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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规定【16篇】

发布时间:2024-01-02 11:09:12 查看人数:37

公司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规定

第1篇 公司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管理人员廉洁从业,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维护出资人和员工的利益,保障企业资产保值增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管理人员(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各子公司、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以及管理人员,各驻外机构负责人,项目经理部正、副经理、总工程师、支部书记)。

第三条  公司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勤勉敬业,全心全意依靠广大员工,切实维护国家、社会、公司利益和广大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第四条  管理人员应当忠实维护本公司利益和出资人及员工利益,不得有滥用职权、损害公司资产权益的下列行为:

(一)违反决策原则和决策程序决定公司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及重要人事聘免;

(二)违反规定决定公司重组、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估评、借贷等事项;

(三)违反规定对外投资、担保、融资、为他人开信用证、采购、销售、资产处置、工程招标投标;

(四)未经批准,用公司资产以个人或者他人名义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参股、购买上市公司股票、购置不动产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活动;

(五)授意、指使、强令财务人员从事违反财经制度的活动。

(六)弄虚作假、谎报业绩或者搞不讲经济效益的“政绩工程”;

(七)偷逃国家税费或者故意拖延应缴国家税费,隐瞒截留公司资本收益或者故意拖延应缴公司资本收益;

(八)未按规定程序决定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九)未按规定评审程序测分下达内部工程项目成本指标;

(十)其他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和出资人及员工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  管理人员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私自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或者在与本公司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公司有关业务关系的企业从事证券投资、注册公司或投资入股;

(二)挪用公司资金,或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三)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职权的各类馈赠;

(四)违反规定兼任下属企业或者其他企业、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或者经批准兼职的,擅自领取兼职工资或其它报酬,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兼职取酬(下同);

(五)将公司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回扣、佣金、礼金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

(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七)利用公司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技术专利、业务渠道为本人或者他人从事牟利活动;或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八)用公款为住宅配备电脑和支付上网费用,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或借用公款逾期不还;

(九)未经领导集体研究,擅自处置重大捐赠赞助事项,擅自违规确定工程项目部奖罚事宜;

(十)其他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六条  管理人员应该以公司和股东利益为最高利益,正确行使职权,对本人及亲属有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应当主动制止,避免出现利益冲突,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规定,在与本公司有合作、竞争、依托关系的私营组织投资入股;

(二)将公司资产委托、租赁、承包给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人经营;

(三)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亲属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人从事营利经营活动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四)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人投资经营的企业与本公司发生非正常经济业务往来;

(五)其他有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七条  管理人员应当增强民主管理意识,严格执行公司民主管理制度,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不得有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下列行为:

(一)在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中违反民主管理制度,谋取私利;

(二)未按照规定公开、公示有关事项;

(三)在员工利益分配中,不依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暗箱操作,有失公平;

(四)为谋求业绩,违反劳动、安全、社会保障等法律法规,忽视员工安全卫生保护,危害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其他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八条  管理人员应当规范职务消费行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规购买、更换工作用车、豪华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用品等;

(二)违反规定用公款进行非经营性消费娱乐活动;

(三)用公款报销或者用本单位的信用卡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生活费用;

(四)超过规定标准报销差旅费、业务招待费;

(五)使用信用卡、未经授权的签单等形式消费,不提供原始凭证和相应的情况说明;

(六)其他违反规定的职务消费行为。

第三章    实施与监督

第九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应当依据本规定制定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制约机制,保证本规定的贯彻执行。

第十条  管理人员应当将贯彻落实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民主评议。

第十一条  高层管理人员应当向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定期报告兼任职务情况,以及有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其他情况,并向股东会述职。党员同时由纪委监督。

第十二条  纪委、监事会应当加强对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从业行为的监督,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质询,提出纠正意见。

第十三条  公司办公室参照有关办法建立健全有关招待费管理制度,报董事会批准,并以适当方式向员工公开。

第十四条  加强对管理人员的评价、考核,并将其廉洁从业情况作为管理人员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聘免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  纪委、监事会依据职责权限,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或者进行处理。

第四章    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第十六条  管理人员违反本规定的,应根据其情节轻重,参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及公司规章制度追究责任。

管理人员中的共产党员违反本规定的,除依照前款处理外,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党纪处理。

第十七条  管理人员违反本规定的,还可由董事会、股东会给予组织处理。

组织处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纪律处分合并使用。

第十八条  管理人员违反本规定,在依据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追究责任的同时,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当责令退还,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拒不退还或者拒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公司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

第十九条  管理人员违反本规定受到撤职以上纪律处分的,五年内不得担任公司高层、中层管理职务。

违反本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者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担任公司高层、中层管理职务。

第二十条  管理人员违反本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监事会、纪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试行。

第2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1.0目的

规范小区的物业管理,确保各项服务收费的正常进行

2.0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所属各管理处的所有业主的物业管理费收取、代收代缴水、电、气费,特约服务收费及除此之外的其它收费管理。

3.0管理内容

3.1收费标准

--各项费用除由专业职能部门自行收取的费用外,其余收费标准按照政府相关部门(如物价局)审批的标准范围内执行。

--特约服务收费:坚持自愿原则,双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按各部门执有并经公司审批的标准执行。

3.2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特约服务费的计算参见《编制费用通知单流程》。

3.3车位租赁费及车位物管费按月、按季或年缴纳,每月或季计算出每个车位应交的费用,若与物管费一起缴纳车位租赁费的,在每月5日前填发《龙湖物业管理缴费通知单》,业主在每月(或每季首月)15日前到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将费用结清。不与物管费起缴纳的车位租赁费,在租赁到期日前,到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缴清相关费用。

3.4临时停车费的收取见《车库管理作业指导书》,收费标准为:南苑管理处为临时停车2小时内不收费,超过2小时,超过部分每小时收费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西苑管理处临时停车半小时内不收费,超过半小时,超过部分每小时收费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车位租赁参见《车位租赁流程》。

3.5洗车票的收取参见《洗车场工作作业指导书》。

3.6《龙湖物业管理缴费通知单》每月5日前随同《龙湖大家庭》采用挂号信的形式寄发(特殊情况除外),行政部负责。客户服务中心收费员对业主(或住户)缴纳的每一项费用,都必须按财务制度规定开出收据或发票,一份交缴款人,一份财务部留存,或将《龙湖物业管理缴费通知单》第一联交缴款人,第二联财务部留存,待集存一定数量后,一并出具正式发票以便查核。

