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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辆管理暂行规定【16篇】

发布时间:2023-12-24 13:51:02 查看人数:16

公司车辆管理暂行规定

第1篇 公司车辆管理暂行规定

____公司车辆管理暂行规定总 则为了加强公司的车辆管理工作,进一步树立为公司经营和效益服务的思想意识,使专职司机的管理、服务、安全、职责等各项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降低车辆成本消耗,并使专职司机的奖惩等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小车车辆管理实行小车班长、总裁办主任、执行总裁三级管理制度。

一、专职司机的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专职小车司机(系指为公司领导开公务车的专职驾驶员,以下简称“专职司机”),是在公司总裁办统一领导下,承担着公司领导和其他部门用车任务的人员。岗位职责:

1、 承担主管领导业务活动用车任务。

2、 承担小车班长、总裁办主任(正、副)、高级副总裁、执行总裁、总裁所安排的业务用车任务。

3、 爱护车辆设施,严格遵守一日三检——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认真检查制度,以确保车辆的安全正常行使。

4、 对所驾车辆技术状况了如指掌,及时办理车辆相关手续以保证车辆使用合法有效。

5、 严格遵守各项车辆管理规定和工作流程,认真、如实填写相关出车记录,配合车辆管理人员工作。

6、 车辆的日常维护、清洁工作。出车前后,须做好保养、加油、车辆内外的清洁与卫生等工作。

7、 努力提高驾驶水平,注意节约油料,降低车辆消耗。工作要求:

1、 爱岗敬业,提高“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的工作意识,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2、 注重礼仪和礼表。穿着整齐大方,干净利落,工作时间不得穿短裤、拖鞋、背心上岗。有重要外事活动时,应着西装、打领带。

3、 热情为公司领导服务,一切以领导满意为宗旨。对领导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应全力以赴完成。一切工作都要在保证领导业务活动用车的前提下进行。

4、 遵守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具备良好的职业修养。为领导开车的专职司机要谦虚谨慎,严守公司机密,维护公司利益。不泄露领导谈话内容。任何与领导工作无关的人员,未经领导同意,不准搭乘领导车辆。

5、 严格遵守各项劳动制度、主动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服从工作安排,不得擅自出车,不应以任何主、客观理由拒绝执行小车班长和总裁办有关管理人员的指挥调度(除身体条件外)。

8、 热情服务,礼貌待人。不得发生无故延误工作的现象;不得与不得无故刁难乘客或与乘车人员发生任何纠纷。

第2篇 a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e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一、公司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先向办公室申请,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二、车辆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除公司领导或各部门到有关部门、工地办事外,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

三、外单位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四、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面包车由投资发展部使用,由该部统一领油、维修、持有手续、承担责任。如有临时安排,其他部门用车,在用车期间内承担责任,保持车况完好。

五、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公司院内,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六、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

七、车辆用油由办公室统一购买,油票由办公室发放登记,桑塔纳轿车每100公里按12升耗油量计算,面包车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计算,节奖超罚。公司车辆一律凭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八、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台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九、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公务员之家,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内,特殊情况需增补油票的,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十、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十一、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贪污论处。

十二、办公室应按时办好车辆保险、养路费缴纳等各项手续,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妥善保管。

十三、违规与事故处理

1、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4)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2、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第3篇 有限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f有限公司车辆管理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__ __ __ __ 有限公司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本标准适用于__ __ __ __ 有限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车辆保修申请单》《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车辆管理登记表》3 要求一切对于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动应按本标准规定。

3.1 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销售部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销售部主管指派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3.2 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销售部主管申请调派,销售部主管应事先得到董事长批准,销售主管或董事长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

3.3 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3.4 未经销售部主管或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3.5 费用报销

3.5 .1 公务车油料由销售部主管指定单位办理,外出购油及维修须经销售部主管批准后,凭发票实报实销。

3.6 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销售部主管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事先应向主管及时报告。

3.7 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销售部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3.8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销售部主管批准。

3.9 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3.1 0 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3.1 1 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3.1 2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销售部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3.1 3 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 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

a. 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

a. 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d. 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3.1 4 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按

3.1 3条执行。

3.1 5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

3.1 3条执行。

3.1 6 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3.1 7 在销售部领导下,公司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3.1 8 凭“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出车,未经销售部主管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3.1 9 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3.2 0 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3.2 1 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

第十一条 处理。

3.2 2 对用车者服务

a. 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a. 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a. 司机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d. 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a. 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a. 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3.2 3 离车注意

a. 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a. 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3.2 4 出发前后工作

a. 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a. 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a. 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d. 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

3.2 5 个人形象

a. 司机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a. 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a. 注意个人言行;

d. 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

3.2 6 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返回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车费。

3.2 7 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

3.2 8 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包括货车、叉车、拖拉机等)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3.2 9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3 0 本制度经人事行政部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施行,人事行政部对其负有解释权。

第4篇 x物流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物流公司货运车辆管理制度【1】

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明确司机的利益与公司的效益的密切关系,提高司机的工作责任心,特定如下制度。

一、 货运车辆与司机的管理制度和奖罚制度

(1) 车辆由公司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公司根据司机全年工作表现,从司机产值、安全行车、维修费用、服务态度、客户意见等各方面全面考虑,对表现好的司机给予奖励,对表现差的司机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2) 车辆由公司指定驾驶员专用,其它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驾驶,专车司机不能将车转借他人或其他单位使用,如有违反扣罚200元,造成后果由司机本人承担。

(3) 车辆除执行运输任务外,未经批准不得随便驶离指定的停车场,包括不得私自开车回家和办私事,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将车辆开回指定的停车场,不准起动发动机在车内睡觉和卸货,以上如发现第一次扣罚一百元并追究责任,重犯要从严处罚。

(4) 车辆进出码头,均要遵守码头有关纪律、制度,限速为20公里/小时,若在厂装、卸货,均要遵守厂方的有关纪律、制度或行车指示,如有违反第一次追究责任,罚款并写检讨书,重犯者从严处罚。

(5) 司机每天按时上班(早上8时30分),特殊情况除外(例如当天零时后收车者),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请假要事先通知管理人员,经批准后方可休息。否则,报公司从严处理。

(6) 司机不得向货主提出要小费、吃饭、住宿等,不得参与赌博、非法性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否则,报公司处理和送交公安部门。

(7) 司机执行运输任务时,在外遇特殊情况或不幸发生事故,不论在何时何地必须马上通知公司领导或公司管理人员。

(8) 司机报销过桥费等必须要做到如实反映,不得弄虚作假、虚开发票收据,如发现经核实后要从严处理。

(9) 司机对待货主要文明有礼,努力提高服务素质。

(10) 对放柜在公司停车场而不及时卸柜的司机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1) 对装货或卸货回来而不到理货部报到却直接卸柜的司机,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2) 将拖架或拖板放在厂而不及时拖回的司机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3) 对发现拖板或拖架爆胎等需维修的却故意不及时维修的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4) 在规定时间内公司管理人员要求司机对调好拖架或拖板而司机故意不及时对调好的,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5) 在运输途中私自携带他人上车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6) 晚上私自提前休息的每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7) 对在工作时间内穿拖鞋或不穿上衣等影响公司形象的司机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8) 在运输途中和码头装柜过程中有特殊情况,如车辆须维修或装柜时间过长等,却不及时反映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损失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9) 管理人员有急事呼叫司机,而司机故意不复机的每次罚款50元。

