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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文件收发管理制度(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6 查看人数:94

有限公司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体系如何搭建

公司的文件收发管理是企业运营的基础,其体系构建需注重实效性和可执行性。应设立专门的文档管理部门,负责文件的接收、登记、分类、保管和分发工作。制定详细的文件流转流程,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人,确保文件从产生到归档的全程有序进行。建立电子化管理系统,提升文件处理效率,同时便于检索和备份。

体系框架

文件收发制度的框架应包含以下几个部分:(1) 文件分类标准,定义不同类型文件的处理方式;(2) 收发流程规定,包括文件的接收、审核、审批、传递和存档步骤;(3) 责任人分配,明确各环节的角色职责;(4) 安全保密措施,防止文件丢失或泄露;(5) 文件的生命周期管理,包括定期审查、更新和废弃的规则。

重要性和意义

文件收发管理制度是保证公司信息流通顺畅、决策科学的关键。它能规范员工行为,降低沟通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确保企业敏感信息的安全。良好的文件管理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合规性,防止因文件处理不当引发的法律风险,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利益。

制度格式

制度文件的格式应清晰易懂,包括标题、正文和附件三大部分。标题应直接反映制度内容,如“有限公司文件收发管理规定”。正文部分应采用条列式结构,如:

1. 文件接收:详细描述接收文件的程序。

2. 文件处理:阐述文件的分类、审批、分发等步骤。

3. 文件存储:规定文件的存储位置、期限和检索方法。

4. 文件安全:列出保密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案。

附件可以包含流程图、表格等辅助理解的材料,确保所有员工都能准确理解和执行。

完善的文件收发管理制度是企业高效运作的基石,需要我们持续优化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业务需求。

有限公司文件收发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有限公司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行文和收文处理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经理办负责公司对外行文和公文的收发处理工作。

第二条 行文

(一)凡以公司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报告、请示、纪要、通知、函件等),由承办部室拟稿,经部室负责人初审后,送办公室核稿,经办公室核稿后送公司领导签发。重要文件需由公司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签发。联合行文必须同时送有关部室领导会签,方可发出。

(二)经公司领导签发的文稿交经理办统一登记、分类编号。由拟稿部室打印、校对、装订,上行文由经理办发送并催办,平行文和下行文由拟稿部室分发。经理办负责审批在公司内网上发布有关文件。

(三)行文流程按公司办公处理系统流程进行。

第三条 收文处理

(一)所有发至我公司的公文(含传真件公文和附有领导的批示或上级部门转我公司处理的公文),由经理办统一签收、登记、编号,送公司领导阅示或送有关部室办理。

(二)文件按办件、阅件进行分类。经理办负责人根据文件内容和规定的传阅范围,提出办文意见,送公司领导批示或交有关部室阅办。需要办理的公文,经请示公司领导后办理,经理办根据文件内容、领导批示予以催办。

(三)对急办件,经理办应立即将文件送交公司领导批阅。领导不在时,经理办应根据文件内容及时限要求,交相关业务科室或人员办理。事后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做好督办工作。

(四)一般公文通过公司内网办理和传阅。保密文件一律由办公室专人传送。

(五)凡外出开会、学习带回的文件及材料原件须交办公室登记存档。

第四条 有关要求

(一)收发文件必须设立收发文件登记本,履行登记签收手续,收、退文件,要专人负责。

(二)必须按规定范围组织阅读文件,并在办公室内进行,秘密文件当场阅后收回,不得擅自扩大阅读范围和带出公司阅办。

(三)借阅文件,必须经过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依时退还,秘密文件不准摘抄。

(四)秘密文件必须存放在有安全保密设施的保险柜、文件柜内,用后放柜加锁,关好门窗。

(五)复制秘密文件,必须经过请示批准,由文件保管人员复制后交使用者,复印件与原件同样管理。

第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经理办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2篇 有限公司员工奖罚制度

第一条:为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公司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员工如果有下列表现的应给予奖励。

1)如有以下表现者可以评选为公司每月的“优秀员工”评选活动,当月全勤,遵章守纪、恪尽职守、忠勤上进、绩效突出者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经全体员工无记名投票选出。

2)当月超额完成本人工作指标,为公司创造更大经济效益;

3)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成效的;

4)在与甲方沟通过程中为公司创造后续绩效或得到客户点明表扬者;

5)制作标书注重细节、任劳任怨、效率高、标书整体规划并我公司得以中标的,对标书制作人现金嘉奖;

6)其它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五条: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a、通报批评;b、经济处罚;c、辞退。

ab: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

2)在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20元;

3)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6)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7)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8)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9)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c:员工有以下行为严重者,给以辞退或开除处分,对处以辞退、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按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酌情赔偿公司损失:

1)故意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2)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贪污、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5)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6)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6)严重旷工或从事其它兼职的;

7)多次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的;

8)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篇 有限公司工人工资审核、发放制度

某有限公司工人工资审核及发放制度

一、目的

规范车间工资核算、审核、发放的日常行为,使工资的发放责任落实到位。

二、范围

车间计件工人工资。

三、核算、审核、发放原则

3.1、每月3日由各车间部门主管将各部门上月的工人考勤记录交总经办审核,在每月的5日由总经办审核后交至财务部。

3.2每月8日由总经办将各类与工人工资相关的报表做出并确认签字后交于财务部核算人员(保险由12日提交)。

3.3每月8日由财务部成本核算人员将成本考核结果交至核算人员

3.4每月16日前核算人员将核算完成的工资交于各车间主管签字确认,于17日交于罗总并审核完成,18日上午交至总经理审核,审核完成后20日准时发放,不能准时发放需总经理特批可顺延,遇节假日可提前或延后。

四规定

4.1、上述流程,各部门均应严格按时完成,延误者将以50元/天对其责任人和主管考核。

4.2、以上工作由总经办监督执行。

五、本制度于二o__年玖月一日开始执行。

总 经 办

2o__年8月26日

第4篇 有限公司收入管理制度

某有限公司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收入的管理工作,保障公司收入准确、及时计量和记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公司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是指公司与客户签订的施工合同收入。包括合同的初始收入以及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材料销售、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转让、提供非工业性劳务等取得的收入。

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非货币性交易收益、罚款净收益、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以及教育费附加返还等。

第二章收入确认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所有收入均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工程施工收入在工程已完工、取得收取工程价款权利或收到工程价款时确认。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完成的建造合同,应在合同完成时确认收入;对于跨期项目,如果其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应在期末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第五条如果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应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确认合同收入;

(二)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第六条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应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

第七条合同收入应以收到或应收的工程价款计量。

第八条因合同变更而增加的收入,应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一)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

(二)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九条因索赔款而形成的收入,应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一)根据谈判情况,预计对方能够同意该项索赔;

(二)对方同意接受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条因奖励而形成的收入,应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一)根据目前合同完成情况,足以判断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能够达到或超过既定的标准;

(二)奖励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一条所有施工合同收入(工程结算收入)均由分公司确认,平时在分公司的账表中反映,每月末以报表形式报公司财务部汇总。其他收入项目按其内容分别在公司、分公司确认。

第三章工程结算收入核算对象

第十二条分公司以单项合同为会计核算对象,按工程项目确认收入。

第十三条如果一项合同包括建造多项资产,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每项资产应分立为单项合同处理:

(一)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

(二)公司或分公司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三)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单独辨认。

第十四条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几个客户,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应合并为单项合同处理:

(一)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

(二)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

(三)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第四章 工程结算收入管理

第十五条工程结算收入管理流程

(一)公司统包再分配给分公司的项目

1.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合同评审,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2.公司按照相关制度依内部转移价格将统包的项目分配给相关分公司。分配时,要明确各分公司承建部分的下列数据:

(1)成本定额。即各分公司承建工程的对应定额成本(即合同预计总成本),可作为确定分公司工程进度的依据。

(2)合同收入。即合同总收入扣除经验审减金额后的剩余额中,与各分公司承建工程对应的总收入,将作为各分公司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依据。

3.分公司在将公司分配的项目再分配给工程处时,要将记载分配资料的文件抄送本分公司财务部;施工过程中,在向建设单位等报送工程进度情况时,有同时抄财务部。

4.如果工程在年度内完工,分公司按总公司核定给本分公司的“合同收入”额确认收入。

5.如果工程在年末未能完工,各分公司应按照适当的方法确定工程进度,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同时,将工程进度情况报公司市场部,公司市场部汇总后向客户汇报,并依据工程进度向客户催取工程价款。

6.公司财务部收到款项后,向客户开具发票,但不再在公司财务部确认收入。

(二)分公司自行签约的项目

1.根据公司法人授权,依《合同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招、投标、合同评审,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报公司市场部备案。

2.分公司按相关制度规定将项目分配给工程处,同时将合同副本抄送财务部。

3.各项目小组每周向工程处报送工程进度情况表,工程处汇总后报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将各工程处所报工程进度情况汇总后,向客户汇报并催收工程价款,同时抄市场部和财务部。

4.工程价款由市场部依据工程进度向客户收取;有时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委托项目小组就近收款,但项目小组应及时将收款情况报告市场部。

5.款项收到时,市场部将工程进度情况及工程已收款情况一并送交财务部,财务部据以开具发票。

6.财务部根据工程发票记账联编制转账凭证,据以登记工程结算收入明细帐和应收账款、预收账款明细帐等。

7.年度内完工的工程项目,分公司按合同总收入确认收入;年末未完工的项目,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8.每月末,各分公司应编制《工程结算收入明细表》等,报公司财务部汇总。

第十六条未签施工合同的工程项目,必须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动工,并按特殊事项对待。此时,项目小组和市场部要督促建设单位尽快确定工作量,并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一旦签订,要密切关注此类工程的价款回收情况,对照工程进度定期收款,并按上述办法确认收入。

第五章 其他业务收入

第十七条对

于工程剩余材料,要先填制“退料单”或“残料交库单”,办理退库手续,冲减工程成本。如再进行对外销售处理的,应经本分公司工程处和物资管理部领导会审批准,出售时按实际销售价款开具发票,并确认为收入。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的出租由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公司总经理申批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各部门所管理的资产的出租由公司财务部直接进行账务处理;分公司所管理的固定资产的出租由分公司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十九条公司无形资产转让后,由公司财务部直接确认相应收入。

第六章 营业外收入的管理

第二十条对公司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罚款收入等营业外收入,经公司相关领导审批后,财务部直接记录、反映。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拟订,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其解释、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5篇 某化工有限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汇编52页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共页

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

1目的

建立健全有效的电气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电力系统及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资产配置,落实设备实物和价值综合管理工作,保证设备资产的安全完好和经济有效使用,为公司生产经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榆能化公司电气设备安全可靠、平稳运行及作业等。

3职责

3.1公司电仪中心职责

3.1.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电气管理制度。

3.1.2制定公司电气管理的规章制度、细则和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1.3组织编制公司电力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主要技术改造方案。

3.1.4负责组织公司电力系统安全可靠性分析、风险评价和电气设备状态评估,为电力系统的运行、规划、检修、隐患治理等提供理论依据。

3.1.5组织编制公司电气设备、设施大修和改造计划,审核关键设备检修及技术改造方案。

3.1.6负责编制并实施公司电气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审核公司关键电气设备选型,会签技术协议。

3.1.7负责电气设备、设施的拆迁、调拨及报废。

3.1.8加强电气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电气设备检查和评比,组织关键电气设备的运行统计和技术分析工作。

3.1.9定期组织公司电气专业管理工作会议,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

3.1.10负责编制电气专业报表。

3.1.11负责编制和审定节电措施。

3.1.12负责供电系统变压器报装报停手续,签订供电合同和发电机并网协议。

3.1.13负责收集重要变电站运行设备的电力、电量记录,根据用电指标和上级要求负责电力平衡、核定用户用电量。

3.1.14负责公司电力系统运行方式管理、继电保护管理和电气综合自动化系统管理。

3.1.15负责公司电气设备倒闸操作指令的下达、检修工作的审批;负责公司电气设备倒闸操作和检修许可。

3.1.16负责指挥公司电力系统事故处理。

3.1.17负责公司电力系统综合自动化建设、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的管理、电气设备信息化管理、状态检测及故障诊断工作。

3.1.18负责组织公司级电气设备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组织编制电气设备故障应急预案。

3.1.20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开展电气专业技术攻关。

3.1.21参与基建、扩建扩、技措、改造等项目的方案审查、设备招标和竣工验收。

3.1.22负责公司电气“三基”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司电力系统和主要电气设备的技术资料,建立电气设备技术台帐。

3.1.23负责公司无功负荷平�和补偿,确保变电所功率因数达到0.90,与陕西电网联络线功率因数不低于0.90。

3.1.24负责电气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3.1.25负责全公司的计量工作。

3.2 公司生产部负责组织生产装置电力消耗标定,参与电气设备技术改造和节电技术的推广应用。

3.3 公司安环部职责

3.3.1参与审定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工作规程》、《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检查并监督执行情况。

3.3.2参与对施工现场用电作业和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

3.3.3参与调查、分析和处理由电气原因造成的着火、爆炸、人员伤亡事故。

3.3.4负责定期更新电气方面国家、行业、地方的标准、规范、运行和检修规程等。

3.4 物资采供部

3.4.1负责按电气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组织电气设备采购和验收,保障电气设备质量。

3.5 各生产装置职责

3.5.1检查本单位电气管理的措施的执行情况。

3.5.2组织开展本单位电气设备日常检查、季节性安全用电检查和问题整改。

3.6公司外部用电单位职责:

3.6.1 严格执行公司《电力安全管理规程》、《电力调度规程》等有关电气管理规章制度。

3.6.2 严格执行电气“三三二五”制。

3.6.3 履行供用电合同及用电协议。

3.6.4 负责用电范围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及时向电仪中心及生产调度部门报告发生的电气设备事故。

4管理内容

4.1基本要求

4.1.1本规定中的电力系统,是指公司内发、输、供、配电系统的总称。

4.1.2电气设备管理原则

(1)坚持安全、技术、经济并重原则,确保电力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稳定、经济运行。

(2)遵循电力系统的客观运行规律,积极开展安全可靠性分析、风险评价、电气设备状态评估工作,持续开展电气隐患治理,及时消除设备缺陷,避免建设项目不合理依托原有电力系统。

(3)坚持可持续发展,努力保护环境,促进节能降耗。

(4)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5)坚持技术进步、科技创新,推广先进的管理理念,应用先进、成熟的电气技术和信息化技术,提高专业管理水平,实现电气管理的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4.2 管控目的及方式

4.2.1 根据公司生产、发展的需求,在国家有关政策指导下,按照安全性、经济性并重和技术合理的方针,同步落实技术、组织措施和项目资金,不断优化电源配置,完善电网结构,不断提高电气设备装备水平和自动化水平,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和经济性。

4.2.2将电气管理工作计划,纳入公司责任制考核体系,定期检查和考核。

4.2.3电气管理要围绕着安全发、供、用电为中心,经济运行为重点,建立健全电气管理网络,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严格执行“三三二五”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度,不断改善和提高电气设备的技术、装备的运行水平和长周期运行能力。

4.3 电气设备管理内容及要求

4.3.1 电气设备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电气设备的前期、运行与维护、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安全节能、设备缺陷、更新和报废等方面的管理。

4.3.2 前期管理

4.3.2.1设备的前期管理是指设备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投运阶段的管理工作。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设备的前期管理。

4.3.2.2 电气设备设计资料管理

(1)热电厂(变电所)的厂(站)址选择及系统设计,应经过经济技术论证的文件。

(2)电气设备按生产装置的实际需求和设计部门、选型要求配置的技术资料。

(3)电气设备、设施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行业、公司的标准和规定,具备确保人身安全、消防、防爆、防腐蚀、环境保护等的技术文件。

(4)公司与榆林电网间联络线路,用于电量结算的电流互感器(ctc),应具有2组准确等级为0.2s的二次绕组;公司内部及其它用于电量结算的电流互感器宜用准确等级为0.2s级ct用于电量结算的电压互感器,其二次绕组准确等级应为0.2级的技术文件和批复文件。

(5)设计单位根据业主运行要求、威胁安全运行的电气设备问题和事故教训,改进设计的设计变更文件。

4.3.2.3 电气设备采购

(1)电气设备采购前必须经过技术经济论证,签订技术协议。

(2)电气设备采购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比质比价的原则,按有关规定进行设备监造、实行中间质量检验,严格进厂设备的质量验收,进口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并按规定进行商检。

(3)重要设备购置合同签订后,使用单位应派人员到制造厂进行监造。

4.3.2.4电气设备安装、验收

(1)电气设备的安装施工单位必须有相应的资质和施工能力以及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电气设备的安装施工必须制定施工方案,执行国家现行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由公司审批。

(2)电气设备安装后必须经过调试和试运行,运行维护单位全过程参与。

(3)电气设备投用前必须经过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验收。

(4)电气设备移交时,施工单位应将专用工具、测量测仪器、随机备件等进行整理、清点,列出清单后移交使用单位,同时在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设备的随机资料、安装记录、试验记录、调试报告、有关设计修改的说明书和附图、竣工图、隐蔽工程图移交使用单位。

(5)电气设备投用前,公司电仪中心应根据设备的特点编印培训教材和操作规程,开展技术培训、反事故演练等工作。

4.3.3 运行、维护和检修

4.3.3.1基本要求

(1)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公司电气管理规章和制度。

(2)认真执行“三三二五”制(三票、三图、三定、五规程、五记录)。“三票”指工作票、操作票、临时用电票;“三图”指一次系统图、二次回路图、电缆走向图;“三定”指定期检修、定期试验、定期清扫;“五规程”指检修规程、试验规程、运行规程、安全规程、事

故处理规程。“五记录”指检修记录、试验记录、运行记录、事故记录、设备缺陷记录。

(3)应制定“三票”填写执行规定,并根据需要及时修订。

(4)各单位电气一次系统图、二次回路图、电缆走向图应是完整的竣工图纸,必须与现场实际相吻合。

(5)电气运行及维护人员应按电气设备巡回检查制度,开展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并做好相应巡检记录。

(6)电气设备的试验项目及标准执行电力行业现行《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公司《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并采用电气设备状态监测技术,及时诊断设备运行隐患。定期检修与生产运行发生矛盾时,企业应积极创造条件安排检修、试验。

