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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公路管理局纪委监察室工作职责【16篇】

发布时间:2023-12-20 09:38:01 查看人数:36

z公路管理局纪委监察室工作职责

第1篇 z公路管理局纪委监察室工作职责

公路管理局纪委(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廉政教育。

二、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三、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划,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

四、检查和处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违*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

五、受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信访问题分情况适时作出处理和答复。

六、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对局干部任免、重大资金使用、安全生产、工程建设、大宗物资材料采购等工作过程实行监督。

七、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

八、完成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2篇 高速公路、铁路项目总体安全管理工作规划及措施

2023年是项目施工生产起步且即将掀起大干高潮的一年,也是路基、桥梁桩基及隧道全部开工的一年,基础设施建设也将全面展开,因而面临的安全形势比较严峻,如何加强管理管理是摆在安全管理人员及各级管理人员面前的难题,我项目将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从安全技术、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三个方面继续加强安全整体工作,为顺利完成年终安全管理目标,我项目管理人员明确“一岗双责”责任,群策群力确保项目施工生产安全顺利进行。现将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规划及措施安排如下:

一、2023年安全环境管理目标:

全项目实现安全环保“六杜绝”。即:杜绝责任重伤、死亡及以上级别事故;负伤率控制在10‰以内;杜绝火灾事故;杜绝民爆物品流失、意外爆炸、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杜绝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杜绝员工职业病、急性中毒事件;

全项目达到以下目标:安全生产稳定,工程质量达标,环境保护合法,重大危险源受控。

二、重点工作:

继续加强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认真落实业主、集团公司、公司、总监办安全文件精神。提高认识,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动态控制重大危险源,认真进行安全专项整治,管理到位,监督到位;继续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操作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安全管理工作规划及措施

(一) 安全技术的严肃性。首先,必须维护施工技术和安全技术的严肃性。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预防事故发生的对策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技术对策;二是教育对策;三是管理对策;把技术对策放在第一,可见施工技术和安全技术的重要性。因此,项目部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施工技术规范和施工组织措施,严格安全技术交底,坚决维护施工技术和安全技术的严肃性,以技术指导和规范施工行为。

(二) 安全教育的经常性。安全防范、自我保护意识差的职工往往在工作中表现鲁莽,成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和发展的一个“隐形炸弹”。因此,项目部必须把安全教育放到重要议事日程上,狠抓员工安全思想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经常性地进行安全思想教育,让每一个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思想,明确“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责任。人是改造事物的主体,教育是改造人的依托,安全思想教育是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只有对安全有了足够的认识和理解,人的自身生存才有保障,在安全的前提下,项目才有生产的保障。

(三) 安全管理的强制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都是强制性的标准,要求各协作队伍和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严格执行。因此,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强制性的管理过程。项目部必须高度重视,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位。

(四) 具体在以下几个方面落实:

1、进一步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通过会议、安全活动、监督检查等各种手段,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质量意识,把“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思想放在首位,把“构建和谐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放在心头;摆正安全、质量与进度、效益之间的关系。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2、加强安全技能培训工作。

项目部将有计划地举办多种形式的安全技能培训、应急措施、消防专题演习等多种安全培训活动,将安全培训工作贯穿于施工过程中,改变和创新安全培训的模式,加强各班组、各工种的分专业的培训,同时减少“纸上谈兵”的惯有培训模式,结合实际,加强施工现场的具体的实物性的培训。同时可以邀请表现突出的、有经验的工人讲述自己所遇到的事故案例和工作经验,有效避免学习过程中枯燥乏味,受培训人员无心听讲的弊端。

另外对于危险系数较高的施工部位对作业人员及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特种作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定期检查。

3、加强环保、文明施工建设。

项目部将继续加大环保方面的管理力度,有效预防和控制在工程施工、生活、办公过程中重要环境因素,实施环境保护措施,降低环境污染,保持水土,项目部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针对前阶段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完善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要求将环保工作纳入日常安全检查范围,监督、检查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教育培训员工环境保护意识。努力做到:施工环境保护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节能降耗,各类污染达标排放,杜绝重大可控制的环境污染事故;逐步提高全体员工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识。

4、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费用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明确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进行财务监督,确保专款专用,防护设施设备配备齐全到位。

5、加大爆破物品的管理力度。对库管员、爆破员、涉爆安全员再教育,严格按照爆破物品安全管理规定作业。加强爆破物品的日常检查和监管,对不合格的作业人员要采取措施。

6、继续规范施工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临时用电规范》,布置用电线路、用电设备、控制开关、漏电保护器,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及“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7、确保隧道软弱围岩的施工安全。加强各部门、分队、协作队伍的信息沟通,对掌子面围岩情况及时通报,采取合理的施工方法。作业过程中,加强安全防护,在面临安全问题时,坚决停工整改。抓好超前地质预报和量测工作,量测人员,必须对结果分析,每天向安检部上报量测结果。若量测变化较大,必须立即向相关技术部门反映并采取防护措施。

8、对重点及高危工序加强管理。

重点对桩基施工、临时用电、高边坡、高空作业等进行检查。特别是桩基施工及隧道开挖必须重点监控,严防触电、高空坠落隧道坍塌等类似事故的发生。要求在整个施工期间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进行作业,加强防控和巡视,坚决杜绝“三违”现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整改。做到整改时间、措施和责任人三落实。

(五) 安全防护

1、 桥梁、涵洞

1) 作好桥梁桩基孔口及泥浆池的防护,防护必须采用钢管(不少于40mm)刷红白色漆,高度不低于1.2米,上下两道,在离地0,3米左右处安设扫脚杆,与立柱用扣件连接紧固,并铺设绿色密目安全网。

2) 桩基孔口必须用钢管(不少于40mm)围三方,距离孔口1米左右位置设立立柱,立柱必须下埋稳固,刷红白色漆,高度不低于1.2米,上下两道,与立柱用扣件连接紧固,必须在下钢筋笼时才允许撤除,在施工途中不得撤除,否则从重处罚。

3) 打桩机操作规程与工程标牌悬在醒止稳固位置,工程相关信息标示清楚。

4) 便道、未完成的池涵洞施工临边防护必须采用钢管(不少于40mm),刷红白色漆,高度不低于1.2米,上下两道,在离地0.3-0.4米左右处安设扫脚杆,与立柱用扣件连接紧固,并铺设绿色密目安全网。

5) 制梁场临边防护齐全,防护必须采用钢管(不少于40mm)刷红白色漆,高度不低于1.2米,上下两道,在离地0,3米左右处安设扫脚杆,与立柱用扣件连接紧固,并铺设绿色密目安全网。

6) 涵洞施工脚手架必须搭设牢固,剪刀撑、斜撑必须符合要求,同时操作平台必须足够宽,满足操作,架设防护栏杆,铺设安全网,满铺脚手板,并绑扎牢固,禁止有探头板。

7) 桥梁高墩柱施工及上部结构施工必须按建设分公司《中铁股份建(施)[2010]119号“关于桥梁施工中墩台身模板、施工人员通道和作业平台设置相关要求及方案指导意见”》及福建省标准化指南要求搭设施工脚手架、人员上下通道、施工操作平台及临边防护,悬挂安全网。

2、 隧道

1) 作业台架必须经设计、验算,符合安全要求,稳固可靠,临边焊接防护栏杆,并且必须有供人员上下的爬梯。目前台阶法施工的脚手架每次拼装好后,在前后左右四方用4.0mm的铁丝与预留锚杆紧固。否则无爬梯、未与锚杆绑扎将对现场领工员及分队长进行不少于100元/次的处罚。

2) 全断面开挖台架、防水板台架临边防护栏杆必须齐全,安全标示醒目,加强检查,损坏及时修复。

3) 爆破物品领用必须严格按管理制度执行,在运输过程中,专人押运(爆破员、涉爆安全员),到达作业地点后,未作用前必须装入临时保管箱内进行保管,并专人(爆破员、安全员)看守,中途不得离开。装药过程,设立警戒区域,无关人员撤离装药爆破现场,装药结束后,爆破员清点现场剩余爆破物品,并把剩余爆破物品放入临时保管箱。启爆前15分钟,安全员必须清查现场人员、设备等全部撤离到安全位置后,全断面开挖警戒距离不小于400m,发出两次警戒信号,提示相关警戒人员作好警戒,爆破员作好启爆准备工作,安全员再次确认现场无任何情况,达到启爆条件后发出启爆信号,爆破员启爆,启爆15分钟后安全员、爆破员,当班领工员及工班长进入爆破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安全员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4) 加强隧道逃生管管理,随进度高压风水管一起向掌子面延伸接入。隧道逃生管两端禁止存放无品及杂物堵塞管品,进出口必须平整无障碍物。

3、 劳动防护用品

1)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配戴好安全帽,系好下腭带。

2) 高处作业安全带必须配戴,高挂低用。

3) 电工上班必须穿绝缘鞋,操作戴绝缘手套,爬高必须用木梯或竹梯,禁止使用金属梯子。

4) 电焊工必须配戴电焊手套,防护面罩或防护镜,穿防护鞋或防护套。

5) 喷浆人员必须配戴防尘或防毒口罩,喷浆手配护目镜。

6) 注浆人员必须戴护目镜。

(六) 施工用电

1、 所有用电必须严格落实建筑施工临时用电规范要求,全面落实“三相五线制”及“tn-s”系统建立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及重复接地措施。

2、 现场用电必须规范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要求,

3、 漏电保护、接地电阻定期检查,确保动作灵敏、保护有效。

4、 一级、二级、三级配电箱必须逐级设立,动力与照明配电箱分开,单独使用,不得混合装配。

5、 一级配电柜(箱)漏电保护器不得大于0.2s,二、三级配电箱(柜)及开关箱不得大于0.1s,额定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

6、 所有配电箱内必须设立工作零线接线端子、保护接地线排,保护接地线必须接入接线排内。作好防雨措施。按福建省临时用电要求作好隔离防护。

7、 所有配电箱内装配顺序是:总隔离开关、分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隔离开关型号与漏电保护器型号相匹配,工作零线必须经过漏电保护器,禁止使用3901的漏电保护器。

8、 所有用电线缆必须是+2,不得使用+1线缆。保护接地线必须与用电设备外壳连接。

9、 现场禁止使用倒顺开关,进场电器有倒顺开关的必须更换成按钮开关后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

10、 桥梁桩基配电箱设立在安全位置,禁止设在泥浆池边、边坡边等。

11、 电工作业时必须规范穿戴绝缘性能良好的手套和鞋,使用绝缘竹梯子或木梯子等,杜绝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 隧道施工安全管理

1、 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控制重大危险源十八项“卡死”制度》,开挖一次不得超过一榀拱架,下部接脚一次不得超过1-2榀,仰拱开挖长度视地质情况一般不得超过3m,最长不得超过6m。否则对分队长、领工员罚款500元/次,协作队伍视情节处罚违约金0.5~5万元/次。

2、 ⅳ级围岩根据围岩情况,比较破碎及软弱比照ⅴ级围岩执行,围岩节理不发育,稳定性较好一次开挖不得超过2榀,下部接腿一次不得超过1-2榀,最多不得超过3榀,仰拱开挖最长不得超过6m。否则对分队长、领工员罚款500元/次,协作队伍视情节处罚违约金0.5~5万元/次。

3、 拱架架立顺直,拱架接头板螺栓必须上齐全,并拧紧。

4、 拱脚不得悬空和立在虚碴上,悬空时必须用木板或钢材垫平契紧。

5、 系统锚杆长度必须足够,不得偷工减料,并与拱架焊接牢固。

6、 拱架连接钢筋规范搭接,间距符合要求。

7、 网片安设紧贴岩面,搭接不少于10cm。

8、 喷射砼饱满,表面平顺。

9、 仰拱开挖必须留下足够的行车路宽,确保行车安全。

10、 车辆设备经过仰拱时,在仰拱作业的人员必须避让到安全位置。

11、 必须规范设置量测桩,一个断面不少于五个量测桩,并标识清楚,按要求进行量测,及时回归分析,按要求上报量测分析报告。

12、 作好地质超前探测预报工作,指导施工。

(八) 路基施工安全管理

1、 路堑施工

1) 路堑施工应保证排水通畅。开挖区要保持排水系统通畅,并与原排水系统相适应,排出的水不得危及路基、建筑物和农田;对边坡开挖过程中出现的地下水,要在采取了排水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对于岩溶地区的岩溶水应进行治理,不得任意抽水或者堵塞出水口;堑顶为土质或含有软弱夹层的岩石时,天沟应及时铺砌或者采取其它防渗措施;天沟、侧沟等引、截水设施严禁设在未处理的虚碴、弃土上,要平顺、畅通。