(20) 在目的地装卸货时不注意观察柜的破损情况,不及时要求客户签收,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损失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21) 开逢柜在厂卸货时不叫厂方装卸工盖好帆布和清洁干净柜的,每次罚款50元。

(22) 对公司要求过磅而不过磅的司机,每次罚款50元。

(23) 对故意不及时归还散货工具的每次罚款50元,对遗失随车工具的按工具购买单价赔偿。

二、 安全行车制度

(1) 司机必须积极参加安全学习会,进一步落实各项交通安全措施,加强安全行车意识。

(2) 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所颁发的一切条例规定,严格按机动车驾驶操作规程行车,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3)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能超速、乱抢道等违章行车。

(4) 司机在上班时间内不能饮酒,严禁醉酒驾驶,开车时要集中精神,不能在行车中你推我让,搞其他小动作。

(5) 由货物或车辆造成的违章罚款(如证件不全、车辆发生故障、货物超重、高、长宽等),公司给予全报。

(6) 若司机个人造成的违章罚款,如有下列情况的公司给60%报销,其它情况不予报销。

1) 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

2) 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的。

3) 不按规定会车、倒车、掉头。

4) 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5) 违反交通标志,标线指示的。

6) 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

7) 不按规定临时停车。

(7) 在运输作业过程中,对安全行车的司机,公司根据其全年实际表现设立安全行车奖,年终时一次性奖励给司机,以作鼓励。

奖励方法:

1) 对全年没有发生任何交通事故、服务态度好、能同公司节约维修等费用、工作积极的司机给予1000元的奖励,包括对方负全责的事故和因公司办证而证件不全、货物超重、高、长、宽等造成的违章罚款。

2) 对全年发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损失200元以下的司机奖励300元。

3) 对全年发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损失500元以下的司机奖励100元。

(8) 在运输作业或在目的地装卸货过程中,由于司机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及货物损失,使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根据其事故责任以及经济损失的程度扣罚。

扣罚方法:

1) 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以下司机负次责的按经济损失的5%罚款,同等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10%罚款,主责的按经济损失的15%罚款,全责的按经济损失的20%罚款。

2) 每次事故公司损失3000元以下、500元以上司机负次责的罚款100元,同等责任罚款150元,主责罚款200元,全责罚款300元。

3) 每次事故公司损失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司机负次责的罚款200元,同等责任罚款300元,主责罚款400元,全责罚款500元。

4) 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司机负次责的罚款500元,同等责任罚款1000元,主责罚款2000元,全责罚款3000元。

5) 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00以上,司机负次责的罚款5000元,同等责任的罚款10000元,主要责任的罚款15000元,全责的罚款20000元。

6) 酒后驾驶出事故的,由司机承担所有责任。

7) 如有私开封志或有盗窃行为的追究刑事责任。

物流公司货运车辆管理制度【2】

车辆使用管理原则

第一:车辆使用管理是“管、用、养、修”的第一个环节,其要点是:定人、定车、定责任。如果一辆汽车无专人保管,要做好日常保养是困难的,其燃料消耗考核更无从下手。所以不但要定人、定车、还要定相关责任,并要认真考核,落到实处,否则车辆使用管理将会成为一句空话。

第二:要加强爱车节能教育,包括车辆结构、性能、日常保养作业范围、安全节能操作要点、新车及大修车走合期磨合要求等知识及车辆管理等相关制度的教育。

第三:要定期对日常保养及车况进行抽查,进而检查考核驾驶员对日常保养的落实情况,用以督促驾驶员做好日常保养。车辆使用管理的好坏将决定使用成本。使用管理的重点在车辆日常保养及燃料定额考核。

建立车辆日常管理制度

(一)企业应建立车辆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使用及车辆管理行为,其要点如下:

1、车辆应实行定人、定车保管、使用,未经企业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将车辆转借、转交他人驾驶、使用;

2、车辆保管人应负责对车辆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3、所有车辆必须按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各级保养,如发生漏保养必须补作;

4、新型车辆投入使用或未操作过该类型车辆的驾驶员上岗操作前,应进行该车辆性能培训、交底;

5、车辆发生故障应立即修复,防止故障恶变,严禁驾驶具有危及安全的故障车辆行驶;

6、车辆使用中,发生性能突变等异常情况,应停车检查、作出判断,进行修复或送厂检查、修理;

7、同一车辆短期内发生重复故障、疑难故障,应向质检、技术部门报告,力求根除;

8、车辆发生机损,应组织调查、分析,分清责任予以处理;

9、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车辆形态、结构、布置;

10、车辆因交通事故损坏,必须修复后方能行驶;

11、车辆应按企业规定停放及保管;

12、车辆必须按规定装载;

13、企业应设专门人员对驾驶员日常维护保养执行情况进行监控、考核。

(二)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1、车辆的日常保养,也称例行保养,主要指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对车辆的检查、加注及调校、紧固,应由驾驶员进行。

2、其主要内容为检查发动机及仪表运转是否正常,冷却液、机油高度是否符合规定,各附件固定是否良好,车辆各部有无异响,悬挂及转向、制动部分连接是否可靠,有无漏油、漏气现象,轮胎气压是否正常,等等。

3、其目的是随时掌握车辆技术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及早发现异常,以便及时排除和消除安全隐患,保证车辆的出车率及安全性。为培养驾驶员的自觉性,故应经常进行抽查、考核。

车辆油料和定额指标管理

燃料消耗的定额考核,一般系按一定的行驶里程以百公里油耗或百吨公里油耗为指标,计算应用燃料,并予以考核、奖扣。燃料定额管理是车辆使用管理的重要环节及主要内容,常用的考核方法有:

(一)百公里油耗根据一定的车型,在经常运行的道路上,参考车辆使用说明书及实测油耗和对比参照同类型车辆的实际百公里耗油而确定的燃料定额指标,里程单位为百公里;燃料单位为l (升)、m3(立方米)或kg (公斤)。此油耗指标忽略载重量,即不管空载、重载,同时也忽略超出所测道路、气候条件对油耗的影响,一般适应于城市公共汽车,定线路运行客车及定线路货车等。

(二)百吨公里油耗百吨公里油耗是以有效货物运输里程为基数所平均消耗燃料的定额指标,是以里程* 货物吨位后的100 个单位,即百吨公里为单位所制订出的燃料定额指标。燃料单位为l (升)、 m3(立方米)、kg (公斤)。

此油耗指标的特点计算的即是有效油耗,在实施考核时,有将空驶调车里程一并进行测算并考核的(即也包含空驶公里),有将空驶调车里程单独按百公里油耗指标进行计算,再加上百吨公里油耗后一并考核的,这要根据需要且是否易于考核而定。

