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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资管理制度范例汇编【16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查看人数:47

公司工资管理制度范例

公司工资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作用在于确保薪酬体系公平、透明,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同时维护公司的经济稳定和运营效率。它通过设定明确的薪资标准、绩效考核机制和福利待遇,引导员工提升工作效率,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

包括哪些方面

一个完善的公司工资管理制度应涵盖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1. 薪资结构:明确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和福利等组成部分及其计算方法。

2. 薪资标准:根据职位、技能、经验等因素设定合理的薪资范围。

3. 绩效考核:制定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估标准和周期,将业绩与薪资挂钩。

4. 晋升与调薪:规定晋升通道和调薪条件,激励员工持续发展。

5. 福利政策:包括保险、假期、补贴等,增强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6. 工资支付:规定支付时间、方式和相关税务处理。

7. 保密与合规:保护薪资信息的隐私,遵守劳动法规,确保制度合法有效。

重要性

1. 提高员工满意度:公正的工资制度能增强员工的归属感,提高工作满意度。

2. 促进人才保留:良好的薪资待遇和晋升机会有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3. 增强竞争力:合理工资制度有助于企业在招聘市场上保持竞争力。

4. 保障企业利益:通过绩效考核,确保员工贡献与收入匹配,避免资源浪费。

5. 维护和谐劳动关系:明确的制度可以减少因薪资问题引发的纠纷,维护内部稳定。

方案

1. 设立薪酬委员会:由人力资源部门主导,各部门代表参与,负责制度的制定、执行和调整。

2. 定期评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薪资市场调查,确保薪资水平与行业标准同步。

3. 员工参与:鼓励员工提出建议,定期收集反馈,优化制度。

4. 培训与沟通:对员工进行制度培训,确保理解和接受,同时透明公开薪资政策。

5. 法规遵从:定期审查制度的合法性,确保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劳动法规。

公司工资管理制度是企业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它需要兼顾公平、激励和合规,以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赢。通过不断优化和完善,我们可以构建一个既满足员工需求,又能推动企业发展的工资管理体系。

公司工资管理制度范例范文

【第1篇】公司工资管理制度范例

好的工资管理制度是一个公司维护员工利益的根本,并且是稳定团队,留住员工的根本。以下整理了详细的公司工资管理制度范本,可供参考。

1目的

1.1为形成稳定的工作团队,维护公司各级员工的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快速、有序的发展,规范工资管理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与本公司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的员工。

1.3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的工资,不含非月度性支付的奖金、因特殊事项或情况支付的津贴和补贴等。

2工资结构

2.1工资由标准工资、变动工资两大类组成。

2.2标准工资为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正常劳动后可获得的货币性收入,具体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技能工资、全勤工资。

2.3变动工资为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经考核后获得的货币性收入,具体科目包括:绩效工资。

3工资序列

3.1公司根据不同职位要求,确定生产、行政、技术、销售四类工资序列。

3.2生产工资序列适用于从事生产管理、仓库管理、制造生产等生产运营或事务的员工。

3.3行政工资序列适用于从事行政、人力资源、财务等公司常规运营管理或事务的员工。

3.4技术工资序列适用于从事产品研发、生产技术、质量管理、售后服务等专业技术的员工。

3.5销售工资序列适用于从事市场营销、销售推广的员工。

4工资计算

4.1工资计算工式:

应发工资=标准工资+变动工资

标准工资=基本工资+技能工资+全勤工资

变动工资=绩效工资+特殊贡献奖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其他项目

扣除项目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缴纳的相关税费,包括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保费、补充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其他项目是指工资发放中有多付、错付、漏付的费用,以及有关法定需要支付的金额较小的费用,如中夜班津贴、独生子女费等,在下月工资“其他”项中多退少补或支付。

4.2加班工资计算:

法定休假节日加班:加班工资=标准工资÷21.75÷8×加班时间(小时)×300%

休息日加班:加班工资=标准工资÷21.75÷8×加班时间(小时)×200%

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

加班工资=标准工资÷21.75÷8×加班时间(小时)×150%

4.3病假工资计算:

病假工资=(基本工资+技能工资)÷21.75×病假时间(天)

病假时间满一个月且病假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将补足到最低工资标准。

4.4事假工资计算:

因个人事宜请假,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公司将不支付请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和技能工资,并不支付全勤工资。

绩效工资和特殊贡献奖仍按照绩效考核和特殊贡献情况予以支付。

4.5员工离职工资计算:

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基本工资和技能工资。其中劳动合同期满的,公司将折算支付其相应的全勤工资。绩效考核周期满的,公司将支付其相应的绩效工资。

4.6员工值班工资计算

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从事临时性值班工作的,按照日工资80元计算值班报酬。

5工资支付

5.1工资支付时间:每个自然月的5日,如遇到法定休假节日,则提前到法定休假节日前一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的,可商公司工会同意或者以通知的形式,顺延到法定休假节日后一工作日支付。

5.2工资支付方式:工资一般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进入个人工资账户。如遇特殊情况的,可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员工。员工本人因故不能领取的,可以书面委托的形式委托他人领取。

5.3工资签收:工资支付给员工后3日内,员工应办理签收确认手续。公司将向员工提供工资的明细情况,包括员工姓名(工号)、金额、项目、时间等。

工资签收记录将由公司保存2年。

5.4离职工资支付:员工离职并交接完相应的工作后,于离职的最后一日持“交接单”到财务部门领取现金。

5.5工资预支:个别员工个人或家庭遇突发情况,需要预支现金的,在有2名员工担保的情况下,可预先支付一定的工资,在公司工作每满1年,可预借1个月的工资,具体金额由人力资源部审核确定。

5.6工资支付疑义处理;对工资支付金额及其他相关问题存在疑义的,可于3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反映,人力资源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6工资调整

6.1公司工资原则上每年调整1次,与政府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时间同步。

6.2公司工资调整的幅度由人力资源部提出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商议,并商工会后执行。

6.3工资总额主要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人力资源计划,并参考cpi指数变动幅度进行。

6.4员工个人的工资调整情况主要根据个人绩效考核、劳动力市场薪酬调查信息和个人能力提升情况调整。

6.5因职位升降的,按照调整后的职位确定工资。

6.6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收入调整没有约定的,适用本法调整工资。

7试用期工资管理

7.1本章规定仅适用于试用期的员工。

7.2试用期员工的首月工资按照本职位固定工资最低标准执行,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执行。经首月考核后,由本部门负责人提出工资建议,经人力资源部和部门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总经理批准确定其后续试用期工资。

7.3对于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试用期工资可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批准,直接确定。

7.4试用期工资直接由财务部门以现金形式发放。

8年终奖金

8.1年终奖金每年发放一次。公司根据年度经营业绩,对企业经济效益作出较大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8.2年终奖金兑现前提:公司经济效益指标达到了既定要求,凡没有达到既定工作要求的部门一律不予发放。

8.3年终奖金支付标准:个人本年度平均月工资额×加发月数

8.4年终奖金的发放,一般在春节前5个工作日汇到员工工资账户。

8.5年终奖金发放时,已离职者和实际工作时间不满三个月的不具备领取资格。

9其它事项

9.1工资水平为公司重要商业信息,员工负有保密义务。任何泄露本人工资信息者,一经发现,予以一次书面警告,并作为绩效考核的一个重要负面项目。

9.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2篇】公司大区工资相应级别报销管理制度

某公司大区工资及相应级别报销管理制度

一、 基本原则

(一)一般程序

1、以出勤日计算每月应发工资;

2、每月10日发放上月基本工资,20日发放提成或绩效,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存入员工个人帐户(遇节假日顺延);

3、自动离职人员工资待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于次月10日到财务部结算;

4、每月2日前由人事部统一上报公司人员考勤、人员岗位及相应社保异动表、奖罚等情况到财务部,部门人员奖金由各部门经理上报。

5、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公司的福利待遇制度,根据当月考勤统计情况及公司有关规定由财务部门审核人事部门计算的工资,统一制工资表,执行公司有关制度、规定;

6、工资单经财务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签字方可发放;

7、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制定并调整工资管理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保密原则

工资报酬实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非因履行工作职责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获悉的公司薪酬结构;任何员工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询问、议论他人的薪资报酬,并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资报酬。凡违反者公司将做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处理。

(三)收入挂钩原则

1、为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及各事业部-利润中心的经营管理需要,各利润中心的人员收入、福利与所在利润中心的总体效益相结合,具体工资等级由各利润中心按本工资管理制定拟定。其中: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本人的业务完成额直接挂钩;非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所在利润中心的利润指标完成情况相关联;根据不同利润中心的实际情况,条件具备部门的主管(含)以上人员可实行年薪制。

2、职能部门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公司的整体利润及个人绩效考评的实际情况挂钩,实行月薪制。各职能部门按照本工资管理制度,根据本部员工岗位职责、员工个人工作资历等情况确定本部员工的工资等级。

(四)备案原则

1、对于利润中心的业务人员与录入人员的收入标准,可在公司的工资管理制度原则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做调整,但必须在年度经营计划中明确说明,并经公司批准后报运营中心备案,方可执行;

2、所有利润中心、职能部门的人员工资等级必须在财务或运营中心备案(年薪制的除外)。

(五)薪酬结构

1、薪酬结构种类

1)年薪制加期权股;

2)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加期权股 ;

3)基本工资加佣金(提成)制;

