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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机动车车辆管理制度6篇

发布时间:2023-05-19 08:51:02 查看人数:69

小区机动车车辆管理制度

第1篇 小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制度(7)

小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制度(七)

1.目的

为加强小区道路管理和交通秩序,对小区业主有固定车库、使用小区内停车位的车辆和外来在小区停留的车辆进行停放管理。

2.职责

2.1项目经理部负责办理停车位使用手续;

2.2保安主管负责车辆停放管理。

3.规定

3.1有固定车库的车辆停放管理

3.1.1公司统一发放红色通行证;

3.1.2进入小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其车库内;

3.1.3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3.2使用停车位车辆的停放管理

3.2.1采取使用固定车位方式,对停放车位上的车辆实行统一管理(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视)。每个车位月使用费80元;

3.2.2各车主到所在项目经理部办理车位使用手续,领取统一的绿色通行证,方可使用停车位;

3.2.3车辆进出小区和停车位时,保安人员认“证”对车,通行证与车牌号不符者,保安人员有权禁止该车辆停放;

3.2.4车主(司机)保管好通行证,如通行证丢失或损坏,车主(司机)要立即报告保安主管,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车主(司机)自负。

3.3外来车辆的停放管理

3.3.1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前要进行登记,方可进入;

3.3.2外来车辆停放时必须接受保安人员引导,不得随意停放;

3.3.3 8:00--16:00时,外来车辆在小区内停放二小时以上每次收取停车费3元;当日16:00--次日8:00时,外来车辆在小区内不允许停放。

3.4有通行证的车辆一律把通行证放在车内明显处。

3.5小区内禁止2.5吨以上的货车、大型客车以及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入内(搬家车、消防车、工程车等特殊情况除外)。

3.6禁止出租车入内,遇有乘载老、弱、病、残以及携带过重物品的,视情况可以放行,但10分钟内必须离开。

3.7进入小区内的车辆不得鸣喇叭,要接受保安人员指挥,按规定车位和地点停放,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又经劝阻不听者,将按市交通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3.8进出小区时应保持谨慎,避免碰撞其他车辆,否则除负责赔偿外,还将视情节做出禁止使用停车位的处理。

3.9停放小区内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主(司机)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自负。

3.10车位使用者应保持车位清洁,无油渍。

3.11根据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定,保安人员通过值班和巡逻,避免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辆受损坏,不承担保管和保险责任。

第2篇 乐城小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花城小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小区道路管理和交通秩序,对小区业主有固定车库、使用小区内停车位的车辆和外来在小区停留的车辆进行停放管理。

2.职责

2.1项目经理部负责办理停车位使用手续;

2.2保安主管负责车辆停放管理。

3.规定

3.1有固定车库的车辆停放管理

3.1.1公司统一发放红色通行证;

3.1.2进入小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其车库内;

3.1.3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3.2使用停车位车辆的停放管理

3.2.1采取使用固定车位方式,对停放车位上的车辆实行统一管理(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视)。每个车位月使用费80元;

3.2.2各车主到所在项目经理部办理车位使用手续,领取统一的绿色通行证,方可使用停车位;

3.2.3车辆进出小区和停车位时,保安人员认'证'对车,通行证与车牌号不符者,保安人员有权禁止该车辆停放;

3.2.4车主(司机)保管好通行证,如通行证丢失或损坏,车主(司机)要立即报告保安主管,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车主(司机)自负。

3.3外来车辆的停放管理

3.3.1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前要进行登记,方可进入;

3.3.2外来车辆停放时必须接受保安人员引导,不得随意停放;

3.3.38:00--16:00时,外来车辆在小区内停放二小时以上每次收取停车费3元;当日16:00--次日8:00时,外来车辆在小区内不允许停放。

3.4有通行证的车辆一律把通行证放在车内明显处。

3.5小区内禁止2.5吨以上的货车、大型客车以及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入内(搬家车、消防车、工程车等特殊情况除外)。

