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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管理规定15篇

发布时间:2023-02-25 18:36:15 查看人数: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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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管理规定

第1篇 某物业项目业主档案资料管理规定

物业项目业主档案资料管理规定

1.职责范围

1.1管理处综合组人员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1.2档案的文件材料,必须字迹清楚、真实、齐全。

1.3业主资料要及时归档,归档时要注意整齐,层次分明,便于快速查找,不得零散堆放,也不得随意丢失。

1.4业主档案的内容包括:业主入住登记表、房屋装修联系表、装潢施工安全保证责任书、室内设施验收表、住户装潢协议书、物业管理合同、住宅移交手续。

1.5档案资料属于保密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准散播其内容,不准给未经领导批准的人员翻阅,不准复印。

1.6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将业主档案调出,如遇特殊情况调出,须填写《档案资料调出登记》,并督促借调人及时归还。

1.7档案的管理环境必须做到'三防'即:防火、防潮、防变质。

1.8日常档案资料检查中发现破损现象应立即修复。

2.质量记录:

2.1《档案资料调出登记》c7.5.1-5.20-a

第2篇 小区业主投诉处理分析管理规定

小区业主投诉处理和分析管理规定

一.凡业主对管理处管理、服务方面的投诉,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如信函、电话或面谈,均由客服务中心进行接待、记录,然后按照投诉内容反馈给各相关责任部门,各责任部门应做好相应记录。

二.各责任部门接到投诉后,在预定时间内向业主答复采取何种补救措施,答复时间最长不应超过三天。

三.各责任部门按照业业投诉的内容,安排相应人员解决问题,并将结果反馈给部调度室。

四.对重大问题的投诉,各责任部门不能处理的或需统一协调的问题,直接报办公室主任,由主任作出处理决定。

五.服务中心应采用电话或其他形式跟踪投诉解决后是否仍存在问题,如有,仍需责成有关部门迅速处理。

六.对业主的投诉,分半年和年终进行分析总结,对反复出现的问题,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深入探讨并找出解决办法,防止重复发生。

第3篇 z小区业主房屋维修管理规定

小区业主房屋维修管理规定

1.0目的:解决业主入伙后房屋维修问题。

2.0适用范围:适用于业主房屋维修。

3.0内容:

3.1业主入伙时应会同管理处人员共同验收,对房屋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在验收单上分项注明整改项目并双方签字,由管理处负责联系发展商相关工程监理部门组织专人维修,维修后由业主和管理处实行逐项验收,维修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发展商负责。

3.2业主房屋自入伙起一年内发生的房屋质量问题,均属于建筑施工质量保修期保修内容,管理处在接到业主反映情况后,应立即派人到现场查看,如属实,则通知施工单位维修,如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并通知发展商,如施工单位未及时维修,则管理处应在通知发展商后组织人员进行维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施工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3.3业主房屋入伙满一年后发生的质量问题,属于入伙后未整改的遗留问题,原则上由管理处负责维修,属于业主在使用、改建或装修中发生的问题,由业主自行负责。

3.4如业主需要进行一般性维修,可直接向管理处提出维修申请,由管理处技工班进行维修,维修后由业主验收并签名认可,其费用由技工班按成本价合理收取。

3.5如业主提出的大的维修要求,技工班应上报管理处,管理处派人核实情况,安排维修计划,组织人员维修,维修后由业主验收并签字认可。

3.6凡楼宇内、外公共部位发生的维修,由管理处负责完成,维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在管理费中开支,不再向业主收费。

第4篇 业主安全用气管理规定-3

业主安全用气管理规定(三)

为保证业主安全使用燃气,制定本规定:

一、燃气管道设施不得私自改动,确需改动,必须提出申请由供气企业的专业队伍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施工资格的施工队进行。

二、橡胶管与灶前旋塞、橡胶管与燃器具进气口连接处,应使用喉码夹紧,确保严密无漏。燃气用胶管长度不应超过2米,不得穿墙越室,并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损坏需及时更换。

