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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责任制度:餐饮业职业道德(20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01-23 11:34:01 查看人数:79

工作责任制度:餐饮业职业道德

第1篇 工作责任制度:餐饮业职业道德

餐饮业职业道德

一.道德

道德就是指人们在共同生活中的思想品质的行为规范,通俗地说,就是做人的道理和规矩。它的准确涵义包括三层意思:一是规定人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用以调整人们生活行为的规范;二是通过社会的舆论,传统习惯和个人内心信念来调节人们之间的关系,它包括义务、良心、荣誉、节操、幸福等内容;三是以善和恶、好与坏、正义与非正义等来确定人们行为的标准。

二.社会公德

社会公德是指人们为了维护公共生活秩序、调节人们之间的关系而形成的公共生活准则和行为准则。主要包括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待人礼貌等。

三.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职业活动的整个过程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它包括:敬重本职工作、热爱本职工作、勤于本职工作三方面。

四.职业道德规范

1.敬业乐业

2.树立'宾客至上'的服务观念,具体体现在为宾客提供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的席间服务。

3.认真钻研技术

4.公私分明,不贪不占、克已奉公、不谋私利。

5.树立主人翁的责任感。

6.树立文明礼貌的职业风尚,有端庄、文雅的仪表;使用文明礼貌、准确生动、简练亲切的服务语言。

第2篇 工作责任制度:员工奖惩管理

员工奖惩管理工作责任制度

(1)奖罚单必须清楚陈述奖罚事由、奖罚类型,处罚单必须按《处罚通知书样版》填写。

(2)各部门的奖罚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存档,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奖罚单格式是否正确。

(3)处罚单必须有被处罚人签名。

(4)人力资源部按部门、岗位进行分类保管。

附件10:《处罚通知书》

第3篇 供应运输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范本

□ 职务

1.在分管副厂长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资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编制物资(含包装材料)供应计划和采购计划,并按计划做好物资供应工作。

2.核定和掌握所属仓库资金的定额和各种物资的储备定额,加强资金管理,实行储备资金指标下库,组织处理超储积压物资,保证储备资金的合理使用。

3.负责制定材料(含包装材料)、燃料供应定额,严格按定额(或限额)发料,主要生产用料送到车间。

4.根据设备动力科提报的计划,负责组织全厂设备电器备件的采购和保管供应工作。

5.加强仓库管理,定期组织盘点,对盘盈、盘亏、丢失、损坏等情况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6.掌握各类物资的收发动态、库存和主要原材料、燃料、油料、贴花纸、包装材料的消耗情况,按时编报物资供应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

7.按照国家的能源政策和法令,负责制订工厂节能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能源管理,监督能源的合理使用,不断提高能源利用率,按时填报能源统计报表。

8.加强废旧物资的管理,做好废旧物资的回收、保管、修复、改制、再生利用和对外处理等工作。

9.做好本科所属运输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完成工厂物资运输任务,保证行车安全。

10.加强安全防火的教育和管理。

11.根据厂长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科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

12.负责完成厂部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 职权

1.在计划范围内,有权代表工厂签订材料、工具、备件等物资订货合同。

2.有权检查各部门生产物资使用情况和储备情况。对各部门不合理使用物资或盲目储备,有权制止。

3.有权监督、检查各部门能源管理和能源消耗情况。对浪费能源的行为,有权制止和提出处理建议。

4.有权处理多余积压物资和废旧物资。对各单位擅自处理废旧物资,有权予以制止。

5.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有权对外进行物资调剂。

6.有权要求各部门按期提供有关的计划、各类物资消耗统计报表、工艺消耗定额和其它有关资料。

7.有权调配运输车辆。

8.对本科下属人员的调动、奖惩、晋级有建议权。

□ 职责

1.对物资供应计划编制不周或物资供应不及时,影响工厂计划任务的完成负责。

2.对供应物资的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影响生产、工作负责。

3.对由于执行制度不严,盲目采购,造成物资超储积压浪费,影响资金正常周转负责。

4.对能源管理不善,使用监督不严,造成浪费,完不成上级下达的能源节约计划指标负责。

5.对由于管理不善,工作失职造成物资(含包装材料)损失或毒_外溢、丢失负责。

6.对由于教育不够,本科人员发生违反政府法令或财经纪律,不遵守市场规定或徇私处理物资,给工厂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负责。

7.对由于忽视安全教育、措施不力,造成人身、设备、交通安全和火灾事故负责。

8.对采购进厂的已淘汰或即将淘汰的物资负责。

9.对本科方针、目标未及时展开、检查、诊断、落实负责。

10.副科长协助科长工作,并对科长布置的工作负责。

第4篇 领导安全承包责任工作制度

第1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单位法人是交通安全工作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单位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生产也必须服从于安全,部署勘探生产的同时部署好交通安全工作。

第2条 定期召开安委会,听取交通安全工作汇报,分析预测交通安全生产形势,制定交通安全措施。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安全生产的重点部门,对查出的问题应立即整改,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和“反馈单”。

第3条 主管交通安全生产的领导是交通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对单位法人负责,对交通安全生产负有组织领导责任,督促检查职能部门抓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是部交通安全生产的管理和操作部门,对单位法人和主管领导负责,对交通安全生产负管理、指挥、监督和检查责任,谁承包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

