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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工作制度14篇

发布时间:2023-03-20 17:30:11 查看人数:52

监察工作制度

第1篇 z林业局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制度

一、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森林法》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拟定全县林业发展和森林生态环境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指导全县造林绿化,封滩育林和防沙治沙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林业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4、负责全县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流转管理,组织指导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确权发证和林权变更登记,协调、处理林木纠纷。

5、依法保护森林资源,严厉查处乱砍滥伐林木、非法征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征收林业规费。

6、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和动态监测,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

7、负责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利用,指导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

8、承办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义务植树。

9、承办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搞好全县森林防火工作。

10、承办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服务承诺制度

1、凡来我局咨询有关业务,申领有关证件的,我局本着依法、及时、高效的原则为申请人搞好服务。

2、接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和其他事项的材料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审查,能办理的马上办理,不能办理的耐心解释。

3、林业科普工作。强化先进实用技术,在林业科技进步中的支撑作用,应乡镇、林、果农邀请和工作的要求,及时开展林业科技服务、指导林业生产。

4、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林木所有权者写出采伐申请,经乡镇林业站审核同意后,转报县林业局,对符合有关规定的七天内完成调查设计,十日内签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不符合规定的,应在五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

5、签发木材运输证。运户应依法提交林木采伐许可证或其他合法来源证明材料,符合有关规定的,当场给予签发运输证;按规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

6、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接申请后,七日内给予办理并核发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按规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并退回申请。

7、对办理征占用林地的。用地单位提出申请后,依法及时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报批,搞好全程服务。

8、林权登记发证。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依法公示、报批、登记。

9、林业种子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接申请后,符合条件的三日内给予办理;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

10、核发《产地检疫合格证》、《植物检疫证》。接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完成现场检疫。

11、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上述承诺。

三、首问负责制度

1、对管理和服务相对人的办事请求和询问,第一个接受的机关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2、凡请求和询问的事项属本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按照马上就办、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度予以办理。

3、凡请求和询问的事项不属本人职责范围,但属本局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负责引导或帮助联系,有关人员不在时,首问责任人应作好记录进行转达或代为转交材料。

4、凡请求和询问的事项不属本局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也要热情接待,告知应找哪个部门,给予必要的帮助。

5、严禁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敷衍塞责,简单生硬地回绝管理和服务相对人。

6、凡违反本规定的,由行政效能监察办公室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予以处理。

四、限时办结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认真遵守服务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有关事项,并尽量提高行政效能,缩短办事时限。

二、凡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有时限要求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三、机关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的办事请求,在办理时限内,未提出意见,又无正当理由的,视为默认同意,给予补办手续。责任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四、对能马上办理的事项拖延不办的,责令有关人员向当事人赔礼道歉,情节严重的,给予效能告诫处理。

五、对审核符合规定的林木采伐申请,要在十日内签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不符合规定的,应在五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

六、对符合规定的《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申请,要在七日内办理核发。

七、对符合条件的林木登记申请,要在向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依法公示,办理登记。

五、一次性告知制

1、凡到林业各股室办理业务的,如对方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应马上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应说明原因并限时办理。

2、如果对方手续不完整,应当场一次性告知所需补交的材料及办事程序,并告知下一次办理的时间。

3、对不符合规定无法办理的,应告知其原因及政策依据。

4、对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的内容,也要一次性告知对

方,并按首问负责制的要求办理。

5、违反上述规定,经查属实后,按效能监察有关规定处理。

六、责任追究制

1、责任追究,指机关工作人员由于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构成失职行为,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遭受损失的,按规定追究其行政及经济上的责任。

2、责任追究的具体行为:

(1)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的有关问题;

(2)在工作中对下属的违法违纪行为失查和放任错误;

(3)在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事故或使国家、集体财物被盗窃、诈骗、浪费,造成较大损失;

(4)在工作中作风拖拉、办事不力、推诿扯皮、延误工作,造成国家、集体和个人经济损失;

(5)因工作过失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6)在执纪执法、行政管理工作中徇私作弊;

(7)在执法过程中因故意和过失做出的违法或不正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

(8)其他失职错误。

三、责任追究及查处

1、因失职造成的损失,须根据情节,由直接责任者、直接领导责任者或间接领导责任者分别赔偿;

2、机关工作因失职造成损失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领导干部犯严重官僚作风主义失职错误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和《国家公务员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3、机关工作人员因严重失职造成国家重大损失,构成渎职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七、同岗替代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和请销假制度,不得迟到、早退、缺勤。

2、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办私事;有事外出,须事先请假;属窗口岗位的,要指定其他工作人员代办业务。

3、机关工作人员因出差、请假或其他原因两天以上无法上班的,要向负责人汇报正在办理的事项,做好交接手续,单位负责人要及时指定其他人员代行其职。

八、否定报备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对来办事人员的申请事项认为不能办理的,应填写《否定报备情况表》,说明该事项不予办理的理由、法律和政策依据,并依职责权限逐级报领导审批,交本局行政效能监察办公室留存备案。

2、属业务请示事项,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否定权。对不明确的应及时向领导请示,不准滥用权力随意否定。

3、将执行否定报备制度的情况列入工作人员年终考核内容之一,对违反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予以处理。

4、机关工作人员要及时将否定的理由、法律和政策依据书面告知请求人。

5、当事人对机关的否定不认可的,可向本局或上级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投诉。

九、效能考评制度

1、本局行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工作人员实行效能考评。

2、考评内容:

(1)对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

(2)履行职责,工作效能情况;

(3)工作态度,优质服务情况;

(4)团结协作,廉洁自律情况;

(5)效能监察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三、考评办法:行政效能考评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采取平时抽查和半年、年终考核相结合,召开机关全体人员参加的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打分,每项20分,总计100分。95分以上的为优秀,85-94分的为称职,60-84分的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不含60分。)

四、对优秀和称职者予以表扬,对基本称职者提出警告,对不称职者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告诫,限期改正。

五、对机关工作人员的考评结果登记建档,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依据。

十、监督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2篇 安全技术监察工作制度

1、每一工作地点和工程开工前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审批制度,不经审批的不准开工。

2、监察各工作地点和工程的安全技术是否完善,否则不准开工。

3、各工作地点和工程开工后,因工作面情况变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补充的,必须及时补充完善后方可继续施工,否则停工。

