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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资管理制度案例(15篇)

发布时间:2022-02-28 12:38:05 查看人数: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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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资管理制度案例

第1篇 某公司工资管理条例

公司工资管理条例

一.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 工资结构

第三条 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 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 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 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 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 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 工资系列

第九条 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 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 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 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 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 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 员工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1:

表1工资系列适用范围

工资系列

适用范围

管理层系列

1.总经理2.副总经理

职能管理系列

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产部、质管部、物流管理部所有员工

项目管理系列

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生产系列

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营销系列

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四. 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 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固定工资=工资总额×40%

绩效工资=工资总额×60%×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1)

第十七条 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待岗人员工资按照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试用期员工工资参照附件1《试用期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八条 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确定方法见表2。

表2:绩效工资确定方法

考核成绩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绩效工资发放数额

90(含)--100分

≤1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80(含)--90分

≤0.8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60(含)--80分

≤0.5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60分以下

≤0.3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第十九条 职能部门普通员工考核由其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经理考核由其主管副总负责;项目部成员考核由其项目经理负责。考核成绩和计发系数每月8号前上报至人力资源部。

注1:原则上管理层工资由公司承担,若管理层人员兼任项目经理,则其基本工资由公司承担,绩效工资由项目部承担。

注2:总经理绩效工资计算方法:总经理月绩效工资=项目经理月平均绩效工资×1.5。总经理的收入原则上最高限额为5500元。副总经理兼任项目经理时绩效工资原则上按其负责的项目的经营情况确定其月绩效工资。

第二十条 为鼓励公司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及以上管理者为公司忘我工作,体现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公司按月发放职务津贴,具体如下表:

表3

职务

总经理

副总经理

部门经理

项目经理

职务津贴

1000

800

600

700

五. 薪级调整

第二十一条 原则上公司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根据当年的经营业绩,并根据年终综合考核成绩对全体员工发放二次绩效工资(年终奖),并酌情对工资标准予以调整,重新确定所有员工的工资。年工资总额增减幅度与上年度公司经济效益成正比。

第二十二条 年终绩效考核采用档级评分制,评分方法与考核工具见《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职能部门员工年终考核成绩与薪级调整幅度的对应关系见表4。

表4:年终综合考核成绩与薪级调整幅度对应关系

考核成绩

薪级调整幅度

薪级计算公式

90(含)~100分

上调1~1.5个薪级

薪酬区间(上限+下限)÷2÷10

80(含)~90分

上调0.5个薪级

薪酬区间(上限+下限)÷2÷10

60(含)~80分

工资保持不变

薪酬区间(上限+下限)÷2÷10

60分以下

下调0.5~1.5个薪级

薪酬区间(上限+下限)÷2÷10

六. 关于员工工资

第二十三条 员工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1)公司员工工资标准经董事长批准;(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可以变更员工工资标准。

第二十四条 员工工资核定。员工根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聘用的岗位和职务,核定其工资标准。具体的人员工资确定应根据薪酬区间,由用人部门提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确定。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的工资直接由总经理确定。对于特殊人才的工资标准,由总经理提议,报董事长特批。初次从事该岗位的员工,原则上自该岗位薪酬区间下限起薪,经年终考核后,再调整薪级。

第二十五条 销售员的薪酬按《销售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以到公司服务的时间计算,每满一年每月发工龄工资50元,每年年初增发,5年封顶。

第二十七条 员工工资变更。根据岗动薪变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员工职务、岗位变动,从生效之日起下一个支薪日,按新岗位标准调整。

第二十八条 员工工资变更办理。由薪资申报人员填写《工资调整申请表》,由直接主管建议调整薪级,并报人力资源部按有关审批流程办理。

七. 工资发放

第二十九条 工资计算以月为计算期。月平均工作日为20.92天,若需计算日工资,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日工资额=当月工资/20.92。

第三十条 公司考勤实行指纹打卡管理,由人力资源部每月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在考勤扣款中体现。

第三十一条 公司员工固定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5日,绩效工资在次月15日合并发放。关于加班、带薪休假以及当月考勤扣款等项目将在次月兑现。如果工资发放日恰逢节假日,工资在节假日前一天提前发放。

第三十二条 加班工资:在法定节日加班的员工,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其加班费。员工加班工资的折算以每月20.92天,每天7小时计算。

第三十三条 带薪休假工资:员工在休假期间按照实际休假天数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即当月绩效工资扣发额=当月绩效工资÷20.92×休假天数,其它福利待遇不变。

第三十四条 员工请假、休假时工资标准,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员工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工资,均于正式转正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六条 辞职(辞退、停职、免职)人员,于办理完交接手续正式离开公司(或命令到达)之日起停发工资。

第三十七条 工资误算、误发时,当事人(部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公司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同等额度的处罚。因误算而超付的工资,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可向员工或部门行使追索权。

第三十八条 公司_或经公司同意的培训、教育或外事活动,公司按规定付给员工工资。

八. 福利与补贴

第三十九条 视公司经营状况,发放下列福利与补贴:

1.发放取暖、降温费:12~2月,每人每月30元;7~9月,每人每月10元。

2.节日补助(春节、五一、元旦、国庆等节日)公司给予一定的补贴。

3.生日礼物为公司盖章的生日贺卡和生日蛋糕券。

4.员工结婚,公司赠送一定数额的礼金。

5.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丧葬,公司给予一定的慰问金。

6.公司根据情况不定期组织各种集体活动,活动费由公司承担。

第四十条 通讯补贴: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移动通讯费补贴标准。总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90%报销,报销上限为600元/月;副总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90%报销,报销上限为500元/月;部门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80%报销,报销上限为300元/月;项目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80%报销,报销上限为400元/月;司机按实际发生额的70%报销,报销上限为150元/月;销售人员及特殊岗位人员的通讯补贴另定。

第四十一条 住房补贴:每月补贴50元。

第四十二条 误餐补贴:每月补贴90元。

第四十三条 交通补贴:每月补贴50元。

第四十四条 员工的固定工资作为公司为员工办理各种保险的基数。当员工固定工资未达到本市办理各类保险的最低限时,按本市低保基数为其办理保险。

九.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报董事会审批,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某公司工资管理制度

公司工资管理制度

公司工资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 工资结构

第三条 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 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 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 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 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 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 工资系列

第九条 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 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 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 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 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 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 员工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1:

表1工资系列适用范围

工资系列

适用范围

管理层系列

1.总经理2.副总经理

职能管理系列

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产部、质管部、物流管理部所有员工

项目管理系列

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生产系列

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营销系列

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四. 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 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固定工资=工资总额×40%

绩效工资=工资总额×60%×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1)

第十七条 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待岗人员工资按照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试用期员工工资参照附件1《试用期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八条 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确定方法见表2。

表2:绩效工资确定方法

考核成绩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绩效工资发放数额

90(含)--100分

≤1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80(含)--90分

≤0.8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60(含)--80分

≤0.5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60分以下

≤0.3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第十九条 职能部门普通员工考核由其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经理考核由其主管副总负责;项目部成员考核由其项目经理负责。考核成绩和计发系数每月8号前上报至人力资源部。

注1:原则上管理层工资由公司承担,若管理层人员兼任项目经理,则其基本工资由公司承担,绩效工资由项目部承担。

注2:总经理绩效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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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资管理制度

方法:总经理月绩效工资=项目经理月平均绩效工资×1.5。总经理的收入原则上最高限额为5500元。副总经理兼任项目经理时绩效工资原则上按其负责的项目的经营情况确定其月绩效工资。

第二十条为鼓励公司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及以上管理者为公司忘我工作,体现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公司按月发放职务津贴,具体如下表:

表3

职务

总经理

副总经理

部门经理

项目经理

职务津贴

1000

800

600

700

五. 薪级调整

第二十一条 原则上公司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根据当年的经营业绩,并根据年终综合考核成绩对全体员工发放二次绩效工资(年终奖),并酌情对工资标准予以调整,重新确定所有员工的工资。年工资总额增减幅度与上年度公司经济效益成正比。

第二十二条 年终绩效考核采用档级评分制,评分方法与考核工具见《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职能部门员工年终考核成绩与薪级调整幅度的对应关系见表4。