第4条 发生责任交通事故,损失1万元以上(含1万元)扣承包领导、车管干部及事故责任人所交安全保证金的50%;发生死亡一人或重伤两人以上的重大责任事故,扣除承包领导及车管干部的全部安全保证金,事故责任人承担事故损失额10%的赔偿,并视情节、责任追究行政和刑事责任。

第5条 安全行车无事故,实现年度合同目标要求者,除返还全部安全保证金,适当给予精神和物资奖励。

第5篇 小学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制度

屯东小学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制度

第一条 依据《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意见》精神,为保障教育督导工作有效开展,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校长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教学副校长担任督导工作联络员,配合开展督导相关工作。

第三条 学校积极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四条 接受督导评估前,学校以自评为基础,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制定措施进行整改。

第五条 接受督导评估时,校(园)长主动汇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信息,共同查摆问题。

第六条 学校形成落实督导意见和整改要求的工作机制,在督导评估结束后对督学提出的意见认真研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促进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第6篇 工作责任制度:工伤保险工作

工伤保险工作工作责任制度

一、每月25号之前更新保险名单,将辞职或换岗的员工更换为在职在岗员工,注意事项:

1. 以受伤率较高的制管、吊带、换模、调机、机电、司机等工种为主要购买工伤保险对象;

2. 更换时必须查询计划换下的员工是否有工伤,工伤是否理赔。保险公司只理赔在保的工伤员工,禁止更换待理赔的工伤员工,否则后果由责任人承担,理赔过的员工不能够作替换申请。

3. 所有更换名单都必须经过人力资源部经理、生产部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通知保险公司更换。

二、工伤事故报案操作流程

1. 各部门、各车间主管必须在工伤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通知人力资源部。

2. 人力资源部查询该员工是否有购买保险,若没有购买保险,必须在工伤发生24小时内更换名单,医院病历上日期必须在保险公司受理有效日期后(向保险公司递交名单更换申请后的2-3天);

3. 人力资源部负责工伤保险统计记录工作

1) 工伤保险购买记录表:记录工伤保险购买日期、姓名、年龄、工种。

2) 工伤备案表:详细记录员工姓名、工种、工伤时间、报案时间、住院时间、出院时间、费用、是否仍需要治疗、理赔申请时间、收到赔款时间、金额等资料备查。

三、理赔操作流程

1. 人力资源部保险责任人准备相关资料,通知保险公司过来理赔;

2. 理赔资料:

1) 事故证明(盖公司章,注意要与工伤员工购买保险时用的公司名称一致);

2) 事故通知(盖公司章,注意要与工伤员工购买保险时用的公司名称一致);

3) 伤者病历、发票;若住院还需提供出院小结、住院清单等(注意伤者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4) 委托授权书(工伤员工签名加盖手印);

5) 保单复印件;

6) 团险常规理赔申请书(工伤员工签名加盖手印,盖公司章);

7) 伤者身份证复印件a4一张。

3.理赔费用:正常情况下,在递交申请十个工作日后,保险公司将赔款汇入公司帐户,并附赔款通知书,人力资源部保险责任人在确认理赔金额后,通知公司财务部负责人注意查收。

第7篇 生产调度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生产调度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职务

1.在生产副厂长领导下,贯彻上级有关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根据企业年、季、月度生产计划和厂内各项任务的要求,负责编制生产作业计划和辅助生产作业计划,并组织检查、落实和考核。

2.根据新产品试制计划和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负责编制本部门生产技术准备计划,并组织检查落实。

3.加强统一指挥,组织并领导全厂生产调度工作,定期召开生产作业会,严格按生产作业计划进行督促、检查,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平�,搞好均�生产。

4.负责生产管理制度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并督促贯彻执行。

5.加强在制品、工位器具和工模具管理,定期组织抽查、盘点。

6.负责办理全厂工艺性外委协作和产品零件的外委外购合同的签订,承接外来修理加工任务。

7.根据生产计划和生产需要,向工艺、动力、供应等有关部门,提出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并检查其完成情况。

8.组织安排工厂各级调度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9.做好生产作业统计工作,按时填报生产报表。

10.根据工厂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部门内方针目标展开和检查、诊断、落实。

11.完成厂部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职权

1.有权对车间和生产服务单位下达完成或配合完成生产计划方面的调度命令,并对各单位执行调度命令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2.在保证完成生产计划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提出调整月度生产计划的建议。有权调整瓷件、附件作业计划和金工模具品种计划。

3.有权检查生产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和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对不执行决议而影响进度者有权追究责任,并向主管厂长报告。

4.根据生产现场需要,有权召开有关车间、科室负责人紧急会议。

5.根据生产计划的要求,有权签订零件加工生产协作方面的合同。

6.对生产用的动力有指挥、协调、调配权。

7.对生产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有临机处置权,事后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职责

1.对由于计划不周,调度工作不力,影响全厂产量、品种计划的完成或达不到均�生产的要求负责。

2.对下达调度命令的正确性负责。

3.对因管理不善,造成工位器具、工模具和半成品、在制品供应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或储备超过定额,致使资金严重积压负责。

