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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安全管理15篇

发布时间:2022-11-29 17:30:06 查看人数: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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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安全管理

第1篇 泰州大桥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安全管理模式创新

1 前言

泰州大桥位于长江两岸的泰州市和镇江、常州市之间,起自宁通高速、讫于沪宁高速,全长约62公里,由北接线、跨江主桥、夹江桥和南接线四部分组成,主桥工程采用了“三塔两锚”的新型悬索桥结构,核准总投资93.7亿元,建设工期5年半。

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和协调者,建设单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对保障大型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安全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继颁布实施,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义务得以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安全工作逐步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通过制定招标准入条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力度,使得工程建设劳动作业环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有了很大的改善。

近年来,桥梁安全事故频发,如广东九江大桥撞塌、湖南堤溪沱江塌桥等事故,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和群死群伤现象,这无疑给泰州大桥的安全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自2007年12月正式开工以后,泰州大桥建设单位始终将安全管理作为重点工作,在安全管理模式上进行一系列的实践和创新。

2 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泰州大桥安全管理的难点分析

2.1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广泛调研国内外的公路、铁路、桥梁、隧道等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现状,笔者认为,大型工程项目在建设安全管理过程中暴露出以下突出问题:

(1)各参建单位亟须纳入系统化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众多,包括建设、勘察、设计单位,以及众多的施工、监理等单位,施工组织及管理比较复杂。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各参建单位虽然都有一套自身内部的安全管理体系,但各参建单位之间的权责关系不明晰、信息沟通程序不明确、管理控制程序不确定,不能够为建设项目提供高效、通畅的管理,不利于加强对对工程建设项目总体的安全监督管理。

(2)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力度不足

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力度不足。一是管理力量显得不足:较多建设单位设未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仅配备一两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尽管现场经验丰富但理论知识不足;二是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尽管制定了种类比较齐全的各项管理制度,但多停留在纸面上,没有经过充分的论证,在实际操作中也没有得到有效的传达和落实;三是管理手段欠丰富:多以对工地不定期巡查作为主要手段,安全工作主要交给施工和监理单位去完成,未能实现对从业单位强有力的监督和指导。

(3)安全生产考核评价需进一步完善

工程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众多,各参建单位都建立了自己的一套考核指标体系。但是,在以下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首先在主管部门监管层面,对建设单位及下属各从业单位缺乏明确的考核指标,监管工作缺乏有效的抓手;其次在建设单位管理层面上,考核指标多为定性考核,主观因素太多,难以客观评价各参建单位的安全工作情况,也没有在操作中得到有效的落实;最后在施工单位内部管理层面,各单位都有一套自己的考核指标体系,但形式多样,水平也参差不齐,缺乏一个统一的标尺来衡量和比较各单位的管理水平。

(4)安全生产费用监管不到位

安全生产费用是工程建设安全的基础保障。虽然《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提出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的基本内容和要求,但由于过于宏观,且缺乏具体的计量范围和内容,使得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成为工程建设中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表现在:一是使用不合理,如生产设备费用在安全费用中列支;二是账目不清楚,存在未设立专项帐户管理、相关的发票凭证不全、使用金额和票据金额不一致等情况;三是监管不到位,基本上由施工单位自行统计,总监办、建设单位没有进行有效的核算和监督。

2.2泰州大桥安全管理的难点分析

泰州大桥作为正在建设中的特大桥梁工程,施工组织及管理非常复杂,且施工过程中采用大量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这些都给全桥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体表现在:

(1)参建单位及人员众多,组织管理非常复杂

全线划分为11个监理标段,38个主体工程施工标段和2个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标段,参建人员目前已有数千人,施工组织及管理非常复杂。

(2)工程建设气候条件较差,地质水文条件要求高

建设现场易遇雷电、台风等自然灾害,地质、水文条件对工程要求也比较高,水上施工易受水流、潮汐、大风、河床冲刷等不利因素的影响。

(3)施工过程中采用大量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主桥采用世界第一的2_1080特大跨径三塔两跨悬索桥;中塔采用世界高度第一的纵向人字型钢塔,塔高192米,总重13000吨;中塔采用世界上入土最深的水中沉井基础,下沉至标高-70米的深度。这些都给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4)高处、水上作业多,历时长

南、北锚碇分别采用高41m、57m高的沉井,南、北塔塔顶高程180m,中塔采用76m高沉井基础、192米高钢塔结构,这些施工都属于特高处作业,而且整个作业贯穿工程建设始终,历时较长。

(5)施工机械众多,水上交通运输繁忙

全桥从基础工程到上部结构安装,都使用了大量的机械设备,尤其是使用了大量危险性较大的起重机械。悬索桥中塔的作业平面搭在水上,施工人员、材料和机具的运送都要依靠船舶,极易发生事故,而且作业平台需警惕受到船舶的撞击。

第2篇 架桥机安全管理方案

1.目的

为了保证架桥机架梁工程的顺利进行,加强架梁作业工序的管理,严格控制倾覆、溜车、掉梁、高空坠落等事故,确保架梁作业的安全和质量,完成好架梁施工任务,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2.指标

2.1架桥机架梁不发生倾覆、溜车、掉梁、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事故;

2.2架桥机架梁工程管理方案到位率100%;

2.3架桥特种设备检验合格率达到100%。

3.范围

本管理方案适用于本项目部对架桥机架梁作业的控制。

4.职责

4.1项目部安质部负责编制本管理方案并组织指导实施、监督。

4.2现场施工负责人负责对架梁施工过程进行控制。

4.3队、工班负责抓好施工现场管理,督促施工人员按架梁工序进行作业,检查落实架桥机作业安全措施。

4.4项目部工程部负责架梁施工技术方案的制定和交底,指导作业人员按照规范、技术交底架梁,搞好架桥机作业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安全工作。

5. 架桥机架梁工程安全管理防护措施

5.1架桥机作业一般安全技术要求

架桥机作业任何时候都应特别注意桥梁架设的安全技术,确保架设安全。

5.1.1本桥采用双导梁三角桁架架桥机,架桥机长70米,两点起吊,最

大吊装重量150t。

5.1.2对参加架桥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进行严格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1.3对桥梁架设安装人员(装吊工、电工、铆工等)按规定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工作。工作前严禁喝酒,并保持足够的睡眠。

5.1.4进入工地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5.1.5架设和安装使用的机电设施(起重机械、吊装机具、运输机械等)均应保持良好状态,具有较高的安全系数,并按规定进行试吊、试运和检查以及刹车试验,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使用。电气设备检查绝缘良好方可送电。

5.1.6架桥作业设专人现场指挥,排专职安全员全程监督,夜间禁止架梁。

5.1.7架桥期间防雷电、防洪和防暑等措施,按国家现行规章和公司相应管理方案执行。

5.1.8架桥作业中上下施工,应相互错开,向下传递和向上提升工具设备,应加强寮望,建立呼应制度。

5.1.9在大风、雷雨、大雾天气时严禁架梁施工。

5.2架桥机组装

本桥的架桥机拼装选择在0#台后的路基上进行,采用吊车进行组装,吊装过程中有专人指挥,遵循平衡稳定的原则,前进轮用木楔刹死,防止溜滑。组装过程中安排专人负责桁架的水平检查,保持架桥机的平稳,严禁不同步提升桁架。组装过程中同时遵循以下规定:

1、架桥机的组装处地基必须经过压实处理,保持足够的密实度和平整度,并宽于桥台2-3米。

2、架桥机的组装现场应封闭,禁止闲杂人员进入。进入组装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好防护鞋,在桁架梁上工作的人员应系好安全

带。

3、组装架桥机应由架桥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负责现场指挥,按照“自下而上、从中间到两边”的作业流程依次装配。组装桁架梁时要搭好枕木垛,安装每个部件都要严格检查,确保无误。安装电机时要确认旋转方向,功用相同的电机转向应一致。安装液压件要注意进出油口位置不能装反。

4、组装架桥机使用汽车起重机配合作业,严格执行《起重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由一人现场指挥。不准使用挖掘机、装载机等工程机械代替起重机作业。

5、架桥机组装完毕后必须进行检查调试。检查内容包括:

(1)轨道敷设是否平顺和标准;

(2)高强度连接螺栓是否全部达到了规定力矩;

(3)液压管路连接是否正确可靠;

(4)电气线路连接是否准确规范;

(5)接通电源,查看仪表盘各指示灯是否工作正常;

(6) 启动运行天车,观察走行是否正常、卷扬机起落是否平稳;

(7) 打开液压系统,查看液压表指示是否在规定范围内,系统各执行元件动作是否正常,管件接头有无泄漏。

6、上述检查确认无误后,在组装场地进行吊梁、运梁试验,吊装试验要包括纵向运梁、吊梁、天车吊梁纵移、架桥机负重横移等全过程,在确认性能可靠后,正式架梁作业。

5.3架梁作业

5.3.1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

(1)架梁作业实行岗位责任制,所有参加架梁作业的人员必须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2)架梁现场设指挥员两名(一正一副),正指挥员位于架桥机中部,负责监视指挥整个架梁过程,向操作工发出操作指令;副指挥员位于前方桥墩(台)处,负责监视梁的纵横向运行,与正指挥员随时保持联系,紧

急情况下可直接向操作工发出指令;

(3)架桥机操作工一人,位于主控制室,负责整机操作,架桥时按照指挥员的指令,准确无误的完成各项操作任务;

(4)安全巡视员3-4人,负责对架桥机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架桥作业时左右两侧各一人,后部一人,分别监视架桥机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操作工发出紧急停机信号;

(5)随机电工一人,负责检查巡视线路,随时排除电气故障;

(6)机修工一人,负责排除机械和液压系统故障;

(7)辅助人员若干名,负责架梁作业中的其它事项和劳务配合;

(8)机组所有人员要严格监守工作岗位,既分工合作又相互配合,保证架桥机安全运行。

5.3.2、架梁前的准备工作:

(1)架桥机在桥头组装完毕准备架梁时,应在桥头处铺设纵移轨道,以便架梁;

(2)桥机悬臂前进至下一个桥墩;前移过程应保证桁架平稳。

(3)将架桥机中后部四个液压缸同时伸出,使架桥机中后驱动小车悬空,扳动驱动小车改变其运动方向,辅助人员迅速铺设纵向轨道。收回液压缸,将驱动小车就位于纵向轨道上。

(4)在架桥机最后两片桁架梁上放置不少于10吨的配重,将两部天车开到架桥机后部;

(5)安全巡视员仔细检查桁架梁之间高强度螺栓连接情况;各支腿及驱动小车的连接及焊缝情况;卷扬机钢丝绳情况以及其它部件的完好情况;

(6)电工将电缆线接至架桥机中间位置,预留30米以上的活动电缆,以备架桥机前进时使用,检查线路及电气元件是否良好;

(7)完成以上准备工作后,架桥机可以悬臂就位。

5.3.3、悬臂前进的操作程序:

(1)指挥员、操作工、安全巡视员各就其位。开动液压系统,取出前

支腿销子,将前支腿收回,使架桥机成悬臂状态;

(2)操作工按下主开关,踩响电铃通知有关人员。指挥员确认一切就绪,发出整机前进指令;

(3)操作工复述前进命令,按下大车前进开关,架桥机悬臂前进。安全巡视员紧盯驱动小车的运动位置,确认正常运行;

(4)当前支腿即将抵达预定位置时,副指挥员应提前2-3秒钟发出停机命令,便于操作工有充分的操作时间。如果停机时架桥机未到位,可点动前进,指挥员应确认点动距离,两次点动应间隔10秒以上;

(5)架桥机纵向到位后,伸出前支腿油缸,在枕木上支撑,用销子将前支腿固定;

(6)用天车将横移轨道送至前桥墩上,铺设完毕后,将前驱动小车落在横移轨道上;

(7)起升中后部液压缸,使中后驱动小车悬空,迅速铺设中后横移轨道,改变中后小车运动方向,使其落在轨道上,架桥机成横移状态;

(8)检查横移轨距,架桥机作空车横移试验两次以上。

5.3.4、架梁作业安全操作程序:

(1)将梁运至架桥机中后部,辅助人员用钢丝绳将梁捆绑牢固。前天车将吊钩放下,将梁提升至高于中间门架15厘米,一号天车拖动梁体前进,使梁后部进入架桥机内,用二号天车将梁后部提起,保持相同高度;

(2)操作工将天车同步开关打开,按下启动按钮,两天车同步前进。前进过程中无特殊情况严禁停机;

(3)当梁体到达规定位置,指挥员果断下令停机,操作工迅速按下停机按钮,并拉下刀开关;

(4)同时启动卷扬机将梁落至离桥墩10厘米高度,前后未达到同一高度时,可分别下降吊钩。纵向距离未到位时,可点动天车前进或后退,使其达到规定位置;

(5)指挥员确认有关人员就位,准备工作完成后,发出整机横移命令,

将梁送至规定位置。整机横移到位前0.3米时,指挥员下令停机,作点动横移,使梁逐步就位;

(6)当架设边梁时,离规定位置3米时应换为液压缸起吊边梁。边梁即将到位时,指挥员和操作工应加倍小心,点动距离要小,横移轨道边缘处必须安装楔铁;

(7)梁体即将就位时,为防止碰撞,应在梁体中间放入厚度适宜的泡沫板或软木板,以缓解冲击力;

(8)当梁体前后左右距离都符合要求时,指挥员下令落梁。辅助人员拆除吊具和钢丝绳,架桥机回到中间位置准备架设下一片梁。

5.3.5、架梁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1)严禁任何误操作。特别是悬臂前进和架设边梁时,不允许有丝毫失误。指挥员发出的命令应准确、清楚,操作工在操作前应复述命令,确认按钮。听到警告要立即拉下紧急停机开关;

