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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5篇)

更新时间:2024-05-11 查看人数:93

维护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维护安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运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设备安全及信息安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安全政策与目标:明确企业的安全愿景,设定具体的安全目标,并规定实现这些目标的策略。

2. 风险评估与管理:定期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危险源,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3. 员工培训与教育: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升其安全意识。

4. 应急预案: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危机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处理。

5. 设施与设备安全:规定设备的使用、维护和检查标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

6. 信息安全规程:保护企业数据和信息系统,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泄露。

培训内容

1. 安全法规知识:讲解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使员工了解并遵守规定。

2. 工作安全规程:教授员工日常工作中应遵循的安全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3. 危险源识别与控制:教会员工识别潜在危险,掌握控制危险的方法。

4. 应急处置技能:进行模拟演练,提高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对能力。

5. 信息安全意识:强调保护企业信息的重要性,培训员工如何防止信息泄露。

应急预案

1. 紧急联络机制:设立紧急联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通讯畅通。

2. 疏散路线与集合点:规划安全疏散路线,设定安全集合点,确保人员快速撤离。

3. 应急救援设备: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物资,如灭火器、急救箱等。

4. 突发事件响应流程:制定详细的操作流程,指导员工在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中采取相应行动。

5. 演练与评估:定期进行应急演练,评估预案的有效性,及时调整优化。

重要性

维护安全管理制度对企业至关重要,它不仅保障了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是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石。良好的安全管理能够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减少经济损失,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工作满意度。符合法规要求的安全管理制度有助于规避法律风险,保持企业的合规运营。因此,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执行,将安全理念融入日常运营之中,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处于安全可控的状态。

维护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桁吊设备使用维护安全管理

桁吊设备是广泛运用于工作库房的机械设备,因其结构庞大,机构复杂、载荷多变、运行空间广等原因决定了其危险因素较多,一旦发生事故,便会造成重大人员、财产损失,加强桁吊设备使用维护安全管理,使其安全有效运行已势在必行。下面就如何加强桁吊设备的使用维护安全管理谈下个人的看法和意见。

一、把好桁吊设备选材关,用质量合格的产品保证桁吊设备安全可靠。

一是选择的桁吊设备应该是经国家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过质量监督检验,安全质量合格的产品,确保桁吊设备制造的安全质量符合要求。二是选择桁吊安装、维修的企业必须是经过国家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过安全质量认证的,选择具备从事桁吊设备安装、维修资格的企业进行桁吊设备安装、维修,确保桁吊设备安装、维修的安全质量关符合要求。三是对新安装的、大修的、改变重要性能的桁吊设备必须要经过特殊的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并发给使用合格证后方准投入运行,确保桁吊设备安全技术检验符合要求。

二、把好桁吊设备维护保养关,用精心维护使桁吊设备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是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重要手段,是正常开展工作的前提条件。一是完善和规范桁吊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要根据桁吊设备的维护说明和国家安全规定,完善和规范桁吊设备日常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明确日常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的内容、标准、要求,建立桁吊设备日常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登记。二是要明确专人负责桁吊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使用。桁吊设备负责人要经过专业的培训带教,并经考核合格,达到“四会”要求:即“会检查、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才允许负责桁吊设备。对负责人要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要重新培训考核合格后才允许上岗。负责人要每天检查桁吊设备,定期对桁吊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认真填写桁吊设备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登记。三是及时发现问题,排除故障。对在检查维护保养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要详细记录,及时进行处理,排除故障,确保桁吊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不带故障运行,保证桁吊设备能够安全正常地使用。

三、把好桁吊设备使用关,用规章制度的严格落实确保桁吊设备使用安全。

桁吊设备使用需要指挥人员、桁吊司机和司索人员三类人员共同使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使用过程中安全。

一是使用前要充分准备。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工作服,手套等装具;检查清理作业场地,确定搬运路线,清理障碍;检查桁吊设备、吊装工具、附件应完好无故障,熟悉搬运物品的种类、数量、包装及周围环境;预测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对策。二是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开机作业前,桁吊司机要确认安全状态方可开机,指挥人员清理无关人员远离工作现场,司索工要准确估计吊物质量及质心,合理选择吊具,决不可超载或使用有问题的吊具;桁吊司机必须用手柄开关来操纵,不可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来停车,严禁三机构同时动作;吊运过程中,被吊物的高度要高于地面设备和其他物体0.5米以上,吊件下面不得站人,不得将吊件从人头顶上吊过,吊件上不准有浮动的物件、工具;严格按指挥信号操作,对紧急停止信号,无论何人发出,必须立即执行;司索工挂钩要坚持“五不挂”:即起重或吊物质量不明不挂,重心位置不清楚不挂,尖棱利角和易滑工件无衬垫物不挂,吊具及配套工具不合格或报废不挂,包装松散捆绑不良不挂;桁吊司机严格遵守“十不吊”的规定:即超载不吊;指挥信号不明,光线暗淡不吊;歪拉斜吊不吊; 快口棱角未加垫不吊;埋在地下物件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吊;在吊物下直接加工或站人或吊物上有浮动件不吊;六级以上强风无防护措施不吊;违章指挥不吊。三是使用后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使用后将桁吊设备恢复到初始状态;执行例行保养、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填写工作登记。

桁吊设备使用,关乎人身安全,关乎国家财产。因此我们应该时时注意,处处提防,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2篇 公司通信线路施工维护安全管理细则

第一部分 总则

一、为切实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通信线路施工、维护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通信线路施工、维护中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劳动保护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二、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和完善线路施工、维护安全生产管理,确保通信线路施工、维护安全。

三、加强对通信线路施工、维护的安全检查、监督与指导,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经常开展通信线路施工与维护安全宣传教育,营造安全生产氛围,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修养,强化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事故的综合能力。

四、加强对外来通信线路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认真审查施工企业的施工资质和参与项目施工人员的上岗资格,检查施工企业的安全制度和必要的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参与鑫泰通信工程项目施工的各施工企业必须将以上材料向建设单位备案,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工程项目严禁非法转包。

五、加强通信线路设计管理,按规范要求,保证通信线路与电力线等“三线”的安全隔距,设计时应充分考虑通信线路施工、维护安全,特殊地段应提出可行的安全方案,所有与通信线路交越或临近的电力线等必须在施工图纸上明确标注。各通信线路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对所施工的线路环境进行勘测与调查,掌握第一手安全资料,开工前必须制定针对性的详实的安全方案和措施,无安全方案和措施不得开工。各通信线路施工、维护单位必须按工程设计和施工、维护规程操作要求进行,不得擅自更改工程设计。

六、通信线路施工、维护作业人员都应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取得“操作证”,方能在通信线路上施工与维护作业,并每项两年复审。

七、从事通信线路施工、维护作业人员应定期(最长不超过三年)进行身体检查,对患有心脏病、癫痫病、高血压、严重贫血,高度近视、患有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人员者不得从事登高作业。

八、通信线路施工、维护班组应设安全责任人和兼职安全员,重要工序、重点地段必须有专人把关管理。通信线路施工、维护人员不准酒后作业。

九、通信线路施工、维护班组及个人应定期与不定期对上杆用具,工具设备、仪器仪表、防护用品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生产用具、器材等完好,并作好检查记录。发现不良情况应立即整改。

十、通信线路施工、维护作业人员,在施工、维护现场应准确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不戴安全帽、不穿绝缘鞋、不带测电笔者不得在通信线路上作业。

十一、通信线路施工、维护单位在工作进场前应配置配足如下安全标志:(1)红旗、绿旗、红灯、串红旗或串绿旗(2)围栏(3)锥形路障(4)警示灯或警告灯(5)告示牌、警告牌等,以便在通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特殊场地使用。

第二部分 通信线路施工与维护安全细则

一、线路勘查与测量安全

1、勘查线路与测量时,应对线路所经过的沿线情况进行详细的综合调查。调查工作应从人文、民俗、地理、环境开始,将线路走向所遇到的河流、铁路、公路、穿跨电力线、广播线及其他线路等等进行详细的记录,从而熟悉线路环境,以便在线路施工时,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

2、在野外测量,凡遇到河流、深沟、陡坎等,不能盲目泅渡或贸然跳跃。在公路或人口稠密地区测量应有专人指挥车辆和行人,并设相应的安全标志,如有必要时请交通民警等协助。

3、传递标杆,禁止抛掷,并不得耍弄标杆,以免伤人。

二、线路施工作业现场安全

1、在下列地点施工作业,必须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种车辆的注意。必要时应设围栏或搭设临时便桥,以保证安全。

(1)街道或公路转弯、拐角处;

(2)有碍行人或车辆通行处;

(3)跨越街道、公路架线或布放电缆及吊线,需要行人车辆暂时停止通行时;

(4)在尚未施工完毕的杆坑、电缆沟、拉线洞或揭开盖的人孔等处。

2、在铁路、桥梁及有船只航行河道附近,不得使用红旗或红灯,以免引起误会造成事故,应使用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志。

3、凡需要阻断公路或街道通行时,应事先取得当地有关部门的批准。

4、施工时要控制一切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5、在铁路沿线施工时的安全要求

(1)不准在铁轨、桥梁上休息、睡觉或吃饭;

