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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联系制度(20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02-03 12:15:04 查看人数:25

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第1篇 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一、地测部门、生产技术科、安全通风科、机电科、调度室等生产部门应互相协调、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有关业务联系时必须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书)或会议形式进行。通过会议进行的业务联系,应有详实的纪要。

二、其它部门需要地测部门提供地测资料时,必须提交经总工程师签字的委托书,地测科按以下规定时间提交:

1、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伸等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在设计前三至五年通知地测部门,地质测量资料应在设计前半年交付。

2、采区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至少应在设计前二年通知地测防治水部门,地质测量资料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交付。

3、回采工作面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在回采面贯通后五天内提交。

4、掘进各类巷道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测部门,地质测量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

5、小型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

6、重要井巷贯通工程,根据设计图纸,在总工程师的主持,通过业务会议共同确定贯通允许偏差,保证地测人员有足够的测算时间。

7、凡没有委托书或委托书时间没有按本规定要求的,地测科有权滞后提供地测资料。

三、地测部门与施工单位业务联系;

1、地测部门向施工区队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的地质依据。

2、各类巷道开口,需提前三天填写委托书,通知地测部门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放线,停头或复工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地测部门,地测部门应及时准确地测定停头位置,并填绘在图纸上。

3、施工单位必须妥善管理和正常交接巷道的中腰线,如果跑线,应及时通知地测部门进行检校。

4、在测量给线,地质调查和超前钻探探煤厚时,施工单位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地测部门应随时把掌握的资料通知有关部门。

5、当掘进巷道将要贯通或进入危险区前,地测部门必须按规定的安全距离,以通知单形式事先通知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

四、地测部门要做好业务保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测量规程》、《矿井地质规程》、《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中关于地质、储量管理、测量方面的安全、生产规定。

五、因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事故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六、本制度由总工程师、地测部门监督执行。

第2篇 电站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电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预防我站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物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举报形式

举报可采用书信、电话和当面举报等方式,也可以委托他人举报,提倡署名举报(电站安全生产领导举报电话: ,手机: )。

四、奖励标准及办法:

1、按照国家有关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重程度确认标准,奖励举报人金额从50~1000元不等,具体奖励金额由电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确定。

2、同一内容如有多人举报的,则只奖励第一位举报人,根据举报时间确定。

五、举报人举报的情况应具体明确,包括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安全生产事故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名称、地点、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

六、对举报人举报的每一起事件,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认真地组织核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有关举报资料绝对保密。

七、对情况属实的举报,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及时回复举报人,并按规定给予奖励,同时按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相关手续;对诬告和怀有恶意的不实举报,将作严肃查处。

八、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不及时核查举报事项,督促相关责任人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九、本奖励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并由电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3篇 生产安全事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的各项工作程序,使公司安全事件管理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对生产安全事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制定纠正措施、总结反馈经验,防止类似事件重复发生。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安全事件管理。

3.职责

3.1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

3.1.1负责组织对障碍及以上事件调查分析。

3.1.2负责依据上级及公司相关规定对事件的定性,责任认定。

3.1.3负责根据责任认定,依据公司相关规定或安全管理协议条款对事件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3.1.4负责组织编制“生产事故报告单”,并上报上级单位。

3.1.5检查、督促纠正措施的落实,跟踪验证、总结实施效果,实行闭环管理。

3.2 生产车间

3.2.1负责障碍以下事件的分析,引用本规定或本部门制定的事件管理规定组织事件调查。

3.2.2积极参与和配合公司事故调查,不得隐瞒事实或推诿。

3.2.3对本部门的生产安全事件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并报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

4.规定和程序

4.1事件分类与认定

事件发生后,应及时按《中电投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及公司《生产安全事件调查管理制度》进行初步认定,事件分为未遂事件、设备异常、管理异常、二类障碍、一类障碍、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等。

4.2事件报告

4.2.1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单位或部门应按公司《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制度》规定程序及时报告。

4.2.6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除按要求填报《生产事件报告单》外,事故处理完毕后,还应按照《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要求填报有关事故报告表。

4.2.7安全事件报告必须准确、及时、完整,杜绝以任何理由瞒报、谎报、拖延报告。

4.2.8在生产现场发生人身安全事件,要上报江西公司安全环保部。

4.2.9发生检修责任的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等时,公司填写相应安全事件报告,审核后上报江西公司安全环保部。

4.3事件调查

4.3.1事件发生后,初步认定为障碍及以上事件或涉及多个部门的异常事件由分公司立项调查,组建事件分析调查组;障碍以下事件由发生部门按本分公司规定立项调查,组建事件分析调查组。

4.3.2对特大、重大事故,组建内部事件分析调查组,组长由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担任;对一般事故,组长由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担任;其他安全事件,组长由生安部经理担任。

4.3.3调查组成员由事件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技术人员、安监人员组成,必要时邀请外部专家参加。

4.4 调查分析程序

4.4.1现场调查

4.4.1.1保护事件发生的现场,收集现场第一手资料和当时的运行数据记录、故障录波图、dcs记录数据等。

4.4.1.2向相关部门收集运行历史记录和检修试验记录。

4.4.1.3指导策划调查试验方案,监督现场试验,收集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4.4.1.4 事件分析调查组人员应始终在调查现场,识别并制止弄虚作假的行为。

4.4.2召开事件分析会

4.4.2.1当发生二类障碍及以上生产安全事件或上级单位要求提交事件报告单的事件时,设备生产事件由本区域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组织,本区域检修分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人身事件由分公司生安部组织,生产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参加。

4.4.2.2当发生异常及以下生产安全事件时,由事件发生部门安全监督人员组织事件分析,事件发生部门相关专业主管或专工、相关工作人员参加。

4.4.2.3事件分析会上由事件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介绍事件发生前的设备运行情况,事件发生的经过及处理过程。

4.4.2.4技术人员根据现场调查收集到的资料、信息和试验数据,从管理、人员技能、责任心、环境和其他方面详细分析造成事件的原因。

4.4.2.5如果原因不明显,则研究制定下一步应收集的资料和应做的试验项目,直至事件发生的原因明确,落实责任部门。

4.4.2.6针对事件发生的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

4.4.3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组织编写《生产事件报告单》(格式见附件),发至有关单位、部门,同时报上级单位。

4.5整改

4.5.1 各责任部门应按《生产事件报告单》中制定的纠正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对于重大整改项目,要研究策划实施方案,报公司审批后实施。

4.5.2纠正措施整改完成后,事件分析调查组或公司相关部门应对纠正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收,当效果达不到预期目的时,重新制定纠正措施,组织实施,跟踪验证,直至效果达到预期目的,随后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安全环保部。

4.6处罚

4.6.1事件分析明确,分清责任后,及时按《中电投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及公司《生产安全事件调查管理制度》进行认定,按照集团公司、江西分公司和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及安全协议条款进行处罚。

4.7 经验总结及反馈

4.7.1各分公司每年应对年度发生的事件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制定防范措施,报公司。

4.7.2公司生安部每年对所有的事件进行统计汇总,分析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和规律,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总结事件经验教训,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4.7.3 公司生安部及时将《生产事件报告单》及分析总结下发至各相关人员和部门,开展教育学习和培训。

5.引用、参考标准及相关文件

5.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

5.2《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国家电监委4号令)

5.3《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事件管理办法》

5.5《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5.6《华中区域电力生产安全事件信息报告暂行规定》

6. 附件

6.1安全事件报告单

第4篇 出租汽车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强化公司内部管理,表彰好人好事,惩处违章违规行为,建立高效的激励机制,确保公司的服务方针和规章制度的顺利贯彻执行,使安全生产、客运、服务质量得以保障。提高乘客的满意度,打造公司服务品牌,制定此制度。

一、公司负责落实市运管所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由法人或法人委托分管经理分别与有关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负责进行考核。

二、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签约目标责任科室负责将安全目标考核等安全专项目标逐项落实,责任到人。年终对责任人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三、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的评比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注重安全管理实效的原则;

四、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内容

1、考核贯彻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驾驶员和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紧急状态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

2、考核营运过程中车辆违章及事故次数和人员伤亡等情况。

五、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主要程序

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为上年12月21日至当年12月20日,并将结果于12月31日前报公司;

2、考核采取100分为优,85分以上为良,85-60分为合格。当年发生一次交通事故,一律作为不合格。

3、公司安全科将审查意见提交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考核优秀的驾驶员奖励500元,考核为良的驾驶员奖励200元;

5、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对其进行安全告诫并将通过宣传栏通报批评并对该驾驶员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运营工作。

6、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安全管理工作。

六、奖励细则

1、在一个考核月内无任何交通违法、违章行为,无投诉、无事故,按时缴纳公司车辆的各种款项,按时参加公司学习、培训可获得每车100元的考核奖励。

2、在一个考核年度内,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表现优秀的驾驶员在年底可参与公司年度优秀驾驶员的评选,优秀的驾驶员奖励500元,考核为良的驾驶员奖励200元;

