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管理者范文网
当前位置:管理者范文网 > 安全管理 > 制度范本 > 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汇编:工长(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6 查看人数:13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工长

有哪些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企业管理体系中的基石,它涵盖了各个层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工程安全责任制:明确项目经理、工长、班组及每个员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职责。

2.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4. 事故报告和应急响应制度:规定了事故报告流程和应急预案,确保快速有效地应对安全事故。

内容是什么

工长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中的角色至关重要,其具体内容包括:

1. 贯彻执行安全政策:工长需确保所有作业活动符合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 现场安全管理:监督班组作业,防止违章操作,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3. 风险识别与控制:识别潜在风险,采取预防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4. 应急响应:在事故发生时,组织并指导班组成员进行应急处理,减少损失。

重点

工长在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时,应特别关注以下几点:

1.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班组成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安全规程。

2. 作业前检查:在开始工作前,工长需对工具、设备和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3. 事故预防:积极预防和纠正违章行为,防止事故的发生。

4. 沟通与反馈:及时向上级汇报安全状况,确保信息畅通,提高安全管理效率。

存在的问题

尽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已相对完善,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挑战:

1. 制度执行不力:部分工长可能对安全规定理解不透彻,导致执行力度不足。

2. 员工意识薄弱:部分员工对安全培训不够重视,安全意识淡薄。

3. 应急准备不足:某些情况下,应急响应计划并未得到有效演练,影响实际应对效果。

4. 风险评估不准确:在识别和评估风险时,可能存在疏漏,导致潜在危险未被及时发现。

以上问题需要通过加强培训、强化监督和持续改进来逐步解决,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有效实施。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工长范文

第1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工长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规定和制度,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二.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班组实施情况。

三.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违章指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支持文明施工。

四.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督促班组开好班前教育会。

五.发生工伤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第2篇 卫生院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院长为医院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管副院长为主管责任人,病区科主任、科室科长为部门安全责任人,班组长为岗位安全责任人。各级领导共同担负着中医院安全生产责任。

二、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院领导与卫生避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全院中层干部与院长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负责,按照领导责任制度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 各级领导对所主管部门,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 各级干部在开展管理工作的同时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整改,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五、 各部门领导要坚持安全生产日查工作,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排查和整改,向领导汇报。

六、 特行部门领导,要特别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对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化学药品、毒麻剧药品、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七、 事故处理一旦发生事故,各部门领导积极采取救援措施,消除事故在萌芽中。如果发生重大事故,部门领导在积极组织救援的同时向上领导汇报,向“119”报告,请求支援。事故发生后,由院事故调查小组进行事故调查,真实、准确、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事故责任。

第3篇 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确保污水处理生产工艺的正常运行,保证出水水质、污泥处理效果、最终实现达标排放,特制定《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运行、技术人员(包括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

2. 生产调度制度

2.1. 污水处理的一切工艺生产活动均以调度指令为依据,任何人不得违背调度指令,擅自进行设备开关,改变参数等工艺调节行为。

2.2. 生产调度必须对本公司的生产调度工作切实负责(调度室设在生产技术科)。调度员应以中控室、化验室、运行科提供的运行数据和生产信息为依据,不准许出现因高度失误而导致出水水质不正常的现象。

2.3. 生产调度在提出指令前必须询问清楚设备的运转情况,保证指令的正确。

2.4. 生产调度发出生产调度指令后,运行科、中控室操作人员必须在15分钟内完成该指令。

2.5. 涉及到停水进水、开关鼓风机等重大情况,调度室下达指令前必须报请分管领导批准。

2.6. 中控室在设备故障15分钟内必须通知调度室和运行科,操作人员应在15分钟内做出反应,并将排除故障结果告知调度室和中控室。

2.7. 各岗位技术负责人和运行值班人员在发觉调度指令存在错误时,应立即报告调度进行更正。

2.8. 夜班和节假日期间遇到工艺、设备不正常情况,可以请示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做出决定。

2.9. 调度员和值班人员遇到不能解决的情况,必须在15分钟内通知分管经理。

3. 生产报表制度

3.1. 污水处理生产报表是污水处理公司生产结果的书面体现,它为公司的生产调度、工艺调整、设备维修保养提供依据,是各生产的重要工作之一。

3.2. 报表内容有设备运行数据、工艺运行数据。

3.3. 当班人员详细真实地按表格填写设备运行数据、工艺运行数据。

3.4. 填制表格完毕后,制表人签名,报送生产技术科。

3.5. 下夜班人员交完报表后方可离岗(白班委托夜班代交,并交待抄表情况)。

4. 构筑物维护保养制度

4.1. 每季度对污水处理所有构筑物全面检查一次,其他时间,随时发现问题随时上报生产技术科。

4.2. 生产技术科发现构筑物结构受到损害后,应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并制订相应的维修措施,及时进行维修。

4.3. 对墙砖及表皮脱落的构筑物随时发现随时修复。

4.4. 每月对污水处理各车间门窗检查一次,对损坏的门窗及玻璃及时修补。

4.5. 构筑物内的照明设备由使用部门负责,随时发现,随时维修;进水、排水管道每季度全面检修一次。

4.6. 雨季来临之前(五月)检查各车间房屋是否漏雨,并及时修复。

4.7. 以上工作由生产技术科牵头负责。

5. 设备管理制度

5.1. 固定资产的管理

5.1.1. 凡单台机电设备原购置价值(包括设备的出厂价值、运杂费、安装费等)在5,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应列为固定资产。

5.1.2. 凡列为固定资产的设备,设备技术员按《设备统一分类及编号目录》,统一进行分类编号,并建立设备台帐。

5.1.3. 在已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中,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将直接影响正常生产的大型设备作为公司的主要生产设备。

