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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全文(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6 查看人数:58

2023年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文

有哪些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涵盖了安全责任制、风险评估、应急预案、教育培训、设备维护等多个方面。这些制度旨在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降低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

是指什么

生产制度,顾名思义,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程序,用来规范作业行为,预防和控制潜在的安全风险。它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规程、质量控制标准、环境保护措施等,旨在形成一个有序、高效且安全的生产环境。

重要内容

1. 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确保每个人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2. 风险评估:定期进行生产现场的风险辨识和评估,以便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3. 应急预案:预先设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4. 培训教育: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5. 设备维护:建立完善的设备保养和检修制度,保证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

制度流程

1. 制定:由安全管理团队依据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起草安全生产制度。

2. 审核:提交高层管理者和相关部门审核,确保制度的合规性和可行性。

3. 实施:公布并执行制度,全员参与,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4. 监督:设立安全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 更新:根据生产环境变化和实践经验,适时修订和完善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企业稳定发展的基石,只有通过持续改进和严格执行,才能真正实现零事故的目标,为企业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2023年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文范文

第1篇 2023年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文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 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 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莲~山 课件 ]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 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第十章 附 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2篇 电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各单位安全网络图、岗位责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必须上墙。并要悬挂整齐醒目。

2、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健全各种安全记录,内容清楚、详细、齐全、属实。

3、公司所有员工必须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安全考试、知识竞赛等。

4、努力推行现代安全管理方法,普及完善标准化作业,建立并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班组成员能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和作业标准,做到会讲会用。

5、新工人和转岗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6、安全档案要严格按标准建立,妥善保管;车间每半年、各班组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培训并考试,成绩不合格不准上岗。

7、班长为班组教育的责任人,必须及时为每位员工建立每三级班组安全教育档案,制定和实现班组安全目标,做到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班组无事故,岗位尘毒浓度不超标,安全文明生产好。

8、各班班长为兼职班组安全员,负责本班组员工的安全工作。负责员工的安全教育,监督班组员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现场设备、人员、环境的可靠性,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开始工作。

9、各班长每天班前会必须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布置安全工作注意事项,检查场地、设备、机械、工具和防护措施,确认处于安全状态时,方可开展工作。

10、班组长要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具备辨识危险、控制事故的能力,班组各成员要职责清、责任明。

11、班组成员要有“安全第一”的意识,“我要安全”的觉悟,“我会安全”的技能,“我管安全”的义务,“我保安全”的责任,做到自我防护,自主管理、自我教育。

12、每周生产调度会布置的安全工作要全面落实。

13、严格落实班前、班后会、安全日活动、安全检查、安全例会制度,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有记录,由安全员监督检查。

14、危险场所及危险设施应采取防范措施,设立标志,要害岗位、重要设施要人人清楚。

15、火药库、油库、化验室、氰化钠库、发配电室、信号室、锅炉房、污水处理厂等要害部门必须做到出入记录齐全,物资支领手续齐全,标志悬挂醒目。

16、工作前要充分休息,班中不准打闹,不准带小孩及无关人员到生产作业场所,杜绝带病上岗。

17、上岗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上岗证由安全部门每半年考核一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证上岗。

18、各种大型安装、维修、检修等重点工程,各单位必须研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经安全环保部同意,方可施工。在重点项目检修过程中,单位必须设立监督岗,3米以上高空作业须系上安全带。

19、接班时或工作期间,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安全设施以及使用的工具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发现问题立即修理、更换,不许带病运转和勉强使用。

20、各种防尘、防护设施必须安全可靠,操作岗位工人及班组长上班和生产管理人员进入车间、工段,必须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

21、氧气瓶、乙炔瓶的存放和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22、在禁止烟火的场所不准出现烟头,各种防火器材配备齐全,会正确保管使用。

23、严禁班前、班中喝酒,工作期间不准脱岗、睡岗、串岗,做私活,不经领导批准不准顶替他人上岗,更不准一人私自顶替别人连班。

24、不许在运转设备旁休息、换衣服,或把衣服放在运转设备旁。

25、及时整改公司、车间下达的隐患通知书所指出的隐患,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

26、通勤车辆必须装有扶梯、拉手、拉杆等,车厢栏板不得低于1米。

27、禁止跨越钢丝绳、皮带和电缆。

28、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由有关单位批准,执行本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由安环部人员及所到单位领导指定人员陪同。

29、不准私自安排、调动、设置特殊作业人员。

30、因违章违制被公司或职能部门通报的人员,年累计被罚款超过500元者,取消评比任何先进的资格。

31、对中层以上领导、机关管理人员、班组长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按对职工罚款额的2倍处罚。属于严重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者不论是否造成后果,除对其进行行政处分外,再按对工人的罚款额的4倍进行处罚。

32、操作设备人员必须掌握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政策法规和本企业所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掌握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设备性能及处理应急情况的措施。

33、操作机电设备必须掌握设备性能、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不许擅自乱开、乱动机电设备以及仪表器具。

34、工作中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未经领导许可不得将设备交给他人操作。

35、运转的机械设备要设安全罩,设备检修完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安全设施恢复原状。

36、检修时在必要的地方要挂警示牌及安全锁,停车检修必须先切断电源方可进行,并在电气开关处挂上“有人作业,不许合闸”的警示牌。

37、起重时必须由一人指挥,一人监护,杜绝多人指挥,紧急情况需停止起吊时除外。

38、不许检修正在运转的设备,不能用手或身体接触设备运转部件,不许检修压力没有排除的设备、容器、管路等。

39、焊、割作业中,容器内有可燃物、毒物、空气流通不畅,及遇热后膨胀、弹力变形等不许操作。

40、检修中各工种协调有序,不能双层作业,三米以上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大风天禁止高处作业。

41、有心脏病、高血压、孕妇、精神障碍病症者不能在机电设备岗位工作或附近逗留。

42、处理险情、突发事故、故障时,要有专人指挥,紧张有序,临危不乱,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尽快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

43、检修高压设备、线路以及调整、整定变压器一、二次保护装置必须经辅助生产部批准,并备案,不得私自处理和调整、更换。

44、变压器、高压电缆、高压油开关和50kw以上的电机每半年进行一次绝缘电阻测试,并把测试结果上报辅助生产部备案。变压器等电气设备的绝缘油每半年进行一次耐压试验,避雷器每年春检试验一次,不合格的必须更换。

45、油断路器、变压器发生短路事故的,必须取绝缘油样进行化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46、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检查、试验,并保存试验数据和试验结果。

47、电气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以防在运输过程中损坏电气设备。

48、高压电气设备应悬挂“高压危险”标志牌,并应有照明,无人值班的硐室,必须关门加锁。

49、变压器室内不准存放任何材料,不得堵住通风系统,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50、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使用相应等级的绝缘工具,劳保用品等,并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

51、进行电气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劳保用品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电工要加强责任心,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加强日常巡检维护和定期检修工作,严防侥幸心理,防止误操作,不得走过场。

52、公司内部高低压停电,必须按照《能源管理制度》执行停电工作票制度。调度员根据工作票停送电时间以及所涉及的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停电用户,竖井和斜井用户必须提前一小时通知。

53、检修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必须按规程检查、清理现场,查明并通知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后,指挥拆除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接地线拆除后,应视为线路或设备即带电,不准任何人再进入现场工作。工作负责人应在停电工作票上签字并通知送电,送电后无异常方可离开。

54、严禁带电作业或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检修。检修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电源开关离工作面较远时应派专人看守。高处作业、夜间作业、暑天、大雪天作业或其它危险作业必须有两人以上,一人工作,一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

55、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必须接触良好。拆除接地线必须与此顺序相反。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电流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

56、对10kv以上电气设备、重要线路、重要工作场所的停送电,须经公司能源管理员同意签字后,方可进行作业。

57、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持进网证、特种作业证、上岗证)或在专职电工指导下进行安装、维护和检修作业,否则不得作业。

58、低压带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工作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的毛刷等工具,同时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

59、电气设备可能为人所触及的裸露带电部分,必须设保护罩、遮栏及警示标志等安全装置。

60、采掘工作面、天井、低于二米的分支巷道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有爆炸危险的工作面炸药、雷管库区,应采用携带式蓄电池矿灯。

61、矿井内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缆配件、金属外皮等都要可靠接地。

62、井下电气设备禁止接零,井下应采用矿用变压器,若用普通变压器时,禁止中性点直接接地。不得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向井下供电。

63、禁止带电检修或搬动任何带电设备(包括电缆、电线),检修或搬动前,必须切断电源,并将导体完全放电和接地。

64、不准将电缆悬挂在风水管上,电缆上不准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风水管平行敷设时,应敷设在管子上方,距管子不得小于0.3m。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3m。

65、井下低压安全供电要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

66、人体接触电容器之前,应用短接导线将所有电容器直接短接放电,并悬挂临时接地线,否则不能触及电容器。

67、井下设备排列拥挤,工作面空间狭窄,空气比较潮湿,顶板有滴水、淋水现象以及电气设备、电缆易受砸、碰、压的地方,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使用合格和相应等级的设备、器材,并要加强日常巡检,防止机电事故的产生和扩大,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68、机电设备工作繁重,起动频繁,负载变化较大,设备有过载现象的,其控制回路必须定期检查、检修。