3.7财务部出纳负责监督各项费用的收取,包括收费标准、数量、金额等。

3.8在规定期限内业主或使用人拖欠费用,每天按应缴费金额的3‰加收滞纳金,特殊情况除外,但必须通过管理处主任、财务部主管、经理批准。

3.9对未按时缴费的业主(住户),按《物管费催缴流程》执行。

4.0相关文件

4.1《编制费用通知单流程》

4.2《车库管理作业指导书》

4.3《车位租赁流程》

4.4《洗车场工作作业指导书》

4.5《物管费催缴流程》

5.0相关记录

5.1《龙湖物业管理缴费通知单》

编写:zz审批:zz

第3篇 公司节能减排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节能减排工作长期、有效、规范地开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确保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所属单位、机关各部门。

第三条 本规定中所指“能源”包括但不限于:水资源,电、煤、石油、天然气等常规能源,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

第四条 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公司《节能工作暂行办法》、《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规定》、《节水管理办法》、《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等管理规定及办法;

(三)公司目前能源使用和管理现状。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成立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负责节能减排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指导、考核等领导工作。

(一)人员设置

组 长:总裁

副组长:公司节能减排主管领导

成 员: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二)职责

1. 全面领导公司节能减排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指导、考核等相关工作;

2. 全面部署公司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

第六条 公司成立节能减排办公室,设立在规划与资产部,负责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实施、跟踪和监督等。

(一)人员设置

主 任:公司节能减排主管领导

副主任:节能减排主管部门总经理

成 员:公司能源管理人员、各所属单位及机关各部室总经理及专/兼职节能减排管理人员。

(二)职责与分工

1.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节能减排政策制定、宣传、培训、检查、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跟踪和监督等。

2. 相关职能部门及所属单位主要分工如下:

(1)规划与资产部为公司节能减排主管部门,重点负责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以及公司各投资项目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并全面负责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的牵头组织和协调等;

(2)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减排方面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等;

(3)人力资源部负责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考核;

(4)财务部负责研究国家在节能减排方面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5)科技发展部负责节能减排科研、节能新技术推广、应用;

(6)经营管理部负责节能减排定额的制订;

(7)生产管理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节能减排管理;

(8)技术中心负责节能减排新技术的研究、储备;

(9)服务公司负责公司食堂、宿舍(所辖范围内)等公共设施的节能减排管理。

第七条 公司及各所属单位设定节能减排专职岗位,机关各部室设置节能减排兼职岗位,履行如下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总公司及公司下发的所有节能减排政策、法规、相关规定和工作方针;

2.负责组织制订和落实本单位的节能减排管理制度、节能减排指标、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节能减排措施及标准体系;

3.负责组织制订和落实本单位节能减排报告、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

4.负责建设本单位能源计量网络,并检查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检定情况;

5.负责本单位所有节能减排情况及数据的采集、分析以及本单位节能减排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编制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上报相关部门;

6.负责建立本单位的主要能耗设备性能档案;

7.负责对本单位日常节能减排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工作;

8.组织本单位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应用推广和节能改造方案的编制、审查和实施;

9.负责本单位投资建设项目的能耗量、节能措施等内容的审查工作;

10.负责本单位节能减排相关的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各项节能宣传活动;

11.完成上级部门及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节能减排方面任务。

第三章 基础管理

第八条 公司对节能减排工作实行两级管理。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负责对各所属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管理;各所属单位总经理为节能减排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节能减排工作。

第九条 各所属单位应设置节能减排管理机构,制定计量、统计、考核、奖惩等各项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建立节能减排管理体系。

第十条 公司与各所属单位签订《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把各所属单位的节能减排指标纳入公司绩效考核体系之中。

第十一条 根据公司下发的节能指标,各所属单位要确定本单位的关键控制环节及测量方法,定期组织能源消耗的预测、跟踪、监测,如实书面上报公司能源消耗、节能指标完成情况,并及时对未完成的节能指标进行原因分析。

第四章 计量管理

第十二条 各所属单位应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配备各级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完善各级能源计量器具台帐和关键计量设备运行状况档案,努力提高能源计量管理工作水平。

第十三条 各所属单位应按照相应规定、标准的要求,对各级能源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校准,确保在用的能源计量器具性能符合要求。

第五章 统计管理

第十四条 各所属单位要按照《节能减排统计管理办法》制定统计细则,开展各项节能减排统计工作。

第十五条 各所属单位应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资料的审核、交接和档案等管理制度,保证统计数据的可追溯性。

第十六条 各所属单位应定期开展能源消费统计、分析、核查工作;监督本单位节能减排措施和项目的落实情况。

第十七条 各所属单位应按时按要求上报节能减排统计数据,按月对本单位节能减排状况进行分析和总结,编制本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提出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的改进措施建议。

第六章 生产管理

第十八条 各所属单位要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节能减排管理办法》开展生产管理过程中施工方案的优化,以减少项目的能源消耗、降低成本。

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项目运行过程中,项目组要对相应的所属单位负责的船舶、吊车等大型、关键耗能生产设备调度工作进行跟踪监控,生产管理部要综合考虑工期、进度、近邻项目资源配置等状况,做好项目组与所属单位的协调工作。

第二十条 各设计项目组要将优化设计理念贯穿到整个工程项目运行过程中,做到选材合理、流程优化、库存材料合理利用,尽可能降低项目成本并做到环保节能。

第二十一条 各工程建设项目组应对取得良好效果或具有借鉴、推广意义的节能减排措施及产生的效果进行记录、总结、汇报。

第七章 固定资产投资管理

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阶段,应编制项目节能篇(章),并报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审核。

第二十三条 节能篇(章)的编写、评估和审查都要本着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的原则,依据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进行。

第二十四条 投资项目的节能篇(章)应包括投资项目应遵循的合理用能标准及节能设计规范、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分析、设备(工艺)的能耗水平及其用能产品的效率、能耗指标、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等内容,具体参照总公司企业标准《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节能篇(章)编写通则》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工艺和设备用能指标、公用工程、装置能耗指标、单位产品能耗指标等,要以国际先进能耗水平作为设计依据。

第二十六条 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应采用先进、成熟、合理用能的工艺和设备,应有完整的设计能耗数据,禁止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及不符合节能降耗要求的生产工艺和耗能设备。

第二十七条 投资项目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即节能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企业要做到用能计划到位、节能目标到位、节能措施到位、节能管理制度到位。

第八章 办公管理

第二十八条 各所属单位应从细节入手,全面开展办公节能节水工作。

第二十九条 节约用水。各使用单位应协助办公楼宇管理单位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安装或更换节水型水龙头,张贴节水标志;减少和避免自来水跑、冒、滴、漏现象,杜绝“长流水”现象。