(2)不准在铁轨或双轨中间行走。在铁路路基边行走应面向火车行进一侧行走,注意避让行进的火车。穿越铁轨时,应注意来往的火车;

(3)携带较长的工具时,工具一定要与路轨平行。

6、在口岸、江河边施工时的安全要求

(1)应先了解海上潮汐变化和河流、河床的深浅情况,不得贸然入海入江或涉水过河;海上潮涌时段与河流洪水暴发时,禁止上船与泅渡;

(2)在深水、海上工作船上作业时,所有作业人员都应穿戴救生衣,所使用的船只上还应配备必要的救生用具。

7、在野外施工时的安全要求

(1)在地势高低不平的地方,切勿贸然下跳,不要站在活动的石块或松动的土方边缘上;

(2)应熟悉施工作业地区周围有无毒蛇、野兽及有毒植物,必要时应配带防护用具及蛇药,要注意被犬类咬伤;

(3)野外工作注意饮水卫生;

(4)在林区或荒山地段施工时注意烟火,严禁吸烟。 的确工作需要动用明火时应有防火安全措施。

三、砍伐树木安全

1、线路施工与维护需要砍伐树木时,应事先与森林、园林、公路等有关部门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砍伐。

2、整树砍伐原则上由主管部门解决,如需线务人员砍伐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沿街道、公路砍伐时,应加设标志,设专人指挥行人和车辆通过;

(2)为防止树枝倒在线路或其它建筑物上,要采取措施,使树能倒向指定方向;

(3)攀爬树木要注意安全,不要抓,踩枯枝,大风时 不许砍伐树木。

四、一般电气设施与设备用电安全

1、工作前必须检查电气工具、仪器仪表和绝缘用具的灵敏度和可靠性,禁止使用失灵和绝缘不良的工具。

2、电气设备和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接零),任何电器设备未经验电,不准用手触及。

3、凡校验及修理电气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并取下熔断丝,再挂上警告牌。

4、不准乱拉乱接照明线,如需接头,裸露部分应用绝缘胶布包扎好。

五、器材搬运与放置安全

1、多人抬运笨重料具、设备时要有统一的搬运办法和具体的安全措施。

2、器材传递不得使用抛掷法。

3、堆放器材应不妨碍交通。

4、搬运仪器、仪表及易碎物品应轻拿轻放。

5、电(光)缆应以汽车运载为原则,不宜作长距离滚动。若需作短距离滚动时,应按电(光)缆绕在盘上的逆转方向进行,在软土上滚动应垫木板。

6、搬运化学、危险品,不得与其它器材混放,严禁靠近火源。

六、施工与维护用车安全管理

1、驾驶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鑫泰公司车辆必须有鑫泰公司内部车辆“准驾证”。

3、驾驶人员必须每日记行车日记与行驶里程,没有调度单或派车单不准出车。

4、每辆鑫泰公司的车必须配备灭火器具。

5、施工与维护用车不得客货混装,不得超载。

6、驾驶人员平时应经常对车辆进行车况、车容、车貌的检查,每次出车前后应进行例行检查。

7、施工与维护作业人员乘坐车辆时,不得超员,车上无高栏板不得载人,禁止在车上打闹、玩耍,不得往车厢外伸臂。

8、没有工地负责人或带班人员的指令,其他人员无权指挥驾驶员启动车辆,车辆启动前必须作必要的安全检查。车辆启动后,车上人员不得下跳。

9、施工与维护用车不得在外停车过夜,确实需要的,应事先征得主管部门同意。

10、施工、维护用自行车要装设保险杠,骑车时禁止扛物件、携带竹梯及长杆等,平时应对自行车前叉、刹车、铃进行经常检查。

七、一般工具安全使用要求

1、选择合适的工具,正确使用,相互间不得替代。工具应保持完好无损,定期检查,发现有损工具应及时更换。

2、锋刃工具不准插入腰带、放入口袋,以免伤人。

3、使用大磅的手锤、榔头不准带手套工作。

4、工具之间的传递不得上抛下掷远扔,以免伤人。

5、工具、器械的安装应牢固、松紧适当,防止使用过程中脱落或断裂发生危险。

6、使用绳索前必须检查,如有磨损、断股、腐蚀、霉烂、碾压伤等现象之一者,不准使用。不准接结使用,在电力线下方或附近,不准使用潮湿的绳索。

八、登高用具安全使用要求

1、使用保安带必须注意下列事项:

(1)使用前必须经过严格检查,确保坚固可靠才能使用。如发现有折痕、弹簧扣不灵活呀不能扣牢、皮带眼孔有裂缝、保安绳磨损严重和断头超过1/10者及有腐烂的,均严禁使用;

(2)锋刃工具应与酸性物、等分开存放和保管,也不得放在火炉、暖气片和其它过热过湿之外,以免损坏;

(3)使用时切勿使皮带扭绞、打节,各扣套要全数扣妥,小锁扣也应锁死,不得将小锁扣毁坏。保安带不可当绳索吊装物件。

2、使用脚扣注意事项:

(1)经常检查脚扣是否完好,勿使用过于滑钝和锋利的脚扣;脚扣带必须坚韧耐用,脚扣登板与钩处必须铆死或焊接良好;

(2)脚扣的大小要适合电杆的粗细,切勿因不适合用而把脚扣扩大和窝小,以防折断;

(3)水泥杆脚扣上的胶管和胶垫根,应保持完整,破裂露出胶里线时应及时更换。

3、脚扣、保安带的可靠性试验

(1)脚扣的可靠性试验:

1)把脚扣卡在离地约30厘米左右电杆上,一脚悬起,一脚用力踩在上面蹬一下;

2)在脚板中心采用悬挂200公斤重物的办法,若有任何受损变形迹象方可使用。

(2)保安带的可靠性试验:

a、将200公斤重物穿/保安带中悬空挂起,无裂痕、折断才可使用;

b、人站在杆下,保安带系在身上,臂部用力冲击几下,如果没有变形、折断方可使用(冲击时要注意自己的身体不受伤害)。

4、使用梯子时,必须注意下列事项:

(1)经常检查梯子是否完好,凡是已经折断、松驰、破裂、腐朽、扭曲、变形的梯子都不得使用,严禁使用铝合金等金属材质梯子;

(2)立靠梯子的倾斜角度应适宜,不能靠在不牢固、不平稳或容易滑动的地方(如墙角、落水管等处),上下梯子不得携带笨重料具;

(3)禁止二人同时上梯子,一般情况下梯上不能有二人同时工作,严禁直立带人移动梯子;

(4)梯子应用油麻蝇将梯子捆绑在钢绞线上,在梯子上作业人员必须系保安带;

(5)梯子顶端未装铁钩的,立靠在钢绞线上时,梯子应高出钢绞线50厘米以上;

(6)梯子不用时应随时放倒,妥善保存,避免日晒雨淋,以防损坏;

(7)市区作业使用的竹梯应装防滑装置。下列情况下必须有人扶守梯子,扶守人员必须双手扶梯,并用脚抵住梯子跟部防止滑动:

a、梯子竖立在人来车往容易被撞倒的地方(如里弄口、路口等),须设置红旗、红白旗等安全警示标志。

b、梯子下端二支点放在高低不平或容易滑动的地面时(如平滑的水泥地、冰冻地面等)

c、在梯子上做较用力的工作时(如打洞、装拆电缆等)

d、梯子较高时

f、刮大风时

(8)使用人字梯一定要把螺丝旋紧或把搭扣扣牢或用牢固的绳子在中间缚住;

5、吊板使用前应检查,坐板劈裂、腐朽或挂钩磨损1/4时,应及时更换。坐吊板必须系好安全带。在7/2.0以下股(含7/2.0股)的吊线上,不准坐吊板。在一个杆档内不准两人坐吊板,吊线终结作出墙壁上的,不得使用吊板。在钢绞线周围100厘米范围内有电力线或用户灯线时,不准坐吊板作业。

九、仪表及专用工具安全操作规则

1、仪表使用的一般要求:

(1)使用人员必须熟悉仪表的正确使用方法,并按规定进行操作;

(2)使用前需核实工作电源、电压。交直流电源两用仪表要严防接错,直流电源仪表要特别注意“+” “-” 极性,不得接反;

(3)使用干电池的仪表用后应随时关闭电源,不用时,要把干电池取出,以防久存蚀烂使仪表受损;

(4)仪表使用要注意量程,由高档位逐步降低量程直到明确读数。不许用振荡器、电平表在有电源或高压的线路上进行测试,耐压测试后应及时放电;

(5)使用仪表场地必须保护清洁干净,防止日晒雨淋及火烤等,搬运仪表应轻拿轻放,防止碰撞。

2、喷灯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1)不得使用漏油、漏气的喷灯;加油不可太满,气压不可过高。不得将喷灯放在火炉上加热,以免发生危险;

(2)不准在任何易燃物附近点燃和修理喷灯,在高空使用喷灯时必须用绳子吊上吊下;

(3)燃着的喷灯不准倒放,不准用喷灯烧饭、烧水;

(4)点燃的喷灯不许加油,在加油时必须将火焰熄灭,冷却后方可再加油;

