范,做到无污油、污水、固体废物。要加大现场巡查力度,防止污染发生,生产设备设施要做到无泄漏、无污染。

第六条 油水周围不得设排污土油池,生产确需排污的必须设专用的、具有防渗功能的储存池,池内油水要及时回收,油泥全部清运到指定地点处理,严禁用土掩埋或直接排放。

第七条 严禁随意排放污染物。污水、污油池应设液位标记,防止溢流污染。油水气井作业全过程要严格按设计执行。

第八条 推行清洁生产,节约资源,提高系统效率和资源利用率。从设计源头入手,优化施工工艺,强化生产过程管理,减少废物排放。优先采用节能、节水、低毒或无毒等环保产品,逐步淘汰高能耗、低效率、污染严重的设备设施。禁止引进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技术和设备。

第九条 建立污染汇报制度和信息公报制度。发生井喷、泄漏等重大污染重大污染事故或造成生态破坏的,要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污染治理,并在24小时内上报安全环保处。建立污染治理台帐,重大环境污染的治理,要向安全环保处提出申请,由安全环保处审查方案,并组织验收;未经环保验收的,各级财务结算部门不予结算。

第十条 要做好污染应急防治工作。制度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储备充足的污染治理物资,定期组织预案培训与演练,提高应急能力,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发生。

第十一条 钻井生产废液要统一集中回收处理,严禁现场直接排放。强化污染治理设施管理,确保污水、废液处理达标。

第十二条 临时存放于油泥砂贮存场,在规定期限内拉运至无害化处理装置进行处理。作业及事故现场产生的油泥砂必须收集后就近拉运至无害化处理装置进行处理,严禁现场掩埋,杜绝二次污染。油泥砂的登记、贮存、运输和处置等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危险废物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提高污染治理时效。污染面积500平方米以内的,在24小时内治理完毕;污染面积500-1000平方米的,在48小时内治理完毕;污染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二级单位环保部门根据现场情况确定治理期限。现场污染治理时间一般不得超过72小时。

第5篇 工地现场文明、卫生管理规定

工地现场文明、卫生管理规定

1.标志

生活区、库房区、加工区要做有标牌进行标志,写明'生活区'、'库房'、'加工区'。

2.生活区基本要求

1)宿舍墙壁具备基本洁净条件,安装队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应上墙,地面应平整、清洁。

2)床铺摆放整齐、有规律、井然有序,库单被褥清洁,铺叠规律。

3)将所有队员编列序号,沿墙设衣帽钩,成排按序编号,对应人员编号悬挂个人的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

4)设专用卫生用具框架,各人的卫生用具编号按序摆放、取用。

5)制定月生活规定,按时起床、就餐、休息。

6)建立卫生值日制度,保持生活区环境卫生。

7)伙房清洁卫生,炊事人员无传染性疾病,饮具定期消毒。

3.库房基本要求

1)材料库为应具有足够的面积。

2)材料库应封闭紧固,门设锁并安排值班人员守库。

3)库房必须设有摆放工具小件材料的框架,框架用角钢焊接或木头制作,中、小型工器具一律按编序号,排列上架,小件材料按规格排列上架,并做好清晰的标识。

4)除玻璃石材等东西贴有标签的材料外,其它材料一律标识,标明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

5)材料必须按种类规格存放,不同种类的材料禁止混放。

6)库房内禁止吸烟。

7)库房内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4.加工区基本要求

制作加工台案,所有加工材料上案加工。

禁止踩踏,靠坐加工材料。

加工区要安全、防止污染、磕碰损伤材料。

接用电及使用设备按公司规定执行。

加工材料有序,暂存材料按公司材料存放规定执行。

边、角余料固定安全地存放,不允许私自盗卖,一经发现公司严肃处理。

加工区文明施工,禁止随地乱扔及丢失小件材料。

每日下班后打扫加工区卫生,并将垃圾清理干净。

第6篇 s车间现场5s管理规定内容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5s已经成为工厂管理的一股新潮流。5s广泛应用于制造业、服务业等改善现场环境的质量和员工的思维方法,使企业能有效地迈向全面质量管理,主要是针对制造业在生产现场,对材料、设备、人员等生产要素开展相应活动。

整理:

将车间现场内需要和不需要的东西分类,丢弃或处理不需要的东西,管理需要的东西。

目的:

腾出空间,空间活用,防止误用、误送,塑造清爽的工作场所。

内容:

1. 车间内废品、边角料当天产生当天处理,入库或从现场清除。

2. 班组产生的返修品及时返修,在班组内存放不得超过二天,避免与合格品混淆。

3. 用户返回的产品应及时处理,如暂时无时间处理,应存放在临时库,不得堆放在生产现场。

4. 外来产品包装物及时去除,货品堆放整齐。工作现场不能堆放过多(带包装)外购产品。

5. 合格部件、产品经检查人员确认后及时入库,不得在班组存放超过一天。

6. 报废的工夹具、量具、机器设备撤离现场存放到指定的地点。

7. 领料不得领取超过二天用量的部件材料,车间内不允许存放不需要的材料、部件。

8. 工作垃圾(废包装盒、废包装箱、废塑料袋)及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到卫生间。

