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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管理规定15篇

发布时间:2023-01-16 12:45:17 查看人数: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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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管理规定

第1篇 _住宅小区设备房及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住宅小区设备房及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0目的

明确设备房及设备的使用与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zz城服务中心设备房及设备管理。

3.0职责

3.1工程维修主任负责设备房及设备的标识的制订、检查、考核;

3.2工程维修人员负责按规定实施管理。

4.0程序要点

4.1设备房管理规定

4.1.1设备房门上应标识'___室(房)''机房重地,闲人免入',非工作人员进入设备房前,须经工程维修主任、或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批准后,在设备责任人的陪同下方可入内。

4.1.2设备房内禁止吸烟;动火作业,须提前审批。所有设备房内均须配置合适的手持式灭火器,预防发生火灾事故。

4.1.3设备责任人负责设备房的维修养护及室内的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室内无积尘、无积水、无油渍、无杂物、无虫害。

4.1.4重要设备房内应悬挂温、湿度计,对室内空气进行监测,保持温、湿度适宜。

4.1.5设备房门口须安装防鼠跳板(高度不小于50cm),防止因鼠害而引起设备事故。

4.1.6保持排污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雷雨天气应做好防护,避免雨水溢流入室内。

4.1.7设备房内应安装应急灯,且保证处于正常状态

4.2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4.2.1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按规操作,记录完备、真实。

4.2.2熟悉所管设备的性能、结构、操作方法、工作原理,并能按照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合理调节设备的运行状态。

4.2.3掌握并能够按照'三好、四会'要求管理、使用设备。'三好'指:管好、用好、维护好;'四会'指:会使用、会维护、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5.0支持性文件

6.0质量记录

第2篇 住宅小区园林绿化管理规定-14

住宅小区园林绿化管理规定14

为保持温馨家园环境优美,给业主营造一安全、舒适、优雅的高尚住宅小区,结合本处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处绿化工是本区绿化管理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负责培植、维护、管理绿化的权利和义务,必须负责

1、充分利用和发展绿化地率在45%,并且合理布置花草树木的品种和数量;

2、熟悉花草树木的名称、特性和培植办法,并对较为名贵、稀有或数量较大的品种在适当的地方公告其名称、种植季节、生长特性、管理办法等,方便业主、顾客观赏;

3、对花草树木进行培土、施肥、除杂草和病虫害。并修枝剪叶、补苗、淋水,大棵的灌木要给予以造型,丰富绿化内容;

4、保持绿化清洁,保证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花木生长茂盛;

5、劝阻和处罚违反有关绿化管理规定和行为。

二、本小区业主、各部门工作人员,对本小区绿化负有爱护、管理花草树木的权利和义务,必须遵守。

1.不得砍伐攀花木、伐树皮等,不得在树木晾衣物或在树上扎铁丝、打钉等,禁止在绿化倒污水和垃圾杂物,禁止损坏花木的保护设施及花台;

2.行人和单车不得跨越和通过绿化带,不得损坏绿篱、各类标识牌等;

3.不得在绿化范围堆放任何物品,不得在树木上挂衣物及广告牌等。

三、凡人为造成花木及保护设施损坏的,根据深圳府[1995]232号文件规定如下:

对乱砍或碰断树木主干,每株罚150元,对攀爬树木、剥树皮,造成损伤的,攀摘花朵、枝条的,每朵(枝)罚款1元,因乱放材料或其它事故损坏的,破坏草皮的及时进行劝阻。

第3篇 住宅小区道路交通车辆管理规定

住宅小区道路交通、车辆管理规定

(五) 1目的:通过车辆控制管理,来保障小区的道路保持畅通,从而避免小区内的车辆事故的发生。2范围:适用于小区的规范管理。3职责:由车库管理人员、保安班长、保安队长负责具体实施。4工作程序:

4.1 道路车辆管理的主要内容:与保安工作有关的道路车辆管理包括道路管理、交通管理、车辆管理与停车场管理。

4.1.1 道路管理:由保安人员进行的道路管理主要是保持道路畅通,并在巡逻中注意发现和纠正破坏道路、堵塞道路、违章使用道路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4.1.2 交通管理交通管理的任务是正确处理人、车、路的关系,在可能的情况下做到人车分流,保证小区内交通安全、顺畅。交通管理的重点是机动车行车管理,其主要内容如下:

4.1.2 .1建立机动车通行证制度,禁止过境车辆通行;

4.1.2 .2根据小区内道路情况,确定部分道路为单行道,部分交叉路口禁止左转弯;

4.1.2 .3禁止乱停放车辆,尤其在道路两旁。

4.1.2 .4限制车速(5km/h),确保行人安全。

4.1.3 车辆管理车辆管理是指小区内的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是禁止在小区内乱行、乱停、乱放以防止车辆丢失和人为损坏。

4.1.3 .1机动车管理机动车管理是通过落实门岗管理制度和车辆停放规定来实现的。门岗包括停车场门岗和小区大门门岗。对进出的机动车必须坚持验证换证放行制度,对外来车辆要登记。对长期(以月为最短计时单位)停放于小区的车辆,公司与业主/住户签订《车位租赁协议》,确定停车点(地面或地下车库),收取停车费,明确双方责任。

4.1.3 .2摩托车、自行车的管理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月租车位登记,守车员负责核证放车或凭牌放车。

4.1.4 停车场管理停车场分为地面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两大类。

4.1.4 .1场内车位划分要明确,为安全有序地停放车辆,避免乱停乱放现象,停车场内应用线框明确划分停车位。停车位分固定车位和非固定车位,大车位和小车位。车主必须按类使用车位,需经常停放的车辆,应办理手续有偿使用固定车位,外来车辆和临时停放的车辆有偿使用非固定车位;

4.1.4 .2场内行驶标志要清楚明确,为便于管理,停车场一般只设一个进口和出口,进出口的标志一定要明确,场内行驶路线要用扶栏、标志牌、箭头指示清楚;

4.1.4 .3进出停车场管理要严格,车辆进出停车场要验证发牌,并作登记,驶离停车场时要验证收牌,对外来车辆要计时收费。在车辆进出高峰期间,管理人员还要做好现场的车辆引导、行驶、停放与疏散工作;

4.1.4 .4车辆防盗和防损坏措施要得力,为避免在场内车辆被盗和被撞等事件发生,一方面保安人员要加强对车辆进入的登记与车况的检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定期巡查制度;一方面要提醒车主在场内要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与安排,缓慢行驶,注意安全,按规定车位停放车辆,离开时锁好车门,调整防盗系统至静音警备状态,随身带走贵重物品。

4.2 与车辆管理有关的作业规程与注意事项

4.2.1 车辆进出小区

4.2 .