4)基本工资加计件工资加绩效奖励。

2、基本工资可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构成。

3、对应于不同级别的人员公司规定不同金额的费用报销额度,凡在此额度范围内的交通费、通讯费、办公费、招待费、礼品费等与业务相关的费用支出可与下月10日据实报销;同时部门经理对本部门员工费用报销,可在其相应的额度内,根据部门业绩及员工当月工作考核情况予以调整。

4、根据深圳市政府社会保障制度,对于深圳市户口员工的房补,以住房公积金体现,直接存入个人帐户; 而非深圳户口的员工作为相应的福利, 对应不同的级别人员公司规定不同金额的费用报销额度, 凡在此额度范围内的住房费用, 可以据实报销。

5、实行以上薪酬结构的人员,除了由公司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予加班费外,均不另外享受加班费。

6、每位员工只能享受一种薪酬结构,不允许既享受奖金基数又享受提成。

7、实行薪酬结构(3)(4)类的人员,其佣金(提成)提取标准以及计件工资的计算标准必须在公司财务部备案,并有财务部门的监督核算。

8、实行年薪制的人员,其年薪总额的50%-70%按月发放,根据收入标准相应级别确定每月的预期收入额,剩余30%-50%部分在年度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二、工资定级权限

1、各事业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由公司总经理确定。

2、由公司总经理确定工资的人员,工资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备案,财务部经理负责编制报表及发放的执行工作;其他人员的工资定级文件由运营中心、财务部备案并执行。

3、利润中心人员工资定级:

1)各事业部总经理的年薪水平及月收入标准,与其利润中心的年度经营计划中各项指标挂钩,由公司总经理确定,财务部经理负责执行;

2)事业部总经理以下实行年薪制的管理人员的年薪水平及月收入标准,由事业部经理制订并随其利润中心的年度经营计划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运营中心、财务部备案并执行;

3)年薪制以外的管理人员、专业人员、业务人员、操作人员的定级与考核标准,由事业部总经理确定后报运营和财务部备案并执行。

4、职能部门人员工资定级:

1)部门经理(含)以上管理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个人绩效挂钩,其工资级别由公司总经理确定,财务部经理负责执行;

2)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的定级与考核标准,由部门负责人制订,报公司总经理审核后,运营中心、财务部备案并执行。

三、工资收入标准(见附表)

附表1:利润中心管理人员收入标准;

附表2:成本中心管理人员收入标准;

附表3:专业技术人员收入标准;

附表4:操作人员收入标准;

附表5:业务人员收入标准。

【第3篇】公司工资管理制度精选

一个公司的工资制度要合理,才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公司工资管理制度的范本,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 工资结构

第三条 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 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 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 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 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 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 工资系列

第九条 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 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 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 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 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 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 员工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

四. 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 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固定工资=工资总额×40%

绩效工资=工资总额×60%×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1)

第十七条 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待岗人员工资按照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试用期员工工资参照附件1《试用期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八条 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确定方法见表2。

表2:绩效工资确定方法

考核成绩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绩效工资发放数额

90(含)--100分

≤1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80(含)--90分

≤0.8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60(含)--80分

≤0.5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60分以下

≤0.3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第十九条 职能部门普通员工考核由其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经理考核由其主管副总负责;项目部成员考核由其项目经理负责。考核成绩和计发系数每月8号前上报至人力资源部。

五. 薪级调整

第二十一条 原则上公司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根据当年的经营业绩,并根据年终综合考核成绩对全体员工发放二次绩效工资(年终奖),并酌情对工资标准予以调整,重新确定所有员工的工资。年工资总额增减幅度与上年度公司经济效益成正比。

第二十二条 年终绩效考核采用档级评分制,评分方法与考核工具见《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职能部门员工年终考核成绩与薪级调整幅度的对应关系见表4。

六. 关于员工工资

第二十三条 员工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1)公司员工工资标准经董事长批准;(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可以变更员工工资标准。

第二十四条 员工工资核定。员工根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聘用的岗位和职务,核定其工资标准。具体的人员工资确定应根据薪酬区间,由用人部门提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确定。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的工资直接由总经理确定。对于特殊人才的工资标准,由总经理提议,报董事长特批。初次从事该岗位的员工,原则上自该岗位薪酬区间下限起薪,经年终考核后,再调整薪级。

第二十五条 销售员的薪酬按《销售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以到公司服务的时间计算,每满一年每月发工龄工资50元,每年年初增发,5年封顶。

第二十七条 员工工资变更。根据岗动薪变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员工职务、岗位变动,从生效之日起下一个支薪日,按新岗位标准调整。

第二十八条 员工工资变更办理。由薪资申报人员填写《工资调整申请表》,由直接主管建议调整薪级,并报人力资源部按有关审批流程办理。

七. 工资发放

第二十九条 工资计算以月为计算期。月平均工作日为20.92天,若需计算日工资,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日工资额=当月工资/20.92。

第三十条 公司考勤实行指纹打卡管理,由人力资源部每月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在考勤扣款中体现。

第三十一条 公司员工固定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5日,绩效工资在次月15日合并发放。关于加班、带薪休假以及当月考勤扣款等项目将在次月兑现。如果工资发放日恰逢节假日,工资在节假日前一天提前发放。

第三十二条 加班工资:在法定节日加班的员工,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其加班费。员工加班工资的折算以每月20.92天,每天7小时计算。

第三十三条 带薪休假工资:员工在休假期间按照实际休假天数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即当月绩效工资扣发额=当月绩效工资÷20.92×休假天数,其它福利待遇不变。

第三十四条 员工请假、休假时工资标准,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员工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工资,均于正式转正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六条 辞职(辞退、停职、免职)人员,于办理完交接手续正式离开公司(或命令到达)之日起停发工资。

第三十七条 工资误算、误发时,当事人(部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公司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同等额度的处罚。因误算而超付的工资,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可向员工或部门行使追索权。

第三十八条 公司*或经公司同意的培训、教育或外事活动,公司按规定付给员工工资。

八. 福利与补贴

第三十九条 视公司经营状况,发放下列福利与补贴:

1.发放取暖、降温费:12~2月,每人每月30元;7~9月,每人每月10元。

2.节日补助(春节、五一、元旦、国庆等节日)公司给予一定的补贴。

3.生日礼物为公司盖章的生日贺卡和生日蛋糕券。

4.员工结婚,公司赠送一定数额的礼金。

5.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丧葬,公司给予一定的慰问金。

6.公司根据情况不定期组织各种集体活动,活动费由公司承担。

第四十条 通讯补贴: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移动通讯费补贴标准。总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90%报销,报销上限为600元/月;副总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90%报销,报销上限为500元/月;部门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80%报销,报销上限为300元/月;项目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80%报销,报销上限为400元/月;司机按实际发生额的70%报销,报销上限为150元/月;销售人员及特殊岗位人员的通讯补贴另定。

第四十一条 住房补贴:每月补贴50元。

第四十二条 误餐补贴:每月补贴90元。

第四十三条 交通补贴:每月补贴50元。

第四十四条 员工的固定工资作为公司为员工办理各种保险的基数。当员工固定工资未达到本市办理各类保险的最低限时,按本市低保基数为其办理保险。

九.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报董事会审批,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4篇】公司职能工资管理制度

□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本规则旨在依据人事管理规章的规定,制订员工工资的管理办法,包括工资计算期间、工资计算方法、工资支给时间和期限以及晋升、奖金给付等事宜。

第二条 工资决定原则

员工工资是在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年龄、年资、职能等级、责任大小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工资计算的。

工资

基准内工资

基准外工资

基本工资

附加工资

责任津贴

抚养津贴

住宅津贴

全勤津贴

工作时间外工作津贴

假日工作津贴

深夜工作津贴

交通津贴

年龄工资

年资工资

职能工资

工资包括基准内工资及基准外工资两大部分,其结构如下:

第四条 工资计算期间及工资支给日

每一工资计算期间从上个月 日起至当月 日止,并于当月 日支付工资。工资支给日若适逢节假时,则提早于前一日发放。

第五条 非常给付

员工遇有下列情形时,可向公司申请提前领取已工作时间的工资。

(一)员工或依靠员工收入赖以维持生计者,遇有下列情况可向公司申请非常给付:①

结婚;②死亡;③生产;④疾病或受意外灾害时。

(二)员工被停职或被解雇时(包括惩戒解雇)。

(三)其他获得公司同意的事情。

上列规定除第二项外,在申请非常给付时,须由本人(本人死亡则由其家属)提出书面申请。

第六条 缺勤扣除

(一)工资给付形态采用月工资制。

(二)对于下列特别休假,原则上照常支付工资:①婚假、丧假;②年度带薪休假;③

行使公民权时;④公司大会、教育召集时。

(三)员工缺勤时,则依下列方式处理。

1.非公务原因负伤疾病时:

基本工资平均每月应出勤日数×缺勤日数

2.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时:

基本工资平均每月应出勤日数×迟到、早退、私自外出的缺勤时数

第七条 中途任用、离职或退职的工资

在工资计算期间,中途任用、离职或退职时的工资,按当月员工实际出勤工作日数,按日计算;或以离职、退职前的出勤日数为计算的基准,其计算公式如下:

[基准内工资(每月固定额)+交通津贴]×出勤工作日数平均每月应出勤日数

第八条 工资给付及扣除额

(一)下列规定的各项金额须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1.个人工资所得税。

2.劳工保险费(个人应负担部分)。

3.团体意外保险费。

4.过半数员工开会同意的福利基金。

(二)上述各项金额扣除后,员工所得应以现金形式直接交予本人。

(三)工资所得亦可按照员工的要求,直接汇人指定的金融机构的该员工账户内。

□ 基准内工资

第九条 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的构成包括下列三项:

(一)年龄工资(包括初任员工的起点工资)。

(二)年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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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三)职能工资。

第十条 年龄工资

年龄工资给付的标准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 岁时,每月给付 元。

(二) 岁时,每增加一岁则逐年增加工资 元,作为给付年龄工资的标准额。

(三) 岁时,每增加一岁则逐年增加工资 元,作为给付年龄工资的标准额。

(四) 岁时,每增加一岁则逐年增加工资 元,作为给付年龄工资的标准额.