第三十条 节约用电。培养员工良好的节约用电习惯,做到人走灯灭。上班时间,要尽量采用自然光、自然通风,需使用空调时,温度调节至适宜温度即可(夏季≥26℃,冬季≤20℃);加班时,要自觉关闭无人员办公区域的照明灯;公用设备(包括打印机、水龙头等)应指定管理责任人,制定使用管理措施,确保不使用的设备下班后关闭,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第三十一条 节约办公耗材。控制打印、复印数量,杜绝打印、复印与工作无关的材料,提倡双面打印和单面打印用纸再利用,提高纸张使用率。

第九章 耗能设备管理

第三十二条 各所属单位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淘汰能耗高、污染大的落后设备,不断实现工艺创新。

第三十三条 在购置或建造设备时,应对设备的节能减排性能进行要求和限制;采购过程中应优先选择节能减排性能好的设备,禁止购买国家及各级政府命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和用水器具。

第三十四条 适时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持和改善设备良好的运行状态,以降低设备的能耗水平;应加强对重点耗能设备及老旧设备能耗状况的监控,建立专门的耗能台帐,定期对能耗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第十章 油品管理

第三十五条 各用油单位应根据生产计划,编制供油计划,及时购进生产所需的成品油。

第三十六条 各用油单位应统一管理成品油的供应、输送和仓储工作,监督其合理使用,减少耗损。

第三十七条 成品油购进时,接收单位要对油品质量、数量进行检测、核对;外部单位供油的,接收单位应要求对方出具计量器具检定合格证明,并对计量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十八条 油类出库应准确计量,并建立用油台帐。

第三十九条 各用油单位应及时对废油进行回收处理。

第十一章 宣传、培训

第四十条 各所属单位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网络、报纸、板报和其他宣传工具,积极宣传节能减排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节能减排科学知识,弘扬节能减排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行为,教育广大员工转变观念,提高节能减排意识。

第四十一条 各所属单位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培训,使节能减排管理人员和用能设备操作人员熟悉国家的节能减排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节能减排专业知识,推广节能减排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节能减排管理、技术水平及实际操作能力。

第十二章 技术节能

第四十二条 各所属单位应积极开发、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努力推行节能减排技术进步。

第四十三条 各所属单位应积极组织实施重大节能减排科研项目、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对行业内外节能减排新技术进行评价,引进、消化、吸收行业先进节能技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发布节能减排推广技术目录,组织节能减排技术交流,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第四十四条 各所属单位要加强节能减排项目管理。由各所属单位节能减排主管部门负责汇总、优选和上报拟建节能减排项目,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审查,并对重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检查,组织评价、验收项目竣工后的节能减排效果。

第四十五条 各所属单位每年要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有计划、分重点地组织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更新改造,逐年淘汰高耗能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

第十三章 考核、奖惩

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年设节能减排专项奖励资金100万元,依据《节能减排考核奖惩办法》定期对各所属单位进行考核,对节能减排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项目和个人进行奖励。

第四十七条 各所属单位应定期检查用能情况、节能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减排评估和审查情况、行业设计规范执行情况等,及时制止和处理浪费能源的违规、违法等行为。

第四十八条 公司节能减排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评价考核结果未达标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单位和单位负责人参加公司各项评奖评优活动资格。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由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4篇 公司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杜绝和减少各类车辆设备、交通事故,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保证安全生产。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修订本规定。

第二条 各级安全部门、机电物资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财务与产权管理部门要按职能分工抓好分管工作,并相互协作,共同做好集团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集团各成员企业对其所购置的机动车辆,及其对所属劳务组织、分包队伍以及租赁的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

第二章 相关职责 

第四条安全部门职责:

集团公司安全主管部门:

1、归口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或参与车辆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3、负责车辆伤害事故的统计报告。

各单位安全主管部门:

1、负责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对驾驶员持证上岗、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负责组织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负责组织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操作证的取证和复审,以及驾驶员驾驶执照、从业执照的年审工作;

5、负责机动车辆户籍管理;

6、组织或参与车辆伤害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7、负责车辆伤害类事故的统计报告。

第五条 机电物资部门职责:

集团公司机电物资部职责:

1、归口集团公司机动车辆的实物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大型施工生产车辆驾驶员“设备操作证”的发放、管理;

3、组织或参与重大机动车辆设备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参与车辆伤害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4、负责机动车辆设备事故的统计报告。

各单位机电物资管理部门:

1、负责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机动车辆安全操作堆积及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设备安全运行及机动车辆设备管理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

3、协助组织大型施工生产车辆驾驶员“设备操作证”的发放、管理;

4、负责机动车辆的技术、安全鉴定及管理;

5、负责建立机动车辆档案;

6、负责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机动车辆重大隐患整改方案;

7、组织或参与机动车辆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8、负责机动车辆设备事故的统计报告。

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门职责: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1、负责指导、协助用人单位招聘机动车辆驾驶员;

2、协助组织大型施工生产车辆驾驶员“设备操作证”的发放工作;

3、参与车辆伤害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1、负责机动车辆驾驶员的试用、录用、解聘工作;

2、负责建立机动车辆驾驶员档案;

3、协助、配合安全部门做好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及考核工作;

4、参与车辆伤害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第七条 各单位财务与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机动车辆各类费用的收缴、筹集,并监督落实。

第八条 机动车辆及驾驶员所属单位(项目部、厂队)职责: 1、严格执行上级并适时建立本单位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2、负责对本单位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机动车辆驾驶员聘用、解聘信息资料的提供;

4、负责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和落实工作;

5、负责建立机动车辆及驾驶员档案;

6、负责机动车辆的维护保养及安全运行;

7、参与机动车辆设备事故及车辆伤害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8、负责机动车辆设备事故及车辆伤害类事故的统计报告。

第三章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

第九条 各单位要坚持机动车辆的维护、保养、检查制度,保证车辆安全装置、零部件等齐全完好,车辆正常运行。

第十条 建立并完善机动车辆档案(包括车辆登记证书、出厂合格证及车辆性能的相关证明、说明书等,车辆维护、检修、自检记录,车辆改装、改型记录,安全技术检验、年检、审验记录等)。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实行机动车辆、驾驶人员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制度。杜绝私自开车,无证驾驶,公车私用,乱停乱放等现象,规范管理,减少违章违纪行为。

第十二条 停车场所要按规定划出停车区域和通道线,保持道路畅通,并配有专(兼)职人员管理。

第十三条 禁止盛装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与其它车辆混合停放。

第十四条 机动车辆和停车场所应按规定配齐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并有应急装备和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 特种车辆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厂内车辆运输,要严格执行《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公路运输及特殊运输(超长、超高、超宽)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个体车辆不准在任何单位挂靠和以单位名义办理私人车籍证明和证件及上缴各类规费。

