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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管理规定15篇

发布时间:2023-03-15 08:06:09 查看人数: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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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管理规定

第1篇 某物业营业性停车场管理规定

物业营业性停车场管理规定

一、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1、除使用月卡的车辆外,其他进入地下停车场的车辆必须在道口岗亭或地下停车场进口处接受检查、登记,并请驾驶员领取管理处的id卡或停车出入卡后方可放入。

2、车辆入场后,id卡或停车出入卡由车主随身携带,妥善保管,作为出入地下车场存、取车凭证。

3、车位原则上属专位专车,如果使用车位的车主要改停不同牌号车辆,必须事先到管理处办理登记手续。凡与车位登记卡号不同的车辆不得停放在地下车场。

4、车主不得把贵重物品放在车内,离开时要及时关(锁)好车门、窗。

5、车管员必须严格履行车辆出入登记手续,认真执行规定,对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

6、车主停车证(一卡通)一旦遗失,要立即向管理处申明并要求补办,否则后果自负。

7、出场车辆必须在停车场出口验证id卡或停车场出入卡,车管员在对车辆、驾驶员、停车证等查验无误后方可放行。

二、地面停车场管理规定

地面停车场为业主/住户或临时停车提供方便,不实行收费。

三、其他

1、除公司领导、机关检查人员和管理处领导外,其他人无权查阅相关记录或资料。

2、如发生车辆丢失等紧急情况,管理处领导须在第一时间内,安排相关人员写出情况说明,同时收集其他证据,并尽快报告公司、财务审计部或公司主管领导,并按照规定时间、规定方式、规定程序,向公司统一投保的承保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报告,要求其提供出险理赔服务,并积极给予配合,力求将损失减至最低程度。

第2篇 z步行街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步行街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为了充分利用和管理好地下停车场,有效地为广大业主及商户服务,保证车辆人员安全,特制定如下规定:

1、地下停车场守用电脑自动控制的停车切道闸系统,一车一卡,对照车牌进出,如车卡丢失或损坏,车主应及时通知步行街管理处进行处理,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车主自行承担。

2、临时停放的车辆进入本停车场时,须在车场入口处领取车辆临时停车卡,并妥善保管,出停车场时,凭停车卡按规定交纳停车费,方可出场,临时停车卡如有遗失或损坏的,车主应到车场收费处出示行驶证,检查其车辆停放时间,并按规定交纳停车费及工本费5元后,方可出场。

3、车辆进出本停车场管理员的统一指挥,按标识指定的线路行驶,所以各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停车场内的指定位置,不得停放在消防通道或其它禁停路上。

4、车辆停放后,应注意锁好门窗,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请勿放在车内,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车方自行负责。

5、车主不得在本停车场内洗车及清扫车上杂物,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类腐蚀性物品,漏油、漏水车辆不得进入本车场停放。

6、进入本停车场的所有车辆不允许任何原因冲栏。对于冲栏行为,管理人员将以破坏和盗车嫌疑坚决扣车进行调查,索赔处罚或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7、停放车辆时应保持谨慎,避免碰撞车场设施和其它车辆,否则应主动向值班人员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对于隐瞒不报,擅离现场者,经发现举报或其他办法查出者,除责令其负责赔偿外,还将视其情节轻重进行罚款或者按本停车场等处理。

8、车场巡逻人员对停车场的车辆要详细登记,发现车辆有损坏的,要及时报告领班与收费员,详细登记什么位置有损坏并登记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重大事件报告经理,并填写《突发事件处理记录本》上。

9、十一点后禁止一切车辆进出。

第3篇 z家园停车场管理规定

阳光家园车位管理服务协议附件

――阳光家园停车场管理规定

1.车位的使用

1.1车位只限停车用途,不得用作其它。

1.2车辆在驶入车位后,车主/驾驶员离开车前,应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有纪念价值的物品、贵重物品、重要机密文件等须随身携带,请勿放于车内,如发生丢失,甲方概不负责。