(五) 岁以上时,每年的年龄工资给付以 元为上限。

(六)上列年龄工资的施行细则依(表-1)“年龄工资表”的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年资工资

(一)年资工资给付的原则是,服务满一年以上的员工方适用,并依(表-2)“年资工资简明表”的规定办理。

(二) 岁以上的员工,依规定不再给付年资工资。

第十二条 职能工资

(一)职能工资给付的原则是,依照各职层及职等的分类,根据(表-3)“ 职能资格表”的规定,共区分为五个职能等级,并依职等的高低决定职能工资的标准。

(二)每一职等都有最高及最低工资给付标准,公司应根据人事科所评定的员工考绩状况,依照(表-4) “职能等级运用表”的规定,办理有关职能等级、最低标准给付额、升级单价、考绩评定等事项。

(三)各等级的职能工资,则依“职能工资表”的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附加工资

从事特殊职务的专业人员,若因其职务难度高、责任重大或本身的基本工资偏低,则应以附加工资方式,给予部分或全部的调整。

第十四条 责任津贴

责任津贴是对具有监督管理职位者所做的支付,其具体金额依“管理职津贴给付额表”的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抚养津贴

公司对于需负担家庭生计,并提供抚养眷属最低生活保障的员工,依下列方式办理抚养津贴的给付。

(一)配偶,每月津贴额为 元。

(二)子女,每月津贴额为 元。

第十六条 住宅津贴

住宅津贴是为了补助员工因无自用住宅,而须租赁房屋时的津贴,其津贴标准依下列规定办理给付:

(一)有配偶者或有抚养眷属者,每月津贴额为 元。

(二)单身者,每月津贴额为 元。

第十七条 全勤及勤奋奖金

全勤奖金是为奖励员工在每一工资计算期间内的全勤者或工作勤奋者而设立的奖励项目,其给付标准如下:

(一)全勤者(无迟到、早退及请假者),每月津贴额为 元。

(二)该月达成公司预定的工作目标时,每月津贴额为 元。

□ 基准外工资

第十八条 勤务时间外工作津贴

(一)公司因业务上的需要,而要求员工于规定工作时间外继续完成勤务时,则应依照员工早到或夜班加班时间,采用计时制方式计算应给付的津贴额。

(二)勤务时间外的加班津贴,则依下列方式计算(单位:元/小时):

基本工资+附加工资+责任津贴+住宅津贴+全勤及勤奋奖金每月平均规定勤务时数×1.33

第十九条 休假日工作津贴

(一)公司因业务上的需要,要求员工在休假日返回公司执行勤务时,得支付休假日工作津贴,但翌日补休者,则不另外给付津贴。

(二)休假日工作津贴采用计时制方式,依照下列公式进行计算(单位:元/小时):

基本工资+附加工资+责任津贴+住宅津贴+全勤及勤奋奖金每月平均规定勤务时数×1.50

&nb

sp; 第二十条 深夜工作津贴

深夜工作津贴是对夜间从事勤务工作者所支付的津贴,计算时间是从晚上 点到翌日清晨 点,其计算公式是(单位:元/小时):

基本工资+附加工资+责任津贴+住宅津贴+全勤及勤奋奖金每月平均规定勤务时数×0.3

第二十一条 勤务时间外工作津贴的特例

担任管理职位者,不适用第十八条及第十九条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交通津贴

员工从住宅到公司上班时,单程距离达5公里以上者,则应给付等于公共运输部门所发行的定期来回月票金额,以此作为交通贴支给的标准。

□ 调薪及升级

第二十三条 调薪

员工工资于每年12月31日视公司经营成果增长比例,进行定期调薪。

第二十四条 调薪分类

定期调薪包括自动调薪和核定调薪两大部分,其规定如下:

(一)自动调薪是在基本工资范围内所进行的工资调升包括年龄工资和年资工资两项,其计算方法按第十条(年龄工资)和第十一条(年资工资)的规定办理。

(二)核定调薪考核的原则是,对于基本工资中的职能工资,根据人事科评估的员工的年度职务完成能力、工作绩效、责任度大小、协调性、贡献度等考核结果,依据第十二条(职能工资)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基本工资提高的原则

(一)公司为配合社会物价水平的提高及员工因抚养眷属人数的变化,而使得其经济状况有所改善时,给予员工以基本工资提高。

(二)基本工资提高的原则,根据附加工资的规定办理。

(三)基本工资提高的计算,原则上按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临时调薪

(一)员工遇有下列情形时,可由其部门直属主管人员向人事科申请临时调薪,以兹鼓励。

1.有特殊功劳表现。

2.中途录用的员工、具有优秀的技能与成绩。

3.为同行业间竞相争取的人才。

(二)临时调薪的标准,则依照第十二条(职能工资)或第十三条(附加工资)的规定,采用部分调整或全部调整的办法。

第二十七条 升级

(一)公司视员工的表现,审核员工的职务完成能力、责任度大小、企划能力、判断力、工作绩效等事项后,根据第十二条(职能工资的等级晋升标准)的规定办理。

(二)员工升级后的工资,则就调升的当月起,开始支付调整后的工资。

第二十八条 初任员工的工资

(一)初入社会的应届毕业生,经公司甄选后成为正式员工时,其工资给付的原则,除衡量社会物价变化及一般同业间的初任工资水平外,均依规定的基准内工资标准办理。

(二)初任员工的基本工资给付标准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年龄工资……第十条

2.年资工资……第十一条

3.职能工资……第十二条

(1)中学毕业ⅰ等1级

(2)高中毕业ⅰ等2级

(3)大中专毕业ⅰ等17级

(4)大学毕业ⅱ等3级

(5)硕士毕业ⅲ等2级

(三)当社会物价水平或同行业之间的初任工资水平与规定的基准内工资有所差异时,则以附加工资的形式进行补贴。

第二十九条

(一)中途录用的员工(初入社会的应届毕业生以外者),其工资给付原则上除按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外,在考察员工任职前的经历及工作经验年数后,再决定该员工的职能工资等级。

(二)担任单纯的体力劳动工作者,则应无论其学历高低,一律以职能等级第ⅰ等1级任用。

□ 定期奖金

第三十条 定期奖金的给付

公司给付奖金的原则是,根据公司业绩成长

比例以及员工的贡献程度,于每年的 月及 月支付。

第三十一条 奖金计算期间

(一)上期奖金的计算期间,从去年 月 日起至该年度 月 日止,并于 月份与当月的工资一起发放。

(二)下期奖金的计算期间,从该年度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并于 月份与当月的工资一起发放。

第三十二条 定期奖金给付的原则

定期奖金金额的高低,是在考核员工于奖金计算期间的工作表现、绩效评价、出勤率及

贡献度等因素后加以确定的。

第三十三条 定期奖金领取的资格

(一)在奖金计算期间,中途进入公司并未满两个月者,不予以给付定期奖金。

(二)在奖金计算期间,对于已离职者或于领取当月申请离职者,则取消其奖金领取资格。

□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施行

本规则自 年 月 日起开始实施。

【第5篇】xx公司员工工资的管理规章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 工资结构

第三条: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 工资系列

第九条: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员工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1:

表1工资系列适用范围

工资系列

适用范围

管理层系列

1.总经理 2.副总经理

职能管理系列

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产部、质管部、物流管理部所有员工

项目管理系列

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生产系列

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营销系列

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四. 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 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固定工资=工资总额×40%

绩效工资=工资总额×60%×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1)

第十七条: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待岗人员工资按照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试用期员工工资参照附件1《试用期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八条: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确定方法见表2。

表2:绩效工资确定方法

考核成绩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绩效工资发放数额

90(含)--100分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80(含)--90分

≤0.8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60(含)--80分

≤0.5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60分以下

≤0.3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第十九条:职能部门普通员工考核由其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经理考核由其主管副总负责;项目部成员考核由其项目经理负责。考核成绩和计发系数每月8号前上报至人力资源部。

注1:原则上管理层工资由公司承担,若管理层人员兼任项目经理,则其基本工资由公司承担,绩效工资由项目部承担。

注2:总经理绩效工资计算方法:总经理月绩效工资=项目经理月平均绩效工资×1.5。总经理的收入原则上最高限额为5500元。副总经理兼任项目经理时绩效工资原则上按其负责的项目的经营情况确定其月绩效工资。

第二十条:为鼓励公司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及以上管理者为公司忘我工作,体现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公司按月发放职务津贴,具体如下表:

【第6篇】公司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某公司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的机制,促进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第二条 原则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四、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五、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条 职责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员工薪酬管理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拟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预算;检查或审核《员工异动审批表》和《员工转正定级审批表》;核算并发放公司员工工资;受理员工薪酬投诉。

