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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的调研报告3篇

发布时间:2022-12-19 19:54:02 查看人数:99

创新的调研报告

第1篇 农村贷款担保方式创新的探讨调研报告

为加快__县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__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了在全县农村推进“五化”(农业企业化、资产股份化、社会保障化、就业非农化、居住__化)建设的要求。其中,推进农业企业化,将有利于__农业产业层次的快速提升,实现“精农业”的战略目标。当前在发展农业企业化过程中,由于__县一大批发展前景看好的农业企业资金需求旺盛、投资意愿强,但却很难从正常的融资渠道获得更多资金,尤其是在当前国家决定再次适度紧缩银根的情况下,解决农业企业贷款难问题显得十分迫切而重要。为此,我们开展了农业种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需求情况和现有担保公司农业贷款担保情况调查,召开了农村信用社主任座谈会等活动。现就如何深化农村贷款担保、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农业企业化发展提出一些看法与建议,供参考。

一、__县农业企业化进程与资金需求现状

近年来,__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精农业”这个重点,努力培育上规模、上等级的农业企业,农业企业化步伐得到加快,出现了农业种养大户由自然人向法人转变,农业小规模兼业化经营向中、大规模及其专业化经营转变,千家万户独自生产经营向合作化生产经营转变,农产品加工企业不仅数量迅速增加,而且规模档次不断提升的良好发展态势,企业化进程在湖州市乃至浙江省都处在前列。据有关部门统计:2003年,__县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值已达到56.68亿元,利润为3.5亿元,其中年销售收入百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92家,销售收入亿元以上的8家。到2003年底,全县各类农业龙头企业已发展到24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5家,市级4家,农产品专业市场13家,农产品营销企业27家,农业种植、养殖企业97家,建立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6家(专业协会10家、专业合作社16家)。目前,清溪花鳖专业合作社[:请记住我站域名/]和山伢儿早园笋专业合作社被列为省级示范性合作社。另外,由县乡两级农技部门兴办的农业服务企业有23个。

对于农业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情况,我们仅对部分农业种养企业和专业合作社作了调查,共调查了13家种养企业、6个专业合作社,共有注册资本金1615万元,资产总额12724万元,其中流动资金4165.5万元,2003年实现销售收入7168.9万元,获得利润658.4万元。从调查的情况看,农业种养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的资金缺口较大、贷款需求十分旺盛。所调查的13家农业种养企业已得到贷款951万元、平均每家贷款105.7万元,目前还有11家企业尚缺资金1255万元,平均每家尚需资金(贷款)万元。所调查的6个专业合作社已发生贷款1904万元、平均每家317.3万元,目前还有1家合作社尚需资金(贷款)150万元。由此可见,随着__县农业企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农业种、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农业企业的资金缺口会越来越大,而且贷款需求量将不断攀升。

二、__县农村贷款担保、信用体系建设现状

据了解,__县农村贷款担保、信用体系正在建设之中,一块是以农村“四信”工程为主要内容的农村贷款信用体系建设,另一块是以组建贷款担保公司为主要内容的农村贷款担保体系建设。

目前,以农村“四信”工程为主要内容的农村贷款信用体系建设日趋完整,作用突出,但难于解决农业企业较高层次的资金需求问题。几年来,__县信用联社、农村信用社为了打造农村信用环境,强化农村信贷管理制度改革,支持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积极实施了农村信用工程创建活动。具体做法是在农村开展评定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企业和信用乡镇活动。到2003年底,全县已评出信用户18710户,信用企业44家,(来源:)信用村49个,信用乡镇2个。对评出的信用户,发放信用贷款证,授予1—5万元的信用贷款额度。农户需要用款,凭贷款证到当地信用社贷款。贷款手续方便,不需担保和抵押。通过创建,已经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农村信用体系,既有力地推进了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又促进了“三农”贷款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既方便了农民群众,又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2003年农村信用社全年对“三农”贷款的投入创了历史记录,全县新增农业贷款38194万元,比年初增长70.8%,全年累放农户贷款94554万元,分别比上年增加了2422户和19777万元,农户贷款发放面达到了26.4%,比上年提高了7.4个百分点,当年发放小额农户信用贷款4252万元,农户数达4805户,户均0.88万元。