因为影响车辆燃料消耗的因素较多,为更接近于实际,使考核更加合理,在制定燃料定额时可根据各种因素对燃料消耗的影响程度,在通过实验的前提下,制定修正系数,例如夏天冬天气温不同,根据夏天燃料消耗低,冬天高的特点可制定气温修正系数。经常行走于不同山区道路的可制定坡道修正系数以及因道路翻修或经常塞车制定塞车修正系数,等等。

轮胎的使用与维护管理

汽车轮胎的正确使用与维护,不仅关系成本,同时也关系行车安全。随着橡胶的上涨,轮胎消耗费用在成本中的比重也逐渐上升,为降低成本,保证行车安全,必须正确选用,正确使用和维护轮胎。

(一)轮胎的正确选用轮胎按组成结构不同可分为有内胎轮胎、无内胎轮胎(载重车大多选用有内胎轮胎);按胎面花纹不同可分为普通花纹(纵向花纹)、越野花纹和混合花纹;按胎体帘布层结构形式可分为斜交胎、子午线胎。

1.正确选用轮胎花纹轮胎花纹不同,其作用性能不同,花纹大致可分为3 类:

1.1、纵向花纹阻力小,节能,速度快,导向胜能好。适用柏油路面及水泥路面。

1.2、横向花纹附着力强,爬坡性能好。适用碎石泥土路路面。

1.3、混合花纹具有纵向花纹及横向花纹的结构特点,同时也兼备纵、横向花纹的优点。适用于多种路面。

2.合理选用轮胎的帘布结构类型从帘布层结构来分,有斜交胎与子午线胎两大类:

2.1斜交胎帘布层现已多用尼龙(锦纶)。其特点是强度较高,耐冲击,有弹性,升温慢,不易吸水,价格便宜,但有热胀冷缩的缺点,胎体容易变形发空。

2.2子午线轮胎与普通斜交胎的主要不同之处为:子午线轮胎中的帘线都不相交,帘线所承受的负荷比斜交胎小,其帘布层数比斜交胎少近1 / 2 。其优点是耐磨性好,滚动阻力小,节省燃料,高速安全,生热低,附着力好,减震缓冲效果好及操作性也比斜交胎好,但价格较高且不易修补。

3.轮胎层级的选择

轮胎的层级不同,其承载能力不同。层级的原定义为棉帘布层数,为轮胎承载能力的相对指数。后出现的人造丝,尼龙等参照棉帘布的强度而套用的相应层数,并非真正的尼龙帘布层数。习惯上,仍用层级数来表示轮胎的承载能力。层级数越高,相应载重能力越大,但价格亦相应增高。

轮胎层级数选用的主要参数为轴荷及轮胎允许最大载荷,要注意:轮胎上往往标有单胎最大载荷及双胎最大载荷两种最大载荷;测轴荷时,要以满载时为基准。在选用时考虑到一般运输企业的车辆均有可能有超载现象发生,故该轮胎的允许最大载荷一定要大于车桥所分配给该轮的轴荷,特别是前车轮,由于前轮爆胎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故一定要杜绝超载现象发生。

(二)轮胎的正确使用与维护,轮胎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与轮胎的寿命及能源的消耗十分密切,应做好以下工作:

1.保持正常的轮胎气压。

轮胎气压的高低对滚动阻力影响极大,轮胎气压降低,车辆运行时轮胎变形量增大,滚动阻力增加,且胎肩磨损加速。根据实验,当轮胎气压比正常值减小0 . 1 mpa 时,滚动阻力增加8 % ,同时由于轮胎的蠕动变形,轮胎的温升增快,易对帘布层造成损伤。但轮胎气压也不是越高越好,超出额定气压,轮胎的减震性能降低,且容易受外伤,易爆破及增加胎面中心的磨损速度。

另外,在炎热的夏天,行驶途中,轮胎散热受影响,易发热引起气压增高,这属正常现象,当轮胎温度高时,有效的办法是停车散热,降温,切不可采用泼冷水降温或放气降压,因用冷水激热轮胎,会使轮胎变形剧烈,损坏帘布层。放气降压,会使轮胎在冷车时降低承载能力及加大轮胎的蠕动变形,影响轮胎的正常使用及寿命。

2.强制维护及时翻修轮胎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与保养维护两大类。

日常维护注意检查轮胎气压及有无异常损坏和双胎中间是否夹有石块、胎面有无铁钉等异物。保养主要是进行检查调整,主要要求为:

2.1同一车轴上应安装同一规格、型号、花纹及层级的轮胎及规格相同的轮辆;

2.2斜交胎与子午胎不能混装;

2.3前轮直径差:不超过相关规定;

2.4轮胎应无异常磨损,无异物嵌人,无起包,胎面裂纹长度及深度不超出相关规定;

2.5前轮不允许使用翻新胎;

2.6大客车、载重车轮胎花纹残存深度超过极限应拆下送翻新;

2.7常在高速路上运行的车辆,应对轮胎进行动平衡校验;

2.8轮胎气压符合规定。3轮胎编号及异动为加强对轮胎的管理及考核,应对轮胎进行编号,建立档案,定车使用。如发生互换,应及时填报异动档案。当轮胎发生异常损坏,如缺气行驶发生碾胎,严重磨损及一只轮胎无气或严重缺气,另一只轮胎爆破等情况,应进行技术鉴定,分析原因,评估损失并按规定进行考核、惩处。

第5篇 加强供水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关于加强供水公司车辆管理的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行车工作,杜绝公车私用、酒后驾车等违规违纪现象,特对《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严禁公车私用,严禁接送与供水生产工作无关的人员与物品。

二、严禁酒后驾车,一旦发现有酒后驾车行为的司机一律调离司机岗位,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各部室要合理安排使用车辆,短距离或不是非用车辆不可的情况下,原则上不派车。

四、各部室车辆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做为上下班交通车使用(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公司分管领导和行政部请示)。

五、节假日及正常工作日下班后,车辆一律要及时停放在指定位置(工程公司或公司院内)。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报告部室负责人,说明原因,部室负责人应及时将情况告知行政部。

六、行政部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与监督,随时对各车辆停放、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发现违章、违规用车现象坚决按规定处理,不得姑息。

七、各种值班车辆在值班期间要一如既往地严格遵守公司车辆管理规定,违者同样按公司车辆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八、各部室主要负责人为车辆管理第一责任人。凡本部室发生车辆违规违纪现象,在对司机等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的同时,将严肃追究部室主要负责人责任。

本补充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6篇 某某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合理调配和使用好公司公务用车,保证行车安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车辆使用

(1)所有车辆均由公司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2)车辆只能用于公司业务工作,未经批准不准用于办私事,严禁利用公务用车外出旅游或学习驾驶技术。

(3)非公务不准在节假日和平时下班后使用车辆。确因特殊情况需用车的,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表,经报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4)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由司机登记行车来住地点,使用车人员签名核实,每月交由公司公布行车情况。

(5)车辆油料管理实行定额用油、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制度,不得转借。车辆加油回执应按月交公司统一登记备查。

