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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4-03-29 22:13:01 查看人数:57

汛期应急预案

汛期应急预案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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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民生至上”的理念,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综合防控、群防群控,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大力推进防汛抗旱“两个转变”,加快构建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防汛抗旱减灾体系,切实加强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全面提高旱洪灾害防御能力,积极落实各项防灾减灾措施,不断夯实防汛抗旱工作基础,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保障。

2、目标和任务:一是全面落实各项防汛抗旱措施。抓好抗旱工作,确保旱区群众有水喝、基本农田不受旱,最大限度地保障生态和工业用水,强化防汛责任落实,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二是强化防洪管理,坚决依法清除影响行洪安全的障碍物,结合中小河流治理,加快防洪工程建设进度,落实预警措施,确保重点河段和城镇安全度汛。三是加强防洪工程管理,确保重点防洪工程安全度汛。四是抓好各项预案的修订和完善工作。五是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和新时期治水理念,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饮水安全放在首位,千方百计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紧紧抓住防汛抗旱“两个转变”工作不放松,全面提升防汛抗旱应急管理能力。

二、年的重点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推进“两个转变”。党中央、国务院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向全党和全国人民发出的大兴水利、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伟大号召。这也是自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7年聚焦“三农”问题后,首次将主题指向一个专业领域。这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出台的首个水利综合性的纲领性文件。《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水利的战略定位,以及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举措。《决定》的出台,在中国水利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是一个重大的里程碑,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改革发展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产生深远的历史影响。各乡镇、县直及省市有关单位,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围绕以人为本这个核心,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因地制宜地研究制定实现“两个转变”的对策和措施,在思想观念、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防汛抗旱技术等方面有所突破,逐步建立符合全县防汛抗旱科学发展要求的水利工作体系、组织管理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政策法规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通过强化洪水管理和实施全面抗旱,确保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

2、夯实工程基础,增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完善的工程体系是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基础保障,要紧紧抓住中央加快水利发展、西部大开发这一重要历史机遇,大力推进防汛抗旱工程建设。一要加大白龙江、岷江干流的治理力度,完善白龙江、岷江和城关镇防洪工程达标建设及河道治理。二要加强重点支流治理,尽快提高重点支流的防洪标准和抗洪能力。提高山前平地及河谷地区工矿、城镇、交通干线等基础设施的防洪能力。三要进一步加快“8.12”特大暴洪灾害水损防洪工程修复,确保防洪工程和保护目标安全度汛。四要提高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按照省上批复的山洪灾害防治实施方案,积极实施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项目,进一步做好山洪灾害易发区风险区划,研究确定灾害临界雨量,因地制宜地建立和完善监测预警系统。五要重视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争取资金开工建设规模合理、标准适度的抗旱应急水源工程,提高城乡抗旱保障能力。

3、强化应急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真总结防汛抗旱应急管理的成功经验,通过全方位推进应急管理体系机制建设,提高应急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水旱灾害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要强化责任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首长责任制、分级防汛责任制、部门防汛责任制、防汛岗位责任制和防洪工程技术等各项责任制。各级行政首长要对防汛工作的思想发动、防汛组织、工程建设、预案制定、抗洪抢险、抗灾救灾全面负责,各乡镇及有关单位汛前要把城镇、重要河段、公路、通信设施、学校、旅游景区等防洪重点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领导责任制落实到位。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级、分部门、分项目落实责任人,明确职责,签订防洪保安责任书,分级公示、备案。山洪灾害重点危害区要结合汛前检查、对山洪沟道沿岸的村庄险段进行普查,逐户发放《防灾明白卡》,落实乡、村、社防洪安全责任人,分级明确责任,签订防洪安全责任书,分级报上级抗旱防汛指挥部备案。落实防汛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灾后对成灾的主客观原因要进行认真分析,因责任人工作不到位造成损失或人员伤亡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二要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切实履行责任,充分动员全社会力量,促进防汛抗旱整体能力的提高。三要健全信息报告和通报机制。作到上报信息准确及时,提高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健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与成员单位的会商通报机制。四要强化信息和舆论引导机制。坚持快速反应、主动引导和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做好重特大突发水旱灾害事件及敏感事件的信息和舆论引导工作。五要加强社会动员机制建设。加强专业与社会化相结合的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加强以部队和民兵应急抢险为主的队伍建设,逐步健全保障有力的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基层组织和公民在防灾减灾、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作用。

4、加强“三预”建设,增强水旱灾害防范能力。多年的防汛抗旱工作实践表明,预案、预报、预警等“三预”建设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防汛抗旱工作的成效。在预案方面,各乡镇要抓紧作好预案的修订和完善工作。同时要注意抓好街道社区、乡镇及有条件的行政村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单位防汛抗旱预案的编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要不断加强防汛抗旱预案的动态管理,加强预案演练和评估工作,及时修订,完善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强化预案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将预案落实情况作为责任追究的依据。在预报方面,气象部门要充分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加强对中短期天气、水雨情的预测预报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极端灾害性天气事件的监测力度,提高灾害预报的超前性、准确性;水文部门要不断优化洪水预报,加强技术研究和科技攻关,不断提高预报精度延长预见期。对县城、重点河段、人工湖、山洪易发区和人口密集区要落实临时预警措施,规定预警信号,制定预警方案,完善相关机制,为及时转移安置群众,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要进一步加强对旱情的监测,建立旱情监测预警分析评估体系,为政府有效决策提供依据。

5、认真开展汛前、汛期防汛大检查。根据《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汛前检查大纲》的有关规定,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集中时间,由各级防汛责任人亲自带队对城镇、重点河段及山洪灾害易发区的责任落实、预案制定、预警方案、避险措施落实、在建水利项目施工安全、通讯保障、隐患消除等以及河道险段、备用电源、通讯设备,防汛物资等重点防洪设施,按照逐项察看、登记备案、负责人签字等程序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及时把隐患消除在汛期到来之前。要储备数量充足、品质优良、品种齐全的防汛专用物资。对原来库存的防汛物资要核实登记,及时更新补充霉烂变质的物资,做到宁可“有备无用”,绝不可“有用无备”。进入汛期后要根据汛情变化,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重要城镇、重点河段和重点村庄险段认真开展汛期安全大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可能发生的险情,及时修定应急预案,落实防汛措施,做好防大汛准备。

6、加强山洪、泥石流等山洪灾害的防御工作。我县山洪灾害具有多发性、突发性和强烈破坏性等特征,给人民群众造成的损失十分惨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切实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全县暴洪多发区更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值班巡查、洪水警报、汛情通报、人员转移等防洪职责。要制定防灾和群众转移预案、建立健全上下游乡村水情通报和救灾联络机制,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组织专人检查沟道、滑坡地段、河流交汇处和出山口泥沙淤积情况,尤其对城镇洪道和群众居住地附近沟道要及时清淤疏浚、加高加固堤防,提高防洪能力。要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宣传,增强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有效降低山洪灾害损失。

7、健全保障体系,提高防汛抗旱社会化水平。加强防御水旱灾害社会管理,提高保障能力,是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务的重要内容。一要逐步建立洪水风险公示制度和洪水风险管理体系,加大洪水风险图的编制,强化洪水风险分析,为加强社会管理,主动预防和应对水旱灾害创造条件。二要在规范行政手段的同时,大力推动防汛抗旱执法。依法调整和化解防汛抗旱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三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公众避险救灾知识宣传,以提高群众的避险自救能力。四要积极推广新技术、新材料,努力提高防汛抗旱科技水平。要积极推行生物抗旱剂、全膜双垄沟播技术等先进技术,大力推广管灌、喷灌、滴灌、渗灌等高新节水灌溉技术,在确保完成“四灌”任务的基础上,力争节水扩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及时检修机电设备,清淤维修渠道,修复水毁工程,确保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抗旱作用。要适水适地调整结构,以水促调整,以调整促增效,提高抗旱效益,全面提升抗旱能力。五要进一步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防汛抗旱资金投入机制,按照《防洪法》、《抗旱条例》的要求,县财政不断增加用于防汛抗旱的预算内资金,保证县防办办公之需。

8、依法加强河道管理,切实抓好中小河流防汛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加强河道防洪管理,以城区洪道、主要河道、村庄险段为重点对象,以治理乱建、乱修、乱倒、乱采、乱占等为主要任务,进一步加大河道执法清障专项整治力度。要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着力解决好违规建设、围垦河道滩地、违章采矿、采砂侵占行洪断面和人为改变河势等影响防洪安全的突出问题。要结合汛前检查,对采矿、采砂废砂堆积河道影响两岸防洪安全的问题进行整治。对自然淤积、设障责任不清的河道、洪道、要组织动员沿岸群众按照行洪要求尽快清淤,确保汛期行洪安全畅通。要加快应急度汛工程建设,对已落实工程计划的,要抓紧施工,确保汛期发挥作用;对没有列入计划但需要加高加固的,要不等不靠,广泛动员群众进行抢修抢建。对砂基砂坝、险工弱段、堤防“敞口”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利设施,要采取措施抓紧加固或封堵,对河道内和沿江河受洪水威胁严重的村庄,要认真落实应急撤离预案并组织撤离演练,确保安全度汛。

三、切实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

1、切实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防汛抗旱减灾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乡镇、各部门要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保障工农业生产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切实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抓,班子成员要共同抓,形成合力,协调解决好防汛抗旱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主体,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和任务,提高防汛抗旱整体效能。加强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防汛抗旱纪律,坚持考核制度,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找差距、抓落实、促改进。

汛期应急预案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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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建立汛情期间生活必需品及防汛急需物资市场供应快速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安定人心,保障全市生活必需品及防汛急需物资市场的稳定运行。

汛情期间的生活必需品及防汛急需物资的市场供应应急工作要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监测、及时反应和处置得力的基本原则。汛期的生活必需品主要包括各种食品、蔬菜、肉品和奶制品等;防汛急需物资主要包括麻袋、草袋、塑料编织袋、苇席、铝丝、圆钉、铁锹镐等。

二、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1、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市商务局成立市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闫国政副局长、付正清副书记担任,成员有:*(市场监管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市场运调科科长)、*(外经外贸管理中心科长)、*(招商事务科科长)、*(行政执法科科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科,办公室主任*。

2、责任分工。

市场监管科负责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和生活必需品及防汛急需物资市场供应的协调工作,负责组建防汛抗洪抢险队,负责有关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综合文字工作;负责防汛工作信息上报和文件管理工作;包括机关防汛物资准备、汛情发生的生活资料供应,对机关办公场所、通讯、车辆、设备和防汛设施进行检查,清除潜在隐患。负责与财政、人行部门联系,协调生活必需品供应所需资金,落实抢险费用,确保在紧急情况下防汛措施的迅速实施。

市场运行调节科负责指导各企业增加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负责联系交通等部门,协调生活必需品的调运和投放;负责联系粮食部门,协调我市面粉、大米、食油、蔬菜的市场供应。

行政执法科负责监管、维护全市调味品、酒类和生猪市场秩序,负责联系工商、物价、质检、公安、卫生、食品监督等部门,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发国难财等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正常的流通市场秩序。

市场监管科负责全市定点屠宰企业的防汛工作,及时掌握屠宰场的货源情况,保证汛期肉品的市场供应。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各单位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建立工作责任制,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二)统一协调,服从大局。遇有紧急突况,要服从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无条件服从大局,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