4、对于要求停工的工作地点和工程,必须下达安全监察意见书。

5、对于安全生产上采用的新技术,必须经过安全鉴定后方可试用,试用单位必须收集相关数据资料,试用期必须安排技术人员进行追踪监督,并作出报告。

第3篇 市烟草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__市烟草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制度为规范我市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提高全市行业纪检监察工作管理水平,增强工作成效,达到更好为行业发展服务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一) 、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局党组(支部)的领导下,积极维护党章、党纪和行政法规,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和实施工作计划,检查监督本市系统各所属单位、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局、省局、市局党组的决定、决议以及遵守行业、本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 、协助局党组(支部)、纪检组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负责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反腐倡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及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推进企务、政务公开、民主监督管理等项工作。

(三) 、受理对本单位、所属单位及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行业政纪、行业规定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管辖范围内工作人员不服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受理的申诉。

(四) 、调查处理所属各单位、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业规定的行为。对涉嫌违法违纪的所属单位及工作人员及时进行立案调查。

(五) 、定期或不定期对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以及决定、决议的情况和卷烟经营、专卖市场管理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开展效能监察活动。

(六) 、加强行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组织专业知识培训和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

(七) 、配合有关科室抓好党风党纪、政风政纪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市行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八) 、负责本市行业有关决定、工作方案、计划、通知的传达及报表的汇总和报送,以及有关文件、材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

(九) 、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本局党组(支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 工作要求:

(一) 、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党规党法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平和政策、业务水平。

(二) 、坚决执行党中央、中纪委和上级的规定、制度,以此作为自己的行为规范,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过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

(三) 、要有坚强的党性和高度的责任感,坚持原则,刚正不阿,秉公办案,不徇私情,敢于同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作斗争。

(四) 、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不主观臆断;坚持调查研究,走群众路线,不偏听偏信,善于听取不同意见。

(五) 、努力钻研业务,注意总结经验,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六) 、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所办案件情况。

三、 工作目标

(一) 、每月报送一次工作信息。

(二) 、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三) 、每季度开展一次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四) 、每季度开展一次效能监察活动。

(五) 、每半年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

(六) 、每半年做好一次工作总结,各种报表填报工作。

(七) 、每年组织不少于3次的业务培训或参观学习。

(八) 、实行年终述职制度,每年12月份,各单位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大会上述职,总结一年工作情况。

四、 工作要求

(一) 、自觉遵守“工作要求”。

(二) 、努力完成“工作目标”。

(三)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四)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凡单位或个人发生或将进行的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

(五) 、严格执行例会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因故不能参加,须事先报告并说明原因。

(六) 、服从领导,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组织的各种检查调研活动。

五、 监督措施:

(一) 、公开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

(二) 、定期和不定期向党组(支部)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工作。

(三) 、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烟草行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4篇 某区兼职纪检监察员工作制度

为切实加强区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作用,建立纪检机关专责监督与党员群众民主监督相结合的机制,助推“两个责任”落实,促进党员干部勤政廉政,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兼职纪检监察员的聘任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改革开放,热爱社会主义事业。

2、关心区建设与发展,热心纪检监察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以及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区的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廉洁,联系群众。

4、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忠于职守,敢讲真话,有群众威信。

5、_党员。

二、兼职纪检监察员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本部门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督促抓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2、宣传有关反腐倡廉工作的形势与任务,宣传有关法律、政策和制度规定,配合区纪工委做好学习教育工作,协助本部门、本单位党组织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3、及时向本部门、本单位党政领导、区纪工委直至区党工委反馈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与要求;及时传递干部群众对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信息。

4、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的宣传报道,每季度报送一篇纪检监察信息稿或新闻稿。

5、必要时在区纪工委的安排下,参加专项检查、信访调查和执纪审查等工作。

6、办理区纪工委委托的其它工作事项。

三、兼职纪检监察员的权利

1、参加或列席全区性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纪工委组织召开的专门会议,了解有关工作部署、计划安排以及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2、了解所反映和转递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或者意见建议事项的办理情况。

3、掌握本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必要时列席本部门领导班子讨论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4、获得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受委托从事有关纪检监察事项时,享有与开展该项工作相应的检查权、调查权和建议权。

四、兼职纪检监察员的义务

1、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2、服务区发展大局,维护区及区内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违法违纪行为做斗争。

3、服从工作安排,促进纪检监察部门同本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发挥监督、联络、宣传等作用。

4、遵守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和纪律,保守工作秘密,维护纪检监察部门形象。

五、兼职纪检监察员的聘请

1、兼职纪检监察员由纪工委根据工作需要,原则上在区各党支部委员中聘请。

2、兼职纪检监察员(部门党政领导职务人员不兼职)由所在部门党组织推荐,纪工委审查,报区党工委审定,并向区各部门、各单位公布。

3、兼职纪检监察员聘期一般为1年,期满后如工作需要可以续聘,如聘期内出现无法履行职责的情况将予以解聘。

六、兼职纪检监察员的组织管理

1、纪工委定期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例会,每季度一次,一般在季度初召开。由纪工委委员和全体兼职纪检监察员参加。

纪检监察工作例会内容:

(1)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廉政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2)通报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等典型案例;

(3)听取各部门、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动态、难点等,研判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

2、对忠于职守、成绩突出、勇于同违法违纪行为做斗争的兼职纪检监察员予以表彰,并建议推荐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长期不履行职责、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予以解聘,并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分纪律处分。

3、对打击报复兼职纪检监察员的,按照国家有关法纪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附则

1、本制度由区纪工委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5篇 监察室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

(一)交班会制度

安全监察室每天早8时由主任(副主任)主持召开日运输安全交班会。交班会内容、程序与要求:

1.昨日本室及路交班有关事故核实情况。

2.24小时内全行车事故概况、安全信息分析。

3.网上检索的事故通报、通知、通话记录、电传信息、群众举报信息等。

4.本室监察人员动态及其他有关事项。

5.部署全室重点工作。

(二)室务会议制度

每月路安全路风分析会议前,由主任主持召开安全监察室室务会。室务会议内容、程序与要求:

1.个人总结、汇报月度工作,对工作质量进行自评。

2.进行月安全分析预测。对当月安全中存在的倾向性、关键性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下步建议、措施。

3.汇报对薄弱单位的剖析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做到有数据,有具体事例说明。

4.各主管主任总结月度分管工作,安排下月计划和任务,对分管人员的工作进行讲评。主任进行简要总结,并对全月工作进行部署。

(三)主任办公会制度

每月安全分析会前,召开安全监察室主任办公会(特殊情况随时召开),研究室内及全安全监察系统重点工作及其他有关重要事宜。会议由主任主持,副主任参加。会议内容、程序与要求:

1.各副主任根据分管工作实际,对前段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当月重点工作建议方案。

