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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度管理汇编【16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查看人数:99

公司制度管理

公司制度管理是企业运营的基础,旨在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企业目标的实现。它通过设定明确的规则和流程,确保公司内部的运行有序,减少不确定性,防止因个人行为偏差导致的风险,同时也有助于维护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

包括哪些方面

公司制度管理涵盖多个关键领域:

1. 组织架构:定义部门职责,明确上下级关系,确保工作流程顺畅。

2. 人力资源:包括招聘、培训、绩效评估、薪酬福利等方面,确保人才的引进、发展和激励。

3. 财务管理:规定预算编制、成本控制、财务报告等,保证资金的有效利用。

4. 生产运营:规定生产流程、质量标准、安全规范,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5. 市场营销:设定市场策略、销售流程、客户服务标准,促进业务增长。

6. 法规遵从:确保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避法律风险。

重要性

1. 提升效率:明确的制度可以减少决策时间和执行中的混乱,提高工作效率。

2. 维护秩序:制度规定了行为准则,防止员工间的冲突,保持工作环境的和谐稳定。

3. 风险防范:通过制度预先设定应对措施,降低因人为疏忽或不当行为引发的风险。

4. 塑造文化:制度体现了公司的价值观,有助于塑造和传播企业文化。

5. 激励员工:公正的制度能够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促进个人与企业的共同发展。

方案

1. 制度建设:定期审查和更新制度,确保其与业务发展和法规变化同步。

2. 宣传教育:通过培训和内部沟通,使员工充分理解并遵守制度。

3. 执行监督:设立专门的监督机制,确保制度的执行,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4. 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提供反馈,改进制度,使其更符合实际需求。

5. 制度评价:定期评估制度的效果,根据反馈和业务需求进行调整优化。

在实施过程中,需注重制度的灵活性,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内外部环境。管理者应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制度,以树立良好的示范效应。只有这样,公司制度管理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制度管理范文

第1篇 公司制度管理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范本

一、公司形象

1、 员工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管理结构,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情况。

2、 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 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 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 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6、 员工在接听电话、洽谈业务、发送电子邮件及招待来宾时,必须时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体规定使用公司统一的名片、公司标识及落款。

7、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公司员工管理制度范本

8、 员工要注重个人仪态仪表,工作时间的着装及修饰须大方得体。

二、 生活作息

1、 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统一的工作作息时间规定上下班。

2、 作息时间规定1) 、夏季作息时间表(4月——9月)上班时间早9:00午休12:00——13:00下班时间晚18:002) 、冬季作息时间表(10月——3月)上班时间早9:00午休12:00——12:30下班时间晚17:30

3、 员工上下班施行签到制,上下班均须本人亲自签到,不得托、替他人签到。

4、 员工上下班考勤记录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5、 员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时间内外出,要向主管经理请示签退后方可离开公司。

6、 员工遇突发疾病须当天向主管经理请假,事后补交相关证明。

7、 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

第2篇 公司营销管理制度3

公司营销管理制度(三)

□ 总则

第一条 以质量求生存,以品种求发展,确立“用户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服务第一”,维护公司声誉,重视社会经济效益,生产物美价廉的产品投放市场,满足社会需要是我公司产品的销售方针。

第二条 掌握市场信息,开发新产品,开拓市场,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沟通企业与社会,企业与用户的关系,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是我公司产品销售管理的目标。

□ 市场预测

第三条 市场预测是经营决策的前提,对同类产品的生命周期状况和市场覆盖状况要作全面的了解分析,并掌握下列各点:

1.了解同类产品国内外全年销售总量和同行业全年的生产总量

分析饱和程度。

2.了解同行业各类产品在全国各地区市场占有率,分析开发新产

品,开拓市场的新途径。

3.了解用户对产品质量的反映及技术要求,分析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品种,满足用户要求的可行性。

4.了解同行业产品更新及技术质量改进的进展情况,分析产品发展的新动向,做到知已知彼,掌握信息,力求企业发展,处于领先地位。

第四条 预测国内各地区及国外市场各占的销售比率,确定年销售量的总体计划。

第五条 收集国外同行业同类产品更新及技术发展情报,国外市场供求趋势,国外用户对产品反映及信赖程度,确定对外市场开拓方针。

□ 经营决策

第六条 根据公司中长期规划和生产能力状况,通过预测市场需求情况,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由销售科提出初步的年度产品销售方案,报请公司总部审查决策。

第七条 经过公司事务会议讨论,总经理审定,职代会通过,确定年度经营目标并作为编制年度生产大纲和公司年度方针目标的依据。

□ 产销平�及签订合同

第八条 营销部根据公司全年生产大纲及近年来国内各地区和外贸订货情况,平�分配计划,对外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并根据市场供求形势确定“以销定产”和“以产定销”相结合的方针,留有余地,信守合同,维护合同法规的严肃性。

第九条 执行价格政策,如需变更定价,报批手续由财务部负责,决定浮动价格,经副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营销部根据年度生产计划,销售合同,编制年度销售计划,根据市场供求形势编报季度和月度销售计划,于月前十天报副总经理以便综合平衡产销衔接。

第十一条 参加各类订货会议,扩大销售网,开拓新市场的原则,巩固发展用户关系。

第十二条 建立和逐步完善销售档案,管理好用户合同。

□ 编制产品发运计划,组织回笼资金

第十三条 执行销售合同,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供货期编制产品发运计划,做好预报公路发运计划的工作。

第十四条 发货应掌握原则,处理好主次关系。

第十五条 产品销售均由销售科开具“产品发货通知单”、发票和托收单,由财务科收款或向银行办理托收手续。

第十六条 分管成品资金,努力降低产品库存,由财务部编制销售收入计划,综合产、销、财的有效平衡并积极协助财务科及时回笼资金。

第十七条 确立为用户服务的观念,款到发货应及时办理,用户函电询问,三天内必答,如质量问题需派人处理,五天内与有关部门联系,派人前往。

□ 建立产品销售信息反馈制度

第十八条 营销部每年组织一次较全面的用户访问,并每年发函到全国各用户,征求意见,将收集的意见汇总,整理,向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由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措施,并列入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 将用户对产品质量,技术要求等方面来信登记并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条 负责产品销售方面各种数据的收集整理,建立用户档案,收集同行业情报,提供销售方面的分析资料,按上级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上报销售报表。

第3篇 石油公司战略管理制度

石油公司战略管理

第一百条 战略研究

公司投资规划部在集团公司产业战略框架的指引下,进一步对所处的行业发展战略和准备进入新领域进行研究。并指导所属单位对现有产品发展战略、重点产品竞争策略和准备进入新领域的产品发展战略进行研究。

产品经销公司所属单位研究的重点是对现有产品发展战略、重点产品竞争策略和准备进入新领域的产品发展战略进行研究。

第一百零一条 战略规划制定和调整

(一)公司投资规划部在集团公司战略规划指导下,定期编制和调整公司战略规划,经公司党政联席会审议后提交集团公司审批,编制过程中所属单位提供基础资料。

公司投资规划部负责汇总编制本级专项战略规划内容,提交集团公司归口部门审核、汇总和审批;

产品经销公司所属单位应根据公司的要求,提供基础资料,协助配合规划的编制;产品经销公司负责战略监督与战略实施评估。

(二)全资公司在产品经销公司战略指引下,编制、调整本公司战略规划,报公司党政联席会审批后组织实施;公司投资规划部负责全资公司的战略监督与战略实施评估;

(三)控参股公司在产品经销公司战略指引下,编制本公司战略规划和战略调整,提交本单位决策机构审批,并报公司投资规划部备案。

第一百零二条 战略规划内容

(一)集团公司战略要求分析;

(二)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

(三)宏观经济环境和现状分析,公司未来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四)公司业务发展重点、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

(五)主要生产经营指标预测;

(六)重大项目计划及投资效益分析;

(七)战略部署和战略措施;

(八)总体经济效益预测和评价;

(九)风险分析及对策等。

第一百零三条 战略实施

产品经销公司所属单位与机关部室对战略规划进行年度分解,确定公司的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计划与油气销售部组织所属单位编制年度油品销售计划;化工品销售部组织所属单位编制年度化工及燃气销售计划;投资规划部组织所属单位编制年度网络发展计划和投资计划;各职能部门编制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财务资产部组织编制公司年度预算;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根据最终确定的年度计划及预算指标,制定公司职能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考核方案。

各类年度计划与考核方案必须通过产品经销公司、集团公司各级会议审议,由集团公司审批后执行。

第一百零四条 战略质询

产品经销公司接受集团公司的年度战略质询,并代表集团公司对下属公司战略规划及执行情况进行年度质询,以确保目标的可行性,并指导所属单位的战略发展方向。

产品经销公司战略质询由公司投资规划部根据总经理办公会的决定组织召开战略质询会。所属单位在会议上对战略执行情况和相关问题进行解答,并根据会议决议对所属单位的战略进行调整,并在修改完成之后,报公司各级会议审议,提交党政联席会审批。

第一百零五条 年度综合经营计划

公司计划与油气销售部是年度综合经营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在公司战略规划指导下,计划与油气销售部制定油气销售计划,化工品销售部制定化工业务计划,投资规划部制定投资计划和终端网络发展计划,财务资产部制定费用预算计划,最终提交给计划与油气销售部,形成年度综合经营计划,经党政联席会审议后,提交集团公司审批。