9. 窗台、设备、工作台、周转箱内个人生活用品(食品、餐饮具、包、化妆品、毛巾、卫生用品、书报、衣物、鞋)清离现场。

整顿:

对整理之后留在现场的必要的物品分门别类放置,排列整齐。物品的保管要定点、定容、定量,有效标识,以便用最快的速度取得所需之物。

目的:

工作场所一目了然,消除找寻物品的时间

内容:

1. 车间绘制现场《定置图管理图》。

2. 车间对各类设备,工装,器具进行分类编号。

3. 废品、废料应存放于指定废品区、废料区地点。

4. 不合格品、待检品、返修品要与合格品区分开,周转箱内有清晰明显标识。

5. 周转箱应放在货架上或周转车上,设备上不得放置周转箱、零件。

6. 操作者所加工的零部件、半成品及成品的容器内,必须有明显的标识(交检单,转序卡),注明品名,数量,操作者,生产日期。

7. 搬运周转工具(吊车、拖车、升降车、周转车)应存放于指定地点,不得占用通道。

8. 工具(钳子、螺丝刀、电烙铁、通路仪)、工位器具(周转箱、周转车、零件盒)、抹布、拖布、包装盒、酒精等使用后要及时放回到原位。

9. 部件、材料、工装、工位器具按使用频率和重量体积安排摆放,使物品使用和存放方便,提高工作效率。

10. 员工的凳子不得随意乱放,下班时凳子全部靠齐机脚。

清扫:

将工作场所清扫干净,使生产现场始终处于无垃圾,无灰尘的整洁状态

目的:

消除赃污,保持职场内干净、明亮

内容:

1. 车间建立班《车间组清扫责任区》,落实到班组内具体责任人。

2. 地面、设备、模具、工作台、工位器具、窗台上保持无灰尘、无油污、无垃圾。

3. 掉落地面的部件、边角料及时处理,外购成品的包盒、箱随产生随清理。

4. 不在本班组责任区内工作时,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工作点地清理干净。

5. 维修人员在维修完设备后,协助操作者清理现场,并收好自已的工具。

6. 各班组对在车间内周转的原料、部件、产品做好防尘,防潮措施,罩上塑料袋或将其垫起。

7. 下班时,员工垃圾桶全部清理干净。

清洁:

将整理、整顿、清扫的做法制度化、规范化,并定期检查进行考核。

目的:

整理、整顿、清扫后,要认真维护,使现场保持完美和最佳状态。

实施要领:

1. 各班组每天下班前15分钟进行简单的日整理活动。

2. 各班组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30分钟进行周整顿活动。

3. 各班组每月27日下班前1小时进行一次彻底的整理、整顿、清扫活动。

4. 车间每日依据《班组5s考核表》对各班组责任区进行检查,并做相应的记录,作为考核各班组业绩的依据之一。

5. 车间每月1日对上月各班组5s实施情况进行情况进行一次总结,公布各班组本月5s考核结果。

6. 车间依据《车间劳动管理制度》对5s活动不合格的班组及个进行相应的处罚。

素养:

提高员工文明礼貌水准,增强团队意识,养成按规定行事的良好工作习惯。

目的:

养成良好习惯,提升人格修养

内容:

1. 每日坚持5s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2. 对各班组人员进行公司和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

3. 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4. 遵守车间内部各种管理制度包括工作流程、劳动纪律、安全生产、设备管理、工位器具管理、周转搬运管理、工资管理等。

5. 工作时间穿着工作服,注意自身的形象。

6. 现场严禁随地吐痰和唾液,严禁随地乱扔纸巾、杂物。

7. 爱护公共环境,卫生间马桶,手盆,水池用后自觉冲洗,不随意乱倒剩饭菜。

8. 每年对车间班组人员进行一次评选,并将优秀员工上报到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敬业精神、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勤(工作态度)、能(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和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绩(工作成果、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四个方面。

附表:

班组5s考核表

序号

内容

标准

零件班

预装班

装配班

成品班

维修班

1

废品、边角料

当天产生当天处理,存放于指定废品区、废料区

2

零部件、半成品、成品

检查合格后及时入库,不存放于现场超过一天

3

合格品、不合格品、待检品、返修品

分区摆放,周转箱内有清晰明显区分标识,返修品及时处理

4

工作垃圾、个人用品

现场无废包装盒、废包装箱、废塑料袋,无食品、餐饮具、包、化妆品、毛巾、卫生用品、书报、衣物、鞋

5

地面、设备、模具、工作台、窗台、通道

无灰尘、无油污、无垃圾、无散落零件,通道畅通

6

工具、工位器具、搬运用具

钳子、螺丝刀、电烙铁、通路仪、清扫工具、周转箱、拖车、周转车,保持清洁,摆放整齐,使用后及时放回到原位

7

外购整机产品

包装物及时去除,货品堆放整齐

8

原料、部件、产品

做好防尘,防潮措施,罩上塑料袋或将其垫起

第7篇 现场吸收塔检修改造安全消防工作管理规定

近期,在业内发生了多起因管理人员意识淡薄、施工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消防设施不完善引起的吸收塔着火事故。为了避免公司所属单位在检修改造中发生类似事故,根据脱硫吸收塔改造检修中的重点工作及易发生的事故隐患(脚手架坍塌、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人员气体中毒、火灾等),因此在开展改造检修工作前,应当完善各种安全手续,办理工作票(动火票、密闭容器作业票等)、做好安全预控措施和应急演练,确保施工安全进行。