2.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对有关重要事项进行专题研究。

3.主任根据副主任建议方案及全安全工作实际,对全月工作做出部署。

4.指定专人做好记录。

(四)事故定责分析会制度

每月3日前召开一次行车事故定责会,分析、研究全当月发生的行车事故并进行定性定责。会议内容、程序与要求:

1.由值班分析监察对全月行车事故概况进行说明,并提出初步定性定责建议。

2.与会人员针对事故概况及定责意见进行认真研究讨论,并提出意见。

3.对有争议并一时无法下结论的事故,应重新进行调查,并进行专题研究,必要时报主管长决定。

4.必须坚持严肃公正、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原则。对真正构成行车事故的,有一件定一件,坚决不许走过场,不徇私情。

5.凡发生险性以上事故,在事故调查结束后立即召开事故定责分析会。

6.指定专人做好记录,每个人的发言都要记录在案。

(五)责任事故交班会制度

下列情况由发生事故的责任及相关单位到路交班:

1.发生险性及以上事故;

2.后果严重的典型一般事故;

3.隐瞒未报、迟报的一般以上行车事故。

(六)安全监察系统工作例会制度

1.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安全监察系统例会,总结半年或全年安监系统工作,介绍先进单位经验,对典型事故进行重点剖析,部署下半年或全年安监系统重点工作。

2.会议召开时间为每年的7月和12月,在全安全工作座谈会和运输安全工作会议后召开。

3.会议由安监室主任主持,安监室副主任、综合分析监察,各路办事处安全监察室主任参加。

4.会议内容、程序与要求:

(1)由安监室主任对全安全监察系统工作做总结报告。

(2)各路办事处安全监察室主任汇报发言。

(3)安监室主管副主任对综合分析和行车安全工作做重要讲话。

(4)与会人员座谈讨论安全管理的重大问题。

(5)主管长作指示。

(七)专业例会制度

1.每年召开一次安全监察系统综合分析和各专业监察工作例会,总结、交流、研究各专业工作。

2.会议不定期召开,由主管副主任或各专业监察主持,各路办事处安全监察室对口监察参加。必要时也可吸收站段安全室主任参加。

3.会议要有计划,有安排,有重点,能够解决实际问题。

二、工作计划总结制度

(一)工作计划

1.年度工作计划。安监室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于每年12月中旬前,由分管主任按照分工范围分别制定,经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下发。

(1)重点工作推进计划根据1号文件和安全工作会议要求,明确重点工作项目、负责人、完成期限,细化重点工作内容、阶段推进目标、责任人、期限。

(2)重点工作推进计划经研究整合后,由分管主任下达年度工作安排,并认真组织实施。

2.月度工作计划。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后,每月末前,由综合监察根据路安全路风分析会纪要中规定的重点工作,起草下发月度安监室工作安排。内容包括:

(1)对路安全重点工作防控措施的监督检查。

(2)整体性安全监督检查。

(3)安委会安全分析会立项工作跟踪督察。

(4)专题调研课题。

(5)与专业系统的配合事项和季节性工作。

(6)以上内容的检查项目、内容、检查单位、地点、检查人、时间安排等环节,应具体、明确,体现出工作量,操作性要强。

(二)工作总结

1.个人工作总结

(1)月度工作总结。安监室全体人员每月对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我总结,作为月度工作质量考核的依据。

(2)年度工作总结。每年12月20日前全室人员对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我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交主管主任阅后统一装订保管。

2.安监室及系统工作总结

(1)月度工作总结。安监室每月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及安全生产现状进行一次全面总结,月末完成,报主管长并留存。

(2)年度工作总结。安监室每年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及安全生产现状进行一次全面总结,于12月20日前完成,报主管长并留存。

三、基础台帐资料管理制度

(一)路安全监察室和路办事处安全监察室应建立如下符合道部标准化安全监察室创建标准中规定的基础台帐资料:

1.安监报1-7;

2.事故调查原始记录,事故分析、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以及事故批复等资料;

3.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安全路风分析会议、事故分析会议记录;

4.安监统1-3;

5.安全旬、月、季、半年、年度分析资料;

6.路外伤亡事故统计和相关资料;

7.行车、保安设备基础台帐;

8.全室大会、主任办公会、事故定责会会议记录。

(二)各站段安全室要建立标准化安全室基础台帐资料:

1.安监统1-3(《行车事故登记簿》、《行车事故统计簿》《行车安全天数统计簿》);安监报2—3(《行车事故处理报告》、《外转行车事故通知书》)。

2.事故分析资料(事故经过、原因分析、现场资料、制定对策及人员处理等)。

3.信息登记、统计、分析、处理资料。

4.安全生产委员会、事故处理委员会会议、安全路风分析会议(含纪要)、事故分析会记录。

5.路外伤亡事故统计和相关资料。

6.举报事故登记簿。

7.计划总结:年度工作计划、月份工作计划、月度工作总结、半年工作总结、年度工作总结。

8.定期对车间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的记录。

四、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各专业监察必须按照职责分工,熟练掌握应用微机联锁和微机监测记录查看分析设备,机务运行记录器数据查看分析设备,电务便携式机车信号检查设备,车辆红外线数据分析设备,牵引运行记录查看分析设备,工务线路动态检测数据查看分析设备以及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等安全检测工具,提高现场监察和分析处理问题能力。

(二)为各级监察部门配备的交通工具,必须具备随时出动,迅速到达现场的能力;各级监察部门应熟练使用事故调查处理必备的通讯、照相、摄像、计算机、声音采集、图像采集、投影演示等设备,各种设备应专人管理、专人使用,以适应快速、准确、及时的要求。

(三)各级监察部门对现有的安全信息管理软件以及路办公网和互联网等网络平台要专人管理,确保网络信息渠道畅通,从设备和制度上杜绝人为截留或隐瞒安全信息的问题,保证安全信息传递、收集、分析、处理快速高效,资源共享,实现安全信息管理的科学化和信息化。

第6篇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工作管理制度

(一)学习制度

1、努力学习政治,结合局机关下达的政治学习计划,按时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定期开展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树立服务经济发展、保障生产安全的大局观念。

2、不断钻研业务,提升执法监察能力。认真学习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相关政策,加强对行业生产特点的研究,明晰生产操作规程。

3、加强执法、办案程序的学习,明确简易程序的操作要点,掌握一般程序的要素和结案的审批程序。

4、坚持日常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日常学习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由支队统一组织。

5、建立专用学习笔记,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保证学习质量。

6、每周五下午为自学学习时间,每月末最后一个星期的周五为集中学习时间,无特殊情况学习时间不得占用。

(二)请销假制度

1、请假由申请人向所在的大队领导请示,在市区内请假一天的由主管副支队长审批,连续两天以上的由支队长审批。

2、请假人出市辖区的,由主管副支队向支队长呈报,由支队长审批。

3、婚假、丧假由申请人提出申请,时间超过7天的,由支队报主管局长批准。

4、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予准假,极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按照审批权限,逐级上报。