第二章 薪酬结构

第四条 薪酬构成公司员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福利三个方面

第五条 工资本公司员工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和月薪制工资两大种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基准工资、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等若干部分。第六条 基准工资释义与分类

一、本制度所称基准工资是指公司为每个职位设置的若干个职等中分设的每个薪级,在某一考核周期内不包括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的工资计发基数标准。

二、基准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的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中的基准年薪和月薪制工资中的基准月薪两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相对固定应发的基础工资(基础年薪或基础月薪)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的绩效工资(绩效年薪、基础绩效工资)两部分。第七条 基准提成工资释义与构成:基准提成工资分成应发基础提成工资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的提成绩效工资两部分。

第八条 津贴本制度中的津贴是指特殊岗位的津贴和路救服务补贴等。

第九条 奖金公司设置的奖金主要包括年终绩效工资、超额利润提成奖和突出贡献奖三类。

第十条 福利公司设置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其他福利两部分。

第三章 月薪制

第一十一条 月薪制的释义月薪制是以月度为考核周期,把员工的工资收入与个人月度绩效挂钩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本公司的月薪制又分为标准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两种。

第一十二条 标准月薪制员工工资的构成本公司标准月薪制员工的月工资包括基准工资、加班工资、津贴等,不参与提成工资分配。基准工资只是计发基数,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工资(相对固定的部分,为基准工资的80%,也称:基础月薪)

二、基础绩效工资(浮动部分,为基准工资的20%)

第一十三条 提成月薪制员工工资构成本公司提成月薪制员工的月工资包括基准工资、基准提成工资、加班工资、津帖等。基准工资和基准提成工资只是计发基数。基准工资的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工资,为基准工资的80%,也称基础月薪。

二、基础绩效工资,为基准工资的20%。

基准提成工资的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提成工资,为基准提成工资的80%。

二、提成绩效工资,为基准提成工资的20%。

第一十四条 月基准工资标准月基准工资标准是公司制定的月薪制员工所有职位薪级的标准工资体系。

第一十五条 绩效工资基数释义本制度所称绩效工资基数是提成月薪制人员的基础绩效工资与提成绩效工资之和。

第一十六条 应发绩效工资的计算:

本制度所称应发绩效工资数,是指按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实施考核后,依据员工个人月度绩效分数所对应的绩效工资系数乘以标准月薪制人员的基础绩效工资数或提成月薪制人员的绩效工资基数所得的工资数。

第一十七条 月薪制员工在试用期的月薪公司对通过招聘程序聘用在月薪制岗位上工作的新员工,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的月薪按其拟任职位职等薪级基准工资的80%计发,试用期间不计发绩效工资和超额利润提成奖。

第一十八条 学徒工的薪酬学徒工的薪酬按学徒协议规定支付。

第一十九条 实习生的薪酬实习生在公司实习期间的薪酬按公司与学校签订的实习协议规定支付。

第四章 奖金

第二十条 奖金的种类公司设置年度绩效奖、超额利润提成奖、突出贡献奖和其他奖。第二十一条 年度绩效奖

一、奖励范围:十二月份工资发放名册中的月薪制(包括标准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员工。

二、奖金额度:以公司为单位,计提奖金总额,计提方法如下:公司年度绩效奖标准总额为:公司奖励范围内员工十二月份的的基准月薪乘以奖励范围内员工在公司本年度工作的月数除以12乘以倍数1.5。依总裁办公会议提议,经董事长批准可以调整倍数。公司年度绩效奖应发总额为:公司年度绩效奖标准总额乘以公司绩效(kpi)考核得分对应的年度绩效奖系数。公司绩效分数与公司年度绩效奖系数对应表:司绩效≥105<105分数≥100<100≥95<95≥90<90≥85<85≥80<80≥75<75≥70<70≥60<60公司年度绩效奖系数1.21.11.0510.950.90.80.650.5

三、奖金分配

1、根据各部门的年度绩效情况,作第一次分配,把总额分配至各部门

2、各部门根据员工个人年度绩效情况,作第二次分配,把本部门奖金分配给员工。

第二十二条 超额利润提成奖

一、奖励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二、奖金额度:按公司签订的年度《经营责任书》约定的比例计提。

三、奖金分配奖金的分配比例为:公司总经理(含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可控制在总额的25%以内,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负责人(年薪制人员)、主管的平均数应分别控制在主管(不含)以下员工平均数的15倍、10倍、6倍、3倍以内。公司在进行第一次分配时应视部门绩效的实现情况做适当的比例增减。

第二十三条 法定福利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为员工设置提供带薪假、防寒降温费、免费工作餐、三节(春节、端午、中秋节)礼品、交通和通讯补贴、健康体检、新婚贺礼、女员工节日慰问、重疾与亡故慰问等福利,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订。

第二十五条 薪酬支付方式

一、工资、奖金用现金支付,由公司统

一在银行办理员工个人工资帐户、卡,在支付日将实发薪资转入员工个人工资帐户、卡。

二、福利礼金、礼品的付给可以用现金或实物。

第二十六条 工资核算

一、日基础工资=月基础工资÷25.17

二、小时基础工资=日基础工资÷8

三、加班工资公司按排员工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在公休日(周休息日以下同)加班,应首先安排其补休,不能补休的和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按以下标准和公司《考勤和假期管理制度》规定审批程序发给加班费:

1、延长工作日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加班工资=小时基础工资×加班小时数;

2、公休日的加班工资=日基础工资×加班天数×2;

3、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基础工资×加班天数×3。

四、考勤扣款

(一)、缺勤扣款:按公司《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规定需扣款的缺勤,扣款额=日基础工资×缺勤天数。

(二)、迟到早退扣款:按公司《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规定的扣款标准扣款。五、统一使用公司制定的《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发放汇总表》。

六、填制《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发放汇总表》说明

1、应发款项=基础月薪+基础提成工资+应发绩效工资+福利(现金支付部分)+岗位津贴+加班费+路救补帖+其他应付款;

2、个人所得税计税额=应发款项-未足月扣款-考勤扣款-社保费;

3、个人所得税,按计税额和相关税率计算。

4、应扣款项=未足月扣款+考勤扣款+社保费+个人所得税+住宿费+其他扣款;

5、实发金额=应发款项(合计应发)-应扣合计。

第二十七条 离职员工薪酬支付

一、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或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或员工因公司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所列情形之一而解除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离职的,离职员工在离职前按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了离职手续的,离职前的未发薪酬按以下规定计提、支付:

月薪制员工:

1、离职月工作日的基础工资(包括基础提成工资)按日计算,绩效工资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绩效考核分计算,离职日后的缺勤按事假处理。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在离职日一次付清。

2、年度绩效奖和超额利润提成奖:在年终后离职的,按公司当年计奖办法计发;年中离职的不计发。

二、劳动合同期内,员工因自己的原因要求离职,提前三十天向公司递交了书面通知,或经公司同意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不满三十日可以离职的,离职员工按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了离职手续的,离职前的未发薪酬按以下规定计提支付:

月薪制员工:

1、离职月工作日的基础工资按日计算,绩效工资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绩效考核分计算,离职日后的缺勤按事假处理。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在公司员工薪酬支付日付清。

2、年度绩效奖和超额利润提成奖:年终后离职的,按公司当年的计奖办法计发,年中离职的不计发。

三、劳动合同期内,公司要求无过失员工离职,公司提前三十天或支付一个月基础工资后向员工发出书面通知,员工应按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离职手续,按本条 第一款规定支付未发薪酬。

四、员工离职不按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离职手续的,不予发放离职月的应发未发薪酬,待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发放。

五、因员工过失,公司按违纪辞退处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从应发未发薪酬中扣除,不足扣除的,必须追加赔偿。

第二十八条 试用期工作时间不足三日的不支付工资。

第二十九条 月工资发放审批流程公司员工工资发放审批流程由公司人力资源专员依据《考勤汇总表》《个人月度绩效汇总表》编制《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发放汇总表》,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转财务部复核,报总裁批准后,由财务部将工资汇入员工个人工资帐户。

第三十条 员工工资发放与核算资料管理规范

一、工资核算必须使用公司统一制定的有关报表格式。

二、工资核算的依据资料必须分月整理成册,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建档保存。

三、每月员工工资应发、应扣与实发数据,应采用工资条 的形式告知员工本人。

四、工资核发出现差错,员工和有关责任人应及时纠正。

第三十一条 薪酬支付日

【第7篇】x地产公司工资管理制度

地产公司工资管理制度

为确保公司薪资的合理公正性,提高薪资水平在市场同行业中的竞争力,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工资设定

根据集团薪资框架和要求,公司实行职务等级岗位工资制,不同岗位薪资级别标准不同。

二.工资组成

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各项补贴、考核奖、工龄工资、加班工资和其它收入组成。

1.基本工资

根据职务等级岗位工资级别不同,基本工资不同。具体标准由人力资源部解释。

2.各项补贴

每月合计为300元。

3.考核奖

根据工资级别不同,考核奖不同,分月考核奖和年考核奖。当月实际出勤不满应出勤2/3的人员,当月考核奖不予发放。

4.工龄工资

员工连续在公司服务,每满一年(自到岗之日计算),自第二个月起,以当月发放基本工资标准计算增加3%的服务年期工资补贴,累计增加不超过30%,随月工资发放。(员工若从公司离职后重新进入公司时,工龄工资从后入职之日起重新计算)。