3.6禁止出租车入内,遇有乘载老、弱、病、残以及携带过重物品的,视情况可以放行,但10分钟内必须离开。

3.7进入小区内的车辆不得鸣喇叭,要接受保安人员指挥,按规定车位和地点停放,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又经劝阻不听者,将按市交通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3.8进出小区时应保持谨慎,避免碰撞其他车辆,否则除负责赔偿外,还将视情节做出禁止使用停车位的处理。

3.9停放小区内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主(司机)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自负。

3.10车位使用者应保持车位清洁,无油渍。

3.11根据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定,保安人员通过值班和巡逻,避免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辆受损坏,不承担保管和保险责任。

第3篇 _小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小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小区道路管理和交通秩序,对小区业主有固定车库、使用小区内停车位的车辆和外来在小区停留的车辆进行停放管理。

2. 职责

2.1 项目经理部负责办理停车位使用手续;

2.2 保安主管负责车辆停放管理。

3. 规定

3.1有固定车库的车辆停放管理

3.1.1公司统一发放红色通行证;

3.1.2进入小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其车库内;

3.1.3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3.2使用停车位车辆的停放管理

3.2.1采取使用固定车位方式,对停放车位上的车辆实行统一管理(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视)。每个车位月使用费80元;

3.2.2各车主到所在项目经理部办理车位使用手续,领取统一的绿色通行证,方可使用停车位;

3.2.3车辆进出小区和停车位时,保安人员认“证”对车,通行证与车牌号不符者,保安人员有权禁止该车辆停放;

3.2.4车主(司机)保管好通行证,如通行证丢失或损坏,车主(司机)要立即报告保安主管,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车主(司机)自负。

3.3外来车辆的停放管理

3.3.1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前要进行登记,方可进入;

3.3.2外来车辆停放时必须接受保安人员引导,不得随意停放;

3.3.38:00--16:00时,外来车辆在小区内停放二小时以上每次收取停车费3元;当日16:00--次日8:00时,外来车辆在小区内不允许停放。

3.4有通行证的车辆一律把通行证放在车内明显处。

3.5小区内禁止2.5吨以上的货车、大型客车以及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入内(搬家车、消防车、工程车等特殊情况除外)。

3.6禁止出租车入内,遇有乘载老、弱、病、残以及携带过重物品的,视情况可以放行,但10分钟内必须离开。

3.7进入小区内的车辆不得鸣喇叭,要接受保安人员指挥,按规定车位和地点停放,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又经劝阻不听者,将按市交通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3.8进出小区时应保持谨慎,避免碰撞其他车辆,否则除负责赔偿外,还将视情节做出禁止使用停车位的处理。

3.9停放小区内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主(司机)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自负。

3.10车位使用者应保持车位清洁,无油渍。

3.11根据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定,保安人员通过值班和巡逻,避免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辆受损坏,不承担保管和保险责任。

第4篇 工业园区优租房小区机动车辆管理规定制度

工业园区优租房小区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为打造和睦、温馨家园,进一步规范苏州工业园区优租房小区机动车辆进出、行驶、停放秩序,维护安全有序的居住环境,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苏州工业园区优租房小区文明公约》有关规约,结合优租房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车辆进出管理

第一条 优租房租户凭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在小区物业登记、申请办理《车辆出入证》、签订车位租赁协议。由于小区车位有限,合租型租户每人限办理一张《车辆出入证》。申请停车位时租户须出示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车辆保险等单证并提供复印件备案。未按国家规定购买保险及无环保标志的车辆将不予办理。

第二条 《车辆出入证》一车位一证,应放置于车辆前挡风玻璃明显部位。《车辆出入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如有违反,小区物业有权收回出入证,没收押金。《车辆出入证》遗失、车辆变更,请及时到小区物业补办,不能提供《车辆出入证》的将视为临时来访车辆。