5.1.4. 新增设备和自制专机安装验收后,需填写“新增设备验收鉴定移交单”,财务部门提供设备购置原价,方能列入设备固定资产台帐。

5.1.5. 设备材料的台账,每年应与财务部门的设备资产台帐核对一次;每年对公司生产设备进行一次清点,做到帐帐相符,帐帐统一。

5.1.6. 设备档案内容包括:出厂合格证、装箱单、开箱验收单、验收鉴定移交单、事故报告单、封存启封单、大修记录、定期保养单、改装、改造技术资料、设备移装单、设备完好普查记录单、精度检验单等。

5.1.7. 凡属设备上的一切附属部件、附件、工具、部门和个人不得任意拆除移用和改装。材料员负责建立工具附件卡,一份归档,一份由操作者负责保存。操作者变动时,办理工具附件的交接手续。

5.2. 新增设备的开箱验收及移交生产

5.2.1. 新到设备开箱验收,由生产技术科会同安装、使用部门共同参加。按设备装箱单逐一清点主机、辅机、随机附件、工具、技术文件等,并填写“设备开箱验收单”。若验收不合格,运行科科负责查询。

5.2.2. 开箱清点后,随机附件及工具由使用部门的操作者保管,随机备件由备件库负责保管,技术文件由运行科统一整理归档,使用说明书由档案室负责保管。

5.2.3. 新设备的安装,原则上由运行科负责。制订安装方案后,组织进行调试,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及精度复验。调试合格后,填写“新增设备验收鉴定移交单”,办理移交手续。

5.2.3. 未经验收移交的新增设备不得投入使用。移交投产使用的设备应收集整理初期使用阶段情况,并进行分析总结,作好信息反馈。设计、制度缺陷及质量问题,由运行科负责与制造单位联系解决,安装中存在问题由运行科解决。

5.2.4. “开箱验收单”、“验收鉴定移交单”应填写清楚整齐,有关人员的签证齐全,主要生产设备的验收移交工作,除有关部门参加外,应有分管设备领导参加。

5.3. 设备事故的处理及分析

5.3.1. 凡设备因非正常损坏,而造成停产或降低效能或精度者,均为设备事故。修复费用在500-1万元以内,或因设备事故造成公司供电中断10-30分钟为一般设备事故;修复费用1万元以上或因设备事故使公司电力供应中断30分钟以上者为重大设备事故;修复费用50万元以上或由于设备事故造成停产三天以上,车间停产一周以上者为特大设备事故。

5.3.2. 凡因人为原因,如违反操作规程、维护保养不当等原因致使设备损坏停产或效能降低者属责任事故;凡因设备制造质量不良,或检修、安装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停产或效能降低者属质量事故;凡因遭受自然灾害致使设备损坏停产或效能降低者属自然事故。

5.3.3. 设备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切断电源,严格保护现场,逐级上报。

5.3.4. 一般设备事故由发生事故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进行调查分析,在二日内发生事故部门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单”,报送运行科签署意见,由分管领导批示后归档。

5.3.5. 主要生产设备的事故及重大设备事故发生后,使用部门应立即报告运行科和分管领导,由设备使用部门主持,会同分管领导、运行科、各有关科室人员一起参加事故分析,作出处理决定。凡属重大事故,运行科应在一日内报告分管领导,并在十日内写出事故情况及分析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所填“设备事故报告单”报送上级主管部门一份备查。

5.3.6. 对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情节,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5.4. 设备的改装和改造

5.4.1. 设备的改装,由使用部门或运行科填写“设备改装申请书”,并附改装、改造方案和图纸,经运行科、生产技术科审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5.4.2. 设备的改装设计制造、结合大修进行的技术改造由运行科负责。改装或技术改造后,由改装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试车验收,一切技术文件由运行科负责归档。

5.4.3. 结合大修的技术改造,应进行技术、经济分析论证后实施。

5.4.4. 运行科负责的技术改造,并提出论证分析。

5.4.5. 设备改装后性能、用途发生改变时,设备的分、编号应随之改变,并重新调整帐卡。

5.5. 设备的报废、更新、购置

5.5.1. 列入固定资产的生产设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申请报废:

5.5.1.1. 超过使用期或经过三次大修,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效率低而且不能改装和修复,设备效能已达不到最低工作要求的设备。

5.5.1.2. 未到使用年限但不能迁移的设备。因建筑物改造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毁者。

5.5.1.3. 因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到严惩损坏且无修复价值者。

5.5.1.4. 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且无修复价值者。

5.5.1.5. 腐蚀过甚,继续使用 发生危险且无修复者。

5.5.2. 设备报废审批通讯权限

5.5.2.1. 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运行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后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5.2.2. 设备未经正式批准报废前,不得拆卸、挪用零部件和自行处理,经正式批准报废后,可做外调或将可利用的零部件回收后,作为原材料废料处理,处理或外调所得价款用于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费用。

5.5.2.3. 设备经正式批准报废后,注销该设备的卡片和在设备台帐中的编号以及其它有关资料,并转财务注销资产。

5.5.3. 设备更新的原则

5.5.3.1. 已到或超过使用役龄的;

5.5.3.2. 大修过三次以上的;

5.5.3.3. 精度、性能难以恢复,修复又不经济的,结构简单,技术落后,制造质量差,效率低的;

5.5.3.4. 能耗高,又有新的型号可代替的,故障较多其它方面原因。

5.5.3.5. 更新时由本部门提出申请,报运行科。运行科根据历史普查资料和工艺上的要求,提出更新设备清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纳入年度技术更新改造计划中执行。

5.5.3.6. 更新设备到货,安装、移交等手续与新增设备同。

5.5.4. 设备选型的原则

5.5.4.1. 考虑现有机型的统一,备件供应方便;

5.5.4.2. 设备技术先进、可靠、维修性好、价格合理;耗能低;质量好,制造厂家就近。

5.5.4.3. 设备选型前,先进行市场调查,收集信息,然后根据上述原则进行对比分析,由运行科决定后报分管领导批准,由材料员统一采购。

5.6. 主要生产设备管理

5.6.1. 操作工人必须是责任心强、技术熟练的生产工人,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5.6.2. 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做到定人定机,实行使用维护保养责任制,对多人操作的设备(或机组),建立机长负责制,指定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协同操作。