农村贷款信用体系建设,尤其是“四信工程”创建,有力地缓解了农村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特别是较好地解决了农户小额贷款的需求。但由于创建活动只有短短的几年时间,而且这套体系设计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农户小额贷款的问题,因而还存在着信用户、信用企业、信用村的评定面不够多,乡镇之间发展不够平衡,授信贷款额度偏低,难于满足__县广大种养大户在向农业企业转化过程中的较高层次的资金需求,或者说,难于解决贷款额度在十万元、数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农业企业贷款需求的问题。

当前,以组建贷款担保公司为主要内容的农村贷款担保体系建设开始起步,但涉农担保数额不大,比例不高。据调查,全县现有担保公司3家,1999年9月组建了__县民兴担保有限公司,2003年7月组建了__万生创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同年11月组建了__县科技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的总股本金达到了3120万元,担保总额24960万元(股本金的8倍),到目前为止,已为中小企业、个私业主担保463笔、19030万元。这三家担保公司的运作较好地解决了部分中小企业、个私业主担保贷款难的问题,促进了__县中小企业和个私经营发展,为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但由于担保公司实行企业化运作和防范经营风险的需要,在为企业担保的同时实现反担保操作,农业企业尤其是农业种养企业由于存在土地租用的较多,实际可用于反担保的资产少等因素,这三家担保公司为农业企业提供的担保仅仅是44笔、657万元,分别占总担保笔数和担保额的9.5%和3.5%,其中为农业种养企业提供担保非常之少,只有290万元。我们认为:由于担保公司数量上的不足和操作办法上采取反担保方式,因而难于从较大程度上解决当前__县农业企业化进程中的贷款担保难的问题。

三、深化农村贷款担保、信用体系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探索实行多种担保形式和设立农业担保机构等多种途径,切实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为我们指明了方向。针对__县农业企业化快速发展、资金需求旺盛而农村贷款担保信用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农业企业担保贷款难的问题,我们建议采取以下五个方面的措施。

(一)逐步建立以乡镇为单位的农业贷款担保公司

逐步建立乡镇农业贷款担保公司,是为了在农业企业与银行间开辟一条快车道,是为了引导更多的资金流入“农门”,从而为农业企业上规模、上台阶、上水平提供发展平台。

目前__县经过新一轮的行政区域调整,乡镇个数合理,大小适中,而且经过这几年的农业结构调整,各乡镇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主导产业,且有自己的品牌,在社会上有一定的知名度,如武康的早元笋、三合的青虾、雷甸的瓜果、乾元的龟鳖、生猪、莫干山的茶叶、水果、新市的湖羊、钟管的特种水产、禹越的黑鱼等等,为此,成立一个以一乡(镇)一品为主打产品的担保公司就相当必要,条件具备。而且以乡镇为区域范围组建担保公司有利于加强领导和管理,便于农村信用社与担保公司间协作,对辖区内的农业企业和农民情况相对掌握和了解,操作实施相对可以简便。

成立后的农业贷款担保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专为其公司内的股东或者辖区内的农业企业和农民提供贷款担保。具体做法是对从事相关产业的农业企业和农户的品德、信用、生产规模、经营管理状况、实力等主要方面进行评估审核,评定等级,确定担保额度,提供担保。对于农业企业中大额度贷款担保实现委托评估制,先委托有关资信评估机构根据农业企业的产业投资、规模水平、信用品德、经营管理能力、风险权重等方面进行调查评估,在此基础上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为农业担保公司在担保决策时作为参考和依据。担保公司实行企业化运作、民主化管理。公司股本金应多方筹措,乡镇政府、基层信用社主动出资、占大股,并引导当地种养、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其它企业及自然人积极参股。为了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和降低运作成本及化解风险,可以对其所担保的农业企业和农户按担保额度收取适当比例的手续费,公司法定代表由出资比例高的担任,公司经理最好由基层信用社的业务人员兼任。