3、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作英勇斗争,保护国家、企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被新闻媒体报道表彰的,公司奖励300元,被市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1000元。

4、驾驶员在营运服务中,为乘客排忧解难,受到乘客赠送锦旗或表扬信的,每次奖励50元。

5、驾驶员在营运服务中,为乘客排忧解难,受到新闻媒体表彰并见报的,每次奖励100元。

6、对一贯坚持优质服务,为企业赢得荣誉的、被上级授予市级优秀驾驶员的荣誉称号,公司奖励500元。被授予省级优秀驾驶员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1000元,被授予全国优秀驾驶员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2000元。

七、处罚细则

1、交通违章驾驶员在接到交通违章通知书后,一周内必须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罚,将处罚单交回公司存档。违者由安全科科长当面提出告诫,其行为记入劣迹档案并作为年终安全生产评比一票否决依据。每年度驾驶员营运过程中有交通违章行为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违章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违章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3)、三次违章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2、每年度驾驶员未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会议、培训工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未参加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未参加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3)、三次未参加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3、驾驶员未按期对车辆及装置进行各级维护保养及检测审验工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未按期公司处予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未按期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3)、三次未按期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4、驾驶员未配合公司进行回场检查及路检路查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未配合公司处予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未配合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3)、三次未配合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5、驾驶员违反gps操作规程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私自改变线路造成gps不能正常运行,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

(2)、私自遮挡车内监控设施的,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3)、无故报警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导致严重后果处予500元违约金;

(4)、gps发生故障,公司通知维护,超过2个工作日未维护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6、在一个考核年度内,被进行书面告诫经教育后未整改或被2次告诫的驾驶员一律解除劳动关系。

7、为了加强对事故处理的完善性,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在营运过程中驾驶员发生有责交通事故的处罚如下:

(1)、事故责任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一小时内与公司取得联系,未在规定时效内向公司上报事故情况的处以 200元违约金。若因驾驶员原因未及时上报或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重处,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2)、为降低事故率,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特制订以下交通责任事故处罚细则:

a、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5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b、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1000元,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c、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元违约金,停班学习一天,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d、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2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e、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2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f、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4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g、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5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h、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i、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致一人死亡,一律开除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j、因违规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或因车辆的保修质量、技术检验等原因引起的所有安全事故,除按以上处罚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其经济处罚和其他刑事、民事责任在内的全部责任外,若造成公司停业整顿,还要承担公司及其他出租车驾驶员的一切相关损失;同时,视其情节轻重,还要接受公司的教育及处罚;一般责任事故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并学习1-10天,运营任务照常交纳。若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10-20天,运营任务照常交纳,若造成特大交通事故的,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并学习一个月,运营任务照常交纳,同时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劳动关系。

k、公司设立公告栏,对事故车辆,事故责任人提出公示,让事故责任人写下保证书并复训经复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一年内再次发生有责交通事故将解除劳动关系。

八、安全生产优秀驾驶员评比细则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

2、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3、本年度无交通违章;

4、本年度无投诉。

九、安全生产良好驾驶员评比细则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

2、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3、本年度无交通违章;

4、本年度有投诉,但投诉不成立;

5、有好人好事记录。

本制度由黄陵县龙乡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5篇 巴士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巴士交通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正常企业内部的生产秩序,确保生产经营正常发展,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生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一、场内驾驶车辆规定

1、在场内驾驶车辆的持证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场地安全行车规定,听从场务管理人员的指挥。

2、场地内不得开门行驶,场内不得骑非机动车和摩托车。

二、场内行驶规定

1、各种机动车在场内一律右侧按顺序行驶。

2、进出场限速5公里/小时。

3、场内行驶限速10公里/小时。

4、场内行驶不准超车、抢档,车辆转弯时必须正确使用方向标志,夜间正确使用灯光,不准逆向行驶。

三、场内车辆停放规定

1、各线路车辆进场后,按指定停车区域停放,保养车按指定点交接。

2、遇倒车时,必须有人员立于车尾左侧或右侧指挥,车辆停妥后,拉紧手制动,吃进低速档,行车人员按各岗位要求,认真做好例行保养方可离场。

四、车辆进出场规定

1、车辆进场必须在场门口停车,接受检查,方可进入场内。车辆出场须有出厂证,经检查同意后,方能出场。

2、车辆出场,行车人员在例行保养中,如发现车辆设备有损或缺少,应及时报修。

3、夜晚车辆进场后,按规定停放后,间隔横距不少于0.50公尺。

五、机务间安全管理

1、机务间的有电设备必须完好无损,电线走向规范、良好。

2、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加热设备,不得私拉、私接和擅自增加用电器具。

3、机油、柴油、汽油严格管理,按指定方位放置,周围不得有明火或可能引发危险的各种物品堆放。

4、不准吸烟或明火。

六、机务人员的操作管理

1、机务人员的机修操作必须严格遵守规范要求操作,凡在车辆周围或车肚底操作,必须有明显标志显示,并禁止车辆启动。

2、涉及车辆油、电路的检查,车辆必须处在熄火状态和静止状态。

第6篇 爆破操作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爆破操作员必须持有有效“爆破员作业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在安全员的监督下,按规定的程序和制度、方法作业。

二、领取炸药物品后,要及时送达爆破工地和施工作业区,不准在途中及其它地方停留、存放。剩余的爆炸物品,在安全员的监督下,及时退回炸药库,运输中,管、药不得混装、混放。

三、如遇特殊情况,不能直接作业时,应将爆炸物品在安全员的监督下存放在储存箱内,管、药不得混放、混装,并设专人看守、锁好。

四、上岗前不得饮酒,作业时不得吸烟,自觉接受安全员的监督,配合公安人员对工作的检查。

第7篇 某某保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某保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工作是公司一切工作的保证,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工作中存在的危险隐患只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及加强管理力度是完全可以预防的。每位员工必须有强烈的安全意识,牢记安全第一。为确保员工、公司、客户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伤害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公司制定了安全守则和防火措施。对于违反安全、消防措施和制度的人员,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

一、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防护用具。在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二、组织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使用效果好,能科学的指导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责成有关人员分头检查实施情况。

三、经常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查执行情况,对上级安全部门的工作指示,应主动布置、检查,并给予大力支持。

四、深入现场,在检查作业进度的同时,必须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责成限期解决,并令其制定不再重复发生问题的措施。

五、严禁在消防通道堆放杂物,要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所有员工进入工作区域必须走指定通道并佩戴保安部门发放的胸卡。

六、遵守吸烟的规定,严禁随意乱扔烟头、火柴棒,严禁在非吸烟区吸烟。

七、严禁私自动用,安装各种电器设备和接通电线。必须将放置在蒸汽管路,散热器、加热器及热的管路周围的可燃物移至安全位置或用隔板覆盖。

八、严禁将有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工作场所,发现以上可疑物品或人员时应立即报告部门主管或有关部门。并协助有关部门工作。

九、保护宾客和公司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我们每位员工的义务。如遇险情,要立即报告部门主管并保护好现场,积极协助部门主管和有关部门排除险情。

十、上下班途中注意过往行人和车辆,不得在机动车道或两人以上谈话并行,过往路口必须看清楚红、绿灯后方可前行,时刻注意天气变化,注意防雨、防雪、防雷电及大风天气对周边的树木、建筑物、水坑、电线杆等设施的影响造成的各种隐患。(骑电动车上下班的员工小心慢行)

十一、上岗前检查好操作中所需的工具是否能安全、正常运转。

十二、室内保洁员要注意水、电、登高擦拭,合理运用“小心地滑”标示牌。

十三、在需要使用化学药品时首先仔细看清楚说明书,是否对要清洗的物品有无不良影响,并在使用时不得低于两人操作。

十四、在使用专业清洗设备时(如:洗地机、吸水机、抛光机等)首先要仔细检查线路是否安全,按照操作流程使用机器设备,保证安全运行。

十五、库区保洁员注意前后停车区域装卸货物行驶车辆的躲让等。

十六、外围保洁员注意高处坠物伤人。

十七、高位清洁(如:玻璃、天花板、出风口等)首先应将“工作进行中”标示牌放置于现场,一人扶梯一人清洁,作业期间应留意来往人员,注意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不能碰到人员并注意个人安全。

十八、高墙清洗,应将安全带保险绳拴在牢固点并掌握重心。

十九、如遇到工作时间内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及时向主管人员报告。

二十、要重视各项环节,结合自身安全工作经验将安全工作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从而确保保洁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____保洁公司

第8篇 安全生产责任奖惩制度

1、为强化安全责任,提高职工安全工作积极性,将安全工作好坏与经济利益挂钩,加强经济考核,制定本制度。

2、项目部执行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办法和月份安全奖惩考核办法。

3、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办法,是将职工全年的安全工作为抵押对象,每年初交纳一定的风险金,年终根据工作好坏给予退还、奖励或扣罚、处分。