1.1 车辆进入小区

4.2 .

1.1 .1当发现有车辆需进入小区,驶近挡车器前时,应立即走近汽车,向司机立正行举手礼;使用智能ic卡泊车系统的小区,月租车辆按该系统的说明书操作;

4.2 .

1.1 .2当司机开启车窗,递上停车卡的同时说:'先生(小姐)请收好停车卡';

4.2 .

1.1 .3迅速在登记表上准确填写各栏目;

4.2 .

1.1 .4发卡登记完毕后,应立即将道闸开启放行,并提示行驶路线,若后面有紧跟车辆排队时,应示意其停下,并致歉'对不起,久等了',然后发卡;

4.2 .

1.1 .5车辆安全进入道口后,方可放下道闸,以确保道闸不损坏车辆;

4.2 .

1.1 .6当遇到军、警、政府部门执行公务的车辆要进入时,查证后放行,但应做好记录。

4.2 .

1.2 车辆离开小区

4.2 .

1.2 .1小区内车辆到达挡车器前时,应上前立正并说'先生(小姐)您好,请您出示停车卡',并核对车牌号,交换证件;使用智能ic卡泊车系统的小区,月租车辆按该系统的说明书操作,

4.2 .

1.2 .2进场时间如果没有超过15分钟,开启道闸放行;如果超过15分钟则应按标准收取停车费,并出具发票;收费手续完毕后开启道闸放行,并说'谢谢,请慢走';

4.2 .

1.2 .3准确进行有关登记;

4.2 .

1.2 .4若后面有车紧跟,应立即示意停下,放下道闸,并说'对不起,久等了',再按上述规程放行。

4.2 .

1.3 注意事项

4.2 .

1.3 .1车辆出入后应放下道闸,以防车辆冲卡;

4.2 .

1.3 .2放下道闸时应格外小心,防止道闸碰损车辆和行人;

4.2 .

1.3 .3坚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4.2.2 车库工作规程

4.2 .

2.1 车辆进场。

4.2.2 .

1.1 当有车辆驶入车库时,应立即开启车档;

4.2.2 .

1.2 准确迅速地进行必要的登记,特别是车辆外观的记录,并提醒司机车辆外观状态;

4.2.2 .

1.3 指引车辆缓行,安全地停放在自己的车位上;

4.2.2 .

1.4 提醒司机关锁车辆门、窗,不要存放贵重物品在车上,并检查是否漏水漏油。

4.2.3 车辆保管

4.2.3 .1每小时巡视检查一次车辆是否正常,如果有车被损坏、车门未关、车未上锁、漏油漏水等情况应及时通知车主处理并做好记录。未通知到车主时,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4.2.3 .2清点车库内的车辆与记录是否一致;

4.2.3 .3严密注意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若遇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并报告上级及时处理。

4.2.4 车辆出场

4.2.4 .1当车辆驶出车库时,应仔细核对出场的车辆和驾驶员;

4.2.4 .2查对无误后,开启车档并做好登记;

4.2.4 .3若对出场车辆和司机有疑问时,应立即到车档前面向司机敬礼,再向司机询问核对有关情况;

4.2.4 ..4在询问和核对中发现有问题,应立即扣留车辆,机智地应付司机,并用对讲机向上级报告请求帮助。

4.2.5 车辆被盗、被损坏的处理规程

4.2.5 .1当发现停车场里的车辆被盗或被损坏时,执勤保安人员应立即通知车主,并报告上级;

4.2.5 .2属撞车事故的,执勤保安人员不得放行肇事车辆,并保护好现场;

4.2.5 .3属楼上抛物砸车事故的,执勤保安人员应立即制止,并通知肇事人对造成的事故进行书面确认;

4.2.5 .4执勤保安人员应认真进行记录,如实写明车辆进场时间、停放地点、发生事故的时间经过以及发现后有关人员的情况;

4.2.5 .5如属车辆在停车场被盗的,执勤保安人员应报上级,由公司确认后协同车主向警方报案;

4.2.5 .6发生被盗或损坏事故后,被保险人双方(车主、停车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4.2.5 .7执勤保安人员应配合警方和保险公司作好调查处理工作。

4.3 摩托车、自行车的管理

4.3.1 摩托车

4.3 .

1.1 小区有摩托车的业主/住户到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缴纳月租费用。

4.3 .

1.2 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对该车的主人姓名、住址、车型、颜色、车牌号、缴款期限等进行详细记录,并复印一份,留原件备查。

4.3 .

1.3 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将复印表格送一份到保安队。

4.3 .

1.4 保安队大门岗值班人员依据这份表格,对进出的摩托车进行有效控制,对没有去客户服务中心登记和缴费到期的车,及时知会其主人。

4.3.2 自行车

4.3 .

2.1 保安队对小区有自行车的业主/住户发放停车铝牌,并知会维修人员在自行车尾镶上相同号码的铝牌。

4.3 .

2.2 业主/住户去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缴纳月租费。

4.3 .

2.3 业主/住户进处小区大门时,须下车推行。

4.3 .

2.4 进入小区时,门岗值班人员根据自行车尾的号码,把相应停车铝牌发给业主/住户。

4.3 .

