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管理者范文网
当前位置:管理者范文网 > 优质范文 > 优质范文

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2024-03-13 06:37:02 查看人数:95

监督工作

监督工作 第1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有1553个字,预计阅读时间为4分钟,共有265位用户关注,38人点赞!

一、注重机制建设,完善财政“大监督”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监督办法》、《县财政局关于财政监督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工作制度》,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推进“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全面覆盖、全部关联”的财政“大监督”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积极创新财政监督方法,努力做到财政日常监督不间断、财政专项监督常态化。

一是完善财政“大监督”制度。按照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继续推进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监督制度建设。充分利用财政监督成果,根据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进一步优化财政监督流程,完善复核审理程序,不断深化财政“大监督”机制。

二是规范各项检查程序。财政监督检查局牵头制定年度财政监督检查计划(见附件),局机关各科室要根据年度检查计划,按《省财政厅财政检查工作操作规程》规定的工作规则、程序及时开展检查工作,相关检查资料完善、立卷归档工作要严格按《省财政厅财政监督检查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做好财政检查整改通知书,检查处理、处罚决定的跟踪督查和落实工作,做到 “统一扎口管理,统一组织协调,统一规范程序,统一处理处罚”四统一。

三是明确监督检点。把预算管理监督、财政收支监督作为财政监督的重点和关键予以安排,继续加大对“三农”、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重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重点检查和长效监管相结合,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检查的服务和反馈功能,采取通报、公示、召开情况通报会、联席会等方式,促进检查成果的利用,提高社会对财政监督的认知度。

二、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开展各项监督检查

一是开展部门预算检查。围绕预算编制与执行,针对预算管理的薄弱环节,认真开展部门预算编制抽查和部门预算执行的监督,保障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以及预算执行的准确性,促进预算管理水平的提高,各业务科室对财务管理归口管理单位预算执行检查覆盖面要达100%。

二是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大对关系社会发展和民生利益的重点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监督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三是开展财政收入检查。积极探索收入监督检查方式,结合部门预算、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推进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关注财政收入的征缴管理情况,促进财政收入征管质量的提高。

四是加强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检查。认真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检查,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厅“严肃财经纪律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重点抽查津贴补贴发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经费管理和政府采购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设置 “小金库”,是否存在在财务上违规列支礼品、礼金等问题,严肃财经纪律。将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检查贯穿于财政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之中,实现财政纪律专项整治工作的常态化。

五是加强内部监督检查。结合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内部监督在健全管理制度和提高财政内部管理水平等方面的促进作用。重点对各科室、基层财政所履行工作职责、制度建设、内部控制、资金安全管理、票据管理、会计核算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按时整改,规范财政管理行为,堵塞管理漏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六是开展会计信息检查。拓展会计监督范围,规范会计主体行为,促进会计信息质量逐步提高。

三、注重统筹安排,推动财政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推进依法监督。建立和完善财政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和财政管理制度,逐步实现财政监督检查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

二是创新监督方式,提高检查效率。在财政监督阶段、实施阶段及后续阶段要充分利用部门预算编审系统、预算执行系统、账务处理网络系统、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等业已运行的信息平台,创新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方式。结合工作实际,推进综合治税、财政补助对象动态管理分析等系统建设,提高财政监督检查效率,推进财政监督信息化进程。

监督工作 第2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5307个字,预计看完需要14分钟,共有195位用户关注,24人点赞!

实践证明,加强镇党代表监督工作,有利于增强基层党员干部的勤廉意识,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推动党委政府决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保障各项事业的健康、协调、快速发展。发挥党代表监督作用,是畅通民主诉求渠道,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和有效手段,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镇各党(总)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镇党代表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接受监督和参与监督的意识,以扎实有力的举措推进镇党代表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农村基层防腐保廉体系,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充分发挥党代表在党代会闭会期间的监督作用,突出对权力规范运行的监督,促进镇党委、纪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镇党委、纪委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不断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积极构建幸福美好新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目标任务是:经过今后一至两年的努力,在全镇建立较为完善的镇党代表监督运行机制,实现镇党代表监督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全程化和实效化,保证党代表的监督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权力运行监控效果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明显增强、党内民主氛围日趋浓厚、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效应逐步显现,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

二、确立镇党代表监督工作基本架构,奠定镇党代表监督工作基础

1.监督主体。镇党委、政府、纪委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镇党代表是开展镇党代表监督工作的主体。在组织实施监督过程中,要注重发挥基层党代表和无公职镇党代表的监督作用。

2.监督对象。根据《党内监督条例》规定,镇党代表监督的重点对象是镇党委、纪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村居、基层站所(服务中心)党组织及其负责人以及镇党委任命的其他党员干部。

3.监督内容。根据《党内监督条例》规定,镇党代表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的有关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2.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处理和解决涉及群众根本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情况;3.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执行过程、执行效果等情况;4.坚持党务公开,保障基层党员民利,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情况;5.坚持“一岗双责”,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6.坚持从严治党,组织领导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党纪条规,严肃查处违纪案件,加强农村惩防体系建设的情况;7.坚持求真务实,认真落实镇党代会、镇党委的决议、决定、工作部署,着力推进为民办实事工程,以及党代表监督意见和建议的办理情况;8.《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事项。

4.监督职权。根据《》和《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代表享有以下监督职权:一是选举罢免权。依照规定程序选举、增补或罢免镇党委委员、纪委委员,选举出席区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撤换或罢免不称职干部的建议。二是审议表决权。听取和审议镇党委、纪委的工作报告,以及上一次党代表大会决议、决定落实情况和代表提案、质询办理情况的报告,对需由镇党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进行审议和表决。三是评议问责权。由区党代表监督工作站会同镇党代表监督工作办公室,组织镇党代表对镇党委、纪委的年度工作进行评议测评,对镇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村居、基层站所(服务中心)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特别是班子主要负责人的工作绩效、勤政廉政情况进行评议和问责。四是询问质询权。对镇党委、纪委及其委员,村居、基层站所(服务中心)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提出询问、质询。五是列席会议权。受邀请或经申请同意后列席镇党委、纪委召开的有关会议,听取和了解相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六是参与调查权。根据镇党委、纪委的安排和工作需要,参与对特定具体问题的调查。

三、规范镇党代表监督工作运行模式,保障镇党代表监督权利落实

在镇党代表大会期间,党代表依据等党内有关规定享有监督权利,履行监督职责。在镇党代会闭会期间,根据《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有关规定,镇党代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行使监督职权:

1.应邀列席镇党委、纪委有关重要会议。镇党代会闭会期间,镇党委会召开有关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重要会议,邀请部分镇党代表列席会议,接受党代表对决策过程的监督。邀请部分镇党代表列席镇党委民主生活会、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勤廉双述活动、镇纪委查办的有影响的党纪案件的审理助辩活动。列席会议的党代表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开展视察、调研活动。组织镇党代表定期开展视察和调研活动。视察、调研的重点是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镇党代会年会确定的各项重点事项的推进落实情况;镇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重点项目和重大事项决策的实施情况;10名以上镇党代表联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村居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及运行情况等。

3.建立镇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制度。以党代表密切联系选举单位党员群众为重点,建立镇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制度。通过为选举单位党员群众服务和党代表接待日等活动,充分发挥党代表的参谋、监督和桥梁作用。镇党委委员每人联系一个村居(站所)、纪委委员每人联系一个党代表监督小组、党代表每人联系一个村民小组,建立并不断巩固以党代表为纽带的党组织联系党员群众的信息网络。探索建立党代表之家,开展选举单位党员约见党代表活动。

4.反映基层意见、提出工作建议。镇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镇党代表可以个人或者联名的方式,采用书面形式向镇党委、镇党代表监督工作机构反映基层意见,提出属于镇党代表大会、镇党委、纪委职权范围内的意见、建议;可以通过参加座谈、列席会议等方式,对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等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的制定,提出意见和建议。

5.提出询问和书面质询。镇党代表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对镇党代会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其他重大事项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廉洁从政情况提出询问或质询。提出询问的方式应在组织安排的专题质询会议现场口头或者书面提出;质询必须以书面形式事先向镇党代表监督工作机构提出,由镇党委研究确定接受质询的时间和方式并事前报送区纪委监察局派驻镇纪检监察工作室备案。询问和质询可以由党代表个人提出,也可以由党代表联名提出,但不得在非正式场合个别提出。对党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质询,镇党委、纪委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实事求是地向党代表作出详细说明,接受党代表的监督,并将答复结果报送派驻纪检监察工作室备案。