表4:年终综合考核成绩与薪级调整幅度对应关系

考核成绩

薪级调整幅度

薪级计算公式

90(含)~100分

上调1~1.5个薪级

薪酬区间(上限+下限)÷2÷10

80(含)~90分

上调0.5个薪级

薪酬区间(上限+下限)÷2÷10

60(含)~80分

工资保持不变

薪酬区间(上限+下限)÷2÷10

60分以下

下调0.5~1.5个薪级

薪酬区间(上限+下限)÷2÷10

六. 关于员工工资

第二十三条 员工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1)公司员工工资标准经董事长批准;(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可以变更员工工资标准。

第二十四条 员工工资核定。员工根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聘用的岗位和职务,核定其工资标准。具体的人员工资确定应根据薪酬区间,由用人部门提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确定。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的工资直接由总经理确定。对于特殊人才的工资标准,由总经理提议,报董事长特批。初次从事该岗位的员工,原则上自该岗位薪酬区间下限起薪,经年终考核后,再调整薪级。

第二十五条 销售员的薪酬按《销售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以到公司服务的时间计算,每满一年每月发工龄工资50元,每年年初增发,5年封顶。

第二十七条 员工工资变更。根据岗动薪变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员工职务、岗位变动,从生效之日起下一个支薪日,按新岗位标准调整。

第二十八条 员工工资变更办理。由薪资申报人员填写《工资调整申请表》,由直接主管建议调整薪级,并报人力资源部按有关审批流程办理。

七. 工资发放

第二十九条 工资计算以月为计算期。月平均工作日为20.92天,若需计算日工资,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日工资额=当月工资/20.92。

第三十条 公司考勤实行指纹打卡管理,由人力资源部每月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在考勤扣款中体现。

第三十一条 公司员工固定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5日,绩效工资在次月15日合并发放。关于加班、带薪休假以及当月考勤扣款等项目将在次月兑现。如果工资发放日恰逢节假日,工资在节假日前一天提前发放。

第三十二条 加班工资:在法定节日加班的员工,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其加班费。员工加班工资的折算以每月20.92天,每天7小时计算。

第三十三条 带薪休假工资:员工在休假期间按照实际休假天数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即当月绩效工资扣发额=当月绩效工资÷20.92×休假天数,其它福利待遇不变。

第三十四条 员工请假、休假时工资标准,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员工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工资,均于正式转正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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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资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 辞职(辞退、停职、免职)人员,于办理完交接手续正式离开公司(或命令到达)之日起停发工资。

第三十七条 工资误算、误发时,当事人(部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公司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同等额度的处罚。因误算而超付的工资,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可向员工或部门行使追索权。

第三十八条 公司_或经公司同意的培训、教育或外事活动,公司按规定付给员工工资。

八. 福利与补贴

第三十九条 视公司经营状况,发放下列福利与补贴:

1.发放取暖、降温费:12~2月,每人每月30元;7~9月,每人每月10元。

2.节日补助(春节、五一、元旦、国庆等节日)公司给予一定的补贴。

3.生日礼物为公司盖章的生日贺卡和生日蛋糕券。

4.员工结婚,公司赠送一定数额的礼金。

5.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丧葬,公司给予一定的慰问金。

6.公司根据情况不定期组织各种集体活动,活动费由公司承担。

第四十条通讯补贴: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移动通讯费补贴标准。总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90%报销,报销上限为600元/月;副总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90%报销,报销上限为500元/月;部门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80%报销,报销上限为300元/月;项目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80%报销,报销上限为400元/月;司机按实际发生额的70%报销,报销上限为150元/月;销售人员及特殊岗位人员的通讯补贴另定。

第四十一条住房补贴:每月补贴50元。

第四十二条误餐补贴:每月补贴90元。

第四十三条交通补贴:每月补贴50元。

第四十四条员工的固定工资作为公司为员工办理各种保险的基数。当员工固定工资未达到本市办理各类保险的最低限时,按本市低保基数为其办理保险。

九.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报董事会审批,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1:《岗位工资一览表》

附件2:《试用期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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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公司工资管理制度范例

好的工资管理制度是一个公司维护员工利益的根本,并且是稳定团队,留住员工的根本。以下整理了详细的公司工资管理制度范本,可供参考。

1目的

1.1为形成稳定的工作团队,维护公司各级员工的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快速、有序的发展,规范工资管理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与本公司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的员工。

1.3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的工资,不含非月度性支付的奖金、因特殊事项或情况支付的津贴和补贴等。

2工资结构

2.1工资由标准工资、变动工资两大类组成。

2.2标准工资为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正常劳动后可获得的货币性收入,具体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技能工资、全勤工资。

2.3变动工资为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经考核后获得的货币性收入,具体科目包括:绩效工资。

3工资序列

3.1公司根据不同职位要求,确定生产、行政、技术、销售四类工资序列。

3.2生产工资序列适用于从事生产管理、仓库管理、制造生产等生产运营或事务的员工。

3.3行政工资序列适用于从事行政、人力资源、财务等公司常规运营管理或事务的员工。

3.4技术工资序列适用于从事产品研发、生产技术、质量管理、售后服务等专业技术的员工。

3.5销售工资序列适用于从事市场营销、销售推广的员工。

4工资计算

4.1工资计算工式:

应发工资=标准工资+变动工资

标准工资=基本工资+技能工资+全勤工资

变动工资=绩效工资+特殊贡献奖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其他项目

扣除项目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缴纳的相关税费,包括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保费、补充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其他项目是指工资发放中有多付、错付、漏付的费用,以及有关法定需要支付的金额较小的费用,如中夜班津贴、独生子女费等,在下月工资“其他”项中多退少补或支付。

4.2加班工资计算:

法定休假节日加班:加班工资=标准工资÷21.75÷8×加班时间(小时)×300%

休息日加班:加班工资=标准工资÷21.75÷8×加班时间(小时)×200%

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

加班工资=标准工资÷21.75÷8×加班时间(小时)×150%

4.3病假工资计算:

病假工资=(基本工资+技能工资)÷21.75×病假时间(天)

病假时间满一个月且病假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将补足到最低工资标准。

4.4事假工资计算:

因个人事宜请假,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公司将不支付请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和技能工资,并不支付全勤工资。

绩效工资和特殊贡献奖仍按照绩效考核和特殊贡献情况予以支付。

4.5员工离职工资计算:

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基本工资和技能工资。其中劳动合同期满的,公司将折算支付其相应的全勤工资。绩效考核周期满的,公司将支付其相应的绩效工资。

4.6员工值班工资计算

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从事临时性值班工作的,按照日工资80元计算值班报酬。

5工资支付

5.1工资支付时间:每个自然月的5日,如遇到法定休假节日,则提前到法定休假节日前一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的,可商公司工会同意或者以通知的形式,顺延到法定休假节日后一工作日支付。

5.2工资支付方式:工资一般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进入个人工资账户。如遇特殊情况的,可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员工。员工本人因故不能领取的,可以书面委托的形式委托他人领取。

5.3工资签收:工资支付给员工后3日内,员工应办理签收确认手续。公司将向员工提供工资的明细情况,包括员工姓名(工号)、金额、项目、时间等。

工资签收记录将由公司保存2年。

5.4离职工资支付:员工离职并交接完相应的工作后,于离职的最后一日持“交接单”到财务部门领取现金。

5.5工资预支:个别员工个人或家庭遇突发情况,需要预支现金的,在有2名员工担保的情况下,可预先支付一定的工资,在公司工作每满1年,可预借1个月的工资,具体金额由人力资源部审核确定。

5.6工资支付疑义处理;对工资支付金额及其他相关问题存在疑义的,可于3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反映,人力资源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6工资调整

6.1公司工资原则上每年调整1次,与政府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时间同步。

6.2公司工资调整的幅度由人力资源部提出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商议,并商工会后执行。

6.3工资总额主要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人力资源计划,并参考cpi指数变动幅度进行。

6.4员工个人的工资调整情况主要根据个人绩效考核、劳动力市场薪酬调查信息和个人能力提升情况调整。

6.5因职位升降的,按照调整后的职位确定工资。

6.6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收入调整没有约定的,适用本法调整工资。

7试用期工资管理

7.1本章规定仅适用于试用期的员工。

7.2试用期员工的首月工资按照本职位固定工资最低标准执行,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执行。经首月考核后,由本部门负责人提出工资建议,经人力资源部和部门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总经理批准确定其后续试用期工资。

