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公务员推荐意见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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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来,市级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连云港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市级机关工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推荐名额
计划评比推荐先进党组织50个左右,其中包含机关直属党组织30个,基层党组织20个;优秀党员300名左右,占党员总数的4%左右,优秀党务工作者60名左右(包含支部委员和党小组长以上党务干部均在评比推荐范围),市级以上表彰对象从本次表彰对象中产生。
二、评比推荐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
按照《》和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的要求,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比条件是: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带头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争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效能型”机关中走在前列。
2、建立健全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在开展“双联双推”、文明城市创建、扶贫帮困等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建立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3、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制度,组织健全、制度落实、完成各项任务好。
4、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自觉融入连云港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创新创优党的工作成果突出。
5、党组织内党员队伍整体素质高,党员模范作用发挥好,无违纪违法党员。
(二)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带头学习理论,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立足本职,思想解放,开拓进取,创新创优,时时处处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2、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机关开展“双联双推”、扶贫帮困、文明城市创建、东部大开发等重大活动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本职工作显著。
3、有坚强的党性和坚定的政治立场。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遵纪守法,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1、认真学习党建理论,带头落实科学发展观。带领广大党员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2、从事党务工作2年以上(包括兼职),热爱党务工作,业务熟练,兢兢业业,具有开拓创新和求实奉献精神,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事迹突出。
3、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在广大党员和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三、评比推荐的程序和方法
1、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程序和方法:机关直属党组织(含各机关党委、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参评的,由机关直属党组织对照条件自评申报,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审核,经过三天公示后,无不良反映,上报机关工委审定;参评先进基层党支部的,由基层党支部对照条件自评申报,经机关党委(党总支)考查把关,本单位党组(党委)审核,经过三天公示后,无不良反映,上报机关工委审定。
2、优秀党员评比推荐程序和方法:一是确定候选人。属直属党支部的,由党员酝酿推荐,党小组提名,直属党支部考查,本单位党组(党委)审核;属机关党委(总支)的,由党员酝酿推荐,基层党支部提名,机关党委(总支)考查,本单位党组(党委)审核。二是党员票决。属直属党支部的,由支部党员大会票决;属机关党委(总支)的,由基层支部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票决。票决过半数的,经过三天公示后,无法良反映,上报机关工委审定。
3、优秀党务工作者评比推荐程序和方法:由机关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在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讨论提名,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审核,经过三天公示后,无不良反映,上报机关工委审定。
四、评比推荐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评比推荐工作的领导。要坚持标准、原则和程序,严把质量关,真正把工作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党组织、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推选出来。
2、优秀共产党员按照本单位现有正式党员总数的4%比例进行评比推荐。正式党员在20人以下的可以推荐1人。
3、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须报简要事迹材料,先进基层党组织事迹材料在1500字左右,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事迹材料在1000字左右,并认真填写登记表(样表附后)。事迹材料要认真核实,做到准确无误。各党组织在6月15日前将事迹材料和登记表一式三份报市级机关工委组织处。
优秀公务员推荐意见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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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工作规范
一、总的指导思想:建功与育人并举。
二、总体工作思路: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原创:立足基层一线、发挥团的优势、体现青年特色、力求务实创新。
三、团委工作的五个基本:
基本方向:配合党政中心,适合青年特点。
基本方针:创新与务实相一致。
基本任务:带领青年建功立业与培养青年健康成长相统一。
基本对策:合理布局、严细管理、整体推进。
基本目标:增强团内凝聚力,扩大团外吸引力。
四、各级团干部的五项要求:
思想基础:坚定理想信念,实现自我价值。
精神面貌:朝气蓬勃、雷厉风行。
工作作风:实事求是、精准执行。
关键本领:围绕中心选题目,结合实际著文章。
基本方法:找准方位、主动切入、灵活机动、讲求实效。
五、团的工作管理机制:以青年为主体,以支部为基础、以现场为依托、以活动为联结。
六、团的活动机制:集中决策、分头落实、个别指导、灵活开展。
七、各级团干部的修养:政治要坚强、学习要刻苦、工作要勤奋、作风要扎实、品德要高尚。
公司团委的主要工作职责
⒈以共产主义理想教育青年,帮助团员青年用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现代化科学文化知识武装自己,引导青年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锻炼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
⒉宣传、执行公司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教育青年在生产和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突击、助手作用。团结带领青年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⒊根据公司党委的中心任务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结合公司的生产实际,制订公司团的工作方针、计划和任务,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团支部的工作,总结经验,树立先进,负责团代会和工作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
