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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建设调研报告3篇

发布时间:2023-06-20 16:27:02 查看人数:72

规范化建设调研报告

第1篇 交通民警执法规范化建设调研报告

执法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公安交通民警执法是否规范,执法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整体形象。自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活动以来,执法质量已经有较大提高,但由于受社会大环境、执法人员思想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干警执法行为仍存在不少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积极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要从根本上解决执法质量问题,则必须从基层民警抓起,现就有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做如下分析。

一、当前交警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在执法活动中与过去相比执法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在实践中具体表现为:第一,执法不作为。虽然涉及关系复杂,但可以明确责任,却由于民警有畏难情绪,而出现推诿、不处理,导致信访、投诉案件仍有发生。第二,执法不公。关系案、重违轻处的人情案时有发生,不能做到客观公正、罚过失当,有的加重处罚,有的处理畸轻,甚至不处理。

2、执法办案质量不高。具体表现为:第一,程序不规范。程序前后倒置现象较多,法律文书使用不正确,应当使用的未使用,不应使用的反而使用。第二,笔录制作粗糙。少数民警连最基本的笔录制作要领不掌握。第三,由于路面执法的特殊性,存在执法随意性较为突出。

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不仅有执法民警主观方面的因素,也有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不落实等客观方面的因素。结合当前执法实际,经过认真分析和研究,我们认为造成以上执法问题的根源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严格执法的意识不强。交通民警的法律素质既是政治素质,又是业务素质,是公安民警基本素质的重要内容,决定着执法活动的优劣,办案效率的高低。极少数基层民警的严格执法观念淡薄,程序意识不强,自身素质不高,在实际工作中未把严格执法工作摆在重要的日程上,有时仍然靠经验、靠领导意志办案,而不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二)收集、固定证据的意识不强。办案质量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是打击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的基础和前提。自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考评以来,各执法部门的执法水平虽有了明显的提高。但仍有一些基层执法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受利益驱动,执法权力商品化,乱收费、乱罚款、乱扣押不规范的行为仍有发生;有的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乱用、滥用强制措施等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有的办“关系案”、“人情案”,放纵违法行为;有的对人民群众的报案求助推诿、拖拉,不作为;还有的不尊重公民和违法人的合法权益,执法态度简单粗暴。

(三)执法监督意识不强。党的“__大”明确提出,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中,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有的基层执法部门的领导,不重视执法质量,监督意识不强,制度落实不力,对内部监督及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理解。对一些执法问题不敢纠正和追究,使一些制度和规章形同虚设。此外,内部监督机制不科学,没有形成一个自我制约的意识。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内部监督的作用,致使一些执法违法现象不能及时得以纠正。

(四)警力不足和经费保障不足也是制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的重要原因之一。经费年年不足,大队只能依靠部分罚没款和逐年下调的事业性收费来维持正常工作运转;加上近年来,我县经济不断发展,道路通行条件大大改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纵深继续延伸,造成警力严重不足,为弥补不足就需要雇佣交通协管员参与交通管理。但是,新增加的协警人员,并不属于公安正式编制序列,他们的服装、装备、薪水等费用都由大队独立支付,这又继续加重了大队的经费负担。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综上,通过对执法问题的分析和研究,就目前执法工作实际状况看,要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质量明显提高、执法水平稳步提升,应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转变执法观念,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严格公正执法。道路交通管理是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其执法效果如何,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关系到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我们要用科学发展观,采取与时俱进的措施,把各项执法活动作为整个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交通民警在执法工作中,会遇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分析,并依法作出处理。这就要求我们干警尤其是领导同志必须自觉带头学法、懂法、守法,高度重视各项执法工作,做到严格依法行政。