计算方式:月基本工资×3%×连续服务年期=工龄工资。

5.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按员工每月加班总天数计算,以基本工资为计算标准。

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按日基本工资×加班天数×150%;

双休日的加班,按日基本工资×加班天数×200%;

法定节日的加班,按日基本工资×加班天数×300%;

员工当月有事假,以双休日、正常工作日延长时间的加班总天数抵消事假后再计算加班工资,法定节日的加班不予抵消事假。

日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21.75;小时基本工资=日基本工资/8。

三.试用期

新进员工试用期工资为所定岗位工资(基本工资、考核奖等各项补贴)的80%。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四.各项扣款

1.病假扣款

基本工资:2个工作日(含)以内不扣款,2个工作日以上至第5个工作日(含)时每天按日基本工资的1/2扣款,超过第5个工作日后,每天按日工资的100%扣款。

各项补贴:不扣款

考核奖金:实际出勤天数不满应出勤的2/3时,考核奖金不予发放

工龄工资:不扣款

在医疗期内,员工当月病假扣款后月工资总额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时,按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2.丧假、护理假、婚假、探亲假、年休假的扣款

基本工资:不扣款

各项补贴:不扣款

考核奖金:不扣款

工龄工资:不扣款

3.事假扣款

基本工资:按日基本工资×事假天数

各项补贴:按各项补贴标准/21.75×事假天数

考核奖金:实际出勤天数不满应出勤的2/3时,考核奖金不予发放

工龄工资:不扣款,全月事假时无工龄工资

员工请事假时,先冲抵加班,后冲抵年休假。

4.产假: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个人缴费基数支付。

(以上休假扣款部分,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5.社会统筹:按照国家规定缴纳。

6.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缴纳。

7.员工发生的餐费、手机超额费用和其它需扣款额在当月工资里扣除。

五.工资计算

月工资计算公式为:

1.税前工资=基本工资+各项补贴+工龄工资+考核奖+加班工资-病事假扣款-迟到旷工扣款-统筹个人承担额-公积金个人承担额

2.实发工资=税前工资-个人所得税-公司借款-手机超额-电话扣款-其它扣款

六.工资调整

1.不定期调整:公司根据每位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及表现,不定期进行工资调整。具体时间、操作方式由调薪者的上级提出申请,逐级审批后报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最后以总经理签发通知执行。

2.岗位调薪:因转正、职位变动或其它原因进行的调薪,由总经理签发调薪通知,人力资源部备案。

七.工资计算与发放

1.工资由人力资源部计算与发放,发放日为每月10号,发放上个日历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提前或顺延。

2.员工对当月薪资有疑问,请与人力资源部联系。

3.新进员工自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实际工作日计算。

八.薪资保密

根据集团薪资要求,公司规定个人薪资必须严格保密,严禁互相打听和交流,如有违反者视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不做任何补偿。

九.个人所得税

1.根据国家有关税法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个人所得税是根据基本工资+各项补贴+工龄工资+考核奖+加班工资-统筹个人承担额-公积金个人承担额,计算得出。

3.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请参考《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第8篇】某公司职能工资管理制度

公司职能工资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目的

本规则旨在依据人事管理规章的规定,制订员工工资的管理办法,包括工资计算期间、工资计算方法、工资支给时间和期限以及晋升、奖金给付等事宜。

第二条工资决定原则

员工工资是在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年龄、年资、职能等级、责任大小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工资计算的。

工资

基准内工资

基准外工资

基本工资

附加工资

责任津贴

抚养津贴

住宅津贴

全勤津贴

工作时间外工作津贴

假日工作津贴

深夜工作津贴

交通津贴

年龄工资

年资工资

职能工资

工资包括基准内工资及基准外工资两大部分,其结构如下:

第四条工资计算期间及工资支给日

每一工资计算期间从上个月日起至当月 日止,并于当月 日支付工资。工资支给日若适逢节假时,则提早于前一日发放。

第五条非常给付

员工遇有下列情形时,可向公司申请提前领取已工作时间的工资。

(一)员工或依靠员工收入赖以维持生计者,遇有下列情况可向公司申请非常给付:①

结婚;②死亡;③生产;④疾病或受意外灾害时。

(二)员工被停职或被解雇时(包括惩戒解雇)。

(三)其他获得公司同意的事情。

上列规定除第二项外,在申请非常给付时,须由本人(本人死亡则由其家属)提出书面申请。

第六条缺勤扣除

(一)工资给付形态采用月工资制。

(二)对于下列特别休假,原则上照常支付工资:①婚假、丧假;②年度带薪休假;③

行使公民权时;④公司大会、教育召集时。

(三)员工缺勤时,则依下列方式处理。

1.非公务原因负伤疾病时:

基本工资平均每月应出勤日数×缺勤日数

2.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时:

基本工资平均每月应出勤日数×迟到、早退、私自外出的缺勤时数

第七条中途任用、离职或退职的工资

在工资计算期间,中途任用、离职或退职时的工资,按当月员工实际出勤工作日数,按日计算;或以离职、退职前的出勤日数为计算的基准,其计算公式如下:

[基准内工资(每月固定额)+交通津贴]×出勤工作日数平均每月应出勤日数

第八条工资给付及扣除额

(一)下列规定的各项金额须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1.个人工资所得税。

2.劳工保险费(个人应负担部分)。

3.团体意外保险费。

4.过半数员工开会同意的福利基金。

(二)上述各项金额扣除后,员工所得应以现金形式直接交予本人。

(三)工资所得亦可按照员工的要求,直接汇人指定的金融机构的该员工账户内。

□基准内工资

第九条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的构成包括下列三项:

(一)年龄工资(包括初任员工的起点工资)。

(二)年资工资。

(三)职能工资。

第十条年龄工资

年龄工资给付的标准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岁时,每月给付 元。

(二)岁时,每增加一岁则逐年增加工资元,作为给付年龄工资的标准额。

(三) 岁时,每增加一岁则逐年增加工资元,作为给付年龄工资的标准额。

(四)岁时,每增加一岁则逐年增加工资元,作为给付年龄工资的标准额.

(五)岁以上时,每年的年龄工资给付以 元为上限。

(六)上列年龄工资的施行细则依(表-1)“年龄工资表”的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年资工资

(一)年资工资给付的原则是,服务满一年以上的员工方适用,并依(表-2)“年资工资简明表”的规定办理。

(二)岁以上的员工,依规定不再给付年资工资。

第十二条职能工资

(一)职能工资给付的原则是,依照各职层及职等的分类,根据(表-3)“ 职能资格表”的规定,共区分为五个职能等级,并依职等的高低决定职能工资的标准。

(二)每一职等都有最高及最低工资给付标准,公司应根据人事科所评定的员工考绩状况,依照(表-4) “职能等级运用表”的规定,办理有关职能等级、最低标准给付额、升级单价、考绩评定等事项。

(三)各等级的职能工资,则依“职能工资表”的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附加工资

从事特殊职务的专业人员,若因其职务难度高、责任重大或本身的基本工资偏低,则应以附加工资方式,给予部分或全部的调整。

第十四条责任津贴

责任津贴是对具有监督管理职位者所做的支付,其具体金额依“管理职津贴给付额表”的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抚养津贴

公司对于需负担家庭生计,并提供抚养眷属最低生活保障的员工,依下列方式办理抚养津贴的给付。

(一)配偶,每月津贴额为 元。

(二)子女,每月津贴额为 元。

第十六条住宅津贴

住宅津贴是为了补助员工因无自用住宅,而须租赁房屋时的津贴,其津贴标准依下列规定办理给付:

(一)有配偶者或有抚养眷属者,每月津贴额为 元。

(二)单身者,每月津贴额为元。

第十七条全勤及勤奋奖金

全勤奖金是为奖励员工在每一工资计算期间内的全勤者或工作勤奋者而设立的奖励项目,其给付标准如下:

(一)全勤者(无迟到、早退及请假者),每月津贴额为 元。

(二)该月达成公司预定的工作目标时,每月津贴额为 元。

□基准外工资

第十八条勤务时间外工作津贴

(一)公司因业务上的需要,而要求员工于规定工作时间外继续完成勤务时,则应依照员工早到或夜班加班时间,采用计时制方式计算应给付的津贴额。

(二)勤务时间外的加班津贴,则依下列方式计算(单位:元/小时):

基本工资+附加工资+责任津贴+住宅津贴+全勤及勤奋奖金每月平均规定勤务时数×1.33

第十九条休假日工作津贴

(一)公司因业务上的需要,要求员工在休假日返回公司执行勤务时,得支付休假日工作津贴,但翌日补休者,则不另外给付津贴。

(二)休假日工作津贴采用计时制方式,依照下列公式进行计算(单位:元/小时):

基本工资+附加工资+责任津贴+住宅津贴+全勤及勤奋奖金每月平均规定勤务时数×1.50

第二十条深夜工作津贴

深夜工作津贴是对夜间从事勤务工作者所支付的津贴,计算时间是从晚上点到翌日清晨点,其计算公式是(单位:元/小时):