(三)密切监测,强化管理。要及时掌握生活必需品及防汛急需物资的市场供求和重点企业的“购、销、存”情况,及时沟通信息,加强协调调度,加大督导检查,确保汛情发生期间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四)保证通信畅通,政令畅通。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做到24小时手机开通。

四、责任追究

(一)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预案的规定,在汛情发生期间,要服从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度。

(二)对防汛工作人员有疏忽职守、失职、渎职,违反本预案规定行为的,由市局根据情节,分别给予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等处分,对其主要负责人建议依法依纪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建议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提取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它

汛期应急预案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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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城市防汛组织机构

四方区城市防汛由区防汛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设总指挥一名,由区政府区长担任。副指挥三名,分别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政府办主任和区建管局局长担任。

区城防办成员单位有区发改局、教体局、民政局、建管局、城管行政执法局、城建维护总公司、爱卫办、卫生局、市场建设中心、、房产管理处、公安四方分局、四方交警大队、四方公安消防大队、工商四方分局、规划四方分局、阜新路街道办事处、海伦路街道办事处、嘉兴路街道办事处、兴隆路街道办事处、水清沟街道办事处、洛阳路街道办事处、河西街道办事处几个有关专业单位。

1.2防汛指挥部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

2.建立由防汛指挥部、防汛通讯网、防汛队伍、应急保障所组成的防汛救灾系统,提高汛期应急救援快速反应能力。

3.及时掌握防汛信息,并将防汛情况及时通报各有关单位。

4.研究防汛工作对策,组织、协调城市防汛工作,科学调控洪水。

5.组织召开各有关单位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并审核汛期应急工作的规章、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及使用情况。

6.做好汛期灾害预防和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民防汛救灾的意识。

1.3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2.在防汛指挥部领导下做好防汛救灾工作和防汛宣传工作。

3.参加防汛指挥部召开的工作会议。

4.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实施防汛责任到人,并配备第二防汛责任人,两位责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时外出,第一责任人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做好工作部署。将所属防汛任务分解至承担具体防汛任务的队伍,加强防汛抗洪专业队伍的建设,并落实防汛抢险物资、器械。

5.及时掌握防汛执行情况,督促各项相关工作的落实,及时向防汛指挥部汇报防汛动态。

6.保障本单位或本系统的搜救力量和资源处于随时可用的良好状态,及时按防汛指挥部要求参与防汛工作。

7.根据本单位或系统职能,制定详细的防汛方案和切合实际的应急工作程序,参加防汛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8.在防汛应急行动中,向防汛指挥部提出合理建议。

2应急联动机制

1.防汛指挥部在需要时可在本系统内调动大型设备和人员、物资等或启动社会联动网络。

2.由于各类应急时间发生的地点不一,而该设施属于不同的管理单位管辖范围,因此在处理应急事件中应以管理该设施的单位为主体,其他单位或部门根据事件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与各种支援。并根据应急事件的程度相应通知相关单位或部门,请求他们的支援和协助配合,同时上报防汛指挥部。

3预防与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信息

1.由市气象局加强对洪涝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工作。

2.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时,防汛指挥部应尽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3.1.2工程信息

1.河道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监测,及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防汛指挥部。防汛指挥部应在每日9时前向市城防办报告工程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河道干流重要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时,应在险情发生后第一时间报告市城防办。

2.堤防、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被淹没的区域预警,同时向防汛指挥部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除险情况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名单及通信联络方式。

3.2预防预警准备

1.思想准备。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建立健全防汛的组织指挥机构,落实责任人、抢险队伍,完善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专业抢险队伍建设。

3.工程准备。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紧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全面落实安全度汛的方案。

4.预案准备。防汛指挥部负责修订完善城市防汛预案、山洪灾害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分工,分别制定系统内切实可行的详细的防汛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成员单位按照防汛工作标准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并进行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足够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

6.通信准备。加强对社会通信公网的检查维修,确保防汛通信专网、滞洪区预警反馈系统完好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检查。实行以“五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立即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召开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并审核汛期工作的规章、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及使用方案。

3.3预警行动检查

防汛指挥部负责预警行动的监督检查。

1.监督检查内容:防汛值班、防汛人员、防汛队伍、防汛物资、防汛方案的准备情况等。

2.检查可采用电话查询、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3.4预警支持系统

1.公众通信网

主要指公众通信网为市城防办及各成员单位提供通信服务。防汛指挥部领导和各成员工作的电话、手机,构成一个较全面的应急预案通讯网络,保证应急预案实施中通讯的保持和及时。

2.新闻媒体网络

报刊、广播、电视、国际互联网。

4预案启动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本预案:

1.较大范围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且市气象局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将发生大面积内涝;

2.一条以上主要河道干流水位全面接近警戒水位,并预报将超过警戒水位;

3.市气象局预报台风(热带风暴)将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市,并发出紧急警报;

4.大中型水库或重要河道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5.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超标准洪水;

6.其他需要启动本预案的情况。

5应急响应

1.本预案启动后,防汛指挥部立即召开防汛工作紧急会议,部署防汛工作各项任务。防汛指挥部领导和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上岗到位。

2.根据洪涝灾害和水利工程出险情况,各街道办事处赴现场指导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经区政府同意,可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机构,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区建管局要配合各区街道办事处做好对易受洪涝淹没地区的居民、物资的转移工作。

4.区建管局负责检查市内各区树木,对高大乔木特别是新栽乔木进行加固、支撑,必要时砍掉枝丫,以防被风刮倒砸到房子或行人,对风雨中倒伏的树木及时进行清理架扶,确保倒伏树木不妨碍交通。

5.区建管局、中国网通青岛分公司等部门分别指导市政基础设施、交通道路、电力设施、地质灾害、公共通信设施等的抢险救灾工作。

6.公安四方分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和抢险救灾道路的交通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汛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

7.区教体局落实好区内各中小学校的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全体师生的防汛自救意识,研究安排洪水期间的学校的停课事宜。必要时刻为居民提供临时避难和安置场所。

8.街道办事处立即召开防汛动员会,组织专门的防汛队伍对辖区内的海岸、护坡、堤坝、水库、河道、桥涵、排水系统等进行排查,发现险情立即抢修。同时负责辖区内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拨付工作,指导、督查救灾款(物)的使用和发放。

9.其它防汛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6灾后处置

1.区防汛指挥部接到上报的灾情后,应及时安排或组织对灾情进行全面调查,核定实际损失,确认灾害等级。

2.区防汛指挥部会同各成员单位对灾情进行评估,总结防汛的成功经验,提出改进建议。

3.区政府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妥善安排灾区重建工作。

4.区教体局组织好各中小学校的校舍修缮和管理工作,安排部署各学校的正常教学工作。

5.其它防汛成员单位在完成防汛职责后恢复日常的工作。

7附则

1.名词术语定义

标准内洪水:根据不同河段的具体情况,海泊河洪峰流量达到350m3/s时,李村河洪峰流量达到1000m3/s时,楼山后河洪峰流量达到300m3/s时,属标准内洪水。

超标准洪水:海泊河洪峰流量达到450m3/s时,李村河洪峰流量达到1400m3/s时,楼山后河洪峰流量达到400m3/s时,属超标准洪水。

2.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区防汛指挥部负责管理。本预案每3年评审一次,由区防汛指挥部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视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并报区政府批准。

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政府和人事部门联合进行表彰;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防汛指挥部负责解释。

汛期应急预案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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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技术评审意见

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转发省防指关于做好2021年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明汛防指〔2021〕4号)、《三明市水利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水库大坝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明水函〔2021〕1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2021年3月22日,三明市水利局在三明市召开“2021年度三明市中型水库和水电站大坝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技术评审视频会。参加会议的有:12个县(市、区)水利局、40座中型水库和水电站管理单位的代表和评审专家,并成立了技术评审专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和专家根据《福建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规定(试行)》(闽政〔2009〕24号)、《福建省水库大坝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审批管理办法(试行)》(闽防〔2010〕1号)及相关规程、规范和有关文件等的规定要求,并结合水库和水电站初设、大坝安全鉴定与除险加固情况和历年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的执行情况,对2021年中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及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进行了认真讨论,形成技术审查初步意见,会后编制单位根据技术审查初步意见及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提交了40座中型水库和水电站大坝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以下简称《防洪调度运用计划(报批稿》),经复审,认为《防洪调度运用计划》的内容和深度基本达到相关规程、规范和有关文件等的规定要求。主要技术审查意见如下:

一、汛期分期及起讫时间

2021年汛期时段为4月1日~10月15日。

二、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与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一)斑竹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斑竹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25.50m,堰顶高程为117.0m(溢洪道挂闸)。2014年10月16日通过了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中心第三次大坝安全鉴定(坝监函〔2014〕111号),大坝审定为正常坝,拟计划2021年再次开展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水库控制水位123.50m,相应库容1132万m3,水库正常蓄水位125.50m,相应库容1844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三明市城区和下游1个乡(镇)、1个行政村涉及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205国道、鹰厦铁路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7月,水库运行控制水位123.5m~125.5m,当预报入库流量小于980 m3/s,控制水位在正常蓄水位125.5m(含)以下运行;当预报入库洪水流量将大于980 m3/s,小于1440 m3/s,将库水位降至125.0m(含)以下;当预报入库流量大于等于1440m3/s,小于1820 m3/s时,将库水位降至124.5m(含)以下;当预报入库流量大于等于1820m3/s,小于2040m3/s时,将库水位降至124.0m(含)以下;当预报入库流量大于等于2040m3/s时,将库水位降至123.50m(含)以下;

(2)当预报入库流量大于2250m3/s时,控制水位在123.50m(含)以下,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当闸门已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闸门全开自由泄流。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东牙溪、竹洲、台江、斑竹四座中型水库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明防〔2018〕16号)进行批复。

(二)东牙溪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东牙溪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315.55m,相应库容1840万m3,堰顶高程为315.55m。2014年12月经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三明市东牙溪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的通知》(闽水建管〔2014〕79号)安全鉴定为二类坝;2021年2月9日通过了市水利局组织的东牙溪进水口改造工程的下闸蓄水验收(明水函〔2021〕9号);拟计划2021年完成再次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水库按正常蓄水位315.55m 运行,相应库容184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富兴堡街道、城关街道等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212省道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水库水位不低于305.0m,7月1日~10月15日水库水位不低于310.0m。

(2)当水库水位超过正常蓄水位时,保持自由泄流,最大限度加大放水,直至水位回落到正常蓄水位。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东牙溪、竹洲、台江、斑竹四座中型水库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明防〔2018〕16号)进行批复。

(三)台江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台江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33.5m,堰顶高程为125.0m(溢洪道挂闸)。2014年10月31日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二类坝,拟计划2021年完成再次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水库按正常蓄水位133.5m运行,相应库容1833.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1个乡(镇)、7个行政村和下游三明市城区涉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205国道、鹰厦铁路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133.5米以下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当水位回落至133.5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东牙溪、竹洲、台江、斑竹四座中型水库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明防〔2018〕16号)进行批复。

(四)竹洲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竹洲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46m,堰顶高程为137.2m(溢洪道挂闸)。2015年9月经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大坝安全监察中心,第二次定期检查专家组鉴定,大坝为正常坝。水库防洪控制水位145.0m,相应库容1017万m3,正常蓄水位146.0m运行,相应库容137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1个乡(镇)、2个行政村和下游1个乡(镇)、1个街道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205国道、鹰厦铁路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7月水库运行控制水位145.0m~146.0m,当预报流量小于1054 m3/s,库水位保持在正常蓄水位146m(含)以下运行;当预报洪水流量将大于1054 m3/s,小于1700 m3/s,将库水位降至145.50m(含)以下;当预报洪水流量将大于1700 m3/s,将库水位降至145m(含)以下。