2.5 离开小区时,业主/住户把停车铝牌交还给门岗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对照车尾号码,号码相同,予以放行。

第4篇 住宅小区物品控制管理规定

公共安全(住宅小区物品控制与管理规定)

一、总则

加强住宅小区物品出入的控制与管理,确保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以及业主/住户的财产安全。

二、放行通知单的办理

(一)业主放行通知单办理

1、核对业主身份;

3、业主身份证复印件留存;

4、填写搬出物品的数量、名称等;

5、服务人员填写业主身份证号码、楼层、搬出日期等。

6、业主签名,管理处签章

7、其他。

(二)非业主放行通知单办理

1、核对业主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内容:①业主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②业主委托事项、权限、期限等;③被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④业主的亲笔签名;⑤管理费、水、电费由谁负责缴交等)

2、核对无误后,请维修班到住户家中抄取水、电读数报管理处财务室;

3、财务核算费用,搬出人结算后办理《物品放行通知单》;

4、填写搬出物品的数量、名称等;

5、服务人员填写搬出人、业主身份证号码、楼层、搬出日期等。

6、搬出人签名,管理处签章

7、其他。

三、物品的搬入

(一)业主/住户或其他人搬入物品,确认无危险物品后放入;

(二)当确认搬入物品属危险品时,护卫员应拒绝搬入或报告领导。

四、物品的搬出

(一)业主物品

1、小件或零散物品。护卫员确认身份后,业主填写《小件物品搬出登记表》放行。

2、业主本人迁出搬物品。护卫员凭管理处开具的《物品放行通知单》核对无误放行。

(二)住户物品

1、搬出小件或零散物品。护卫员确认身份后,业主填写《小件物品搬出登记表》放行。

2、搬出物品为家具、电器等贵重物品或商品价值超过300元以上物品,须业主本人填写《小件物品搬出登记表》放行;

3、住户迁出搬出物品。护卫员凭管理处开具的《物品放行通知单》核对无误放行。

(三)租户搬出物品

1、搬出物品为家具、电器等贵重物品或商品价值超过300元以上物品,凭管理处开具的《物品放行通知单》核对放行;

2、租户迁出搬出物品。护卫员凭管理处开具的《物品放行通知单》核对无误放行。

(四)作业人员的物品

1、临时作业人员

(1)工具搬出。由装修负责人到道口岗填写《作业人员搬出物品登记表》,签字后放行

(2)业主产品不合格的搬出。按《业主搬出小件或零散物品》的程序办理

2、装修作业人员

(1)工具的搬出。由装修负责人到道口岗填写《作业人员搬出物品登记表》,签字后放行

(2)装修材料的搬出。按《业主搬出小件或零散物品》的程序办理

(五)相关服务人员的物品

服务人员送货上门,商家因产品质量不合格业主(住户)退货,按《业主搬出小件或零散物品》的程序办理。

(六)内部人员或辞职人员搬出物品

搬出物品为家具、电器等贵重物品或商品价值超过500元以上物品,凭管理处的《物品放行通知单》核对放行;

五、其他

每月1、11、21日早班负责将各岗位的《物品放行通知单》回收到服务中心,整理后存档。

第5篇 景洲大厦住宅小区安全管理规定格式怎样的

景洲大厦住宅小区安全管理规定(2022修订)为了维护景洲大厦社区公共安全,保障业主居住环境不受侵扰,根据公安部门住宅小区安全管理指引,特制定景洲大厦住宅小区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一、景洲大厦实行围合式封闭管理。

景洲大厦住宅业主和租户凭出入卡自行刷卡出入小区。

来访人员进入小区,需事先征得被访业主同意后,出示有效证件登记方可放行进入小区。

物管处应保留大厦出入检查登记原始记录备查。

业主不在家或不同意探访的,来访者不得进入小区等候。

物管处负责对景洲大厦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视频监控和保安巡视,并能随时提供监控录相资料和完备的巡视记录备查。

景洲南大门24小时保安值守开放,业主自行刷卡出入;

景洲东大门白天6时至晚上12时开放,由业主自行刷卡出入,晚上0时至早上6时 。

二、景洲大厦住宅全面禁商。

任何业主和租户严禁改变大厦法定规划设计功能用途,改变住宅使用功在景洲大厦内开办商务公司,设立办事处、仓库。

未经许可严禁任何商务公司业务人员进入小区散发广告,进行商务活动。

未经许可严禁将任何非住宅物品(公司货物)、易燃易爆品搬进小区存放。

对搬出小区的物品,物管处有权进行开箱检查。

三、景洲大厦住宅租售、装修管理。

业主(租户)搬离大厦应到物管处报告备案,签领物品放行条。

搬运家电、电脑、空调、货物出大厦,必须由业主亲自到场持身份证签名办理放行手续,由值班保安查验后方可放行。

业主出租、出售物业必须先到物管处登记备案,办理委托中介看房手续,物管处按业主委托的中介机构及看房时段通知门岗放行,不得阻止。

晚上20点后,没有业主在场,严禁中介单独带人进入小区看房。

业主物业出租、出售后应及时到物管处登记备案,提供租房使用人身份证件、照片,并按公安部门求要提供租房使用人相关个人资料备案。

若业主未到物管处办理登记备案,未办理委托中介看房手续,未提供租房使用人身份证件、照片等相关资料的,物管处有权拒绝中介和租房使用人进入住宅小区,也不承担该房失窃损失责任。

装修人员进入小区,必须由业主担保办理临时出入证件(每证收工本费5元),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装修施工。