6.参与重大事项听证。邀请镇党代表参加镇党委、纪委组织的重大决策措施出台、重要工作落实推进情况、重点问题化解、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以及可能影响群众合法权益等事项的听证活动,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根据镇党代表监督工作机构的统一安排,组织对重大事项执行情况和建议意见办理结果进行跟踪督查。

7.开展专题民主评议。建立镇党代表专题民主评议制度,重点对镇党委、纪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镇党委工作部门进行专题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所提建议意见及时向上级党代表监督工作机构报告。在组织对区级机关效能和作风建设评议、基层站所(服务中心)行风建设评议等民主评议工作中,邀请镇党代表参加评议活动。探索建立党内重大事项党代表票决制度。

8.参与特定问题调查和处理。对党员群众反映的党组织或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不及时、不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政策、规定和决议、决定,存在不廉行为等问题,镇党委、纪委可以吸收或委派部分镇党代表组成特定问题调查组,对其进行调查并提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建议。

9.建立勤政廉政监督信息报告制度。镇党代表要密切联系党员群众,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履行党代表的监督职能,准确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报送监督对象的有关勤政廉政信息。发现监督对象存在缺点和错误,要及时向镇党代表监督工作机构报告,有根据地提出批评意见、检举违纪违法事实。涉及镇党委、纪委班子成员的廉政监督信息由辖区派驻纪检监察工作室直接受理。

10.提出罢免要求或撤换建议。发现监督对象存在突出问题的,有权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向上级党组织或者镇党代表监督机构提出罢免要求或撤换建议。对镇党代表提出的罢免要求或撤换建议,镇党委、上级党组织应当认真研究,调查处理并作出反馈。

四、突出监督重点和关键环节,深化镇党代表监督工作成效

镇党代表监督工作要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贴镇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把监督重点放在推动科学发展、维护和谐稳定、促进勤政廉政等方面,突出监督重点和关键环节,形成集事前、事中、事后于一体的监督模式,不断深化党代表监督工作的成效。

1.突出监督重点。一是突出推进科学发展的监督。围绕本镇实际,切实加强对党委、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重点加强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特别是上级投入资金建设项目执行情况、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规定执行情况、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二是突出解决民生问题的监督。重点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党代表监督。强化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切实防止在城镇建设、征地拆迁等事项决策和执行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强化对各项惠民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将直接补贴、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社会事业支持等政策落实到位。强化对各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督促各项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群众手中,保证各种项目资金规范、合理使用。三是突出加强作风建设的监督。重点就工作作风更加改善、服务水平更加提升、投资环境更加优化,开展党代表监督工作。经常组织镇党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明查暗访和民主评议活动,推进部门服务优质高效。强化制度执行监督,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强化问题整改监督,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的,启动调查问责程序,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四是突出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围绕加强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推进权力规范运行等方面开展党代表监督。强化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督促各级党政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状况的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2.突出关键环节。一是加强对决策过程的监督。镇党委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决策,要组织镇党代表通过民主议事、列席会议、参与听证等方式实施监督。列席会议党代表可就会议讨论的事项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对党代表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镇党委党予以采纳、认真对待。镇党委列入决策计划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可以组织镇党代表通过民主议事的方式进行民主协商和讨论交流,最后形成议事结果,供镇党委决策参考。也可组织党代表参与有关的听证活动,接受党代表的询问和质询,听取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加强对执行过程的监督。对镇党委决策事项执行的过程,党代表可以通过视察调研和询问质询等方式实施监督。视察调研期间,党代表可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座谈走访等方式,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党代表对决策执行过程存有疑问或发现问题时,可进行询问和质询,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针对相关议题进行排查整改,镇党代表监督工作机构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相关党代表。三是加强对执行结果的监督。对镇党委决策的重大事项、10名以上党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意见的执行结果,党代表要通过效民主评议和调查问责等方式实施监督。由镇党代表监督工作机构牵头组织,测评满意度在三分之二以上的,予以通过或办结;不足三分之二的不予通过。镇党代表受镇党委、纪委委派,参与对决策执行监督过程中发现的特定问题,或执行结果满意度测评连续两次未能够通过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调查问责,并根据调查情况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直至提出撤换、罢免要求和纪律处分建议。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镇建立党代表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党务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任副组长,并成立镇党代表监督工作办公室,由镇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党代表监督日常工作。

2.加强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和党代表人数,分别建立若干党代表监督小组。建立党的建设、社会事业、农业农村、城镇建设、工业经济、财务审计等专业监督小组。每个监督小组由5名以上镇党代表组成,每组有两名未担任公职的党代表,根据其知识结构、专业特长、工作特点分别编入相应的监督小组。各镇党委、纪委要按照党代表监督工作的要求,组织党代表开展正常性的监督活动,定期、不定期向党代表所在选区和党组织通报重要情况、报告重大事项,切实把党代表监督作用发挥好、落实好。要注意发挥好村居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开展。

监督工作 第3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1264个字,预计看完需要4分钟,共有136位用户关注,23人点赞!

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强化财政支出监督,重点关注扩大内需政策资金的落实和使用情况,加大涉及民生利益资金的监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目标的实现;继续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促进社会经济规范有序;改进内部监督方式,提升内部监督检查成效;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财政监督能力,切实保障财政监督成效,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按照公共财政要求,进一步深化财政监督机制建设

2012年,在推进财政监督机制建设方面,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在监督理念上,把财政监督作为财政管理的必要环节和有机组成部分,纳入制度安排和程序设计,加大事前和事中监督力度,真正形成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的紧密融合,逐步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

二是在监督内容上,紧密围绕支出监督、收入监督、内部监督、会计监督四条主线开展工作。三是在工作要求上,把握财政监督机制建设的稳定性、同步性、互动性、规范性。要着眼于完善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财政运行机制,强调将财政监督纳入财政运行的制度性设计,强化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作用;要贯穿于财政运行的全过程,重视强化财政运行的日常动态监控。最终实现财政监督融入财政管理,实现财政监督的机制化、流程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加强重大财税改革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监管,依法查处,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

2012年,在财政部的统一安排下,继续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一是将选择全省农业、林业、水利三个省直部门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继续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检查方式,突出政府监管重在威慑的作用,集中力量和优势资源,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会计市场秩序。二是进一步加强与专员办、会计处、注协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三是要加大对违规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理处罚力度,依法严惩恶劣造假的行为,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将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向社会曝光。

四、调整方式,健全制度,做好财政内部监督工作 五、加强指导,强化培训,不断提高全省财政监督检查队伍素质,进一步加强对市、县财政监督工作指导支持力度,促进全省财政监督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继续推进市、县财政监督机构更名工作,积极推进监督机构升格。

二是2012年将对涉及民生资金较多的省直部门和全省财政监督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提升财政监督干部的综合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财政监督的社会认知度。

三是继续做好《江西省财政监督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工作,组织开展财政监督执法和机制建设检查,进一步提高财政监督机构执法水平和机制建设,做到依法监督,权责明确,程序规范。四是加强财政监督队伍的作风建设,要培养财政监督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豪感,坚定财政监督干部的理想信念,弘扬求真务实、无私奉献、严格执法、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为财政监督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监督工作 第4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2847个字,预计看完需要8分钟,共有166位用户关注,41人点赞!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根据《2018年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计划》要求,对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此次检查工作主要对象为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二级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重点,检查内容主要针对传染病疫情控制、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接种工作、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等。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疫苗流通和疫苗接种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及文件的规定,认真有序的开展了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疫苗流通和疫苗接种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根据工作计划,我所对辖区内的1家县级cdc、34家医疗机构开展的预防接种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100%。

检查结果:各预防接种单位均依法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合法的预防接种诊疗科目。接种人员均接受县卫计委的集中培训,并取得考核合格证书。一二类疫苗统一由县cdc统一购进并分发到各接种单位。各接种单位应向县cdc索要各类疫苗的相关证明文件及资质等。28家接种单位在预防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27家接种单位主动进行接种前家长的告知和询问工作;27家接种单位有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登记;辖区内共上报一般不良反应0例,无异常反应及疑似异常反应发生。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情况

5--10月对辖区内1家二级医院、 68家其他医疗机构、1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5家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有比较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专兼职人员进行传染病的上报工作,网络直报运行正常;34家医疗机构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70家医疗机构都能按规定执行首诊负责制,使用门诊日志;55家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使用疫情报告登记本和统一的传染病报告卡,按要求保存传染病报告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疫情管理制度,有疫情报告、咨询电话。