第三条 车辆管理

1、所有车辆在行车时应带齐所有交通部门备查的证件。驾驶员驾车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维护交通秩序,谦虚谨慎,文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奖励安全奖1000元。

2、法定的节假日无出车任务时,车辆应按规定在指定地点停放。驾驶人员不得擅自私用,需要私用车辆时应提前填好“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私用” ,经主管领导核准后方可使用,违者受罚。

3、车辆的一切费用(修理费、油料费、路桥费、停车费、保险费等),必须先经公司办公室统一登记,再按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条 事故处理

1、凡因违章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担,不准报销。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责。特别是无照驾驶或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的,发现情况即免职处理。

2、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联络,公司主管领导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五条 车辆检修

1、机动车辆的检修,注明检修内容及有关情况,经核准后方得送到定点修理厂进行检修。

2、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发生故障,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要电话请求主管领导,否则其维修费用不给予报销。

3、车辆维修费,由公司统一按季结算,登记入册,年终随车辆其他费用一道公布。

第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第7篇 某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与职权

第三条公司各有车部门对本部门驾驶员所驾驶车辆的安全行驶负有管理责任,负责驾驶员的技术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总经理工作部(以下简称总经部)统一负责公司车辆年检及驾驶证的年度审验工作。

第四条安监部部和总经部为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监察及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所有车辆交通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公司兼职司机资格审查、考核和准驾证的发放。

第五条总经部要对公司各种车辆和驾驶员建立档案,掌握公司车辆技术状况以及驾驶员的技术水平,并组织全体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学习和教育活动。

第六条安监部部和总经部有权检查、指导、考核有车部门车辆管理工作。发现车辆或驾驶员严重不符合出车条件时,有权制止驾驶员出车,同时追究派车单位领导责任。

第七条如果公司车辆发生交通肇事,安监部部与总经部共同协助地方交通管理部门做好交通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第三章 对驾驶员的要求

第八条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条驾驶员要遵守公司相关规定,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允许严禁私自动车。严禁开英雄车、赌气车以及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条严禁任何人无证驾车,严禁驾驶员出让驾驶权(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风厂和项目部驾驶员必须持有公司下发的准驾证方可动用车辆。

第十一条驾驶员要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行车的重要性,做好事故预想,随时处理可能遇到各种突发险情。

第十二条车辆在雨天、雪天、冰雪路面以及路况较差或驾驶员不熟悉地段行车时,应特别注意行车安全。

第十三条特种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特种车辆驾驶证,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在出车前除履行出车手续外,驾驶员还必须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面检查,如:制动部分、行走部分、转向部分等,发现问题应及时消除,在车辆故障消除前严禁出车。派车人员应询问驾驶员的身体健康状况、查看精神状态,如发现驾驶员不具备安全出车条件,可改派他人出车或不出车,驾驶员如果感觉状态欠佳可拒绝出车。

第十五条驾驶员在出长途车时应在中途停车休息,严防疲劳驾驶发生意外事故。

第十六条如果发生交通肇事或车辆损坏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和安监部部汇报,以便及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确定今后防范措施。

第十七条任何人员不得违章乘坐。驾驶员不准私自搭载他人,如私自搭乘他人发生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同时还要追究驾驶员责任,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车辆行驶时驾驶员严禁吸烟、饮食、使用手机。驾驶员和乘车人必须系好安全带。

第十九条驾驶员严禁私自出车或将有限制工作范围的车辆驶出规定范围。

第二十条驾驶员擅自变更行车路线而发生的交通事故,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 车辆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依据国家和地方交通部门规定,已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应由总经部及时给予报废,如车辆状况尚好,还可以继续使用,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检验合格,且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超期服役车辆应对其行驶、维修及异常情况做好记录,确保车辆使用安全。

第二十二条当车辆报废或变更车主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办理完相关手续,不得在车辆报废或过户前移交他人使用,手续办完后经安监部部审查合格后交总经部将相关资料存档。

第二十三条特种车辆在进行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第二十四条车辆在行驶中除驾驶员、副驾驶员座位外,其它非正式座位不得有人坐立。

第五章 出长途时车辆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接受长途车任务的部门必须在出车前一天联系总经部,通知车辆驾驶员。总经部还应规定出车时间、返回时间和行驶路线,并交代注意事项等;驾驶员按要求做好出车准备,按规定时间、路线出车,途中不得私自改变路线,特殊情况(修路等)改变路线,返回后应向单位说明。车辆在途中应适时进行安全性检查(一般2小时一次),确保行车安全。

第二十六条车辆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要立即报警,同时应向公司领导、总经部、安监部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第二十七条出车返回后,驾驶员应立即向总经部汇报。

第二十八条车辆在路上行驶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时速。

第六章风厂车辆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各风厂车辆由各风厂厂长负责统一调度管理,风厂厂长是本风厂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所管辖车辆调度、车辆安全管理、车辆维修联系等工作。

第三十条任何人不得无证(系指公司颁发的内部准驾证)驾驶。

第三十一条车辆离开风厂时,由专职驾驶员驾驶车辆并经总经部、风厂厂长批准,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

第三十二条风厂配备的无正式牌照车辆不准离开风厂范围,只有公司配备的手续齐全的车辆可以离开风厂,但只能由专职驾驶员驾驶。

第三十三条各风厂专职驾驶员负责本风厂全部车辆的档案管理和定期检查、维修及保养的牵头工作。

第三十四条车况不良时严禁使用,发现车况异常时要及时汇报风厂厂长,由风厂厂长联系总经部进行修理。

第三十五条驾驶员在风厂内驾驶车辆时,最高时速不得高于30公里/小时,在公路行驶时按交通法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车辆回市里必须停放在公司,不得擅自在其它地方存放。

第三十七条驾驶员要爱护车辆,如发现人为原因损坏车辆,将对责任人给予500~3000元考核。

第三十八条风厂内部发现驾驶员一次违章(没有出现任何不良后果),扣发责任人200元,可由风厂内部处理,但必须上报总经部和安监部部备案。

第三十九条违反以上规定者,一经查实将考核风厂200~1000元。

第七章项目部车辆管理

第四十条各项目部车辆由各项目部经理负责统一调度管理,项目部经理是本项目部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所管辖车辆调度、车辆安全管理、车辆维修联系等工作。

第四十一条任何人不得无证(系指公司颁发的内部准驾证)驾驶。

第四十二条各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车辆管理档案。

第四十三条项目部配备的无正式牌照车辆不准离开现场范围,只有公司配备的手续齐全的车辆可以离开现场,但只能由专职驾驶员驾驶。

第四十四条驾驶员在现场驾驶车辆时,最高时速不得高于30公里/小时,在公路行驶时按交通法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公司配备给各项目部经理的车辆,由专职司机进行驾驶,其他人不得驾驶。如需离开现场必须经主管领导或总经部批准。