2) 要注意边坡的稳定问题。施工前后要对坡面、坡顶附近进行检查,有裂缝和坍方迹象或有危石、危土时要立即处理;开挖坡面要尽可能接近设计坡度,坡面要清理干净;不能处理而又对安全构成威胁时,要暂停施工并向上级报告。

3) 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掏底开挖,防止造成坍塌。

4) 如果出现岩层走向、倾角不利于边坡稳定及施工安全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顺层开挖不挖断岩层;采取减弱振动的措施;在设有挡土墙的地段要短开挖或者马口开挖并设置临时支护。

5) 人工开挖时间距不得小于2-3m;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存放工具;多人共同撬一石要有人指挥、动作要协调;在高于3m的坡面作业要系安全绳,安全桩要牢固,禁止多人同系一条安全绳或多根安全绳拴在同一根安全桩上;要注意防滑。

6) 作业要与装运工作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7) 禁止安排有癫痛、高血压、严重贫血人员从事撬石和高边坡作业。

8) 在行车线上施工要遵守有关的安全规定。

9) 弃土应遵守的规定。要按计划、整齐地堆在一侧或两侧以及距离较远的荒山、空地。

10) 弃土堆的位置和高度要考虑路堑和自身的稳定,并考虑地形以及其它设施的影响。弃土置于山坡上侧应连续堆放,置于山坡下侧应间断堆放。不得弃在河道内,不得挤压桥孔或涵管。

11) 在地面横坡陡于1:5的路堤边坡上和浸水的路堤边坡上不得弃土;当路堑土质松软或者岩层倾向线路的地段不得在堑顶弃土;严禁在岩溶漏斗处和暗河口弃土;严禁贴近桥墩台弃土。

2、 路基填筑施工

1) 路基应自下而上分层填筑,运卸与填筑压实作业面错开,防止互相干扰。

2) 砌筑边坡的进度要与路基的填筑进度相协调,砌筑高度要与填土中心高度大致保持一致,以防止石头滚落。

3) 使用机械运土时,途中的临时便道与正式公路交界处要设置安全标志,必要时设指挥人员;运输道路的线路和桥涵要满足荷载的要求,必要时设限载标志并进行加固。

4) 使用机械填筑时,填土边缘要设标志杆;要指定会车地点;必要时设指挥人员;注意穿越架空电线路等的安全问题。

5) 施工便道间的交叉口以及与铁路的交叉口要设标志,与铁路交叉的临时施工道口的设置和管理要按有关规定办理。

6) 在水中填筑路基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在泥沼、低洼地带施工要先做好排水和防洪工作,并注意观测。

3、 路基附属结构物施工安全

1) 路基排水

① 路基要排除地面水和地下水,尤其对于松软的特种土和易软化的岩石路基,更应该做好排水工程,以确保路基边坡和基底的稳定。

② 路基排水设施应布局合理,与桥涵、隧道、车站的排水设施相连接,并有足够的过水能力。

③ 路基排水设施应考虑农田水利的综合利用。

2) 路基防护

① 路基防护应安排在适宜的时间施工,并及时完成。

② 路基边坡防护设施应在稳定的基脚和坡体上施工,在设有挡土墙或排除地下水设施地段,应先做好挡土墙或排水设施再做防护设施。

③ 防护的坡体表面应先进行处理,并使防护设施与土石坡面密贴,排水畅通。

3) 路基加固

① 路基加固通常采用挡土墙、抗滑(锚固)桩等方法。

② 挡土墙在施工时应随开挖随下基随砌筑,并做好墙后的排水设施,及时回填或填筑路堤。

③ 挡土墙开挖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做好临时支撑,基坑周围以内设临时排水沟,若有地下水 要有排水疏干措施。

④ 在岩体破碎或土质松软、有水地段修建挡土墙宜在旱季进行,并适当分段集中施工,不宜长段开挖、长时间暴露。

⑤ 挡土墙伸入路堤或嵌入地层部分应与墙体结合在一起砌筑。路堑挡土墙顶面应抹平与边坡相接,间隙应填实并封严。

⑥ 挡土墙与桥台、隧道洞门连接时,应协调施工,必要时加临时支撑,保证相接填方或地基的稳定及施工的安全。

4、 路基支挡结构物施工安全

1) 喷射混凝土或沥青对岩面进行防护,应先清除松动的石块、浮土,对大裂缝、凹坑嵌补;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劳保用品,不得单人作业,并严格按操作顺序施工;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

2) 坡面锚杆挂网施工必须搭脚手架,严禁攀登锚杆露头。

3) 施工难度较大的挡护工程必须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4) 起重作业要遵守有关的安全规定。

5) 对路堑边坡进行护砌时,松动的岩石要清除,墙基应埋置在可靠岩层上,必要时可以采取加固或加深措施,坡面有地下水露头时,要做引水设施。

6) 严禁上面砌筑、下面勾缝的重叠作业,施工时坡脚不得站人。

7) 支撑渗沟施工前必须准备好填料,施工后立即回填;开挖深度大于1.5m时必须加设临时支撑;渗沟挖深入行车线路基坡脚时,线路应设吊轨梁,列车通过时要停止施工。

5、 机械安全

1) 机械启动前要把离合器分离或把变速杆防在空档位置,确认周围无人或者障碍物时方可作业。

2) 机械行驶中人员不得上下或传递物件,禁止在陡坡上转弯、倒车和停车,下坡不准空档滑行。

3) 停车以及在坡道上熄火时,必须把车刹住,刀片、铲斗落地。

4) 挖掘机

① 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应过猛,一次进土高度不宜超过4 m.

② 向汽车上卸土应待车子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驾驶室上方通过。

③ 铲斗回转半径内遇有推土机时,应停止作业。

④ 行驶时,臂杆应与履带平行,要制动住回转机构,铲斗离地lm左右。上下坡时坡度不宜超过20度.

⑤ 装运装载机时,严禁在跳板上转向和无故停车。上车后应刹住各制动器,放好臂杆和铲斗。

5) 铲运机

① 在新填的土堤上作业时,铲斗离坡边不得小于1 mo

② 行驶时驾驶室外不得载人。

③ 拖式铲运机上下坡的坡度不得超过250,横坡不得超过60.

④ 多台铲运机同时作业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lom,横向距离不得小于20 m。

6) 推土机

① 推土机使用钢丝绳牵引重物起步时,附近不得有人。

② 向边坡推土,刀片不得超出坡边,并在换好倒档后才能提升刀片倒车。

③ 推土机上下坡不得超过350,横坡不得超过100a

7) 压路机

① 在新填筑的路基_l进行碾压时,应从中间向两侧碾压,碾压的路面应基本平坦,如有障碍物要事先清除。

② 两台以上同时作业时,间距不得小于3m,坡道上纵列行驶间距不得小于20 m.

③ 严禁压路机拖拉其它机械或物体。

8) 自卸汽车

① 发动时应检查、试运行液压机构。

② 配合挖掘机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拉紧手刹车,如挖斗必须经过驾驶室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

③ 卸料时应选好地形,并检试上方和周围有无电线、障碍物以及行人。卸料后车斗应及时复原,不得边走边落。

④ 向洼坑地方卸料时,必须与坑边保持适当的距离,防止边坡坍塌。

⑤ 检修倾斜装置时,应撑牢车厢。

⑥ 车厢两侧严禁站人。

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我们坚信:在上级单位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通过我们的辛苦努力、扎实工作,强化安全意识,完善安全机制,落实安全责任,严格规章制度,以铁的手腕抓安全,以严的制度管人的行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加强现场管理,组织实施风险识别、安全检查、隐患整治、事故抢险工作能力,切实做到领导重视、全员参与、严防死守,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会向上提升,即定的安全目标能全面实现。我们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管理职责,真抓实干、严格管理,坚决不能有一刻松懈、一丝麻痹,坚定信心,不辱使命,确保安全生产稳定形势,全面树立和展示企业良好形象,为三淅高速公路早日建成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淅高速xstj-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ο一二 年九月十五日

第3篇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生活秩序,确保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河北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经局(集团)研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局属高速公路新建、改扩建工程。

第三条 治安责任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谁主管谁负责,层层落实责任;高管局(集团)负责全局建设项目的治安保卫工作,筹建处具体负责本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施工单位具体负责本标段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四条 筹建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都必须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综合治理机构,设立专职治安保卫员,负责本路段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和协调。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高管局(集团)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治安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负责局属高速公路新建和改扩建项目治安保卫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二)负责局属高速公路新建和改扩建项目治安保卫工作的管理;

(三)协调解决施工现场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重大问题;

(四)检查指导筹建处治安保卫工作。

第六条 筹建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治安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二)制定本项目治安保卫工作总体方案,报高管局(集团)和项目所在地主管公安机关备案;

(三)与施工单位签订治安保卫责任书,指导、检查、监督施工单位落实防火、防盗抢、防爆炸等治安防范措施;

(四)协调解决施工现场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有关问题;

(五)配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治安纠纷;

(六)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建立相应的治安保卫组织形式;

(七)建立与当地公安机关的治安保卫工作联系制度,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违法犯罪事件及时向公安机关和高管局(集团)报告;

(八)根据施工现场和工区周边治安情况,协调施工单位与公安机关设立临时治安警务室;

(九)其他治安保卫工作职责。

第七条 施工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本单位在工程施工期间的治安保卫工作方案,报筹建处审查,并报施工现场所在地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备案;

(二)根据承担的施工任务制定适合施工特点的治安防范制度,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组织和基层治保会;

(三)认真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消除治安隐患;

(四)调解、处理施工单位内部治安纠纷,协助筹建处解决外部治安纠纷;

(五)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筹建处报告发生在管理范围内的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保护发案现场;

(六)对施工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文明施工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活动、治安灾害事故和治安纠纷;

(七)配合公安派出所对外用民工进行造册登记,办理各类证件、暂住证等;

(八)配合和协助筹建处和公安机关做好其他治安保卫工作。

第三章 管理内容

第八条 日常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内容包括:

(一)各单位的各种材料、测量仪器、现金、库房、生产机具、设备、工具要配备专人管理和值班看护,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制度;

(二)各施工单位的机械、机动车辆进行严格管理,加强机驾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加强库房材料的管理;

(三)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的规定》和银行的规定,每天对现金的存放不得超过核定限额,除遇特殊的情况,不能存入银行,需要过夜时,必须放入保险柜中,并通知保卫人员专人看管,向银行支取大额现金,携带巨款不准逛商店或办私事,财务室门、窗、锁要牢固;

(四)单位的居住区及宿舍必须遵守管理规定,服从保卫值班人员的管理及检查登记,不得引带身份不明人员入内和擅自留宿外来人员,一旦发现及时清理,造成后果要做出处理;

(五)单位的住宅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赌搏、打架、斗殴,聚众酗酒闹事。

第九条 施工现场管理内容包括:

(一)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配备专职守卫人员;

(二)施工现场禁止下列行为:

1、攀(钻)越、损毁施工防护围栏;

2、故意损毁、挪动测量勘标或者施工标志;

3、无施工现场控制区通行标志强行进入或者通过;

4、故意堵塞施工通道,影响施工进行;

5、强行为施工单位提供工程物资、运输条件和强行承包施工任务;

6、强行或擅自连接施工现场输水、输电管、线路;

7、扰乱施工现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第十条 治安保卫要害部位管理内容包括:

(一)要害部位包括:

1、储存易燃易爆、放射性、剧毒等危险物品的仓库;