(二)强化“四个意识”,确保案件质量。一是强化程序意识。衡量执法行为和执法质量的标准,除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处罚适当外,还有一个就是程序合法。没有程序保障,就不会有真正公正。公正合理的程序不仅是实体正确的重要保障,而且有利于防止执法者滥用权力,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安机关办理案件应实体和程序并重。二是强化证据意识。首先,办案民警必须增强证据意识,依照法定程序主动、及时、客观、公正、全面、细致地收集与案件有关的各类证据。其次,要注意对证据的来源、真实性进行审查,使收集到的各种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体系。三是强化法律意识。第一,公安机关的各级领导,必须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思想转变,把本单位的各项执法活动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凡是公安机关进行的执法活动,必须首先考虑行为的合法性。应当多从法律的角度思考问题,善于依法决策、依法指挥、依法办事,以“法律为准绳”、“对法律负责”,要真正成为各级领导的自觉行动。第二,一线民警身为执法者,不能只凭老经验、老习惯办事,必须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更新,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使每起案件都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处罚适当。必须明确一点,不能指望法律来迁就我们,而是我们的执法工作必须适应法律的要求。四是强化诉讼意识。随着法律体系的完善,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即每一次行政执法活动、每一起行政案件都有可能因当事人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材料和法律依据出现问题,就很有可能败诉并赔偿有关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因此,公安机关的行政执法活动绝不能存在任何侥幸心理,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经得起质证。

(三)完善、落实执法责任制。实行执法责任制是保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规范执法工作具有重要作用。关键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建立健全受案、立案、调查取证、审批、告知、听证、处罚、法律文书、档案管理等执法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制度,使执法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二是确定各部门和各岗位民警的具体执法权限、执法责任,量化工作目标。三是严格进行考核,把执法责任制的考核与岗位目标考核结合起来,把考核结果与领导的政绩、晋升挂钩,与民警的提拔、立功受奖挂钩,做到奖惩分明。自XX年以来我队开始实行的内部执法质量考评对提高各基层单位执法水平、规范各项执法活动、完善落实奖惩措施、起到了极大地推动作用,开展执法质量考评的实践说明,执法考评是发现和解决交警执法问题,提高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落实执法责任,完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的重要措施,是增强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的法制观念,全面提高队伍整体法律素质的有效载体。

(四)加大对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内部执法监督检查,不仅有利于提高行政执法水平,防止发生错案,而且有利于保护我们的民警,使各级领导从具体的案件审核事务中解脱出来。在广大民警心中牢固树立起自觉接受监督、积极参与监督的意识。对在执法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其次,各基层执法单位的领导,特别是“一把手”,作为执法监督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责任,把执法监督当成大事来抓,定期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检查,找出执法中的薄弱环节,堵住管理上的漏洞。第三,全面推行警务公开制度,增加执法透明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促进民警队伍整体执法水平的提高。

(五)强化法制培训,提高民警执法素质。一是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组织民警学习与公安执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真正做到熟悉、掌握、会用,保证民警的法律业务素质与其担负的执法任务相适应。二是组织民警针对易犯、易错、易忽视的问题,采取一案一评、以案析法等方式,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法律业务知识考试、阅卷比赛等活动,使民警学有所得、学有所用,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三是实行民警岗位执法资格认证制度。对民警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和执法资格认证考试,考试合格者才能发给上岗证上岗执法;民警执法质量的好坏,与民警的奖惩和提拔任用相挂钩,来促使民警自觉学习法律、业务,全面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六)科技强警,做好警务保障工作。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高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执法的科技含量,加强警务保障工作已刻不容缓。争取各级政府从“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高度,想方设法保障解决公安机关的业务经费,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提高民警的福利待遇,使公安机关跳出“自谋生路”的怪圈,切实纠正利益驱动违规执法的现象。同时,实施科技强警战略、确保公安工作与时俱进、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的整体执法水平势在必行,要确立公安执法的新思想和新理念,构建适应新世纪、新阶段特点的科学、规范、有序、高效的公安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综上所述,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确保基层执法质量,是公安机关的一项长期工作任务,也是构建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相信只要广大公安民警不断更新观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依法行政的思想,公安执法工作一定会迈上一个新台阶,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2篇 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调研报告

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基层组织建设现状

我乡现有30个基层党支部,其中农村支部25个,机关支部5个,现有党员923名。近几年来,乡党委在旗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乡党务工作者和全体党员的共同努力下,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明显改进和加强,战斗力、凝聚力进一步提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村级班子建设成效显著。XX年,按“选举程序合法、班子结构合理、当选成员合格”目标,采取以点带面、公推直选的方式,全面完成了行政村的村两委换届,总的看,平均年龄与上届相比有所降低,高中学历以上干部也有所增加,就我乡而言,村两委班子40岁以下的占80%,高中以上学历占60%。与此同时,加大了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的教育培训力度,有效提升了基层党组织书记的素质。