第十八条 对已达到报废条件的机动车辆要强制报废,并及时办理报废、回收、销户手续。特殊情况需继续使用的车辆必须报车籍所在地的车辆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车辆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九条 凡机动车辆产权关系发生变化(如转让、变卖等)时,应及时到车籍所地的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户籍或变更手续。

第二十条 对机动车辆实行承包、租赁和使用外单位车辆的单位,要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将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章 驾驶员的管理 

第二十一条 对驾驶员实行聘任制,经资审、考试、考核、试用后,择优录用。不得以各种理由不实行公开招聘。

第二十二条 招聘录用驾驶员的基本条件:

(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和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持证上岗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大型施工生产车辆,应同时持有集团公司核发的《设备操作证》;

营运性运输车辆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并且具有三年以上驾龄;

大客车及危险物品运输的驾驶员应取得国家规定的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

(二)身体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无妨碍驾驶机动车辆的禁忌症或生理缺陷;

(三)经理论和实际考核,驾驶技术满足工作要求;

(四)有良好职业道德,一年内无违章及其它不良记录;

(五)试用期至少3个月,且试用期间无肇事,无违章违纪行为;

(六)爱护设备,精心保养,且满足使用单位其它规定要求。 第二十三条 对上岗驾驶员的要求:

1、驾驶员要根据招聘单位录用后所确定的车型,尽早熟悉指定车辆的设备性能,掌握车辆驾驶技术;

2、驾驶员对驾驶的车辆要进行经常性检查,勤保养,勤维护,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开“凑合车”、“带病车”;

3、驾驶员要具有良好的驾驶作风和职业习惯,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违章驾驶,不疲劳驾驶,不带情绪驾驶,不将车辆交给无证、无关人员驾驶。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对不遵章守纪、不服从管理、缺乏职业道德且性质恶劣及驾驶执照、从业资格证、操作证等审验不合格的驾驶员实行解聘。

第二十五条 聘用驾驶员单位要建立健全机动车辆驾驶员档案(包括驾驶员个人简历,驾驶执照、从业执照、厂内机动车辆操作证复审记录,安全培训记录,表彰奖励、违章违纪、肇事处罚记录,聘用及解聘记录等)。

第二十六条 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肇事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除接受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外,还要接受集团公司按《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的有关条款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五章 附 则 

第二十七条 各级各部门要参照机动车辆的管理职责,针对本单位实际,制订相应规定,明确责任,落实好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 每年12月26日前将机动车辆明细台帐(含新增、报废、户籍变更车辆)(见附表)报集团公司质安部。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集团公司《机动车辆及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自行作废。

第三十条 本规定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处,以国家规定为准。与集团公司有关文件年抵触处,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属集团公司质量安全保证部。 

第5篇 地产公司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地产公司公章使用管理规定为规范公司公章使用,严格公章管理,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 公章包括但不限于“南京z置业有限公司”、“南京z置业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z投资(南京)有限公司”、“z投资(南京)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z投资(南京)有限公司雨花分公司”、“z投资(南京)有限公司建邺分公司”、“南京z置业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z投资(南京)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南京z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南京z园林有限公司”、“南京z园林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南京z园林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印鉴名章”等。

第二条 “南京z置业有限公司”、“南京z置业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z投资(南京)有限公司”、“z投资(南京)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z投资(南京)有限公司雨花分公司”、“z投资(南京)有限公司建邺分公司”、“南京z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南京z园林有限公司”、“南京z园林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法人章”等,由总经理办公室秘书保管,该公章使用必须在办公系统中填写“公章使用申请单”选择相应的公章名称、填写相关内容并上传需盖章的相关附件,经逐级审批,最终申请单流转至总经理办公室秘书处,由总经理办公室秘书核实并登记后方可盖章。盖过公章的文件如因特殊原因需修改后重新盖章,需重新填写“公章使用申请单”。“印鉴名章”由总经理办公室秘书保管,该公章需由总经理办公室秘书核实总经理签字的款项申报表或报销单后方可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盖公章,必须经总经理同意,总经理办公室秘书确认后方可盖章,事后须及时补打申请单。

第三条 “南京z置业有限公司销售合同章”、“z投资(南京)有限公司销售合同章”和“法人章”由总经理办公室档案管理员保管,该公章使用必须在办公系统中填写“商品房预(现)售合同审批表”,经主管副总签批后可使用,特殊情况下需报总经理签批。

第四条 “南京z置业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工程专用章”、“z投资(南京)有限公司工程专用章”由主管副总指定专人保管,经主管副总签批后可使用,特殊情况下需报总经理签批。盖章后原件需存档。

第五条 “南京z置业有限公司物资部专用章”、“z投资(南京)有限公司物资部专用章”由物资部经理保管,经主管副总签批后可使用。

第六条 “南京z置业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z投资(南京)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南京z园林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经理保管。该公章使用必须在办公系统中填写相应款项申报表或填写报销单,经逐级审批,财务经理审核后方可盖章。

第七条 各部门“资料专用章”由各部门资料员保管,经各部门经理签批同意后可使用。特殊情况下需报总经理签批。

第八条 “z投资(南京)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z置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由主管副总指定专人保管,经主管副总签批后可使用。特殊情况下需报总经理签批。

第6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劳保福利用品管理规定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劳保福利用品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员工的关爱,在规范、有序、节俭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劳保福利品的管理应遵循“合理、有效、实用”的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劳保福利品,是指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改善员工的工作条件,提高员工生活福利待遇而发放的各类物品。

第四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采购、保管和发放劳保福利品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五条劳保福利品的种类:

(一)劳保类:包括工作服、鞋、帽、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人丹、十滴水、风油精、万金油、饮料等物品。

(二)福利品:包括逢节假日或有员工结婚、生日、生育、生病、丧事等时,发放的各类物品。

第六条综合管理部应在每年12月底前,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劳保福利品总体发放指标,做好下年度劳保福利品采购发放的计划工作。劳保福利品的采购发放计划,须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综合管理部应指定专人(以下称采购员)负责劳保福利品的采购工作。采购员在采购前,应对所要采购的物品进行市场询价,将询价及对照结果报部门经理审核,并根据价廉物美的原则,确定供货单位。

第八条采购员在实施采购前,应详细填写《劳保福利品申购单》(附件1),注明所购物品的种类、供货单位、单价、数量及本次采购的总计金额,报部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采购员在采购时,应严格按照《劳保福利品申购单》的内容进行采购。采购过程中,严禁采购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谋取私利,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十条综合管理部应指定专人(以下称保管员)负责劳保福利品的验收、保管和发放工作。