4、月份安全奖惩考核办法,是公司设立每月安全奖金, 由项目部安全部门将安全员、主要负责人以及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情况进行每月汇总,根据检查结果对每一员工进行考核。每月对严格履行安全职责,遵守项目部规章制度,实现安全生产的,发放一定数量的安全奖金;对安全职责未履行到位,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根据安全考核表的标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5、项目部安全部门每月底应将安全考核情况报项目部负责人审批,财务部门负责执行安全奖罚。

6、项目部鼓励员工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积极参与安全管理,抢险救灾工作。对安全工作有特别贡献的,另行给予适当奖励。

第9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处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事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一)、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必须采取以下紧急处置措施。

1、立即停车。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人首先采取制动措施停车,避免交通事故损害的进一步扩大,也有利于交通事故的处理和现场证据的固定。

2、保护现场。发生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保护现场,有利于查清事故原因和认定相关方的责任。事故现场的范围通常是指机动车采取制动措施时的地域或停车的地域,以及受害人进、终止的位置。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立即撤离现场或者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3、立即抢救伤员。机动车驾驶人如果发现受害人受伤,应立即抢

救伤员。如立即止血,防止失血过多。紧急情况下,可拦截过往车辆或事故车辆直接将伤员送往医院,但注意保护好现场和有关证据。

4、及时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及时报案,报案时讲清楚交通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车辆类型、号牌、伤亡和损失情况等。

5、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制定《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或安全部门报告,公司接到报告后必须在1小时内向行业管理部门报告,如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应同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报告,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二)、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车辆牌号、车型、运行线路、核载(实载)人数,驾驶员姓名、驾驶证、从业证号);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以及采取的措施;

6、事故报告出现的新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公司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二、事故统计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的目标是总结事故特点和原因,提出针对性的事故预防措施。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做好道路客运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建立健全责任明确、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安全科确定事故统计工作人员,并保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保持统计工作的连续性,确保统计信息的可靠性。及时填报事故报表,确保统计工作及时准确。

2、明确统计工作要求。对各类安全事故的月报、年报、快报、分析报告等规定上报时间、格式、填报要求、上报方式等具体要求。

3、做好相关资料的搜集。资料搜集又称统计调查,是指对大量的原始材料进行技术分组,是整个事故统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伤亡事故统计是一项经常性的统计工作。统计调查一般采用报告法,具体按照国家或者指定的报告制度,采用报表等方式逐级上报。

4、加强统计资料的整理。资料整理又称统计汇报,是将搜集的事故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并根据事故统计的要求计算有关数值。汇总就是按一定的统计标准,将分组研究的对象划分为性质相同的组。不如按事故四项指标分组,然后按组进行统计计算第四项指标及指标完成情况。

5、逐步建立健全伤亡事故数据库。建立事故数据库有利于在相互

孤立的统计信息之间建立起有机的联系,实现事故信息的有效集成和信息共享,也便于事故检索、查询及分析应用,提高效率。

6、强化分析,切实发挥事故统计工作的导向作用。将汇总整理的资料及有关数值,填入统计表或绘制统计图,应用相对指标和觉得指标使大量的零星资料系统化、条理化、科学化,是统计工作的结果。事故统计结果可以用统计指标、统计表、统计图等形式表达。但不能仅仅停留在报表里、数据上,要能透过数据,发现问题。要建立月度分析制度,定期召开分析会,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和企业安全管理情况结合起来,多方位、多角度、多领域地深入分析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规律和存在的问题,找出安全管理的难点和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基础导向作用。

三、事故调查制度

1、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在配合协同公安交警部门的前提应当及时、准确,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处理;

2、事故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1)、事故方式单位名称、地址、隶属关系等概况;

(2)、事故发生的经过、类别、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情况;

(3)、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直接或间接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认定;

(6)、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7)、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

3、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1)、发生一般事故,由安全部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内容作出事故调查报告并按“四不放过”原则作出处理,上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报送当地有关安全监管的部门;

(2)、如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由公司安全部负责调查报告和作出处理上报;

(3)、对事故进行通报。

4、按规定建立和完善事故档案资料,由安全部负责建档。

5、事故处理分析处理制度

(1)、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公司总经理、分管安全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在组织施救,并将事发情况立即报告有关管理部门。

(2)、发生一般交通事故,安全管理人员要立即报告领导,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分管安全领导必须全面掌握事故情况,亲自参与并组织人员处理好善后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保证事故平稳、有序、完善地得到处理,减少社会影响,降低企业经济损失。

(4)、发生各类交通事故,应将事故的各种资料纳入驾驶员个人档案、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档案,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企业员工进行案例分析,吸取教训。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制定相关的防范措施。

6、事故处理程序

(1)、一般事故,由公司召开事故分析、处理会,演示事故现场图,在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和制定事故防范措施的基础上,上报肇事者的处理意见和全员安全教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及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组织落实处理及教育措施。

(2)、重、特大事故包括重伤七天后死亡的有责一般事故由公司组织召开事故分析、处理会,演示事故现场图,在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和制定事故防范措施的基础上,研究、决定对肇事人的处理和全员安全教育措施的落实。

(3)、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后期处理:一般事故的“四不放过”工作,由公司按要求进行分析、整改、处罚、教育和验收,由安全部备案;重、特大事故还需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进行验收。

四、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流程

本流程适用于有人员伤亡(包括轻微、一般、重、特大)的事故处理。

1、当接到交通事故报告后,接报人必须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级领导(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事故简况及人员伤亡情况。按事先约定的伤情分类择优送院抢救,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立即携带工具(纸、笔、尺、相机)赶赴事故现场,查清伤者送院情况,了解报案(交警、保险)情况,拍摄现场及车辆照片(车辆前、后、左、右及内部),如现场已撤离,应向目击者、当事人或交警了解现场情况,绘制事故现

场图。

2、在安全管理人员前往现场的同时,公司主管人员须根据事故类型赶赴医院,详细了解伤者病情,准确的身份信息(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积极安抚伤者及家属的心情,及时与医生和院方沟通,尽力抢救伤者。

3、事故现场处理结束后,必须及时按照事故处理“死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教育全体从业人员吸取教训;落实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4、待事故责任认定后,必须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五、对上报的事故报告、统计报表发现错、漏现象的,应及时作出更正说明,重新填报报表。

六、事故统计报告要求如实、及时、准确反映安全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如发生瞒报、谎报、迟报等情况的,将在年终安全目标考核时扣除事故报告得分;造成负面影响或延误工作的,严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直至领导的责任。

七、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开除;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事故调查处理应当保持事实求实,务求实效,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的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

定了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管理责任人衣服依规定追究责任。

九、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秘密。未经调查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发布事故有关信息。

十、事故处理必须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广大从业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十一、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本公司属所有车辆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责任单位为安全部。

第10篇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

为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宁波市委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根据中央、省委、宁波市委和慈溪市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抓落实专项行动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深刻领会重要意义,准确把握目标要求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建党紧密结合的有力抓手,对于进一步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抓落实专项行动,必须认真践行提出的“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新要求,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以解决问题、发挥作用为基本目标,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抓落实专项行动融入日常安监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提供平安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持续深入抓好学习,推动党员教育常态化

(一)突出重点学习内容。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要求,以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根本任务,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深入学___系列重要讲话,及时组织学习上级重要会议、重大部署和重要文件等精神,使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转化与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确立的今后五年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总体要求等结合起来,不断凝聚思想共识。

(二)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业务讲堂、“微型党课”、“百名支书上党课 千名党员上讲台”等活动,加强精准化、针对性的理论和业务培训,推动党员干部转变理念、更新知识、提升素养。依托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员大会、党支部会议、安监干部职工会议等为载体,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理论学习,通过微信群、qq群、论坛等开展互动讨论,增强学习的互动性和吸引力。

(三)健全常态化的学习制度。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强化中心组学习的日常化制度化,充分发挥中心组领学的示范带头作用。制定具体的学习计划,有序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并鼓励党员自主学习,撰写学习心得。定期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培训,丰富党组织生活的内容。

三、引导党员担当作为,推动先锋作用发挥常态化

(一)立足岗位做贡献。充分调动干部立足本职,比学赶超的积极性,激发干事创业的激情,推动党员干部在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业企业消防生命通道整治”、“三场所三企业”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中勇担重任做贡献,为建设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选树典型立榜样。积极选树先进典型,通过“最美机关干部”评选活动,“优秀___员”推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评选等活动,大力宣传践行优秀党员干部的先进事迹,激发干部职工干事热情,引领安监干部奋发向上,鼓励学习先进、发扬先进,树立安监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深入基层送服务。结合市“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四服四促精准服务企业”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联系服务机制,切实帮助企业破难解困。选拔骨干力量,组建“安监宣讲团”,深入镇、村(社区)等基层一线,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线上业务、村级网格员巡查要点等内容进行宣讲,主动为基层干部群众答疑解惑,进一步增强基层干部群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取得广大群众对安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联系实际对标体检,推动整改落实常态化