第四十六条各项目部专职驾驶员负责本项目部全部车辆的档案管理和定期检查、维修及保养的牵头工作。

第四十七条车辆回市里必须停放在公司,不得擅自在其它地方存放。

第四十八条车况不良时严禁使用,发现车况异常时要及时汇报项目部经理,由项目部经理联系总经部进行修理。

第四十九条内部发现驾驶员一次违章(没有出现任何不良后果),扣发责任人200元,可由项目部内部处理,但必须上报总经部和安监部部备案。

第五十条违反以上规定者,一经查实将考核项目部200~1000元。

第八章 考核规定

第五十一条酒后驾车、私自出车、超速行驶造成交通事故者,一经出现对驾驶员予以辞退。

第五十二条对思想品质不良、不遵章守纪、习惯性违章虽未造成恶果,但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不允许再从事驾驶员工作。

第五十三条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司安全委员会应在10个工作日内制定处理意见。

第五十四条凡发生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部门给予经济处罚,处罚标准如下:

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

特大事故8000元6000元4000元

重大事故6000元4000元2000元

第五十五条对交通事故责任人按事故财产损失的8%予以处罚。

第五十六条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当事人给予撤消驾驶员岗位的处罚:

(一)年度内发生两次及以上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

(二)年度内违章驾驶被地方交警部门和安监部部查处3次以上者。

(三)发生一次负次要责任及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四)发生一次交通肇事造成车辆报废或人员死亡者。

第九章附 则

第五十七条总经部应制定本部门的车辆管理制度;各风厂和项目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车辆管理实施细则,但不得与本规定相违背。

第五十八条本规定由安监部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8篇 公司车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车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车辆运输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经常学习和熟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技术规范,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交通部标准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和国家标准g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执行。驾乘人员必须每天对自驾车辆进行安全运输及车辆标志进行检查,并随时接受公司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和道路交通主管部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修、消除。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月一至三次,遇有特殊情况和发生重大、特大行车事故随时通知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总结经验教训,整改事故隐患,提出防范措施,确保运输安全。提高驾乘人员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意识。

第四条:公司强化所有车辆风险保障能力的管理,凡国家规定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公司所有运营车辆必须按要求投保,任何车辆不得漏保、脱保、公司还设立车辆责任赔偿保证金和事故赔偿担保人(单位)制度,凡不按公司规章制度参加投保和不交纳保证金和提供事故赔偿担保人(单位)的车辆,公司不予其签定劳动合同,不准其挂靠本公司进行运营。(注:第三者责任保险不得少于20万元,货物运输保险不得少于15万元)。

第五条:车辆承运危险货物应根据托运单位提供有关资料认真予以查对核实,并提前15天向公司报送运输计划,包括货物品名、数量、运输路线、运输日期等必须详细填报,以备公司和运输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和调整工作。

第六条:公司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严禁搭乘无关人员。运行中驾乘人员严禁吸烟,停车时不准靠进明火和高温场所,并经常检查消防设备的准备情况,发现过期、失效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第七条:凡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必须悬挂规定的标志牌和标志灯,凡末经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检查合格的车辆和常压容器,不得装运危险货。

第八条:维修、改装或动用明火维修易燃、易爆危险货运输时罐(槽)车时,必须到经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查批准,有一定资质的修理单位进行维修,改装作业。

第九条:在运营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等事故,驾乘人员必须根据承运危险货物的性质,按规定要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当地道路运政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全力消除危害。

第十条:本公司车辆及驾乘人员凡违反上述统一规定者,自负一切经济、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xx年xx月xx日起开始执行。

第9篇 总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保证工作和业务用车,确保安全行车和车辆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专业公司的车辆及全体驾驶人员。

第二章车辆调配

第三条根据工作需要,由办公室请示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对车辆进行统一配备和调整。

第四条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车辆的日常使用、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执行规章制度情况有管理责任。

第五条总公司外事用车、总公司会议及较大活动用车,办公室有权临时调度各单位车辆,各单位应服从协调调度。

第六条除总公司领导临时安排外,总公司车队不为业务部门及各专业公司出车。

第七条原则上各单位不得相互借用车辆,特殊情况须经总公司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

第八条24小时内长途用车(单程150公里以上的),须经总公司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24小时以上的,需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任何车辆外借必须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各单位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配备车辆均属工作用车,应严格服从办公室车队的统一收车管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根据车队的安排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提高驾驶技术,保证车辆完好,杜绝事故发生。未经批准不参加安全学习者缺席一次罚款100元。

第十二条总公司安委会和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交通安全学习并实施安全管理监督。

第十三条出现交通事故,追究肇事者的经济责任,按事故损失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处罚:损失额5万元以上的,罚个人6%;损失额1~5万元的,罚个人5%;不足一万元的,罚个人500元。非专职司机各降10%比例。最低罚款为保险公司的免赔数额。未经批准私自出车或私事出车,按上述比例各加罚一倍。

第十四条对交通事故肇事者除经济处罚外,还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止驾驶、降薪等处理。

第十五条专职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发生过交通事故和造成经济损失的,对驾驶人员给予表彰并颁发安全奖,可按季核发。

第四章油料管理

第十六条各管理部门配备车辆所需油料由车队统一按核定预算办理购进,按单车每月定额标准发放,超出不补;节余归部门使用。定额标准由办公室每季核定,全年按预算节余部分提取30%作为车队节油奖励基金。

第十七条车队设专人负责油票发放,造册登记,司机签字领取,每月上报办公室审核。

第十八条各专业公司的耗油采用总额控制,集中购买,定量使用的原则,各专业公司财务部应按照排气量2.0以下车辆每月210公升,其它车辆(排气量2.0以上)每月300公升的标准作出费用预算,纳入本公司的总预算。在预算限额内按月或按季度集中购买油票,作为有价证券由各公司财务部专人保管,建立规范的领用制度,任何个人不得自行购油,集中购油不得突破限额。

第五章维修保养

第十九条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检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车辆维修按规定填制申请单,部门负责人签字,车队技术审验,办公室主任审签,到指定修理厂维修,专人结算,超过审批预算的不予报销。

第二十条业务部门及专业公司维修保养车辆参照第十七条规定自行负责。

第二十一条办公室及车队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检查,内容包括:本规定执行情况、车辆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当事者及所属单位领导分别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停驶。

第六章驾驶人员管理

第二十二条总公司领导及部门总经理配备工作专车,持有效驾照可由本人驾车;无驾照需配司机的,由办公室统一调配。

第二十三条专职司机应严格按规定条件由办公室商人事本部统一招聘。各部门无权自行聘用司机。

第二十四条业务部门及各专业公司临时聘用司机,须经办公室车队考核并签字同意后,方可聘用。

第二十五条临时聘用的司机应服从车队的统一管理,不出车时一律到车队休息,不得在办公区内滞留。

第二十六条其它工作车辆需要持有驾照的ee职工驾车的,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并商办公室同意,但严禁擅自交他人驾驶,违者收回车辆。

第二十七条对于实际驾车经验不足一年或持实习证照的,需经车队技术考核合格并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准单独驾车。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副职以下人员驾驶公司车辆的,应于每日下午五时前将车辆停到指定地点,钥匙交至车队,待下一个工作日上班时,到车队领取钥匙。