(2)悬臂前必须检查高强度螺栓有无松动,前进时要密切观察中间珩架梁法兰盘有无变形和裂痕,听到异响应立即停机或后退;

(3)悬臂前进或吊梁作业时,无特殊情况中途严禁停机。尽量少使用点动,每次点动间隔应在10秒钟以上;

(4)安全巡视员应经常检查吊梁钢丝绳有无损伤,若断丝数超过钢丝总数的3%时,应更换新钢丝绳;

(5)架桥机工作过程中,安全巡视员负责轨道楔铁的安装和拆除,不得有误;

(6)操作工在工作期间应严格坚守工作岗位,需要离开控制室时,应向指挥员报告,并拉下电闸,锁好门。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控制室;

(7)在启动液压系统时,操作工应注意观察液压表,本机液压系统压力不准超过21mpa,有异常情况应停机检查。液压油面低于三分之二时应当及时补充;

(8)架桥机运动时,所有在运动范围内的人员都必须保持站立姿势,

严禁坐卧,非本机人员应站立在工作范围10米以外。严禁在起吊的梁体上站人;

(9)架桥机在雨、雪、大雾、大风天气、夜晚以及其它不适宜的气候条件下,应停止架梁作业;

(10) 架桥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维修,严禁带故障作业。

(11)架桥机作业人员均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体检,严禁有高血压、恐高症的人员上岗作业,作业时要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支座安装时制作挂篮,人员有可靠的防坠落措施,不得悬空作业。

(12)、已架好的梁作支撑,防止倾覆;整孔架完后应按照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梁板安装质量进行检验,合格后立即连接横隔板,形成整体;并在桥梁两边钢管搭设防护栏杆,外挂密目安全网封闭;架桥上作业时桥下不准人员活动,在第四跨跨越乡村道路处两边设立警示牌并派人值班,架梁时严禁人员通过;对于有人员活动的地方施工杂物严禁抛撒,梁板丛向湿接缝用用安全平网或木板进行封闭。

5.4 架桥机维护保养

5.4.1日常检修保养:

(1)每日工作前,安全巡视员应做例行检查,检查内容是:高强度螺栓有无松动断裂;珩架梁法兰盘有无裂痕、间隙是否正常;钢丝绳有无断丝和绳卡松动现象;吊具有无损伤及裂痕;液压系统和减速器有无漏油及其它故障。

(2)电工仔细检查线路连接情况和电器执行元件工作情况。

(3)安全巡视员应利用工作间隙随时检查驱动小车工作情况,有无裂痕及轮轴过热现象;检查各运动部件是否正常,卷扬机制动是否可靠,有无脱瓦现象。

5.4.2定期保养:

每周进行下列保养项目:检修卷扬机闸瓦;给驱动小车、滑轮组加注

润滑油脂;清洗液压油滤清器;检查交流接触器、电流继电器、热继电器元件;清洁电机及控制室、液压系统等。

5.5架桥机拆卸

1、架桥机架梁完毕后,应铺设轨道,将架桥机开到桥头处,实施拆卸作业。

2、拆卸现场应封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进入拆卸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防护鞋,在珩架梁以上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3、拆卸前电工应对各条电缆、电线进行标识。机组人员应对液压管件、油缸以及其它需要标识的部件进行标识,以方便拆卸和下次装配。

4、拆卸作业由架桥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组织指挥,依照装配的相反顺序进行。

5、拆卸珩架梁时要用枕木垛支撑,枕木垛搭建要牢固可靠。

6、遇有暂时拆卸不动的螺栓时,应用柴油浸润后拆卸,不准强力击打或用火焰加热后强行拆卸。用火焰加热后拆卸的高强度螺栓必须报废,不准继续使用。

7、拆下的零部件要进行保养处理,分类存放,液压管件的接口要进行密封处理。

5.6用电管理

架桥机用电设置专门的分配电箱,不与其它设备共用,配电按照“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的原则进行,配电箱底盒接地,移动配电箱安装稳固,距离地面不小于60cm;移动电线全部采用铜芯电缆,其它电线架空,埋地要穿管和标记;电线与铁质构件相连时要做绝缘处理;所有电器设备开关均采用按钮开关,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6.配套管理措施

项目部在架梁作业期间要编制现场触电、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防范事故发生。

7.起止日期

本管理方案自架桥机架梁作业之日起,至架梁施工完毕之日止。

8.资源配置

由架桥机组及有关部门根据架梁工程的需要,做好资源配备计划报财务部门备案,实行专款专用。

第3篇 大桥施工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长江江苏段大桥(以下简称大桥)施工期的水上交通秩序,保障施工期桥区水域水工工程、水工作业和过往船舶航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长江江苏段大桥施工期从事大桥建设、施工以及在桥区水域内航行、停泊、作业等与水上交通安全有关的活动。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主管大桥施工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大桥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大桥施工期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

第四条 大桥施工期桥区水域范围(以下简称桥区水域)为桥轴线上、下游各一定范围内的两岸联线间水域。具体范围由海事管理机构根据通航情况和施工需要确定。

第五条 桥址、桥区水域范围、桥区水域船舶航路的确定与变更、通航尺度、施工作业事项、船舶防风要求以及其他与通航安全有关的信息,由海事管理机构以航行通(警)告等方式发布。

第六条 大桥施工期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大桥建设、施工单位及施工船舶应当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承担施工期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 施工安全管理

第七条 大桥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加强施工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二)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供桥梁施工设计、水文测图等技术资料;

(三)申请办理或协同施工单位办理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手续,及时通报施工进展情况;

(四)负责同步建设涉水桥墩的防碰撞设施;

(五)负责设置、调整、维护桥区水域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标志;

(六)备妥满足桥区水域施工现场应急需要的值守拖轮,确保紧急状态下的应急处置;

(七)组织协调桥区水域内施工单位定期按应急预案演练,组织施工区内突发事件的施救抢险;

(八)督促施工单位配备必要设施、制定应急预案和落实安全措施;

第八条 大桥施工单位具体负责大桥施工期间作业安全,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二)按规定取得《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并在核定水域范围内施工作业;

(三)施工作业影响船舶航行时,适时向有关单位及船舶通报施工信息;

(四)妥善遮蔽夜间有碍航行安全的照明灯光,有效处理焊接、切割等作业产生的影响船舶安全的火花;

(五)及时清除遗留在施工区水域的碍航物;

(六)负责施工船舶的管理,督促其依法办理签证等相关手续;

(七)负责施工作业人员的水上水下施工安全教育与培训;

(八)配备警戒船,负责施工区的安全警戒;

(九)定期组织施工作业的应急演练。

第九条 大桥施工船舶应持有有效的船舶证书,配齐合格的船员,保持适航状态,满足施工作业条件,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批准的施工作业水域内施工作业;

(二)除按规定显示信号外,白天应悬挂黄色施工专用旗一面,夜间应显示紫色环照灯一盏;

(三)在规定的vhf频道上守听,保持与过往船舶的联系,及时通报施工信息;

(四)穿越通航分道的施工船舶应当主动避让沿规定航路行驶的船舶;

(五)不得超载、超客;

(六)施工船舶应在海事管理机构指定的水域内停泊,并遵守停泊秩序。

前款所述的施工船舶是指经大桥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批准,在施工作业水域内为大桥建设提供服务的船舶,包括施工工程船、工程辅助船、测量船、送料船、交通船等。

第十条 在桥区水域设置施工作业码头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辅助设施,应按规定向大桥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第三章 通航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船舶航经桥区水域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船舶通过桥区水域前,应对舵、锚、主辅机、航行信号、船队系缆及拖带设备等进行严格检查,保持良好技术状态,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通过;

(二)船舶通过桥区水域必须由熟悉桥区情况、技术熟练的驾引人员操作;

(三)通过桥区水域的机动船,应在进入桥区水域前鸣放声号一长声,发现航道、航标异常或本船船位不正,不能确保安全通过时,不得通过桥区水域;

(四)通过桥区施工水域的船舶,相互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禁止在同一航路内追越和并列行驶,严禁停车淌航;

(五)能见度不良时,禁止船舶通过桥区水域。

第十二条 拟通过桥区水域的危险品船舶、客轮和1000总吨或主机功率588千瓦及以上的船舶,应按规定向大桥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动态。具体报告要求由大桥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另行公布。

第十三条 正在通过桥区水域的船舶发生异常情况,危及或可能危及船舶和大桥施工作业安全时,应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向大桥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或现场海巡船(艇)报告。

第十四条 船舶(队)经过桥区时,与桥墩、桥梁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第十五条 未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任何船舶、浮动设施不得在桥区水域内进行穿越、抛锚、掉头、测量、编解队、过驳、采掘以及其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或活动。

严禁在桥区水域内进行试航、捕捞、水上游览等活动。

第十六条 船舶进入桥区水域应服从大桥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的现场监督管理。发生异常情况,对水上交通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时,大桥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第十七条 严禁非施工船舶进入施工区水域。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者,海事管理机构将依据有关法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 江苏沿海水域大桥施工期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南京大胜关长江大桥施工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同时废止。

第4篇 路桥工程分局安全生产投入统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落实工程局有关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的有关精神,规范我分局安全生产投入统计工作,全面真实反映全分局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状况,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分局所属各单位、项目部的安全投入管理。

第三条 分局安全生产费用按照“项目提取、确保需要、单位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 各项目部负责安全投入基础统计工作,并统计汇总报分局财务部及工程管理部。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有关规定

第五条 各单位要依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以完成产值为计提依据,按照所从事的施工主业范围分类确定具体的提取标准。

(一)房屋建筑工程为2.0%。

(二)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

(三)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为1.0%。

分包工程时,应在分包合同中具体明确安全费用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标准,并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第六条  投资开发建设项目,安全费用的提取按《暂行办法》第六、七、八、九、十条规定执行。

第七条  按照《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各单位上年末安全费用专户结余达到本单位上年度营业额的2%时,经分局工程管理部和财务部同意,可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

第八条  各项目部安全费用应及时、足额提取并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使用,年度结余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九条  各项目部要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第三章  统计职责

第十条  各项目部主要领导应保证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投入统计工作。

第十一条  各项目部财务人员负责安全投入统计、上报工作,并依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定期与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费用账户核对,确保安全资金的使用。

第十二条  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和统计口径,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实施。

第十三条  各经营管理、施工技术、设备物资、人力资源等部门按各自分工协助财务部门进行安全投入统计工作。

第四章  统计范围

第十四条 安全投入统计的主要内容

(1)安全工程费用。指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针对特定危险以及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工程项目的费用。如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具有潜在危险的工艺改造费用;各种警示装置、标志、器材费用;安全课题研究费用;临时性安全防护设施费用等。

第5篇 桥梁工程高处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桥梁工程高处作业施工安全,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安全与健康。

第二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桥梁工程高处作业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的规定,重点针对作业高度在15m(三级)以上高处作业及特殊高处作业中的悬空高处作业。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在建桥梁工程项目。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目标责任

(一)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结合工程施工特点,制定桥梁工程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方案和发生紧急情况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项目经理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如变更须按变更程序审批,特殊情况下采取紧急措施,遏制事故发生,避免损失。

(二)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高处作业安全目标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安全保证体系和管理网络,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三)项目经理部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对桥梁施工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要逐层落实到人。

(四)高处作业施工中应运用现代管理技术,推行现代先进管理方法,编制科学的安全施工程序,标明安全技术关键点,合理组织施工,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 人员

(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二)高处作业人员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并要定期进行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严重贫血病、恐高症、严重关节炎等疾病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培训;在高处施工采取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时,要提前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与交底。

(四)作业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不得穿拖鞋、硬底鞋等。

(五)在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工具袋,防止各种工具、零件等物料坠落伤人。

(六)严禁酒后、过度疲劳登高作业。

(七)水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

第七条 施工现场

(一)施工现场必须有完备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牌,注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设施尽量做到定型化,防护栏杆以黄黑(或红黑)相间的条纹标示,盖件等以黄或(红)色标示。安全设施由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高处作业所用物料,均应合理分散堆放,平稳、牢固,不可放置在临边或升降机口附近,也不得妨碍通行和装卸。拆除下的模板及余料等物件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随意乱置,严禁向下丢弃物料,传递物件时,不得抛掷。

(三)运送作业人员和物件的电梯、升降机、塔吊等必须有可靠的安全装置,调试后报所在地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期间应定期检修。运行时严禁人货混装。

(四)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有专人负责,并配备通讯工具。施工现场一旦有险情发生,必须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

(五)高处作业场所的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不得毁损或擅自移位、拆除。确因施工需要须暂时拆除或移位的,要报经负责人审批,批准后才可拆移,工作完毕后要即行复原。发现缺损,及时恢复。

(六)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浓雾、雷雨、冰雪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雷雨、台风、大雪过后,应及时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清扫、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脱落和损坏现象时,应立即进行修理加固,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作业。

第三章 设施及用电

第八条 现场施工设施要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高处作业的挂篮、支架、托架以及操作平台等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单项设计,其设计计算书、图纸、操作规定、技术交底须上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必要时要进行前期试验。

第九条 在高处进行预应力作业前,必须搭置可靠的工作平台,若在雨天作业,还应架设防雨棚,张拉钢筋的两端要设置安全挡板,并在张拉施工平台上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禁止非操作人员在张拉时进入施工平台。

第十条 操作平台

(一)操作平台要按设计方案架设,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要求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的按相应标准进行设置,强度满足作业安全要求。