1.3不得在车位上加建任何暂时或永久性建筑物,不得将车位围砌,亦不可私自加放标牌、张贴广告或悬挂任何物品。

1.4如因漏水、维护、油漆、工程或清洁工作,需临时改变停车位置,车主/驾驶员应予以配合。

2.车场管理

2.1车主/驾驶员请按照车场内行驶路线、临时或永久性交通标志进、出车辆。请勿将车停放在车位范围之外,请勿在非停车区域内停车,逆行违章,后果自负。

2.2车辆在驶入停车场时应慢整行驶(限速5公里/小时),请勿抢行或高速行驶,下雨、下雪时更应小心慢行。

2.3车主/驾驶员不得携带或存放有毒、易燃易爆、危险或非法物品于停车场内,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均由车主承担。

2.4停车场内严禁加油、严禁吸烟、动用明火,不得试刹车、练习车、修理车辆等,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停车场安管员有权随时制止上述现象。

2.5为保持良好的停车秩序,车主/驾驶员请服从停车场安管员的交通疏导和管理。

2.6遇有涉及社区内的重要活动,需要对停车场实行特殊临时交通管制时,车主/驾驶员必须予以配合,但物业公司应当提前给予通知。

2.7车主/驾驶员在确保车辆警报器正常工作的条件下,须将车辆报警器设置静音防盗,以免引起误鸣,影响小区住户休息。

2.8车辆停放位置

业主车辆:已购买车位和已租赁车位的业主请按购买或租赁的车位进行停放;未购买或未租赁车位的业主请按物业公司指定的位置进行停放。

外来车辆: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后不准停入地下车库的停车位内,请将车辆停放于各组团地下车库对面的停车坪车位上。

3.其他事项

3.1安管员为执行停车场管理之现场代表,负责车辆的管理工作。

3.2停车场24小时开放。

3.3整个停车场范围都是禁烟区。

3.4凡进入停车场的人士均应爱护停车场内的一切公物及设备设施。如车主/驾驶员在停车场内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因失误或其他不当造成公物或设备设施损坏的,须照价赔偿,对拒付者物业公司有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

3.5车主不得将车辆停入五凌办公区过夜,否则另行收费。

3.6车主在认购车位之前应将车牌号码及相关信息到物业公司进行登记,物业公司根据车辆资料进行编排车卡,之后将车卡发至车主。

4.生效

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执行,解释权归属于j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j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__年2月_日

第4篇 住宅类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

住宅类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停车场的管理,严格收费标准。

2.范围

适用于__管理处

3.方法和过程控制

3.1本停车场为住宅类停车场,收费标准为:小车进入小区超过30分钟在24小时内收费伍元,大型车(19座以下面包车、2.5吨以下人货车)每辆收费拾元,单车、摩托车暂不收费。

3.2出入岗值勤人员应端正思想,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尊重每一位顾客。

3.3进出车辆到达岗亭时须面向车辆敬礼,并按停车时间收取费用。

3.4如顾客对收费标准有疑问,要耐心细致地作好解释工作,不允许有不耐烦或置之不理的语言和行为。

3.5对于所收人民币有怀疑的,要确认为假币后方能拒收,以免损伤车主的自尊心。

3.6面额较大的人民币,如一时无法找赎,除即时通知其他岗位更换,还应对车主进行解释和道歉。

3.7收费后必须将票据交给车主,若遇到确实无法将票据交给车主的情况,要及时报告班长上报财务人员处理。

3.8任何人不得贪污、挪用、换假停车费用,所收款要及时上交财务人员。

3.9停车场出入岗值勤人员在当值时间内不得在身上携带私款。

3.10值勤人员发现备用票据不够时要及时申报领取,以免出现缺票现象。

3.11各岗位钟表每班次应校对一次,核对统一时间。

3.12不得徇私舞弊,做人情或刁难人。

第5篇 停车场管理规定模版

停车场管理规定【1】

1、泊入本停车场的车辆,应遵守本停车场的规定,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

2、驶入本停车场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时,不得逆行,未经许可不得在停车场内加油,禁止在停车场内修车试车、练车。

3、请将车辆泊入指定车位,跨车位停泊者按所占车位缴费。

4、车辆进出不得堵塞行车道,否则本车场将采取强制措施疏通车道,一切后果由该车主负责。

5、经查有不良车况或漏油车辆谢绝进入车场。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车场。

7、请爱护停车场内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8、请爱护停车场内的设施,讲究卫生,不得随地乱丢垃圾杂物等。