(2)当水位降至145m,洪水流量继续大于1700 m3/s,通过闸门开度控制按来水泄放洪水,使库水位保持在145m(含)以下;当闸门全开启水位仍上涨,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待洪水消退,水位回落到145m时,控制泄流,待机回蓄。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东牙溪、竹洲、台江、斑竹四座中型水库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明防〔2018〕16号)进行批复。

(五)丰海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丰海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90.5m,堰顶高程为178.5m(溢洪道挂闸)。2020年10月19日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一类坝(明水审批〔2020〕53号)。水库汛限水位188.5m,相应库容755万m3,正常蓄水位190.5m,相应库容1085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的曹远镇丰海,安砂镇热水、水南、水礁、江芳、曹田、苔茹等七个行政村涉及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下游曹远镇丰海、前坪、鸬鹚、埔头、上墩、下墩等六个行政村涉及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省道307及工矿企业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7月水库运行控制水位188.5m~190.5m,当水库入库流量小于500m3/s时,可根据流域雨水情采取灵活调度措施,水位可控制在正常蓄水位190.50m(含)以下运行。当遭遇暴雨洪水时,水库水位应逐步降至188.50m以下运行。

(2)泄洪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3)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闸门全开自由泄流。当水位回落至187.50 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贡川等5座中型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永防〔2019〕8号)文进行了批复。

(六)鸭姆潭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鸭姆潭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76.2m,堰顶高程为171.7m(溢洪道挂闸)。2018年12月21日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二类坝(明水电〔2018〕675号),水库正常蓄水位176.2m,相应库容143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曹远镇丰海、前坪、鸬鹚、埔头、上墩、下墩和下游1个乡镇、1个街道、5个行政村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176.2米以下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3)当水位回落至176.2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2018年度中小型电库大坝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永防〔2019〕8号)进行批复。

(七)上坂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上坂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305.0m,堰顶高程为300.8m(溢洪道挂闸)。2017年9月20日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二类坝(明水电〔2017〕495号),4月~6月水库汛限水位303.0m,正常蓄水位305m运行,相应库容1003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1个乡(镇)、3个行政村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水库运行控制水位302.0m~303.0m。当预报入库流量大于150 m3/s,将水库水位降至302.0m(含)以下,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当预报入库流量大于450 m3/s时,闸门全部开启泄洪,当闸门已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闸门全开自由泄流;当水位回落至303.0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2)7月1日~10月15日,水库运行控制水位303.0m~305.0m。当预报有大暴雨时,水库水位控制在303.0m(含)以下运行。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贡川等5座中型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永防〔2019〕8号)进行批复。

(八)西门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西门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66.0m,堰顶高程为159.0m(溢洪道挂闸)。2020年12月30日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一类坝(明水审批〔2020〕62号)。水库按正常蓄水位166.0m运行,相应库容1031.5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1个乡(镇)、1个街道、6个行政村和下游城区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及205国道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166.0米以下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当水位回落至166.0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贡川等5座中型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永防〔2019〕8号)进行批复。

(九)贡川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贡川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57.5m,堰顶高程为147.5m(溢洪道挂闸)。2015年1月29日经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坝监函〔2015〕66号)安全评定为正常坝,拟计划2021年再次开展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水库按正常蓄水位157.5m 运行,相应库容2786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燕北街道、坂尾村,贡川镇南板村和下游贡川镇居民的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古城墙及“会清桥”保护文物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157.5米以下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当水位回落至157.5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贡川等5座中型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永防〔2019〕8号)进行批复。

(十)水口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水口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331.5m,堰顶高程为321.5m(溢洪道挂闸)。2019年8月27日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二类坝(明水农电〔2019〕3号)。水库汛限水位330.0m,相应库容1608万m3,按正常蓄水位331.5m运行,相应库容1872.2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夏坊乡的李沂村,下游大龙乡的角溪村的沿河群众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角溪电站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以在汛限水位330.0m以下运行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

(3)7月1日~10月15日,按正常蓄水位331.5m以下运行为原则。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明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明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黄沙坑等四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明防〔2020〕3号)进行批复。

(十一)芦下陂水库(大坝安鉴,2017年已审查,但未审批,讨论是否需降低水位)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芦下陂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451.5m,堰顶高程为451.5m。拟计划2021年再次开展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水库按正常水位451.5m运行,相应库容825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为建宁县盟鹏水电有限公司(焦坑电站)等重要设施和下游坊头村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306省道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建议安全鉴定未完成前按相关文件要求,降低水位运行。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451.5m以下为原则。

(2)当水库水位超过451.5m时,加大放水,直至水位回落到正常蓄水位451.5m以下运行。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明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明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黄沙坑等四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明防〔2020〕3号)进行批复。

(十二)蒙州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蒙州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389.0m,堰顶高程为383.0m(溢洪道挂闸)。2017年9月18日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二类坝(明水〔2017〕471号),水库汛限水位388.0m,相应库容1652万m3,按正常蓄水位389.0m运行,相应库容1779.5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的新建村、下游的李沂村的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李沂电站、306省道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以在汛限水位388.0m以下运行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

(3)7月1日~10月15日,按正常蓄水位389.0m以下运行为原则。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明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明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黄沙坑等四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明防〔2020〕3号)进行批复。

(十三)黄沙坑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黄沙坑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447m,堰顶高程为442.0m(溢洪道挂闸)。2020年12月9日水库通过了由三明市水利局组织的竣工验收(明水函〔2020〕64号),水库控制水位445.0m,相应库容1424万m3,按正常水位447.0m运行,相应库容162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大陂村、姜坊村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涉及下游姜坊电站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水库在控制水位445.0m以下为原则。

(2)当水库水位高于445.0m时,采用闸门全开由溢洪道自由泄洪,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3)7月1日~10月15日,按正常蓄水位447.0m以下运行为原则。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明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明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黄沙坑等四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明防〔2020〕3号)进行批复。

(十四)琴源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琴源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589.8m,堰顶高程为589.8m。2016年2月26日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二类坝(明水管〔2016〕45号),水库按正常蓄水位589.8m运行,相应库容122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1个乡(镇)的6个村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以控制水位在589.8米以下为原则。水库按正常蓄水位589.8m运行。

(2)当水库水位高于正常蓄水位589.8m时,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清流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清流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清流县琴源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清汛〔2020〕5号)文进行了批复。

(十五)嵩口坪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嵩口坪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285.0m,堰顶高程为278.7m(溢洪道挂闸)。2017年11月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二类坝(明水电〔2017〕524号),4月~6月水库控制水位284m,相应库容1480万m3,按正常水位285.0m运行,相应库容1670万m3。

2.防洪任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清流县城区及下游1个乡镇的3个村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省道重要设施等。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水库以控制水位在284m以下运行为原则。泄洪时,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

(3)7月1日~10月15日,按正常蓄水位285.0m以下运行为原则。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清流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清流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嵩口坪水电站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清汛〔2020〕5号)文进行了批复。

(十六)泉上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泉上水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464.5m,堰顶高程为463.5m(溢洪道挂闸)。常态化除险加固工程于2019年3月进行下闸蓄水验收(宁水利〔2019〕42号),于2021年1月19日通过由宁化县水利局组织的竣工验收(宁水利〔2021〕8号)。水库控制水位463.5m运行,相应库容1158.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2个乡(镇)的2个村,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10月水库以控制在463.5m以下运行为原则。泄洪时,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水库水位高于堰顶高程463.5m,闸门全部开启,由溢洪道自由泄流。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宁化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隆陂、泉上、桥下、沙坪四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宁防〔2019〕字第5号)进行批复。

(十七)隆陂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隆陂水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419.0m,堰顶高程为419.0m,常态化除险加固工程于2019年3月进行下闸蓄水验收(宁水利〔2019〕 42号),于2019年11月29日通过由宁化县水利局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宁水利[2019]145号)。水库按正常蓄水419.0m运行,相应库容135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2个乡(镇)的2个村沿河的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永宁高速公路和307省道、通讯长线及下游7座电站等重要设施防汛安全。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10月水库水位以在控制在419.0m以下运行为原则。

(2)当水库水位高于正常蓄水位419.0m时,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宁化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隆陂、泉上、桥下、沙坪四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宁防〔2019〕字第5号)进行批复。

(十八)沙坪水库(安鉴工作)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沙坪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472.13m,堰顶高程为472.13m,除险加固工程于2011年3月16日通过竣工验收。水库控制水位为471.13m,水库按正常蓄水位472.13m运行,相应库容918.0万m3。建议补充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安排情况。

2.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3个乡(镇)的7个村,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下游1个电站、省道221等重要设施防洪安全。

3.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县意见汛期均为471.13m以下运行)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10月水库水位以在控制在471.13m以下运行为原则。

(2)当水库水位高于正常蓄水位472.13m时,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4.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宁化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隆陂、泉上、桥下、沙坪四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宁防〔2019〕字第5号)进行批复。

(十九)桥下水库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桥下水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434.5m,堰顶高程为434.5m,常态化除险加固工程于2019年3月进行下闸蓄水验收(宁水利〔2019〕42号),于2021年1月19日通过由宁化县水利局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宁水[2021]7号)。水库按正常蓄水位434.5m运行,相应库容786万m3。

2.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2乡(镇)的8个村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下游4个电站等重要设施防汛安全。

3.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10月水库水位以在控制在434.5m以下运行为原则。

(2)当水库水位高于正常蓄水位434.5m时,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4.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宁化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隆陂、泉上、桥下、沙坪四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宁防〔2019〕字第5号)进行批复。

(二十)合水口水库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合水口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317.50m,堰顶高程为317.5m。2016年11月21日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二类坝(明水电〔2016〕430号), 水库按正常蓄水位317.5m运行,相应库容750万m3。

2.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1乡(镇)的1个行政村和下游2乡(镇)的2个行政村涉及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省道s306等重要设施。

3.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317.5m以下为原则。

(2)当水库水位超过正常蓄水位317.5m时,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4.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建宁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建宁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合水口电站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建防〔2020〕4号)进行批复。

(二十一)良浅水库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良浅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211.2m,堰顶高程为199.2m(溢洪道挂闸)。2016年4月坝监安监函〔2016〕152通过大坝第三次定期检查,大坝审定为正常坝(a级)。水库按正常蓄水位211.2m运行,相应库容1437万m3。

2.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1个乡、1个行政村和下游1乡(镇)、1个行政村涉及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将乐到泰宁x751县道等重要设施。

3.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211.2m以下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当水位回落至211.2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泰宁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2018年度中小型电库大坝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泰防〔2018〕5号)进行批复。

(二十二)水埠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水埠水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680.6m,堰顶高程为680.6m。2015年8月24日经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泰宁县水埠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的通知》(闽水建管〔2015〕65号)安全鉴定为二类坝;水库按正常蓄水位680.6m运行,相应库容1042万m3。

2.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泰宁城区和2个乡(镇)的13个村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涉及下游地下电缆、向莆铁路、建泰高速公路和黎泰公路等重要设施。

3.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以控制水位在680.6米以下为原则。水库按正常蓄水位680.6m运行。

(2)当水库水位高于正常蓄水位680.6m时,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4.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泰宁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2018年度小型水库汛期防洪调度应用计划和中(小)型水库汛期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泰防〔2018〕8号)进行批复。