(三)操作平台栏杆外必须牢挂安全立网,多张立网连接使用时,相邻部分应靠紧或重叠,立网底部全部封严。平台底部架设平网,网内不得有落物堆积,保证安全网受力均匀。

(四)操作平台必须设置供作业人员上下的安全通道,通道应搭设牢固并符合安全规定。

(五)操作平台架体应保持稳固,平台严禁超载或负荷集中。

第十一条 外用电梯

(一)电梯架体与建筑物附着要符合规范要求。

(二)电梯司机须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三)载人电梯轿厢内、外必须安装紧急停止开关。所经过的操作平台必须设置有联锁装置的防护门或栅栏。

(四)人员出入口要有防护棚。

第十二条 电气

(一)临时配电线路按规范架(敷)设整齐;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

(二)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按要求使用标准化配电箱,用电设备与移动式配电箱的距离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 防雷电、防撞

(一)桥梁主塔(墩)及施工现场内处于相邻建筑物防雷装置保护范围以外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机械设备,要采取防雷措施,设置可靠防雷电装置。遇雷雨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撤离危险区域,人体不得接触防雷装置。

(二)构筑物主体或起重机塔身高于30 m时,应在其顶端装设防撞信号灯。

第四章 临边

第十四条 高处作业施工现场工作面边沿没有围护设施或虽有围护设施,但高度低于1.2m,人或物有可能坠落的,均须作临边防护。

第十五条 高处临边作业,必须设置上下两道可靠的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的高度不应低于1.2m,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m。栏杆外挂密目安全网封闭。

第十六条 临边外侧下方是交通通道时,敞口立面必须满挂安全立网作全封闭处理,并设置限宽、限高、限速安全标示和防撞设施,通道上部应架设安全棚。

第十七条 临边施工区域,要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八条 夜间施工时,照明、警示灯光必须满足安全要求。

第五章 交叉作业

第十九条 作业现场尽量避免安排交叉作业,确因技术与工艺要求必须进行交叉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现场监督。

第二十条 作业人员在上下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面上。下层作业位置应处于上层作业物体可能坠落的范围之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上下之间应设置隔离防护层。

第二十一条 在高处进行电焊作业时,作业点下方及周围火星所及范围内,必须彻底清除易燃、易爆物品,作业现场要备有消防器材,严禁操作人员将焊条头随手乱扔。

第二十二条 进行模板安装与拆除作业时,要按设计所确定的顺序进行,作业面及操作平台下方不得有人员走动、逗留。

第二十三条 在通航水道进行作业前,要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组织施工,保障船舶通航安全。

第六章 架设、拆除作业

第二十四条 架设、拆除作业必须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列入作业指导书,方案须经总工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 施工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培训,作业前必须进行层层安全技术交底,并留有交底签认记录。

第二十六条 架设、拆除作业要充分考虑作业人员的安全,加强个人防护和相互间的保护措施。

第二十七条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情况下施工,至少2人以上作业,并有专人负责现场安全和监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做到劳逸结合,严禁疲劳作业。

第二十八条 施工过程必须遵循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新工艺及特殊架设、拆除要经过科学计算及试验,可行后方可正式施工。

第二十九条 拆除前,应先将各类线路、管道等辅助设施拆除或迁移。

第三十条 拆除工程应自上而下进行,先拆除非承重部分,后拆除承重部分。严禁立体交叉或多层上下进行拆除,在拆除时,应确保未拆除部分的稳定。

第三十一条 在拆除龙门架、托架、钢支架等重物时,应有吊机配合进行,并有专人指挥,指挥信号明确。拆除时,吊物要稳吊轻放,杜绝斜吊歪拉,不得采用“整体推倒法”。

第三十二条 为确保未拆除结构的稳定,根据结构的特点,必要部位要采取加固措施后再进行拆除,并且要有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指导。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如有与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有关规定不相一致的,以国家或行业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由集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6篇 桥梁施工管理中的安全管理

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 人类对桥梁的使用需求逐渐增加, 并对桥梁施工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 加强桥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非常重要。

在开展桥梁施工的过程中, 只有加强安全管理, 才能确保施工的质量。然而目前我国很多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都没有注意安全管理, 导致各种安全事故频发, 给施工人员和施工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

经常出现的问题

1 安全管理意识薄弱

就目前来看, 我国很多桥梁施工单位都将发展重心放在了经济利益获取上, 忽视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尤其是企业领导层, 缺乏安全管理意识和安全管理理念, 因此在安全管理措施方面投入较少, 导致安全事故频发, 当事故发生后, 才对其进行事后处理。施工单位内部缺乏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管理部门人员的专业技能与综合素质较低, 对员工缺乏安全教育与培训。

2 施工前安全设计不合理, 安全材料使用不合格

在桥梁工程施工开始前, 需要预先对整个工程进行施工设计, 制定合适的施工方案, 后期的施工会按照施工计划开展。但是有很多施工计划中的安全设计都不规范、不合理, 设计师在设计前没有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 也没有认真了解施工需要, 没有对用户的安全使用进行深入考虑, 导致设计不符合工程发展需求。

3 施工安全规程不健全, 违法违规作业现象普遍

目前我国有关道路桥梁施工的安全规程主要是针对普通的公路桥梁施工制定的, 具有普遍性。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 公路桥梁承载的车辆越来越多, 车辆行驶的速度越来越快, 在这种背景下, 使用一般的安全规程并不能保证桥梁的质量与安全。并且在桥梁施工过程中, 违法违规作业现象频繁发生, 这给施工安全管理部门带来了诸多困难, 有待施工安全管理部门做进一步解决。

4 安全检查频次不合理

有些项目负责人认为, 只要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做月底的全面大检查就符合安全检查频次要求, 但是在冬雨季、夜间施工等特殊时段缺乏安全检查, 不能够对施工进行全程监控, 当发生安全事故时不能及时发现, 容易引起更大的损失。

改进对策有哪些?

1 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

完善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能够为施工开展提供良好的指导与约束, 因此, 在建设桥梁工程时, 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 建立符合企业与项目需要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

2 加强桥梁施工环境安全的控制

环境因素对桥梁施工的安全性也有很大的关系, 施工环境一般包括自然环境和作业环境两种, 前者通常包括水文环境和地址环境, 而后者则包括现场的通风情况、采光情况等。如果施工现场的地质环境过于恶劣, 或者出现了异常变动, 很容易引起桥梁坍塌, 造成安全事故。

3 加强施工安全教育与培训

桥梁施工离不开大型仪器与设备, 如果设备质量存在问题, 会间接影响施工效率, 从而影响工程的安全性。因此, 加强对大型设备的管理非常有必要, 这就意味着要加强对设备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使其明确安全规章制度的内容, 增强其安全管理意识。

4 加强桥梁安全施工方面的技术管理

第一, 做好脚手架方面的安全措施。

第二,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配电, 施工单位还应当对电箱加设防水装置。

第三, 做好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5 加强监督管理

对于桥梁工程来说, 政府或相关部门应对其施工的开展过程进行监督与管理, 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同时, 施工单位内部也应当派专门的人员深入到施工现场, 对每一个施工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发现了安全隐患, 应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排除。另外, 施工单位还可以实施奖惩制度, 对违规操作人员进行严厉惩罚, 以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 确保施工质量。

安全管理在桥梁工程施工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施工单位只有增强安全管理意识,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同时加强监督管理, 才能切实保证施工的安全性, 提高施工的质量, 进而推动桥梁施工行业的发展。

莫让悲剧再发生!

第7篇 大型桥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一、一般安全规定:

l、高桥、大跨、深水、结构复杂的大型桥梁施工,应对施工安全进行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单项工程(包括辅助工程、临时工程)开工之前,应根据交通部《公路施工安全规程》制定出安全操作细则,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施工人员应熟知并遵守本工种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劳动安全保护用品,严防高处坠落,异物打击、触电,淹溺或其它各类机械的、人为的伤害事故。

3、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4、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区域,应布设安全网。

二、施工准备安全规定

本规定与第一节路基施工安全管理中的第二条相同。

三、明挖基础施工安全规定:

l、坑壁四周应清除3m范围空地,并不得堆放材料机具等,应根据不同地质情况,确定坑壁坡度。

2、在水中挖基,应备有便于出入基坑的爬梯等安全设施,基坑需机械抽排水时,须备足够的抽排水设备。

3、坑深zm以上,坑内人员须戴好安全帽,经常检查坑壁有无异常情况。

4、经常检查机具、索具、挂钩等是否完好牢固。

5、人工运输脚手板应牢固,单人挑道板不少于60cm,双人抬运过板不少于1.2m。

四、人工挖孔桩安全规定:

1、人工挖孔桩,宜在无水或少水的密实上层或岩层中施工,挖孔应根据孔壁密实度及渗水情况,采取孔壁支护及排水、降水措施,严防坍孔。

2、对孔壁的稳定性及吊具设备等,应经常检查,孔顶出土机具配专人管理,设置高出地面的围栏,孔内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头顶应设置挡板供出碴时掩蔽,出人孔须使用专用钢筋梯。

3、挖孔暂停时间,孔口应设置罩盖及标志;夜间应设置示警红灯。

4、人工挖孔深度超过10m时,应采用机械通风,挖孔最深不宜超过15m。

5、挖孔桩内岩石需爆破时,应采用浅眼爆破法,使用毫秒微差爆破,严格控制药量。

6、经常检查孔内气体情况,m氧化碳含量达0.3%时,应采取通风措施,空气污染超过三级标准浓渡值时,如没有安全可靠的措施,不得采取人工挖孔作业。

五、钻孔灌注桩施工安全规定:

l、钻孔机械就位后,应对钻机及配套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钻机安置必须平稳、牢固,钻架应加设缆风绳。

2、冲击钻孔,选用的钻锥、卷扬机和钢丝绳等,应配置适当,钢丝绳与钻锥用绳卡因接时,绳卡数量应与钢丝绳直径相匹配。

3、冲击过程中,应在起重机钢绳上打一深度标记,以便把握钢丝绳松驰适度。

4、使用钻架起吊时,应经常检查架子、天梁、滑车、钢丝绳情况是否良好;经常检查冲击器的磨损情况,锤脚已经磨损应及时焊补。

5、检查机械时,应在孔口搭设临时脚手板,谨防坠落孔内。

6、器械落入孔内时,应使用钩绳等工具打捞,在没有可靠的防坍塌和淹溺措施的情况下,严禁人员进入孔内作业。

六、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1、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或随时体检,发现不宜登高的病症,不应从事高处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须穿软底轻质鞋,所需材料事先准备齐全,工具事先放在工具袋内,拴稳挂牢。

3、高处作业所使用的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梯子不得两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交口)使用梯子应设置围栏。

4、运送人员和物件的升降电梯、吊笼,应设置可靠的安全卡,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严禁乘坐运送物资材料的吊栏。

5、高处作业人员与地面联系,应配有通讯设备或有专人负责。

6、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拴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7、人工倒运钢丝绳上高空,中间休息时要用卡子卡死下滑部位,防止钢绳受力滑动伤人。

8、搭设脚手架,铺设走道板,禁止搭空头板,走道板要满铺,随铺随订。

9、禁止上下交叉作业,若无法错开时,应先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0、架空钢丝绳上有节头、卡子,滑车等障碍时,禁止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翻越。

11、高处作业工作平台外侧应设置防护栏;高度超过10m,应设置安全网。

12、在大风大雾等不良天气或视线不清时应停止高空作业。

七、缆索吊装施工安全规定:

1、吊装前应做严密的准备工作,对地垄、索塔、缆车、滑车、动力、机具等设施进行全面验收检查,是否符合高处作业等要求。

2、设立统一指挥系统,并组织参加吊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施工难度、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项目要组织专门培训。

3、准备工作就绪之后,要组织吊装人员技术交底,并进行试运转和超载荷试吊。

4、牵引卷扬机启动要缓慢,进行速度要平稳;构件在吊运时,起重卷扬机要协调配合,控制好构件在空中的位置,起重卷扬机不得突然提升或下降构件,避免产生过大弹跳。构件就位时,作业人员要等构件稳定后再进行操作。

5、构件不能垂直就位,需旁侧主索吊具协助斜拉时,指挥信号要明确,各组卷扬机要协调运行。

6、起重和牵引卷扬机不得同时开动;双筒卷扬机除冲孔之外,禁止放空档;牵引上禁止悬挂重物。

7、重物起吊之后,吊点下方及运行线路下方禁止人员站立或通行。

8、在受力钢丝绳三角区内禁止人员站立或通行。

9、用于吊运材料、工具及构件的缆绳跑车,不得运送人员。

10、登高操作人员应携带工具袋,不得将安全带挂在主索,扣索,缆风绳等上面。

八、导梁(桥梁)安装安全规定:

1、构件安装之前,应制定安装方案,建立统一指挥系统。对施工难度、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项目要组织培训。

2、导梁组装时,各节点应联结牢固,导梁受力部位的钢桥架须经过质量检验,不得使用受损件。

3、导梁通过的导轮支座必须牢固可靠,导梁接近导轮时,应采取渐进的方法进入导轮,导梁推进到位后,用千斤顶顶升,将导梁置于稳定的木垛上。

4、导梁上的轨道应平行等距铺设,使用不同规格的钢轨时,其接头处应妥善处理,不得错台。

5、导梁横向联结须稳固牢靠,导梁就位后要进行校直校正。

6、构件在预制场地起重装车后,牵引至导梁时进行速度不得大于5米/分钟,到达安装位置后,平车行走轮应用木楔楔紧。

7、构件就位起吊后,应加设支撑、垫木,以保持构件平衡稳定,各岗位作业人员要集中精力,听从指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九、架桥机安装构件安全规定:

1、架桥机组拼(或定型产品_悬臂牵引冲的平衡稳定及机具配备等,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2、架桥机就位后,为保持前后支点的稳定,应用方木支垫。前后两支点处,还应用缆风绳封固于墩顶两侧。

3、构件在架桥机上纵、横向移动时,应平缓进行,卷扬机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信号协调操作。

4、全幅宽架桥机吊装边梁就位前,墩顶作业人员应暂避开。

5、横移不能一次就位的构件,操作人员应将滑道板,落梁架等准备好,等构件落入后,再进入作业点进行构件牵引(或顶推)横移等项工作。

十、门架超重运输安全规定:

l、门架安装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组织检查验收,移动式门架除进行静载试验外,还应加载在轨道上往返运行一次,检查龙门架在移动中的变形,以及轨距、轨道平整度等情况。

2、门架顶横移轨道两端,应设置制动枕木。

3、门架中心距离与重物两吊点应相互一致,以免门架偏心受力造成事故。

4、门架就位后应放其前后牵引索,用木楔楔紧平车轮子,以免门架受力滑动;fi架顶平车就位按规定捆好构件,重物高度应起到可能遇到障碍的0.sin以上。

5、取掉平车掩木开始牵引,操作中应注意平缓稳定,被吊重物不得左右摇摆,行进速度控制在5米/分钟以内,防止重物惯性摆动。

6、开动和停止电动机,应缓慢平衡地操作控制器;需作向后移动时,必须等机、物完全停稳后方可操作。

7、门架拆除时,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十一、千斤顶操作使用前应详细检查,并做承载试验,操作人员应熟悉其性能,并能熟练操作。

l、工作前应准备好所使用的工具;千斤顶、摇手、水平尺、垂球、保险木、抓钉等。

2、千斤顶底盘基础应平整坚实,顶升重物必须在重心位置,垫木选择性能。尺寸相同的坚硬木材。

3、顶升t梁、箱梁等大吨位构件,必须在梁两则加设支撑;构件两端不得同时顶起或下落,一端顶升或下落时,另一端要支稳,撑牢。用多台千斤顶起升同一重物时,动作应同步、均衡。

4、千斤顶的升降应随时加设或抽出保险垫木,构件底面与保险垫木的距离宜控制在scm之内。

5、千斤顶提升最大工作行程不得超过丝杆或齿轮全长的75%。

十二、预制件运输安全规定:

1、轨道平车运输,轨道路基要有足够的宽度、强度、平整度。轨道铺设应平直、圆顺,轨距应在允许误差值内:轨道半径不得小于25m,纵坡不宜大于2%,轨道与其它道路交叉,须按规定设交叉道口。

2、轨道平车运输大型构件时,平车的转向、托盘(或转盘)、支撑制动器等应进行检查。

3、大型预制件运输应设专人指挥,并经常检查构件在平车上的稳定状况及轨道平车有无变形。

4、构件运输时速度要缓慢,下坡时必须以溜绳控制速度,并用人拖拉止轮木跟随前进。当纵坡较大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方可运输。

5、大型预制件平板拖车运输,时速宜控制在5公里/小时内。简支梁运输除在横向加斜撑防倾覆外,平板上的搁置点必须设有转盘。

6、拖车运输购件时,除驾驶员外,还应派人监视安全情况,平板拖车上禁止乘人,运行中宜缓行,避免急刹车。

7、装卸车地点路面要平坦坚实,装卸时机车均应刹车。

十三、混凝土浇筑安全规定:

1、人工推车上料时,手推车不得撒把,运输料道上应有防滑设备。

2、机械上料时,在铲斗移动范围内不得站人,铲斗下方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3、作业结束后,应将料斗放下,落入斗坑或平台上。

4、浇筑预制混凝土时,应搭设作业平台和斜道,不得站在模板上作业。

5、电动震捣器应使用电缆线、电源开关置于干燥处,多台震捣器同时作业应设置集中开关箱,由专人看管,操作人员要配戴安全防护用品。

6、搅拌机清洗应停机,料斗起落在450—900时,人员不得站在斗鼓中间清洗。以防身体碰到操纵杆造成事故,搅拌机启动前必须确定无人在斗鼓内。

7、运输混凝土的四轮翻斗车宜缓速行驶,防止发生倾覆事故。

8、悬空索道,输送混凝土应接起重运输安全操作进行。

十四、泵送混凝土安全规定:

1、混凝土泵应设置在作业棚内,安装平衡牢固,泵车安设未稳之前,不得移动布料杆。作业前检查输送泵电气设备是否正常、灵敏、可靠。

2、泵送前应检查管路、管节、管卡及密封圈的完好程度,不得使用有破损、裂缝、变形和密封不严的管件。

3、管路布设要平顺,高处、转角处应架设牢固,防止串动、移位。

4、泵送中要设专人经常检查管路,遇有变形、破裂时,应及时更换,防止崩裂。

5、混凝土泵在运转中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不得带病作业。

6、操作人员须熟悉并遵守泵车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

7、拆卸管路接头前,应把管内剩余压力排净,防止管内存有压力而引起事故。

8、作业结束,采用空气清洗管道时,操作人员不得靠近管道端部。

十五、模板安装及拆除安全规定:

l、在基坑或围堰内支模板时,应先检查基坑有无坍方迹象,围堰是否坚固,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2、向基坑内吊运材料和工具时,应设溜槽或绳索系放,不得抛掷。机械吊送应设专人指挥,模板要捆绑牢靠,基坑内操作人员要避开吊运材料。

3、人工搬运支立较大模板时,应设专人指挥,使用的绳索要有足够强度,绑扎牢固。支立模板时,应先固定底部再进行支立,防止滑动或倾覆。

4、用机械吊运模板时,吊点下方不得站人或通行。模板下放距地面lin时,作业人员方可靠近操作。

5.支立模板要按工序操作,当一块或几块模板单独竖立较大模板时,应设临时支撑,上下必须顶牢。整体模板合拢后,应及时用拉杆斜撑固定牢靠,模板支撑不得接触脚手架。

6、高处作业时应将工具装在工具袋内,传递工具不得抛掷,不得将工具放在平台和木料上,更不得插在腰带上。

7、作用斧锤须顾及四周上下安全,防止伤及他人。斧头刃口处应配刃口皮套。

8、拆除模板时应制定安全措施,按顺序分段拆除,不得留有松动或悬挂的模板,严禁硬砸或用机械大面积拉倒。

9、拆除模板禁止双层作业。3m以上模板在拆除时,应用绳索拉住或用起吊设备缓慢送下。

十六、预应力张拉安全规定:

l、预应力钢丝束张拉施工前,检查张拉设备,工具是否符合施工及安全要求。压力表应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

2、锚环及锚塞使用前应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3、高压油泵与千斤顶之间的连接点,各接口必须完好无损。油泵操作人员应戴护目镜。

4、油泵开动时,进、回油速度与压力表指针升降,应平稳、均匀一致。安全阀要保持灵敏可靠。

5、张拉前操作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张拉两端相距较远时,宜使用对讲机。

6、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张拉作业区。

7、在己拼装或现浇的箱梁上进行张拉作业,其张拉作业平台,拉伸机支架要搭设牢固,平台四周加设护栏。

8、张拉千斤顶的对面及后面严禁站人,作业人员应站在千斤顶两侧。

9、张拉操作中若出现油表震动剧烈、漏油、电机声异常,断丝、滑丝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检查。

10、张拉钢丝束完毕退销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人工拆卸销子时,不得强击。

11、张拉完毕后,对张拉施锚两端应妥善保护,不得压重物,管道灌浆前,梁端应设围护和挡板,严禁撞击锚具、钢丝束及钢筋。

12、先张法张拉前应对台座、横梁进行检查、张拉中及未浇混凝土之前,周围不得站人或进行其它作业。浇筑混凝土时,震捣器不得撞击钢丝束。

十七、脚手架安全规定:

1、钢管脚手架连接材料应使用扣件,接头应错开,螺栓要坚固。立杆底必须使用立杆底座。不得使用铅丝和麻绳连接钢脚手架。

2、式简易脚手架应按产品设计拼装连接牢靠,并使用钢管加强横向连系和剪刀支撑。

3、脚手板要铺满、绑牢、无探头板,并牢固地固定在脚手架支撑上。脚手架的任何部份均不得与模板相连。

4、脚手架要设置栏杆,敷设安全设施并应经常检查,确保操作人员和小型机械安全通行。

5、脚手架上的材料和工具要安放稳妥整齐,有坡度的脚手板,要加设防滑条。

6、悬空脚手架应用栏杆和撑术固定稳妥、牢固、牢靠、防止摆动摇晃。

7、搭设在水中的脚手架,要经常检查受水冲刷情况,发现松动,变形或沉陷应及时加固。脚手架上作业的人员应配戴救生设备。

8、脚手架高度在10—15m时应设置一组缆风绳与地面夹角为450—600,缆风绳的地锚应注意保护。

9、拆除脚手架时,周围应设置警戒标志或护栏,应按从上到下顺序拆除,不得上下双层作业,拆除的脚手架,板应用人工传递或吊机吊送,严禁随意抛掷。

十八、支架施工安全规定:

1、支架所用的桩木、万能杆件等应详细检查,不得使用腐朽、劈裂、大节疤的圆木及锈蚀、扭曲严重的杆作和钢管等。

2、地基承载能力必须符合设计标准,否则应采取加固措施,使其达到设计要求。土质地基雨季须有防水措施。

3、支立排架要按设计要求施工,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并要与垫木连结牢固,防止不均匀沉落、失稳和变形。

4、支立排架时应专人指挥,支立排架以竖立为宜,排架竖立后用临时支撑撑牢,再竖立第二排。两排架间的水平和剪刀撑用螺栓拧紧,形成整体。

5、用吊机竖立排架时,应用溜绳控制排架起吊时的摆动。

6、支立排架时,不得与便桥或脚手架相连,防止支架失稳。

7、立柱排架大面积拆卸时应边拆边撑木,保持平衡稳定。严禁将全部水平和斜撑拆除,再放立柱。

十九、木工机械安全规定:

l、木工机械开机前应添加润滑油脂,先试机,待机件各部运转正常后,方可工作。

2、机械运转中,如有不正常的声音或发生故障时,应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维修。

3、操作人员工作时,要扣紧衣扣和袖口,严禁戴手套作业:留长发者须戴好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

4、木工机械的转动部分,要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工作中更换据片、刨片、刃具、钻头时必须切断电源,停止转动后方可拆装。

5、圆盘锯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操作,禁止站在锯片同一直线位置,锯片上方安装挡板和滴水装置。锯片不得有连续断齿。

6、接料者要待料出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木料锯到接近端头时,应由下手拉,手不得继续推进。

7、送料用力要均匀,遇本节应减速。长度不足50cm的短料不得上锯。

8、平刨机刨料前应清除材料上的钉子灰垢,根据木料材质调整刨料速度,手严禁放在木节上。

9、刨木材的大面时,手须在木料的上面;刨木材的小面时,手可放在木材上半部。手指须离刨口3cm以上,每次刨削不得超过1.smm。刨料长度超过zm时,必须由两人操作,料头过刨口20cm后,下手方可接料,用力要均匀。

10、活动式的台面,调整切削量时,须切断电源,停止转动方能进行,防止台面与刨面接触造成事故。

11、刀架夹板必须平整贴紧,全金马片焊缝的高度不得超过刀头、固定刀片的螺旋应钳入槽内,离刀背不得小于10mm。

12、平面创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将手伸进安全挡板里侧移动挡板,不得拆除安全挡板进行刨削。

13、压刨机必须使用单向开关,不得使用倒顺开关;送料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位,应停机拨正;操作必须待料送出台面。

14、人员站在机床一侧操作,每次削量不得超过3mm,所创材料不得短于前手压滚距离,厚度不足1cm时须垫衬托板。

二十、钢筋制作安全规定:

1、钢筋施工场地应满足作业需要,机械设备的安装要牢固、稳定,作业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

2、钢筋调直及冷拉场地应设置防护挡板,作业时非作业人不得进入现场。

3、钢筋施工切断机作业前,应先进行试运转,运转正常后,方能进行切断作业。切长料时由专人把扶,切短料时要用钳子或套管夹牢。不得因钢筋直径小而集束切割。

4、人工锤击切断钢筋时,钢筋直径不宜超过20nun,使锤人员和把扶钢筋、剪切工具人员身位要错开,并防止断下的短头钢筋弹出伤人。

5、绑扎钢筋高过l.5m,应有固定临时支架进行稳定,并设绑脚手架,不得攀登和站在钢筋骨架上。

6、场地绑扎t梁钢筋,应先设置稳妥分层支架,两面同时进行绑扎,防止受力不均造成事故。

二十一、焊接作业安全规定:

1、电焊:

(1)电焊机应安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点,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电焊机应设置单独的开关箱,作业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焊完毕,拉闸上锁。遇雷雨天气,应停止露天作业。

(3)在潮湿地点工作,电焊机应放在木板上,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操作。

(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5)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焊接前必须清洗干净,打开所有孔口,保持空气流通。

(6)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必须开设进、出口。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容器壳体隔离开。施焊过程中每隔半小时至一小时外出休息10一15分钟。

(7)接线、地线不得与钢丝绳,各种金属管道、金属构件等接触,不得用这些物体代替地线。

(8)更换场地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现场,清除焊渣。

(9)在高空焊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应备消防设备。

(10)焊接模板中的钢筋、钢板时,施焊部位下面应垫石棉板或铁板。

2、气焊

(1)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定型产品,必须备有灵敏可靠的防口火安全装置。

(2)乙炔发生器应置于干燥、通风处。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用明火检查是否漏气,氧气、电石应随用随领,下班后送回专用库房。