法定双休、节假日、午间12:00至14:00和18:00后禁止进行装修施工。

未经许可,装修工人不得在小区内留宿。

四、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小区。

为了确保小区安全,减少非住户进入小区,经景洲大厦业主大会共同决定,景洲大厦除邮政信报投递外,所有外叫订餐、物流取件一律由住户到景洲大厦门岗自行签收。

住户聘请的相对固定的的清洁钟点工,由业主担保办理临时出入卡自行刷卡进入小区。

所有外来人员一律提供身份证在门岗登记出入小区。

严禁拒绝外来人员进入小区聚众赌博、散发广告、推销商品。

五、景洲大厦车辆停放管理。

景洲大厦业主车辆首选到地下停车场停放,外来车辆不得进入地下停车场停放。

业主车内及后尾箱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贵重物品,并按规定位置停放车辆。

业主单车、电动车应自觉停放到单车房整齐停放,禁止将电、单车搬运上楼占用公共消防通道停放。

外来单车一律不得进入住宅区内停放。

六、综合治安管理。

物管公司要加强安全防范管理,随时确保门岗、地下室门禁系统设备正常运行使用,为办卡业主提供方便。

加强楼内、地下车场的巡视检查,并能保留记录随时备查。

业主、租户应配合支持物管人员履行职责,共同作好社区安全管理工作。

深圳景洲大厦业主委员会

第6篇 住宅小区车辆交通管理规定-4

住宅小区车辆、交通管理规定4

1、凡进入小区的车辆必须服从护管员的管理;

2、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小区内。

3、经许可进入小区的机动车,必须凭卡出入,按规定的路线行驶,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并按规定缴纳车位费;

4、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须停放在指定位置,严禁停放在楼梯间或其它消防通道、交通过道。

5、机动车在小区内必须慢速行驶,不得鸣喇叭。行驶及停车时应当谨慎小心,避免碰撞车场设施和其它车辆。

6、车辆停好后,请注意检查车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开时要锁好车辆门窗。

7、机动车不得在小区内洗车、学车、修车、试车;漏油车辆不得停放在小区内。

8、不得在非停车区上占道停车。不得移动、损毁路牌和交通标志,不得把机动车驶入人行道和绿地。

9、小区停车只提供车位使用,不承担保管和保险责任,如车主有特殊保管或保险需求,可另行协商拟订收费标准,签署协议。

第7篇 景洲大厦住宅小区安全管理规定

景洲大厦住宅小区安全管理规定(2022修订)

为了维护景洲大厦社区公共安全,保障业主居住环境不受侵扰,根据公安部门住宅小区安全管理指引,特制定景洲大厦住宅小区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一、景洲大厦实行围合式封闭管理。景洲大厦住宅业主和租户凭出入卡自行刷卡出入小区。来访人员进入小区,需事先征得被访业主同意后,出示有效证件登记方可放行进入小区。物管处应保留大厦出入检查登记原始记录备查。业主不在家或不同意探访的,来访者不得进入小区等候。物管处负责对景洲大厦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视频监控和保安巡视,并能随时提供监控录相资料和完备的巡视记录备查。景洲南大门24小时保安值守开放,业主自行刷卡出入;景洲东大门白天6时至晚上12时开放,由业主自行刷卡出入,晚上0时至早上6时关闭。

二、景洲大厦住宅全面禁商。任何业主和租户严禁改变大厦法定规划设计功能用途,改变住宅使用功在景洲大厦内开办商务公司,设立办事处、仓库。未经许可严禁任何商务公司业务人员进入小区散发广告,进行商务活动。未经许可严禁将任何非住宅物品(公司货物)、易燃易爆品搬进小区存放。对搬出小区的物品,物管处有权进行开箱检查。

三、景洲大厦住宅租售、装修管理。业主(租户)搬离大厦应到物管处报告备案,签领物品放行条。搬运家电、电脑、空调、货物出大厦,必须由业主亲自到场持身份证签名办理放行手续,由值班保安查验后方可放行。

业主出租、出售物业必须先到物管处登记备案,办理委托中介看房手续,物管处按业主委托的中介机构及看房时段通知门岗放行,不得阻止。晚上20点后,没有业主在场,严禁中介单独带人进入小区看房。

业主物业出租、出售后应及时到物管处登记备案,提供租房使用人身份证件、照片,并按公安部门求要提供租房使用人相关个人资料备案。若业主未到物管处办理登记备案,未办理委托中介看房手续,未提供租房使用人身份证件、照片等相关资料的,物管处有权拒绝中介和租房使用人进入住宅小区,也不承担该房失窃损失责任。

装修人员进入小区,必须由业主担保办理临时出入证件(每证收工本费5元),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装修施工。法定双休、节假日、午间12:00至14:00和18:00后禁止进行装修施工。未经许可,装修工人不得在小区内留宿。

四、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小区。为了确保小区安全,减少非住户进入小区,经景洲大厦业主大会共同决定,景洲大厦除邮政信报投递外,所有外叫订餐、物流取件一律由住户到景洲大厦门岗自行签收。住户聘请的相对固定的的清洁钟点工,由业主担保办理临时出入卡自行刷卡进入小区。所有外来人员一律提供身份证在门岗登记出入小区。严禁拒绝外来人员进入小区聚众赌博、散发广告、推销商品。

五、景洲大厦车辆停放管理。景洲大厦业主车辆首选到地下停车场停放,外来车辆不得进入地下停车场停放。业主车内及后尾箱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贵重物品,并按规定位置停放车辆。业主单车、电动车应自觉停放到单车房整齐停放,禁止将电、单车搬运上楼占用公共消防通道停放。外来单车一律不得进入住宅区内停放。

六、综合治安管理。物管公司要加强安全防范管理,随时确保门岗、地下室门禁系统设备正常运行使用,为办卡业主提供方便。加强楼内、地下车场的巡视检查,并能保留记录随时备查。业主、租户应配合支持物管人员履行职责,共同作好社区安全管理工作。

深圳景洲大厦业主委员会

深圳之平管理景洲大厦服务中心

2022-12-31

第8篇 住宅小区绿化管理规定-12

住宅小区绿化管理规定12

一、小区内园林绿化,建筑小品由管理处负责养护管理。

二、严禁乱砍乱伐攀折花木、践踏草坪、乱摘花果、破坏绿化保护设施;不准在树上、绿篱上拉绳晾晒衣物、吊扎铁丝;不准跨越和横穿花园。

三、不准在绿化带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不准向花草树木倾倒污水和有害物质;不准挖沙、取土、焚烧物品、燃放鞭炮烟花等。