7.3对于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试用期工资可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批准,直接确定。

7.4试用期工资直接由财务部门以现金形式发放。

8年终奖金

8.1年终奖金每年发放一次。公司根据年度经营业绩,对企业经济效益作出较大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8.2年终奖金兑现前提:公司经济效益指标达到了既定要求,凡没有达到既定工作要求的部门一律不予发放。

8.3年终奖金支付标准:个人本年度平均月工资额×加发月数

8.4年终奖金的发放,一般在春节前5个工作日汇到员工工资账户。

8.5年终奖金发放时,已离职者和实际工作时间不满三个月的不具备领取资格。

9其它事项

9.1工资水平为公司重要商业信息,员工负有保密义务。任何泄露本人工资信息者,一经发现,予以一次书面警告,并作为绩效考核的一个重要负面项目。

9.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4篇 某公司工资管理制度

每个公司,针对于不同阶层的员工都会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如考勤制度、绩效制度、工资管理制度等。以下是详细的公司工资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一.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工资结构

第三条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工资系列

第九条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员工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1:

表1工资系列适用范围

工资系列

适用范围

管理层系列

1.总经理2.副总经理

职能管理系列

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产部、质管部、物流管理部所有员工

项目管理系列

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生产系列

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营销系列

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四.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固定工资=工资总额×40%

绩效工资=工资总额×60%×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1)

第十七条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待岗人员工资按照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试用期员工工资参照附件1《试用期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八条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确定方法见表2。

表2:绩效工资确定方法

考核成绩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绩效工资发放数额

90(含)--100分

≤1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80(含)--90分

≤0.8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60(含)--80分

≤0.5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60分以下

≤0.3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第十九条职能部门普通员工考核由其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经理考核由其主管副总负责;项目部成员考核由其项目经理负责。考核成绩和计发系数每月8号前上报至人力资源部。

注1:原则上管理层工资由公司承担,若管理层人员兼任项目经理,则其基本工资由公司承担,绩效工资由项目部承担。

注2:总经理绩效工资计算

方法:总经理月绩效工资=项目经理月平均绩效工资×1.5。总经理的收入原则上最高限额为5500元。副总经理兼任项目经理时绩效工资原则上按其负责的项目的经营情况确定其月绩效工资。

第二十条为鼓励公司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及以上管理者为公司忘我工作,体现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公司按月发放职务津贴,具体如下表:

表3

职务

总经理

副总经理

部门经理

项目经理

职务津贴

1000

800

600

700

五.薪级调整

第二十一条原则上公司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根据当年的经营业绩,并根据年终综合考核成绩对全体员工发放二次绩效工资(年终奖),并酌情对工资标准予以调整,重新确定所有员工的工资。年工资总额增减幅度与上年度公司经济效益成正比。

第二十二条年终绩效考核采用档级评分制,评分方法与考核工具见《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职能部门员工年终考核成绩与薪级调整幅度的对应关系见表4。

表4:年终综合考核成绩与薪级调整幅度对应关系

考核成绩

薪级调整幅度

薪级计算公式

90(含)~100分

上调1~1.5个薪级

薪酬区间(上限+下限)÷2÷10

80(含)~90分

上调0.5个薪级

薪酬区间(上限+下限)÷2÷10

60(含)~80分

工资保持不变

薪酬区间(上限+下限)÷2÷10

60分以下

下调0.5~1.5个薪级

薪酬区间(上限+下限)÷2÷10

六.关于员工工资

第二十三条员工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1)公司员工工资标准经董事长批准;(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可以变更员工工资标准。

第二十四条员工工资核定。员工根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聘用的岗位和职务,核定其工资标准。具体的人员工资确定应根据薪酬区间,由用人部门提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确定。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的工资直接由总经理确定。对于特殊人才的工资标准,由总经理提议,报董事长特批。初次从事该岗位的员工,原则上自该岗位薪酬区间下限起薪,经年终考核后,再调整薪级。

第二十五条销售员的薪酬按《销售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以到公司服务的时间计算,每满一年每月发工龄工资50元,每年年初增发,5年封顶。

第二十七条员工工资变更。根据岗动薪变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员工职务、岗位变动,从生效之日起下一个支薪日,按新岗位标准调整。

第二十八条员工工资变更办理。由薪资申报人员填写《工资调整申请表》,由直接主管建议调整薪级,并报人力资源部按有关审批流程办理。

七.工资发放

第二十九条工资计算以月为计算期。月平均工作日为20.92天,若需计算日工资,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日工资额=当月工资/20.92。

第三十条公司考勤实行指纹打卡管理,由人力资源部每月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在考勤扣款中体现。

第三十一条公司员工固定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5日,绩效工资在次月15日合并发放。关于加班、带薪休假以及当月考勤扣款等项目将在次月兑现。如果工资发放日恰逢节假日,工资在节假日前一天提前发放。

第三十二条加班工资:在法定节日加班的员工,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其加班费。员工加班工资的折算以每月20.92天,每天7小时计算。

第三十三条带薪休假工资:员工在休假期间按照实际休假天数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即当月绩效工资扣发额=当月绩效工资÷20.92×休假天数,其它福利待遇不变。

第三十四条员工请假、休假时工资标准,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员工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工资,均于正式转正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六条辞职(辞退、停职、免职)人员,于办理完交接手续正式离开公司(或命令到达)之日起停发工资。

第三十七条工资误算、误发时,当事人(部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公司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同等额度的处罚。因误算而超付的工资,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可向员工或部门行使追索权。

第三十八条公司_或经公司同意的培训、教育或外事活动,公司按规定付给员工工资。

八.福利与补贴

第三十九条视公司经营状况,发放下列福利与补贴:

1.发放取暖、降温费:12~2月,每人每月30元;7~9月,每人每月10元。

2.节日补助(春节、五一、元旦、国庆等节日)公司给予一定的补贴。

3.生日礼物为公司盖章的生日贺卡和生日蛋糕券。

4.员工结婚,公司赠送一定数额的礼金。

5.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丧葬,公司给予一定的慰问金。

6.公司根据情况不定期组织各种集体活动,活动费由公司承担。

第四十条通讯补贴: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移动通讯费补贴标准。总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90%报销,报销上限为600元/月;副总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90%报销,报销上限为500元/月;部门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80%报销,报销上限为300元/月;项目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80%报销,报销上限为400元/月;司机按实际发生额的70%报销,报销上限为150元/月;销售人员及特殊岗位人员的通讯补贴另定。

第四十一条住房补贴:每月补贴50元。

第四十二条误餐补贴:每月补贴90元。

第四十三条交通补贴:每月补贴50元。

第四十四条员工的固定工资作为公司为员工办理各种保险的基数。当员工固定工资未达到本市办理各类保险的最低限时,按本市低保基数为其办理保险。

九.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报董事会审批,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1:《岗位工资一览表》

附件2:《试用期工资标准》

第5篇 某公司工资管理及支付办法

下面是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工资管理及支付办法,供各位阅读参考,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下文来掌握薪酬管理的最高境界。

1.制定公司年度总预算,季度预算调整和本部门工作流程;

2.制定财务部年度,季度工作计划,按月做出预算,工作计划及执行;

3.主持制订,修订财务部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4.监督检查和处理反馈财务部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的施行情况;

5.汇总各部门月,季度,年度预算,编制总预算;

6.编制预计损益表,预计资产负债表,预计现金流量表;

7.预算指标下达,平衡及执行情况监督;

8.对各种费用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督;

9.对公司会计核算,往来业务进行审计;

10.分析公司经营情况,资金经营情况及成本费用情况,财务情况,合同,预算执行情况,公司及重要经营活动的投入产出比,定期编制并上报财务分析报告;

11.对公司从事的投资决策,经营决策,融资决策进行综合分析,提供财务支持;

12.公司财产登记卡的造册与保管;

13.定期对财产进行盘点清理;

14.审核各部门的报销单据,对不符合财务制度及有关规定的,直接向总经理投诉;

15.财务帐卡,文件资料的保管与定期归档工作;

16.审核公司员工的工资待遇标准和发放情况;

17.按工作程序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横向联系,并及时对部门间争议提出界定要求;

18.定期主持财务部例会,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指示;

19.召集公司财务方面工作会议;参加公司办公例会及其他重要会议;

20.掌握和执行国家有关管理法规,经济法的基本内容;

21.批阅财务部及其相关文件,在权限范围内签发文件;

22.按工作程序签批直接下级上报的年,月度工作计划以及年,月预算和培训计划;

23.指导,监督,检查所属下级的各项工作;

24.在必要的情况下向所属下级授权;

25.制定财务部员工的岗位描述并界定下级的工作;

26.定期听取财务部员工的述职,并对其工作做出评定;

27.根据工作需要和按照程序申请招聘,调配直接下级的工作岗位,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8.负责财务部员工任用的提名;

29.完成总经理临时授权交办的工作;

30.关心所属下级的思想,工作和生活;

31.定期向总经理述职.