4.对由于管理混乱,所辖库房的库存零件工模具发生丢失、锈损、磕碰划伤造成的损失负责。

5.对因指挥不当,造成人身、设备事故及部门内发生交通、火灾事故负责。

6.对本科方针目标未及时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负责。

第8篇 小学食堂与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为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教育、防治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第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落实”的工作原则

(一)学校食堂与食品安全工作建立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一律取消该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二)学校以及幼儿园新建、改建和扩建食堂前,设计施工图纸要送卫生行政部门审查,经预防性卫生监督、符合卫生学要求签署意见后,再行组织施工,以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费,工程竣工后要申请卫生监督部门进行验收。

(三)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均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就业。学校主管后勤工作的领导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查证、验证制度。

(四)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学校要对食品采购严格把关,到相对固定的场所采购食品,以保证其质量。

(五)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每餐的各种食品应各取不少于25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原则上,所有熟食不应隔餐过夜。食堂剩余熟食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六)学校以及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七)学校食堂应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八)学校要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九)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十)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2小时内)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接报后2小时内)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十一)学校食堂与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

1.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违反本方案,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2.对违反本制度,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学校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劳动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临河九小食堂从业人员分工及制度

主橱

:食品烹饪加工,把好采购食品原材料的验收加工等环节,变质腐败食品一经发现,立即停止使用,同时报告管理员进行更换。负责厨房地面、库房二连灶卫生

白案师傅

:和面、压面,淘洗、消毒碗、筷,负责厨房墙壁、玻璃和大灶与三连池卫生

勤杂工

:原材料粗加工、摆放盘碗筷,淘洗、消毒桶、勺,负责餐厅、洗消间、更衣室卫生

保管

:出入库手续齐全,记录详实完整。早点分发

食堂从业人员着装整洁,卫生干净,每个工作日分工负责卫生清洁,每有一次检查不合格,责任区负责的责任人罚款5--10元,未经许可坚绝杜_堂工作人员拿取任何物品,一经发现扣除当月工资,二次发现予以解聘。

每周五下午卫生大扫除,彻底清扫。

工作人员排班表

临河九小食堂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化壮品生产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能上岗,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

2、从业人员工作时应随身携带健康培训合格证或交部门统一保管,以便检查。

3、从业人员上岗后发生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肠道感染病(包括病源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胧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直接接触顾客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岗。

4、生产经营人员培训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及一般从业人员,初级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学时。

5、根据《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有按规定经过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负责人或卫生管理人员方可申请开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不具备上述条件的食品生产单位不予发放卫生许可证。

临河九小食品采购验收制度

1.采购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正常,不采购腐败变质、变霉及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2.采购肉类食品必须索取兽医卫生检验合格证。

3.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向供货方索要本批次卫生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采购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

4.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

5.运输车辆和容器应专用,严禁与其它非食品混装混运。

6.食品入库前应由库管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入库,否则退回。

临河九小饮食卫生制度

一、食物的采购和验收

专人负责采购和验收。保证食物新鲜、无污染,绝不给儿童吃变质、变味的食物。

二、食物的储存和保管

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账日,应注意妥善储存食物,保持库房清洁,消灭老鼠。

三、烹饪

1.尽量保存食物中的营养素。

2.适合学生消化能力和促进食欲。

3.严格遵守食品卫生要求,预防食物中毒。

四、炊事人员

1.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胸透、肝功)

2.个人卫生。

五、厨房

1.厨房的设计和设备达到规定标准。

2.环境卫生及食具按时消毒。

临河九小

临河九小食堂烹调加工卫生制度

1.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2.块状食物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3.隔夜、隔餐桌、外购的食品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

4.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

5.刀、砧板、盆、抹布,用后清洁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

6.制作电信用原料要以销定量。

7.制作食品时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剂,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8.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9.操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蓄长发和胡须,不吸烟,不随地吐痰等。

10.应具备能盛放一个餐次密闭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

临河九小

临河九小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

1.所有原辅料投产前必须经过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投入生产。

2.择洗、切配、解冻、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种程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3.包装食品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工作人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4.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工具、容器必须消毒。

5.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6.加工场所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临河九小食堂卫生消毒制度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和“八项”食品卫生要求。

二、做到生熟分开,购入熟食加热再吃。

三、餐具、用具灶生熟分开,红白案分开,专用消洗池严格分开,专用。

四、保持操作间内外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周五大搞卫生,刷洗,消毒饮食用具、盖布。

五、各种饮食机械用后反复擦洗干净,冷藏箱每周清洗擦拭一次。

六、餐具每周用去污粉擦洗,菜面案每次用后清洗干净加盖布。

七、餐具每次用后清洗消毒。

临河九小食堂除害卫生制度

1.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 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2.发现老鼠、蟑螂及其它有害虫应及时杀灭。

3.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

临河九小餐厅卫生制度

1.餐桌凳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

2.用餐时要洗手,用过纸巾要扔到指定地点。

3.要每天清洗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

4.不销售变质生虫的食品。

5.小餐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

6.服务人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消毒。

7.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防蝇柜内销售。

8.坚持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

9.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临河九小卫生检查制度

1.卫生管理人员应每天进行卫生检查。

2.值周领导,各部门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

3.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每月组织一次卫生检查。

4.各类检查应有改进奖惩记录。

5.发现问题应有改进奖惩记录。

6.检查食品加工、储存、销售、陈列的各种防护措施、设备及运输食品的工具,冷藏、冷冻设施损坏应维修,并有记录,确保正常运转或使用。

临河九小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食品加工熟以后,放入配餐间密封保存,闲杂人一律不准入内。管理员检查食品是否合格。

