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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安全操作4篇

发布时间:2023-02-21 13:24:08 查看人数:57

污水安全操作

第1篇 某污水厂生产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污水处理厂内运行安全生产一般要求

1、凡本厂职工(包括学员、实习生)要熟知安全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岗位,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

2、生产作业时必须穿工作鞋,注意防滑,不得在池上追逐奔跑,不得酒后上池子。

3、经常检查走道板、栏杆,如有不牢固或损坏情况,立即汇报修理。

4、夜里不得摸黑工作。

5、遇有池上积雪或结冰时,应先清扫,然后上池工作。

6、作好日常维护、保养并作好巡视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第二条防毒气管理要求

1、下池、下井工作必须先填写《井下、池内作业工作票》,向领导申报,经厂长、或分管厂长批准后方可进行。

2、下池、下井工作前,必须检测池内、井下毒气浓度,不符合工作要求时,不得下去工作。

3、当井下、池内毒气超标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等安全条件具备后,才可下池、下井工作。

4、井下、池内作业必须明确分工,明确负责人、安全员、抢救员,作业人数不得少于3人。

5、井下、池内作业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确实需要明火作业的,必须经安全主管负责部门批准,批准后才能进行。

6、井下、池内作业必须全神贯注,密切配合,工作时不许嬉戏及随意离开岗位,以免发生危险。

第三条防溺水和防高空坠落要求

1、池上栏杆必须经常检查,以防发生事故。

2、不准随意越栏工作,经批准后,越栏工作必须穿好救生衣或系好安全带并有人监护。

3、池上救生圈不得挪用,以备不测之需。

4、池上走道板必须保持平整和无积雪、无结冰。

5、全厂井盖如有腐蚀损坏,要及时调换。

6、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和深度近视人员不得登高作业。

7、迷雾、大雪、大雨或六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登高作业。

8、登高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和安全带。

9、夜间不摸黑登高。

10、饮酒、精神不振或医院证明不宜登高者不得高空作业。

11、登高必须检查脚手架、脚手板的牢固情况。

12、登高不准穿厚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

第四条交接班规定

交接班工作是保证安全正常运行,明确责任的重要环节,全厂职工必须严格执行。

一、交接班工作内容:

1、交清本班生产运行及设备运转情况;

2、交清生产报表、生产工具;

3、交清上级工作指令;

4、共同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

二、交接班要求: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岗;

2、交接班时,交接人员应全部到齐;

3、交接双方经认真检查,双方认可后,方可交接班。

三、交接人员任务:

1、交班前,交接人员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2、交班前应整理好生产报表,运行记录;

3、交班时,有责任回答接班人提出的问题;

4、发现接班人有酗酒、精神失常等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时,不得交接,并有责任坚守岗位,报告有关部门,等待处理;

5、接班人逾时不到,有责任坚守岗位,报告有关部门。

四、接班人任务:

1、接班人必须认真听取交班人介绍情况,严格按交接内容逐项检查;

2、交班人员提前离岗,接班人应及时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3、交班人交班不清,接班人可拒绝接班,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五、特殊情况处理:

1、交接班时,突然发生事故或设备故障,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应协助工作,待处理完毕后方可交班。

2、如事故或设备故障在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应汇报有关部门,有部门负责人决定交班人是否可离岗。

第2篇 污水处理设备安全操作与个人防护

1、安装污水处理设备的室内应保持干燥、通风,不能采用自然通风的,应采用机械通风。

2、操作人员在进行操作、维修、检修工作时,应穿工作服、戴橡皮手套,以保护皮肤。

3、污水处理设备的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正确操作,防止跑、冒、滴、漏,不可随意改变操作顺序,不然会引起设备损坏甚至危及人身安全。

4、采用二氧化氯法消毒的医疗机构,所用的原料(盐酸和氯酸钠)要严格分开存放,并在其外包装上做明显标识。避免应泄露、误操作或其它原因发生剧烈反应造成危险,如有泄露应用大量水清洗。

5、盐酸应存放在阴凉、通风、避光处,不得与可燃材料存放在一起,并且必须保存在密闭容器内,装卸时要轻拿轻放,不得撞击。

6、氯酸钠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内,注意防潮,不得与有机物和易燃物品存放在一起,严防粉末散落在地上,如不慎散落,必须立刻用湿黄沙拌和后扫干净,要轻拿轻放,严禁撞击。

7、采用液氯消毒的医疗机构,氯化系统的管道必须完好,连接紧密,无泄露。

8、液氯钢瓶禁止露天存放,必须存放在专用的库房内。

9、医疗机构消毒使用的氯酸钠、盐酸、氯气以及所产生的二氧化氯,对皮肤和呼吸道都有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通过人的皮肤和呼吸道进入人体,能引起牙齿酸蚀病,盐酸或氯酸钠落到皮肤上,应立即用水冲洗,如有水疱出现要去医院治疗;如眼、鼻、咽喉受到这些气体刺激可用温水冲洗和含漱;如眼睛被灼伤时,最好的方法是立即用大量的细水流冲洗,注意避免水流直射眼球。同时不要揉眼睛,以免酸浸入粘膜使伤势加剧,严重时立即送医院治疗。

10、如室内含有大量二氧化氯、氯气、氯化氢等有毒气体时,操作人员应立即离开房间,只许佩带防毒面具的人员进入室内,打开门窗通风换气。

11、因医疗机构的污水含有传染性病原菌、病毒、化学污染物和放射性物质,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所以污水操作人员在采样和监测污水时,应戴乳胶手套或一次性塑料薄膜手套,避免接触污水,如不慎接触,立即用肥皂反复洗净被污染的皮肤及手部,或用稀84消毒液浸泡消毒。