(5)使用喷灯,一定要用规定的油类,不得随意代用;

(6)喷灯用完之后,应及时放气,并开关一次油门,避免喷灯堵塞;

3、使用专业电气工具注意事项:

(1)所有的电气工具使用前应先检查,发现有短路、绝缘不良、导线外露、破裂松动等不良情况不能使用;

(2)各种电气设备与用具必须有良好的接地,其开关装置、防护装置应完好,否则不得使用;

(3)在人孔内作业,使用工作手灯,其选用的电压应符合国家标准;

(4)不准在易燃易爆场所及附近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

(5)绕线枪不用时应当及时切断电源;

4、手电钻、电锤使用安全要求:

(1)应选用双重绝缘的手电钻、锤。如使用不是双重绝缘的手钻、锤时,其金属外壳不得带电,手柄、开关、导线及插头必须完好无损。使用时其插头必须与带电保护器的单相三眼和三相四眼插座相符合,严禁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孔使用;

(2)使用前必须检查金属外壳是否接地,应进行空载试验;装卸钻头时,要待钻头完全停止时方能进行,不准带手套更换钻头;

(3)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眼镜,防止碎片、尘屑等杂物入眼睛;

(4)上、下传递、离开或转移工作地点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5)使用中出现强震动、高热或异声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5、使用移动式发电设备和配电设备及电动设备,应指定熟练电工或经过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一线人员进行操作,应经常检修,检修时必须停电。

6、使用乙醚、甲苯等化学用品时严禁烟火,气温高于35℃时不得装运,严禁携带此类易燃易爆物品乘坐汽车、火车、轮船等。

7、使用滤气瓶前必须先检查,有伤痕的不得使用。瓶壁厚度不能少于7毫米,所冲气压不得超过3公斤/平方厘米,以防气压过高而爆裂。

8、使用氢、氧、氮三瓶时,要严格按各自安全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放在烈日下和火炉旁,不得自行倒置使用;禁止接触油物;不得使用与丝扣不符的调压阀门;气罐内气体不得用尽,应留有剩余压力。

9、空气压缩机使用安全

(1)气压表、油压表、温度表、电流表必须完好,指示正常。指示值突然超过规定值或指示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

(2)输气管设置应防止急弯,打开送气阀门前,必须先通知现场作业人员。在出气口处不准有人作业。储气罐严禁曝晒和烧烤;

(3)开机后操作人员不准远离并严禁在周围吸烟,使用风镐作业人员应戴防护眼镜;

(4)停机时,应先降低气压。检修时用汽油、煤油洗涮曲轴箱,滤清器或空气通路的零部件。

十、使用人工机械安全要点

1、使用紧线钳、手拉葫芦、各种滑轮、绞盘、扒杆、千斤顶等人工机械时,必须认真检查各个部件,确实无误后方可使用。如发现机件缺损、失灵、锈蚀、断裂、变形都不能使用。

2、使用紧线钳时,应按线条承受力大小选用不同规格的紧线钳,在紧线时要特别提防扳手(钥匙)击伤,不得用钢管等加长扳手。

3、立电杆用的立杆器或者扒杆,其保险装置应完好,不得图求方便擅自将保险扣捆死或拆除。

4、使用手拉葫芦时,应注意被吊物体重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载,如有危险,应采取安全加固措施,使用后注意保养。

5、千斤顶使用安全:

(1)螺旋式、油压式千斤顶,应经常维修保养,及时注油,保持升降灵活。

(2)使用千斤顶,应先确知千斤顶的额定承载力,承载力大于所顶物体的重量时方可使用。承载力小于所顶物件重量时,不准使用。

(3)使用千斤顶电缆盘,必须支放平衡、牢固,遇不到、松软地面,应铲平、垫木枕。

(4)使用千斤顶时,千斤顶旋升最大行程不准超过丝杠总长的五分之三。不足使用高度时,应在千斤顶底座下面垫木枕。

十一、打洞、挖沟及爆破安全注意事项

1、在市区打洞、挖沟时,应先了解打洞地区是否有煤气管、自来水管或电力电缆等地下管线。如有此类地下管线时,应小心谨慎,切勿硬掘强撬。

2、靠近墙根打洞时应注意墙基墙体是否牢固,如有危险,应采取安全加固措施。

3、在土质松软或流沙地区打洞,洞深在1米以上时应加护土板支撑。

4、市区打洞、挖沟要不妨碍交通,确保市政设施相对完好。

5、土石方爆破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没有“爆破证”不得爆破,市区或人车繁多地带严禁使用爆破方法。野外爆破:首先在放炮前要明确规定警戒时间、范围和信号,人员全部避入安全处方准起爆;其次不得在建筑物、电力线、通信线及其他设施附近放炮,如必需时只能放小炮,并采取措施防止土石块飞起。

十二、立、拆、换杆以及拆、放吊线安全要点

1、立杆工作安全注意的事项:

(1)立杆工作必须由有经验人员负责组织,明确分工,严格检查工具是否齐全牢固,参加作业人员应听从统一指挥、各尽其责;

(2)立杆时,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工作现场,在人口稠密地区作业时,应设专人维持现场和交通秩序以防发生意外;

(3)立起的电杆要注意埋深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足够的护土层、土质是否坚硬,如有上述不足情况或未回土夯实前,不准上杆作业;

(4)被立的电杆应有“2米”“3米”标示线,以便检查、观察电杆埋深情况,以防埋深不足发生倒杆。

(5)人工立杆(无立杆器)法,只限8米以下的电杆,其杆洞开口不能超过标准洞深的1/3,禁止杆洞开口到底的立杆方法。

2、拆、换杆工作安全注意事项:

(1)上杆工作前应先检查电杆的杆根埋深和有无拆断危险,若有倒杆等危险隐患,在未采取防范措施前不准上杆;

(2)拆除电杆时,必须先拆移杆上的钢绞线及附属设备,再拆除拉线最后才能拆除电杆;

(3)更换电杆时,先立新杆并与旧杆捆扎在一起后,再上杆拆除钢绞线和附属设备。

(4)拆杆、换杆都应了解作业地点周围环境,事先设定倒杆的方向,采取相应对策措施,措施不到位决不能随意施工。

3、拆、放吊线(钢绞线)安全要求:

(1)布放吊线前,应察看沿线环境,如有障碍物,应制定跨越障碍物的安全操作方案。

(2)跨越铁路及公路等布放钢绞线等应采用环系渡线法,且在两边设专人观察指挥,列车临近应停止工作。

(3)跨越低压电力线等,须在跨越处做保护支架,不准搁在低压电力线上拖拉;下穿高压线等应设置保护装置,防止吊线上弹触碰电力线;

(4)人工布放架空吊线时,应用干燥的麻绳牵引,应切实注意钢绞线不要受外力损伤。布时用均匀,切忌突然用力猛拉;

(5)布放吊线应尽量使用整盘钢绞线,以减少中间接头。新架挂的电(光)缆吊线在任何情况下,一个杆档内只允许有一个接头;

(6)紧线前先检查,以免线条被卡住引起崩断或弹起而伤人;

(7)收紧吊线每段紧线档数最多不超过20个杆档。如遇角杆较多或吊线坡度变化较大时,可适当减少紧线档数;在收紧吊线过程中,避免吊线碰触电力线或其它建筑物,吊线收紧后,应使各杆档间吊线的张力垂度保持均匀;

(8)拆除钢绞线等线条前应先检查杆跟强度,强度不够时,应装设临时的支撑设备等安全措施。拆除多条钢绞线时,最后一条钢绞线在松脱前应观察电杆变化,如有倒杆危险,应采取安全措施;

(9)拆除吊线时,应先将夹板放松,用紧线器把被拆除吊线收紧,然后拆除吊线终结(收紧吊线侧),再慢慢放松紧线器,使吊线的张力消失。严禁中间随意开断钢绞线。拆钢绞线或旧电缆时要先观察有无电力线,关在砍线时通知其他杆上工作人员;

(10)下雷阵雨、刮大风时应立即下杆,并不在杆下站立。

十三、登高作业安全要点

1、上杆工作前应注意事项:

(1)上杆工作前必须认真检查杆根埋深和有无折断危险,如发现已折断腐烂的或不牢固的电杆,在未加固前,切勿上杆;

(2)上杆前必须检查脚扣和安全带的各个部位有无裂痕;

(3)了解附近有无电力线或其它障碍物,如发现有不明线条,一律按电力线处理;

(4)上杆时除个人配备工具外,不得携带笨重料具上杆,在杆上与地面人员之间不得将工具和材料上抛下掷;

(5)登高上杆时应双手扶杆,不得单手操作。

2、杆上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1)用测电笔对杆上的钢绞线等设备进行本之木是否带电的测试;

(2)到达杆顶后,保安带放置位置应在距杆梢50厘米以下;

(3)高空作业,所用材料应放置稳妥,剪下的零星材料不准随手抛入田地,所用工具应随手装入工具袋内,防止坠落伤人;

(4)要注意检查脚扣、保安带在杆上的牢固情况;

(5)在杆上作业时,杆下一定范围内不准有人员站立。在市区、街道、车来人往频繁的地方应设置安全围栏。

十四、光缆光纤接续的安全要求:

1、在光缆开剥前必须确认光缆金属构件不带电,以防电击伤人。

2、光缆用开剥刀开剥时,应用力均匀,以防伤人。

3、严禁在易燃液体或易燃气体环境中操作熔接机,以防熔接时放电引起火灾和爆炸。

4、开启仪表前必须正确连接电源线各保护地线,防止电击伤人。作业时,不准触摸电极,更换电极必须关机且放电后进行。

5、在光纤制备和熔接过程中应穿着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安全防护眼镜,防止光纤碎悄进入眼睛、皮肤,造成伤害。

6、光纤光缆接续完成后,离开作业前应检点工具,必须清理现场并对废光缆、废纤芯妥善处置。

十五、光缆测试安全注意事项

1、使用光缆光纤仪器仪表的人员,必须熟悉使用方法,操作熟练,并严格按照使用要求正确操作。

2、严禁在易燃气体或烟雾环境中操作仪表。

3、开启仪表前,必须正确连接电源线和保护地线,防止电击伤人。

4、未将光纤连接至光输出连接器时,不得启动激光器。

5、设备工作时,严禁观看接至光输出口的光纤端,以防伤害操作者眼睛。

6、爱护光缆测试和熔接仪器仪表,做到轻拿轻放,保持清洁干燥,防止敲击、碰撞和雨淋。

十六、在电力线附近作业安全须知

1、在高压电力线附近工作时,离开高压线最小空距为:35千伏以下线路应保证2.5米,35千伏以上线路应保证4.0米。

2、通信线路与电力线路、高压广播线交越等应符合相关规范。

3、跨越电力线路架设通信线路施工必须停电作业。

4、停电作业安全步骤:

(1)事先同电力部门取得联系,征得电力部门的同意;

(2)同电力部门约定具体停电时间;

(3)由联系人在电力部门停电的线路的闸刀上挂警告提 示牌、取保险盒,并专人看管;

(4)施工人员得到停电指令后,应对电力线路是否停电进行验电;

(5)确准停电后,应及时将电力线进行临时短路,以防电力用户倒送电,从而导致触电事故;

(6)在不影响通信线路质量的前提下,应将所作业的线路绞线入地,以防已方线路远距离与电力擦碰输入电源而导致触电;

(7)参与施工作业人员,穿、戴应符合安全规范要求,使用绝缘工具。

5、在低压电力线等上跨越应用保护支架托住缆线,以免缆线下碰电力线造成触电。

6、在高压线下穿放钢绞线时,应设置保护架,同时将钢绞线用绳索控制在电杆上(不捆死),特别在通信线吊档放线或紧线时,更要采取可靠措施,以防钢绞线和电(光)缆跳起碰到高压线上发生触电事故。

7、在杆顶有电力线交越时,作业人员头部不超过杆顶。

8、在地下电缆与电力电缆交叉或平行埋设时,施工人员必须反复核对电力电缆位置,确实无误保留余量后方能施工作业。

十七、“三线交越”规范与要求

1、架空通信线路与电力线路等交越其最小净距应达到如下标准(电力线有防雷保护装置);

(1)与电力用户线交越其二线间的净距应达到0.6米以上;

(2)与1千伏及以下低压电力线或农村高压广播线交越其二线间的净距应达到1.25米以上;

(3)与1至10千伏高压电力线交越其二线间的净距应达到2米以上;

(4)与20至110千伏高压电力线交越其二线间的净距应达到3米以上;

(5)与154至220千伏高压电力线交越其二线间的净距应达到4米以上;

2、直埋式通信线路与电力电缆交越、平行的最小净距:

(1)电力电缆电压小于35千伏,交越时应保持0.5米以上,平行时应保持0.5米以上;

(2)电力电缆电压大于35千伏,交越时应保持0.5米以上,平行时应保持2.0米以上;

3、通信线上方有跨越的10千伏以下的电力线、低压用户线及农村高压广播线,不论其净距是否达标,是裸线、皮覆线、塑料线还是橡胶线均应都做安全保护措施。10.5千伏及以上高压电力线不安装保护套管。

4、安全保护措施是指架空保护线、三线交叉保护管、绝缘保护夹板等。

5、安装三线交叉保护管其长度应超出电力等强电线路宽度两端各一米以上并在两端加装防滑卡。如交越点净距较高,应适当加长安全保护措施长度。

6、同杆架设的多条电(光)缆,钢绞线第一道与第二道之间净距不到40厘米的上下两条线路均要做安全保护措施;超出40厘米以上的,上做,下不做安全保护措施。

7、搭挂电力杆路的电信线路,必须通过整治迁改到安全路由上。对于电力线路等搭挂电信杆路的,应向当地主管部门发出书面通知,共同协商解决。

8、凡跨越主要公路等的架空线路应安装警示标志,跨越高度(最小垂直距离)不符合维护规程要求的必须予以升高。

9、城镇道路两侧的架空杆路及拉线所处位置不能防害车辆及行人,并做好拉线保护套管。

10、架空线路及交接设备应按规定做好接地。

11、“三线交越”治理要实行动态态跟踪管理,做到发生一处、整改一处、列管一处、考核一处。

十八、地下室、无人站及人孔内工作安全要点

1、进入地下室、无人站及人孔内至少有二人在场,并先行通风(自然法和机械法)

2、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上述场地。

3、使用喷灯注意通风,预防中暑,加油加热应在室、孔外工作。

4、吊放设备,注意安全,防止砸伤。

5、市区人孔打开要放置安全标志或围栏。

十九、布入架空、管道电(光)缆作业安全要点

1、车来人往繁华地区面放电(光)缆,沿线应设安全标示,并有专人负责指挥车辆行人。

2、放电(光)缆前应对缆盘清理,以免钉子伤人。

3、放电(光)缆时,应保持水平,缆盘离地面不可太高,以自由转动为宜。

4、牵拉引线,钢丝绳及敷设电缆时应戴手套。

5、布放电(光)缆应专人指挥,统一信号,保持通信联络。

6、布放架空电缆,密切注意与电力线等交越的安全距离,要严防触电,遇公路、铁路道口处,不准影响行人、车辆和列车通行。

二十、敷设埋式电(光)缆作业安全要点

1、放缆时,必须做到以下四条:

(1)统一指挥,规定哨令旗语,保持通信联络;

(2)对电(光)缆盘应严加看管,电(光)缆应从上方牵出,牵引速度匀速,不要太快;

(3)抬距不可过长,要保证电(光)缆的曲率半径;

(4)电(光)缆严禁抛甩,电(光)缆下沟时不得强行踩踏。

2、放电缆完毕必须进行全线检查,有气压的要复查气闭是否良好后立即填入20厘米细土,不使电缆外露,交通口应及时填平或搭临时便桥,尽快恢复交通。

二十一、通信管道施工安全规定

(一)管道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施工前,要积极与市政、交通等部门以及沿线各单位联系,取得各有关手续手方可进行。施工现场应按交通、市政、城管等部门规定设置如下标志:施工告示牌、交通指示牌、施工标志灯以及其他安全标志与设施,包括安全旗、安全红灯、防护栏、临时便桥等。

2、施工现场存放材料、工具和设备,应避免影响交通和不影响建筑物及设施的安全为原则;水泥管块平放,码放高度不应超过四层;人孔口圈码放高度不应超过二层;水泥、砂石和水泥管块不应靠墙或依靠其它设施堆放。

3、在施工现场遵守交通规则,运送物料或携带工具时,注意行人和车辆,穿越道路时,不得与机动车争道抢行。

4、注意文明施工,在作业过程中应及时清扫,防止“刮风尘土起”, “下雨脚采泥”。使用路面切割机等噪声较大的机械施工,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做到不扰民。

(二)挖掘管道沟、人孔坑作业安全:

1、挖掘沟、坑之前,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1)施工前,要熟悉管道路由沿线市政管线等的分布情况,在现场作好标志,做好安全宣传工作;

(2)离沟、坑边缘较近的建筑物和设施及树木,且有倒塌或损坏可能的,应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预先采取支撑、加固和保护措施;

2、挖沟时二人相邻距离需保持2米以上;应根据土质以及沟、坑深度和底部宽度,挖出自然坡度,不得垂直往下挖掘;严禁“挖空底脚”或出现“探头”、“鼓肚”。

3、边挖掘边支撑护土板(也叫档土板),一般采用“一字型”、“井字型(含双井字型)”和“密排型”三种护土板。在以下部位、以下情况,必须支撑护土板:

a、沟、坑距机动车道较近处;

b、与其它沟交叉处或平行距离较近处;

c、不能按规定放置坡度处;

d、距离建筑物和设施较近处;

e、沟、坑底部低于地下水位时;

f、回填土、砂土、流砂、砂石、碎石地带;

g、搭设临时机动车便桥处;

4、在沟、坑边沿80厘米以内,不准堆放土、石方;在80厘米以外堆土的高度一侧出土,不应超过1.5米;两侧出土,不应超过1米。

5、挖掘出来的土、石方不得埋压在消火栓、雨水口、测量标志和邮政信筒旁。挖出来的土、石方不得靠房屋或墙壁堆放,以防潮湿或被挤倒。

6、遇有上、下水、煤气管道线和坑道、枯井、防空洞等设施,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处理,并慎重作业,防止碰坏。