二、

销售食品时,班主任分派认真负责的学生3―4名到配餐间打早点,班主任组织分发早点。

三、

分发早点中,发现霉变食品及时停止,并全部收回,上报管理员。

第9篇 办公室主任工作责任规章制度

(一)职务1.负责督促、检查行政部门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和厂长办公会、厂务会决议及厂长决定的贯彻执行。

2. 定期组织收集、分析、综合全厂生产、行政各方面的情况,主动做好典型经验的调查总结,及时向厂长汇报、请示工作,并定期向上级书面汇报。

3. 根据厂长指示,负责组织厂长主持的工作会议,安排做好会务工作。

4. 负责起草厂长授意的综合性工作计划、总结和工作报告,主动为厂长当好参谋。

5.组织起草厂部文件(对各职能科室以厂部名义起草的文件负责审核),做好全厂文件的编号、打印、发放以及行政文件的立卷、归档、保管工作。

6. 组织做好厂部印鉴、介绍信使用保管、函电收发和报刊收订分发工作,及时编写工厂大事记。

7. 会同党办负责协调安排涉及多部门领导参加的各种会议。

8. 组织做好来客接待和小车的管理工作。

9.指导做好电话话务与机线维修工作。

10.根据厂长方针目标要求,及时编制本室方针目标展开,并组织检查、诊断、落实。

11.负责全厂公办用房的分配调整及办公用品用具标准的制订和管理,并对办公用品、用具标准化及各科室文明办公进行检查督促。

12.负责完成厂长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职权1.有权向全厂各部门索取必要的资料和情况。

2. 对厂部会议决议和厂长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有权检查督促。

3. 有权催促各部门按时按要求完成上级机关下达的工作任务。

4. 有权督促各部门及时做好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5.有权按厂长的指示、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6. 有权安排调度小车的使用。

7. 对各科室以厂部名义起草的文件有审核和校正权。

8. 对不符合上级规定,或质量不高、效果不大的文件、资料有权拒绝打印发放。

9.对要求多部门领导参加的会议有综合平衡或精简压缩的权力。

10.有权根据厂长的指示,对办公用房进行分配和调整,对办公用品,用具标准化进行检查、督促。

(三)职责1.对得知生产行政工作出现异常情况,未能及时向厂长反映,以致造成重大损失负责。

2. 对厂部行文发生差错,收集与整理的资料失实造成严重后果负责。

3. 对机密文件和文书档案管理不严,发生失密、泄密或丢失、损坏负责。

4. 对公文、函件、报刊、电报传递不及时,或发生丢失、误传现象,影响工作负责。

5.对印鉴、介绍信管理不严,使用不当造成不良后果负责。

6. 对所属服务工作质量差造成不良影响负责。

7. 对本室所属岗位发生设备、人身、交通、火灾事故负责。

8. 对未及时根据工厂方针目标要求,编制好本室方针目标未及时检查、诊断和落实负责。

9.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并对主任布置的工作负责。

第10篇 工厂工模部生产主管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

1.认真执行上级下达的指示与工作任务;负责落实生产排期的正常运转,督促、检查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总是及时协调平衡生产;加工小组的工作落实情况;

2.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与下属的工作情况;定期召开生产加工各小组会议;及时了解下属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与反映;

3.加强自身对管理对技术的经验;不断创造机会给下属发展潜在能力;确保任职范围内的工作效率显著;

4.坚持“用才”方针,一律杜绝搞个人斗争;影响大局的局势;正确达拔使用和培养各级管理人员;以身作则,树立标本人物,带动整个生产人员工作气氛;

5.定期向上级汇报所属组员的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征求得到上级的解决方案;

6.严格控制签批领材料,杜绝任何费用,材料的浪费;

7.负责生产管理制度的起草,改善并督促加以执行;

8.负责生产资料的完备,生产技术标准的修订;

二、职责

1.对违背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私自利用职权影响生产负责;

2.对由于管理不力,决策失误,造成按时完成不了生产任务,影响公司声誉负责;

3.对生产加工各小组发生重大生产质量事故或严重人为破坏或粗心引起的不良后果负责;

4.对生产加工设备的使用法不当;人员操作安全未加强注意而出现事故要承担责任。

5.对生产加工各小组成员不团结,不作不深,作风不正派,组与组之间工作安排不合理等造成部门管理混乱,造成流失人员强大,人心不一要负责;

6.对生产加工监控力度不够,导致加工部门屡次返工,同样要负责任;

7.对因管理不善,导致工位工具遗失或丢失而影响生产需求,要负责;同时,对生产设备、仪器保管不当或使用不当而降低使用期限与精密度负责;

三、职权

1.对生产加工本组成员的调动,奖励与升级有审定权;

2.对生产加工异常的问题,可以作及时处理权;

3.对生产设备、物资、工具有集中管理权;

4.对不合理使用物资有制止权;

5.对生产用的动力有指挥、协调、调配权。

工模部加工小组组长岗位职责

一、职务

1.作到遵章守纪,尊重同事,关心学员,带领学员;