领导重视,在吸收塔改造前,应组织召开专项会议对吸收塔检修改造方案进行审定,针对易发生的安全隐患重点落实安全消防措施,将安全防火责任落实到单位、部门和人员,并将其联系方式悬挂在吸收塔检修区域内。编写应急预案并落实预案中的各项安全消防设备可靠有效。(应有会议纪要、施工方案必须经过三级审批、应急预案应进行演练,并对现场消防设备进行检查适用,确保完好)

严格安全资格审查、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对全体参加改造检修施工的队伍进行安全资格审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若改造检修工作由外委承包商实施,则需要检查外委承包商的必须具备高空作业、防腐作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连续三年来的安全生产业绩;外委承包商员工与其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保险,焊工证、起重工证、高空作业证等特种作业、安全员资格证。凡不适合于高空作业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严把入厂关,杜绝无证施工、无证管理、无证操作。(应对外协单位的单位资质、人员资质、重要设备合格证、人员体检证明等进行检查存档)

全体施工人员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吸收塔改造检修施工的风险预控措施、有关吸收塔改造检修施工规程规范和作业指导书等内容的学习培训。(分公司安监部落实入厂教育、设备部落实二级教育并督促外协单位做好三级教育,安监部对三级教育进行检查)

1.3 施工器具合格、防护用品布置。施工所使用的电动工器具(电焊机、打磨工具、起重机、卷扬机、空压机、风管、电源箱、电缆卷轴)、气割工具等检验合格。施工人员使用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防坠器、防砸防扎劳保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面罩、防静电鞋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为施工人员配备紧急救护用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配备足够数量的对讲机和防爆照明电筒。

1.4 现场安全措施布置。开工前对吸收塔施工现场全部用隔离围栏进行隔离,只留一个出口有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进出管理。按脱硫区域检修平面布置图要求存放施工材料、施工机具,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对内部易燃物品进行检查和清理。吸收塔逃生出口设有明显标识。电气工器具的电源开关设置在吸收塔外面并设置明显标志。进入吸收塔应做好人员和工机具登记。(平面布置图应经过设备部、安监部审查,符合要求后按图布置现场;安监部督促设备部、外协单位悬挂警示标识,)

电焊机、电源箱做好防雨措施,电焊机可靠接地,并装有漏电保护器。吸收塔可靠静电接地已落实,吸收塔内部照明使用低压防爆灯具,变压器及开关放置在人孔门外部。在吸收塔作业面的人孔门外侧设置监护人,在防腐喷涂作业期间增加监护人员。(安监部联系电气专业对现场施工用电方面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并留存记录)

氧气瓶乙炔瓶立放固定,防震圈齐全,气瓶距离8m ,距离明火10m 。拆卸下顶部排气门并加装向吸收塔内送气的风机,在吸收塔中部人孔门和底部人孔门加装向吸收塔内排气的风机,搭设的脚手架安全牢固、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吸收塔中部、顶部靠近防腐喷涂作业面的人孔门处、除雾器处接临时消防水管并配备消防报警装置,消防水阀门有人负责保证随时好用,消防水压力正常,随时进行施救。吸收塔内部作业面和人孔门外各放充足的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用过的消防器材随时更换。动火作业期间,作业面平台、导流板与除雾器之间铺满防火毯、封堵严密。

施工人员在吸收塔下方进行作业时,为了避免高空落物如湍流层结垢掉落、工机具掉落等砸伤人员,应在可能发生掉落物件的下方搭设防护措施,保证施工人员安全。

1.5每天开好班前会,发现着装不符合要求、精神疲劳、喝酒的人员严禁其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结合每天的工作对全体施工人员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被交底人必须在签字栏内签字,做到“作业任务清楚、危险点清楚、作业程序清楚、安全措施清楚”。施工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全面检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装置、安全设施等落实情况并且每天安排专人进行认真核查。搭设的脚手架、临时爬梯等必须经过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严禁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火种、手机等进入现场一律收缴代为保管。对个人防护用品不齐全、安全工器具、现场安全措施、逃生通道检验不合格不允许开工。

针对改造检修施工是在吸收塔内部较高位置受限空间进行和防腐喷涂作业期间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气体中毒、火灾应急预案演练,确保每位施工人员全部掌握。

2.施工作业安全措施

2.1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安全措施。脚手架搭设和拆除有具备高空作业的脚手架搭设专业人员进行。脚手架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防坠器。安全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安全带挂钩随着脚手架高地逐步调整。临时拆卸的围栏或孔、洞及时用架杆固定好,并设警示,防治高空坠落。高空搭设的脚手架爬梯护笼齐全。放在平台的木板、扣件、脚手杆固定牢固,以不影响通行为标准,人孔门不允许堆放。脚手杆及架板上下传递用绳系好。

第8篇 施工现场用电管理规定

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用电,促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蒙华泰公司2×200mw机组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制定本管理规定:

2施工电源及管理

2.1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由电建一公司提供。

2.2脱硫现场的用电由国电科技公司工程部统一管理和维护,低压侧由施工承包商负责配置、维护、检修和管理;