⒋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情况,了解公司团的工作情况和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现状和要求、愿望,切实研究团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及时向公司党委及上级团委请示、汇报,提出建议和意见,推动公司团的工作发展。
⒌从公司实际出发,坚持业余、小型、灵活、多样、经常的原则,组织开展各种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
⒍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树立敏捷、高效、主动、负责的工作作风,建立健全团的组织机构和组织系统,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积极向公司推荐优秀青年人才,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
⒎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关心青年健康成长。积极帮助有关部门解决青年的社会问题和实际困难,为青年多办实事,为青年服务,勤勤恳恳为基层团组织服务。
团支部的主要工作职责
⒈组织本支部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团章及公司有关团组织建设和团的工作的政策、条例、规则。
⒉团结带领青年努力完成基层党组织和公司团委布置的各项任务。
⒊抓好本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经常向基层党组织和公司团委汇报请示工作,反映青年的思想情况和愿望,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⒋按照团员的管理办法,做好团员的管理工作,健全各类花名册。搞好本支部团费收缴工作和自筹自创经费活动。
⒌定期召开团员大会,团支委会,每月组织团员上一次团课,抓好团员青年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技术学习,做到常抓不懈。
⒍积极地、有计划地搞好团员发展工作和认真抓好团员超龄离团工作以及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⒎关心团员青年利益,积极开展适合本支部青年特点的活动,增强支部的活力。
公司共青团工作“八项”管理制度
一、发展团员制度
⒈认真贯彻“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新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的大门”的方针,正确把握入团条件,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⒉制订接收新团员的工作计划,每季度第一个月召开团委会,研究讨论发展工作,避免发展团员的盲目性。
⒊积极做好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
⒋严格履行入团手续,把握好团员发展的六个重要环节(提出入团申请、确定入团介绍人、填写入团志愿书、支委会审查、公司团委批准、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⒌新团员入团后,团支部要及时登记造册,并要求其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二、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制度
⒈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积极为党培养大批立志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先进青年,不断向党输送新鲜血液,是团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
⒉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要以基层团干部,优秀团员,一线青年生产骨干为重点,在具备条件时优先向党组织推荐。
⒊推荐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在基层党支部和团委领导下进行,一般每年推荐一次或按党组织的要求推荐。
⒋推荐工作具体步骤是: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提出推荐标准,团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民主评议,酝酿推举推荐对象,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征求单位党支部的意见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人选,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报公司团委,团委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团支部向党支部正式推荐。
⒌担任团支部书记以上职务的团干由公司团委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基础上,直接向有关党组织推荐。
⒍公司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推优”工作的意义,主动争取党组织的领导,完善“推优”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程序和各自职责,使党团组织工作紧密衔接。
⒎公司各级党组织在发展岁以下青年入党时,应听取团组织意见,使团组织“推优”工作正规化、经常化、制度化。
三、工作例会制度
⒈团委例会时间每半年召开一次,一般为半天时间。
⒉会议内容:
基层团支部汇报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及下步工作安排或建议。
公司团委总结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安排布置下半年的工作。
讨论研究其它工作。
学习党的重要路线、方针、政策和及时传达公司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有关指示。
四、“”制度
⒈“”即团支部大会,团支委会,团小组会和团课,它是团的一项重要制度,必须认真执行。
⒉团支部大会主要讨论和研究支部的一切重要问题和组织团员进行政治理论学习。
⒊支委会主要是研究支部的有关工作和问题及提出建设性的工作意见。
⒋团小组会主要是研究本小组有关工作和问题,组织团员进行正常的政治学习,完成本支部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
⒌团课主要是加强团员的团员意识教育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以及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使团员通过学习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⒍全年召开支部大会不少于次,每月至少召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次团小组会,团课每季度上次。
五、“创先争优”制度
⒈“创先争优”旨在加强团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必须长期坚持。
⒉“创先争优”贯穿全年的工作始终,原创:每年度进行总结、评比,下年度进行表彰。
⒊五好红旗团支部掌握在的比例内,优秀团干部的比例掌握在团干部总数的的比例内,优秀团员的比例掌握在团员总数的以内。
⒋“创先争优”纳入公司各项评比表彰中一并进行。
六、团干部管理制度
⒈团干部是团的工作骨干,团组织要不断向党组织输送年轻干部人才。
⒉团干部的管理,属于中央规定的第二种类型干部管理体制,即以同级党组织管理为主,团组织协助管理。
⒊公司各级团组织对协助党组织管理的团干部负责考察、了解、培养、教育。
⒋协助党组织物色选拔团干部,加强团的领导班子建设,考察了解团干部,建立干部考评档案;加强团干部的思想教育,有计划地对团干部进行培训;严格管理并健全团的各级委员会审批手续和团干部任免、调动手续。
⒌关心团干部的政治进步和切身利益,定期向党委汇报团干部工作情况。
七、团费管理制度
⒈团支部应经常教育团员认识交纳团费的意义,督促他们自觉地按规定交纳团费。
⒉建立团费收支帐薄,定期公布团费收支情况。公司团委每年度公布一次,基层团支部每半年公布一次。
⒊团支部团费按季度上交公司团委。
⒋团费主要用于团的活动和团员教育方面的开支,不得将团费用于团干部的生活福利,严禁使用团费请客送礼。
八、团员档案管理制度
⒈做好团员档案管理工作,可以使团组织对每个团员的情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以利于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
⒉建立团员档案和团员登记薄或团员卡片等。
优秀公务员推荐意见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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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