三、每次使用燃器具时必须确认其开关在关闭位置才可通气点火,使用后开关置于关闭位置。

四、外出和晚间入睡前,牢记关闭气源总阀(瓶装气关闭钢瓶角阀,管道气关闭用户球阀)。

五、日常检漏,常用方法是涂抹肥皂水,切不可用明火检查。

六、管道煤气的用户不准将阀门、流量表、减压阀密闭安装,不准在管道上悬挂杂物。

七、如遇突然停气,请将燃器具开关及用户球阀同时关闭,直至接到正常供气通知,方可继续使用。

第5篇 住宅区业主档案管理规定

住宅园区业主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条业主档案分类

1.住户档案:业主资料;装修资料;其他资料。

2.商业网点资料:业主资料;装修资料;其他资料。

第二条住户档案

1.业主资料:由开发商发出的《“商品房”入住通知单》原件,业主及家庭成员的照片;《业主及家庭成员的情况表》,业主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入住验房表》,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业主临时公约》,《管理费用银行托收合同》,《入住申请表》,存折复印件,《房屋租赁情况一览表》,《入伙会签单》。

2.装修资料:《装修申请表》、《装修验收表》,室内装修平面示意图,施工队营业执照复印件,违章记录(《违章通知单》、《违章处理表》)。

3.其他资料。

第三条商业网点档案

1.业主资料: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复印件,营业执照,商业单位基本情况简介(附有宣传简介的单位),业主或商业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业主公约》。

2.装修资料:《装修申请表》,消防批文,特种行业(如:饮食)许可证(如:卫生许可证、环保证明等)复印件,《装修验收表》,装修图纸(如:水、电、空调、通风、装饰、招牌和隐蔽设施等),施工队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装修许可证》,违章记录(《违章通知单》、《违章处理表》)。

3.其他:临时订立的其他协议等(如:饮食行业的垃圾清运协议或租用车位、公共场地设施等)。

第四条档案管理办法

1.按《文件与资料的控制程序》中规定的进行编号,分类管理。

2.建立档案目录,并整理成册。

3.个别资料业主(住户)有困难提供或不需提供的,经管理处主任同意,可以不提供。

第6篇 住宅小区业主管理规定范本

住宅小区业主管理规定范例

【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1.不准在公共场所乱堆乱放,装修房屋的剩余泥浆、砖石、杂物按指定地点堆放并在24小时内自行清运出去。

2.家长应以身作则,教育子女,注意公共道德,做到不乱丢果皮、纸屑等物,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

3.爱护花草树林,不准采摘树枝花草,不准在绿化带草坪践踏,玩球和做游戏,不准在棣化带上晒东西,不准攀爬树木。

4.小区内不准饲养鸡、鸭、鹅等家禽,不论是放养还是圈养,均在禁止之列。

5.禁止在小区内无证养狗,有证养狗者,必须持证到管理处登记备案。在小区内溜狗者,应自行清理狗留下的粪便,并注意不得将狗放入绿化带中。

6.不准在小区内修理汽车和清洗油烟机,有需求者必须在物业管理处指定的位置进行。

7.自行车、摩托车应停入在保管站,不准停放在楼梯口可楼道上,自行车棚只能停放自行车、摩托车,不准堆放其他物品。

8.应保持楼道清洁和通畅,不准在楼梯口、楼阁和楼阁护栏堆放任何物品。

9.小区内禁止'黄、赌、毒'等一切犯罪活动,一经发现立即报送公安机关严惩。

10.小区内禁止私自存放一切易燃、易爆等危险及有毒物品。

【停车场管理规定】

1.进入小区内的车辆必须服从物业公司的管理

2.车辆应按指定路线行驶,进入小区后车辆不得高速行驶或按喇叭。

3.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

4.司机须按规定办理停车手续,并把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5.车辆入库后,贵重物品勿放车内,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车主自负。

6.进入小区车辆不得在小区内洗车和清扫车上的杂物。

7.禁止超高、超重以及漏油、漏水等车辆进入小区。

8.严禁车辆在小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等,严禁在小区内学开车。

【绿化管理规定】

1.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毁坏花木、践踏草坪。严禁在绿化地内堆放物品或进行踢足球、打羽毛球等体育活动。严禁在绿地内遛狗。

2.不得任意开挖绿地,要文明装修,不准在绿化地带丢放建筑垃圾。

3.严禁在绿化地内停入自行车、人力车、摩托车。轿车、出租车禁止驶入草坪。严禁在树上拉绳晾晒衣服被褥。

4.严禁在树林、绿化地带内设置各种广告标语牌。未经同意,不准在绿化带空地上设管线、迁移和损坏花草、树木。

5.严禁偷摘花草。严禁向楼下乱扔杂物、泼污水等不文明行为。

【业主装修管理规定】

1.装修申请:

业主在规定范围内要进行室内装修、维修和改造必须先向管理处提出申请(住户申请时必须持业主委托书),并领取《装修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

2.装修审批:

2.1业主(用户)必须如实填报《装修申请审批表》各款内容于确定的装修日期前7天携带装修设计图纸上报管理处(涉及消防规定的应先向消防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同时交纳装修保证金1000元;需要进行施工技术审定的,按每项工程150~300元计收,管理处将在收到审批表后二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

2.2业主(用户)收到批复后,应带领选定的装修队负责人到管理处按规定办理施工队有关进场手续方可进场装修施工。

2.3进场手续包括进场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最后进场人员必须领取'施工证',持证方可进入小区施工。

3.施工

3.1所有施工必须按照管理处审批的方案进行,不得有任何更改。如实际情况需要更改,必须报管理处审批,出具更改通知后方可施工。

3.2施工期间,业主(用户)进行现场监理并保证装修施工队严格遵守规定,按规作业,文明施工,施工期间不准装修人员在小区内住宿。逾期要办理逾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手续的,管理处有权责令其停工;对于施工队的违章装修按《违章装修项目》的规定进行处理,对业主(用户)处以相当于施工队罚款额30%的罚款。

3.3装修期限:中小工程为30天,较大工程为45天,最长不超过60天,如确实需要延期要到管理处办理延期手续。

3.4施工时间:前期每天施工时间暂定为8:00~20:00。

3.5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该装修住宅单元的装表容量,严禁擅自乱接、乱拉电源线;超容不得量用电在与管理处协商后,在管理处的监督下,在管理处指定位置处接临时电源线,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业主(用户)负责。

3.6小区供气设施和燃气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装、维修、拆移、改装,必须由持有专业证书的单位施工;用户不得自行安装、拆除、改装。

3.7空调机应按管理处统一规划的位置安装,不得破坏楼宇结构,穿坏墙体。

3.8不得任意改变窗户、阳台色调,不得改变阳台的用途。

3.9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垃圾袋的清运,每天垃圾应按指事实上地方放置并当天清运。楼梯、过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公和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壁完好和整洁。

4.验收

4.1装修工程完毕后,业主(住户)施工队负责人共同向管理处申请竣工验收,管理处将根据《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派人进行查验。

4.2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进行验收。

4.3施工结果并通过一个月使用,上、下管道、厨房、卫生间防水措施未出现渗漏等质量问题,装修保证金无息返回。

〖违章装修项目及处罚办法〗

1.业主(用户)装修动工前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的,应补办手续处,逾期不办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勒令停工。

2.施工队进场前未办理登记、审查手续的,应补办手续外,逾期不办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勒令停工。

3.实际装修内容与装修早报内容不符的,除应根据实际情况纠正外,每项罚款100~500元。

4.拆改房屋结构未经管理处审批的,除应恢复原状外,罚款500~20000元。

5.擅自拆改和部分破坏原户墙、柱、梁、楼板的,除应恢复原状及加强承重外,罚款10000~50000元。

6.私自增加电气线路负荷、改变走向或擅自改动上、下水管道的,除应根据实际情况纠正外,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7.施工中违反安全用电、用水规定的,除应纠正及赔偿外,每项罚款200~500元。

8.凿除楼面、地面层的,除应进行加固处理外,罚

款1000~2000元。

9.改变门窗、型号、规格的,除应恢复原状外,罚款1000元。

10.改变外墙装饰的,除应恢复原状外,罚款1000元。

11.楼、地面、墙增设厚度不得超过20毫米的地砖、花岗岩以及其他超生材料,违者罚款500元;随意破坏外墙和整体外观,作应恢复原状外,罚款2000元。

12.未经批准封闭、占用公共走道、消防通道、天台、屋面及通道、梯、厅间墙壁的,除恢复原状外,罚款2000元。

13.擅自在窗外安装防盗门,除按统一规定处理外,罚款200元。

14.擅自在窗外安装网、罩、牌及任何物件的,除拆除并恢复原状外,罚款500~1000元。

15.擅自拆除地漏网盖和向地漏倾倒渣物的,除清理通畅,修复损坏外,罚款500~1000元。

16.装修环境不整洁、乱堆乱放装修材料、装修垃圾的,罚款200~500元并及时清理。

17.装修材料进入小区必须尽快搬运至本单元,若在一天内未搬至本单元,占用公共场地的应付占用费20元/

第7篇 业主住户搬出物品管理规定

业主(住户)搬出物品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业主、暂住户、装修人员、商铺等物品搬出行为的管理。