5、申请人不得越权请假,不得擅自超假,需要续假的要按照请假规定,逐级审批。

6、请、休假结束后,按照请假的程序销假。

(三)车辆管理制度

1、管理职责

(1)局车队负责支队机动车辆的使用、调度、维修、保养、燃油供应、审验和车辆档案管理等工作。

(2)如遇紧急情况而局车队负责人又因故不在时,支队领导可以直接安排车辆,并及时通知局车队负责人。

2、工作用车

(1)工作用车本着积极保障、相对固定、先急后缓、集中调配的原则进行安排。

(2)各大队用车必须提前一天向支队报用车计划。

(3)出市工作用车必须经分管局长批准,由局车队负责人具体安排。

(4)支队车辆难以满足工作需要时,经分管局长或支队长批准后乘用出租车。

(5)车辆保养和维修、燃油控制、事故处理按局车辆管理规定执行。

3、其他用车

原则上工作车辆不许私用,更不得越权申请和审批。需要时在银州区内的由主管副支队长审批;在市辖区内的由支队长审批;出市的由主管局长批准。

(四)工作汇报制度

1、工作汇报的主要内容: (1)支队和上级组织布置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 (2)执行工作计划的进展情况。 (3)案件的板栗和结案情况; (4)阶段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规划及设想。 (5)其他需汇报的工作。 2、请示汇报的方式:

能当面答复的,一般由汇报人员直接向主管领导口头请示,需研究后答复或办理中需作文字依据的用书面请示报告单。 3、大队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的开展情况,每月向支队领导口头汇报一次,每季度书面汇报一次,一般采取会议集体汇报的形式进行。如因特殊情况无法集中汇报,也可分别汇报。半年及年底对全年的工作进行一次综合性书面汇报。 4、支队每季度向局主管领导综合汇报一次。 5、汇报要逐级进行,不得越级汇报。如极特殊情况来不及汇报的,应及时进行补报。

(五)案件审批制度

1、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发现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履行简易程序的由大队负责人直接审批。

2、一般程序罚款在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由主管的副支队长审批。

3、罚款在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由支队长审批。

4、罚款在30000元以上或对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或其他强制措施的,由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5、举报案件的受理由大队进行登记,由支队长根据管辖范围,指派大队处理。

(六)着装规定

1、严格按照安监系统发放的标志佩带。        2、执法监察时,必须着规定的制服,着装时要整齐划一,单位内部必须统一。        3、 着制服应当保持整洁,配套穿着,不得混穿。不得在制服外罩便服。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扣好衣扣。着长袖衬衣(内衣)时,下摆扎于裤内。制服内着毛衣、绒衣、棉衣等内衣时,下摆不得外露。

4、穿制服时,只准穿黑、棕色鞋。鞋跟高度不超过三厘米,不得赤脚穿鞋。        5、集体活动或参加局大型会议时,应当着制服参加,且支队内部统一。

6、 季节换装的时间和着装要求,由支队根据季节变化统一规定。        7、上、下班时应着便服,不得着执法监察服装到饭店、洗浴或娱乐场所等活动。

(七)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八不准

1、不准伺私枉法,办人情案,禁止向生产经营单位通风报信。    2、不准违反国家规定乱罚款,禁止内定和下达罚没款指标。    3、不准在工作时间饮酒,禁止酒后参与执法活动。    4、不准收受生产经营单位礼品和钱物,禁止参与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5、不准在工作时间从事娱乐活动,禁止赌博和变相赌博。    6、不准为企业提供或销售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产品。    7、不准用公车办私事,禁止公车参加婚丧嫁娶等活动。

8、不准随意变通法律规定和降低处罚标准,禁止出现办案不公现象。

(八)会议制度

1、支队办公会议

(1)支队办公会由支队长主持,支队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综合负责会议记录。

(2)会议主要内容

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提出贯彻实施意见。

②研究决定支队工作目标、发展规划。

③研究、部署、总结支队的阶段性工作。

④研究各大队提出的需要支队决定的事宜。

⑤研究其它重要事项。

2、队务会议

(1)队务会议由支队长主持,支队领导班子成员、各大队负责人参加。

(2)会议主要内容

①各大队负责人汇报前期工作完成情况、近期工作计划和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②统一调配安排各大队工作。

③讨论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

3、全体人员会议

(1)全体人员会议由支队长主持,支队全体人员参加,综合负责会议记录。

(2)会议主要内容

①传达、学习、落实上级指示、文件以及市局办公会议精神。

②传达队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有关事项。

③各大队负责人汇报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和近期工作安排。

④支队总结前期全面工作,布置近期工作计划。

⑤其它需要研究部署的工作。

4、会议纪律

(1)未经支队长批准,不得无故不到会,否则按矿工处理。

(2)会议期间未经主持人批准不得中途退场,不得喧哗、议论、打瞌睡。

(3)认真做好会议笔记。

(4)严守组织纪律,不得泄露需要保密的事项。

(九)保密制度

1、不该问的案件机密绝对不问。

2、不该看的案件机密绝对不看。

3、不该记录的案件机密绝对不记录。

4、不该传播的案件机密绝对不传播。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案件机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案件机密。

7、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案件材料。

8、不携带机密文件、案件资料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十)文件处理制度

1、支队文件印发

(1)支队文件由内勤或有关大队负责起草。

(2)草拟公文要言简意赅、文理通顺、字迹清晰、标点符号正确,符合统一的公文格式。

(3)文件草稿誉清后,必须由大队负责人校对、核稿后送综合,再由综合负责人填写主题词后送支队长签发。

(4)属于综合、全面、重大问题的,经队长办公室讨论决定,由支队长审签:属于某一业务方面的文件,由大队长审核后送支队长签发。

(5)文件审签字后,由内勤按文件内容统一编号、打印、并负责文件的发放和归档。

2、外部来文处理

(1)外来文件、电报、资料等,一律由内勤负责签收、拆封和登记处理。

(2)外来重要文件要逐页查点,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急密文件要注明签收时间。

(3)各大队收到的文件、参加会议带来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交综合进行来文处理,不得私自截留、藏匿、遗失。