5.6.3. 技术操作规程、检修规程和维护保养规则准确全面。

5.6.4. 设备润滑必须严格实行“五定”。如采用代用油或新用品油时必须化验后,经设备技术员同意,分管领导批准后再予使用。

5.6.5. 严格按规程使用设备,严禁超负荷规范使用设备。发生意外情况,保护现场,及时报告运行科和生产技术科,以便妥善处理。

5.6.6. 必须正确使用安全限位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或不用。

5.6.7. 维护保养应以操作工作为主,维修人员配合要遵照说明书的规定,不得随意拆卸部件,以避免影响设备的精度和性能。

5.6.8. 对违反操作规程、超负荷运转的任何指令,设备操作者有权拒绝,并及时报告运行科处理。

5.6.9. 在日常维护保养中,除可拆零件外,一般不应拆卸零件,当必须拆卸时,由专业的修理人员进行。

5.6.10. 擦拭材料和清洗剂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不得随意代用。只准使用润滑卡上规定的并经化验合格的油料和冷却液,用前须经过滤。

5.6.11. 设备的附件和专用工具应用柜架搁置,保持清洁,防止碰伤,不得外借或作其它用途。

5.6.12. 加强(二保)(二定)保养,设备预检和预防性维修工作,有计划地进行强制性预检预修,对于不能维持到下一个修理周期的零件,对于可换可不换的零件,一定要修换,尽量减少突发故障,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5.6.13. 认真进行故障分析,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5.6.14. 备件齐全,定储备范围,定储备定额,保持最低储备量。随机附件完整,妥善保管,不用的应合理存放,同样要保管维护好。

5.6.15. 主要生产设备确定后,随着生产任务、工艺的改进、设备精度、事故等情况的发生,以及更新改造和工序质量管理点的变动主要生产设备也随之改变,运行科要定期地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研究,重新确定。

5.7. 设备故障管理

5.7.1. 对主要生产设备实行维护保养制度,通过巡回检查,定期检查、精度检查和调整完好状态检查等方法,掌握易发生故障的机件部位,有目的地进行维护保养,以控制和防止故障的发生。

5.7.2 加强故障管理基础资料工作,做好设备故障记录,认真填写设备故障维修记录单和原因分析,及时汇总上报归档。

5.7.3. 设备技术员应每月填写设备故障维修记录单,统计故障情况,列出明细,设备技术员负责按重复故障清单及记录内容进行分析,找出规律,提出对策,并填写故障处理报告单。

5.7.4. 设备技术员针对设备故障,安排检修计划,由设备维修人员按处理意见实施,处理完毕后要填写维修记录,经设备技术员验收,同时运行科存档。

5.7.5. 通过对多发生性故障或设备缺陷进行检验分析,摸清故障发生的原因,报出规律和对策,对设备进行改装和改善修理工作。

5.8. 设备维修通知单、回执单管理制度

5.8.1. 设备维修通知单由设备技术员填写。

5.8.2. 设备维修通知单应认真填写,填写时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不得用铅笔,字迹要工整。

5.8.3. 填写内容应齐全,包括设备名称、故障发生时间、故障发现人、故障内容、填表人和负责人签字等。

5.8.4. 故障内容填写语言应简练、规范,尽可能详细地描述设备故障发生的具体情况。

5.8.5.

5.8.6. 设备维修通知单都应在设备发生故障后半天内送至运行科。

5.8.7. 回执单由维修运行科填写,一式二份、运行科、生产技术科各一份。

5.8.8. 对回执单的修后遗留问题及建议一栏,运行科应认真填写,以便于指导生产。

5.8.9. 为了便于运行科对资料进行统计整理,回执单的设备名称应与设备维修通知单的设备名称相一致。

5.9.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5.9.1. 根据技术鉴定、可行性分析、设备履历资料、生产需要等情况,制订设备维修计划。

5.9.2. 准备工作

5.9.2.1. 拟定维修方案及维修措施;

5.9.2.2. 核对、核准更换零部件图纸并确定修理尺寸;

5.9.2.3. 提请修理、更换件特殊材料、型号、规格;

5.9.2.4. 修理更换零、部件的加工或外协件准备;

5.9.2.5. 确定修理时间,落实更换件或外协件是否齐全。

5.9.3. 维修时间

5.9.3.1. 组织修理具体操作人员;

5.9.3.2. 明确修理要求、修理方案、维修部位、更换零部件等情况;

5.9.3.3. 合理安排修理顺序与进度;

5.9.3.4. 落实减少主材料、辅助材料消耗的措施,降低维修成本;

5.9.3.5. 修理完工后交接验收;

5.9.3.6. 做好原始记录及统计工作。

5.9.4. 统计结算工作

5.9.4.1 维修占用时间、实用工时、带料工时、消耗材料、费用核算;

5.9.4.2. 修理工作总结与经济活动分析,研究提高及改进措施。

6. 动力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6.1. 运行值班人员要做好配电室的日常巡视工作,确保安全用电,合理用电。

6.2. 运行值班人员要做好日常巡视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3. 对公司的供电线路、控制线路、电缆沟要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正常。

6.4. 设备的维修应按照《设备维修通知单、回执单管理制度》和《设备维修管理制度》执行。

6.5. 设备维修好后,应做详细记录,存入设备档案。

7. 中控室生产管理制度

7.1. 值班人员必须随时浏览监视器各画面中显示的工艺、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值班人员进行处理,重大问题及时通知分管领导,并随时观察和了解问题处理情况。

7.2. 严密监视全厂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发现报警信号,及时通知有关操作人员,重大设备故障通知有关领导,不得延误。

7.3. 安生产调度及时调整有关运行参数,使污水处理各工艺流程协调运行保证出水水质。

7.4.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详细记录设备故障及其处理情况,详细记录工艺运行异常情况以及调整措施和调整效果。

7.5. 按时打印日报、月报、年报表,及时报送各有关科室和分管领导。

7.6. 严格按《中控室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进行监控无关的操作,以免对系统造成损坏。