基本工资+附加工资+责任津贴+住宅津贴+全勤及勤奋奖金每月平均规定勤务时数×0.3

第二十一条勤务时间外工作津贴的特例

担任管理职位者,不适用第十八条及第十九条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交通津贴

员工从住宅到公司上班时,单程距离达5公里以上者,则应给付等于公共运输部门所发行的定期来回月票金额,以此作为交通贴支给的标准。

□调薪及升级

第二十三条调薪

员工工资于每年12月31日视公司经营成果增长比例,进行定期调薪。

第二十四条调薪分类

定期调薪包括自动调薪和核定调薪两大部分,其规定如下:

(一)自动调薪是在基本工资范围内所进行的工资调升包括年龄工资和年资工资两项,其计算方法按第十条(年龄工资)和第十一条(年资工资)的规定办理。

(二)核定调薪考核的原则是,对于基本工资中的职能工资,根据人事科评估的员工的年度职务完成能力、工作绩效、责任度大小、协调性、贡献度等考核结果,依据第十二条(职能工资)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基本工资提高的原则

(一)公司为配合社会物价水平的提高及员工因抚养眷属人数的变化,而使得其经济状况有所改善时,给予员工以基本工资提高。

(二)基本工资提高的原则,根据附加工资的规定办理。

(三)基本工资提高的计算,原则上按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临时调薪

(一)员工遇有下列情形时,可由其部门直属主管人员向人事科申请临时调薪,以兹鼓励。

1.有特殊功劳表现。

2.中途录用的员工、具有优秀的技能与成绩。

3.为同行业间竞相争取的人才。

(二)临时调薪的标准,则依照第十二条(职能工资)或第十三条(附加工资)的规定,采用部分调整或全部调整的办法。

第二十七条升级

(一)公司视员工的表现,审核员工的职务完成能力、责任度大小、企划能力、判断力、工作绩效等事项后,根据第十二条(职能工资的等级晋升标准)的规定办理。

(二)员工升级后的工资,则就调升的当月起,开始支付调整后的工资。

第二十八条初任员工的工资

(一)初入社会的,经公司甄选后成为正式员工时,其工资给付的原则,除衡量社会物价变化及一般同业间的初任工资水平外,均依规定的基准内工资标准办理。

(二)初任员工的基本工资给付标准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年龄工资……第十条

2.年资工资……第十一条

3.职能工资……第十二条

(1)中学毕业ⅰ等1级

(2)高中毕业ⅰ等2级

(3)大中专毕业ⅰ等17级

(4)大学毕业ⅱ等3级

(5)硕士毕业ⅲ等2级

(三)当社会物价水平或同行业之间的初任工资水平与规定的基准内工资有所差异时,则以附加工资的形式进行补贴。

第二十九条

(一)中途录用的员工(初入社会的以外者),其工资给付原则上除按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外,在考察员工任职前的经历及工作经验年数后,再决定该员工的职能工资等级。

(二)担任单纯的体力劳动工作者,则应无论其学历高低,一律以职能等级第ⅰ等1级任用。

□定期奖金

第三十条定期奖金的给付

公司给付奖金的原则是,根据公司业绩成长比例以及员工的贡献程度,于每年的月及月支付。

第三十一条奖金计算期间

(一)上期奖金的计算期间,从去年月日起至该年度月日止,并于月份与当月的工资一起发放。

[1][2] 下一页

公司职能工资管理制度

(二)下期奖金的计算期间,从该年度月日起至月日止,并于月份与当月的工资一起发放。

第三十二条定期奖金给付的原则

定期奖金金额的高低,是在考核员工于奖金计算期间的工作表现、绩效评价、出勤率及

贡献度等因素后加以确定的。

第三十三条定期奖金领取的资格

(一)在奖金计算期间,中途进入公司并未满两个月者,不予以给付定期奖金。

(二)在奖金计算期间,对于已离职者或于领取当月申请离职者,则取消其奖金领取资格。

□附则

第三十四条施行

本规则自年 月 日起开始实施。

上一页[1][2]

【第9篇】公司工资福利待遇管理制度

公司工资及福利待遇管理制度(十)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职员的合法利益,贯彻公平、合理、多劳多得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正式职员,试用职员工资待遇按《人事管理制度》办理。

第三条工资

职务

级别

基本工资

年 薪

公司级

董事长

副董事长

董事长助理

3

2

1

部门级

部门经理

部门副经理

2

1

职员

4

3

2

1

1、本公司基本工资实行年薪制,完成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目标发放年薪。

2、基本工资分为三等九级:即公司、部门、职员三等;

第四条补贴

职 务

职 务

交通、医疗、住房

补贴

伙食

补贴

通讯补贴

公司级

董事长

5元

/天

实报实销

副董事长

实报实销

董事长助理

实报实销

部门级

部门经理

200元/月

部门副经理

200元/月

职员

储运管理员

150元/月

行政管理员

100元/月

会计、出纳

50元/月

其他

20元/月

1、伙食补贴:公司为职员提供就餐,不再额外发放伙食补贴。

2、通讯补贴:实行按月包干制。公司不再支付任何个人通讯费用。

第五条奖金

1、效益奖:根据公司年终效益而定。

2、年终个人奖:年终由董事长办公会确定。

3、特别奖:是指在工作上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的个人,根据贡献的大小由董事长批准后,随时计发。

第六条福利

1、保险: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度,每月向长春市社会保险局按工资总额比上缴社会保险。

2、生日:职员生日发放补贴100元(以身份证为准)。

第七条扣薪标准

1、各项保险费用按制度从工资中扣除职工应缴的部分。

2、其他扣薪遵循《人事管理制度》

第八条待遇调整

1、每年末按考核结果,酌情予以调整;

2、若在工作上有重大贡献或其他原因确需调整薪金的,则可由部门经理申请;行政部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送交财务部随时实行;

3、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无权利对工资待遇进行调整。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行政部解释。

【第10篇】公司员工工资的管理规章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

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 工资结构

第三条: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

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

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 工资系列

第九条: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11篇】食品公司劳动工资管理制度

食品股份公司劳动工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真正体现“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不断改善和提高员工在工资分配上的公正和公平感,使员工在劳动与工资之间达到动态平衡,达到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促进公司发展的目的,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则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包括实习和试用员工,不包括临时用工。

第三条工资组成

公司员工的薪资分为年薪制和月薪制。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实行年薪制,对其他员工实行月薪制。

员工的工资由“基础工资”和“考核工资”两大模块组成。

基础工资 =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种津贴+加班工资

考核工资 = 月度考核工资+季度考核工资+年度考核工资

实行计件制员工按计件办法实行。

实行年薪制的员工平时的月发工资与核定的年薪工资的差额部分,到年底一次性补发。但绩效考核的被扣部分不予补发。

第四条 考核原则

绩效考核基本原则是按照目标利润、目标成本和费用控制进行考核。绩效考核将根据部门及员工不同的职务、职责(技能)和岗位职责等因素,分为若干种考核办法并设立多个考核级别或系数。

绩效考核由财务计划部根据年初公司确定的各项指标,按财务统计数据进行分部门考核。按月度预发、按季度小结、年度全部兑现。

公司筹建期按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筹建及试生产期间的月季年考核比例根据岗位与职务不同分为:部门负责人按5:3:2比例考核;部、系长按7:2:1比例考核;一般员工均按8;1:1比例考核。

2023年的绩效考核办法及工资发放比例另定。

第五条基本工资标准

月薪工资总额在3000元以下的按 50%确定为基本工资。

月薪工资总额在4000―8000元之间的按 45%确定为基本工资,低于4000元的按3500元计算。

月薪工资总额在8000元以上的按 40%确定为基本工资,低于5000元的按4500元计算。

第六条 加班工资计算

公司在筹建期和试生产阶段实行每日工作制、日工作时间为8―9小时。对超出规定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根据国家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法定假日3倍;周日2倍;平时加班加点1.5倍。

加班计算方法为:

日加班工资=本人的基本工资 / 50元每天×加班天数×相应的倍数

(零星加班累计8小时为1天)

科级(包括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实行年薪制的管理人员加班不发加班费,可以安排调休轮休。

计件制人员均按工序定额单价实行计件工资,不再考虑基础工资和加班工资。

第七条 事假及病假工资

事假工资扣发:

本人月工资总额 / 50每 天×事假天数 = 应扣工资

病假工资扣发:

先前有调休的经部门领导批准后可以使用调休日充抵病假天数。(当月有加班的可以充抵,但不得用以后的调休充抵)

一年工龄以下员工: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

一年工龄以上员工:按本人基本工资计发;

第八条工资税收问题

公司确定的工资标准除特殊情况下均为税前工资。员工工资栏的税前年薪即为核定的工资报酬。

员工应按国家标准交纳工资所得税。

工资所得税由公司财务部门代为交纳。

第九条 员工离职工资计算

由于公司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员工离职时的工资计算按不同的情况分别处理:

1、被公司劝辞员工:

因工作不称职或其他原因被公司劝其辞退的员工,离职时可以按最后一季度考评得分结清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工资部分。

2、自已请辞员工:

公司对自已请求辞职且经批准的员工,按离职日期发放月工资、补发季度考核部分满月的部分(未满月的部分不予补发),年度考核部分不予兑现。

3、擅自离职或被辞退的员工:

公司对擅自离职或被辞退(开除)的员工不再发放任何工资。

离职员工的工资结算单由人事部门出具,交给财务部的工资结算员造册发放。

第十条工资发放规定

1、人事部门的劳资管理员根据《工资管理制度》中界定的内容和方法核算好每个员工的基本工资信息存档,并按时报送给财务部确保员工工资的准确计算与及时发放。人事部门的劳资管理员按员工出勤记录(包括加班)及绩效考评得分为计算依据,于次月2日前(季度月份于5日前)将相关工资计算资料以书面形式交财务部工资结算员。