全资公司根据公司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在产品经销公司年度计划及预算原则指导下,制定本公司经营计划与预算,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根据实际执行过程的效果,经产品经销公司审批后进行调整。

控参股公司根据公司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制定本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提交本单位决策机构审批,并报公司计划与油气销售部备案。

第4篇 某建筑公司质量信息管理和质量管理改进制度

建筑公司质量信息管理和质量管理改进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质量信息管理、传递和沟通及质量管理工作的改进。

二、相关文件

1.《管理手册》

2.《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3.《内审管理控制程序》

4.《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三、实施职责

1.本程序由工程部负责管理;

2.外部信息收集、内部信息发布由工程部部负责;

3.项目部按规定内容负责信息的上报。

四、工作流程

4.1信息分类

4.1.1外部质量信息

<1>国家、地方有关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

<2>国家、行业、地方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管理制度;

<3>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质量方面的规定;

<4>顾客投诉、顾客满意度信息。

4.1.2内部质量信息

1、项目质量施工组织设计

2、年度工程质量总结

3、考核实施情况

4、不合格品汇总

5、工程质量信息

4.2信息的收集和传递

4.2.1外部信息的收集和传递

4.2.1.1外部信息的收集通过各级政府网站、上级主管部门来文、协作单位来文等渠道获取。

4.2.1.2 对收集到的外部信息由本部门负责人确认后,视信息内容按文件资料控制要求及时传达到相关单位。

4.2.2内部信息的传递

4.2.2.1工程部对外报送的报表需经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进行报送;

4.2.2.2项目部上报的质量信息要及时传递给公司主管经理;

4.2.2.3工程部需发布的质量信息以文件、通知及视频会议的形式及时传达到各项目部。

4.3内部各项信息报送要求:

4.3.1项目质量施工组织设计

a.报送时间:在工程开工半个月内。

b.编审要求:按要求进行编审。

4.3.2质量检验计划

a.报送时间:在各专业(单项)开工半个月内。

b.编审要求:按要求进行编审。

c.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因图纸晚到或其它原因需补充或变更的,经监理审批后,及时报送。

4.3.3年度工程质量总结

a.报送时间:在本年度12月20日前报送

b.编制要求:围绕本工程施工进度、工程质量验收、监督检查情况、质量管理工作的创新以及对公司质量管理有何意见和建议等各方面进行总结。

4.3.4项目考核实施情况

a.报送时间: 25日

b.报送内容及报送方式:依据项目部制订的考核办法,实施考核,并留有考核记录。报送可在工程质量信息中体现。

4.3.5不合格品报表

a.报送时间:轻微不合格、一般不合格、监理下发的整改通知单和反馈单每月25日前报;发生质量事故后12小时内报出。

b.报送格式要求:

轻微不合格、一般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有关要求》。

监理下发的整改通知单和其反馈单:按其整改通知单和反馈单的记录格式,以电子邮件、复印件或传真件报送。

4.3.6工程质量信息(年报)

a.报送时间:管理评审前一周

b.编制要求:主要编制内容有:重大工序质量检查验收情况、工程质量的闪光点、质量验收情况、监督(质检)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需公司协调的问题等。

4.4 工程质量信息的处置及改进:对于信息反应的问题及处置及改进措施,执行《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预防措施管理控制程序。

第5篇 煤制甲醇分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包括公司内部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及危化品客户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1、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19号);

2、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2005年8月15日);

3、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2004;

4、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

5、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

6、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

7、危险货物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

8、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

9、汽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jt230

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装卸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

协助突发性运输事故救险工作,监督检查危化品运输管理及车辆维护保养情况  负责危险货物运输行车安全和装卸车安全管理  负责车辆技术、二级维护保养检测管理

l、经理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危化品道路运输和装卸车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要求。

(2)对公司危化品道路运输和装卸车安全工作负责第一领导责任,直接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并对企业安全工作实施全面领导。

(3)确保安全经费到位及安全管理工作中必要的人员装备。

(4)发生重大特事故、常规或典型事故时,要在第一时间深入现场领导事故的调查、处理善后工作。

(4)组织指挥突发事件或抗灾救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2、主管副经理

(1)协助经理负责公司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经理不在时,全面负责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编制和修订公司危化品道路运输和装卸车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召开相关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取证。

(3)完善公司危化品道路运输和装卸车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监督机构,督促各相关部门履行安全职责。

(4)组织开展专项安全大检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

3、市场营销部

(1)负责公司危化品道路运输资质的办理及驾驶员、押运员、装卸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2)负责审查承运单位、运输人员及车辆的相关资质证明及车辆安全设施的检查。

(3)负责向承运单位相关人员说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并宣传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4)督促承运单位做好车辆的维护、人员培训、安全防护器材及消防设施的完好运行与管理情况。

(5)负责组织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案情及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6)负责公司危化品专用停车场的管理。

(7)在开具提货单据前,负责发货和装载人员及车辆的审查。包括查验车辆资质证件、驾驶人和押运人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检查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是否一致,查验危险化学品警示灯具和标志是否齐全、有效。查验后要详细登记。

4、市场营销部危化品车辆(公司内部危化品运输车辆)负责人

(1)检查标志灯、牌是否牢固齐全和符合《道路运输危险品货物车辆标志》(gpl3392-2005)的编号规定、安装要求。

(2)主、挂车连接点、燃油管油箱与技支架是否牢固,轮胎磨损面、气压是否正常,螺丝是否坚固完整,备胎是否完整合格。

(3)油路、气压管是否渗漏断路、电路、各种灯光、转向信号灯、仪表、后视镜、雨刮器、喇叭是否齐全、安全有效。

(4)制动、转向系统球头等关键部位是否松动,锁正角度及各部位是否存在不良现象,操作是否符合要求、可靠。灭火器、消除静电力装置,防火安全罩是否符合规格和有效期内。

(5)gps卫星定位仪装置终端信息传输是否开通完好,随车从业人员,车辆运输资质证件、技术安全卡、公路通行证等是否携带齐全。

(6)承压式罐体车辆还应重点检查:

①紧急切断装置、安全阀是否安全可靠有效,温度计、压力表、是否安全有效,表面是否碎裂。

②紧急切断阀、卸压阀、油泵性能是否良好、不渗漏、液气压管是否耐压、耐油、无裂痕。

③随车应有的劳动防(保)护用品(千斤顶、防静电工作衣帽等)是否配带。

(7)低温压力式罐体车辆还应重点检查,装卸阀门、专用管是否安全可靠、不渗漏、耐腐蚀、无裂痕,符合化学品(介质)理化特殊性要求,仪表清晰、安全有效,表面有否破裂。

(8)栏板、厢式专用车应重点检查:

①车辆底板应平坦完好,护栅栏门应符合规定高度要求、牢固。对装载不同的货物应按其理化特性采取相应的铺垫防护措施。厢体底面上不得有与本次/批所装载危化品货物性质相低触的残留物。

②按调度指令和配载规定承运,任何情况下,危险化学品不得和其他普通货物混装。

③根据本次/批所配载危化品货物理、化学特性,应随车携带遮盖、防撒漏的捆扎物、防潮、防火、防毒等工具和应急处理设备、劳动保护用品。

④配载结束后,随车人员应对货物的核准、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实施及对影响车辆运输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承运程序。

3、车队队长

(1)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负责责任范围内车辆、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驾驶员、押运员及车辆的日常安全管理。

(3)负责危化品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证照管理。

(4)监督检查车辆运行技术状况、机务保养及维修质量。负责车辆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和日常维护的落实;做到定点维修、强制执行,确保车况完好。

(5)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车辆安全消防器材、防护用具的配置和更新。

(6)组织安全生产例会,组织驾驶员、押运员安排参加安全学习、教育培训活动。指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和政策。

(7)组织开展本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检查,督促指导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

(8)定期总结及时分析宣传安全生产管理中先进事例和经验,组织安全生产评比活动。

(9)负责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案情及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4、安全环保部

(1)监督市场营销部、车队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危险化学品装卸车安全管理。

(2)按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

(3)参与事故调查与善后处理。

(4)监督检查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的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情况和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停车场安全。

5、驾驶员

(1)驾驶员必须坚持对车辆的安全隐患例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营运状态。

(2)危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严禁吸烟,车上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搭乘无关人员。

第6篇 公司员工工资的管理规章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

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 工资结构

第三条: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

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

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 工资系列

第九条: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7篇 公司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某公司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充分发挥财务部门的监督控制作用,依据“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实施大纲”(略),特制定以下标准及程序。

第二章 借款审批及标准

第二条出差人员借款,应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凭证”(略),填写好该凭证后,先经部门经理同意,再由各级主管领导批准,最后由财务经理审核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在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而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第三条 外单位、个人因私借款,在填写“借款凭证”后,一律由财务总监审批,经财务经理审核后,方予借支。凡借用公款的员工,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

第四条 试用人员如果借支差旅费或临时借款,必须由正式员工出具担保书或签认担保,方能办理。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担保人应负连带责任。

第五条 各项借款金额在3000元以内的按上述程序办理,超过3000元的须报请财务总监审批。

第六条 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在三天内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报账后结清借款。如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欠款部分,财务部有权在其当月工资中扣回。