2、供电、供水、供气枢纽场所;

3、存放重要勘察、设计图纸、资料的部位;

4、放置贵重、关键设备的场地;

5、对工程有重大影响的工序、环节;

6、其他应当列为治安保卫的要害部位。

7、国防军工、核电站工程要害部位;

8、试运行期间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二)要害部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制定完善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治安保卫工作措施和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报当地公安机关审查备案;

2、建立健全要害部位值班制度、出入制度、治安保卫责任制和要害部位人员上岗标准;

3、配备能够有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专职保卫人员和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

第十一条 生产岗位治安保卫管理内容包括:

(一)不准酒后上岗工作,不准在岗聚众猜拳、喝酒、打架斗殴、寻畔滋事;不准违章操作,不准擅自动用机械设备;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二)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要有高度责任心,严格按章值班;

(三)各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要牢记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第十二条 机密文件资料管理内容包括:

(一)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不得违反规定。

(二)各类机密文件、施工图纸资料,要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做到登记建卡,严禁借用、复制,严格执行销毁手续。如发现文件、图纸资料丢失,应立即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

第十三条 施工人员治安保卫管理内容包括:

(一)实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

(二)用人单位对临时务工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务工证明、施工现场所在地户口或暂住证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查,证件齐全的方可雇用;

(三)从事使用、保管危险物品等特殊工种的人员,施工单位应当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考核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章 奖罚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正常施工;对危害或可能危害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予以劝告、制止,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和高管局(集团)报告。

第十五条 对治安保卫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治安保卫工作管理不善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暂行规定》,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所需经费由筹建处和施工单位在单位管理费中予以安排。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集团)负责解释。

第4篇 如何做好公路建设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迫切也在急速增长。为了缓解公路运输力不断增大的压力,加快云南经济建设的步践,适应社会飞速发展的需要,近年来,云南省对公路建设的投资逐年增大,从通县油路、通乡公路到各条高等级公路相继拉开,全省公路建设正处在一个蓬勃发展,百花齐放的阶段,很多地区掀起了修建公路的热潮。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入了一个更高、更好、更快的阶段。然而,由于公路建设点多线广、建设周期长、环节多;参予施工的单位多、人员流动性大;施工劳动强度大、环境复杂、机械设备多等特点,导致了在公路建设中安全生产隐患也增多这一不争的事实,给我们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难题。

如何安全稳定的进行公路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发生安生产事故而给建设者带来的生命、财产损失及公路建设资金的巨额损失,我认为对各类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因素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是每个公路建设者必须严肃对待的问题。只有认真的对原因进行分析,正确地对待一切隐患,才能确保公路建设安全、稳定、有序的进行。

一、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原因

(一)对安全生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在公路建设过程中,一些管理者和建设者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不够熟悉,认识不高;对待问题不严肃,思想麻痹;一些建设单位在施工作业或现场管理中马马虎虎、得过且过,明知是违规操作,但是为了减少开支,总是抱着侥幸心理,冒险蛮干。而有的安全生产监督单位的管理者人员则为了不得罪人,以当“老好人”的态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不闻不问、视而不见,甚至明明发现了问题切采取回避的态度,孰不知这些做法才是必然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最大隐患。

(二)个别施工队伍人员思要素质低

近年来,由于公路建设步践的加快,公路施工队伍也如潮水一般迅速地从各地涌来,这个施工队、那样施工队瞬间就在公路建设需要时由大量民工“壮大”了起来。而这些民工本身的安全生产的技术和意识极低,对各种规范操作规程的认识少之又少,对安全生产的概念模糊不清,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都相当差,因此在施工过程中也是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一个因素。

(三)对机械设备操作不规范

在公路建设中各类机械设备可以说是花样繁多,而且操作复杂,然而一些施工队伍为了节约开支、赶工期,只重视机械设备的使用而轻于保养和管理,对机械设备出现的“小”问题视而不见,不及时加于修复,一些老化、报废的设备仍然继续使用,机械“带病”工作,从而增大了安全事故发生的机率。

(四)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不重视

为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国家于2002年11月1日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把安全生产列入法制化的进程。国家交通部也于2006年4月10日,发布了《关于2006年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于2007年1月出台交通部1号令《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各省、各地州、各行业也相继出台了众多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规定及制度。由此可见,安全生产已成为各行各业的重点工作。然而,由于各施工队伍人员的文化、思想素质参差不齐,对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不够重视,加之施工人员流动性大这一特点,很多施工单位对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也只是流于形式而已。从而使得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不能真正落到实处,也是引发事故的一个重要因素。

(五)地质环境差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云南省地处云贵高原,海拨相差大、地质情况复杂、气候多变,公路建设过程中常常遇到山洪、泥石流、山体垮塌、岩层松动、雷击冰冻等等自然灾害,这些都给我们的公路建设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如稍有不慎就会引发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巨大的人员及财产损失。

(六)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不健全

安全生产重在预防、贵在管理,良好的管理机制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施工单位和监管单位对安全管理的机制建设外强内虚,虽然成立了这样领导组、那样领导机构;制定了这样管理办法、那样管理制度,但并不结合实际,或是为上应付上级检查。一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既是后勤管理人员又是工程管理人员还要再兼上一个安全管理员,更有甚者更是身肩七、八样职务,试问这样的安全管理如何能真正管理好,那些管理办法、制度如何能落实到实处,对于这样的管理机制只能说是如同虚设了。

二、意见和建议

(一)确实树立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思想

各公路建设单位、监督单位要从根本上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树立安全就是生产力的思想。杜绝嘴上天天管安全、时时要安全,行动上切遇事拖沓、相互推卸的消极工作作风。要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天天抓、时时抓,处处管、处处防。施工单位的每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时刻深入到施工现场的每个部位,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部位要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发现问题要即时纠正、制止,要做到隐患不排除,坚决不放松。杜绝坐在家里管安全的应负上级式的工作作风。而我们的监督管理单位更要认真履行好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要对整个公路建设的全线情况进行了解,掌握每个标段所处的环境、建设的进度、施工的工艺规范等。要经常性下到一线进行安全检查,要以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要求整改并进行督办,杜绝“事不关自、高高挂起;做和事老、当老好人”的工作作风。

(二)加强安全意思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各施工项目部清楚的认识到项目部的生存离不开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离不开安全管理,而安全管理又离不开安全教育。要知道重视安全教育,是凸现管理者人性化的安全管理理念。因此,要加强对职工和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要从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生产学习教育两方面入手,经常性组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相关的法律法规、劳动纪律及各种专业知识、施工程序、劳动技术,施工工艺、作业规范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要通过经常性、长期性的学习教育工作使广大的职工及参予公路建设的全体民工从思想上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要让人人都明白“安全来于警惕、事故出于麻痹”的道理。同时也要让我们的每一位管理者明白“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而安全是职工的生命”。要在我们的公路建设施工过程中营造一个“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加强管理

安全管理是施工单位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否做得好、做到位,直接影响着整个施工单位一个建设项目的成与败,而安全生产管理又不同于其他管理工作,他是一个动态的管理方式,安全事故的发生多种多样,并非是一种固定的定式。这就要求我们的建设单位必须系统地、规范地、认真地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正确认识危险的存在,。要通过对人员的管理、机械的管理、石料场的管理、炸药仓库的管理及施工现场的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研究;制定周密、详细的工作计划;采取客观、多样的预防措施。要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质量;安全与进度的关系,杜绝盲目施工、随意施工甚至野蛮施工的现象发生。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良好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是保障安全生产的最有力措施,因此在各公路建设项目开始前,各建设单位及监督管理单位就必须对整个公路建设的各种环境进行分析,并接合各自所处的地理环境、人文环境、自然条件、施工项目、人员组成等方面制定出确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及保障机制,要有专人对安全进行管理,待施工开始后各安全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机动灵活地开展工作,尽可能地防止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根据各标段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制定好各类应急预案,并且要经常性组织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让人人都清楚的知道在应对突发性安全事故时,谁该在什么位置、该做些什么,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在突发性的安全事故发生后,正确、高效、快速地对事故进行处置,把因为事故而带来的各种损失降到最低。

总而言之,安全生产是决定一个企业、一个单位良好发展关健所在,他跟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转变思想,提高对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教育和组织建设的认识,要站在企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正确认识和探索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手段,努力做到不断创新,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设,进一步强化职工安全意识,营造遵纪守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发展,为创造平安和谐的公路建设事业奠定良好的基础,贡献我们的力量。

赵远坤

二00九年九月十八日

第5篇 公路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突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重点,根据有关法律及规定,结合我合同段实际情况,加强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现阶段重大危险源类别

重大危险源分为桥梁工程(基础施工、墩柱施工);高边坡; 1、基础施工:主要是人工挖孔桩的深基坑施工。

2、墩柱施工:主要指高空作业。

高边坡:主要指挖方和填方8m以上的边坡、半填半切边坡和弃土场边坡。

二、各种重大危险源施工期安全管理措施规定

人工挖孔桩:

1、人工挖孔,对孔壁的稳定及吊具设备等,应经常检查。孔顶出土机具应有专人管理,并设置高出地面的围栏;孔口不得堆集土渣及沉重机具;作业人员的出入,应设常备的梯子;夜间作业应悬挂示警红灯;挖孔暂停时,孔口应设置罩盖及标志。

2、孔内挖土人员的头顶部位应设置护盖。取土吊斗升降时,挖土人员应在护盖下面工作。相邻两孔中,一孔进行浇注混凝土时,另一孔的挖孔人员应停止作业,并撤出井孔。

3、挖孔人员下孔作业前,应先用鼓风机将孔内空气排出更换。

4、开挖中,当坑沿顶面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有涌水、涌砂影响基坑边坡稳定时,应立即加固防护。

5、基坑需机械抽排水开挖时,须配备足够的抽排水设备,抽水机及管路等要安放牢靠。

6、基坑开挖需要爆破,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办理。

墩柱施工:

1、高处作业必须设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2、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或随时体检,发现有不宜登高的病症,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或硬底鞋。所需的材料要事先准备齐全,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

4、高处作业所用的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应设置围栏。

5、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有专人负责,或配有通讯设备。

6、运送人员和物件的各种升降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严禁作业人员乘坐运送物件的吊栏。

脚手架安全操作规程:

1、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钢管立杆、大横杆接头应错开,要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

2、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公斤。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架设。

3、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和支杆。剪刀撑和支杆与地面的角度应不大于60度,支杆底端要埋入地下不小于30厘米。架子高度在7米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每高4米,水平每隔7米,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

4、架子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米。脚手板须满铺,离立柱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搭接时不得小于20厘米;对头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间距不大于20厘米。

5、翻脚手板应两人由里往外按顺序进行,在铺第一块或翻到最外一块脚手板时,必须挂牢安全带。

6、上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5米,坡度不得大于一比三,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

7、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要绑1米高的防护栏杆和钉18厘米高的挡脚板或防护立网。

6、跨墩龙门架安装构件时,应根据龙门架的高度、跨度,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构件起吊和横移时的稳定。构件吊至墩顶,应慢速、平稳地、缓落。

7、吊车吊装简支架、板等构件时,应符合 “起重吊装”中的有关规定。

悬臂浇筑法施工

悬臂浇筑采用行架挂篮施工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挂篮组拼后,要进行全面检查,并做静载试验;

2、在墩上进行零号块施工并以斜拉托架做施工平台时,在平台边缘处,应设安全防护设施。墩身两侧斜拉托架平台之间搭设的人行道板必须连接牢固;

3、使用的机具设备(如千斤顶、滑车、手拉葫芦、钢丝绳等),应进行检查,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严禁使用;

4、检查墩身预埋件和斜拉钢带的位置及坚固程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挂篮拼装及悬臂组装中,应根据作业点的具体情况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6、挂篮使用时,后锚固筋、张拉平台的保险绳等应经常检查。底模标高调整时。应设专人统一指挥,且作业人员应站在铺设稳固的脚手板上。