(3)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受热不得高于35oc,防止火花和锋利物件接触胶管,气焊枪点火时应按“先开乙炔,先关乙炔”的顺序作业,点火的焊枪不得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随意乱放。

(4)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表面,严禁沾污油脂。氧气瓶应设有防震胶圈,并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剧烈震动和烈日曝晒。

(5)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筒上放置物体,不得用手在浮筒上加压和摇动,添加电石时、严禁明人照明。

(6)乙炔发生器不得放在电线下方,焊接场地距离明火不得少于10m。

(7)乙炔气管用后需清除管内积水。胶管回火装置结冻时,应用热水溶化,不得用明火烘烤。

(8)电石应在干燥的地方,移动或搬运应打开桶盖,轻移、轻放。开桶时头部要避开,不得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

(9)施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施焊完毕将氧气阀门关好,拧紧安全罩。乙炔筒提出头,头部应避开浮筒上升方向,提出后应挂放,不得扣放在地上。

第8篇 基于公路与桥梁工程谈起施工的安全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逐步扩大,公路桥梁施工建设将成为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近几年我国加大对公路建设的投资力度,使得公路和桥梁工程迅猛发展,大大地改观了目前的交通面貌。但是在公桥梁工程施工中,缺乏安全意识,运用一些不懂技术的廉价劳动力,引发了很多安全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威胁,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因此加强公路与桥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1公路与桥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内涵 安全管理是施工企业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综合性的系统科学。安全管理的对象是生产中一切人、物、环境的状态管理与控制,是以实现生产过程安全为目的的现代化、科学化的管理。其基本任务是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要求,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构建企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活动,采取相关的安全管理对策措施,以期科学地、前瞻地、有效地发现、分析和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制度,主动防范、控制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避免、减少事故及所造成的损失。随着改革开放,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加大对公路建设的投资力度,使得国家级高速公路和地方高等级公路迅猛发展,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公路交通网络。然而在实际施工中由于不懂得安全生产管理,造成公路桥梁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其影响很大,会直接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的损失,给施工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带来巨大损失。因此,如何确保公路工程特别是高速公路桥梁程的施工安全,从而顺利实现交通建设跨越式发展,是当前一项重大的现实课题。 2公路桥梁施工中经常出现的问题 2.1安全管理的意识薄弱。一是施工企业领导缺乏安全思想认识,不能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只是停留在说上,存在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生产的倾向,认为干工程是大事,而安全工作应该放在工程之后,未能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在管理机构上,由于对安全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对安全重视不够,工作力度不大,并没有设置健全的管理机构,也没有建立完善的安全投资、安全培训等制度。安全工作处于被弱化的状况,即使有相应的安全机构,机构也不健全,制度不落实,徒有形式,安全责任主体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工作薄弱。二是员工也没有形成良好的安全意识,在施工现场,对安全操作规程,消防防火等安全防护知识缺乏了解,不佩戴安全帽,私自乱搭乱扯电线,他们大多只知道凭自己的经验办事,而很少遵守操作规程,即使发现有操作危险,他们大多会存在侥幸心理而我行我素。 2.2施工前安全设计不合理,安全材料使用不合格。 据某知名组织分析,很多安全事故是因为前期工程项目设计策划和施工准备阶段就存在缺陷,主要是指:图纸的设计未经过专家论证,太注重理论设计,没有考虑实际工程需要;勘察文件或报告不详细、不准确、不能真实全面地反映实际的地下情况;在设计中不按照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标准予以设计,导致设计不能适应工程的发展,没有考虑到用户安全的需要,对施工的重点环节和部位没有予以强调;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等。除此之外,在技术交底之后,存在着一些为了节约成本倾向,对于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安全材料的引进,并没有出具相关的三包证明和合格证明,给安全生产管理埋下了巨大的隐患。

2.3施工安全规程不够健全,违法违规作业现象普遍。现有的公路桥梁工程施工安全标准或规范主要规定了一般公路桥梁施工安全的技术要求,只具有一般性,对于公路车辆流量大、行驶速度高的新形势,以及在自然环境恶劣条件下的公路桥梁作业施工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使得施工现场经常会受到车辆行驶以及恶劣环境的影响,从而给施工安全管理带来较大困难,出现很多新的问题需要去研究和解决。除此之外,由于缺乏明确的安全施工管理规程,施工单位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无证设计(施工)、越级设计(施工)、边设计边施工、违法分包转包、擅自修改设计,随意更换设备,拓宽路基,减少成本,不采取配套的安全措施,不进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是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存在安全隐患、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 3加强公路与桥梁工程安全管理的措施与建议 3.1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首先,施工企业在思想上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管理是关系到工程建设和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性。其次,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因此,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各种事故隐患,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力争把安全事故遏制在萌芽阶段。其次要重视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使其知道生产劳动其安全的重要性和防护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方法,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安全事故应急措施;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力图在施工中避免安全事故。 3.2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施工行为。除了加强对现有公路桥梁施工的施工的规章制度进行细化外,还要建立专门针对特殊条件的规章制度,比如使用率较高、车流量较大的公路的施工规定以及特殊地质,自然灾害频发地区公路桥梁施工的施工规定。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施工,坚决杜绝无证设计(施工)、越级设计(施工)、边设计边施工、违法分包转包、擅自修改设计等不法行为,在施工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有问题及时提出,以防因技术问题导致的安全事故,在现场要加强安全保护措施,所有的施工人员都要在安全的条件下采取配套措施安全施工,施工中不能随意更改设计,改变图样,遇到特殊问题时应向上级报告,经批准后再进行操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3技术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与革新 公路施工技术管理工作不能固步自封,止步不前,应经常走出去进行学习交流,在借鉴其他先进技术和有效管理经验基础上,结合本身需求和实际情况,不断推广实践和学习吸收。施工技术组织实施主要是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机械化水平,建立和健全技术管理组织机构和技术责任制度。实行技术责任制的目的是保证各技术岗位都有技术负责人,防止和杜绝施工中责任不清或无人负责现象。同时可以充分发挥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落实技术交底和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图纸会审要求要有组织、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未经会审的施工图纸不得用于施工。技术交底工作可分级进行,分级管理,目的是使全体参与职工施工进度;提高工程施工质量,保证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合理节约施工资源,降低施工直接成本;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和变更管理,争取最大工程施工效益。技术革新主要是对陈旧的施工工艺和操作方法进行改革或优化、对施工设备和工具进行改进提高效率、对原材料方面进行改进降低消耗或综合利用、应用先进管理方法、完善施工实用技术等,对于重大技术改造方案和新技术应用方案应作为重大课题系统地进行研究论证,最终企业通过技术组织实施和施工技术革新,不断提高生产水平。4 结束语安全管理是公路与桥梁工程施工桥梁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综合性系统科学,安全管理的水平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安全施工涉及面广,要求高,需要各方面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才能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服务于社会。

第9篇 桥梁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结合宁德宁武高速公路a4桥梁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桥梁工程基础及下部构造、桥梁上部工程的安全施工保障措施,望桥桥梁施工队及各作业班组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

第一章、桥梁工程基础及下部构造的安全施工保障措施

一、施工现场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

2、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房屋,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均应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要求,并配备消防器材;

3、施工现场应设置醒目的安全生产标志牌;

4、生产生活用水要符合国家标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水质污染。

二、施工用电安全生产

1、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触电”的标志;

2、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3、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接电源;

5、照明灯具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6、照明线路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不得接触潮湿地面,并不得接近热源和直接绑挂在金属物架上;

7、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8、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9、电焊时,应佩戴防护眼镜,雨天不得在露天电焊;

10、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动电缆的方法移动电焊机;

11、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不准焊割。

三、机械设备施工安全

1、搅拌机的停放位置应选择平整坚实的场地,安装在牢固的台座上。搅拌机的操作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的工作情况。

2、插入式振动器的电动机电源上,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电缆线应满足

操作所需

的长度,作业时应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3、切割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作业时应佩戴防护眼镜。

4、电动葫芦使用前应检查有无漏电,设置缓冲器,严禁超载起吊,起吊构件应捆扎牢固。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指定位置,构件升起,并切断电源。

5、挖掘机作业和行走应平整坚实。作业时,挖掘机应保持水平位置,严禁人员出现在挖掘机作业区范围内。

6、电动凿岩机启动前,应检查机构各部位,确认正常后,方可通电,电缆线不得敷设在水中或金属管道上通过。

7、自卸汽车卸料前,车厢上方应无电线或障碍物,四周应无人来往。

四、桥梁工程基础及下部构造施工安全措施

一)、基坑支护及开挖

1)、现场施工区域应有安全标志和维护设施;

2)、基坑施工期间应指定专人负责基坑周围地面变化情况的巡查;

3)、挖土期间,应注意挡土结构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不允许因土方的开挖遭受破坏。

二)、人工挖孔桩安全操作规程

1. 从事挖孔桩的作业人员必须视力、嗅觉、听觉、心脏、血压正常,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2. 人工挖孔桩施工前,应根据桩的直径、桩深、土质、现场环境等状况进行混凝土护壁结构的设计,编制施工方案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

3. 人工挖孔桩施工前应对现场环境进行调查,掌握以下情况:

⑴地下管线位置、埋深和现况;

⑵地下构筑物(人防、化粪池、渗水池、坟墓等)的位置、埋深和现况;

⑶施工现场周围建(构)筑物、交通、地表排水、振动源等情况;

⑷高压电气影响范围。

4.人工挖孔桩施工前,工程部必须向桥梁施工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交底内容应包括施工程序、安全技术要求、现况地下管线和设施情况、周围环境和现场防护要求等。

5. 人工挖孔作业前,桥施工队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

6. 施工前应检查施工物资准备情况,确认符合要求,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施工材料充足,能保证正常的、不间断的施工。

⑵施工所需的工具设备(辘轳、绳索、挂钩、料斗、模板、软梯、空压机和通风管、低压变压器、手把灯等)必须完好、有效。

⑶系入孔内的料斗应由柔性材料制作。

7. 当土层中有水时,必须采取措施疏干后方可施工。

8. 人工挖孔桩必须采用混凝土护壁,混凝土等级不得低于c20,厚度不得小于10cm,必要时可在护壁内沿竖向和环向配置直径不小于6mm,间距为200mm钢筋;首节护壁应高于地面20cm,并形成沿口护圈,护圈的壁厚不得小于20cm;相邻护壁节间应用锚筋相连。护壁强度达5mpa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施工中必须按施工设计规定的层深,挖一层土方施做一层护壁,严禁超规定开挖、后补做护壁的冒险作业。

9. 人工挖孔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每孔必须两人配合施工,轮换作业。孔下人员连续作业不得超过2h,孔口作业人员必须监护孔内人员的安全。

⑵孔下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⑶桩孔周围2m范围内必须设护栏和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3m内不得行驶或停放机动车。

⑷严禁孔口上作业人员离开岗位,每次装卸土、料时间不得超过1min。

⑸土方应随挖随运,暂不运的土应堆在孔口1m以外,高度不得超过1m。孔口1m范围内不得堆放任何材料。

⑹料斗装土、料不得过满,每斗质量不得大于50kg。

⑺孔口上作业人员必须按孔内人员指令操作辘轳。向孔内传送工具等必须用料斗系放,严禁投扔。

⑻必须自上而下逐层开挖,每层挖土深度不得大于100cm,松软土质不得大于50cm。严禁超挖。

⑼作业人员上下井孔必须走软梯。

⑽暂停作业时,孔口必须设围挡和安全标志或用盖板盖牢,阴暗时和夜间应设警示灯。

10. 施工中孔口需用垫板时,垫板两端搭放长度不得小于1m,垫板宽度不得小于30cm,板厚不得小于5cm。孔径大于1m时,孔口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并扣牢保险钩,安全带必须有牢固的固定点。

11. 料斗和吊索具应具有轻、柔、软性能,并有防坠装置。每班作业前应检查桩孔和工具,确认安全。

12. 孔内照明必须使用36v(含)以下安全电压

三)、模板安装与拆除

1)、安装模板时操作人员应有可靠的落脚点,并应站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

2)、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3)、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的临时固定设施。

4)、现浇多层构筑物时,应采取分段支撑的方法。

5)、侧模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损坏后方可拆除。

6)、底模应在同一部位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试块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拆除。

四)、脚手架搭设与拆除

1)、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单独操作,严禁酒后作业。

2)、悬空作业处应有平整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3)、搭设脚手架,立杆根部必须埋入土中30cm以上,所有脚手架必须采用顶撑保护。

4)、脚手架其主要杆件连续处,采用18#铅丝绑扎,每三个月检查保养一次。

5)、同一立面的小横杆应对等交错放置,同一副里、外立杆的小横杆应上下对直,不应扭曲。

6)、拆除区域内操作人员应严格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非操作人员或其他施工人员均不得通行。

7)、脚手架拆除,应沿建筑四周一步一步递减。

8)、立杆、斜拉杆的接长杆拆除,应两人以上配合进行,不得单独进行。

9)、输送至地面的杆件,应及时按类堆放、整理保养。

五)、钢筋绑扎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上进行,不得在高空操作。

3)、搬运钢筋要注意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及其他临时电气设备。

4)、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

5)、钢筋头子应及时清理,成品堆放要整齐,工作台要稳。

6)、高空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在模板和脚手架上。

7)、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钢筋伤人。

8)、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六)、混凝土浇捣

1)、浇筑地下工程的混凝土前,应检查土边坡有无裂缝、坍塌等现象。

2)、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

3)、用手推车运料应依次行走,不得拥挤、抢先,在下坡道的走道上必须缓慢。

4)、自卸车卸砂、石等材料,应在现场有关人员指定的地点卸料。

5)、浇筑离地面2m以上的构筑物,应设置操作平台。

6)、浇筑盖梁、立柱等悬空的混凝土时,应搭设脚手架,并应附设防护栏杆,不得站在模板上操作。

7)、使用振捣器之前应先检查其构件部位性能。

8)、酒后及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员,严禁参加高空作业。

第二章、桥梁上部工程的安全施工保障措施

一、施工现场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房屋,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均应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要求,并配备消防器材;

3、施工现场应设置醒目的安全生产标志牌;

4.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遇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二、操作安全措施

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持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缓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挂钩。挂钩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6、吊运工作应遵守以下规定:

⑴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⑵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⑶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⑷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7、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⑴捆绑必须牢固;

⑵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⑶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8、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9、长期不用的起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三、三脚架吊装

1、作业前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2、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脚架(三木搭)底部应支垫牢固。

3、三脚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厘米,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架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米。

4、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5、移动三角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3人以上操作。

四、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平稳。

3、移动构件、设备时,必须和吊索具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边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调整就位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6、超长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

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五、起重吊机机械吊装预应力空心板

1、起重机械应具备有效的检测检验报告及合格证,并经进场验收合格;其重机械驾驶员、起重指挥及起重挂钩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种操作人员上岗证.