(三)沟、坑内作业安全:

1、沟、坑内作业应戴安全帽;上、下沟、坑应使用梯子,不准蹬踩护土板、地下管线及设施。

2、沟、坑内设置的护土板不准随意拆除,因操作需要拆除或移动撑木时,应经现场负责人同意方可拆移,并采取其它有效措施,防止塌方。

3、在沟、坑内作业应随时注意沟坑壁有无异常情况;不准上、下抛扔工具、材料。严禁在沟、坑内躺、卧休息。

4、在沟、坑内装置模板应牢固,避免钉子尖露出。拆除模板应随拆随清理、随起钉子。不准在沟、坑边沿乱放。

5、水泥管块不应斜放或立放于沟边;重叠平放时不应超过二层;沟边土质较松不应存放水泥管。

6、使用手推车运送砂浆、砂石、砼往沟、坑倾倒时,车轮距沟、坑边沿至少保持30厘米距离,并设置土墩,以防失控,手推车坠落沟、坑。

7、铺设水泥管块时,作业人员须相互配合,防止砸脚和挤压手指。

8、砌人(手)孔时,应使用“木榴子”传送机砖,严禁抛扔,支搭脚手架应稳固,脚手板厚不应小于5厘米。

9、搬运、安装人孔口圈,应防止碰伤手脚,安装完毕应及时将盖子盖好。

10、在人孔坑已回填的人孔内作业时,应设置防护栏或安全旗。

(四)回填土作业安全

1、回填土之前,应先拆除护土板,拆除档土板时须谨慎,如遇有塌方危险,应先回填一部分土夯实后再拆,拆除的方法是:由下往上依次逐步拆除,不准将一组或一段沟的挡土板同时全部拆除。危险性较大的部位,经批准可不予拆除。

2、沟、坑边沿建筑物、设施的加固支撑,须在回填夯实之后再拆除,不准先拆除后回填土。

3、拆除各种临时便桥时,沟内不得有人作业,先回填土夯实恢复交通后再拆除。

4、各种安全标志、设施应在回填土夯实后,能够恢复交通时方可拆除,当沟、坑的土未与地面填平时,不得把防护栏全部撤走。

5、回填土时,先用细土同时回填管道两侧,并同时夯实,然后分层回填逐层夯实。

6、回填土时应防止砸坏管带及人孔外壁和沟、坑的其它管线及设施。不准往沟、坑内回填砖、瓦、石块或其它硬物。

第3篇 机电设备维护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设备的管理,安全、合理、有效地发挥设备效能,做到正确使用设备,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以保证设备的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转,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相关职责

1.收费站负责对车道机电产设备进行台账登记、维修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

2.收费站站长负责新设备的申报工作。

3.征费稽查股负责对新设备的改造和验收。

第二章设备的使用规定

第三条 对于精密、大型设备或关键、特殊工序所用的设备以及检验和试验的仪器设备均要编制相应的操作规程,同时要求相关操作人员应接受适当培训,操作人员通过现场考核,确认合格后方可让其操作。

第四条 两班或三班连续运转的设备,岗位人员交接班时必须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交接,交接内容包括设备运转的异常情况、原有缺陷变化、运行参数的变化、故障及处理情况等。

第五条 收费人员操作时发现设备有故障,应立即停止操作逐级报告班长及收费站长,并上报征费稽查股,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第六条 收费站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使用办法。对不遵守规定,造成设备丢失、损坏者,应进行处罚。

第七条 非收费单位设备维护、收费人员不得操作车道机。

第三章 设备维护保养规定

第八条 现场使用的生产设备应有统一的编号,以便于维护保养。

第九条 收费站根据设备的性能、使用频率等要求制订《设备定期维修保养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

第十条班前班后由收费人与啊认真检查设备,保证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班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上报排除,并认真做好交班记录。

第十一条 设备发生损坏、丢失或其他事故,要迅速报告设备管理部门,查清原因,填写损坏、丢失报表,办理清账手续。

第十二条 一般来说,所有设备一律不准私自拆改,如确需拆改,需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征费稽查股批准。

第二十条对无法检修或无修理价值的设备,使用部门应提出报废申请,经过技术鉴定填写《设施报废单》,经分公司征费科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报废,并在《机电设备台账》上注明情况。

第4篇 电焊机使用维护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电焊机的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依据《电阻焊机的安全要求》(gb15578-2008)、《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gb26164.1-2010)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从事焊接的相关人员,应遵守本规定,同时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gb26164.1-2010)、《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以及公司两票管理规定和消防管理制度、电焊机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要求。

第二章电焊机管理责任制

第三条电焊机由部门统一保存,由部门派专人进行保存及管理。根据各班组实际情况,将部分电焊机分到各班组暂时保管的,由各班组排专人进行保存和管理,其主要职责有:

(一)保制定本部门电焊机管理职责、分工和工作标准;

(二)建立本部门电焊机台帐,并抄报安监部门;

(三)定期对本部门所辖班组电焊机进行检查、试验,所有检查均要做好记录;

(四)定期检查部门所属各班组电焊机保管、使用情况;

(五)管理好电焊机库房,按定置要求摆放整齐;

第四条电焊机使用班组的责任人是电焊机的监督管理者,由各班组派专人负责,其主要职责有:

(一)对电焊机妥善保管,禁止损坏,丢失电焊机;

(二)定期对电焊机进行检查,确保电焊机完好;

(三)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正确使用电焊机;

(四)不得让不熟悉操作方法的人员使用电焊机。

第三章电焊机的日常管理

第五条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电焊机由各使用单位设专人进行保管,部门和班组要建立本单位各类电焊机清册、台帐。台帐可以是纸质台帐或电子版台帐,但必须保持台帐内容完整清晰,帐、物一致,编号统一。清册、台帐样本见附表。

第六条操作人员发现电焊机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部门保管人员进行修复,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电焊机不得投入使用。

第七条电焊机的存放要做到定置管理,表面清洁,温、湿度符合说明书要求。

第四章电焊机的检测、维护

第八条电焊机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测,由部门统一组织专人负责。正常情况下于每年1月份、7月份进行定期检查测试。

第九条检测工作由本单位电工进行,本单位没有电工的需请电气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并将检测结果记录在台帐上。

第十条电焊机的一、二次绕组之间,绕组与铁芯之间绝缘电阻应大于5mω(使用500v兆欧表),绕组、引线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2.5mω。对检测合格的电焊机,由检测人员在电焊机上贴合格证。电焊机不得超过合格证期限使用。

第十一条电焊机裸露的导电部位和转动部分防护罩应完好,外壳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线。

第十二条安装在厂房外或其它室外的电焊机,要做好防潮、防雨措施,使用前要进行检查,对灰尘较多的要及时清扫,发现受潮的电焊机应进行干燥处理。对受潮严重的电焊机要及时进行修复工作,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章电焊机的使用

第十三条经专业培训合格,持有焊工特种作业操作合格证的人员方能进行焊接工作。

第十四条电焊作业必须遵守动火工作票管理规定,在禁止动火区域动火,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电焊作业必须有消防人员监护,并备有相应的灭火器材。

第十六条电焊机电源线的拆、装应由电工进行。

第十七条电焊机使用环境温度在5至40℃之间。在环境温度不高于20℃时,湿度不得大于90%;环境温度不高于40℃时,湿度不得大于50%。

第十八条使用电焊机前,必须检查外壳接地情况,接地线应有良好的导电性能,其截面积不得小于12平方毫米,接地线应用螺丝上紧,禁止使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

第十九条严禁把氧气和乙炔等易爆、易燃的气体管道,以及各类设备、管道等非直接接地的装置作为接地极。

第二十条电焊机一次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3米。如需要较长的电源线时,应设离地面2.5米以上高度的固定电源线。电焊机二次线电缆长度应不大于30米。二次线应布设整齐、固定牢固,接头不超过3个,接头使用快速接头插座,并用绝缘材料包好,导线的金属部分不得裸露。导线通过道路时,必须将其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通过铁道时,必须从轨道下面穿过。

第二十一条使用前,应检查并确认一、二次线接线正确,输入电压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接线柱应有垫圈,接线螺帽、螺栓及其它部件齐全,无松动或损坏。

第二十二条多台电焊机的接地装置应分别由接地处引接,不得串联接地。

第二十三条电源线要使用专用插座从检修电源箱接引,不得从盘门处引入。现场的焊线不允许散落在地上,所有焊线应悬挂固定,做到走向有序,排列整齐。

第二十四条严禁将电焊导线靠近热源、接触钢丝绳、转动机械或将其搭在氧气瓶、乙炔瓶上。

第二十五条电焊机二次接地线应直接接在焊件上。严禁将电缆外皮、管道或其他金属构件等作为电焊机二次接地线。

第二十六条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可能带电的设备,必须先检查电源已断开。

第二十七条在密闭金属容器内进行焊接工作时,应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制度,且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第二十八条在狭小或潮湿地点进行焊接工作时,应垫干燥木板或采取其他防止触电的措施,并设监护人。