7.7. 搞好硬件、软件的管理,由专人负责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和维护。严禁外部软盘、光盘插入中控室微机中,以免带入病毒。

7.8. 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人应将本班及上一班中的工艺、设备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应采用的调整措施,详细交待给接班人。以保持中控室监控工作的连续性。

7.9. 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生产调度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8. 水区生产管理制度

8.1. 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好设备运行记录、报表和工具等。

8.2. 值班人员要做好日常的巡视工作若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排除,当不能排除时,应上报运行负责人。

8.3. 要定期对设备做好保养工作,包括投加润滑脂、更换、检查齿轮箱油和螺丝、螺栓的紧固工作。

8.4. 要定期对设备做好检修工作,要及时解除设备故障,一些大的设备故障要及时上报生产技术科。

8.5. 要按《生产调度制度》进行工艺调整,各设备的运行要符合工艺运行要求。

8.6. 对工艺参数要定期检测,并做好微生物相的镜检工作,及掌握进出水情况。

9. 泥区生产管理制度

9.1. 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好设备运行情况。

9.2. 值班人员要做好日常的巡视工作若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报告运行负责人。

9.3. 要定期对设备做好保养工作,包括投加润滑脂、更换、检查齿轮箱油和螺丝、螺栓的紧固工作。

9.4. 要定期对设备做好保养工作,要将设备故障及时上报设备科。

9.5. 要按《生产调度制度》进行工艺调整,各设备的运行要符合工艺运行要求。

10.配电室交接班

10.生产交接班管理制度

10.1. 值班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交接班。

10.2. 接班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确属有病或家中有事,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以便安排其它人员替班。

10.3. 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下班,待部门领导安排顶班人员,办理交接班手续后方可下班。

10.4. 交接班的内容

10.4.1. 设备运转及安全装置完好情况;

10.4.2. 公司指示或新更改的信号指令情况;

10.4.3. 工具物品和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无损;

10.4.4. 交待下一班需完成的领料和维修任务。

10.5. 交接班时应做到全面交接,对口检查。

10.6. 交接完毕后,双方在交接班薄上签字。

11. 附则

11.1. 本制度解释权归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 以上各条款如与上级文件精神有抵触,按上级文件执行。

11.3. 本制度从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第4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

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四、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

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五、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七、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

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八、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1、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1公司实行安全例会制度,安全例会由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主持,或由其委托有关负责人主持,各经理、总工程师、有关部长及技术人员参加。

1.2 安全工作例会,公司每个月召开一次,有关部门每两周召开一次,生产车间每周召开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1.3 例会内容主要是传达学习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指示;检查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状况;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和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要求等。

1.4 每次例会议题由会议主持人提出,例会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

1.5 做好会议记录,对解决重要问题的会议不能议而不决,要明确落实解决问题的责任,必要时可作会议记要下发。

2、安全生产资金保障管理制度

2.1 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目,使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

2.2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年初由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提出,经主要领导审查同意后列入年度资金开支预算。

2.3 专项资金用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2)劳动保护用品费用;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费用;

(4)安全生产奖励。

2.4 专项资金范围内费用的使用和报消,按财务规定要求执行。

2.5 财务每季度列出专项资金投入与使用的报表,交分管领导、安全部门、财务负责人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资金投入与使用的台账、报表;

(2)实物与账册是否相符,购买物品是否符合要求;

(3)报消手续是否齐全,报消凭证是否符合要求;

(4)财务设置科目与列入科目记账是否符合要求。

对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人及时作出调整整改,如屡次违反,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6 对预算的专项资金不足有缺额时,应及时提出追加,新增的计划仍按上述审批的要求执行,若专项资金尚有盈余,累积到下年度作为专项资金的积累。

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3.1 按照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3.2 每年度将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分管领导每年初根据国家要求编制劳保用品购买的种类、数量,报负责人审批,在专项经费中支出。

3.3 采购。

专人负责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到省定点经营单位或省定点生产厂购买,不得采购三无(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和过期产品。

3.4 验收。

安监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严把质量关,发现“三无”产品或有质量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

3.5 保管。

仓库保管员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检查合格后方得入库,并妥善保管。

3.6 发放。

(1)安监部门负责制定发放标准清单,分管领导审核同意,保管员发放,领取人员在领取清单上签名。

(2)对从事多工种员工按主要作业工种和危险程度较高的工种配发。

3.7 使用。

(1)从业人员在作业时,必须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不得上岗作业。

(2)在使用特种作业防护用品前,必须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不得使用。

(3)安全员负责监督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各管理人员及员工均有权监督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对不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3.8 更换。

(1)发现质量问题,由安监部门确认,及时给予更换。

(2)丢失或有意损坏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人员需按用品价格的半额赔偿后更换;是特种劳保用品的,先更换后按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3.9 报废。

对过期、损坏的劳动防护用品由保管员统一收集保管,经分管领导审查集中报废。

3.10 安监部门负责建立劳保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管理台帐的建挡工作。

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4.1范围

4.1.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一切涉及特种作业的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4.2特种作业包括:(1)电工作业;(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3)企业内机动车辆作业;(4)制冷与空调作业;(5)高处作业;(6)爆破作业;(7)矿山作业;(8)危险化学品作业;(9)烟花爆竹作业;(10)民用爆破器材作业;(11)起重机械作业;(12)电梯作业;(13)锅炉作业;(14)压力容器作业;(15)压力管道运行操作作业;(1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无损检测作业;(17)客运索道作业;(18)大型游乐设施作业;(19)经国家安监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4.3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4.3.1年龄男性满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女性满18周岁,不超过55周岁;

4.3.2经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3.3初中及以上学历;

4.3.4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4.4培训

4.4.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4.4.2安排职工从事特种作业操作的部门应以书面形式向安全部提出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计划,提出培训需求申请,由安全部联系有关单位进行培训。

4.4.3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由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审查认可的、具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格的单位负责。