(二十三)小王水库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小王水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278.35m,堰顶高程为274.05m(溢洪道挂闸),2015年5月29日经三明市水利局组织专家组对大坝安全鉴定(明水管〔2015〕147号)),大坝鉴定为二类坝。水库汛限水位276.15m,相应库容1057.0万m3,水库控制水位276.65m,相应库容1107万m3。水库按正常蓄水位运行,相应库容1283.0万m³。

2.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2个乡(镇)的9个村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涉及下游省道岭文线等重要设施。

3.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以在汛限水位276.15m以下运行为原则。泄洪时,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

(2)7月1日~10月15日,按控制水位276.65m以下运行为原则。

4.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小王水库等13座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将防〔2018〕8号)进行批复。

(二十四)黄潭水库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黄潭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86.0m,堰顶高程为176.5m(溢洪道挂闸)。2019年7月经三明市水利局组织专家组对大坝安全鉴定(明水农电函〔2019〕2号)),大坝鉴定为二类坝。 4月~6月水库汛限水位185.5m,相应库容713万m3,按正常蓄水位186.0m运行,相应库容786.5万m3。

2.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黄潭镇的将溪、大言等2行政村和下游黄潭镇与下游五个行政村的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等。

3.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以在汛限水位185.5m以下运行为原则。汛期泄洪时,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当水位回落至185.5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2)7月1日~10月15日,按正常蓄水位185.5m以下运行为原则。

4.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高唐电站水库等6座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将汛〔2018〕6号)进行批复。

(二十五)大言水库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大言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97.8m,堰顶高程为184.8m(溢洪道挂闸)。2015年1月通过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大坝审定为正常坝。拟计划2021年完成再次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水库按正常蓄水位197.8m运行,相应库容1240万m3。

2.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1个乡、1个行政村和下游2个行政村涉及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将乐到泰宁x751县道等重要设施。

3.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197.8m以下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3)当水位回落至197.8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高唐电站水库等6座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将汛〔2018〕6号)进行批复。

(二十六)孔头水库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孔头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75.8m,堰顶高程为163.8m(溢洪道挂闸)。2018年9月大坝通过大坝安全第三次定期检查,为正常坝,水库按正常蓄水位175.8m运行,相应库容2526万m3。

2.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1镇、3个行政村和下游1镇、3个行政村涉及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将乐到泰宁x751县道、将乐到明溪县的s204省道等重要设施。

3.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175.8m以下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3)当水位回落至175.8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高唐电站水库等6座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将汛〔2018〕6号)进行批复。

(二十七)范厝水库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范厝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61.0m,堰顶高程为149.0m(溢洪道挂闸)。2016年1月坝监安监函〔2016〕27通过大坝第三次定期检查,大坝审定为正常坝(a级)。水库按正常蓄水位161.0m运行,相应库容250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1镇、3个行政村和下游将乐县城2镇、4个行政村涉及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将乐至顺昌s204省道、向莆铁路、邵三高速公路、将乐工矿企业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161.0m以下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3)当水位回落至161.0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高唐电站水库等6座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将汛〔2018〕6号)进行批复。

(二十八)高唐水库(安全鉴定,讨论是否降低水位)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高唐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46.0m,堰顶高程为134.0m(溢洪道挂闸)。2015年11月10日通过省水利厅组织的竣工验收(闽水农电〔2015〕10号),拟计划2021年完成首次大坝安全鉴定工作。4月~7月水库防洪控制水位144.0~145.5m运行,相应库容1346万m3、1943万m3,按正常水位146.0m运行,相应库容2144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将乐县城2个镇、4个行政村和下游1个镇、2个行政村涉及沿河群众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将乐至顺昌s204省道、向莆铁路、邵三高速公路、将乐工矿企业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7月水库运行控制水位144.0m~145.5m,当预报洪水流量小于800m3/s,控制水位在145.5m(含)以下运行;当遭遇暴雨洪水时,水库水位应逐步降至144.0m以下。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3)当水位回落至144.0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高唐电站水库等6座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将汛〔2018〕6号)进行批复。

(二十九)官昌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官昌水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444.5m,堰顶高程为440.0m(溢洪道挂闸)。2014年12月31日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大坝为三类坝(明水管〔2014〕484号),除险加固工程于2018年6月通过三明市水利局恢复蓄水验收(明水管〔2018〕431号)。拟计划2021年4月进行除险加固竣工验收。4月~6月水库汛限水位442.0m,相应库容1830万m3,7月1日~10月15日控制水位在443.5m以下运行,相应库容2174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1个开发区、1个镇与1个街道的7个村沿河两岸群众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涉及308省道、205国道、向莆铁路、鹰厦铁路、南龙铁路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以在汛限水位442.0m以下运行为原则。泄洪时,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

(2)7月1日~10月15日,按控制水位443.5m以下运行为原则。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沙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沙县官昌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沙防〔2018〕11号)进行批复。

(三十)沙县城关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沙县城关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15.0m,堰顶高程为103.8m(溢洪道挂闸)。2013年1月大坝定期检查评定为正常坝(坝监函〔2013〕186号);2021年3月已编制完成大坝安全定检的相关资料,待审查。水库按正常蓄水位115.0m 运行,相应库容1132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三明洋溪镇洋口仔村沿河群众生活与生产设施;下游沙县虬江街道的金泉村、城南居委会、水南村、洋坊村,凤岗街道的大洲村、石桥居委会、城西居委会、府前居委会、庙门村沿河群众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205国道、鹰厦铁路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115.0m以下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3)当水位回落至115.0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沙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沙县城关电站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沙防〔2018〕16号)进行批复。

(三十一)高砂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高砂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03.0m,堰顶高程为89.0m(溢洪道挂闸)。2019年11月通过第三次安全定检,评为a级正常坝, 4月~7月水库控制水位102.0m,相应库容1911万m3;按正常蓄水位103.0m运行,相应库容2489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2个街道(凤岗街道、虬江街道)、5个行政村(琅口居委会、古县村、茅坪村、东门村、大洲村)和下游1个乡镇(高砂镇)、3个行政村(高砂村、龙慈村、樟墩村)的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及205国道、鹰厦铁路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7月水库运行控制水位102.0m~103.0m,当预报洪水流量小于1200m3/s,控制水位在正常蓄水位103.0m(含)以下运行;当预报洪水流量大于等于1200 m3/s、小于2460 m3/s,将库水位逐步降至102.5m(含)以下;当预报洪水流量大于等于2460m3/s、小于3270 m3/s时,将库水位逐步降至102.0m(含)以下;

(2)当预报入库流量大于等于3270m3/s时,控制水位在102.0m(含)以下,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当闸门已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闸门全开自由泄流。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沙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沙县高砂电站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沙防〔2018〕13号)进行批复。

(三十二)双溪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双溪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320m,堰顶高程为314m(溢洪道挂闸)。2021年3月2日通过由市水利局组织的水库下闸蓄水验收(明水函〔2021〕12号),水库控制水位314.0m,水库汛限水位319.0m,防洪高水位320.55m,水库按正常蓄水位320m运行,相应库容2578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1个开发区,1个乡镇3个村的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产与生活设施,以及308省道、205国道、向莆铁路、南龙铁路、鹰厦铁路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水库在控制水位314.0m以下为原则。

(2)当水库水位高于314.0m时,采用闸门全开由溢洪道自由泄洪,做到“来多水,泄多少”。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建议水库注册登记后抓紧编制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并报相应部门审查审批。

(三十三)双里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双里水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491.0m,堰顶高程为491.0m。2019年8月5日,《福建省水利厅印发双里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的通知》(闽水函〔2019〕467号),大坝评定为二类坝。常态化除险加固工程于2020年3月27日通过下闸蓄水验收(尤水〔2020〕35号),于2020年12月28日通过由尤溪县水利局组织的竣工验收(尤水〔2020〕147号)。水库控蓄水位489m,相应库容679.49万m3,水库正常蓄水位491m,相应库容775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涉及下游2个乡(镇)的7个村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涉及下游2个电站、厂矿、厦沙高速公路、向莆铁路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以控制水位在489.0米以下为原则。4月~6月水库控制水位489.0m以下运行。

(2)当水库水位高于正常蓄水位491.0m时,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3)7月1日~10月15日按正常蓄水位491.0m以下运行为原则。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尤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尤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柳塘、双里等91座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尤政汛〔2018〕6号)进行批复。

(三十四)兴头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兴头水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284.0m,堰顶高程为284.0m,2016年7月7日,福建省水利厅以(闽水建管〔2016〕47号下达了下闸蓄水鉴定书,2020年12月11日通过了由三明市水利局组织的竣工验收(明水函〔2020〕62号),水库按正常蓄水位284.0m运行,相应库容1836万m3。

2.防洪任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2个乡(镇)的9个村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涉及下游5座电站、厂矿、厦沙高速公路、向莆铁路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水库按正常蓄水位284.0m运行,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284.0m以下为原则。

(2)当水库水位高于正常蓄水位284.0m时,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尤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尤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兴头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尤政汛〔2019〕8号)进行批复。

(三十五)柳塘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柳塘水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582.8m,堰顶高程为576.8m(溢洪道挂闸),2015年12月31日,经三明市组织专家组对大坝安全鉴定(明水管〔2015〕438号),水库按正常蓄水位582.8m运行,相应库容410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3个乡(镇)的13个村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涉及下游13座电站、厂矿、厦沙高速公路、向莆铁路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水库按正常蓄水位582.8m控制,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582.8米以下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尤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尤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柳塘、双里等91座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尤政汛〔2018〕6号)进行批复。

(三十六)雍口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雍口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87.0m,堰顶高程为72.0m(溢洪道挂闸)。2020年12月31日国家能源大坝安全监察中心《福建省雍口水电站大坝安全第三次定期检查审查意见》(坝监〔2021〕4号),大坝评定为正常坝。水库控制水位85.0m,相应库容2041.0万m3,水库按正常蓄水位87.0m运行,相应库容2545万m3。

2.防洪对象

雍口电站开发任务是以发电为主,水库不设防洪库容,水库调洪方式以确保水力枢纽本身安全为原则。水库上下游无特定的防洪对象。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汛期水库运行控制水位85.0m~87.0m。当出现小于或等于十五年一遇洪水(q≤4420m3/s)时,控制水位在正常蓄水位87.0m(含)以下运行

(2)当出现大于十五年一遇洪水,小于二十年一遇洪水(4420 m3/s≤q≤4760m3/s时,以控制水位在85.0m(含)以下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3)当出现大于二十年一遇洪水(q>;4760m3/s)时,闸门全部开启泄洪;当闸门已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闸门全开自由泄流。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尤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尤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柳塘、双里等91座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尤政汛〔2018〕6号)进行批复。

(三十七)南溪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南溪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826.0m,堰顶高程为826m。2018年1月19日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二类坝(明水电〔2018〕26号),水库按正常蓄水位826.0m 运行,相应库容1139.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上游有福建省侠天下文化产业运行公司经营管理的“侠天下”景区和下游“侠天下”景区以及下游梯级开发的六级水电站。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826.0m以下为原则。

(2)当水库水位超过正常蓄水位时,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尤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尤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柳塘、双里等91座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尤政汛〔2018〕6号)进行批复。

(三十八)双剑潭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双剑潭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716.0m,堰顶高程为716.0m。2019年9月9日《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尤溪县双剑潭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的通知》(闽水审批〔2019〕43号),大坝评为二类坝。水库控制水位为714.0m,相应库容790万m3,正常水位716.0m,相应库容88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汤川乡1个行政村和下游中仙乡3个行政村涉及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溪边、江下、溪岭、上坂四个电站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714.0m以下为原则。