7、挂篮行走时,要缓慢进行,速度应控制在0.lm/min以内。挂篮后部各设一组溜绳,以保安全。滑道要铺设平整、顺直,不得偏移。

8、不得任意损坏挂篮结构及改变其受力形式。

9、使用水箱作平衡重施工时,其位置、加水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给排水设施和方法,应稳妥可靠。施工中,对上述情况要经常进行检。

10、在底模荡移前,必须详细检查挂篮位置、后端压重、后锚及吊杆安装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荡移。

11、箱梁混凝土接触面的凿毛作业人员要有安全防护设施。

12、滑动斜拉式挂篮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滑动斜拉式挂篮的所有活动铰、销、斜拉钢带等,其材质要经检验,并打上标记;

②主梁及其吊梁系统安装后,应进行全面检查,必要时应做加载试验。自行设计、加工的挂篮,首次使用前,应按最大施工荷载进行加载试验;

③挂篮安装时或主梁行走到位后,应先安装好锚固和水平限位装置,再安装斜拉带和悬挂底摸平台;

④在斜拉带安装和使用过程中,要注意检查,保持内外斜拉带受力均衡;

⑤底模和侧模沿滑梁行走前,需将斜拉带和后吊带拆除;用手拉葫芦起降和悬吊底摸平台时,必须在挂手拉葫芦的位置加设保险绳;

⑥挂篮行走前应检查后锚固及各部受力情况,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行走时亦应密切注意有无异状,并慢速稳步到位;

⑦浇筑混凝土前,应对挂篮锚固、水平限位、吊带和限位装置进行全面检查。

高边坡施工安全操作规定:

1、作业人员必须绑系安全带的绳索应牢固的栓在树干或插固的钢纤上。绳索位置必须与操作位置垂直。不得在同一安全桩上栓几根安全绳和在一根安全绳上栓几个人。

2、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

3、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4、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行人及车辆通行。

5、清理路堑边坡上突出的块石和整修边坡时,应从上而下顺序进行,坡面上的松动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坡面上的操作人员需戴安全帽。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边坡上方有人工作时,边坡下方不准站人。

6、施工中如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坍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并报告领导处理。

7、机械挖运土方时应有专人指挥,挖掘机挖斗回转范围内严禁站人。

8、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9、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作业交替进行。机上、机下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协同作业。如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作业。

10、施工中遇有土体不稳,发生坍塌危险,水位暴发,或在爆破警戒区内听到爆破信号时,应立即停工,人机撤至安全地点。当工作场地出现陷机或工作面不足以保证作业时,亦应暂停施工。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11、开挖土方,操作人员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小于2m,纵向间距不小于3m。

17、开挖土方必须自上而下顺序放坡进行,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四、重大危险源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孟庆波

副组长:张彦仲、高建峰、王福利

成 员:王龙、赵中民、王牛小、张宏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技安科,联系电话:

小组职责

1、深入施工现场,各司其责,针对危险源从技术质量上把好关,把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落实到实际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和苗头及时给与制止和处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抓住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全过程的实施管理和监控,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施工安全正常进行。

五、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孟庆波

副组长:张彦仲、高建峰、王福利

成 员:王龙、赵中民、王牛小、张宏伟

工作职责

(1)、发生危险情况或事故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电话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2)、组长接到险情后,分析紧急状态,确定应报警级别,应急抢险救援指挥系统立即投入运作,根据情况在现场设立指挥所,相关人员到位,组织实施抢险工作,将人员和机械迅速撤离现场危险区域。

(3)、副组长协助组长组织应急所需的资源满足现场应急需求,与企业外应急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结构进行联系。

(4)、现场抢救组有项目书记杨勇负责,相关人员参加,根据伤员情况,制定抢险方案。联系就近医疗单位设备,医务人员,会同项目抢险人员进行现场抢救处理工作。

(5)、技术小组:有项目总工程师李舰负责,相关人员参加,上级技术部门协助提供技术支持,制定其可操作的性的应急响应方案,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技术储备,图纸。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响应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文件。

(6)、后勤供应组:由项目财务负责人郑建国,机料负责人部长王王大勇担任,制定物资计划,检查监督落实物资的储备情况,应急预案情动后,按照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响应物资资源道施工现场。

(7)、善后工作小组组长有项目书记杨勇担任,项目部相关人员参加,主要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抚恤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跟踪工作,协助处理医疗救助单位的相关矛盾与保险单位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索赔工作,慰问伤员及家属。

(8)、事故调查组有项目主管安全生产领导担任,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主要保护事故现场,对现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总结。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技安科,联系电话:

第6篇 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落实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的职责,保障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人员、设备以及车辆通行安全,根据《公路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等,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划分为小修保养、专项工程、大修工程和改建工程。具体规定依照交通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市高速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规定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 履行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的行政管理职责;

(二) 审批养护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并负责监督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严格按经审查同意的方案组织施工;

(三) 协调、指导和监督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和市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职责履行。

第四条 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依照本规定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 依法履行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中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二) 依照本规定提交交通组织方案审查意见并负责监督实施;

(三) 及时查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中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四) 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全路网养护施工作业动态统计信息。

第五条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按有关规定选择具备安全施工作业条件的养护施工作业单位;

(二) 与养护施工作业单位签订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生产合同并负责监督落实;

(三) 负责养护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 依照本规定组织编制和报送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

(五) 依照国家和本市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以及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组织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

(六) 及时向社会公告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信息;

(七) 负责养护施工安全标志、设施的设置,通过合同约定督促施工单位按批准的交通组织方案具体落实;

第六条 养护施工作业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负责养护施工作业人员的施工安全作业规程培训和教育;

(二) 设置养护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 按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养护施工交通组织方案,交通组织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养护施工地点,主要施工内容,施工起止时间,交通管制方式,管制路段的起止桩号,现场交通标志布置方式(含文字和图表),应急预案;

(四) 严格按经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方案、交通组织方案以及相关安全生产规定进行施工作业;

(五) 按经营管理单位要求及《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的规定设置养护工程施工安全设施;

(六) 负责养护施工现场交通标志的维护及现场管理工作;

(七) 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其他规定。

第七条 申报养护施工作业方案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 大修工程、需半幅或全幅断道施工的小修保养和专项工程以及在同一施工区域占用行车道超过10日的养护施工工程,应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向市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申报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市高速公路管理机构会同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审查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并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

(二) 凡在同一施工区域占用行车道24小时以上10日以下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应征得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的书面同意。执法机构应在受理申报24时小时内回复,否则视为同意。

(三) 高速公路抢险作业应按有关规定和抢险施工组织预案执行。抢险施工组织预案(包括交通组织方案)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编制,报市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和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备案。情况紧急的抢险工程,经营管理单位可以在保证通行安全的前提下,先期安排抢险施工。

第八条 大修工程、需半幅或全幅断道施工的小修保养和专项工程以及在同一施工区域占用行车道超过10日的养护施工工程,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提前5日向社会公布,并应按规定时限组织施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告应在市级以上报刊发布,同时通过交通电台滚动播出,并通过相应的收费站及路段可变情报板及时提醒车辆合理选择路线。

第九条 高速公路养护与抢险作业的作业控制区和安全设施的布置,应严格按照交通部《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养护工程施工作业车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进出施工区域不主动避让正常行驶的车辆;

(二) 在施工区域外随意停放;

(三) 将物料、泥土带出施工作业区域污染路面;

(四) 穿越中央分隔带(调头);

(五) 违反高速公路安全管理的其他行为。

第十一条 养护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 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作业规程训练;

(二) 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橘红色工作装(套装),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橘红色背心;

(三) 乘坐施工单位车辆(货车除外)进出施工现场;

(四) 不准在作业区外活动或将任何施工机具和物料置于作业控制区以外;

(五) 不准擅自变更控制标志和区域或扩大作业范围;

(六) 不得随意横穿高速公路;

(七) 不得有违反高速公路安全管理的其他行为。

第十二条 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 养护施工作业必须按作业控制区交通控制标准设置相关的渠化装置和标志,并由养护施工作业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维持交通,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应给予积极指导与协助。

(二) 断道施工区段原则上不能超过3公里,每一施工区段施工期限应严格按审批方案执行,上一施工区段结束后,方可开始下一施工区段施工。

(三) 在车辆运行高峰期,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应及时到施工现场指挥交通,会同经营管理单位和养护施工作业单位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当发生严重交通阻塞时,应利用可变信息板等信息渠道及时发布限流、分流信息,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可根据具体情况实施交通管制,并通知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 在高路堤路肩、陡边坡等路段养护施工作业时,施工作业单位应采取防滑坠落措施,注意防备危岩、浮石滚落。

(五) 在滑坡、塌方、泥石流等路段养护(抢险)作业时,养护施工作业单位应设专人观察险情。

第十三条 桥梁、隧道养护施工作业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 桥梁养护施工作业时,应首先调查掌握架设在桥面上下的各种管线的布设情况,并注意保护公用设施(煤气、水管、电缆、架空线等),必要时应由经营管理单位与有关单位联系,取得配合。

(二) 在桥梁栏杆外进行作业时,须设置悬挂式吊篮等防护设施,作业人员须系好安全带。

(三) 桥墩、桥台维修时,应在上、下游航道两端设置安全设施,夜间须设置警示信号,必要时应由经营管理单位与有关单位联系,取得配合。

(四) 隧道养护施工作业宜选择在交通量较小时段进行;

(五) 进行隧道养护施工作业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 经营管理单位应负责检测隧道内一氧化碳、烟雾等有害气体的浓度及能见度是否会影响施工安全,并负责检测隧道结构状况是否会影响作业安全,如有危险,应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作业;

2、 经营管理单位应负责检查施工道信号灯布设是否准确、明显,施工标志设置是否规范;

3、 养护施工作业单位应对养护施工作业机械、台架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在机械上设置明显的反光标志,在台架周围设置防眩灯,将作业现场的轮廓反映出来。

(七) 在隧道内进行登高堵漏作业或维修照明设施时,登高设施的周围应设置醒目的安全防护设施,作业人员须系好安全带。

(八) 对隧道衬砌局部坍塌进行养护施工作业时,应采取措施保证养护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

(九) 隧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或取暖。

(十) 电力设施等维护有特别要求的,应按有关部门的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第十四条 在夜间或隧道内进行养护施工作业的,应保证养护施工路段内的照明满足相关要求。

第十五条 雾天不得进行养护施工作业。确需雾天进行抢修时,经营管理单位应报告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封闭交通后方可作业;所有安全设施上须设置黄色施工警告灯号。

第十六条 抢险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 高速公路因自然灾害、异常气候等造成险情时,经营管理单位应及时组织修复。

(二) 抢险作业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在工作区两端设置安全设施。需要车辆绕行的,应当在绕行路口设置标志。

(三) 设置抢险作业控制区后应尽快消除交通障碍和不安全因素,恢复公路畅通。

第十七条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养护施工作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对施工单位及其施工人员不按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以及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与规程施工、违反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生产合同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可以采取依法解除合同、清退出场以及上报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履约企业名单等措施。

第十八条 不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和违反安全生产义务,造成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造成重特大事故的,按《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重庆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穿、跨越高速公路的交叉施工,其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重庆市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渝交委路〔 〕253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市交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7篇 z公路管理局团委工作职责

公路管理局团委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团员青年。

二、认真贯彻落实共青团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团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对团员青年进行团章教育,健全团内民主生活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抵制不良倾向,监督团员青年切实履行义务,维护团员青年的正当权益。

三、在局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引导团员青年积极进取、奋发图强、争当先进,带领团员青年围绕中心工作发挥助手、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四、积极探索研究团员青年思想动态,关心团员青年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积极开展适应团员青年特点和时代要求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五、制定团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各项制度,加强团支部目标管理,定期对团支部工作进行考核,确保团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六、推荐优秀团员青年成为党员发展对象,保证推优工作质量。

七、做好团内资料的管理和年报编制、统计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8篇 z公路管理局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主管部门的决策、部署。

二、负责党委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建立完善党委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贯彻落实。

四、负责干部职工政治理论教育、行业文明创建、思想政治工作、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考核。

五、负责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基层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的管理、考核以及干部的选拨任用。