2、起重吊装作业前,应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操作规程及工作环境、临近的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建筑物等综合情况和保护措施的交底.起重吊装作业所用的吊具、索具、脚手架等必须经过技术签定或检验合格,方可使用.作业区域设置有效的隔离和警戒标志,涉及交通安全的起重吊装作业,应及时与交通部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并按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具体安全措施,吊装全过程,必须设专职人员进行监控.

3、起重吊装指挥人员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信号,吊装中的构件上,严禁站人和行走;在无法建立安全防护设施的特殊情况,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沟,或加设安全网.

4、起重机械的工作地基,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加固处理.与基坑、沟渠保持安全距离.

5、起重吊装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的下方严禁友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和起重机驾驶室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并严格实行重物离地20-30mm试吊,确保安全可靠,方可正式吊装作业.

6、起重机械的变幅指示、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

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准或拆卸,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吊索与物件的夹角宜采用45°-60°,且不得小于30°, 吊索与物件棱角之间应加垫块保护。

7、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若遇突发故障,应立即采取措施使重物降落到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维修。

第10篇 某大桥施工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长江江苏段大桥(以下简称大桥)施工期的水上交通秩序,保障施工期桥区水域水工工程、水工作业和过往船舶航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长江江苏段大桥施工期从事大桥建设、施工以及在桥区水域内航行、停泊、作业等与水上交通安全有关的活动。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主管大桥施工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大桥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大桥施工期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

第四条大桥施工期桥区水域范围(以下简称桥区水域)为桥轴线上、下游各一定范围内的两岸联线间水域。

具体范围由海事管理机构根据通航情况和施工需要确定。

第五条桥址、桥区水域范围、桥区水域船舶航路的确定与变更、通航尺度、施工作业事项、船舶防风要求以及其他与通航安全有关的信息,由海事管理机构以航行通(警)告等方式发布。

第六条大桥施工期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大桥建设、施工单位及施工船舶应当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承担施工期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施工安全管理

第七条大桥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加强施工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二)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供桥梁施工设计、水文测图等技术资料;

(三)申请办理或协同施工单位办理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手续,及时通报施工进展情况;

(四)负责同步建设涉水桥墩的防碰撞设施;

(五)负责设置、调整、维护桥区水域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标志;

(六)备妥满足桥区水域施工现场应急需要的值守拖轮,确保紧急状态下的应急处置;

(七)组织协调桥区水域内施工单位定期按应急预案演练,组织施工区内突发事件的施救抢险;

(八)督促施工单位配备必要设施、制定应急预案和落实安全措施;

第八条大桥施工单位具体负责大桥施工期间作业安全,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二)按规定取得《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并在核定水域范围内施工作业;

(三)施工作业影响船舶航行时,适时向有关单位及船舶通报施工信息;

(四)妥善遮蔽夜间有碍航行安全的照明灯光,有效处理焊接、切割等作业产生的影响船舶安全的火花;

(五)及时清除遗留在施工区水域的碍航物;

(六)负责施工船舶的管理,督促其依法办理签证等相关手续;

(七)负责施工作业人员的水上水下施工安全教育与培训;

(八)配备警戒船,负责施工区的安全警戒;

(九)定期组织施工作业的应急演练。

第九条大桥施工船舶应持有有效的船舶证书,配齐合格的船员,保持适航状态,满足施工作业条件,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批准的施工作业水域内施工作业;

(二)除按规定显示信号外,白天应悬挂黄色施工专用旗一面,夜间应显示紫色环照灯一盏;

(三)在规定的vhf频道上守听,保持与过往船舶的联系,及时通报施工信息;

(四)穿越通航分道的施工船舶应当主动避让沿规定航路行驶的船舶;

(五)不得超载、超客;

(六)施工船舶应在海事管理机构指定的水域内停泊,并遵守停泊秩序。

前款所述的施工船舶是指经大桥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批准,在施工作业水域内为大桥建设提供服务的船舶,包括施工工程船、工程辅助船、测量船、送料船、交通船等。

第十条在桥区水域设置施工作业码头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辅助设施,应按规定向大桥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第三章通航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船舶航经桥区水域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船舶通过桥区水域前,应对舵、锚、主辅机、航行信号、船队系缆及拖带设备等进行严格检查,保持良好技术状态,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通过;

(二)船舶通过桥区水域必须由熟悉桥区情况、技术熟练的驾引人员操作;

(三)通过桥区水域的机动船,应在进入桥区水域前鸣放声号一长声,发现航道、航标异常或本船船位不正,不能确保安全通过时,不得通过桥区水域;

(四)通过桥区施工水域的船舶,相互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禁止在同一航路内追越和并列行驶,严禁停车淌航;

(五)能见度不良时,禁止船舶通过桥区水域。

第十二条拟通过桥区水域的危险品船舶、客轮和1000总吨或主机功率588千瓦及以上的船舶,应按规定向大桥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动态。

具体报告要求由大桥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另行公布。

第十三条正在通过桥区水域的船舶发生异常情况,危及或可能危及船舶和大桥施工作业安全时,应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向大桥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或现场海巡船(艇)报告。

第十四条船舶(队)经过桥区时,与桥墩、桥梁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第十五条未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任何船舶、浮动设施不得在桥区水域内进行穿越、抛锚、掉头、测量、编解队、过驳、采掘以及其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或活动。

严禁在桥区水域内进行试航、捕捞、水上游览等活动。

第十六条船舶进入桥区水域应服从大桥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的现场监督管理。

发生异常情况,对水上交通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时,大桥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第十七条严禁非施工船舶进入施工区水域。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者,海事管理机构将依据有关法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江苏沿海水域大桥施工期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南京大胜关长江大桥施工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同时废止。

网点制度

第11篇 桥梁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人员保证:

桥梁施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安全管理小组职责:

2.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2.1.1、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坚决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以及上级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令、规定、制度、标准、规范。不论以何种形式组织生产,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2.1.2、工程开工前,针对施工生产的具体情况,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实施性安全组织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环境保护措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1.3、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并监督实施。安全组织机构、保证体系健全,安排作业队(作业班组等)定期进行安全活动。

2.1.4、创建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1.5、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性能、特点、安全技术要求及作业防护条件的交底。

2.1.6、提供现场施工防护和安全设施所应用的机械、设备、材料、资金和劳力,保证职工的作业条件和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政府的标准。

2.1.7、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和施工技术保障,杜绝由于安排不善导致工序颠倒或造成疲劳作业。

2.1.8、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生产问题,并加以解决。

2.1.9、对违章行为要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安全生产要与分配挂钩,实施考核与奖罚。

2.1.10、拒绝安排不合格的施工队和人员上岗作业,拒绝安排无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2.1.11、采纳作业人员提出的改善作业防护条件的合理建议,并组织实施。

2.1.12、所有施工队进场施工,一律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权力和义务;对承包单位、租赁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施工队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必备的资质。

2.1.13、发生事故,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工伤事故,对重伤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调查、实事求是地提出调查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并认真吸取教训。

2.1.14、接到安全监察指令书,对存在的问题,按指令要求进行整改,并按期将完成情况上报安监部门。

2.2项目生产副经理安全职责

2.2.1、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要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一个环节中去,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定期组织安全检查,针对问题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2.2.2、组织制定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贯彻实施;及时纠正违章、冒险作业,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加强管理,坚持定期培训,对新工人、调换工种人员、伤愈复工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督促、检查作业队(作业班组等)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活动时间、内容有安排、有保证。

2.2.3、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主动听取他们的汇报,积极发挥他们的作用,认真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好人好事。

2.2.4、保证施工生产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认真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并负责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落实改正办法及措施。

2.2.5、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要认真分析、弄清事故原因,找出事故规律,采取防范措施。发生伤亡事故,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及时上报。

2.3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2.3.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对本单位的安全环保问题负技术责任。

2.3.2、熟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3.4、编制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要把安全技术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贯穿到设计、方案的各个环节中。

2.3.5)、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做好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3.6、主持各种安全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2.3.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生产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提出意见和解决方案。

第12篇 桥梁夜间 安全管理方案

为了加强施工的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管理、保障职工人身安全,根据福建省环保管理条例,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我部考虑工期、工程质量等因素,制定夜间施工的主要项目有:(1)、桩基施工,包括挖孔、下钢筋笼、砼浇筑等;(2)、t梁预制生产等。从安全方面考虑,高空作业内的施工尽量不考虑在夜间施工,如墩柱、盖梁架模、砼浇筑等。夜间施工要求照明条件一定要好,这既要保证人员安全作业,又要保证照明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1、桩基施工必须保证连贯性,所以近期夜间施工的主要内容就是桩基生产。而考虑工期的原因其它工作的夜间施工,无特殊情况,夜间施工应在22:00前结束。

2、我部根据施工进度安排无法避免在夜间施工的,应提前向有关部门申报夜间施工的有关手续。

3、估计当天22:00不能停止作业的班组,班组长应提前向队部相关管理人员做好有关工作,及时上报项目部经理室审批,经项目部审批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申请书内容包括:作业部位、作业人数,照明安排申请作业时间,值班负责人安排,职工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等。

4、夜间施工必须照国家及市安全和生产管理条例,严禁盲目施工,不准安排由年老体弱带病、疲劳及一切不适合夜间作业的工人进行施工。

5、对于工期不紧(非网络图关键路线)的工序,尽量不安排夜间施工。

6、对于工期较紧(网络图关键路线)的工序及不能中途停止施工的工序,需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日、夜分班,并适当缩短夜间作业班组的作业时间,安排夜间作业人员适当的休息时间,并提供夜餐,减轻夜间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

7、必须保证夜间施工期间的照明

在一切需要照明的工作区、作业场所、料具堆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和宿舍等均设一般、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以保障作业和生活安全。

a.本工程室外主要采用钠灯作为主要照明灯,固定布置在场地适当位置,保证整个施工场地均有较好的照明。

b.采用碘钨灯作为临时可移动照明灯具,用于重要施工部位,作为对固定式照明的补充。

8、充分考虑施工安全问题,不能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

9、夜间施工时,各项工序或作业区的结合部位在夜间施工时要有明显的发光标志,各道工序夜间施工除当班的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到位外,还要建立冶安主管人员巡查制度。

10、而经批准后的夜间施工,我部会事先向周边社区告示夜间施工情况和降低噪声措施,按规定减少噪声排放,而且不得将强光照明灯直接照射居民窗户。

11、特殊情况需夜间作业,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工地所在的区、县有关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为了降低夜间施工中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采用如下措施:

(1)、人为噪声的控制措施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a、通过统筹安排,合理计划,最大限度地减少深夜噪声施工的时间和次数;

b、在某些特殊时期内,现场尽量不安排施工;

c、砼施工均采用商品砼,可降低砼搅拌而产生的噪声;

d、教育工人在砼振捣时振动棒尽量不触及钢筋;

e、车辆进出现场,专人指挥,减少或不鸣笛;

(2)、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

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监测,采取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12、夜间施工安全保证

(1)、用电安全

照明器具的形式和防护等级必须与使用环境条件相适应,其质量应符合规范、标准的规定,室外灯具采用防水型。

照明电压

1)、一般场所为220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场所为≯24v;

3)、特别潮湿场所和锅炉、容器内为≯12v;

4)、手持行灯照明和灯具离地高度<2.5m。

5)、照明配电应单独设置,若与动力配电合用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设置,并有漏电保护、过负荷保护。

6)、灯具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应作接零保护;

7)、采用安全电压照明线路应清晰,布线整齐,接头处用绝缘布包扎;

8)、灯具离地高度室外>3m,室内>2.5m,大功率的金属卤化灯和钠灯应>5m;

9)、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局部照明。

(2)、其它安全

对于夜间车辆安全运行的在建工程或机械设备,包括开挖基坑等场所,必按规定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以示警戒。

开挖的基坑及其它危险源必须做好围挡设施,并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夜间照明。

绿色环保保证措施

1)、加强节约用电宣传,教育职工节约用电意识;

2)、设专业叫工负责检查电线、电源、用电设备等,对老化电线及时更换,不符合节电标准的用电设备严禁使用,进行更换;

3)、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应时切断电源;

4)、严禁工人私接电线,严禁宿舍内使用电炉等用品;

5)、严禁施工现场用职工宿舍白天照明,做到人离开随手关好电源。

第13篇 架桥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一、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建设179号)、《关于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和建立考核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8】247号)、《铁路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铁建设【2009】112号)、《关于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铁建设【2009】154号)、《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沪昆湘安质【2010】21号)等标准规程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应于架梁队工作范畴。

