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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汇编范本(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6 查看人数:91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范本

有哪些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涵盖了企业运营过程中的重要决策、突发事件、财务变动等多个方面。主要包括:

1. 重大投资决策:涉及企业资金大量投入或可能产生深远影响的投资项目。

2. 法律纠纷:企业面临的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冲突。

3. 财务异常:如重大亏损、资产损失、重要财务指标的异常变动。

4. 人事变动:高层管理人员的任免、离职或重大人事调整。

5. 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员工伤亡事件等。

6. 市场环境变化: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竞争格局的显著变化。

7. 企业合并与重组:涉及企业结构的重大调整。

内容是什么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

1. 报告标准:明确哪些情况需要报告,设定触发报告的阈值。

2. 报告流程:规定从发现重大事项到完成报告的步骤,包括责任人、报告路径、时间限制等。

3. 请示程序:对于需要管理层决策的事项,应详细说明请示理由、备选方案及预期影响。

4. 处理机制:设立专门小组或人员处理重大事项,制定应急响应计划。

5. 跟踪反馈:对已报告事项进行跟踪,确保及时更新进展并采取相应措施。

6. 记录与存档:所有报告和请示需完整记录,以便日后查阅和审计。

注意事项

1. 准确性:报告内容必须真实无误,避免因信息不准确导致决策失误。

2. 及时性:发现重大事项后,应及时上报,不得延误。

3. 保密性:涉及敏感信息的报告,应遵守保密规定,防止信息泄露。

4. 客观性:分析和建议应基于客观事实,避免主观臆断。

5. 责任追究:对隐瞒不报或误导决策的行为,应有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

6. 持续改进: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制度。

通过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企业能有效应对风险,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范本

第1篇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范本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一、报告内容

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_______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

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对一些影响_______全局的突发事件,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质检部负责督办。并按有关要求,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五年七月八日

第2篇 街道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需要报告的事项:

1、上级有关部门来街道检查指导工作;

2、参加上级召开的有关重要会议情况;

3、有关部门部署或涉及全街道工作;

4、涉及到公共财产变更、转移、外借和帐号借用的;

5、部门单位接受有关部门赞助或长期借用外单位通讯工具、车辆及其他财物的;

6、部门单位使用的公共设施遭受较大损失或出现交通事故的;

7、非正常渠道索取有关案件资料或统计数字的;

8、新闻部门来人来函采访案件或全街道工作的;

9、涉及机关形象或全街道工作的突出事件;

10、发生泄露机秘文件或综治保卫出现问题的;

11、其他应报告的重大事项。

二、报告方式:

重大事项发生后,实行逐级呈报制度。直接责任人应当立即将情况向负责人报告;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报告。情况紧急的,可直接向主要领导报告(外出时应先报告主持工作的)。

在逐级报告的同时,直接责任人所在单位对涉及到的有关单位要及时告知。

三、奖励与处罚:

重大事项的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知情人及时报告并妥善采取措施,避免造成不良影响或事态扩大的,由党委研究决定,视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重大事项的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知情人有义务及时呈报主要领导,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区别情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和党纪政纪处分。

1、隐瞒不报的;

2、扩大或缩小事态进行谎报的;

3、有意拖延报告期限的;

4、设置障碍、阻止知情人上报或对期限打击报复的。

以上问题由主要领导责令有关部门查处,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处罚。

第3篇 友好和平基金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友好和平基金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加强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制度建设,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章程》,特制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下列重大事项需向理事会报告,并按有关要求报民政部备案。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聘请名誉职务;

(三)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财务会计的聘任,表彰爱心单位与奖励对基金会有贡献人员;

(四)重大募捐、投资、建设或资助项目、资金运作(100万以上);

(五)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

(六)向媒体公布基金会年度工作计划、项目执行情况、会计审计报告等;

(七)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八)决定本会的分立、合并和终止。

二、下列活动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主管单位报告,经许可后方可实施。

(一)大型募捐、义卖、义演等筹资活动;