(2)当水库水位超过714.0m时,加大放水,直至水位回落到汛限水位714.0m以下运行。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尤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柳塘、双里等91座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尤政汛〔2018〕6号)进行批复。

(三十九)坑口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坑口水库主坝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副坝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614.5m,堰顶高程为608.5m(溢洪道挂闸)。2015年8月21日,福建省水利厅印发坑口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闽水建管〔2015〕水管64号文),应急除险加固主体工程于2018年8月8日通过由大田水利局组织的下闸蓄水验收(田水〔2018〕138号),拟定2021年10月前完成应急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根据(闽水〔2002〕78号)的文件精神,4月~6月水库防洪汛限水位611.8m,相应库容2164万m3,按正常蓄水位614.5m运行,相应库容2547万m3,防洪库容153万m3。

2.防洪对象和任务

该水库具有承担防洪任务,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大田县城区及3个乡(镇)的11个村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涉及泉三高速公路、省道、县道公路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水库以控制水位在611.8米以下为原则。汛期泄洪时,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

(2)7月1日~10月15日,按正常蓄水位614.5m以下运行为原则。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大田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坑口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田防〔2018〕9号)进行批复。

(四十)六角宫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六角宫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539.0m,堰顶高程为534m,(溢洪道挂闸)。2016年9月5日福建省水利厅印发坑口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闽水农电〔2016〕8号),大坝认定为二类坝。4月~6月水库防洪控制水位537m,相应库容6003万m3,按正常蓄水位539.0m,相应库容6521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大儒村1个行政村和下游仙峰村、京口村等2个行政村的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以控制水位在537.0m以下为原则。汛期泄洪时,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3)当水位回落至537.0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7月1日~10月15日按正常蓄水位539.0m以下运行为原则。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大田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六角宫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田防〔2018〕12号)等批复。

2021年度三明市中型水库

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技术评审专家组

2021年3月25日

汛期应急预案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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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编制目的

为提县交通运输局应对洪灾的能力,切实做好洪灾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确保我县公路、水运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减少洪灾损失,特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我县公路、水运交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交通运输局管辖范围内公路、水运因暴雨和河流洪水造成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对我县范围内突发性洪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理事件,在职责范围内执行相关要求。

1.4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方针,严格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责任制、分管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技术责任制等防汛责任制度,全面动员,科学部署,突出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以气象水文信息为基础,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确保安全度汛。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县交通运输局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指挥管辖范围内公路、水运交通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2.1.1组成

组长:局长

副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

成员: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县交通综合执法队分管负责人

2.1.2工作职责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所辖公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做好所辖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防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碍洪设施;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护;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组织运力,做好防汛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做好船舶管理工作。

2.2局防汛办公室

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运安股,负责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2.1组成

主任:分管防汛应急工作的领导

常务副主任:局运安股负责人

副主任: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县交通综合执法队分管负责人。

成员:从县交通综合执法队、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2.2.2工作职责

负责传达上级防汛抗洪应急有关指令和对外联络、协调工作;负责防汛经费的计划、物资的储备、调配和管理,落实防洪经费;负责安排防汛值班和信息上报工作;完成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交给的各项防汛工作任务。

2.3局防汛应急工作组

局防汛办公室下设6个应急工作组,分别是道路运输防汛组、水路运输防汛组、交通基础设施抢险组、恢复重建工作组、应急资金保障组、宣传和后勤保障组,各组在防汛期间实行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

2.3.1道路运输防汛组(设在局运安股):负责道路运输防汛应急的统筹协调,保障道路运输应急运力的调配和运输安全监督管理。

(1)组成

组长:分管道路运输工作的领导

副组长:局运安股、县运管所、县公汽管理站负责人;县交通综合执法队分管负责人。

成员:从县交通综合执法队、局运安股、县运管所、县公汽管理站抽调人员组成。

(2)工作任务

负责准备足够的车辆,随时待命出动,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的运输;负责抗洪抢险、救灾车辆调用;负责指导督促各道路运输企业做好防汛抗洪各项工作,并及时调整因灾受阻客运班线,确保广大群众出行。

2.3.2水路运输防汛组(设在县海事处):负责水上运输防汛应急的统筹协调,保障水上运输运力的调配和运输安全监督管理。

(1)组成

组长:分管水路运输工作的领导

副组长:局运安股、县海事处负责人;县交通综合执法队分管负责人。

成员:从县交通综合执法队、局运安股、县海事处抽调人员组成

(2)工作任务

负责组织落实防汛用船。负责组织和协调防汛抗洪急需或抢险船舶的调用,组织船舶疏运有关人员、物资;负责所辖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指导督促各港口、码头企业做好防汛抗洪各项工作;做好船舶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指示和要求,负责防汛抗洪有关河段现场指挥和安全监督工作;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护;负责落实我局职责内清障物资的储备和筹集;负责建立相应的专业应急抢险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装备。

2.3.3交通基础设施抢险组(设在局建管股):负责管辖范围内交通基础设施防汛应急抢修,保障交通基础设施完好和畅通。

(1)组成

组长:分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领导

副组长:局建管股、县公管所负责人;县交通综合执法队分管负责人

成员:从县交通综合执法队、局建管股、县公管所抽调人员组成。

(2)工作任务

做好所管辖公路的巡查工作,加强对交通基础设施及在建交通项目的隐患排查,并负责组建公路工程抢险队伍,准备抢险施工机械,对汛期出现的水毁工程及险情及时抢修、排除和维护,确保公路畅通;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公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防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碍洪设施;收集各县区水毁公路信息,并指导当地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抢修保通工作。

2.3.4恢复重建工作组(设在局规划股):负责受灾交通基础设施灾后规划重建工作。

(1)组成

组长:分管规划建设工作的领导

副组长:局规划股、局建管股、县公管所负责人。

成员:从局规划股、局建管股、县公管所抽调人员组成。

(2)工作任务

负责管辖交通基础设施的受灾情况统计,组织灾后调研工作;拟定受灾交通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并组织实施。

2.3.5应急资金保障组(设在局财务股):负责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1)组成

组长: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

副组长:局财务股负责人

成员:从局财务股抽调人员组成。

(2)工作任务

负责安排落实抢险救灾资金,指导、监督救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2.3.6宣传和后勤保障组(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做好防汛抢险期间的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宣传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

(1)组成

组长: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领导

副组长:局办公室、局机关党委负责人

成员:从局办公室、局机关党委抽调人员组成。

(2)工作任务

负责联系有关媒体,宣传报道防汛抢险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和好人好事;依法向社会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公共信息;负责组织局各个工作区、宿舍区汛期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具体组织落实遇高洪时的职工及家属搬迁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洪水退后,搞好环境卫生及灾后恢复工作。

3预防预警机制

3.1信息收集和报告

3.1.1信息收集

进入汛期,局属各单位要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坚持实行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局防汛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局属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任何个人一旦发现水灾情况,应立即按有关规定向本单位或局防汛办公室以及县各防汛指挥机构报告,确保预防工作得到及时开展。

3.1.2信息报告电话

县委总值班室电话7823007;县政府总值班室7822279;县应急管理局7997119;市局值班室2332830;县防汛办7824153;局机关3130025,传真7822605;县海事处3130203;县运管所7821680;县交通综合执法队6151265;县公管所7879606;县公汽管理站7820906。

3.2预警行动

局防汛办公室对收到的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并将分析结果和处理建议向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启动处置应急程序,向各成员单位预警信息,通知各成员单位进入应急状态,做好预防准备工作。各成员单位应逐级在行业系统内预警信息,通知行业系统单位、企业做好预防准备工作。

3.2.1及时将有关信息和注意事项通知各成员单位,发出防御部署通知;

3.2.2做好防汛前期应急准备工作;

3.2.3要求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24小时开机,保持通信渠道畅通。

3.3预警级别划分

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根据涪江洪水情况,将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分别用红、橙、黄、蓝色表示。

3.3.1涪江射洪水文站流量达到8000立方米/秒(重现期2年),预警级别为ⅳ级,用蓝色表示。

3.3.2涪江射洪水文站流量达到13200立方米/秒(重现期10年)或江河堤防出现重大险情,预警级别为iii级,用黄色表示。

3.3.3涪江射洪水文站流量达到16100立方米/秒(重现期20年)或江河堤防可能发生决口,预警级别为ii级,用橙色表示。

3.3.4涪江射洪水文站流量达到17500立方米/秒(重现期20年),出现较大范围淹没,江河堤防可能发生决口,预警级别为i级,用红色表示。

当上级启动预警级别时,县交通运输局执行相应的预警级别。ⅰ、ⅱ级预警在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应急准备工作;ⅲ级预警配合县水利局做好应急准备工作;ⅳ级预警由局防汛各工作组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接到县防汛指挥部发出的防汛应急响应指令或接到交通运输系统单位报送的水灾信息后立即启动本预案,调动本系统资源和力量投入抗洪抢险工作。

4.1.1ⅰ、ⅱ级应急响应

当局防汛办公室接到县防汛指挥部发出的ⅰ、ⅱ级响应指令,立即向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开展以下工作:

(1)贯彻执行县人民政府、县防汛指挥部的指示精神;

(2)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到位,召开紧急防汛工作会议,启动本预案,部署抗洪抢险工作;

(3)部署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和准备情况,落实人员、物资和运力,实施防汛交通运输保障组织指挥工作;

(4)各防汛应急工作组在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协调下,各就各位,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全力做好运力调度、防汛物资和人员的抢运、车船及有关设备设施的抢修、港口、路桥抢修、航障清理,以及安全保卫、后勤补给、信息收集、统计和上报等工作;

(5)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工作,尽可能减少水灾造成的损失;

(6)做好防汛后期的生产生活恢复工作,局防汛办公室组织交通运输系统范围内因特大水灾受损的单位迅速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4.1.2ⅲ级应急响应

当局防汛办公室接到县防汛指挥部发出的ⅲ级响应指令,立即向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开展以下工作:

(1)贯彻执行县人民政府、县防汛指挥部的指示精神;

(2)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成员会议,启动本预案,部署抗洪抢险工作;

(3)组织相应的运力和机械,落实防汛应急运力、抢险物资的调配准备工作;

(4)加强对辖区范围重点公路、桥梁和港口设施的巡查和监控,一旦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5)做好汛情信息、防汛指令的上传下达工作。

4.1.3ⅳ级应急响应

当局防汛办公室接到县防汛指挥部发出的ⅳ级响应指令,或系统单位上报的汛情达到ⅳ级响应级别时,立即向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开展以下工作:

(1)召开局防汛应急工作组会议,启动本预案,研究部署防汛工作;

(2)检查局各防汛成员单位防汛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3)做好防汛应急动员,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保持与县人民政府、县防汛指挥部的联系,密切注意水情变化。

4.2应急结束

ⅰ、ⅱ、ⅲ级应急响应终止程序由上级应急管理机构决定,局防汛办公室接到县防汛指挥部发出应急响应结束指令后,报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ⅳ级应急响应终止程序为:当ⅳ级应急响应指令是由县防汛指挥部发出时,接到县防汛指挥部发出应急响应结束指令后,由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当ⅳ级应急响应指令是由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发出时,局防汛办公室接到局防汛应急各工作组应急终止处理意见后,报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在确认汛情得到控制时,由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并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应急保障