2.认真执行上级下达的指示与工作任务;负责落实所属加工小级工作的正常运转;督促检查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总是及时协调平衡生产;

3.强调制作过程以质量的控制,管理。力求在制作过程中发现,分析并汇报问题驾及时改进;明确使每一个成员认识到质量是每个人的责任;也是每个加工岗位的工作。

4.加强自身对管理对技术的提高;不断以身作则充当起“教师,师傅”身分传授经验给学员;追求每个学员的所学技能到位;并努力创造机会给下属发展。确保内职范围内的工作效率显著;

5.以身作则,树立标本人物,带动整个小组成员的工人气氛与工作技能;配合本部门整体要求;

6.定期向上级汇报所属组成员与学员的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征求得到上级的解决方案;

7.加强对生产加工工位器具和工模具管理并进行定期组职抽查与盘点;严格控制申请领用材料,杜绝任何材料的浪费;

8.负责起草便于所属小组工作的开展,制定相关的管量制度;改善并督促加以执行负责组职,安排设备的日常维修,清洁与保养工作;

9.负责做好生产加工日常统计工作;

第11篇 监督检测工作质量责任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工程监督、检测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工作质量责任事故处理:

(1)工程参建各方主体提供的技术资料、检测报告、试验报告、原始记录丢失,造成不良影响的;

(2)由于人员、检测仪器设备、检测条件不符合要求或由于检测方法错误,造成数据差错而导致检测结论错误的;

(3)在监督、检测过程中由于不按操作规程操作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

(4)在监督、检测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的;

(5)在监督、检测工作过程中因疏漏部分结构异常情况、未及时发现质量(安全)隐患或缺陷,造成受监项目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的。

2、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有责任采取积极措施,防止事态的发展,以保护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

3、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事故责任人如实填写事故报告,科室负责人核查后,报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根据事故的性质召集有关方面的人员进行分析研究,查明原因,确定性质作出适当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站长。

4、对确认的责任事故,应追究责任,并根据经济损失的程度和影响的大小,按规定给予事故责任人经济和行政处罚。

第12篇 责任工作质量管理制度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关于责任和工作质量管理的制度,仅供大家参考!

一、为进一步强化全局工作人员的责任和工作质量,规范工作行为,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等有关法规、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工作过错,是指全局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不严、不细、不实或其它主观原因,造成工作损失、产生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三、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各处室及所有工作人员。

四、追究工作过错责任,应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罚相当,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追究工作过错责任:

(一)一般工作过错

1.正式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及各类材料中,格式、文体、文字等方面出现较大的错误或遗漏,尚未造成不良影响的;

2.在政务接待、会议筹备、活动组织过程中因计划不周、疏忽大意或不按要求办理,给工作造成被动的;

3.违反工作程序,越级请示、汇报,给工作造成被动的;

4.在督促查办、综合调研、信息报送等工作中,因自身原因造成上报材料失实的;

5.首问责任人不履行首问负责制,贻误办事人办事,造成较坏影响的;

6.因态度不好、服务不周受到投诉并经查实的;

7.其他应该追究一般工作过错责任的行为。

(二)重大工作过错

1.遇重大或紧急问题不及时报告,不采取应急措施,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

2.超越规定权限擅自做主,给工作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3.在正式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及各类材料中,因自身原因导致内容出现与现行法律、法规、文件或其他有关规定不相一致问题,产生不良影响的;

4.违反保密规定出现泄密问题,但尚未触犯国家保密法规的;

5.因未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谋私,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

6.其他应该追究重大工作过错责任的行为。

六、工作过错责任划分及承担按以下情况予以认定:

(一)因擅自作主、未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报告不及时等造成的工作过错,由具体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不严、不细、不实等原因出现的工作过错,具体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处室领导承担次要责任;

(三)因工作程序不明、落实制度不力等原因出现的工作过错,除具体责任人承担责任外,处室领导承担领导责任;

(四)工作过错行为造成经济赔偿的,工作过错责任人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七、对一般工作过错责任人,视情节、后果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对重大工作过错责任人,视情节、后果轻重给予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目标奖、调离岗位、停职离岗培训等处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从重追究工作过错责任:

(一)工作过错多次重复出现;

(二)明知已出现过错,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损失、影响扩大的;

(三)因主观故意出现的过错;

(四)拒不承认过错事实的;

(五)故意隐瞒过错真相,不及时上报的;

(六)其他经局党组认定,应从重追究工作过错责任的。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予从轻或免除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工作过错行为没有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二)属认识理解偏差,过错轻微,且能及时纠正的;

(三)因工作程序不明、分工不明出现过错,情节轻微的直接责任人;

(四)其他经局党组研究认定,可从轻或免除追究工作过错责任的。

十、工作过错发生后,处室及过错责任人应将过错原因和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办公室,办公室启动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程序,按照局领导要求对工作过错情况及相关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局党组。

十一、工作过错责任的认定和追究由局党组研究确定。

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13篇 建筑二公司hse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建筑分公司hse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1、按照公司年度hse工作要点及《hse指令书》,结合生产任务,制定hse管理目标,并逐级分解。

2、目标考核实行分级管理。项目部由公司相关部门组织考核,项目部所属作业队和合作队伍由项目部组织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