(二)与外单位联合举办大型公益慈善活动;

(三)举办大型经济、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环保论坛;

(四)大型培训咨询活动。

三、下列涉外活动需按照外事审批权限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一)一般涉外活动要以书面形式上报全国友协,经批准方可立项实施。内含副部级以上人员需按国务院相关规定依程序报批;

(二)大型涉外文化活动,包括展览、演唱会等需报文化部批准;

(三)涉及港、澳、台的活动,应根据审批权限上报相关国家主管单位审批。

四、重大事项报告程序。

(一)实行逐级上报制度。凡重大事项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二)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报告,要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报告;

(三)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主管领导,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做到随时进行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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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檀溪安保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檀溪湾安保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护卫工作信息反馈,搞好安全护卫管理工作,提高管理处、公司在紧急状态下的应急反应能力,确保管理处责任区的安全,特制定安保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报告范围

(一)凡在责任区内发生的,并与安全护卫工作相关联,造成的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较大,非借助上级或外界力量无法解决的事项,均属报告的范围。

(二)责任区内发生的打架、斗殴、流氓滋事等严重影响业主/物业使用人、管理处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治安案件。

(三)责任区内发生(现)的火灾、重大事故隐患、业主/物业使用人非正常死亡情况等。

(四)责任区内发生(现)的凶杀、强奸,业主/物业使用人被绑架、敲诈,家庭财产(车辆)和公共财物被盗(抢)等恶性刑事案件以及重大案件线索。

二、报告内容

(一)案(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涉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以及过程、结果等等。

(二)目前案(事)件处理的方法与进度,下一步的计划,需要提请公司协助解决的具体问题等等。

三、报告程序

(一)正常情况下的报告程序应该是逐级上报,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可以越级直接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

(二)管理处内部的一般报告程序是护卫员向班长报告,班长向护卫主管报告,再由护卫主管向管理处领导汇报。

(三)管理处向公司报告重大事项的一般程序是,由管理处领导或护卫主管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后,再由有关部门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四、报告时限

(一)凡接到发生重大事项的报告,无论哪一级都必须全力以赴,争分夺秒,按规定予以正确处置,同时要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扩展,务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二) 一般的治安案件发生后,在两小时内必须向公司有关部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三)一般的刑事案件发生后,在一小时内必须向公司有关部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四)火灾或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后,须在半小时以内向公司有关部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五、相关表格 《安保工作重大事项报告表》

第5篇 石油公司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石油销售公司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中国___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精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制定依据为_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通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国资委、集团公司、经销公司联合印发的《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办法》。

第三条报告的对象和范围:hb公司所属各部门副科级以上干部。

第四条报告事项:

(一)本人、配偶或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1.购买私房参加集资建房所付钱款数额、来源、出卖、出租私房所得钱款和纳税;

2.房屋的地址、建筑面积和用途,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日期;

3.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手续;

4.其他有关情况。

(二)本人主持和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1.所办事宜的日期、参加人员范围;

2.所办事宜所用的钱款数额和收受的近亲属以外人员赠送的礼金情况。

3.其他有关情况。

(三)本人、子女与国(境)外人通婚及配偶、子女出国(境)读书或定居的情况:

1.结婚的日期、配偶的姓名、国籍、居住地和职业;

2.定居的国家或地区及居住地,批准定居的年限、起始日期和谋生方式或职业;

3.其他有关情况。

(四)本人因公、因私出国(境)和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1.出国(境)的缘由;

2.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地点及起始日期;

3.出国境及在国(境)外居住、活动的费用来源;

4.其他有关情况。

(五)配偶、子女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业的情况,以及受聘于与集团公司及各单位有业务往来的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情况;

(七)本人认为需要向组织报告的其它事项。

第五条下列事项必须事先报告:

1.本人、配偶或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和买卖私房;

2.本人、子女与国(境)外人通婚;