党的十六大描绘了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它是全党全国人民在二十一世纪头二十年的工作中心和奋斗目标,学校党委在“十五”规划中也指明了学校的发展方向。为完成十五期间的各项任务,尽快实现小康目标,学校广大党员及教职员工在自己的岗位上辛勤工作,无私奉献,为学校事业的兴旺发展贡献着自己的智慧和汗水。时值建党82周年之际,校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推荐评选并表彰学校“十佳优秀党员及党务工作者”。推荐评选方案如下:
一、参加评选对象:小陈老师工作室
在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的正式党员。
二、评选名额:
1、优秀党员:8名
2、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党员: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
3、敬业爱岗,师德高尚,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业务能力强。对学生有爱心,有耐心,深入细致并能执着地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学生的良师益友。
5、勇于开拓,锐意进取,能针对目前学校生源状况,肯在教育教学管理上下功夫;因材施教,积极参与学校综合治理,对学生的不良行为勤于管理。
6、积极主动承担工作任务,服从安排,顾全大局,吃苦在前。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必须是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其基本条件同优秀党员;
2、在党组织的建设中发挥出积极作用,认真贯彻执行
学校党委的指示和决议;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和教育;深入了解、反映教职员工的思想动态,积极做好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评选办法:
1、成立“校园十佳优秀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远震
副组长:裴自仁
成员:汪国胜、戴重光、王翔、万国汉、吴克云、陶善文、袁彬、戴凤弟、胡以朴、徐永红
2、评选时间安排:
4月21---5月16日:各党支部做好学习和宣传工作,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党员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在全校范围内推荐15名优秀党员、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
5月19-23日:校园十佳优秀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党支部上报的候选人情况,分别按得票多少选出前10名优秀党员、前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名单;
5月26-30日:校党办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投票,产生8名优秀党员、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各党支部根据所在支部产生的候选对象组织候选人的事迹材料;
6月2-6日:学校党委公示8名优秀党员、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情况,校党办将候选人事迹材料印发到各党支部、各科室组织学习,并在全校师生中广泛听取意见;
6月9---13日:召开党委会,确定学校“十佳优秀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名单,校党委拟文并准备荣誉证书及奖金;
6月16-7月1日:校党办积极组织宣传“校园十佳优秀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事迹并召开表彰大会。
三、有关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群众公认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
2、坚持条件,严格程序。各支部在开展推荐评选工作时,要坚持评选条件,要充分发扬民主,不搞平衡照顾,真正把党内外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优秀公务员推荐意见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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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86周年。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长效机制文件和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取得一定的实效。为了大力表彰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树立典型,弘扬正气,进一步推进党的建设,激励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加快推进自治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中,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县委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范围,主要是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及机关的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要向生产、科研、教学一线、村队等基层岗位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主要是从各基层党组织的负责同志,以及党委工作部门和纪检机关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重点是基层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
二、表彰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1)认真学习贯彻《》,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党组织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2)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在党的建设中成绩显著;(3)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明显,群众公认;(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班子团结、廉洁、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拥护;(5)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和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反对非法宗教活动的斗争中表现突出。
2、优秀共产党员条件:(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实践“三个代表”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在本职工作中脚踏实地做出突出成绩;(2)党性强,作风正,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与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作坚决斗争;(3)密切联系群众,诚心诚意为群众办事,廉洁自律,无私奉献,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1)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务工作,勇于开拓,求真务实,在党务工作和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2)党性强,作风正,敢于同违纪国法的行为和民族分裂主义、非法宗教活动作坚决斗争;(3)热爱党务工作,钻研党建业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诚心诚意为群众办事,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推荐对象的产生办法及表彰方式
推荐对象的确定,既要坚持先进性,又要有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采取逐级推荐、反复筛选的办法产生。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和反复酝酿、斟酌,主动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县直各基层党组织还应充分征求所在社区党组织的意见,确定的推荐对象在基层党(工)委审核把关的基础上,上报县委组织部审核研究后报县委审定。