主要存在问题如下:(1)部分医疗机构门诊日志项目登记不全或登记空白传染病登记本登记不完整,存在传染病迟报的隐患。

(2)未切实开展医院感染监测工作。

(3)依法开展传染病自查未切实执行等。

三、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

对辖区内2家医院,68家其他医疗机构的消毒产品进行了监督检查。54家医疗机构设置负责消毒管理工作部门及专兼职人员,应制定并落实有关消毒和院感的规章制度;二级医院及20家其他医疗机构有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49家医疗机构开展消毒隔离知识培训;30家医疗机构设置了消毒产品的进货验收制度,明确责任验收科室,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许可证。70家医疗机构做到医疗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且治疗室、换药室物体表面消毒登记项目齐全,如缺少消毒液名称、浓度及消毒方法、时间等项目;主要抽查的消毒产品有艾邸逊75%酒精消毒液、名德75%酒精消毒液、利尔康外科手消毒液、德新康手消毒液、3%过氧化氢消毒液、艾邸逊碘伏消毒液、名德碘伏消毒液、德新康消毒片等。

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医疗机构对医护人员的消毒隔离培训不到位。

(2)索证意识不强,不知道消毒产品应索哪些证件,导致索证不全。

(3)供货机构不主动提供相关产品合法合格证明文件。

(4)大部分医疗机构未开展消毒产品检测。

四、医疗废物监督管理情况

5--10月对辖区内1家二级医院、68家其他医疗机构、1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医院设置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组织。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确定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责任部门和管理人员的组成。

存在主要问题:

(1)部分医疗单位对医疗废弃物管理不到位,医疗废物未进行分类存放,运送医疗废物的工具未进行消毒与登记工作。

(2)未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

(3)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医疗机构未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实施。

五、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监督情况

辖区医院检验科应属于一级实验室,目前未见相关资质的证明文件;各实验室明显位置标示符合规定的生物危险标识;各级医院有生物安全制度。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治工作要求。

(一)强化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处置、消毒隔离制度和传染病疫情控制等工作的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职责,明确具体责任人。

(二)做好人员培训工作。特别是要求医院加强卫生人员及个体诊所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学习传染病防治有关工作规范,提高医护人员素质。

(三)提高对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违反传染病防治工作要求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医疗机校验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提高医疗机构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完善我辖区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

巴里坤县卫生监督所

2018年11月15日

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2011安徽省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要求,我局卫生监督员于2011年9-10月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辖区内所有医院的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情况小结如下:为确保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健全了制度,明确监督重点、监督要求,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到位。

在医疗废物处置方面, 23家乡镇卫生院(所)和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能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包装、运送、暂存处理。医疗废弃物污染物品均经严格消毒毁形处理,医疗废弃物回收人员的个人防护健康检查均能落实。个别单位也存在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本文由收集整理医疗废物登记不全、未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的现象。

在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方面,主要检查了23家乡镇卫生院(所)和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否设置负责消毒管理工作的部门,是否制定并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是否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是否建立对住院病人合并传染病的消毒隔离措施等情况。检查发现,大部分医院领导都非常重视消毒隔离工作;制定了完善工作制度;执行各项制度的力度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并且加强了医院自身管理。在传染病疫情报告方面,23家乡镇卫生院(所)和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各项措施已落实到位,各单位疫情报告基本规范,有专(兼)职疫情报告人员,传染病报告卡填写项目也基本齐全。

监督工作 第5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1371个字,预计看完需要4分钟,共有137位用户关注,54人点赞!

二、基本做法:

1、树立敢于监督、主动的意识。院党组高度重视对侦监工作,要求侦监部门牢固树立“敢于监督、主动监督”意识,积极探索立案监督新思路、新方法,在做好审查逮捕工作的同时,将立案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根据我县司法工作实际制定了《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工作细则》,从刑事立案监督案件的受理、审查、办理、备案、归档等方面规范立案监督工作。并建立立案监督督办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务求监督到位。

2、提升善于监督、有效监督的水平。为提高干警立案监督能力,专门邀请省院侦监处业务骨干开展立案监督举办辅导讲座,从立案监督方法、操作步骤以及如何跟进落实等方面进行深入讲解,提升干警审查、分析、判断、处理监督案件的能力,有力提高侦监业务水平,为立案监督工作顺利开展夯实基础。

3、建立多方联动、多措并举的机制。发挥我院侦监公诉工作多年一个科室、一套人马的优势,注重从审查逮捕、审查案件中挖掘刑事立案监督线索,提高监督整体水平。结合全院开展的“交叉办案”专项练兵活动,主动加强与反贪、反渎、民行、控申等业务部门的联系,构建立案监督“一体化”工作机制,借力办案,缓解侦监部门人员紧张的现状,畅通监督线索移送渠道,保证办案数量、质量。

4、开拓立足社会、关注社情的渠道。积极开展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工作,召开了公安、工商、税务等37个部门参与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衔会议。通过与行政执法部门定期举行联席会议等方式进行沟通,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送犯罪线索。关注社情民意,注重从社会舆论、新闻报道中捕捉案件线索。借助现代媒体信息量大、资讯快的优势,通过《检察日报》、《陕西日报》、《宝鸡日报》以及电台、网络等媒体、网络广泛收集立案监督线索。

三、存在问题和对策:

存在问题:

1、立案监督缺乏应有的强制力。《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也规定“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立案书>;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但在现行体制下,在实践中,公安机关未在法定期限内立案或者干脆不立案的现象时有发生。此种情况发生后,检察机关无从以对。即使使公安机关勉强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立案,但往往会侦查不积极,或者不侦查,把案件搁置一旁,造成案件久拖不决。

2、对不立案而立案的监督工作力度不强。立案监督工作不仅包括对应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也包括对不应立案而立案的监督。在实践中,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和具体的实施细节,公安机关无须将立案向检察机关备案,检察机关无从得知公安机关的立案情况,也就谈不上对不应立案而立案的监督。因此,对不应立案而立案的监督工作应当从机制上加强保障。

解决问题的对策:

1、在平时办案中提高立案监督敏感性,积极发现案件中涉及到的其他可以立案的线索。侦查监督部门干警要多注意生活中发生的案件,多注意媒体中报道的事件,从中发现有立案监督价值的线索。此外,作为履行主要立案监督职责的侦查监督部门应加强与其他部门,从中发现立案监督线索。

2、加大立案监督法制宣传。侦查监督部门利用“阳光检务”这个平台,加大立案监督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人民群众区分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能力,让广大群众增强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监督工作 第6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2458个字,预计看完需要7分钟,共有156位用户关注,31人点赞!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中,如何认识财政监督职能的重要作用,如何调整财政监督职能的定位,如何转变财政职能的实现机制,是摆在理论界和实践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监督主要以行政监督为主,通过行政法规的制定和检查,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财政资金的运行和财务活动的进行以及财政政策、会计制度的执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财政监督具有了新的内容,它既要体现以国家为主体财政分配关系的监督要求,也要反映以价值规律和市场竞争为特点、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监督要求。一方面社会主义国家的分配性质,要求对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进行监督,通过国家分配政策、财务制度以及相关法规的颁布,反映社会主义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同时,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存在,要求通过私营、外资、合资企业的监督,维护按要素分配形式为补充的分配运行秩序。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财政监督要反映价值规律和市场经济的要求,按照客观经济规律,转变财政监督方式和监督手段,运用经济、法律方法监督地方、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经济活动,使其收支行为、分配方式、资金营运、上交利税符合国家财政政策和市场准则,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财政分配的正常运行,维护国民经济运行秩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改变了传统计划经济模式下国家财政在收支过程中统收统支、大包大揽,不讲经济效益的指令性分配方式。国家财政分配出现了三个转变,一是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在分配方式上变统收统支分配体制为明确事权、划分税种、确定收支的分税制机制。二是在国家、企业、个人的分配关系上,变单一按劳分配方式为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按要素分配为补充的分配体制。三是在国家财政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分配关系上,变预算内、预算外分配双轨制为逐渐向预算内单轨分配转变。财政监督也从计划经济体制下事无巨细、一统到底的直接监督,变为依法监督和间接监督,通过《预算法》、《会计法》、《税收征管条例》等财政法规,监督财政部门内预算编制情况和预决算执行情况,监督税务部门税收征管、汇集、解缴情况、纳税对象的完税情况,以及各财政部门非税性财政收入收缴上解和使用情况。并通过社会监督机构,监督企事业单位资产运行过程和财务会计活动,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和企业出资人利益,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保障。可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经济运行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对财政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财政监督更加必要。