第6篇 公司工资管理支付办法

大家知道企业薪酬管理的七个病症是什么吗下面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提供了公司工资管理及支付办法,供各位阅读,仅供参考。

1.制定公司年度总预算,季度预算调整和本部门工作流程;

2.制定财务部年度,季度工作计划,按月做出预算,工作计划及执行;

3.主持制订,修订财务部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4.监督检查和处理反馈财务部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的施行情况;

5.汇总各部门月,季度,年度预算,编制总预算;

6.编制预计损益表,预计资产负债表,预计现金流量表;

7.预算指标下达,平衡及执行情况监督;

8.对各种费用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督;

9.对公司会计核算,往来业务进行审计;

10.分析公司经营情况,资金经营情况及成本费用情况,财务情况,合同,预算执行情况,公司及重要经营活动的投入产出比,定期编制并上报财务分析报告;

11.对公司从事的投资决策,经营决策,融资决策进行综合分析,提供财务支持;

12.公司财产登记卡的造册与保管;

13.定期对财产进行盘点清理;

14.审核各部门的报销单据,对不符合财务制度及有关规定的,直接向总经理投诉;

15.财务帐卡,文件资料的保管与定期归档工作;

16.审核公司员工的工资待遇标准和发放情况;

17.按工作程序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横向联系,并及时对部门间争议提出界定要求;

18.定期主持财务部例会,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指示;

19.召集公司财务方面工作会议;参加公司办公例会及其他重要会议;

20.掌握和执行国家有关管理法规,经济法的基本内容;

21.批阅财务部及其相关文件,在权限范围内签发文件;

22.按工作程序签批直接下级上报的年,月度工作计划以及年,月预算和培训计划;

23.指导,监督,检查所属下级的各项工作;

24.在必要的情况下向所属下级授权;

25.制定财务部员工的岗位描述并界定下级的工作;

26.定期听取财务部员工的述职,并对其工作做出评定;

27.根据工作需要和按照程序申请招聘,调配直接下级的工作岗位,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8.负责财务部员工任用的提名;

29.完成总经理临时授权交办的工作;

30.关心所属下级的思想,工作和生活;

31.定期向总经理述职.

企业薪酬管理

第7篇 公司工资管理办法(4)

公司工资管理办法(四)

为加强公司员工工资管理、统一标准、规范制度,根据公司自身特点,按照人才市场的规律,为保证公司有一个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使员工各施其职、各尽其责、各获其酬,特制定公司工资管理办法。

公司主要实行综合收入月薪制。

一、综合工资

综合工资为员工月综合收入,主要由标准工资、补贴、绩效考核三部分组成。综合工资是按员工技术、营销、管理职别岗位而确定的。公司员工的职别待遇与月综合工资的对应关系如下(每人定的月综合工资及协议工资另行存档,不公开)。

标准工资(可以对外公开)仅适用于执行综合工资制度的员工,在国家政策规定享受的假期范围内工作而确定工资的一种标准基数,按下列对应表确定:

员工职别与标准工资对应表

月综合岗 位 工资职 别 -元 - 元 -元

管理职务 总裁、总监 部门经理 一般管理人员

研发职务 研发总监 研发经理 一般研发技人员

营销职务 营销总监 营销经理 一般营销业务员

二、综合工资的确定方式

1.综合工资制度:根据公司所需管理人才的特征以及应聘人员的能力,结合人员从事岗位工作属性等各方面的综合因素,以谈判方式确定员工某一阶段的综合工资。

2.计时、计件、绩效考核工资制度:对于从事生产按时、按件与任务额度完成的某项工作,以定额计发的一种工资制度。

三、工资的发放办法

1.综合工资按月发放,次月10日前发放完毕;计时、计件、包干工资、协议工资经经营核算后,按季度发放。

2.标准工资由财务顾问按月造表,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发放。

3.公司员工按规定享受正常的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等,休假期间按本人标准工资支付假期待遇。

4.公司员工病假须有医院证明,三天以内(含)的病假不扣发本人标准工资;三天以上不满五天(含)的病假期间,发放本人标准工资的75%;五天以上不满七天(含)的病假期间,按本人标准工资的50%发放;七天以上不满十天(含)的的病假期间,按本人标准工资的25%发放;十天以上的病假期间,停发标准工资。

低于公司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5.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由公司安排加班的,按本人标准工资计发加班费。目前只限普通员工,且需要部门经理审批。以本人实际加班天数,按本人日标准工资的100%计发加班费。其他人员暂不执行。

6.补贴是综合工资除去标准工资后的余额。补贴的发放基本与标准工资发放同步,由公司提取奖酬金及其它收入中支付,不公开,并由公司指定人员负责发放。

7.补贴只限员工在公司岗位上班期间才享受,离岗休假期间停发、不享受。要求各分公司要严格考勤制度。

第8篇 石油公司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石油销售公司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员工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各类假期及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聘用工和劳务派遣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是指基于岗位价值,完成所在岗位任务,企业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不包括企业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福利费、教育培训费、劳动保护费、团体保险费、加班加点费、住房(车辆)补贴、一次性科研或特殊贡献奖励、安置费、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赔偿)及国家政策规定的不属于工资构成或不在薪酬科目中列支的货币奖励等其他费用。

本办法所称绩效工资是指以一定周期的业绩考评为依据,支付给员工的与生产或工作直接相关的超额劳动报酬。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公司应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工资支付相关事项。

第五条员工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并建立'员工考勤卡'按日记录员工的出(缺)勤情况,员工考勤卡至少保存三年。

第六条公司依据生产(经营)特点,向产品经销公司申报实行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

工时折算按《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执行。

第七条员工工资以月为周期按时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拖欠;如遇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应当提前支付员工工资。

实行年薪制的,按月支付基薪;临时用工约定一次性工作事项的,在员工完成该事项后即时支付工资,但应当至少每月向员工支付一次工资。

员工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等替代货币支付。

第八条公司应委托金融机构向员工本人支付工资,并提供工资清单。

公司按月编制工资表,并至少保存三年以上备查。工资表主要包括员工姓名、支付项目、数额、时间、领取工资者的签名等事项。员工有权向所在单位索取或者查询个人工资收入清单。

第九条公司依法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以下费用:

(一)个人所得税(含企业年金企业缴费部分扣税);

(二)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

(三)协助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由员工负担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十条公司与员工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应当在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手续之前一次性付清员工应得工资。

第三章 假期工资支付

第十一条员工在带薪年休假期间各项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经员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员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员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各单位支付员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各单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但是员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二条员工在探亲假、丧假和批准的路程假期间,发予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各类津补贴;当月假期满12个工作日的(不含12个工作日),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第十三条员工因工负伤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变,由原单位按月发放。

员工工伤伤残等级评定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第十四条病假工资支付

(一)请病假不满12个工作日(含12个工作日)的,病假工资按本人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及津补贴标准的30%扣发,绩效工资不变。病假满12个工作日以上的,病假工资发给本人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及津补贴标准的70%,绩效工资不予以发放,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员工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医疗待遇执行医疗保险规定。

(三)超出规定医疗期,符合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解除劳动关系情形的,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六条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婚假、产假(护理假)、计划生育假(护理假)期间,各项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其中:员工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停发一切工资、奖金、津补贴等,享受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低于本条规定的实行补差,由所在单位将差额部分按月补足)。