(4)外来文件经登记处理后,由综合负责人根据文件性质和内容,提出拟办意见,交支队长审批后转有关大队传阅或者办理。

(5)文件传阅必须及时、快速、急办文件必须当日传完,普通文件必须在三日内传完。传阅文件要做到勤传、勤收、做到不拖、不压。文件传阅禁止横向传送。

3、文件管理

(1)综合负责文件、资料的统一管理,建立文件、资料登记太帐,加强文档管理,防止错乱、遗失。

(2)借阅文件要严格履行借阅手续,限定借用时间。要做到谁借文、谁签字。

(3)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秘密文件一般不得传阅、借阅,如确需传阅、借阅的,必须经支队长批准,并按规定的级别、范围进行传阅、借阅和收回。

(4)综合要对文件、资料经常进行检查、清理、归类,做好文件的催办、清退和立卷归档工作。

(十一)考勤制度

1、综合负责劳动纪律检查和考勤工作。

2、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

3、各大队要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工作,并于每月28日前将本月考勤表报综合汇总。

4、工作人员生病,必须持定点医疗单位的病假证明,经支队长批准后方可休假。

5、工作人员暂时离岗由大队长批准,时间较长的按照请销假规定执行。

6、大队之间因工作需要,调派大队之外的人员配合的,由大队长申请,由主管副支队长调派,不得越权调派,未经主管领导批准,工作人员不得离岗。

(十二)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1、支队行政、业务印章由综合负责人保管。

2、式样印章须经支队领导同意后综合方可准予用印。

3、用印必须规范。盖出的印章要做到位置恰当、图形清晰。

4、要加强印章管理,严禁私用、出借或者遗失。

5、严禁继续使用废止的印章,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封存或者销毁。

6、对私用、出借、遗失印章或者继续使用作废印章的,一经发现,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可以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

7、对因私用、出借、遗失印章或者继续使用作废印章而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造成经济赔偿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十三)物资、器械管理制度

1、综合负责全支队所有物资、器材的购置和管理工作。

2、各大队因工作需要购置办公用品的,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支队长审核同意后,由综合统一购置。

3、支队物资和办案专用器材由专人保管。需要使用时,由需用大队办理借用手续。

4、支队物资和办案专用器材不得外借或私用。特殊情况需要外借、私用的,必须经支队长同意。

5、借用人员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归还。保管人员要严格检查物资、器材的各项性能,确保物资、器材的正常、完好,并办理归还手续,否则不得入库。

6、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和使用。因使用不当而损坏的物资、器材,由使用人员按原价赔偿。

第7篇 j卫生局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决定》,围绕创建“四型”机关,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 以_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__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追究暂行办法》为依据,提高全局公务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效率、效果、、工作态度、工作方法为目的,开展行政效能监察。

二、 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局长__对全局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分管的行政效能工作负责,并对局长负责,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负责,并对主管领导负责。

三、 加强对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行政,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切实解决行政服务过程中效率不高,处置不当,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

四、 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改善行政管理,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纠正和查处漠视群众疾苦,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对工作不负责任,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律低下,造成损失的行政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五、认真贯彻首问责任制、首办责任制。对来局办事人员要热情接待,并即时给予认真的答复。不能答复的,应请示主管领导研究后,在规定的时限内给予答复。

六、牢固树立廉政执法的观念。不得不作为,也不得乱作为。严禁在检查过程中索、拿、卡、要、报,挟私报复等违纪违法行为。

七、 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实行群众评议制,纳入个人的党风廉政建设挡案,每年以科、室为单位进行民主评义,凡评议不合格者年终不得评为优秀,有严重违纪违规的,上报立案查处。

八、立党为公,勤政为民,切实履行公务员职责,认真执行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争创“四型”机关,树新世纪公务员形象。

第8篇 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制度

一、监督检查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按照“三大规程”(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规程规定的问题和不安全因素,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三、参加制订并监督检查安全规划、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四、监督检查安全设备、设施、装置和仪器的使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设备质量及与安全有关的产品质量。

五、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检查现场安全隐患、调查重大不安全问题,提出改善安全工作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六、监督检查技术措施经常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技术工程的完成情况。

七、调度安全情况,组织安全活动,总结安全工作。

八、组织事故调查、统计和分析追查责任,找出教训、按期上报。并对防范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组织开展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指导群众安全检查月活动,和工会密切配合并参与群众性的安全大检查。

十、参加审查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并监督兑现、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采取投产验收。

十一、监督检查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编制,演习和执行。

十二、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有造成事故危险时,有权令其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十三、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给予严重违章和事故肇事者警告、记过、降薪处分意见,有权给予对安全工作做出重大贡献者给予奖励。

十四、受理在安全工作中因坚持原则,按章办事故面遭到打击报复的事件。

第9篇 z大学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

e大学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信访工作,是学校纪委、监察处通过接收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接收电子邮件等渠道,受理对党员、党组织及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以及这些主体的申诉,按照学校纪委、监察处的职能和规定的程序处理解决信访举报问题的工作。

第三条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以党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

(二)以事实为依据,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三)维护信访当事人的民主权利;

(四)分级负责,归口办理;

(五)预防与查处并重;

(六)解决实际问题与思想教育相结合。

第二章受理范围

第四条 学校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受理的范围包括:

(一)对学校党员、党组织违_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_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对学校行政部门及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党员、党组织及监察对象,对所受的党纪、政纪处分或学校纪委、监察处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四)涉及党纪党风、政纪政风的批评、建议和询问等问题;

(五)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转、交办的信访件;

(六)学校领导交办的信访件;

(七)司法机关转交的信访件。

第三章 办理程序和方法

第五条 纪委、监察处工作人员对受理范围内信访件要按照规定格式及时进行书面登记,并送纪委、监察处领导阅批。

第六条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主要办理方式有:

(一)直接查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学校领导批示查办的信访件、以及反映重要问题的信访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由纪委、监察处按照规定程序直接组织查办;

(二)校内交办。涉及具体部门分工负责的问题,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交由相关部门根据指定要求核查处理。交办后,纪委、监察处要加强指导和督促;

(三)校内协办。对重要或较为复杂的信访件,需要多个部门参与配合,由纪委、监察处与有关部门共同调查办理。参与协办的部门应安排专人参与整个调查、处理过程。

第七条 对内容不清、对象不明、没有具体事实和其他无法办理的匿名信访件,经纪委、监察处领导同意,可作暂存处理。

第八条 信访件办理后,一般要形成调查报告,经纪委、监察处领导审核,符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结论正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要求,方可办结。对署实名的信访件,在办结后,承办人须将办理情况和结果告知本人。

第九条 调查后需要立案的,按立案程序办理。

第十条 对已经办结的信访件,检举、控告人不满意答复意见和处理结果,继续信访时,若提不出新的重要线索和证据,一般不再调查。

第十一条 信访件办结后,依照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材料的整理,做到文件齐全、随时立卷、及时归档。