69、在控制台看不到所控制全套设备或工作设备离控制开关较远以及其他在可能发生危险的区域内,工作人员不能快速操纵控制开关终止危险发生的地方,都必须在工作设备附近装设紧急控制开关。

70、各单位应对使用电气设备的一般生产工人,进行必要的安全用电知识和安全规程的教育、培训,作为三级教育的内容之一。

71、向井下供电的断路器和井下中央变配电所各回路断路器禁止装设自动合闸装置。

72、在断电的线路上作业时,该线路的电源开关把手,必须加锁或设专人看护,并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警示牌并送电。

73、个人不准私接电线和用电设施,发生电气故障不得私自处理,并立即通知电工处理。

74、工作服要做到三紧(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

75、地面电缆必须按规程布置,井巷内的动力电缆应按规程悬挂。76、禁止在超重设备下停留或者通过。

77、地、测、采专业的各项技术设计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制度,未经审批的设计一律不得进行施工。

78、地质探矿工程设计必须考虑地质构造、岩石的稳固性、破碎带、断层、水溶洞等不安全因素,并有详细的文字说明和附图。

79、探矿及采准天井的单体设计必须避开破碎带、断层、水溶洞等地段,防止塌方及涌水事件的发生。

80、采场单体设计必须保证有两个天井与采场相通,确保采场通风良好及安全行人通道的畅通。

81、对于暴露面积较大的采场,必须有安全矿柱的技术设计说明书。

82、对于矿柱的回采和采空区的处理,要有总的设计方案。

83、露天采场的设计必须考虑边坡稳固,排水防洪等安全因素。

84、当专业技术设计与实际施工因安全因素发生冲突时,应及时调整技术设计,并编写补充设计说明。

85、地、测、采各专业技术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86、地质技术人员要着重对井下的断层、破碎带、水溶洞等现象进行管理,发现上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与施工单位及安全部门联系。

87、测量技术人员要及时准确地为施工单位提供技术服务,遇有贯通工程时,要在贯通前5米左右下达贯通安全通知书。避免伤亡事故或损坏设备的事故发生。

88、因技术工作的需要,各专业须进行危险性作业时,事前必须同生产车间和安环部门取得联系,征得允许后方可作业。

89、采矿专业要加强露采边坡稳定性的管理,避免岩体滑坡。

90、调度管理人员要协助公司领导,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实现生产、安全均衡发展。

91、发现安全问题要及时与有关领导及专职安全员取得联系,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92、做好事故汇报和组织抢救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领导汇报事故的发展情况。

93、听取各单位对安全工作及上次安全会议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奖罚建议。

94、室内值班人员要通过监控电视严格监控,防止设备事故和盗窃事故的发生。

95、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发现电源、电器等有异常,立即向部门领导汇报。

9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公司范围内的安全阀、压力表、仪表等进行外校。

97、加强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不得随意将危险物品转借给他人。危险物品要有专业管理,建立完整的出入库手续。

98、对其有毒性、易燃、易爆、易挥发、麻醉性和刺激性气味的药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了解其技术性能、使用方法,防止中毒事故的发生。

99、合理使用和维护化验室一切电器设备,当电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找专业电工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不得私自拆卸、修理。

100、化检人员要及时准确地测定尾渣、尾液有害成份的含量,确保污水排放合格率达100%。

101、安全员深入工作现场,把好安全关,跟班了解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情况,及时处理生产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汇报。

102、安全员每天必须参加班前会,讲解各地点安全注意事项,做好安全记录。

103、入井前不许饮酒,如发现除责令其本人休息外,按制度给予罚款处理。

104、入井配带劳动保护,如(安全帽、电石灯、打火机、矿靴等),不带全劳动保护用品,不准入井。

105、入井行走时,遇有机车驶过,应迅速躲到安全地点,不许与电机车同时行走,严禁肩扛金属工具(如钎子杆、撬棍、铁管等),要注意机车架线,以防触电。

106、禁止进入挂有危险警示牌及已封闭的地点。

107、入井五不准:

1) 不准损坏安全设施;

2) 不准在井内或井口拥挤和打闹;

3) 不准在井内明火取暖;

4) 不准从高处向下投掷物品;

5) 不准在电线及电气设备上放任何物品。

108、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安全技术人员指挥,保证施工安全。

109、井下作业地点必须两人以上进行作业,不许单人作业。

110、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111、及时整改公司、安全环保部下达的隐患通知书指出的隐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要求。

112、每周公司生产调度会所布置的安全工作要做到全面落实。

113、对爆破器材、电源照明、安全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不合格要及时整改。

114、地表陷落区、采空区及危险设施,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设立明显标志。

115、高空作业、竖井检修安装、下料作业有坠落危险,员工必须配带安全带。

116、乘罐人员上下必须使用罐笼安全门,罐笼运行时,各中段安全门必须关好。

117、乘罐人员必须听从信号工的指挥,发出开罐信号后,不准上下人。

118、不准在罐内吸烟、打闹、大声喧哗,不准探头和把手脚伸出罐外。

119、每层罐加信号工准乘九人,乘罐人员必须手把把手,面部朝外乘罐。

120、人员上罐后,信号工要关好罐门,罐未停稳前不准打开罐门。

121、严禁人员与大件物品、矿车混载。

122、携带炸药的爆破工一次乘罐不得超过五人,其他人员不得乘罐。

123、爆炸品、易燃品、腐蚀品要随时提升,不准在井口停留时间过长。

124、提升矿车后必须将罐停稳,拦点后上下矿车。

125、提升运送火工材料时,必须选与卷扬工取得联系,罐笼起动、停止时不得使罐笼发生巨裂震动和撞击。

126、在信号不明或无信号工指挥的情况下,不准私自开动卷扬机。

127、斜井提升时,人、车不准同行,上下斜井人员必须服从信号工的指挥。

128、井下临时炸药存放点贮存炸药必须是当天的用量,不许超过当天使用量。

129、爆破工加工火工材料必须在指定地点,不许在主巷中加工。

130、井下炸药、雷管必须分开运送,运送时不得在人多的地方停留,要一直走到工作地点,避开机房、设施等要地。

131、当几个人同时运送爆破材料时,人与人之间最少要保持十五米远的距离。

132、爆破工对当班剩余的火工材料必须退回炸药库,严禁私自存放。

133、爆破工运送火工材料时,必须使用炸药兜和雷管兜运送。

134、运送火工材料时不许抽烟,电石灯与雷管兜不能放在同一肩上,并注意来往车辆。

135、不许用电机车运送炸药、雷管等火工材料。

136、不许用导火线代替绳子捆绑炸药。

137、严禁任何人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爆炸物品。

138、作业地点炸药、雷管必须分开临时存放,相距至少两米以上,在安全处存放。

139、作业地点放炮前,岩工必须做好警戒工作,严禁一切行人、车辆等进入或行走。

140、每个采场、作业地点必须配备合格的撬棍,做好撬顶工作,不准有浮石。

141、作业面先进行排险,撬净顶盘、岩帮浮石后,人员方可作业。

142、岩工只准使用木质的炮棍装药。

143、严禁任何人看回头炮,严禁返回去点二次炮。

144、矿车装货不得超出矿车车沿十厘米,上部不准装大块。

145、不论空车或重车,一人只能推一个,禁止一人推两车或放野车,多人推车时,前后必须保持十五米以上距离。

146、耙巷出矿,当班电耙工作业完毕后,如果斗井卡住,必须在下班时通知班长或下一班采场岩工。

147、井下各种矿车出入必须挂链。

148、严禁在炮烟未排尽的情况下作业,杜绝顶炮烟强制作业现象。

149、中穿倒运毛石必须保证上口和下口有足够通风口方能作业,如有一处堵住,不许作业。

150、禁止使用不坚固的圆木做撑木。

151、天井作业平台上的杂石要及时清理。

152、上天井时必须与天井作业人员取得联系后才能进入,禁止从天井上往下扔工具及钎子杆等。

153、岩工不准骑在气腿上或伏在机器上打眼,以防断钎伤人。

154、岩工排完险后再作业,不能一边凿岩,一边处理浮石。

155、天井放炮必须使用长非电到地面点火,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56、天井作业时必须架设正规平台,牢固后方可作业。

157、耙巷出矿禁止钻漏斗捅矿、崩炮,二层耙巷放炮,上、下人行井必须堵好人。

158、天井梯子、作业平台架设要正规化、标准化,梯子间上下间隔为6.5米。

159、电机车运送空(重)车进入车场,最前矿车不许超过警界牌。

160、井下无论采场大小,照明必须保证2~3个照明灯泡,确保采场能见度。

161、不准搭矿车、攀车、放野车。

162、电机车工严格按照《电机车操作规程》驾驶,非电机车工不准乱动电机车。

163、各中段通风井调节门,任何人不准乱动。

164、通风较差的作业面要安装局部通风设施,否则禁止作业。

165、平巷施工必须按规定打好管缆吊挂眼,每6米打一组,高度距底板分别是1.2米、1.4米、1.8米。

166、在穿口、沿口、交叉口必须打过顶眼。

167、主巷的水沟必须符合要求,规格为30×20×20cm。

168、井下各主要巷道要做到无积水、无废石,搞好工业卫生。

169、班组安全台帐清楚,危险源有标志,制定控制措施并责任到人。

170、岗位现场管理有序,工具设备无隐患,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好、有效、可靠,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171、作业环境整洁,安全通道畅通,安全标志醒目。