第一条业主、暂住户的搬出,应在搬出的前一天由业主亲自到护卫队进行登记,并领取搬出放行条;在搬出之时,由业主签名搬出。

注:暂住户搬出时,必须由业主亲自签字,开出放行条。

第二条装修人员的搬出,须先由房管员在放行条上签字认可,后由业主签字认可,护卫人员检查无误后放行。

第三条商铺承租户的搬出,须由综合经营部主管文员在放行条上签字认可后,由护卫人员检查放行。

第8篇 管理处业主投诉处理规定-5

管理处业主投诉处理规定(五)

一.用户投诉的接收

1.凡用户对公司服务方面的投诉,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如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面谈,统一由管理处物管员集中登记、组织处理、向客户反馈处理结果。

2.管理处建立《客户投诉登记表》,对每一份投诉或意见均予以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客户名称、投诉文件(信件、传真、电话及面谈的正式记录)的编号、投诉性质或内容摘要、处理结果等。

3.管理处亲自或指定人员根据客户投诉或意见,填写《客户投诉处理通知单》。为了便于跟踪、检索,每一份《客户投诉处理通知单》应进行编号,并与《客户投诉登记表》中的编号以及对客户投诉或意见原件所作的编号保持一致。

二.用户意见的处理(必须满足公司对用户的承诺要求处理)

1.管理处将《用户投诉处理通知单》连同用户投诉或意见原件责成相应班组进行处理。

(1)由有关班组负责作出补救措施。

(2)作出补救措施的同时,还需采取纠正措施,近预定时间完成。

2.对重大问题的投诉,管理处不能处理的需统一协调的问题,直接报经理,由经理作出处理决定。

3.对需采取纠正措施的问题要在《用户投诉处理通知单》中记录,以便跟踪检索。

4.在完成补救措施后,应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管理处,由管理处负责与用户联系,报告处理结果,直到用户满意为止。

第9篇 某花园小区业主装修管理规定

花园小区业主装修管理规定

在装修过程中,请业主遵守以下规定:

1、如实填写装修内容:遵守本物业装修管理规定。

2、装修进场前,应事先对厨房、厕所进行三天关水试验,经业主确认不漏水后,方可进场施工。

3、每天允许施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9:00

4、施工人员必须办理临时出入证。

5、不准改动承重墙、柱、梁、板等主体结构:不准改动公共墙及外墙;不准改动水、电、气管线走向,不准封闭阳台,不准做外置防盗网和搭建花架、户外晒衣架等。

6、空调室外机安装在指定的位置,窗式空调只能安装在窗口下预留孔内。空调排水必须排入预留管道内。7、装修垃圾应装好集中送到指定的地点。搬运途中造成遗漏,影响清洁的,由搬运人员自行清扫。

8、施工中要注意防火安全做好用电防范措施。

9、施工中造成管道渗漏水、停电、损坏他人物品和公共设施、设备的,由责任人或业主负责赔偿。

10、隐蔽施工前必须检查内部水、电、气配件是否完好,否则今后水、电、气管件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或业主负责。

11、由于业主在装修时改动房屋结构造成房屋开裂等一切后果,由业主负责。

12、天然气表应明装,不能暗装封闭。

13、外墙砖不能损坏,如有损坏必须恢复原状。

14、热水器的气体不能排入门油烟道,应单独排气,如需打孔,打孔前应先报物管同意后方可实施。

15、严禁封闭给排水主管道,如因封闭造成的维修及损失由业主自行负责。

第10篇 某住宅业主二次装修管理规定

住宅业主二次装修管理规定

1.目的

通过对业主室内装修的制度化管理,确保楼宇及公共设施的正确、安全使用,将装修隐患降到最低限度,确保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物业服务中心为业主办理二次装修工作。

3.职责

3.1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由品质督导部根据公司的管理目标制定,报总经理批准,相关部门执行。

3.2各物业部客服组对装修从审批环节到复验全程、全方位检查、管理。

3.3各物业部工程组对装修内容进行技术把关,对相关工程进行技术监督、检查、验收。

3.4各物业部保安大队对装修单位治安、消防、工人出入等方面管理,对物业服务中心在装修管理中其他事件提供协助。

4.管理规定

4.1业主在收楼时,客服助理详细向业主介绍装修管理流程及应准备的资料。

4.2业主在报请装修时,客服助理首先审核装修资料,要求图纸资料包括:平面布置图、拆墙示意图、管道改变图、电气分布图及配电系统图、复式改建图(单元房或不改动的不必提供)、天花布置图;要求提供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应加盖红章。