5.1应急人员保障

防汛时期,县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全部投入应急准备工作,在本单位的组织领导下纳入局防汛办公室统一指挥,履行本单位相关防汛工作职责。

5.2应急经费保障

局机关、局属各单位每年要申请预算安排防汛应急专项经费,用于购置、完善、更新应急装备设施和开展防汛应急救援、应急演练工作,确保防汛应急工作的高效开展。

5.3应急运力和设备保障

5.3.1防汛应急运输保障车辆由县运管所负责组织落实。

5.3.2防汛应急运输保障船舶由县海事处负责组织落实。

汛期应急预案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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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防汛防洪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及具体分工

组 长:温子泉校长全权指挥学校防汛工作,作好上传下达工作。

副组长:王艳芳、冯建玲具体指挥、组织学校教师防汛工作

组 员:何文雄、李美仪、李小红、胡颖明、李颖嫦、麦惠芳、李喜凤指导疏散、转移、安置学生。陈莉媛、廖伟霞、冯雪芬、冯勤英、冯洁芳、黄红延负责学生救护工作

何文雄、刘均成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王艳芳副组长具体分管防汛防洪工作,负责与各部门的联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室,王艳芳任主任,冯建玲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防汛防洪工作,联系电话:07508930380。

二、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组长职责:(1)做好日常防汛防洪工作的宣传和情报传达。(2)当接到重大汛情预告时,要及时发出防御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全部进入临战状态,组长要坐镇指挥并部署防汛防灾工作,同时要根据汛情发展情况果断做出停止一切教育教学活动的决定,学校采取24小时的值班工作,及时将有关信息上通下达。(3)组织指挥全校做好防汛防洪和抗洪抗台风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4)一旦发生台风险情和洪涝灾害,要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后勤保障、灾后自救以及尽快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工作,严防灾后发生疫情。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1)协助组长做好日常防汛防洪工作的宣传和情报传达。(2)在汛期要保持每天与镇中心小学联系,了解上级有关汛情信息和任务,及时反映和上报本校的防汛防洪工作。(3)做好防汛防洪的必要工具和物资的配备工作。(4)一旦发生台风险情和洪涝灾害,要协助组长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后勤保障、灾后自救以及尽快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工作,严防灾后发生疫情。

三、应急工作程序:

1、根据气象部门的汛情通告,迅速传达到全体师生员工,切实做好检查和防范自然灾害工作。

2、根据汛情发展情况果断做出停止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决定,及时做好师生员工撤离工作。学生在校不离校,学生在家不上学,以保证学生安全。

3、启动防汛防洪工作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坐镇指挥,各副组长靠前指挥,领导小组成员积极配合,并组织有关教职员工积极投入抗洪抗台工作中去。重点做好学校的电脑室、实验室、图书室、档案室、体育器材室等设备的防护工作,情况特别紧急时,学校要组织抢险小组待命,对易受洪涝、雨水侵蚀的设备、图书等要及时做好转移。

4、安排有领导带班的24小时在岗值班人员,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组长、带班领导、值班人员的手机和学校的值班电话(07508930380)要全天候开机,确保通讯畅通。若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中心小学汇报。

5、要密切注意灾情动向,灾情解除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向镇中心小学报告灾情损失情况。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抓紧组织人员对灾后校园进行大扫除。对被淹的校园,及时请镇卫生中心医院进行防疫消毒处理。对受损较严重的校舍门窗、屋面以及围墙、宣传栏、自行车棚、体育设施等,应及时向中心小学提出整改方案,并抓紧时间落实维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关于防洪防汛应急预案范文二时间即将进入主汛期,按照xx乡xxxx年53号文件通知和6月24日全乡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全校师生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保证今年安全度汛。为将防汛救灾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一、《预案范围》

本《预案》是我联校应对可能发生的汛期自然灾害的行动方案。

二、《预案》指挥机构

1、应急预案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应急防灾办公室电话及联系人

信息联络员:

电 话:

3、各校应成立完备的组织体系,保证24小时值班通讯畅通。

三、应急工作要求:

1、各学校、幼儿园要密切关注校舍及周边环境可能对学校造成灾害的动态,严格采取各种防范措施。

2、各学校要对以往督查中指出并未能彻底整治的隐患建立观察和专人记录工作,采取一切有利措施,尽早、尽快整治完毕。

3、各学校如发现有可能发生灾害的险情或已造成灾害的险情,应及时上报联校,保证让联校在第一时间内掌握较全面的信息,以便采取强有力的救治措施。

4、各学校应确定一名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信息联络员及时准确上报信息。

四、应急工作:

1、加强领导、重点防范、对防汛防地质灾害工作不能有丝毫麻痹、不能顾此失彼、要全面落实,认真排查。

2、各学校在汛期到来之前要对校舍、学校周边的情况组织人员进行一次排查并记录清楚,谁检查、谁签字,做到心中有数,措施得力。

3、加强值班和夜间巡查(特别是暴雨来临时)对检查人员要进行亲自安排,领导必须带头深入,保证有灾无害,将灾害损伤障碍最低程度。

4、各学校要建立严密的组织网络,做到六有:有信息联络组、有组织疏散组、有事故检查组、有伤员运送组、有灾情回报组、有值勤巡查组。

5、各学校应针对本校情况,制定相应的预案,将职责分工到组、到人,请他们要有明确职责,才能在灾难来临时临危不乱,有效应对。

6、汛期到来,各校应重申学生上下学的接送制度,特别是下雨时,生活教师应坚守岗位,把每位学生交到接送人员手中,杜绝擅离职守部分责任的行为。

7、尽管暑假将至,但在放假期间也要有专人值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8、若学校发现磁生灾害,应紧急启动预案,按以下工作流轮操作。学校信息员——值班教师(学生)——发现滋生自然灾害——通知班主任——学校校长——组织学校抢险队帮组学生转移——上报联校——上报乡里教育局——通知医院组织抢救。

9、制定好防范措施,放假时的家长通知书和责任书要做好续签工作,不留空档不漏签一人,把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为教育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

关于防洪防汛应急预案范文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某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区、街等上级有关部门对防汛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使汛期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编制公司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了搞好防汛抢险工作,确保本公司安全度汛,预案编制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方针,本着“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以科学的态度认真分析实际情况,立足防大汛应对突发性灾害天气,切实做好防汛排涝的各项准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雨季漏雨、倒灌、淹泡等现象,避免和减少经济损失,保障汛期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编制操作性较强的防汛预案,确保公司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 防汛工作指挥系统

防汛工作严格执行行政首长领导下的分级负责制,层层夯实责任,防汛期间各车间部门一把手亲自挂帅,同时为使防汛的各项指挥工作的有序进行,公司成立防汛工作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 指 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副总指挥: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成 员: 公司各分管领导、本部各部门负责人。

联 络 员:xxx

值班电话:

公司办公室:

综 合 部:

夜间值班:

值 班 室:

三、组建抢险应急分队

在汛期,为预防灾害事故对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我们按照某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区、街防汛指挥部的要求,组建保安队和消防队为主的应急抢险分队,应急抢险分队服从公司防汛工作指挥部领导,在汛情紧急情况下随时进入防汛抢险战斗负责处置紧急情况。

四、 建抗洪抢险队伍

1、为了做好防大汛、排大涝的各项准备工作,我们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的要求,组建以民兵和青壯年职工为主体的二百人抢险队伍,出现特大汛情将服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动,做好上堤抗洪抢险的准备。

2、在防汛期间,为搞好公司内部抢险排涝工作,由公司职工组成100人的抢险队伍,一切抢险工作由公司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动。

五、 做好防大汛及防雨漏和防倒灌的准备

为安全渡汛,保证企业财产不受损失,在预报大雨及暴雨来临时,各车间、部门应加强防汛力量,保证在岗人员不得少于2人。同时,为确保公司所属企业各生产车间的厂房、库房及重点要害部位的汛期安全,尤其是杜绝各种细菌通过地下排水对食品的感染,车间、部门相应做好汛前防漏雨和对厂区内地下排水管道检查,各库房部位做好防倒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找主管部门解决,对地势低洼部位应采取防倒灌的措施,并切实保证安全渡汛,做到中、小雨不漏,大雨不倒灌,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汛期应急预案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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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汛期应急准备

(一)成立汛期救灾领导小组,落实救灾工作责任制。市民政局成立由高世远局长任组长,各位局领导参加的汛期救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市汛期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查灾救灾组、灾情报告组、转移安置组、物资调运组、救灾捐赠组、宣传报道组等工作组(名单附后),其职责是:

1、查灾救灾组:会同有关部门迅速赶赴灾区,查看灾情,安抚灾民,开展救助工作。

2、灾情报告组:会同水务、农业、气象、电力、城建、统计等有关部门,及时上报灾情。

3、转移安置组: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工作。

4、物资调运组:会同粮食、供销等部门做好灾民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的供应。

5、救灾捐赠组:根据灾害发生程度以及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损失,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工作,同时负责外地捐赠物资的接收。

6、宣传报道组:负责与新闻部门协调联络,做好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二)做好救灾物资的准备工作。根据今年自然灾害的趋势预测,搞好救灾物资储备。建立救灾物资社会动员机制,与有关厂家和商家签订食品、饮用水和粮食等救灾物资的紧急购买和使用协议,确保灾害发生后各类救灾物资调运渠道畅通,保证特大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将第一批应急生活物资运送到位,并安排好后续生活物资的供应工作。

(三)快速反应准备。

1、救灾组织机构从6月底起进入应急状态,明确工作职责,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2、救灾专用车辆到位,做到昼夜有值班司机,车辆保持良好状态。

3、汛期救灾工作坚持昼夜值班制度,节假日及夜间值班电话为2801527,工作日白天值班电话为2802551、2822749(传真),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救灾工作机构相关人员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汛期严禁外出。

二、中灾、大灾或特大洪涝灾害应急行动

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汛期救灾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会议,根据灾情采取相应决策,对救灾工作做出部署。查灾救灾组、灾情报告组、转移安置组、物资调运组、救灾捐赠组、宣传报道组全部到位,投入救灾工作中。

1、查灾救灾组:第一时间赶赴灾区,查看灾情,核定受灾人员数量及灾害损失情况,安抚灾民,并迅速向局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为领导小组做出决策提供依据。

2、灾情报告组:迅速收集各灾区的灾害信息,根据查灾救灾组及各县(市)、区上报的灾害情况,会同水务、农业、气象等部门,在灾后2小时内形成灾情报告上报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

3、转移安置组:迅速赶赴灾区,配合当地政府将处在危险地段或被围困的灾民转移安置到安全地带,并开展自救和灾民互助。

4、物资调运组:根据受灾县(市)、区政府的申请,经救灾领导小组批准,在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将第一批救灾物资调运灾区,确保灾民生活需要。

5、救灾捐赠组:根据救灾需求,经市政府批准,迅速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负责接收救灾款物,为救灾领导小组及时提供救灾捐赠情况。

6、宣传报道组:协调新闻单位及时对救灾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三、完善救灾应急预案和灾情报告制度

1、各县(市)区要制定完善本辖区汛期救灾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的要求开展必要的演练,体验预案质量,通过演练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2、自然灾害发生后,按报灾程序各级必须立即向上报民政部门和政府报告初步灾情。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灾害后果,已经采取的措施和存在的问题等。各级民政部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政府主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根据灾害等级确定灾害救助应急措施。

目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为做好汛期救灾工作,保证我市今年汛期各项救灾工作快捷、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特制定汛期救灾工作应急预案。