“七一”前夕,由县委做出表彰决定,为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表彰的要求
1、评选表彰工作采取上下结合、逐级评选推荐、组织部门考核、党委审定的办法进行。凡向县委推荐表彰的名单,必须经各党(工)委集体研究确定。
2、评选表彰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在推荐和评选过程中,应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在坚持评选条件基础上,要适当注意行业、部门的分布,兼顾各个方面,重视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发现典型,重视在老干部党组织中推荐先进。酝酿、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要兼顾从事纪检、组织、宣传等工作的同志。
3、评选表彰要坚持条件,无论是集体还是个人,都必须是党内外公认的先进典型代表。推荐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还须征求居住地党组织的意见,并在正式确定上报前在所在单位实行公示。要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不能凑数,不能降格以求。
4、切实做好典型的宣传工作。宣传部门要配合评选表彰活动,利用各种形势大力宣传具有时代特色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事迹,搞好表彰活动的宣传报道。
优秀公务员推荐意见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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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动员力、治理管控力、统筹协调力、宣传引导力,为实现全xx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奋勇争先,拼搏奉献,以突出的工作业绩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向党的100周年华诞献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建党百年,党日主题活动策划方案参考资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阅读。
建党百年,党日主题活动策划方案参考一
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为展示成绩、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鼓励党员干部在推进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高质量党建为保障,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中奋发有为、建功立业,作出更大贡献,xx党委决定,在庆祝建党xx之际,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就做好表彰对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准确把握“xx党建计划”全面提升年的工作要求,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组织动员力、治理管控力、统筹协调力、宣传引导力,为实现全xx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奋勇争先,拼搏奉献,以突出的工作业绩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向党的100周年华诞献礼。
二、表彰名额
1、优秀共产党员x名;
2、优秀党务工作者x名;
3、先进基层党组织x个。
各级党组织的名额分配,原则上按基层党组织正式党员数量进行分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
三、推荐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
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xx党委的工作部署,积极参与所在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疫情防控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2020年度党员积分获得优秀评定等次,且三年内党员积分未有不合格等次。
2、优秀党务工作者
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贯彻落实xx党委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带头践行“中央八项规定”“清新简约、务本责实”要求,坚决反“四风”,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声誉。
3、先进基层党组织
基本条件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党规党章,严格执行xx党委的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急难险重任务、重大突发事件中取得显著成绩。
四、推荐办法
这次表彰按党组织隶属关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
1.逐级推荐。各推荐单位按照本通知分配的名额(见附件),对照推荐条件,组织所属党组织逐级遴选产生初步推荐对象。推荐对象要注意结构和分布。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公众号:公文类写作1)
2.考察公示。各推荐单位要对初步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同时听取xx纪委、xx派出所和xx法庭的意见,并在本单位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3.研究上报。各推荐单位根据考察、公示等情况,召开党支部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正式推荐对象,以党支部名义上报有关推荐材料。
4.审核和公示。xx党建办对各单位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严格审核,提出拟表彰对象,并在全xx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5.研究确定。在总结推荐、审核和公示等工作的基础上,由xx党委会研究审议拟表彰对象名单,然后提请县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五、推荐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党组织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安排和组织实施。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做好考评推荐工作。
2、坚持标准导向。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把握推荐标准和程序,形成正确的模范选树导向,严肃工作纪律,坚持选树原则,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走形式、走过场,不搞“老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切实做到职责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对推荐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甚至不按标准和程序推荐的,将采取严厉措施,情节严重的取消该支部推优资格。
3、严格上报材料。各推荐单位以支部名义上报推荐表,连同推荐报告、表彰对象推荐表和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二份并附电子文档,于20xx年x月x日前报xx党建办。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字数不少于1000字。先进事迹材料要文字流畅,内容真实。表彰对象推荐表中“主要事迹”栏字数原则上控制在300字左右。对推荐表中的地名、单位名、人名一律使用全称和标准用字,各推荐单位要认真核对,经党组织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送。
4、大力宣传先进。各级党组织要在“七一”前后,充分利用微信群、大喇叭、宣传栏等,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社会正气,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争创一流业绩,为谱写更加绚丽的“xx”篇章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建党百年,党日主题活动策划方案参考二