9、请不要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驾驶员离车前请检查车门、车窗是否关好,若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

10、若遇不符合泊车规定的车辆,车场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

11、为确保公共安全,严禁闲杂人等进入车场,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其离场。

12、因违反本规定之条款而致使车辆造成的任何损失,本车场概不负责,并有权对情况严重者采取扣留车钥匙等强制的措施。

停车场岗位职责

一、停车场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进、出场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停车费;

3、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考勤表》;

4、负责每日工作检查,督促当班(值班)员工填写《车辆进出登记表》;

5、负责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定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收费员)职责

1、负责对进入停车场的车辆进行管理、收费;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带工作(上岗)牌,对进出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进出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5、负责指挥停车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场停车秩序并随时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6、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出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三、票证管理员职责

1、负责对停车票据的管理、领发手续,坚持严格的领用、销售、回收规程;

2、停车票据的领用、销售、回收执行日清日结月盘点制度,每年12月10日前办理当年领用票据清查工作;

3、每天回笼的停车费必须按规定时间解缴入帐,不得挪用停车费或白条抵帐;

4、做好停车票据存根联的回收保存,存根联每月应粘贴核对上报(交)公司财务,并做好台帐登记、报表填报等工作。

停车场管理员(收费员)工作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定,讲究文明服务,站立接待,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不准在值班时做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公共设施,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遵章守则,团结互助,禁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8、因工作失职造成停放车辆内车辆损伤、公共设施丢失等情况,责任人视情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9、因服务态度、接待程序等方面的过错,而引起客人投诉,造成较大影响时,要追究责任人相应的行政和经济责任。

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1、当班(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2、值班时应切实履行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停放车辆的守护职责,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做好现场处理措施;

3、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岗,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得离岗;

4、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进出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5、向下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进出登记表》及值班物品,并做发值班记录交接签字。

停车场管理员(收费员)仪容仪表规定

一、着装规定

1、按统一规定着装,要求举止文明、大方、端庄,精神抖擞。

2、制服统一,佩带员工(上岗)证,服装整齐、干净、笔挺。

3、不得佩带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制服外不得显露有个人物品。

4、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穿拖鞋或赤脚。

二、形象规定

1、经常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整洁。

2、不准留长发、蓄胡子、留长指甲,鼻毛不得长出鼻孔。

3、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不准边值勤边吸烟、吃零食,做到站如松、坐如钟、动如风。

4、值勤时不得哼歌曲、吹口哨、听收录机、看书报,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5、做到“微笑服务”,对待车主(游客)友善、热诚,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文明礼貌服务用语。

文明礼貌用语和文明服务规范

一、常用文明礼貌“十字”用语:

请、您好、对不起、谢谢、再见

二、禁止使用语言

不知道、没时间、我不管、你自己看

不准进、赶快走、少

第6篇 和园小区停车场管理规定

荔园小区停车场管理规定

1.1小区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1.1.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1.1.2指挥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注意前后左右车辆护全并在规定位置停放。

1.1.3停放好车辆,注意提醒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1.1.4机动车辆在小区内任何场所禁止试车、修车、练车。

1.1.5机动车辆在小区内禁止鸣叫。

1.1.6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1.1.7不准在道口、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摩托车和自行车按规定停放在各自的停放点)。

1.2除执行任务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和公司车辆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1.3停车场实行月卡、季卡、年卡和临时停放收费方式,实行月卡、季卡、年卡的车主(司机)须到服务中心办理有关手续,临时停放按规定缴费,临时停放必须保证业主(住户)有足够车位前提下实行。

1.4停车场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并将管理制度收费标准悬挂于出入口的时显位置。

1.5停车场内按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由公司定期检查。

1.6停车场和小区行车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

1.7机动车进场时应服从管理人员指挥,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有关手续,按规定交缴停车费。

1.8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

1.9不损坏停车场消防、通讯、电器、供水等设施。

第7篇 物业区停车场管理规定

物业辖区停车场管理规定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2)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3)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4)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5)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6)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停车场;