2、正式生产后的绩效考核工资的结算工作由财务部门按考核办法计算完成,季度与年终考核由相应部门配合、财务计划部完成,报总经理批准后才能造册发放。

3、每月10日为上月工资发放日(遇公休日则提前或推迟1天)。公司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特殊原因需延期发放工资的,将于发放日前通知公告。遇重大节日可以提前发放。

第十一条工资保密原则

工资管理的原则是:

1、员工之间不允许互相打听工资情况。

2、与工资管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打听、传阅、查看相关工资管理文件资料。

3、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将有关工资管理、发放等文件资料随便放在工作台面上。

4、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允许其他无关人员查看、翻阅包括电脑中的工资文档。要设定好工资操作相关密码和锁放好工资管理、发放等相关的文件资料。

5、如有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查看相关工资管理、发放等文件资料和工资单等,应遵循审核、批准程序,即必须经过主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6、对故意泄漏工资机密的相关人员,公司将按《员工奖惩条例》给予处理。

第十二条附则

本制度从20**年元月1日起试行。公司以前所发的相关规定若与本制度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的解释权以人事部门的意见为准。

【第12篇】某公司工资管理制度

公司工资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 工资结构

第三条 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 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 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 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 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 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 工资系列

第九条 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 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 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 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 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 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 员工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1:

表1工资系列适用范围

工资系列

适用范围

管理层系列

1.总经理

2.副总经理

职能管理系列

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产部、质管部、物流管理部所有员工

项目管理系列

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生产系列

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营销系列

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四. 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 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固定工资=工资总额×40%

绩效工资=工资总额×60%×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1)

第十七条 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待岗人员工资按照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试用期员工工资参照附件1《试用期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八条 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确定方法见表2。

表2:绩效工资确定方法

考核成绩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绩效工资发放数额

90(含)--100分

≤1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80(含)--90分

≤0.8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60(含)--80分

≤0.5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60分以下

≤0.3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第十九条 职能部门普通员工考核由其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经理考核由其主管副总负责;项目部成员考核由其项目经理负责。考核成绩和计发系数每月8号前上报至人力资源部。

注1:原则上管理层工资由公司承担,若管理层人员兼任项目经理,则其基本工资由公司承担,绩效工资由项目部承担。

注2:总经理绩效工资计算方法:总经理月绩效工资=项目经理月平均绩效工资×1.5。总经理的收入原则上最高限额为5500元。副总经理兼任项目经理时绩效工资原则上按其负责的项目的经营情况确定其月绩效工资。

第二十条 为鼓励公司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及以上管理者为公司忘我工作,体现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公司按月发放职务津贴,具体如下表:

表 3

职 务

总经理

副总经理

部门经理

项目经理

职务津贴

1000

800

600

700

五. 薪级调整

第二十一条 原则上公司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根据当年的经营业绩,并根据年终综合考核成绩对全体员工发放二次绩效工资(年终奖),并酌情对工资标准予以调整,重新确定所有员工的工资。年工资总额增减幅度与上年度公司经济效益成正比。

第二十二条 年终绩效考核采用档级评分制,评分方法与考核工具见《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职能部门员工年终考核成绩与薪级调整幅度的对应关系见表4。

表4:年终综合考核成绩与薪级调整幅度对应关系

考核成绩

薪级调整幅度

薪级计算公式

90 (含)~ 100 分

上调 1 ~ 1.5 个薪级

薪酬区间(上限+下限)÷ 2 ÷ 10

80 (含)~ 90 分

上调 0.5 个薪级

薪酬区间(上限+下限)÷ 2 ÷ 10

60 (含)~ 80 分

工资保持不变

薪酬区间(上限+下限)÷ 2 ÷ 10

60 分以下

下调 0.5 ~ 1.5 个薪级

薪酬区间(上限+下限)÷ 2 ÷ 10

六. 关于员工工资

第二十三条 员工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公司员工工资标准经董事长批准;

(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可以变更员工工资标准。

第二十四条 员工工资核定。员工根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聘用的岗位和职务,核定其工资标准。具体的人员工资确定应根据薪酬区间,由用人部门提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确定。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的工资直接由总经理确定。对于特殊人才的工资标准,由总经理提议,报董事长特批。初次从事该岗位的员工,原则上自该岗位薪酬区间下限起薪,经年终考核后,再调整薪级。

第二十五条 销售员的薪酬按《销售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以到公司服务的时间计算,每满一年每月发工龄工资50元,每年年初增发,5年封顶。

第二十七条 员工工资变更。根据岗动薪变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员工职务、岗位变动,从生效之日起下一个支薪日,按新岗位标准调整。

第二十八条 员工工资变更办理。由薪资申报人员填写《工资调整申请表》,由直接主管建议调整薪级,并报人力资源部按有关审批流程办理。

七. 工资发放

第二十九条 工资计算以月为计算期。月平均工作日为20.92天,若需计算日工资,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日工资额=当月工资/20.92。

第三十条 公司考勤实行指纹打卡管理,由人力资源部每月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在考勤扣款中体现。

第三十一条 公司员工固定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5日,绩效工资在次月15日合并发放。关于加班、带薪休假以及当月考勤扣款等项目将在次月兑现。如果工资发放日恰逢节假日,工资在节假日前一天提前发放。

第三十二条 加班工资:在法定节日加班的员工,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其加班费。员工加班工资的折算以每月20.92天,每天7小时计算。

第三十三条 带薪休假工资:员工在休假期间按照实际休假天数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即当月绩效工资扣发额=当月绩效工资 ÷ 20.92×休假天数,其它福利待遇不变。

第三十四条 员工请假、休假时工资标准,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员工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工资,均于正式转正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六条 辞职(辞退、停职、免职)人员,于办理完交接手续正式离开公司(或命令到达)之日起停发工资。

第三十七条 工资误算、误发时,当事人(部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公司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同等额度的处罚。因误算而超付的工资,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可向员工或部门行使追索权。

第三十八条 公司*或经公司同意的培训、教育或外事活动,公司按规定付给员工工资。

八. 福利与补贴

第三十九条 视公司经营状况,发放下列福利与补贴:

1.发放取暖、降温费:12~2月,每人每月30元;7~9月,每人每月10元。

2.节日补助(春节、五

一、元旦、国庆等节日)公司给予一定的补贴。

3.生日礼物为公司盖章的生日贺卡和生日蛋糕券。

4.员工结婚,公司赠送一定数额的礼金。

5.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丧葬,公司给予一定的慰问金。

6.公司根据情况不定期组织各种集体活动,活动费由公司承担。

第四十条 通讯补贴: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移动通讯费补贴标准。总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90%报销,报销上限为600元/月;副总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90%报销,报销上限为500元/月;部门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80%报销,报销上限为300元/月;项目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80%报销,报销上限为400元/月;司机按实际发生额的70%报销,报销上限为150元/月;销售人员及特殊岗位人员的通讯补贴另定。

第四十一条 住房补贴:每月补贴 50 元。

第四十二条 误餐补贴:每月补贴 90 元。

第四十三条 交通补贴:每月补贴 50 元。

第四十四条 员工的固定工资作为公司为员工办理各种保险的基数。当员工固定工资未达到本市办理各类保险的最低限时,按本市低保基数为其办理保险。

九.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报董事会审批,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1:《岗位工资一览表》

附件2:《试用期工资标准》

【第13篇】g公司工资薪酬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 工资结构

第三条 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 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 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 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 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 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 工资系列

第九条 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 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 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 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 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 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 员工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1:

四. 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 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固定工资=工资总额×40%

绩效工资=工资总额×60%×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1)

第十七条 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待岗人员工资按照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试用期员工工资参照附件1《试用期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八条 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确定方法见表2。

表2:绩效工资确定方法

第十九条 职能部门普通员工考核由其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经理考核由其主管副总负责;项目部成员考核由其项目经理负责。考核成绩和计发系数每月8号前上报至人力资源部。

注1:原则上管理层工资由公司承担,若管理层人员兼任项目经理,则其基本工资由公司承担,绩效工资由项目部承担。

注2:总经理绩效工资计算

方法:总经理月绩效工资=项目经理月平均绩效工资×1.5。总经理的收入原则上最高限额为5500元。副总经理兼任项目经理时绩效工资原则上按其负责的项目的经营情况确定其月绩效工资。

第二十条 为鼓励公司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及以上管理者为公司忘我工作,体现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公司按月发放职务津贴,具体如下表:

表略

五. 薪级调整

第二十一条 原则上公司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根据当年的经营业绩,并根据年终综合考核成绩对全体员工发放二次绩效工资(年终奖),并酌情对工资标准予以调整,重新确定所有员工的工资。年工资总额增减幅度与上年度公司经济效益成正比。

第二十二条 年终绩效考核采用档级评分制,评分方法与考核工具见《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职能部门员工年终考核成绩与薪级调整幅度的对应关系见表4。

表4:年终综合考核成绩与薪级调整幅度对应关系

六. 关于员工工资

第二十三条 员工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1)公司员工工资标准经董事长批准;(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可以变更员工工资标准。