(二)建立广泛的农户联保组织

农户联保组织就是把一定规模的从事农业项目的农户,在自愿基础上联保成一个小组,一般由5—10户农户自愿组成,交纳一定的联保保证金,订立联保协议书,银行根据联保协议,在有效期限内对联保小组成员提供贷款,由联保小组担保,即由小组成员共同承担担保连带责任,担保手续方面快捷。农户联保组织不受行业的限制,不受人员多少的限制,灵活方便,组员之间相互监督制约,相互帮助发展,相互承担责任。因此建立农户联保组织,操作简单,适应农户的分散性,体现农户的互助性,不失为解决农户贷款担保难的一种有效手段,值得推广。

(三)加快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建设

在新形势新政策下,农村信用社应紧紧抓住深化改革试点契机,继续做好“三农”资金的投放工作,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在增加小额信贷的同时,调整信贷结构,重点支持农业企业化发展,尤其要扶持农业种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深化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积极扩大农户评定范围,开展信用农业专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提高授信额度,从现有的最高授信额度5万元调整到10万元,并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从而让更多的农户和农业企业得到实惠。

(四)扶持农村贷款担保、信用体系建设

县乡(镇)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农村贷款担保、信用体系建设,在公司组建、人员落实、股本金筹措等方面切实加强领导和工作指导。县政府应建立农业贷款担保公司风险准备金制度,每年按担保公司股本金5—10%的数额从县农业风险基金中列支,作为风险准备金注入农业担保公司,主要用于冲抵担保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经营亏损、代位补偿支出、弥补担保呆帐损失和扩大股本金。对现有科技、民兴、万生等三家贷款担保公司应根据其为农业企业贷款担保数额的大小和作出的成绩注入一定的风险准备金以资鼓励。乡镇政府应在农业担保公司组建中注入不少于30%的股本金。

第2篇 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创新的调研报告

我国现行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是以农民的生存保障为基础,以社会公平的价值理念为目标,不是以市场交易为目标而设计的。具有供给对象的特定性、保障性,土地提供的无偿性或低价政策性,期限的不确定性,以及地随房走的从属性等诸多特征。农村宅基地既是农民的居住消费场所,又是农户家庭经济的组成部分,承载着农民生产、生活、生态、经济、社会、文化等多种功能,这是它与城市房基地最根本的区别所在。

一、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必然性

过去很长的一段时期里,农村宅基地制度虽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并且目前在许多农村仍然适用,但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市场化进程的加快,现行的农村宅基地制度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变化,它的欠缺和弊端也正在逐渐显现:

(一)现行的宅基地制度与节约集约用地的基本国策不相适应。 法律规定农村村民符合条件可申请户均120至130平方米地宅基地。农民向集体申请宅基地可以无偿取得,由此造成宅基地供应上的“大锅饭”。由于缺乏约束机制,使广大农民群众产生了“不要白不要”的心理,致使宅基地占地面积不断扩大,大量占用农用地。致使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寸土寸金的耕地资源无法承受按规定审批新宅基地,许多地方早在5年前(有的甚至10年前)对城镇规划区内农村居民停止审批新的宅基地了。按现有人口增长率,其它不少地方今后也将同样面临无地可供的窘境。还有,多数地方长期来缺乏村庄布局规划和控制性详规,宅基地建房土地指标少,农村建房基本处于见缝插针,无序发展状态。这期间许多农民家庭孩子长大了,要结婚,人口增加了住房成了大问题,建房没地,买市场价的商品房经济上难以承受。农村住房保障的缺失,将成为农村社会不稳定的一个因素。