第3篇 污水厂生产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污水处理厂内运行安全生产一般要求

1、凡本厂职工(包括学员、实习生)要熟知安全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岗位,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

2、生产作业时必须穿工作鞋,注意防滑,不得在池上追逐奔跑,不得酒后上池子。

3、经常检查走道板、栏杆,如有不牢固或损坏情况,立即汇报修理。

4、夜里不得摸黑工作。

5、遇有池上积雪或结冰时,应先清扫,然后上池工作。

6、作好日常维护、保养并作好巡视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第二条防毒气管理要求

1、下池、下井工作必须先填写《井下、池内作业工作票》,向领导申报,经厂长、或分管厂长批准后方可进行。

2、下池、下井工作前,必须检测池内、井下毒气浓度,不符合工作要求时,不得下去工作。

3、当井下、池内毒气超标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等安全条件具备后,才可下池、下井工作。

4、井下、池内作业必须明确分工,明确负责人、安全员、抢救员,作业人数不得少于3人。

5、井下、池内作业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确实需要明火作业的,必须经安全主管负责部门批准,批准后才能进行。

6、井下、池内作业必须全神贯注,密切配合,工作时不许嬉戏及随意离开岗位,以免发生危险。

第三条防溺水和防高空坠落要求

1、池上栏杆必须经常检查,以防发生事故。

2、不准随意越栏工作,经批准后,越栏工作必须穿好救生衣或系好安全带并有人监护。

3、池上救生圈不得挪用,以备不测之需。

4、池上走道板必须保持平整和无积雪、无结冰。

5、全厂井盖如有腐蚀损坏,要及时调换。

6、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和深度近视人员不得登高作业。

7、迷雾、大雪、大雨或六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登高作业。

8、登高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和安全带。

9、夜间不摸黑登高。

10、饮酒、精神不振或医院证明不宜登高者不得高空作业。

11、登高必须检查脚手架、脚手板的牢固情况。

12、登高不准穿厚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

第四条交接班规定

交接班工作是保证安全正常运行,明确责任的重要环节,全厂职工必须严格执行。

一、交接班工作内容:

1、交清本班生产运行及设备运转情况;

2、交清生产报表、生产工具;

3、交清上级工作指令;

4、共同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

二、交接班要求: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岗;

2、交接班时,交接人员应全部到齐;

3、交接双方经认真检查,双方认可后,方可交接班。

三、交接人员任务:

1、交班前,交接人员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2、交班前应整理好生产报表,运行记录;

3、交班时,有责任回答接班人提出的问题;

4、发现接班人有酗酒、精神失常等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时,不得交接,并有责任坚守岗位,报告有关部门,等待处理;

5、接班人逾时不到,有责任坚守岗位,报告有关部门。

四、接班人任务:

1、接班人必须认真听取交班人介绍情况,严格按交接内容逐项检查;

2、交班人员提前离岗,接班人应及时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3、交班人交班不清,接班人可拒绝接班,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五、特殊情况处理:

1、交接班时,突然发生事故或设备故障,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应协助工作,待处理完毕后方可交班。

2、如事故或设备故障在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应汇报有关部门,有部门负责人决定交班人是否可离岗。

第4篇 污水处理厂生产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污水处理厂内运行安全生产一般要求。

1、凡本厂职工需熟知安全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岗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2、生产作业时必须穿工作鞋,注意防滑,不得在池上追逐奔跑,不得酒后上池子。

3、经常检查走道板、栏杆,如有不牢固或损坏情况,立即汇报修理。

4、夜里不得摸黑工作。

5、池上有积雪或结冰时,应先清扫然后上池工作。

6、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并做好巡视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生产运行部。

第二条:防毒气管理要求

1、下池、下井工作时必须填写《井下、池内作业工作票》,向领导申报,经经理或生产运行部主管同意后方可进行。

2、下池、下井工作前,必须检查池内、井下毒气浓度,不符合工作要求时,不得下去工作。

3、当井下、池内毒气超标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等安全条件具备后方可下池、下井工作。

4、井下、池内工作必须明确分工,明确责任人、安全员、抢救员,作业人数不得少于3人。

5、井下、池内作业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确实需要明火作业的,必须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进行。

6、井下、池内作业必须全神贯注,密切配合,工作时不准嬉戏及随意离开岗位,以免发生危险。

第三条:防溺水和防高空坠落要求

1、池上栏杆必须经常检查,以防发生事故。

2、不准随意越栏工作,经批准后,越栏工作必须穿好救生衣或系好安全带并有人监护。

3、池上救生圈不得挪用,以备不测之需。

4、池上走道必须保持无积雪和无结冰。

5、全厂井盖如有腐蚀损坏应及时更换。

6、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和深度近视人员不得登高作业。

7、迷雾、大风、大雪或六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登高作业。

8、登高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和安全带。

9、夜间不得摸黑登高。

10、饮酒、精神不振或医院证明不宜登高者不得高空作业。

11、登高必须检查脚手架、脚手板的牢固情况。

12、登高不准穿厚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

第四条:交接班要求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岗。

2、交接班时,交接人员应全部到齐。

3、交接双方经认真检查,双方认可后方可交接班。

第五条:交接人员任务

1、交班前,交接人员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2、交班前应整理好生产报表、运行记录。

3、交班时有责任回答接班人提出的问题。

4、发现接班人有酗酒、精神失常等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时,不得交接,并有责任坚守岗位。

5、接班人逾时不到,有责任坚守岗位,报告有关部门,等待处理。

6、交接班时,突然发生事故或设备故障,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应协助工作,待处理完毕后方可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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