第十一条保管员应对到库的劳保福利品进行验收,检查其数量、质量、价格、发票金额等内容,是否与《劳保福利品申购单》及《送货单》上的内容相符。在确认无误后,保管员应在《劳保福利品申购单》及《送货单》上签收;如有出入,应及时会同采购员与供货单位进行沟通,尽快解决问题。

第十二条对已验收入库的劳保福利品,应建立台帐进行登记,并加以妥善保管。库中存货较多时,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实物盘点,应做到帐物相符。

第十三条劳保福利品应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及时予以发放。在发放过程中,如有质量问题的,应停止发放。同时,保管员须立即将情况向部门经理汇报,并协同有关人员尽快将问题解决。

第十四条采购员凭购物发票及保管员已签收的《劳保福利品申购单》,按规定程序进行报销。

第十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7篇 某公司厂区垃圾站管理规定

公司厂区垃圾站管理规定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厂区环境的管理,特对厂区垃圾站做如下规定:

一、垃圾站倾倒垃圾时间定为两个时间段:每日8时―9时30分;15时―16时(节假日大搞卫生除外)。

二、各单位必须按规定时间将垃圾倾倒在垃圾房内,严禁随意乱倒,其他时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倾倒垃圾。

三、职工食堂垃圾及热处理厂喷沙废沙装必须装袋,装袋后,按行政管理部指定垃圾房倾倒。

四、各单位砂轮沫禁止倾倒在垃圾房内,需按指定地点倾倒。

五、凡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罚责任单位200元,罚倾倒人50元。

2023年9月3日

第8篇 地产公司名片管理规定

地产有限公司名片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员工名片印制、使用的管理,统一公司对外的形象宣传,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名片使用人:以下人员可由公司印制名片。

1、房地产、物业、酒店部门负责人以上管理人员;

2、房地产、物业、酒店外联业务人员;

3、其他人员若有特殊情况需印制名片,请通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上报行政副总批准后方可印制。

4、未经公司许可,员工不得私自印制本公司名片。

二、名片印制程序

1、印制申请

a、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名片印制的职能部门。

b、印制名片需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副总通知人力资源部办理。

2、印制过程

a、人力资源部对名片使用人的姓名、职位、电话进行登记,使用统一的名片格式、公司台头及纸样,在公司指定印刷所印制。

b、对于初次印制名片的使用人,人力资源部将留存片样备查。

c、人力资源部负责名片的印制、领取、发放工作,并做好帐目登记。

3、费用结算

a、名片印制费用由人力资源部每月持名片印制台帐与印刷所对帐结算。

b、房地产、物业、酒店名片印刷费用各自承担。

三、名片使用

1、名片须妥善保管和使用,禁止用于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务。

2、公司原则上不对单盒名片的使用时间进行要求,但使用人应本着节约的原则进行使用。

3、离职员工在办理职务移交手续时,须将未使用完的名片交回人力资源部进行销毁。

四、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五、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9篇 公司文印室管理规定3

公司文印室管理规定(三)

第一条 公司的文件,有打印必要时方予打印。内部递传的简单请示报告或其他不需打印的文件,一般不予打印。

第二条 公司发文,需由起草人定稿抄正,经有批准发文权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准打印。一般文件的打印、复印、传真,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才予办理;部门经理不在时,可经总裁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办理。

第三条 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或用公司传真机递送,以免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

第四条 文印室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按时完成任务。对收到的文件资料,应及时给有关部门、人员送发,或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到文印室来拿取回,不得延误。

第五条 文印室人员应树立严格的保密观念,不得随意将打印、复印或传真资料中有关商业秘密或公司管理中须保密的事项透露给他人,不得截留任何文件。

第六条 文印室对送来打印、复印、传真的文件资料,应做好登记,并在月终作统计核算。属业务部门的,由各部门承担费用;属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归列行政开支。

第七条 文印室工作人员初次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或处50元以上罚款,屡教不改或给公司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的,处50元以上罚款直至辞退。

第10篇 某某公司财务所属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第11篇 房地产公司策划管理规定

地产公司策划管理规定

一、项目营销策划

1、每年初,根据年度销售任务结合项目推广力度,制定全年度的广告投放费 用预算单,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由总经理签发执行;

2、项目的不同推广阶段,必须对推广阶段的市场、产品、设计规划、销售进 度等有充分的了解;

3、项目推广前期,须对项目的全方位优劣势进行分析,制定项目的市场定位 ,并形成项目推广方案向上级递交;

4、选择合适的广告公司进行项目推广,并负责及时跟进和落实推广进度;

5、根据项目推广方案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项目广告策略、价格策略、 产品策略、形象策略、媒体策略、推广策略和公关营销策略等;

6、根据项目不同阶段的推广需要,负责项目阶段性创意广告的制作及发布。 如平面、展示、户外、印刷品、礼品、电台和电视等;

7、负责监测广告发布效果,根据营销推广情况,对推广策略作适时调整。

二、广告媒体投放

1、报纸、电视、电台、灯箱等常规媒体,发布方案由策划人员报主管审核, 部门经理核定,总经理批准。

2、非常规媒体(新媒体)需通过书面报告的形式向公司申请,按合同的报批 审核流程办理发布手续。

三、广告合同审批

1、根据广告制作需要寻找合作公司时,须对合作公司资质考证、价格类比后 ,提供相关资料向部门经理汇报,经部门经理审阅后,在公司办公系统上填写广 告合同审批单逐级审批报总经理批准,确定合作公司;

2、填写策划广告合同审批单时,经办人须将合同内容附在附件中一并递交流 转,逐级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在合同上盖章。

3、合同签订盖章后,原件留公司档案员存档。

4、广告合同报批标准:

(1)合同立项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部门经理批准;

(2)合同立项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四、广告发布

1、广告发布的版面、时间、内容等须经策划中心商议,确定发布实施方案后 ,报部门经理审核;

2、广告公司制作的方案发布初稿,由策划中心交部门经理审阅,经部门经理 同意后签字确认发稿,广告公司方可发布;

3、发布稿的相关资料文件由策划资料员存档备案;

4、广告发布后,由经办人负责验收和监看广告,及时跟进调整,完全符合发 布要求后,方可支付相关后续款项。

5、广告发布的款项支付:

(1)每月申报月度广告支付资金计划,由部门经理审核,造价审核部立项, 总经理批准后,送公司财务部;

(2)已签订广告发布合同的款项支付,按款项支付流程付款;

(3)未签广告发布合同的款项支付,按已批准后的广告款项申报单付款。

五、策划资料管理

1、广告发布前,策划资料员需提前将广告稿在部门间发布传阅;