(二)党员管理不断规范。全面实行发展党员预审制、公示制和票决制,发展党员工作走向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在积极发展党员的同时,不断加强对党员的管理,通过对党员的设岗定则和党员自己承诺进一步明确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三)活动阵地得到巩固。近几年来,对村级阵地建设旗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尤其是去年以来几乎对没有活动阵地的行政村全部覆盖,仅我乡就新建活动阵地14处,最大的建筑面积达到200平米,解决了以往党员活动没有场所的问题。同时强化了远程教育站点的建设,为广大党员干部的培训奠定了基础。

(四)干部作风明显优化。通过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促动了干部作风转变,由原来的被动服务变为主动服务,在此基础上,我们又面向群众发放 “便民服务卡”,在便民卡上注明工作队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群众若遇到急事、难事、法律法规咨询,可直接拨打便民卡上的电话,工作人员将竭诚为群众服务。这样既监督了干部的服务行为,也畅通了信访渠道。

(五)村级事务管理不断规范。通过我旗近几年实施的村级事务契约化管理,使各村的村级事务逐步走上规范化,村民和村委会之间自觉的按照契约办事,化解了以往因村级事务处理不公,而引发的各种矛盾。

(六)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活动中,突出实践特色和典型培树,完善承诺践诺机制,全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共承诺事项1124件,已兑现承诺924件,__村党支部《契约管理惠民生 引领村民奔富路》这一典型案例被__日报、__电视台、__电台三家媒体采用。

二、基层组织存在问题及成因

基层组织建设存在问题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说主要是“两委”班子不协调,支部作用得不到发挥、党员队伍建设落后等三大问题。

(一)“两委”班子不协调、不配合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在体制方面,从中央人民政府到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产生是同一模式,而村委会主任是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只要选民不罢免,村级党组织及上级党组织没有任免权,导致村委会主任在实际工作中我行我素,特别是新上任的,不懂工作规则,也不讲工作规则。

2、在素质方面,不少村级支委素质较差,不能掌握局势。主要表现:一是开不了会,外出打工党员较多,党员年龄大、身体多病参加不了会议,少数素质较低党员不参加会议,导致开会时党员数量不符合要求。二是定不了砣,议事能力差,能说点道路的走不了路,能走路的说不出什么(主要是由于支部书记为了稳固地位,发展一部分素质较低或亲属类的党员)。

3、在政策方面,村级党组织对村委会没有约束力,如倡导什么样的人进入村委会,只能处于引导层次,再如村委会签订了不合理的合同,党支部无权处理,长此下去,矛盾频发,导致派性之争,引发不稳定因素。

4、在资金方面,多数村集体经济薄弱,全乡25个行政村,有23个村是“空壳村”,没有经济收入来源。村里的公共设施建设举步艰难,“两委”班子无钱办事,就会变得无所事事,久而久之,就会引发各种矛盾 。

(二)村级党组织的作用不能发挥的主要原因。

1、从学习上看:我们现在处于经济高速发展和知识爆炸的时代,一方面要求人们掌握更多的知识,另一方面学到的知识很快过时。而部分基层组织特别是支部书记不善于学习,对新的知识、理论知之甚少,群众获取的信息量大和基层组织孤陋寡闻形成对比。

2、从思想上看,大部分基层党组织书记无创新意识,思想因循守旧,缺乏机遇意识,领导发展和创新能力不强,增加农民收入思路不清,点子不多,安于现状,没有摆脱过去的惯性思维和工作方式。

3、从作风上看,工作拖沓懒散,处理问题简单粗暴,还是老一套,工作方法陈旧,总感到老办法不能用,狠办法不敢用,新办法又不会用。

4、从现状看,部分村级干部年龄偏大,村级后备干部队伍缺乏的问题也比较突出,有些村出现班子“不调整不行,调整又无合适人选”的现象。

(三)党员队伍建设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党员队伍老化,加上近年来,农村大多数青年外出务工,发展年轻党员难,发展党员数量少,年轻人少;二是部分党员素质差,这些年支部书记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发展的党员大部分是自己亲属或素质一般的群众。三是外出流动党员多,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健全,党员管理难度大;四是党员缺乏责任意识、先锋意识、服务意识。