一、汛期应急准备

(一)成立汛期救灾领导小组,落实救灾工作责任制。市民政局成立由高世远局长任组长,各位局领导参加的汛期救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市汛期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查灾救灾组、灾情报告组、转移安置组、物资调运组、救灾捐赠组、宣传报道组等工作组(名单附后),其职责是:

1、查灾救灾组:会同有关部门迅速赶赴灾区,查看灾情,安抚灾民,开展救助工作。

2、灾情报告组:会同水务、农业、气象、电力、城建、统计等有关部门,及时上报灾情。

3、转移安置组: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工作。

4、物资调运组:会同粮食、供销等部门做好灾民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的供应。

5、救灾捐赠组:根据灾害发生程度以及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损失,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工作,同时负责外地捐赠物资的接收。

6、宣传报道组:负责与新闻部门协调联络,做好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二)做好救灾物资的准备工作。根据今年自然灾害的趋势预测,搞好救灾物资储备。建立救灾物资社会动员机制,与有关厂家和商家签订食品、饮用水和粮食等救灾物资的紧急购买和使用协议,确保灾害发生后各类救灾物资调运渠道畅通,保证特大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将第一批应急生活物资运送到位,并安排好后续生活物资的供应工作。

(三)快速反应准备。

1、救灾组织机构从6月底起进入应急状态,明确工作职责,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2、救灾专用车辆到位,做到昼夜有值班司机,车辆保持良好状态。

3、汛期救灾工作坚持昼夜值班制度,节假日及夜间值班电话为2801527,工作日白天值班电话为*(传真),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救灾工作机构相关人员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汛期严禁外出。

二、中灾、大灾或特大洪涝灾害应急行动

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汛期救灾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会议,根据灾情采取相应决策,对救灾工作做出部署。查灾救灾组、灾情报告组、转移安置组、物资调运组、救灾捐赠组、宣传报道组全部到位,投入救灾工作中。

1、查灾救灾组:第一时间赶赴灾区,查看灾情,核定受灾人员数量及灾害损失情况,安抚灾民,并迅速向局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为领导小组做出决策提供依据。

2、灾情报告组:迅速收集各灾区的灾害信息,根据查灾救灾组及各县(市)、区上报的灾害情况,会同水务、农业、气象等部门,在灾后2小时内形成灾情报告上报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

3、转移安置组:迅速赶赴灾区,配合当地政府将处在危险地段或被围困的灾民转移安置到安全地带,并开展自救和灾民互助。

4、物资调运组:根据受灾县(市)、区政府的申请,经救灾领导小组批准,在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将第一批救灾物资调运灾区,确保灾民生活需要。

5、救灾捐赠组:根据救灾需求,经市政府批准,迅速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负责接收救灾款物,为救灾领导小组及时提供救灾捐赠情况。

6、宣传报道组:协调新闻单位及时对救灾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三、完善救灾应急预案和灾情报告制度

汛期应急预案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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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防汛工作方案【一】为切实做好安全防汛,提高对暴雨洪水、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最大程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辖区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村防汛工作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遵循系统规划、综合管理、以防为主、防重于抢的原则,建立适应本村发展要求的防汛安全体系。

二、建立防汛办公室及防汛办的主要职责

1、在做好本村各项工作的同时,执行镇防汛指挥部下达的防汛应急抢险调动命令,启动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实施避险转移、物资调运、灾民安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镇防汛应急指挥部。

2、汛情信息

当镇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时,村防汛领导小组应及时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和防汛各责任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并将准备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问题逐级上报.

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将受灾情况同时上报街道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并对事实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半小时内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三、预防预警行动

1、思想准备

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汛思想准备。对本村范围内的危漏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对有条件的人员做到汛期劝其离开居住,无条件离开的汛期来时,必将其撤离至安全地域.做到思想上不麻痹,行动上不迟缓.

2、防汛检查

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并及时上报办事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是提前作好危漏房歼灭的转移工作。

四、组织指挥

1、各防汛责任单位汛期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在暴雨发生灾害时,在及时将受灾群众安全转移的同时将灾害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原因和造成的损失及时上报镇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上报。

农村防汛工作方案【二】为落实市政府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镇的防汛工作,保证全镇防汛抗洪工作顺利进行,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根据市政府防汛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安全转移危险区人员工作方针,以蓄水工程、河道堤防、低洼村屯、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安全渡汛为重点,以防洪工程和在建工程不垮坝、不决堤、城区村屯不受淹,坚决杜绝人为责任事故为目标,将努力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为宗旨,动员全镇力量,争取今年防汛工作的全面胜利。

二、工作任务

为确保安全渡汛,重点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做到科学防汛。

水管站负责制订完善全镇的蓄水工程安全应急度汛方案,水库蓄水量的调度,安全度汛措施,病险水库的安全检查和指导,督查河道清障,检查易进水村屯的应急措施和转移地点落实,河道堤防险工险段的度汛措施,督查各村应急预案演练和落实,负责辖区的防洪排涝工程的行业管理,提供雨情、水情、洪水预报。

各村负责制订全村防汛工作应急预案和沿河、地势低洼和山洪泥石流易发村屯应急预案,预案要明确灾害位置、受影响农户、报警方式、包保人员、人员转移路线等内容,每个村屯要配备一个手持式可充电扩音器,由专人负责保管和提前动员群众转移。

各水库执行安全渡汛各项应急预案,一旦出现险情,及时通知水库下游群众,按应急方案制定转移路线和指定地点进行转移,各村屯要实行10户联保,相互督查,村社干部及工作队要各户排查,确保人员安全撤离,由民兵为主体看护村屯最后撤离。

各中小学校、敬老院等单位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人员转移应急预案。

2、清理河道及两侧障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各村社要在立即对河道进行一次清障,特别是沿河两岸及沟边秸稞和柴草垛、垃圾进行清理,坚决杜绝一遇大水造成河道、桥涵严重堵塞,无法正常行洪,给防汛工作带来隐患,河道清障工作各村应在6月20日前完成。

3、做好水利工程、河道险工险段、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隐患排查和整治,确保安全渡汛。

各水库要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修复,水库输水洞的挡网必须清除,保障放水畅通,不得超汛限水位运行。此项任务由镇防办进行督查,必须在6月20日前完成,到期未执行的,将上报到市防办并强制执行,同时收回水库承包权。

按照本次会议精神,从6月15日开始到6月20日,各村社要对辖区内河道的险工险段进行排查和修复,做好应急度汛的措施。

各村的拦河坝、拦河闸要拆除挡板,闸门及早的提起,临时性拦河坝要进行拆除。

各村社要对存在山洪泥石流隐患区域的住户进行排查,一旦出现连续降水,必须组织人员进行转移,特别是八道村西崴子屯、四合村的西样沟屯、榆木社区。对低洼地易进水的村屯,应对堤防进行加固,河道、柴草垛进行清障,防止洪水进屯,特别是:四方甸子新立屯、北大桥屯,新胜村的前甸子屯,海浪布村的后海浪布屯。

钼矿的尾矿坝,一旦出现强降雨,必须要采取防雨布进行铺盖,如正在生产,井下工人必须停止生产,返回地面,大坝要24小时有人看护。

4、各村社必须在6月20日前完成危房户的搬迁,必要时由村社组织实施强制搬迁,并安置住处。

5、按要求备足防汛物资储备,完善抗洪抢险队伍。

各村、各单位要把防汛物资落到实处,有水库的村,要把防汛物资集中到水库存放,其它村要把防汛物资存放在村部,抢险队伍名单上墙,并通知本人,至少组织一次防汛演练。

三、组织领导

汛期应急预案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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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渡汛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以防为主,树立防控意识。一定要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树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思想和“凡事予则立,不予则废”的观点,增强做好学校防汛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紧紧盯住汛期,按照防汛预案,做好汛前、汛中、汛后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防汛抗灾工作。确实做到深入排查、有效整改、周密部署、严加防范,确保学校各项防汛措施落实到位。2、组织准备:建立安全渡汛检查责任制,明确职责任务,做好汛期到来之前安全检查。组织力量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校舍围墙、排水沟、后山体、包括周边环境(道路、桥梁)等进行全面过细检查,检查情况要做好详细记录,尤其是存在的隐患,要登记汇总提交学校研究整治方案。学校领导要认真分析和掌握学校目前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必须逐一提出整改方案及防范措施,并指定具体责任人抓好落实。制定实用预案。要切实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尤其是存在的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汛期应急处理预案,确保预案的实用性。3、物资准备:根据可能发生的险情抢险要求,事先准备好抢险物资和器材,以备急用。加强对汛期重点部位的检查监督,在汛期内必须要有足够的排险抢修力量,有效的预防汛期突发事件。

二、安全渡汛应急反应

1、接到上级政府做好紧急防汛准备工作后,或根据台风紧急警报即将发生灾情,防抗台风领导组将防抗台风紧急通知,启动学校防抗救灾应急预案,布置防灾工作,全面进入紧急状态做好各项应急工作。2、根据学校防抗救灾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应急反应工作预案,按照防抗救灾机构设定,开展防抗救灾工作,并协助各工作组开展救援抢险行动。

三、突出重点,限时整改办结

1、学校周边的地质状况,后山体坡度大,有可能滑坡塌方,应抓紧做好防护工作,并建立和完善巡查监测制度,指定责任人定期或不定期观察监测,发现地质有新的变化或有险情,该转移的要组织转移,该停课的应停课,同时应及时逐级上报,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排险。2、要加强对学生的避险常识和自我保护的教育,尤其是对那些上学需过溪河的学生,不要涉水过涧、过溪、过河,更不能冒险抢渡溪河;要熟记学校应急信号,应急转移线路和地点;要认真组织师生学习有关汛期防灾抗灾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3、学校排水设施要定期检查清理,确保畅通,遇有灾害性天气,做好防洪自护工作。4、校园内用电线路的规范设置,如用电线路老化、垮度过大、设置偏低等要整改,要规范布局、安全设置。

汛期应急预案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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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为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能更好地应对台风、潮汛可能带来的威胁和损失,保障公司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上级防台防汛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防台防汛处理机制,特制定《公司防台防汛处置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2各部门的防台防汛工作必须公司在统一指挥、调度的情况下有序进行。

2 组织机构

2.1为了及时地做好防台防汛期间的处置领导工作,公司成立防台防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防台防汛办公室(以下简称"防台防汛办")和防台防汛应急抢险小组(以下简称"应急抢险小组")。

2.2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是公司防台、防汛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2.3防台防汛办地点设在公司安委办,由安委办主任担任防台防汛办主任。

2.4应急抢险小组组长由公司值班领导担任。

2.5操作、工程、商务、后勤、安保等部门设立相应的下一级防台防汛组织机构,在公司预案的框架下建立各自部门防台防汛实施细则。

3 职责分工

3.1防台防汛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挥全公司的防台防汛工作,对重大问题进行统一指挥和协调;根据台风、汛情的实际情况和厦门港口管理局、厦门港务控股集团要求,决定启动或者解除公司防台、防汛预案。

3.2防台防汛办负责预案启动、实施或解除后的对外沟通协调、信息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3.2.1保持与厦门港口管理局和厦门港务控股集团防台防汛办的及时沟通联系,接受信息并汇总上报公司领导小组;

3.2.2接受领导小组指令,将预案启动或解除指令传达给各个部门;

3.2.3及时掌握防台防汛及其解除的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防台防汛及其解除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3.2.4经领导小组同意,统一对外信息;

3.2.5整理上报台、汛期间公司值班人员排班表,并在公司网上公布;