(7)公司应编制《电气运行规程》、《电气事故处理规程》,并根据设备变化状况及时修订。

(8)应用先进的在线监测、离线状态检测、故障诊断新技术和新设备,及时发现设备隐患,提高电气设备预知检修水平。

(9)变电站(发电厂电气)控制室、继电保护装置室、重要装置的高、低压变配电室的运行环境温度以(25±5)℃、相对湿度 40%-70%为宜,变压器室的排风温度不宜超过40℃。

(10)建立健全设备技术管理档案。设备变更、调拨时,其档案随设备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变更时,必须按照档案管理规定组织交接。

(11)加强电力线路、开关、刀闸等接头、接点的测温,站内每周至少进行两次测温检查,站外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测温检查,变电站每天进行一次熄灯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

(12)电气设备的维护检修执行公司《电气设备维护检修规程》。

4.3.3.2发电机

(1)本规定所称发电机是指公司自备热电厂(站)接入地方电网并网运行的发电机组。

(2)公司制定《发电机运行规程》、《发电机事故处理规程》和《启动方案》。

(3)对机组进行定人、定时巡检,及时消除运行隐患和缺陷,并开展“特护”活动。

(4)按规程规定的周期、项目安排检修,建立健全发电机检修技术档案。

(5)应制定发电机孤网运行安全、稳定措施。

4.3.3.3变压器

(1) 本规定所称变压器主要是指电力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消弧线圈、电容器等。

(2) 一、二级负荷的变电站(所)应装设应装2台主变压器,当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装设2台以上主变压器。当断开1台时,其余主变压器的容量应能满足一、二级负荷。

(3) 油浸电力变压器应按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和事故排油设施。油浸电力变压器色谱分析,120兆伏安及以上每季度分析一次;110千伏或 8000千伏安及以上每半年分析一次;800~8000 千伏安的每年至少分析一次;800千伏安以下每两年至少分析一次;出口处(或近区)短路后应分析一次,发现异常加大跟踪分析力度。220千伏及110千伏枢纽变电站的主变宜装设在线油色谱分析监测装置。

(4) 在事故情况下,允许使用变压器的事故过负荷能力。其过负荷的数值应按规范或制造厂的规定执行。

(5) 对引进的变压器要按制造厂使用要求进行运行、维护、试验等。

4.3.3.4电动机

(1)本规定所称电动机包括异步电动机、变频电动机、直流电动机等。

(2)在电网电压符合相关规定时,电动机应能保证正常运行。

(3)对运行中的电动机应检查其声音、运行电流、运行电压、温升、振动等情况。有条件的应进行状态监测,检测高压电动机绕组局部放电、绝缘、轴承温度等项目,并把监测结果记入台帐进行分析,电动机作为检修依据。

(4)电动机轴承允许温度,应遵守制造厂的规定,无制造厂规定时,应遵照以下规定:对于滑动轴承,不得超过80℃;对于滚动轴承,不得超过100℃(油脂质量差时,不超过85℃);电动机轴承用的润滑油、脂,应符应合轴承运行温度及转速的要求。

(5)根据电动机运行状况进行定期注油,并建立润滑台帐。

(6)备用电动机应定期检查,确保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7)电动机允许温升参照下表执行。

绝缘材料等级 a ebf hc

绝缘材料允许温度℃105 120 130 155 180 180以上

电机的允许温升 k 0 75 80 100 125 125

4.3.3.5电力线路

(1)本规定所称电力线路是指架空线路及电力电缆线路。

(2)落实电力线路维护责任,当一条线路属两个及以上单位维护时,应有明确的维护分界点,不得出现管理空白。电力线路的维护责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3)架空线路应根据当地污秽等级和运行环境合理选用绝缘子。宜采用玻璃绝缘子或瓷绝缘子,提高供电可靠性。

(4)按相关规范做好35千伏及以上电力电缆的运行管理,还应遵循的要求:单芯电力电缆不得存在涡流回路,中间接头处接地线应进行交叉互联,经过电压保护器接地箱接地;gis或 c-gis电力电缆线路变压器组回路的电缆终端头与变压器之间,宜装设可拆卸的连接装置,便于试验;gis 或 c-gis 电力电缆线路变压器组回路的电力电缆的预防性试验,一般不做主绝缘耐压试验,只做外护套绝缘检测试验。

(5)电力线路应按规范要求设置明显的标志设施(包括电缆头位置)。在电力线路防护区内动土,施工单位必须办理动土许可手续。

(6)加强线路巡视工作。每月对运行线路至少进行1次定期巡视,并做好记录;遇台风、暴雨、大雪、线路异常、故障跳闸等情况,需对线路进行特殊巡视,并做好预防事故的准备工作;定期检查电力电缆外护套感应电压、电流,电缆桥架、接地箱、电缆沟及排水井等。

(7)加强线路运行分析。对线路运行状况、设备存在缺陷以及所发生的线路故障及跳闸事故原因进行认真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

4.3.3.6高压开关设备

(1)本规定所称高压开关设备包括gis、c-gis(组合电气装置)、断路器、隔离开关、负荷开关、熔断器、开关柜等。

(2)根据开关类设备的事故、故障、运行、检修情况以及断路器开断短路电流的核对验算结果,制定反事故措施和技术改进措施。35 千伏、10千伏、6千伏金属铠装式进线开关柜电源侧不得装设接地刀。

(3)新安装的开关设备,投运前必须进行交接试验,运行中的开关设备应按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新安装变电站(所)的母线,一年内应进行预防性试验,运行中的母线应按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对引进设备要按照制造厂使用要求进行运行、维护、试验等。

(4)gis、c-gis 交接验收项目主要包括:外观检查、电气试验、气体试验、机械试验、资料归档等。

(5)gis、c-gis小修一般为4年1次,大修15年1次,宜结合生产装置停车检修周期或按制造厂建议进行小修或大修。

(6)gis、c-gis应有气室结构平面图,并上墙。gis、c-gis配电室内应装设良好的自然通风和强迫通风设施。sf6(六氟化硫)气体及氧含量在线监测装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运行岗位应配置便携式sf6泄漏检测仪。

4.3.3.7不间断电源系统

(1)本规定所称不间断电源系统是指逆变装置、蓄电池、静态切换装置等组成的连续输出正弦交流电能的装置(以下以简称 ups)。

(2)公司生产装置过程控制仪表电源的供电系统应配置ups,ups 的配置及运行方式执行公司不间断电源管理规》。

(3)ups 应具备良好的运行环境,运行环境温度以(25±5)℃、相对湿度相对湿40%-70%为宜,并采取必要的防潮、防尘措施,达不到要求的应装设带有除湿功能的空调设备。

(4)编制 ups 的操作、维护管理规定、故障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处理突发故障的能力。

(5) ups运行操作人员应具备ups专业知识,做好ups运行管理,按规定进行各项操作,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记录。

(6)ups电池应每3个月进行1次内阻在线检测,每五年进行1次容量检查及活化充、放电试验,电容器根据运行工况,一般7年更换1次。

4.3.3.8变频调速装置

(1)本规定所称变频调速装置是指利用改变电源频率调节电动机转速的装置(包括高压变频器和低压变频器,以下简称变频器)。

(2)高压变频器电源电缆的长度应符合制造说明书的要求。

(3)变频调速装置运行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

(4)二级单位技术人员应定期进行运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确保安全运行。

(5)根据变频器非线性特点,应考虑完善谐波治理和屏蔽措施,确保变频器接入母线系统谐波分量满足国标要求,减少对电源系统的谐波污染和对相邻设备的干扰,拟制变频器谐波导致电动机高频轴电流造成轴承的“电子刻槽”现象。

4.3.3.9事故电源设备

(1)本规定所称事故电源设备是指事故发电机组和eps装置等。

(2)编制事故电源设备的运行维护规程。设备操作、维护人员必须遵守设备运行维护规程。

(3)定期对事故电源装置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处理。

(4)事故电源必须与市电系统可靠隔离,严禁同市电系统非同期并列。

(5)每月至少进行2次发电机试运行并做好试车记录。

4.3.3.10直流电源设备

(1)本规定所称直流电源设备是指整流器、蓄电池等组成的直流电源装置。

(2)直流系统一般设置两段母线,直流网络宜采用辐射供电方式,并应配置合适的熔断器或直流断路器。

(3)直流系统中宜按每组蓄电池组设置一套微机监控装置,其信号应能上传。

(4)直流系统应配置容量合适的蓄电池组,电池应每3个月进行1次内阻在线检测,每五年进行1次容量检查及活化充、放电试验。

(5)蓄电池的运行环境温度以(25±5)℃为宜为。

(6)直流电源的整流充电设备一般宜选用两套模块组合式高频开关电源装置,并编制直流电源设备的运行维护规定。

(7)定期对直流电源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处理。

4.3.3.11照明设备

(1)照明设备可分为正常照明、事故照明和安全照明,包括用于照明的灯具、线路、开关、配电箱、控制保护装置等。安全照明是指由安全电压等级系统供电的照明装置。

(2)定期检查维护照明设备,保证照明设备状况良好,满足现场工作需要。

(3)照明设备的检修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在易燃易爆场所禁止带电更换灯具。

(4)当正常照明电源失电时,事故照明应能自动投入。

(5)在事故照明回路中不得接入其他用电负荷。

(6)塔、烟囱等高建筑物的航空障碍信号灯,符合航空部门规定,港口、码头、铁路等建构筑物的防护信号灯符合海事局及铁路部门规范。

(7)安全照明管理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4.3.3.12电力系统检修管理原则

(1)公司设备的检修,电仪中心应按规定提前向公司分管领导申报检修计划,公司分管领导接到检修申请后,应根据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批复,确定现场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工。各单位管辖设备检修也应按照以上要求办理相应手续。

2)电力系统一切检修作业,必须制定检修方案、安全措施方案、质量保证措施、事故预案等,并进行危害识别,做到分级确认把关。

(3)电力系统的检修结束后,必须经过运行维护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验收,确认工作结束、人员全部撤离、装设接地线全部拆除、无送电障碍后方可送电。

(4)电力系统的检修应采取计划检修和状态检修结合的方式,尽量与外系统配合,避免重复停电。

(5)由于装置长周期运行原因确实无法按规定周期进行检修、试验的电气设备,由电仪中心对其运行状况进行技术评估,评估内容应包

括是否可以延长检修、试验周期、延期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及延长时间,评估结果由设备部审查、批准、备案。确定延期检修、试验设备数量及延长时间均应坚持从严控制原则,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延期期间出现异常应立即处理。如经过评估确认需按期检修、试验的电气设备,必须创造条件安排检修、试验。

(6)电气设备监测宜采用先进的在线监测、离线状态检测、故障诊断新技术和新设备,包括电缆在线监测设备、避雷器在线监测设备和红外测温仪、红外热像仪、振动测试仪、油色谱分析仪等。

(7)电气设备的配件计划及消耗定额由电仪中心单位提出、物资采供部负责采购和管理。

4.3.4 运行管理

4.3.4.1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基本要求

(1)加强电力系统运行管理,确保电力系统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实现装置的安全平稳生产。

(2)依据电力系统“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设立电力系统运行管理机构,制定、完善有关的运行、调度规程。

(3)电力系统运行管理要求

1)电气设备安全、可靠,系统运行稳定、经济。

2)电气设备命名、编号符合公司设备命名编号的要求。

3)电力系统实现保护装置微机化、调度自动化、通讯网络化。

(4)电力系统调度通讯至少有两种以上不同方式的通讯装置,并配备录音设备,保证完好可靠;电力调度部门及所辖变电站必须配备录音电话。

(5)电力系统远动监控装置和调度模拟屏必须保证数据准确,信号正确。

5.3.4.2供用电工作程序

(1)电仪中心负责审核抄表结算电费单,每月根据收费电量和各用电单位抄表电量编制当月用电量报表。接收外购电收费单据,审核后转财务部门;电仪中心负责结算热电厂网供电量及转供电电费。

(2)各用电单位每月2日前将本单位上月实际用电量、产品用电单耗、节电量上报公司电仪中心,电仪中心对各单位进行考核。

(3)临时用电按现行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4)变更、暂停和迁移用电管理。

1)属于需计收基本电费的高压供电、用电设备的变更,均应到榆林供电公司办理增减容量手续。如:主变增减容量主变增减容、在计费月内暂停用电6月以上两年以内的、迁移用电地址或改接另一电压等级电源等。

2)公司变更用电、临时用电、迁移用电地址时,需到供电单位办理变更用电业务手续。

3)公司需迁移已有的电气设备、设施需先取得供电单位同意后方能实施。

4.3.4.3电力系统调度管理

(1)编制电力系统的运行方式内

1)按系统稳定、潮流、短路计算结果,确定系统正常运行方式、特殊运行方式;系统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整定方案;低周(低压)减载方案

2)月度调度计划,主要设备检修进度表,新建、改扩建设备投运进度表。

3)系统最高(低)时的电压水平时,电压监控点的电压偏差值。

4)重大事故预想和应急处理措施。

5)主要设备检修进度表。

6)系统改进意见和试验计划。

(2)负责管辖电力设备操作指令的下达和指挥发电机出力、系统电压、系统功率因数等的调整。

(3)负责榆林调度操作指令的转达和调度业务联系工作。

(4)向榆林调度报送有关检修计划、提出检修申请。

(5)负责编制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配置方案、保护配置图,定值计算、送审、下达,并监督执行。

(6)负责按“管控一体化”原则,完善电力调度信息网和数据库的建设工作。

(7)负责编制负荷平衡方案,监督计划用电的执行依据生产装置的要求,制订限电拉路顺序及低周减载或负荷快速联切方案并严格执行;当榆林调度紧急限电时,由公司电调指挥限电或拉闸操作,生产调度负责限电或拉闸后的生产安排。

(8)指挥电力系统事故处理。

(9)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应具备“四遥”(遥信、遥测、遥控、遥调)功能,无人值守变电站应安装电视监控系统。

4.3.4.4调度操作管理

(1)电气设备的操作,必须按调度命令执行;地方电调管辖电气设备的操作,由公司电调负责与地方电调联系。

(2)调度操作应遵循预告、命令、复诵、执行、汇报、确认的程序,并做好录音,正确使用调度术语。

(3)供电线路、电力电容器、电动机、变压器等的正常操作,按公司《电气设备运行规程》规定执行。

(4) 2000千瓦及以上机泵启动前由生产车间向电力调度部门电话申请并经同意后才能启动。

4.3.4.5电力系统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原则

1)迅速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

2)用一切可能的方法,首先保证自备热电厂厂用电并汇报。

3)尽快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供电。

4)调整电力系统运行方式,尽快恢复其正常运行。

(2)事故处理程序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现场值班人员应按有关规程处理并及时向公司电调和主管部门汇报。

2)公司电调根据事故现象,正确判断,迅速处理,并汇并报主管领导,通知生产部门。

3)重大系统事故,要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制定相应的反事故措施。

4.3.4.6接地线、接地刀闸的管理应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4.3.5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管理

4.3.

5.1继电保护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4.3.

5.2继电保护工作应由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承担。继电保护定值计算应培养专职或兼职人员,并保持人员相对稳。

4.3.

5.3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以下简称保护装置)主要包括:完成数据采集和处理、遥控和通信等功能的监控装置;设备的保护装置;自动重合闸、备用设备及备用电源自投装置、快切装置(备用电源快速切换装置、负荷快速联切装置);系统稳定控制装置;电动机自启动装置;自动调整励磁、发电机自同期与准同期、按频率自动减负荷、振荡或预测(切负荷、切机切、解列等)、微机“五防”装置、故障录波装置及其它保证系统安全的自动装置等;连接控制与保护、安全自动装置二次回路与元件。

4.3.

5.4加强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管理,继电保护定值计算应符合国家、行业、企业相关规范和要求,定值管理实行闭环管理。定期开展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动作评价、分析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4.3.

5.5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应选用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产品,并具备“管控一体化”功能。

4.3.

5.6微机保护及自动装置应具有故障、操作记录及输出功能、时钟及时钟同步功能,装置自动检测功能。

4.3.

5.735千伏及以上线路和装置变电所的10千伏电源联络线应装设光纤纵差保护。

4.3.

5.8发电机、35千伏及以上线路、变压器应设置具有时钟及时钟同步功能的专用故障录波器。

4.3.

5.9变电站监控装置电源应配置不间断电源装置。

4.3.

5.10 保护装置的检验周期、检验项目应按国家、行业、企业的相关规范和要求执行。

4.3.

5.11 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上工作,必须填写工作票和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

4.3.

5.12 保护装置检验合格后应加铅封或加密,密码资料在继电保护管理部门书面备案。在继电保护工作完毕后,运行人员应进行验收,如检查拆动的接线、元件、标志是否恢复正常,压板位置、试验交接记录所写内容是否清楚等,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4.3.