四、不准在庭院绿化地擅自种植树木;不准擅自移植、修剪绿化花木;不准侵占绿地或将绿地改作它用。

五、不准在花木、建筑小品上乱涂、刻画或张贴广告字画。

六、绿化用水不得擅自改为它用。

七、凡人为造成花木绿地及树木损坏的,管理处有权责令其赔偿损失,并根据园林绿化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第9篇 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安全管理部分

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之安全管理部分

1.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出入必须办理《装修工人出入证》,并接受保安员和管理人员的检查。装修工人办证需填写《业主装修工人出入证申请表》(并有业主/负责人的签名确实),办证人员每人需带两张彩照及身份证正本,再到保安部按手指印(按后申请表上必须有保安员签名确实),办理好以上手续后,业主/负责人带同已核实的申请表和办证人员的一张彩照及身份证正本到管理处办理出入证。(注:凡办证及退证必须由业主或施工负责人办理,其他施工人员绝不受理);

2.施工期间,必须将《装修施工进场证》正本挂在本单位的门口处,施工完成后交回管理处(遗失施工进场证要罚款100元)。每天的施工时间为上午八时至晚上七时(夏季),或上午八时至晚上六时(以冬季入黑时间为准),节假日、早上九点前及中午休息期间,施工不能产生噪音,施工过程不得占用公共场所(或其他单位)。并为了住户安全着想,施工人员晚上七时后不得在单位内停留或住宿。因违反规定而发生的任何事故,业主及施工负责人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同时管理处有权责令违规的施工队伍立即停工并撤出区外;

3.装修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安全规定,注意防火安全,装修单位内必须至少配备一支家庭装灭火器;

4.为维护小区内良好的治安环境,保障小区内业主和住户利益,凡所有在小区内施工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不准在施工单位内吸烟或随地大小便;

(2)在施工单位内煮食时一定要注意安全,严禁生火、电炉煮食,一经发现,管理处将立即没收;

(3)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以免滋生蚊虫,影响区内环境卫生;

(4)不准在施工单位内乱拉乱接电线,造成的必要的事故,一经发现递送公安机关处理;

(5)严禁在施工单位内进行赌博及其他违法活动;造成的必要的事故,一经发现递送公安机关处理;

(6)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机械的安全操作规定,如因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造成伤亡,一切的责任和后果自负;

(7)施工人员出入小区必须按指定的路线行走,切勿跨越围栏,并严格遵守管理处的有关部门规定,佩戴好出入证,并自觉接受管理人员或保安人员的检查;

(8)所有装修工人不准在所属单位外走动,穿着要整齐;

(9)严禁采摘小区内花果及损坏绿化环境;

(10)严禁在小区内向业主或客人散发商业性广告,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其宣传资料,并处以罚款;

(11)若同属一间装修公司或同一施工负责人的单位,可到管理处办理《同时进入申请》,但在没办理该项手续前,施工期间,未经管理处同意(或开具放行条)而越区工作者,立即没收其入证,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12)不准在区内骑自行车搭人;

(13)凡进区一切车辆要按照区内指定停车位停车,不得乱停乱放(如楼梯口、公园等),一经发现,罚款50元,若多次违反者,我处有权交由政府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10篇 z住宅小区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住宅小区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为保持居住区内良好的生态环境,加强环保建设,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政策、法规、法令以及本小区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树立环保意识。

二、爱护园林绿化,不采摘花朵,不践踏草坪,不损坏树木。

三、爱护公共设施,不乱拆、乱搭、乱建,使住宅区整洁有序。

四、小区内各商业市场、商业网点,饮食门店不得乱扔弃物,乱倒污水及排放其它污染物。

五、小区内严禁滥捕滥杀鸟类。

六、小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影响居民正常休息之噪音。

七、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内,整齐有序。小区内车辆不得鸣笛。

八、凭证饲养宠物,带宠物在小区散步时,不污染环境。

九、不在房屋中使用燃煤式采暖、取暖设备。

十、共同努力营造一个环境优美,秩序良好,安全舒适,健康文明的居住环境。防止垃圾对环境造成污染,请按下列方法处理垃圾:

1、可回收垃圾箱--请投入废纸、塑料制品、玻璃制品、橡胶、皮革、金属、纺织物。

2、生活垃圾箱--请投入厨余、果皮、竹木、陶瓷、渣土等。

3、有害垃圾--请投入各种废电池、废光管、药剂罐、气体罐及各种药剂、药品。

4、大件垃圾--如沙发、床垫、废家私、废电器等,请通知管理处协助处理。

第11篇 住宅小区道路交通、车辆管理规定(5)

住宅小区道路交通、车辆管理规定(五)

1目的:

通过车辆控制管理,来保障小区的道路保持畅通,从而避免小区内的车辆事故的发生。

2范围:

适用于小区的规范管理。

3职责:

由车库管理人员、保安班长、保安队长负责具体实施。

4工作程序:

4.1道路车辆管理的主要内容:

与保安工作有关的道路车辆管理包括道路管理、交通管理、车辆管理与停车场管理。

4.1.1道路管理:

由保安人员进行的道路管理主要是保持道路畅通,并在巡逻中注意发现和纠正破坏道路、堵塞道路、违章使用道路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4.1.2交通管理

交通管理的任务是正确处理人、车、路的关系,在可能的情况下做到人车分流,保证小区内交通安全、顺畅。交通管理的重点是机动车行车管理,其主要内容如下:

4.1.2.1建立机动车通行证制度,禁止过境车辆通行;

4.1.2.2根据小区内道路情况,确定部分道路为单行道,部分交叉路口禁止左转弯;