二、安全目标:

1.杜绝因工重大伤亡事故;

2.职工因工重伤率控制在5‰以内;

3.不发生重大设备和交通事故及万元以上的施工安全事故。

4.以确保既有线行车安全为重点,不发生一般行车性及以上责任事故。

三、安全方针:

架桥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建立安全岗位职责

建立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编制了架桥队经理、副经理、安全员及各职能部门等的安全岗位职责。

2、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为保证架梁施工任务顺利的进行,架桥队专门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1:架桥队安全领导小组及职责

2.1.1架桥队安全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刘树堂

副组长:姜绪昌、乔三军、李志发

成员:李华、白辉兵、李广菊、高凯、刘庆光、杨峰

2.1.2架桥队安全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①、架桥队安全领导小组由架桥队经理担任其职责: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要求,严格履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审批制度、施工安全交底制度和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存在问题落实解决;发生事故保护好现场,及时总结,接受教训。

②、副组长由架桥队副经理、架桥队书记担任其职责:进行项目安全管理,布置安全措施,落实安全处理方案和奖惩措施。架桥队经理不在位时,架桥队副经理代行其安全管理职责。技术主管从工程技术上对安全管理进行把关,提出主导性意见,并组织技术室对相关的重大安全专项方案进行攻关。

③、架桥队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由架桥队各部室负责人及架桥队队长、副队长、安全长担任其职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协调重大事故隐患的查处和整改。强化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重要目标的安全监控;研究制定计划和措施,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④、架梁队专职安全员高凯,其职责:对架梁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按照工区施工计划安排和安全控制要求,合理组织施工,严格施工过程安全控制,正确处理安全与工期、安全效益的关系,不违章指挥、盲目乱干,文明施工,确保施工生产安全。在施工中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制度措施:

①、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以制度强化施工安全管理,以措施保障施工安全。

②、在局指挥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架桥队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设专职安全长,班组设兼职安全员。

③、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开展安全竞赛活动,进行安全检查评比,激发全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④、每一座桥开始架梁前,都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工班长带领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⑤、抓好现场管理,严格按制定的安全规则和要求进行施工。

⑥、要求操作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无安全帽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设工地卫生所,出现紧急情况,应做好现场急救和保护工作。

2、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建立架桥队、班组安全组织体系,进行系统管理。

详见附图2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设备的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和强制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①、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的目的:每个班前通过对整机各个系统的检查,确认各系统的状况是否完好,是否按维修保养手册进行了全面的维修保养,以保证设备在完好状态进行工作。

日常检查参加人员:指挥人员、操作司机、电工。

日常检查的范围:检查总共分为八大系统和装置,分别为动力系统、传动装置、走行系统、制动装置、电气系统、控制系统、过滤装置、外部结构。每个系统和装置又分别分为若干检查部位。

检查要求及工作程序:每班在设备使用前,检查人员按日检查记录表各自分工逐项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如实做好记录,并将存在的问题汇报给队长,队长安排相应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所有问题全部解决后方可使用,并如实填写维修保养记录。如遇重要问题,队长要及时给架桥队副经理汇报。

②、强制检查

强制检查的目的:对于关键部位,通过强制检查,确认是否处于安全状态,以保证设备的安全。

强制检查参加部门和人员:地方技术监督部门、指挥人员、操作司机。

强制检查的范围:设备安装调试后的检验、吊杆、钢丝绳、螺栓。

检查要求及工作程序和标准: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地方技术监督部门现场进行检验,合格后核发检验报告及安全合格证。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强制检查要求如下:(超声波磁粉探伤由地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主卷扬机钢丝绳指挥人员负责,主梁螺栓操作司机负责)

③、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是指项目部组织的由相关专家组成的定期检修(每季度一次)和架桥队以及设备管理员每月对架梁队的工作情况进行的检查,目的是检查架梁队是否按设备管理要求进行工作以及运架一体机的工作状态,包括日常检查记录、维修保养记录、强制检查执行情况、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检查出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并复查落实情况形成文件资料。

④、不定期检查

不定期检查是指上级单位、监理对设备管理情况进行的随机检查和项目部设备管理部门对架桥队设备管理情况进行的随机检查,目的是检查架桥队设备管理工作,对设备管理中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

4、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工程开工前,架桥队技术负责人要就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及关键部位对安全人员进行书面交底,交底内容要全面、详尽。

(2)、安全技术交底由安全长负责。安全长必须在工人入场后开始该工种作业之前对相关班组负责人进行书面交底。班组负责人在接受交底后必须签字(或加盖手印)。交底时要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作有针对性的交底。

(3)、班组负责人必须在工人入场后开始作业之前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书面交底,每个作业者在接受交底后必须签字(加盖手印)。交底时要结合工程和工人的实际情况,作有针对性的交底。

(4)、安全交底要有针对性、全面性。应根据工程施工后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分析,选择最佳施工安全措施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5)、安全技术交底完后,汇总到项目部安质部,由安质部负责整理归档。

5、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1)、每周由架桥队经理(或委托架桥队副经理)主持召开全体施工管理人员、特种工作人员、各班组长会议。

(2)、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进行讲评,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学习安全质量法律法规,交流经验和体会。

(3)、讲评上周安全质量情况,提出注意事项,汇报有关安全质量工作实际问题。

(4)、每周日晚8:00各科室、班组负责人到架桥队会议室开会。

(5)、会议实行签到制,严格考勤、记录、无故缺席应予罚款,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

(6)、各班组负责人根据例会精神传达并落实有关具体事项。

6、安全标志使用制度:

安全标志是向员工警示工作场所或周围环境的危险情况,指导员工采取合理行为的标志。《安全生产法》第28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加强对员工(包括各级管理人员)使用标志的法律知识教育,强调爱护和管好标志是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并教育员工严格遵照标志行事。

(2)、树立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抛弃形式主义和功利思想。各部门和管理层要对本单位和客观环境认真调研,由技术室根据法律和有关标准要求,结合架梁的实际情况,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贴挂、统一管理。

(3)、正确使用安全标志,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六、施工中安全防护措施:

1、运架一体机拼装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1)、首先拼装场地必须平整、对软弱的地方进行加固处理,保证场地坚实以满足施工的要求;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安全帽;作业期间应佩戴防护用品;

(3)、安装作业人员应了解安装方案,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统一思想,若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有权拒绝执行。对其他人发出的危险信号,也应注意。

(4)、在施工前要检查所用的索具是否有断丝、表面锈蚀、划痕等现象,如超过规定范围内立即更换;钢丝绳在捆绑和与结构的锐角接触的地方要用胶皮或木片进行保护;

(5)、起重机操作者及司索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吊装前必须对起重设备各部件、极限开关、安全装置、制动性能进行检查,并进行空负荷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工作。

(6)、作业时应设立警戒线,关键位置设专人看守,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吊装区域;吊装作业前应鸣笛示警。吊装作业时,被吊物件旋转半径和吊车配重旋转范围内严禁有人员和车辆停留;吊装施工现场,应设有专人警戒,非本工程施工人员严禁进入。严格执行十不吊,严禁超负荷作业,严禁斜吊、拉吊。起吊重物时,吊钩重心应垂直通过重物重心,首先进行试吊。离地200mm时应停车检查。重物回转和提升时,速度应均匀,动作要平稳。重物下落时,必须低速轻放。禁止突然制动。吊起的重物禁止自由下落。安装时,注意吊钩和钢丝绳,防止过卷背杆。吊装过程中,指挥者的哨音要求响亮、旗语准确;在吊装时要用2根麻绳对吊物进行溜放,避免磕碰的情况发生;设备吊装时风力等级不得大于6级。

(7)、在吊装过在起吊前先试吊,检查各部受力情况,如正常方能进行起吊。过程中任何人不得在起吊重物下面及受力索具附近停留和通过。吊装过程中如因故中断,则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得使重物悬空过夜。

2、运架一体机试运行期间注意的事项:

在试运行前必须取得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合格证后方可试行。

(1)在检查各部位的设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在行走时查看仪器是否准确。轮胎是否完好。液压悬挂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2)试运行前必须对各部位连接是否满足要求、电器接线是否正确、各液压系统是否漏油、各部位的润滑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如存在问题必须进行维修后方可运行。

(3)在检查各部位连接符合要求、电器接线、各液压系统、各部位的润滑情况,然后试行液压系统。观察液位计显示情况,向上油泵,在无负荷情况下进行运转,空运转5~10分钟。转动换向阀拧紧溢流阀,千斤顶开始启动。

(4)将两起吊车后退到后支腿的附近位置,检测导梁前端悬臂挠度,是否满足过防帽的要求。然后将前支腿调整就位,将各部位调整至正常,做吊重试验。运行距离在规定的范围内,天车吊重反复进行行走2~3次。

(5)在架梁前还应进行静、动载试验和试运转,静载试验的荷载为额定起重量的1.25倍,动载试验的荷载为额定起重的1.1倍。

3、运架一体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一)、基本要求

运架一体机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厂家进行制造、安装、调试,并经过安检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所有从事运架一体机操作、指挥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在进行操作前,应完整阅读操作说明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

(二)、起吊作业前检查规定

(1)起吊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吊重物体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5)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6)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三)、起吊作业安全措施

(1)遵循串绳端(后起重小车)先提升,串绳端后降落的原则。

(2)领班指挥安装吊具吊杆。下落吊具,一般吊杆距梁面4—5cm时,调整起重小车位置和吊具横移装置,将吊具纵向对称中心与梁体横向吊孔对称中心对中,再将吊具横向对称中心与吊孔纵向对称中心对中;即使预留吊孔系中心与吊具中心重合,偏差在1cm以内,吊杆穿入梁体吊孔中;继续下落吊具,保持吊具底面距梁面4—5cm(强制性要求),戴好橡胶垫、垫块、凹板、螺母;将螺母旋到与吊杆端头平齐位置,起升至钢丝绳微拉紧状态,再次检查对中情况,避免因对中误差造成的梁体起吊过程中横向、纵向偏移摆动。

再次强调,吊具严禁过渡下放,接近到位时微调,吊具不能全松,吊具下平面距梁体上平面之间的距离保持4~5cm,保证钢丝绳有一定的张力,以防钢丝绳跳槽、卷扬机排绳混乱。

(3)梁体吊起时,应缓慢提升,当梁体底面距台座10cm左右时,静止1分钟,全面详细检查架桥机是否一切正常。

(4)起升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四台卷扬机的同步性,并注意观察结构和机构的变化,发现异常及时停车。

(5)起吊后,横移起重小车,使梁体重心位于架桥机的纵向中心线上,允许偏差为±1cm。

(6)吊梁离地高度50cm后,方可运梁前行。

(四)、运梁作业安全措施:

(1)运架一体机应选择在路面宽度大于车体宽度1倍、基本平坦的水泥、沥青及压实的级配碎石路面上行驶(梁场、施工便道不得设横坡,但可设置人字坡)。运梁过程中,操作人员应高度集中精力,密切注意架桥机的运行状况和前方道路情况,如遇障碍,应停车清除后方可继续行进。

(2)运架一体机在桥面上运行时,按预先划定的标志前进。

(3)运架一体机在弯路上行驶时应尽量走大弯,严禁急转弯。

(4)运架一体机运行速度应保持匀速,严禁突然加速或急刹车,严禁高档位急起急停。运架一体机空载平地行驶速度应控制在8km/h以内,满载平地行驶速度应控制在5km/h以内,曲线、坡道地段应严格将速度控制在3km/h以内。

(5)在行驶过程中,运架一体机悬挂必须处于中位。

(6)运架一体机不得长时间载重停置,运梁过程中因故不能卸载而需长时间停置,必须选择平整坚固的场地使梁体落地,应在两侧轮胎下塞楔木,防止滑动。

(五)、运架一体机架梁安全防护措施:

(1)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能上岗,在进行架梁前必须阅读操作说明严格遵守各项规定,熟悉运架一体机的操作、保养及日常维修。

(3)在架梁作业中必须集中精力,严禁在作业中聊天、阅读、饮食、嬉闹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禁止串岗、擅离职守、班前严禁饮酒。工作中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安全带,穿防滑鞋,冬季施工应采取保暖防冻措施。作业现场必须有专人指挥,指挥信号统一,多岗位人员分工必须明确。

(4)架梁安全注意事项:

a.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在运架一体机主梁上方,禁止往下随意抛物品。

b.禁止对起吊程序进行修改,禁止随意改变或调整安全设备。

c.禁止不准照说明书任意维修设备,禁止对部件功能进行修改。

d.禁止天气超过规定的气候下使用运架一体机,禁止在道路滑溜时运行运架一体机。

e.禁止照明条件不具备、能见度低的情况下进行架梁作业。

f.禁止用不正确的方式操作、关机和使用安全装置。

g.遵守现场设备和司机室上的所有安全警示。遵守所有装配、使用、保养手册中的指令,以便能安全有效的控制零部件和设备功能。

h.不允许使限位开关长时间处于自动关闭状态。

i.设备各功能正常时才可使用架桥机。

j.对吊具、钢丝绳、制动装置、限位开关等重要安全设备应有专人进行监控,定期填写报告表。

k. 运架一体机组装、解体、运行、架梁、过孔、变跨都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工法规定。

l.所有架梁作业人员均需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须系安全带;架梁时桥下禁止行人车辆通过。

m.架梁前,应对运架一体机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运架一体机带“病”作业。

n.架梁作业应由专人统一指挥,统一信号;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o.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运架一体机动作是否正常。

p.大雨天或六级以上大风天禁止架梁作业,超过八级风应将运架一体机锚定;运架一体机必须设置避雷装置。

q.经常对运架一体机上机电设备、钢丝绳、吊具、主梁节点、液压系统、电气系统等重要部位按规定进行保养检查,使运架一体机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r.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