六、负责党委文秘工作,拟写党委各类文件和材料。

七、负责局政研会日常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科级干部、政工干部和通讯员进行业务培训。

九、负责做好局党委各类会议、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第9篇 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及保通办法

第一条 为维持高速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规范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管理,正确引导驾乘人员按规定线路有序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路政管理规定》、《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5768-1999》、《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 ga182-1998》等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南华路政中队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管理包括:

(1)、作业(施工)单位、作业人员管理;

(2)、作业车辆、机械管理;

(3)、作业现场管理;

(4)、作业区通行(保通)管理。

南华路政中队与楚雄管理处、交警搞好协调配合,对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进行规范管理。

第三条 公路需要养护施工作业时,由省公路投资公司楚雄管理处向中队报送《公路养护施工作业情况工作函》。明确施工时间(期限)、施工路段、施工单位、施工对象(对公路特定病害情况采用对应的养护措施)、影响交通的情况下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

第四条 由作业(施工)单位向中队报送:

(1)、经楚雄管理处审核同意的《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表》;

(2)、《施工组织计划》。主要包括:

①工程概况、工程特点和难点、施工目标;

②管理模式、质量体系、施工方案和施工工序;

③施工组织及进度、安全保障措施;

④主要车辆机具使用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

⑤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路政中队对工程概况、工程特点和难点、施工组织及进度进行重点了解,做到心中有数。

(3)、《安全保障措施》(施工保通方案),施工保通人员名单,通讯录,施工保通人员值班表。

第五条 由施工单位报送的材料经中队与楚雄管理处,交警共同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对未经路政审核同意的施工坚决取缔,责令施工方迅速恢复交通。

第六条 中队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及保通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必要时,收取路政保通服务费。

第七条 对施工单位占用、拆除、移动、涂改、损坏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收取施工保证金。施工结束后,经路政、管理处检查恢复原状后全额退还施工单位,未恢复原状的,由中队收取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清理费等。

第八条 中队拟定《施工作业管理及保通方案》,进行施工作业管理及保通工作,实施对施工作业人员(保通人员)、车辆机械、施工作业现场、作业区通行(保通)的管理和监督,中队对路巡班组进行监督考核。

第九条 路巡班组的职责是:

(1)、配合、指导施工单位按国家规范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2)、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必须穿着统一的反光安全标志服。无反光条的标志服需及时更换。要求施工保通人员在岗,及时引导交通,看守施工标志、标牌。禁止施工作业人员穿着拖鞋工作,禁止在工地饮酒、打闹、随意穿越高速公路。

(3)、对作业车辆,机械进行检查。①作业车辆,机械必须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喷涂反光油漆或粘贴反光膜,并保持表面清洁。②作业车辆必须在顶部配置黄色闪光警示灯。③作业车辆应当停放在作业区内。④尽量避免作业车辆在社会车辆通行路段调头。⑤车辆,机械须审验合格,技术状况完好,并配备素质相当的驾驶员、操作员。

(4)、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①施工单位必须按国家规范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②夜间及雨雪雾天气施工单位必须设置红色警示信号。③施工单位应按照公路施工养护规范堆放材料,并设置安全标志,并及时清除施工路段路面杂物。④施工单位无擅自占用、拆除、移动、涂改、损坏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

(5)、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保通工作。①引导通过施工现场的车辆按照设置的标志有序通行,服从路政员、施工保通人员的指挥。②配合施工单位进行公路施工作业交通管制,为公路养护作业提供交通安全服务。③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路段,加强交通安全检查。发生交通阻塞时,配合交警、管理处、施工单位做好分流、疏导工作。必要时,在施工路段入口定点值勤。

第十条 路巡班组对检查内容填写《公路施工管理、检查记录表》,并要求施工现场负责人签字。对存在的问题要当场要求施工单位,施工作业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不及时整改的,上报中队,由中队通报楚雄管理处、交警、并向路政大队及公路所在县市安监局汇报。

第十一条 除昆瑞路政支队的路政员依法在中队辖区公路上履行公路作业管理及保通勤务外,其他单位不得使用路政车,路政员在中队辖区公路上进行路政管理职务活动。

第十二条 除公路防护、养护外,占用、利用或者挖掘公路、公路用地、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以及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应当事先报经路政许可。并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10篇 高速公路铁路项目总体安全管理工作规划措施

2023年是项目施工生产起步且即将掀起大干高潮的一年,也是路基、桥梁桩基及隧道全部开工的一年,基础设施建设也将全面展开,因而面临的安全形势比较严峻,如何加强管理管理是摆在安全管理人员及各级管理人员面前的难题,我项目将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从安全技术、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三个方面继续加强安全整体工作,为顺利完成年终安全管理目标,我项目管理人员明确“一岗双责”责任,群策群力确保项目施工生产安全顺利进行。现将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规划及措施安排如下:

一、2023年安全环境管理目标:

全项目实现安全环保“六杜绝”。即:杜绝责任重伤、死亡及以上级别事故;负伤率控制在10‰以内;杜绝火灾事故;杜绝民爆物品流失、意外爆炸、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杜绝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杜绝员工职业病、急性中毒事件;

全项目达到以下目标:安全生产稳定,工程质量达标,环境保护合法,重大危险源受控。

二、重点工作:

继续加强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认真落实业主、集团公司、公司、总监办安全文件精神。提高认识,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动态控制重大危险源,认真进行安全专项整治,管理到位,监督到位;继续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操作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安全管理工作规划及措施

(一)安全技术的严肃性。首先,必须维护施工技术和安全技术的严肃性。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预防事故发生的对策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技术对策;二是教育对策;三是管理对策;把技术对策放在第一,可见施工技术和安全技术的重要性。因此,项目部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施工技术规范和施工组织措施,严格安全技术交底,坚决维护施工技术和安全技术的严肃性,以技术指导和规范施工行为。

(二)安全教育的经常性。安全防范、自我保护意识差的职工往往在工作中表现鲁莽,成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和发展的一个“隐形炸弹”。因此,项目部必须把安全教育放到重要议事日程上,狠抓员工安全思想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经常性地进行安全思想教育,让每一个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思想,明确“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责任。人是改造事物的主体,教育是改造人的依托,安全思想教育是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只有对安全有了足够的认识和理解,人的自身生存才有保障,在安全的前提下,项目才有生产的保障。

(三)安全管理的强制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都是强制性的标准,要求各协作队伍和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严格执行。因此,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强制性的管理过程。项目部必须高度重视,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位。

(四)具体在以下几个方面落实:

1、进一步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通过会议、安全活动、监督检查等各种手段,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质量意识,把“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思想放在首位,把“构建和谐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放在心头;摆正安全、质量与进度、效益之间的关系。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2、加强安全技能培训工作。

项目部将有计划地举办多种形式的安全技能培训、应急措施、消防专题演习等多种安全培训活动,将安全培训工作贯穿于施工过程中,改变和创新安全培训的模式,加强各班组、各工种的分专业的培训,同时减少“纸上谈兵”的惯有培训模式,结合实际,加强施工现场的具体的实物性的培训。同时可以邀请表现突出的、有经验的工人讲述自己所遇到的事故案例和工作经验,有效避免学习过程中枯燥乏味,受培训人员无心听讲的弊端。

另外对于危险系数较高的施工部位对作业人员及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特种作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定期检查。

3、加强环保、文明施工建设。

项目部将继续加大环保方面的管理力度,有效预防和控制在工程施工、生活、办公过程中重要环境因素,实施环境保护措施,降低环境污染,保持水土,项目部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针对前阶段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完善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要求将环保工作纳入日常安全检查范围,监督、检查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教育培训员工环境保护意识。努力做到:施工环境保护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节能降耗,各类污染达标排放,杜绝重大可控制的环境污染事故;逐步提高全体员工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识。

4、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费用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明确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进行财务监督,确保专款专用,防护设施设备配备齐全到位。

5、加大爆破物品的管理力度。对库管员、爆破员、涉爆安全员再教育,严格按照爆破物品安全管理规定作业。加强爆破物品的日常检查和监管,对不合格的作业人员要采取措施。

6、继续规范施工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临时用电规范》,布置用电线路、用电设备、控制开关、漏电保护器,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及“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7、确保隧道软弱围岩的施工安全。加强各部门、分队、协作队伍的信息沟通,对掌子面围岩情况及时通报,采取合理的施工方法。作业过程中,加强安全防护,在面临安全问题时,坚决停工整改。抓好超前地质预报和量测工作,量测人员,必须对结果分析,每天向安检部上报量测结果。若量测变化较大,必须立即向相关技术部门反映并采取防护措施。

8、对重点及高危工序加强管理。

重点对桩基施工、临时用电、高边坡、高空作业等进行检查。特别是桩基施工及隧道开挖必须重点监控,严防触电、高空坠落隧道坍塌等类似事故的发生。要求在整个施工期间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进行作业,加强防控和巡视,坚决杜绝“三违”现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整改。做到整改时间、措施和责任人三落实。

(五)安全防护

1、桥梁、涵洞

1)作好桥梁桩基孔口及泥浆池的防护,防护必须采用钢管(不少于40mm)刷红白色漆,高度不低于1.2米,上下两道,在离地0,3米左右处安设扫脚杆,与立柱用扣件连接紧固,并铺设绿色密目安全网。

2)桩基孔口必须用钢管(不少于40mm)围三方,距离孔口1米左右位置设立立柱,立柱必须下埋稳固,刷红白色漆,高度不低于1.2米,上下两道,与立柱用扣件连接紧固,必须在下钢筋笼时才允许撤除,在施工途中不得撤除,否则从重处罚。

3)打桩机操作规程与工程标牌悬在醒止稳固位置,工程相关信息标示清楚。

4)便道、未完成的池涵洞施工临边防护必须采用钢管(不少于40mm),刷红白色漆,高度不低于1.2米,上下两道,在离地0.3-0.4米左右处安设扫脚杆,与立柱用扣件连接紧固,并铺设绿色密目安全网。

5)制梁场临边防护齐全,防护必须采用钢管(不少于40mm)刷红白色漆,高度不低于1.2米,上下两道,在离地0,3米左右处安设扫脚杆,与立柱用扣件连接紧固,并铺设绿色密目安全网。

6)涵洞施工脚手架必须搭设牢固,剪刀撑、斜撑必须符合要求,同时操作平台必须足够宽,满足操作,架设防护栏杆,铺设安全网,满铺脚手板,并绑扎牢固,禁止有探头板。

7)桥梁高墩柱施工及上部结构施工必须按建设分公司《中铁股份建(施)[2010]119号“关于桥梁施工中墩台身模板、施工人员通道和作业平台设置相关要求及方案指导意见”》及福建省标准化指南要求搭设施工脚手架、人员上下通道、施工操作平台及临边防护,悬挂安全网。

2、隧道

1)作业台架必须经设计、验算,符合安全要求,稳固可靠,临边焊接防护栏杆,并且必须有供人员上下的爬梯。目前台阶法施工的脚手架每次拼装好后,在前后左右四方用4.0mm的铁丝与预留锚杆紧固。否则无爬梯、未与锚杆绑扎将对现场领工员及分队长进行不少于100元/次的处罚。

2)全断面开挖台架、防水板台架临边防护栏杆必须齐全,安全标示醒目,加强检查,损坏及时修复。

3)爆破物品领用必须严格按管理制度执行,在运输过程中,专人押运(爆破员、涉爆安全员),到达作业地点后,未作用前必须装入临时保管箱内进行保管,并专人(爆破员、安全员)看守,中途不得离开。装药过程,设立警戒区域,无关人员撤离装药爆破现场,装药结束后,爆破员清点现场剩余爆破物品,并把剩余爆破物品放入临时保管箱。启爆前15分钟,安全员必须清查现场人员、设备等全部撤离到安全位置后,全断面开挖警戒距离不小于400m,发出两次警戒信号,提示相关警戒人员作好警戒,爆破员作好启爆准备工作,安全员再次确认现场无任何情况,达到启爆条件后发出启爆信号,爆破员启爆,启爆15分钟后安全员、爆破员,当班领工员及工班长进入爆破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安全员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4)加强隧道逃生管管理,随进度高压风水管一起向掌子面延伸接入。隧道逃生管两端禁止存放无品及杂物堵塞管品,进出口必须平整无障碍物。