第二十九条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时,必须先清洗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第三十条焊接预热件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第三十一条使用中的电焊机要放在通风、干燥的地方,平稳放置。需露天作业的,需根据季节和环境情况做好防雨、防雪等措施。

第三十二条在风力超过5级时,禁止露天进行焊接工作。

第三十三条在焊接地点周围5米范围内,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确实无法清除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或防护措施。

第三十四条起动电焊机时,焊钳和焊件不可接触,以防短路。调节电流或变更极性接法时,应在空载情况下进行。接通电源后,严禁接触一次线路的带电部分。

第三十五条电焊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好劳动防护用品,在金属工件上焊接时,必须穿好绝缘鞋或带绝缘手套。

第三十六条在高处电焊作业时,必须挂好安全带。作业点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第三十七条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

第三十八条直流焊机的电刷和整流片应接触良好,当电刷磨损或损坏时,应及时进行更换。焊接时如发生故障,应及时停止焊接,查找原因,请专业人员进行修理。

第三十九条使用电焊机时,工作电流不得超过相应负载持续率规定下的许可电流,电焊机运行时的温升不得超过额定值。

第四十条倒换电焊机接头、转移作业地点、发生故障或电焊工离开作业场所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四十一条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电焊机。当焊接过程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切断电源。

第四十二条在不进行焊接工作时,应及时切断电源。

第四十三条电焊机使用采取定点定位的方法,使用完毕必须放置到规定地点。

第5篇 轻烃制气设备维护安全管理规程

轻烃燃气是一种优良环保的气体燃料,轻烃混空燃气设备如使用不当会造成着火及人身窒息的严重安全事故。为规范设备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程。

一、轻烃置气设备房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严禁携带火种进入,严禁在设备房及周边使用手机、吸烟。

二、设备房及周边严禁一切火源及热源,严禁从事可能产生火花性质的操作。

三、设备房内外各配备两只干粉、二氧化氮灭火器。如有蒸汽可设消防蒸汽灭火。

四、设备房禁止堆放物品,保持设备房安全通道畅通。

五、设备应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管理及专人操作,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对设备及油料的安全管理与操作规程全面了解,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操作人员应每天填写设备运行情况记录。

六、检修维护作业时必须2人以上,1人作业,1人监护,作业人员应轮换操作。在没有对设备油气进行处理时,必须采用防爆工具。严禁金属敲击,以免产生火花。

七、操作、维护人员需穿戴防静电工作服,设备房配备自吸过滤式防护面具、橡胶耐油手套。

八、定期巡查、分析设备房及周边潜在的安全隐患。

九、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

十、维护要求及注意事项

1、设备进、出口阀门开关灵活连接部件紧固,运动部件平稳无异响、过热、泄漏及异常振动等。

2、现场压力、温度等一次仪表正常,各运行参数应在规定范围。

3、运行压力、温度、密封、润滑、加热和通风系统无异常。

4、按照鼓风机说明书要求定期检查是否缺润滑油及轴承黄油。

5、每周进行一次储罐排凝,操作人员应配带自吸过滤式防护面具打开设备房通风装置,保持空气流通,排凝时应做好现场监护,检修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凝液排除后及时关闭阀门。

6、定期检查防雷设施、防静电装置。

7、设备房应常配肥皂水,定期检查设备油气管线接头、阀门、软管等部位,查看有无漏气,切忌用明火、热火检漏。如发现有气泡冒出或有然气气味时,要关闭所有开关严禁火种,包括电灯开关,保持通风,并立即通知专业人员排除。

第6篇 s矿提升系统检查维护安全管理制度

1、井筒施工提升系统包括:提升绞车、凿井绞车、钢丝绳、天轮、提升钩头、吊桶等等,应由专职安全检查员负责。

2、安全检查员要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和项目部有关规章制度。

3、每天必须对提升系统各部分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都要进行纪录。

4、每月由机电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详细检查一次,检查和处理结果都要做好记录。

5、认真填写设备检查记录和检修纪录。

6、根据检修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例行保养、。

7、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处理,不能拖延,涉及到安全运转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8、对违章作业人员安全员有权制止。

第7篇 井下台车维护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井下台车作业和检修维护过程的安全,特针对281和1354台车维护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安全管理规定如下,要求相关作业区、班组严格落实,并做好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

一、台车岗位维护过程安全规定

1、每台台车上至少配备绝缘手套1付、电缆勾子1个、高压验电笔1个,铁鞋两只,灭火器1瓶,其中绝缘用品及验电笔必须在有效检测期内,且无破损。

2、在移动台车电缆时,必须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靴,并用电缆勾子勾拖电缆。禁止在无任何保护情况直接触摸电缆。

3、高、低压电缆禁止在水中浸泡,操作过程中杜绝碾压电缆,发现电缆破损等问题时应及时停电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岗位自检自修时,必须采取停电措施,方法是关闭台车机柜1000v电源开关,并带好绝缘手套拔出机柜电缆插头,在电源开关上悬挂岗位“检修牌”,经验电确认无隐患后方可进行岗位自检自修项目。送电时按倒序方法进行操作。

5、岗位自检自修时应避免将车停在坡道上维护设备,需维护时要采取支架保护措施,如果支架无法升降必须在台车后轮处用铁鞋打好掩。。

二、修理岗位维护过程安全规定

1、检修项目属于机械类的,施工前,修理人员要确认岗位已执行停电后,向岗位索取“操作牌”并在电源开关上悬挂“检修牌”,经验电确认无隐患后方可进行检修维护。

2、电工在维修台车机柜电源箱及相关高、低压配电柜等作业时,必须落实-45m变压器硐室“停送电”换牌制度。

3、维修前,严格确认台车液压、空气和水循环系统不含动力,并采取好检修前的卸压工作。

4、检修时应采取支架保护措施,如果支架无法升降必须在台车后轮处用铁鞋打好掩。

5、禁止维修人员开动设备,需检查或试车启动时,必须由岗位启动操作。台车启动后,禁止维护操作。

三、考核办法

凡违反以上相关停送电程序规定的一律填报违规违制。

四、此规定从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8篇 钢管脚手架使用、维护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规范钢管脚手架使用,加强施工中钢管脚手架的维护和管理,避免钢管脚手架被错误使用或私自改动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钢管脚手架使用和维护的安全管理。

3 安全管理规定

3.1 钢管脚手架搭设完毕,由脚手架施工队质量检查员或安全员按《落地式脚手架安全自检表》检查后,交使用部门安全员或作业长(施工人员)验收,待安监部安全主管(安全员)检验合格后,脚手架施工人员在明显位置挂设“允许使用”牌后方可使用。

3.2 脚手架使用单位在施工中要避免对脚手架进行拖拉、撞击、重压。

3.3 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权私自改动、破坏脚手架各构件及安全网和挪动脚手架。

3.4 脚手架使用单位施工前应在脚手架周围拉设警戒带,并设专人监护,防止其他无关人员进入。

3.5 每天脚手架使用前,脚手架使用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对脚手架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带领作业人员使用脚手架。

3.6 脚手架在使用中如果受到拖拉、撞击、重压,脚手架使用单位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通知项目部安全主管和架子工作业长。脚手架施工人员摘除“允许使用”牌,挂上“脚手架禁止使用”牌。架子工作业长通知脚手架施工队对脚手架进行检查、整改,脚手架施工人员在明显位置挂设“允许使用”牌后方可使用。

3.7 脚手架在使用中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时,项目部应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脚手架整改申请。架子工作业长在接到申请单2小时内应到达施工现场。脚手架施工人员在明显位置挂设“脚手架禁止使用”牌,架子工作业长指派脚手架施工队对脚手架进行整改。整改后的脚手架需重新进行验收方可使用。

3.8 项目部应委派专人负责脚手架检查及整改,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

3.9 在脚手架使用期间项目部必须每十天组织人员至少检查一次。

3.10 项目部每3天要组织安全员、脚手架使用部门以及班组长、和脚手架使用单位对脚手架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安全员做好检查记录。对需要整改的问题,由项目部通知架子工作业长派脚手架施工队进行整改。

3.11 安全主管/安全员、脚手架使用部门安全员、工程主管、作业长每天巡查时要检查脚手架,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按照上述要求整改。

3.12 如果工作量比较大,项目部要安排专人从事脚手架维护。架子工作业长安排从事脚手架维护留守人员的数量和留守天数,并通知安全主管/安全员,安全主管/安全员在日常对脚手架巡查时要检查是否有专人从事脚手架维护。

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工程

____年__月

第9篇 设备设施维护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船舶及海工(以下简称船舶)建造设备设施维护安全管理,确保设备、设施在维护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船舶建造设备设施的维护。

3管理要求

3.1 各种设备、设施均应有各自的维护、保养工艺技术,作为安全生产的依据。

3.2 在进行各种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前,设备管理部门应事先拟定工作方案,采取必要的安全预防措施及组织措施,确保安全。

3.3 设备设施应按有关技术文件规定期间进行检修,平时应注意维护保养,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3.4 各种仪器、仪表应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校验,保持其准确性和工作可靠性。如有损坏或失常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

3.5 新制造的或定期维修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必须按图纸或有关技术文件要求进行压力和气密检查。