5.13 保护装置在新投入或经过变更时,运行人员必须和当值电力调度员进行整定值及有关注意事项的核对,无误后方可投入运行。

4.3.6 供电质量管理

4.3.6.1 根据电网运行情况方式的变化,及时做好消弧线圈、补偿电容等设备的投切。

4.3.6.2 制定提高系统供电质量的措施,做好频率、电压的调整工作。

4.3.6.3 根据电网特点,确定电压监视控制点,按电压允许偏差值的有关规定,合理采取技术措施,确保供电电压符合标准。

4.3.6.4 根据本单位电网的实际状况,把谐波治理工作纳入系统正常运行管理,采取科学有效的技术措施,使谐波含量符合《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gb/t14529-939)的要求。

4.3.6.5 发电机组应随着自动化技术的发展,采取先进技术,确保企业电网孤网运行时的频率稳定。

4.3.7电气安全管理

4.3.7.1基本要求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2)在审核设计时,各级审核人员对设计负有审核责任。设计管理部门应认真吸取建设和运行环节反馈的威胁安全运行的问题和事故教训,改进设计。

(3)新、改、扩建工程必须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扩建工程必须贯彻执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卫生设施、环境保护措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三同时”原则。

(4)新、改、扩建工程施工影响系统和设备安全运行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按规定采取完善的安全组织和技术措施,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

(5)用电单位需迁移已有的电气设备、设施需先取得供电单位同意后方能实施。在埋地电缆上动土、在架空线下暂设建筑物,应经电仪中心和生产装置所属单位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

(6)对各类电气设备缺陷,应按规定编制事故预案,并落实反事故措施。

4.3.7.2电气事故管理

(1)电气事故处理按《电气事故处理规程》执行;电气事故管理按公司设备事故和设备故障管理规定和公司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2)电气事故处理,由电力调度部门统一指挥,设施运行人员负责操作,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现场人员可以先处理后汇报。

4.3.7.3电气安全用具管理

(1)绝缘安全用具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外表有无裂纹、划痕、毛刺、孔洞、断裂等外伤,并检查表面是否清洁,使用后应正确保管,保管方法要求如下:

1)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处所,绝缘杆应悬挂或架在支架上,不应与墙面接触。

2)绝缘手套应存放在密闭的橱内,并与其他工具仪表分别存放。

3)绝缘靴应存放在橱内,不应作为一般雨鞋使用。

(2)验电器是检验电器设备是否确无电压的一种安全用具,高压验电器应存在防潮的匣内,并放在干燥的地方。

(3)接地线是保证工作人员免遭触电伤害最直接的保护措施,接地线应分别编号,并存放在规定位置,放置位置编号应与接地线编号一致。

(4)标示牌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施工及按规程进行操作,应保持表面清洁完整。

(5)高空作业安全用具主要包括升降板、梯子、脚扣、安全带、腰绳、安全帽等。

(6)对安全用具除了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外,还应定期进行试验,试验周期和标准应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

4.3.7.4接地与接零装置管理

(1)电气设备的接地与接零是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重要措施。接地与接零范围如下:

1)电机、变压器、开关及其他电气设备的底座和外壳。

2)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架构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栏、金属门。

3)室内、外配线的金属管。

4)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如开关的操动机构等。

5)配电盘与控制操作台等的框架。

6)电流互感器电流互感、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7)电缆接线盒的外壳及电缆的金属外皮。

8)架空线路的金属杆塔。

(2)建筑物、装置钢构架应有完好的防雷接地,工业工管道、储罐、料仓等设施应有可靠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3)为方便检查检测,防雷防静电引下线与接地装置的连接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采用断接卡并用不锈钢螺丝连接,或采用焊接连接。

(4)二次回路及抗干扰接地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二十五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执行。

(5)接地装置的安全检查内容

1)检查接地线引下线和各连接点的接触是否良好,有无损伤、折断和腐蚀现象。

2)对含有重酸、碱、盐或金属矿岩等化学成分的土壤地带,应定期对接地装置的地下部分挖开地面进行抽查,观察接地体腐蚀情况。

3)检查分析所测量的接地电阻值变化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4)设备每次检修后,应检查接地线与电气设备及接地网的接触情况是否完好,如有松动脱落现象应及时补修。

4.3.7.5接地装置的检查、检测周期

(1)变电所的接地网每年检查一次。

(2)生产装置现场的接地线及零线根据运行情况,每年应检查1~2次。

(3)各种防雷装置的接地线每年3月底前检查一次,对安装在山上、丘岭等高土壤电阻率地区的线路杆塔的接地电阻每年进行一次检测。

(4)对有腐蚀性土壤的接地装置,安装后应根据运行情况一般每5~6年挖开局部地面检查一次。

(5)对第一类建(构)筑物筑,易燃可燃液体贮罐、可燃气体贮罐、油库、气库、危险化学品库、供气站、加油站、油码头、装油台等防雷防静电设施,每年检测两次,时间:第一次3月1日~4月15日,第二次9月1日~10月15日。

(6)对第二、三类建(构)筑物防雷防静电设施筑物防雷防静电设,每年检测一次,时间时:3月1日~4月15日。

4.3.7.6电气消防管理

(1)电气消防管理必须按国家、地方政府和公司颁发、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执行,加强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管理和人员培训。

(2)变电所内、外的通道、道路应保持畅通。

(3)设备或场所应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并根据需要配备合格的呼吸保护器。现场消防设施不得移作他用。

(4)凡新建、改扩建工程或项目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的要求,并经调试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对已经投运的设备,若不符合有关消防规定的应采取临时措施并限期整改。

(5)现场消防设施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和其他物品。

(6)保持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或固定灭火装置完好,并使其符合设计技术规定。

(7)工作间断或结束时应清理和检查现场,消除火险隐患。

(8)变电所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9)变电所在醒目位置悬挂火警电话号码。

(10)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报告值班负责人和电力调度部门,并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采取紧急隔停措施。

(11)在电气设备上灭火时应防止触电。

(12)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严禁使用能导电的灭火剂进行灭火。旋转电机发生火灾时,禁止使用干粉灭火器和干砂直接灭火。运行维护人员应掌握常用灭火器材使用方法。

(13)电缆防火措施有:封、堵、涂、隔、包等。具体执行现行《电缆防火措施设计和施工验收标准》。

4.3.7.7防爆电气设备管理

(1)根据现行的防爆电气设备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严格规范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工作。

(2)防爆电气设备工程的设计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3)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选型

1)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原则是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2)根据爆炸危险场所区域等级对电气设备防爆结构的要求选择相应的电气设备。

3)选用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和组别,不应低于该区域内爆炸性物质的级别和组别。当存在两种以上爆炸性物质时,应按危险程度较高的级别和组别来选用。

4)爆炸危险场所内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同时符合周围环境内化学、机械、气候、风沙等不同环境条件对电气设备的要求。

(4)防爆电气设备的工程安装、监理与施工验收应遵循爆炸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5)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与维护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规定执行,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6)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按《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检修》和有关规定执行,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人员应经过防爆电气设备知识的培训。

4.3.7.8防过电压、防污闪管理

(1)雷害对生产和人身安全危害很大,设计和运行中应充分重视直接雷击、雷电反击和感应雷电过电压对电气设备的危害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2)电子设备对过电压的承受能力很低,应有综合防护措施,如分流、均压、屏蔽、接地、保护(箝位)等,防止电子设备遭感应雷击。

(3)供重要负荷的35千伏及以上架空线路应沿全线架设避雷线。

(4)污闪具有很强的季节性和区域性,必须采取措施预防户外电力设备绝缘闪络事故发生,对污秽情况应加强监测分析。

(5)污秽较严重地区要提高防污闪能力,采取防污闪措施。

(6)对于中性点不接地或消弧线圈接地系统,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内部过电压。当单相接地故障电容电流超过规程规定的允许值,应采用消弧线圈(宜采用消弧线圈自动补偿装置)等技术措施。消弧线圈接地系统应采用过补偿方式运行,过补偿值应符合规程要求。

(7)为避免公司电力系统产生谐振过电压,110千伏及以上应选用电容式电压互感器或励磁性能饱和点较高的电磁式电压互感器,35千伏及以下应选用励磁性能饱和点较高的电磁式电压互感器。

(8)同一电压等级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中应减少电压互感器中性点接地的数量,以免发生谐振。

(9)为防止电压互感器铁磁谐振,宜在电压互感器中性点与地之间串接消谐电阻,或采用其他专门的技术措施,如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开口三角形绕组中接入微机消谐装置。

(10)要正确选用氧化锌避雷器,其额定电压和持续运行电压应符合规程要求。应根据规程要求,加强对避雷器的试验,积极开展在线检测技术。

4.3.7.9高压电气设备“五防”管理

(1)凡可能引起误操作的高压电气设备,均应装设防误装置,防误装置应能实现下述“五个”功能(简称简“五防”):

1)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

2)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3)防止带电装设(合)接地线(接地刀闸)。

4)防止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5)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2)新投运的高压开关柜必须具有“五防”功能,对在用不具备“五防”功能的高压电气设备应予以改造或更新。

(3)任何人不准擅自对运行中的防误装置解锁。如因装置缺陷或事故处理等确需解锁操作时,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作记录,事后应及时恢复正常状态。

(4)防误装置要求所用电源应与设备的继电保护、控制回路的电源分开。

(5)防误装置应做到防尘、防异物、防锈、不卡涩,户外的防误装置应有防水、防潮措施。

4.3.7.10变配电室防小动物管理

(1)变配电室必须对电缆沟口及其它孔、洞进行封堵处理。

(2)变配电室门窗应采用非燃材料,保持完好,关闭严密,窗户应装设防止小动物的护网,门应向外开启,并加设高度为50厘米的防鼠板。

(3)人员出入变配电室,必须随手关门。

(4)高压电气设备的间隔、护网、门应保持完好。

(5)高低压开关柜的门在运行中必须关闭,其底部的电缆孔洞必须封堵。

(6)新建变、配电室和开关柜的母线应采用封闭母线槽或绝缘母线,对原变、配电室和开关柜的母线有条件时可采用刷绝缘涂料等办法。

(7)因施工需要在变配电室墙开孔、洞和进行开关柜试验、检修作业时,要及时采取防小动物进入的临时措施,施工结束所开孔、洞应及时封堵。

4.8电气节能管理

4.3.8.1 各单位应制订电气设备的节能措施,降低电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4.3.8.2 在保证电网安全和供电质量基础上,充分利用现有设备,通过合理安排经济运行方式、优化系统无功、调配负载、加强线损管理等技术措施,降低系统损耗。

4.3.8.3 根据无功潮流分布情况,优化发电机无功出力,按就地补偿和集中补偿相结合的原则,合理配置静态和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及时投、停无功补偿设备,提高其运行水平,降低电能损耗。

4.3.8.4 积极推广高效节能的电力设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降低用电设备的能耗。

4.3.8.5各单位应进行月度经济运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同时上报电仪中心。

(1)装置照明宜采用led高效节能灯具及节能控制装置。

(2)用高效低耗型变压器。

(3)理选用交流变频调速装置。

4.3.8.6有效治理系统谐波,降低谐波损耗等。

4.3.9电气设备缺陷处理

4.3.9.1 发现电气设备缺陷,操作人员应及时联系电气维护人员并填写维修作业票,落实安全措施后交电气维护人员处理。

4.3.9.2 维护人员接到维修作业票后,应及时消除缺陷,在记录上签字确认,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使用单位,并及时记录在设备技术档案中。4.3.9.3 建立电气设备缺陷记录,必须有设备缺陷内容、发现人、发现及消除日期等内容,做到及时准确填写。

4.3.9.4 对因条件不具备(如需停运设备、倒停主系统等)一时不能消除的缺陷,检修单位应提出消除缺陷的计划,报电仪中心审批,协调安排消除缺陷,同时运行维护单位应做好防止缺陷扩大的措施。

4.3.9.5 电气隐患按照电力行业有关反事故措施要求和电气隐患治理方案,及时安排治理。

4.3.10 电气设备的更新和报废管理

4.3.10.1 电气设备更新应当按照企业的安全供电和发展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

4.3.10.2 电气设备更新按公司设备更新管理办法执行。

4.3.10.3 电气设备报废管理按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4.3.10.4 电气设备更新规定

(1)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气设备应及时更新。

(2)变配电设备运行寿命15~20年。

(3)微机保护及监控设备运行寿命10~15年。

(4)架空电力线路运行寿命20~25年,电力电缆线路寿命15~20年。

(5)电力设备运行寿命8~10年。

(6)相关设备应根据事故情况、运行年限、负荷率、运行环境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

4.3.11公司电仪中心需保存技术资料管理

4.3.11.1电气“五规程”。

4.3.11.2主变电站的设计文件、资料,关键设备台帐。

4.3.11.3关键设备事故分析处理材料。

4.3.11.4国家电力法规和上级机关发布的有关电力管理文件。

4.3.11.5电气定期检修、定期试验、定期清扫计划及延期评估报告。

4.3.11.6设备大修、更新计划。

4.3.11.7设备工作总结(月度、半年、年度)。

4.3.11.1.8继电保护定值通知单(包括计算书)、继电保护动作记录及评价、系统阻抗图、系统短路容量表。

4.3.11.9防雷防静电设施台帐、平面图,测试报告及整改情况。

4.3.11.10事故应急预案。

4.3.11.11电量统计报表。

4.3.11.12设备故障统计报表。

4.3.11.13所有输变电设施设备台帐和设备档案。

4.3.11.14运行操作系统摸拟图,电缆或架空线路走向图,二次接线图;

4.3.11.15检修工作票,倒闸操作票,临时用电票。

4.3.11.16电气“十八种记录”。

4.3.11.17电气设备试验报告。

4.3.12 监督检查与考核

公司电仪中心负责对各单位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按照按公司“责任制”工作要求予以考核。

5附则

本规定由电仪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 相关文件

6.1电气五规程-检修规程、试验规程、运行规程、安全规程、事故处理规程。

6.2《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gb 19517-2009

6.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596-1996

6.4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q/csg114002-2011)

6.5《电气运行工艺指标,电气运行技术规范》

6.6《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6.7《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6.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6.9《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

6.10《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 gb50045-95

6.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34-2004

6.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6.1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

6.1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6.15《35kv及以下客户端变电所》dgj32/j14-2007

7相关记录

7.1避雷器台帐

7.2电力变压器台帐

7.3电力电缆明细表

7.4电力电容器台帐

7.5高压开关柜台帐

7.6架空线台帐

7.7直流电源台帐

7.8 ups 台帐

7.9低压开关柜台帐

7.10电动机台帐

7.11变频调速器台帐

7.12直流屏台账、

7.13继电保护屏台账

7.14电气设备静密封点台帐7.15变压器油色谱分析台账

7.16个体绝缘防护器材台账

8附录

附录1电气系统安全检查

附录2避雷器台帐

附录3电力变压器台帐

附录4电力电缆明细表

附录5电力电容器台帐

附录6高压(断路器)开关柜台帐附录7架空线台帐

附录8直流电源台帐

附录9 ups 台帐

附录10低压开关柜台帐

附录11电动机(高压)台帐

附录12变频调速器台帐

附录13直流屏台账、

附录14继电保护屏台账

附录15电气设备静密封点台帐

附录16变压器油色谱分析台账

附录17发电机台帐

附录18 电表台帐

附录个体绝缘防护器材台账

附录1 电气系统安全检查

检查人受检单位检查时间

检查单位设备部、电仪中心,查出的问题由设备部按照“设备专业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目的检查监督电气系统的设备设施和作业安全开展情况。

要求按照《电气安全管理》的要求认真检查,不放过任何可疑点。对查出问题及时处理,暂时无法处理得应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计划本表可作为电气专项检查表、公司综合检查表的组成部分使用。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检查方法(或依据)检查评价

符合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电气管理按电力部《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和集团公司“三三二五”制,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台帐。三图:系统模拟图、二次线路图、电缆走向图。三票:工作票、操作票、临时用电票。三定:定期检修、定

期试验、定期清理。五规程:检修规程、运行规程、试验规程、安全作业规程、事故处理规程。五记

录:检修记录、运行记录、试验记录、事故记录、设备缺陷记录。《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db11/527-2008

“三票”填写清楚,不得涂改、缺项,执行完毕划√或盖已执行章。检修、试验作业严格按规程进行,落实安全措施。

从事电气作业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在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用电安全导则》第 10.4条

临时用电应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有专人负责管理,限期拆除。《用电安全导则》第 10.6

变配电间管理主控室有模拟系统图,与实际相符。高压室钥匙按要求配备,严格管理。《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

db11/527-2008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用电安全导则》

b/t13869-2008 6.7

变配电室内应设有等电位联结板。

变配电间与防爆区相通的沟道有可靠的隔断。

变配电室应设置防止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

变配电室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变压器间通风良好,油位、油温正常,无杂音,接地良好,附属设备完好。

变配电室应设置有明显的临时接地点,接地点应采用铜制或钢制镀锌蝶形螺栓。接地线有编号,装

拆接地线有记录。标示牌齐全。

绝缘工器具齐全,定期试验,有报告和记录。

变配电室的地面应采用防滑、不起尘、不发火的耐火材料。

变配电室变压器、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操作面地面应铺设绝缘胶垫。

通往室外的门应向外开。高压间与低压间之间的门,应向低压间方向开。配电装置室的中间门应采用

双向开启门。设备间与附属房间之间的门应向附属房间方向开。长度大于7m的配电装置室,应有2个

出口;长度大于60m时,应有3个出口。

变配电室出入口应设置高度不低于400mm 的挡板。

变配电室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灯的备用充电电源的放电时间不低于 20min。

高低压开关柜的门在运行中必须关闭,其底部的电缆孔洞必须封堵。

变电站(发电厂电气)控制室、继电保护装置室、重要装置的高、低压变配电室的运行环境温度以(25±5)℃、相对湿度 40%-70%为宜,达不到要求的应装设带有除湿功能的空调设备。变压器室的排风温度不宜超过40℃。

电缆沟、隧道、桥架电缆必须有阻燃措施。《用电安全导则》电缆沟防窜油汽、防腐蚀、防水措施落实;电缆隧道防火、防沉陷措施落实。《用电安全导则》

电缆桥架符合设计规范。

《用电安全导则》

变压器资料施工单位需向运行单位移交下列技术文件和图纸,新设备安装竣工后需交:

供的说明书、图纸及出厂试验报告;本体、冷却装置及各附件(套管、互感器、分接开关、气

体继电器、压力释放阀及仪表等)在安装时的交接试验报告、器身吊检时的检查及处理记录等;安

装全过程(按gbj148和制造厂的有关规定)记录;变压器冷却系统,有载调压装置的控制及保护回路

的安装竣工图;油质化验及色谱分析记录;备品配件清单。

查资料

检修竣工后需交:

a.变压器及附属设备的检修原因及检修全过程记录;

b.变压器及附属设备的试验记;

c.