4.3初步审核图纸时,应注意拆墙部分是否破坏承重结构及公共设施(如烟道);管道改动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穿过剪力墙;电气分布负荷是否违规;复式改建有无破坏外立面及外观、有无增加楼板等方面。如有不符要求的,应向对方作专业解释并要求对方修改装修设计方案,直致达到符合管理规定。

4.4所有装修图纸必须由业主签名方为有效,装修申请书必须详细填写。客服助理须检查业主有无在《装修施工承诺书》上签名,若须改动厨厕管道涉及防水工程的,应要求业主签订《工程责任承诺书》。

4.5图纸、资料符合要求后,客服助理将资料及《装修申请表》一同交部门主任审核,客服组主任审核加批意见后转工程组审核装修内容及图纸,工程组必须就图纸具体内容做出专业批示。若有相关技术问题则退回客服组请业主或装修单位修改,专业工程师负责向业主解释。在接客服组转交资料后工程组必须在一天内做出回复。

4.6所有资料经工程组审核符合要求后,客服组主任将《房屋装修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呈物业部经理审批,审批完毕后由客服前台通知业主或装修负责人前来办理装修手续。在资料符合要求到通知办理装修手续全过程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4.7装修负责人在办理装修手续时,客服助理应详细解释《装修管理规定》,《装修许可证》办理人员要详细填写装修内容和注意事项(特别是工程部提出的要求事项)。每户收取装修押金1500元。

4.8办理工人出入证时,要求对方提供该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彩色一寸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放入装修档案,所办理的证件全部登记,记入装修申请书,放入业主档案。工人出入证每证收取押金50元,工本费5元。

4.9为规范装修管理、确保园区安全,要求装修工人实行统一工服并持证出入。不能统一服装的,出入园区一定要将出入证佩戴在左胸处以备检查,未带证者当班保安员可以责令其出园区。

4.10在办理装修手续时,客服人员应向对方详细解释配套设施的报装事项(空调、热水器、电话、电视、网线等)。

4.11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时,客服助理通知工程组开通该单元的水电。进场施工前,物业助理与装修负责人一同确定水电表度数,并由装修负责人签名确认。

4.12装修施工过程中,物业助理每日巡检不少于一次,严格监督按审批图纸进行施工。对违章施工及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即时制止,监督其改正。必要时请工程部,保安部协助。物业助理认真填写《装修巡查表》,对违章装修处理全程跟进,做好相关记录,记入装修档案。

4.13物业助理认真做好配套设施安装,及煤气改位等工作的协调工作,与各业务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保持工作顺畅、高效,向业主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4.14装修单位如在装修过程中对已审批的内容有改动或增加新的装修内容,必须书面申请并附由业主亲笔签名许可的图纸,客服助理初审后报工程组审核,较大改动须报物业部经理审批。客服助理在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即时向上级汇报。

4.15工程组在接到《装修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后,应对图纸资料认真审核,提出专业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负责向业主提供专业解释。接到图纸资料后审核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

4.16工程组在业主装修过程中,应定期巡查,特别对隐蔽工程、防水工程全程严格监管,防水工程必须与业主、装修单位进行闭水试验并签确确认书,对装修中如电气安装,给排水安装等向业主提供专业意见。

4.17工程组对业主在装修过程发现的需要保修的问题,负责与相关单位协调解决,结果报客服前台存档。

4.18工程组指定专业工程师协同客服组对装修工程进行初验、复验,并签署验收意见。

4.19保安大队认真做好装修工作时间的控制工作,噪音装修施工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上午8

第11篇 某小区业主住户报修管理规定

小区业主住户报修管理规定

一、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和范围

目的:及时处理业主提出的维修,保证业主的正常生活。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业主室内维修的管理。

二、各自职责

1、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登记维修任务、业主投诉等事宜。

2、维修人员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故障。

3、管业经理或工程主管负责客户回访。

三、维修方案

(一)工作程序

1、维修人员接到客户服务人员的维修电话,必须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

2、维修人员拿《维修报修单》上门服务。

3、维修人员遵守服务规定,自带鞋套、抹布。

4、维修完毕后,业主签字,涉及到有偿服务的,开发票。

(二)、回访程序

1、维修人员将《维修报修单》交到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先电话咨询,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2、达不到要求的必须重新翻工。