第四章 信访工作人员职责

第十二条 加强信访工作组织领导。纪委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信访工作,阅批重要、复杂信访件,组织或参与重要、复杂信访件的办理。坚持并完善校领导每周接访制度。

第十三条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纪委、监察处在中山北路校区设置举报信箱,在校园网上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

第十四条 加强信访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一般信访件应当自正式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结;重要、复杂信访件应在三个月内办结。无法按期办结的,经纪委主要领导批准,可适当延期办结。

第十五条 严格遵守信访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对信访件内容、领导批示以及信访件调查处理情况,信访工作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

第十六条 实行回避制度。承办人与信访事项、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七条 做好信访信息报送工作。每月向上级纪委报送信访举报统计表;按时向上级纪委报送半年度、年度信访情况分析报告;遇有突出事件、紧急情况的信访,及时报告校党委和上级纪委。

第五章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_e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e大学监察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_e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10篇 安全技术监察工作制度范本

1、每一工作地点和工程开工前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审批制度,不经审批的不准开工。

2、监察各工作地点和工程的安全技术是否完善,否则不准开工。

3、各工作地点和工程开工后,因工作面情况变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补充的,必须及时补充完善后方可继续施工,否则停工。

4、对于要求停工的工作地点和工程,必须下达安全监察意见书。

5、对于安全生产上采用的新技术,必须经过安全鉴定后方可试用,试用单位必须收集相关数据资料,试用期必须安排技术人员进行追踪监督,并作出报告。

第11篇 深化改革 健全制度 加大预防腐败工作的力度纪检监察

温家宝

这次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回顾2004年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部署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

一、坚定信心,加大力度,深入推进廉政建设

2004年,各级政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部署,按照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的要求,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全面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成效明显。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是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检验政府工作的根本标准。去年我们把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内容,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四个坚决纠正”、“四个加大力度”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专项治理。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拖欠农民的征地补偿费已基本偿还,建筑领域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绝大部分已经偿还,一批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得到处理,教育乱收费得到一定程度治理,涉农负担恶性案件大幅度下降,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取得新的进展。去年,国务院重新修订了《国务院工作规则》,颁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出台了农村税费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等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和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要求,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公开,促进了政府机关依法行政。

三是严肃法纪,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各地区、各部门以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加大了对建设工程、土地批租、金融等领域腐败行为的查处力度,惩治了一批腐败分子。还依法查处了一批失职渎职、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以及违法行政、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加大审计工作力度,认真纠正发现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严肃了政纪。

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政府廉政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一些地方和领域腐败现象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和部门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仍然比较严重,群众不满意;反腐倡廉的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不健全,导致腐败的深层次原因还没有从根本上消除。反腐倡廉的任务还很艰巨。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战略高度,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强调要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刻理解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深化对反腐倡廉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腐败问题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破坏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削弱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能力,影响社会稳定,干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我们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不懈地把廉政建设不断推向深入。

2005年政府廉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继续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大力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努力取得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

二、深化改革,健全制度,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

建立健全惩防并举的反腐败体系,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的深层次问题,健全制度,创新体制和机制。首先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把不该由政府管的事情坚决交给企业、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简政放权,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有利于从根本上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第二要加强制度建设。制度更带有根本性、长期性和稳定性。有一套好的制度并严格执行,就会使政府的行为更加规范,就会使干部少犯错误。第三要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权力不受监督和制约,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不到位,是腐败现象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要完善对权力有效监督的体制和机制,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要延伸到哪里,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为此,今年要重点抓好八个方面的改革和制度建设。

(一)改革和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各级政府都要把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作为政府决策的基本准则。要建立和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和制度,健全决策规则,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透明度,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防止滥用权力滋生腐败。要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不许个人独断专行。要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和评估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必须进行专家评估和论证。要建立决策听证制度和公示制度,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决策,必须进行听证和公示,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要建立和完善决策后评价制度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决策失误的改正机制,对违反决策程序、滥用职权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这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管理创新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关键。经过几年努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颁布以后,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为实施这部法律做了大量工作。国务院部门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806项,占总数的一半以上,各地取消和调整的审批项目也超过了50%,有力地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但要看到,这项工作的进展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今年要继续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随着改革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对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继续进行清理,不必要的或不适当的要取消或调整。要严格规范备案、核准的范围和程序,对已经取消的和放下去的审批事项,绝不能以“备案”的名义搞变相审批和权力上收。今后设定行政许可事项必须有法律依据。要探索建立“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和许可工作机制,简化手续,减少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人民群众办事。

(三)加快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重点是加快部门预算改革,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要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扩大基本支出预算范围,完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和预算编制、执行的制衡机制,强化对预算执行的监控。中央部门要全面纳入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范围,地方要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使用政府财政资金,能够集中支付的都要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有效防止财政资金运用过程中的“跑冒滴漏”。要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逐步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同时,要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通过编制财政综合预算,逐步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对于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设立“小金库”的,要严肃查处。

(四)健全政府投资监管制度。政府投资使用的是公共资金,事关公共利益,必须对人民负责。要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对政府投资的监管。一是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重大项目决策前要进行充分论证,提高政府投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二是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凡是政府投资的项目,不论是全额投入的还是补助投入的,都要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三是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公开招投标制度。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凡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一律要面向市场公开招标,不许“暗箱”操作。四是完善政府投资管理机制。要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积极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切实加强投资资金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提高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要改进政府投资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五是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因失职渎职、滥用权力和违法违纪等造成政府投资重大损失和腐败问题的,要追究责任。特别要加大对交通、城建等重点部门、重点项目的监管力度,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减少腐败。

(五)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监管。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的法规体系、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加强对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的监管,规范中小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管理层收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健全国有资产经营责任的相关制度,在中央企业全面推行年度经营业绩责任制和经营者任期业绩考核责任制。规范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层职务消费,加强监督管理,坚持勤俭办事,反对挥霍浪费。加强对境外企业国有产权的监管。要坚持实施“走出去”的战略,同时要对国有企业“走出去”加强监管。金融领域发生的重大案件,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损害了群众利益,也给银行信誉带来负面影响。要针对银行内控机制和业务操作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内部管理监督。要加大重大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追究责任,依法严厉打击内外勾结的金融犯罪,确保金融安全和稳定。