(二)现行的宅基地制度与现在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已不相适应。传统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是适应以农耕为主就业结构的社会形态,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农村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其中发达地区农民的就业结构和收入结构已发生了根本性变化。__总体来讲八成以上农村劳动力在已二三产业就业,农民收入85%左右是来自二三产业,近半数的承包农田已流转实行了规模化经营。生产方式决定了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的改变直接影响着生活方式的改变。随着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在城镇居住成为一种趋势,特别是年青一代,多数人的工作、生活、读书已完全市民化。但虽在城镇居住,又不愿放弃农村宅基地房子,至使农村“老龄化”、“空心化”问题日趋严重。而现行的宅基地制度又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固化了城乡二元结构,扩大了城乡差别。

(三)农村宅基地市场流转面临体制性障碍。与较为完备的城市房地产管理相比,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与立法滞后,不仅存在大量的法律真空,而且内容比较粗浅,这加大了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难度。而事实上目前不少地方宅基地和房屋的流转已十分活跃,形成了自发的宅基地隐形市场。据慈溪市调查通过地产所交易的农村住宅仅占实际交易量的一半。由于缺乏法律法规规范,一方面宅基地私下流转,扰乱了土地市场的正常秩序,加剧了土地权属混乱和产权纠纷;另一方面由于大量外来人口的涌入,房租收入成为近郊农民收入重要来源,近郊农村农户房屋出租普遍,有些村几乎家家户户都有房屋出租,租房客超过了本村人,丰厚的经济利益,反过来助长农村违章搭建,使农村无证经营增加,加重治安、消防隐患。

(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滞后影响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滞后,直接阻碍着了农民住房财产进入市场流通的进程。目前,城市房地产早已实现了“一户两证”,被金融信贷认同,可以进入市场自由买卖。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房屋归农户私有,房屋不能单独作为完整的房地产产权进入市场交易。农民住宅产权的不完整性,使农民家家都有拥有的最大财富不能作为资本来运作,这不仅影响了金融资本进入农村,在被扭曲的市场(尤其是隐型地下市场)交易中,农民住房很难保证交易公平和保值增值。

二、我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探索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市城镇近郊为主的经济发达地区在稳定现有农村宅基地政策的同时,为破解农民住房难,对传统的农村宅基地制度的改革创新作了积极的探索。

(一)涌现了一批以集中居住、多层住宅为主的社区式农民居住区。__农村居民以多层为主集聚式农村居民公寓式住宅小区建设于20__年开始起步。鄞州区以村庄改造新家园工程为载体,至20__年底,有126个村开展农民集中居住小区建设,已拆除农村旧房子368万平方米,已竣工447万平方米,为农户提供了5万余套新居。余姚市已经建成以农民为居住主体的多层公寓住宅小区13个,在建多层公寓住宅小区6个,建筑面积近150万平方米可为农户提供1.5万套新居。江北区也建成了慈湖人家、姚江花园等农民居住小区近100万平方米。慈溪市开展效益型集中居住小区建设,已规划实施36个农民集聚建房项目。北仑区、奉化市等也相继建成了一批多层为主的农民集中居住小区。

(二)形成了集体农民自筹为主、各方让利、政府支持的建房筹资机制。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资金筹集,集体农民自筹为主,主要是指利用村旧宅基地、集体其它闲杂地等土地的级差优势,充分运用市场机制进行置换,实施拆旧建新。农民一般以自己宅基地和旧房折价置换新房,或以成本价购买。政府则在外部的基础设施配套和规费收取方面给予让利,大大降低了建房成本,使农民以较低的成本价购买农村居民公寓房。

(三)探索了对“新人”和“新房”实行新的宅基地供给模式。各地对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新人”和建“新房”的指标,探索试行不再按传统供地模式批给宅基地,停止单家独院式住宅审批,集中建房指标,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农民建房标准由原来的以户为标准向以人为标准相结合;农民建房审批标准由原单纯以批建筑占地面积为主向建筑占地和建筑面积双控相结合;农民建房供地以集体土地为主向国有(国有行政划拨或国有出让)和集体用地相结合。以国有划拨性质供地的农村居民公寓,在农民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取得土地证和房产证可以上市交易。