3、客户服务中心人员每月将维修情况交给管业经理,管业经理根据情况进行上门回访。

(三)、工作流程图

派工情况汇总

派工单电话回访

上门服务提出维修

签字上门回访

第12篇 某某物业业主房屋装修管理规定

某物业业主房屋装修管理规定

装修流程图

一、到物业公司办公室领取装修申请表格、资料

二、业主本人确定装修方案,选定施工单位

写字楼、商场装修经消防局防火科审批

三、到物业公司办理申报、审批手续

四、到物业公司财务室缴纳各项装修管理费用

五、到物业公司办公室办理施工人员进场手续

六、装修施工

七、物业公司初验

八、办理施工人员退场手续及退领办证押金

九、物业公司复验(初验三个月后)

十、退领装修押金

为加强房屋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住户的生活秩序,使住户安居乐业,参照《京建法[1999]41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公司对房屋装修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凡业主(住户)进行室内装修,均需遵守。

一、装修审批

1、房屋装修前由业主本人或业主委托人持业主书面委托书到物业公司申报,并如实填写《装修申请表》、《装修管理协议书》经物业公司审批后,方可进行装修;应聘请有资质的施工队,并确定防火负责人。

2、装修作业人员,凭身份证或暂住证等有效证件到物业公司办理装修出入证,凭装修出入证,方可进入楼宇进行装修。

3、装修工程完工后,经物业公司复验,无违章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发生,物业公司退回全部押金;否则,要从押金中扣除赔偿费用,押金数值与赔偿数值存在差额时,按多退少补的原则处理。

4、办公楼或商场的装修需申报消防局审批;审批后,按审批要求进行装修。

二、装修检查范围

1、房屋装修,不得改变或损坏房屋原有的结构、外观及公共设施,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2、严禁改动或损坏房屋的主体和承重结构(柱、梁、板、承重墙)、上下水主管道、消防管线、供电、供暖线路、通讯线路、屋面的防水隔热层等。禁止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

3、需将原门窗改换为其他门窗的,须经过审批。由物业公司按小区或整栋楼统一风格、统一色调、统一施工期限的原则协调安排。

4、地面装修石材厚度不得超过10毫米;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

5、不得任意刨凿顶板,禁止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6、严禁改变整个建筑的外观及造型,严禁改变外墙的颜色及窗的形式和颜色(禁止更换窗玻璃或在其上喷漆),封闭阳台允许在内侧安装防盗网,开放阳台不允许封闭,防盗网、防盗条安装必须按物业公司规定的规格及样式安装,房屋附属的铁栅栏、不锈钢栏杆等不准改动。

7、允许改换厨房的灶台、洗涤池和卫生间的便器、洗脸盆、浴缸等,但不得改变厨房、卫生间的结构和功能,不得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以及水、暖、电、煤气等配套设施;严禁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8、严禁改动燃气管道;若要改动燃气管道,须报燃气公司审批,并请燃气公司专业人员进行施工。

9、楼宇外墙、楼内公共走廊及墙面均属公共用地,严禁擅自占用,严禁在公共走廊等公共用地上进行任何形式的搭建、安装、铺设。(遮蓬、天线、附加建筑物及标志等)

三、装修施工管理

1、房屋装修施工期限最长不超过60天, 如确实需要延期,要办理延期手续。每天施工时间为8时至12时,14时至18时,工程施工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因噪音对相邻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的影响,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音的活动。

2、施工人员的行为:各业主/住户/装修单位须将物业公司发出的《装修施工许可证》张贴于单元大门上。装修单位必须负责所属装修工人的行为,装修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必须衣着整齐,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严禁串栋、串户,违者酌情给予处理严禁随地吐痰、喧哗、打闹、赌博饮酒等。严禁装修工人在辖区内随意留宿或生火,如需留宿,应由业主本人出面到物业公司办理留住手续;如私自居住在楼宇内,一经发现,则按《北京市治安管理条例》规定送交当地派出所,工人在进入小区范围时必须佩带《装修出入证》。但物业公司有最终决定权批准进入与否。

3、装修垃圾原则上自行清运,委托物业公司清运需按规定交纳相应费用。委托清运装修垃圾必须装袋后按物业公司指定的方式和时间堆放到小区装修垃圾中转站内。自行清运也必须装袋运输。原则上户内装修垃圾清运时间定为每日上午9:00-11:00,下14:00-16:00。严禁将建筑材料、垃圾堆放在公共场所(包括公共走廊及马路上),如经通告后有关单位业主/住户及装修承包商未能作出适当的清理安排,物业公司将自行雇用工人进行清理,费用则从有关装修押金中支付,严禁高空抛物,因此造成财产损失及人身伤亡事件,由肇事者承担造成的全部责任。