3.配偶、子女出国(境)读书或定居;

4.本人因公、因私出国(境)。

其他报告事项可于事后报告,但应在一个月内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统一以书面形式报告。

第六条报告的受理

1.除经销公司任命、推荐和管理的干部重大事项的报告由经销公司纪委、干部部负责受理外。hb公司各科室、副科级以上干部的重大事项报告由公司党支部负责受理。

2.受理报告的组织或部门应在收到报告后10 天内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按答复意见办理。受理报告的组织部门未按时答复的,视为同意;报告人不按答复或审批意见办理的,以违纪论处。对不需要答复的报告由受理的组织或部门确定。

3.对报告的内容,要予以保密。受理组织或部门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七条报告的监督和要求

1.除由经销公司纪委、干部部受理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外,其他副科级以上重大事项报告及办理情况,由受理组织每季度向hb公司党支部报告一次。

2.领导干部不按本制度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3.个人重大事项的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内容,要存入本人廉政档案。

第八条本制度由hb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6篇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最新

一、需要报告的事项:

1、上级有关部门来街道检查指导工作;

2、参加上级召开的有关重要会议情况;

3、有关部门部署或涉及全街道工作;

4、涉及到公共财产变更、转移、外借和帐号借用的;

5、部门单位接受有关部门赞助或长期借用外单位通讯工具、车辆及其他财物的;

6、部门单位使用的公共设施遭受较大损失或出现交通事故的;

7、非正常渠道索取有关案件资料或统计数字的;

8、新闻部门来人来函采访案件或全街道工作的;

9、涉及机关形象或全街道工作的突出事件;

10、发生泄露机秘文件或综治保卫出现问题的;

11、其他应报告的重大事项。

二、报告方式:

重大事项发生后,实行逐级呈报制度。直接责任人应当立即将情况向负责人报告;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报告。情况紧急的,可直接向主要领导报告(外出时应先报告主持工作的)。

在逐级报告的同时,直接责任人所在单位对涉及到的有关单位要及时告知。

三、奖励与处罚:

重大事项的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知情人及时报告并妥善采取措施,避免造成不良影响或事态扩大的,由党委研究决定,视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重大事项的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知情人有义务及时呈报主要领导,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区别情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和党纪政纪处分。

1、隐瞒不报的;

2、扩大或缩小事态进行谎报的;

3、有意拖延报告期限的;

4、设置障碍、阻止知情人上报或对期限打击报复的。

以上问题由主要领导责令有关部门查处,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处罚。

第7篇 雅美大厦安全保卫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雅福大厦安全保卫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信息反馈,搞好安全保卫工作,提高保安部在紧急状态下的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大厦责任区的安全,特制定安全保卫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报告范围:

1.1凡大责任区内发生的、并与安全保卫工作相关联,造成的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较大,非借助上级或外界力量无法解决的事项,均属报告的范围。

1.2大厦内发生的打架、斗殴、流氓滋事等严重影响业主/物业使用人正常工作秩序的治安案件。

1.3大厦内发生(现)的火灾、重大事故隐患,业主/物业使用人非正常死亡情况等。

1.4大厦内发生(现)的凶杀、强奸、绑架、敲诈和公共财物被盗(抢)等恶性刑事案件以及重大案件线索。

2报告内容

2.1案(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涉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以及过程、结果等。

2.2目前案(事)件处理的方法与进度,下一步的计划,重要提请上级协助解决的具体问题等。

3报告程序

3.1正常情况下的报告程序应该是逐级上报,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可以越级直接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

3.2大厦内部的一般报告程序是保安员向班长报告,班长向领班报告,再由主管向公司的领导汇报。

4报告时限

4.1凡接到发生重大事项的报告,无论哪一级都必须全力以赴,争分夺秒,按规定予以正确处置,同时要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扩展,务必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4.2一般的治安案件发生后,在一小时内必须向保安部或公司领导报告。