3 用电管理

3.1各施工队要用电,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并与书面申请一起报国电科技工程部批准,在指定变电站接引电源;

3.2 电气设备设置必须标准、规范,线路必须按规程要求设置。临时电气设施安装完毕,必须经国电科技工程部验收合格方可送电;

3.3 用电单位必须在电源侧安装准确的计量装置(电度表),因故不能安装计量装置时必须经国电科技工程部同意,收费办法按总表减去分表,余量电价由该单位承担;

3.4 所有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5 各施工队根据用电情况制定用电、运行、维修等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运行、维护人员必须熟悉有关规定制度;

3.6 各施工队须按照规定建立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3.7 对于施工现场用电设施安全检查,施工承包商每月进行一次,南京龙源公司每季度组织检查一次;

4 接地及接零

4.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采用tn-s系统,在正常情况下,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地;

4.2 同一系统中的电气设备严禁部分接地,一部分接零;

4.3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4.4 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绝缘多股铜线;

4.5 采用接零保护的单项220v电气设备,应设单独的保护零线,不得利用设备自身的工作零线作接零保护;

4.6 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4.7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4.8氧、乙炔管道分别连接成整体后予以接地;

4.9 施工现场高度在20米以上的井字架、脚手架、起重机械、烟囱、水塔等均应设防雷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4.10 地线及零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压接或螺栓连接等方法,严禁简单缠绕或勾挂,严禁利用氧、乙炔管道,供水、供电管道,起重机轨道作为接地线或自然接地;

5配电箱(盘)

1 购买或自制配电箱(盘)的结构、材料选择等必须满足《火电工程安全施工设施规定》第九项的技术要求;

2 现场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应平整,不得被水淹或土埋,并应防止碰撞和物体打击,开关柜或配电箱应编号、明确负责人、设置危险标志、围栏等,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3 配电箱内的配电线路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固定在盘内,导线剥头不得过长,压接应牢固;

4 配电盘应有防雨设施;

5 配电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挂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6配电箱和用电设备附近应配备适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

6 配电线路

1 从各变电站至配电箱的引出线架设和直埋应符合规程要求;

2 地下电缆通过施工道路时,应采用保护套管,管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3电气作业人员应配备足够的绝缘工具,绝缘工具应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58条之规定,定期进行检验;

7 施工现场照明

11现场应采用广集式照明灯塔;

12 工具房、临时工棚及一般场所的照明线应固定在绝缘子上,灯具距地面的距离不小于2.5米。严禁导线在钢结构上缠绕;

13 易燃、易爆场所的照明应采用防爆型灯具,开关必须设在室外。

8 电焊机

8.1 电焊机应采用集装箱式管理,电焊机集装箱购买或制作应符合《火电工程安全施工设施规定》第十二项的技术要求;

8.2 集装箱内的电焊机及外接点,均应有相应的编号,一、二次线应布置整齐、固定牢靠、外观完好;

8.3露天装设的电焊机应置放在干燥的场所,并应有遮蔽棚;

8.4电焊机导线不得靠近热源,并严禁接触钢丝绳和转动机械;

8.5电焊机导线穿过道路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8.6电焊工作平台应可靠接地。在狭小或潮湿地点作业时,应垫木板或采取其他防触电措施,并设监护人;

8.7电焊机的二次线易采用yhs型橡胶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30米。

9 施工用电

9.1 电器设备不得超过铭牌使用,闸刀型电源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闸;

9.2开关熔断器必须上口接电源,下口接负荷,严禁倒接,开关应标明名称,单项刀闸开关应标明电压;

9.3严禁将电线直接钩挂在刀闸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9.4刀闸和熔断器的容量应满足被保护设备的要求,熔断丝应有保护罩,熔断丝不得削小使用,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断丝;

9.5熔断丝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

9.6严禁一个开关接两台及两台以上电动设备。

第9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1、临时用电线路设置符合安全要求,设置在施工人员不容易踩踏的地方,必要时采取架空或埋地处理,线型选择宜选择绝缘橡胶软铜线;

2、临时用电要满足“一机、一闸、一保护”原则,即每个用电设备必须有一个独立的电源控制开关,控制开关要用漏电保护功能,漏电开关的选择原则为:控制单台用电设备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院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3、电动机具、配电箱外壳要进行接地保护(电动机具包括电焊机、发电机、切割机等);

4、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的单相电源线要求使用三芯软橡胶电缆,外壳具有接零保护。

5、焊接作业要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戴电焊手套和防护面罩,穿胶底鞋,不能在潮湿环境下直接进行焊接作业。

6、电源接入要从正规配电箱处接入,接线采用压接或将电源插头插入插孔,不能直接剥开低压街码线或直接将导线插入插孔进行取电。

第10篇 施工现场基本安全管理规定

1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级职能部门和岗位,按职责分工,对工程项目实施安全管理。

2 企业的工程项目部应根据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内容应包括:

1) 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施责任考核;

2) 配置满足要求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资金、从业人员和劳动防护用品;

3) 选用符合要求的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设施与设备;

4) 有效落实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5) 组织施工现场场容场貌、作业环境和生活设施安全文明达标;

6) 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抢险;