4、各施工单位应聘请有上岗证的电工、焊工,负责施工用电、电焊作业,装修施工用电,在装修申请表中填写清楚,并说明电器工具的品种、负荷、使用时间、操作人员等;施工使用的电动工具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电动工具须配开关箱,开关箱内必须设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电流小于30ma,开关箱电源线须采用橡皮电缆。

5、住户不得私自在户外接驳水、电,违者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等,应由装修户负责修复和赔偿。

6、住户安装空调,应到物业公司申请,并按指定位置安装,空调支架应使用没有锈蚀的架子;否则,住户要承担由此造成的返工及其它损害后果(如铁锈污染外墙面等)。

7、装修人员必须遵守有关消防条例及物业公司关于安全、保卫等方面的有关规定。装修屋内必须备有灭火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各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各施工单位要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范和制度。

8、装修人员必须保证公共设施完好、清洁,不得随意在楼道堆放装修材料,不得在楼道、电梯内乱涂乱画,一经发现,责令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四、违章装修处理

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有权检查装修情况,装修人员应自觉接受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指导,对违反规定者,物业公司有权依据物业管理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注:请各分公司参考本规定制定出适合于各自分公司实际情况的装修管理规定。

> 装修指引

各位业主(住户):

房屋装修前,请您仔细阅读本装修指引及相关装修管理规定,并遵照执行。

一、装修流程说明:

1、业主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物业公司办公室领取装修申请表、装修管理协议书及相关装修管理规定,并按表中要求逐项详细如实填写;

2、业主本人确定装修方案,选定装修施工单位,签署《装修管理协议书》;

3、业主会同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备齐如下装修申报材料到物业公司办理申报审批手续:

(1)办理完入伙手续的费用收据或入伙会签单复印件;

(2)装修申请表和装修管理协议书(到物业公司领取,如实填写,并遵照执行);

(3)装修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房屋装修施工平面图(包括建筑施工平面图和管线施工平面图);

(5)业主及装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装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1寸照片1张。

4、物业公司装修负责人查验装修申报材料齐全,审批装修方案,作出是否同意装修的决定。

5、装修方案经审批同意后,由装修负责人持《房屋装修缴费通知单》到物业公司财务室缴清各项装修管理费用(装修管理费用见附表《装修收费项目表》);

6、业主和装修负责人持装修缴费通知单回执和财务收据到物业公司办公室办理《装修人员出入证》;

7、《装修人员出入证》办理完后,即可进场施工。施工期间,所有现场施工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装修管理规定》之条款。(《装修管理规定》具体内容见附页)

8、装修竣工后,由业主或其授权委托人通知物业公司安排初次验收,初次验收通过后即可进入三个月后复验工作的计时起点。

9、自初次验收通过之日起三个月后安排复验,复验合格后,由装修负责人会同业主凭押金缴纳收据和物业公司批示到物业公司财务室办理退领房屋装修押金手续。至此房屋装修工作全部完成。

二、装修收费项目及缴纳标准:

单位:元/户

项目户型办证费装修押金

100平方米以下35元/证1000

100-150平方米35元/证1500

150平方米以上35元/证2000

注明:

第13篇 新世界地产物业业主档案管理规定

新世界物业业主档案管理规定

1.目的

1.1规范业主档案的管理工作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物业服务中心业主档案的动态管理。

3.职责

3.1客服组主任负责监控业主档案保管与跟踪工作。

3.2客服助理负责依照本规定具体实施业主档案的建档整理与保管。

4.程序要点:

4.1由客服组前台对业户档案的管理,保证档案管理有效性、规范性,加强对业户资料的保密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5.业主档案内容:

5.1收楼资料:

5.1.1《业主家庭情况登记表》;

5.1.2《业主证领用登记表》;

5.1.3业主身份证复印件(业主及家人小一寸照片二张);

5.1.4《物品资料及钥匙签收表》;

5.1.5楼宇情况检查表;

5.1.6收楼通知书;

5.1.7交款通知书;

5.1.8购房认购书

5.1.9管理公约签约页;

5.1.10《物业服务合同》;

5.2装修资料:

5.2.1《装修申请审批表》;

5.2.2《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协议》;

5.2.3《装修承诺书》;

5.2.4《闭水试验确认书》;

5.2.5《房屋装修工程、防水工程质量、防炎安全承诺书》;

5.2.6《装修人员管理条例》;

5.2.7相关图纸及装修施工队资料。(装修申请表,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复印件,业户委权/委托书等);