4.1.2.3禁止乱停放车辆,尤其在道路两旁。

4.1.2.4限制车速(5km/h),确保行人安全。

4.1.3车辆管理

车辆管理是指小区内的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是禁止在小区内乱行、乱停、乱放以防止车辆丢失和人为损坏。

4.1.3.1机动车管理

机动车管理是通过落实门岗管理制度和车辆停放规定来实现的。门岗包括停车场门岗和小区大门门岗。对进出的机动车必须坚持验证换证放行制度,对外来车辆要登记。对长期(以月为最短计时单位)停放于小区的车辆,公司与业主/住户签订《车位租赁协议》,确定停车点(地面或地下车库),收取停车费,明确双方责任。

4.1.3.2摩托车、自行车的管理

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月租车位登记,守车员负责核证放车或凭牌放车。

4.1.4停车场管理

停车场分为地面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两大类。

4.1.4.1场内车位划分要明确,为安全有序地停放车辆,避免乱停乱放现象,停车场内应

用线框明确划分停车位。停车位分固定车位和非固定车位,大车位和小车位。车主必须按类使用车位,需经常停放的车辆,应办理手续有偿使用固定车位,外来车辆和临时停放的车辆有偿使用非固定车位;

4.1.4.2场内行驶标志要清楚明确,为便于管理,停车场一般只设一个进口和出口,进出口的标志一定要明确,场内行驶路线要用扶栏、标志牌、箭头指示清楚;

4.1.4.3进出停车场管理要严格,车辆进出停车场要验证发牌,并作登记,驶离停车场时要验证收牌,对外来车辆要计时收费。在车辆进出高峰期间,管理人员还要做好现场的车辆引导、行驶、停放与疏散工作;

4.1.4.4车辆防盗和防损坏措施要得力,为避免在场内车辆被盗和被撞等事件发生,一方面保安人员要加强对车辆进入的登记与车况的检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定期巡查制度;一方面要提醒车主在场内要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与安排,缓慢行驶,注意安全,按规定车位停放车辆,离开时锁好车门,调整防盗系统至静音警备状态,随身带走贵重物品。

4.2与车辆管理有关的作业规程与注意事项

4.2.1车辆进出小区

4.2.1.1车辆进入小区

4.2.1.1.1当发现有车辆需进入小区,驶近挡车器前时,应立即走近汽车,向司机立正行举手礼;使用智能ic卡泊车系统的小区,月租车辆按该系统的说明书操作;

4.2.1.1.2当司机开启车窗,递上停车卡的同时说:'先生(小姐)请收好停车卡';

4.2.1.1.3迅速在登记表上准确填写各栏目;

4.2.1.1.4发卡登记完毕后,应立即将道闸开启放行,并提示行驶路线,若后面有紧跟车辆排队时,应示意其停下,并致歉'对不起,久等了',然后发卡;

4.2.1.1.5车辆安全进入道口后,方可放下道闸,以确保道闸不损坏车辆;

4.2.1.1.6当遇到军、警、政府部门执行公务的车辆要进入时,查证后放行,但应做好记录。

4.2.1.2车辆离开小区

4.2.1.2.1小区内车辆到达挡车器前时,应上前立正并说'先生(小姐)您好,请您出示停车卡',并核对车牌号,交换证件;使用智能ic卡泊车系统的小区,月租车辆按该系统的说明书操作,

4.2.1.2.2进场时间如果没有超过15分钟,开启道闸放行;如果超过15分钟则应按标准收取停车费,并出具发票;收费手续完毕后开启道闸放行,并说'谢谢,请慢走';

4.2.1.2.3准确进行有关登记;

4.2.1.2.4若后面有车紧跟,应立即示意停下,放下道闸,并说'对不起,久等了',再按上述规程放行。

4.2.1.3注意事项

4.2.1.3.1车辆出入后应放下道闸,以防车辆冲卡;

4.2.1.3.2放下道闸时应格外小心,防止道闸碰损车辆和行人;

4.2.1.3.3坚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4.2.2车库工作规程

4.2.2.1车辆进场。

4.2.2.1.1当有车辆驶入车库时,应立即开启车档;

4.2.2.1.2准确迅速地进行必要的登记,特别是车辆外观的记录,并提醒司机车辆外观状态;

4.2.2.1.3指引车辆缓行,安全地停放在自己的车位上;

4.2.2.1.4提醒司机关锁车辆门、窗,不要存放贵重物品在车上,并检查是否漏水漏油。

4.2.3车辆保管

4.2.3.1每小时巡视检查一次车辆是否正常,如果有车被损坏、车门未关、车未上锁、漏油漏水等情况应及时通知车主处理并做好记录。未通知到车主时,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4.2.3.2清点车库内的车辆与记录是否一致;

4.2.3.3严密注意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若遇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并报告上级及时处理。

4.2.4车辆出场

4.2.4.1当车辆驶出车库时,应仔细核对出场的车辆和驾驶员;

4.2.4.2查对无误后,开启车档并做好登记;

4.2.4.3若对出场车辆和司机有疑问时,应立即到车档前面向司机敬礼,再向司机询问核对有关情

况;

4.2.4..4在询问和核对中发现有问题,应立即扣留车辆,机智地应付司机,并用对讲机向上级报告请求帮助。

4.2.5车辆被盗、被损坏的处理规程

4.2.5.1当发现停车场里的车辆被盗或被损坏时,执勤保安人员应立即通知车主,并报告上级;

4.2.5.2属撞车事故的,执勤保安人员不得放行肇事车辆,并保护好现场;

4.2.5.3属楼上抛物砸车事故的,执勤保安人员应立即制止,并通知肇事人对造成的事故进行书面确认;

4.2.5.4执勤保安人员应认真进行记录,如实写明车辆进场时间、停放地点、发生事故的时间经过以及发现后有关人员的情况;

4.2.5.5如属车辆在停车场被盗的,执勤保安人员应报上级,由公司确认后协同车主向警方报案;