172、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车辆或员工,必须服从指挥,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否则现场负责人有权给予指正、处罚。

173、领用爆炸物品、剧毒物品时,必须履行爆炸物品、剧毒物品领用管理制度,对使用情况有严格的记录,严禁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

174、露天爆破时,必须清理现场确保安全,并设专人四面警戒,及时通知井采车间撤离人员和设备。

175、爆破后及时清理残炮,禁止在残盲炮未处理好的地点工作。

176、在同一台阶内要避免上下双层作业,遇有特殊情况时,上下作业人员不得在站在同一条直线上,以免滚石伤人。

177、在夜间或暗处工作时,一定要有充足的照明。

178、班长做到班班检查边坡稳定情况,对不稳定边坡及时处理,人工下放边坡毛石时,要先通知下面作业人员躲到安全地点之后,再行下放。

179、对爆破器材、消防设施、电气设施、避雷设施等安全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及处理。

180、严禁在库房内油料、火工材料旁或运输火工材料进程中吸烟、用火。

181、堆浸场必须做到班班取水样,取样合格率100%,一旦超标及时处理,并报车间。

182、经常检查堆浸场地周围底垫情况,发现渗漏及时汇报、及时粘补。

183、做好载金炭、炭液的保存工作,班长要亲自押运、交库储存,做到万无一失。

184、堆浸场的液氰罐必须有专人保管钥匙,使用时班长亲临监督,并做好记录。

185、砸大块的工人要互相关照,工作中要保持一定距离,防止出现伤人现象。

186、车辆维护人员,要确保工作场所、所使用的工具在安全状态下,方可进行维修。维修中要设专人监护,佩戴必要的安全保护用品。

187、设备检查完毕,确信所有的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阀齐全,方准试车。

188、各特种车辆不准超定员乘坐。

189、个体车司机必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

190、驾驶员必须做到“礼让三先”,不开“英雄车”,不争道抢行,以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畅通。

191、车辆的刹车、转向、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

192、禁止违章驾驶,禁止客货混载和超员乘座。

193、不经允许不许动用剧毒物品和危险品,如氰化钠以及硫酸、硝酸、盐酸、王水、氢氧化钠等。

194、职工必须掌握氰化钠、氯气的性质和发生氰化钠、氯气中毒的抢救方法。

195、吊车必须是经过培训的专人负责,其它人不许开动吊车。

196、凡属吊车等直接操作人员和有毒物品的操作人员,要注意力集中,操作时不许边操作,边看书,边吃饭,边饮水,边吸烟。

197、不许在黑暗场所作业,工作场所要有良好的照明。

198、设备运转中,不许移动防护罩和防护装置。防护罩和防护装置在原位方可开车。

199、上下工序,各岗位、工种在工作中要作好联系,防止双层作业。

200、不许依靠、攀登或坐在安全设施上。

201、除检修需要外,原矿仓不能开空,不许在供矿不足时扒仓子。

202、含氰药剂必须安排专人管理,加药库必须上双锁,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203、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岗位的作业特点,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岗位设备的性能特点,安全装置使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保管方法。

第3篇 宣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生命安全与健康,预防事故发生,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1.2公司所有职工都有事故隐患排查和报告的义务

1.3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生产工艺和劳动组合、作业行为等方面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相关规定,从而可能引起事故的发生和职业病的,易造成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定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4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4.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1.4.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1.5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隐患所在单位是事故隐患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管理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1.6公司相关专业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和配合各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1.7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或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公司生产安环部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核实,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属实,应当立即告知事故隐患单位,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处理,落实责任(整改)单位。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和职责

2.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

2.1.1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与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的组织机构相同。

2.1.2各部门(车间)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2.2、主要责职

2.2.1公司安全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公司重大隐患整改,应明确隐患整改(或责任)单位责任、落实隐患整改资金、规定完成隐患整改的时间、督查整改(或责任)单位隐患整改措施和事故预案的落实情况等。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公司相关规定从严进行考核。

2.2.2生产安环部:负责安排专业人员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自我评价,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等专项检查。负责定期开展总厂消防、爆炸、危险化学品、治安保卫等重要部位隐患排查和治理。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督促并配合各单位及时排查和治理消防和保卫系统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对确认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并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备案,隐患整改后及时予以销案;对重大隐患的治理过程进行跟踪督促。负责督促各单位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负责隐患整改过程中的协调工作。负责建立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情况台帐。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负责提出考核意见上报公司。

2.2.3技术部:负责定期开展公司基础设施、特种设备和动力、电气运行系统隐患排查;负责设备系统重大事故隐患的审核、立项、整治和现场验收。负责落实部室、部门(车间)无法解决,需要依靠外部力量进行整改的事故隐患工作。负责建立公司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情况台帐。

2.2.4各部门、部门(车间):负责本单位事故隐患的定期排查和治理工作;负责一般隐患整改;对可能存在的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隐患整改过程的管理,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建立部门(车间)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台帐。

3、事故隐患排查和确认

3.1公司事故隐患排查形式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事故隐患排查。

3.1.1定期事故隐患排查:是指公司各专业主管部门及各单位组织的各类检查(包括安全标准化审核、安全大检查、设备、动力管网、消防、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等专业、专项检查)。

3.1.2不定期事故隐患排查:包括日常巡查中排查事故隐患或作业人员在日常活动中排查事故隐患。

3.2公司相关专业部门根据专业要求定期组织对各类专业、专项进行隐患排查。

3.3公司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每季度隐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盖;部门(车间)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隐患排查;工段每周要对本区域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班组每天要对本岗位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3.4定期事故隐患排查要有主要领导带队。公司开展的隐患排查要有公司领导带队;部门(车间)组织的隐患排查要有部门(车间)领导带队;工段组织的隐患排查要有工段长带队;班组组织的隐患排查要有班长带队。

3.5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核实或共同研究确定。

3.6一般事故隐患由部门(车间)核实确定。

4、事故隐患的管理

4.1公司、部门(车间)要建立事故隐患管理领导小组。

4.2公司对事故隐患实行分级管理,一般隐患由部门(车间)组织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公司有能力解决重大事故隐患,公司自行解决;如果公司没有能力解决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上报政府相关专业主管部门,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过程进行中,相关单位和部门应积极配合、参与等其它工作。

4.3隐患整改实行逐级上报制,凡本级无力整改的隐患,应写专题报告按分级管理原则上报上级专业主管部门,同时记入本级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专业主管部门整改不了的要提交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解决。

4.4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备案和销案,经公司审核确认的重大事故隐患,各级均应建立重大隐患登记台帐,按要求落实整改;同时公司要报政府安全管理部登记备案。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公司要报政府安全管理部销案。

4.4.1重大事故隐患备案内容

4.4.1.1事故隐患的名称、地点、所属单位;

4.4.1.2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危害程度;

4.4.1.3事故隐患的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

4.4.1.4隐患的治理方案或整改计划。

4.5部门、部门(车间)因其它因素对公司安全生产造成隐患的,相关单位要立即书面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由生产安环部向政府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4.6上报政府并经确认的重大事故隐患,公司主管领导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隐患的监控、整改情况,严密监视事故隐患的变化和动向,遇有紧急情况,要果断处理,并及时汇报。

4.7各级、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必须实行闭环管理。

4.8公司组织排查的隐患要及时书面告知各单位,并对各单位隐患整改的情况进行跟踪验证,保留验证记录,验证记录要有整改责任人和验证人签名确认,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证,。

5、事故隐患治理

5.1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是事故隐患治理的主体,要对隐患治理过程进行全面负责,负责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到位。

5.2公司各相关部门在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要详细审核隐患治理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治理过程中的安全运行和隐患的整改到位。

5.3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单位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5.4隐患整治期间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5.5重大隐患整改之前和整改期间,公司专业主管部门和隐患属所单位要定期加强监控,随时掌握重大隐患的动态变化,及时汇报。隐患整改结束,公司专业主管部门要组织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要重新实施整改。

5.6新、改、扩建项目投产前要做到不留隐患,建设、验收和试生产过程中遗留的隐患,公司主体单位监督建设单位要立即整改。

5.7公司要在隐患整改的资金上给予支持和配合,优先安排隐患整改的有关费用。

6、奖励与考核

6.1对排查、整治和防范事故隐患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奖励。

6.2对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考核。

6.3对重大隐患瞒报的单位或个人给予批评、考核,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给予严肃处理。

6.4重大隐患整改之前和整改期间没有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加以落实,保证安全,没有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单位,将给予严肃批评和考核,造成事故的将进行责任追究。