3.2.6负责防台防汛后的工作总结与损失统计工作,填写相关记录。

3.3应急抢险小组负责根据值班期间台、汛实际情况,决定并组织值班人员开展现场应急抢险活动。

3.4操作部门职责

3.4.1根据公司预案要求,完成协作人员准备及交接、堆场平箱、底层集装箱防汛、闸口关闭、空箱防台、计算机网络防台及解除等工作;

3.4.2对部门防台工作进行动态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解决,保障部门防台工作全面到位;

3.4.3及时向防台防汛办汇报:防台进度、防台完成时间、防台解除重新投入使用的时间、损失情况等内容;

3.4.4及时填报《在港船舶防台动态表》和《防台值班记录表》等记录。

3.5工程部门职责

3.5.1根据公司预案要求,完成设备和设施的防台、防汛工作;

3.5.2对部门防台工作进行动态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解决,保障部门防台工作全面到位;

3.5.3及时向防台防汛办汇报:防台进度、设备设施等防台完成时间、防台解除后设备重新投入生产的时间、损失情况等内容;

3.5.4及时填报《防台值班记录表》。

3.6商务部门职责

3.6.1根据公司预案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3.6.2负责将公司的防台工作信息通报客户和口岸监管单位,并做必要的解释工作;

3.6.3及时向防台防汛办汇报防台工作的完成时间,及时填报《防台值班记录表》。

3.7后勤部门职责

3.7.1根据公司预案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3.7.2负责公司防台防汛的交通、食品、饮水、必需物品等后勤保障工作;

3.7.3及时向防台防汛办汇报相关信息,及时填报《防台值班记录表》。

3.8安保部门职责

3.8.1根据公司预案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3.8.2负责预案执行期间港区及周边责任区域的防台汛检查、安全巡查、车辆和人员疏导,并及时报告防台防汛办;

3.8.3组织防台工作动态巡查和专项检查,对各部门防台防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解决,确保公司防台工作全面到位;

3.8.4及时填报《防台值班记录表》。

4 台、汛前保障措施

4.1物资保障与前期工作

4.1.1进入台风季节、汛期前,各部门应组织对防台防汛设施进行自查,要求巡查人员如实记录巡查情况并签名确认,根据巡查汇总情况及防台防汛的实际需要及时整改并及时向采购部门提出防台防汛物资采购需求。

4.1.2操作部门负责箱锁、箱扣、防风拉带等防台防汛工属具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防台防汛工属具数量齐全并且始终处于良好可用状态。

4.1.3工程部门负责防台防汛设备、设施等物资维修、保养、发放领用以及防台防汛设施的建造、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防台防汛设备、设施等物资数量齐全并且始终处于良好可用状态;安排台风期间仓库值班,保证防台、防汛物资随需随取。

4.1.4后勤部门负责根据公司防台防汛工作开展的情况,安排采购部门采购食品、饮用水等必需物品,做好值班人员的后勤物资保障。

4.2部门组织机构和人员保障

各部门和外协单位应根据人员变动、设备设施更新等综合变化情况,及时应对并修订各自防台防汛实施细则,确保组织机构完整和人员保障到位。

4.3通讯保障

厦门市气象台影响厦门港的台风消息时,各部门、各协作单位必须按各自负责的范围,做好防台汛的前期准备工作,有关负责人移动电话要确保24小时开机,随时接收防台防汛办的相关信息并传达给所属员工;防台值班期间,在家待命员工移动电话要确保24小时开机,确保预案启动或解除时能及时接收信息。防台汛指令以短信群发形式,各部门接信息后应及时回复,明确收悉。

5 预案启动程序

5.1预案启动程序

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根据台风、暴雨、潮水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做出相应的响应,下达启动预案的指令,防台防汛办接到指令后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被通知人接到通知信息后应及时回复,明确收悉,按各自部门防台防汛实施细则开展工作。

6 防台应急响应

按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ⅳ、ⅲ、ⅱ、ⅰ四个级别,其中ⅳ级、ⅲ级应急响应由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授权防台防汛办决定启动,ⅱ、ⅰ级应急响应由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根据市气象台的台风预测预报及厦门港口管理局和厦门港务控股集团的通知,适时调整响应行动,提高或降低响应级别。

6.1ⅳ级应急响应

市气象台台风消息,预计台风未来可能影响我市。

6.1.1防台防汛办根据市气象台台风消息,分析台风可能对码头造成的影响程度,适时发出《关于启动防御××年××号台风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6.1.2各部门接通知后做出相应准备工作安排。

6.2ⅲ级应急响应

市气象台沿海台风警报,预计台风未来48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市。

6.2.1防台防汛办根据市气象台沿海台风警报及厦门港口管理局和厦门港务控股集团的相应通知,《关于启动防御××年××号台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各部门接消息后应及时进入24小时应急值守状态,随时待命。

6.2.2操作部门要根据场内空、重箱分布及堆存情况,提早制定针对性的平箱预案,加快组织空箱外送,场内重箱增量部分按平箱预案合理堆放,存量部分按平箱预案逐步整理,减少防台预案启动后的大规模平箱,缩短启动后平箱时间,减少平箱作业成本。

6.2.3安保部门、操作部门应加强码头岸边设施安全监护,按划分区域组织疏散、监管、禁止渔船靠岸的工作。

6.2.4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及上级通知,在7级风圈到来之前6小时,操作部要做好船舶平衡装卸,确保船舶随时离泊。

6.2.5操作部门应及时通知劳务、运输等外协单位做好人员、拖车准备工作,劳务工人及拖车数量应准备足够,随时等待启动指令。人员配置上,操作部门与工程部门应保持良好沟通,通过合理有序的组织与交替使用资源,合理投入人员。

6.3ⅱ级应急响应

市气象台台风警报,台风正向我市逼近,预计台风未来24~48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市。

6.3.1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根据厦门港口管理局、厦门港务控股集团的通知,指令防台防汛办《关于启动防御××年××号台风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召开会议部署全面防御工作要求,实行各部门24小时值班和公司领导带班制度,应急抢险小组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6.3.2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及上级通知,当风力达到8级时,全面启动预案,码头全线停止作业,船舶离泊避风,所有装卸机械、港口设施、空箱按要求进行防台加固。

6.3.3各部门和外协单位接到指令后,应立即按照各自防台防汛实施细则开展工作,人员、拖车按要求数量、时间、地点进行交接。

6.3.4防台预案启动后,桥吊防台锚固应在两个小时内全部完成。

6.3.5堆场平箱任务应在预案启动后120分钟内完成。

6.3.6进、出场闸口在预案启动后按防台领导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关闭。

6.3.7进场闸口关闭后, 堆场内的提、卸箱作业应在30分钟之内全部完成。

6.3.8龙门吊防台锚固应在预案启动后四个小时内全部完成。

6.3.9空箱防台应在预案启动后四个小时内全部完成。

6.3.10除因特殊需要,特殊项目指派专人跟踪外,其他所有防台工作应在预案启动后四小时以内全部完成。

6.4ⅰ级应急响应

市气象台台风紧急警报,预计台风24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市。

6.4.1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根据厦门港口管理局、厦门港务控股集团通知,指令防台防汛办《关于启动防御××年××号台风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领导小组坐镇指挥部,应急抢险小组集结待命。各部门全面检查、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组织人员对防台绑固进行复查,将检查结果填写于《设备、设施防台检查表》,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防台防汛办。

6.4.2按航空要求,只许在飞机停航之后升起大梁的东渡港区q8、q9、q10、q13、q14、q15、q21、q22八台桥吊,在12级(含)以上台风正面袭击厦门市前要升起大梁防台,升起大梁应在飞机停航之后,升起大梁防台后要报备厦门航管站。

6.5在防台加固过程中,各部门值班领导应在预案启动后每隔两个小时以移动电话短信形式及时向防台防汛办汇报防台、防汛进展情况,防台防汛办汇总情况后及时汇报领导小组。

7 暴雨洪水灾害应急响应

7.1ⅱ级应急响应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关于启动防御暴雨洪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后,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授权防台防汛办以短信群发形式立即向领导小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传达,各部门应及时回复,明确收悉,按各自部门防台防汛实施细则开展防汛工作。

7.1.1操作部门应明确积水严重场地,及时组织相应集装箱、货物转移。

7.1.2对于天文大潮等可能造成的海水倒灌情况,工程部门应根据高压电缆接电方式区别对待。采用接线柱方式的应将码头前沿电井高压供电切断;潮汛过后,电缆等应做耐压测试,符合送电要求后恢复高压供电。

7.1.3临时存放在露天堆场的贵重、易损物资、设备、设施,应采取入库或及时组织疏运转移,不能转移的应采取相应防水措施。

7.1.4工程部门负责配备抽水泵等抽排水设备、管路,确保汛期应急排水需要。

7.1.5防汛有特殊要求时,由防台防汛办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7.1.6公司各部门和协作单位应及时向防台防汛办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按照预案完成工作后,组织员工进行自查并将完成情况立即上报防台防汛办。

7.2ⅰ级应急响应

7.2.1厦门港务控股集团《关于启动防御暴雨洪水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后,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授权防台防汛办以短信群发形式立即向领导小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传达并确认收悉,实行各部门24小时值班和公司领导带班制度,应急抢险小组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各部门全面检查、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组织人员对防汛情况进行复查,将检查结果填写于《设备、设施防汛检查表》,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防台防汛办。

8 解除

8.1解除指令下达

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根据防台防汛办提供的综合信息,确定解除防台防汛紧急状态,并由领导小组组长向防台防汛办下达解除预案的指令,防台防汛办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各部门应及时回复,明确收悉,及时开始解除工作。

8.2解除工作要求

8.2.1在收到解除防台指令后一小时内,各部门应组织人员到位开始解除工作,根据生产服务需要优先安排相应设备、设施解除防台。在收到解除指令后100分钟内开始恢复生产。

8.2.2公司各部门和外协单位接到解除防台状态的指令后,应在三个小时以内完成解除防台工作,恢复全部正常生产,并由部门值班领导向防台防汛办汇报解除进展情况及重新投入生产的时间。

8.2.3防台解除后,为缓解进场拖车拥堵,操作部门应协调开通闸口,场内合理安排调动机械作业;商务部门加强与拖车公司的联系,及时反馈作业高峰情况,提醒避峰作业;安保部门及时加强交通的现场秩序维护及疏导。

8.2.4公司各部门须在解除防台、防汛紧急状态后的12小时内向防台防汛办汇报损失情况,并将损失情况进行摄影存底;防台防汛办将信息汇总后向公司防台领导小组和厦门港务控股集团防台防汛办报告,同时由商务部门负责向保险公司联系理索赔事宜。

9 紧急事件处理程序

9.1紧急事件系指防台防汛预案启动至解除期间发生的、造成防台防汛工作受到影响意外事件或事故。

9.2若紧急事件涉及人员伤亡或造成公司重大损失,处理程序立即按《公司重大突发安全事件、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执行。

9.3其它紧急事件按以下程序执行

9.3.1当事人或现场第一目击人立即向本部门(单位)或防台防汛办报告,直至向领导小组报告。

9.3.2根据领导小组指示,应急抢险小组立即采取合理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或事故损失扩大 .

9.3.4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和取证工作。

9.3.5通知保险公司作好理索赔前期准备工作。

10.附则

汛期应急预案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民生至上”的理念,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综合防控、群防群控,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大力推进防汛抗旱“两个转变”,加快构建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防汛抗旱减灾体系,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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