第三条 临时来访车辆经核实来访人、事由无误,登记、换发临时《车辆出入证》后方可进入小区。访客车辆原则上不得在小区过夜。出租车载客进入,租户下车后,出租车须立即离开小区。

第四条 各种卡车、厢式货车、中型以上客车,装载易燃、易爆、剧毒、油罐车、无牌无证的车辆、明显故障、漏油车辆不得进入小区。遇客户搬家或运送大件物品时,经核准后放行。

第五条 车辆携带物品驶离时,小区物业有权询问和检查,并请客户出示《大件物品出入单》,客户须积极配合。遇到客户陈述与实际携带物品不符或其他可疑情况时,由物业管理处做出判断与处置。

第六条 执行公务特种车辆如(如公检法车辆、120、市政抢险抢修、消防车等)登记放行。

第二章 车辆行驶管理

第七条 进入小区机动车辆必须按照标志、标线缓速行驶,遵循行人优先原则,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第八条 行驶时不得碾压、损坏绿化或其他公共设施、设备,违者照价赔偿。

第九条 小区内禁鸣喇叭,禁止进行机动车辆修理、练习和教练。

第十条 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险情及其他意外情况,须等候交管部门及小区物业处理,所有损失后果由肇事人负责赔偿。

第三章 车辆停放管理

第十一条 所有机动车辆须停入停车位,停放时注意前后左右安全距离,禁止占用他人专用车位,严禁跨车位或在停车位以外的人行道、车行道、绿化带、隔离带、残疾人专用下车位及消防通道(含消防登高位)停放车辆。违规停放造成一切后果由违规当事人负责。

第十二条 车辆安全停放后,租户应将车内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关好车窗,锁好车门,防止发生意外事件。

第十三条 业主及小区物业仅负责提供停车场地,车辆停放期间发生失窃、自燃、划痕、人员伤亡、意外突发及不可抗力等事件,租户应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派出所报案,业主及小区物业不承担任何损害或损失赔偿责任。

第四章 车辆违规管理

第十四条 车辆违规行驶、停放或发生其他违章时,业主及小区物业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通报所在单位或报警等方式处理,并保留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停车收费管理

第十五条 小区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收费标准见小区公示。

第十六条 车辆出入证、道闸遥控器分别收取押金及工本费(收费标准见小区公示),租户须妥善保管,随车携带,不得转借。如有遗失或换车请及时到小区物业补办或重办,补办或重办时须缴纳工本费。

第十七条 租户在签订车位租赁协议时缴付起租日至房屋租赁合同结束日期的车位费,租赁车位不足一月的按天折算。租户因故须提前终止车位租赁协议的,预缴的车位费退回(当月不退)。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租户续租的,须在新合同开始前向小区物业支付下一租赁年的车位费,否则将视为放弃租赁停车位。

第十八条 租户到期未续签车位租赁协议、支付车位费,视为自动放弃该车位。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条 业主及小区物业(经授权)有权根据需要对本规定进行修订,新规定一经公示租户即应遵守。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5篇 某小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小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制度(八)

1. 目的

为加强小区道路管理和交通秩序,对小区业主有固定车库、使用小区内停车位的车辆和外来在小区停留的车辆进行停放管理。

2. 职责

2.1 项目经理部负责办理停车位使用手续;

2.2 保安主管负责车辆停放管理。

3. 规定

3.1 有固定车库的车辆停放管理

3.1.1 公司统一发放红色通行证;

3.1.2 进入小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其车库内;

3.1.3 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3.2 使用停车位车辆的停放管理

3.2.1 采取使用固定车位方式,对停放车位上的车辆实行统一管理(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视)。每个车位月使用费__元;

3.2.2 各车主到所在项目经理部办理车位使用手续,领取统一的绿色通行证,方可使用停车位;

3.2.3 车辆进出小区和停车位时,保安人员认“证”对车,通行证与车牌号不符者,保安人员有权禁止该车辆停放;