第4篇 基础工程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地基基础工程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是对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和预防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手段,从而提高全员性的安全意识,把伤亡事故频率和经济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使安全生产管理达到最佳状态。

一、安全检查的目的是:预知危险、消除危险;为了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不安全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措施,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以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水平和安全管理工作。

二、安全检查的内容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教育、查防护、查隐患,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对安全检查出的不安全事故隐患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做好整改,安全生产检查要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精神。

三、定期安全检查:公司每月一次,由分管副经理及质安科长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除定期检查外,平时还要不定期地抽查;项目部每半月组织一次文明施工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工地安全员、施工员、班组长等人员参加,要有活动记录;班组每天对本班进行自查、班组之间督察。

四、安全检查的依据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对安全检查签发的事故隐患通知书,项目部应及时整改回执,并做好整改复查。

五、安全检查时应采用看、量、测、动作试验等方法进行。

1、看:查看安全技术资料,持证上岗、现场标志、验收检查资料、三宝使用情况、四口防护情况、机械设备防护装置、生活设施和现场文明施工等。

2、量:主要用尺进行实测、实量,如脚手架各杆兼间距、塔吊导轨距离、电箱安装高度、工程与临近高压线安全距离等

3、测:仪器、仪表进行实测,如水平仪测导轨纵、横向倾斜度,用接地电阻仪测接地电阻等。

4、动作试验;对各种限位装置进行实际动作检验其灵敏度,如塔吊力矩限位、行走限位、超高限位、物料提升机、超高、定层、防坠限位保险装置,漏电保护器等。

六、项目部应做好安全检查记录,除进行每半月安全检查外,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应坚持做好日常安全巡查,填写工地安全日记等。

七、施工班组应做好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施工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认真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八、、安全检查的重点: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塔吊、生活设施和现场防火等。

九、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

针对夏季施工(雨季、台风期)施工、冬季施工可能给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为防止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而进行的安全检查。

十、安全检查中,对施工现场有重大事故隐患和紧急情况的应立即停工整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经教育不听劝阻者,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工等处罚。

第5篇 某建设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一、安全生产事故鉴定

(一)事故分类:

1、按伤害方式分类:

物体打击;提升、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煤尘爆炸;其它爆炸;煤与瓦斯突出;中毒和窒息;其它伤害。

2、事故级别划分:

a、轻伤,指造成员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或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

b、重伤,指造成员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性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的伤害。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或经济损失在5001-10000元;

c、多人负伤事故,指一次发生重伤3人以上或负轻伤5人以上的事故。或经济损失在10001-50000元;

d、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或经济损失在50001-150000元;

e、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或经济损失在150001元以上,500万元以内;

f、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含)以上的事故。或经济损失在500万元(含)以上。

二、事故调查与处理

(一)严格执行国务院1991年颁布的75号令《企业员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凡发生伤亡事故,都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调查,搞清事故情况和性质,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处理。

(二)严格事故报告制度

1、发生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负责调查、处理、结案;发生重伤事故项目经理部在12小时以内上报公司安全质量部,由公司组织调查、处理、结案;发生多人负伤和死亡以上事故项目经理部在6小时内电话上报公司安全质量部,公司安全质量部在6小时内电话上报集团公司安全质量部,由公司或集团公司参与调查、处理、结案。

2、发生因施工生产影响造成外围人员死亡以上事故,因违章施工危及铁路行车和船舶航行险性以上等级事故,以及分包工程的外部劳务死亡以上事故,项目经理部都必须在6小时以内电话上报公司安全质量部。

(三)施工生产中发生的各类人员重伤、死亡事故由公司安全质量部牵头调查、处理、结案。

(四)交通安全事故由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调查、处理、结案。

(五)机械设备事故由设备物资部组织调查、处理、结案。

三、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的处罚

(一)责任划分:

1、直接责任者:指与事故有必然因果关系的人。

2、主要责任者:在事故责任中,对事故发生居于主要地位和作用的人。

3、领导责任者:长期忽视安全,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健全,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蛮干乱干,对员工不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对事故隐瞒不报,不认真消除事故隐患等造成的事故或事故发生后仍不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4、次要责任者:指对事故不是直接和主要责任,但负有一定责任者。

(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者

1、员工玩忽职守、导致重大伤亡以上事故发生或使国家财产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

2、违章驾驶,致人死亡,或造成重大伤亡以上事故,或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

3、干部违章指挥,员工违章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以上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者。

4、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伤亡以上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者。

(三)对违反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违反施工操作规程,不采取有效措施排除事故隐患,或者录用“三证一书”不全的外部劳务队伍,或者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诸多不安全行为造成伤亡事故给单位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按下列原则给予处罚:

1、发生一起轻微事故,轻伤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下的,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罚:

a、对事故责任人由所在单位进行批评教育学习,责令其在相应的大会上检讨。

b、负直接责任的,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4%进行罚款。

c、负主要责任的,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3%进行罚款。

d、负领导责任的,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2%进行罚款。

e、负次要责任的,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进行罚款。

2、发生一起一般事故,轻伤3-10人,或重伤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01—50000元之内的,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罚:

a、对责任人由所在单位批评教育,责令其在相应的大会上检讨,并将书面检讨上交安全质量部一份,责任人属特种作业人员的吊销其上岗证。

b、负直接责任的,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3%进行罚款。

c、负主要责任的,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2%进行罚款。

d、负领导责任的,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进行罚款。

e、负次要责任的,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0.5%进行罚款。

f、凡单位发生一起一般事故,对单位主管领导罚款200元,对分管安全领导罚款100元。取消该单位所有安全奖。

3、发生一起伤亡事故,轻伤11人以上,或重伤3-10人,或死亡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1—150000元之内的,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罚:

a、负直接责任的,建议给予行政处分,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3%进行罚款。责任人属特种作业人员的吊销其操作证。

b、负主要责任的,建议给予行政处分,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2%进行罚款。责令其在相应大会上检讨,并将书面检讨报公司安全质量部一份。

c、负领导责任的,建议给予行政处分,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进行罚款。责令其在相应大会上检讨,并将书面检讨报公司安全质量部一份。

d、负次要责任的,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0.5%进行罚款。责令其在相应大会上检讨,并将书面检讨报公司安全质量部一份。

e、凡发生一起伤亡事故,罚单位主管领导500元,罚分管安全领导300元,罚安全员100元。取消该单位所有安全奖。

4、发生一起重大伤亡事故,死亡3-9人或重伤11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50000元以上的,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罚:

a、负直接责任的,建议给予行政处分,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2~3%进行罚款。情节严重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b、负主要责任的,建议给予行政处分,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2%进行罚款。情节严重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c、负领导责任的,建议给予行政处分,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0.5~1%进行罚款。责令其在相应大会上检讨,并将书面检讨报公司安全质量部一份。

d、负次要责任的,建议给予行政处分,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0.5%进行罚款。责令其在相应大会上检讨,并将书面检讨报公司安全质量部一份。

e、发生一起重大伤亡事故,罚单位主管领导800元,罚分管安全领导500元,罚安全员300元。取消该单位所有安全奖。

f、发生一起重大伤亡事故,给予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相关人员200元罚款。

5、发生一起特大伤亡事故,死亡10人(含)以上,或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的,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罚:

建议对所有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各责任者的经济处罚按第4款的二倍处罚。

6、凡重大员工死亡事故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员工反应强烈的,有意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处理超过国家规定时限的,均要在以上条款基础上,加重处罚。

(四)对交通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处理由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对安全生产事故单位的处罚

(一)对发生员工因工伤亡事故的单位处罚

1、发生一次负轻伤5人及以上事故的,每负伤1人处以罚款1万元。

2、发生一次重伤3人及以上事故的,每重伤1人处以罚款2万元。

3、发生一次1至2人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处以罚款4万元。

4、发生一次3人至10人重大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处以罚款5万元。

5、发生一次死亡11人及以上重大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处以罚款6万元。

(二)对员工非因工死亡事故处罚单位。一次死亡1至2人的,每死亡1人处以罚款1万元;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的每死亡1人处以罚款2万元。

(三)外部劳务因工死亡事故处罚单位。凡分包工程的地方施工企业发生死亡事故,对总包单位处以罚款,一次死亡1至2人的,每死亡1人处以罚款2万元;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的,每死亡1人处以罚款3万元。

(四)因违章施工危及铁路行车和船舶航行安全,发生行车和航行险性以上事故处罚单位。发生险性事故的,对单位处以罚款3万元;发生大事故的一次处以罚款5万元;发生重大事故以上的,对单位处以罚款10-50万元。

(五)重大经济损失事故处罚单位。单位发生机械设备或火灾等事故,一次造成经济损失达20万元以上,处以罚款1至5万元。

(六)对安全机构不健全,日常安全工作业务无专人负责,不按规定时限向公司业务部门及时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报表的单位,由安全质量部下发通知转交公司财务部,取消该项目经理部的安全奖,并处以单位罚款1至5万元。