3、项目部的责任目标考核以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hse指令书》为考核依据。项目部所属作业队和合作队伍以项目部分解的目标为考核依据。

4、考核保留记录,填写相关表格,填写要真实、清楚。

第14篇 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

(一)、保修期的确定

工程保修期应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起算,如果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不同,则该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保修期应以其竣工验收合格目起算。

工程保修的期限,在符合政府在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由业主及承包商在合同文件中订明。

(二)、保修期的质量缺陷与处理

保修期内若发现工程质量缺陷,业主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设计人、承包商及有关各方确定质量缺陷的事实和责任,必要时,可建议业主邀请质量监督机构及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部门参与。

在质量缺陷责任确定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责任方提出缺陷的处理方案,审批并监督该方案尽快实施。

若缺陷处理方案不能得到及时实施,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业主,并建议由其他承包商完成上述工作,其处理的费用应依据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三)、保修责任的解除

如果在保修期内没有出现质量缺陷或虽出现质量缺陷但经过上述程序处理后未发现新的缺陷,总监理工程师应在保修期结束之后及时签发解除保修期质量责任证书给承包商并抄送业主。

保修责任解除后,总工程师应及时向业主签发退还剩余保留金或保函的证明文件。

第15篇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事故的责任,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处理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党纪、行政处分和必要的经济处罚;有关责任人员的行为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学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学校安全责任区的责任人及安全管理员分别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

二、学校各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坚持有岗就有职,有职就有责,岗职对应,职责对等原则。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区域的责任人因公因私请假,学校必须安排该责任区域临时责任人,确保岗位有人,临时责任人负有该责任区域一切职责。

三、学校负责人、分管领导、学校安全管理员、各安全管理责任区域的责任人要有高度的大局意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查严防,防微杜渐,把一切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尽可能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对各责任人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

五、在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影响程度,给予各安全管理责任区域的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开除公职等行政处分,并根据行政处分给予扣发奖金、降级聘用、待岗、调离工作岗位、解聘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责任。

1、对安全工作擅自脱岗、玩忽职守、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拖沓懒散。

2、对安全工作不重视、管理不力、存在麻痹、厌倦、懈怠情况的。

3、安全工作管理职责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的。

4、对安全事故可预见、可避免而因个人主观原因未能预见、避免的。

5、对要求整改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处置不力,措施不当的;存在安全隐患,经有关人员提出警告整改建议限期整改,而无有效改进措施或拒不整改的。

6、因教育管理不力,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7、因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8、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隐瞒不报、报告不及时或作虚假报告。

9、因上述原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使师生生命财产、公私财物遭受损失,又不认真查处、改进工作的。

六、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在教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对见义勇为,为保护国家财产或师生安全作出贡献者要给予表彰奖励;对遇险不救、临危逃脱者,要给予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第16篇 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

为确保我校正常教学秩序顺利进行,维护校纪校规,保障师生安全,重视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 、贯彻 “ 谁主管谁负责 ” 的原则,校长是学校第一责任人,各办公室负责人是各科室第一责任人。

2 、认真执行目标责任制,落实各项检查和防范措施,每学期考核一次,若没有违纪情况和检查次数、时间、人员到位,可获安全责任奖(每期按100元/人)。

3 、凡对安全工作做出成绩者,给予一次性的奖励,有突出贡献者学校将给予特别嘉奖。

4 、安全防范检查措施不落实、不到位,按考核扣除安全责任奖,考核根据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行。

5 、发生安全事故,按规定扣除安全奖,事件较为严重的还将扣除年终奖,并实行“一票否决”,部门和当事人当年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6 、发生重大事故,召开现场会议,分析情况,做好善后工作。严格按照 “ 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 的原则,查明原因,严肃处理。

7 、发生重大事故,追究部门责任人和当事人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如造成事故的当事人是学生,除追究学生责任外,学生导师也将承担一定的责任。

第17篇 幼儿园建立健全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度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州、县有关加强教育系统安全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文件精神,确保校园安全与稳定,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做好宣传、教育和排查工作,制定以下制度。

1、成立由学校校长任组长的安全教育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保证专设机构、专人管理、专项经费。学校校长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责,要做到任务明确,措施有力,工作到位。

2、无发生校舍设备倒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无发生重大校园火灾事故。组织校外大型活动时无发生恶性交通事故。无发生学校师生群体严重中毒事故。无发生严重校园暴力案件。无发生造成社会影响的治安和刑事案件。无发生造成社会影响的群体上访事件。无发生造成影响的师德事件。

3、各部门要加大安全工作力度,做到有组织、有制度、有宣传、有检查、有记录。要开设法制教育课和讲座,每半年搞一次法制报告会。学生、教职工违法犯罪率分别控制为零。开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教育,单位内无种值、吸毒、贩毒人员。

4、加强领导干部管理,无犯罪行为。

5、及时上报师生违法犯罪情况,及时上报各种安全事故,不得隐瞒。如有隐瞒,一经查实,追加责任。

6、学校政教处要采取各种形式对师生、职工进行防火、防盗、防电、防雷、防风、防水、饮食、交通安全等各种安全教育及演练,提高自护、自防、自救意识。各部门要积极协助、参加。