(一)深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严格落实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制度,加强作风效能督查,并抓住重大节假日等问题易发的重要时间节点,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宁波市委“20条措施”和市委关于作风建设方面各项规定落实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严防效能作风松弛现象,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机关作风效能持续向好。同时,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支持第九纪检组开展工作,通报“三重一大”等重要情况,全面构筑反腐防线。

(二)坚持经常性“党性体检”。每位党员要经常以“四讲四有”为标准,重点在理想信念、纪律规矩、工作作风、组织观念和责任担当等五个方面进行检查。党组织要定期召开党员大会,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通过党员对标体检和民主评议,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各类问题,帮助引导党员自觉认识问题、自我改进提高。

(三)深化改革推动难题破解。党员干部要结合当前我市安监工作的重点难点,开展调查研究,在调查研究中实施点对点跟进、点穴式攻坚、实打实服务,解决一批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历史遗留、民生关注的问题。尤其是要深入开展“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抓落实专项行动和四服四促服务企业,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聚焦改革、聚焦发展、聚焦民生,真抓落实、精准落实、有效落实,确保“抓一项成一项、干一件成一件”。

五、强化党的组织建设,推动从严治党制度化

(一)完善党风廉政“两个责任”体系。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把手”总负责,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要求,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从严强化“双岗双责”和“一级抓一级”的责任。

第11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制度4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四)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刹违章、禁冒险、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使项目部安全管理纳入正规化、制度化,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科室、班组、个人,给予荣誉或物质奖励: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中取得一定成绩的;

2)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的;

3)在安全防护措施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4)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2、罚则

1)凡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职工,给予经济处罚,对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元,不系好帽带罚款5元;

(2)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喇叭裤、三角裤头或赤膊上班,有行为之一者,罚款10元;

(3)高处作业人员不按规定系好安全带,罚款20元;

(4)磨石子机、打夯机、振动器等移动式用电机具的操作手,不按规定戴绝缘手套、穿防护鞋操作,罚款20元;

(5)凡在高处作业未经批准擅自向下掷垃圾物料者罚款30元,造成后果的酌情加重或直接承担责任;

(6)凡在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木作车间和禁止烟火的区域内吸烟、动火者,罚款20~50元;

(7)凡在施工现场内特别是在脚手架上打闹、嬉戏、追逐开玩笑者,罚款20~30元;

(8)酒后上班者,罚款30元;

(9)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除'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如洞口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等,查有行为之一者,罚款30元;

(10)随便开动他人操作的机械者,罚款20元,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责任;

(11)乘井架吊篮上下者,罚款20元,开机者罚款50元;

(12)私烧电炉或非专业电工在生产区域或宿舍内私拉电线、乱接电源者罚款20元;

(13)无特殊工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项目,罚款20元,指使者罚款50元;

(1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不按规定戴劳动保护用品,罚款20元,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有严重违章行为的,吊扣操作证3至6个月;

(16)塔吊、井架、施工电梯等操作人员违反规程规定,查有冒险作业者,罚款30元;

(17)专业电工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严禁项目之一者,罚款20元,利用钢丝或其它金属代替保险丝,查有一根罚款10元;

(18)电、气焊作业人员使用氧气、乙炔气割焊,不遵守明火规定距离,电焊机一、二次侧进出线长度超规范要求,查有一处罚款20~50元;

(19)塔吊电梯司机、塔吊指挥、卷扬机、搅拌机操作人员或其他作业人员,擅离岗位或在岗位上不专心操作,罚款20~50元;

(20)凡携带家属或小孩进入作业场所者,罚款20元。

2)项目部各科室、各班组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查处相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勒令停工整顿:

(1)单位工程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而进行施工的,罚款200元;施工中分部分项工程无安全技术交底,查有缺一项,罚款100元,未履行签字手续,罚款50元;

(2)施工用电方案、脚手架搭拆方案、高层井架、塔吊及人货电梯安装拆卸方案,查有缺一项而进行施工的,罚款100元,未报批,罚款50元;

(3)'四口'、'五临边'有一处未及时进行防护或防护不严密,罚款50元;

(4)井字架未及时设置进料防护棚、进料防护门、吊篮安全门、楼层卸料平台防护、上下联络信号,查有一处罚款100元,用钢筋代替井架缆风绳,查有一根罚款50元;

(5)施工机具传动部位无防护罩壳、严重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查有一处罚款50元;

(6)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规定存放,罚款100元。

3)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班组、各科室有关负责人,除给予经济罚款外,还要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发现有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4)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者嫁祸他人的;

(5)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6)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造成事故的;

(7)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或没有防护装置造成事故的;

(8)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3、奖惩手续及有关说明

1)项目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评先活动,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给予奖励;

2)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当然执法部门,对上述违章的人和事有权给予处罚;

3)个人罚款由安全科出具罚款通知单,由所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在本人工资中扣除,分别上缴;

4)集体罚款,由安全科出具罚款通知单,款项送交项目部财务处或由公司财务处在有关金额中直接扣除;

5)逾期不缴者每天追加5%的滞留金,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6)各科室、班组触犯上述有关条款,如确因材料供应不及时或材料质量不过关、计划部门部署不周、机械设备不及时修复等,项目部分担50%的罚款,以促使安全工作齐抓共管;

7)行为人触犯上述条款受到处罚,如查明质安科、班组平时教育、监管不严,有关责任人按当事人处罚数款的20%进行罚款;

8)对于其它未列入上述条款的违章违纪现象,可类比进行处罚;

9)所有罚款用作安全奖励基金或用于项目部添置安全防护设施或用作其它安全经费。

10)本条例由项目部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12篇 风电项目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

风电场项目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___风电场工程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人、财、物的资源配置,依据《水电_局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结合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投入是本项目部在从事风电场工程施工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人、财、物的资源配置,应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并保证专款专用。安全生产投入应依法管理,本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投入的保证和效果负第一责任。

二、安全生产投入费用的来源,主要从以下渠道筹集:

①根据国家规定和合同,由业主在合同价外单独支付,不足规定比例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成本支付;②在合同价中已向业主计取了安全费用的,由项目成本按规定比例支付;③在合同价中未入计取安全费用的,由项目成本按规定比例计提。

三、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根据会计核算期确定的营业收入,本工程属电力工程,按照1.5%的标准,从成本中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事故罚款不再作为安全费用来源管理,作冲减安全费用支出管理。

四、安全费用应及时、足额提取并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使用,年度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五、安全投入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安全生产投入包括与以下方面相关的采购、维护、保养、使用、更换、管理等费用:

1)、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重大安全活动、安全生产会议等;就是按___风电场和本项目部相关制度要求,围绕安全文明生产施工工作,所进行的一切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提高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水平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增强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的意识所开展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开展安全活动就是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组织员工积极参加___风电场、水电_局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活动。

2)、劳动防护用品;是指施工生产人员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者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用品、用具,包括: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所规定的范围,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手套、电气绝缘手套、电气绝缘操作棒、口罩、防尘、防毒用品用具等。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应按规定配置,不得使用非标准产品,保证质量和数量。

3)、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设施技术改造,专项措施费用;就是在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具备的设施和内外部环境。安全设施项目主要包括:安全平台及安全围栏;安全标志牌;孔洞盖板及临时防护栏杆;栈桥、栈道、悬空通道;通风除尘设施;安全网;安全自锁装置;简易扶梯、爬梯、木梯;排架、井架、施工用梯;漏电保护器;安全低压照明设施;易燃易爆物品储存设施;通风设备及配套装置、起重设备的限位装置等。安全设施要与生产计划同时下达,及时投入使用,并保证安全防护设施投入的有效性。

4)、安全警示装置、安全标识;是指施工场所、设施及危险部位设置的安全警示性提示标志装置,如:小心路滑、小心孔洞、小心碰头、有人操作禁止合闸、高压有电、禁止跨跃的安全警示牌、警告信号灯及安全用语、安全标语等。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警示规定,确保及时安设、有效警示。

5)、尘、毒、噪等环境治理;是指具有粉尘、有害气体、噪音的检修施工作业,对施工作业人员造成健康和安全影响的施工作业。项目部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防治,以保证尘、毒、噪治理资源的投入,改善施工条件和环境,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6)、安全生产科研,安全技术规程、规范修编;就是根据工种特点,通过对生产实施中的经验总结,对各工种规律的认识及运用,而制定的技术标准和规定,是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准则指南,应根据安全生产活动的需要及时组织编制并对生产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及部门进行配置,以满足需要;安全操作规程是针对某一具体工艺、工种、岗位所制定的安全生产作业规则,各生产岗位人员应做到人手一册。

7)、重大危险源(因素)监控,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是指在施工场所,各种设备、设施及危险物品的使用、存储、搬运、加工过程中,存在的潜在可能发生较大的人身伤害和机械设备损毁的因素。为了预防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必须建立有效的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做到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预案所需的人、财、物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8)、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9)、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一旦事故发生,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部领导,并迅速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在项目部安委会的领导下,进一步做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工作。要保证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资源投入的有效性。