7) 对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进行必要的记录,保存应有的资料和记录。

3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施考核,实现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2) 工程项目施工实行总承包的,应成立由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3) 按规定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

4) 工程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应承担本岗位管理范围内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

5) 分包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管理,落实总包企业的安全生产要求;

6) 施工作业班组应在作业过程中实施安全生产要求;

7) 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和不被他人所伤害。

4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企业委派,并承担以下主要的安全生产职责:

1) 监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实施,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2) 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现场监护并做好记录;

3) 阻止和处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

4) 定期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5) 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特征,组织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审批,论证,交底、验收,检查;方案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检查验收内容及标准、计算书及附图等。

6) 工程项目部应接受企业上级各管理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要求组织整改。

7) 建筑施工企业应与工程项目及时交流与沟通安全生产信息,治理安全隐患和回应相关方诉求。

第11篇 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色管理规定

一、为提醒施工现场人员随时引起注意,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办法适用公司内部所有施工操作场所。

三、所有存在危险因素的场所和部位均要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牌,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四、安全警示标志的使用部位包括:四口: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五临边:未安装栏板的阳台门、无女儿墙的屋面四周、框架工程楼层的周边、斜马道两侧边、卸料平台两侧边。安全标志牌要规范、标准,要达到一目了然的效果。

五、安全标志牌要安装牢固、工整,标志牌内容要与现场情况相符,使之能够真正起到警示作用。

六、安全标志牌要悬挂明显处,容易看到的地方。

七、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安全标志牌的保护,严禁故意损坏,如有损坏要及时修复,时刻保持安好。

八、在保证施工现场需要的情况下,要本着节约的精神,可在利用的标志牌,工程完工后,要收集保存好,以备再用。

九、需要安全标志牌的部门将计划报到安全科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购制,所用资金由安全保证资金中列支。

十、各项目部安全负责人要对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色的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不符合本规定的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对逾期和屡教不改者。要令其停工整顿,并视情节严重程度一次性给予200-500元罚款。

第12篇 火车皮余竹片现场清理安全管理规定

1、在每次清理现场余竹片时,工作负责人必须报请原料现场当班值班人员批准后方可进行。

2、任何人在通过厂内铁道时要特别注意有无机车驶近。当机车驶近时或听到汽笛声时,应及时向两旁躲避,不准抢过铁道。

3、禁止任何人在铁道上或车底下休息,也不准在车辆下面或两节车的中间穿过。

4、所有人员只能在空车线指定的工作区域工作,严禁到其它生产现场行走或逗留。

5、在现场清扫余竹片时,要互相监督相互配合做到“五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和保护他人不受伤害、监督他人不伤害别人),自觉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入现场自觉佩戴安全帽)。

6、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生产科现场管理人员和原料车间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按监督负责人要求进行清理工作。

7、在现场清扫余竹片时,铁路行车室送煤入场或来拉空车皮时,工作人员应马上停止清扫。

8、清扫整理的余竹片堆放地必须离轨道1.5米以外,让出充足的行人走道。现场存有的其他杂物必须一并清理干净。

9、在清理工作中要保证周边设施的安全,如因清理工作不当造成设施损坏时,视情况给予罚款。

10、现场清理检查不合格,按情况严重程度进行相应处罚。处罚金额:100元至500元。(从劳务结算中扣除)

11、现场清理队伍需定期进行现场清理,保证现场卫生清洁。

12、其他注意事项,按三化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执行。

生产科

2022年3月7日

第13篇 施工现场机械机具设备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防止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的机械设备,是指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塔吊、施工电梯、龙门吊、汽吊、随车吊等起重机械,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平地机等场内机动车,强夯机、打桩机、钻孔机、空气压缩机、混凝土搅拌机等施工机械设备;所指机具设备,是指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木材加工、钢筋加工、振动等施工机具。

二、工程项目部、单项工程负责人和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的单位或个人,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本规定。

三、工程项目部必须建立施工机具管理台帐,完善采购、使用、验收、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四、公司对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机械、机具设备实行安全检验准入制度。工程项部应对进入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和操作人员的资质进行审验,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场施工机具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五、进入施工现场机械、机具设备的单位或个人,应按照法律法规或标准规范要求,对机械、机具设备进行年检、维护和保养,满足安全作业条件。

六、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机械、机具设备,应当满足下列本质安全条件或提供相应资料备案留存:

1、起重类机械:机械设备安全合格证、使用许可证和年度检验合格证、验收合格证明、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塔吊)、安装(拆除)单位的资质;安全装置、附件;操作人员资格证、牌照、驾驶证、行车证、保险;钢丝绳、钢丝扣等;

2、厂内机动车:年审合格证明、操作人员资格证等;

3、其他机械、机具: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电器绝缘、附属电器元件等。

七、经检验合格的机械、机具设备,自带自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规定使用、保养,保证其机械、机具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现场的机械、机具设备状态应按“准用”、“停用”、“维修”等进行挂牌标识,长时间停用或报废的设备应及时清理出场或入库。

八、施工机械、机具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设备。

九、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当使用施工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十、安全工程师必须对现场使用中机械机具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十一、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基层公司专职安全工程师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机械机具设备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检,不能自行检验的,可以委托当地行政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检验,对不合格机械机具或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清理出施工现场。