(四)宅基地使用制度改革创新成效明显。一是盘活了农村的存量建设用地,提高了土地集约利用的水平。原农宅户均一般占地在0.3亩至0.4亩左右,采用新模式安置农户后,比原占地节约20至40%。

并且退宅还地后盘活了存量土地,缓解了工业用地紧缺的矛盾,既节省了砂地面积,又增加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二是改善了农村的生活环境,提高了生活质量。近几年新的农村公寓式住宅小区都有是参照城市居住小区标准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齐全,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生活品质。三是培育了农村新社区,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采用新的宅基地置换模式形成了一批新型农民居住社区,在改变了千百年以来农民单家独户、封闭的、以农耕社会为基本特征生活方式同时,大量新增的生活公共设施为农民开展文体活动、享受休闲娱乐提供场所,这为构建农村社区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创造了很好的条件。

面向农村、农民以集中居住为主的宅基地制度,在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建设资金收支平衡难度大,建造成本与拆迁安置价、以入与住房困难户之间的购置价,存在较大差价;二是农民的传统居住观念影响制约;三是住宅建设用地安排困难;四老房和宅基地退出机制不完善。

二、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创新的思路与对策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是整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农村宅基地制度创新的探索,着力解决农民住房难和土地资源紧张的矛盾,促进农民由就业型转移向居住型转移,从制度层面推进城乡融合和新农村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一)加强宅基地规划管理,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农宅集聚化建设。一是按照城乡发展规划一体化的要求,加紧制定并实施县域范围的城镇和村庄空间和农民集中居住区布点规划,以其为基础强化城乡空间联系,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切实有效地解决镇村聚落分散、人口集聚度低的问题。二是以城镇和村庄空间布点规划为依据合理确定政府投资农村公共性基础设施的重点区域,力避低效或无效投资,从基础设施的改善方面把新农村建设与城市化发展融合为一个有机整体。三是发挥村庄规划的控制和引导作用,统筹规划各街道(镇)农民公寓式住宅小区建设的选址及范围、规模。实行分类指导,引导农民居住向新型社区集中,对地处工业规划区、城镇规划区的农村,要加快村庄改造步伐,鼓励建设与城镇建筑风格相融合的多层住宅为主新型农村居住社区。对于地处农业发展区和生态保护区的农户,应控制单家独院式建设,在规划居民点内支持建设公共设施比较完善的户均占地集约型的联户联排式农宅。积极引导分散居住农户、新建翻建农户以及已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户向城镇及其周边地区的新社区集中居住,提高城镇人口集聚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

(二)加大政策扶持,加快农村住房制度改革推进力度。一是要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市政府已出台了《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住房制度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目前余姚、慈溪、镇海和鄞州等10余个试点已开始启动。各地应根据市政府意见精神,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制定和细化相应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增强政策措施的可操作性;同时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农村住房制度改革。二是要落实好农民建房的各项规费收取优惠政策,切实降低农村居民公寓建设成本。各县(市、区)要本着让利于民的精神,核定建设项目和优惠标准,原则上除上缴国家、省部分外,市及以下的行政性规费、城建配套费等全额免收。三是落实好用地政策,对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对于在旧村落翻建多层公寓中产生的复垦指标,不能原地开发建设的由政府以市场价予以收购,以补充农村公寓式住宅建设的资金平衡问题。