3.2.4 车主(司机)保管好通行证,如通行证丢失或损坏,车主(司机)要立即报告保安主管,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车主(司机)自负。

3.3 外来车辆的停放管理

3.3.1 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前要进行登记,方可进入;

3.3.2 外来车辆停放时必须接受保安人员引导,不得随意停放;

3.3.3 8:00--16:00时,外来车辆在小区内停放二小时以上每次收取停车费3元;当日16:00--次日8:00时,外来车辆在小区内不允许停放。

3.4 有通行证的车辆一律把通行证放在车内明显处。

3.5 小区内禁止2.5吨以上的货车、大型客车以及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入内(搬家车、消防车、工程车等特殊情况除外)。

3.6 禁止出租车入内,遇有乘载老、弱、病、残以及携带过重物品的,视情况可以放行,但10分钟内必须离开。

3.7 进入小区内的车辆不得鸣喇叭,要接受保安人员指挥,按规定车位和地点停放,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又经劝阻不听者,将按市交通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3.8 进出小区时应保持谨慎,避免碰撞其他车辆,否则除负责赔偿外,还将视情节做出禁止使用停车位的处理。

3.9 停放小区内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主(司机)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自负。

3.10 车位使用者应保持车位清洁,无油渍。

3.11 根据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定,保安人员通过值班和巡逻,避免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辆受损坏,不承担保管和保险责任。

第6篇 小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小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七)

1.目的为加强小区道路管理和交通秩序,对小区业主有固定车库、使用小区内停车位的车辆和外来在小区停留的车辆进行停放管理。

2. 职责

2.1 项目经理部负责办理停车位使用手续;

2.2 保安主管负责车辆停放管理。

3.规定

3.1 有固定车库的车辆停放管理

3.1.1 公司统一发放红色通行证;

3.1.2 进入小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其车库内;

3.1.3 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3.2 使用停车位车辆的停放管理

3.2.1 采取使用固定车位方式,对停放车位上的车辆实行统一管理(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视)。每个车位月使用费80元;

3.2.2 各车主到所在项目经理部办理车位使用手续,领取统一的绿色通行证,方可使用停车位;

3.2.3 车辆进出小区和停车位时,保安人员认“证”对车,通行证与车牌号不符者,保安人员有权禁止该车辆停放;

3.2.4 车主(司机)保管好通行证,如通行证丢失或损坏,车主(司机)要立即报告保安主管,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车主(司机)自负。

3.3 外来车辆的停放管理

3.3.1 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前要进行登记,方可进入;

3.3.2 外来车辆停放时必须接受保安人员引导,不得随意停放;

3.3 .3 8:00--16:00时,外来车辆在小区内停放二小时以上每次收取停车费3元;当日16:00--次日8:00时,外来车辆在小区内不允许停放。

3.4 有通行证的车辆一律把通行证放在车内明显处。

3.5 小区内禁止

2.5 吨以上的货车、大型客车以及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入内(搬家车、消防车、工程车等特殊情况除外)。

3.6 禁止出租车入内,遇有乘载老、弱、病、残以及携带过重物品的,视情况可以放行,但10分钟内必须离开。

3.7 进入小区内的车辆不得鸣喇叭,要接受保安人员指挥,按规定车位和地点停放,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又经劝阻不听者,将按市交通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3.8 进出小区时应保持谨慎,避免碰撞其他车辆,否则除负责赔偿外,还将视情节做出禁止使用停车位的处理。

3.9 停放小区内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主(司机)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自负。

3.1 0车位使用者应保持车位清洁,无油渍。

3.1 1根据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定,保安人员通过值班和巡逻,避免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辆受损坏,不承担保管和保险责任。

小区机动车车辆管理制度6篇

小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制度(八)1.目的为加强小区道路管理和交通秩序,对小区业主有固定车库、使用小区内停车位的车辆和外来在小区停留的车辆进行停放管理。2.职责2.1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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