十二、违反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14篇 购物中心装修现场管理规定

购物中心装修现场管理规定

为规范商户及相关人员的行为,强化__购物中心的现场管理,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__购物中心处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一、装修期管理

__购物中心致力服务租户进行装修工程,__购物中心的所有租户须按照《商场装修服务手册》有关规定进行装修,以维持__购物中心整体环境和形象。

二、营业时间管理

为确保整体经营形象,各商铺应按统一营业时间要求进行开、闭店,经营商户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开闭店时间或自行中止营业。如需进货,经营商户需指定他人看管并确保商铺处于经营状态。因节假日等原因需要调整或延长营业时间的,经营商户须按商管公司广播通知或现场管理人员通知为准并尊照执行。

三、秩序管理

1、确保铺位门前通道顺畅及顾客安全,不得占道经营。

2、未经许可经营商户不得挪用或改动购物中心内的设备、设施、用品及基础装修等。

3、经营商户有责任维护店铺内的消防设施。

4、经营商户有责任维护店铺内治安、消防工作,并积极配合商管公司做好全面的防盗防火工作。经营商户遇到盗抢、失火等灾害时,应及时、冷静地控制局面,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降至最低,同时应迅速向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寻求协助。

5、经营商户不得在商铺范围之外堆放物品或陈列商品。如有违反,在商管公司管理人员发出通知(含口头通知)30分钟后,经营商户仍未进行撤除的,商管公司有权强行进行撤除并不对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6、经营商户不得在店铺内自行增加用电设备,乱拉乱接新的电源及插座或将原有电源、插座作任何改动,遮挡或悬挂物品,不得在店铺内使用电饭煲、电炉、电热水器及生火煮食。

7、店铺用电只能使用购物中心提供的指定电源,确需增加用电时必须向商管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待书面同意后才可施工、使用。严禁超负荷用电或盗用购物中心及其他店铺的用电。

8、各店铺严禁燃点香烛或燃烧其他物品,以确保购物中心的防火安全。

9、严禁在购物中心内进行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发现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0、各店铺严禁使用高音喇叭或排放噪音、异味,干扰其他店铺的正常经营。

11、经营商户不得在店铺内供人居住或饲养宠物。

12、经营商户应按商管公司规定的进、出货时间,使用规定的通道进出货。

13、各店铺间应公平竞争,不得有恶意中伤对方,破坏对方经营的行为。

14、经营商户应诚信经营,不得强买强卖、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误导或欺骗消费者。在发生销售纠纷时,应积极配合商管公司的协调工作。

15、经营商户的营业人员在营业时间内不得有在铺内吃饭、喝酒等影响服务行为的举止。

四、清洁卫生管理

1、各店铺应提供良好的卫生服务水准,保持店铺内卫生整洁,确保橱窗、门面明亮清洁。

2、店铺的垃圾、废水应自行清理、不得堆、倒于通道、其他店铺或非指定位置内。经营商户拆装商品,装修所产生的包装物、废料等,应依商管公司的指定路线自行清扫运走,不得弃置不管,营业人员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

3、经营商户因装修所产的垃圾、杂物,由经营商户自行清理至商管公司指定位置,并承担相应垃圾清运费用。装修施工期间经营商户应做好围档等安全措施及清洁工作。

五、广告招牌及促销管理

1、为保持整个购物中心形象、格调的统一,经营商户所有店面招牌的设计、大小尺寸、放置位置、内容均应经商管公司书面同意。

2、未经商管公司许可严禁在店铺外(含玻璃间隔外部)悬挂、张贴、摆放任何指示牌,广告灯箱、海报、标贴、模型等,否则商管公司有权随时撤除并向经营商户收取撤除费用。

3、经营商户需在店铺范围外摆设指示牌、广告灯箱、模型及张贴海报等,须向商管公司书面提出申请,经商管公司书面同意并承担相应费用后,按商管公司确定的方案执行。

4、对商管公司为促销所举办的各项企划活动,经营商户应积极配合,并分担相关经费。如涉及费用分担,商管公司应事先通知经营商户并与经营商户协商确定。

5、不得在铺位内或公共区域张贴转让、转租信息,如需经营变更,需在商管公司登记报备,商管公司将在指定位置,以统一方式进行公告。

六、经营管理

1、经营商户需文明经营,诚信经营,杜绝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

2、经营商户应按租约约定及购物中心规定的业态、业种进行经营,不得擅自变更经营内容,经营商户如需增加或变更经营内容,需经商管公司书面确认。

3、商管公司为进行经营分析,需每日统计经营商户的营业情况,经营商户需按规定使用pos系统,提交真实销售数据。

4、经营商户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使用及管理销售人员,并加强销售人员服从现场管理的培训及教育。