3、劳动防护用品

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配戴好安全帽,系好下腭带。

2)高处作业安全带必须配戴,高挂低用。

3)电工上班必须穿绝缘鞋,操作戴绝缘手套,爬高必须用木梯或竹梯,禁止使用金属梯子。

4)电焊工必须配戴电焊手套,防护面罩或防护镜,穿防护鞋或防护套。

5)喷浆人员必须配戴防尘或防毒口罩,喷浆手配护目镜。

6)注浆人员必须戴护目镜。

(六)施工用电

1、所有用电必须严格落实建筑施工临时用电规范要求,全面落实“三相五线制”及“tn-s”系统建立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及重复接地措施。

2、现场用电必须规范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要求,

3、漏电保护、接地电阻定期检查,确保动作灵敏、保护有效。

4、一级、二级、三级配电箱必须逐级设立,动力与照明配电箱分开,单独使用,不得混合装配。

5、一级配电柜(箱)漏电保护器不得大于0.2s,二、三级配电箱(柜)及开关箱不得大于0.1s,额定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

6、所有配电箱内必须设立工作零线接线端子、保护接地线排,保护接地线必须接入接线排内。作好防雨措施。按福建省临时用电要求作好隔离防护。

7、所有配电箱内装配顺序是:总隔离开关、分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隔离开关型号与漏电保护器型号相匹配,工作零线必须经过漏电保护器,禁止使用3901的漏电保护器。

8、所有用电线缆必须是+2,不得使用+1线缆。保护接地线必须与用电设备外壳连接。

9、现场禁止使用倒顺开关,进场电器有倒顺开关的必须更换成按钮开关后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

10、桥梁桩基配电箱设立在安全位置,禁止设在泥浆池边、边坡边等。

11、电工作业时必须规范穿戴绝缘性能良好的手套和鞋,使用绝缘竹梯子或木梯子等,杜绝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隧道施工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控制重大危险源十八项“卡死”制度》,开挖一次不得超过一榀拱架,下部接脚一次不得超过1-2榀,仰拱开挖长度视地质情况一般不得超过3m,最长不得超过6m。否则对分队长、领工员罚款500元/次,协作队伍视情节处罚违约金0.5~5万元/次。

2、ⅳ级围岩根据围岩情况,比较破碎及软弱比照ⅴ级围岩执行,围岩节理不发育,稳定性较好一次开挖不得超过2榀,下部接腿一次不得超过1-2榀,最多不得超过3榀,仰拱开挖最长不得超过6m。否则对分队长、领工员罚款500元/次,协作队伍视情节处罚违约金0.5~5万元/次。

3、拱架架立顺直,拱架接头板螺栓必须上齐全,并拧紧。

4、拱脚不得悬空和立在虚碴上,悬空时必须用木板或钢材垫平契紧。

5、系统锚杆长度必须足够,不得偷工减料,并与拱架焊接牢固。

6、拱架连接钢筋规范搭接,间距符合要求。

7、网片安设紧贴岩面,搭接不少于10cm。

8、喷射砼饱满,表面平顺。

9、仰拱开挖必须留下足够的行车路宽,确保行车安全。

10、车辆设备经过仰拱时,在仰拱作业的人员必须避让到安全位置。

11、必须规范设置量测桩,一个断面不少于五个量测桩,并标识清楚,按要求进行量测,及时回归分析,按要求上报量测分析报告。

12、作好地质超前探测预报工作,指导施工。

(八)路基施工安全管理

1、路堑施工

1)路堑施工应保证排水通畅。开挖区要保持排水系统通畅,并与原排水系统相适应,排出的水不得危及路基、建筑物和农田;对边坡开挖过程中出现的地下水,要在采取了排水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对于岩溶地区的岩溶水应进行治理,不得任意抽水或者堵塞出水口;堑顶为土质或含有软弱夹层的岩石时,天沟应及时铺砌或者采取其它防渗措施;天沟、侧沟等引、截水设施严禁设在未处理的虚碴、弃土上,要平顺、畅通。

2)要注意边坡的稳定问题。施工前后要对坡面、坡顶附近进行检查,有裂缝和坍方迹象或有危石、危土时要立即处理;开挖坡面要尽可能接近设计坡度,坡面要清理干净;不能处理而又对安全构成威胁时,要暂停施工并向上级报告。

3)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掏底开挖,防止造成坍塌。

4)如果出现岩层走向、倾角不利于边坡稳定及施工安全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顺层开挖不挖断岩层;采取减弱振动的措施;在设有挡土墙的地段要短开挖或者马口开挖并设置临时支护。

5)人工开挖时间距不得小于2-3m;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存放工具;多人共同撬一石要有人指挥、动作要协调;在高于3m的坡面作业要系安全绳,安全桩要牢固,禁止多人同系一条安全绳或多根安全绳拴在同一根安全桩上;要注意防滑。

6)作业要与装运工作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7)禁止安排有癫痛、高血压、严重贫血人员从事撬石和高边坡作业。

8)在行车线上施工要遵守有关的安全规定。

9)弃土应遵守的规定。要按计划、整齐地堆在一侧或两侧以及距离较远的荒山、空地。

10)弃土堆的位置和高度要考虑路堑和自身的稳定,并考虑地形以及其它设施的影响。弃土置于山坡上侧应连续堆放,置于山坡下侧应间断堆放。不得弃在河道内,不得挤压桥孔或涵管。

11)在地面横坡陡于1:5的路堤边坡上和浸水的路堤边坡上不得弃土;当路堑土质松软或者岩层倾向线路的地段不得在堑顶弃土;严禁在岩溶漏斗处和暗河口弃土;严禁贴近桥墩台弃土。

2、路基填筑施工

1)路基应自下而上分层填筑,运卸与填筑压实作业面错开,防止互相干扰。

2)砌筑边坡的进度要与路基的填筑进度相协调,砌筑高度要与填土中心高度大致保持一致,以防止石头滚落。

3)使用机械运土时,途中的临时便道与正式公路交界处要设置安全标志,必要时设指挥人员;运输道路的线路和桥涵要满足荷载的要求,必要时设限载标志并进行加固。

4)使用机械填筑时,填土边缘要设标志杆;要指定会车地点;必要时设指挥人员;注意穿越架空电线路等的安全问题。

5)施工便道间的交叉口以及与铁路的交叉口要设标志,与铁路交叉的临时施工道口的设置和管理要按有关规定办理。

6)在水中填筑路基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在泥沼、低洼地带施工要先做好排水和防洪工作,并注意观测。

3、路基附属结构物施工安全

1)路基排水

①路基要排除地面水和地下水,尤其对于松软的特种土和易软化的岩石路基,更应该做好排水工程,以确保路基边坡和基底的稳定。

②路基排水设施应布局合理,与桥涵、隧道、车站的排水设施相连接,并有足够的过水能力。

③路基排水设施应考虑农田水利的综合利用。

2)路基防护

①路基防护应安排在适宜的时间施工,并及时完成。

②路基边坡防护设施应在稳定的基脚和坡体上施工,在设有挡土墙或排除地下水设施地段,应先做好挡土墙或排水设施再做防护设施。

③防护的坡体表面应先进行处理,并使防护设施与土石坡面密贴,排水畅通。

3)路基加固

①路基加固通常采用挡土墙、抗滑(锚固)桩等方法。

②挡土墙在施工时应随开挖随下基随砌筑,并做好墙后的排水设施,及时回填或填筑路堤。

③挡土墙开挖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做好临时支撑,基坑周围以内设临时排水沟,若有地下水 要有排水疏干措施。

④在岩体破碎或土质松软、有水地段修建挡土墙宜在旱季进行,并适当分段集中施工,不宜长段开挖、长时间暴露。

⑤挡土墙伸入路堤或嵌入地层部分应与墙体结合在一起砌筑。路堑挡土墙顶面应抹平与边坡相接,间隙应填实并封严。

⑥挡土墙与桥台、隧道洞门连接时,应协调施工,必要时加临时支撑,保证相接填方或地基的稳定及施工的安全。

4、路基支挡结构物施工安全

1)喷射混凝土或沥青对岩面进行防护,应先清除松动的石块、浮土,对大裂缝、凹坑嵌补;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劳保用品,不得单人作业,并严格按操作顺序施工;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

2)坡面锚杆挂网施工必须搭脚手架,严禁攀登锚杆露头。

3)施工难度较大的挡护工程必须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4)起重作业要遵守有关的安全规定。

5)对路堑边坡进行护砌时,松动的岩石要清除,墙基应埋置在可靠岩层上,必要时可以采取加固或加深措施,坡面有地下水露头时,要做引水设施。

6)严禁上面砌筑、下面勾缝的重叠作业,施工时坡脚不得站人。

7)支撑渗沟施工前必须准备好填料,施工后立即回填;开挖深度大于1.5m时必须加设临时支撑;渗沟挖深入行车线路基坡脚时,线路应设吊轨梁,列车通过时要停止施工。

5、机械安全

1)机械启动前要把离合器分离或把变速杆防在空档位置,确认周围无人或者障碍物时方可作业。

2)机械行驶中人员不得上下或传递物件,禁止在陡坡上转弯、倒车和停车,下坡不准空档滑行。

3)停车以及在坡道上熄火时,必须把车刹住,刀片、铲斗落地。

4)挖掘机

①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应过猛,一次进土高度不宜超过4 m.

②向汽车上卸土应待车子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驾驶室上方通过。

③铲斗回转半径内遇有推土机时,应停止作业。

④行驶时,臂杆应与履带平行,要制动住回转机构,铲斗离地lm左右。上下坡时坡度不宜超过20度.

⑤装运装载机时,严禁在跳板上转向和无故停车。上车后应刹住各制动器,放好臂杆和铲斗。

5)铲运机

①在新填的土堤上作业时,铲斗离坡边不得小于1 mo

②行驶时驾驶室外不得载人。

③拖式铲运机上下坡的坡度不得超过250,横坡不得超过60.

④多台铲运机同时作业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lom,横向距离不得小于20 m。

6)推土机

①推土机使用钢丝绳牵引重物起步时,附近不得有人。

②向边坡推土,刀片不得超出坡边,并在换好倒档后才能提升刀片倒车。

③推土机上下坡不得超过350,横坡不得超过100a

7)压路机

①在新填筑的路基_l进行碾压时,应从中间向两侧碾压,碾压的路面应基本平坦,如有障碍物要事先清除。

②两台以上同时作业时,间距不得小于3m,坡道上纵列行驶间距不得小于20 m.