组织开展“唱支红歌给党听”“红色影片配音秀”“红色诗词朗诵大会”等音频类互动活动,号召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加。
准备工作:
进行活动策划和分工安排,制作活动海报,准备红色歌曲推荐曲目表、红色影片配音视频素材等,联系活动场地,准备主持流程表、现场音响设备、奖品等物料。如邀请领导或嘉宾到场,需提前进行沟通。
活动要点:
各党支部可将活动海报和报名信息等通过微信公众号、单位官网、工作群等渠道提前,做好活动宣传工作,同时公布活动时间、活动形式、活动规则、奖品设置等信息,号召党员群众积极参与。
“红色影片配音秀”等活动可通过线上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广泛征集作品;将作品进行分类整理;请领导和专家评委对作品打分;对优秀作品给予奖励;通过微信公众号、led屏等进行优秀作品推送或展播。
“唱支红歌给党听”“红色诗词朗诵大会”等活动建议通过线下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制定活动方案;利用主题党日开展现场活动;参与者进行节目展示;请领导和专家评委打分;对优秀作品给予奖励。活动过程中请宣传部门工作人员做好活动现场的拍摄和报道工作。
预期效果:
通过演唱红色歌曲、朗读红色诗词等文艺活动,既可以陶冶党员群众情操,又可以活跃党建文化氛围,更能在潜移默化中为党员群众上一堂生动的革命传统教育课,抒发党员群众对党和人民的无限热爱和祝福之情,凝聚起共同奋斗的磅礴力量。
建党百年,党日主题活动策划方案参考三
开展主题征文活动,号召党员群众结合自身实际,畅谈身边变化,感悟美好生活,寄语党的百年华诞,充分表达“永远热爱党、永远跟党走”的坚定信念。
准备工作:
拟定征文活动方案,明确主题、形式、字数、起止时间、评选标准、征文渠道等活动信息。提前与领导及拟邀请的专家评委就评选标准、打分规则等事宜进行沟通。联系相关媒体,尽可能为优秀征文展示提供平台。
活动要点:
主办方将活动方案等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单位官网、工作群等渠道进行,号召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征文可通过个人投稿、集体报送等多种方式征集。
征文活动截止后,将征文作品分类整理,根据征文标准进行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请领导和专家评委进行评选,对获奖作品进行公示并奖励,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官网、媒体等平台对优秀作品进行宣传展示。
预期效果:
优秀公务员推荐意见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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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积极为党培养大批愿意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先进青年,不断向党输送新鲜血液,是团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党的xx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需要我国亿万青年的积极参与和努力奋斗。及时把大批具备党员条件的先进青年吸收到党内来,是党的事业发展的战略需要。各团组织应根据党组织的要求,把培养青年积极分子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推优”工作是新时期加强团的自身建设,保证党员发展质量,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措施和有效途径,各团组织要从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和新时期党的建设需要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推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定不移地坚持“推优”工作制度,主动结合当前工作的实际和形势发展的要求,不断完善“推优”工作的内容、方法和程序,切实发挥这一制度在青年党员发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加大教育培养力度,积极引导团员青年向党组织靠拢
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建立一支宏大而稳定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推荐工作的基础。要认真为推优的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学习提供组织保障、资料保障。各党支部要及时指导团支部组织推优分子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学习,加强对他们进行政治上的引导,及时发现和重点培养“好苗子”,认真指导团支部有针对性地做好培养考察工作。
各团组织要大力加强对广大团员青年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引导团员青年从思想上、行动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要通过团校、团的组织生活会等阵地,组织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要通过交任务、压担子、提目标等多种形式,使他们在实际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经受锻炼和培养,并在实践中对他们进行考察。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工作程序
推荐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入党,是基层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以团支部为基本单位,在党支部和公司团委的领导下进行。各团支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推优”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入党申请人建档制度、优秀团员培养制度、优秀团员定期考察制度、“推优”票决制度等各项制度。
推荐工作的程序详见《推优工作制度》。
四、坚持“推优”条件,保证发展质量
各团支部要按照“立足本岗、重在培养、认真考核、积极推荐”的工作原则,坚持“推优”条件,严格考察,认真履行“推优”工作程序,切实做到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确保“推优”质量。
团委将经常检查各团支部推荐工作的落实情况,认真审核团支部的推荐意见,严格把关。必要时会直接向团员所在单位的党支部提出建议。能否做好推荐工作作为考核团支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将形成制度和规范列入年度评选先进的标准之中。
五、各党支部要关心和支持共青团组织开展的“推优”工作。
凡是发展28周岁以下青年职工入党,必须经过团组织推荐,否则,不予发展。对团组织推荐的发展对象,党支部要抓紧做好培养考察工作,条件成熟的要及时吸收到党内。
注:后附《推优工作制度》
推 优 工 作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的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而严肃的政治使命,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吸引力的有效措施。为使“推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依据《党章》、《团章》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推优”工作是发展青年入党的必不可少的基础环节,要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党组织的有关要求,并列入党、团组织工作的目标管理和考核工作之中。
第三条:“推优”工作必须严格掌握标准,坚持自下而上、集体决定的原则,在确定推荐对象时,应事先征求党组织的意见,使团组织的推荐与党组织的发展工作协调起来。
第二章 :“推优”对象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发展二十八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并经过团组织的推荐;未经团组织推荐的,党支部不予讨论。
第五条: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十八周岁至二十八周岁的团员青年,本人自愿加入党组织并正式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2、入党动机端正,对党有一定的认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能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4、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之间的关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