(六)严格规范和管理土地市场。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坚持“两个严格保护”的原则,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严格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健全征地程序,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办法。要切实加强城市和农村建设用地批租管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审批土地,省级政府不得违反规定下放土地审批权,严禁规避法定审批权限将单个建设项目用地拆分审批。完善并认真执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进一步推进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严格控制划拨用地范围,逐步实行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强化对协议出让土地的监管,协议出让土地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标准。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划拨土地要实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是政府依法履行管理职能的基本形式和经常性工作。各级政府以及各个部门,都有与职能相应的行政执法权,如果这个权力被滥用,执法违法,以权谋私,就会导致腐败,损害群众利益。必须看到,许多腐败现象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就发生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此,必须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权责一致,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目前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忽视执法程序的现象十分普遍,这是滥用职权和执法犯法的一个重要原因。各级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养成按法定程序办事的习惯,行政决定要符合法定程序,执法行为要遵守法定程序。要实行行政执法依据公开制度、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和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度。对于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坚决纠正和严肃处理。这样才能保证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减少和杜绝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事情发生。

(八)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政务公开是提高政府效能、防止腐败的有效措施。要使政务公开成为各级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乡镇政府要不断完善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把政务公开落到实处;市、县(市)两级政府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省级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也要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各级政府机关办理行政事项,要以公开为原则,能够公开的都要向社会公开。要通过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府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沟通更加通畅。

推进政务公开,要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交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部门和单位,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向群众公开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和标准。特别要严格规范各类学校的收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要全面实行“一费制”,坚决制止高等院校与招生挂钩的乱收费,严禁挪用教育经费。严格管理药品价格和医疗检查收费,切实解决群众上学难、上学贵和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贯穿到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中去,落实到业务工作中去,不断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反腐倡廉工作的落实

今年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反腐倡廉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两个务必”,发扬求真务实之风,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新的契机,把反腐倡廉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严格执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制。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各级政府要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工作之中,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以身作则,敢抓敢管,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加强对公务员的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顶风违纪、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跑官要官”的,放纵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和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利用婚丧嫁娶收钱敛财的,参加赌博的,必须严肃处理。各地方、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住自身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有效地开展专项治理。对措施不得力、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地方和单位,要按照规定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二)抓好各项反腐倡廉措施的落实。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能力和落实能力,是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体现。去年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八个方面突出问题,有些取得了较大成效,有些群众还不满意,这项工作还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坚持不懈地抓下去。特别要在规范教育医疗收费、治理公路“三乱”、农民负担监管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次会议提出的八个方面的改革措施和制度建设,都涉及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抓住关键环节,切实抓出成效。

(三)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作用。各级监察、审计部门要敢于坚持原则,严格执纪执法,切实加强对行政机关运用权力、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监察部门要加强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促进政府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保证政令畅通。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的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各级行政机关都要积极配合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改进工作。同时,要进一步扩大公民、社会和新闻舆论对政府及其部门的监督。只有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政府工作人员才不会滥用权力。

加强政风建设,必须转变工作作风,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要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开解决问题的会,讲有实际内容的话,提高行政效率,节约行政成本。各级领导干部要腾出更多的时间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到困难多、问题多的地方去,深入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问题,帮助群众解决困难。

让我们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进一步做好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而共同努力。

深化改革 健全制度 加大预防腐败工作的力度

第12篇 林业局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制度怎么写

一、岗位职责

1、 贯彻执行《森林法》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 拟定全县林业发展和森林生态环境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 组织、指导全县造林绿化,封滩育林和防沙治沙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林业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4、 负责全县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流转管理,组织指导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确权发证和林权变更登记,协调、处理林木纠纷。

5、 依法保护森林资源,严厉查处乱砍滥伐林木、非法征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征收林业规费。

6、 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和动态监测,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

7、 负责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利用,指导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

8、 承办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义务植树。

9、 承办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搞好全县森林防火工作。

10、 承办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 服务承诺制度

1、 凡来我局咨询有关业务,申领有关证件的,我局本着依法、及时、高效的原则为申请人搞好服务。

2、 接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和其他事项的材料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审查,能办理的马上办理,不能办理的耐心解释。

3、 林业科普工作。强化先进实用技术,在林业科技进步中的支撑作用,应乡镇、林、果农邀请和工作的要求,及时开展林业科技服务、指导林业生产。

4、 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林木所有权者写出采伐申请,经乡镇林业站审核同意后,转报县林业局,对符合有关规定的七天内完成调查设计,十日内签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不符合规定的,应在五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

5、 签发木材运输证。运户应依法提交林木采伐许可证或其他合法来源证明材料,符合有关规定的,当场给予签发运输证;按规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

6、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接申请后,七日内给予办理并核发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按规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并退回申请。

7、 对办理征占用林地的。用地单位提出申请后,依法及时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报批,搞好全程服务。

8、 林权登记发证。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依法公示、报批、登记。

9、 林业种子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接申请后,符合条件的三日内给予办理;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

10、 核发《产地检疫合格证》、《植物检疫证》。接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完成现场检疫。

11、 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上述承诺。

三、 首问负责制度

1、 对管理和服务相对人的办事请求和询问,第一个接受的机关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2、 凡请求和询问的事项属本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按照马上就办、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度予以办理。

3、 凡请求和询问的事项不属本人职责范围,但属本局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负责引导或帮助联系,有关人员不在时,首问责任人应作好记录进行转达或代为转交材料。

4、 凡请求和询问的事项不属本局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也要热情接待,告知应找哪个部门,给予必要的帮助。

5、 严禁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敷衍塞责,简单生硬地回绝管理和服务相对人。

6、 凡违反本规定的,由行政效能监察办公室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予以处理。

四、 限时办结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认真遵守服务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有关事项,并尽量提高行政效能,缩短办事时限。

二、 凡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有时限要求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三、 机关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的办事请求,在办理时限内,未提出意见,又无正当理由的,视为默认同意,给予补办手续。责任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四、 对能马上办理的事项拖延不办的,责令有关人员向当事人赔礼道歉,情节严重的,给予效能告诫处理。

五、 对审核符合规定的林木采伐申请,要在十日内签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不符合规定的,应在五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

六、 对符合规定的《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申请,要在七日内办理核发。

七、 对符合条件的林木登记申请,要在向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依法公示,办理登记。

五、 一次性告知制

1、 凡到林业各股室办理业务的,如对方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应马上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应说明原因并限时办理。

2、 如果对方手续不完整,应当场一次性告知所需补交的材料及办事程序,并告知下一次办理的时间。

3、 对不符合规定无法办理的,应告知其原因及政策依据。

4、 对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的内容,也要一次性告知对方,并按首问负责制的要求办理。

5、 违反上述规定,经查属实后,按效能监察有关规定处理。

六、 责任追究制

1、 责任追究,指机关工作人员由于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构成失职行为,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遭受损失的,按规定追究其行政及经济上的责任。

