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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与车辆管理制度3篇

发布时间:2023-05-19 08:33:02 查看人数:37

驾驶员与车辆管理制度

第1篇 学院驾驶员与车辆管理制度

学院驾驶员与车辆管理制度为加强学院驾驶员及车辆管理,确保驾驶员管理规范和车辆运行安全,提高驾驶员工作水平和车辆使用效率,根据江苏省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公务用车及驾驶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 车辆驾驶员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行车思想,严格执行交通法规,坚持文明驾驶,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杜绝违章驾驶,严禁晚上长时间打牌甚至赌博,确保行车安全。

(二) 要切实做好车辆防火、防盗工作,车辆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违禁物品,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三) 驾驶员应服从学院办公室统一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出车和随意交换车辆,更不得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四) 驾驶员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五) 驾驶员对车辆要经常进行保养和检查,保持车辆整洁。

(六) 驾驶员应及时填写车辆技术档案,对车辆的行驶里程、维修保养情况及发生交通事故情况进行详细记载。

(七) 车辆保险、加油、维修应在学院指定的保险公司、加油站、维修厂家进行,杜绝在车辆维修和油料使用中弄虚作假、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等舞弊行为。

(八) 车辆实行单车核算,一车一档,发现问题要及时查处,定时进行统计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九) 自觉主动地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提高自控能力和约束能力。要注重提高业务技能,确保行车安全。

二、 派车制度

(一) 除学院驾驶员外,任何人不得驾驶学院车辆。

(二) 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并指定专人负责车辆的使用管理。除院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外,其他人员不得指派用车。

(三) 严格车辆派遣审批制度,切实履行车辆派遣审批手续,完善公务用车日常派车手续,认真做好出车记录。

(四) 严格车辆回场停放和节假日封存制度。特殊情况不能回场停放的,由单位领导批准,指定就近停车场或安全地点寄放。

三、 车辆维修制度

(一) 车辆发生故障确需维修时,无论问题大小,先由驾驶员申报维修项目,填写一式两份的《车辆维修申报、验收表》,经驾驶班班长提出意见或报办公室领导审批后方可进厂维修,若执行公务时发生故障,应就近维修,并报告驾驶班班长和办公室主任。

(二) 车辆应送申报表指定的厂家送修,不得随意变更厂家。未经批准私自维修的,费用不予报销。

(三) 严格按申报表申报维修的项目检修,对在修理过程中发现的新故障,应经办公室领导同意后方可续修。

(四) 对维修更换下来的部件,驾驶员应带回交办公室,否则办公室不签验收表。

(五) 驾驶员应随车进厂督修,以便掌握维修项目的到位情况和质量,不随车进厂或车进厂人就离,按缺勤处理。

(六) 驾驶员应亲自调适维修后的车辆,确认合格后方可在厂家的维修项目单上签字认可,并填写验收表内容报办公室审批结算。

(七) 需维护、更新车内设施及购买相关用品时,均应填写申报表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

四、 驾驶员奖惩制度

(一) 奖励制度对驾驶员认真执行管理规定、安全用车的,给予部门通报表扬,并给予以下奖励:

1.全月安全行车无责任事故者,发月度安全奖100元。全年安全行车无责任、无交通违章者,年终发安全奖500元。

2. 驾驶员补贴实行行驶里程补贴制度,海陵区外长途加报长途补助,政策不变。驾驶员夜餐补助100元/月。

(二) 惩罚制度对驾驶员却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进行以下处罚:

1.不服从调度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出车者,每次扣50元。

2. 工作时间内因擅离职守耽误出车者,每次扣50元。

3.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院领导本人要求驾驶除外)发现后,一次扣100元,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自负。

4. 行车中因人为原因造成违章罚款的,财务不予报销。

5. 因公出车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经济损失或致人伤害医疗费500元以上的扣发当月安全奖;1000元以上的扣发季度安全奖;3000元以上的扣发半年安全奖,重大交通事故或因违反驾驶员管理制度发生交通事故的扣发全年安全奖。

第2篇 车辆驾驶员与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最大限度的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 职责

2.1所有进场车辆(包括办公车辆、运输车、泵车、吊机、水车等工具车辆)实行归口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负责该车辆安全管理,办公车辆统一归办公室登记,工具车辆归机料部登记,登记表统一格式(见附件1),吊机、泵车等特种设备要加强管理,严禁手续不全或非法改装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2.2各分部办公室负责对办公车辆和驾驶员信息做好登记、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各分部机料部负责对工具车辆和驾驶员信息做好登记、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分部办公室、机料部负责人做好本部门此项工作的督促核查工作,并对车辆行驶证与驾驶员驾驶证等相关资料、证件复印后交分部安全部存档。

2.3分部安全部督促本部办公室、机料部统计的车辆与驾驶员信息情况进行登记,核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留存相关资料复印件,并以此为依据制定下发相关安全教育、培训、交底内容等资料、开展车辆安全隐患排查。车辆驾驶员主动接受分部安全部组织的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说明书、驾驶安全技能等知识学习、考核。

2.4总部安全部负责对各分部安全部车辆隐患排查、驾驶员安全培训考核、安全责任书签订等相关信息监督核查,对监督核查情况及时通报。(附:车辆与驾驶员管理流程图)

