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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制度范本怎么写(精选6篇)

更新时间:2025-09-04 查看人数:37

职业病防治制度范本

【第1篇】职业病防治制度范本怎么写1400字

1、完成职业危害作业点的确定、申报与监测工人

(1)安全环保部根据国家标准,会同市职业卫生监督机构确定职业危害作业点,并进行申报、监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2)对市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监测评价结果要认真对待,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3)对生产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各单位应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2、职业性健康检查

(1)安全环保部会同工会、人力资源部等部门确定公司职业危害种类、岗位及人员。

(2)安全环保部负责按照国家规定的体检周期项目,组织在岗接触职业危害职工委托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3)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进入、退出接触职业危害作业岗位人员的健康检查。

(4)职业病管理机械负责依据体检结果及处理意见,将体检结果通知安全环保部及本人,并对其进行复查或治疗。对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并妥善保管。

3、健康监护及预防

1、各单位对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按《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使用防护用品,对应使用而不使用防护用品的,安全环保部可按经济责任制进行处罚。

(2)各单位要对接触作业危害作业人员按月发放保健费用。

(3)安全环保部负责为职工发放夏季防暑降温费。暑期安全环保部要督促、检查各单位防暑降温措施的落实情况,预防中暑。

4、职业健康教育

(1)职业健康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职业卫生、职业健康知识;重点职业性有害因素防治知识;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及个人防护知识。

(2)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新入厂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安全环保部和各生产单位负责接触职业危害职工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教育。

5、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管理

(1)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职业健康防护设备、设施,各有关单位应对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春处于完好状态。

(2)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和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应严格执“三同时”规定,并经有关部门进行效果鉴定。

(3)物产办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情况的监督检查;安全环保部对职业卫生健康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必须与生产设备同时使用,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对违反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停运、拆除或闲置必须向安全环保部门审报。

(5)存在职业危害的单位应设立职业卫生检查员,负产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6、职业病统计报告

(1)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工作。负责职业病统计报告的人员不得虚报、漏报、所报、迟报有关数据。

(2)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市职业卫生监督机构,急性职业病在六小时内报告职业卫生监督机构,急性职业病在确诊后六小时内报告职业卫生监督机构。

7、对职业病患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和禁忌作业人员和管理。

(1)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检查。

(2)对体检中发现的禁忌作业人员和职业病患者,由人力资源部、安全环保部、工会进行协调,调离有毒有害作业岗位,另行安排工作。

(3)发现疑假职业病病人时,应告知用人单位及员工本人,安排进行诊断;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签定的劳动合同,其工资、体检治疗费用,由公司承担。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疑似职业病病人,人力资源部应予以调离原岗位,另行安排工作。

书写经验42人觉得有用

写制度的时候,得先把规矩想清楚。比如职业病防治这一块,涉及的东西很多,从设备到人员管理,再到具体的防护措施,都要涵盖进去。一开始别急着下笔,先列个清单,哪些该写,哪些不该写,心里得有个谱。要是写得太宽泛,执行起来就麻烦了。

写的时候要注意格式,开头最好有个总的指导思想,这很重要,不然下面的具体规定会显得没头没脑。比如,“为了保障员工健康,减少职业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这样一句话就够了。接下来就是具体的操作流程了,这部分得细一点,不能太笼统。比如设备维护这块,不仅要写明定期检查,还得注明检查的标准是什么,谁负责检查,检查完之后的结果怎么处理,都得说清楚。

有些地方可能会疏忽,像是培训这一块,往往只提一句“定期进行培训”,但具体怎么培训,培训的内容是什么,培训的效果如何评估,都没写进去。这就容易出问题。还有就是应急处理,遇到突发情况,应该怎么做,也得提前规划好。不然到时候手忙脚乱,出了事就晚了。

在写制度的时候,专业术语少不了,但也不能堆砌太多,不然普通人看着费劲。比如“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这个术语挺专业的,但后面得加点解释,比如“指对工作环境中可能影响健康的因素进行监控”。这样既保持了专业性,又便于理解。