变压器的干燥记录; d.变压器的油质化验、色谱分析、油处理记录。

查资料

每台变压器应有下述内容的技术档案

历卡片;安装竣工后所移交的全部文件;检修后移交的文件;预防性试验记录;变压器保护

和测量装置的校验记录;油处理及加油记录;其它试验记录及检查记录;.变压器事故及异常运行(如

超温、气体继电器动作、出口短路、严重过电流等)记录。

查资料

变配电系统-油浸式变压器

变压器室的门应采用阻燃或不燃材料,并应上锁。门上应标明变压器的名称和运行编号,门外应挂

“止步,高压危险”标志牌。

查现场、阅读资料油标油位指示清晰,油色透明无杂质,变压器油有定期绝缘测试报告。

油温指示清晰,温度低于85℃

变压器、运行过程中内部无异常响声或放电声。

应有符合规定的警示标志和遮拦。

变压器事故放油阀设置符合要求,事故放油阀的堵板应为“可以手工打碎的玻璃或有机玻璃”。

油浸式变压器下应设置贮油池,贮油池内应放厚度不小于250mm、大小为50mm~80mm的鹅卵石,同时还

应设置有事故油池、事故油池的容量不应小于每个油浸变压器最大的贮油量。油浸变压器周边应设置

有沙坑和铁锨。

变压器本体及所有附件应无缺损,且不漏油。

油浸电力变压器色谱分析,220千伏或120兆伏安及以上每季度分析一次;110千伏或 8000千伏安及以

上每半年分析一次;800~8000 千伏安的每年至少分析一次;800 千伏安以下每两年至少分析一次;

出口处(或近区)短路后应分析一次,发现异常加大跟踪分析力度。220千伏及110千伏枢纽变电站的

主变宜装设在线油色谱分析监测装置。

变配电系统-干式变压器变压器室的门应采用阻燃或不燃材料,并应上锁。门上应标明变压器的名称和运行编号,门外应挂“止

步,高压危险”标志牌。

查现场有无异常声音及振动。

变压器的风冷装置运转正常。

高、低压接头应无过热现象,电缆头应无漏电、爬电现象。支持瓷瓶应无裂纹、放电痕迹

铁芯风道应无灰尘及杂物堵塞铁芯无生锈或腐蚀现象等。应有符合规定的警示标志和遮拦。

动力(照明)配电箱(柜、板)箱(柜、板)符合作业环境要求

箱(柜、板)内外整洁、完好、无杂物、无积水,有足够的操作空间,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查现场箱(柜、板)体pe可靠。

各种电气元件及线路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无严重发热烧损现象。

箱(柜、板)内装配有插座接线正确,并配有漏电保护器。

保护装置齐全,与负载匹配合理。

外露带电部分屏护完好。

编号、识别标记齐全,醒目。

正常照明的电源,应由动力和照明网络共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厂用变压器供电。事故照明,应

由蓄电池组供电

电网接地系统电源系统接地方式的运行应满足其结构的整体性、独立性的安全要求。查现场各接地装置的电阻检测合格,如:tn系统工作接地低于4ω;重复接地低于10ω;tt系统工作接地低

于4ω。

tn系统重复接地布设合理。

接地装置的连接必须保证电气接触可靠。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能防腐蚀,防损伤或者有附加保护措

施。

接地装置编号、标识明晰,定期检测报告有效,资料完整。

防雷接地系统防雷技术措施须经安全设计与验算,使其保护范围有效。查现场防雷装置完好;避雷器无损坏,引下线焊接可靠,接地电阻应低于10ω。

独立避雷针系统与其它系统隔离,间距合格。

道路或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有防止跨步电压触电的措施。线路应有防雷电波侵入的技术措施。

对防雷区域和防雷装置能定期进行预防性检查、评价和检测,且有关资料齐全有效。

独立避雷针不应设在人经常通行的地方,避雷针及其接地装置与道路或出入口等的距离不宜小于3m,

否则应采取均压措施,或铺设砾石、沥青地面。

电气设备发电厂内所有带电设备的安全净距不应小于各有关规程规定的最小值。

当屋外(屋内)电气设备外绝缘最低部位距地面小于2.5m(2.3m)时,应设置固定遮栏。

爆炸危险场所内,有过负荷可能的电气设备应装设可靠的过负荷保护。

充油电气设备间的门若开向不属于配电装置范围的建筑物内时,其门应为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的实体门。

易燃、易爆场所通风用的通风机和电动机应为防爆式,并应有直接连接

屋外配电装置的周围宜设置高度不低于1.5m的围栏。

电气设备的绝缘水平,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绝缘要求。

第6篇 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行政管理

_____有限公司

标题:《人事管理制度》

编号:js/qe-1-rsglzd

版次:a

页数: 7页

受控标识:

发放号:

编制:

审核:

批准:

2023年月日发布 2023年月日实施

企业、公司行政管理

______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1页共7页

1目的

为使本公司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 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均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2.2 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2.3 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2.4 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

3录用

3.1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3.2 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3 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3.4 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公司综合办公室送交以下证件:

3.4.1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4.2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4.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4.4 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三张。

3.4.5 入职员工登记表。

3.4.6 其它必要的证件。

3.5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3.5.1 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3.5.2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5.3 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3.5.4 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3.5.5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3.5.6 因品行恶劣,曾被执法单位和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3.5.7 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公司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3.5.8 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3.5.9 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临时

企业、公司行政管理

______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2页共7页

用工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3.5.10 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3.5.11 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4工作守则

4.1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4.2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4.2.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4.2.2 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4.2.3 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4.2.4 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4.2.5 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4.2.6 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4.2.7 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4.2.8 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4.2.9 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4.2.10 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4.2.11 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4.2.12 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4.3 公司实行每日7.5小时工作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4.4 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4.5 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4.6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规定处理。

5待遇

5.1 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5.2 员工的基本待遇按《_____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2023年月日)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企业、公司行政管理

______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3页共7页

5.3 月薪工资在次月15日左右发放或存入员工在内部银行的帐户。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6休假

6.1 公司休假按照公司制度或者通知为准,其他休假情况暂不做说明。

7请假

7.1 员工请假和休假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8出差

8.1 公司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8.2 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纪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具,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8.3 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报销费用和交通费用。如需要出差补助的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公司未予以规定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呈报批准后执行。具体标准和执行以公司的意见办理。

8.3 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9培训

9.1 为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举行的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9.2 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及时间由各部门自行确定,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适当安排,在新员工转正前1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9.3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9.4 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达到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9.5 公司组织的员工培训应根据情况登记在相应的《员工培训登记卡》上,《员工培训登记卡》由综合办公室保存在员工档案内。

9.6 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全额报销学杂费、部分报销学杂费、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等支持。

9.7 经公司出资委培并通过参加正规考试而获得相应证书的职工,需按所持证书的级别与公司另行签订服务期限协议书。期间,公司按证书的级别适当给予技能补贴;如职工在服务期内离职的,则需退回公司为其取证等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企业、公司行政管理

______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4页共7页

10调职

10.1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整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但应提前至少一周告知被调员工,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10.2各部门主管在调整员工岗位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职相称”。

10.3 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一月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11保密

11.1 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直接主管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11.2 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是意见涉及公司的,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11.3 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11.4 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11.5 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11.6 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对未经允许发布或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追究当事人责任。

12考核

12.1 员工考核分为:

12.1.1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两个月)由试用部门负责人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转正申请表”经综合管理部或副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录用。

12.1.2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用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表由综合办公室拟制及修订,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拟制及修订。

12.1.3 部门负责人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负责人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综合办公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对公司的评价、薪酬及奖励、调职的依据。以薪资挂钩的考核需由财务保管附于工资表后。

12.1.4 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

13奖惩

13.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13.1.1 品性端正,工作努力,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

13.1.2 培训考核,成绩优秀者。

企业、公司行政管理

______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5页共7页

13.1.3 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13.1.4 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13.1.5 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13.1.6 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13.1.7 发现职责外的危机处理,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13.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13.2.1 对销售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13.2.2 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13.2.3 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13.2.4 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13.2.5 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13.2.6 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13.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别奖:

13.3.1 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13.3.2 热情为用户服务,经常得到用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

13.3.3 开发新客户,市场销售成绩显著者。

13.3.4 对有其它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13.4 员工的惩罚分为四种:

13.4.1 罚款:由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3.4.2记过:由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报综合管理部执行,并下达通知,受记过者同时扣发当月部分工资(根据实情)。

13.4.3 降级:由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报综合管理部执行。

13.4.5 除名:由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报综管理部执行。

13.5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13.5.1 工作时间,擅自在公司推销非本公司产品者。职责所需,经批准者不在此限。

13.5.2 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13.5.3 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13.5.4 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13.5.5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13.5.6 不按规定穿着或佩带规定上班者。

13.5.7 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13.5.8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企业、公司行政管理

______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6页共7页

13.5.9 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13.5.10 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13.5.11 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13.5.12 公司明文规定其它应处罚款或批评的行为。

13.6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

13.6.1 擅离职守,致公司受较大损失者。

13.6.2 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13.6.3 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13.6.4 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

13.6.5 一个月内旷工职(工)累计达二日者。

13.6.6 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

13.6.7 其它重大违反规定者。

13.7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解聘除名:

13.7.1 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同类业务或在其它兼职者,或在外兼营事务,影响本公司公务者。

13.7.2 一年中记过二次者。

13.7.3 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恶劣者。

13.7.4 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

13.7.5 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13.7.6 在公司内赌博者。

13.7.7 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13.7.8 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13.7.9 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13.7.10 一年中已降级二次者。

13.7.11 无故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旷职累计达十二日者。

13.7.12 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13.7.13 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13.7.14 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13.7.15 故意泄露公司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3.7.16 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13.7.17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13.7.18 参加非法组织者。

13.7.19 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3.7.20 转正一个月内不能把社保转入公司或者拒不转入且没有书面说明的。

企业、公司行政管理

______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7页共7页

13.7.21 其它违反法令、规则或规定情节严重者。

14福利

14.1 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意外医疗保险,其他保险自理。

14.2 公司为一般员工社会保障保险,其费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15资遣

15.1 员工自行辞职或受处罚被除名声,不按资遣处理。

15.2若因公司亏损、破产或其他意外重大事故导致不能正常经营,资遣费的发给标准依临时股东会研究制定的决定执行。

16辞职

16.1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具“辞职申请”经主管报公司批准后,办理手续。并视需要,开给《离职证明》。

16.2 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责任人员辞职,根据职级的不同,需提前2―3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16.3 辞职的手续和费用结算,按公司文件和有关规定办理。

17生活与娱乐

17.1公司按实际情况可向员工提供部分生活用具,或者有组织地开展一些娱乐活动,以满足员工的基本需要。

17.2公司反对员工生活上的腐化,禁止员工加入打麻将之类的消磨意志的活动和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的活动。

18安全与卫生

18.1 本公司各部门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

18.2 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及卫生各项规定,以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安全。

19附则

19.1有关办法的制定:有关本公司员工的(1)考核(2)职位职级晋升 (3)荣誉(4)退休(5)抚恤(6)各种津贴给付等,其方法另行订之。

19.2 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办。

19.3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7篇 有限公司仓库管理制度

某有限责任公司仓库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公司库存商品的安全与完整、降低仓库管理成本、以免造成商品积压与资金浪费,特制定本制度,要求有关部门遵照执行。

一、采购入库管理:

1、商品采购主要分为日常备货采购和业务员要求采购备货两类。日常备货采购指商务部根据仓库商品库存和市场行情主动备货,预算清单由商务下;业务员要求采购备货指业务员根据销售需要向商务部提出采购备货,预算清单仍由商务下,但业务员必须在预算清单红联签字确认。

2、商务部输单员审核预算清单后输入采购订单,并在预算清单上加盖已录章,然后由商务部主管负责对预算清单和采购订单进行审核。

3、仓库管理员根据审核无误的预算清单,才可办理物资入库手续。入库时仓库负责清点实物数量,进行外观验收,同时要关注商品的价格、规格、型号、数量是否与预算清单一致,货物名称及编号是否统一,如有异常,应及时通知经办人员改正,否则拒绝入库。

4、仓库将实物清点入库后,应在实物上贴上标明商品编码、名称、规格型号、批次的标签。

5、仓库根据核对无误的采购订单关联生成入库单并打印,入库单一式四联,一联仓库,一联商务部,两联业务会计。

6、仓库负责编制、打印、报送入库日、周、月报表。

7、仓库每日及时配对入库单、采购预算清单,并与入库日报表核对无误后一并报送业务会计。

8、禁止虚开无实物的入库单。

附件:采购入库流程、采购预算清单传递流程、入库单传递流程

二、销售出库管理

1、业务员在当日16:30之前填写次日的销售订预算清单报送商务部输单,并在公司办公自动化上输入工作联系单,销售预算清单一式四联,一联仓库、一联业务员、一联商务、一联业务会计。仓库在当日按销售预算清单提前备货,办公室根据业务员在公司办公自动化的工作联系单统一安排发货车辆,保证货物及时送达客户。

2、业务员必须完好保管所有销售预算清单,以便与财务和客户结算、备查,否则后果自负。

3、商务部输单员审核预算清单后输入销售订单,并在预算清单上加盖已录,然后由商务部主管对销售订单进行审核。

4、仓库管理员根据审核无误的销售预算清单,才可办理物资出库手续,并在预算清单上加盖货已发章。商品出库时要关注商品的价格、规格、型号与预算清单是否一致,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货物名称及编号是否统一,如有异常,应及时通知经办人员改正,否则拒绝出库,出库时应特别关注低于最低售价的商品。

5、业务员必须在十天内处理所下的订单,如果处理不及时,公司将根据订单金额每天加收1‰管理费,统计样表见附件:过期销售订单管理费统计表。

6、出库单上的商品编号、名称、规格、型号必须与实物一致,如有异常,应及时通知经办人员改正,否则拒绝出库。

7、仓库根据核对无误的销售订单关联生成发货单并打印,发货单一式五联,三联业务会计(其中两联由业务员经客户签字后送交业务会计,一联仓库与预算清单配对后送交业务会计)、一联仓库、一联客户,发货单反映数量、含税单价、税额、价税合计。仓库汇总当日发货单后报业务会计进行核销。

8、仓库每天记帐,次日由业务会计负责打印出库单,出库单一式四联,一联仓库、一联业务员、两联业务会计,出库单上反映数量、采购进价;与发货单配对,并负责将出库单送交仓库、业务员。

9、如因销售急需放行的商品,可采取紧急放行措施,但事后必须及时补办各项手续。

10、发货单由业务员或技服人员送达客户签收后交业务会计核销。

11、仓库必须严格按照发货单上开具的商品名称、编码、规格、型号、数量发货,违规操作造成的帐实不符等后果,由经办人承担全部责任。

12、商品出库要遵循先进先出原则,以免造成呆滞、积压、过期、贬值等经济损失。

13、仓库每日及时配对发货单、销售预算清单,核对无误后一并报送业务会计。

14、编制、打印、报送发货日、周、月报表。

15、禁止虚开无实物的出库单。

附件:销售出库流程、销售预算清单传递流程、销售订单传递流程、发货单传递流程、送货单传递流程、出库单传递流程

三、企业产品推广部销售管理

由于企业产品推广部销售情况复杂多样,特做如下规定:

1、企业产品推广部根据销售需要申请销售样品,经总经理审批后,从仓库调用。

2、企业产品推广部所有摆放的销售样品必须贴上商品标签标明商品编码、名称、规格型号、批次。

3、企业产品推广部根据业务需要专门配备分开票机、保险箱。

4、企业产品推广部内勤人员业务上隶属于财务部和仓库,行政上隶属于企业产品推广部。

5、销售商品时业务员负责填写预算清单、收款、发货,内勤人员负责开票、输入销售订单。

6、企业产品推广部店面摆放样品可直接销售给客户,同时开发票、收钱。直接销售样品后,应于当日到仓库补办商品出库手续,并领取商品补充企业产品推广部店面样品。

7、企业产品推广部补办出库手续时应根据销售商品的标签填写预算清单的商品编码、名称、规格型号,确保预算清单与实际销售商品一致。

8、企业产品推广部销售店面没有的商品时,如果预先知道销售时间,应提前填写预算清单,通知内勤人员输入销售订单;如果是预先无法预知的销售,客户要求马上提货,可先发货再补办出库手续。

9、根据销售时是否收钱和是否开发票可分为下列四种情况:

(1)款已收、票已开:业务员收款后将预算清单和钱交内勤人员核对清点,内勤人员在预算清单上加盖钱已收章,再根据预算清单开票,在预算清单上加盖票已开章,如果是开普通发票的,提货联给业务员,并将发票号码写在预算清单上,如果是开增值税发票的,将发票号码写在预算清单上;业务员将预算清单送交仓库提货,仓库根据预算清单发货。内勤人员应在当天输入所有销售订单,在预算清单上加盖已录章,仓库再根据销售订单关联生成发货单、出库单,并与预算清单配对、核销。

(2)款已收、票未开:业务员收款后将预算清单和钱交内勤人员核对清点,内勤人员在预算清单上加盖钱已收章;业务员将预算清单送交仓库提货,仓库根据预算清单发货。内勤人员应在当天输入所有销售订单,在预算清单上加盖已录章,仓库再根据销售订单关联生成发货单、出库单,并与预算清单配对、核销。

(3)款未收、票已开:业务员填写预算清单,内勤人员根据预算清单开票,并在预算清单上加盖票已开章,如果是开普通发票的,提货联给业务员,并将发票号码写在

预算清单上;如果是开增值税发票的,将发票号码写在预算清单上;业务员再将预算清单送交仓库提货,仓库根据预算清单发货。内勤人员应在当天输入所有销售订单,在预算清单上加盖已录章,仓库再根据销售订单关联生成发货单、出库单,并与预算清单配对、核销。

(4)款未收、票未开:业务员填写预算清单,经部门主管审核批准后到仓库提货,仓库审核预算清单后发货,业务员将商品送交客户,并要求客户在签收单上签字确认。内勤人员应在当天输入所有销售订单,在预算清单上加盖已录章,仓库再根据销售订单关联生成发货单、出库单,并与预算清单配对、核销。

10、内勤人员每日编制销售日报表,与现金、支票核对相符后交财务部,销售日报表一式三份,一份留底,一份交财务部核销,一份交仓库核销。

附件:企业产品推广部销售流程

四、紧急放行管理

1、因销售急需放行的商品,可采取紧急放行措施。

2、业务员根据业务需要填写销售预算清单,提交部门经理审批。

3、仓库根据审批后的销售预算清单,在预算清单上加盖紧急放行章,并手工开具送货单,送货单一式三联,一联客户,一联业务员、一联业务会计。

4、业务员送货后,取得经客户签字确认的送货单。

5、业务员必须在三天内参照销售出库管理补办销售出库手续。如果业务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补办出库手续,公司将根据销售金额按天加收1‰的资金占用费。