七、投诉管理

在经营过程中若发生顾客投诉,经营商户需积极配合商管公司的协调及处理。

八、违反以下装修规定,经营商户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编号违规事项一 次二 次违约金三 次违约金备注

z01施工人员不佩戴工作证警告20元50元再发现,严禁入场

z02不按要求噪音施工的 警告100元300元再发现,停止施工整改

z03施工人员在现场内穿拖鞋赤身露体、大声喧哗等不安全、不文明举止警告50元100元再发现,严禁入场

z04在施工现场赌博的请离现场,并处罚500元/次

z05现场不按要求配备灭火器的,停工整改

z06不按规定存放超标易燃物品的,停工整改

z07在施工现场内随处大小便的,请离现场并处罚100元/次

z08不办理动火证,擅自动火施工的,罚违约金500元/次

z9施工现场违章吸烟警告100元300元请离现场

z10未经许可破坏单元主体或公共区域主体的停工,承担相关损失并罚违约金1000/次

z11乱接乱搭临时线的,停工并罚违约金1000元及复修原来状态

z12垃圾不按指定地点堆放的警告100元200元逐天逐次上加100元

z13堵塞消防通道的停工整改并罚违约金1000元/次

z14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备的视情况,从押金中扣除罚

金,罚金500元起

z15不服从管理现场人员的管理清出施工现场

z16未办理装修手续擅自开工的立即停工,并处罚金1000元。

z17强行占道施工,不听甲方劝阻。立即停工整改,并处罚金500元。

z18店铺围板未按甲方要求制作。责令整改限期未整改的,罚违约金500元/次

z19高空作业未按甲方要求做好安全及有效保护措施。立即停工,责令整改立即停工并处罚200元

z20损坏甲方公共成品且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恢复。责令限期恢复,并处罚金200元。

z21超出施工申请范围、未按甲方审图意见施工,或擅自更改甲方图纸审批意见或方案。立即停工,并处罚金1000元。

z22未按甲方要求期限整改工程质量。立即停工,责令完成整改,并处罚金500元。

九、违反以下经营规定,经营商户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编号违约行为违约金(单位:人民币元/次)备注

(一)资产管理

y01破坏消防设施1000责令修复、上报消防管理部门

y02侵占、破坏购物中心商城内设施根据实际情况照价赔偿,并承担一切后果

y03私自改动或破坏购物中心内电气工程及基础装修1000责令恢复,并承担一切后果

(二)商品管理

y04在店铺外堆放物品,陈列商品,经商管公司通知30分钟后仍未撤除100强行撤除

y05将包装物、装修废料、垃圾堆放在非经营商户店铺内,经商管公司通知30分钟后未撤除100屡犯加倍处罚

y06盗窃他人或店内财务、商品1000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y07未经商管公司同意超范围经营,违反业态,业种限制,拒不调整的500责令整改,严重影响经营秩序的,中止租约

y08售出商品有质量问题不予修、换、退的200警告,恢复影响,屡犯加倍处罚

y09认定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的500中止租约,并要求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y10出售商品时误导或欺骗消费者情节轻微的500警告、恢复影响

y11出售商品时误导或欺骗消费者情节严重的1000中止租约

y12强买强卖,经教育服从管理的100警告,恢复影响

y13强买强卖,经教育,态度蛮横、不服管理的500中止租约

y14被质量监督部门、消协认定侵犯消费者权益或被媒体舆论机构作负面报道,造成购物中心负面影响的1000视情节进行教育、警告、恢复影响,情节严重的中止租约,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人员管理

y15迟开业10分钟以上或早停业10分钟以上100屡犯加倍处罚

y16全天停业10000连续超过3天的,则视为严重违约、通知业主方中止租约。

y17对商管公司管理人员公然侮辱或实行暴力的500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赔偿

y18在店铺内使用电饭煲、电热水器及生火煮饭200屡犯加倍处罚

y19未经商管公司同意,在店铺外悬挂、张贴、摆放任何指示牌、广告灯箱、海报、模型等200商管公司有权强行拆除并没收

y20店铺及公共区域张贴转租、转让信息200商管公司有权强行拆除并没收,屡犯加倍处罚

y21在楼梯间、消防栓等公共安全区域放置障碍物200责令整改并对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

y22不按约定渠道排污、排水1000责令整改

y23未经商管公司同意擅自派发广告宣传单、用品200责令整改

y24在店铺内点明火包括(香火蜡烛)、燃烧它物,打扑克、打麻将牌1000屡犯加重处罚,视情况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y25玻璃门向外开的100屡犯加倍处罚

y26工作时间在店内未佩带识别卡50

y27未着制服、衣冠不整、穿拖鞋上岗50屡犯加倍处罚

y28未配合安全人员合理检查50责令整改

y29营业时间内串岗、空岗50

y30在营业时间内,在卖场聚众聊天、喧哗、嬉戏、追跑、打闹100屡犯加倍处罚

y31不及时清理、乱倒、堆放、乱放垃圾警告,立即清理屡犯,责令清理并处罚100元

y32服务态度不佳,对顾客不礼貌100视情节要求撤换促销人员

y33经营人员之间谩骂、打架的500视情节要求撤换促销人员

y34与顾客之间谩骂、打架的1000视情节要求撤换促销人员,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y35不服从管理、态度蛮横、妨碍管理人员工作的500屡犯加倍处罚

(四)安全管理

y40消防检查不合格的在期限内未整改的,罚违约金1000元/次

y41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商场的1000责令带离商场

y42检查不符合装修要求的、未按期整改的1000视情节给予警告、处罚或中止租约

y43装修损坏购物中心设备、设施的1000照价赔偿,并承担一切后果

(五)用电管理

y44丢失或损改电表,影响购物中心查电的1000责令恢复

y45私接电灯,偷换灯具,使用电量超负荷的1000责令恢复

y46私接插座增加用电量的1000责令恢复

注:

1、表内各条款由购物中心现场管理人员执行,以开具《整改通知书》的形式通知违约店铺。违约店铺应在收到处罚书之日起3日内到商管公司财务部缴纳罚金,逾期未缴者加倍处罚。

2、 经营商户应将其所属销售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近照等造表送至商管公司管理部门存档。

十、实施与纠正:

1、规定若与双方签定的合同有歧义时,本规定的有关规定优先适用。

2、本管理规定由商管公司按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公布、实施。商管公司修改或增删届时通知经营商户。

3、如经营商户未能支付违约金,商管公司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款,装修期将从装修保证金中扣款,经营商户不得有异议。同时经营商户需于3日内补足该保证金,如经营商户未补足保证金,将视同违约处理。

4、购物中心所列相关规定,是将全体商户利益置于首位,是切实保护购物中心整体商业形象的行为。

5、为确保全体商户的共同利益,各经营商户应积极主动遵守上述规定。

z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0 年

第15篇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第一章 安全防护

第一条 建筑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技术规范》等规范、规程组织施工。

第二条 施工企业必须按规定取得《安全资格证书》,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规范。项目经理应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工作。

第三条 建筑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凡未经安全培训的人员,均不得上岗作业。各级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和各类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共同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卫生工作,并为施工单位提供必须的安全作业环境和相应的地下设施资料。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及地下设施的安全。施工单位因采取保证措施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

第五条 施工现场所用安全防护用品,应当采用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认证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第二章 场容场貌管理

第六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施工企业应当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完成施工现场内临时水、电的管线敷设和道路的修筑,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场内道路原则上要求采用“硬地法”施工,保持施工现场坚实、平坦畅通。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配电线路必须符合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三、临时给水管线应当埋入地下,无滴漏和长流水,临时排水应当自成系统,保持畅通。

第七条 施工现场采用围栏施工,围墙高度不得低于1.8米,表面抹灰刷白并做到整洁、美观、无缺损,地面以上各类建筑、构筑物,应当按施工规范搭设外脚手架,并采用密目安全网对脚手架进行封闭。

第八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等。标牌要求规格适当,字迹端正,位置明显,张挂牢固。

第九条 施工现场要保持场容场貌整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集中堆放清运。各种料具按施工平面图位置存放,施工区域与生活区严格分隔、危险区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条 施工现场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胸卡。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位置设置办公室、生活设施。生活卫生管理要纳入施工现场管理的总规划,建立健全工地的各项卫生制度,并有专(兼)职人员负责。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宿舍卫生、就餐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保持宿舍卫生整洁、通风,生活用品放置整齐有序。

二、一般不在施工的建筑物内安排人员住宿。

三、大型工程的施工现场应设医疗保健室、更衣室等。

四、生、熟食品应分开,有防蝇设施。食堂炊具放置有序,及时消毒。

五、食堂炊事人员上岗必须穿戴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须持有卫生防疫部门发放的健康合格证。

六、未设置食堂的工地,应采用送餐方法解决职工、民工就餐问题,并在工地设置文明卫生的售餐、就餐点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专人供水和专用保温饮水桶,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水桶加盖加锁,防止污染。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大小便。

第三章 环境保护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力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噪音、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危害。

第十六条 施工污水泥浆不得溢流到临街路面和施工现场外。污水、泥浆水要经沉淀后才能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第十七条 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禁止在工地现场随意熔融沥青、油染等有毒、有害烟尘和恶性气体的物质。

第十八条 严禁从高层或多层建筑的高处往下抛撒建筑垃圾,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扬尘。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第十九条 在校园施工,对产业噪音、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扰民。夜间11点后,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禁止夜间施工。

第二十条 施工车辆(机具)驶出工地前必须扫冲洗干净,不得污染街道。运输散体材料、流体材料或清运建筑垃圾等不得撒漏飞扬,建筑垃圾应清运到规定的地点。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

第四章 文明建设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文明卫生宣传教育制度,加强班(组)文明建设,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增强法制观念,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杜绝刑事犯罪和违法乱纪行为,树立爱岗敬业精神,提高企业和职工的文明素质。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主动与工地周边单位搞好合作,积极开展共建文明施工现场活动,发挥文明窗口的作用,树立建筑良好形象。

第二十四条 所有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无论在思想上还是在具体施工中都必须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要做到安全零事故。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所有项目管理和施工人员中餐不得饮酒,进入现场都必须佩戴安全帽并系好帽扣。施工时必须做好自身防护。

二、所有施工及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所有施工人员不得擅自接电、接水。如施工需要水电,必须经过项目部水电工。

三、所有施工人员绝对不准未经项目部管理人员同意的情况下进入住户室内。并在施工中做到不和住户有冲突,不多言多语,不做任何麻烦住户的事情,尽量不影响住户的日常生活。

第二十五条 安全、质量、文明奖惩办法,项目部负责考核项目质量、安全落实情况,在项目施工期间,项目部有关人员必须经常检查现场有关情况。对发现的下列各项违反安全、质量的情况事实的,给与相关处罚,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其他违反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进行施工操作的由项目部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罚决定。

现场管理规定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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