有时候写着写着,思路可能会跑偏,比如写着写着就扯到别的事情上去。比如职业病防治,本来是讲工作环境和健康保护的,结果写着写着就聊到工资待遇上了,这就有点跑题了。所以写的时候得时刻提醒自己,是不是偏离了主题。

书写注意事项:

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比如某个防护措施效果不好,就得及时修改,不能一直沿用老办法。这就要求写制度的人得有一定的预见性,知道哪些地方可能会出现问题。

小编友情提醒:

制度写完后,最好找几个熟悉业务的人看看,听听他们的意见。毕竟写的人不一定能想到所有细节,别人的意见可能会发现一些盲点。不过,有时候写的人觉得自己写得很清楚,但实际上表达得并不够明白,这就需要反复推敲了。

【第2篇】职业病防治专项基金制度范本怎么写300字

为了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维护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卫生领导小组组长对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的管理负主要责任,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职业病防治管理经费投入计划,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确保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的投入。

二、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按销售额的1-3%提取,保证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四、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计划不足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追加,以确保职业病防治经费的投入。

五、要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确保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的有效使用。

书写经验96人觉得有用

在制定职业病防治专项基金制度的时候,得先搞清楚这个基金到底是用来干什么的。它不是那种随便发钱的东西,而是专门针对职业病的预防、治疗还有康复工作设立的资金池子。这笔钱从哪儿来很重要,企业得按比例提取一部分利润作为来源之一,政府也可能给点补贴,这样资金才够用。当然了,这事不能光靠老板一个人点头就成,得有个专门的管理机构来监督这笔钱怎么花,不然容易被人钻空子。

这笔钱具体怎么用?主要是给那些得了职业病的员工提供医疗费用报销,还能用于改善工作环境,比如添置防尘口罩、通风设备之类的。不过在花钱之前,得有个详细的预算计划,不能说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比如说去年某厂就因为没规划好,买了好多不必要的器材,结果钱花了效果却不明显,这事闹得挺大的。

制定制度的时候,还得考虑到公平性。每个员工都得有机会享受到这笔钱的好处,不能只照顾管理层或者某些特定部门。要是有人故意虚报病情骗钱,那可不行。所以需要建立一套审核机制,由财务部门和工会一起把关,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但这里头也有个小麻烦,有时候审核标准太严了,反而会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拿不到钱,这就得好好平衡一下。

书写注意事项:

这笔基金的使用情况必须定期公开,让大家知道钱是怎么来的,又是怎么花出去的。不然时间久了,大家心里都会打鼓,怀疑是不是被挪用了。不过在写制度文件的时候,千万要注意措辞,别弄得太过正式,让人看了头大。比如有个公司就犯了个小错,他们的制度里用了好多专业术语,员工根本看不懂,最后还得重新解释一遍。

小编友情提醒:

制度不能一成不变,得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比如今年某个行业的职业病发病率突然升高了,就得增加相应的预算。但调整也不能太随意,得经过集体讨论,最好能开个职工代表大会,听听大家的意见。毕竟,这关系到所有人的利益,不能一个人说了算。

【第3篇】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制度怎么写600字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

2.广泛开展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认识;

3.采取各种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措施,改善作业环境,防止和消灭职业病及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4.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改善劳动条件。使作业者免受尘毒以及其他物理因素(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的危害;

5.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为劳动者创造舒适、良好的作业环境;

6.贯穿劳逸结合的方针,安排好员工劳动和休息,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劳动者有合理的休息时间;

7.各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

8.施工现场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

9.严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10.各级安全部门应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定期对有毒气体、粉尘、噪声等有害因素进行检测,并送检测结果;

11.加强工会组织的监督检查,对忽视劳动保护工作的行为,要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有关方及使改进工作条件;