第三章 出差开支标准及报销审批

第七条 住宿公司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平均每天不能超过80元,业务主管每天不能超过60元、业务员每天不能超过45元。高层领导如果因工作需要住宿费超过每天80元标准的经财务总监批准后,可给予报销。

第八条 出差补助。按出差起止时间每天补助30元。

第九条 市内短途交通费费用控制在人均每天30元以内,凭票据报销。

第十条 其他杂费。如存包裹费、电话费和其他杂项费用控制在平均每人每天10元内,费用凭单据报销。

第十一条 车船票按出差规定的往返地点、里程,凭票据核准后,给予报销。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应事先整理好报销单据,由主管会计对单据进行全面审核,同时按出差天数填上住勤补贴,然后由部门经理签认并报有关各级主管领导批准,经财务经理审核后,方能报销。

第十三条 出差坐飞机,需由部门经理批准,另外连续三个月亏损的单位人员出差,一律不准乘坐飞机(特殊情况报上一级领导批准)。

第四章 业务招待费标准及审批

第十四条 总公司本部各业务部的业务招待费,应控制在各部门完成的营业收入的2.5%以内,由部门经理掌握开支,总公司本部的各行政职能部门,按总公司下达的指标使用,由财务经理掌握开支,下属公司根据完成的营业收入,控制在4%内,由经理掌握开支,超过部分一律在年终利润分配留成公益金中相应予以扣除。

第十五条 凡属指标内的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数字分明,由经手人签名,并注明用途,由部门经理加签证实后,再报财务经理审核,然后由各级主管领导审批,方能付款报销。

第十六条 超出指标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报销,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审核加签,董事长批准,方能报销。

第五章 其他有关费用的开支标准及审批

第十七条 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2000元以内的应凭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先由经办人和部门经理签名后,报分管领导批准,然后送财务经理审核报销;当费用超过2000元以上时,须报财务总监批准。

第十八条 属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2000元以内的按有关规定执行,2000~5000元的则应报财务总监批准,超过5000元的报董事长批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如经费开支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指定代理人签署,并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内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8篇 港口公司保安管理制度

港口开发公司保安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确保港区治安、消防安全,以及码头货物出入安全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录用及编制

(一)公司保安人员的录用需具备下列条件:

1. 男性,年龄40岁以下,身高165公分以上;女性,年龄30岁以下,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良好的精神面貌。

2.秉公守法,正直向上。

3.退役军人优先。

(二)编制

港口开发总公司保安队归属港口开发总公司港务公司行政部,由行政部主任兼任保安队长,下设副队长1人,班长2人,安全监督员2人,保安员15人。

三、职责

(一)责任范围:

1.南伟码头;

2.港口开发总公司办公楼;

3.港口大厦;

4.南伟码头临时堆场;

5.南华废旧金属回收公司厂场。

(二)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公安部门关于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保安工作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保安工作全面负责。

2. 依据制度作好人员和货物出入码头闸门管理工作。

(三)岗位职责

1. 保安队长职责

(1)对港区保安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和全面负责,组织开展各项保安工作,提出岗位

设置和人员安排意见;制定岗位职责和任务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

(2)及时掌握和了解本地区治安工作形势,有预见地提出保安工作意见和措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3)积极组织开展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防自然灾害的“五防”安全法纪教育工作;负责安排保安器械的统一管理和发放、登记工作;负责安排对消防器械的检查工作并提出更换建议。

(4)组织保安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出教育培训计划,不断提高保安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5)监督考察保安人员的工作表现,处理有关保安工作方面的投诉,提出对保安人员的奖惩意见。

(7)按时保质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协调和配合其他各部门的有关工作。

2. 保安队副队长职责

(1)在保安队长的指导下,贯彻落实各级领导下达的关于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积极做好“五防”宣传教育,定期检查各班工作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改正,并加强对保安员的培训提高。

(2)具体安排、监督各班组的工作,负责巡查并及时了解保安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思想动态,向保安队长提出可行性奖惩建议。

(3)负责对保安人员进行体能及防火等训练,使之保持最佳工作状态。

(4)负责安排、检查监督员的工作。

(5)当队长不在时,履行队长职责。

3. 保安班长职责

(1)负责安排和组织开展本班组工作,维持严谨的岗位纪律和最佳的服务态度。

(2)安排并检查本班组岗位工作日志、巡查记录及出入闸门记录。

(3)处理临时突发事件,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4)安排交接班工作。

4. 监督员职责

(1)负责巡查、监督并维持码头内部治安安全管理,发现并制止违规行为,登记交有关部门按章处罚。

(2)检查码头内部消防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负责跟踪落实工作。

(3)监督码头内部生产安全,发现并制止违规行为,登记交有关部门按章处罚。

(4)做好巡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上报有关领导。

5. 保安员职责

(1)严格遵照制度,负责所属岗位有关保卫工作。

(2)遵照规定按时巡逻,并做好巡逻记录;处理突发事件并及时

上报。

(3)在码头闸门当值时,严格遵照人员及货物出入闸门制度,并做好核实、登记事宜。

(4)发现并制止违规行为,记录上报班长。

四、行为准则

(一)个人仪表

1. 值班人员须着装整洁大方,佩戴工作卡,上岗前在警容镜前整理好仪容。

2. 站姿正确(跨立式,两脚略与肩同宽),坐姿端正。

3. 对讲机及保安器械要按统一要求佩戴。

(二)礼貌服务

1. 岗位值班人员回答或询问客户时,需敬礼并使用礼貌用语。

2. 热诚对待客户,耐心解释有关要求及规章制度。

3. 在工作岗位上不准看书报、听收录音机、睡觉。

4.当值工作期间不准饮酒。

五、安全保卫制度

(一)治安安全管理

1. 货车出入码头闸门管理

货车因事需进入码头,须于门卫处购买进码头门票并填写登记表,详细登记事由、车牌号码后方可进入码头;货车拉货出码头,保安须依据海关货管科签发的外拖单,验证司机所持理货部签发的放行条及门票票尾,对单验货,确保无误后,方可登记放行。

2. 人员出入管理

(1)码头工作人员须佩戴工作卡,方可出入码头。

(2)非码头工作之本公司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入码头,凭工作卡出入码头并登记出入时间。

(3)货主因事需出入码头,须持港务部开出的临时出入卡或提货单出入码头并登记出入时间、事由。

(4)非外籍船舶海员因事需出码头,须持海员证或其所属船舶船长开出名单并加盖船公章,交由码头门卫核实,方可放行。在海员返回时验证无误后,方可登记后允许其进入码头。

(5)其他外来人员因事需出入码头,须持办公室开出的临时出入卡出入码头并登记出入时间、事由。

3. 巡查制度

(1)白天

由值班监督员负责巡查、监督码头内部治安、消防及生产安全,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领导按章处罚,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隐患。

(2)夜间

由值班监督员负责巡查、监督码头内部治安、消防及生产安全,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领导按章处罚,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隐患;值班班长带领值班保安一人,巡查安全保卫责任范围至少三次,并做好巡查记录,以确保港区安全;

(二)消防安全管理

1.认真执

行消防法规,由保安队长负责安排人员每月定期检查督促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

2.由保安队长负责安排人员每月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测、保养、维修,及时排除消防设备故障。

3.检查办公及宿舍用电、用水状况,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部门按章处罚。

六、保安器械的保管、领用、使用及交接制度

(一)保安器械的保管

由保安队长负责安排专人统一保管保安器械,严格遵照保安器械的领用和交接制度并做详尽记录。

(二)保安器械的领用及交接

1.岗位值班保安人员由当值班长负责领用本班组人员使用器械,并做详细签领记录;下班时与接班班长办理器械交接,并做好交接记录。

2.保安队长、副队长于每日上班时签领器械,下班时须将器械交归管理员入库,并做好相关记录。

3.保安器械的使用规定

(1)任何不当值人员须将器械交回保管人员登记入库,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第9篇 公司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目的

为规范公司检维修作业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作业等非常规作业的作业程序和安全要求,降低安全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检维修作业中涉及的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制度。

3.1特殊作业

设备检修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作业。

3.2动火作业

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主要包括:

a)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b)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c)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破拆地面等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d)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e)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3.3易燃易爆场所

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

3.4受限空间

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3.5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3.6盲板抽堵作业

在设备、管道上安装和拆卸盲板的作业。

3.7高处作业

在距坠落基准面2m及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8坠落基准面

坠落处最低点的水平面。

3.9坠落高度

作业高度

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

3.10异温高处作业

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环境温度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2℃及以上。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3.11带电高处作业

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修的高处作业。

3.12吊装作业

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13临时用电

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3.14动土作业

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3.15断路作业

在厂内交通主、支路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4、 制定依据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系列(aq3021~aq3028-2008)

化工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hg23011~23018-1999)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gb30871-2014)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5]53号)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的通知(鲁安监函字[2015]79号)

第二章动火作业

1基本要求

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盲板抽堵等特殊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2分工与职责

2.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是动火作业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2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审核吹扫、处理方案(含盲板图);组织现场盲板加、拆的检查确认工作;督促、协调动火及作业环境气体采样分析工作。

2.3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审核安全作业方案,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落实专业安全措施;负责组织、协调盲板加、拆工作,参与现场盲板的检查确认;负责组织、协调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4动火作业部位所在单位,负责制定动火作业方案及工艺吹扫处理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作业现场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监护等工作。