第十六条婴儿哺乳假期间,哺乳假工资发给本人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及津补贴标准的60%,绩效工资不予以发放,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年终绩效兑现按当年实际正常出勤月数计算。

在规定的哺乳时间内哺乳婴儿的,按正常出勤对待,各项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七条事假期间,事假当月假期不满12个工作日(含12个工作日)按日扣发岗位工资、津补贴,按日扣发绩效工资;连续事假假期满12个工作日以上的,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第十八条员工请事假、病假可使用当年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期间各项待遇不变。

第四章 加班工资支付

第十九条公司生产任务和经营活动应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完成,只有具备以下条件时,方可安排员工加班加点:

(一)在法定全民节日和公休假日内,生产(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二)必须利用法定全民节日和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对设备进行检修保养的;

(三)由于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供水、供电、通讯等公共设施临时发生故障,必须进行检修的;

(四)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者其它灾害,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进行抢救的;

(五)为了完成国防紧急生产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紧急任务。

第二十条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本人月工资收入(即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及津补贴之和)。

第二十一条公司安排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一)工作日__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小时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二)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二条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员工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各单位安排加班的,分别按照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

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三条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总的工作时间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__工作时间,公司应当按照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工作的按照第二十一第(三)款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加班加点,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一)实行倒班制度和弹性工作制的员工,公休假日出勤时;

(二)员工应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因未完成劳动定额或工作任务而__工作时间的;

(三)从生产施工工作岗位上抽调从事非生产性工作,如文体活动、执勤、出差等,一律不发加班工资。

第二十五条在全体公民放假期间工作的,按照第二十一第(三)款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六条公司要完善员工加班加点的审批制度,合理安排、统筹管理,规范加班加点工资的支付。实行年薪制和年度绩效奖励制的人员,原则上一律安排换休。

第五章 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

第二十七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履行法定职责参加社会活动,应当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

第二十八条员工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使劳动合同中止履行的,暂停支付劳动合同中止期间的工资。

员工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缓刑的,各单位未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且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违反各单位规章制度被降低或者扣除工资;

(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

(四)因生产(经营)困难,无法按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且集体合同、工资协议或者劳动合同未作约定,经与本单位员工代表协商一致降低工资支付标准的。

第三十条公司停工停业,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员工本周期的工资。

第三十一条因生产(经营)困难,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单位,经与员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适当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三十二条单位合并或者分立前拖欠员工工资的,应当在合并或者分立时清偿拖欠的工资;暂不能清偿的,应当在合并或者分立前明确清偿拖欠工资的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由其负责清偿。

单位破产、终止或者解散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清偿所欠员工的工资。

第六章 工资支付监察

第三十三条员工依法对公司工资支付行为进行监督。

第三十四条公司应如实向经销公司报告工资支付情况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证明。

第三十五条员工有权向综合办公室举报投诉工资支付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个人,由hb公司责令限期整改。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hb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9篇 石油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石油销售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工资总额管控,发挥薪酬激励的调节作用,规范工资总额提取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hb公司。

第三条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管理原则。公司综合办公室是工资制度、工资总额、工资标准及工资分配管理的责任部门。

(二)坚持效益匹配原则。工资总额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相关联,工资总额的增长幅度不高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人均收入增长幅度不高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

(三)坚持分配自主原则。公司在产品经销公司核定的范围内,拥有工资总额再分配的自主权。

(四)坚持减员增效原则。实行减员不减资,鼓励各部门通过降低用工总量提高员工收入。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综合办公室对各单位实行工资总额调控管理,主要负责公司本年度工资总额清算和次年工资总额计划基数核定;在经销公司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分解指标、规范使用。同时,建立工资总额提取使用台账,用于记载工资总额提取、使用、结余等情况。

第三章 工资总额结构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包括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和单列工资。

(一)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津补贴。

(二)绩效工资包括奖金、经济目标责任考核挂钩基数及奖惩。

(三)单列工资主要包括企业负责人年薪、不实行年薪制中层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奖励、增人增资、工龄津贴自然增长、加班工资、带薪年休假补偿、代发工资、聘用人员工资、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上级部门对个别单位或个人发放的奖励、集团公司安排的单列奖励及其他核增部分。

第六条下列项目不属于工资总额构成:

(一)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改进奖等技术奖励金和支付合理化建议的酬金;

(二)经上级和集团公司核准发放的特殊贡献奖励;

(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企业负担部分和符合集团公司规定的团体保险费;

(四)员工福利费、教育培训费;

(五)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各项待遇支出;

(六)劳动保护各项支出;

(七)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八)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和安家费;

(九)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十)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员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十一)解除劳动关系时由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赔偿)金;

(十二)劳务外包费和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的服务费;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十四)独生子女补贴、一次性住房补贴;

(十五)依据国家相关规定不列入工资总额的其它项目。

第四章 工资总额管理

第七条公司依据各单位上年度工资总额实发数、用工总量计划、绩效考核和年终绩效兑现挂钩基数及考核结果于年末进行清算,并结合集团公司及产品经销公司下达的次年工资总额,核定次年工资总额计划。

第八条在产品经销公司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做好计划分解,控制工资总额有计划运行。

第九条工资总额的考核

公司工资总额计划核定、经济目标责任挂钩基数确定后,按经济目标考核要求进行考核。

第十条工资总额的提取与使用

公司的工资总额施行月度计划管理,采用月度申报、年终清算的方式,根据年度工资总额计划基数,分解到月,于每月18日前向产品经销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次月工资提取使用申报表。

第十一条公司综合办公室对工资总额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应遵循'先提后用、规范列支'的原则,严格按照工资制度与会计准则核算和使用工资总额。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违反工资总额使用,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实施问责或处罚。

第十三条接受上级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的工资总额使用管理情况检查。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hb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10篇 公司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某公司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的机制,促进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第二条 原则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四、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五、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条 职责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员工薪酬管理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拟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预算;检查或审核《员工异动审批表》和《员工转正定级审批表》;核算并发放公司员工工资;受理员工薪酬投诉。

第二章 薪酬结构

第四条 薪酬构成公司员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福利三个方面

第五条 工资本公司员工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和月薪制工资两大种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基准工资、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等若干部分。第六条 基准工资释义与分类

一、本制度所称基准工资是指公司为每个职位设置的若干个职等中分设的每个薪级,在某一考核周期内不包括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的工资计发基数标准。

二、基准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的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中的基准年薪和月薪制工资中的基准月薪两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相对固定应发的基础工资(基础年薪或基础月薪)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的绩效工资(绩效年薪、基础绩效工资)两部分。第七条 基准提成工资释义与构成:基准提成工资分成应发基础提成工资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的提成绩效工资两部分。

第八条 津贴本制度中的津贴是指特殊岗位的津贴和路救服务补贴等。

第九条 奖金公司设置的奖金主要包括年终绩效工资、超额利润提成奖和突出贡献奖三类。

第十条 福利公司设置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其他福利两部分。

第三章 月薪制

第一十一条 月薪制的释义月薪制是以月度为考核周期,把员工的工资收入与个人月度绩效挂钩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本公司的月薪制又分为标准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两种。

第一十二条 标准月薪制员工工资的构成本公司标准月薪制员工的月工资包括基准工资、加班工资、津贴等,不参与提成工资分配。基准工资只是计发基数,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工资(相对固定的部分,为基准工资的80%,也称:基础月薪)

二、基础绩效工资(浮动部分,为基准工资的20%)

第一十三条 提成月薪制员工工资构成本公司提成月薪制员工的月工资包括基准工资、基准提成工资、加班工资、津帖等。基准工资和基准提成工资只是计发基数。基准工资的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工资,为基准工资的80%,也称基础月薪。

二、基础绩效工资,为基准工资的20%。

基准提成工资的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提成工资,为基准提成工资的80%。

二、提成绩效工资,为基准提成工资的20%。

第一十四条 月基准工资标准月基准工资标准是公司制定的月薪制员工所有职位薪级的标准工资体系。

第一十五条 绩效工资基数释义本制度所称绩效工资基数是提成月薪制人员的基础绩效工资与提成绩效工资之和。

第一十六条 应发绩效工资的计算:

本制度所称应发绩效工资数,是指按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实施考核后,依据员工个人月度绩效分数所对应的绩效工资系数乘以标准月薪制人员的基础绩效工资数或提成月薪制人员的绩效工资基数所得的工资数。

第一十七条 月薪制员工在试用期的月薪公司对通过招聘程序聘用在月薪制岗位上工作的新员工,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的月薪按其拟任职位职等薪级基准工资的80%计发,试用期间不计发绩效工资和超额利润提成奖。

第一十八条 学徒工的薪酬学徒工的薪酬按学徒协议规定支付。

第一十九条 实习生的薪酬实习生在公司实习期间的薪酬按公司与学校签订的实习协议规定支付。

第四章 奖金

第二十条 奖金的种类公司设置年度绩效奖、超额利润提成奖、突出贡献奖和其他奖。第二十一条 年度绩效奖

一、奖励范围:十二月份工资发放名册中的月薪制(包括标准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员工。

二、奖金额度:以公司为单位,计提奖金总额,计提方法如下:公司年度绩效奖标准总额为:公司奖励范围内员工十二月份的的基准月薪乘以奖励范围内员工在公司本年度工作的月数除以12乘以倍数1.5。依总裁办公会议提议,经董事长批准可以调整倍数。公司年度绩效奖应发总额为:公司年度绩效奖标准总额乘以公司绩效(kpi)考核得分对应的年度绩效奖系数。公司绩效分数与公司年度绩效奖系数对应表:司绩效≥105<105分数≥100<100≥95<95≥90<90≥85<85≥80<80≥75<75≥70<70≥60<60公司年度绩效奖系数1.21.11.0510.950.90.80.650.5

三、奖金分配

1、根据各部门的年度绩效情况,作第一次分配,把总额分配至各部门

2、各部门根据员工个人年度绩效情况,作第二次分配,把本部门奖金分配给员工。

第二十二条 超额利润提成奖

一、奖励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二、奖金额度:按公司签订的年度《经营责任书》约定的比例计提。

三、奖金分配奖金的分配比例为:公司总经理(含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可控制在总额的25%以内,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负责人(年薪制人员)、主管的平均数应分别控制在主管(不含)以下员工平均数的15倍、10倍、6倍、3倍以内。公司在进行第一次分配时应视部门绩效的实现情况做适当的比例增减。

第二十三条 法定福利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为员工设置提供带薪假、防寒降温费、免费工作餐、三节(春节、端午、中秋节)礼品、交通和通讯补贴、健康体检、新婚贺礼、女员工节日慰问、重疾与亡故慰问等福利,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订。

第二十五条 薪酬支付方式

一、工资、奖金用现金支付,由公司统

一在银行办理员工个人工资帐户、卡,在支付日将实发薪资转入员工个人工资帐户、卡。

二、福利礼金、礼品的付给可以用现金或实物。

第二十六条 工资核算

一、日基础工资=月基础工资÷25.17

二、小时基础工资=日基础工资÷8

三、加班工资公司按排员工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在公休日(周休息日以下同)加班,应首先安排其补休,不能补休的和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按以下标准和公司《考勤和假期管理制度》规定审批程序发给加班费:

1、延长工作日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加班工资=小时基础工资×加班小时数;

2、公休日的加班工资=日基础工资×加班天数×2;

3、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基础工资×加班天数×3。

四、考勤扣款

(一)、缺勤扣款:按公司《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规定需扣款的缺勤,扣款额=日基础工资×缺勤天数。

(二)、迟到早退扣款:按公司《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规定的扣款标准扣款。五、统一使用公司制定的《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发放汇总表》。

六、填制《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发放汇总表》说明

1、应发款项=基础月薪+基础提成工资+应发绩效工资+福利(现金支付部分)+岗位津贴+加班费+路救补帖+其他应付款;

2、个人所得税计税额=应发款项-未足月扣款-考勤扣款-社保费;

3、个人所得税,按计税额和相关税率计算。

4、应扣款项=未足月扣款+考勤扣款+社保费+个人所得税+住宿费+其他扣款;

5、实发金额=应发款项(合计应发)-应扣合计。

第二十七条 离职员工薪酬支付

一、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或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或员工因公司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所列情形之一而解除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离职的,离职员工在离职前按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了离职手续的,离职前的未发薪酬按以下规定计提、支付:

月薪制员工:

1、离职月工作日的基础工资(包括基础提成工资)按日计算,绩效工资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绩效考核分计算,离职日后的缺勤按事假处理。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在离职日一次付清。

2、年度绩效奖和超额利润提成奖:在年终后离职的,按公司当年计奖办法计发;年中离职的不计发。

二、劳动合同期内,员工因自己的原因要求离职,提前三十天向公司递交了书面通知,或经公司同意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不满三十日可以离职的,离职员工按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了离职手续的,离职前的未发薪酬按以下规定计提支付:

月薪制员工:

1、离职月工作日的基础工资按日计算,绩效工资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绩效考核分计算,离职日后的缺勤按事假处理。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在公司员工薪酬支付日付清。

2、年度绩效奖和超额利润提成奖:年终后离职的,按公司当年的计奖办法计发,年中离职的不计发。

三、劳动合同期内,公司要求无过失员工离职,公司提前三十天或支付一个月基础工资后向员工发出书面通知,员工应按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离职手续,按本条 第一款规定支付未发薪酬。

四、员工离职不按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离职手续的,不予发放离职月的应发未发薪酬,待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发放。

五、因员工过失,公司按违纪辞退处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从应发未发薪酬中扣除,不足扣除的,必须追加赔偿。

第二十八条 试用期工作时间不足三日的不支付工资。

第二十九条 月工资发放审批流程公司员工工资发放审批流程由公司人力资源专员依据《考勤汇总表》《个人月度绩效汇总表》编制《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发放汇总表》,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转财务部复核,报总裁批准后,由财务部将工资汇入员工个人工资帐户。

第三十条 员工工资发放与核算资料管理规范

一、工资核算必须使用公司统一制定的有关报表格式。

二、工资核算的依据资料必须分月整理成册,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建档保存。

三、每月员工工资应发、应扣与实发数据,应采用工资条 的形式告知员工本人。

四、工资核发出现差错,员工和有关责任人应及时纠正。

第三十一条 薪酬支付日

第11篇 科技公司工资福利管理规定

科技公司工资福利管理规定(试行)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全体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的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遵循多劳多得、按劳分配、按质分配的工资福利管理原则,公司制定如下工资福利管理政策:

一、 工资福利管理原则:

1.1公司员工收入的多少与公司年度整体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相联系、与公司经济效益的高低和员工个人工作绩效相联系。工资标准执行本公司制定的内部标准。

1.2工资结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其他收入三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保证员工的基本收入。

(2)绩效工资:在保证员工基本工资的基础上,实行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与员工工作业绩、日常表现和进取心挂钩,充分体现奖勤罚懒的原则。试用期满一个月的员工,参加月度考核。

(3)其它工资:包括项目奖金、提成、年度绩效奖金、年度效益奖金等。其中项目奖金、提成,根据员工不同工作岗位,按照公司各部门的经营管理细则规定进行核算, 年度绩效奖金、年度效益奖金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制定分配方案,经理办公会批准通过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

1.3工资发放:

(1)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含试用期员工),每月5日以现金方式,支付上一月度的员工工资。

(2)员工离职,手续交接完成后,工资于当日以现金形式发放。

(3)新入职员工,试用期工资为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之和,特殊情况按照总经理批示执行。

(4)员工提职、提薪、降职、降薪及岗位变动,无论升、降及变动生效日期,均从下一月度开始,按整月计算发放。

(4)日工资的核算,以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的总额为标准,按22天核算;小时工资的核算,以日工资为标准,按一天8小时核算。

(5)公司员工工资结构中的绩效工资视员工工作表现等因素,按照《公司绩效管理规定》,通过考核发放。员工由部门经理考核。经理级以上人员由其直属上级或主管总经理考核。新入职员工从试用期结束后的第一个月起享受绩效工资。