(七)对出现未构成责任事故等级,但造成极大社会影响或上级、业主、监理等通报的安全事故单位,处罚责任单位1至5万元,罚主管领导1000-5000元。

(八)隐报、谎报安全事故者或打击报复事故举报者,根据情节轻重,除对项目经理部责任领导处罚100-5000元外,建议追究行政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专职安全员处以100-1000元罚款。

第6篇 巴士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巴士交通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正常企业内部的生产秩序,确保生产经营正常发展,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生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一、场内驾驶车辆规定

1、在场内驾驶车辆的持证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场地安全行车规定,听从场务管理人员的指挥。

2、场地内不得开门行驶,场内不得骑非机动车和摩托车。

二、场内行驶规定

1、各种机动车在场内一律右侧按顺序行驶。

2、进出场限速5公里/小时。

3、场内行驶限速10公里/小时。

4、场内行驶不准超车、抢档,车辆转弯时必须正确使用方向标志,夜间正确使用灯光,不准逆向行驶。

三、场内车辆停放规定

1、各线路车辆进场后,按指定停车区域停放,保养车按指定点交接。

2、遇倒车时,必须有人员立于车尾左侧或右侧指挥,车辆停妥后,拉紧手制动,吃进低速档,行车人员按各岗位要求,认真做好例行保养方可离场。

四、车辆进出场规定

1、车辆进场必须在场门口停车,接受检查,方可进入场内。车辆出场须有出厂证,经检查同意后,方能出场。

2、车辆出场,行车人员在例行保养中,如发现车辆设备有损或缺少,应及时报修。

3、夜晚车辆进场后,按规定停放后,间隔横距不少于0.50公尺。

五、机务间安全管理

1、机务间的有电设备必须完好无损,电线走向规范、良好。

2、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加热设备,不得私拉、私接和擅自增加用电器具。

3、机油、柴油、汽油严格管理,按指定方位放置,周围不得有明火或可能引发危险的各种物品堆放。

4、不准吸烟或明火。

六、机务人员的操作管理

1、机务人员的机修操作必须严格遵守规范要求操作,凡在车辆周围或车肚底操作,必须有明显标志显示,并禁止车辆启动。

2、涉及车辆油、电路的检查,车辆必须处在熄火状态和静止状态。

第7篇 某某石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石料厂开采安全操作规程

1、在开采工作面禁止形成伞檐,低根和空洞,作业面上有浮石或哑炮时,必须处理后才能工作,如有台阶平盘工作面应保持平整,禁止任何人在边帮和台阶底部休息和停留。

2、在坡度大于45°的坡面上凿岩、打眼、爆破、清理浮石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或安全绳,并将其栓在牢固地点。

3、在开采爆破时要规化和设定好区域范围,要放好警戒,设好标志,定好专人,防止人畜进入警戒区域,造成不应有的安全隐患。

4、在开采区范围内架设的输电线必须高于机械设备的最高部位,或深埋地下,高压输电线应高于机械设备最高部位2米以上,低压线不低于0.5米以上。

5、采、装、运机械设备运转时,严禁任何人员上下和进行任何修理调整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设备操作范围,非操作人员严禁操作机械,工作完毕时,必须把机械撤到安全地带并切断电源。

6、为保证边帮的稳定,上部台阶采完后,必须留有安全平台和清扫平台,用安全平台作为通行道时,必须有预防落物伤人和作业人员坠落的保护措施。

7、石厂应经常对采场进行全面检查,当发现台阶坡面有裂隙可能塌落,或有大块浮石,伞檐悬在上部时,必须迅速进行处理,处理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受到威胁的人员和设备设施要撤至安全地带。

8、石厂应有专人负责边帮管理工作,边帮的松石或裂隙有引起塌落或片帮的危险时,必须及时处理。暴雨或春融季节尤其应加强对边帮的检查,有变形和滑动迹象的作业区必须设立专门观测占,定期观察记录变化。

9、对于最终边帮的爆破,必须采用有减震措施的控制爆破,以维护边帮岩体的完整性,保持边帮的稳固性,在距最终边帮20米以内,禁止进行硐室爆破。

10、禁止在台阶工作平面边缘堆放矿岩或物件,禁止潜孔钻、挖掘机、气泵等重型机械设备在距平面边缘小于2米的地段内行驶和停留作业。

11、采剥工作台阶高度和台阶坡面角度时,必须根据岩石性质、开采方法、采掘设备及安全条件确定,台阶的高度或坡面角度应在安全允许范围内实施。

12、火工用品和爆炸物品一定要定点存放,分类存放,专人保管,编号注册,存放地点必须阴凉干燥、通风透气,防止潮湿。

13、在爆破使用时必须按规定计划办理领用手续,数字明确,审批合理再行发放,并且要持证人员专人专用。

厂长工作标准

1、负责全厂生产经营的全面管理工作及重大问题的处理。

2、按照集团下达的生产经营计划,逐月完成全年生产任务及经济指标。

3、保证总回收率达到考核指标。

4、确保全厂机械设备的合理使用和完好率。

5、加强成本管理,杜绝材料浪费,将成本消耗不突破核定指标。

6、组织领导全厂职工开展技术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技术业务水平。

7、加强安全教育,确实加强对爆炸物品及火工产品的严格管理,杜绝机械及人身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8、负责全厂的人事调配工作,加强劳动组织,最大限度地发挥全体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主观能动性。

9、负责厂规厂纪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妥善处理好职工的各种意见、建议。

10、组织召开厂务会议,了解生产进度,安排进度计划。

11、负责完成好上级交办的临时任务。

厂长岗位责任制

1、负责本厂的生产经营管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全厂生产、技术、安全、管理等负有全面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有关经营生产等方面的指示精神,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职工的三者关系。

3、组织开好厂办公会,组织编制审查本厂生产、经营、安全、技术及职工生活等方面的远景规划以及全年生产计划和进度计划,重大问题报请上级审批后执行落实。

4、主持召开行政会议,总结部署本厂的生产建设任务及各项工作,领导组织并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生产任务及各项经济指标。

5、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实行经营责任制,推进科学进步,保证产品质量,提高效率,努力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履行、贯彻、落实好集团制定的一切管理制度,特别是“三编三统一支笔”制度的执行。

6、阅批上级行政机关的来文,组织制订修改本厂的重要规章制度方案及奖惩意见,维护本厂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7、负责培养干部职工队伍,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建设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8、关心职工生活,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逐步完善和提高职工的物质文化水平。

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厂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生产负总责。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严格执行有关《矿山开采安全操作规程》。

3、领导全厂职工按照技术政策执行年度计划,合理组织生产,完成好生产任务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4、认真执行厂长分工负责制,全力支持生产和安全技术厂长的工作,充分发挥各分管厂长和各职能部门的作用,积极采纳职工合理化建议,协调好生产专业技术部门的关系。

5、每月召开厂务会议,研究安排工作内容和生产任务,制定进度计划。

6、定期组织安全教育活动,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7、建立健全厂内各项规章制度,并按制度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化建设。

8、按时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检查基层管理人员的工作质量,定期检查主要岗位设备运转、运行情况及岗位纪律,强化安全教育管理。

9、及时如实地向上级部门汇报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参与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分清责任,查明原因,吸取教训。

10、对因本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或严重问题,负直接责任,对因管理失误造成的事故或严重问题负管理责任。

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1、凡本厂职工一律实行考勤管理制度,月终依据逐日考勤结果汇总结工,报公司审定计发工资。

2、职工个人因事、因病不能到岗上班者,一律办理请假手续,具体办法如下:

(1)、副厂级、后勤管理人员有事休息需向厂长请假,并在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方可休息。

(2)、因急事或因病当天不能办理请假手续者,应电话及时告知,事后补办请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者按旷工对待。

(3)、对不办理请假手续,长期不到岗上班者,一律以旷工对待,交回公司按相关制度处理。

3、严禁酒后上岗,杜绝班中酗酒,避免借酒闹事或无意识上岗作业造成不安全因素。

4、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尤其是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擅离职守,私自脱离岗位,避免发生机械设备事故和危及他人人身安全。

5、不准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娱乐,班上、班下杜绝聚众赌博,严于律己,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安 全 守 则

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操作。

2、经常检查现场及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问题,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人身安全。

3、严格爆炸物品的管理和使用,非专业人员禁止爆破,在爆破现场严禁吸烟和携带火种以及放射性装置,爆破前疏散现场人员和周边其他人员,做到万无一失,严禁私藏或存放爆炸物品。

4、对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遇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可先行停止作业,及时采取解决措施,严禁带电作业,真正做到“三不伤害”。

5、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自觉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发生安全事故要配合调查分析原因,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做到“四不放过”。

职 工 守 则

1、全厂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爱岗敬业的思想,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在岗一分钟、尽责六十秒;恪尽职守、尽职尽责。

2、勤奋学习,熟练掌握机械设备技能和工艺操作技术,正确维护生产设备和合理调度生产,确实做到人、机的最佳匹配。

3、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认真履行公司规定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在社会上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在企业中做遵章守纪的好职工,真正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

4、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真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确保人生安全。