1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合同制工人、农民合同工应当在解除合同前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

书写经验16人觉得有用

写制度,得结合实际情况。像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制度,头一步得弄清楚企业里的风险点在哪。有些地方可能粉尘多,有些地方噪音大,这些都得提前摸清楚。摸清了风险点,接着就要列出具体的防范措施。比如说粉尘多的地方,是不是该配发口罩?口罩的种类也有讲究,kn95之类的防护效果好一些。

还有就是培训这一块儿,不能光靠一次培训解决问题。得定期搞培训,让员工知道为什么要戴口罩,为什么要穿防护服。这事不能马虎,要是哪天有个员工因为不懂规矩出了事,那麻烦就大了。培训记录也得留着,万一以后出问题,也好有个凭证。

制度写的时候,条理得清晰,但也不能太死板。比如说规定员工必须戴口罩,可要是员工觉得不舒服,老是摘下来怎么办?这就需要在制度里加上监督机制,让班组长负责检查。当然,班组长也不是万能的,他们自己有时候也会疏忽。所以,最好能有个专门的部门来抽查,这样双保险。

再说到职业病防治这块儿,体检是少不了的。体检得覆盖到每个岗位,尤其是那些高危岗位。体检报告出来后,得有人盯着看结果,要是发现谁有问题,就得及时安排治疗。这事可不能拖,拖久了只会加重病情。不过有时候忙起来,这事就被搁置了,这种情况得想办法避免。

文件归档也是个大事。制度写完后,得放在一个固定的地方,方便查阅。要是制度散落在各处,到时候想找的时候找不到,那就麻烦了。但有时候文件多了,分类又是个问题,有些人图省事,随便找个地方一放,这就容易出乱子。所以得定个规矩,谁负责归档,谁负责整理,都得明确下来。

写制度的时候,语言得通俗易懂,不能用一堆专业术语堆砌。要是用一堆难懂的话,员工看了半天还是一头雾水,那这个制度就白写了。但有时候写着写着,就容易用错词,比如把“职业健康检查”写成“职业体检”,虽然意思差不多,但总觉得别扭。这事得注意,不然被别人挑毛病就不好了。

【第4篇】某风电场项目部职业病防治制度怎么写40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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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 房地产e网 >> 建筑学堂 >> 建筑安全 >> 正文 风电场项目部职业病防治制度更新:____/11/29 阅读:1 栏目:建筑安全风电场项目部职业病防治制度提要:项目部要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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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项目部职业病防治制度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项目部的发展,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职业病,是指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按照国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施工人员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项目部应当为施工人员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施工人员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五条项目部要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六条项目部应当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第七条项目部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由安全部负责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其它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项目部应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增强施工人员的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第九条任何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对防治职业病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条项目部施工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五)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第十一条施工项目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面应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对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施工人员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十三条 项目部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施工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四条项目部应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施工人员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第十五条项目部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施工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以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第十六条项目部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第十七条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项目部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第十八条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项目部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

第十九条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项目部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第二十条项目部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职工公布。

第二十一条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项目部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第二十二条项目部不得生产、购买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第二十三条项目部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对有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隐瞒其危害而采用的,对所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项目部与施工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第二十五条项目部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

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施工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施工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二十六条施工人员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第二十七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人员,项目部应当按照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二十八条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人员,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第二十九条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项目部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卫必要时,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第三十条项目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三十一条施工人员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四)要求项目部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七)参与项目部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二条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第三十三条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职业病诊断争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第三十四条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项目部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时,项目部应当如实提供,施工人员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

第三十五条项目部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项目部承担。

第三十六条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第三十七条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项目部提出赔偿要求。

第三十九条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第四十条项目部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职业病危害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

(二)查阅或者复制与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品;

(三)责令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人员停止违法行为。

第四十一条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危害状态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监督部门可以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

(一)责令暂停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

(二)封存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

(三)组织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

第四十二条项目部相关人员违反规定,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第四十四条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书写经验37人觉得有用