4.3一般的刑事案件发生后,在半小时内必须向保安部或公司领导报告。

4.4火灾或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后,须在5分钟内向保安部或公司领导报告。

附:《安全保卫工作重大事项报告表》

第8篇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规章制度范本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文秘资源网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一、报告内容

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_______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

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对一些影响_______全局的突发事件,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质检部负责督办。并按有关要求,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9篇 小学校级领导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浦南小学校级领导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校级领导。

二、校级领导每半年向校党支部报告一次个人重大事项。特殊情况或特别重大事 项随时报告。

三、校级领导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内容是:

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建造、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联合建 房的情况。

2.本人参加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谊的情况。

3.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情况。

4.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5.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6.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 。

7.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要事项。

浦南小学

第10篇 村镇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镇村两级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各项事务决策的科学性,及时准确掌握农村重大事项的动态,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现就在镇村两级推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结果公开和备案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规范镇村两级事务民主决策,增强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努力推进农村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报告内容

(一)镇级报告内容

1、国有资产管理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府发〔〕4号)要求,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发生国有资产变更等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请示报告。

2、涉及到集体利益的各类合同的签订、变更和解除要切实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行政机关合同审查备案办法>和<县行政机关合同履行跟踪和合同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府办发〔〕18号)要求,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各项工作。

3、招商引资要及时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有关情况要及时报告有关县领导。

4、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委办〔〕86号)文件要求执行。

5、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执行。

(二)村级报告内容

经济类:

1、村级集体土地、林地、堰的承包、租赁等涉及村组集体利益的各类合同的签订、变更和解除。

2、引进工业、农业等项目,新建企业。

3、村(社区)集体借款、以私人名义为集体贷款。

4、果园、林地、房屋、矿产等集体资产资源的开发、拍卖、发包或租赁等。

管理类:

1、以村组为业主,建设项目安排和招投标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

2、以村为单位,需动用集体资金开支3000元以上的事项。

3、需向村民筹资、投劳的“一事一议”事项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政策出台。

安全类:

1、群体性事件、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分管领导)。

2、重大案件、灾情等(要求在半小时内及时上报分管领导)。

3、涉及村民非正常死亡的,必须向上报告。

4、外地人(本地人)在本村辖区内进行危险品加工和生产的必须向上报告。

5、农村进行大规模聚餐(五人以上)如果发生食物中毒等,应该立即报告。

稳定类:

1、具有较强政策性、敏感性的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

2、其他村级应向镇党委、政府报告的重大事项。

3、涉及_(如法_、中功、一贯道)在村辖区即使内有人修炼和串联的,应及时向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申报。

4、涉及三人以上打架斗殴(动刀、动枪的),必须立即报告分管领导,不管是否在辖区内化解都必须将情况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报告,事后将相关情况书面汇报给办公室。

5、发生(三人以上)有证据表明有可能转化成非法_,必须报告分管领导。

6、其他重大事项群众反映强事态亦有失控的可能都必须向综治办报告。

三、报告程序

(一)镇级报告程序按县上有关规定执行。

(二)村级报告程序

1、由村党支部、村委会主持召开村两委会议、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会议,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表决通过。

2、镇包片领导、镇联系村干部要全程参与,并亲自参、加有关会议,审查把关。

3、会议决议需书面报请镇党委、政府批准。

4、镇党委、政府安排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考察论证,必要时需申报上一级党委、政府核实、批准。

5、镇党委、政府下达书面批准意见。

四、档案管理制度

1、镇级重大事项,决策的过程要以会议原始记录的形式记录保存并立卷归档。

2、村级重大事项要做出相关书面报告,经镇党委政府或上级部门审批后,村文书要将批复、书面报告、相关会议记录本和资料一起存档备案。任何人不得私自保管。凡因档案管理不善造成重要资料丢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责任追究制度

1、将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请示报告制度列入年度目标考核。

2、凡涉及村向镇报告的重大事项,必须如实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在未经镇审议前不得组织实施。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镇党委政府将依法废止无效合同、非法合同。