(7)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问题车进入停车场;

(8)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2.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大厦)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2)车辆不准在小区(大厦)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按“车辆保管统一收费标准”缴费;

(3)小区(大厦)内车辆行驶停放须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4)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5)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千米/小时,严禁超车;

(6)机动车辆在小区(大厦)内禁止鸣号;

(7)不准在小区(大厦)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8)不准碾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9)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画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或保管站;

(10)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第8篇 和园物业停车场车辆管理规定

正家物业停车场车辆管理规定

1.0为了维护住宅区交通秩序,加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方便住户车辆保管,预防交通事故和失窃事件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1.1所有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住宅区内。

1.2出租车接送本住宅区住户可以进入,但落客后必须马上驶离,不得停留。

1.3车辆进场,领取车辆出入卡,车辆出场交回出入卡,并核对放行,如长期在住宅区停放的车辆,可到管理处办理月卡。

1.4车辆必须由专人驾驶,同时认人放行,若非车主驾驶,必须由车主陪同驾驶者前来车场道口岗讲明,并交亲笔委托书,方可出场。

1.5停车后驾驶者必须关好车门窗,调好防盗系统到警备状态,有效证件及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携带,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1.6车辆带货出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时,必须凭《物品放行通知单》出场。

1.7进场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进出车路口,上下行道、草坪等。

1.8不得在停车场试刹车、练习驾车、停放车辆,有滴漏机油等,必须清洁干净。

1.9驶入住宅区的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不得鸣号,如车辆损坏路面或公共设施,应按价赔偿。

1.10严禁运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枪支、火药及其他不安全物资的车辆及2.5吨以上货车,驶入住宅区内。

1.11按时缴交停车费,不得拖欠。

1.12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护卫员执行公务。

1.13护卫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因交接班不清而造成事故的,追究交接班双方责任。

2.0相关文件:__-《搬出家私登记表》

第9篇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与规定

一、 汽车进场按指定车位停放;

二、 严禁在车场抽油、加油和检修车辆;

三、 停车场内严禁动用明火;

四、 停车后要关闭汽车总电源,司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方可离去;

五、 停车场严禁存放汽油、柴油等燃料及其他易燃可燃物品和化学危险物品;

六、 汽车停放时注意车头朝向,保持疏散通道的畅通;

七、 严禁挪用、遮挡、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10篇 小区大厦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小区(大厦)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管理处负责业主(住户)的车辆管理,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处主任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房管员监督、检查,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①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 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②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③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 ,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④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⑤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 烟。

⑥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 场。

⑦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⑧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2.小区(大厦)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大厦)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②车辆不准在小区(大厦)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按《车辆保管统一收费标准》缴费。

③小区(大厦)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

⑤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

⑥机动车辆在小区(大厦)内禁止鸣号。

⑦不准在小区(大厦)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⑧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⑨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 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或保管站。

⑩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①停车场必须有专职保管人员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岗位责任人姓名和照片、保管站负责人、营业执照、收费标准悬挂在停车场(库)的出入口 明显位置。

②停车场(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由管理处消防负责人定期检查,由车管员负责管理使用。

③在停车场(库)和小区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④在停车场(库)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在小区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⑤机动车进场(库)时应服从车管员指挥,遵守停车场(库)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库)有关手续,按规定缴纳保管费。

⑥集装箱车、2.5t以上的货车(搬家车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大厦)。

⑦不损坏停车场(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⑧保持场(库)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⑨禁止在停车场(库)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第11篇 物业管理区域停车场管理规定格式怎样的

物业管理区域停车场管理规定1.目的:对出入管理区域的车辆进行管理,确保车辆进出井然有序,确保道路车辆行驶畅通、安全;2.适用范围:保安对辖区内所有车辆和外来车辆;3.责任人:安全护卫部;4.管理规定:

4.1道路交通管理服务

4.1.1确保管理区域内无违规停车现象。

4.1.2道路路面保持整洁、无损、通畅。

4.1.3标识清晰、醒目、完整。

4.1.4对进入管理区域内的特种车辆应予以引导,并指挥车辆按规定车位停车。

4.1.5小区行车道油漆黑白相间减速条标志,警示车辆减速缓行。

4.1.6阻止四吨及以上大型车辆进入管理区域(特种车辆和搬场车辆除外)。

4.2停车管理服务

4.2.1 在停车库地面用白色油漆划出车辆行驶指引标志、车位标志及编号。

4.2.2 在停车库的进出口上方醒目处,挂禁令标志、限高标志、收费标志。

4.2.3 停车库的通风、消防、排水及照明等设备、设施应保持完好。

4.2.4 保持停车库环境整洁、无渗漏水、地面平整,无积水。

4.2.5 为办妥长期停车证的业户提供相对固定的车位。

4.2.6 地下车库只为业户提供长期停车服务(特殊情况需临时停车,应由管理处经理批准后方可停车)。

4.2.7 辅助、引导车主安全停车。

4.2.8 对进出管理区域的机动车辆实行发放出入证、停车证制度、登记制度和停车收费制度(收费标准按所在地物价局规定执行)。

为出入小区的车辆提供引导服务,保持车辆出入畅通、停放有序。

禁止载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它污染物品的车辆进入管理区域。

4. 2.9为临时停车的人员,执行限额发证制度,先到先停,停满为止,并确保已办证车辆的停车。

4.2.1 0为进入管理区域内的非机动车辆提供指定区域有序停放的服务不准许小区内非机动车乱停、乱放。

4.2.1 1对收费的非机动车库实行出入调牌制度(收费标准按所在地物价局规定执行)并有序停放。

第12篇 住宅小区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规定

住宅小区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规定(五)

一、车辆的管理

1、在摩托车、自行车停车场存放车辆的业主,必须遵守本规定,服从车管员的管理。

2、需停放在小区内的自行车、摩托车,应存放在指定的地点,不得在小区内随便乱放。

3、凡在收费停车场停放的自行车(指本小区业主的车辆),必须办理手续和按规定交纳停放费。

4、凡在收费停车场保管的摩托车必须购买车辆综合保险。

5、当车辆进入保管范围时,车主应向车管员领取存车牌号;当车辆离开时,必须将存车牌交还车管员,没有交还或存牌号与车上号码不符时,该车不得离开保管范围,违者车管员有权扣留该车或扭送派出所处理。

6、无执照的自行车丢失时,管理处不负责赔偿。

7、车管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车辆停放不整齐要及时整理。

二、地面停车场管理规定

1、地面停车场由管理处负责维护管理,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

2、固定使用车位的车主可到管理处办理停车场停车证,并将停车证放在挡风玻璃左侧醒目处,以便识别。按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交纳费用。

3、车辆进入停车场应领取停车出入卡,出场时交回出入卡。车管员对进出停车场的车牌号码、进出时间,所发出入卡号等进行登记。认真执行规定,对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4、车主的停车出入卡请随身携带,认真保管,作为出场凭证,若有遗失,要立即向管理处申明、补办。否则,后果自负。

5、停放在停车场的所有车辆,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车窗,贵重物品请勿留在车里。

6、停车场若有交通违章,管理处将报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7、若车主在停车场停车与管理处发生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仲裁机构予以仲裁或向小区所属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3篇 z住宅园区营业性停车场管理规定

住宅园区营业性停车场管理规定

一、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1、地下停车场按年(季)出租,并签定正式车位租赁合同,车位租金按深圳市物价局、住宅局有关规定执行,每月1-10日收交下月租金,租金只能预交不可拖欠。拖欠租金,按合同规定执行。

2、进入地下停车场的车辆必须在道口岗亭(或者地下停车场进口处)用行驶证换取地下车场停车证后,方可进入地下停车场停车。

3、出场车辆必须在道口岗亭(或者地下停车场出口处)用停车证换取驾驶证,车管员在对车辆、司机、停车证、驾驶证查验无误后方可放行。

4、车场停车证由车主放在汽车挡风玻璃左侧醒目处,以便于识别,车辆入场后停车证由车主妥善保管,作为出入地下车场存、取车凭证。

5、车主所租车位原则上属专位专车,如果车主要停不同牌号车辆,必须事先到管理处登记。凡与车位登记牌号不同的车辆不得停放在地下车场。

6、车主不得把贵重物品放在车内,要关(锁)好 车门、车窗,做到车停人走。

7、车管员必须严格履行车辆出入登记手续,认真执行规定,对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