5、青年职工在建楼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模范作用好。
6、积极参加党校、党章学习小组的学习,并取得良好成绩。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和各种公益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
第三章 “推优”工作程序
第六条: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并由团组织填写《团员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第七条:“推优”工作的步骤:
第一步:由各团支部召开支委会,根据“推优”条件及要求,对符合“推优”条件的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审议,经集体讨论同意(超过半数以上同意)后,提出“推优”对象候选人,提交团员大会民主评议,确定推荐对象,填写推荐表,上报公司团委。
第二步:团支部对推荐对象作进一步考察审查,并经集体讨论签署意见后,向推荐对象所在的党总支(支部)推荐,并报公司团委备案。团支部书记、团总支委员、团委委员的推荐工作,先由团委提名,交所在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评议后,由团委签署意见,直接向所在党支部推荐。
第三步:党总支(支部)要重视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及时讨论研究,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进一步培养、考察的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暂时不够条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团支部应做好其思想工作,并继续进行培养教育。
第八条:团支部应经常征求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团支部的“推优”工作一般每年进行1次,也可按照党支部的要求随时推荐。
第九条:经党支部讨论,未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对象,团组织应通过进一步培养、教育、考察,并每学期对其思想、工作、学习表现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符合“推优”条件的,在事先征求党支部意见的基础上再按“推优”程序重新推荐。
第四章 组织领导、培养、考察
第十条:被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定期(或随时)向党支部口头或书面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书面汇报一次。
第十一条:各团组织要认真做好“推优”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团委每年要对团支部的工作进行一次考核。
第十二条:“推优”工作实行党支部的直接领导,各党总支、党支部在部署发展党员工作时,要对团支部开展的“推优”工作提出要求,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时,要主动征询团支部的意见。
优秀公务员推荐意见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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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镇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在农村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共产党员。通过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激励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推动我镇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评选标准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3、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5、围绕镇重点工作如环境整治、秸秆禁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与时俱进,实干创新,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共产党员。
二、评选方法
1、逐级推荐。各推荐单位要按照推荐名额(见附件1),对照评选标准,采取个人自荐、支部推荐、党员大会评议的方法开展推荐评选工作。所推荐的优秀个人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既要注重推荐老典型,又要注重推荐'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出的新典型。
2、组织考察。镇党委要对各支部推荐的个人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能够经得起检验。
3、进行公示。各推荐支部要在一定范围内对评选出的优秀个人进行公示,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公示时间应不少于3天。
三、有关要求
1、各推荐支部要认真组织评选,严格掌握条件,确保优秀农村共产党员的质量,真正把先进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2、各推荐支部要严格把握先进个人标准、推荐程序,形成正确的教育示范导向。要严肃纪律,坚持原则,严防图形式、走过场,不搞平衡照顾。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推选,最终确定推荐人选。
3、各推荐支部要认真撰写优秀农村共产党员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要语言平实,条理清晰,不能夸大其词,确保真实、具体、生动、鲜活,充分体现推荐对象特点、成绩和感人事迹。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填写推荐表格。事迹材料、推荐表格等相关材料要于6月22日前上报镇党委。
优秀公务员推荐意见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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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
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的通知
县直各机关支部(党委、总支):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县直机关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后巩固扩大教育成果的关键年。近年来,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党内“创先争优”活动,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得到增强,党务干部的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更好地总结县直机关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经验,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弘扬正气、振奋精神,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借鉴以往党内表彰的做法,特在县直机关党内开展评选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并在“七一”召开表彰大会。为做好评选、推荐和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形式和评选推荐办法