5、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新观念,树立团队精神,加大生产力度,确保集团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指标的圆满完成。

安全生产副厂长岗位责任制

1、受厂长的直接领导,科学调节生产和人员布置,实施落实厂长下达的指令性生产任务,对厂长负责。

2、有权现场指挥,根据生产实际,有权对人员和设备进行协调配置,对生产中出现的问题果断作出处理,重大问题或解决不了的请示厂长裁定。

3、负责对所属生产区域的安全、治安工作的全面管理,经常检查现场治安、安全状况,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事故为零。

4、负责对所属人员的劳动纪律和设备技术的全面管理。做到生产人员到位、设备运行正常,确保各项任务目标的实现。

5、负责厂长安排的其它事宜的实施落实。

6、厂长不在时,代行厂长事宜,事后向厂长作出汇报,重大事宜或疑难问题及时电话请示厂长。

技术副厂长岗位责任制

1、在厂长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厂的生产技术和设备技术的协调、监控、管理工作,对厂长负责。

2、配合生产副厂长做好生产环节间的统筹兼顾和技术指导,保障生产技术和设备的运转,高度体现节能高效的安全生产原则。

3、及时对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点及设备故障作出正确分析和处理,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

4、适时掌握生产设备运行状况,定期进行设备检修维护。

5、协助生产副厂长搞好机电设备技术方面的生产安全。

6、做好机电设备易损件和其它附属设施、设备用件的储备工作,保证随时修复投入运行。

办公室岗位责任制

1、负责做好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对厂长负责。

2、上传下达厂长的指令及安排,依照厂长意图,起草各种行文(总结、报告、请示),以及制定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等。

3、负责接待上级领导、来宾、来访人员,厂长不在时及时通知厂长。

4、协助厂长组织各种会议或组织有关活动。

5、负责本厂相关部门、队、组协调事宜,保证协调一致。

6、负责协调管理后勤服务工作,以及外事活动的安排调度工作。

7、做好厂长安排的其它工作事宜。

安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技术知识,以及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资格证,持证上岗。

3、安全员是采矿生产的哨兵,专门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协助处理事故隐患。

4、必须坚持在生产第一线,经常检查所有安全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及完好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厂领导并监督和协助处理。

5、积极参加上级及有关部门组织的有关活动和检查,作好全厂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使职工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牢记“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对查出和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责成专人负责,限期处理。

6、遇有违章作业及危害人身安全情况,要立即制止,并向厂长汇报。

7、有权停止违章作业者的工作,有权制止或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遇有紧急险情或重大事故隐患时有权调动人员做出及时处理,而后汇报有关领导,保证安全生产。

8、当好厂长和技术员的眼睛,按时向厂领导汇报有关安全问题,提出对改进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执行集团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2、认真执行会计制度,做好记帐、算帐、报帐工作,如实、全面地反应本厂资金活动情况,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结报。

3、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预算,遵守各项收支制度。

4、加强财务管理和对资金的管理。

5、加强与出纳员的相互配合。

6、当好领导的理财参谋,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总结经验,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7、按照规定将会计档案及时装订按时入档,搞好财务工作。

库房管理制度

1、库房必须由专职库管人员进行相关出入库的管理工作,其它人员未经准许不得进入库房或者代管库房管理的一切相关事宜。

2、库房管理人员必须配合财务人员对所有库房以及出入库明细根据年、季、月度库房报表进行核查,同时如实填写盘点报表,并上报领导。

3、每天到岗必须认真核对前一工作日的出入库状况,发现异常立即汇报。

4、每天下班前对库房和库区进行检查,确认防火,防盗的安全措施没有问题方可离开。

5、库房物资出入库必须每天结算,并填写出入库手续,做到日清月结心中有数。

6、协助领导管好物资,当好管家,防止财产遗失,杜绝跑、冒、滴、漏。

7、确保库存物资的有效利用和安全存放,要有序摆放,分类排列,新旧分离。

8、要有效防范安全管理,特别注意防潮、防火、防盗、防丢失,以及防范不可预测的意外和自然灾害等。

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1、保管员应立足本职,做好供应工作,做到随叫随到。

2、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遵章守纪,诚实负责。

3、要确保库容、库貌整洁干净,货物堆放整齐。

4、加强对库存物资的管理,要保持好库房内通风透气工作,将干、湿度控制在适应范围,确保防潮、防晒。

5、搬运货物时应注意并告知搬运人员轻拿轻放,要做到不推拉,不碰撞,不摩擦,保护好集体财物。

6、要建立健全出入库帐目和登记手续,要定期盘点,要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实相符。

7、做好两大财产的注册登记工作,即零星财产、固定财产。

8、要做到心中有数,包括两大财以及库存物资,如发现短缺要及时查找原因,如有失职加以赔偿。

9、因私不能随叫随到,影响正常工作,将视情节要处以罚款,造成较大影响或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停职、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火工器材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做好爆破器材贮存工作。

2、爆破器材贮存必须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杂物,保持干燥和良好的通风,杜绝鼠害。

3、库房严禁烟火、吸烟和明火照明,严禁用灯泡烘烤爆破器材。

4、爆破器材的收发、领用要有严格的制度和领、退手续,做到帐物相符。

5、任何一种炸药同雷管都不准存放在一起,硝化等油类炸药和导火索不准贮存在一个库房,必须分类存放。

6、库房必须昼夜值班,专职看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爆破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爆破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领取资格证,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爆破员“安全操作规程”依照爆破说明书及相关要求进行爆破,严格执行相关爆破制度。

3、爆破时必须使用放炮器及放炮母线进行放炮,严禁用电缆放炮。

4、严格执行火工品的领退制度和保管制度以及“三大规程”的有关规定,杜绝“三违”。

5、爆破员必须熟悉放炮器材的原理和性能,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6、爆破前应准确测量警戒范围,现场人员要撤出警戒范围,并设专职警戒人员封锁路口,避免因无关人员闯入爆破区,而造成伤亡事故。

7、禁止在爆破现场携带火种,严禁吸烟及明火。

8、雷管、炸药一次爆破要全部使用完毕,严禁私留、私藏,非专业人员禁止作业。

9、对开采不利的开采工作面,爆破员有权拒绝放炮,对放炮后遗留下的残炮、瞎炮要做及时处理,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食堂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我厂生产的正常投入,为适应新的要求,现拟定食堂管理暂行办法如下,并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加以改善。

1、健全帐务管理和出入库领用手续。

凡购进各种炊事用具和主副食品,一律凭票登记入帐,炊事人员凭领料单向管理员领取,管理员依据领料单从帐目中逐一增减。

帐目做到出入有据、帐物相符,月底有小结、年终有总结。

2、实行凭证买饭制度,做好消耗统计工作。

食堂根据实际定出早、午、晚饭每份价格,本厂职工以现金等价购买餐证,职工凭餐证到食堂买饭用餐。

管理员每天做好早、午、晚分别就餐人数和主副食品消耗统计,并与收回餐证作出分析,每月汇总一次报厂长参改,作出相应整改措施(附逐日主副食品消耗统计表)。

3、搞好食堂卫生和饮食调节。

(1)、食堂内要经常保持厨具清洁,台面、桌面无尘垢,桌布、餐布、毛巾分别使用,尤其要做好夏季防蝇污染,对储存的各种饮食、米、面做到防虫、防腐、防变质,以及防鼠害。

(2)、炊事员要保持个人卫生整洁,饭前便后洗手,勤剪指甲,手纹、甲缝内无污垢。

(3)、为改善饮食生活,做到经常调节饭菜花样,根据现有条件逐步做到三天不做重皮饭,遇节假日,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为职工改善生活。

(4)、炊事员根据主副食品储备情况,提前向管理员作出提示,尽早购买。

本暂行办法从二o一一年 月 日起施行。

食堂管理人员责任制

1、食堂库房必须专人负责,为保证食品安全,人员离库时要及时上锁,非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入库。

2、库内应设置食品存放架,原料要分类摆放,贴上标记,食物原料要与墙壁、地面保持相应距离,以利空气流通和干燥。

3、购进原料,食物应是合格物品和有证物品。

4、入库的食品要经管理员验收登记,按类上架存放,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防止腐烂和莓变而造成损失。

5、出库时必须检查食品卫生质量,不得使用过期变质食品。

6、保持库房卫生清洁,物品规整,保证通风良好。

7、最好安置安全有效的防蝇、防鼠设备设施。

8、食堂管理人员未按上述规定操作造成食物事故将追究食堂管理人员和负责人员责任。

9、做好帐物以及现金、饭票等发放登记工作。

10、要听取和接受职工意见,逐步改善和提高职工生活水平,为领导分忧解愁。

机电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1、加强电气安全的组织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三电管理制度。

2、对经常使用的电器设备应保持完好,有破损或带电部分裸露现象应及时处理或更换。

3、在带电设备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具有导电性能的物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进行电焊作业时,必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5、正确使用电缆,不准成堆堆放或压埋,避免外力打压电缆,开关跳闸后不查明原因不得强行送电。