3、凡违反报告制度擅自组织实施,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违法违规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第11篇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管理中心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文秘资源网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一、报告内容

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_______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

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对一些影响_______全局的突发事件,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质检部负责督办。并按有关要求,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五年七月八日

第12篇 j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局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领导干部的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促进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制订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报告范围

局党委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二、报告内容

报告的内容分事前报告和事后报告两类。

(一)事前报告的内容:

1、本人和家庭成员(指父母、配偶、子女)参加集资建房及享受房改政策(含实物和货币)的情况;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包括房改房、商品房)的情况。

2、本人因公、因私出国(境)及配偶、子女因私出国(境)情况(含赴国外、境外读书)。

3、本人离婚、离婚后再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二胎、领养子女、与外国人及境外人员结婚情况。

4、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喜庆的情况。

5、本人及家庭成员买卖汽车、亲友赠送车辆及本人借用车辆的情况。

6、本人公费或自费学习驾车技术和驾驶车辆的情况。

7、组织找谈话明确工作调动后,在尚未办理调动手续期间,利用原职务作人事、大额财物处理等重大决定的情况。

8、工作调动后,随调动带走公用物品的情况。

9、配偶、子女工作安排、调动情况。

10、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事前报告一般须提前20天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上报书面报告单(见附表),其中本人享受房改政策及因公出国(境)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

事前报告的事项一般需由组织审核后再办理,特殊情况的需向组织说明。

(二)事后报告的内容:

1、本人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2、本人、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和涉及重大民事纠纷的情况。

3、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企业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以及在企业参股入股的情况。

4、个人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组织上尚未调查的问题以及工作中失职、渎职,导致不良后果的问题。

5、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事后报告一般须在事后一周内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上报书面报告单。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

三、报告程序

(一)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实行一事一单一报制。

(二)报告人本人填写《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单》,一式三份,报局党委核实并签署意见,二份报区纪委党风廉政教育室,一份报区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境外活动及表现情况填写《出国人员鉴定表》,按出国政审有关规定办理。

(三)事前报告中需要组织审核的事项,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两家负责,必要时报请区委同意。一般在10天之内由区纪委答复。

四、报告要求

(一)全局领导干部应消除思想顾虑,真正从思想上引起重视,从行动上配合组织做好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二)领导干部要克服无所谓思想或怕麻烦的心理,对重大事项坚持先报告后办理。

(三)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地向党组织报告情况。报告时,必须将报告的重大事项说清楚,如场所,资金,处理方法等。不得隐瞒重大事项的事实,不得弄虚作假、欺骗组织。

(四)对领导干部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对不能公开的应予以保密。

五、报告监督方法

(一)实行报告人办事结果反馈制度。报告人应根据组织审定意见,将办理情况及时向报告部门反馈。

(二)建立办理事情结果登记制度。报告人将个人重大事项处理情况反馈后,组织要记录在册,建立备查档案。

(三)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作为考察、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其结果记录备案。

(四)建立相应的查处制度。领导干部处理个人重大事项要主动接受党内外干部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对弄虚作假者、不按有关规定报告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六、纪律处分

(一)已构成违纪

1、对直接领导人追究党风廉政责任。

2、对班子集体扣减当年党风廉政考核分。

3、本人接受纪律处分。

(二)未构成违纪但情节严重,经群众举报或上级检查中发现的,本人写出书面检查,交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及局党委、纪委,组织上将视情节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同时局党委在一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报告整改情况,并扣减该领导干部个人党风廉政考核分。

(三)虽未构成违纪,但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其批评教育,本人应在局内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情节较轻的,组织上指出后,本人必须立即整改,同时须将隐瞒不报的情况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作出书面说明。

七、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13篇 某物业辖区安全护卫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物业辖区安全护卫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工作信息反馈,提高管理处、公司在紧急状态下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管理辖区的安全,特制定安全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报告范围