4.5考核和发证

4.5.1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发证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4.5.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分为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

4.5.3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发证工作由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审查认可的、具备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发证资格的单位进行。

4.6.复审

4.6.1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定期复审。

复审时间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的复审时间或有效期到达时间为准。

4.6.2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由各用人单位在证件复审时间前一个月向安全部提出申请,由安全部联系发证单位进行复审工作。

4.6.3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内容包括:

⑴健康检查;

⑵违章作业记录检查;

⑶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

⑷本工种安全知识考试。

4.6.4复审合格的,由复审单位签章、登记,予以确认。

复审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复审单位申请再次复审。

再复审仍不合格或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4.7管理和监督

4.7.1各用人单位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严禁安排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操作。

4.7.2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工种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无证上岗操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用人部门和作业人员进行处罚。

4.7.3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4.7.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⑴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⑵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以上的;

⑶弄虚作假骗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⑷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

4.7.5离开特种作业岗位满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如需重新上岗,各用人单位要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联系发证单位对其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4.7.6特种作业人员操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4.7.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特种作业操作证。

若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挂失并申请补办新证。

4.7.8安全部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

5、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5.1 安全档案由专人负责收集管理。

5.2 安全档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1 ) 有关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

(2)上级政府、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文件、行政执法文书;

(3)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书、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台账、会议记录等:

(4)特种设备和危险源资料,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5)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资料。

5.3 本单位或所属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资料因需不能交出统一保管的,应及时复印送交专管人员保管。

5.4 档案专管人员应注意收集各种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资料,及时提供有关领导审阅。

5.5 档案专管人员应保证资料的完整无损,按年度分类装订成册。

6 、安全生产举报制度

6.1 举报范围:

本单位所属各部门及各工作人员。

6.2 举报内容:

(1) 安全生产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即各部门及各工作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本单位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

(3)负责安全生产的各管理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失职或违法违规行为。

(4)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和已发生的事故不报或推迟上报。

6.3 本单位所有人员针对以上内容均有权向任何领导及管理人员举报。

6.4 举报情况要真实,不得虚报、假报。

举报事项一经查实,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举报人员适当奖励。

6.5 任何接受举报的信息的主管人员应将信息及时归分管领导,属紧急情况的应先指挥处理整改,解除紧急状态后,再通报信息。

任何人接受举报时,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或推托。

第5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项目部安全员

一、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以及上级有关规章制度、指示和精神,坚持原则,尽职尽责。

二、 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定时向项目经理汇报本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参与编制安全技术专项施工方案。

三、 督促项目部领导,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定期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四、 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权,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随时随地督促有关人员解决不安全问题和制止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行为。遇重大险情或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停工,立即采取妥善措施或上报处理

五、 负责组织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作业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 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 作好本项目安全生产资料的管理以及其他安全档案工作。

八、 责任目标:确保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资料的齐备、有效,各项安全生产报表及时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施工方案、操作规程落实检查到位,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教育率100%,安全技术交底率100%。无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重庆市力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3日

第6篇 公交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公交汽车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单位行政正职领导或法定代表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的领导责任。

3、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也同样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4、公司与营运车辆和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对安全生产各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组织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6、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7、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8、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9、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均应对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进行落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第7篇 安全生产责任保障金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减少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保障金的收缴,每年收缴一次。

2、安全生产保障金主要用于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对于完成生产责任目标的,所交纳的安全生产保障金等额返还。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不好的,通过文件决定的方式给予收缴。

3、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存在专户上的安全生产保障金必须接受同级部门的监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每年向各部门报告一次安全生产保障金的存储和使用情况。

4、对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制定,应进行可行性评价、论证、会审,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充分发挥其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

5、为杜绝事故的发生,遇到特殊情况,可以提出追加安全设施投入资金计划,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第8篇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有效实施,维护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秩序,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的目标管理,根据奖励先进、惩罚落后的机制,依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机关各部门的考核

1、公司安全生管理部门主持和实施对公司各管理岗位和部门及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的专项检查和考核,督促项目部对相关方及作业人员的安全检查和考核,并将检查过程和考核结果纳入公司综合管理考核体系,将日常检查记录和考核结果作为公司综合管理考评的依据。 2、考核周期:每半年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中涉及的相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

3、考核评定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内容和要求要求进行量化考核。

4、考核时间初步定为每年6月底和12月底。

5、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差三个等级,实得分在90分及90分以上者,评定结果为优;实得分在75-90分者,评定结果为良;实得分在75分以下者,评定结果为差。

(二)各项目经理部的考核

1、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

2、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的主要责任是对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所涉及的相关方、各职能部门及个人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

3、考核采用量化评分的方法进行,应得分为100分,依据考核项目的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的具体落实情况评分。

4、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级,实得分85分及85分以上者为优良,实得分为70-85分者为合格,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5、考核时间:每个季度的25日(遇节假日,适时顺延)进行考核。

(三)考核原则与奖惩

1、考核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并将考核的结果进行公示。

2、对评定等级为优良的个人,给予100-200元的奖励;并作为年终经济兑现、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3、对公司考核结果为差的部门,由部门责任人写出纠正措施,一年内连续2次不及格的部门给予全公司内通报批评,并要求部门负责人离岗。

4、对项目评定等级为不合格者,要求其进行纠正并视其情节的轻重,给予100-200元的罚款、警告批评、对连续两次考核为不合格的个人给予调离工作岗位处罚。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均在当月份的效益工资中及时兑现。

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由公司安全设备管理部门负责。 附: 1、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汇总表; 2、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工长、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保卫消防、材料、机械、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记录表。

第9篇 某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约谈制度》切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吸取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安全工作的执行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任务

安全生产责任约谈,是指我矿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隐患未按时整改以及安全重点工作未按时完成的单位负责人或主管业务部门的负责人约见谈话,分析形势,剖析原因,研究措施,并对相关单位的负责人进行约谈告诫。

二、约谈对象

(一)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负责人及业务科室负责人;