附件:物资借用流程

五、商品赠送管理

1、商品赠送包括采购赠送和销售赠送。

2、采购赠送指公司采购商品时供货商赠送商品给本公司;销售赠送指本公司业务员销售商品给客户时赠送商品给客户。

3、商务收到供货商提供的赠送清单时,登记采购赠送商品台帐,并将台帐和仓库提供的其他入库单核销,填写预算清单,商品价格由商务部根据市场价确定,并输入订单。

4、仓库清点采购赠送商品入库,并根据订单关联生成其他入库单(一式四联),一联仓库、一联商务、两联财务。

5、各部门、各业务员根据明年业务预算,于当年12月20日前制定出全年销售赠送商品预算,分小件销售赠送商品预算和大件销售赠送商品预算,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6、业务员在批准的销售赠送商品额度内,根据下列权限办理相关手续。对每次赠送金额(含税价)在50元以下(含50元)的由仓库在预算额度内审核控制;对每次赠送金额在50元以上200元以下(含200元)的由部门经理审批;对每次赠送金额在2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7、由于业务发展的需要超出本年度商品赠送额度的可申请增加赠送额度,经总经理批准后,通知仓库增加赠送额度。

8、仓库每月统计各业务员本年赠送商品报表,报表中注明各业务员本年赠送预算额度、本年度已赠送商品额度、剩余赠送额度,报表一式三份,一份仓库留底、一份业务员、一份总经理。

9、销售赠送商品必须在预算清单单和出库单自定义栏内注明赠送字样,出库单上必须输入商品数量、单价、金额。

10、仓库必须按月统计各业务员的销售赠送商品清单报业务会计核算。

11、销售赠送其他程序参照销售出库管理

附件:商品赠送流程

六、内部调拨管理

1、内部调拨仅适用总仓与办事处之间的调拨,原则上办事处与办事处之间不得办理调拨,特殊情况确需调拨的须到总部办理相应的调拨手续。

2、公司统一拟订调拨申请单格式,调入方根据商品库存量及市场销售形势,填写调拨申请单(一式二联),一联由调入方保存、一联传真到商务。

3、商务审核调拨申请单,调拨申请单输入有误的,通知调入方重新填写;库存商品短缺的,参照采购入库流程办理采购入库;审核无误的根据调拨申请单填写调拨预算清单,并输入调拨单。

4、仓库审核调拨预算清单和调拨单,并打印调拨单,调拨单一式四联,一联调出方、一联调入方、一联商务,一联业务会计。

5、调入方清点实物入库,在调拨单上签字确认。每隔一星期与仓库核对调拨清单。

6、仓库每日将调拨单和办事处上报调拨单日列表核对无误后一并报送业务会计。

附件:内部调拨流程、内部调拨申请单传递流程、调拨单传递流程

七、内部领用管理

1、内部领用包括日常办公用品的领用及办公设备的领用。日常办公用品领用指公司各部门到办公室领用日常办公用品,办公设备领用指公司各部门到仓库领用办公设备。

2、各部门必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及管理要求,制定全年的办公用品与办公设备预算,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日常办公用品一次领用金额在100元以下(含100元)的,由部门主管在预算额度内审批,一次领用金额在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含500元)的由部门经理在预算额度审批,一次领用金额在500元以上或超出预算额度的由总经理审批。

4、仓库另建行政仓,核算日常办公用品。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采购,根据采购清单输入采购订单,关联生成入库单,仓库通过内部调拨,将办公用品调到行政仓,具体操作参照采购入库。每月办公室根据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清单输入订单,关联生成出库单,具体操作销售出库流程

5、每月末办公室编制各部门本月领用的日常办公用品汇总表,提供业务会计记帐和仓库核对。

6、办公设备的一次领用金额在100元以下(含100元)的,由部门主管在预算额度内审批,一次领用金额在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含500元)的由部门经理在预算额度审批,一次领用金额在500元以上或超出预算额度的由总经理审批。

7、各部门应建立在用设备的使用台帐。

8、各部门领用办公设备时应填写预算清单。

9、商务审核预算清单,填写有误的返回各部门,重新填写,审核无误的输入订单,订单一式四联,一联仓库,一联商务,一联领用部门,一联业务会计。

10、仓库根据核对无误的订单关联生成发货单和出库单,发货单和出库单一式四联,一联仓库,一联商务,一联领用部门,一联业务会计。

11、其他出库程序参照销售出库管理。

附件:内部领用流程

八、物资借用管理

1、借用分销售借用和其他借用。

2、销售借用特指紧急放行出库,必须经过部门主管以上领导审批才可放行,并在三天内办理核销手续,参照紧急放行管理。

3、其他借用包括设备外借或工具借用。

4、设备外借必须经部门主管以上领导审批,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外借时间在一

周内的商品由部门主管审批;一个月内的由部门经理审批;一个月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外借商品的遗失、损耗或报废由借用人员负责。

5、工具借用指维修和技服部门常用工具的借用,由部门主管审批。借用人因岗位调动或离职时,必须归还所借物品。借用工具的正常性损耗或报废应及时办理出库手续,出库时必须以旧换新,其他出库手续参照内部领用。

6、仓库对借用物资应建立借用台帐。

7、借条视同实物管理,丢失由责任人赔偿。对超出借用期限的各类商品,仓库必须及时催办手续,否则公司将按借用商品金额每日加收1‰资金占用费。对应催而未催的借条,公司对仓库作相应的处罚。

8、月末仓库必须统计各部门各人员的借用清单。

9、借用人离职,必须经仓库审查后才可放行。

附件:物资借用流程

九、维修、退货、更换、返修管理

业务员接到客户通知,自己或通知技服部人员对销售商品初步诊断,然后将商品送到维修部登记进行维修和质量鉴定,维修部登记维修台帐并填写商品检测报告。下面可分为四种情况:

1、维修后返回客户

(1)经维修部维修后,商品可正常使用,维修部负责通知业务员。

(2)业务员到维修部领取商品,将商品返回给客户。

2、更换商品管理

(1)经维修部维修鉴定后,无法维修恢复正常使用的商品,业务员填写红字销售预算清单,同时填写更换出库商品预算清单,经部门经理审核批准。

(2)商务部根据审核批准后的预算清单,输入订单,冲回原销售出库订单,办理更换出库商品出库手续。

(3)仓库核对并清点退货商品,与红字销售订单核对无误后关联生成退货单,并办理退货手续,将退回商品入不良品库。同时生成并打印更换出库商品发货单,与商品一同交业务员。

(4)业务员将商品送交客户,并将取得客签字确认的发货单送交业务会计。

(5)仓库每日及时配对红字预算清单和退货单,与退货列表核对无误后一并报送业务会计。

(6)业务会计将预算清单、发货单、出库单配对核销、入账。

3、退货管理

(1)业务员编制红字销售预算清单报主管审批后,办理退货手续。

(2)在退货过程中尽量应避免商品包装不全、有污迹、破损等情况。

(3)退货由维修部负责质量鉴定。

(4)质量鉴定后业务员负责将退货商品送交仓库入库,合格商品退回总仓库按正常商品管理,不良品入应不良品库,并作明显标识与正常商品隔离摆放。不良品的入库价格由商务部根据市场可变现价格制定,退货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5)仓库应核对并清点退货商品,与红字销售订单核对无误后关联退货单,并办理退货手续。

(6)业务员应向客户书面通知本公司实际收到的退货商品名称与数量,并取得对方签字确认手续。

(7)每日及时配对退货清单、退货单和红字销售预算清单,与退货日报表核对无误后一并报送业务会计。

(8)退货商品由原业务员负责处置,资金的占用额度参照《内部考核制度》。

(9)采购退货商品由仓库及时通知商务编制红字采购订单,然后仓库根据审核过的红字采购订单关联红字入库单。

(10)每日及时配对红字预算清单和退货单,与退货列表核对无误后一并报送业务会计。

(11)退货责任落实。退货责任由维修部负责鉴定后交财务部处理,具体鉴定时间在《工作联系》单中规定。

①由于客户原因造成的退货,由业务员与客户协调,积极挽回这部份退货损失,退货损失包括商品跌价损失、来回运输费和差旅费。

a.由于业务员没有了解客户需求造成的退货,业务员承担40%的损失,公司承担60%的损失;

b.由于客户表述不清造成的退货,业务员承担2%损失,公司承担98%的损失;特殊情况上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c.由于技服人员工作失误造成的退货,技服人员承担10%损失,公司承担90%损失。

②发货发错退回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

③运输单位造成的,由运输单位承担全部损失,包括来回运输费、包装费、人工整理费、商品跌价和其他损失费。

④因供货方质量原因造成的退货,由商务部根据合同追究供货方责任。

业务员应积极处理退货的商品,以免造成退货商品的呆滞、积压。

4、商品返修管理

(1)商品返修包括一般返修和退货返修。退货返修指客户退货后,仓库和商务联系供货商的返修;一般返修指公司代客户返修商品。

(2)一般返修由业务员负责将返修商品送到仓库。

(3)仓库收到返修商品时应登记返修商品台帐。

(4)商务负责和供货商联系,并将供货商联系地址提交仓库。

(5)返修好的商品送达仓库后,仓库应清点实物,进行外观验收,登记返修商品台帐,并于当天通知业务员。

(6)业务员收到仓库通知后应及时与客户联系,将返修商品及时送达客户。

(7)业务员到仓库提货时仓库应登记返修商品台帐,并手工开具送货单(一式三联),客户签收返修商品后,业务员应于当日将送货单送交仓库核销。

附件:维修后返回流程、商品更换流程、退货流程、商品返修流程、商品检测报告传递流程

十、分仓库管理

1、分支机构仓库包括:奉化仓、宁海仓、北仑仓、镇海仓、培训仓、维修仓和行政仓七个分支机构仓库。由于办公室负责管理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领用,并负责记录日常收发帐,因此办公室管理制度另行制定,下述制度不包括培训仓和行政仓。

2、各分仓库应严格按照公司要求记录库存商品帐。

3、分仓库必须从总仓调货,不得直接从其他供货单位采购商品,分仓与分仓之间不得直接调货,分仓与分仓之间调货必须要有总仓调货指令方可执行。

4、公司统一拟订调拨申请单格式,分仓库根据商品库存量及市场销售形势,填写调拨申请单(一式二联),一联由分仓库保存、一联传真到商务。

5、分仓库调入商品时清点实物入库,在调拨单上签字确认。每隔一星期与总仓库核销调拨清单。

6、分仓库销售商品时手工填写销售预算清单和出库单,每星期汇总出库单和销售发票,报公司仓库和财务部记帐,滞后上报出库单、销售发票,造成仓库管理混乱,公司将予以处罚。

7、总仓库根据分仓库提供的销售出库单补输销售订单,并关联生成发货单和出库单,报公司财务部入帐。

8、分仓库每日应盘点库存商品

并向总仓库报送库存日报表。

9、总仓库不定期对各分仓库进行抽查盘点,账实不符的予以通报处理。

十一、库存管理

1、商务部应根据市场情况、预测每种商品的最高存量与最低存量。对市场难以准确把握的商品原则上实行零库存管理办法。对往年有销量,而季节性供货的商品,应根据销售量确定一个最低与最高存量。对低于最低存量或超过最高存量的商品,仓库要及时报告商务部、财务部。

2、各分支机构仓库对低于最低存量或超过最高存量的商品,要及时上报公司总部仓库,由商务审核调拨申请并输入内部调拨订单,通知仓库关联相关单据后办理实物调拨。

3、企业产品推广部每月上报门市样品库存余额表。

十二、仓库日常管理

1、物资进出仓库,都必须严格办理进出库手续。

2、对待检的物资作出明显的标识以便追溯。

3、仓库必须及时将日报、周报和月报表发送到仓库共享文件夹中,及时向商务、营销中心、技服部、总经理及其他需要仓库信息的有关部门与人员提供相关信息。

十三、库存商品盘点管理

1、每日下班前仓库应对电脑、打印机等主要库存商品进行盘点,编制盘点表,并与库存帐面余额进行核对,帐实不符的要分析原因,明确责任,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2、月末由仓库主管组织人员对所有库存商品进行盘点,编制盘点表,并与帐面余额核对,帐实不符的要分析原因,明确责任,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年中和年终仓库应协同财务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公司库存商品进行全面盘点,编制盘点表,并与帐面余额核对,帐实不符的要分析原因,明确责任,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盘点过程中应对残次冷背库存商品做标签,并隔离摆放。

5、对盘赢、盘亏商品编制盘赢、盘亏商品报表,经财务部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后,做帐务处理。

十四、现场管理

1、仓库必须做到现场整洁有序,按先进先出制度定置摆放(可根据发货要求)按客户或商品类别做好明显标识(可采用标牌)。标牌上应标明商品的名称、编号、规格、型号批次及收、发、存情况。

2、呆滞品、待处理品、不合格品必须与正常商品严格隔离,并做好醒目标识,并由商务部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置。

3、库管员要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对库存商品的安全负责,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制度从20__年1月1日起执行,以前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8篇 有限公司薪资管理制度

深圳 ____ 有限公司薪资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dzhr0406007

版 次: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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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1. 目的 规范公司工资管理,融洽劳资关系,激励员工士气,有利于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以配合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需要,特参照国家劳动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

2. 薪资方案说明

2 . 1 薪资管理原则

2 . 1 . 1 业绩优先

在公司薪资管理制度中,要贯彻“业绩优先”原则。也就是注重工资的激励作用。

( 1 )对于结构工资,应加强其中绩效工资的比重,以加强绩效工资的调节力度。

( 2 )对于计件工资或类似的销售工资,应认真核定计件单价,计件工资可考虑在工程维护和施工岗位推行。

( 3 )对有重大贡献者要给予重奖。

( 4 )对工资水平固定的计时工资(月薪),在工作者优秀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后,结合公司效益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上述绩效工资及奖励,人力资源部计划在结构工资中确定一定比例作为绩效考核工资,并和绩效奖金一起发放。有关规定详见《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2 . 1 . 2 分享利益

随着公司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员工应当分享企业发展的部分利益。这体现为奖金发放、年终发红、工资升级等方面。应当认识到,这种“分享”的支出,会换取员工很大的工作动力,可能带来相当高的经济回报,尤其是优异地完成经营目标任务,对公司做出杰出贡献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营销精英,更应当获得一定的利润分享,其对象及分享形式与水平,由董事会审核、批准,人力资源部具体实施。

2 . 1 . 3 目标管理

目标管理主要体现在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年薪制业绩目标和分部门经营管理者的工作任务承包上。其实质是管理人员对企业经营的责任承包,并得到合理的经济回报,从而调动经营者创造效益的才能,达到激励和约束作用。

2 . 1 . 4 合法性

合乎劳动法规

2 . 2 工资要素的内容

根据工资的基本作用,并从工资制度目标和薪酬原则的角度出发,可以将工资划分以下要素:

( 1 )工作能力要素:这是员工任不同职别、获得不同工资的前提条件。工作能力要素主要从学历、职业资历、创造力、影响力等方面来考虑,其反映形式为基本工资。

(2)职务要素:这是工资要素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包括监督管理的目标和跨度、解决问题的难度和承担的风险、工作的复杂程度和困难程度等因素。其反映在职务工资上。

(3)劳动条件要素:这主要是指工作场所的物质环境因素。该要素在薪酬体系中主要反映在加班工资和相关福利(话费、降温费、工伤保险费等)上。

(4)个人贡献要素:这也是工资要素中非常重要的内容。该要素反映在绩效工资奖金以及公司工龄工资。前者反映员工个人现在对公司的贡献,后者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员工个人过去对公司的贡献。公司福利的一些项目,也具有对个人贡献的回报和激励作用。

(5)生活保障要素:公司员工工资水平高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反映了工资的保障作用,福利项目也反映了生活保障要素。

(6)其他,如伙食补贴、有薪假等。

2.3工资的基本结构

上述工资要素可以归结为基准内、基准外两个部分:

个人工资额=基准内工资+基准外工资

这种结构在一般等级维工资制度中,是最常见的工资结构。在有些情况下,这两个部分可能不作区分而混在一起,如计件工资和销售提成工资。

2.3.1基准内工资:

基准内工资为公司薪资标准表中的各个项目,每一项目又分为若干等级,单位为每月__元。

(1)职等和级次。依公司组织结构设计的职务分8个职等,每一职等分为10个级次或级别,依现行的各岗位起薪点为依据确定了各级次的具体标准,以保证工资改革后各岗位与薪资标准的对应关系及其一致性,并利于工资晋级和职务升等的实际操作。

(2)基本工资。即基础工资或底薪。为了将“死工资”变成“活工资”,从强化员工工作绩效出发,这部分工资将实行部分浮动的形式发放。

(3)职务工资。依员工所担任的职务及其责任轻重来设定。职务不同反映在职等及职务工资中其标准也不一样。但在同一个职等内职务工资基本是一样的,即在职务未升的情况下,职务工资也不升。

(4)加班工资。为了保障工资的合法性,本制度在设定标准时按基本工资的40%设定了加班工资,约高于法定2个百分点。

(5)工龄工资。以十足工龄计算,每年50元。

(6)计件工资。对个人劳动付出与工作绩效有紧密联系的岗位实行计件工资制。人力资源部拟在工程岗位设定计件工资,具体方案由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拟定。

(7)提成工资。对市场开发岗位员工实行与其销售业绩相联系的工资形式。具体方案由业务部门拟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3.2基准外工资。

基准外工资是公司等级表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奖金。其他奖励、各种补贴和其他一些福利,具体见《福利项目》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2.3.3工资开支渠道

基准内工资和基准外工资中的部分项目如福利费、补贴等项目是属于经常性开支的生产费用,因此作为生产成本开支项目。而年终奖金等项目因与企业的整个盈利情况相关联,应从税前利润中开支,具体操作由财务部门把握。

2.3.4几个具体问题

(1)为激励员工士气,调动其积极性,并结合物价上涨等因素,员工的基本工资部分可在一定时期后按级次晋级。

(2)公司对业绩优秀、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管理人员为其交纳个人所得税。

(3)公司对有重大贡献的员工,可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与需要和个人意愿,安排其休假、商务考察、培训、参加研讨会、旅游等。

(4)公司设立合理化建议奖和技术创新奖,对于在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工程施工等到方面提出改进意见的员工给予一定奖励。