2.5动火作业人职责

2.5.1动火作业人应持有有效的本工种作业证。

2.5.2动火作业人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绝动火。

2.6动火监护人职责

2.6.1动火监护人应有岗位操作合格证;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处理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2.6.2应参加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监护人培训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管理部门发放的《监护人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2.6.3在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监护人应在班长和基层单位负责人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动火现场情况。监护人应佩戴明显标志,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确需离开时,应收回《动火安全作业证》,暂停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

2.6.4发现动火部位与《动火安全作业证》不相符合,或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有权制止动火;当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动火;对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动火安全作业证》,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3动火作业分级

3.1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一般分为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三个级别。遇节日、假日、夜间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即在原定动火级别的基础升高一级。

3.2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可燃气体储罐的围堰内或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未拆除易燃填料的凉水塔内的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3.3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危险化学品库、空分的纯氧系统及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3.4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安全管理部门确认,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3.5企业内,除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范围以外,划出的没有火灾危险性区域,为固定动火区。二级以上(含二级)动火区域内,严禁设固定动火区。

4《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

4.1动火作业前,由动火所在车间(或装置)班长或车间主任组织生产单元负责人、动火作业负责人,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动火作业负责人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班长或车间主任负责填写《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确认卡》。

4.2特殊、一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由动火作业所在车间班长或车间主任填写《动火安全作业证》,动火作业所在车间负责人(副主任以上)组织落实动火安全措施,审查合格,经企业分管生产或安全的负责人签发后,方可动火。

4.3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由动火作业所在车间班长或车间主任填写《动火安全作业证》,动火作业所在车间负责人(副主任以上)组织落实动火安全措施,审查合格,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发后,方可动火。

4.4固定动火区的设定由动火所在车间提出申请,经企业涉及生产、设备、安全等专业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由企业分管生产或安全的负责人批准。

4.5 《动火安全作业证》安全措施的确认,须由动火作业所在车间的车间主任或班组长逐项确认。

4.6动火作业涉及到其他管辖区域时,由所在管辖区域车间负责人(副主任以上)审查合格后,在“相关单位意见”一栏会签,并有双方单位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各派一名监护人,按动火级别审批后,方可动火。

4.7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对作业方案进行确认,对带压设备、容器、管线进行测厚,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4.8作业结束后,动火人和监护人应清理现场,监护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并由动火所在车间班长或车间主任现场验收,合格后在“完工验收”一栏签字。

5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5.1气体取样检测分析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特殊动火作业应使用两台仪器同时检测,检测偏差不应大于仪器有效误差范围。取样检测的过程要有照片记录,分析单要注明取样位置和取样时间。

5.2动火分析的监测点要有代表性。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在较长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分析;在设备外部动火,应在不小于动火点10m范围内进行分析。

5.3动火分析与动火作业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30min,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应重新分析;每日动火前均应进行动火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应随时进行监测。

5.4动火分析合格标准:

a)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分数);

b)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分数);

c)动火设备、管线及作业环境内,氧含量不应大于23.5%;

d)动火部位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的,应对其浓度进行监测分析。浓度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规定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中“其他安全措施”一栏注明。

5.5 分析报告单必须填写到《动火安全作业证》或黏贴在存根正面左上方。

6动火作业安全要求

6.1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车间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6.2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a)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b) 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相应的安全措施;

c)作业过程中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d)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及互救等知识;

e)相关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

6.3作业前,生产车间应做好如下工作:

a)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安全作业要求;

b)对放射源采取相应的安全处置措施;

c)对作业现场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

d)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

e)夜间作业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f)会同作业单位应组织作业人员到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和分布。

6.4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

a)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b)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篦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取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

c)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并采用安全电压;

d)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讯和照明设备、脚手架或临时作业平台、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6.5作业前应清除动火作业现场及周围的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安全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要求。

6.6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的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动火点周围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隔离措施。

6.7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设施及处于易燃易爆场所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6.8 在有可燃构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备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6.9动火作业期间,距离动火点30m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离动火点15m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及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作业。

6.10铁路沿线25m以内的动火作业,如遇装有危险化学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应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6.11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气瓶应直立放置并采取防止倾倒措施,氧气瓶与之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点的间距不应小于10m,并应设防倾倒、防晒设施。

6.12特殊动火作业,在符合以上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a)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应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b)应预先制定作业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安排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c)动火点所在车间应预先通知企业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d)应在正压条件下进行作业;应保持作业现场通排风良好;

e)企业分管安全和检维修工作的负责人应共同对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确认,并在《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确认卡》签字。

6.13 进入作业现场的所有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器具;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规程,并按规定着装及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器具;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应统一协调;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应参加相应作业。

6.14 作业完毕,应恢复作业时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的安全使用功能;将作业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及时撤离现场;将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清理干净,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6.15五级风以上(含五级)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确需,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7 《动火安全作业证》管理

7.1 《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第二联由动火人持有,作业时随身携带;第三联由监护人持有,监护时随身携带。

7.2特殊动火、一级动火安全作业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有效时间不超过3天;固定动火点每半年检查认定1次。

7.3各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存档,保存期限为1年。

第三章受限空间作业

1基本要求

受限空间作业涉及动火、临时用电、高处、盲板抽堵等特殊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2分工与职责

2.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是受限空间作业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2公司生产部门,负责制定和审核吹扫、处理方案(含盲板图);组织现场盲板加、拆的检查确认工作;督促、协调受限空间及作业环境气体采样分析工作。

2.3公司设备部门,负责制定和审核安全作业方案,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落实专业安全措施;负责组织、协调盲板加、拆工作,参与现场盲板的检查确认;负责组织、协调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交底工作。

2.4公司基层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单位),负责制定受限空间作业方案及工艺吹扫处理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作业现场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监护等工作。

2.5受限空间作业人职责

2.5.1作业人应持经批准、有效的《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方可作业。

2.5.2《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经落实确认、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作业。

2.5.3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内容、地点(位号)、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作业证的安全措施。

2.5.4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禁止携带作业器具以外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劳动保护着装和器具不符合规定不得作业。

2.5.5对违反本规定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若发现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2.5.6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时,应立即向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作业现场,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罩。

2.6监护人职责

2.6.1应参加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监护人培训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管理部门发放的《监护人资格证书》,做到持证监护。

2.6.2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未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禁止作业。

2.6.3控制、清点出入受限空间作业人数,并与作业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相应措施。

2.6.4在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3作业分级

3.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特殊受限空间作业。

3.1.1 无氧、缺氧或氮气保护状态下的换剂、撇顶等作业。

3.1.2 进入与污水排放系统相连的下水井、下水道、涵洞等部位的作业。

3.1.3 经主管部门确认,要求按特殊受限空间作业控制的。

3.2除特殊受限空间作业以外的,为一级受限空间作业。

4《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办理

4.1 受限空间作业方案的制定和审查:受限空间作业所在单位负责人组织对作业现场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制定受限空间生产处理、盲板加拆等相关方案,生产、设备、安全等专业部门负责审核。特殊受限空间作业方案由企业负责人批准,一级受限空间作业方案由分管生产或设备的负责人批准。

4.2 受限空间作业方案审查、批准后,作业所在单位班长或车间主任负责填写《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确认卡》,由作业所在单位负责人向作业单位(人员)进行任务交底和风险告知。

4.3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办理:任务交底和风险告知后,由作业所在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填写《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上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受限空间名称、作业内容、受限空间原有介质、监护人姓名、危害辨识等。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负责填写作业单位负责人、作业人员姓名等。

4.4 安全措施确认:作业票上所列安全措施有受限空间所在班长或车间主任逐项进行确认。

4.5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审核、审批: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企业设备、设备、安全等部门负责人审核。特殊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企业负责人批准,一级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分管生产或安全的负责人批准。

5受限空间分析及合格标准

5.1气体取样检测分析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特殊受限作业应使用两台仪器同时检测,检测偏差不应大于仪器有效误差范围。取样检测的过程要有照片记录。

5.2分析的监测点要有代表性、全面性。受限空间容积较大时,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

5.3分析与作业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30min,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应重新分析。一级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应2h分析一次,特殊受限空间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

5.4分析合格标准:

a)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分数);

b)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分数);

c)氧含量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应大于23.5%;

d)有毒有害介质浓度应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规定。

5.5 分析报告单必须填写到《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或黏贴存根正面左上方。

6作业安全要求

6.1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车间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6.2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a)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b)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相应的安全措施;

c)作业过程中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d)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及互救等知识;

e)相关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

6.3作业前,生产车间应做好如下工作:

a)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安全作业要求;

b)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

c)夜间作业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d)会同作业单位应组织作业人员到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和分布。

6.4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

a)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b)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篦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取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

c)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并采用安全电压。

d)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讯和照明设备、脚手架或临时作业平台、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6.5作业前,应切实做好工艺处理,所有与受限空间相连且存有或可能存有可燃可爆、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线、阀门必须有效隔离,并对受限空间进行吹扫、蒸煮、置换合格,加设盲板并挂牌标识。