3.6 特种设备的大修和改造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完工后设备管理部门要组织设备使用部门、安监部等相关部门验收。

3.7 参加维护的人员必须熟悉设备、设施性能,掌握操作要领,明确设备设施的内容、方法和步骤。

3.8 在进行设备设施维护时应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在维护时应指派专人巡回检查,严防其他人员误操作。

3.9 在船舶修理现场应当根据施工危害的性质和程度,由专门部门设置可靠的防护设施、醒目的安全标志以及在紧急情况下进行抢救和安全疏散的设施,此类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任何人不得随意挪作他用。

3.10 所有的维护保养应保持记录。

4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第10篇 制冷空调运行维护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企业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在组织生产的时候要负安全责任,每个职工在进行安全生产的时候,同样要负安全责任。各级人员及各部门人员的职责,应根据其工作性质用条文规定,即安全生产责任制,每个人、每个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责任的规定,认真负起自己的职责,安全生产才会有保证。

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干部管理安全责任制和工人岗位安全责任制。其内容一般包括岗位安全职责,为完成专责必须进行的工作和基本方法,以及应该达到的基本安全要求。

1.企业安全职责的原则要求

(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推动企业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制冷空调安全规范。

(2)制冷空调装置使用单位安全技术负责人(主管副厂长或总工程师)必须对制冷空调装置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

(3)企业管理部门(动力、设备)负责实施国家制冷空调安全规范。

(4)根据实际情况在安全技术管理机构中,配备相应的制冷安全技术管理人员。

(5)企业安全技术部门负责对制冷空调作业操作、维修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本企业发生伤亡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制冷空调站负责人岗住安全职责的原则要求

(l)掌握国家有关制冷空调安全规范,熟悉设备技术性能、操作及维护方法,掌握运行状况。

(2)负责制冷空调安全运行,建立健全正常运行工作秩序,做好班中巡回检查工作,对设备隐患整改负责组织落实。

(3)对职工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违章作业行为,应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

(4)组织班组开展安全学习活动,贯彻落实制冷空调安全规范,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安全活动应有文字记载,并且要填好教育卡片。

(5)负责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

(6)对重大设备检修、抢修等要进行现场监护。

(7)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3.制冷空调作业人员岗位安全职责原则要求

(1)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制度,做好安全运行。

(2)按时巡视检查设备、认真填写各项报表和值班记录。

(3)根据主管领导安排,认真做好机组(库)开车准许工作和现场监护。

(4)负责当值异常情况和事故处理,并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配合电气及检修人员工作及时处理故障。一旦发现检修人员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有权制止,待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重新工作。

(5)按照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

(6)做好各种安全用具及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二)安全教育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知识,加强对职工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制度就是为此目的而制定的,它包括对新工人上岗前的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等。

(三)安全检查制度

制冷空调设备运行过程中,为了能及时发现问题,堵塞不安全漏洞,就必须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方法有定期和不定期的,有季节性检查、全面检查和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等。这些检查在企业内应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以便遵照执行,保障安全生产。

(四)专业性的安全管理制度

这种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是针对某种设备、某种物品、某种工艺过程、某种场所保证安全管理制度的,如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变电所安全管理制度等。

(五)安全技术性质的规章制度

1.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①在工业企业里,每个工种都制定了安全操作规程。如车工安全操作规程、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制冷空调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这些安全操作规程的目的就是保证操作安全。它的内容包括了生产工艺上的安全技术要求,使用这些设备的安全要求,设备安全维修保养要求等。其中许多条文基本上是从事故教训中得来的。因此,它是生产操作保证安全的法规。只有照这些法规操作,才能不发生事故。

2.专业性安全技术规程

这是针对某种工艺、某种设备为保证其安全而确定的技术规程。这种安全技术规程比各个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要全面些、重要些,如制冷空调设备开、停机安全操作规程、充注制冷剂安全操作规程等。

第11篇 尾矿坝维护安全管理作业指导书

一、尾矿库是尾矿设计最重要的大型设施,坝体安全至关重要,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有关操作规定认真做好使用与建设过程中的维护管理工作,严防发生危害事故。

二、尾矿体上升速度与库容关系,必须按设计要求保证满足汛期和冬季冰下放矿及回水所需库容与坝体安全标高。

三、在尾矿库范围内,尤其是坝体排水构筑物,输送管线及其附近不得任意进行爆破、采石、挖土等对尾矿库安全有影响的活动。

四、严密观察坝体变形现象和检查不安全征兆,发现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查明原因,并根据异常现象的发展趋势及其可以产生的危害性,采取必要的补救和预防措施。

五、坝体外坡应保持平整美观,防止坡面受雨水冲刷拉沟破坏坝体稳定和尾矿粉尘飞扬污染坏境,应做好维护与防治工作。如植树绿化坝体,以根系多而密的草和灌木类植物为宜,覆盖坝体,以碎石废石或含泥较少的山坡为、宜,根据雨水冲刷和地表经流情况,修筑人字形构或网格状排水沟,两侧沟谷和坝肩修筑截洪沟等。

六、尾矿坝体浸润的安全位置,必须按设计控制,一般不允许浸润线从外坡面溢出,发现溢出,则应密切观察,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七、尾矿库在使用过程中,排水井、塔、管、洞的善后封堵,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并确保施工质量,一般应在井(塔)底部或支隧洞的出口外封堵,不宜在顶部、入口入封堵,通过坝下的涵管,应在外坡趾部出口入封堵。

八、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尽可能提高回水率,库内排(回)水构筑物的周围,应保持一定的水域和水平深度,以提高回水和外排水水质。

九、严防尾矿库在汛期发生严重事故,必须切实做好防汛排洪工作。

(一)汛前必须对排水洪、排水设计进行全面检查,尤其是进出水口,闸门等关键部位,应反复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

(二)加强值班和巡视,巡坝工要做好详细的记录,排洪关口必须有专人守护,密切注视库池水情变化和坝体两侧地表沟谷经溜动态,发现险情及时报告。

第12篇 井下台车维护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井下台车作业和检修维护过程的安全,特针对281和1354台车维护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安全管理规定如下,要求相关作业区、班组严格落实,并做好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

一、台车岗位维护过程安全规定

1、每台台车上至少配备绝缘手套1付、电缆勾子1个、高压验电笔1个,铁鞋两只,灭火器1瓶,其中绝缘用品及验电笔必须在有效检测期内,且无破损。

2、在移动台车电缆时,必须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靴,并用电缆勾子勾拖电缆。禁止在无任何保护情况直接触摸电缆。

3、高、低压电缆禁止在水中浸泡,操作过程中杜绝碾压电缆,发现电缆破损等问题时应及时停电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岗位自检自修时,必须采取停电措施,方法是关闭台车机柜1000v电源开关,并带好绝缘手套拔出机柜电缆插头,在电源开关上悬挂岗位“检修牌”,经验电确认无隐患后方可进行岗位自检自修项目。送电时按倒序方法进行操作。

5、岗位自检自修时应避免将车停在坡道上维护设备,需维护时要采取支架保护措施,如果支架无法升降必须在台车后轮处用铁鞋打好掩。。

二、修理岗位维护过程安全规定

1、检修项目属于机械类的,施工前,修理人员要确认岗位已执行停电后,向岗位索取“操作牌”并在电源开关上悬挂“检修牌”,经验电确认无隐患后方可进行检修维护。

2、电工在维修台车机柜电源箱及相关高、低压配电柜等作业时,必须落实-45m变压器硐室“停送电”换牌制度。

3、维修前,严格确认台车液压、空气和水循环系统不含动力,并采取好检修前的卸压工作。

4、检修时应采取支架保护措施,如果支架无法升降必须在台车后轮处用铁鞋打好掩。

5、禁止维修人员开动设备,需检查或试车启动时,必须由岗位启动操作。台车启动后,禁止维护操作。

三、考核办法

凡违反以上相关停送电程序规定的一律填报违规违制。

四、此规定从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13篇 井下台车维护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井下台车作业和检修维护过程的安全,特针对281和1354台车维护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安全管理规定如下,要求相关作业区、班组严格落实,并做好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

一、台车岗位维护过程安全规定

1、每台台车上至少配备绝缘手套1付、电缆勾子1个、高压验电笔1个,铁鞋两只,灭火器1瓶,其中绝缘用品及验电笔必须在有效检测期内,且无破损。

2、在移动台车电缆时,必须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靴,并用电缆勾子勾拖电缆。禁止在无任何保护情况直接触摸电缆。

3、高、低压电缆禁止在水中浸泡,操作过程中杜绝碾压电缆,发现电缆破损等问题时应及时停电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岗位自检自修时,必须采取停电措施,方法是关闭台车机柜1000v电源开关,并带好绝缘手套拔出机柜电缆插头,在电源开关上悬挂岗位“检修牌”,经验电确认无隐患后方可进行岗位自检自修项目。送电时按倒序方法进行操作。