县直机关党工委将在今年“七一”前夕召开表彰大会,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包括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含专兼职党务干部)。凡组织关系在县直机关党工委的基层党组织、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均可参加评选表彰。整个评选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把关的方法,各单位推荐到县直机关党工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个人先由各党支部(党小组)提名,交支部、总支、党委委员会研究,征求党员的意见,按程序逐级上报。原则上推荐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数控制在基层党组织总数的5%以内,优秀党员数控制在党员总数的2%以内,优秀党务工作者数控制在党务工作者总数的4%以内。各单位上报后,县直机关党工委进行审核并实地了解掌握情况,综合确定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并从中择优确定推荐到县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和重点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出色地完成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领导班子好,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员队伍好,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能够较好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工作业绩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群众反映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自觉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模范履行规定的党员义务,始终保持先进性。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甘于奉献;危急时刻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个人的利益。其事迹突出、在县直机关有一定影响或在本系统本行业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刻苦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党的建设的理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版权所有
(四)推荐表彰重点
这次表彰的对象主要为近几年来,特别是先进性教育活动启动以来在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推荐基层党组织,重点是基层单位的机关党委、总支、支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工作一线等基层单位倾斜,向普通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主要是具体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县直机关副处(局)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除事迹特别突出的外,原则上不予推荐。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不交叉。县委及县直机关党工委不重复进行表彰。
各单位在“七一”期间,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活动。
三、几点要求
(一)思想重视、加强领导。开展这次评选表彰先进活动,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成果,加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调动积极因素,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推动县直机关各项工作落实的重要措施。各机关党组织要向本部门党组(党委)和党员行政领导干部及时汇报这一意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这一项工作,制定出实施方案,并搞好思想发动和引导工作。积极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活动,营造学习先进、凝聚人心、振奋精神的良好氛围。
(二)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各单位党组织要以此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在各机关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中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实际,把开展“创先争优”表彰活动与迎接建党85周年和认真学习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确保落实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党的先进性建设结合起来,与本单位的“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到“创先争优”这项活动中来,促进机关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评选先进,要严格按照条件要求评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不能搞照顾、平衡,确保评选表彰的先进性和典型性;要严格程序,拟推荐的表彰对象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要认真组织考察,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注意听取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执法部门的意见,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坚持实事求是,防止弄虚作假。
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填写并按时报送评选表彰材料,推荐到县直机关党工委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单位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整理其先进事迹材料,先进党组织2000字左右,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1500字左右。推荐表应填报一式三份,并附打印的事迹材料,按规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于5月25日前报县直机关党工委办公室,逾期不报的单位作自动放弃推荐表彰处理。
附件:1.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3.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优秀公务员推荐意见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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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市直机关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后巩固扩大教育成果的关键年。近年来,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党内“创先争优”活动,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得到增强,党务干部的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更好地总结市直机关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经验,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弘扬正气、振奋精神,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借鉴以往党内表彰的做法,特在市直机关党内开展评选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并在“七一”召开表彰大会。为做好评选、推荐和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形式和评选推荐办法