6.6 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但严禁向内充氧或富氧空气。

6.7受限空间作业的个人防护装备要求:

a)特殊受限空间作业,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供风式面具、空气呼吸器等隔离正压防护面具,使用前必须仔细检查其气密性,供风设备及受限空间出入口必须安排专人监护,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及时将作业人员撤出;

b)特殊受限空间作业,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和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c)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应穿戴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及护目镜等;

d)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应佩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e)在有或产生粉尘的受限空间作业,应佩戴防尘口罩、眼罩等防尘护具;

f)在高、低温受限空间作业,除应佩戴相应的防高温、低温防护器具,还应佩戴通讯设备。

6.8照明及用电安全要求如下:

a)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

b)在潮湿容器内,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c)使用的所有电器设备必须按照漏电保护器,漏电起跳电流不大于30毫安,其中照明和手持电动工具的漏电起跳电流不大于15毫安。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中。

6.9 受限空间作业过程监护要求:

a)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不应离开;

b)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保持联络;

c)从事无氧、缺氧或氮气保护状态下的换剂、撇顶等特殊受限空间作业,监护人应与作业人员规定必要的联络方式或配备必要的通信工具,便于受限空间内外之间的联系。

6.10受限空间作业的其他要求

a)受限空间外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b)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不应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应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离开受限空间时应将气割(焊)工器具带出;

c)在有毒、缺氧环境下不应摘下防护面具;不应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d)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方式;

e)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当作业现场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作业人员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单位应立即通知生产单位;

f)作业完毕,应恢复作业时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的安全使用功能;将作业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及时撤离现场;将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清理干净;

g)作业结束后,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7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管理

7.1《受限安全作业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第二联由作业现场负责人持有,作业时随身携带;第三联由监护人持有,监护时随身携带。

7.2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有效时间不超过24h。特殊情况超过时限的应办理作业延期手续。

7.3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存档,保存期限为1年。

第四章 盲板抽堵作业

1 基本要求

盲板及垫片应符合以下要求:

1.1盲板应按管道内介质的性质、压力、温度选用适合的材料。高压盲板应按设计规范设计、制造并 经超声波探伤合格。

1.2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应经强度计算。

1.3一般盲板应有一个或两个手柄,便于辨识、抽堵,8字盲板可不设手柄。

1.4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

2 作业安全要求

2.1盲板抽堵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

2.2盲板抽堵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和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2.3生产车间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负责。盲板抽堵作业 单位应按图作业。

2.4作业人员应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有害因素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5盲板抽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2.6在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应制定应急预案。

2.7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系统压力应降到尽可能低的程度,作业人员应 穿戴适合的防护用具。

2.8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距作业地点 30 m 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 等。

2.9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抽堵盲板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

2.10在介质温度较高、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措施。

2.11高处盲板抽堵作业应按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进行。

2.12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

2.13抽堵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生产车间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

2.14每个盲板应设标牌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

2.15作业结束,由盲板抽堵作业单位、生产车间专人共同确认。

3 分工与职责

3.1生产车间负责人

3.1.1应了解管道、设备内介质特性及走向,制定、落实盲板抽堵安全措施,安排监护人,向作业单位负责人或作业人员交代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3.1.2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盲板抽堵作业。

3.1.3作业完成后,应组织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3.2监护人

3.2.1负责盲板抽堵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并及时联 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3.2.2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在盲板抽堵作业期间,不得兼做其它工作。

3.2.3当发现盲板抽堵作业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3.2.4作业完成后,要会同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3.3作业单位负责人

3.3.1了解作业内容及现场情况,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3.3.2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安排人员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3.4作业人

3.4.1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3.4.2要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4.3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3.4.4作业完成后,会同生产单位负责人检查盲板抽堵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3.5审批人

3.5.1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3.5.2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4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管理

4.1 《作业证》由生产车间办理。

4.2盲板抽堵作业实行一块盲板一张作业证的管理方式。

4.3严禁随意涂改、转借《作业证》, 变更盲板位置或增减盲板数量时,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4.4 《作业证》由生产车间班长或车间主任负责填写、盲板抽堵作业单位负责人确认、公司生产部门审批。

4.5《作业证》一式三份,盲板抽堵作业单位、生产车间各一份,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 1年。

第五章高处作业

1 高处作业分级

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

1.1作业高度在 2m≤h<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1.2作业高度在 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1.3作业高度在 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1.4作业高度在 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2 作业安全要求

2.1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2.1.1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 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2.1.2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 准的规定。

2.1.3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2.1.4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 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 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2.1.5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2.1.6 《作业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2.1.7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2.1.8高处作业前要制定高处作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 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有关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2.1.9在紧急状态下(有下列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的)应执行单位的应急预案:

1)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下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2)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不明。

2.1.10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 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2.1.11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作业证》,检查验收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

2.1.12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带符合gb6095的要求,安全帽符合 gb 2811的要求等。作业前要检查。

2.1.13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作业证》内。

2.1.14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器具、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

2.1.15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高处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 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2.1.16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 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应符合 gb4053.1和 gb4053.2的要求,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应符合 gb 7059和 gb 12142的要求。

2.1.17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踏板不得有缺档。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 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 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应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2.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要求与防护

2.2.1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2.2.2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 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不得低挂 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

2.2.3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 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 工具袋中。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 时,应采取防止坠落措施。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2.2.4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 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 6级以上强风、 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特级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 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 完善。

2.2.5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 业点的有毒物浓度应在允许浓度范围内,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应急状态下,按应急预案执行;

2.2.6带电高处作业应符合 gb/t13869的有关要求。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jcj46的有关要求。

2.2.7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尤其是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高处作业时,应为作业人员配 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或工长(值班主任)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将联络方式填入《作业证》的补充措施栏内。

2.2.8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上作业,登不 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前,应保证其承重的立柱、梁、 框架的受力能满足所承载的负荷,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2.2.9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处休息。

2.2.10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上下垂直作业,如果 需要垂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2.2.11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应使用绝缘工 具或穿均压服。

2.2.12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 停止作业。

2.2.13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 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2.2.14防护棚搭设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

2.2.15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情况异常,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2.3高处作业完工后的安全要求

2.3.1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清扫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 应清理运走。

2.3.2脚手架、防护棚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不得 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

2.3.3高处作业完工后,临时用电的线路应由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电工拆除。

2.3.4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人员要安全撤离现场,验收人在《作业证》上签字。

3 《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3.1一级高处作业和在坡度大于 45°的斜坡上面的高处作业,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审批。

3.2 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车间审核后,报设备管理部门审批。

1) 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高处作业;

2) 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高处作业;

3)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高处作业;

4) 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

5) 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及设备高处作业。

3.3 特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核后,报分管生产或安全负责人审批。

1)在阵风风力为 6级(风速 10.8 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3.4作业负责人应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办理《作业证》。《作业证》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作业负责人,一份安全管理部门留存,保存期1年。

3.5《作业证》有效期 7天,若作业时间超过 7天,应重新审批。对于作业期较长的项目,在作业期内,作业单位负责人应经常深人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第六章吊装作业

1 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 至小于等于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2 作业安全要求

2.1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 6067。

2.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2.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 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2.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2.5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3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3.1 相关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3.2 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3.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3.4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3.5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 16179 的规定。

3.6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 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4 作业中安全措施

4.1 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 的规定。

4.2 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 5082 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4.3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4.4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4.5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 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4.6 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7 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4.8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地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5 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

5.1 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5.2 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5.3 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5.4 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5.5 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严禁起吊操作。

5.6 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

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5.7 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

5.8 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5.9 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5.10 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

5.11 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5.12 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

5.13 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5.14 下方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5.15 遇大雪、暴雨、大雾及6 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5.16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范。

6 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

6.1 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

6.2 对在轨道上作业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

6.3 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6.4 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

7 《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7.1 吊装质量大于10t的重物应办理《作业证》,《作业证》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综合管理。

7.2 项目单位负责人从安全管理部门领取《作业证》后,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组织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本标准2.4规定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好的《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审批人。二、三级吊装作业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审批、一级吊装作业由分管生产或安全负责人审批。

7.3《作业证》批准后,项目单位负责人应将《作业证》交吊装指挥。吊装指挥及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7.4 应按《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7.5 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齐全,安全措施全部落实,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方可进行作业。

7.6 《作业票》有效期72小时,若作业时间超过72小时,应重新审批。

第七章临时用电作业

1 基本要求:

1.1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应接临时电源,确需时应对周围环境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分析,分析结果应符合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

1.2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应接入电网。

1.3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1.4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加挂安全警示标牌。

1.5临时用电应设置保护开关,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的可靠性。所有的临时用电均应设置接地保护。

1.6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器元件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及作业现场环境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符合jgj46的有关要求,并有良好的接地。

2 作业安全要求:

2.1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源及电气元件,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2.2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应有良好的绝缘,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

2.3临时用电线路经过有高温、振动、腐蚀、积水及产生机械损伤等区域,不应有接头,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2.4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并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其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作业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

2.5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道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2.6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并能上锁;

2.7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内作业,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2.8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

2.9临时用电单位不应擅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或增加用电负荷,以及变更用电地点和用途。

3 《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3.1 作业证由用电部门负责填写,由用电部门与供电执行部门对临时用电安全措施进行确认,由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3.2 临时用电时间不应超过15天。用电结束后,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第八章动土作业

1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1.1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没有《作业证》严禁动土作业。

1.2《作业证》经单位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工程等部门会签,由单位动土作业主管部门审批。

1.3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

1.4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1.5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1.6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1.7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

1.8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1.9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9.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严禁堵塞下水道和窨井。