10)、安全生产奖励;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显着成绩和贡献的部室和个人,要按照分局和项目部的有关奖励规定进行奖励,如:安全生产特别奖;单项奖;月、季奖;年度责任书兑现奖励等;

11)、安全设备、设施、装置、器材和仪器等;

12)、安全检查考核,安全评价;

13)、安全管理人员工资、差旅费、办公费;

14)、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开支

六、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以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为基础,根据生产任务自下而上,由各个班组、各部门进行编制,再交由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汇总编制并上报。

七、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的编制,是根据项目部安全生产的需要,按部门工作职责分工,及时编制年度、季度、月计划实施项目,由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汇总,经项目经理安全第一责任人或主管安全工作的项目领导审批后下达执行。

八、安全生产投入应做到规范管理、有序开展,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工作的职责,涉及到的经营、财务、工程技术、工程质量、设备物资和安全管理等部门,要求各部门横向联系,互通信息,团结合作完成管理工作。

九、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编制与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实施、重大危险因素监控、安全生产科研、安全设施技术改造、尘、毒、噪等环境治理方面及其他与施工生产生活相关的安全投入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措施、费用组成、实施要求等,由安全部门、设备部门等相关部门会签,交由经营(合同)管理部门编制预算,安全部门汇总。

十、安全部门负责编制与安全宣传教育、安全培训、重大安全活动、安全生产会议、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警示装置、安全标识、安全检查考核、评价、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安全技术规程、规范修编、安全生产奖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资性支出、差旅费、办公费等方面以

及与生产生活相关的其他安全投入项目安全投入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费用组成、实施要求等,属于与安全技术措施相关的计划,由生产技术部门、设备部门会签,需编制预算的由经营(合同)管理部门进行预算编制。属于培训和工资、奖金性支出由人力资源部门会签。

十一、设备物资部门负责编制与安全设备、装置、器材、仪器;安全用具用品方面有关的安全投入计划,包括费用组成、实施要求,交由安全管理部门汇总。属于与安全技术措施相关的计划应制定相关措施,由安全部门、生产技术部门会签,由经管(合同)管理部门进行预算编制。

十二、经管(合同)管理部门以审定的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编制出具体措施有关的预算,由安全管理部门汇总,下达年度、季度(月)计划。

十三、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投入的财务收支管理。

十五、安全投入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安全投入项目负责实施管理的部门及时将书面凭证报送财务建帐。

十六、负有安全投入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对所下达的安全生产投入项目进行认真管理,确保安全投入项目的有效实施。

十七、项目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的有效实施,如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计划,优先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需要。

十八、签订工程分包合同时,要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并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的要求,作为技术和商务条款写入合同,安全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及管理手段,检查监督分包队伍安全投入有效实施情况。

十九、安全投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有力保证,项目部负责人要根据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优先安排安全生产投入资金,并设立专门的帐户,不得缩减安全生产投入或将其挪用。

二十、安全投入统计的主要内容有:

1)、安全工程费用。指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针对特定危险以及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工程项目的费用。如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具有潜在危险的工艺改造费用;各种警示装置、标志、器材费用;安全课题研究费用;临时性安全防护设施费用等。

2)、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费用等。指对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因素进行的评估、整改、过程控制所发生的投入费用,以及发生事故后各对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整改等费用投入。

3)、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安全活动费用。指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新员工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工种变换教育、复工返岗教育、“四新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知识讲座等)、各种安全生产会议、安全咨询、“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安全活动所发生的投入费用。

4)、劳动防护与职业健康费用。指为保障生产过程中员工的安全与健康而投入的防护用品、防护器具费用。如个人、集体、专项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器具费用(劳动服装、安全帽、安全绳、安全网、安全手套、防护面罩、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或报警仪器、专项安全用具等)。

5)、日常安全管理费用。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日常开展工作所需的投入。包括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安全生产方面的考核、奖励、各种安全活动中表彰奖励、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等费用。

6)、应急救援投入费用。指为了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和开展应急管理的费用。包括应急救援实施费用,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费用,应急救援涉及的人员训练、演习、物资费用等。

7)、其它与安全生产产值直接相关的费用。

二十一、项目部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投入项目的实施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督促有效落实。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投入工作方面的问题,通报安全投入计划与实施情况。

第13篇 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规定和制度,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二.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班组实施情况。

三.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违章指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支持文明施工。

四.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督促班组开好班前教育会。

五.发生工伤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第14篇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岗位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岗位安全管理制度,是规范职工在生产活动中站标准岗、干标准活、减少或避免危险因素、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岗位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岗位安全职责、交接班制度、安全确认制度、安全活动日制度、设备点检制度、防火制度、地下矿山出入井挂牌制度等。

(一)岗位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脱岗、离岗、串岗。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发现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发现隐患,自己能处理的自己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问题要立即报告班组长或有关领导。若隐患危及自身安全时,可立即停止工作,撤离到安全地点。

(3)爱岗敬业,应熟知本岗位生产工艺、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安全操作规程,会使用、维护设备,并能处理常见故障。

(4)机械设备实行专人专机,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任意转借他人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工具和作业地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班组长汇报,在设备检查时要设置明显的检修标志牌。

(6)认真做好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履行交接程序,填写好各种记录,交接班必须在岗位上进行。

(8)团结互助,积极参与事故抢险救灾,抢救伤员。

(9)按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10)不准带病作业。

(11)关心爱护新工人,指导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

(二)交接班制度

交班人应提前半小时做好交班准备,接班人应提前15分钟到达交班现场做好准备。接班人未按时到达,交班人不能离岗。交班人在交班前,应将生产现场和设备运行状况填写好,做好交接班记录;清点好材料、工具和备件;做好生产现场卫生。准备交接班。交班人应交如下内容:

(1)本岗位生产及安全情况;

(2)存在的问题;

(3)其他有关应说明的事项;

(4)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接班人应和交班人一起在工作现场交接班。接班人在听取了交班人员的情况介绍后,应对设备进行启动试车,确认设备正常和现场环境良好后,向交班人了解上一班安全情况和下一班应注意的事项。

交接班实现“五不交”:

(1)生产设备运行情况不清不交;

(2)机械设备润滑不良不交;

(3)工具摆放不整洁、数量不清不交;

(4)事故隐患和设备故障未排除不交;

(5)记录填写不清不交。交接班经双方认可一致,并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后,交班人方可离岗。

(三)出入井制度

(1)出入井者,必须遵守出入井挂牌登记制度,入井时先登记后入井,出井时先出井后登记。

(2)凡饮酒、精神失常、视觉不清、听觉不灵者或有其他生理缺陷而不宜下井者,严禁下井。

(3)劳动保护用品穿戴不整齐、不规范者,不准下井。

(4)下井后应走人行道,注意来往车辆,不准把工具和材料堆放在轨道上。

(5)井下人员不得在井内乘坐非载人车辆。

(6)禁止一人在井下放炮和作业,不准一人进入偏僻地段和危险区。

(7)作业前应了解清楚爆破时间、地点、警戒范围,在爆破前必须撤离危险区域。

(8)爱护安全生产设施、安全装置、安全警示标志牌;严禁触动非本人的设备;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及时上报。

(10)工作前应首先“敲帮问顶”,工作中随时检查,发现顶、帮松动或落石,应立即撤离到安全地点,并设置警戒和照明标志。

(11)如遇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停止工作,退到安全的地点。

(12)不准在井下生火取暖、大声喧哗、打闹、睡觉和串岗。

(四)安全确认制

安全确认制是指操作者在操作前,对自己操作的设备、设施技术状况和工作现场进行认定,确认安全可靠后,进行准确操作。

(1)操作确认制。个人在操作或控制某个对象之前,应认定该操作不会引起人员伤害和连锁性有害反应或他人不知道的关联动作,工作环境的有害因素确实已经排除。非连续工作岗位或非连续工作时间,每日上班时首先检查确认设备状况是否完好,环境是否安全,下班离岗前检查本岗位生产状况是否完好、有无事故隐患,尤其是作业现场是否有片帮冒顶、透水的危险。

(2)联系确认制。是指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在不同地点协同进行作业时,必须通过电话、信号、声响等方式进行联系,避免一方操作对另一方产生伤害,如一方在检修,另一方误送电,导致检修人员发生触电事故或设备动作发生机械伤害事故。

(3)行走确认制。无论是在露天还是在井下,行人都应沿着规定的人行道行走。前进时要注意前方是否有坑、沟、溜井、障碍物等,顶板是否有浮石,是否有冒顶的危险,声光、信号等标志是否正常,在拐弯或穿过电机车轨道时,应前、后、左、右看清楚,确认安全后方可前