三、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思路和措施

今后我乡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紧紧围绕全乡中心工作和乡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坚持务实高效,与时俱进、服务全局、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工作,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概括起来就是围绕一条主线(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条主线),抓住两个重点(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把握三个定位(强基础、促规范、求创新),推进四项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具体讲从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一)以拓展村级事务契约化管理为抓手,做好强管理这篇文章。

农村基层组织虽然是最基层的单位,但所涉及到的事务繁杂,要想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就必须加强管理 。

1、加强村级事务的管理。以契约化管理为手段,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四议三提两签一报告”程序,完善村级事务提议、监督管理和违约排查化解三项制度。将契约化管理向村级产业项目建设、集体资产处置、社会事务管理、公益事业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拓展延伸,使村级的各项事务逐步纳入到契约管理之中,村里对外形成的的合同实行司法介入鉴证制度,没有司法所人员签字,收支不得入账,同时村里召开相关会议要提前邀请驻村工作队员列席会议,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2、加强村级两委班子的管理。在制度上,一是制定请假互批制,支部书记(村主任)外出三天以上要拿着村主任(支部书记)同意外出的签字到乡里请假;二是会议邀请制,党支部召开会议时,要请不是党员的村主任列席,村委会召开会议时必须邀请支部书记参加;在项目申报上,没有支部意见,乡里不予立项和上报;教育管理上,加强对新支部书记、主任的教育引导,要求其严格依法办事,按程序操作,按制度要求约束自己,使其识大体、顾大局、想长远 。

3、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一要提高党员综合素质,只有党员素质提高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最大瓶颈。在具体工作中要采取讨论交流、巡回辅导、结对帮扶、参观启发等多种学习形式,全力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二要严把党员入口关,疏通出口。要严格按照“两推两制一审核”的发展程序发展党员,注重将那些文化素质高,参政议事能力强,热心公益事业,愿意为群众服务的年轻有为的优秀分子发展成党员;三要建立从严治党机制,对不按时交纳党费、多次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建立劝诫、警示、劝退和除名机制,按照党章要求和各村实际,每年确定一定比例的不合格党员,加大处置力度,保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以创建服务型政府和落实干部服务责任制为抓手,做好强服务这篇文章

要做好“双服务”工作,就必须紧紧围绕全乡工作重点,从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社会和谐等四个方面入手,切实为基层党组织和全乡人民开展好基本服务。在具体工作中实现三个突破:

1、在构建干部服务责任制上实现新突破。围绕群众的实际困难,通过征集服务需求、确定服务项目、公开服务承诺、开展服务实践、加强过程管理和做好服务评价六个环节的实施,切实建立起承诺、述职、评议、奖惩“四位一体”的干部服务群众责任体系,确保干部服务项目落实到事、服务责任落实到人、激励奖惩落实到位。

2、在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上实现新突破。继续加强乡设便民服务大厅、村设便民服务代办点和户设党员服务中心户的建设,进一步规范健全以便民服务大厅为主体、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为延伸、党员服务中心户为触角的三级便民服务网络体系,形成上下衔接、立体覆盖、功能齐全、管理规范、服务便捷的民生服务网络。

3、在建立干部服务考评体系上实现新突破。建立健全责任跟踪机制、群众监督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将过程管理和结果评估、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有机的结合起来,层层落实责任制,严格实行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管理、程序化运转。

(三)以加强基层组织“带头人”建设为抓手,做好强队伍这篇文章。

基层组织建设的关键在于党支部,因此要加强基层组织“带头人”建设,以此来带动队伍建设。

1、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把那些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有知识、有见识、思路宽、点子多,懂经营、会管理,办事公道、善做群众工作,真心实意为党员群众服务先进分子选拔到村党组织书记岗位上来,提高选用村党组织书记的公信度。同时积极探索选派机关党员干部到村任职,强化监督管理机制,着力整顿软弱涣散、战斗力不强的村党组织领导班子,通过挂钩、帮扶,促进贫困落后的村发展。