5.3入住日常资料:

5.3.1业主来函;

5.3.2客户服务单;

5.3.3催缴费通知单;

5.3.4《整改通知单》;

6.业主档案袋的整理

6.1业户资料整理、分类:

6.2资料按一户一档,分区、分楼号存放,贴上清晰标签,以便查找;

6.3业户资料收集装订成册,按时间先后排列,最早资料于最后一页存放,之后增加的资料于其面上增加,编上页码,编写目录,册面填写'业主档案资料情况'表;

6.4资料收集按先后顺序主要分为三大部份:业主资料、装修资料、日常管理资料。

6.5业户资料归档时间和更新:

6.6客服组办理完单元交付手续后,将业户资料交于前台;

6.7前台中班人员将业户资料输入电脑后,按楼名整理存档;

6.8对已收楼业户平时所新增的资料由客服组按上述规定处理;

6.9客服组前台每月30日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上报主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及准确性;

6.10每年3月将上年度超过保管期的资料进行一次统一清理;

6.11销毁档案有关文件必须从严掌握,慎重从事;对经鉴定无保存价值的资料,由部门主任审批后销毁。

7.业户资料查阅及印取:

7.1查阅人如须查阅/印取业户档案资料,须于客服组前台进行登记,并说明因由;

7.2经客服组主任审批同意后,前台服务人员开启相应的业户档案,抽取有关业户资料;

7.3属查阅资料的,由前台客服助理陪同进行现场查阅;

7.4属印取资料的,前台客服助理严格按上级领导审批意见进行印取;

8.保密要求:

8.1业户档案柜除业户资料增加、更换、查阅、印取的情况下,须予以上锁;

8.2电脑内存放业户资料的文件须设置密码,并于每月30日进行一次更新;

8.3违反上述要求的,对责任人给予口头警告处理;

8.4泄露遗失业户资料的,对责任人给予书面警告处理,造成严重影响的,给予辞退。

9.业主档案的跟踪:

9.1对产权发生变更的业主。管理处应及时为新业主建立'业主档案',同时对原业主的档案另置保管,保管期三年。

9.2业主档案属绝密档案,特殊情况如需查阅须报物业部经理批准,经客服组主任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查阅。

9.3业主档案应永久保存。

9.4将各业主资料输入电脑进行管理。

10.本规定执行情况作为客服组对档案客服助理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11.相关文件和记录

11.1《业主资料情况表》wi-nwgz-al.kf-06-41

11.2《业主档案目录》

第14篇 金融大厦业主档案资料管理规定

金融中心(大厦)业主档案资料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业主档安资料的管理。

2.职责范围

2.1文员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3.管理规定

3.1档案的文件材料,必须字迹清楚、真实、齐全。

3.2业主资料要及时归档,归档时要注意整齐,层次分明,便于快速查找,不得零散堆放,也不得随意丢失。

3.3业主档案的内容包括:业主入住登记表、住宅装饰、装修委托申请表、房屋、设备装修申报表、装饰、装修责任书、住户装潢竣工验收表、物业管理公约。

3.4档案资料属于保密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准散播其内容,不准给未经领导批准的人员翻阅,不准复印。

3.5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将业主档案调出,如遇特殊情况调出,须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表》,并督促借调人及时归还。

3.6档案的管理环境必须做到'三防'即:防火、防潮、防变质。

3.7日常档案资料检查中发现破损现象应立即进行修复处理。

质量记录:

1.《文件借阅、复制记录表》zc-05/b05

第15篇 小区业主档案管理规定(6)

小区业主档案管理规定(六)

为规范本小区业户档案信息的管理,不断完善信息的内容,使客户档案信息准确、及时有效,便于开展工作,同时确保资料的保存完好,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办公室负责指定接待员、档案员负责业主档案的信息收集、管理及整理工作;

2、专管人员须将业主的档案资料分户建立、逐一保存,建立统一目录,同时建立电子档备份。各类信息详细排列,以便查阅;

3、客户信息档案的内容包括:业主收楼及验收文件、装修文件、日常维修文件、缴费文件、回访处理文件及投诉建议等其他文件;

4、专管人员须认真填写各项记录表,纸文档与电子文档同时进行。及时跟进业主档案的变更,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5、业主档案信息应严格管理,注意保密。严禁非相关人员查阅,以保护业主的隐私,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6、为确保文档安全,文件柜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工作;

7、业主档案永久保存,及时与业主沟通,及时变更业主信息,保证其准确性。

业主管理规定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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