1.9.2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当使用便携式木梯或便携式金属梯时,应符合 gb7059和gb12142要求。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 gb2811的要求。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1.9.3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 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 0.8 m,高度不得超过 1.5 m。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 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1.9.4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 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1.9.5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1.9.6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并对可能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进行监测。发现有毒 有害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采取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1.9.7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1.10作业人员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 2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1.11 在危险场所动土时,应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当所在生产区域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现场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1.12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 gb/t 13869和 jcj 46的有关要求。

1.13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2 《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1《作业证》由动土申请单位进行填写,由动土作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由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综合管理。

2.2动土申请单位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领取《作业证》,填写有关内容后交施工单位。

2.3施工单位接到《作业证》后,填写《作业证》中有关内容后将《作业证》交动土申请单位。

2.4动土申请单位从施工单位得到《作业证》后交单位动土作业主管部门,并由其牵头组织工程有关部门审核会签后审批。

2.5动土作业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签发《作业证》。

2.7《作业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第二联交申请单位,第三联由现场作业人员随身携带。

2.8一个施工点、一个施工周期内办理一张作业许可证。作业证有效期不应超过1个月。

2.9 《作业证》保存期为一年。

第九章断路作业

1作业安全要求

1.1 作业程序

1.1.1进行断路作业应制定周密的安全措施,并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方可作业。

1.1.2《作业证》由断路申请单位负责办理。

1.1.3断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作业现场。

1.1.4《作业证》申请单位应由相关部门会签。审批部门在审批《作业证》后,应立即填写《断 路作业通知单》,并书面通知相关部门。

1.1.5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作业证》。

1.2作业组织

1.2.1 断路作业单位接到《作业证》并向断路申请单位确认无误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作业证》的内容组织进行断路作业。

1.2.2 断路作业申请单位应制定交通组织方案,设置相应的标志与设施,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

1.2.3断路作业应按《作业证》的内容进行。

1.2.4用于道路作业的工作、材料应放置在作业区内或其他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场所。

1.2.5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

1.2.6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1.3作业交通警示

1.3.1 断路作业单位应根据需要在作业区相关道路上设置作业标志、限速标志、距离辅助标志等交通警示标志,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

1.3.2 断路作业单位应在作业区附近设置路栏、锥形交通路标、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

1.3.3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白天不超过 2h,夜间不超过 1h即可完工的,在有现场交通指 挥人员指挥交通的情况下,只要作业区设置了完善的安全设施,即白天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夜间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及道路作业警示灯,可不设标志牌。

1.3.4 夜间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在作业区周围的锥形交通路标处,应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

1.3.5道路作业警示灯应为红色。

1.3.6警示灯应防爆并采用安全电压。

1.3.7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高度应符合 ga 182的规定,离地面 1.5cm,不低于 1.0m。

1.3.8 道路作业警示灯遇雨、雪、雾天时应开启,在其他气候条件下应自傍晚前开启,并能发出至少自 150m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

1.4应急救援

1.4.1 断路申请单位应根据作业内容会同作业单位编制相应的事故应急措施,并配备有关器材。

1.4.2动土挖开的路面宜做好临时应急措施,保证消防车的通行。

1.4.3恢复正常交通断路作业结束,应迅速清理现场,尽快恢复正常交通

2 《断路安全作业证》管理

2.1《作业证》由断路申请单位指定专人至少提前一天办理。

2.2 断路申请单位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领取《作业证》后,逐项填写其应填内容后交断路作业单位。

2.3 断路作业单位接到《作业证》后,填写《作业证》中断路作业单位应填写的内容,填写后将《作业证》交断路申请单位。

2.4 断路申请单位从断路作业单位收到《作业证》后,交本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审批。

2.5 办理好的《作业证》第一联交断路作业单位,第二联由断路申请单位留存,第三联留存。作业证有效期不应超过7天。

2.6《作业证》应至少保留1年。

附录

特殊作业票的办理和审批流程

安全作业证种类办理部门审核或会签审批部门(人)
动火证特殊动火作业用火单位车间、生产、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生产副总
一级动火作业车间、生产、设备管理部门生产副总
二级动火作业车间安全管理部门
受限空间证特殊受限空间作业作业单位或作业组织单位设备、工程、安全等部门企业负责人
一级受限空间作业设备、工程、安全等部门生产副总
盲板抽堵证生产车间作业单位生产部门
高处作业证一级高处作业作业单位或作业组织单位车间、作业单位设备管理部门
二级、三级高处作业车间、作业单位设备管理部门
特级高处作业安全管理部门生产副总
吊装证一级吊装作业吊车使用单位安全、设备、生产、工程管理部门生产副总
二级、三级吊装作业吊车使用单位安全、生产、工程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
临时用电证用电单位配送电单位电仪管理部门
动土证动土所在单位公用工程、生产、设备、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
断路证断路所在单位消防、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

第10篇 公司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了加强股份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生产区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提高车辆(含内转车)的安全运行可靠性,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减少或避免股份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及公司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生产区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与交通活动的运行控制规定和要求。

2、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本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生产区道路所有机动车在其资产所属区域及道路上进行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活动的管理与处罚。

三、职责

1、 总经办职责

(1) 负责公司经理层领导的公务用车安排,确保车况安全可靠。

(2) 负责部室有重要、紧急公务用车的协调安排,确保车况安全可靠。

(3) 负责对公司小车驾驶员的业务、法规学习及日常管理工作。

(4) 负责督促公司小车驾驶员做好车辆的定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确保车辆运行的安全可靠。

3.1.5 负责督促公司小车驾驶员做好车辆和驾驶资质的年审认证工作。

2、 安全管理部门职责:

(1)负责对公司停车库的安全管理和考核,督促管理人员维护停车库的安全使用秩序。

(2) 负责对公司停车库的交通标志的设置、维护。

(3) 组织、参加对公司驾驶员交通违章、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和处理。

(4) 督促、考核有关职能部门对公司小车驾驶员的法规学习、日常管理、定期查改安全隐患、车辆和驾驶资质的年审认证等工作的有效开展。

(5) 负责对公司所属公司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目标管理和监督、考核。

3、各部门职责

1、对本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全责。

2、负责对本部门所有驾驶人员(含内转车驾驶员,下同)的驾驶资质审查和职业禁忌症体检管理,做到安全用工。

3、负责对本部门所有驾驶员进行定期技能培训、业务及法规学习和日常管理,做到及时、有效,建档管理。

4、负责对本部门所有车辆(含内转车)的定期车况检查和隐患整改,确保资金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确保车辆运行的安全可靠。

5、负责做好本部门所有车辆及驾驶员的年审、认证工作,做好自检、年审认证的建档管理工作。

6、组织、参加对本部门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现场勘查、认定和调查、处理工作。

3.3.8 负责做好本部门所有车辆及驾驶员的保险及理赔工作。

四、管理要求

1、公司停车库应有足够的照明和安全警示标志,库管人员应做好及时调度和管理。

2、机动车进入公司停车库时,必须听从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严禁乱停、乱放,妨碍车辆、行人进出,甚至导致事故发生。

3、机动车入库实行先出后进原则,防止堵塞或插挂事故。库满时,库管员应及时指挥车辆停放其他车库。

4、停放公司停车库的车辆驾驶员不听指挥且乱停、乱放的,公司车库管理者有权劝其离开或立即报告公司经营管理部协调解决。

5、内转车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1) 内转车驾驶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取得内转车驾驶执照,方能从事内转车驾驶员岗位。

(2) 送培持证工作归口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确保100%持证上岗。

(3)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新增内转车驾驶员的,由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经分管领导批示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健康体检、送培持证,并完善用工手续。

(4)牌照车驾照人员安排驾驶内转车的,由安技环保部和交通安全自检组审核资质和能力、人力资源部完善用工手续后,持证上岗。

(5) 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按规定时间做好内转车驾驶员的安全学习和业务培训、指导,并做好学习记录。

6. 牌照机动车的安全管理

(1)各有车部门的车辆原则上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公车私用(经批准的特殊、紧急情况除外),不准公车用于旅游

(2)各有车部门车辆的日常调度、使用和驾驶员的管理由各部门领导负责,车辆的使用实行派车制度,由部门领导或专人进行安排,并由专人对每一次用车详细填写派车记录单 (派车记录单格式见附表)。

(3)派车记录单因是对车辆使用情况的有效证明,各有车部门必须认真填写,妥善保存,自觉接受分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与检查(事故因公用车的证据)。

(4)车辆必须由专人驾驶,禁止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司车辆。

(5)驾驶员严格按派车要求安全出车,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超速、超载行驶,严禁将车辆交给他人练车或私自用车。

7、考核

有下列行为之一,处50元以上、500以下罚款

(1) 在禁停区域乱停、乱放,妨碍道路安全畅通的。

(2) 不按生产区道路指示标志行驶的。

(3) 不按公司规定超速、超载行驶的。

(4) 不遵守本公司上下班时间禁行令、不履行进出公司大门登记检查强行冲卡的。

(5) 不服从生产区道路管理人员的检查和指挥、强行冲卡的。

(6) 驾驶员若无故不参加定期的安全学习的。

(7) 无故不开展对车辆日常维护保养造成带病车运行的。

(8) 无故不参加周期检查、年审认证的。

(9) 不遵守公司规定、开出限行区域的。

(10)不遵守公司规定、酒后驾驶的。

(11)不遵守公司规定、擅自将公车交给他人驾驶练车的。

(12)不遵守公司规定、擅自公车私用或公车组织旅游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1)载遗洒、飘散气体、液体、其它松软物体或未加盖密封沿途撒漏的(同时责令其行为人及时清除)。