在编写职业病防治制度时,得先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比如工作环境、设备类型以及员工的具体分工。风力发电场这种地方,设备运转会产生噪音,还有可能接触到一些化学物质,所以制定制度时得把这些因素都考虑进去。像风机维护这活儿,员工常要在高处作业,这就有高空坠落的风险,所以必须强调安全防护措施,比如定期检查安全绳索、确保作业平台稳固之类。

再来说说具体的操作流程,像是粉尘清理这类工作,就得规定好使用的防护装备,像防尘口罩之类的,还得明确清理步骤,防止扬尘扩散影响健康。另外,机械设备检修的时候,噪声防护也很关键,可以考虑安排轮班制,减少单次暴露时间,同时也要配备耳塞或者耳罩给工人用。还有就是电气设备维护这块,虽然主要风险是触电,但也别忘了预防静电积累,该接地的一定要做好接地处理。

制度里还要包含定期体检这一块,毕竟风电场的工作性质特殊,员工的身体状况需要持续关注。体检结果要及时存档,如果发现有职业病倾向,就得立刻采取干预措施,不能拖着不管。当然了,培训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应该每年组织几次职业健康教育课,让员工知道如何保护自己,比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的方法、紧急情况下的应对策略什么的。

不过有时候写着写着就容易把流程写漏掉,比如说防护装备的管理这部分,得提醒一下,不仅要买质量好的产品,还得定期检查是否完好无损,破损了就要及时更换,不能为了省钱而忽视安全。还有就是应急预案,这个也得细化到每个岗位,一旦发生事故,大家都知道该怎么快速反应。

至于考核机制,可以设立奖惩制度,鼓励遵守规定的员工,对于违规行为也要有相应的惩罚措施。不过这里头要注意措辞,不能太强硬,毕竟目的是让大家自觉遵守,而不是单纯靠处罚来维持秩序。比如,“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者将受到批评教育并扣除当月奖金”的表述就显得比较温和,既能起到警示作用,又不会让员工产生抵触情绪。

小编友情提醒:

制度出台后不是一劳永逸的事,得不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随着技术进步和新标准出台,原来的制度可能会过时,这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调整细节,确保始终符合最新的要求。

【第5篇】风电项目部职业病防治制度怎么写3650字

风电场项目部职业病防治制度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项目部的发展,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职业病,是指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按照国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施工人员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项目部应当为施工人员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施工人员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五条项目部要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六条项目部应当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第七条项目部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由安全部负责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其它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项目部应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增强施工人员的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第九条任何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对防治职业病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条项目部施工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五)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第十一条施工项目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面应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对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施工人员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十三条 项目部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施工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四条项目部应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施工人员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第十五条项目部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施工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以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第十六条项目部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第十七条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项目部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第十八条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项目部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

第十九条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项目部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第二十条项目部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职工公布。

第二十一条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项目部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第二十二条项目部不得生产、购买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第二十三条项目部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对有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隐瞒其危害而采用的,对所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项目部与施工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第二十五条项目部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施工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施工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二十六条施工人员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第二十七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人员,项目部应当按照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二十八条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人员,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第二十九条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项目部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卫必要时,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第三十条项目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三十一条施工

人员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四)要求项目部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七)参与项目部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二条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第三十三条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职业病诊断争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第三十四条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项目部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时,项目部应当如实提供,施工人员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

第三十五条项目部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项目部承担。

第三十六条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第三十七条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项目部提出赔偿要求。

第三十九条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第四十条项目部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职业病危害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

(二)查阅或者复制与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品;

(三)责令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人员停止违法行为。

第四十一条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危害状态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监督部门可以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

(一)责令暂停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

(二)封存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

(三)组织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

第四十二条项目部相关人员违反规定,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书写经验21人觉得有用