(三)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整理,探索城乡建设用地统筹高效利用。一是调整完善农村宅基地整理政策,通过提高复垦指标收购价、补助复垦经费,提高各地开展农村宅基地整理的积极性;要将土地整理工作的重心由农地整理向宅基地整理转变,__要争取列入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二是通过经济手段调节解决土地占补平衡与建设资金问题,耕地后备资源匮乏的地区,城镇新增建设用地收益挂钩支付用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与新农村建设,解决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资金渠道。三是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重点加强对新增宅基地的行政审批,根据农村居民点布局要求,原则上对“新人”采取集中建房,对新建房实行以多层为主的办法。对存量宅基地的原址翻建改建,也应遵循上述原则。农民建房供地方式以集体为主向国有(行政划拨或国有出让)和集体用地相结合转变。对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实行单独核定、单独下达,避免城镇建设挤占农村宅基地用地指标。

(四)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和流转机制,探索级差化管理农村宅基地使用的办法。一是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农户放弃宅基地进城落户,为农村废弃宅基地复垦整理创造条件。凡已在城镇购置商品房定居或愿意进城镇规划区定居的农民,只要自愿退宅还耕且以后不再申请新宅基地,政府按退出的宅基地面积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将原宅基地和房屋有偿调剂给有条件申请宅基地的本村村民,可视作放弃宅基地享受经济奖励。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资金来源为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奖励方式为一次性货币或养老生活补助。农民放弃宅基地后,将不影响其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益,不影响其原作为农民身份。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可在农村宅基地占地面积相对较大、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区域逐步推行。二是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可以打破传统的宅基地使用的行政区域界限,推动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逐步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考虑到各地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承受能力差异性,农村宅基地的有偿使用制度宜循序渐进地推进,可先在发达地区推行,待条件成熟时,再逐步扩大。三是建立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参照土地承包权的改革方向,调整农村宅基地的产权设置。确定每一块现状宅基地的长期使用者并依据规划新增或者缩并宅基地面积。允许农村宅基地在试点区域有序流转,探索建立与农村宅基地合法流转相配套的财税体制和集体土地产权制度等。建立集体与农户合理的宅基地流转收益分配机制。

第3篇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的现状与存在问题调研报告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内各家商业银行都在积极加快发展中间业务,中间业务无论从品种上、规模上都有了较大的发展。在为社会提供快捷、方便的金融服务的同时,也为银行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但是由于中间业务起步较晚,加上分业经营模式和重视程度不够等因素,目前中间业务的发展还是存在很多不足之处。

1、对中间业务认识不到位,不能树立正确观念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由于受传统银行经营理论影响较深,在经营观念上仍存在一定偏差,没有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进行准确定位。经营重点一直都放在负债,资产规模的扩张及资产质量的提高上,中间业务在我国银行商业经营中长期处于从属地位,从经营战略上没有把中间业务作为银行三大支柱之一进行大力发展。现今各行为追求短期经营业绩,普遍把中间业务作为吸收存款和争揽客户的一种手段,许多中间业务诸如代发工资、信息咨询、上门收款、零残币兑换等业务成为多数银行的无偿服务。

2、中间业务品种少,规模小,产品层次低,创新能力不足

我国的金融业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商业银行的业务被限制在一个相当狭窄的范围内,使银行难以设计开发出跨领域、综合性、多方位的中间业务产品,难以提高业务的集约水平和档次,业务品种趋向同质性,层次较低,主要集中在日常操作简单的结算,代理类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上,高科技,高收益的品种较少。初步统计,目前我国银行的中间业务仅260余种,从开办得较成功的品种来看,仅有信用卡业务。代收代付业务和票据贴现业务近年来发展较快,而保管箱服务、网上银行、财务顾问、个人理财业务等的影响还比较有限,新型金融工具如货币利率互换、金融期货与期权合约、远期利率协议、外汇等在国内的发展更是受到了限制。而在利用其经济金融信息、技术和人才等软件因素为客户提供高质量和高层次的服务方面还比较欠缺。

而西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范围广泛,种类繁多,尤其是实行混业经营以来,为满足客户各种需求,中间业务产品日新月异,层出不穷,凭借其在人才,技术,产品等优势给客户提供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系列的金融产品,据统计,外资银行所使用过的中间业务品种已达2万种,使现代商业银行成为名副其实的“金融百货公司”。