凡在责任区内发生的与安全有关,且已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非借助上级或外界力量无法解决的事项,均属报告的范围。

1、责任区内发生的打架、斗殴、流氓滋事等严重影响客户、管理处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治安案件。

2、责任区内发生(现)的火灾、重大事故隐患、业主非正常死亡情况等。

3、责任区内发生(现)的凶杀、强奸,客户被绑架、敲诈,家庭财产(车辆)和公共财物被盗(抢)等恶性刑事案件以及重大案件线索。

二、报告内容

1、案(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涉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以及过程、结果等。

2、案(事)件处理的方法与进度,下一步的计划,需要提请公司协助解决的具体问题等等。

三、报告程序

正常情况下的报告程序应该是逐级上报,只有在紧急情况条件下才可以越级直接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

1、管理处内部的一般报告程序是护卫员向班长报告,班长向服务中心报告,再由服务中心向管理处领导汇报。

2、管理处向公司报告重大事项的一般程序是,由管理处领导或服务中心向品质部报告后,再由品质部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四、报告时限

凡接到发生重大事项的报告,无论哪一级都必须全力以赴,争分夺秒,按应急程序予以正确处置,同时要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扩展,务必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治安案件发生后2小时内必须向公司报告;一般刑事案件发生后1小时内必须向公司报告;火灾或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后半小时内向公司报告。

第14篇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范本

管理中心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文秘资源网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一、报告内容

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_______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

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对一些影响_______全局的突发事件,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质检部负责督办。并按有关要求,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5篇 投资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城建投资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工作,便于及时准确掌握并妥善处理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制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重大事项范围

(一)上级部门、领导以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重要事项及落实情况;

(二)上级部门或区委、区政府召集的重要会议和活动情况;

(三)经总经理办公会安排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四)重大项目立项、申报、建设及项目资金争取、分配情况;

(五)基本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的确定情况;

(六)涉及全局性的工作,如评比和表彰先进、上报重要数据资料、重要信息、重要外宣稿件等;

(七)经费开支情况;

(八)公司2000元以上办公用品采购情况;

(九)其他部门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十)突发性事件、事故;

(九)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十)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一)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工作报告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报告,确保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二)实行逐级报告制度。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三)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补报。

(四)凡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件要及时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五)报告事项由责任部门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上级部门的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六)基本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的确定,参照基本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的确定程序执行,经政府采购部门同意由公司自行组织确定项目实施单位的,由开发建设部提出方案,综合办公室及资金财务部参与,经分管领导审核,报主要领导同意后实施。

(七)公司2000元以上办公用品采购需由综合办公室提出询价采购方案,由资金财务部参与监督,报主要领导同意后进行采购。

三、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相关制度规定,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未上报的,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确实遇到困难无法办理的要及时报告。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三)对因本部门或当事人原因导致未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四)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督办。

第16篇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我司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二)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三)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四)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五)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

(六)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

四、报告的重大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以事前请示。

五、公司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受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

六、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受理报告的部门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根据答复意见办理。

七、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保密。组织认为应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八、领导干部不按本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由公司党委、行政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九、公司党委、行政及纪委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部门要把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负责受理领导干部报告的组织部门每年须将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一次。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7篇 党基层组织党建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了及时掌握基层组织党建工作中发生的重要情况,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党建工作,根据《党章》、《中国___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的工作方案》(吐某党组字(__)11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某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的基层组织党建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_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求真务实、实事求是,严格杜绝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现象。

第三条党的基层组织党建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某委掌握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运行情况,加强和改进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

第四条党的基层组织党建工作报告内容

1、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情况;

2、基层党组织软弱瘫痪,需要集中整顿建设;

3、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类问题受到查处或群众反映强烈;

4、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出现空缺或长期外出在职不在岗;

5、违反程序发展党员或连续2年以上未发展党员;

6、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群众反映强烈;

7、因工作原因,造成干群矛盾激化,可能出现越级群体_或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

8、加强基层组织党建工作的主要措施和有借鉴作用的典型经验、事件或人物;