二、财政监督职能的定位

财政监督是对各项财政资金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寓监督于整个管理之中。它包括以下几层意思:第一,专门的监督机构要和其他业务机构合理分工,专司监督的部门应该牵头抓总,对整个财政监督工作、检查工作安排部署。第二,各业务部门要按照监督部门的要求进行监督。这要研究专司监督部门和业务部门分工到什么程度,怎样分合适。第三,正确运用检查的权力,对各种资金进行监督检查。事后要有核准报告制度,要由监督部门对报告进行审查、认可,使监督寓于管理之中,通过各项业务制定合适的规章制度。第四,体现财政监督的功能。结合支出管理体制改革,改造传统的支出体系和信息系统。在支出改革过程中,必然要触动传统的模式,旧的方法不行了,新方法要建立。在这个过程中,财政监督部门要发挥作用,要使每个制度建立的时候,就考虑到监督的职能,在新的管理体系和信息系统中资源共享,数据透明,预算确定下来后,必须进入信息系统,执行到什么程度,授权限于哪些人,在关键处行使监督职能。

三、转变财政监督职能的实现机制

在财政管理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的过程中,及时转变财政监督职能的实现机制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改变过去传统的单一的财政监督内容和监督对象,把对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与对企业、单位的监督检查放到同等重要位置。必须从传统的以企业财务收支为主要对象的监督模式,转换为充分运用财政部门综合管理财政收支的职责特点,在开展对企业执行财会制度和预算收入解缴情况监管的同时,把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本级预算收入、划分、留解、退付的监督上来。

2.由重收入监督转变到收支并重上来。通过财政收入监督,可以达到增加收入,防止财政收入流失的目的。但财政支出方向是否正确、资金使用效益如何,有无挤占挪用现象等,都关系到财政职能的发挥,关系到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因此,新形势下的财政监督职能的实现机制,必须逐步建立从财政预算支出的申报、拨付到使用过程的跟踪监督机制。

3.由事后监督为主向事前、事中、事后的综合监督为主转变。没有事前、事中监督,根本谈不上监督体系建设。必须有一套办法规定,由专司监督的部门利用其所处的地位和职权来调动所有业务科室,对这套办法进行检查。

4.要从大检查突击性监督向日常全方位监督转变。十几年的大检查形成了一套有效的工作方法,但带有突击性质,并且检查对象多是企业。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工作的中心是以管理为主,因此,财政监督要转变监督方式,逐步由突击检查转到日常全方位的监督。财政监督不只是简单的查,要查、督并重,甚至监督应该更重要。重点不再是企业,而应是财政资金,真正形成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财政监督工作新格局。

5.由监督检查转变到监督服务。财政监督要彻底改变过去那种只重检查,不重管理,只重收缴,不重整改,监督检查与管理服务相脱节的做法。变单纯的监督检查为监督服务,寓服务于监督之中,把监督检查与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结合起来,达到为加强财政管理服务、为财政中心工作服务的目的。

6.从对外为主向对内为主转变,强化内部监督。财政部门手中的“财权”决定了有必要在内部建立起强有力的自我约束机制,包括自身队伍建设,制度规定的建设,行使内部审计职能,提高工作透明度、规范自身行为。内部监督应该做好内部审计、专项检查和离任审计。

四、坚持财政监督职能,必须加强法制建设

坚持财政监督,健全财政职能,确保市场经济有序运行,就必须加强财政法制建设。依法理财氛围越好,财政监督职能越能得到充分发挥。

监督工作 第7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5150个字,预计看完需要13分钟,共有138位用户关注,53人点赞!

一、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

对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的审查、批准、监督工作是宪法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计划和预算监督工作一直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大了对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的力度,财政经济委员会也切实把对计划和预算的审查监督摆到了重要位置,尤其是对预算的审查监督,近年来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

(一)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

近年来,财政经济委员会协助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促进政府财政部门在预算管理上进行了四项改革:一是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调动市、区两级财税部门培植财源依法理财的积极性;二是建立政府采购制度,对购置办公设施、汽车定点维修和加油等,实行市场化运作,公开招标,促使政府采购项目都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三是建立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对市级各部门财务收支由会计中心集中核算,逐步把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中心管理;四是推进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预算编制,在编制部门预算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在全市推广。市政府财政部门在____年__月报送的下一年度预算草案中,部门预算已覆盖全市__%的预算单位。通过这些改革,规范了预算管理,促进了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构建。

(二)规范行使审查监督职权,提高人大财经监督力度

为加强预算监督和经济工作监督,提高依法监督的意识,我们遵循国家、省、市有关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的各项规定,经过不断摸索,对财政预算的审查形成了一套较为有效的程序和方法,概括起来四句话:平时主动联系,及时沟通;大事遵时守法,发文督促;必要时征求意见,及时审议;为代表大会和常委会决策提供依据,做好助手。

每年,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协助代表大会做好新一年度计划和预算的审查批准,协助常委会做好决算和预算调整的审查批准、监督预算执行、初审下一年度计划和预算五项常规工作时,都注意把握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要求,使该项工作逐步实现了由粗放式监督到严格依法监督的转变。目前,政府在编制和执行预算过程中能基本做到:提前编制下一年度财政预算,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先行审议;重点支出安排基本符合法定要求;巨额财政资金的筹措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预算的重大变更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等。

本届财政经济委员会成立三年来,市人民政府共_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预算调整方案,其中,一次是由于财政收入增长较快,提出超收收入使用安排计划,调整年初预算;一次是调增预算收入并安排支出;一次是预算科目之间资金调整超过预算科目的__%,依法报经批准。市人民政府共__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筹措方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采取可行的应对措施,合理控制债务规模,加强对地方金融情况和政府债务的监控的建议,协助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市人民政府每年在__月底前均能向财政经济委员会报请审议下一年度预算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统筹考虑、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向常委会提出审查报告,从而维护了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三)充分发挥经济立法的初审职能,深化经济监督工作

三年来,我们发挥经济立法的初审职能,共初审法规_件。为促进我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和完善、推进经济的发展、保障社会稳定、深化经济监督工作起了积极的作用。

比如经财政经济委员会初审的《珠海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等立法,通过对我市审计工作、社会保险基金及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工作所做的具有探索意义和前瞻性的规定,为有关单位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管理各项职能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加强了对公共财政领域的审计和监督,细化了对预算执行、政府投资项目、政府采购、社会公益性基金等的审计、监督、管理程序,取得了比较好的社会效果。同时,这些立法工作与经济监督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突出了计划和预算监督工作的重点,促进了计划和预算监督的深入进行。

(四)加强对计划、预算监督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探讨,进一步促进监督的规范化

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主持下,我们还组织财政经济委员会全体委员、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人大财经工委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对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学习,促进人大和政府两方面领会和掌握有关财政预算监督工作的范围、程序、职能等,为真正做好预算监督工作打下了认识上和理论上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我们还撰写了《明确权能正确定位依法监督》、《依法监督规范运作力求实效》、《积极探索依法监督促进预算监督工作规范化》等文章,积极探讨,加深认识。

二、结合经济工作中的热点、重点问题,精心组织执法检查,提高法律监督实效

执法检查是各级人大对“一府两院”实施法律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是人大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途径。我们结合经济工作中的热点、重点问题,精心组织执法检查。三年来,财政经济委员会具体组织的执法检查共_次。其中配合全国和省人大执法检查_次,协助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_次。通过精心组织检查,推动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增强了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观念,提高了执法监督实效。

结合强化预算监督力度,财政经济委员会协助常委会具体组织落实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某省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的执法检查,从而提高了各级政府和市、区两级人大严格执行两法的积极性。就政府而言,给预算管理带来了“三个增强”:一是增强了预算的法律效力观念,二是增强了预算编制的严肃性,三是增强了预算执行的约束力。就人大监督而言,推进了预算监督程序性和实质性的结合,增强了知难而进,履行职责,强化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信心。

结合日益深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我们先后配合全国和省人大组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执法检查和“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____年还协助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执法检查。这些检查对于推动我市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具有积极的意义。

结合关注社会弱势群体,保障外来工的合法权益,____年_月我们协助常委会进行了《珠海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的执法检查。督促政府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提上重要议事日程。