4.2.5.6发生被盗或损坏事故后,被保险人双方(车主、停车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4.2.5.7执勤保安人员应配合警方和保险公司作好调查处理工作。

4.3摩托车、自行车的管理

4.3.1摩托车

4.3.1.1小区有摩托车的业主/住户到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缴纳月租费用。

4.3.1.2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对该车的主人姓名、住址、车型、颜色、车牌号、缴款期限等进行详细记录,并复印一份,留原件备查。

4.3.1.3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将复印表格送一份到保安队。

4.3.1.4保安队大门岗值班人员依据这份表格,对进出的摩托车进行有效控制,对没有去客户服务中心登记和缴费到期的车,及时知会其主人。

4.3.2自行车

4.3.2.1保安队对小区有自行车的业主/住户发放停车铝牌,并知会维修人员在自行车尾镶上相同号码的铝牌。

4.3.2.2业主/住户去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缴纳月租费。

4.3.2.3业主/住户进处小区大门时,须下车推行。

4.3.2.4进入小区时,门岗值班人员根据自行车尾的号码,把相应停车铝牌发给业主/住户。

第12篇 住宅小区物品搬进搬出管理规定

住宅小区物品搬进(出)管理规定

1目的。本规定旨在加强、规范物品搬进(出)管理。有效控制偷盗等治安案件。维护区内居民及商家、单位利益。

2申报制。住宅区住户及商家、单位凡有物品搬出本区,须事先向项目管理中心申报,项目管理中心应及时通知公共事务助理,并向其它部门传达,并保证在搬进(出)物品时提供方便。

3盘查制。项目管理中心安防人员均有责任对所有物品搬进(出)进行盘查;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处理,并在有需要时联系治安大队支援;本区出入口岗亭值勤治安员须密切注意进出车辆及人员,发现可疑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处理。

4应急处理。区内发现有关可疑情况并且当事人逃脱时,应立即以对讲机、电话等迅速与出入口岗亭及安防员联系,报告有关特征并请示截停,有关人员接到截停请示时须及时反应并予截停、盘查。

5案件处理。经盘查发现有违法现象时,须及时移交派出所处理。

6登记。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安防队长汇报,安防队长应准确及时记录在案,做到凡事有案可查;记录时间、地点、人、事等要素齐全。

第13篇 住宅小区装修施工人员管理规定-17

住宅小区装修施工人员管理规定17

1.装修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两个施工出入证(临时出入证除外),进入小区时必须在大门保安处领取出入证副证并登记,离开时必须到原处归还装修出入副证并经保安登记后方可离开,出入证副证必须在中午12:30分,下午18:30分前退还,否则扣违约金20元。

2.临时施工人员必须由业主或装修负责人办理临时施工出入证,(必需凭临时装修施工人员有效身份证办理),其有效期为三天,超过三天者,必须到管理中心办理施工出入证方可进入园区施工。临时出入证必须在中午12:30分,下午18:30分前退还,否则没收保证金。

3.施工出入证(临时施工证)乃正龙豪园范围内个身人份证明,不得涂改及转借他人,违者将没收证件并一次扣除违约金50元。

4.严禁在装修单位吸烟、生火、电焊、切割等易发生火花的工作,施工时应做好防范措施。易燃、易爆的装饰材料要妥善放置。违者按规定进行违约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负法律责任。

5.装修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物品放行规定,装修材料带出必须由施工单元负责人或业主到管理中心开具放行条,无管理中心开具的有效放行条,一律不予放行。

6、装修施工人员严禁在花园内张贴广告或派发宣传资料,一经发现扣除装修违约金200元。

7.装修材料以外的物品必须经业主同意方可进入园区。

8.施工人员应文明施工,、进入小区仪表要端庄,严禁赤肩裸背穿拖鞋进入园区,不得影响其他业主的休息和正常生活,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9.各施工单元要将装修施工批准书张贴于施工单元门口,以便巡查。

10.施工人员严禁翻越园区围墙,爬越楼层,严禁在园区内打架、斗殴,盗窃一经发现没收装修施工证,取消装修资格,视情节严重,将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11.施工人员在装修期间,只允许在本装修单元内施工,不得擅自窜入其他物业单元,严禁在装修单元内留宿过夜,否则,园区保安有权将其逐出园区,并没收出入证,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装修负责人承担责任。

12.严禁施工人员在装修单元及物业空置房等公共区域大小便,否则一次性扣除违约金200元。

13.施工人员应爱护小区的公共设施,禁止蓄意破坏、挪用,严禁践踏花草,攀树摘花果,否则保安有权没收装修施工证。

14..装修人员每日施工完毕应关好装修单元门窗,切断电源,自行保管自己的装修材料及工具,装修人员应确保其装修单元的施工安全,施工期间所发生之一切事故均由装修公司负责。

15.装修单元的装修批准书过期不办理延期手续的该装修单元的装修人员不得进入园区内施工。

以上规定望各装修单元务必遵守,管理中心将随时派管理人员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扣除保证金或清场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由装修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中心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14篇 z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异产毗连关系的有关规定,恳请广大业主明白产权内容不是一个独立的整体,而是由内部面积、公共面积、财产份额和毗连关系所构成。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小区业主的利益,特制定本规定,以供全体业主和施工队遵守。

一、办理装修申请手续

业主如需对物业进行装修或维修改造须配合施工队向客户中心提出申请,具体申请手续如下:

1)如实填写《装修申请审批表》,于该表上详细列明各项装修内容。

2)需向客户中心提供装修平面图、电路走向图及给排水布置图各一份。

3)施工队需提交施工队资质证明::,包括:1)施工队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3)《执业许可证》4)《资质等级证书》5)《法人企业技术状况表》。