第二十九条特殊情况需在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交车时间内使用车辆的,须由用车单位领导签署书面申请,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交车队备案。违反规定私自用车的,予以停驶或收车等处理。

第三十条ee职工报考驾驶证,按规定程序报批,本人申请、部门领导同意,报公司安委会批准,学车人员一律用业余时间自费学习。不准用公司车辆学车练车。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车辆的保险、养路、验车、牌照、停车场等手续,属于总公司的由办公室车队办理,所需费用按财务预算分别人帐;属于专业公司或子公司的,自行办理,费用自负。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10篇 公司车辆管理规定办法

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车辆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类型的合理用车需求。

三、车辆管理规范: 1、用车原则

优先保障公司级重大活动、会议、重要客户接待、公司领导工作用车。

在出现用车冲突的情况下,人事行政部按用车先后、事情的轻重缓急、距离远近安排车辆。 临时用车,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当时车辆资源状况进行调配。 行程方向一致的多人员或多部门用车尽量安排同一车辆。

车辆出行所产生的费用统一计入车辆使用部门,多部门多人员出行者,则以人口数进行费用分摊。 物流部的车辆管理请参照此规定由物流部人力行政单位监督执行,本规定未涵盖部分请按原规定、原流程执行。

停车场地:以公司指定的地点为准。

车辆维修点:以公司综合评估后指定的维修点为准,非行车途中的维修一律不得自寻维修点,否则车辆维修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2、用车流程图

3、相关人员职责

3.1

用车人职责

3.1.1 用车人均应遵照公司的用车原则使用车辆。

3.1.2 用车人只允许中心/部门负责人工作或业务用车;若部门其它人员因特殊原因用车,需 3.1.3 要部门负责人在《车辆使用申请表》上签字同意。在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之前,用车人

应先在本部门内做好用车的协调工作,能够一起办理或搭车办理的,尽量一同用车。

3.1.4 用车人应严格按照预定线路和时间用车,不得私自更改目的地或行车路线。如需改道并延时

返回,必须在预定返回时间前半个小时与行政人员确认,车辆调度将依据后续车辆安排及用车重要性予以回复和安排。

3.1.5 预定车辆后,因情况变动需放弃用车或调整用车时间,应提前半天通知行政人员,以便及时

调整用车计划和安排。

3.1.6 行车结束时,用车人必须对驾驶员在《行车记录表》上填写的用车记录及相关费用票据予以

核对并签字确认。

3.1.7 用车人有义务监督驾驶员在接《车辆使用申请表》后是否按要求的时间和路线出车,若出现

违反的情况,用车人可向行政人员和部门负责人投诉。

3.2用车部门负责人职责

负责对本部门员工业务用车使用状况进行监督、审核。

根据用车人填写的《车辆使用申请表》,调配公司车辆资源,安排车辆出车。

在车辆资源不足或出现资源重叠时,依据公司派车原则,协调车辆安排并拥有对车辆使用的最终决定权。

负责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和安排,对驾驶员的任用拥有建议权。

根据行政人员的安排和用车人《车辆使用申请表》要求, 按时间要求和路线出车。 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听从行政人员的安排,按要求出车和回场。

实事求是填写《行车记录表》内容(时间/行车里程),不得弄虚作假,并认真保管,每半月进行汇总,实际产生的加油费用需与该记录表一致,否则多出的费用由加油人自付。 《车辆使用申请表》一式两联,一联交财务部报销使用(无此单者后附或此单内容经查不实者不予报销);一联交人事行政部备案。

驾驶员有权监督用车人的车辆用途或中途改为私用的不良行为,并应该向用车部门负责人和人事行政部反馈。

3.3行政人员职责

3.4驾驶员职责

四、车辆日常管理

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对应的车辆驾驶证。

车辆未经许可不得借予非本车驾驶人员使用,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借,需由总经理审批。 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驾驶员须遵守交通规则,如不按交通规则行驶造成的处罚,由个人按公司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造成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并承担后果。

各种车辆在途中遇到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上级领导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事后向上级主管报告。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公司共同负担。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根据责任认定大小,来核定其差额由驾驶员与公司承担的份额。

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含维修原因),或移作私用(经公司领导特许的除外),否则

除了予以200元/次的处罚外,尚需承担所有的用车费用。

如出车返回公司的时候太晚(超过晚10点者),驾驶员必须向行政负责人员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将公司车辆开回家,但期间出现任何意外,比如车辆被盗、出现交通意外等均由当事驾驶员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外出时应停放在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停放车辆导致违反交通规则、损坏、失窃,根据违反、损坏轻重及责任大小,由驾驶员承担相应的费用。

私人目的借用公司车辆应提出使用申请,注明“私用”原因 ,并经由总经理核准后方可使用。 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扣除保险理赔额后全部由私人负责。 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车辆所带附件及证件、外观良好,保持车辆整洁、干净,否则照价赔偿。 驾驶员在出车前应检查《行车记录表》上所记录的里程数是否与里程表上显示的数据相符,如有不同则需向行政人员报备,并由行政人员修改里程数(其差异原因由行政人员与上次交车人员交流确认)。

车辆出发时要如实填写车辆启动的具体时间。

行车过程中,如有加油请在《行车记录表》予以体现并如实注明加油金额。

驾驶员回到公司指定的停车点时,需在《行车记录表》上如实填写回车时间,同时注明当时车辆所处的状态(尤其是当车辆状态明显有故障时),否则由交车人承担相关责任。

直营各区域因公借用车辆,同样需要按本规定执行,如出现缺失详细的行车记录,则记录之外的行程所产生的费用由借车部门负责人承担;

非公司专职司机驾驶所产生的违章处罚,由驾驶人按规定承担扣罚,找不出责任驾驶员者,由借车人部门负责人承担处罚。

五、车辆保养管理:

5.1 车辆维修、保养等,应先注明行驶里程,经与行政人员核准后方可送修。 5.2 车辆应由公司指定各厂家保养,特约维修厂维修,否则修理费一律不予报销。

5.3 车辆外出行驶途中如发生故障或其他损耗急需修复或更换零配件时,应与行政人员联系请求批

示。

六、处罚

6.1 禁止以工作为名派车办私事,严禁弄虚作假糊弄派车人员,否则一经发现,除用车费用由责任人自

行承担外,同时对责任人处于100元/次的经济处罚,并在公司内通报批评。 6.2 因用车人原因耽误造成发车延时超过(含)30分钟,将被取消该次派车需求。

6.3 专职驾驶人员需遵守出车指定时间,因专职驾驶员造成发车延迟超过10分钟,行政人员有权给予

驾驶员至少10元/次的罚款 。

6.4 任何人员不得拿公司车辆做教练车,否则一经发现,处罚2000元/次。

七、关联表单

《车辆使用申请表》(见附件1) 《行车记录表》(见附件2)

《车辆使用状况报表( )月份》(见附件3)

八、附则

8.1 人事行政部对本制度具有最终解释权,并负责监督实施。 本制度自20**年**月**日起执行。 8.2 本规定如与其它规定相抵触,则以本规定为准; 8.3 本规定一经总经理签字发行,立即生效。