6、严禁在机电设备运转过程中进行作业性操作,不得带电维修操作。

7、爱护维修使用设备及工具,不得造成人为损坏,否则追究其责任。

挖掘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1、服从当班领导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2、按照发料要求,与铲车配合做好当天和次日的发料储备工作,确保储备量。

3、严格发料的规格、粒度控制,做好破碎工作,粒度不的大于500mm。

4、遵守操作规程,爱护机械设备,确保机械设备和人身安全。

5、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铲车司机岗位责任制

1、服从当班领导安排,做好本职工作,做到随时有车随时装料。

2、严格按照装料要求履行职责,装载石料不得超过500mm,不得装入粉面和杂质。

3、所装石料不得高出车箱,慎防行驶过程中抛甩砸伤路人。

4、见票装车,无票不予装载。

5、操作过程中注意人身、设备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6、完成其它临时性工作。

发运业务员岗位责任制

1、坚守工作岗位,热情服务,做到随叫随到,业务及时办理。

2、工作认真细致,字迹清晰,做到日期准确、序号无差错。

3、开票时准确填写拉料车辆的车牌号,并由司机签字后装料,严格禁止代开发料单。

4、当车单次开据发料单,不准当次连同下次开出。

5、妥善保管存根一联,当天发运结束后,做好发料统计报知厂长,月终汇总时会同磅房、收料员等核对无误后再行填报。

保卫人员岗位责任制

1、对本厂治安安全负责,做到防偷、防盗、防丢失。

2、加强对本厂内部的治安管理,制止和杜绝各种不法行为,创造良好的区域环境。

3、强化本厂内部生产、生活秩序,制止打架斗殴、聚众赌博等行为,创造和谐氛围。

4、加强本厂内部的巡逻保卫工作,做好防范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5、加强门卫管理,建立健全来客登记以及物料出入登记手续,杜绝各种物资无证出门。

第8篇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公司

食品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保障国家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公司稳定和科学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门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确保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的高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减少和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和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三、发生伤亡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对各级领导、管理者、事故直接责任者及监督执法者予以追究。责任追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伤亡事故的后果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具体责任追究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各部门负责人责任:

1、本年度内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

2、因官僚主义失职,忽视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整改不力,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

3、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部门负责人未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伤亡事故和严重后果的,追究事故部门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不严格执行或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安全机构不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不完善;

3、对职工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无证上岗;

4、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5、只重视生产和效益,忽视安全生产且连续发生伤亡事故;

6、工程承包、分包未签定安全责任书的。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有关安全保卫和生产制造部门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不及时贯彻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要求;

2、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规、规程、规范,执法违法;

3、工作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有关部门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规定迟报、漏报事故或隐瞒不报的;

2、改变事故性质或庇护事故责任者的。

五、对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部门,均应受到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并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达《安全生产责任追究通知书》。

六、对被下达《通知书》的部门及被追究安全生产责任的,应组织相关纪检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被追究对象的责任进行调查。涉及行政处分的由监察部门提出处分建议,并按人事管理权限作出决定。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安全生产实施一票否决,凡被公司安委会下达《通知书》的责任部门,在当年内取消被评为文明、先进、红旗、模范等各种荣誉称号的资格;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当年内取消本人评先授奖。并按公司安委会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处理。

八、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和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本制度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9篇 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e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是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公司制定了从总经理到岗位人员以及各部门的安全责任。为确保将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做到责任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制度,对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1、考核职责

(1)各部门及公司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

(2)部门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各部门负责,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2、考核形式

安全生产责任制按分工职责考核,实行月考核、年终总评的办法,每月五日前上报相应主管部门。

3、考核标准

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在责任制的考核上,采用百分制的形式。责任制考核,按照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逐条评分,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总分95分以上的为优秀,85-94分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

4、奖惩

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及从业人员的责任制考核结果,每月通报,年终进行总评,考评优秀的由公司研究给予奖励,考评不合格的由公司研究给予处罚。

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公司安委会研究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对有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10篇 xx公司安全生产制度

第一条 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___ 组长:___ 副组长:___

成员:

第2条 火灾防护

1] 公司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但在规定的地点吸烟不在此限。

2] 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仓库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3]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之状态,同时要熟练使用方法。

4] 电器不得接用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闭电源。使用电器设备或易燃物发生故障时,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上级人员,后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5] 救火时,应特别注意: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灌救。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先救人,后抢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在火烟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第3条 盗窃防范

1] 现金,贵重物品及机密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柜中,指定专员负责保管。

2] 携出物品时,应先取公司规定之物品携出证件,保卫人员凭证查验放行。

3] 办公室应于夜间加班人员离去后关闭门窗,并确实已锁。

4] 现金提送要用机动车提送款;1万元以上的送提款,双人以上同行。

4] 窃案发生后,应保护现场,报有关司法机关堪察。

第4条 风灾防护

1] 台风接近本地区前,采取下列预防措施:关闭门窗,门窗如有损坏,应紧急修缮。关闭不必要之电源或煤气。重要文件及物品放置于安全地点。放在室外不堪雨淋的物品,应搬进室内,或加以适当之遮盖。准备手电筒等照明物品。

2] 强烈台风袭击时,采取下列措施:关闭电源或煤气源。重要文件或物品应有专人看管。门窗破坏时,警戒人员应采取紧急措施。

第5条 工伤预防

1] 由质保主管亲自负责。

2] 有危险性之工作应由熟练人员担任,派人在场监督。

3] 汽车,机车驾驶员必须领有驾驶执照或为公司指定人员,无照人员不得驾车。

4] 凡电器机器的修理,更换保险丝检查或其他有触电之危险时必先关闭开关而后行。

5] 订立机械设备人员工作安全手册,非机械操作人员不得进入机械区。

6] 发生伤害时,应急将受伤者送工伤保险指定医院治疗。

第6条 健康卫生

保持车间内完全流通,保证电风扇的正常使用。防暑降温,35度以上职工发放冷饮,茶水每天供应决明子,大麦茶,严格控制加班。

第11篇 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不管是各行各业,安全生产永远是公司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如何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等呢以下可参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详细资料: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莲~山课件]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第十章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12篇 公交汽车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单位行政正职领导或法定代表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的领导责任。

3、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也同样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4、公司与营运车辆和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对安全生产各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组织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6、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7、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8、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9、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均应对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进行落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第13篇 建设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重大事故,避免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精神,结合实际,重新制定了《200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一、目标

1、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死亡事故。

2、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重伤事故。

3、不发生一次经济损失超过2000元。

4、争创市、县优良工程。

二、管理计划

1、年度投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十多万元。

2、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人员每季度一次,新工人进场要进行三级教育。

3、安全检查:段部每季度检查12次,站组每星期一次,安全科及时总结各站组工地检查情况,总结各站组工地安全生产动态,及排除安全隐患。

4、安全生产例会每季1-2次,及时总结,表扬先进,找差距,指出存在问题,落实解决办法,向安全先进工地参观学习,以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5、每个工地各站组建立安全工作台帐。

6、年终:评比安全生产先进工地,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第14篇 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

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及____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倒查范围

(一)车辆在辖区内发生1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下同)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不足3人,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较大的。

(二)发生较大火灾、交通等死亡事故,或一次重伤2人以上事故的;

(三)半年内发生2起一次死亡2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3起一次死亡1人道路交通事故的;

(四)上级机关或领导指示以及有必要进行责任倒查的其他事故。

二、责任倒查内容

(一)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签订责任书的情况。

(二)是否按规定设置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办公经费是否保证工作需要;必要的安全监管措施和火灾、交通等事故防范措施,以及安全设施设备是否按规定要求配备,并保持完好状态。

(三)每季度是否按规定至少召开1次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

(四)每年是否按规定开展了4次以上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列为本年度重点监督的重、特大事故隐患是否能按规定要求进行整改。

(六)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驾驶人员是否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七)安全生产工作是否依法实施了有效监督管理。

(八)是否按规定时限报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九)是否按规定编制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十)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是否快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十一)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文件、台帐、制度以及会议记录是否存档,主管或主要领导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是否记录、落实。

(十二)与发生事故有关的其他情况。

三、责任倒查的程序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认为符合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条件的,提请公司同意后,下发责任倒查通知。

(二)根据事故情况,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提请公司同意,报请并协同各级安监部门进行责任倒查。

(三)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在30日内向公司提交倒查报告。

(四)如公司对责任倒查报告无异议,上报各级安监部门处理。

(五)待收到主管部门处理决定20日内,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责任倒查情况通报。

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监管责任制度

第15篇 煤矿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1、全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安全监察部具体负责,有关部室和单位参加,矿长牵头。

2、煤矿职工对事故隐患或者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权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汇报或者举报。

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以“三大规程”和国家安全标准或行业安全标准为依据,充分行使“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赋予权利,排除全矿范围内的事故隐患,严格制止各类违章行为。

4、现场检查,发现存在事故隐患时,有权要求有关单位立即消除或者限期解决,发现威胁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下达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命令,并立即将紧急情况和处理措施报告生产调度室,以及有关单位和领导。