2、 责任追究的具体行为:

(1) 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的有关问题;

(2) 在工作中对下属的违法违纪行为失查和放任错误;

⑶ 在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事故或使国家、集体财物被盗窃、诈骗、浪费,造成较大损失;

(4) 在工作中作风拖拉、办事不力、推诿扯皮、延误工作,造成国家、集体和个人经济损失;

(5) 因工作过失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6) 在执纪执法、行政管理工作中徇私作弊;

(7) 在执法过程中因故意和过失做出的违法或不正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

(8) 其他失职错误。

三、 责任追究及查处

1、 因失职造成的损失,须根据情节,由直接责任者、直接领导责任者或间接领导责任者分别赔偿;

2、 机关工作因失职造成损失的,按《中国 纪律处分条例》、《党员领导干部犯严重官僚作风主义失职错误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和《国家公务员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3、 机关工作人员因严重失职造成国家重大损失,构成渎职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七、 同岗替代制度

1、 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和请销假制度,不得迟到、早退、缺勤。

2、 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办私事;有事外出,须事先请假;属窗口岗位的,要指定其他工作人员代办业务。

3、 机关工作人员因出差、请假或其他原因两天以上无法上班的,要向负责人汇报正在办理的事项,做好交接手续,单位负责人要及时指定其他人员代行其职。

八、 否定报备制度

1、 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对来办事人员的申请事项认为不能办理的,应填写《否定报备情况表》,说明该事项不予办理的理由、法律和政策依据,并依职责权限逐级报领导审批,交本局行政效能监察办公室留存备案。

2、 属业务请示事项,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否定权。对不明确的应及时向领导请示,不准滥用权力随意否定。

3、 将执行否定报备制度的情况列入工作人员年终考核内容之一,对违反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予以处理。

4、 机关工作人员要及时将否定的理由、法律和政策依据书面告知请求人。

5、 当事人对机关的否定不认可的,可向本局或上级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投诉。

九、 效能考评制度

1、 本局行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工作人员实行效能考评。

2、 考评内容:

(1) 对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

(2) 履行职责,工作效能情况;

⑶ 工作态度,优质服务情况;

(4) 团结协作,廉洁自律情况;

(5) 效能监察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三、 考评办法:行政效能考评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采取平时抽查和半年、年终考核相结合,召开机关全体人员参加的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打分,每项20分,总计100分。95分以上的为优秀,85-94分的为称职,60-84分的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不含60分。)

四、 对优秀和称职者予以表扬,对基本称职者提出警告,对不称职者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告诫,限期改正。

五、 对机关工作人员的考评结果登记建档,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依据。

十、 监督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第13篇 一民医院病人安全监察员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病人安全监察员工作制度

1.病人安全监察员由各科室推选的医生和护士组成,安全监察员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对医院的医疗安全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具有主动排查医疗安全隐患的意识。

2.各病人安全监察员须及时上报科室存在的安全差错、隐患和缺陷,同时要积极排查医院及科室潜在的安全隐患及缺陷。每名安全监察员原则上每月应上报一条有价值的信息。

3.信息上报有电话上报、oa网上报两种途径(医院已为每位安全监察员开设网上帐户)。医疗口的信息可通过拨打医教科电话zz,或通过oa网发送邮件至“医疗安全”;护理口的信息可通过拨打护理部电话zz,或通过oa网发送邮件至“护理安全”。

4.为鼓励各科室积极上报信息,为医院提供管理资源,医院对各安全监察员上报的差错、隐患和缺陷一律不予经济处罚,并于每年年终根据安全监察员上报的信息质量和数量进行“最优秀监察员”、“最佳信息点”评比,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5.为总结经验,提高各安全监察员的工作能力,由业务院长牵头,每季组织大内、大外、医技、护理各小组进行活动一次,每半年组织全体安全监察员进行一次交流会。

第14篇 z市烟草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__市烟草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为规范我市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提高全市行业纪检监察工作管理水平,增强工作成效,达到更好为行业发展服务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一)、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局党组(支部)的领导下,积极维护党章、党纪和行政法规,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和实施工作计划,检查监督本市系统各所属单位、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局、省局、市局党组的决定、决议以及遵守行业、本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协助局党组(支部)、纪检组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负责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反腐倡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及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推进企务、政务公开、民主监督管理等项工作。

(三)、受理对本单位、所属单位及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行业政纪、行业规定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管辖范围内工作人员不服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受理的申诉。

(四)、调查处理所属各单位、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业规定的行为。对涉嫌违法违纪的所属单位及工作人员及时进行立案调查。

(五)、定期或不定期对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以及决定、决议的情况和卷烟经营、专卖市场管理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开展效能监察活动。

(六)、加强行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组织专业知识培训和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

(七)、配合有关科室抓好党风党纪、政风政纪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市行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八)、负责本市行业有关决定、工作方案、计划、通知的传达及报表的汇总和报送,以及有关文件、材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

(九)、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本局党组(支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党规党法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平和政策、业务水平。

(二)、坚决执行党中央、中纪委和上级的规定、制度,以此作为自己的行为规范,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过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

(三)、要有坚强的党性和高度的责任感,坚持原则,刚正不阿,秉公办案,不徇私情,敢于同一切违_纪国法的行为作斗争。

(四)、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不主观臆断;坚持调查研究,走群众路线,不偏听偏信,善于听取不同意见。

(五)、努力钻研业务,注意总结经验,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六)、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所办案件情况。

三、工作目标

(一)、每月报送一次工作信息。

(二)、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三)、每季度开展一次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四)、每季度开展一次效能监察活动。

(五)、每半年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

(六)、每半年做好一次工作总结,各种报表填报工作。

(七)、每年组织不少于3次的业务培训或参观学习。

(八)、实行年终述职制度,每年12月份,各单位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大会上述职,总结一年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自觉遵守“工作要求”。

(二)、努力完成“工作目标”。

(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四)、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凡单位或个人发生或将进行的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

(五)、严格执行例会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因故不能参加,须事先报告并说明原因。

(六)、服从领导,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组织的各种检查调研活动。

五、监督措施:

(一)、公开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

(二)、定期和不定期向党组(支部)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工作。

(三)、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烟草行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监察工作制度14篇

一、例会制度(一)交班会制度安全监察室每天早8时由主任(副主任)主持召开日运输安全交班会。交班会内容、程序与要求:1.昨日本室及路交班有关事故核实情况。2.24小时内全行车事故概况、安全信息分析。3.网上检索的事故通报、通知、通话记录、电传信息、群众举报信息等。4.本室监察人员动态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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