③严禁压路机拖拉其它机械或物体。

8)自卸汽车

①发动时应检查、试运行液压机构。

②配合挖掘机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拉紧手刹车,如挖斗必须经过驾驶室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

③卸料时应选好地形,并检试上方和周围有无电线、障碍物以及行人。卸料后车斗应及时复原,不得边走边落。

④向洼坑地方卸料时,必须与坑边保持适当的距离,防止边坡坍塌。

⑤检修倾斜装置时,应撑牢车厢。

⑥车厢两侧严禁站人。

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我们坚信:在上级单位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通过我们的辛苦努力、扎实工作,强化安全意识,完善安全机制,落实安全责任,严格规章制度,以铁的手腕抓安全,以严的制度管人的行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加强现场管理,组织实施风险识别、安全检查、隐患整治、事故抢险工作能力,切实做到领导重视、全员参与、严防死守,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会向上提升,即定的安全目标能全面实现。我们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管理职责,真抓实干、严格管理,坚决不能有一刻松懈、一丝麻痹,坚定信心,不辱使命,确保安全生产稳定形势,全面树立和展示企业良好形象,为三淅高速公路早日建成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淅高速*stj-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ο一二 年九月十五日

第11篇 公路管理局安全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相关标准。

二、负责局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局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及各类安全信息、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

三、督促局属单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督促落实局及安委会有关安全方面的各项决议,做好局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参与拟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参与组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活动。

五、做好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考评工作,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定期组织日常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

六、检查指导应急保障队伍的建设情况,应急装备和应急材料的储备和管理工作。

七、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八、负责应急值班的安排和检查工作。

九、公路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收集辖区内的应急情况,掌握应急信息动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12篇 高速公路段监理工作精细化管理目标考核办法

为优质、快速、安全、高效建设好zz高速公路,确保对监理队伍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强化监理人员责任,发挥监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主导作用,确保本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环保、廉政”等六项精细化管理目标最终实现,项目公司、总监办根据《zz高速公路永城段监理规划》、《施工监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zz高速公路永城段各驻地办及其监理人员,在监理服务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对其进行监理工作考核。

第二条:考核机构

考核工作由项目公司、总监办联合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考核领导小组成员详见附件3),实行月度考核制。

第三条:考核内容

1、工程技术管理;2、人员、设备到位;3、业务能力;4、内部管理;5、内业工作;6、质量监理;7、进度控制;8、费用管理;9、合同管理;10、安全、文明施工与环保管理;11、廉政建设。(考核标准详见附表1)

第四条:考核评分步骤

1、考核小组成员审查评分;

2、领导小组考核评分。

第五条:考核评比方式

项目公司、总监办在监理服务期内每月对驻地办考评一次,与对承包人的精细化管理目标考核工作同步进行(考核细目详见附表1)。考核采用120分制,实行等级评分方式,其中各驻地办所辖承包人的考核占驻地办考核的40%,总分由考核领导小组的考评、项目公司质监处及总监办日常巡视检查、各处室平时检查的月度考评综合形成,分为a、b、c、d四级,具体评定标准为:

a级:目标考核总分在110以上(含110分);

b级:目标考核总分在100分(含100分)至110之间;

c级:目标考核总分在80分(含80分)至100之间;

d级:目标考核总分在80分以下。

若该月驻地办所辖标段质量或安全出现重大事故,驻地办廉政建设出现重大违规事件则对该驻地办不予考核,计零分。

第六条:奖罚细则

1、综合核定评分在110分以上(含110分)为a等,奖励驻地监理1000元,奖励驻地办监理人员人均300元,在全线通报表扬,并通报派出单位和有关主管单位。

2、综合核定评分在100分以上(含100分)110分以下为b等,奖励驻地监理700元,奖励驻地办监理人员人均200元,全线通报表扬,并通报派出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

3、综合核定评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100分以下为c等,不予奖罚。

4、综合核定评分在80分以下为d等,扣留同期相应比例监理服务费的2%,处罚驻地监理1000元,在全线通报批评,并通报派出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连续两次、累计三次评为d等则更换驻地监理及其他相关监理人员直至清退监理单位,并通报派出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

第七条:本办法修改解释权属考核领导小组。

第13篇 高速公路扩建段施工、枢纽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各总监办、项目经理部:

为切实加强江六高速公路扩建段施工、枢纽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经研究,我办对扩建段施工、枢纽改造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总体要求:为保证江六高速公路扩建段、枢纽改造施工及交通安全,应严格执行“三不准”制度: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没有批准没有报备不准开工;施工车辆、机械设备没有施工作业许可证不准上路;没有经过安全培训和没有上岗证的人员不准参加现场作业;坚持“三个落实到位”:按规范规定的施工标志、标灯全部落实到位;按规范规定的安全防护设施全部落实到位;施工人员警示着装落实到位。

二、各项目经理部必须落实好安全保障措施,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明确施工内容、组织机构、人员组成、封道路线、拟封闭的时间、标志、标牌、防护设施设置、车辆的行驶疏导等事宜,并附有详细的交通组织控制图。编制好的安全技术方案经总监办审批后报备到高速公路管养与交警、路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对批复后的交通安全技术方案进行模拟演练,将有关安全作业主要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

三、严格按照《江苏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db32/t 1363-2009)各项规定组织现场施工。各项目经理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批复报备方案组织现场实施,无条件服从交巡警、路政的现场管理。

四、各项目经理部对所有参与扩建改造的施工车辆、机械设备颁发施工作业许可证,没有许可证不准进行施工。所有施工车辆严禁在通行高速公路、匝道上逆向行驶。

五、施工前,项目经理部需对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工前安全技术培训,对专职安全员进行上岗培训,对安全员明确进行分工。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做到持证上岗。

六、标志标牌的设置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施工现场标志、设施的设置应更加清晰醒目、科学合理,便于驾驶员识别和遵守。应采用频闪灯光、新型led 光源、新型高反光率膜等新型标志。

七、半幅封闭用主线施工隔离墩设置间距不得高于4米,中间设置锥形交通路标。匝道口封闭施工隔离墩设置采用2米间距,中间设置锥形交通路标。施工隔离墩、锥形交通路标应采用统一标准产品,破损应及时更换。锥形交通路标的材料及外观、形状及质量、颜色、尺寸、反光部分逆反射性能等应符合jt/t 595的规定。用于夜间施工作业时应具有反光功能,其顶部可配置施工警示灯号。施工隔离墩使用时应放置水袋或灌水应并设反光膜。

八、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安全帽、反光工作服;进行高处作业时,还应穿着防滑鞋和穿戴高处作业安全带。用车辆接送作业人员进出作业控制区,作业人员不得在控制区外活动,不得将任何物体置于作业区以外。

九、封闭进出口处应设置彩钢板房值班岗亭,24小时2人进行驻守值班,负责现场安全维护管理工作。

十、施工前五日通过省路网办、省市新闻媒体和高速公路可变情报板发布作业路段、时间等信息,并在施工路段前方相关入口处设置公告牌。

十一、扩建改造封闭施工时应设安全巡逻小组,责任到人,进行日常安全标牌、安全防护设施的巡查,及时组织进行维护,巡查范围应全面覆盖还必须包括已实施完成的临时通行道路,每天必须记录巡查维护情况。

十二、雨、雪、雾天及夜间不得进行扩建改造施工。

十三、各总监办要高度重视高速公路扩建改造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巡视、检查力度,发现涉及到施工安全的隐患,立即督促相关项目经理部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特此通知。

第14篇 公路局安全管理科工作职责

公路管理局安全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相关标准。

二、负责局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局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及各类安全信息、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

三、督促局属单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督促落实局及安委会有关安全方面的各项决议,做好局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参与拟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参与组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活动。

五、做好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考评工作,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定期组织日常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

六、检查指导应急保障队伍的建设情况,应急装备和应急材料的储备和管理工作。

七、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八、负责应急值班的安排和检查工作。

九、公路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收集辖区内的应急情况,掌握应急信息动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15篇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落实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的职责,保障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人员、设备以及车辆通行安全,根据《公路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等,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划分为小修保养、专项工程、大修工程和改建工程。具体规定依照交通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市高速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规定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履行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的行政管理职责;

(二)审批养护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并负责监督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严格按经审查同意的方案组织施工;

(三)协调、指导和监督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和市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职责履行。

第四条 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依照本规定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依法履行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中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二)依照本规定提交交通组织方案审查意见并负责监督实施;

(三)及时查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中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四)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全路网养护施工作业动态统计信息。

第五条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有关规定选择具备安全施工作业条件的养护施工作业单位;

(二)与养护施工作业单位签订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生产合同并负责监督落实;

(三)负责养护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依照本规定组织编制和报送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

(五)依照国家和本市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以及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组织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

(六)及时向社会公告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信息;

(七)负责养护施工安全标志、设施的设置,通过合同约定督促施工单位按批准的交通组织方案具体落实;

第六条 养护施工作业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负责养护施工作业人员的施工安全作业规程培训和教育;

(二)设置养护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按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养护施工交通组织方案,交通组织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养护施工地点,主要施工内容,施工起止时间,交通管制方式,管制路段的起止桩号,现场交通标志布置方式(含文字和图表),应急预案;

(四)严格按经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方案、交通组织方案以及相关安全生产规定进行施工作业;

(五)按经营管理单位要求及《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的规定设置养护工程施工安全设施;

(六)负责养护施工现场交通标志的维护及现场管理工作;

(七)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其他规定。

第七条 申报养护施工作业方案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大修工程、需半幅或全幅断道施工的小修保养和专项工程以及在同一施工区域占用行车道超过10日的养护施工工程,应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向市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申报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市高速公路管理机构会同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审查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并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

(二)凡在同一施工区域占用行车道24小时以上10日以下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应征得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的书面同意。执法机构应在受理申报24时小时内回复,否则视为同意。

(三)高速公路抢险作业应按有关规定和抢险施工组织预案执行。抢险施工组织预案(包括交通组织方案)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编制,报市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和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备案。情况紧急的抢险工程,经营管理单位可以在保证通行安全的前提下,先期安排抢险施工。

第八条 大修工程、需半幅或全幅断道施工的小修保养和专项工程以及在同一施工区域占用行车道超过10日的养护施工工程,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提前5日向社会公布,并应按规定时限组织施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告应在市级以上报刊发布,同时通过交通电台滚动播出,并通过相应的收费站及路段可变情报板及时提醒车辆合理选择路线。

第九条 高速公路养护与抢险作业的作业控制区和安全设施的布置,应严格按照交通部《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养护工程施工作业车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进出施工区域不主动避让正常行驶的车辆;

(二)在施工区域外随意停放;

(三)将物料、泥土带出施工作业区域污染路面;

(四)穿越中央分隔带(调头);

(五)违反高速公路安全管理的其他行为。

第十一条 养护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作业规程训练;

(二)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橘红色工作装(套装),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橘红色背心;

(三)乘坐施工单位车辆(货车除外)进出施工现场;

(四)不准在作业区外活动或将任何施工机具和物料置于作业控制区以外;

(五)不准擅自变更控制标志和区域或扩大作业范围;

(六)不得随意横穿高速公路;

(七)不得有违反高速公路安全管理的其他行为。

第十二条 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养护施工作业必须按作业控制区交通控制标准设置相关的渠化装置和标志,并由养护施工作业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维持交通,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应给予积极指导与协助。

(二)断道施工区段原则上不能超过3公里,每一施工区段施工期限应严格按审批方案执行,上一施工区段结束后,方可开始下一施工区段施工。

(三)在车辆运行高峰期,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应及时到施工现场指挥交通,会同经营管理单位和养护施工作业单位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当发生严重交通阻塞时,应利用可变信息板等信息渠道及时发布限流、分流信息,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可根据具体情况实施交通管制,并通知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在高路堤路肩、陡边坡等路段养护施工作业时,施工作业单位应采取防滑坠落措施,注意防备危岩、浮石滚落。

(五)在滑坡、塌方、泥石流等路段养护(抢险)作业时,养护施工作业单位应设专人观察险情。

第十三条 桥梁、隧道养护施工作业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桥梁养护施工作业时,应首先调查掌握架设在桥面上下的各种管线的布设情况,并注意保护公用设施(煤气、水管、电缆、架空线等),必要时应由经营管理单位与有关单位联系,取得配合。

(二)在桥梁栏杆外进行作业时,须设置悬挂式吊篮等防护设施,作业人员须系好安全带。

(三)桥墩、桥台维修时,应在上、下游航道两端设置安全设施,夜间须设置警示信号,必要时应由经营管理单位与有关单位联系,取得配合。

(四)隧道养护施工作业宜选择在交通量较小时段进行;

(五)进行隧道养护施工作业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经营管理单位应负责检测隧道内一氧化碳、烟雾等有害气体的浓度及能见度是否会影响施工安全,并负责检测隧道结构状况是否会影响作业安全,如有危险,应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作业;

2、经营管理单位应负责检查施工道信号灯布设是否准确、明显,施工标志设置是否规范;

3、养护施工作业单位应对养护施工作业机械、台架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在机械上设置明显的反光标志,在台架周围设置防眩灯,将作业现场的轮廓反映出来。

(七)在隧道内进行登高堵漏作业或维修照明设施时,登高设施的周围应设置醒目的安全防护设施,作业人员须系好安全带。

(八)对隧道衬砌局部坍塌进行养护施工作业时,应采取措施保证养护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