7、学校政教处要抓好值班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坐班及定时巡视检查,严禁值班人员脱岗。

8、各部门要定期对相应的办公室等场所进行检查、维修,一定要按照规程和要求去做,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及时解决,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各部门要对存在的隐患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拿出计划,落实死看死守措施。

9、各重点部位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消防器材,并成立安全救护队,力争把不安全事故处置在初发阶段。

10、各部门要建立安全信息网络,对外联系电话要做到畅通无阻。

第18篇 镇z_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镇中心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食堂食物的进出及饮食卫生安全,生活用水安全,小卖部各种食品的进货、销售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总务处负责人主管。

(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学生寝室安全,门卫安全,教学楼安全,,疫情疾病预防安全,由政教处负责人主管。

(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实验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馆安全,由教务处负责人主管。

教师、学生外出学习参观的交通、财务、人生安全,由各专业负责人主管。

(四)财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总务处负责人主管。

(五)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席主管。

(六)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二、安全责任划分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副校长对分管工作负责。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

1、各科室、部门负责人是所负责科室、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科室、部门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2)负责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督查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的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

(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30分钟内向校长报告,并在1小时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

2、实验室负责人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教学楼安全工作/宿舍内学生安全工作:政教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4、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班级经学校同意外出参加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

5、重大活动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含外出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工作:组织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

6、一周常规管理安全工作、门卫安全工作:政教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对学校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责。

7、消防安全器材的购进、安置和管理由总务处负责。

8、食堂和小卖部安全工作:总务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抓好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9、防病、防疫管理工作:政教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疫情的防治、监控和报告,防止各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

(2)医务室负责人要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学校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

10、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政教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居委会抓好治理工作。

(2)保卫组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校外不良分子袭击学生时,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学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11、全体教职工是自己岗位和工作内容范围的直接责任人:

(1)对本岗位工作(含值班)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对本岗位工作范围的安全工作,若需采取措施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三、安全责任追究

安全工作事关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学校的发展和稳定,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对学生、对家长、对学校和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谁主管、谁负责”, “谁批准,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关责任。

安全工作是全体教职工的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取消责任人本学年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晋升资格、视其情节轻重扣减期末综合考核奖金,并依照zz中心学校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办法执行.

(一)各科室、部门不履行安全职责发生安全事故时,追究科室、部门负责人责任。

(二)各科室、部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学校;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一天,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政教科。瞒报、迟报、漏报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不经学校同意,各科室、部门、班级不得组织学生外出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其他活动。擅自外出活动的,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班主任责任。

(四)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对学生的实验、实习操作,应按安全规程严格要求。违反的,追究该课任教师的责任。

(五)总务处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墙、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并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因疏于管理而发生意外时,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六)总务处对食堂和小卖部食品卫生监管不力,发生师生中毒事件的,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七)对传染病监控、预防不到位,发生传染病在校内流传,追究政教处负责人责任。

(八)学校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符合相关规定和安全标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九)学校_、做操应由政教处统一指挥,保证_、做操的纪律。学校_、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踩踏事故的发生。组织_、做操负责人要负责维持秩序、保护学生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组织者管理不到位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十)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否则,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十一)本制度从二

第19篇 公司放行条 工作责任制度

公司放行条工作责任制度

1、执行《放行条管理条例》,规范所有部门及外包车间载货车辆的出入秩序,以保证各部门及外包车间的财产安全。条例基础原则:不同的部门使用不同的放行条,不同分类的放行条作为不同货物的出入凭证,公司部门放行条与外包车间放行条执行不同的管理制度。

一、放行条的分类

(一) 公司各部门放行条

1. 物流部放行条:适用于成品管、半成品管、配件、销售钢带出入凭证。

2. 生产车间放行条:适用于半成品管、生产设备出入凭证

3. 原料放行条:适用于原材料出入凭证

4. 废料放行条:适用于公司生产车间的废料、边丝、不定尺出入凭证。

5. 辅料放行条:适用于辅料、气体出入凭证

6. 总务用品放行条:适用于总务用品、辞职员工行李出入凭证

(二) 外包车间放行条

1. 压延车间放行条:适用于压延原材料、压延生产设备、压延车间总务用品出入凭证。

2. 铭冠车间放行条:适用于铭冠车间生产的成品管、半成品管及铭冠车间原料、 辅料、生产设备、总务用品出入凭证。

3. 压花车间放行条:适用于压花车间半成品管、压花生产设备、压花车间总务用品出入凭证。

4. 打包车间放行条:适用于打包车间外购的废料、边丝、不定尺出入凭证。

二、放行条的制作流程:由公司统一定版制作,各部门及各外包车间必须使用公司制作的放行条,自制放行条一律不允许作为出入凭证,并对自制放行条者从重处理,一经发现先罚1000元再赔偿损失。公司各部门放行条制作费用计入该部门运营成本,外包车间放行条制作费用由外包车间承担。

三、放行条的发放流程:公司各部门放行条及外包车间放行条均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发放,各部门放行条负责人到人力资源部领用,并配合人力资源部作好登记存档工作。

四、已领的放行条保管、盘点制度

(一)公司各部门放行条:由各部门放行条开具人保管,每月最后1天下班前盘点存量放行条的页数及编码,上报人力资源部核对,若有盘亏者罚款100元/页。

(二)外包车间放行条:由各外包车间放行条负责人保管,每月最后1天下班前盘点存量放行条的页数及编码,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对,若有盘亏者罚款100元/页。