9、其它需要向上级报告的重要情况。

第五条重大事项报告程序:

(一)某直属各党(工)委和部门党组在每月月底向某委组织部报告一次基层组织党建工作情况,重大事项必须在事发当日报告某委组织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基层组织发生突发事件,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组建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的工作组进行调查核实,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并将处理情况报告某委组织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情况复杂,矛盾突出,发生问题涉及面大,需要上级党委协调解决的,及时向某委分管领导报告。

第六条对上报重大事件的处理程序:

(一)某委组织部、某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基层党工委上报内容进行整理,以送阅件形式送某委领导审阅;对需要处理的事项做进一步调查、核实,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二)某委组织部部务会对整改处理意见进行研究审定,下发整改通知书。

(三)基层党工委落实处理措施,进行逐项整改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有关基层党工委按时限要求,专题报告处理情况;

(五)某委组织部每季度向某委、某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专题报告一次基层组织党建工作情况。

第七条某委组织部、某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党员群众对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行监督。

第八条本制度由某委组织部、某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8篇 市某房产管理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市房产管理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加强对房产管理系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房产管理系统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一、房产管理系统干部凡有下列重大事项应予报告:

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2、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3、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国境)定居的情况。

4、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5、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6、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

7、个人购置的通讯工具以及超过三千元以上的家电、家具、微机等大件物品的情况。

8、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

二、局党组负责受理副科级干部的报告。一般干部的报告由局纪检组负责受理。

三、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党组或纪检组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按组织答复意见办理。

四、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保密。组织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以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五、房产管理系统干部不按本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其所在单位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并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六、局党组将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房产管理系统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

第19篇 和园物业安全管理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正家物业安全管理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0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信息反馈,搞好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管理处、公司在紧急状态下的应急反应能力,确保管理小区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1报告范围

1.1.1凡在责任区内发生的,并与安全管理工作相关联,造成的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较大的事项,均属报告的范围。

1.1.2责任区内发生的打架、斗殴、流氓滋事等严重影响顾客、管理处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治安案件。

1.1.3责任区内发生(现)的火灾、重大事故隐患、顾客非正常死亡情况等。

1.1.4责任区内发生(现)的凶杀、强奸,顾客被绑架、敲诈,家庭财产(车辆)和公共财物被盗(抢)等恶性刑事案件以及重大案件线索。

1.2报告内容

1.2.1案(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涉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以及过程、结果等等。

1.2.2案(事)件处理的方法与进度,下一步的计划,需要提请公司协助解决的具体问题等等。

1.3报告程序

1.3.1正常情况下的报告程序应该是逐级上报,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可以越级直接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

1.3.2管理处内部的一般报告程序是护卫员向班长报告,班长向护卫主管报告,再由护卫主管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1.3.3管理处向公司报告重大事项的一般程序是,由管理处主任、护卫主管向物业管理部报告后,再由物业管理部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1.4报告时限

1.4.1凡接到发生重大事项的报告,无论哪一级都必须全力以赴,争分夺秒,按规定予以正确处置,同时要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扩展,务必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1.4.2一般的治安案件发生后,在两小时内必须向公司物业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1.4.3一般的刑事案件发生后,在一小时内必须向公司物业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1.4.4火灾或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后,须及时向物业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1.4.5事件发生后填写《安全管理工作重大事项处理记录表》存档,并于事件发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填写《安全管理工作重大事项报告表》交物业管理部。

2.0相关文件与记录

__-001aq《安全管理工作重大事项报告表》

__-005aq《紧急特殊事件处理记录表》

第20篇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文秘资源网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一、报告内容

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_______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

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对一些影响_______全局的突发事件,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质检部负责督办。并按有关要求,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二)

为保证北京和风社工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全体工作人员正确处理重大事项,树立危患意识,特制订《北京和风社工事务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内容如下:

第一章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一条上级有关部门来机构检查指导工作;

第二条参加上级召开的重要会议情况;

第三条涉及到公共财产变更、转移、外借和帐号借用的;

第四条涉及机构形象或工作的突出事件;

第五条发生泄露机秘文件或综治保卫出现问题的;

第六条“事务所”接受有关单位、部门或个人赞助的;

第七条“事务所”使用的公共设施遭受较大损失的;

第八条“事务所”工作人员出现人身安全情况的;

第九条其他应报告的重大事项。

第二章报告方式

第一条重大事项发生后,实行逐级呈报制度。直接责任人应当立即将情况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向事务所主任报告;事务所主任向理事会报告。情况紧急的,可直接向事务所主任报告(外出时应先报告主持工作的)。

第二条在逐级报告的同时,事务所主任对涉及到的有关单位要及时告知。

第三章奖励与处罚

第一条重大事项的直接责任人、部门主管、事务所主任、知情人及时报告并妥善采取措施,避免造成不良影响或事态扩大的,由理事会研究决定,视情况予以表彰或奖励。

第二条重大事项的直接责任人、部门主管、事务所主任、知情人有义务及时呈报上级领导。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区别情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

(1)隐瞒不报的;

(2)扩大或缩小事态进行谎报的;

(3)有意拖延报告期限的;

(4)设置障碍、阻止知情人上报或对期限打击报复的。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三)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切实提高重大事项报告的质量和效率,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有效、信息报告及时准确,便于领导及时了解有关信息、全面掌握工作动态、深入研究和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维护全市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特制定晋城市纪检监察系统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重大事项报告的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信息畅通”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系统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切实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推动全市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重大事项报告的范围

1、本单位(系统)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察局重要决定和部署的情况;

2、本单位(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重点工作情况等;

3、本单位(系统)领导班子成员的重大违纪问题;

4、本地区(系统)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意见、建议等重大社情民意;

5、本地区(系统)发生的各类紧急和重大突发事件,包括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和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治安案件、灾害和伤亡事故等;

6、本地区(系统)发生的各种政治事端,可能引发或已经引发较大影响的非法集会、示威、上访、游行、阻断交通等苗头及行为;

7、因一些敏感事件或因素引发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其他不稳定因素;

8、网络披露的涉及本地区(系统)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问题或群众反映强烈的舆情信息;

9、本单位、本系统(派出派驻机构、条管单位)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来人检查指导工作等事宜;

10、其它市纪委监察局要求报告和本单位(系统)认为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三、重大事项报告的程序及内容

1、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实行重大事项逐级逐项报告制度。

2、市纪委办公厅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重大事项报告的组织、管理。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办公室(厅)、派驻机构(含派出机构)承办本单位、本系统重大事项报告事宜。

3、重大事项的报告均以书面形式报告,经单位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公章后上报。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要在3小时内报告;情况紧急时,可先用电话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其他应报告的重大事项应在知晓后24小时内报告。

4、重大事项报告要写明时间、地点、主要人物、事件经过、应急措施、初步原因、联系人及有效联系电话。因情况紧急,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随着事态进展和调查处理进展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各单位重大事项的报告,由办公厅值班人员负责接收,报办公厅主任和分管领导阅批后报送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同志。

四、有关要求

1、报告重大事项是一条严肃的政治纪律,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含派出机构)必须严格执行。要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做到重大事项即发即报,防止迟报、漏报、瞒报和误报。

2、提高重大事项报告的准确性。重大事项报告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实际,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事实清楚,信息准确,表达清晰。切不可道听途说,模棱两可,带来判断失误,造成工作损失。

3、办公厅对接收的重大事项报告,要立即登记,迅速报请办公厅主任和分管领导阅批,并按领导要求及时、安全、保密地做好承办工作。

4、各单位要将重大事项报告列入责任考核内容,促进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对一些影响全局的突发事件,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市纪委办公厅不定期进行通报。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汇编范本(20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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