3.实施内容

3.1本公司员工工资的基本类别,分为结构工资制、计件工资制、销售提成工资制。

基本工资

职务工资

加班工资

工龄工资

计件工资

提成工资

绩效奖金

单项奖金

福利费

其他

基准内工资

基准外工资

工资 3.2结构工资分为基准内工资与基准外工资两个部分,包括若干项目,以职务等级为中心。结构工资的项目结构为:

上述工资的内容详见《薪资标准》、《福利项目》、《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计件工资实行方案》、《业务人员销售提成方案》。

3.3员工工资晋升

3.3.1员工职务升等(升职)。依该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及其对公司所做的贡献和公司岗位需要,经过人力资源部考核,总经理批准后职务升等的,其工资晋级标准为:在现工资总额与升职后相对应的工资总额最接近的工资等级基础上上升一个等级。

3.3.2年度调薪

(1)调薪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

b.所请各假不得超过30天(含30天);

c.经考核合格;

d.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

(2)调薪时间:每年三月份、九月份。10-3月份年限届满的在3月份调薪,4-9月份年限届满的在9月份调薪。

(3)调薪标准:符合条件的调薪者,按现行工资总额所对应的职等和级次上调一个级次,原则上从第1级次往上调。但对现行工资总额在本制度规定的“薪资标准”第3级次以上人员的调薪,由部门申报人力资源部复核,总监/副总签意见,总经理批准后纳入调薪范围。否则不能参加当年度的调薪。

(4)调薪程序。符合基本条件的调薪人员名单→部门申报→

(3月8日前或9月8日前)→人力资源部复核→组织考核→确定调薪者及级次

(3月20日前或9月20日前)→副总/总监签署意见→总经理批准→实施。

(5)调薪计算时间:从年度届满后的次月计算。

(6)凡调薪者,在职务未升(升职)的情况下,一年内只能调薪一次(含试用期满转正)。

3.3试用期工资。7职等以上试用的人员工资按本制度薪资标准所对应的级资工资总额的80%支付,转正后100%支付。

3.4保底工资。业务人员没有销售额的月份,或者销售提成或计件工资不足500元时,由公司垫支,按500元发放当月工资。

3.5假期工资。在公司规定的休假期内休息的,享受基本工资部分,其他假期一律无工资。

3.6加班工资。由于本制度在工资结构中已设定了加班工资,因此员工在节假日加班的,由部门安排换休,特殊情况部门报请加班工资,由总监/副总批准后,按本制度2.3.1条4款计算。

3.7福利费

3.7.1福利费是公司给予员工的劳动报酬之外的收入。它与工资一起发放,并作为企业的经营成本,因此也放在工资范围内。具体项目见公司《福利项目》。

3.7.2本公司规定的福利项目中凡是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如所请事假当月超过15天或旷工半天以上的,取消享受该福利资格。

3.8奖金。分为单项奖、月奖、年终奖。

3.8.1单项奖是根据专项内容设定(如合理公建设奖、创新奖等)。

3.8.2月奖(绩效奖金),年终奖由公司依据效益达成情况,在税前利润中20-30%的范围内确定。奖金分配时一是要结合部门业绩及个人工作业绩,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指导下进行考核后进行;二是要拉开档次,量化各考核指标,便于实际操作。(详见《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3.9扣除项目

3.9.1员工未达到预定的业绩指标,未完成本职工作者,所扣除的工资数额;

3.9.2违反规章制度或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扣发工资或罚报数额;

3.9.3个人收入所得税(按国家规定标准代扣代缴);

3.9.4员工社会保险项目中个人应当交纳部分;

3.9.5迟到、缺勤、旷工等扣除的工资数额;

3.9.6公司制度规定其他应当扣除的款项。

3.10工资支付时间。工资于每月5日前发放上月工资。如5日为节假日则在4日发放,遇节假日不顺延。

4.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5.本制度经董事会讨论通过,于二oo四年四月一日实施。

第9篇 水泥有限公司岗位交接班制度

__水泥有限公司岗位交接班制度

总则:为确保生产安全运行和检修项目安全保质保量落实,坚持班中事务日清日结,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接班内容及事项

1.1 接班值班调度和当班负责应提前到岗,对上班的生产及设备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面了解,认真听取交班负责介绍生产情况并布置好本班工作相关事项。

1.2 岗位人员应提前到岗,对本岗位区域工艺、机电设备实施及卫生状况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对部门所规定的纳入交接班事项进行确认,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本班负责报告。

1.3 坚持“四不接”原则:巡检操作报表交接班记录本遗失、损坏、模糊不清不接;交班前生产出现较大波动,可能造成事故不接;工器具不全,责任交待不清不接;岗位卫生未清扫不接。

第二条、 交班内容及事项

2.1 交班者应主动向接班者介绍本班生产、操作及设备运行情况,操作员在交班前一小时一般不做大的操作变动(开、停机除外),为下一班生产创造条件。

2.2 交接双方必须对口一对一交接,接班者因故不能按时到岗时,交班者应将情况报告当班负责,待做出妥善安排,并经接班者签字后,交班者方可离岗。

2.3 交班时应严格执行“八交”:交工艺指标及操作情况;交产品质量;交设备状况;交原材料消耗;交安全注意事项和故障处理情况;交工器具;交为下一班生产所做的准备工作;交上级指示。

2.4 在交接班过程中所遇应急事务或开停机,由交班者负责处理,接班者协助处理,事务处理完毕,并经接班者同意,交班者方可离开岗位,接班后再出现问题,由接班者负责处理。

第三条、交接班记录应干净整齐,所写内容、时间应真实。接班制度记录应严格履行,公司、部门将对交接班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纳入考核。

一、__水泥有限公司机械、电气、环润岗位交接班内容

1、接班前应提前到岗,工器具准备并落实到位。

2、接班组长接到工作任务后,布置落实检修工作。

3、检修工作落实后,应及时了解设备所处位置、现场周边环境情况,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4、交班者应主动向接班者介绍本班作业内容,现场位置及所做的安全措施。

5、交接班双方应当面把交接班情况搞清,交班者应把本班工作现场所用的工器具、材料、安全事项和工作进度向接班者说明。

6、接班时发现所交内容不清、工器具、检修内容不清可不接班。

7、交接班记录应干净整齐,所写内容、时间应真实。

8、交接班制度记录应严格履行,车间、工段将对交接班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纳入考核。

二、__水泥有限公司工艺巡检岗位交接班内容

1、设备交接班内容:

主辅机设备运行状况,故障处理,设备卫生情况。

二、卫生交接班内容:

原料区:

1)入磨系统各皮带下料口、头尾轮积料清理,石灰石、配料站各平台积料清理。

2)、吐渣外排口稀油站及设备,原料磨周围、空压机房、液压站卫生打扫。

烧成区:

1)、稀油站及设备卫生清理、增湿塔外排积料清理、窑尾清料平台积料清理、增湿塔水泵房卫生。

2)、窑头平台及燃烧器积料清理,篦冷机一层周围卫生清理。

3)、斜拉链头尾轮积料清理,袋收尘周围及设备卫生清扫。

煤磨区:

1)、煤磨磨机周围及稀油站卫生清扫。

2)、原煤皮带秤及各绞刀、选粉机周围卫生清理。

3)、转子称及罗茨风机厂房卫生。

4)、煤粉仓上卫生清扫、袋收尘周围卫生清扫及各平台卫生清扫。

其它:

当班期间异常跑、冒、滴、漏、堵、积料、油污清理。

3、工器具交接班内容:

测温枪、风镐(皮管)、清料工具,公用工具(铁锹、小车、打帚)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水枪、水带)等。

第10篇 有限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1.总则

1.1、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1.3、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

1.4、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职工的共同职责,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2.考勤

2.1工作时间

(1)常白班,公司实行干五休二制度。作息时间:

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1:45,下午13:00-17:00。

(2)两班运转或三班运转,由部门主管安排工作时间,报综合管理部备查。

(3)特殊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时间,报综合管理部备查。

2.2考勤

(1)(公司考勤机)公司及各管理处考勤记录设备为指纹考勤机,员工应于上班前及下班后进行指纹考勤。

(2)如员工因公外出无法签到、签退,应于前日或次日内将部门领导签字的《出

勤异常情况确认单》(附件)通过oa系统送交综合管理部。

(3)如果员工因公出差,应当于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将《出勤异常情况确认单》送交综合管理部,如无法在出差前送交的应于出差回来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

(4)实际到岗但无故未签到、签退者,视为当日缺勤一天,漏签一项的视为缺勤半天,缺勤均按事假处理。

2.3迟到、早退

(1)于规定上班时间以后三十分钟内到职为迟到,下班时间前三十分钟内离去为早退;

(2)员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准时到职,可呈请部门领导核准后,不列入缺勤记录。

2.4事假

(1)职工人员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

(2)事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带薪休年假。

2.5病假

(1)职工因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可以申请病假,病假需出示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2)病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员工因患病或工伤不能工作,其医疗期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2.6旷工

(1)未经准假或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到职者,以旷工论处;

(2)迟到、早退超过三十分钟不到四小时者视为旷工半日;超过四小时者当日

记旷工;

(3)一年内连续旷工15日或累计旷工30日,公司将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7加班

因工作原因休息日出勤视为加班,加班需经部长确认并提前上报《管理人员加班申请单》(附件),原则上每人每月内加班不超2个工作日。

3.假期

3.1国家法定节假日

包括元旦、春节、劳动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共十一天。

3.2年假

(1)职工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职工申请休年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需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年假优先用于抵扣事假。

3.3婚假

(1)员工晚婚休婚假为17天,非晚婚休婚假3天。

(2)申请婚假须附结婚证明,婚假需在结婚1年内使用,不可分次申请。

3.4产假

申请产假需复医院证明或预产期证明;休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5工伤假。

工伤假依据医院诊断书核给,期限按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6丧假

(1)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3天;

(2)祖父母、配偶的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1天;

(3)请丧假须附医院死亡证明或讣告或户籍注销证明,需赴外地的员工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路程假。

3.7公假

(1)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与工作有关的集会、训练、技能鉴定或其他活动;

(2)依法律规定应给予的公假或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4.请假、销假审批权限和程序

4.1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在oa上填写《出勤异常情况确认单》,逐级审批。3天以下(含3天)的假期由部门主管审批;3天以上七天以内(含7天)假期由部门主管审批后交分管副总经理审批;7天以上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请,并交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出勤异常情况确认单》审批完毕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查。

4.2员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须在上班后30分钟内电话报备上级领导,并在上班第1天补办请假手续。

4.1需提供证明的假期,如果事先无法提供,需在上班后第1天到考勤人员处提交证明,方可销假。无法提供证明者,按旷工从严处理;

5.异常出勤期间工资的核发

5.1迟到、早退:按照《员工工作纪律处罚条例》执行。

5.2事假、旷工:扣发当日工资。

5.3病假:在医疗期内的其病假期间工资按照其本人工资的70%发放。超过医疗期的按照相关法律及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5.4加班:原则在加班月内安排调休,若因工作原因无法调休,按相关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6.附则

6.1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此前的相关规定执行。

6.2本制度与国家相关法规相冲突的,按国家法令执行;与公司此前的相关规章相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6.3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自____________年起实施。

第11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环境管理制度

办公环境管理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1.1 办公场所符合公司的工作需要;

1.2 适用于分公司在迁址工作中对新办公场所的选址与装修的控制,及办公环境的维

护;

2管理组织

2.1 分公司行政部负责执行;

3管理内容

3.1 办公地址选择及装修要求

3.1.1 办公地点的选择

3.1.1 .1交通:出行方便,易于客户到访;

3.1.1 .2通讯:有足够的有线通讯

(20-40条直线)资源,移动电话可接收,

有ddn或isdn或adsl线路接入,有固定ip地址;

3.1.1 .3物业:大开间框架结构,有空调,打扫卫生、保安等服务条件,

最好为比较专业的管理物业公司,与之签订安全保卫合同;

3.1.1 .4环境:办公楼外有足够的停车位,附近有适于居住的房子;

3.1.1 .5通风状况:有比较多的通风口

(窗户),利于办公区内的空气流通;

3.1.1 .6发票:出租方必须能够提供正规的租赁发票;

3.1.2 办公室装修要求:装修方案均须符合本公司vi中的设计标准(在公司网站

下载),并附同装修示意图和座位安排简图。大区根据当年度总部核定的装

修风格及价格标准进行审核,针对符合公司规定的方案及预算,方可由申请

分公司与装修公司签约施工,施工期间所需各项预算内费用亦须每笔按相关

财务规定申请后,由总公司及时拨给。

3.1.2 .1采取大开间式开放办公,在前台辟出接待区。

3.1.2 .2装修规格:

3.1.2 .

2.1 需区隔出以下几个完全封闭的办公室:行政总监办公室、财

务室、培训教室、小会议室、机房;如条件许可,可增加一间

储藏室

3.1.2 .

2.2 行政总监办公室面积12―15平方米,商务总监为开放式办公,

面积为两个桌位,可用隔板(规格同商务部)做适当分隔,以利

于工作开展,但不宜做封闭式处理

3.1.2 .

2.3 行政助理接待区必须遵照中企动力vi设计要求,可与办公区

域有所区隔,但不宜做封闭式处理

3.1.2 .

2.4 其他涉及公司vi 要求,统一按总部规定执行。

3.1.3 局域网设计须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3.1.3 .1商务部工作区域应尽可能多地安排电话点,同时,考虑到公司的

发展,即便是商务部区域亦应留有足够多的网络接点。

3.1.3 .2电源的设计应更多地考虑电缆的承载能力,尤其是必须满足后台

工作区域各种计算机设备满负荷工作时的电力需要,同时注意消防安

全的要求。

3.1.3 .3局域网施工安装过程中须注意施工监理,完工后须认真地按照合

同要求对每个电源、电话及互联网接点进行测试,保证工程质量。

3.2 办公环境维护

3.2.1 分公司指派清洁人员负责公司办公区域及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员工

应自觉维护办公区整洁,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3.2.2 员工应自觉保持办公区的安静,严禁喧哗、嬉闹。

3.2.3 禁止在办公区内就餐或将有异味的食品带入。

3.2.4 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违者按《员工行为规范》文件处理。

3.2.5 办公区内严禁明火,严禁乱动电源或私自拉线、搭线,下班后员工应注意

关闭电脑。如发现电源插座、接线盒等处破损应立即通知行政部联系维修。

3.2.6 办公区内禁止存放私人贵重物品、现金,如有物品遗失责任自负。

3.3 会议室管理

3.3.1 行政部行政助理总体负责会议室管理。

3.3.2 各部门在召开会议前,提前半天与行政助理预约会议室,确认会议室使用

时间、预计会议长度、使用哪一个会议室,行政助理填写《会议室使用登记

表》。未通知行政部需要使用会议室的,行政部将不予安排。

3.3 .3会议室一切公物,不得随意搬离会议室。如搬离,必须通知行政部,使用

后放回原位。

3.3 .4会议室使用过程中,请注意维持会议室卫生,会议结束后,请对会议室物

品进行整理归位。

3.3 .5如有相关会议设备、用具需要行政部提供,请提前借用,在借用后及时归

还。

3.3 .6会议结束后,行政部行政助理对会议室进行检查,对茶水等要求保洁及时

清理。若使用部门未按要求对物品、设施进行恢复的,行政部将给予曝光,

在全公司内通报。情节恶劣者,行政部将对使用部门提出经济处罚。

3.3 .7行政部行政助理未监督到位,造成会议室凌乱,将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4附件

4.1 《会议室使用登记表》

第12篇 化工有限公司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障外来施工人员的施工过程作业安全和个人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参加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等工程项目的外来施工单位及外来人员,应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方(甲方)必须对外来施工的单位(乙方)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其内容:

1、验证乙方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2、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

3、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的确认,要由设备、安全联合审查,认证后,方能委托。

第五条  甲乙双方要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签订安全协议书。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明确双方的安全工作责任。

临时追加的项目,除按程序补办手续外,要由安全科审定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乙方施工前,必须落实施工或检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等工作,并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七条  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做到:

1、明确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

2、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

3、甲方向乙方介绍本公司厂规厂法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

4、甲方有关人员陪同乙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熟悉作业现场及环境,一同落实安全措施。

5、甲方安全科要同乙方签订外来施工安全协议书。

6、甲方对乙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场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向甲方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到:

1、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安全用火、用水、用电、动土等管理和审批制度,并取得甲方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作业。

2、施工和检修机械,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3、负责现场施工人员不得任意将火种携带入生产区内,并须按公司规定着装。

4、现场工作人员应接受甲方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对违章作业人员或妨碍甲方安全生产的作业,甲方有权令其纠正、处罚或停止作业。

第九条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自觉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绝对保证甲方人员、生产和设施安全;及保证自身设施和人员安全。如果因管理不善及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损失或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完全承担。

第13篇 某化工有限公司班组例会制度

一、按时召开班前会、班组骨干例会和月度例会。

班前会:由班组长主持,全体组员参加,每天召开、总结昨天的工作,布置当天任务。

二、班组骨干例会:由班组长、工艺员、安全员、设备管理员参加,每周召开一次。

三、月度例会:每月底召开一次,由班组长、安全员、设备管理员及其它班组成员参加,班长对月度工作进行总结,以下月工作进行计划。

四、各种会议记录须认真、详实。

第14篇 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结合股份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股份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依据分级管理、各负其责、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依据“一岗双责”的原则,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 股份公司通过《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目标,督促各单位、各岗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 股份公司及所属各公司法人代表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 股份公司全体员工应以建设本质安全企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全面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  岗位安全职责

第六条 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法人代表是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三)主持召开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事项。

(四)批准股份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定、安全投入资金和管理制度文件。

第七条 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在董事会领导下,全面负责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二)主持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组织制定并实施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重大问题。

(三)负责建立、健全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四)组织制定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保证股份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六)督促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七)组织制定股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八)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第八条 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一)监督股份公司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二)按照“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指导股份公司干部选聘工作,把安全生产管理业绩作为重要条件之一。

(三)指导各级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发挥监督保证作用,敦促、教育全体党员模范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指导工会、团委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

(四)指导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第九条 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总经理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部委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结合生产经营实际,组织制定、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三)主持股份公司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事故调查。