市直机关党工委将在今年“七一”前夕召开表彰大会,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包括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含专兼职党务干部)。凡组织关系在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基层党组织、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均可参加评选表彰。整个评选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把关的方法,各单位推荐到市直机关党工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个人先由各党支部(党小组)提名,交支部、总支、党委委员会研究,征求党员的意见,按程序逐级上报。原则上推荐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数控制在所辖基层党组织总数的5%以内,优秀党员数控制在所辖党员总数的2%以内,优秀党务工作者数控制在所辖党务工作者总数的4%以内。各单位上报后,市直机关党工委进行审核并实地了解掌握情况,综合确定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并从中择优确定推荐到市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和重点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出色地完成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领导班子好,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员队伍好,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能够较好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工作业绩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群众反映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自觉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模范履行规定的党员义务,始终保持先进性。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甘于奉献;危急时刻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个人的利益。其事迹突出、在市直机关有一定影响或在本系统本行业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刻苦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党的建设的理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四)推荐表彰重点
这次表彰的对象主要为近几年来,特别是先进性教育活动启动以来在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推荐基层党组织,重点是机关处室、站所等基层单位的党委、总支、支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工作一线等基层单位倾斜,向普通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主要是具体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机关副厅(局)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除事迹特别突出的外,原则上不予推荐。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不交叉。中央、市及市直机关党工委不重复进行表彰。
各单位在“七一”期间,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活动。
三、几点要求
(一)思想重视、加强领导。开展这次评选表彰先进活动,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成果,加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调动积极因素,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推动市直机关各项工作落实的重要措施。各机关党组织要向本部门党组(党委)和党员行政领导干部及时汇报这一意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这一项工作,制定出实施方案,并搞好思想发动和引导工作。积极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活动,营造学习先进、凝聚人心、振奋精神的良好氛围。
(二)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各单位党组织要以此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在各机关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中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实际,把开展“创先争优”表彰活动与迎接建党85周年和认真学习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确保落实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党的先进性建设结合起来,与本单位的“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到“创先争优”这项活动中来,促进机关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优秀公务员推荐意见 第10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1022个字,预计看完需要3分钟,共有150位用户关注,22人点赞!
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加快发展,在第28个教师节到来之际,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校长评选表彰活动。现将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全市表彰奖励优秀教师10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20名、优秀校长10名(见附件1)。
二、评选范围
优秀教师评选范围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专任一线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范围为教育行政部门干部、教研和学校教辅及管理人员;优秀校长评选范围为各级各类学校连续担任校长职务5年以上的校长。
年以来已获得市级以上表彰人员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推荐参评。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教书育人,无私奉献,师德高尚,教育质量高,在当地有一定知名度,并能在各项工作中起到示范作用,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思想作风正派,廉洁从政,全心全意为教育发展服务,在教育管理和服务育人工作中不断创新,做出了突出贡献,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望。
(三)优秀校长。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办学理念先进,改革意识强,注重创新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学校教育质量高,社会信誉好;敬业奉献,团结合作,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在本地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标准化学校建设和校安工程建设中表现突出。
四、评选方法
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民主评选、严格考核、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式,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和透明。拟推荐人选上报前应在单位或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五、奖励方法
市政府拟于今年9月上旬召开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校长表彰大会,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六、工作要求
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条件,履行程序,保证质量。推荐的人选事迹要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性,努力做到各级各类学校有代表,职成教育、幼儿教育、教育研究机构的人选应占一定比例。要兼顾长期从事教育工作的任课教师,农村教师应占推荐名额的30%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中有在农村任教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七、申报材料
(一)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申报表(见附件2、3)一式三份,推荐表(见附件4、5)一式二份。
(二)推荐人选典型事迹材料一份,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材料要求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