5、岗位自检自修时应避免将车停在坡道上维护设备,需维护时要采取支架保护措施,如果支架无法升降必须在台车后轮处用铁鞋打好掩。。

二、修理岗位维护过程安全规定

1、检修项目属于机械类的,施工前,修理人员要确认岗位已执行停电后,向岗位索取“操作牌”并在电源开关上悬挂“检修牌”,经验电确认无隐患后方可进行检修维护。

2、电工在维修台车机柜电源箱及相关高、低压配电柜等作业时,必须落实-45m变压器硐室“停送电”换牌制度。

3、维修前,严格确认台车液压、空气和水循环系统不含动力,并采取好检修前的卸压工作。

4、检修时应采取支架保护措施,如果支架无法升降必须在台车后轮处用铁鞋打好掩。

5、禁止维修人员开动设备,需检查或试车启动时,必须由岗位启动操作。台车启动后,禁止维护操作。

三、考核办法

凡违反以上相关停送电程序规定的一律填报违规违制。

四、此规定从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14篇 主煤仓日常管理维护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进一步加强井下主煤仓的管理,减少和避免出现煤仓堵塞进而影响安全生产,确保其安全和正常使用,保证原煤生产,结合目前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管理办法,望相关单位认真执行。

一、主煤仓日常维护管理规定

1、在主煤仓落煤过程中,要求一采区主运输煤流系统皮带机司机(包括北巷皮带机司机、南运下皮带机司机以及运输顺槽皮带机司机)、中采区333系统煤流皮带机司机(包括52工作面原煤运输4条皮带机和1290主石门皮带机司机)必须密切注视胶带上的煤流状况,如发现在煤流中夹杂有板皮、废旧胶带、铁丝网、锚杆、钢轨、道木、工字钢、钢管等长件物料时必须立即停机进行拣除、清理,防止以上物件落入煤仓造成煤仓封堵现象。如发现在煤流中存在以上杂物,则按照煤流所属运输区段对上一条皮带机司机由调度室进行落实考核,按每次300元进行处罚。如由于1290东巷皮带机司机责任心不强,导致杂物进入主煤仓,则对北巷当班皮带机司机按300元进行处罚。

2、机运队必须加强对主煤仓口篦子的检查维护工作,篦子网格尺寸不得大于300mm×300mm。要求篦子圆钢直径必须在φ30mm以上,篦子框架圆钢不得严重变形、开焊且并固定牢靠,使用中不得随意移位,严禁掉入煤仓。发现一次处罚主管队长300元,岗位工500元。

3、主煤仓给煤机司机在日常放煤工作中必须密切注视煤仓给煤状况,如发现有板皮、废旧胶带、铁丝网、锚杆、钢轨、工字钢、钢管等长件物料从煤仓口拉出时,必须马上停机进行清除。如果在5分钟内无法清除时,则必须停止放煤,同时汇报队值班队长和矿调度室,及时采取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如由于发现杂物不及时,导致主牵引机运输工作中断或造成其他设施损坏,则对主管队长和当班放煤工按500元进行处罚。

4、主煤仓在日常放煤过程中由于当班放煤岗位工责任心不强,对自煤仓口拉出的杂物拣除不及时,造成煤仓堵塞或设施损坏而导致的影响时间矿上将按包机奖罚制度进行考核,同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查处理。

二、预防主煤仓堵塞的主要措施

1、为防止主煤仓拉空,主煤仓日常存煤量不得少于500t,即在主煤仓口下放原煤的深度不得大于30m,严禁超放煤和煤仓放空。要求机运队正常使用煤仓煤位深度检测设备和设施,确保其可靠、准确,防止人为误判断,否则对岗位工按“三违”进行考核。

2、煤仓口皮带机司机必须严格执行煤仓控制预留煤量的规定,当发现煤仓预留煤量不符合要求时必须及时电话告知主煤仓给煤机司机,并汇报矿调度室和队值班队长,要求主皮带机及时停止运煤,以防止煤仓过放煤。

3、机运队必须定期对主煤仓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制定处理措施并向矿调度室申请检修时间进行处理。如由于故障范围大,短时期无法处理时,则必须制定专门的维护处理措施和处理方案进行处理。

4、机运队队长、书记及主管队长必须定期对主煤仓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且指定专人每班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三、主煤仓给煤机加固方案

1、根据目前主煤仓情况,为了加强对给煤机与煤仓出煤口连接法兰可靠联接。要求机运队必须对给煤机与煤仓出煤口法兰连接处加强检查,对主煤仓出煤口与给煤机连接处法兰钢板破损和薄弱段进行加固,定期紧固螺栓,增加其抗震动和承受上部煤炭冲击的能力。

2、要求机运队在主煤仓出煤口与给煤机连接法兰下部采用金属加强支柱,以防止主煤仓出煤口与给煤机连接法兰处出现意外掉落的现象发生。并由当班给煤机司机负责检查金属支柱支撑的可靠性,每班进行交接班。一旦发现存在不安全因素,则立即电话汇报队值班领导进行处理。

3、要求机运队确定给煤机连接法兰下部金属加强支柱的型式并绘制加工图纸,报生产部机电组安排机修厂加工。金属加强支柱要求使用1套,现场备用1套。

4、要求机运队现场确定主井给煤机上部煤仓漏斗部分的加固方案,并以电子版的形式报生产部。

生产技术部

2022年1月28日

第15篇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总公司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和可靠运行,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的作用,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结合总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信息系统,是指由网络传输介质、网络设备及服务器、计算机终端所构成的,为正常业务提供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三条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规范、分级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总公司办公室是公司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其安全管理职责是:

(一)负责总公司机关内互联网的运行管理,保证与城建局、各所属单位网络连接的畅通;

(二)负责总公司机关局域网的运行维护管理;

(三)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保障总公司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四)指导、协调所属单位局域网系统的安全运行管理。

第五条 总公司各所属单位信息员负责本单位局域网的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服从总公司办公室的指导和管理。其安全管理职责是:

(一)负责广域网本单位节点、本单位局域网的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保证与总公司网络连接的畅通;

(二)负责本单位人员的信息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三)与总公司办公室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总公司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三章 网络接入及ip地址管理

第六条 需要接入总公司网络的所属单位应向总公司办公室提交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接入。

第七条 总公司机关内部局域网的ip地址由办公室统一规划、管理和分配,ip地址的申请、补充、更换均需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 申请与使用ip地址,应与登记的联网计算机网卡的以太网地址(mac地址,即硬件地址)捆绑,以保证一个ip地址只对应一个网卡地址。

第九条 入网单位和个人应严格使用由总公司办公室及本单位网络管理员分配的ip地址和指定的网关和掩码。严禁盗用他人ip地址或私自设置ip地址。总公司办公室有权切断私自设置的ip地址入网,以保证总公司内部局域网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 安全运行管理

第十条 总公司机关和各所属单位均应指定专人担任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故障处理及性能调优工作。

第十一条 建立电子设备运行档案,对所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等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关键设备应有备品备件,并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护,确保随时处于可用状态。

第十二条 系统软件(操作系统和数据库)必须使用正版软件,其选用应充分考虑软件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并具备身份验证、访问控制、故障恢复、安全保护、安全审计、分权制约等功能。

第十三条 对会影响到全公司的硬件设备或软件的更改、调试等操作应预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必要时准备好后备配件和应急措施。

第十四条 数据库管理系统和关键网络设备(如服务器、防火墙、交换机等)的口令必须使用强口令,由专人掌管,定期更换。

第十五条 业务信息系统应严格控制操作权限,原则上采用专人专用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对数据库的维护不允许通过外网远程登录进行。

第十六条 接入总公司信息系统的所有服务器和计算机均应采用国家许可的正版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软件版本,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具体措施如下:

(一)所有计算机全部安装和使用网络版防毒软件,未经许可,不得随意禁用或卸载,并设置好定期升级和杀毒的安全策略;

(二)对新购进的、修复的或重新启用的计算机设备,必须预先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后方可安装运行;

(三)杜绝病毒传播的各种途径,光盘和优盘等存储介质及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在使用前应进行病毒检测,如工作需要使用共享目录,必须做好有关防范措施;

(四)在接入internet网时,严格控制下载软件,谨慎接收电子邮件;在接收电子邮件时,不随意打开附件;

(五)当出现计算机病毒传染迹象时,立即拔掉网线,隔离被感染的系统和网络,并进行处理,不应带“毒”继续运行。

第十七条 总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信息系统如发生严重的网络中断故障,应按规定进行先期处置,同时报总公司办公室。

第六章 数据管理

第十八条 系统管理员应对系统数据(主要包括数据字典、权限设置、存储分配、网络地址、网管参数、硬件配置及其他系统配置参数)实施严格的安全与保密管理,并定期核对,防止系统数据的非法生成、变更、泄漏、丢失与破坏。

第十九条 各单位应定期进行数据备份,保证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够迅速恢复;业务数据必须设置在线定时自动备份策略,必要时应采用双机备份。

第二十条 各单位重要业务数据必须每年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转储到不可更改的介质上,实行集中存储和异地保管,保存期至少2年。备份数据不得更改,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登记。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业务数据不得随意进行数据恢复,因数据丢失或故障确需恢复的,应由系统管理员报本单位信息化工作部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数据恢复操作,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二条 总公司信息系统的数据采集、存储、处理、传递、输出和发布应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以保证公司信息系统无泄密事件发生。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篥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维护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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