从规模上看,近年国内银行中间业务虽然发展较快,但由于没有作为一项主业务来经营,中间业务在银行的整个业务规模中占比例小,难以形成相应的规模效应。20__年上半年,中国银行集团中间业务净收入为75.33亿元,中间业务收入占比重为19%,同期中国工商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为50.5亿元,中间业务收入占比重为12.6%,中国建设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为42.52亿元,中间业务收入占比为14%。而西方商业银行以中间业务收入为代表的非利息收入一般占总收入的25%以上,各大银行甚至已超过了50%,如德国商业银行60%以上的收入来自中间业务,美国各大银行中间业务收入比重均在50%至80%之间,且呈上升趋势。

3、运作不规范,缺乏完整系统的科学管理

目前,国内大多数商业银行没有专门机构对中间业务的开发,运作进行系统管理,缺乏长远规划,协调与配合。在运作中,大部分商业银行仅限于下达中间业务完成计划,而对如何加强中间业务发展的组织,提高发展水平,还没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办法和切实可行的操作程序,在人力、物力、财力上投入不足,使基层银行在中间业务市场开拓中被动性强,难度大。

4、分业经营金融政策的制约

由于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分业经营的金融政策和体制,银行、证券、保险这几个行业,都是严格分开经营的,业务不能交叉,三个市场处于相对分隔状态,三者都只能在各自行业内为各自的客户理财,而无法利用其他两个市场实现增值。因此商业银行提供的个人理财服务,还只能停留在咨询、建议或者方案设计方面,不能真正代理客户进行组合投资,银行理财服务中的核心业务即增值业务大都无法办理,所以,国内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呈现“叫好不叫座”的局面。

5、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欠缺,技术水平落后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是集人才、技术、机构网络、信息、资金和信誉于一体的知识密集型业务,中间业务的开拓和发展需要一大批知识面广、业务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勇于开拓、懂技术、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尤其需要具备金融、法律、财会、税收等专业知识的中高级人才,如理财顾问,要求对银行、保险、证券、房地产、外汇、国内外经济形势都能比较全面的掌握,这些具有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专业人才在我国金融界非常稀缺,从一定意义上讲这已成为商业银行拓展中间业务的“瓶颈”。另外,中间业务是一项集科学技术、电子智能和服务质量为一体的现代化金融服务业务,它的发展必须要有相应的“软硬件”为依托,而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技术服务手段则显得比较落后,科技化程度低。尽管也建立了电子联行、电子清算中心等支付结算系统,但系统覆盖面有限,速度也有待提高。相比之下,西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服务手段科技化程度很高,软硬件设备、支付应用系统及管理信息系统先进,网络技术普及、发达,家庭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自助银行、网上银行等服务应有尽有,大大降低了成本,改变了传统银行的经营方式。

6、法规与制度不完善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只到20__年7月才出现第一个规范银行中间业务的法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法律法规上的滞后或空缺导致相关部门在很长时间内无法对中间业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各家商业银行拓展中间业务过

程中缺乏十分详细的、可遵循的行为和操作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还突出表现在中间业务收费管理方面缺乏统一的标准。一方面,由于部分中间业务收费标准过低,导致银行成本与收益倒挂,削弱了其盈利能力,甚至出现亏损,经济效益不明显显然难以调动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由于无明确、统一的收费标准,部分商业银行不计成本,免费甚至代客户支付业务费用,进行无序竞争,影响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健康、快速和协调发展。

银行自身制度建设滞后。直到现在,我国许多商业银行还没有建立专门从事中间业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创新中间业务发展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银行自身制度上的滞后严重阻碍了中间业务的发展。由于国有商业银行普遍没有建立金融产品创新制度,导致银行对市场的响应速度达不到市场的要求。同时,银行自主性产品创新能力弱,产品创新多以模仿外资银行或国内同业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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