2、相关报纸软文的发布,策划资料员需在发布后三日内送相关人员传阅;

3、项目的不同进度阶段,由策划中心根据需要拍照留存;

4、已发布的广告、成品印刷品、销售资料等需存档管理,每年度收集造册;

5、公司大事的记录,必须作年度存档,并及时更新;

6、部门策划方案、广告稿、发布方案等,策划资料员需及时存档整理;

六、策划资料的查阅

1、相关策划资料须及时报送公司存档,查阅时根据公司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2、未报送公司存档的策划资料,相关人员在查阅时须经策划主管批准营销部 经理同意后方可查阅;

3、未按规定擅自查阅或透露策划资料(方案),由此产生后果公司将追究法 律责任。

第12篇 某某物业公司宿舍管理规定

某物业公司宿舍管理规定

为给员工创造一个舒适、整洁、宁静的生活和居住环境,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制定员工宿舍管理规定,请各员工遵守执行。

㈠宿舍管理架构

舍监--室长--清洁工

㈡各级管理人员职责

1.舍监职责

⑴直接管理宿舍各个寝室室长和清洁工。

⑵负责员工宿舍的物品发放和上缴。

⑶安排员工入住宿舍。

⑷定期组织室长检查各房间的用电安全、清洁卫生等情况,并书面报告上级。

⑸督促室长执行宿舍管理规定。

⑹对违反宿舍管理的员工呈报上级处理。

⑺对员工宿舍需改善之处或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⑻就宿舍事宜与各部门主管保持沟通和联系。

2.室长职责

⑴负责所属寝室的一切管理事项(包括内务整理、分配清扫等)。

⑵督促员工全面落实宿舍管理规定。

⑶监督和管理所属寝室内员工的行为。

⑷负责传达上级管理要求和事项。

⑸对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员工,应予以制止和通知舍监处理,发出书面警告,并向员工所属部门的主管报告。

3.清洁工作

每天打扫寝室以外公共场所的卫生,包括走廊、卫生间、浴室、餐厅、洗衣台、宿舍周围的水渠、公共门、窗、台、墙面等。

㈢宿舍管理规定

4.现职员工入住宿舍须经公司批准。

5.员工不得擅自搬离公司员工宿舍外居住。

6.员工若要搬离宿舍居住时,须书面提出申请(条件:员工配偶在深工作,同时需要提供其结婚证明及配偶方单位出具的证明)搬离宿舍理由,获批准同意后方可搬离外面居住;否则,不得外搬居住。

7.员工用餐须在公司指定的地点用餐。

8.餐厅空调非在用餐、开会、培训时不得随便使用。

9.宿舍内禁止烧煮、烹饪食物。

10.注意用电安全,禁止私自接驳电线或安装使用电器。

11.宿舍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杂物。

宿舍管理规定

12.严禁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到窗外或垃圾桶内,不得往窗外泼水、乱抛杂物等。

13.不得在宿舍范围内随处晾晒衣物。

14.员工不得赤身裸体(光背、穿裤衩)在所属寝室外的范围走动。

15.宿舍应保持宁静,禁止在宿舍内喧哗、进行剧烈活动或使用器具制造噪声。

16.宿舍内所使用的电视、音响等音量不得过大,晚上11时后禁止使用。

17.未经公司批准,禁止在墙壁、衣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打钉乱挂物品。

18.未经公司批准,严禁私自带人进入宿舍内或留宿。

19.对废弃的物品、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弃倒。

20.员工不得浪费水、电,离开时应随手将水、电关闭。

21.员工的私有财物应自行保管,如有遗失或被偷盗,应及时报告室长或舍监。

22.员工如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调换单元寝室房间或床位。

23.宿舍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违禁物品。

24.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互相关心,严禁打架斗殴。

25.宿舍内不得有酗酒、赌博或有伤风化等不正当行为。

26.员工须服从舍监、室长的管理和监督。

27.员工不得蓄意破坏公用物品、设施及有偷窃行为。

28.离职的员工在办妥离职手续当日必须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否则,所有物品将被视作废弃物进行处理;物品带出宿舍时,须经室长或舍监检查。

㈣处罚

住宿员工违反上列1至19项,将被书面警告或取消宿舍居住使用权,情节严重者将受到解聘处理;如违反20至25项,将被立即解聘处理。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治安管理条例的,将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z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第13篇 物业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为适应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司车辆管理,更好地保障公司领导工作用车、部门业务用车,制订如下规定:

一、管理职责

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为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对公司的车辆统一归口管理。公司现共有3辆车,分别为别克君威、捷达、面包车。别克君威为总经理专用车,公司有重大活动接送重要贵宾,须由分管领导指定专职驾驶员驾驶;捷达、面包车为业务用车,钥匙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

2、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及车辆安全、维修管理。

3、对车辆的购置、更新及报废进行管理。

4、对公司车辆进行定期维护、检修管理、办理车辆年检和保险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尽早处理,绝不允许带故障出车。

二、车辆管理

1、车辆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统一调配,司机的日常工作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安排。

2、车辆实行《派车申请单》制度。在无《派车申请单》或无公司领导批准下,任何人不得私自出车。修车、试车应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出车,私自出车责任自负,并追究驾驶员责任。持有效驾照的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因公用车,可以自行开车,用车后应及时将钥匙交回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3、经理级以上人员因私确需借车使用的,应填写《借车单》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至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办理借车手续,用车完毕后到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办理验车手续。借车期间一切费用由借车人承担,发生交通事故由借车人承担一切后果。

4、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应定期对司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及时组织学习新的交通法律法规。定期定程对车辆进行检修、保养,保持车辆状况良好,各部机件安全可靠。

5、严禁任何驾驶员酒后出车,特别是公司领导及高层管理人员自行驾车时,不论何种原因,都绝不许酒后驾车。

6、凡需带车外出长途时,100公里以上须由专职司机驾驶。

7、各部门业务用车,应提前一天向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申请,并填写《派车申请单》,部门经理及用车人在用车单上签字,经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审批后,统筹安排。

8、非公司专职司机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公司车辆,违者严处。

9、司机出车实行一次一单制。公司将根据司机出车次数、行车公里数用油情况、加班时间进行结算补贴(市内出车每月一次性补贴,市外出车按差旅标准补贴)。

10、司机根据《派车申请单》安排以最近路线完成出车任务,并填写《行车记录》。

11、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凡出现违章,司机除按处罚通知交纳罚款外,还需交纳交通管理部门对公司违章超标的安全罚款。一年内三次违章者,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劝退。

12、下班前司机将钥匙、车辆行驶证和当日《派车申请单》交回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司机不得私自将车辆开回家。确因工作需要或条件限制需将车辆开回家,必须经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否则公司将按严重过失处理。