进。遇到危险情况要避让,并及时处理、报告。严禁人员为抄近路而跨越铁路轨道、运输机皮带、坑、沟、溜井等。

(五)点检制度

点检制度是指操作工人每班对生产设备按点检卡进行检查的制度。检查力方法是通过人的感官、简单的工具以及安装在设备上的仪表及信号标志(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电压表、油压表、气压表等),对设备规定的部位按预先设定的周期和技术标准进行详细的检查、诊断。其目的是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或减少故障的发生,预防带病作业,避免人员及设备事故。

(六)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是指班组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以此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和安全生产技能,激发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班组安全活动的主要形式有:每天班前会讲安全注意事项、班后小结安全工作、每周一的安全活动日、事故现场分析会、班组安全竞赛、提安全合理化建议、办安全黑板报、出安全专刊或安全简报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活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指各级领导和工段技术人员以及岗位生产工人,定期或不定期对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其目的是通过检查,了解各部门、各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发现生产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陷,以及不安全的工作环境等,以利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和纠正,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

1.定期检查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是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的周期根据矿山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集团公司一次/半年、矿一次/季、车间一次/月、工段一次/周。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是指个别的、日常性的、巡视性的检查。这种检查一般是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现场大型生产设备检修,作业工作面有严重的危险因素等情况下进行。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安全生产检查

这种检查是指针对季节性气候条件的变化,按以前发生事故的规律对易引发事故的潜在危险重点进行检查。如防汛、防冻、防中暑、防雷电、防煤气中毒等检查。由于节假日(春节、元旦、国庆节、五一节等)前后,是事故多发期,因此,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4.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专业性(专项)安全检查是指针对某个专项问题,如施工生产、大型设备、设施、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等,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隐患进行检查。

5.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

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一般是指矿组织安全专业部门及有关部门对下属单位进行的全面综合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领导。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组织生产时是否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组织、指挥生产时,是否有违章指挥行为;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是否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对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是否及时整改等。

(2)查工人。是否熟知本岗位“三大规程”(即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检修规程)的内容;安全生产的操作技能水平高低状况;生产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情况等。

(3)检查电气设备是否完好,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电工安全用具是否符合规程规定;电气裸露设备是否采取绝缘、屏护或间距,以及防止触及或过分接近带电体的防护措施;是否采取防止短路、接地等预防电气事故的安全措施。

(4)检查机械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设备的防护装置、保险装置是否完好;设备是否按规定的要求安装、设备的技术性能状况是否良好、能否正常运行、有无超负荷运行作业等情况。

(5)检查露天矿边坡稳定状况,作业现场是否有危险因素。

(6)检查井下巷道、支护是否符合要求;顶板是否稳固;通风设备、设施是否完好;通风质量是否良好,瓦斯、粉尘浓度是否达标等。

(7)建筑施工场地的检查。建筑施工场地是否按规定设置围墙和铁栅门,设置安全标志牌;工地现场的洞、沟等是否填平,是否有防护设施;脚手架的搭设和安全网或防护挡板等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建筑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是否保持完好,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装置、安全防护装置等是否良好。

(8)矿内机动车辆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①转向装置、制动装置、传动装置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②车辆的前后灯光是否齐全,亮度是否良好。

③各连接部位是否有松动现象

④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

⑤车辆的各润滑点是否注入润滑油。

(9)厂房内工作环境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①厂房内照明是否良好。

②厂房内的温度、湿度是否达标。

③厂房内通风是否良好。

④特种作业地点是否悬挂安全警示牌。

⑤厂房内安全通道是否符合规定的宽度。

⑥危险通道是否设置安全防护栏杆。

⑦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点,是否制定了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并备有各种消防器材(如火火器、沙袋、蓄水池等)。

三、隐患整改制度

隐患整改是消除现场危险因素、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一环。各级通过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按照“四定”(定项目、定措施、定整改时间、定责任人)、“三不交”(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矿)的原则,进行整改。

四、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为了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安全综合素质,为保障安全生产奠定基础。安全教育的形式分为以下几种:

(1)对新人矿的职工进行“三级”(矿、车间、班组)安全教育。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3)调换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

(4)复工安全教育。

(5)外来实习代培人员的安全教育。

(6)外单位调入矿内人员的安全教育。

(7)全员每季进行一次再培训的安全教育。

五、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所必需的一种防护用品,因此,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以及劳动部的相关法规对职工劳动保护用品作了明确规定,矿山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的标准,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六、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是矿山企业获得经济效益的主要生产工具,因此,矿山企业必须制定详细的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购买新设备的要求。

(2)新设备的安装规定。

(3)设备操作规范。

(4)设备使用期限。

(5)设备的更新。

(6)设备大、中、小修及日常维修的时间及技术要求。

七、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是调动各级组织、激励个人搞好安全生产的一项极为重要的措施。因此,矿山企业应重奖那些安全生产搞得好的单位和个人,对重生产、轻安全,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对事故时有发生的单位及个人应予以重罚,以教育广大职工提高遵章守纪、按章办事的自觉性,促进安全生产。

第15篇 生产安全管理程序制度

1目的

为了实现公司qhse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保证公司职工的安全和

健康,确保公司安全生产顺利进行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地区管理处、项目部以及提供各项服务的承包商。

3职责(见4.4)

4 程序内容

4.1各单位的日常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按照公司规定定期进行,并要求做好记录。其他以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为其主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由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会同人事处组织进行。详见能力、意识和培训管理程序》(_qds/c_6.01-2006).

4.2依据识别评价出的重大危险因素的危害和影响,根据其发生的严重性,确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根据公司生产性质和特点,应对如下重点生产活动进行管理或控制,以确保员工健康和安全。

4.2.1对“火灾与爆炸”和“毒气和可燃气体泄漏”的管理,按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程序》(_qds /c_6.03-2006)和《应急管理程序》(_qds /c_7.09-2006)中专列的章节以备应急执行。

4.2.2对“交通安全管理”按《事故、未遂事故调查与处理程序》(_qds /c_8.06-2006)执行。

4.2.3对自然灾害(地震、洪水)、环境污染、破坏事故等问题,为控制减少事故和防止事故扩大,按《应急管理程序》(_qds /c_7.09-2006)中的有关章节事先组织抢险、救灾(救护)队伍进行演练,以备应急减小事故影响。

4.2.4对改善职工作业环境,减少职业危害,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应按《职业健康管理程序》(_qds /c_6.05-2006)严格执行。

4.3为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前面提到的各种管理(控制)程序得以贯彻实施,并取得良好绩效,应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由各级领导及安全部门组织,按《西气东输管道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实施。

4.4安全生产责任制

4.4.1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安全责任体系构成、各级领导安全职责、各部门安全职责、员工安全职责和责任制的落实具体执行《西气东输管道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4.4.2公司各部门及各单位,必须完成公司下发的安全指标和工作任务。

4.4.3对于没有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的单位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及安全管理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按照《西气东输管道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的奖惩规定给予处罚。

4.2各部门应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常深入作业现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4.2.1要根据每个时期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及“雨季”、“冬季”的安全检查。

4.2.2分管系统领导和部门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公司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全线安全大检查;地区管理处、项目部对所辖区域的安全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应由分管领导带队,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隐患,要及时组织整改落实,检查结束后要行文通报,并交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4.3生产作业现场要建立日常巡检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严格按要求进行巡检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时

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4.4生产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

凡是易燃、易爆、危险性较大的岗位,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的仓库,贵重机械、精密仪器场所,以及生产过程中,具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岗位,都属于要害岗位。

4.4.1要害岗位应由地区管理处组织安全、生产运行、管道保护等专业共同认定,经管理处处长审批,并报公司有关部门备案。要害岗位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思想、技术素质。

4.4.2建立、健全严格的生产要害岗位管理制度。凡外来人员,必须经管理处审批,并在专人陪同下经登记和入场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入要害岗位和相关的场所。

4.4.3施工、检修时,要设监护人,进行安全保卫工作,并做好详细记录。

4.5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

杜绝重、特大恶性事故发生是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是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的一项十分重要工作。

4.5.1公司确立站场、穿跨越、隧道、储气库及车辆安全管理为重点要害部位;

4.5.2重点要害部位实行领导安全联系点制度,联系人要按时到各自安全联系点开展安全活动。在安全活动中,各级领导要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开展安全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制定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4.5.3重点要害部位要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预案应标明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及编制单位和批准日期等,并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备案。

4.5.4加强重点要害部位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突出抓好操作规程、应急处理预案和初期事故抢救知识的安全培训工作。

4.5.5坚持重点要害部位员工的安全检查,从员工的素质提高、物的安全状态、设施完善以及安全保护装置等方面入手,突出推进岗位巡检制度落实的约束机制建设,确保重点要害部位万无一失。岗位员工要按照巡检制度要求,认真开展岗位巡回检查,公司将对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

4.6生产运行的安全管理。

4.6.1运行过程的安全管理

(1)生产运行部门必须编制工艺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改变或修正工艺指标,必须由公司生产运行处以书面形式下达,操作者必须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指标。

(3)生产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纪律,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的岗位。