拟制:人事行政部 审核: 批准: 日期:20**年**月**日

车辆使用申请表

部门负责人: 人事行政部:

车辆使用申请表

部门负责人: 人事行政部:

车辆使用申请表

部门负责人: 人事行政部:

行车记录表

行车记录表

行车记录表

附件3: 车辆使用状况报表( )月份

制表人: 审核: 批准:

第11篇 某装饰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装饰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第1条 公司办公车辆统一由办公室管理。

第2条 自行车和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规定区域。

第3条 车辆不出车或下班后、节假日,用车司机应在公司指定地点把车停放好,采取必要的安全、维修、保养措施并把钥匙上交办公室。严禁停在外面过夜,违者罚50元/次。

第4条 各部门公务用车,必须向办公室申请,按要求填写《用车申请单》,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下班后或节假日用车,必须事先向办公室报送用车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第5条 员工用车时,须将行车里程、车况(使用前、使用后)在办公室用车登记本上如实填写,如属私人用车,油费自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行车路线和行车计划。

第6条 车辆使用前应检查车辆是否刮伤、轮胎是否充足、前后灯、刹车等是否正常,严禁“带病”出车、无证驾驶、酒后驾车,违者罚100元/次

第7条 车辆在外被人损坏,由当事人负责承担一切损坏后果,若车辆丢失,由当事人照价赔偿并罚款200元。

第8条 车辆维修,由用车人员报办公室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下班后或节假日员工因私事用车而造成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的,一切损失由员工自行承担,费用自理。

增加车辆清洗与保养

第12篇 投资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投资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为切实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进一步做好公司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管理

(一)车辆由行政管理部统一管理。员工根据情况确需用车,需填写《用车申请表》,报请部门经理审核,再交行政管理部审核,双方均同意后方可用车。

(二)遇有紧急用车,无法及时填写《用车申请表》的,应由用车人所在部门经理提出用车申请,并应及时补办手续。出省车辆、因私用车和车辆外借须经公司总经办批准方可派出。

(三)用车时间有冲突的,原则上根据先申请先用车的原则派车。若有特殊情况,由行政管理部根据轻重缓急派车。

(四)驾驶员出车前要按要求填写《出车登记表》,回岗后把填写完整的表格上交到行政管理部。

(五)驾驶员应保持车内清洁,禁止吸烟。

(六)驾驶员因自身原因违反交通法规而造成交通事故,须接受交通处罚的,相应赔偿及罚款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七)因公用车所产生的停车费、过路过桥费、汽车清洗费等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驾驶员持有效票据到行政管理部,由行政管理部统一到财务处报销。

(八)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等一切用车所产生的费用均由用车人承担。

(九)如需加油,应给油表拍摄照片发送给行政管理部,经核实后领取加油卡给车加油,加油后给油表拍摄照片由行政管理部核实后方予以认可,加油卡应及时归还到行政管理部。

二、安全管理

(一)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二)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三)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带病驾驶、疲劳驾驶。

(四)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部门经理,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五)交通事故的处理。

1、事故发生后,应先保护现场并急救伤员,及时拨打122报案,立即与行政管理部联络,通知保险公司,以利于车险索赔。

2、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坏、人身伤害、其他财产损失等,除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外,差额部分根据交警部门处理结果,由使用者与公司共同负担,使用者负担视责任性质而定。

(六)在用车过程中驾驶员因个人违章受到的交通处罚一律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七)车辆被盗赔偿。发生车辆被盗的,除向保险公司索赔部分赔偿外,其余部分由当事人依据下列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因驾驶员个人原因,不能提供车辆证件,导致交警部门及保险公司拒绝受理,其经济损失由驾驶员承担。

2、驾驶员擅自将车借给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车,赔偿车辆全部实际损失。

3、经批准的私事用车。

(八)车辆损坏赔偿。车辆发生损坏时,除向保险公司索要部分赔偿外,其余部分当事人依据下列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1、班后乱停乱放导致车辆损坏,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2、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车,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3、经批准的私事用车。

三、维修(保养)管理

(一)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保养)。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保养)清单经行政管理部批准后方可维修(保养),由财务部负责结算费用。汽车大修须经行政管理部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办批准后按计划进行维修。

(二)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行政管理部同意后,方可就近维修。驾驶员需持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四、处罚规定

(一)员工若有违反本制度的规定,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起罚款20元/人/次。

(二)若本部门员工一个月内违规次数累计达3次及以上的,部门负责人一次性罚款50元。

五、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行政管理部

20**年*月*日

第13篇 d公司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

(一)车辆的管理

1、公司内交通车辆归口管理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公司内一切机动车辆须经汽车车队验证、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

2、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检验,有交通管理部门发牌照的由交警部门检验,无牌照的由公司运输、安全和设备部门组织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无交警部门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

3、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动机构、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等必须齐备、灵敏、可靠和有效。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车辆的行驶

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通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2、让车与会车:货车让客车,大车让小车,拖拉机让汽车,非机动车让机动车,空车让装载车。

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大小客车、大小货车摩托车和拖拉机为10km/h,各种车辆出公司大门、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车间内行驶速度为3km/h,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行驶。

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 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三)车辆的停放

1、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或靠路边右侧依次停放。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情况下进行。

2、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中央不准停车。

(四)机动车装载

1、严禁人货混载,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驾驶室不得超载坐人,严禁爬车和跳车。

2、车辆装载重量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货物长度前后不得超过车身2m,小型车不得超过1m,超出部分不能触地。左右宽度各不得超过车厢10

第14篇 房地产公司车辆使用与驾驶员管理规定

房地产开发公司车辆使用与驾驶员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实现安全运行、降低费用、提高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二、车辆管理部门

公司车辆实行统一管理,分散使用。公司负责对公司所有车辆的资产管理、保险、索赔、检车、维修、缴纳各种费用、开展安全活动;同时负责日常使用调度和维修保养及驾驶员的管理。

三、车辆服务范围

公司领导用车、通勤接送、公务用车、外事接待用车及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其他活动用车。

四、车辆使用办法

公司车辆使用办法:总经理用车、通勤接送用车由总办直接安排,各职能部门公务用车需事先填写办公用车单后由总办安排。

五、车辆的维修和保养与使用

(一)车辆维修是指车辆的日常维修和因事故损坏而进行的维修。

(二)公司所有车辆的日常维修和保养主管部门负责。对车辆要定期保养,车辆的维修要经济、节约;每次车辆的维修保养要做详细记录,包括维修部位所更换的零件、维修费用、注意事项等。

(三)车辆因事故损坏进行的维修由使用部门、驾驶员和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共同负责,同时需要调查事故原因,对事故责任者应追究责任以及赔偿公司损失。(四)车辆使用实行油料控制制。