13、经批准可以开回家的车辆,司机要妥善保管。车辆在停放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司机要负全部责任。

14、公司各部门在下班后因公用车,须事先向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申请,司机凭有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签署的《派车申请单》出车。

三、维修管理

1、车辆日常维护、保养、清洁由司机负责,正常保养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

2、需进厂修理保养的车辆,应报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批准,由司机送修。较大修理项目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批准,由二人同行送车进厂修理。

3、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报修项目与厂方保持联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接车时,司机根据报修项目逐项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厂方提出解决,待验车合格后,司机在《车辆维修保养记录》中司机验收栏中签字。

4、凡不经过正常手续而私自进厂修车,自行增加维修项目,所需费用自负,并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四、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五、未尽事宜按上级公司有关车辆管理规定执行。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1、派车申请单

2、出车登记表

3、借车单

4、车辆维修保养记录

第14篇 物业公司办公环境管理规定7

物业公司办公环境管理规定(七)

为了加强公司部室和各管理处办公室管理,营造良好的办公室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对员工应遵守的纪律和必须具备的精神风貌,特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员工应严格按公司考勤制度守时守纪,自觉签到。上午须提前十分钟到岗,清洁办公室环境。不在办公室内放置杂物,办公用品应整齐有序的摆放在写字台上。

第二条保持办公室安静,工作时间不喧哗。

第三条坚守岗位,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工作时间不离岗、串岗;不聚众聊天;不打瞌睡;不得在办公室内吃零食;冷气开放时,严禁吸烟。

第四条上班时间严禁办私事,因公外出应向本部门负责人请假。

第五条 讲究服饰仪表,着装整洁大方;凡参加公司重要集体活动或接待贵宾、迎接检查时,应一律穿着公司配发的统一制服,佩戴工作牌;上班时间不准穿短裤、背心和拖鞋,男士不得留长发、蓄胡须和大鬓角。

第六条接待客人来访,应起身相迎,做到态度和蔼、彬彬有礼;来客告辞,起身相送;接待来客询问,不得泄露公司管理制度等有关公司机密事项。

第七条参加各类会议按时到会,保持会场安静,对重要事项应做好记录。

第八条下班或因事离开办公室,应人离灯灭,关好门窗、冷气,并将座椅贴靠写字台。

第九条爱护公物,节约使用办公用品。

第15篇 大庆石化公司电气高压试验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大庆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气高压试验管理,确保电气设备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规程、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相关部门及二级单位。

第三条  本规定是公司电气试验管理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在电气试验及试验设备的选型、购置、验收、使用、修理、改造、更新和报废等全过程管理中,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高压试验由公司电气管理处负责归口管理。各二级单位主管部门应设相应岗位和专职技术管理人员;并在主管领导、电气副总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高压试验的管理。

第五条  公司电气管理处负责对公司各单位电气设备试验及高压试验设备的选型、购置、验收、使用、修理、改造、更新和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考核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核电气高压试验的年度测试计划,组织参与有关的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第六条  承试单位应根据承试电气设备的特点,依据本规定,编制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高压试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承试单位的职责至少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具有相应电压等级的试验资质。

2.试验设备精度、等级符合要求,并按规范要求定期检定。

3.应严格按照《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进行定期试验工作,并对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

4.对试验数据进行分析,并判断设备的绝缘变化情况。

5.试验报告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管理。

第八条  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电气设备的特点,依据本规定,编制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电气试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  各二级单位的管理职责至少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负责按规程规定的预试周期、项目及设备具体情况编制电气设备预试计划,在每年的12月25日前将下年度预试计划报公司电气管理处。

2.负责组织预试计划的实施及计划的落实。

3.负责监督试验单位的试验方法是否正确,试验内容是否符合规定,使用的试验设备、仪器、仪表是否正确、是否检定合格并在检定周期内。

4.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5.负责组织事故后或继电保护动作后对高压设备的临时性试验工作。

6.负责建立健全高压设备技术档案、图纸资料和电气设备有关参数,并使其符合实际,正确齐全。做好电气设备技术状况分析和管理工作总结,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7.负责对变电所(发电厂)值班人员进行有关高压技术方面的知识培训工作。

8.负责绝缘监督管理,对设备绝缘配合的合理性、正确性有管理责任。

第十条  公司内电气设备的试验任务由公司内取得相当电压等级电气试验资格的队伍承担。二级单位特殊情况确需外委其他有资质单位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外委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  各单位需根据季节特点、负荷情况并结合一次设备的检修,合理地安排年、季、月的高压试验计划。定期试验工作应及时完成并应保证试验质量。

第十二条  预试计划的年度检测内容经电气管理处高压技术人员审查、电气管理处主管处长审批后在3月10日前下发。

第16篇 国电电力青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档案管理规定

一   总  则

1、为加强公司文书档案的科学、规范管理,提高文书档案工作质量,保证和维护档案的安全、完整,进一步充分发挥档案的功能,提高利用价值为公司经营管理直接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档案法实施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2、本规定所称档案,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包括文本资料、电子记录资料、声像资料和实物资料等。

3、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所有员工均有保护公司档案的义务。

4、公司的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定期归档的方式,共同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保管、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二   档案管理的机构和职责

1、公司行政部为公司档案管理的主管部门,对公司的档案资料实行统一归档和日常管理。

2、公司档案工作实行部门收集整理,档案室统一归档的原则。

3、各部门为档案管理的分管部门,由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档案资料收集、保管和移交归档工作。

4、行政部档案管理员和各部门档案管理员(兼职)均为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的稳定,各部门专(兼)职档案管理员名单须报行政部备案,如有变动须及时通知行政部。

5、档案管理员出现工作变动或离职,应将其经办或保管的档案资料向接办人移交,严禁擅自带走或销毁。

6、档案管理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和《保密规定》,保守公司秘密,不得向其他人员泄露档案内容。

三  档案的收集

1、坚持部门收集、管理资料的原则。各部门、分子公司专(兼)职档案管理员按本部门资料的归档范围负责及时收集、管理本部门的资料,即把好文件“质量关”,要检查文件及附件是否完整,文书处理程序是否完备,处理的来龙去脉是否注明,文件质量符合要求。采取每月、每季度或次年三月前移交公司档案室归档立卷,并办好交接签收手续。

2、凡公司发出的公文(含原稿、正件和附件)一律由行政部统一收集管理。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收集、立卷、归档。