(2)在生产区道路上倾倒生活、工业、建筑等垃圾和其它废弃物品,造成交通安全隐患情节严重的(同时责令其行为人及时清除)。

(3)损坏或擅自移动生产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或者以其它方式影响生产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正常使用的。

(4)未经本公司职能部门批准,擅自在生产区道路上挖掘道路、占道施工或未按限期恢复原状的。

五、附则

1、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1篇 公司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全部管理和监控,确保设备能满足生产各环节危险有害因素的测量。并确保设备有效数据精确。

二、职责

1.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设备的管理及校准工作,并委派相关人员对测量结果进行记录。

2.生产技术部负责对设备的保养工作。

三、管理内容

1.所有安全测量、监视设备都要登记入册,包括名称、型号、规格、进公司日期等编号。

2.所有安全测量、监视仪器都需定期进行校准,以保证其所有安全测量、监视仪器都是合格的,新购入的器具要先进行校准合格后方能使用。

3.所有安全测量、监视器具要编写操作指导书,并发放到相关操作者。

4.所有安全测量、监视器具应有相应责任人,明确其维护与保养的具体事宜。

5.由企业安全委员会指定人员定期、定时对测量、监视数据的收集、整理、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相关人员汇报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四、附件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aq-bzh53

第12篇 汽车租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认真查验承租人的驾驶资格,保证其准驾资格与租赁车辆相符。

2、交接车辆前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消除隐患。

3、提醒承租人按规定驾驶车辆,严禁酒后行车、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4、及时做好车辆清洁、保养工作。对长期租赁的车辆,按照时间间隔提醒承租人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5、认真做好例检,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修理时,必须挂好排档,拉紧手制动,垫好三角木,以确保安全。在修理中凡接触易燃物品,必须随时注意防火。

6、承担接送车辆服务的驾驶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行车安全。

7、公司范围内严禁吸烟,车辆停放整齐,留有充分的安全通道,闲杂人员禁止入内。

8、办公区域电线线路、用电设备要定期检查,避免电源线超负荷使用引起火灾;洗车房要重点检查,防止发生漏电事故;下班后关闭电源。

9、财务部门要做好日清月结工作,严禁大额现金在公司存放;重点库房和房间的门窗要定期检查;监控设备要保证完好。

10、厨房要做好卫生管理工作,确保采购渠道正规、食物安全,餐具灶具要保持整洁卫生,把好“病从口入”关;合理安全使用电器设备,定期检查煤气罐开关、连接管,保证使用安全。

二、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公司经理是公司安全运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工作职责是: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自觉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制定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工作目标。

3、主持制定符合本企业生产实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4、组织、协调企业内部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部门、各车队全面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5、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有组织地对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6、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要及时赶赴现场,协助或指导事故善后工作;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与处理,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办事。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部门领导安全管理职责:

1、督促各项行车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不断创新安全管理思路,应用科技手段,规范安全管理全过程;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安全管理的职责和权限,落实行车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对目标 责任制进行定期检查、考核、考评。

3、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及违章行为。

4、加强车辆管理,贯彻车辆机务技术管理制度,督促各车队做好车辆维护、检测和门检例检工作,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5、建立、完善公司行车安全基础台帐档案管理,收集汇总各类报表、资料并及时上报。

6、负责公司的车辆保险、承运人责任险和安全统筹工作。督促出险车辆的事故结案率和理赔、索赔工作。

各分公司及门店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制度,结合本店的实际,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行车安全。

2、负责各类行车事故的处理,做好事故档案工作,按事故性质大小及时上报,严格执行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

3、经常组织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的检查,督促车辆按期维护、定期检测和车况门检。

4、认真做好各项行车安全管理基础档案工作,建立各类台帐和驾驶员档案,按时上报各类报表 。

5、及时向公司汇报、反馈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1.制定明确的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且在醒目位置给予公布。

2.监督检查公司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运营管理责任状,与驾驶员签订道路行车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监督检查从业驾驶人员的资质

1.监督检查驾驶人员的聘用审核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驾驶员管理基础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情况,检查对违章和事故驾驶员处理情况。

2.监督检查驾驶员的记分管理情况,要对情节严重、素质差,安全意识不强经常出事故的驾驶人员进行解聘,优化驾驶人员队伍,提高驾驶员整体素质。

3监督检查对于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驾驶人员予以解聘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四)监督检查企业安定稳定情况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尘、防盗等治安安全情况。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 所有岗位工作人员必须要求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的从业人员。

2、 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业务流程、操作规范、安全管理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驾驶员应服从调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连续行车不准超过 4小时,杜绝各种违章行为。

4、 驾驶员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准隐瞒事故真相,并积极配合事故的处理。

5、 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车容整洁、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6、 维修整备人员要熟练安全使用各种设备,并按照各项工作的操作规范工作,保证本岗工作的安全顺利实施。

7、业务人员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审核承租人的驾驶资格和信用状况,避免出现骗租现象。

8、业务人员要利用gps系统对在租车辆进行动态监控,重点监控车辆使用的异常现象,防止承租人抵押车辆。

五、安全例会制度

为全面推动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法人代表主持),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的安全例会,相关人员必须签名参加。

二、安全例会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或指示,通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

2、及时分析、总结上一阶段运输的安全、不安全的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保证安全运输的生产计划。

3、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4、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2、运营组要坚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3、公司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4、驾驶员对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负责人要严格考勤。

5、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记录,以便备查。

七、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车辆要按照里程要求,定期做好保养工作,对长期租赁的车辆,要定期提醒承租人进行保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业务结束收车时,要认真检查车辆,重点检查车辆的损伤及随车附属设备的完好齐全,同时根据封点标记,检查车辆重点部件,防止客户私自维修和更换部件的现象。

3、维修人员对收回的车辆,要认真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存在故障隐患要立即维修。

4、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汽车的灯光、转向、制动、传动、冷却、润滑及各部机件连接的有效情况。

5、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6、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7、维修和洗车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防止漏电、机械伤人等事故的出现。

八、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1、公司成立事故应急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且电话号码在业务操作中对客户明确告知。

2、充分利用省内各分公司的资源,形成救援网络,保证救援工作的及时高效。

3、承租人出现事故并电话通知公司后,负责人应通过询问准确了解事故的现实状况,通过电话指导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4、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5、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6、保护好自身的安全,交通警察和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组织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7、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司应安排人员第一时间赶往事故发生地点,协助承租人和交管部门处理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第13篇 f公司网络管理制度

1、 总经办作为公司网络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部门,对公司网络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和控制,并有权对公司网络上的信息进行检查和备案,任何引入与发出的邮件,进行备份审查。

2、 查处在网络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违反者将受到处罚。同时也不允许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出现在网络上,否则要追查责任。

3、 统一规划建设并负责管理维护公司网络结构,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结构,总经办如需安装集线器等必须事先总经办取得联系。个人电脑及实验环境设备等所用ip地址必须按所在地点总经办指定的方式设置,不可擅自改动,擅自改动者将受到处分。

4、随时监督网络的运行情况,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坏公司网络的正常运行,或窃取公司网上的保护信息。

5、总经办统一规则公司网上服务,如:dns、dhcp、wins等,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网上传送超大文件。

6、对公司应高度重视保护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及要上网的各类保密信息必须保证进行严密的授权控制。

7、 对各种工作用文件服务器的申请,需经总经办审核登记,交由系统管理员进行协助处理。

8、对公司信息进行整理,做好公司信息数据库,实现全公司的资源共享及总经办各项工作的网络检索功能,及时对数据库内容进行更新。

9、能熟练掌握常用的办公系统及办公软件,全力做好办公服务工作。

10、做好公司的网站建设,及时更新网站新闻,不断总结经验,全力做好公司的对外宣传工作。

11、定期对网络管理情况检查,发现任何可疑情况及时调查处理,对于违法乱纪行为,要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12、全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司网络管理制度范文

1、 总经办作为公司网络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部门,对公司网络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和控制,并有权对公司网络上的信息进行检查和备案,任何引入与发出的邮件,进行备份审查。

2、 查处在网络上从事与工作无

>无关的事项,违反者将受到处罚。同时也不允许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出现在网络上,否则要追查责任。

3、 统一规划建设并负责管理维护公司网络结构,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结构,总经办如需安装集线器等必须事先总经办取得联系。个人电脑及实验环境设备等所用ip地址必须按所在地点总经办指定的方式设置,不可擅自改动,擅自改动者将受到处分。

4、随时监督网络的运行情况,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坏公司网络的正常运行,或窃取公司网上的保护信息。

5、总经办统一规则公司网上服务,如:dns、dhcp、wins等,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网上传送超大文件。

6、对公司应高度重视保护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及要上网的各类保密信息必须保证进行严密的授权控制。

7、 对各种工作用文件服务器的申请,需经总经办审核登记,交由系统管理员进行协助处理。

8、对公司信息进行整理,做好公司信息数据库,实现全公司的资源共享及总经办各项工作的网络检索功能,及时对数据库内容进行更新。

9、能熟练掌握常用的办公系统及办公软件,全力做好办公服务工作。

10、做好公司的网站建设,及时更新网站新闻,不断总结经验,全力做好公司的对外宣传工作。

11、定期对网络管理情况检查,发现任何可疑情况及时调查处理,对于违法乱纪行为,要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12、全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14篇 房产公司施工图会审管理制度