第二十四条 员工工资核定。员工根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聘用的岗位和职务,核定其工资标准。具体的人员工资确定应根据薪酬区间,由用人部门提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确定。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的工资直接由总经理确定。对于特殊人才的工资标准,由总经理提议,报董事长特批。初次从事该岗位的员工,原则上自该岗位薪酬区间下限起薪,经年终考核后,再调整薪级。

第二十五条 销售员的薪酬按《销售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以到公司服务的时间计算,每满一年每月发工龄工资50元,每年年初增发,5年封顶。

第二十七条 员工工资变更。根据岗动薪变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员工职务、岗位变动,从生效之日起下一个支薪日,按新岗位标准调整。

第二十八条 员工工资变更办理。由薪资申报人员填写《工资调整申请表》,由直接主管建议调整薪级,并报人力资源部按有关审批流程办理。

【第14篇】公司工资管理制度草案

1 员工工资是以社会同行间工资水准、当地社会社会保障水平、公司支薪能力、员工技能水平、岗位重要程度、岗位职务、责任大小、合同年限、劳动强度、经验与工作能力等因素作为评估工资标准的依据制定的。

2 工资形式:

2.1 年薪、月计时工资、产量计件工资三种形式。

3 工资结构:

3.1月薪工资 = 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加班时间+加班费+社保补贴+医疗补贴+失业补贴+奖惩+扣款项+扣税项

3.2 年薪工资 = 基本工资+津贴+加班时间+加班费+社保补贴+医疗补贴+失业补贴+奖惩+扣款项+扣税项

3.23.1条中规定的基本工资是公司根据当地社会保障水平和公司发展状况以及不同岗位等级设计的固定工资,基本工资是公司向员工支付薪酬的基本承诺。

3.3公司所有员工自试用期起享受公司按规定给予的各项社保福利,具体在工资中以补贴的形式体现出来并发放给个人,试用期转正后根据政策规定和个人意愿公司代为缴纳,不再以补贴形式发放。

3.33.1条中的津贴项主要包括:通讯津贴、职能津贴、特聘人员的技术津贴等等。

3.43.1条中的加班费根据基本工资,按国家法律规定的核算标准进行核算的加班工资。

4 定义:

4.1 培训工:入职前无从事应聘岗位或应聘岗位同等要求相似的工作经验,公司需要投入精力,安排专门人员在理论知识、实践操作方面进行培训辅导的应聘人员,一般培训期为1-3个月,经过考核和观察合格后上岗操作,培训工在培训期内不上岗操作,原则上不安排加班,不计加班费,不享受公司的社保补贴。

4.2 试用工:入职前经过面试和鉴定具备基本操作经验,符合相关岗位规定要求的应聘人员;

经过培训期考核和观察鉴定合格的人员;

一般试用期为3个月,经过考核和观察鉴定合格后才能转正为正式工。

4.3 正式工:经过试用期考核合格,完成转正鉴定后正式上岗的人员。

4.4 年薪人员:公司根据当前人才流动情况、公司人力政策、所处社会环境人才供求程度针对部分技术人员、管理岗位针对性的给予年薪制的工资形式。

5 工资实施细则:

5.1 基本工资,见附表1。

5.2 培训工工资一律按----/人月计算,不享受社保补贴。

5.3 试用工工资:所有员工试用期一律按---元/人月计算,其中基本工资----元/人月,不享受岗位奖金和津贴,开始享受社保补贴,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加班时间+加班费+社保补贴+医疗补贴+失业补贴+奖惩+扣款项+扣税项。

5.4 正式工工资:正式工的工资结构同3.1条规定的工资结构,其中基本工资按附表1的规定。

5.5 年薪人员试用期工资:按----/人月计算,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加班时间+加班费+社保补贴+医疗补贴+失业补贴+奖惩+扣款项+扣税项。其中基本工资----/人月,不享受津贴.

5.6 年薪人员转正后工资:

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津贴+加班时间+加班费+社保补贴+医疗补贴+失业补贴+奖惩+扣款项+扣税项

其中基本工资调整至------

津贴为-----

5.7 上述5.3~5.6条规定的各类情况加班费一律按相应的基本工资进行核算。

5.8 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根据各生产部门拟订经公司批准的计件单价和核算方法进行核算,计件工的工作时间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考勤,基本工资按附表1的规定,计件工资原则上公司承诺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第15篇】销售公司工资管理制度

一、薪资构成

底薪+提成+绩效+电话补贴+交通补贴

二、底薪发放办法

1、销售人员试用期内,试用期为三个月。第一个月为1000元,第二个月为1200元,第三个月为1500元,三个月工资挂帐暂不发放。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按三个月的任务完成情况一次发放。

2、对于在试用期第一月没有完成定额业绩的,按第一月的50%按月发给生活费。 对于在试用期第二个月没有完成定额业绩的,按第一月试用工资+第二月试用工资的50%发给生活费。

对于在试用期第三个月没有完成定额业绩的,按第一、二月试用工资+第三月的50%按月发给生活费。按业绩决定销售人员走留。

3、试用期

【第16篇】g公司工资管理规章制度

一、 工资制度

我公司工资制度采用岗位结构工资制,标准工资由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基础贡献工资和工资性津贴四部分组成。基本工资由前三项组成,此办法仅适用于公司正式聘用员工。短期聘用员工、兼职员工和试用员工,其工资参照**市场平均标准按合同执行;

<一> 岗位工资及标准

公司岗位共分为行政管理岗位、软件技术岗位、工程技术岗位和其它岗位人员四个系列。各类人员岗位发生变化,岗位工资在下一个月随之变动,岗位工资标准及进档条件详见附表一;

1. 转岗之后岗位工龄重新计算;

2. 本岗位工龄仅适用于本岗计算;

3. 高岗转低岗时可计算连续工龄;

4. 未独立工作者,执行岗位实习工资, 岗位实习工资标准为相应岗位工资下浮20%,软件开发岗位实习期为半年,其它岗位为一年;

<二> 技能工资及标准

1. 技能工资是衡量员工技术水平高低的标准,各岗位对应的技能工资标准见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

2. 初始技能工资的确定:

(1) 技术岗位初始技能工资依据公司内聘技术职称确定。若低职称转高职称,其技能工资不低于转职前的技能工资;

(2) 管理岗位初始技能工资依据其聘任职务或管理岗位确定。一般上岗时自一级起步,特殊情况可酌情确定;

(3) 外单位调入员工其初始技能工资依据其最高学历、实际能力经技术委员会确定内部职称后相应确定;

(4) 不能独立作业时执行实习技能工资,软件岗位人员实习期为半年,其实习技能工资按其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职称降低一级执行,但最低按程序员计算;其它人员实习期为一年,其技能工资按岗位最低级计算。实习期满后对其能力进行综合评定一次,经评定达到相应职称能力后,方可按相应技能工资标准执行;

3、技能工资的有关规定及升级考核办法:

技能工资是岗位结构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员工晋升技能工资必须按“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对其劳动贡献、综合能力等进行严格考核与评估,其升级考核办法如下:

① 员工通过自学、自修或带职上学等获得更高学历的,晋升半级~一级技能工资,但不得超过岗位最高级。

② 员工通过高级培训获得公司认可的证书者,晋升半级~一级技能工资,但不得超过岗位最高级。

③ 员工获得公司二等或三等成果奖者,分别晋升一级或半级技能工资,但不得超过岗位最高级。

④ 针对年度能力评估情况相应调整技能工资(详见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⑤ 以下情况者不能晋升技能工资

出勤率不满90%以上者。

连续旷工3天以下,累计旷工7天以下者。

发生重大人身、设备、质量及生产等事故,直接损失5000元以上者。

因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及其它违*治安等原因被罚款或拘留者。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者。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

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下浮技能工资。

因技术不熟练违反生产技术安全操作规程或违章指挥等原因造成生产设备事故、人身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的责任者,视情节轻重下浮半级~一级技能工资6~12个月。

违反内部有关保护知识产权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下浮一级技能工资6~12个月。

连续旷工3天以上、累计旷工7天以上者,下浮半级技能工资一年。

注:①②③项除晋升技能工资外,仍可参与年度能力评估,若按能力评估结果仍可晋升技能工资者,可取两者晋升最高级计算。若按能力评估结果需降级的,可先升后降。

<三> 基础贡献工资

基础贡献工资是体现员工累计贡献大小的指标,按员工在本公司实际贡献工龄计算,其计算方法如下:

100+30n(元) n——实际贡献工龄

<四> 工资性津贴

1. 午餐补助

暂时按照每人每月100元补贴,计入工资表中,每月随工资一并发放。

2. 特殊津贴

特殊津贴分为两大类:

a、 高级人才津贴其标准如下

博士:a、计算机相关专业4000元/月

b、其它专业2000∽4000元/月

硕士:a、计算机相关专业2000元/月

b、其它专业1000∽2000元/月

b、 特殊贡献津贴

即对部门经理以上领导人员,依年度能力评估相关规定,享受其标准一般为1000元/月

3. 总部派往省外工作的公司员工生活补贴,含在北京分公司住宿、就餐的出差人员,标准为30元/日。

〈五〉营销人员工资标准祥见附件一《市场营销人员底薪的管理办法(试行)》

二、工资支付办法

全体员工均执行月工资制,每月所发工资为上月1日——31日工资。并计算上月缺勤天数,扣除缺勤工资,逐月类推。发工资时间每月15日。

日标准工资=月标准工资/23.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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