(五)以建设本质安全企业为目标,组织开展安全管理创新和安全技术创新。

第十条 分管其他工作的副总经理按照股份公司“一岗双责”的原则,在开展分管范围内工作的同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安全生产调研、指导、教育、检查整改、落实工作。

第十二条 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职责

(一)指导各级财务部门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投入费用和统计工作。

(二)审核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保证安全生产资金需要。

第十三条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开展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二)协助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组织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的修编工作。

(三)负责组织有关安全科技和职业危害问题的课题研究。

(四)负责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第十四条 总经济师安全生产职责

协助总经理分析经营管理活动的安全生产因素,并为生产安全开展经济分析,按照工作分工,履行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五条 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职责

(一)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

(二)组织各级工会开展和参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过程检查。

(三)组织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工作的经验。

第十七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副总工程师、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按照工作分工,履行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第三章  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第十八条 董事会办公室

(一)负责督促、检查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中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贯彻执行。

(二)负责股份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的对外披露。

第十九条 总经理工作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总部公务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

(二)负责总部办公区域消防安全和设备设施安全工作。

(三)协助安排安全生产会议。

第二十条 党委工作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组织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二)组织党、工、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三)开展党工团安全生产主题活动

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在干部推荐、选聘、考核时,把安全生产管理业绩作为重要条件之一,不推荐安全生产工作不称职的人员到领导岗位。

(二)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

(三)负责办理总部员工的工伤保险。

第二十二条 财务产权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保证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费用的支出,并监督使用。

(二)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帐户。

(三)负责安全生产投入费用统计管理。

(四)负责安全事故罚款的收缴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 工程科技部(环保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指导开展安全技术创新工作。

(二)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的研发、引进推广工作。

(三)负责编制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计划。

第二十四条 投资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 组织投资项目的安全可研和安全评估。

(二) 负责敦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安全评估意见开展安全工作。

第二十五条 市场经营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督促各公司在投标报价中的安全生产费用满足需要。

(二)督促各公司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对于使用不合格分包商的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六条 企业发展部安全生产职责

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时,将安全生产规划作为重要内容之一。

第二十七条  资金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监督各公司及时支付安全生产的各项费用。

第二十八条 设备物资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指导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二)定期开展设备专项安全检查。

(三)采购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物资。

(四)指导各公司对出租、承租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 审计部安全生产职责

审计过程中,审计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使用情况。

第三十条 监察(纪检)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效能监察。

(二)参与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第三十一条 法律事务部安全生产职责

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面的法律事务。

第三十二条 信息中心安全生产职责

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运维和技术保障工作。

第三十三条 史志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通过公司《年鉴》,负责记载上一年度股份公司安全生产情况。

第三十四条 海外事业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监督、指导股份公司海外业务安全生产工作。

(二)贯彻落实股份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负责制定海外业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培训国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负责组织对海外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考核。

(六)组织海外业务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七)及时报告海外业务安全生产事故。

第三十五条 基础设施事业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监督、指导股份公司基础设施业务安全生产工作。

(二)贯彻落实股份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负责制定基础设施业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培训基础设施业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负责组织对基础设施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考核。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事业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监督、指导股份公司房地产业务安全生产工作。

(二)贯彻落实股份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负责制定房地产业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培训房地产业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负责组织对房地产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考核。

第三十七条 铁路事业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监督、指导股份公司铁路业务安全生产工作。

(二)贯彻落实股份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负责制定铁路业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培训铁路业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负责组织对铁路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考核。

第四章  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职责

第三十八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审定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管理目标。

(三)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有关安全生产重大事项。

(四)研究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决定。

(五)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三十九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和安委会日常工作。

(二)贯彻落实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监督、指导各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四)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督促整改重大安全隐患。

(五)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考核。

(六)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七)负责组织股份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及安全活动。

(八)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第五章  各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十条 股份公司所属子公司、控股公司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在股份公司统一领导下,依据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各二级单位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十一条 各单位通过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把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扩展到每个项目、每个部位,延伸到每个班组、每位员工。在股份公司系统内,构建责任明确、层次清晰、衔接顺畅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15篇 有限公司员工福利制度

所有员工凡经考核合格上岗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者,均可以享受以下福利待遇:

一、有薪假:

1、结婚假:本人结婚

请假要求:凡本公司未婚男女员工,在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者(含一年),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结婚者,但员工本人需要向经理递交一份结婚证明复印件。

假期:可享受7天有薪婚假,再婚者可享受3天有薪婚假,举办婚礼前后一月以内可休假,过期不补。

薪资给予:扣发全额全勤奖。

2、丧假:

请假事由:本人之直属亲属(指配偶、本人或配偶的父母、子女)去世。

请假要求:死亡证明等相关文件,

假期:直系亲属去世,3天丧假,旁系亲属去世,2天丧假,办丧假当月内休假,过期不补。

薪资给予:扣发全额全勤奖。

3、生育假:

请假事由:本人生育头胎或政策准许的二胎。

请假要求:准生证、生育证明。

假期:可享受1年停薪留职假。

薪资给予:扣发工资、全勤奖、公司持续购买保险。

4、社会保险: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者,店长以上(含)管

理人员,公司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其他员工向公司提出申请,用

现金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现金100元/月,每月结算,次月发放薪

资一起发放;

5、正常休假日加班:加班人员补贴40(30)元/天。一个月

内加班超过3天含3天,追加补贴80(50)元/月。

6、年假:员工可在每年6月1日-----9月31日内提出休年

假申请,但不可2人或2人以上同时休年假,休假期间扣除当月

全额全勤奖。

工作满1年:1天工作满2----4年:每年3天

工作满5----7年:每年6天工作满8—10年:每年9天

工作满10年以上:每满一年加一天。

7、法定节假日:春节(农历二十九、农历除夕、正月初一、二、

三、四、五)七天假。

二、慰问费:以下慰问费请到人事专员处开证明,销假上班后即

可领取,

1、结婚慰问:员工凡符合国家民法典规定,办理结婚手续,凭

结婚证复印件,即可享受300元的结婚慰问费。

2、生子慰问:员工按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头胎,凭孩子出生

证明,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可享500元的生子慰问费。

3、奔丧慰问:员工因直系家属死亡,公司发给300元的慰问费,旁系家属死亡,公司发放100元的慰问经费以表慰问。

4、住院慰问:公司员工因病住院,并正式向公司请假,公司派

人专程慰问,并按每人100元的标准购买慰问品。

5、生日慰问:员工过生日按30元一人的标准购买生日贺卡、纪

念品进行慰问,逢员工过大生公司组织一个小型生日party,慰问经

费200元,

6、节日慰问:公司在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节日,根据公司

经营状况给员工发放慰问品。

1)新年(1月1日):贺卡或新年礼物,慰问经费15元/人

2)春节(正月初一):新年红包,慰问经费标准100人,本人领取

过期不补,

3)三八节(3月8日):节日礼物慰问经费15元/人

4)五一节(5月1日):节日礼物慰问经费15元/人

5)母亲节(5月的第二个周末):节日礼物慰问经费15元/人

6)端午节(农历5月初5):节日礼物慰问经费15元/人

7)国庆节(10月1日):节日礼物慰问经费15元/人

8)中秋节(农历8月15):节日礼物慰问经费15元/人

9)圣诞节(12月24日):节日礼物慰问经费15元/人

三、康乐活动

为增进员工关系,增强企业凝聚力,发扬团队精神,公司将定期

举行康乐活动,组织全体员工联欢、卡拉ok比赛、旅游等,员工

应积极参加,若自动放弃,不享受康乐活动的有关待遇。

康乐活动以健康生活为主题

康乐活动经费:年业绩的2%0

康乐活动的负责人:人事专员

四、集体活动:

1、团年大会(新年1月):年业绩的千分之二,

2、夏游(6——8月):年业绩的千分之一,

3、季度主题活动(每季度最后一天):年业绩的千分之零点五,

五、员工培训所有员工须接受公司的各项培训,受训人员在合同期内必须为本

公司服务(被公司开出或除名外),否则须赔偿公司所支付的有关培

训费用。公司单独签订特别协议者,按其协议执行,不在本规定范围

内。

六、招聘机制:

1、员工介绍新人进公司满三个月奖励300元,做满1年者,次

年3个月再奖励300元。

2、新员工20天上岗者,奖励新员工50元,

3、各店店长复制出的团队,享受团队提成的1%,

4、包吃住,经过4个项目考核后拿第一个月的实习工资。

建议部分:

七、通讯费补贴

董事长、总经理:200元/月;

公司部门总监:100元/月;

公司部门主管50元/月;

公司职员:30元/月;

店长:50元/月;

美容顾问:30元/月;

销售业务员:50元/月。

通讯费补贴在工资中一并发放,工作未满一月的无补贴。

八、交通费补贴:

公司总监:100元/月之内;

公司部门主管和店长:80元/月之内;

公司文员、销售业务员:50元/月。

交通费凭正规发票报销,超过金额的不予报销。

第16篇 建设有限公司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是确保安全技术措施有效实话的重要环节之一,为有效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各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专项施工项目和公司确定的重点施工工程开工前,公司/项目部按施组(方案)审批权限由工程部和安全部向项目部进行安全技术方案交底。

3、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施工前,项目工程师负责将安全技术措施向项目施工员及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交底。项目施工员及有关管理人员向作业班组进行交底。作业班组应向作业人员进行班前交底。

4、项目安全员及各条线管理人员应对新进场的工人进行作业工种交底。

5、项目部工程师、安全员应向现场各分包单位安全、技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现场各分包单位安全、技术负责人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6、安全技术交底应有针对性,且讲求实效,不能流于形式,根据施工情况的变化,再次进行交底。

7、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形成书面的交底记录,记录内容应完整准确,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使用范本时,应在补充交底栏内填写有针对性的内容,按工程特点进行交底。

8、安全技术交底应履行交底双方签名手续,交底双方各留一份书面交底,并应在技术、施工、安全三方备案。

9、公司工程部、安全部、项目部应对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10、施工现场安全员应认真履行检查,监督职责,切实保证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不流于形式,提高全体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自我保护意识。

上海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8日

第17篇 国信通有限公司防火检查制度

第一条 社会单位防火检查分为四级管理责任制。分别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负责人和员工负责完成。

第二条 消防安全责任人每月、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半月至少组织一次检查,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至少对本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开展一次检查;员工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

第三条 单位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的内容: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消防水源是否充足;

3、消防设施、控制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4、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5、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6、有无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情况;

7、电气线路是否破损、老化、连接松动,有无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器等违章用电情况;

8、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

9、消防控制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各项记录是否真实准确,突发事件处置是否得当;

10、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预案的编制是否合理科学,演练是否经常;

11、员工消防知识与技能掌握情况;

12、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销售单位、场所的工艺装置、紧急事故处理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

13、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4、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四条 单位员工上班前、下班后按照以下内容进行防火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值班人员(班、组长)报告,由值班人员(班、组长)填写有关记录: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4、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五条 消防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填写社会单位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记录表,并督促整改。

第18篇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编集

公司发展日益壮大,为满足公司发展需求,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财务部门的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管理规定。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二部分:财务机构和人员管理

一、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二、财务人员具体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三、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财务记账采用电子记账方式。

四、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摘要清晰、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由于财务人员的岗位特殊性,对于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须至少提前30天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财务人员离职管理不执行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必须与接交人员完整交接工作资料及其他手续,没有办理完毕移交手续的,不得中断财务工作。移交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相关实物、电子资料及其他纸质原始资料、未了事项、其他需特殊交代事项等。移交工作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监督执行。

第三部分:资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一)账务处理规定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4、出纳人员应根据现金收支情况,及时登记现金流水账,并与会计核对是否与现金日记账余额相符,保证账账相符。

(二)现金收款规定

1、现金收款时,出纳人员应监督交款人登记《现金收款登记明细表》;非我司人员直接交款的,出纳人员自行登记《现金收款登记明细表》。

2、出纳人员应根据现金收款信息开具现金收据,并及时将收据记账联转交会计记账。

(三)现金付款规定

1、因出差、调货需事先借支现金的,须由经手人填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出纳处支款。财务出纳应严格审查签批手续是否完整真实,对于签批手续不完整《借款单》有权拒绝付款。借款人应及时清理借款,前款未清的,不得再次借款。

2、需支付现金的差旅费以外的费用报销,由报销人填写《费用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出纳处领款。财务出纳应严格审查签批手续是否完整、信息填写是否完整真实,对于签批手续不完整、信息填写不完整的《费用报销单》有权拒绝付款。

3、需支付现金的差旅费报销,由出差人员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出纳处领款。

4、需要支付现金的货款,由采购员填写《资金支付证明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出纳处领款。财务出纳应严格审查签批手续是否完整真实、信息填写是否完整,对于签批手续不完整、信息填写不完整的《资金支付证明单》有权拒绝付款。

5、其他情况需要支付现金的,由经手人填写《资金支付证明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出纳处领款。财务出纳应严格审查签批手续是否完整真实,对于签批手续不完整的有权拒绝付款。

6、库存现金超过限额的应及时存放银行,对于大额支付应避免采用现金支付方式,大额支付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四)现金保管规定

1、为了保证现金安全,现金应存放在专用密码保险柜中,出纳人员应随身携带保险柜钥匙,不得随意放置;保险柜密码不得随意泄露。因主观原因导致的现金短缺,由出纳人员个人承担;因不可抗力导致的现金短缺,视具体情况减轻或免除出纳责任。

2、因出纳人员请假或其他缘由不能到岗的,需提前按规定办理严格的现金交接手续,代理人在代理期间应履行出纳人员同等职责。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网银、电汇、支票、银行承兑汇票。

2、财务人员应按照每个银行开户帐号设置银行存款明细科目,出纳人员应及时将银行对帐单传递财务人员,以便核对各银行账户账目是否账实相符。财务人员应确保各银行存款明细账余额与各银行账户实际余额相符,原则上不允许出现企收银未收、银收企未收、企付银未付、银付企未付的需调节账项。

3、出纳人员应确保取得银行收付业务的每笔结算凭证,缺失结算凭证的应从银行柜台补证或从网上银行打印。做到每笔记账凭证都有对应的原始凭证附件。

4、每月月初,出纳人员应从银行柜台或在银行开立的回单柜中取得各开户银行加盖有银行印章的月份对账单。

5、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三、相关票据及印鉴使用规定

(一)收据使用规定

1、公司采用一式三联的收款收据,由财务部作为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进行保管。

2、收据属于内部自制单据,不得外借、代开,不得拆本使用。

3、收据原则上只限公司财务部门使用,其他部门不得领用和自制;因业务需要外出携带收款收据的,须经总经理审批后按照规定登记收款收据领用登记明细表并签字确认,非特殊需要原则上不予外出领用;确因需要外出领用的,应根据需要张数加盖财务章,并事先书写完整,空白收据不得加盖财务章,返回公司时应及时整本交回财务。

4、开具收据时,应按序使用,书写规范,内容完整,金额大小写一致,且不得涂改。因填写错误的需要加盖“作废”章,并完整保留各联次。

(二)支票使用规定

1、支票的领购、保管、使用由财务出纳人员负责。

2、出纳人员必须妥善保管支票,应存放在专用的保险柜中。为了防范丢失风险,支票必须做到使用时再盖章,不得提前在空白支票上盖章备用。

3、出纳人员应根据支票使用情况登记支票使用登记簿,使用时需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签字批准。

4、支票使用时,应按照支票使用规范填制;公司内部提现使用现金支票,对外支付使用转账支票。转账支票支付时须由收取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对外支付转账支票时需填制《资金支付证明单》并书写支付用途、支付对象、支付金额、勾选转账支票支付方式。

5、支票签发错误或因故不需再使用的已签发支票,应与原票头粘贴在一起加盖“作废”章,并在支票领用登记簿上将该号码注明“作废”字样予以注销。

6、现金支票提现和转账支票对外支付业务,须严格根据已审批的单据进行。

7、收取的外单位转账支票应及时送存开户银行进行结算。

(三)银行承兑汇票规定

1、根据公司目前状况,关于银行承兑汇票部分,一般为收取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暂未涉及自行向开户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2、公司不提倡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的,同一产品售价要按一定比例高于以现金或银行存款方式收取货款的产品售价,且此种情况仅限于___01事业部。___02事业部和___03事业部不允许发生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发生(___02事业部和___03事业部一般采取预收货款方式进行业务开展)。

3、由于商业承兑汇票的风险太大,公司所有业务杜绝采用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收取货款。

4、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时,应对银行承兑汇票记载的各要素进行严格审查,对要素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银行承兑汇票应拒绝收取。

5、收取得银行承兑汇票应及时复印,以留存备查;银行承兑汇票应妥善保管,存放于专用保险柜中。

(四)财务印章管理规定

1、我公司对外专用财务印章主要包括: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应分人妥善保管,规范使用;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必须存放在专用保险柜中。

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出纳进行保管,法人章由财务负责人进行保管。

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对外具有法律效力,使用时须严格检查各项单据是否合法、齐全、符合要求、准确无误。

2、对内专用财务印章主要包括现金收、付讫章,银行收、付讫章,作废章等;对内专用财务印章仅供公司内部管理需要,对外不具有法律效力;对内专用财务印章由使用人自行妥善保管

四、资金审批流程

资金审批流程为: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审核→总经理或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批→领款人签字→出纳检查、支付。

第四部分:发票管理制度

一、发票的领购

1、发票使用完毕后,财务人员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2、发票领购后,开票员应及时将所购发票号码按序登记在《发票领用登记表》上,以便于后期领用登记。

二、发票开具和保管

1、财务人员开具发票应严格遵守国家最新发布的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不允许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销售人员根据业务要求,需提供销售发票的,须填写《开具发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转交财务部门开票员开具即可;不涉及货物的特殊情况开票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须经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签批,方可开票,签批手续不完整的财务部门开票员应予以拒绝开票,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申请人及开票员共同承担。

3、对于新客户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首次开票需要客户提供相关资料,资料如下: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因国家政策有所变动,新成立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再核发资格证书,但需注意其税务登记证上必须有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另需提供单位地址、电话、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等资料;对于新客户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首次开票需要客户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根据情况需提供至少客户全称一项信息。