2、加大村级党组书记的教育培训力度,提升村干部的素质能力,贯彻政策能力、民主决策能力、依法办事能力、维护稳定能力。通过外出参观考察,聘请专家讲课、自学等培训方式,开展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教育,解决好党组织书记认识、认知、认同问题,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开展好解放思想、观念更新方面的学习教育。要从一切保守、陈旧、落后封闭的解放出来,树立眼前吃亏、长远发展的大局意识;树立借助外力,谋求突破的发展意识;树立锯响就有沫,铁杵磨成针的进取意识,树立敢闯、敢试、敢担风险的创新意识;开展好市场经济规律认识的培训。市场规律、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是一样的,有高山也有低谷,峰谷交错,有山重水尽,之后便是柳暗花明。作为带头人一定要懂得经济规律并加以利用,坚决防止“高买低卖”、“越贱越卖”、“越贵越不卖”的问题;开展好实用技术、技能方面的培训教育,达到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双带”目的。

3、管好用好大学生村官。近几年来大学生村官为村级两委班子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但整体作用发挥不大,要使其真正的发挥作用要解决四个难题。

一要解决好大学生村官心理适应难的问题。大学生村官从学校到农村,对农村情况普遍不熟悉,加上农村生活环境相对较差,生活条件相对艰苦,部分大学生村官对农村和农业生产一窍不通,再加上大学生村官也存在着“过渡或把到村任职当跳板”的思想,面对生活和工作的不适应,有的甚至会产生恐慌,不能、不愿主动融入农村环境。如何教育引导大学生村官在思想上扎根,是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中必须首先解决的一个问题。要建立岗前培训制度,让大学生村官尽早做好思想上和工作上的准备。要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掌握大学生村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引导大学生村官端正心态、做好工作;要建立人文关怀机制,在大学生村官工作遇到挫折、思想遇到疙瘩、生活遇到困难、家庭遇到变化时进行主动谈心、谈话,有效疏导大学生村官因工作生活带来的各种不良心理。

二要解决好大学生村官工作融入难的问题。当前,大学生村官的职务一般是村支部副书记或者村委会主任助理,虽在农村,但又不是村民,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发展建设中很难融入,在开展工作时也可能受到其它村干部的干扰和村民的抵触。对于到任的大学生村官,要尽快对其明确职责,而不能一直让其从事琐碎的杂务工作而置之不理,必须给大学生村官明确的身份定位,在明确职务的同时,必须进一步细化明确工作职责和内容,让大学生村官清楚自己的角色定位,让其它村干部明白大学生村官的工作内容,让村民明了大学生村官的作用。另外,要健全扶持村官创业的长效机制,探索试行大学生村官带项目下乡的办法,扶持他们创办农业科技示范项目,让大学生村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创业、主动创业,以实际行动影响农民,促进农民致富观念的转变。

三要解决好大学生村官能力提升难的问题。绝大多数大学生村官所学专业与工作实践结合点不多,一些大学生村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与班子其它成员合作的能力、与群众沟通的能力、创业示范的能力比较欠缺,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难以对接,呈现出“有理论用不上、有知识道不出”的尴尬。要有计划地组织定期培训,针对问题进行专题培训,弥补理论与实际的脱节,提高大学生村官服务农村的能力。要建立引导帮带机制,通过优秀基层干部的及时传授工作方法、经验,解决大学生村官的工作难题。要建立经验交流体制, 让大学生村官在相互借鉴、相互帮助中成长。

四要解决好大学生村官作用发挥难的问题。大学生村官在初到农村任职时,一般热情高涨,但一遇困难和挫折,往往容易心灰意冷、心生退意,要让大学生村官安心在基层工作,留得住,干得好,必须完善几套机制:要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出勤和请销假、工作日志、工作例会、工作月报、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制度,在严格管理中保证大学生村官作用的发挥;要建立完善保障激励机制,提高工资待遇,条件成熟的地区可以尝试绩效与工资的挂钩制度,有效激励大学生村官投入农村的稳定发展中;要建立督查制度,对大学生村官履岗尽责情况进行定期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入村查访与电话查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常性督查,定期通报大学生村官的工作情况,以成绩激励大学生村官作用的发挥;要建立完善进退流转机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及时给予奖励,特别优秀的予以提拔重用,对工作业绩较差、工作能力不胜任、村民不认可的大学生村官,实行动态管理,保持大学生村官队伍的活力。