8、车主停车证一旦遗失,要立即向管理处申明,否则后果自负。

二、地面停车场管理规定

1、地面停车场为业主(住户)车辆来往或临时停车提供方便,采取计时收费和使用月卡停车的办法。

2、地面停车场车辆停车半小时以内不收费,超过半小时按深圳市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

3、长期使用地面车位的业主(住户)可购买临时停车卡,收费标准参照深圳市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但不固定车位,每月30日前到管理处办理下月停车卡,停车月卡可使用到次月3日。

4、车辆进入车场道口,必须用行驶证换取临时停车证或月卡车位牌方可进场停车,出场时凭临时停车证或月卡、车位牌换回驾驶证,停车期间由车管员打卡计时。

5、停放在车场的所有车辆,必须关锁好车门(窗),防止车内物品丢失。

第14篇 停车场管理系统巡视维护规定

1.0巡视维护项目、周期、要点及质量标准:

序号项目名称周期巡视维护要点质量标准

1主机/车场每月1.表面清洁;

2.检查润滑系统情况;

3.感应式道闸系统是否正常;

4.电缆接头有无松动

5.反光膜无脱落1.外观清洁,无尘。

2.电脑显示正常,与现场控制设备通讯正常。

每季1.挡车杆完好

2.箱门箱盖密封性能

3.齿轮是否良好

每年1.限位开关是否紧固、位移距离

2.检查各触点接触、接地良好

3.箱内各部件是否紧固、内外整洁

每季1.固定箱体,对有锈蚀、变形的部位进行处理。

2.调整读卡器的灵敏度。

3.整理箱内线路,紧固接线头。

4.对过热、烧蚀的线头进行处理。

2.0根据《设备设施管理程序》中的责任分工,值班人根据本规定第1.0项进行日常巡视维护,并把异常情况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填写《派工单》进行维修。管理处其他人员若发现系统设备异常,及时通知设备责任人或值班人员处理。定期维修保养的根据保养计划周期实施并记录在《车库收费系统月保养记录表》、《车库收费系统一级保养记录表》、《车库收费系统二级保养记录表》;异常维修的填写《设备维修记录》

3.0支持性文件及记录

3.1《设备管理程序》

3.2.《设备维修记录》

3.3《派工单》

3.4《车库收费系统月保养记录表》

3.5《车库收费系统一级保养记录表》

3.6《车库收费系统二级保养记录表》

第15篇 商业中心停车场管理规定

kh商业中心停车场管理规定

1、凡进入kh商业中心停车场内的所有车辆实行统一停放管理;

2、本车场实行两进两出,请按指定路线行驶;

3、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大厦的道路、公共设施,不乱停乱放车辆;

4、车场内的车辆行驶停放必须服从保安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5、凡进入车场的车辆,尽量购买综合保险,本车场只负责提供场地占用,不负责保管,车辆一旦发生意外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

6、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7、本车场限速15公里,严禁超车,禁止鸣号和逆向行驶;

8、严禁在车场试车、修车、练习、严禁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和公用设施;

9、严禁在行人道、行车道、消防通道上停放任何车辆,非机动车按指定位置停放;

10、楼内用户应向自己的客户、朋友明示本停车场管理规定和收费标准,由此引起的后果均由该楼内用户负连带责任。

11、本车场收费标准:

a月卡汽车地下室300元/月辆,地上250元/月辆;摩托车地下60元/月辆,地上50元/月。

b临时停车(半小时内免费,超过半小时按如下标准收取)

1)白天:汽车10元/次辆,摩托车2元/次辆;晚上:汽车15元/次辆,摩托车3元/次辆,全天最高消费汽车25元/辆,摩托车5元/辆。

2)时间段为白天06:00-18:00,晚上18:00-06:00

12、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停车管理规定15篇

公共安全(住宅类停车场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停车场管理,维护机动车停放秩序,根据《深圳市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各停车场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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