4、开票员收到开票申请后,应按照申请资料及时开具相应发票,因客观原因(如税务装置本身出现问题、发票数量受限、发票已用完且在报税期并且尚未报税、其他原因)造成的不能及时开具发票的,开票员应及时将不能及时开票原因及延后期限转达申请人,做好信息传递工作,以便于申请人和客户做沟通工作。

5、发票开具后,开票员应及时通知申请人领取发票,并须经领取人登记《发票领用登记表》;杜绝领取人滞留发票,发票领取人应于当日及时送达客户或于当日邮寄客户,现场送达的须经客户签署《发票签收单》,并及时(规定当日交回,当日交回有实际困难的,应最迟于次日交回,次日逢节假日的,节假日后第一天应及时交回)交回财务部门开票员处;以邮寄方式送达客户的,须及时向财务部门开票员提供邮寄公司名称及邮寄单号。因领取人原因造成发票丢失的,由领取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对于填开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的,在收回原发票或取得对方国税机关的有效证明后,方可填开红字发票。原发票未退回的或者尚未收到对方国税机关提供的有效证明的,不得提前开具红字发票。

6、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应按序订本保管,作废的发票应完整保存所有联次并注明“作废”字样。发生发票丢失的情况时,应及时报告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并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介上公开声明作废,同时接受国家税务机关的相关处理。

7、尚未开具使用的发票,应存放于保险柜中,确保发票安全。

第五部分:应收应付管理制度

一、应收应付账务处理规定

1、应收应付科目采用客户往来、供应商往来辅助核算。

2、为了便于查阅每个客户的交易明细,无论现销还是赊销,均须通过应收账款科目进行过渡核算,收款时再予以冲销。应付账款账务处理同理应收账款。

3、财务人员记录应收账款凭证时应严格审查单据是否齐全。

4、财务人员应于每期期末整理提供应收应付明细。对于逾期应收账款或2个月以上的应收账款应划线重点列示,上报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

二、应收账款管理规定

1、应收帐款的管理部门为公司财务部门和销售部门,财务部门负责数据传递和信息反馈,销售部门负责客户的联系和货款催收。财务人员应积极配合销售人员进行应收账款的对账工作,销售人员应积极跟踪客户,进行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

2、财务会计对部门应收款进行监督。每期期末提供应收账款明细,对于逾期应收账款或2个月以上的应收账款应划线重点列示,上报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

3、由于销售人员的原因造成的逾期应收账款,由销售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4、送货人员收取客户现金货款的,应及时上交财务,并在现金收款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款,对于收款不上交或者延期上交的销售人员,一经发现,公司从重处罚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根据业务特点,不允许出现应收账款(质保金除外)。公司不提倡签订销售合同时预留质保金,根据实际情况确需预留质保金的,应争取尽量缩短质保期、降低质保金额度,并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关于质保金部分,由销售人员追踪客户,进行催收,财务人员负责提供相关会计资料。

6、由于零星业务较多,且存在多种销售方式(现金、代收、赊销等方式),部门会计应注意核对相关销售单据的完整性;销售单据注明现金的,要注意检查是否收取现金;销售单价注明代收的,要注意检查是否有物流代收单据;销售单据注明赊销的,要注意检查是否有客户签收字迹。销售人员赋有及时送达销售相关单据的义务,财务人员赋有检查单据完整性的义务。

7、部门会计应注意核对实际入库货物明细和供应商提供发票明细的对应关系。

第六部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界定

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价人民币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运输工具、机器、设备、工具列为公司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类别

代码

折旧年限

净残值率

1、电子设备

ZC013年5%

2、车辆

ZC024年5%

3、其他设备

ZC035年5%

4、办公家具

ZC045年5%

5、房屋、建筑物

ZC0520年5%

三、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进行折旧。

四、其他

固定资产的购进和处置,均须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固定资产处置收入归公司所有,经办人员应及时报账处理。

第七部分:费用报销制度

一、差旅费财务管理规定

1、差旅费是指员工因公出差期间产生的住宿费、车船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费等各种费用。

2、员工因公出差需事先书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时间、地点、事由、用款计划等。《出差申请单》审批流程为:出差员工→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审批→行政留存统计考勤。

事先未办理出差申请手续出差的,不予报销出差费用,不予发放出差补助。

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注明资金用途,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

3、住宿费按出差实际住宿天数经审批后在规定的标准内凭真实合法有效的票据实报销,超过标准部分不予报销;出差发生的车船费、交通费经审批后凭真实合法有效的票据实报销;餐费不予报销,实行标准餐补制度,就餐补助按出差天数计算,财务薪资专员计算就餐补助出差天数按照实际住宿天数+1进行出差天数统计,就餐补助计入当月工资一并发放,不再另行报销。

4、随同总经理或部门负责人一同出差的,原则上由总经理或部门负责人负责费用支付(包含就餐费用),由总经理或部门负责人进行报销,出差人员不得再另行报销此部分差旅费,因总经理或部门负责人负责安排就餐的,不再计算发放就餐补助。

5、出差人员由客户单位接待的,一律不准再报销住宿费用。

6、出差人员应厉行节约,出差同行人员为两名以上同性员工的,应安排同住一室,由其中一人回司后报销,其余人员不得再报销住宿费用;两位异性员工出差同行的,按照各自住宿标准进行报销。

7、出差人员报销住宿费的,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住宿类发票,财务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审查票据。

8、出差住宿标准,参照如下:

单位:元/间/天

地区

人员

直辖市

特殊地区

省会城市

地级市

县级市及以下

总经理

280220180部门主管

200150120其他人员

1501201009、出差餐补标准,参照如下:

单位:元/天

地区

人员

直辖市

特殊地区

省会城市

地级市

县级市及以下

总经理

12010080部门主管

1008060其他人员

80605010、出差车船费、交通费采用实报实销原则,乘用交通工具类别应事先书写在《出差申请单》上,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总经理批准。有审批权限的审批人签署《出差申请单》时应审查出差人书写项目是否齐全,避免先审批后补写情况的发生。

11、出差员工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填制《出差返回确认表》,根据实际情况注明差旅费承担情况、实际出差地点、期限。《出差返回确认表》审批流程为:出差员工→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行政留存统计考勤→财务薪资专员予以核算工资。

12、出差人员出差返回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报销差旅费,结清借款。逾期未报的,从当月工资扣发借款金额。财务人员审核《差旅费报销单》时,须根据《出差返回确认表》,并检查原始票据的真实合法有效性。

二、业务招待费财务管理规定

总经理及副总经理以外员工预发生客户招待费用的,需事先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申请人在批准限额内进行招待,不得超过批准额度,未经事先批准的或超过审批额度的招待费用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报销。

报销业务招待费时,报销人需填写《费用报销单》,注明招待对象、招待事由、归属部门、费用金额等信息,先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再经财务费用审核专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再经总经理批准,经总经理批准后到出纳处报销。

财务人员应按照业务招待费发生部门分部门记账。

三、通讯费财务管理规定

通讯费执行包干制度,除总经理及副总经理执行实报实销方式,其余人员按照岗位类别执行不同的标准额度,一并计入当月工资发放,不再另行报销。

四、办公费用管理规定

办公用品的采购由专人负责,采购人员持经总经理批准的《办公用品请购单》进行采购。

采购人员报销办公费用的,填写《费用报销单》,财务审核人员须根据《办公用品请购单》,并检查原始单据的真实合法有效性。

财务人员应按照请购人所在部门分部门记账。

五、车辆费用管理规定

1、车辆油费

车辆加油一律采用“先充油卡,再加油”的方式,原则上不准报销现金加油款,总经理特批除外。

2、车辆保养、维修费

按照规定发生的公司用车辆保养费,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准予报销;因车辆本身特性原因发生的车辆维修费,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准予报销;因违章造成的车辆维修费视责任归属情况进行报销或不予报销。

3、停车费

因公发生的停车费用,经规范流程批准后准予报销。

4、违章赔偿、罚款

车辆违章款原则上不予报销,由车辆驾驶人自行承担,总经理特批除外。

六、财务费用管理规定

公司账户发生的银行工本费、管理费、汇款手续费、利息支出等财务费用,凭银行系统专用票据准予不经审批直接入账。

七、其他费用报销规定

其他因公发生的经营费用(如:租赁费、运费、邮寄费、生活费、水电费等)报销,凭合法有效的票据,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后准予报销。

八、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出纳人员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均有权拒绝办理。

九、费用账务处理规定

1、为了便于归集各事业部费用发生情况,费用类会计科目采用部门核算辅助核算方式。

2、为了便于分析各类费用发生情况,费用科目一般采用二级明细科目设置,根据管理需要,部分科目可设置三级明细科目。

3、财务人员录制凭证时应严格按照实际费用归属、类别分别记录各部门、各类别费用发生情况。

十、票据审核规定

财务费用审核人员应严格按照票据规范审核原始单据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财务人员对无效、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票据,不予审核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或补充。

第八部分:薪资管理制度

一、不同部门、不同岗位执行不同的薪资标准及结构,薪资标准和结构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二、薪资标准和结构的调整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三、财务薪资专员应按照总经理核定的薪资标准、结构以及实际出勤情况,于每月3日之前计算上月薪资。

四、因工作确需加班的,参照如下公式计算加班费:(月基本工资/月平均工作日)_加班天数。

员工出差期间,超过工作时间的不计加班费。

事假扣款参照如下公式计算扣除:(月基本工资/月平均工作日)_事假天数。

五、工资表的审批流程为:薪资专员计算工资(每月3日前)→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发放(每月8日)。

第九部分: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每期月结账后会计人员应及时打印会计凭证,按照会计规范装订成册。

二、每期年结账后会计人员应及时打印各类会计账册,按照会计规范装订成簿。

三、每期的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其他相关财务资料应规范整理,定期装订。

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其他相关财务资料严格按照会计档案规范进行保管。

五、会计档案的查阅权限限于财务人员、税务检查人员、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其他人员查阅会计档案需经总经理批准,并在财务人员的监督下在财务室内进行查阅。

第十部分:其他相关规定

一、未经总经理批准,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贷款。

二、因财务管理表格不能满足特殊需求的,可经分管领导及总经理审批后自行书立格式打印后按规定流程走审批程序,但自行书立的格式必须包含标准格式的关键需求点。

本财务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所有,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不完善之处另行补充规定。

第19篇 化工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职业卫生规范化管理,预防、控制、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健康,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运行过程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是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对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直接领导责任。总经理负责建立公司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和工作网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规、规章,把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列入公司工作议程,定期研究并采取有效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加大职业卫生资金投入,确保职业危害预防和控制所必须的经费,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3.2安全环保监督部是职业卫生管理的归口部门,按要求定期组织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和员工在岗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职业危害的检查与管理工作。

3.3安全环保监督部和总经办公室负责对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增强职工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职工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3.4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职业健康监护,负责员工岗前和离岗职业健康体检,建立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负责新员工的职业危害告知,发放员工个人防护用品。

3.5生产管理部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制定各岗位操作规程。

3.6项目管理部负责新建、改建及扩建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三同时”;

3.7管理监察部负责督促各部门承担起各自的职业卫生职责,监督检查职责招待情况并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纳入各部门绩效考评。

4程序

4.1职业危害告知

4.1.1公司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以书面形式进行公布,操作规程应保证员工的职业卫生安全。

4.1.2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的种类、危害程度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告知员工;员工的工作岗位或内容发生变化时,使员工接触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没有告知的职业危害因素时,公司应如实向员工告知新增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并作说明。

4.1.3公司应及时、如实通过公告栏或书面通知等有效形式向员工告知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结果及员工本人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及应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4.1.4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职业病或职业禁忌证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及时告知员工。

4.1.5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等规范,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4.1.6存在高毒物品的岗位应按《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的要求设置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4.2职业危害项目申报

4.2.1安全环保监督部按照安监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规定,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4.2.2公司存在或者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项目按照卫生部发放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4.2.3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四)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六)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4.2.4公司应当每年组织一次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当出现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二)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三)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4.3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

4.3.1公司员工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台,应纳入年度员工培训教育计划,并对所需人员、经费和物资应予保证。

4.3.2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安全检查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

4.3.3安全环保监督部及员工所在部门(岗位)应当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

4.3.4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重点包括学习和掌握职业卫生知识、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的识别等。

4.3.5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的实施及频次:公司级教育安全环保监督部负责实施每年至少1次,部门、装置(专业)培训教育由部门和装置长(专业主管)组织实施,每年至少4次。

4.3.6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可通过会议宣讲、举办业务培训、开展有奖知识竞赛、发简报和通迅、组织专门参观。利用板报、画廊、标语、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教育。

4.3.7安全环保监督部要做好职业卫生培训资料归档工作。培训要做到:有计划、有教材、有名单、有试卷、有小结。

4.4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

4.4.1各类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防尘、防毒、防噪声、防高温等设备设施)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装置(专业)要实行定人员,定岗位,定检管责任。

4.4.2各相关部门、装置(专业)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政党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4.4.3发现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查找原因并配合维修工进行修复,使之正常运行有效。

4.5员工防护用品的管理

4.5.1公司必须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4.5.2公司应当对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4.5.3严格执行《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根据接触不同职业危害因素发放相应种类和数量的劳动防护用品。

4.5.4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个人防护用品 的发放,安全环保监督部负责公用、应急防护用品的放发。放发标准由安全环保委员会制订。公司招聘的临时工,农民工其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视同岗位正式工。

4.6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

4.6.1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由质检室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保证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监测的结果应当及时向员工公布。

4.6.2公司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员工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6.3在日常的职业危害监测或者定期检测、评价过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部门、装置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4.7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4.7.1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宝剑环保监督部、总经理办公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4.7.2任何部门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7.3总经理办公室应当为员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员工离开公司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总经理办公室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4.7.4各部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4.8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处理

4.8.1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由发生装置按事故报告逐层汇报,由安全环保监督部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 发生装置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者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公司对遭受职业危害的员工,及时组织救治,并承担所需费用。

4.8.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职业危害事故。

4.9其它事项

4.9.1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项目管理部、安全环保监督部要按照有关规定,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9.2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业危害防治专篇应当报送建设项目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9.3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所需要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4.9.4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项目管理部、安全环保监督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依法经验收合格,取得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4.9.5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应当报送建设项目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9.6安全环保监督部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4.9.7公司各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5相关支持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5.2《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5.3《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5.4《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

5.5《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

5.6《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

5.7《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

5.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

5.9《毒物品作业岗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203)

6相关记录(略)

第20篇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备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备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效地维护并提升公司的公众形象,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披露条例”)、《公司信息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备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所规定的应报备的信息时,本制度规定的负有报备义务的责任人根据报备程序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备的信息流转传递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负有重大信息内部报备义务的责任人为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内部重大信息汇总上报董事会的工作,是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备的总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内部重大信息汇总收集及监督部门。公司信息汇总后,需对外披露的重大信息,根据披露条例执行。

第五条 为保证公司重大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信息报备责任人应将相关信息按照本制度规定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备,再由董事会秘书按照相关程序予以披露。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由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负责汇总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信息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备。

第七条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报备

第八条 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报备责任人应在出现本章规定的应上报信息的一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备,再由董事会秘书按照相关相程序予以披露。

第九条 公司计划财务部应向董事会办公室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备关于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下信息:

(一)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二)对外委托理财、委托贷款、与银行等金融构签订的借款合同等;

(三)对外提供担保;

(四)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五)公司业绩发生重大变化的预告、快报及盈利预测的修正;

(六)增资、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

(七)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重大损失;

(八)发生重大债务或者债权到期未获清偿;

(九)发生重大违约责任或者大额赔偿责任的支出情况;

(十)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十一)公司预计出现资不抵债(一般指净资产为负值);

(十二)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者进入破产程序,该公司对相应债权未提取足额坏帐准备的;

(十三)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十四)公司变更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

(十五)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额外收益,转回大额资产减值准备或者发生可能对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财务事项;

(十六)公司发生大额银行退票的。

第十条 公司营销策划部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备关于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下信息:

(一)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二)公司经营情况或者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购买土地及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四)受让或转让房地产项目;

(五)与单一客户签订的金额等于或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的销售合同。

第十一条 公司总裁办公室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备以下信息:

(一)公司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二)公司形象/品牌的宣传与报导及高管接受采访;

(三)控股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主要办公地址等;

(四)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调查。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应及时、准确、完整汇总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列信息,并由董事会秘书按照相关相程序予以披露。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以及出售产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交易金额等于或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的;

(二)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交易金额等于或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的;

(三)对外投资(包括对外收购、增持股份及增资等)

(四)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五)公司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交易事项所涉及的金额占该控股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的;

(六)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发生重大影响;

(七)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八)诉讼、仲裁事项;

第十三条 责任人为保证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可将有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并口头通知董事会办公室,若有必要应及时报送正式文件。

第三章 其他信息报备

第十四条 为做好投资者公共关系工作,对于本章规定的相关信息,信息报备责任人应于每月15日前将相关信息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备。

第十五条 公司营销策划部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备关于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信息:

(一)公司对外发布的地产项目具体进展信息;

(二)公司房地产品牌规划及宣传推广方案。

第十六条 公司经营管理部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备关于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信息:

(一)产品销售情况;

(二)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三)房地产项目工程进展情况。

第十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备关于公司以下信息:

(一)公司组织架构;

(二)公司员工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构成情况;

(三)公司高管履历、薪酬等相关信息。

第四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本制度所指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十九条 除根据本制度规定的应报备的公司内部重大信息之外,董事会秘书发现重大信息事项时,有权及时向该事项的责任人询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责任人应及时回答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向董事会秘书提供详细资料。

第二十条 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以及在重大信息报送过程中获悉公司重大消息的个人,应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不得在公司作出信息披露之前以任何形式对外披露其所知悉的重大信息。

第二十一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对于是否涉及重大信息报备事项有疑问时,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室咨询。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二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就其报备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对董事会秘书负责。

第二十三条 发生应报备信息未及时报备或报备信息在准确性、完整性方面存在欠缺的,公司将根据报备程序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由于有关人员的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时,应对该责任人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其职务的处分。公司董事会秘书有权建议公司给予该失职人员相应的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公司其他制度规定各职能部门发生本制度规定事项时应报董事会办公室审核或备案的,不影响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条例》、《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2023年3月14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公司其他内部信息传递制度规定的内容如与本制度的规定相抵触以本制度的规定为准。

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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