(四)以加快后进村转化为抓手,做好强基础这篇文章。

由于个别班子软弱涣散、民主管理混乱、经济发展滞后、社会矛盾突出等原因,而影响了基层组织的基础不牢,导致各项工作开展举步维艰,要改变这一现状,就必须强基础,从相对后劲的村级组织入手,逐步夯实基层组织基础。

1、成立组织,专项推进。成立后进村帮扶团队,由包片领导带队,按照“一个村庄、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措施组团帮扶抓好转化工作,建立后进转化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专门听取后进村工作汇报,交流经验,分析问题,布置工作。同时,召开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座谈会,征求后进村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了解村班子成员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摸准情况,找准症结,及时指导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

2、捆绑项目,整体推进。把发展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作为相对后进村整顿转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项目集中到一个村,逐步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例如,我们今年在__村用退耕后续资金建设棚圈110栋,用扶贫资金购置基础母羊和种公羊2500只,用农业新能源项目搞300户沼气建设,用一事一议项目建设防护堤,实施项目整体推进,有效的促进了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3、订立规矩,契约化推进。对帮扶单位、帮扶领导、帮扶村层层签订契约,根据整顿转化工作目标要求,制定验收标准和考核办法,年终集中进行拉链验收。对相对后进村整顿转化组织领导不到位,整顿措施不得力、整顿效果不理想的进行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3篇 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调研报告

人民调解被称作为“东方一枝花”,的特点就是体现人性化,是法、理、情的有机统一。自2023年全国人大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简称《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工作得到大力加强。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调整、群众思想观念转变等原因,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新问题和新情况,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势在必行。

一、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大力发展,在增进人民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1、人民调解组织大发展。我县成立了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乡镇、村(居)全部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了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行业或者专门人民调解委员会。截止目前,全县共建立调解委员会484个,有专兼职人民调解人员2413名,实现了调解组织全覆盖。另外,建有人民调解网络运行平台和调解员人才信息库。

2、人民调解阵地大规范。我县严格按照“六有”、“六统一”和“六落实”的标准,抓住“5.12”地震灾后重建的契机,主动深入基层指导,切实落实人民调解的阵地。截止目前,县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部有专门的办公室、醒目的标识标牌,规范统一的文书等;村(居)、专业和行业调解委员的阵地也得到落实,有相对固定的调解室(窗口)。

3、人民调解能力大提升。通过组织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纠纷排查、登记、统计等十项制度,推进工作规范运行;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质;认真做好调解组织的换届推选,做到班子健全、人员齐全;每年常态化开展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人民调解质量和水平得到大提升。

4、人民调解文化大推进。在具体的人民调解工作过程中,总结多年的实践经验,创立了“法为上,调为先,让为贤,和为贵”的工作理念,提出了“”(警示篇、劝和篇、情理篇、告诫篇),突出法、理、情的特征。打造了高阳镇法治文化园、普济镇普子岭调解文化墙、嘉川镇庆寨村德育文化广场和东河镇治城社区法治文化长廊,营造了人民调解工作浓厚氛围。

4、人民调解作用大凸显。全县各级各行业调解组织积极主动服务发展、服务稳定、服务民生。创新开展了“无访村(居)”创建活动,规范和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诉求;积极开展了2023年广巴高速、2023年“5.12”地震、__年“7.22”洪灾和村(居)换届、大忙春耕生产、土地确权等专项矛盾纠纷化解;协调相关部门调成功调解了2023年五权镇“3.22”山体滑坡事件、2023年尚武“12.13”交通事故以及嘉川工业园区建设、县氮肥厂破产终结等重大矛盾疑难纠纷。

自2023年以来,全县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008件。共有24个调解组织被市司法局表彰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16个被表彰为规范化人民调解组织;56名个人被国家、省、市表彰为人民调解先进个人。其中东河镇原印月潭社区主任杨洪斌、综治中心干部唐用章、狮子村主任李焕德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二、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人民调解法》出台后,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性质、原则、组织、人员、程序、效力等各方面进行了要求和规范,通过近3年的实施,我县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1、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有待完善。目前,全县乡镇(街道)、村(居)和行业调解组织,大部分工作运行规范。在去年村(居)换届过程中,我县也对人民调解组织换届工作进行了安排,部分乡镇(街道办事处)重视不够,导致工作没有落实到位,有名无实。同时,调解人员组成单一,在基层调解组织中,仍然以在职村(居)干部为主,没有把热心调解工作的“五老”人员吸收进来,导致调解工作成为“副业”。其次,人民调解阵地也存在落实不到位,建设不规范的问题,虽然在“5.12”地震重建过程中,各村均建有规范的村(居)办公阵地,但在具体设置办公室时要么没有安排,要么没有严格按照“六有”、“六统一”和“六落实”的标准建设,开展工作存在轮流“坐庄”现象。另外,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相对滞后,比如物业管理、土地流转、拆迁补偿、重点工程项目等领域发生的矛盾纠纷较多,但在以上领域均未建立起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