房产开发公司施工图会审管理制度

1.目的

公司为减少因施工图纸设计深度不够而引起错误施工,使项目工期、成本、质量能够得到更好的控制,特订立本准则。

2.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所有项目。

3.职责

4.内容

4.1 施工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由工程部组织,设计部、成本部、工程监理单位及施工总承包单位参加。工程部从《***工程技术专家资源库》中选择2~3名工程专家参加图纸交底及会审会议。

4.2 工程部、设计部必须对各专业图纸认真核查。目的是达到了解设计意图,熟悉施工图纸,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以便在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时提出,并加以解决,确保施工顺利。

4.3 各相关部门及单位在核查施工图的基础上,将施工图中出现的错、漏、碰、缺等问题在图纸会审中提出,由设计单位解决;监理单位负责书写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并经业主、设计、施工三方签证。

4.4 对于三边工程,设计部提出分步施工出图要求,各相关部门及单位审查分批图纸前后交接部位,发现矛盾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协调处理,为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创造条件。

4.5 施工图纸核查的重点:单位工程最终沉降量计算值是否满足有关规定;各种地下设备管道是否符合市政工程总体规划;住宅工程是否满足《上海住宅设计标准》;消防通道、室外消火栓等是否遗漏或符合有关规定等。

4.6. 建筑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

4.6.1房屋的开间、进深、层高、平面布局等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4.6.2建筑说明和装修材料表是否有错漏或交待不清。

4.6.3平面图中分尺寸与总尺寸是否吻合,各隔间尺寸的标注及每间平面的布局,平面相互交叉关系尺寸是否交待清楚;注意轴线与柱子、墙体的关系尺寸;核查立面图中每层标高、门窗位置与平面图是否相符;注意核查剖面图中各层标高,特别是交叉层的标高以及交叉层的处理;立面图中应标明门窗的标高;结构梁、柱、板的表示等。

4.6.4校对上电梯机房和上屋面的标高尺寸;上屋面处的平台标高要略高于屋面最上层面层标高,防止雨水倒泛;标准层以上电梯机房或屋面注意横梁是否碰头,标高要核准。

4.6.5楼梯踏步的高宽、平台宽度不宜小于梯段宽度;封闭式剪刀楼梯两面开门;如利用剪刀楼梯间作为排烟时,必须有对外的窗户等。

4.6.6屋面上防水、隔热、泛水等设计是否符合规范或《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要求。

4.6.7配合设备专业,必须在建筑图上表示的开洞和予埋件是否有遗漏。尤其注意对空调留洞及冷凝水管的处理。

4.6.8门窗表中的数量、尺寸、型号必须与平面图核对,有否遗漏或差错。

4.6.9如有地下车库,需注意汽车入库道与自行车入库道的不同,同时要设有避免雨水进库的集水坑。

4.6.10 外阳台和卫生间的地坪比室内要低。

4.6.11 屋顶避雷装置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

4.6.12 图纸必须交待的节点有无遗漏。

4.6.13 图纸中采用的标准图集,一律要注明标准图集的型号。

4.6.14 建筑节点作法是否与上海***《施工技术操作细则》中的规定有冲突。

4.7. 结构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

4.7.1结构总说明(核对地质勘察报告),校对基础部分的设计。

4.7.2复核各类结构的尺寸是否齐全,用料设计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和抗震要求。

4.7.3校核所有平面中各项分尺寸和外包总尺寸以及每层结构平面的标高。

4.7.4校对所有结构构件的设计钢筋和构造钢筋以及洞口加固钢筋,主次梁交接处须加箍或吊筋,柱与墙、扶手与墙的联接筋等是否表示完整。

4.7.5如有悬挑构件,悬挑构件的主筋应设置在上部;悬挑构件的端头如有集中力时,悬挑主筋应下弯钩住集中力作用构件的钢筋。

4.7.6电梯井内埋件、牛腿、缓冲器及机房的丧计是否符合制造厂提供的电梯资料。

4.7.7各设备专业所提出的洞孔、埋件、埋管、吊钩、平台等是否表示无误。

4.7.8楼面和梁面有高低差时,要注意高低差的尺寸与钢筋的搭接。

4.7.9所有必须绘制的构件详图,节点详图以及特殊结构的详图有否遗漏。

4.7.10 防潮层的设置,女儿墙的压顶,砖砌阳台栏杆转角的小柱与压顶等是否设计完善。

4.7.11 构件尺寸、钢筋用料、混凝土强度等级比计算需要值超过太多时,要提出合理化建议;反之用料不足的要提出增补。

4.7.12 凡选用的标准构件,必须注明标准图集的型号。

4.7.13 避雷接地的设计是否符合构造及规范要求。

4.8. 给排水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

4.8.1校对设计说明和材料明细表,是否有错、漏。

4.8.2校对用户提供的数据和设计供水总量是否符合规范。

4.8.3进水管的直径应按最大用水量和扬程的高度进行设计,但要考虑人员的增多以及其他的特殊情况。

4.8.4核对水泵房的大小以及水泵的台数是否符合工艺和规范的要求。

4.8.5检查各层平面布置图,是否有遗漏,如卫生间和盥洗的龙头除三件套外,应加设计洗衣机和淋浴器二个头子。而厨房龙头除了生活、污水外再加过滤水的头子。

4.8.6校对所有系统图的管径尺寸和标高。

4.8.7校对泵房间的设计和水箱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8.8排水管的直径按照排放量而定。校对排水管的直径、尺寸、标高及坡度;排进市政集水井的坡度不小于0.3%。

4.8.9校对各层平面图和排水系统图,特别是位置、数量、管径、标高是否符合规范。须设置地漏的地面是否做坡度。

4.8.1

0凡有穿孔及预埋套管处都须在图中表明。

4.8.11 屋面排水斗的设计和排水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8.12 注意变压器室下面,是否须要设置隔油池。

4.8.13 化粪池的型号和数量按排放量定。

4.9. 煤气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

4.9.1煤气设计量与实际使用及煤气公司的供量三者之间是否符合要求。

4.9.2煤气管道是否设计到厨房及浴室。

4.9.3校对煤气管道的平面图和系统图。

4.9.4对煤气管道特殊要求的说明是否遗漏。

4.9.5设计应考虑煤气加热器的排气管。

4.10. 强电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

4.10.1 校对说明书与材料表,是否有遗漏或须补充。

4.10.2 校对用户总耗电量和设计总电量是否符合,并须所在区供电局批准。

4.10.3 进户线的方位应该离供电局距离最短的方向,节省用户的电线、电缆。

4.10.4 根据总的用电量是否要设配电间还是变电所应按规范进行设计。

4.10.5 检查每层分项的电表或配电箱的设计有否。

4.10.6 动力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

4.10.7 校对每户需用电气设备的布局(如照明、空调、电视)以及高标准装修所提出的要求是否都有设计。

4.10.8 校对所有平面图的设计。

4.10.9 校对高压及低压的配电系统图。

4.10.10电缆沟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

4.10.11防雷系统的设计是否遗漏。

4.10.12对建筑所须开洞、预埋的都须在图中交待清楚,并要注明标高和尺寸。

4.11.弱电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

4.11.1是否设总机房,根据电话门数而定。总机房必须木地板。

4.11.2进每户的电话线除特殊要求外,每户进一路线,设二~三个分线盒。

4.11.3卫生间应设置一电话分线盒。

4.11.4校对消防系统图、电话系统图、安防系统图、有线电视共用天线系统图。

4.12 会议纪要及其他相关资料需按公司档案管理规范进行归档保管。

第15篇 投资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投资开发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1.员工必须妥善保管公司机密文件及内部资料。机密文件和资料不得擅自复印,未经特许,不得带出公司。

2.未经授权或批准,员工不得对外提供公司机密文件或其他未公开的经营状况、财务数据等。

3.机密文件和资料无需保留时, 必须用碎纸机粉碎销毁。

4.对非本人职权范围内的公司机密,应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传播。

5.发现有可能涉密的现象应立即向有关上级报告。

第16篇 某涂料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总

第一章 公司概况

合肥乐千年涂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04月11日,注册资金为伍佰万元,经营范围:内外墙涂料、内外墙保温材料,法定代表人是方超。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 消除各种隐患 , 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 , 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二)、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a、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方超,职务:总经理,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 , 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 , 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 , 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

b、第二负责人是黄知英,职务:安全员,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 , 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c、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 , 抵制违章行为 , 维护交通秩序 , 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 , 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 遵守劳动纪律 , 服从指挥 , 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 , 自觉做好车辆 三清例保 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第三章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一、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

3、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 , 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二、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2、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三、货物卸载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第四章 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

一、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二、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第五章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2、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厂做定期维护。

3、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4、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5、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第六章 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1、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2、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 预防为主、强制维护 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 , 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 , 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 , 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 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

日常维护 : 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二级维护 :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 , 并拆检轮胎 , 进行轮胎换位。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 , 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 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 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以上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将严格遵守,认真履行,组织实施,并不断加以完善、充实,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公司制度管理汇编【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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