5、现场检查发现一般安全隐患时,要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明确处理时间和要求,对于重大事故隐患,要下达经分管安全领导签字的“停产、限产处理隐患通知书”被查单位要召开安全专题会,制定措施、落实责任,按要求处理隐患。

6、现场检查发现矿井通风、防火、防水、防瓦斯,防尘等安全设施和条件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行业安全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要求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或者责令限期达到要求。

7、安全监查部要安排好检查后跟踪复查工作,被查单位隐患处理后,经安监部验收合格,方可正常生产。

8、针对条件差、隐患多的单位,组织召开专题安全会议,制定措施,重点排查治理。

第16篇 物流公司业务操作流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公司业务受理:

1、按照公司的运营资质,规定范围受理承运业务。

2、认真核实受理承运的危险货物是否按照《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617-2004)规定包装。托运、承运的相关规定是否符合要求。

3、对委托方所托运的危险货物(介质)、名称、理化特性、防范措施的安全技术说明书或书面材料受理,确认工作。

4、必须验收确认其单证、货物无误、核实货物(介质)的装卸地点、时间。同时要核准本次批承运危险货物是否符合承运车辆的运输资质。

5、在受理承运工作过程中,一旦发现托运方不按规定如实提供危险货物单据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货物时,应予拒绝承运。

6、在承运特殊危险货物时,应具有公安部门审定、核发的公路运输通行证。

二、运输车辆安全检查

1、标志灯、牌是否牢固齐全和符合规定、安装要求。

2、车辆连接点、燃油管油箱与技架是否牢固,轮胎磨损面、气压是否正常,螺丝是否坚固完整,备用胎是否完整合格。

3、油路、气压管是否渗漏断路、电路、各种灯光、转向信号灯、仪表、后视镜、雨刮器、喇叭是否齐全、安全有效。

4、制动、转向系统球头等关键部位是否松动,锁正角度各部位是否存在不良现象,操作是否符合要求、可靠。灭火器、消除静电力装置,防火安全罩是否符合规格和有效期内。

5、gps卫星定位仪装置终端信息传输是否开通完好,随车从业人员,车辆运输资质证件、技术安全卡、公路通行证等是否携带齐全。

三、营运管理

1、车辆调度必须准护承运计划的严肃性,要合理调节好车流量、货运量的平衡度,投入运力成本和运营效益的统一性。

2、按公司危货承运规定范围实行专用车辆调运,不得超规调度,如有同类、项相关的承运任务,也需经安全考证,确认在承运、防护能力相适应的情况下方可按规定进入调度工作程序。

3、车辆营运必须符合下列工作要求

(1)确认本次批承运货物是否符合公司运营的资质范围,一切配载,承运危货必须按调度单指令进入承运程序。

(2)确认本次批危货从业人员,车辆的资质要求和必备安全条件,所配载货物数量和调运车辆的核载量是否相适应。

(3)严格执行调度工作纪律、确保安全第一的原则,不得用任何理由、借口、调用有事故隐患的“病况”车和未达标车上路。

四、装载管理

1、随车装载人员必须熟悉并撑握车辆核定装载货物的理化特性,装载原则、事故预防应急措施及现场处理的防范工作方法。

2、装卸作业前,车辆发动机应熄灭并切断总电源(需从车辆上取得动力的除外),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应采取防止车辆溜坡。

3、装卸作业前应对照运单,核对危险品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货物的安全说明书,安全标签、标识、标志等与运单不符合或包装破损,包装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货物应拒绝装车。

4、车辆装卸作业时,装卸作业现场要远离热源,通风良好,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严禁使用明火照明,照明灯应具有防爆性能。

五、运输管理

1、在运输途中驾驶员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

2、运输途中应尽量避免紧急刹车,转弯时车辆应减速。

3、通过逐道、涵洞、立交桥时,要注意标高,限速。

4、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环保部门、质检部门报告,并应看好车辆货物,共同配合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

5、运输过程中如遇天气异变,道路路面状况发生变化,应根据所装载危险货物危险性,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六、从业人员管理

驾驶员:

1、持有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三年以上。

2、持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3、三年内无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4、具有高中(相当于)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5、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有较好稳定的心理素质。

6、掌握安全知识、应急救援知识,了解危化品的性质,特征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派送员、装卸员

1、具有高中(相当于)以上文化程序、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有较好稳定的心理素质,能胜任押运、装卸工作。

3、掌握安全知识,应急救援知识,了解危化品的性质、特征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4、入岗位后,试用学习期一般为3个月,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安全目标管理书等。

5、应聘人员在试用实习期内,凡有下列不良行为的可以终止协议予以辞退。

第17篇 生物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政令畅通,做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

有效执行,同时对各项工作及时的沟通和总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

3、内容与要求

3.1、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

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

比安全工作。

3.2 、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安全生产有关事项,并做好会议记录。

3.2.1、会议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3.2.2、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2.3 、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2.4、研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有明确的目的和具体计划(安全月、年检、季检、月检计划的布置、

落实)。

3.2.5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3.3 、审查、批准新建、改建、大修的设计、计划以及工程验收和运行工作的监控。

3.4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卫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关部

门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和妇女保护工作。

3.5、研究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在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时,要有计划的组织进行职业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6 、审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

3.7 、审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内容。

3.8 、审批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落实方案。

4、相关记录

《会议记录》

第18篇 房地产开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各部门生产工作劳动保护,及建设工

程项目中对承包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护职工、施工企业为员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本制度所称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

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

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

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 公司工程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机构,其职责

是: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管理

措施,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

安全责任事故等工作。

公司各部门及承包方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部的指导下,负

责对本部门、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工程部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是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工程部安全负责人是本公司的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

建设项目中,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施工承包方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法规规定承担各自的安全责任,公司相关部门应当监督其落实情况。

第二章  建设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

第六条 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工程部负责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 在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阶段,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不得向相关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无合理要求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 工程部预算人员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并按照程序报财务部门,各部门应根据职责积极予以配合落实。

第九条 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员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 工程项目建设应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应当将相关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由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的企业承担。

公司工程部应当审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要对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十一条 在建设项目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工程部应在整个建设验收过程中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的现场办公、生活区应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项目现场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第十三条 在建设项目现场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建设项目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四条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当向现场管理及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积极宣传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

现场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建设项目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相关人员有权立即停止工作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审核施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资格、职称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 负责建设项目的公司相关部门应当监督落实施工单位为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

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第三章 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

第十七条 工程部应当监督施工单位开展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工作,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建设项目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公司工程部审核落实。公司、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师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公司工程部通报,同时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第十九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工程部负责人。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协助施工单位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项目建设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二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第四章 考核与奖罚

第二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管理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 施工现场或生产经营场所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要求或者缺乏安全生产防范设施的;

(二) 使用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的设备、设施的;

(三) 使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未按规定进行监测检验或者未取得安全使用证的;    .

(四) 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五) 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订应急预案的;

(六) 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第二十四条 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构成犯罪的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公司建立安全生产奖罚考核体系,设立安全生产奖励专项费用,与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结果挂钩。

第二十六条 管理范围内发生伤亡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的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对事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第二十七条 对安全生产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按公司人事管理权限做出处罚决定;对安全生产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的经济处罚,按公司财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要求。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河南无咎置业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0日

第19篇 公司化纤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是一项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根据公司要求(化纤)特制订本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 公司主要领导人参加安全生产检查每季度一次。

2、 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每月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并根据全年各重大节日、季节特点结合或另行组织检查,每次检查应有台账记录。

3、 企划部每旬对各车间安全生产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应有台账记录。

4、 各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星期一次,由车间主任负责组织实施,生产调度、机电主管等人员参加,并做好检查记录。

5、 生产调度值班期间,随时检查各工段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并做好值班检查记录。

6、 班组长安全生产检查每天一次,并在交接班时做好检查记录。

7、 积极配合参与上级安监部门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对重要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并开展好各类专项治理工作。

8、 加强对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领证工作,定期检测率及检验合格率达100%。

9、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能及时整改的马上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要制定具体整改完成时间,整改方案和整改负责人,对上级安监部门签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要不折不扣执行,整改合格率达100%

第20篇 某某公司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档案员职责

1、负责对本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和资料进行管理。

2、负责对本公司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

3、负责档案资料的查询、借阅、发放回收及文件的销毁或隔离存放。

4、负责安全档案的放火、防潮、防盗等。

5、保证安全档案资料的安全,不得泄密。

二、安全生产档案的内容

安全生产档案的内容包括:安全检查日志、安全会议纪要、各种设备的检修、运转记录、钢丝绳检查记录、调度简报、每月生产记录,测风记录、防坠实验记录、各级部门检查整改记录、工伤事故分析会记录、“三违”罚款单、安全生产文件等。

三、档案文档一般要求

1、字迹工整、书写清楚,各种原始记录封面做好标识记录。

2、破损文件材料要及时修复。

3、标识签署齐全。

4、按文件资料同组卷分类保存,跨年度资料按年月排列。

四、安全档案借阅办法执行—qms—c01文件。

2023年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全文(20篇范文)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第一章 总则安全生产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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