结合社会保障的热点问题,____年,我们配合省人大对国家和省的“社会保险四项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____年_月财政经济委员会又协助常委会对我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和《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由于这些执法检查选题得当,组织周全,事前均做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因此效果较为理想,达到了预期的监督执法的目的。比如在对《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检查过后不久,市政府即研究成立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市府常务会议还专门研究解决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不足问题,调整了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在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中,增加了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这些措施较好地落实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推进了我市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联系和交流,做好相关的代表工作

为了充分发挥代表职能,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与交流,每年我们都围绕当前经济工作,组织代表视察,关注民生,体察民意。

(一)组织代表深入视察,关注我市经济的发展

比如____年,财政经济委员会联合其他工委,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视察了我市外经及农业工作。人大代表认真听取了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和农业局的工作汇报,实地视察了市动植物防疫监督检验中心、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等地。____年初,我们又组织代表对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了视察,代表们进一步了解了市场经济整顿和治理工作的推进情况。这些视察活动促进了政府相关工作的开展,同时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发挥人大代表在管理国家事务中的作用。

(二)督促议案办理,促进政府解决代表关注的经济热点问题

本届人大任期之初,按照归口督办的原则,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历届人大尚未结案的其中_件议案的督办工作。这些议案包括:《关于加速发展我市生产资料市场的议案》、《加强建筑市场监管,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议案》、《关于对我市发行内部股票的股份制企业和集资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加强管理和监督的议案》等。通过走访了解情况,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尽快办理,加强协调。目前,除了有关清理集资议案还在督办中外,其余均已结案。

四、开展调查研究,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

为了及时掌握经济运行情况,行使财政经济监督职权时做到心中有数,开展广泛深入的调研活动是必须的。财政经济委员会坚持每年进行一到二次较为深入细致的调研活动。每次均形成调研报告上报,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这些调研更便于常委会、主任会议及有关领导掌握我市经济动态,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____年上半年,我们围绕“如何使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经济发展步入良性循环轨道”和“我市国有企业改革情况”这两大调研课题开展了较广泛的调研活动。形式以座谈会和个别走访为主,共召开了全市经济主管部门、经济专家等六种类型的座谈会。经过调查研究,我们以详实的资料和数字,分析了我市经济运行和国企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这次调研活动使我们较全面地了解了我市经济运行的总体情况。为常委会行使职权,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打下了基础。

又如____年_月,财政经济委员会协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金湾区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这次调研的目的是,深入了解情况,坚定信心,促进发展。通过调研,为金湾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推动了全市经济整体、快速、协调发展。

五、加强交流与合作,努力拓宽人大财经工作的思路

一是加强与上级人大及兄弟市人大财经委、城建环资委的沟通和交流。近年来,财政经济委员会每年派人参加省人大财经委和城建环资委组织的年会,积极参加省人大组织的各项学习交流活动。就全省范围内人大财经工作、计划和预算的审查监督工作、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经验总结和理论探讨。三年来,共向省人大财经工作会议提供经验交流材料_份,向全国和省人大城建环资工作会议提供经验交流材料_份,向省依法治省办、省人大财经委、省财政厅组织召开的全省人大预算监督工作会议提供经验交流材料_份。会上交流探讨,会后及时总结归纳,主动学习兄弟市的宝贵经验,提高工作水平。

二是加强与政府相关各部门的沟通和交流。建立了资料送阅制度,及时了解政府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便于支持和监督。

三是加强与各区人大财经工委的联系,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六、加强自身建设,爱岗敬业,勤勉互励,扎实工作

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面比较广,具有“面广线长责任重”的特点。委员数量少,又多是兼职,三年来,我们一直靠勤勉互励,扎实工作来保质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同时注意抓好政治思想教育和抓好业务学习,建设自身,服务社会。在全体代表的支持下,较圆满地完成了本届财政经济委员会的职责。

三年来,财政经济委员会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有:

一是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监督措施不够有力。

二是由于人员不足,提前介入预算编制的工作开展得不到位,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深度不够。

三是专题调查研究做得不够。

对新一届人大财经工作的建议

当前,根据中央和省的部署,经济工作改革正在有序推进。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能,也将实现由程序性监督到实质性监督的转变,由偏重于事后监督到全过程监督的转变。对地方人大的财经监督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后人大财经工作要主动适应改革需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建议结合实际,着力于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财经知识的学习,充实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的力量

进一步加强委内自身建设,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重视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进一步发挥财政经济委员会兼职委员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并及早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为审查计划、预算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和服务工作。同时,本着适应改革需要的原则,充实精通财经知识的专业人才,逐步强化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的力量。

(二)想方设法,进一步完善计划和预算的审查制度,强化监督措施

完善计划和预算的审查制度,细化审查程序,使预算全过程都纳入依法监督运行的轨道上来,仍是今后人大财经工作努力的方向。需继续探索审查监督计划、预算工作的程序、内容和方法,强化监督措施。

(三)加强调查研究,把握重点

继续围绕立法和监督两方面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情况,加强协调,以提高法规初审质量。建议结合计划预算的审查监督工作,围绕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如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国有资产管理、经济结构调整、财政体制改革、社会保障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监督工作 第8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7415个字,预计看完需要19分钟,共有133位用户关注,24人点赞!

一、五年来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狠抓了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作监督

一是紧跟经济形势,以监督促发展。为进一步推动全区“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常委会组织各工委对全区“十一五”规划纲要及41个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工作开展了全面调研。在听取和审议区政府《东西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后,根据部分主要指标和任务在“十一五”后期完成压力较大的现状以及适应重大宏观政策调整的需要,常委会同意区政府对部分指标进行调整,使全区的“十一五”规划得到进一步完善,更加符合我区发展的实际情况。

(二)狠抓了审计工作支持监督

一是预算审查工作。结合监督法的实施,我们根据区内公共财政建设的实际制定出台了《武汉市东西湖区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实施后,区财政局按暂行办法的规定,每月向区人大常委会报送有关预算收支情况的报表,并按季度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同时关于预算调整情况、预算超收收入使用情况、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向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区长预备费使用情况也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汇报,从而使得我区财政预决算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在经济发展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换届以来,常委会坚持提前介入预算编制工作,促进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区人大各工委在每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时候,分别走访相关对口联系部门,收集各单位对部门预算、专项资金预算、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主任会议,将各工委收集的意见归为发展类、调整类、支持类、民生类四类,汇总后交财政部门编制预算时参考,督促区政府依法足额安排教育、农业、科技和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加快社会事业的发展,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本区本级预算调整的审查和监督。对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提请审查和批准调整预算的情况,按照《预算法》和《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区人大常委会授权财经工委进行预先审查,形成审查报告并向主任会议汇报,然后由常委会会议进行审查批准,以保证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和重点支出落实到位。如,因拉动内需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今年因中央政策规定要求将土地出让金及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引起预算调整,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会对区政府提请常委会审查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进行了预先审查,将审查情况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并在常委会上作了审查报告,常委会会议同意了财经工委提出的审查意见,审查批准了预算调整方案,形成了常委会审议意见并交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落实,较好地规范了预算行为。三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促进预算严格执行。区人大常委会督促区政府审计部门依法对区本级预算执行、部门决算、政府采购等情况,以及预算外资金、重大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依法对审计中发现问题进行处理、处罚。同时,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和处理工作情况依法实施监督,跟踪了解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适时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督促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有效地促进了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如,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关于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和处理情况审议监督的暂行办法》,先后两次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对审计中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工作报告,针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向区政府发出督办函,要求区政府及审计、教育、财政、监察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纠正问题,完善制度。在整改工作中,常委会进行了跟踪,重点对教育部门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了督办,督促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进行了法律追究,使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利用审查查出问题较好地促进了政府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工作。通过近年来在预算监督上的努力,我区财政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都发生了可喜变化。如预算编制范围进一步扩大,支出结构不断优化,财政预算刚性逐步增强,财政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等。四是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以来,区审计部门认真履行审计职能,对问题单位进行了客观真实的披露。区人大常委会充分利用审计成果,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如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区教育局审计及整改情况的工作报告。报告反映了区教育局财务管理不规范,核算不真实,专项资金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为了进一步深化区教育局对于审计查出的问题的整改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向区政府发出督办函,要求区政府将落实情况在60日内回告区人大常委会,同时向区政府财政部门、教育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并要求审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重点部门和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严格部门预算和支出管理。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按督办函的要求,积极对教育局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理顺了教育局的财务体制,并追究了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又如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审计工作报告,对于报告中所反映的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收效甚微等问题十分重视,专门发出审议意见书,督促区政府进行整改。会后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多次召集专门会议落实整改事宜。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加强整改工作,努力解决实际问题。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三)狠抓了重大项目的监督