(6)公司工资分配实行背对背式管理,泄露工资情况的当事人一经核实,立即除名。工资的分配原则是:多劳多得、按劳分配、按质分配、公平合理。员工的工资收入与其贡献大小、工作能力高低成正比。

(7)公司招聘的兼职或临时员工的工资按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

(8)以员工与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为基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种补偿与赔偿(双向),均以员工所属岗位的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之和为标准计算。

(9)员工工资为税前工资,员工应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

公司将代扣员工个人所得税、员工应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以及国家所规定的须代扣的其它各种款项。

二、假期工资:

2.1病假:

当月病假在三天以内(含三天)者,扣日工资的50%,病假月度累计超过三天的,超过天数扣除日工资的100%。但保证月工资标准不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2事假:员工事假半天,扣除日工资的50%,事假一天扣除日工资的100%,如果事假月度累计超过五天的(不含五天),同时扣发当月绩效工资。但保证月工资标准不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3工伤假:员工因工负伤,休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2.4产假:女员工怀孕生产,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2.5婚假、哺乳假、丧假在规定范围、规定时限以内,工资照发。超过规定范围、规定时限,按照事假标准处理。

三、员工福利:

3.1公司按照国家及北京市规定的标准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大病统筹、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基本原则和比例如下:

1、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以上一年员工基本工资为缴费基数,员工个人和公司分别按照7%和19%的比例缴纳。员工缴纳比例从2001年起,每两年增长1%,直至达到8%。

2、大病统筹:员工个人和公司分别以上一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分别按照1%和6%的比例缴纳。员工医疗费用2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统筹支付。

3、失业保险:失业保险以上一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员工个人和公司分别按照1%和1.5%的比例缴纳。

4、工伤保险:工伤保险以上一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公司按照0.5%的比例缴纳,员工个人不负担工伤保险。

3.2其它福利:

1、工作餐补贴:公司员工工作餐补助标准为10元/天。

2、通讯工具:各种通讯工具由员工自己配备,公司只按照规定支付相关费用。有关规定参照公司《通讯管理规定》。

4公司有权根据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修改本规定或增加补充有关条款。

第12篇 股份公司工资管理办法

股份有限公司工资管理办法(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一套以绩效管理为基础、与市场接轨的薪酬体系,吸引优秀人才,留住关键人才,提高公司竞争力,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

(一)按岗取酬。公司的价值导向首先向重要岗位倾斜,同时兼顾公平。

(二)业绩导向。公司价值导向向骨干员工倾斜,使那些在工作岗位上表现出突出才干、做出优秀业绩的员工,能够获得更高的工资待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的范围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其他特聘专家、短期劳务人员以及返聘人员,按聘用协议约定执行。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四条公司对工资实行分级管理的体制。公司总部对下属各事业部、中心(以下统称业务单元),拥有如下管理权限:

(一)制定基本规范。各业务单元可制定与本办法相关的制度或实施细则,但不得与本管理办法相抵触,且必须事先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裁办公会审议批准。

(二)控制工资总额。各业务单元必须制定工资总额预算,报公司总部批准。公司依据工效挂钩的原则,对各业务单元进行工资总额控制。

(三)中层管理人员工资管理。公司所有中层管理人员(正副总经理、研究所正副所长、总工)的工资,由总部集中管理。此类人员原则上不得在其所在部门领取任何工资性收入。

第五条经营财务部负责对各业务单元的经营计划及工资总额预算进行审核,并负责监督经营计划执行过程,防止出现偏差,确保工效挂钩。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各业务单元工资总额预算的执行过程,防止出现偏差。同时,负责对各业务单元或其他部门对公司基本工资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起草、宣传、解释公司有关制度规范。

第七条各业务单元或其他部门,在公司总部批准的工资总额预算范围内,在公司基本制度的约束下,全权负责中层管理人员以下各类员工工资、奖金的分配,以及相关事宜。

第三章工资支付

第八条公司工资计算区间为每月1日至月底,每月20日发薪。

第九条公司实行薪资保密制度,所有员工均不得打听、传播、议论自己或他人的工资情况。

第十条代扣缴责任

(一)公司及下属独立工资支付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各种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等;

(二)员工病、事假缺勤累计超过12天,所超过部分需计扣工资:

1、超过半天的,按日岗位工资标准计扣:

缺勤日扣款员工月职位工资/20.92

2、不足半天的,按小时工资计扣:

缺勤小时扣款=员工月岗位工资/168

(三)因员工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的,可以在本人月薪中扣缴,但必须保证员工当月收入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财务状况,以及人力资源市场的变化,每年初决定是否调整工资水平。

第四章年薪制

第十二条公司领导层以及各业务单元正、副总经理、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研究所正、副所长、总工、研究所高级工程师、技术专家等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年薪制,由公司总部统一管理。

第十三条年薪标准: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年薪标准按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批准的标准执行,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的年薪标准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市场同类人员年薪水平,由总裁提出建议、经与主管领导讨论通过执行。

第十四条年薪分为固定工资与绩效奖金两部分,二者的比例依职位等级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固定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奖金根据业绩考评结果发放。

第五章岗位工资

第十五条岗位工资的基础是'职位等级',即各类职位对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的'相对价值'。职位等级越高,相对价值越大。岗位工资的核心是一等多级、以能定级、岗变薪变、动态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的各类职位等级序列另行制定。

第十七条员工进入某一具体职位等级、薪资等级,必须经过评估,确认其能否实现该职位所应有的价值。评估的主要依据是任职者以往的相关工作经

验、学历、绩效考评结果,以及在职位上所做的工作计划与承诺。

第六章绩效奖金

第十八条执行月薪制员工的绩效奖金与其职位等级工资挂钩,原则上为0-3个月岗位工资。各业务单元在本单位的工资总额范围内可自行确定技术支持人员、市场营销人员、制造类人员的绩效奖金标准。但必须将分配方案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第十九条员工绩效奖金依据绩效考评结果决定。具体操作方法另定。

第二十条公司设立总裁奖励基金,用以奖励在工作中做出重要或重大贡献者。奖励金额为月工资的1-5倍。重要或重大贡献包括:

对生产制造工艺或技术有重大改进;

对产品、工程、研发项目有重要贡献;

在管理方面有突出表现;

开拓重要市场。

贡献奖由本人或直接主管申报,所在部门审议,报公司总裁办公会讨论批准。

第七章试用期

第二十一条公司对应届毕业生实行见习期、试用期制度。大、中专毕业生实行一年见习期,硕士(双学士)和博士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期满后转正定级。员工在试用期/见习期间原则上无绩效奖金。

第二十二条社会招聘人员的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确定,试用期间的工资原则上为其岗位工资的80%。员工在试用期间不享有绩效奖金,实行年薪制的员工除外。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经总裁办公会讨论后报董事会批准执行,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13篇 公司工资管理制度草案

1 员工工资是以社会同行间工资水准、当地社会社会保障水平、公司支薪能力、员工技能水平、岗位重要程度、岗位职务、责任大小、合同年限、劳动强度、经验与工作能力等因素作为评估工资标准的依据制定的。

2 工资形式:

2.1 年薪、月计时工资、产量计件工资三种形式。

3 工资结构:

3.1月薪工资 = 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加班时间+加班费+社保补贴+医疗补贴+失业补贴+奖惩+扣款项+扣税项

3.2 年薪工资 = 基本工资+津贴+加班时间+加班费+社保补贴+医疗补贴+失业补贴+奖惩+扣款项+扣税项

3.23.1条中规定的基本工资是公司根据当地社会保障水平和公司发展状况以及不同岗位等级设计的固定工资,基本工资是公司向员工支付薪酬的基本承诺。

3.3公司所有员工自试用期起享受公司按规定给予的各项社保福利,具体在工资中以补贴的形式体现出来并发放给个人,试用期转正后根据政策规定和个人意愿公司代为缴纳,不再以补贴形式发放。

3.33.1条中的津贴项主要包括:通讯津贴、职能津贴、特聘人员的技术津贴等等。

3.43.1条中的加班费根据基本工资,按国家法律规定的核算标准进行核算的加班工资。

4 定义:

4.1 培训工:入职前无从事应聘岗位或应聘岗位同等要求相似的工作经验,公司需要投入精力,安排专门人员在理论知识、实践操作方面进行培训辅导的应聘人员,一般培训期为1-3个月,经过考核和观察合格后上岗操作,培训工在培训期内不上岗操作,原则上不安排加班,不计加班费,不享受公司的社保补贴。

4.2 试用工:入职前经过面试和鉴定具备基本操作经验,符合相关岗位规定要求的应聘人员;

经过培训期考核和观察鉴定合格的人员;

一般试用期为3个月,经过考核和观察鉴定合格后才能转正为正式工。

4.3 正式工:经过试用期考核合格,完成转正鉴定后正式上岗的人员。

4.4 年薪人员:公司根据当前人才流动情况、公司人力政策、所处社会环境人才供求程度针对部分技术人员、管理岗位针对性的给予年薪制的工资形式。

5 工资实施细则:

5.1 基本工资,见附表1。

5.2 培训工工资一律按----/人月计算,不享受社保补贴。

5.3 试用工工资:所有员工试用期一律按---元/人月计算,其中基本工资----元/人月,不享受岗位奖金和津贴,开始享受社保补贴,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加班时间+加班费+社保补贴+医疗补贴+失业补贴+奖惩+扣款项+扣税项。

5.4 正式工工资:正式工的工资结构同3.1条规定的工资结构,其中基本工资按附表1的规定。

5.5 年薪人员试用期工资:按----/人月计算,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加班时间+加班费+社保补贴+医疗补贴+失业补贴+奖惩+扣款项+扣税项。其中基本工资----/人月,不享受津贴.

5.6 年薪人员转正后工资:

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津贴+加班时间+加班费+社保补贴+医疗补贴+失业补贴+奖惩+扣款项+扣税项

其中基本工资调整至------

津贴为-----

5.7 上述5.3~5.6条规定的各类情况加班费一律按相应的基本工资进行核算。

5.8 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根据各生产部门拟订经公司批准的计件单价和核算方法进行核算,计件工的工作时间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考勤,基本工资按附表1的规定,计件工资原则上公司承诺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第14篇 公司工资福利待遇管理制度

公司工资及福利待遇管理制度(十)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职员的合法利益,贯彻公平、合理、多劳多得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正式职员,试用职员工资待遇按《人事管理制度》办理。

第三条工资

职务

级别

基本工资

年 薪

公司级

董事长

副董事长

董事长助理

3

2

1

部门级

部门经理

部门副经理

2

1

职员

4

3

2

1

1、本公司基本工资实行年薪制,完成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目标发放年薪。

2、基本工资分为三等九级:即公司、部门、职员三等;

第四条补贴

职 务

职 务

交通、医疗、住房

补贴

伙食

补贴

通讯补贴

公司级

董事长

5元

/天

实报实销

副董事长

实报实销

董事长助理

实报实销

部门级

部门经理

200元/月

部门副经理

200元/月

职员

储运管理员

150元/月

行政管理员

100元/月

会计、出纳

50元/月

其他

20元/月

1、伙食补贴:公司为职员提供就餐,不再额外发放伙食补贴。

2、通讯补贴:实行按月包干制。公司不再支付任何个人通讯费用。

第五条奖金

1、效益奖:根据公司年终效益而定。

2、年终个人奖:年终由董事长办公会确定。

3、特别奖:是指在工作上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的个人,根据贡献的大小由董事长批准后,随时计发。

第六条福利

1、保险: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度,每月向长春市社会保险局按工资总额比上缴社会保险。

2、生日:职员生日发放补贴100元(以身份证为准)。

第七条扣薪标准

1、各项保险费用按制度从工资中扣除职工应缴的部分。

2、其他扣薪遵循《人事管理制度》

第八条待遇调整

1、每年末按考核结果,酌情予以调整;

2、若在工作上有重大贡献或其他原因确需调整薪金的,则可由部门经理申请;行政部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送交财务部随时实行;

3、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无权利对工资待遇进行调整。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行政部解释。

第15篇 _地产公司工资管理规定

地产公司工资管理规定

为确保公司薪资的合理公正性,提高薪资水平在市场同行业中的竞争力,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工资设定

根据集团薪资框架和要求,公司实行职务等级岗位工资制,不同岗位薪资级别标准不同。

第二条:工资组成

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各项补贴、考核奖、工龄工资、加班工资和其它收入组成。

1、基本工资

根据职务等级岗位工资级别不同,基本工资不同。具体标准由人力资源部解释。

2、各项补贴

各项补贴标准参照国家规定执行,每月为300元。其中:洗理费40元,书报费28元,交通费40元,物补92元,医疗补贴100元。

3、考核奖

根据工资级别不同,考核奖不同,分月考核奖和年考核奖。具体发放标准参见《考核办法》。

当月实际出勤不满应出勤2/3的人员,当月考核奖不予发放。

4、工龄工资

员工连续在公司服务,每满一年(自到岗之日计算),自第二个月起,以当月发放基本工资标准计算增加3%的服务年期工资补贴,累计增加不超过30%,随月工资发放。(员工若从公司离职后重新进入公司时,工龄工资从后入职之日起计算)。

计算方式:月基本工资×3%×连续服务年期=工龄工资。

5、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按员工每月加班总天数计算,以基本工资为计算标准。

a、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按日基本工资×加班天数×150%;

b、双休日的加班,按日基本工资×加班天数×200%;

c、法定节日的加班,按日基本工资×加班天数×300%;

d、员工当月有事假,以双休日、正常工作日延长时间的加班总天数抵消事假后再计算加班工资,法定节日的加班不予抵消事假。

e、日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21.75;小时基本工资=日基本工资/8;

6、年终奖金

根据年销售任务完成情况和工资级别标准发放年终奖金。年底前离开公司的员工,则不享受年终奖金。

第三条:试用期工资

新进员工试用期工资为所定岗位工资(基本工资、考核奖等各项补贴)的80%。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条:各项扣款

1、病假扣款

基本工资:2天(含)以内不扣款,2天以上至第5天(含)时每天按日基本工资的1/2扣款,超过5天后,每天按日工资的100%扣款。

各项补贴:不扣款

考核奖金:实际出勤天数不满应出勤的2/3时,考核奖金不予发放

工龄工资:不扣款

在医疗期内,员工当月病假扣款后月工资总额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时,按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2、产假、丧假、护理假、婚假、探亲假、年休假的扣款

基本工资:不扣款

各项补贴:不扣款

考核奖金:不扣款

工龄工资:不扣款

3、事假扣款

基本工资:按日基本工资_事假天数

各项补贴:按各项补贴标准/21.75_事假天数

考核奖金:实际出勤天数不满应出勤的2/3时,考核奖金不予发放

工龄工资:不扣款,全月事假时无工龄工资

4、以上休假扣款部分,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5、社会统筹和医疗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个人承担缴费基数的11%(国家规定个人承担部分)+大病10元/月。

6、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个人承担缴费基数的10%(国家规定个人承担部分)。

7、员工发生的餐费、手机超额费用和其它需扣款额在当月工资里扣除。

第五条:工资计算

月工资计算公式为:

a、税前工资=基本工资+各项补贴+工龄工资+考核奖+加班工资-病事假扣款-迟到旷工扣款-统筹个人承担额-公积金个人承担额

b、实发工资=税前工资-个人所得税-公司借款-手机超额-电话扣款-其它扣款

第六条:工资调整

1、不定期调整:公司根据每位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及表现,不定期进行工资调整。具体时间、操作方式由调薪者的上级提出申请,逐级审批后报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最后以总经理签发通知执行。

2、岗位调薪:因转正、职位变动或其它原因进行的调薪,由总经理签发调薪通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七条:工资计算与发放

1、工资由人力资源部计算与发放,发放日为每月10号,发放上月度1号至31号工资。如遇节假日提前或顺延。

2、员工对当月薪资有疑问,请与人力资源部联系。

3、新进员工自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实际工作日计算。

第八条:薪资保密

根据集团薪资要求,公司规定个人薪资必须严格保密,严禁互相打听和交流,如有违反者视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不做任何补偿。

第九条: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有关税法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个人所得税是根据基本工资+各项补贴+工龄工资+考核奖+加班工资-统筹个人承担额-公积金个人承担额,计算得出。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请参考《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公司工资管理制度案例(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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