(九)隧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或取暖。

(十)电力设施等维护有特别要求的,应按有关部门的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第十四条 在夜间或隧道内进行养护施工作业的,应保证养护施工路段内的照明满足相关要求。

第十五条 雾天不得进行养护施工作业。确需雾天进行抢修时,经营管理单位应报告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封闭交通后方可作业;所有安全设施上须设置黄色施工警告灯号。

第十六条 抢险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高速公路因自然灾害、异常气候等造成险情时,经营管理单位应及时组织修复。

(二)抢险作业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在工作区两端设置安全设施。需要车辆绕行的,应当在绕行路口设置标志。

(三)设置抢险作业控制区后应尽快消除交通障碍和不安全因素,恢复公路畅通。

第十七条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养护施工作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对施工单位及其施工人员不按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以及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与规程施工、违反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生产合同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可以采取依法解除合同、清退出场以及上报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履约企业名单等措施。

第十八条 不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和违反安全生产义务,造成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造成重特大事故的,按《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重庆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穿、跨越高速公路的交叉施工,其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重庆市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渝交委路〔2005〕253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市交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16篇 浅谈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文中结合作者多年工作经验和公路工程施工特点,简要地分析了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关键词:公路施工;安全管理;问题;对策

0 引言

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和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作为安全事故多发的公路施工行业,应引起高度重视,吸取血的教训,提高认识,防患于未然。本文结合作者多年工作经验以及公路施工特点,简要地分析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  公路工程施工的特点

要做好公路工程安全的管理工作,首先要对公路施工的特点有所了解,然后才能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对策。公路施工由于专业化分工造成人员流动性大、劳动力密集、多工种交叉、作业方法多样性、手工操作多、劳动强度大、露天高空作业、项目公里数较长,受地理条件、地质情况、气候、自然灾害等影响较大,作业环境复杂多变、危险源多、影响面广等行业特点,使得建设行业安全事故频发。其特点概括为:点多、面广、线长。

2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现象

2.1 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不健全 ,安全技术规程修订不及时

我国目前已制定并颁布了《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建筑安全的法律法规,各省交通主管部门也结合当地具体状况自行制定了符合本省特点的公路施工安全管理细则。但目前公路工程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不健全,内容不具体很难细化,操作性差,安全技术规程因主管部门修订或增补不及时造成延误,对安全管理有不良的阻碍作用。

2.2 企业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从业人员安全知识贫乏,特种岗位人员持证率低

目前,许多公路企业的领导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识不足,在进度、质量、效益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往往是安全让步,没有把安全当大事抓;有些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素质差,对规范、标准不熟悉,对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少,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现场施工一线从业人员大量从农民工转化而来,缺乏公路工程施工经验,未经认真培训就上岗,对安全操作知识了解也非常肤浅、不系统,缺乏自身安全保护知识,对不良行为自控能力较差,习惯性违章严重,人员流动性大,缺乏一系列的安保知识教育和安保制度的约束,容易造成这类群体中安全事故的发生;另公路施工工地大多在野外,远离城市,缺乏安全部门监管,造成特种岗位人员持证率偏低。

2.3 分包管理漏洞较多,以包代管、违法转包和层层分包现象严重

公路工程存在着大量分包情况,主承包单位往往仅派几名管理和技术人员到现场配合管理,以包代管现象严重。分包单位人员配备本身不足,技术参差不齐,综合素质较低,分管安全的专业人员更是少之又少,使得分包情况难以在施工期间建立和落实企业责任制,更有甚者,对公路工程进行违法转包或层层分包,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产生了较大影响。

2.4安全技术标准、检查内容及措施方面不统一、不规范

公路工程施工所编制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没有相应的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做基础,造成施工单位所编制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不具有针对性,只能作为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程序上要求上报的审批资料,无法正确指导施工;安全检查内容和标准各地交通主管部门自行编制,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造成安全管理的难度。

2.5安全资料整理、归档和表格使用不规范、不齐全

安全资料是相关部门了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的重要途径,严格把住安全资料管理关,就能够促进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检查资料时经常发现在技术交底、安全隐患检查表、班前讲话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试卷等存档资料中存在着很严重的代签名、漏签名的情况,假资料很多,许多资料只是简单复印,上面的“检查情况”栏中多是“符合要求,满足要求”等字样,千篇一律,结论表达模糊不清,无法正确判断;安全资料经常出现有头无尾、前后不对应等现象。

2.6安全教育培训和检查多流于形式

实行市场经济以来,公路施工企业为减少成本实现利润最大化,对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等不能直接带来经济利益的事务方面则尽可能压缩开支或根本不予考虑。有的虽然在规章制度上也做相关规定,但只是装点门面,不能转化为实际行动,即使搞一些培训,由于资金不到位,也只能流于形式,达不到应有的要求;平时的安全检查是为了检查而检查,标准低,做表面文章,在上级部门检查时,全员动员,补资料、布现场,临时整改,应付检查,检查人员一走又退回了原样;检查人员碍于情面,敷衍了事,走马看花,安全检查工作无法达到预期的目的。

2.7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投入严重不足

公路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在工程量清单中第100章总则内单独列支,为不可竞争费用,一般不低于合同总价的1%;实行项目法施工后,项目经理在安全设施上舍不得投入,只求在近期取得好的经济效益,不顾长远,急功近利,心存侥幸,各施工项目部尽可能少提,应付检查,将应提取的安全经费计算为项目利润,导致安全设施设备、培训、宣传、科技创新等安全费用投入严重不足,事故隐患到处可见,发生率提高。

2.8安全检测仪器及装备的配备不能满足施工安全管理要求

随着公路施工工程科技含量的不断提高,原有靠眼观、鼻闻、耳听、手摸等经验性的安全检查方法已不能适应施工现场的管理,有的安全隐患要通过检测设备测定后才能正确评价其安全性;但从实际来看,公路施工企业都没有给专(兼)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最起码的检测仪器及装置,故对事故隐患的发现就成了问题,就更谈不上采取措施加以预防了。

2.9材料设备及施工工艺落后,防护设施不全,安全保护用品未按规定使用或质量不合格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不固定,操作不规范,重使用,轻保养,设备管理缺乏,对防护装置不使用或失灵不修复就使用,设备老化,继续使用该报废的设备现象严重;使用落后或淘汰的施工工艺,防护设施不齐全、不规范,可靠性低;在施工现场没有按规范使用安保用品或者使用的安保用品质量低劣,对施工人员无法有效的安全保护。

2.1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未能真正推行

公路施工企业多数已通过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但很少有单位按照体系内的各章节有关内容认真贯彻执行、积极组织学习、主动开展工作的,体系运行的资料多为应付内、外审核而炮制的虚假资料。

3  建议与对策

3.1提高企业各级领导的认识,完善安全管理机构

企业各级领导必须要正确处理好在生产、效益、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成立以法人代表或项目经理为首、各分管领导、公司或项目部内设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安全管理工作,齐抓共管,统一调配人财物资源,确保生产在安全的状态下进行。

3.2以人为本,建立健全制度和制定措施,全面推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执行力管理

建立、健全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控制指标层层分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防分析,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从而进行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隐患;每个公路分项工程开工前建立书面形式向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建立每日班前安全会制度,使施工人员了解、掌握施工过程中潜在的危险源及防范、应急措施,增强安全意识,并完善资料签字手续、存档;建立分级、分类、定期、专项、日常的安全检查制度,实行专职安全员每天日常学习和例行检查;施工班组每周进行安全学习和组织安全大检查,召开安全会议;安全领导小组每月至少一次安全大检查,奖优罚差,关键工序实行领导带班制和日常轮流巡检制,确保生产在安全的状态下进行。完善并全面推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组织全体员工学习程序文件,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使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处于受控状态并不断持续改进。

3.3加强岗位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大力培养和引进安全管理的高层次人才

安全教育培训要适时、适地,内容合理,形式多样,形成制度,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培训的重点是要加强对施工一线作业人员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掌握所从事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考核,合格者审批后方能上岗;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对施工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定期、定时、分批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在高层次的人才培养和引进方面要有计划性、日常性、长期性、规范性,不断改善安全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业务综合素质。

3.4制定分包管理规定,杜绝违法转包和层层分包

随着公路建设规模的发展,劳务和专业化分包越来越普遍,制定完善的分包管理规定规范分包行为势在必行,要求分包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具备与所承担工程项目等级、内容相一致的专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业绩等证明文件,经有关单位审查合格后方可签订合法有效的分包协议、安全生产协议、廉政协议等,履行报批备案手续,可以采用保证金的形式约束分包方的项目行为,定期考核,建立“黑名单”制度和安全信用评价系统,实行项目开工安全许可备案制,以加强标后监督管理,杜绝违法转包和层层分包的现象发生。

3.5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对薄弱环节实施专项治理

施工项目部应在公路工程开工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有针对性的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在设计中应当对相关数据进行计算、验算,附具相应平、立面图以及详图,从技术方面保证施工安全,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实施;施工单位和项目部要定期开展对薄弱环节检查、治理的专项工作,真正做到查细节、摆问题、找原因、补措施、创实效,在危险源处设置警示牌等。事实证明,采用木桶理论,对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实施的专项治理是预防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之一。

3.6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实行专用账户,监管使用,专款专用,配足、配齐合格的安全设备设施,建立台帐,动态管理

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从合同价款中提取安全经费,实行专用账户,监管使用,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公路施工单位应给项目部的专职安全员配足、备齐相应的危险源检测设备和仪器,在施工现场设置规范的危险源公布牌、单元预警牌、安全警示牌和施工标志,悬挂红灯和安全标语,提醒施工人员和通行人员、车辆注意安全;对所配备的安全设备设施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

3.7设立专门档案室,实行专人负责制,规范施工安全资料整理、归档

施工安全资料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当地交通、安全等管理部门专门编制印发的安全资料整理规定整理、归档;在每个工程开工前,项目部根据项目情况制定安全资料管理规定,规范资料管理程序,设立专门的工程安全资料档案室,配备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专人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在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中,无特殊原因不能调动资料管理人员。安全资料必须保持连续、真实、可信、完整的原则。

3.8建议专职安全员采用委派制

公路施工企业应采用专职安全员委派制,按工程施工的类别及规模,配备专职安全员,对项目部的专职安全员采用公司直接委派制,即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工资、奖金、福利由公司直接发放到安全员个人,经济上与项目部脱钩,以充分发挥专职安全员的现场监督检查作用。

3.9建议制定经济和人事管理相结合的奖惩措施

安全管理建议施工单位制定经济和人事管理相结合的奖惩措施。经济方面可采用项目负责人或项目部全体成员缴纳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的担保形式提高全员责任心,制定安全责任经济赔偿细则,视事故等级、责任划分情况确定对安全保证金的罚没尺度以及赔偿金额的比例;人事管理方面视事故等级、责任划分情况可采用暂缓提拔任用、暂缓职称评聘、取消年度评优资格等内部处罚规定或采用警告、记过、降级、降职、撤职等等行政处罚手段;对于安全管理较好的项目部和有关人员进行重奖或提拔重用,制定两者相结合的奖惩措施,对提高管理者的安全意识有一定作用。

3.10加大安全科技创新和技改工作,积极探索安全管理新方法

通过加大科学技术含量的投入,掌握并运用先进的科研成果,加大安全科技创新和安全技术改造方面的投入,积极采用“四新”技术改变传统落后的施工工艺,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安全因素,强化本质安全理念,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安徽省在认真探索交通工程安全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和标准化建设中,创立和推广了“三阶段安全风险分析与预防”、“一校、一志、一会”、 “单元预警法”等以及我公司实施的“领导带班巡检制”、“开工安全许可备案制”、“项目安全后评价法”“红黄牌制”等安全管理方法,对公路施工安全管理起到促进、提高作用。

4  结束语

施工安全事故涉及的范围广、原因多、突发性强,但我们只要提高思想认识,完善管理机构,健全安全制度,根据各项工程的具体情况,制订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措施,狠抓落实,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z公路管理局纪委监察室工作职责【16篇】

公路管理局纪委(监察室)工作职责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廉政教育。二、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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