4、公司与外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在用印时即按合同约定的份数收取归档。

5、召开的各种重大会议,由会议主管部门将会议纪要、会议材料、声像资料等向行政部移交,季度统一向档案室移交。

6、其他声像档案的收集应在声像资料形成后一个月内随立档部门其它载体形态的档案同时归档(归档的声像资料均必须为原版、原件,照片含底片)。

四、归档范围

1、公司应归档的资料包括:公司在日常工作和经营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和利用、参考价值的文书资料、工程资料、图片和声像制品。

2、上级部门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批复、命令、条例、规定等文件材料。

3、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以及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4、公司对内进行管理、规范事务的正式发文。

5、重要的会议材料,参加上级部门会议带回的会议材料,公司内部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等。

6、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统计报表、简报及合理化建议等。

7、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和有关法律文书等文件材料。

8、公司的财务报表、账本、凭证等。

9、公司关于员工劳动、人事、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以及对员工奖励、处分的文件材料。

10、公司工程项目资料及有关报建审批手续和验收记录、证明资料。

11、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公司重要活动的报道、照片、录音、录像等。

12、凡是加盖过公章未经正式使用文件资料的必须交回行政部。

五   档案的立卷

1、公司各部门要坚持档案资料的平时立卷工作。

2、各部门对处理完毕或保存的文件资料,由专(兼)职档案管理员集中统一保管。

3、各部门应根据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平时文件材料立卷使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条款号。

4、公文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签发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门专(兼)职档案人员归卷。

5、专(兼)职档案管理员应及时将收集的文件材料,按照“案卷类目”条款,放入平时保存文件卷夹内“对号入座”,并在收发文登记簿上注明。

6、公司档案年度立卷工作由档案室负责统一规范立卷,保证案卷质量,各相关部门专(兼)职档案人员配合,共同做好档案的立卷、组卷、编目工作。

五、文件归档与移交

1、各部门文档应于次年三月份以前向档案室移交;

2、《移交清单》(见附表一)一式二份,清单上需包含的内容:文件名称、文件号、行文日期、文件页数、是否原件、文件密级、移交人、监交人、接收人信息。

3、文件移交清单三方签字为有效。

4、公司档案资料分类组卷由行政部统一规范,具体的分类标准为:先大类(行政管理、经营、科研、后勤),后部门(董事会、行政、人事、财务部、项目部等),再小类(文件在前、资料在后)。

5、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50年)、短期(15年)三种。新规则对2007年以后形成的归档文件,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30年、10年)两种。

6、确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划分保管期限的原则是:

(1)从维护公司历史面貌完整出发,用全面的、历史的、发展的观点,分析和鉴定文件材料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以文件材料形成部门的职能作用及文件材料的具体内容作为判定归档范围和划分保管期限的基本要素。

(2)凡是记录和反映公司主要经营管理活动、中心工作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在维护公司权益等方面具有永久性凭证价值和文化价值,对公司有长远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应定为永久保管;

(3)凡是记录和反映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在较长时间内对本公司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在维护公司权益方面具有凭证性价值的文件材料,应定为长期保管。

7、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资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资料之间的 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8、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放在一起,不得分开;绝密文件单独立卷。

9、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工程资料放在项目验收年度;其它文件的立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10、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次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11、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下角,背面的左上角打印页号。

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目录。填写的字迹要工整。卷内目录放在卷首。

12、有关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都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可说明,也应将立卷人、检查人的姓名和日期填上以示负责。备考表应置卷尾。

六、档案的保管、统计

1、公司档案资料实行专人、专柜、专室管理。

2、公司档案资料的保管按机构、年度、保存期限、编号次序进行保管,并编制好案卷目录等工作。

3、档案管理员须做好档案资料的保护工作,做到“八防”:防盗、防火、防虫、防潮、防尘、防鼠、防霉、防光。

4、公司档案实行计算机监控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自动化、现代化。

5、公司档案室应当加强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定期对档案的价值进行鉴定。

6、声像档案在保管期限内须进行定期检查,防止档案的变质、退磁。对重要的声像档案应制作光盘保管。严禁私自撤销、清洗、消磁和修改。

文书档案的统计

7、文书档案要建立健全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收进、移出、库存、利用、销毁等情况进行统计,统计数据做到准确可靠。

编制案卷目录、全引目录,专题卡片、资料等检索工具,方便利用,提高效率。

七、档案的查阅、借阅

1、公司员工查阅、借阅档案资料时,应严格按程序办理,填写《查(借)阅档案审批表》,档案室负责人对查(借)阅人、查阅档案内容、查阅时间和归还时间进行详细登记后方予查阅。

2、查(借)阅档案员工应根据申请内容进行查阅,对档案内容与本身工作无关的档案,一律不得查阅。

3、档案查(借)阅的批准人:普通档案由文件归属部门总监审批;秘密级以上档案由总裁或主管副总裁审批。

4、公司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外借,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外借带出,普通档案由行政部经理批准,秘密级档案由总裁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对常用的档案资料,档案室可提供复印副本供借阅,副本在使用部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交还档案室。严禁未经允许私自对档案资料进行复印和复制。

查(借)阅档案人员须爱护档案,不得在文件上作任何标记、标志或涂改,不得在阅览桌上摆放茶水、墨水瓶,不得在阅览时吸烟,以免造成档案的损坏。

5、声像档案一般不得借阅。在不影响保密的前提下,经总裁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可用于公司内部学习、对外宣传。

八、档案的销毁

1、对超过保管期限和确已失去价值的档案,档案工作人员应定期整理,进行销毁。档案的销毁具体见《档案销毁程序》。

2、档案需要销毁时,由行政部档案管理员提出销毁意见,经行政部经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经理严格审查,并编制档案销毁清册,经公司相关系统总监审核,并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审批签字后销毁。

3、其他档案销毁前,应将需销毁档案在清单一一列明,报行政部经理审核,经总裁或主管副总裁审批后,方可实施销毁。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销毁档案。

4、档案销毁时须有两人以上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字确认该档案确已销毁。不得一人单独进行档案的销毁。

九、罚则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行政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报请总裁或主管副总裁对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

1、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拒绝移交档案室归档的。

2、违反公司规定擅自缩小档案收集范围的。

3、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4、档案管理员、对档案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5、未经批准,私自复印或销毁档案的。

拆件、涂改、勾划、折叠、转借,损毁、丢失和擅自提供、抄录、涂改、6、6、伪造档案的。

7、擅自发布或传播公司尚未对外公布的档案内容的。

十、附则

本规定由行政部制订和解释,经总裁或主管副总裁审批,修改时亦同。

本规定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制度自行终止。

本规定自2023年10月30日起试实行。

公司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规定【16篇】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促进管理人员廉洁从业,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维护出资人和员工的利益,保障企业资产保值增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公司章程、规章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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