不具备以上任何一项资料,施工过程中所出现的责任均由施工队承担。

4)客户中心接收图纸后将于4个工作日内由管理公司及相关部门审批后发放《装修申请批复意见》,施工队方可进场施工。

5)业主、施工队、管理公司三方共同签署《装修协议书》。

6)交纳装修按金:业主按每单元1000元交纳,装修完毕后经管理公司验收合格后退还。

7)业主交纳装修垃圾清运费费80元/户(若业主自行清理可免交)。

8)施工单位交纳装修垃圾堆放押金50元/户。

9)办理《装修出入证》。

10)客户中心签发《装修许可证》。

二、施工人员的管理

本小区内对装修管理实行凭《装修许可证》进场及施工人员佩带《出入证》进出制度。

1)施工队务必将客户中心签发的《装修许可证》贴于装修单位的门前,以配合巡楼人员的管理工作。

2)施工人员需持身份证复印件及半寸免冠照片2张办理出入证。

3)持证施工人员必须遵从管理公司指引,只能在'许可证'指定的单位现场作业,不得在公共场地活动及乱窜场地,更不能私下接办工程而不办申请手续,如经发现除需补交有关费用。

4)施工出入证分为正副本共2个,施工人员必须经小区北门进出,进入时需递交副本到保安亭,持正本进入小区施工,离开小区时再从北门保安亭处领回施工证副本。

5)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单元内留宿,如经发现管理公司将有权吊销该单位的《装修许可证》。

三、施工时间

为避免影响其它业主的正常生活,装修施工时间定为周一~周五早上

8:00~12:00下午2:00~6:00周六~周日及其他节假日早上8:30~12:00下午2:00~6:00,未经管理公司批准不得擅自延长施工时间。

四、《装修许可证》的办理

1)延期:装修施工队施工期限超过管理公司签发《装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施工队负责人应提前到管理公司办理延期手续。

2)吊销:对装修施工中有违章项目不听从管理公司劝阻的施工队,管理公司有权吊销其《装修许可证》并责令停工。

3)补办:凡遗失或被吊销《装修许可证》的,应及时到管理公司补办。

五、《装修出入证》的办理

1)出入证分为长期及短期,长期为30天、工本费3元、按金50元、短期为15天、工本费3元、按金15元。

2)吊销:施工人员如违反小区或装修管理规定,管理公司有权没收或吊销《装修出入证》。

3)重办:《装修出入证》遗失或被吊销者::,须到管理公司重新办理后方可进场。

4)延期:若《装修出入证》已过期,则需到管理公司办理延期手续后方可使用。

5)装修完毕后须到客户中心交回《装修出入证》后,方可退还按金。

六、公共场地、环境及设施设备的使用及保护

1)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公共场地施工,不得污染公共场地及破坏绿化环境。

2)施工队须注意保护公共设施设备,凡损坏公共设备或污染环境需负责恢复原状外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3)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各类大型装修材料及泥沙石等均不能碰坏损坏楼梯的墙身及设施。

4)施工过程中需注意垃圾袋装清运,每天垃圾应按指定地方放置并于当天清运,楼梯、行人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

七、施工

1)所有施工必须按照管理公司审查批准的方案进行,不得有任何更改。如与实际需要更改,必须报管理公司审查批准,出具更改通知才能施工。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均由业主或施工队负责。

2)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拆改和破坏原有墙、柱、梁、及楼板;不得擅自改动上下水管道;不得凿穿楼面、地面。

3)如需用电可到管理公司办理'临时用电申请',由管理公司维修人员接驳后方能使用。严禁擅自连接、乱拉电源线;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业主或施工队负责。

4)管道供气设施和燃气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装、维修、拆移、改装,必须由持有专业资格证的单位专业人员施工::;用户及施工队不得自行安装、拆除及改装。

5)空调安装必须使用不锈钢机架安装在指定位置。如需扩大原有钻孔,须小心破坏外墙,如有损坏,施工队需负责修复外还需赔偿。空调出水须排入专为空调设计的管道。

6)为保持小区的外观统一,不得改变门窗的型号及规格;不得擅自在窗外安装网、罩、牌等任何封闭物件。

7)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电焊或明火作业的,需到管理公司办理申请手续后方能施工,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业主或施工队承担。

8)不得封闭、占用公共走道、消防走道、天台、屋面及通道、梯间墙壁。

9)为了保护相邻业主的利益,未经相邻业主双方同意和呈报管理公司批准,不得擅自打通毗连部位,包括邻墙、楼板,否则需恢复原状外还需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10)为了避免影响附近业主的正常休息,单元内需全部统一关门施工。

11)管理公司人员有权检查、抽查装修人员的出入证和身份证,施工人员不得拒绝。

八、验收

1)装修工程完工,业主入住一周后,业主或施工队负责人向管理公司申请竣工验收,管理公司将派人进行初检,初验合格后两个月再进行复查检,并作好检查情况记录。

2)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进行验收。如未验收,管理公司可以安排拆除隐蔽部分遮挡,再行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业主或施工队负责。

第15篇 住宅小区宠物管理规定-5

住宅小区宠物管理规定5

为有效保障小区业主的人身安全,严格规范小区饲养宠物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1、小区内严禁饲养有危险性的宠物;

2、饲养宠物必须经相关政府部门核准,签发饲养宠物许可证方可饲养;

3、饲养犬类宠物必须遵守《深圳市经济特区限制养犬规定》条例;

4、饲养宠物住户须到管理处登记在册;

5、住户饲养宠物原则上不得带到庭院内逗留,如携带犬类在区内活动必须为犬类宠物戴好防护罩,由成人牵领、看管;

6、携带宠物在区内行走必须服从安全管理,并及时清理宠物排出的粪便;

7、饲养宠物的住户不得妨害他人工作、休息;

8、如发生宠物咬伤人意外事件,饲养人必须立即送受伤人就治,并对此负完全责任;

9、饲养宠物的住户对有病态、伤态及死亡的宠物应妥善处理,不得随便遗弃、放任;

10、“遵守公德、爱护环境”,饲养宠物之住户自学应自觉遵守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

住宅小区管理规定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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