(二)发生较大以上非伤亡事故的单位负责人及业务科室负责人;

(三)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的单位负责人及业务科室负责人;

(四)发生瓦斯超限以及连续发生瓦斯预警的单位责任人及业务科室负责人;

(五)未按规定执行“先探后掘”的区队负责人及业务科室负责人;

(六)上级领导检查通报问题无故整改不到位的区队负责人或业务科室负责人;

(七)隐患整改不及时以及现场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区队负责人及业务科室负责人;

(八)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主要负责人;

(九)安全重点工作未按期完成的单位负责人及业务科室负责人;

(十)作业规程措施现场严重不兑现、存在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及其他认为有必要约谈的人员。

三、约谈内容:

约谈时要听取约谈单位近期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经过、原因、性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原因,安全重点工作未按时完成的原因等,重点听取安全预防措施、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等方面的报告。被约谈对象必须准备书面材料。

四、约谈时间

约谈必须在安全生产责任确定后立即组织进行,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约谈时间。

五、约谈程序

(一) 约谈前,书面通知约谈对象,告知约谈时间、地点、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二) 约谈时,应安排专人记录,形成约谈记录并及时发送被约谈单位;

(三) 约谈后,被约谈单位应在15日内将约谈要求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矿安监科。

六、约谈纪律

(一)对无故不参加约谈或不认真落实约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被约谈人的责任。

(二) 约谈对象必须准时参加约谈,不得委托他人。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0篇 石料厂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全面贯彻执行安全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2、职责

a.厂长负责组织制定全厂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各级责任制落实情况;

b.安全标准化办公室安全科负责汇总、分析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目标、指标落实情况,对全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目标、指标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厂长进行考核提供原始依据。

3、内容与要求

3.1 安全责任考核按月度进行,年终进行总结,由安全科汇总,安全科根据汇总结果提出奖惩意见,分管安全副厂长审核同意,厂长批准后实施。

3.2 全厂的安全生产实行以主要负责人为中心的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责任应明确内容、时间和考核标准的奖惩办法。

3.3 厂各级领导、全体员工与各职能部门,均须对各自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项目负责任。

3.4 部门、班组因管理不到位或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原因发生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火灾、爆炸或重大伤害事故,除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处罚外,相关部门、班组的主要负责人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3.5 年度内部门、班组发生轻伤事故、火情、一般设备事故(责任事故),除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处罚外,相关部门、班组的主要负责人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3.6 年终部门和全体员工进行年度安全总结,结合《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进行年度考核,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执行、兑现。

第11篇 烧结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确定了烧结厂适用于其生产活动和其它应遵守的安全责任要求,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等方面,确保本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其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

3  职责

烧结厂安委会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的相关事项。

4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4.1  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安全监督科负责起草后交安委会第一责任人审阅。

4.2  安委会第一责任人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

4.3  安全监督科修改后下发相关至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

5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5.1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及时下发相关至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并征求意见。

5.2 安全监督科将征求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5.3 安委会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代表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会。

5.4  安全监督科根据修订会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稿。

6  培训

6.1  安全监督科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解释。

5.2  安全监督科门应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学习。

5.3  每次培训学习应有学习记录。

6  评审

6.1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由分管安全的副厂长及安全监督科、技术部门、生产部门等部门组成。

6.2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对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

6.3经评审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上至下层层互相签字实施。

7  修订

7.1根据评审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进行修订,每年一次。

8  周期

8.1每年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8.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由安全管理部门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

8.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结果报烧结厂安委会第一责任人认可,年终奖惩兑现。

第12篇 某社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全面贯彻区安监局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社区结合全辖区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工作责任制。

一、社区主任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的副职是本行政区域内的直接责任人,其他副职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社区设专职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工作。

二、宣传及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规章制度。综合管理本社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形势,拟定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工作规划、年度考核、奖惩办法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工作负总责。

三、综合协调管理本街道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工作,承担社区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办公室日常业务。负责本街道各类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和分析工作,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信息。参与事故抢险救灾工作,协助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各类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四、组织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检查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中大危险源进行监督;督促存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条件的单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

第13篇 钳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上岗后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填写记录。

3、设备检修前,应制定合理的操作程序和检修方案,检修过程中应先断开电源、气源,验明无电无气后,挂上警示牌,方能进行修理

4、设备的拆除、安装、修理、调试或搬运需要多人操作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互相联系,密切配合。

5、机器设备上的安全装置未修理安装前,严禁试车运行。

6、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穿防滑鞋,登高工具要牢靠,不得上下投掷工具零件,下面要有人监护。

7、按照设备维护、检修规程要求,定期对所辖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8、对设备临时发生故障,本着事不过夜的原则立即检修,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9、在设备维护检修中,与尾矿库其它工种岗位人员要密切配合,做到文明施工。

第14篇 工厂工模部生产主管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

1.认真执行上级下达的指示与工作任务;负责落实生产排期的正常运转,督促、检查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总是及时协调平衡生产;加工小组的工作落实情况;

2.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与下属的工作情况;定期召开生产加工各小组会议;及时了解下属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与反映;

3.加强自身对管理对技术的经验;不断创造机会给下属发展潜在能力;确保任职范围内的工作效率显著;

4.坚持“用才”方针,一律杜绝搞个人斗争;影响大局的局势;正确达拔使用和培养各级管理人员;以身作则,树立标本人物,带动整个生产人员工作气氛;

5.定期向上级汇报所属组员的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征求得到上级的解决方案;

6.严格控制签批领材料,杜绝任何费用,材料的浪费;

7.负责生产管理制度的起草,改善并督促加以执行;

8.负责生产资料的完备,生产技术标准的修订;

二、职责

1.对违背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私自利用职权影响生产负责;

2.对由于管理不力,决策失误,造成按时完成不了生产任务,影响公司声誉负责;

3.对生产加工各小组发生重大生产质量事故或严重人为破坏或粗心引起的不良后果负责;