(4)安全附件和联锁装置(系统)不得随意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能随意切断。

(5)在现场检查时,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去危险部位检查,必须有人监护。

(6)严格安全纪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运用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

(7)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处理后报告。

(8)在工艺过程或机电设备处在异常状态时,不准随意进行交接班。

4.6.2管道、设备(或装置)投运的安全管理

(1)必须编制投运方案,办理投运操作票(或调度指令),检查并确认水、电、汽(气)必须符合投运要求。

(2)检查阀门开闭状态及盲板抽加情况,保证装置流程畅通,各种机电设备及电气仪表等均应处在

完好状态。

(3)保温、保压及洗净的设备要符合投运要求,必要时应重新置换、清洗和检测分析,使之合格。

(4)安全、消防设施完好,通讯联络畅通,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装置投运,应通知当地消防、医疗卫生专业部门的人员到场,进行现场保驾。

(5)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现场。

(6)投运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工艺的变化和设备运行的情况,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的联系,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应中止投运,严禁强行投运。

4.6.3管道、设备(或装置)按计划停运的安全管理

(1)必须编制停运方案,正常停运必须按停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用于紧急处理的自动停车联锁装置,不应用于正常停运。停运过程中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的联系。

(2)系统降压、降温必须按要求的幅度(速率)并按先高压后低压的顺序进行。凡需保压、保温的设备容器等,停运后要按时记录压力、温度的变化。

(3)设备(容器)卸压时,要注意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化学危险物品的排放和散发,防止造成事故。

(4)冬季停车后,要采取防冻保温措施,注意低位、死角及水、蒸汽、管线、阀门、疏水器和保温伴管的情况,防止冻坏。

4.7 加强危险性作业的安全管理

公司将高温系统本体、高压系统本体、毒害系统本体、易燃易爆系统本体的故障排除和运用高温、高压措施的作业,爆破作业,水下作业,化学药剂、易燃易爆介质排除故障的作业,清管作业,大型设备吊装、点炉操作,以及作业人员进入或探入炉、塔、釜、罐、槽车(含铁路罐车)、容器以及管道、隧道、下水道、沟、井、池、涵洞等进出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的作业,列为高度危险类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制度,各作业单位要明确作业种类,制定和完善各种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安全责任,建立约束机制,实行分级管理。

4.7.1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在作业前应编制、审批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作业。

4.7.2对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站场阀室动土作业、高空作业、工业临时用电、爆破作业、水下作业、清管作业、清理分离器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实行《作业票》制度。作业票的签发必须对所有确认签字、审核程序及相应安全措施的履行进行全面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发。严格执行“谁确认、谁签字”和“谁签字、谁负责”,要做到先到现场、然后确认、最后签字。

4.7.3《作业票》有关管理程序及具体要求:

(1)动火作业按照公司制定的《西气东输管道公司动火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站场阀室动土作业、高空作业、工业临时用电、爆破作业、水下作业、清管作业、清理分离器作业等作业的《作业票》:

4.7.4加强危险性作业的现场安全监督。在进行危险性作业时地区管理处、项目部必须派安全监督到现场进行监督,必要时公司派安全监督到现场进行监督。

4.7.5对进行风险性较大作业的承包商实行投标前hse资格审查和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各承包商资格审核必须有安全部门的审核意见。

4.8 关键生产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和装备应严格管理。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按照公司制定的《西气

东输管道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4.9员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必须穿(佩)戴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各单位要加强对劳保用品的管理。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的具体要求按照《西气东输管道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执行。

4.10 乙方的安全管理。

4.10.1各部门在对外签定施工作业、技术服务、物资供应、交通运输等合同时,应按规定,与乙方签定相应的《hse合同》,并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备案。

4.10.2各部门、各地区管理处、项目部要加强对乙方作业队伍及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hse合同》,加强《hse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外签定施工作业、技术服务、物资供应、交通运输等合同时,乙方应按《hse合同》的要求,向甲方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如乙方违反有关安全规定将按合同给予经济处罚,处罚款将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额不足,乙方应及时补交(或从合同款中扣罚),并对其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金额根据施工合同的具体情况,按服务合同价款的2-10%收取。

4.10.3各部门、各地区管理处、项目部应加强承包、租赁经营的安全管理。在发包和签订的各种承包(含承包任务书)或租赁合同中,必须明确相关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也不得租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场所和设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4.10.4承包方应加强所服务项目的安全管理,服从发包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安全监督管理,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

4.11各单位要加强对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管理,认真执行国务院令第313号《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国家经贸委令第17号《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督与管理暂行规定》,对所有管道设施作好保护工作,并定期进行巡查,对管道沿线的违章建筑和危害管道安全的现象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地政府和公司管道管理部门。

4.12 消防安全工作应纳入安全生产工作整体部署。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及股份公司有关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将防火安全责任制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之中。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演习、消防检查、消防工作分析总结会议等。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按照《西气东输管道公司消防管理办法》执行。

4.13 交通安全工作应纳入安全生产工作整体部署。应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强化对车队、分散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和安全教育,保证交通安全。公司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按照《西气东输管道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4.14 公司与各岗位员工签定《员工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的安全权利和义务。

4.15编制安全状况报告。安全状况报告是与hse体系相互依属的一个管理文件,需要有hse体系文件中相关记录作支持,并通过“计划-实施-检查-改进”循环中的“检查活动”充分反映出危害识别与评估,并对管理和操作中不符和的管理程序和操作文件的信息反馈,实现安全管理。各地区管理处、项目部在每年底应编制安全状况报告,并上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报告主要包括(但不只限于)以下内容:

(1)简述建设、生产状况;

(2)单位安全生产慨况;

(3)安全组织;

(4)安全教育培训;

(5)事故隐患管理(重在产生原因分析、采取的措施及治理情况);

(6)事故管理;

(7)安全防护设施及检测装备;

(8)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9)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10)消防安全管理;

(11)交通安全管理;

(12)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攻关等安全科技管理;

(13)安全预评价及“三同时”工作;

(14)健康管理;

(15)制定改进措施等。

报告编写要求数据化、表格化、文件化。

4.16 hse周报、月报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数据,各单位必须认真填报,报表要做到准时,数据要真实。

4.17工伤管理

发生工伤,按照北京市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4.18对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科技、安全教育培训等执行《西气东输管道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4.19事故管理按《事故、未遂事故调查与处理程序》(_qds/c_8.06-2006)执行。

5 相关文件

《西气东输管道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西气东输管道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_qds/c_6.03-2006 《消防安全管理程序》

_qds/c_7.09-2006 《应急管理程序》

_qds/c_8.06-2006 《事故、未遂事故调查与处理程序》

第16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部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予以监督。

二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计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

负责公司贯彻执行安全法规,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

三参与审核公司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的执行情况;

推进安全技术进步,参与公司投资项目的新建、购置、更新改造的技术经济分析与论证。

四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负责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限期解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遇表严重险情有权暂停施工,并令作业人员先撤离危险区域,事后向领导报告。

六负责组织公司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上

报,及时向公司劳动管理部门进行情况通报;

负责公司的安全统计工作;

负责办理工伤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审批手续,裁决安全生产纠纷。

七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安全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八负责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与培训,指导下级安全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九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考试、考核、办理安全生产证件。

十负责现场环境保护、噪声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十一 做好安全设施、劳保用品的鉴定和监督、检查工作。

十二 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奖励基金,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奖罚。

十三 参加公司劳动医务鉴定委员会工作。

十四 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17篇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安全事故,保护员工自身、他人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组织抢救,同时应当立即报告本公司主要负责人。

2、事故发生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 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时,发生事故单位应当在1小时内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4、 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财产损失金额、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公司、报告人及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5、 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应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小组应将调查情况和处理建议以书面形式向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事故调查小组机构:

组长胡兴民

副组长金高彦

成员董永梅江新民

6、 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部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制定整改措施。

(3)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加油加气站依据《安全考核细则》,进行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后,加油加气站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5)每起事故处理结束后,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第18篇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

针对教育和培训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组织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简称“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三类人员”持证上岗。

a)、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强制教育培训,树立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

b)、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安全管理知识、管理方法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员《安全资格证》。

c)、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按国家、省、市各级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作业。

2、督促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拟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聘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必须进行公司、厂级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b)、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c)、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第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能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三、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的主要指导人员,必须进过专业考核后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在安全教育过程中必须让其认清工作的危险性和安全性,必须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1、安监局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复审考核安全培训。结合国家、省、市各级安全政策组织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2、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所属监管领域及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指导、检查企业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台帐档案规范管理。

三级教育的要求:

a)、三级教育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b)、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c)、每一名职工必须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

3、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采取有效手段督促、指导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经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4、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a)、节假日前后;

b)、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c)、工作对象改变;

d)、工种交换;

e)、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f)、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g)、新进入现场等。

第四、教育培训效果检查

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进行以下方面检查:

1、检查企业的安全教育制度。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按照计划组织落实,并建立了档案。