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内容,对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强有力的支撑作用。因此,科学合理的建设国有投资项目,有利于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将这项工作作为经济监督工作的重点,每年年初听取和审议全区重大项目编制情况的报告,并批准该年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年中组织一次项目建设情况的视察活动,年底听取和审议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从而使项目从立项到竣工整个过程都处于人大的监督之中。例如年初常委会在作出批准区重点投资项目的决定的同时,要求区政府合理调配资金、加强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年中,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区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审议监督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全区17个新审批项目以及16个续建和结转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了跟踪调查,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并适时召开常委会审议了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向政府发出了审议意见书。区政府高度重视常委会对《关于区国有投资建设重点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书,下发了《关于加大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督办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和协办单位以及项目推进的时间。从下半年开始,区政府每月召开一次重大项目调度会,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广大群众特别关注的全民健身中心等一批项目加快了建设步伐。2008以来,国际金融危机逐渐向实体经济蔓延,我区大批中小企业都遇到了融资困难的问题。为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搭建一个更大的担保平台,为全区中小企业提供更加持续稳定的担保服务,区中小企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2,000万元,按比例代表区政府投资的区城司需追加投入334万元。根据《东西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区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审议监督的暂行办法》的规定,由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立项、区财政单项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经济项目须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5月31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增加区城司在东西湖区中小企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中注册资本的报告》,同意区财政增资,从而使区内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四)狠抓了调研工作

围绕全区重点经济工作开展调研,积极向区委政府献计献策。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要求,为了深入了解全区企业在发展中所遇到的实际困难,督促政府部门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区人大财经工委在常委会副主任黄良华的带领下,相继走访了区财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等职能部门,实地查看了亚东水泥、海德龙仪表、煜昌化工、孚特电池、森六汽配、飘飘食品等企业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并先后在慈惠街道、中小企业城组织相关中小企业进行座谈。在调研过程中,财经工委收集了一系列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如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渠道窄、融资成本高的问题;土地房产办证手续多、时间长的问题;企业周边道路破旧、出行困难的问题;企业周边治安环境不好的问题等,并以东西湖人大的形式积极向区委和政府反映,得到了区委和政府的重视。同时,财经工委特别是上半年还开展了我区财源结构分析、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全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两型社会”及循环经济建设等调研工作。,财经工委已在《东西湖人大》上发表了《加快落实“企业服务年”相关措施的建议》、《我区财源结构分析》、《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建议》等5篇文章。二是深入开展预算执行情况调研,认真开展常委会审议。开展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专题调研;听取财税部门对重要情况的汇报;根据区政府按月报送的预算收支情况报表和有关经济、财政、金融、税务等综合性统计报告等资料,进行认真分析,把握财政经济运行状况和基本走势;跟踪了解国家财政政策变化对区本级预算的影响。在每年第三季度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全区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提出坚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培植壮大财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并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落实。

(五)狠抓了法律监督和执法检查调研工作

一是支持深化部门预算及其配套改革。督促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支、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改革。实行部门预算是预算制度改革的中心环节,也是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的重点。区人大常委会提前介入预算编制过程,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联系,支持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预算编制内容,规范预算编制程序,推进阶段工作安排和预算编制时间的有效衔接,提高预算编制质量。重点推进专项资金特别是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细化工作,督促财政部门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支持加强预算基础信息库、项目库体系建设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等配套改革及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运行机制,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二是加大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力度。主要是加强对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的跟踪检查。近年来,常委会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核对财务凭证、查看相关文件和实地查看等方式,对教育、农业、科技、社会保障、水务、城管、建设、土地等部门的预算和区本级基本建设支出、国有土地出让金等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针对项目支出不够细化、部分项目资金安排比较分散,重点不够突出,有些项目没有进行评审认定,项目经费预算流于形式,个别部门和单位财务收支不够规范,预算执行与预算脱节,预算执行中随意调整预算等问题,提出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预算执行和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三是加强预算草案的预审工作。每年第三季度,在财政部门预算正式编制之前,常委会要求各工作机构征求对口联系部门对部门预算的意见,确保教育、农业、科技和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预算资金的落实。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在年度预算草案编制完成后,抓住“两上两下”环节对预算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在人代会召开前向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报告,根据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形成初审意见书交区政府财政部门办理落实。在人代会期间组织落实好预算审查会议,起草好审查报告及其决议草案,为人代会审查预算做好服务工作。四是深入开展预算执行情况调研,认真开展常委会审议。组织有关人员听取关于财经方面的专题汇报,对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报告;开展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专题调研;听取财税部门对重要情况的汇报;根据区政府按月报送的预算收支情况报表和有关经济、财政、金融、税务等综合性统计报告等资料,进行认真分析,把握财政经济运行状况和基本走势;跟踪了解国家财政政策变化对区本级预算的影响。在每年第三季度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全区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提出坚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培植壮大财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并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落实。

(六)狠抓了自身建设

五年来,财经工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组织委员们和工作人员,不断加强人大制度和人大知识的学习,特别是认真学习、领会党委、政府有关重大的财经方针和政策,联系我区的实际,抓住人大财经工作的重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同时财经工委还要求委员们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适应形势发展对财经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为了提高财经工委对预算审查监督的业务水平,财经工委工作人员参加了全市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培训班。通过培训,大家学习了《公共财政的基本思想和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的主要办法》、《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及部门预算改革的进展情况》、《<审计法>;的修订情况和预算执行审计的基本知识》等专题报告,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

(七)狠抓了制度建设

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为了解决在改革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问题,制定了与经济监督密切相关的工作制度。先后通过了《东西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区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审议监督的暂行办法》、《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和处理情况审议监督的暂行办法》、《武汉市东西湖区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等制度。这些制度的实施,使区人大常委会的经济监督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对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的监督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要内容之一,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公共投资行为,确保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的质量和效益。但是在《东西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区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审议监督的暂行办法》制定以前,对这项工作的监督在我区处于空白状态。政府在这项工作中存在立项不够严谨、建设速度缓慢、建设资金超预算等问题,自从该制度实施后,这些状况都得到了明显改善。同时,一系列规范经济监督工作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大大推进了我区预算编制和管理的改革,进一步完善了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使预算支出的方向更加符合中央的大政方针,更加贴近我区经济发展的实际。

二、取得的成效和体会

(一)主要成效

五年来财经工委,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有了新提高;在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作监督、预决算工作监督、审计工作支持监督、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监督,围绕全区重点经济工作开展调研、监督,协助市区人大开展法律监督、执法检查调研、对口议案和重点建议督办、工委自身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新成效,各项工作跃上新台阶,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几点体会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实践证明,要坚持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把握正确的工作思路,创新人大财经工作,依法搞好履职,就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只有加强学习,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才能对工作充满热情、激情和感情,才有更加充足的工作动力和奋发有为的创新精神;只有加强学习,增长本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才能不断开创人大财经工作新局面。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工作方式,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重要保证。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经济建设既是党委和政府的工作中心,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中心,人大财经委的一切工作和活动只有围绕中心,贴近中心,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中心,全力促进发展,才能在工作大局中找准工作位置和着力点;只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才能使人大财经工作与经济建设同频共振,充满活力。三是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关键。人大与政府虽然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总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人大监督的目的就是支持和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促进发展。只有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加强监督,才能形成促进发展的共识和合力,才能使监督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四是加强调查研究,注重综合分析,提出有参考价值的建议,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基本方法。调查研究既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基本功,也是体察民情、听取民声、集中民意的重要渠道。只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才能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倾听到群众的呼声,摸到实情,提出符合人民群众意愿的建议,人大财经委的工作才能真正做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真正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只有注重调查情况的综合分析、研究,才能提出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人大财经监督的实效。

三、存在主要不足

五年来,财经工委按照认真按照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解放思想、履职尽责、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这与《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期望还有不小差距。如:监督的深度和广度不够;监督的实效性需不断提高;对政府一些重要经济决策活动参与和监督的程度不够;调研工作还需更全面和深入;监督工作一般只选择某些重点工作去开展,未能顾及面上很多工作;对政府一些重要经济决策活动参与和监督的程度不够等。

四、今后工作设想

(一)加强财经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进一步加强委内自身建设,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重视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进一步发挥财政经济委员会兼职委员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并及早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为审查计划、预算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和服务工作。

(二)想方设法,进一步完善计划和预算的审查制度,强化监督措施

完善计划和预算的审查制度,细化审查程序,使预算全过程都纳入依法监督运行的轨道上来,仍是今后人大财经工作努力的方向。需继续探索审查监督计划、预算工作的程序、内容和方法,强化监督措施。

(三)加强调查研究,把握重点

继续围绕立法和监督两方面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情况,加强协调,以提高法规初审质量。建议结合计划预算的审查监督工作,围绕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如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国有资产管理、经济结构调整、财政体制改革、社会保障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监督工作 第9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4789个字,预计看完需要12分钟,共有265位用户关注,28人点赞!