1、公司车辆所需油料统一由行政部统一购置、制票、核发与管理;按单车每月定额发放,超出不补,节余归部门使用。定额标准由行政部另行制订。

2、除出差外,任何个人不得自行购油,集中购油不得超过批准限额与计划。

六、车辆责任管理

(一)驾驶员责任

1、驾驶员要自觉执行岗位责任制,做到专车专人。

2、驾驶员行车必须“三照三证”齐全,提高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3、驾驶员要认真保养车辆,出现故障及时检修,严禁车辆带故障运行;及时搞好车辆清洁卫生,保持车辆干净整洁。

4、驾驶员应自觉参加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

5、驾驶员未经主管人员批准,不得将车辆进行调换或转借他人。

6、严禁“公车私用”,车辆原则上夜间停放在公司写字楼下停车场,无主管部门领导同意,车夜间不得随意停放。公司领导用车夜间车辆未停在公司的也需要停放在安全地带。

(二)对驾驶员的奖惩

1、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视情节严重给予处分。驾驶员未经批准私自出车或酒后驾车、私自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将进行批评教育并罚款200-500元。驾驶员违章、违规受到处罚或发生事故损坏车辆的,要负全部责任,同时公司将处以损失额10-30%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予以辞退。

2、驾驶员规范遵守交通法规,全年无交通违章事故,无保险索赔事件,车辆维修及时,保养好,并能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全年保险费退保额的50%奖励给驾驶员本人。

七、附则

1、公司各所属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本规定,总办有权对各各部门车辆的使用情况及自然状况随时进行监督检查。

2、本规定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15篇 服务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行政人事管理制度文件

――科技服务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进一步做好公司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行政管理部行政专员负责公司公车统一管理,主要包括:车辆调度、维修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驾驶员管理工作;车辆费用申报工作;驾驶员违规违章行为监督工作;车辆安全事故组织调查及处理意见工作。

财务部负责车辆费用管理。

三、车辆调度及派车程序

车辆使用程序: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表》→部门经理审批→行政专员审核→派车→驾驶员填写《出车登记表》→出车→驾驶员回岗提交表格

(一)车辆由行政管理部统一管理。员工根据情况确需用车,需填写《用车申请表》,报请部门经理审核,再交行政管理部审核,双方均同意后方可用车,出省车辆、因私用车和车辆外借须经公司总经办批准方可派出。

(二)遇有紧急用车,无法及时填写《用车申请表》的,应由用车人所在部门经理提出用车申请,并应及时补办手续。

(三)用车时间有冲突的,原则上根据先申请先用车的原则派车。若有特殊情况,由行政管理部根据轻重缓急派车。

(四)驾驶员出车前要按要求填写《出车登记表》,回岗后把填写完整的表格上交到行政管理部。

四、驾驶员管理

(一)驾驶员应保持车内清洁,禁止吸烟。

(二)驾驶员因自身原因违反交通法规而造成交通事故,须接受交通处罚的,相应赔偿及罚款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三)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四)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五)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带病驾驶、疲劳驾驶。

(六)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部门经理,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五、乘车人要求

(一)乘车人员要尊重驾驶员,听从驾驶员的提醒,上车后,必须系好安全带,确保人身安全。

(二)乘车人员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严禁将头、手和身体其它部位伸出车窗外。

(三)乘车人员要文明乘车,不准在车上吸烟、大声喧哗,严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

(四)乘车人员在行车过程中,不得与驾驶员闲谈,不得有任何妨碍驾驶员操作的行为。

(五)乘车人员不准给驾驶员提出违章、超速等无理要求,对于乘车人员的违规要求,驾驶人员有权拒绝。

六、费用管理

费用报销流程:驾驶员将有效票据提交给行政管理部→行政专员审核并进行汇总→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审核→财务部审核并报销

费用申请流程:行政管理部提交维修(保养)及大修费用申请→财务部审核→提取费用

(一)因公用车所产生的停车费、过路过桥费、汽车清洗费等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驾驶员持有效票据到行政管理部,由行政管理部统一到财务处报销。

(二)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等一切用车所产生的费用均由用车人承担。

(三)如需加油,应给油表拍摄照片发送给行政管理部,经核实后领取加油卡给车加油,加油后给油表拍摄照片由行政管理部核实后方予以认可,加油卡应及时归还到行政管理部。

七、维修(保养)管理

维修保养流程:驾驶员拟出维修(保养)清单→行政专员审核→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审核→费用申请→驾驶员进行维修(保养)

大修流程:行政管理部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总经办审批→费用申请→进行维修

(一)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保养)。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保养)清单经行政管理部批准后方可维修(保养),由财务部负责结算费用。汽车大修须经行政管理部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办批准后按计划进行维修。

(二)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行政管理部同意后,方可就近维修。驾驶员需持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八、事故处理

(一)交通事故的处理。

1)事故发生后,应先保护现场并急救伤员,及时拨打122报案,立即与行政管理部联络,通知保险公司,以利于车险索赔。

2)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坏、人身伤害、其他财产损失等,除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外,差额部分根据交警部门处理结果,由使用者与公司共同负担,使用者负担视责任性质而定。

3)在用车过程中驾驶员因个人违章受到的交通处罚一律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二)车辆被盗赔偿。发生车辆被盗的,除向保险公司索赔部分赔偿外,其余部分由当事人依据下列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因驾驶员个人原因,不能提供车辆证件,导致交警部门及保险公司拒绝受理,其经济损失由驾驶员承担。

2)驾驶员擅自将车借给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车,赔偿车辆全部实际损失。

3)经批准的私事用车。

(三)车辆损坏赔偿。车辆发生损坏时,除向保险公司索要部分赔偿外,其余部分当事人依据下列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1)班后乱停乱放导致车辆损坏,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2)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车,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3)经批准的私事用车。

九、处罚规定

(一)员工若有违反本制度的规定,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起罚款20元/人/次。

(二)若本部门员工一个月内违规次数累计达3次及以上的,部门负责人一次性罚款50元。

附件:*z-qr-010《用车申请表》、*z-qr-009《公司车辆使用登记表》

第16篇 某某装饰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装饰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为加强车辆管理,严保车辆修护和正常运行,特作如下规定:

(1)车辆实行专人管理和专人驾驶;

(2)实施路程登记和油耗登记,以及使用人用车登记;

(3)柳威车用途为材料采购和材料配送,起亚为副总经理用车和工程部用车,福特为总经理用车,特殊使用和借用经请示老总后再以实施;

(4)车辆由专驾驶人负责定期保养和清洗,以及定点车位的存放,保持车辆洁净;

(5)专车私用出现的事故由专驾人与私用人员承担刑事与民事责任,损坏照赔;

(6)钥匙认真存放妥善保管,预防出现其它不良结果;

(7)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车辆外出的行驶要求,道路行驶的禁令,城市停车规定,禁止违规;

(8)厉行节约,节省开支,充分发挥应有的最大作用。

以上管理规定认真实施,一旦违规视况严处,本规定即日起执行,原有规定停止使用。

公司车辆管理暂行规定【16篇】

____公司车辆管理暂行规定总 则为了加强公司的车辆管理工作,进一步树立为公司经营和效益服务的思想意识,使专职司机的管理、服务、安全、职责等各项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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