3 管理规定

3.1车辆驾驶员积极参加分部安全部组织的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学习,服从办公室、机料部管理,认真如实签订安全责任书,履行安全驾驶职责,特别是涉高速公路临时停车,驾驶员要按照高速公路交通规定在车辆停驶后方150米处设反光锥桶等警示标志,且禁止有人员待在车辆内。

3.2分部办公室车辆调度员、机料部安全员安排并执行车况安全检查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做到不派病车上路。

3.3各分部安全部要不定期组织车辆隐患安全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及时下达隐患通知单到分部办公室、机料部,分部办公室、机料部要按照要求督促核查车辆隐患整改情况,反馈到分部安全部,严禁病车、隐患车上路。

3.4分部安全部根据实际适时开展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可包含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说明书等,组织开展观看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活动。

3.5各职能部室人员外出办公,应监督驾驶员安全驾驶行为,提醒驾驶安全,杜绝违章指挥车辆,严禁驾驶员违章驾驶,对驾驶员行驶安全情况反馈到分部办公室。

3.6总部安全部组织开展车辆与驾驶员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开展安全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的,有权通报并按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采取相应处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 附则

本制度修订权、解释权属济青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主体工程第二标段项目安全部,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3篇 a学院驾驶员与车辆管理制度

学院驾驶员与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院驾驶员及车辆管理,确保驾驶员管理规范和车辆运行安全,提高驾驶员工作水平和车辆使用效率,根据江苏省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公务用车及驾驶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车辆驾驶员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行车思想,严格执行交通法规,坚持文明驾驶,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杜绝违章驾驶,严禁晚上长时间打牌甚至赌博,确保行车安全。

(二)要切实做好车辆防火、防盗工作,车辆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违禁物品,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三)驾驶员应服从学院办公室统一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出车和随意交换车辆,更不得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四)驾驶员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五)驾驶员对车辆要经常进行保养和检查,保持车辆整洁。

(六)驾驶员应及时填写车辆技术档案,对车辆的行驶里程、维修保养情况及发生交通事故情况进行详细记载。

(七)车辆保险、加油、维修应在学院指定的保险公司、加油站、维修厂家进行,杜绝在车辆维修和油料使用中弄虚作假、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等舞弊行为。

(八)车辆实行单车核算,一车一档,发现问题要及时查处,定时进行统计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九)自觉主动地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提高自控能力和约束能力。要注重提高业务技能,确保行车安全。

二、派车制度

(一)除学院驾驶员外,任何人不得驾驶学院车辆。

(二)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并指定专人负责车辆的使用管理。除院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外,其他人员不得指派用车。

(三)严格车辆派遣审批制度,切实履行车辆派遣审批手续,完善公务用车日常派车手续,认真做好出车记录。

(四)严格车辆回场停放和节假日封存制度。特殊情况不能回场停放的,由单位领导批准,指定就近停车场或安全地点寄放。

三、车辆维修制度

(一)车辆发生故障确需维修时,无论问题大小,先由驾驶员申报维修项目,填写一式两份的《车辆维修申报、验收表》,经驾驶班班长提出意见或报办公室领导审批后方可进厂维修,若执行公务时发生故障,应就近维修,并报告驾驶班班长和办公室主任。

(二)车辆应送申报表指定的厂家送修,不得随意变更厂家。未经批准私自维修的,费用不予报销。

(三)严格按申报表申报维修的项目检修,对在修理过程中发现的新故障,应经办公室领导同意后方可续修。

(四)对维修更换下来的部件,驾驶员应带回交办公室,否则办公室不签验收表。

(五)驾驶员应随车进厂督修,以便掌握维修项目的到位情况和质量,不随车进厂或车进厂人就离,按缺勤处理。

(六)驾驶员应亲自调适维修后的车辆,确认合格后方可在厂家的维修项目单上签字认可,并填写验收表内容报办公室审批结算。

(七)需维护、更新车内设施及购买相关用品时,均应填写申报表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

四、驾驶员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

对驾驶员认真执行管理规定、安全用车的,给予部门通报表扬,并给予以下奖励:

1.全月安全行车无责任事故者,发月度安全奖100元。全年安全行车无责任、无交通违章者,年终发安全奖500元。

2.驾驶员补贴实行行驶里程补贴制度,海陵区外长途加报长途补助,政策不变。驾驶员夜餐补助100元/月。

(二)惩罚制度

对驾驶员却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进行以下处罚:

1.不服从调度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出车者,每次扣50元。

2.工作时间内因擅离职守耽误出车者,每次扣50元。

3.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院领导本人要求驾驶除外)发现后,一次扣100元,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自负。

4.行车中因人为原因造成违章罚款的,财务不予报销。

5.因公出车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经济损失或致人伤害医疗费500元以上的扣发当月安全奖;1000元以上的扣发季度安全奖;3000元以上的扣发半年安全奖,重大交通事故或因违反驾驶员管理制度发生交通事故的扣发全年安全奖。

驾驶员与车辆管理制度3篇

学院驾驶员与车辆管理制度为加强学院驾驶员及车辆管理,确保驾驶员管理规范和车辆运行安全,提高驾驶员工作水平和车辆使用效率,根据江苏省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公务用车及驾驶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制度:一、驾驶员管理制度(一)车辆驾驶员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行车思想,严格执行交通法规,坚持文明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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