一、围绕发展主题,加大经济监督力度

监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其执行情况,是财经工作的重要内容。财经委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认真开展经济监督工作。

(一)依法审查年度计划和“十一五”规划纲要。根据年度工作计划,财经委每年都要采取提前介入、项目细化、重点查询等方法,对计划草案进行初审。在具体审查过程中,注意突出重点,着重究和审查我市贯彻宏观调控情况,预期目标确定的依据及其科学性、计划指标之间的协调性和配套性,即:计划指标是否积极科学合理;完成年度计划的措施是否积极可行;本年度重点项目的安排和上一年人代会通过的计划完成情况,要求在计划报告后附上重点项目计划和完成情况表,未完成的项目要说明具体原因,提高执行人代会通过计划的严肃性。在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财经委及时了解“十五”计划执行与“十一五”规划纲要编制进展情况,为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十一五”规划纲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还对**年主要预期目标作了适当调整,增加了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规模以上工业万元产值能耗等约束性指标,使之更加符合我市实际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二)关注全市经济运行及计划执行情况。财经委紧紧抓住可能制约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潜在矛盾和问题,在深入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建议意见,力求准确把握全市经济运行态势。如:针对宏观调控力度较大,土地、资金、能源等要素制约我市经济发展的现状,提出了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努力缓解要素制约、城乡统筹发展等意见和建议。针对城建、交通等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提出了“要全面分析重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重视解决重点工程中存在的问题,逐一查明未开工项目的原因,督促如期开工”、“要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等意见和建议。针对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中存在的高新技术产业比重偏低、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不高、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步伐不够快、环境有待优化等问题,协助常委会起草了《关于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进展情况的审议意见》,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进一步形成齐抓共促新局面;完善规划,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方向;注重引导,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改进服务,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经济运行分析和审查报告、审议意见等印发常委会,供委员和代表在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时参阅,对提高审议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为了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财经委提前介入新一轮**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参加市政府和建设规划部门有关会议;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广大市民、专家的意见,并会同有关单位专题进行审议;起草了相关审查报告,提出了“健全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机制、抓紧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进一步提高规划监管力度、加强规划的宣传”等意见和建议,为常委会审查批准总体规划奠定了基础。此后,财经委每年都要组织代表就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决议的有关情况进行视察检查,督促市政府要按照“增强三力、率先崛起”的思路定位和要求,从更高层次上思考和谋划城市的发展;建立健全规划审批与监督管理机制,依法严格执行规划,较好地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

二、坚持改革创新,深化预算审查监督

财经委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要求,不断深化预算审查监督,在监督方式、内容和程序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尝试,逐步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提高财政预算透明度,实现了从程序性监督向程序性和实质性监督并重的转变。

(一)审查方式不断创新。人代会前,财经委提前了解预算编制情况,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市人大各专委会、农科教等有关部门、财经专业代表小组和专家的意见,对预算中涉及的有关问题反复与财政部门沟通、讨论。人代会期间,通过召开财经委全体会议,听取各代表团的意见,全面审查预算及预算草案,对预算编制的依据和说明、一般预算收支总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表、收支结构的合理化等问题,提出审查意见并向大会主席团报告;审查报告经主席团审议通过后印发全体代表,主席团将预算的决议草案提请大会表决。人代会后,督促政府及时批复市本级各部门预算,同时加强对决算审查和预算执行监督。一方面,充分利用审计成果加强决算监督。在批准上年度财政决算时,财经委每年听取市审计局关于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汇报,2005年还协助常委会起草了审议意见,对部分收入未纳入基金预算管理、个别财政资金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个别财政专项资金效益发挥不理想等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专项资金管理、部门财务收支工作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每年听取市政府及财政部门关于上半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汇报,提出审查意见并向主任会议汇报,提请常委会审议,还多次对市本级超收财力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审查。通过几年来的努力实践,基本形成了全面审查与重点审查相结合、专家审查与代表审查相结合、预算审查和决算审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行了对预算全程化的监督。

(二)审查内容不断拓展。主要有:一是审查部门预算。从2004年起,财经委借鉴外地人大的做法,试行审查市级机关部门预算,合理确定审点,逐步扩大审查范围。从最初的8个、2005年的11个、**年的16个到2007年共有25个市级机关单位的部门预算列入财经委审查;审查资金逐步增加,从审查试点单位的行政经费、项目经费,延伸到市科技局、教育局、建设局、水利局四个单位全系统预算经费的审查;统一了部门经费预算安排标准,推动建立了部门预算审签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部门预算行为。部门预算审查以项目经费支出为重点,对项目是否恰当、资金安排是否合理提出意见和建议,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了预算监督的合理性和权威性。二是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监督。2004年财经委在审查部门预算时,针对预算外资金数额大、管理难的现状,建议市政府在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宣传,强化征收,规范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并以土地出让金为重点,狠抓落实。2005年开始,市本级土地出让金已全部纳入市级财政专户管理,预算外资金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年6月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非税收入收支管理情况汇报,对尚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土地指标有偿转让收入、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电视台的广告收入等四个项目,督促政府在年内实现专户管理,从而将非税收入收支、管理与使用情况全面纳入监督的视野。三是关注市本级政府性债务问题。财经委早在2004年听取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乡镇债务情况汇报时,建议市政府抓紧建立偿债机制,要求从2005年开始根据财力可能,每年在预算草案中安排一定的还贷准备金,并历年滚存,防患于未然。并将偿债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列入每年预算审查的重要内容。**年下半年协同市财政局就此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对债务的形成、结构、合理性等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于11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41次主任会议专题审议,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三)审查程序不断完善。财经委充分借鉴外地人大的经验与做法,把近年来正在实践且已基本看准的一些思路和措施进行归纳、总结,协助常委会于2005年制订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就政府及财政等部门在预算编制、审批,预算调整、决算和人大常委会在审查、批准、执行监督中各自的职权和义务进一步规范。同时,规范了监督程序、内容和方法,明确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对预算编制、决算和预算调整实行“三审”制度,即:财经委初审,提出初审报告;主任会议审议,提出审查报告;常委会或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形成决议。该办法的出台,对提高预算支出的透明度,深入审查政府预算,加强预算审批监督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提高初审的实效性,确保初审意见和建议落到实处,在审议预决算时,还建立了人大与政府双向反馈机制,即:主任会议或常委会后,财经委把常委会的初审意见向财政局反馈,由财政局向政府常务会议报告,尔后又将市政府研究的意见向常委会反馈。通过双向沟通和交流,畅通了监督渠道,增强了政府和财政部门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三、突出工作重点,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保证财经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是人大财经工作的重要任务。2003年以来,财经委在省、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下,先后组织在湖的省人大代表开展对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行政执法评议活动;组织实施对市规划与建设局局长的大会述职评议和对口联系政府组成部门中的主任(局长)的书面述职评议;组织实施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配合省人大财经委开展了价格法和广告法执法检查,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草案)、招投标管理条例(草案)、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燃气管理条例(草案)等立法调研活动。

为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财经委主要抓了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精心组织实施。针对每一项工作的特点,在与相关部门单位沟通协商的基础上,提出详细具体的工作计划,力求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在“两项评议”中,突出依法行政和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情况,重点抓好调查研究,准确把握情况,使形成的评议意见尽可能客观、公正,切实通过评议,增强相关部门及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人大意识、公仆意识和廉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合理确定检点:安全生产法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机构队伍建设、安全生产“两个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和省市重大隐患单位、项目、区域的整治等;消防法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农村和老城区消防水源、设施、道路、队伍建设,消防设施“三同时”以及“三合一”企业和公共娱乐场所等;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道路交通事故危险点段整改、路面交通秩序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落实和安全管理等;矿山安全法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矿山安全标准化推广和矿山开采方式改进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日常监管、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压力容器设备等。三是坚持跟踪整改。财经委及时将常委会提出的评议意见和审议意见,反馈给被评议或被检查的对象,要求认真研究,分轻重缓急制订实实在在、群众满意的措施,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如: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督促市政府提出了11个方面共18条整改措施,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织里“三合一”童装企业发生两起重特大火灾事故后,财经委高度予以关注,不仅派员参与整治,还参与组织开展了织里童装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视察。由于组织周密、重点突出、跟踪整改,有效地增强了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促进了部门依法行政。