五、放行条开具权限规定:各部门及各外包车间负责人制定放行条开具权限名单,每月最后一天由部门或外包车间负责人把下月放行条开具权限名单及签名样式报到人力资源部,月中调整名单的在当班通知到人力资源部。

(一) 公司各类型放行条开具权限规定

1. 物流部放行条:

2. 生产车间放行条:压花管由车间经理、压花负责人开具;模具由各车间经理或车间经理指定的前段管理员开具。

3. 原料放行条:由原料仓主管及主管指定的原料仓管员开具。

4. 废料放行条:由统计部经理指定的废料管理员开具。

5. 辅料放行条:由统计部经理指定的辅料管理员开具。

6. 总务用品放行条: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助理或经理指定的人力资源部员工开具。

(二) 外包车间放行条开具权限规定:打包车间放行条由公司统计部废料管理员开具,其它外包车间放行条由外包车间负责人或负责人指定人员开具。

六、放行条的填写规则

(一) 详细填写放行条各项内容:单位、车牌号码、货物类型、数量、经手人、日期时间。

(二) 经手人必须本人签全名,不得代签放行条,一经发现必重罚。

(三) 放行条有效时间为30分钟,超过30分钟的放行条作废,保安将不给予放行。特殊:物流部放行条中的夜班厂车放行条,加备注'夜班厂车',只填写日期不需要填写时间。

(四) 放行条不得作任何涂改,否则作废,保安将不给予放行。

(五) 超时、涂改或取消任务等作废放行条必须与存根一起上交到人力资源部,并在放行条上注明作废原因;重开放行条时必须收回作废放行条。

(六) 放行条存根填写内容必须与相同编码的放行条一致,在次日上午9:00前上交到人力资源部。

七、放行条的核对操作流程

(一) 人力资源部在每月最后一天把下月放行条开具权限名单及签名样式递交保安班,月中调整名单的在当班通知到保安班。

(二) 保安在放行前必须认真核对经手人签名是否有假、车上货物与放行条类型是否相符,核对无误放行时在放行条背面写上放行时间及签全名,次日上午9:00前将放行条上交到人力资源部。

(三) 人力资源部每天核对保安部上交的放行条和各部门上交的放行条存根,核对内容包括填写内容、编号、签名,核对无误的登记编号存档。

(四) 人力资源部收到的放行条遗失报告时,必须即时告知保安班遗失编码,保安班不得放行使用已报失放行条的车辆。

(五) 人力资源部每月核对各类型放行条上交的存量盘点表,核对内容包括数量、编号。

(六) 人力资源部每天核对放行条与《外来车辆出入登记表》、《厂车出入登记表》是否一致,核对完成后提交给监察部李铭森

八、放行条奖惩制度

(一) 放行条与存根内容、编号不一致的,给予开具放行条人员5元/次处罚。

(二) 模拟他人笔迹开具放行条的,视情节轻重从重处罚。

(三) 未验收放行条即放行的,给予100元/次罚款,并全额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 人力资源部未尽到核对、监督责任的给予10元/次处罚。

(五) 由人力资源部发现开具放行条负责人遗失放行条者,给予100元/页罚款;验收及核对部门遗失放行条者,给予10元/页罚款。

(六) 及时发现放行条遗失并通知人力资源部,能准确告知遗失放行条的编码,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罚款10元/次。

(七) 私自制作放行条者,罚款1000元/次,并全额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 发现重大违纪恶性侵吞公司财产事件并及时制止者,给予挽回经济损失的20%金 额作为奖励。

(九) 具有放行条开具权限的员工,

第20篇 _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贯彻执行《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和全面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坚持“有职必有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有效防范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领导机构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食堂食物的进出及饮食卫生安全,生活用水安全,医务室及疫情疾病预防安全,小卖部各种食品的进货、销售安全,由总务处负责人主管。

(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学生寝室安全,门卫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政教处负责人主管。

(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室安全,由教务处负责人主管。

(四)财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财务负责人主管。

(五)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席主管。

(六)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二、安全责任划分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副校长、政教处对分管工作负责。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

1、各部门、教研室负责人是所部门、教研室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部门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2)负责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督查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的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

(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30分钟内向校长报告,并在1小时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

2、实验室管理员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班级经学校同意外出参加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

4、重大活动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含外出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工作:组织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

5、宿舍内学生安全工作:宿舍管理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6、一周常规管理安全工作政教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门卫安全工作,门卫保卫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对学校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责。

7、消防安全器材的购进、安置和管理由总务处负责。

8、食堂和小卖部安全工作:总务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抓好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9、防病、防疫管理工作:总务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疫情的防治、监控和报告,防止各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

(2)医务室负责人要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学校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

10、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政教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村委会抓好治理工作。

(2)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校外不良分子袭击学生时,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学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11、全体教职工是自己岗位和工作内容范围的直接责任人:

(1)对本岗位工作(含值班)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对本岗位工作范围的安全工作,若需采取措施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三、安全责任追究

安全工作事关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关系学校的发展和稳定,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对学生、对家长、对学校和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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