写制度的时候,得结合实际情况,不能凭空想象。比如风电项目部的职业病防治制度,就得从日常工作里的风险点入手。像那些长期待在风机塔筒内的检修人员,他们可能会接触噪音和振动,这都可能对身体造成影响。所以制度里头应该提到定期检查听力和身体状况,还有就是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不能让他们连续高强度作业。

书写注意事项:

风场那边环境比较恶劣,尘土飞扬,防护措施必须到位。制度上需要明确发放防尘口罩这类个人防护用品,而且要监督员工正确佩戴。不过有时候写制度的人可能会忽略一些细节,比如只写了“发放防尘口罩”,却忘了说清楚具体的发放周期或者更换频率。这就有点像漏掉了重要的环节,让执行起来显得模糊不清。

对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也是制度里的重要部分。风场的噪声水平、粉尘浓度这些都需要定期检测记录下来。这里有个小问题需要注意,有些写制度的人可能会把“记录”写成“纪录”,虽然两个字很相近,但一个是名词一个是动词,用错了就不太合适了。要是监测结果超标了,就得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比如调整设备或者优化工艺流程。

培训也很关键,所有员工都应该接受职业健康方面的培训。培训内容可以包括如何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怎样使用防护设备等等。写这部分的时候,要注意措辞要通俗易懂,别整得太专业太复杂,不然大家看了也记不住。如果制度里用了一些过于拗口的术语,那效果反而不好。

小编友情提醒:

制度还应该包含应急处理预案。万一发生职业病事件,得有明确的应对步骤。比如指定专门的负责人,设立紧急联系渠道之类的。不过有时候写制度的人可能会忘记加上这个环节,结果到时候出了事就乱套了。

【第6篇】职业病防治专项基金制度怎么写300字

为了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维护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卫生领导小组组长对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的管理负主要责任,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职业病防治管理经费投入计划,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确保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的投入。

二、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按销售额的1-3%提取,保证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四、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计划不足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追加,以确保职业病防治经费的投入。

五、要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确保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的有效使用。

书写经验34人觉得有用

写制度的时候,得明白不是随便编的,得结合实际情况,特别是职业病防治专项基金这种事关员工健康的大事,必须严谨。先定个大概框架,说白了就是钱从哪儿来,怎么管,怎么用。比如说企业每个月都要交一部分钱进去,就像保险一样,这笔钱不能乱花,得专门有个部门盯着。

资金来源这块得写清楚,企业规模不同,缴纳比例肯定不一样,小厂子可能就按工资总额的百分比算,大厂子就得具体分析,要是统一标准,小厂子吃不消,大厂子又觉得不公平。这部分最好能有个公式什么的,虽然公式看起来有点复杂,但能让大家信服。

管理这块也很重要,设立专门的账户,最好有第三方监管,不然谁都能动这笔钱,那不乱套了。账目要透明,定期公布,这样员工心里也有底。不过这里头也可能出点小问题,比如有些企业可能觉得定期公布太麻烦,就想蒙混过关,这就需要上级部门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立马整改。

至于用途,当然是为了预防职业病,给员工做体检、改善工作环境之类的。当然,也不能光顾着花钱,还得看看效果咋样,是不是真的减少了职业病的发生率。要是没效果,就得调整策略,重新分配资金。

还有个细节需要注意,有些企业在申请资金的时候可能会夸大其词,比如说本来只需要几万块就能解决问题,非要报几十万,这就得有人审核把关,别让那些钻空子的有机可乘。另外,有时候申报材料可能会漏掉一些关键信息,导致审批不通过,这就得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

职业病防治制度范本怎么写(精选6篇)

写制度的时候,得先把规矩想清楚。比如职业病防治这一块,涉及的东西很多,从设备到人员管理,再到具体的防护措施,都要涵盖进去。一开始别急着下笔,先列个清单,哪些该写,哪些不该写,心里得有个谱。要是写得太宽泛,执行起来就麻烦了。写的时候要注意格式,开头最好有个总的指导思想,这很重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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