四、注重自身建设,提高财经监督水平

为适应形势任务要求,财经委坚持与时俱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责水平。首先是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法制讲座和各项专题学习,注重相关业务知识的自学,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如在监督法的学习中,力求把该法的精神贯彻到财经监督工作实践之中,明确做好新时期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人大工作历史使命感和工作责任感,提高自觉性,发挥能动性,以改革、发展、创新的思维加强和改进财经监督工作。其次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财经监督工作各项制度,完善内部运作机制,严格按法律和程序办事,逐步实现财经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利用机构改革的契机,增设了预算审查监督处,配备了专业人员;充分调动全体成员的积极性,特别是注意发挥兼职委员、专业代表的作用,团结协作,共同做好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第三,加强沟通联系。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加强与市级有关部门、上级及兄弟地市人大的联系沟通;经常性指导县区人大财经工作,坚持市、县区人大财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总结交流工作。

监督工作 第10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3002个字,预计看完需要8分钟,共有205位用户关注,35人点赞!

一、县域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监督针对存在的问题有那些

农业综合开发实施十多年来,财务监督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资金管理情况总体上是好的,但少数地方也存在着以下的问题:

(一)违反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地方上一是存在擅自截留挪用项目资金、改变项目用途的问题;二是擅自调整项目计划,资金没有跟着项目走,有的甚至把项目资金拨给非项目建设单位使用;三是虚列支出、虚列费用,套取项目资金,用于非项目性支出。

(二)支出管理松懈。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松懈,账务手续不规范。制度的漏洞是最大的漏洞,一些部门和单位没有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没有建立职责分明、相互牵制的内部控制制度。一些项目实施单位不按规定缴纳应交税款,使用不合规发票和白条入账,有的干脆以拨代支,用收据替发票入账,还有的违规支付大量现金,造成财务管理“黑洞”;

(三)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客观原因是有的地方财政状况紧张,配套任务太重,难以按计划完成,于是出现了这样一些问题:一是虚假配套。有的只下配套资金空头预算指标文件而不拨款;有的把本级配套资金拨付给财政资金专账,又以预算代扣形式从基层调回;还有的先把上级下拨的财政资金由财政资金专账拨付给报账资金专账,再由报账资金专账以预付工程款名义拨给工程资金专账,再由报账资金专账绕到财政预算账户,作为本级配套资金。这些表面上是财政资金按程序拨付,实质上是利用上级财政资金达到实现本级虚假配套的目的;二是迟拨资金。有的地方把本级预算配套资金和上级下达的财政资金长期压在账户上,临时周转用于发放工资,以缓解地方财政预算资金调度困难;还有的把财政资金直接从预算账户拨给其他项目,待周转使用归后再把资金拨到财政资金专账,等等。从实际情况看,突出表现为财政资金在地、县两级滞留时间较长,资金年度结转额度较大,由于迟拨资金,影响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的进度。

(四)有偿资金未按规定使用。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有偿资金,在目前农业和农村融资体制下,实际上弥补了农业信贷资金的不足,可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加大项目建设单位在资金使用上的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以及农业综合开发的不断发展,财政有偿资金管理遇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有偿资金回收难的问题,已经危及滚动开发的投入机制。在中央和地方财政每年的农业综合开发配套资金计划内,除了预算安排一部分外,有很大一部分是从回收的本级有偿资金中安排,进行滚动配套的。本级有偿资金的来源有限,且由于种种原因难以回收,这将会造成本级有偿资金的来源枯竭,使得配套资金更难落实,已经危及滚动开发的投入机制;二是垫付、抵顶偿还有资金的问题,已严重影响项目建设。由于县级财政直接对项目单位借款,目前,能从项目中直接回收的资金不足50%。项目单位不能归还的有偿资金,则需要县级财政拿其他资金偿还,因此县级财政还款压力较大。有的地方因财力有限,就动用当年的项目有偿资金抵扣到期的还款,甚至用当期无偿资金垫付偿还有偿资金,出现了大量项目资金空转的问题。农业综合开发项项目立项选得再准,资金不到位,发展经济也还是一句空话;三是不按计划投入有偿资金,不利于发挥有偿资金的效益。有的地方唯恐有偿资金收不回,不敢借给项目单位,待有偿资金到期后直接从账户上划给上级财政部门;也有的把有偿资金变成了财政部门的短期周转资金,任意借给非计划项目;四是违反有偿资金使用政策规定。有的随意调整占用费率、任意缩短或延长有偿资金使用期限。

以上四个方面问题违反了资金管理的规定,损害农业综合开发事业和声誉。为了保证农业综合开发活动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迫切需要强化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监督工作,以便在监督中了解新情况,发现新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有效对策,纠正偏差,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二、谁来对县域农业综合开发进行财务监督

按监督主体划分,除农业综合开发系统自身监督而外,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监督的形式主要包括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三者必须有机结合,相互协调,才能形成全方位的财务监督体系,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置于全方位监管之中。这里要强调两点:即各级农业综合开发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接受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作为各监督主体,除日常财务监督外,也应尽量避免重复交叉监督检查。

(一)财政监督。财政监督是指财政部门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加强监督检查,深入跟踪到项目实施单位,对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财政监督主要由财政监督监察部门(或专员办)对农业综合开发的监督,农发系统内部的监督也属于财政监督的范畴。

农业综合开发财政监督可分为三个方面。农发系统内部监督主要是农业综合开发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自身加强监督检查,深入项目实施单位跟踪管理,对自身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进行监督。财政内部监督机构的监督是财政部门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对农业综合开发财务活动进行的监督。财政监察专员办的监督是针对某时期资金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有计划地开展专项检查。它具有针对性、时间性和覆盖面广、效果突出、解决问题集中的特点,对于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决策的准确性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审计监督。审计监督指政府审计部门行使的监督。审计机关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应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的制度。农业综合开发审计主要是监督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全面地查对有关政策法规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真实、完整、准确地提供审计报告。

农业综合开发审计监督是对财政监督的再监督,是对项目建设过程及其结果的综合性监督。审计监督已成为农业综合开发验收工作必须履行的重要程序。近几年来,国家审计署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实行定期专项审计的制度,即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审计,审计报告作为国家验收的依据之一;地方各级审计部门原则上采取每年审计一次的方法,即要求每一期或每一个年度项目全部竣工后,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进行全面审计。

(三)社会监督。社会监督主要是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划执行和资金运行情况应向社会公开,接受广泛的监督。社会监督包括社会团体、中介机构、项目实施单位、地方人大和政协等部门以及农民群众等社会公众和社会舆论对农业综合开发财务活动实施的监督。当前尤其强调农民群众的民主监督。根据《县级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规程》,在开发前期,农民应广泛了解政策,积极参与立项;在开发中期,农民应积极参与项目建设,进行跟踪监督;在开发后期,农民应参与建后管护,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制。作为业主,在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活动中运用设计、监理、会计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对工程进行多层面监督,则是现阶段项目管理通行的运作方式。

三、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监督的范围与内容

财务监督主体实施的监督活动,围绕项目工程实施活动,贯穿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全过程。

1、监督项目建设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有效。为了保证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既要加强制度建设;又是要监督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得到严格贯彻执行。还要看是否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能否及时解决;

2、监督农业综合开发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正确性。对照项目计划,将项目工程资料与资金往来拨付会计资料横项结合,审查有无违反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政策、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现象。

监督工作

一、注重机制建设,完善财政“大监督”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监督办法》、《县财政局关于财政监督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工作制度》,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推进“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全面覆盖、全部关联”的财政“大监督”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积极创新财政监督方法,努力做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监督信息

  • 监督工作
  • 监督工作95人关注

    一、注重机制建设,完善财政“大监督”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监督办法》、《县财政局关于财政监督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工作制度》,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推进“全员参 ...[更多]

  • 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 公司监督管理办法60人关注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健康规范发展,更好地发挥小额贷款公司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防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根据省政府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 ...[更多]

  • 药品监督管理条例
  • 药品监督管理条例25人关注

    一、适用《特别规定》的原则 (一)本实施意见适用于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 (二)对药品监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有规定的,适 ...[更多]

优质范文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