2、人民调解人员素质亟待提高。全县2413名调解人员中,高中以上文化1215人、初中及以下1198人,其中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仅79人。由于人民调解员没有固定工资,调解工作实行是案件补贴制度。因此,真正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法律专业人才很难引进,特别是村(居)调解专业人员更是缺乏。在具体的调解工作中,还是采用传统的方式,利用自已的威望、身份和“抹稀泥”平息事态的方式来调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比较薄弱,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解决问题用法的社会氛围还有待进一步营造。在调解文书的制作上,由于培训较少,存在填写不够规范,不严谨等问题。

3、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有待加强。2023年《人民调解法》明确规定,人民调解经费包括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要随着经济发展逐年增加。但至今,县政财也未拨付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经费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我县__年调解1885例案件,县财政执行2023年制定的50——200元/件标准,以“以奖代补”的形式解决经费15万左右,这与人民调解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的巨大作用极其不相适应。其次由于经费保障不到位,导致部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群众信访量有上升趋势,维稳工作难度增大。

4、“三大调解”对接机制有待优化。当前,我国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处理问题的方式主要有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但这三类调解基本上都是各自为阵,自行开展工作,相互配合少。还没有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司法调解简洁性和行政调解自主性的特点,更没有整合“三大调解”的人力资源、活动阵地、职能职责等,做到有机结合,导致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效果不明显。

三、切实做好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措施

针对以上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我县实际,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强化和落实。

1、健全人民调解网络体系。组织建设是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是规范化建设的核心。本着科学、合理、管用的原则,按照“六有”、“六统一”和“六落实”的标准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形成以县、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调解组织网络体系。特别要在矛盾多发、人口密集、重点行业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窗口),如新建小区、重大项目和旅游景区,实现人民调解组织“无死角”。

2、规范人民调解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依法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保证,也是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内容。人民调解组织必须建立起业务管辖、工作程序、纠纷排查、文书制作、审查备案、业务指导与培训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重大疑难纠纷快报、“司法、信访”联动工作、年度考评奖惩、社会救助、督查回访等机制,保障人民调解的公正、规范运行,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3、狠抓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调解员队伍是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一是要按照人民调解员选任条件和程序,采取选举、聘任的方式,选聘法律服务工作者、政法干部、农村“五老”和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到调解队伍中来;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兼职调解员;聘请专业人员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逐步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交流、岗位练兵、现场观摩等方式,拓宽调解人员培训的渠道,提高人民调解员工作水平。三是实行动态管理,推广“首席调解员制”、“调解人员等级制”和“持证上岗制”等,每年表彰一批“十佳人民调解员”,努力造就一支政策、法律、文化“三高”的人民调解队伍,更好的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4、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量。依法调解是人民调解工作的生命线,这就要求必须依法、规范调解。一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做好案件登记、调查取证、组织调处、协议履行和质量回访每一个环节。二是积极发挥“大调解”协调中心的作用,充分整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资源,做到阵地统一使用、人员统一安排,案件统一派送。三是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对于一般矛盾纠纷由属地调委员调处,疑难和重特大案件由县级领导挂联,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化解时限,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发现率、调处率、成功率、履约率“四提高”和信访量、民转刑案件数量、积案总量、非访数量“四下降”目标。四是对于通过多次组织调解不成的纠纷,应当终止调解,并告知当事人可通过仲裁、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已的权益。五是积极开展案件反馈工作,在案件调处过程及时跟进,实时了解当事双方要求和情绪变动,防止事态反复或复杂化、扩大化,在调解工作结束后必须跟踪了解调解落实情况,确保所办案件全流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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