2、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年度培训。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是否参加了安全强制培训,是否安排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年度培训,持证上岗。包括企业内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学习。

3、检查三级教育制度及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教育培训。刚进企业的新工人是否接受入厂安全方面的基本教育培训,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主要检查企业对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的考核记录。

4、检查安全教育内容。通过查看安全台帐记录,检查三级教育制度、企业职工隐患辨识、岗位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教育培训考核的落实情况。

5、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工作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

第19篇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第一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二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资金投入计划

为进一步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及时、到位,依据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运用制度》的规定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及使用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 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按不低于建筑施工单位产值6‰的比例提取。企业安全费用由企业自行提取,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其中: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为30%

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为30%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40%

第二条公司对施工经营项目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施工经营项目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条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用于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第四条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物品采购时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时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报废或降载处理。对违反采购原则的行为,除按奖罚条例处罚外,必须退货,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由行为人和批准人承担责任。

第五条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或对其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或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等应立即停止使用。

安全检查和整改制度

第一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二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一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四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五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七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八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九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第20篇 某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2.1公司财务监审部是安全生产投入保障的主管部门。

2.2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的审批,并为确保安全生产提供必要的资源设施。

2.3各单位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和管理方案的需要,每年末制定下一年度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报安全生产管理部,由安全生产管理部汇总后,制定全公司的需求计划,报总经理审批,由财务监审部落实资金计划,确保安全生产使用的资金。

2.4人事组织部根据制定的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列出培训经费需求计划,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监审部落实安全生产培训经费,并单独列支。

2.5各单位为确保安全生产所制定的应急措施,应根据措施的具体内容,制定资金需求计划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报财务监审部落实资金。

2.6工会组织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所需奖励基金,由公司工会提前做出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监审部落实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2.7综合管理部为防止火灾事故,所添置的消防设施,应事先制定设施购置计划和资金需求,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监审部落实资金。

2.8为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每年为员工进行的体检费用和职业伤害,所需经费由人事组织部做出计划,并落实与政府有关部门(如:医保中心、定点医疗机构)联系费用支出,或直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财务落实资金。

2.9财务监审部负责监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情况,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安全生产资金及时到位。

3. 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3.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管理

3.1.1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企业生产计划的组成部分。它是改善企业 劳动条件、有效防止事故和职业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3.1.1.1编制原则:

1)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纳入公司年度综合计划中,抓住重点, 先考虑改革工艺设备,从根本上改善劳动条件;

2) 要掌握必要与可能,要充分考虑利用原有设备、设施,尽量用先进技术、措施。按轻重缓急和实施所具备的条件等,安排实施计划。

3.1.1.2编制依据和方法:

1) 编制计划的主要依据是国家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政策法规和标准及公司安全生产检查中的整改项目。

2)各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应在每年1 2月1 5日前报安全生产管理部汇总后报财务部进行平衡,列入年度综合计划。

3.1.1.3编制内容:

1) 安全技术项目主要包括:防止各种工伤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项目;防止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工业卫生措施项目;增加有利于劳动场所中职业健康的辅助房屋及设施.劳动保护宣传教育项目等;

2) 编制项目计划中应明确:单位或工作场所;措施名称;措施内容和目的;经费预算;负责设计、施工的单位或负责人;开、竣工日期;措施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3.1.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和验收。

3.1.2.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批准后,由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和调度,土建项目由劳动服务公司修建科安排落实。一般项目可由有关部门负责,小型项目可由所在单位负责;

3.1.2.2经营管理部应定期检查和监督各项目实施进度,如需调整和变更项目计划时,必须经安全生产管理部同意并报主管总经理批准,不准随意更改;

3.1.2.3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竣工的验收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台账,对交付使用的项目经常进行检查和监督,并纳入统一维护管理。

4.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4.1 设备资产管理

4.1.1 调拨设备的管理。根据公司生产情况和生产结构情况以及公司领导决策,经营管理部办理相应的手续,并组织实施;设备调拨由设备管理部门填写设备调拨单,办理相应的手续,调出入部门依据调拨单进行调拔凡属该项设备的附件和工具,也应同时如数转出。设备调出单位,设备调入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依据调拨单及时销账、上账。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由设备维修部门负责迁移;

4.1.2 闲置设备的管理。闲置设备是指已安装验收、投产使用而目前工艺暂时不需要的设备。使用单位根据生产情况将闲置设备,以书面形式报经营管理部,经同意后挂牌闲置。设备使用单位应定期检查,严防锈蚀;

4.1.3 封存设备的管理。长期不用的设备应封存处理,一般以原地封存为主,对于封存的设备要挂牌,并注明日期。设备的封存与启用均需由使用单位向经营管理部提出申请,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4.1.3.1使用部门对需要封存的设备和仪器仪表填写《设备、仪器、仪

表封存记录》,报送设备管理部门,经设备管理部门鉴署意见,主管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封存,粘贴“封存”标识,并在标识上注明封存日期;

4.1.3.2封存设备如需继续使用时,应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附《

设备、仪器仪表封存记录》一同报送设备管理部门,待批准后去 “封存”标识,清洗防锈油,擦洗尘污,检查机械,电器部门以及安全装置的性能。并加满润滑油,检查油眼、油路是否畅通,才可按上电源。空车试验按照试车规程进行,试验正常后,方可使用。严禁未经检查,试车,即动用长期封存的设备;

4.1.3.3对封存的设备由使用部门进行原地封存,保管,封存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清洗、涂油,并定期保养,长期封存(六个月以上)的设备,应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以防锈蚀及损坏。

4.1.4迁移设备的管理。各单位因工作需要进行设备的迁移调动时,由经营管理部协调后,报主管公司领导审批。经批准同意调动的设备,由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4.1.4.1凡已安装验收列入企业固定资产的设备,未经设备管理部门和主管公司领导批准,一律不得擅自拆卸、迁移。

4.1.4.2因生产和科研的需要,使用部门需对设备进行迁移应以书面形式申报,待设备管理部门批准和主管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迁移。

4.1.5设备的完好鉴定,完好设备主要指达到以下要求:

1)设备的性能良好,精度满足工艺要求,运转无超温、超压现象;

2)设备运转正常,操作系统动作灵敏可靠;

3)电气、润滑、液压、动力、光学等辅助系统功能正常;

4)安全防护设施和控制机构灵敏有效,符合有关规定,精度等级符合有关规定;

5)内外整洁,保持本色;滑导面无损伤,腐蚀;

6)附件齐全、整洁,完好可用,放置合理。

4.1.6报废设备的管理;

4.1.6.1报废条件。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设备,可申请报废:

1)已超过规定使用寿命的陈旧设备,其主要结构和部件己严重损坏,设备效能已达不到工艺最低要求,无法修复和无修复改装价值的;

2) 因意外灾害或事故使设备受到严重损坏,无法修复和改装的;

3.)严重影响安全,继续使用将会引起事故危险,且不能修复改装的;

4)因产品变动或工艺更改而被淘汰的专用设备,不宜修改利用的;

5)由于技术陈旧,继续使用不经济,需用新型和先进设备替换的;

6)更新替换出的旧设备不能利用的;

7)按能源政策应予淘汰的设备,且不能调出利用的;

8)其它属政策性淘汰的设备;

9)设备报废的技术鉴定。由设备报废鉴定小组负责,经公司领导审查批准后,注销台帐,由设备使用部门设备员贴“报废'标识,由供应处回收处理。

4.1.7 设备的资料管理。设备资料包括设备台账、设备档案等;

4.1.8设备的库存管理。设备仓库存放设备时要做到按类分区,摆放整齐,做好防火、防水、防锈蚀等工作;

4.2 设备的购置与安装

4.2.1设备购置计划是根据企业经营方针、目标,考虑到生产发展、科研、新产品开发、节能、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需要列入年度综合计划的;

4.2.2设备选型应遵循生产上适用、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满足环保要求等原则;

4.2.3设备的更新改造应针对生产的需要,坚持设备改造和工艺改革相结合;

4.2.4设备使用单位根据生产情况对所需更新或改造的设备进行调研,编写出设备更新改造计划,于每年10月底报经营管理部。经营管理部审核汇总后,制定出下一年度的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公司领导审批后纳入年月度综合计划;

4.2.5设备使用单位根据年度综合计划,填报“固定资产更新(购置)

“改造申报表”,经经营管理部审核并签署意见,报请主管公司领导审定并经总经理批准后,由采购部负责定货或采购新设备;

4.2.6计划外进行设备更新改造时.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 经总经理批准,但要在申报表中注明属计划外项目;

4.2.7设备开箱检查由经营管理部组织采购部和使用单位共同参加。开箱检查主要内容为包装和设备外观是否完好,零件、部件、工具、附件、备品、说明书及其它技术文件是否齐全等;

生产安全联系制度(20篇范文)

一、地测部门、生产技术科、安全通风科、机电科、调度室等生产部门应互相协调、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有关业务联系时必须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书)或会议形式进行。通过会议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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