4.对生产加工设备的使用法不当;人员操作安全未加强注意而出现事故要承担责任。

5.对生产加工各小组成员不团结,不作不深,作风不正派,组与组之间工作安排不合理等造成部门管理混乱,造成流失人员强大,人心不一要负责;

6.对生产加工监控力度不够,导致加工部门屡次返工,同样要负责任;

7.对因管理不善,导致工位工具遗失或丢失而影响生产需求,要负责;同时,对生产设备、仪器保管不当或使用不当而降低使用期限与精密度负责;

三、职权

1.对生产加工本组成员的调动,奖励与升级有审定权;

2.对生产加工异常的问题,可以作及时处理权;

3.对生产设备、物资、工具有集中管理权;

4.对不合理使用物资有制止权;

5.对生产用的动力有指挥、协调、调配权。

工模部加工小组组长岗位职责

一、职务

1.作到遵章守纪,尊重同事,关心学员,带领学员;

2.认真执行上级下达的指示与工作任务;负责落实所属加工小级工作的正常运转;督促检查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总是及时协调平衡生产;

3.强调制作过程以质量的控制,管理。力求在制作过程中发现,分析并汇报问题驾及时改进;明确使每一个成员认识到质量是每个人的责任;也是每个加工岗位的工作。

4.加强自身对管理对技术的提高;不断以身作则充当起“教师,师傅”身分传授经验给学员;追求每个学员的所学技能到位;并努力创造机会给下属发展。确保内职范围内的工作效率显著;

5.以身作则,树立标本人物,带动整个小组成员的工人气氛与工作技能;配合本部门整体要求;

6.定期向上级汇报所属组成员与学员的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征求得到上级的解决方案;

7.加强对生产加工工位器具和工模具管理并进行定期组职抽查与盘点;严格控制申请领用材料,杜绝任何材料的浪费;

8.负责起草便于所属小组工作的开展,制定相关的管量制度;改善并督促加以执行负责组职,安排设备的日常维修,清洁与保养工作;

9.负责做好生产加工日常统计工作;

第15篇 企业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要列入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公布各项生产指标的同时,公布安全生产指标及措施落实情况。

二.负责将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列入各级年度施工生产计划并安排实现。

三.接收建设单位的新任务时,对有尘、毒危害或大型拆除工程时应与工程师详细研究,以确保安全施工。

四.下达的新建、改建、扩建计划中,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征求安全技术意见。

五.新项目投产前,不符合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要求的不得下达计划和安排生产。

六.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任务,要妥善平衡施工力量,协调指导施工,以防因抢任务引起各种不安全因素。

第16篇 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生产公司质量管理责任制度(五)

1、目的:

为了实现公司质量管理的全员参与,使公司质量方针、目标和质量工作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责任制度。

2、管理职责:

根据逐级考核的原则,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考核按以下序列进行:

①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公司高层管理者;

②总经理负责考核各职能部门;

③各部门主管(经理)负责考核下一级;

④各层管理者对质量管理的责任。

⑴总经理(厂长)的质量管理责任:主持制定和宣传本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和规划;

⑵组织建立并保持符合标准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⑶批准发布质量手册,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

⑷确定组织结构,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

⑸根据公司质量管理体系,配套相应资源,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⑹负责领导成本控制中心,对本公司最终的质量管理负责;

⑺指定管理者代表并授权;

⑻批准实施质量管理标准。

⑥分管生产、质量、技术主管的质量管理责任:

⑴在总经理(厂长)的领导下对公司的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⑵组织制定企业标准和规划目标;

⑶针对影响产品质量的技术性难题,制定有关方案、计划,并负责领导实施;

⑷针对产品质量薄弱环节,发动员工进行质量攻关,大搞技术革新,切实解决有关影响质量的因素,努力提高产品质量;

⑸组织全公司的质量分析活动,认真总结交流提高产品质量的经验,落实提高产品质量的措施;

⑹协助总经理处理重大责任事故,并组织有关部门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⑺经常听取质量检查汇报,积极支持质量检查部门的工作,努力提高产品质量;

⑻负责组织基层领导,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议,征求意见,采纳合理化建议,搞好质量管理工作;

⑼协调技术部门、生产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产品质量不断提高。

⑦管理者代表的质量管理职责:

⑴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建立、实施并保证其完整性;

⑵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策划并协助总经理组织贯彻国家的质量政策、法规、法令;

⑶组织制定本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和规划、审定管理标准;

⑷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管理体系中的业绩,包括改进需求;

⑸确保各种信息进行有效沟通;

⑹负责公司产品生产许可证及iso9000认证的组织工作。

3、质量部门的管理责任:

⑴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负责公司整个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⑵充分发挥质量检验对产品质量的保证,质量事故的预防和质量动态的报告,确保产品出厂能达到质量标准要求;

⑶负责产品质量的检验工作,对产品进行质量分级,设立质量检验小组,编制检验报告;

⑷按技术标准和质量控制文件的要求,负责从原材料入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的进货检验、工序检验、成品检验工作,严把质量关,对本部门质量错核工作完全负责;

⑸参与新产品的试制作,并掌握试制作和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情况,负责新产品的定型和质量评价工作,并提出结论性的意见;

⑹负责质量检验原始数据的整理分析和月质量的分析工作,编写质量动态报告,作为信息向生产主管反馈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⑺负责培训检验人员,不断采纳新的科学检测手段,努力提高质检人员的业务水平;

⑻定期检查各工序质量管理的工作情况,负责检查考核各车间质量责任的包该情况;

⑼负责建立产品质量档案,衔接上级质监部门的质量审核工作。

4、生产部的质量管理责任:

⑴严格要求生产作业按照工艺规程和产品质量、技术性能要求进行生产,贯彻和执行产品有关技术标准;

⑵积极配合技术部门对工艺规程进行修改,不断提高工艺流程的合理性、科学性。

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对提高产品质量而进行的技术改造工作;

⑷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质量方针目标,对整个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负责,同时也必须对产品在用户使用时与生产相关的质量符合性负责;

5、技术部门的质量管理责任:

⑴负责制定工艺规程及产品质量标准,随着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工艺规程要不断进行修改和补充,对工艺有关的质量符合性负责;

⑵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和提出原材料、半成品及生产过程的检验项目和检查方法,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和组织统一操作;

⑶协助副总经理(厂长)组织公司质量活动,总结交流提高质量的经验,制定提高产品措施,制定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和提高产量、质量的计划,参与各种质量分析会。

6、采购部门的质量管理责任:

⑴采购人员要积极地采购符合企业质量标准的原材料,确保生产正常运转;

⑵采购的原材料必须符合生产技术要求,经质检员核测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立即办理退货手续;

⑶经检测不合格的材料不准入库,更不准投入生产。

7、原材料仓库的质量管理责任:

⑴在办理生产所用原材料入库时,一定要查验是否有质检部门相关人员签字,否则一律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⑵入库物品要分类摆放,要根据物料的特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做到防锈、防腐、防霉变、防变形,确保储存过程不损坏、不变质、不变形。

8、车间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责任:

⑴深入进行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认真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好自检、互检、专检工作,支持专检人员的工作,把好质量关;

⑵严格执行工艺技术操作规程,有计划、有组织地文明生产,保持环境卫生,提高产量、质量;

⑶掌握本部门的质量情况,表扬重视产品质量的质量标兵,对不重视产品质量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

⑷组织车间员工参加技术学习,针对主要的质量问题提出意见,发动员工开展技术革新与合理化建议的活动,并对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和质量事故要了解原因,共同解决;

⑸对不合格的产品进入下工序负主要责任。

9、员工的质量管理责任:

⑴要树立“质量第一”的生产工作意识,精益求精,做到好中求高,好中求快,好中求省;

⑵要积极参加技术学习,要做到四懂:懂产品质量要求、懂工艺技术、懂设备性能、懂检验方法;

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合理使用、精细使用、精心维护,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⑷认真做好自检与互检,勤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做到人人把好质量关;

第17篇 安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 根据公司规定的安全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对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全面负责,并保证分工明确,使各项职责落实到具体管理岗位。

二.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条例、规定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三. 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组织起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批准后组织贯彻、实施。

四. 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及措施,经批准贯彻、实施,并对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五. 定期组织公司的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及本部门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工作,按时向主管经理汇报工作。

六. 负责组织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

七. 主持部门内的日常工作,制定每月的具体工作计划,组织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研究、总结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 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总结、交流和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九. 负责组织进行对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外部关系。

十. 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和鉴定劳动保护用品;负责制定劳保用品的配备标准,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十一. 负责本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配合其它部门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工作和其它安全教育工作。

第18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发生在站场内人员伤害及火灾事故,无论等级大小,事故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车站站长或副站长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人员可直接拨打“120”“119”求助,并直接向当地交警队、当地消防队、安监局报告。

二、车站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在1小时内如实向局领导、当地安全监督管理局、卫生管理局、公安消防队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证据。

三、事故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和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已经采取的措施,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时,还应当补报。

四、事故经调查程序,查清事故发生原因,性质及责任明确后,应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车站应根据责任人行为性质及后果严重性,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后果严重的,可以提起司法责任诉讼。行政责任追究按照《贵州省雷山汽车站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雷山汽车站站务人员安全管理奖惩办法》有关规定,视其情节程度,给予警告、记过、撤职、开除留用、开除等行政处分和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19篇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矿山安全员是整个矿山工作中最关键的岗位之一,直接关系到矿山的正常生产、生存发展,岗位十分重要。为确保 矿山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矿山安全员岗位责任制,望遵照 执行。

一、制定整个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明确各生产岗 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督促岗位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并用书面形式 提出整改意见;并交企业备案。

三、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作好日常性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结合本矿山的实际情况“安 全生产”的思想。

五、安全员必须在生产现场随时巡视,不得滞留在办公 室。在巡视过程中督促检查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 并及时处置,防患于未来。

六、凡发生人身事故、设备事故、安全员必须立即向主 管负责人报告,并提供真实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尽快妥 善处理,安全员必须及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分析事故原因, 合同有关部门认定事故责任人。如属安全员失职造成的事 故,安全员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七、重点妥善组织开山班严格按规定时间放炮,并与其一道共同负责检查督促放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在放炮现场设置警示牌、警戒线,拉响警报,确保放炮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在不耽误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服从主管领导的临时性工作安排,兼任砂石选题监督的工作,控制挖掘机对砂石采集的含泥量,保证砂石质量。

九、安全员兼职空压机房的开机管理维护。

第20篇 公交汽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单位行政正职领导或法定代表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的领导责任。

3、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也同样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4、公司与营运车辆和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对安全生产各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组织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6、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7、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8、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9、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均应对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进行落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汇编:工长(20篇范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企业管理体系中的基石,它涵盖了各个层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程安全责任制:明确项目经理、工长、班组及每个员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职责。2.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4. 事故报告和应急响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责任信息

  • 技术管理责任制度汇编(20篇范文)
  • 技术管理责任制度汇编(20篇范文)99人关注

    技术管理责任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技术决策责任制:明确技术路线选择、技术研发方向和技术创新策略的决策责任主体。2. 技术执行责任制:规定技术团队在项目 ...[更多]

  • 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度汇编(8篇范文)
  • 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度汇编(8篇范文)99人关注

    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设立消防安全组织:每个工地应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小组,负责日常的消防管理和应急处理。2. 制定消防应急预案:预先规划 ...[更多]

  • 安全责任考核制度汇编范文(20篇范文)
  • 安全责任考核制度汇编范文(20篇范文)99人关注

    企业的安全管理不仅关乎生产运营的稳定性,更直接关系到员工的生命安全。为此,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安全责任考核制度至关重要。通常,这样的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组成部 ...[更多]

  •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汇编(20篇范文)
  •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汇编(20篇范文)99人关注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企业管理体系中的核心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企业法人代表责任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2. 部门责任制:各部门负 ...[更多]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