(1)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

(2)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

(3)被吊物体上有人或附置物;

(4)桥头路基或线路未按设计要求进行填筑或处理时;

(5)架梁通过的桥梁不能确保安全时;

(6)在运输、装卸过程中,梁表面受到损伤未整修完好时;

(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

(七)、架桥机纵向运行轨道两侧规定高度要求对应水平,保持平稳。连接销子加工材质必须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不得用低钢号加工代替。

(八)、架桥机纵向就位必须严格控制位置尺寸,确保预制梁安装顺利就位。

(九)、架桥机大车行走两自由端必须设置挡铁。大车行走箱处配备有专用工具(楔铁),若由于机械、电气或误操作引起大车行走失控时,将楔铁塞入行走轮于轨道之间,使架桥机不能继续滑移,以保证架桥机的移位安全。

4、高空作业的安全措施:

(1)在进行高处作业项目施工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高空作业安全设施必须进行严格的设计检算,严格按设计进行安装,并符合铁路道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高空作业者必须系安全带,设置防护网等防落设施。

(2)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要定期或随时体检,发现有不宜登高的病症,不得从事高空作业。严禁高血压、心脑血管病人登高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高空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或硬底鞋。所需的材料要事先准备齐全,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

(3)高空作业所用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有专人负责,或配有通讯设备。

(4)夜间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六级以上大风,为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应停止高空作业。

5、用电作业安全措施:

(1)照明电线绝缘良好,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零。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低于2.4m。

(2)使用标准电线,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电箱内设置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进行分级匹配。配电箱设总熔丝、分开关,动力和照明分别设置。金属外壳电箱作接地或接零保护。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同一移动开关箱严禁有380v和220v两种电压等级。

(3)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6、灾害性天气施工安全措施:

本项目施工可能受季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的影响,与当地气象部门签订协议,每周一将一周的天气情况发送给我们以便及时的了解本周的天气情况,提前做出准备,当风力大于6级时工地应当停止施工,当遇到暴雨时工地应停止施工,并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7、施工机械作业安全措施:

(1)所有施工设备和机具使用时均必须由专职人员负责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状况良好。各技术工种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方可持证上岗操作,杜绝违章作业。大型机器的保险、限位装置、防护指示器等必须齐全可靠。

(2)驾驶、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按规程要求进行操作,并作好作业记录。

(3)各类安全(包括制动)装置的防护罩、盖等要齐全可靠。

(4)机械与输电线路(垂直、水平方向)须按规定保持距离。

(5)作业时,机械停放稳固,臂杆幅度批示器灵敏可靠。

(6)电缆线绝缘良好,不得有接头,不得乱拖乱拉。

(7)各类机械配挂技术性能牌和上岗操作人员名单牌。

(8)必须严格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在作业运转中进行维修。

(9)所有拼装架设作业重点做好电气设备的绝缘、起重吊装作业、高空作业的安全防范。

(10)机械设备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夜间施工现场要有良好的照明设备。

(11)设备各功能正常时才可以使用运、架梁机,运、架梁机安全装备有故障必须停止使用。

(12)对吊具、钢丝绳、制动装置、限位开关等重要安全设备应由专人进行质量和工况监督控制,定期填写报告表。在达不到安全要求时,必须检修,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必须更换。

第14篇 项目监理机构跨线桥施工安全管理

1.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实施跨线桥施工安全生产监理,并履行监理职责。

2. 管段内所有跨线桥施工报验必须履行检查签认手续,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3. 在桥梁监理实施细则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跨线桥施工安全的监管职责。

4. 认真审批施工单位的跨线桥安全施工专项方案,按照施工承包合同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进场施工机构、设备报验单,核查进场的和投入的施工技术及安全管理人员的数量、管理水平,施工机械设备等的数量、性能是否满足工程进度计划和质量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跨线桥施工审批程序,并现场监督跨线桥施工作业的关键部位和主要环节。

5. 监理工程师要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方案进行施工作业,做好施工作业和既有线路的安全防护。

6.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跨线桥施工的定期安全检查及日常检查巡视等进行检查和签认。

7. 在监理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跨线桥施工安全隐患,以及施工作业对既有线路质量安全和行车安全造成影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时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向建设单位报告:对存在重大跨线桥施工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向建设单位、监理公司、相关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贵州国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6月18日

第15篇 架桥机安全管理方案范本

1.目的

为了保证架桥机架梁工程的顺利进行,加强架梁作业工序的管理,严格控制倾覆、溜车、掉梁、高空坠落等事故,确保架梁作业的安全和质量,完成好架梁施工任务,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2.指标

2.1架桥机架梁不发生倾覆、溜车、掉梁、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事故;

2.2架桥机架梁工程管理方案到位率100%;

2.3架桥特种设备检验合格率达到100%。

3.范围

本管理方案适用于本项目部对架桥机架梁作业的控制。

4.职责

4.1项目部安质部负责编制本管理方案并组织指导实施、监督。

4.2现场施工负责人负责对架梁施工过程进行控制。

4.3队、工班负责抓好施工现场管理,督促施工人员按架梁工序进行作业,检查落实架桥机作业安全措施。

4.4项目部工程部负责架梁施工技术方案的制定和交底,指导作业人员按照规范、技术交底架梁,搞好架桥机作业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安全工作。

5. 架桥机架梁工程安全管理防护措施

5.1架桥机作业一般安全技术要求

架桥机作业任何时候都应特别注意桥梁架设的安全技术,确保架设安全。

5.1.1本桥采用双导梁三角桁架架桥机,架桥机长70米,两点起吊,最

大吊装重量150t。

5.1.2对参加架桥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进行严格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1.3对桥梁架设安装人员(装吊工、电工、铆工等)按规定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工作。工作前严禁喝酒,并保持足够的睡眠。

5.1.4进入工地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5.1.5架设和安装使用的机电设施(起重机械、吊装机具、运输机械等)均应保持良好状态,具有较高的安全系数,并按规定进行试吊、试运和检查以及刹车试验,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使用。电气设备检查绝缘良好方可送电。

5.1.6架桥作业设专人现场指挥,排专职安全员全程监督,夜间禁止架梁。

5.1.7架桥期间防雷电、防洪和防暑等措施,按国家现行规章和公司相应管理方案执行。

5.1.8架桥作业中上下施工,应相互错开,向下传递和向上提升工具设备,应加强寮望,建立呼应制度。

5.1.9在大风、雷雨、大雾天气时严禁架梁施工。

5.2架桥机组装

本桥的架桥机拼装选择在0#台后的路基上进行,采用吊车进行组装,吊装过程中有专人指挥,遵循平衡稳定的原则,前进轮用木楔刹死,防止溜滑。组装过程中安排专人负责桁架的水平检查,保持架桥机的平稳,严禁不同步提升桁架。组装过程中同时遵循以下规定:

1、架桥机的组装处地基必须经过压实处理,保持足够的密实度和平整度,并宽于桥台2-3米。

2、架桥机的组装现场应封闭,禁止闲杂人员进入。进入组装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好防护鞋,在桁架梁上工作的人员应系好安全

带。

3、组装架桥机应由架桥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负责现场指挥,按照“自下而上、从中间到两边”的作业流程依次装配。组装桁架梁时要搭好枕木垛,安装每个部件都要严格检查,确保无误。安装电机时要确认旋转方向,功用相同的电机转向应一致。安装液压件要注意进出油口位置不能装反。

4、组装架桥机使用汽车起重机配合作业,严格执行《起重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由一人现场指挥。不准使用挖掘机、装载机等工程机械代替起重机作业。

5、架桥机组装完毕后必须进行检查调试。检查内容包括:

(1)轨道敷设是否平顺和标准;

(2)高强度连接螺栓是否全部达到了规定力矩;

(3)液压管路连接是否正确可靠;

(4)电气线路连接是否准确规范;

(5)接通电源,查看仪表盘各指示灯是否工作正常;

(6) 启动运行天车,观察走行是否正常、卷扬机起落是否平稳;

(7) 打开液压系统,查看液压表指示是否在规定范围内,系统各执行元件动作是否正常,管件接头有无泄漏。

6、上述检查确认无误后,在组装场地进行吊梁、运梁试验,吊装试验要包括纵向运梁、吊梁、天车吊梁纵移、架桥机负重横移等全过程,在确认性能可靠后,正式架梁作业。

5.3架梁作业

5.3.1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

(1)架梁作业实行岗位责任制,所有参加架梁作业的人员必须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2)架梁现场设指挥员两名(一正一副),正指挥员位于架桥机中部,负责监视指挥整个架梁过程,向操作工发出操作指令;副指挥员位于前方桥墩(台)处,负责监视梁的纵横向运行,与正指挥员随时保持联系,紧

急情况下可直接向操作工发出指令;

(3)架桥机操作工一人,位于主控制室,负责整机操作,架桥时按照指挥员的指令,准确无误的完成各项操作任务;

(4)安全巡视员3-4人,负责对架桥机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架桥作业时左右两侧各一人,后部一人,分别监视架桥机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操作工发出紧急停机信号;

(5)随机电工一人,负责检查巡视线路,随时排除电气故障;

(6)机修工一人,负责排除机械和液压系统故障;

(7)辅助人员若干名,负责架梁作业中的其它事项和劳务配合;

(8)机组所有人员要严格监守工作岗位,既分工合作又相互配合,保证架桥机安全运行。

5.3.2、架梁前的准备工作:

(1)架桥机在桥头组装完毕准备架梁时,应在桥头处铺设纵移轨道,以便架梁;

(2)桥机悬臂前进至下一个桥墩;前移过程应保证桁架平稳。

(3)将架桥机中后部四个液压缸同时伸出,使架桥机中后驱动小车悬空,扳动驱动小车改变其运动方向,辅助人员迅速铺设纵向轨道。收回液压缸,将驱动小车就位于纵向轨道上。

(4)在架桥机最后两片桁架梁上放置不少于10吨的配重,将两部天车开到架桥机后部;

(5)安全巡视员仔细检查桁架梁之间高强度螺栓连接情况;各支腿及驱动小车的连接及焊缝情况;卷扬机钢丝绳情况以及其它部件的完好情况;

(6)电工将电缆线接至架桥机中间位置,预留30米以上的活动电缆,以备架桥机前进时使用,检查线路及电气元件是否良好;

(7)完成以上准备工作后,架桥机可以悬臂就位。

5.3.3、悬臂前进的操作程序:

(1)指挥员、操作工、安全巡视员各就其位。开动液压系统,取出前

支腿销子,将前支腿收回,使架桥机成悬臂状态;

(2)操作工按下主开关,踩响电铃通知有关人员。指挥员确认一切就绪,发出整机前进指令;

(3)操作工复述前进命令,按下大车前进开关,架桥机悬臂前进。安全巡视员紧盯驱动小车的运动位置,确认正常运行;

(4)当前支腿即将抵达预定位置时,副指挥员应提前2-3秒钟发出停机命令,便于操作工有充分的操作时间。如果停机时架桥机未到位,可点动前进,指挥员应确认点动距离,两次点动应间隔10秒以上;

(5)架桥机纵向到位后,伸出前支腿油缸,在枕木上支撑,用销子将前支腿固定;

(6)用天车将横移轨道送至前桥墩上,铺设完毕后,将前驱动小车落在横移轨道上;

(7)起升中后部液压缸,使中后驱动小车悬空,迅速铺设中后横移轨道,改变中后小车运动方向,使其落在轨道上,架桥机成横移状态;

(8)检查横移轨距,架桥机作空车横移试验两次以上。

5.3.4、架梁作业安全操作程序:

(1)将梁运至架桥机中后部,辅助人员用钢丝绳将梁捆绑牢固。前天车将吊钩放下,将梁提升至高于中间门架15厘米,一号天车拖动梁体前进,使梁后部进入架桥机内,用二号天车将梁后部提起,保持相同高度;

(2)操作工将天车同步开关打开,按下启动按钮,两天车同步前进。前进过程中无特殊情况严禁停机;

(3)当梁体到达规定位置,指挥员果断下令停机,操作工迅速按下停机按钮,并拉下刀开关;

(4)同时启动卷扬机将梁落至离桥墩10厘米高度,前后未达到同一高度时,可分别下降吊钩。纵向距离未到位时,可点动天车前进或后退,使其达到规定位置;

(5)指挥员确认有关人员就位,准备工作完成后,发出整机横移命令,

将梁送至规定位置。整机横移到位前0.3米时,指挥员下令停机,作点动横移,使梁逐步就位;

(6)当架设边梁时,离规定位置3米时应换为液压缸起吊边梁。边梁即将到位时,指挥员和操作工应加倍小心,点动距离要小,横移轨道边缘处必须安装楔铁;

(7)梁体即将就位时,为防止碰撞,应在梁体中间放入厚度适宜的泡沫板或软木板,以缓解冲击力;

(8)当梁体前后左右距离都符合要求时,指挥员下令落梁。辅助人员拆除吊具和钢丝绳,架桥机回到中间位置准备架设下一片梁。

5.3.5、架梁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1)严禁任何误操作。特别是悬臂前进和架设边梁时,不允许有丝毫失误。指挥员发出的命令应准确、清楚,操作工在操作前应复述命令,确认按钮。听到警告要立即拉下紧急停机开关;

(2)悬臂前必须检查高强度螺栓有无松动,前进时要密切观察中间珩架梁法兰盘有无变形和裂痕,听到异响应立即停机或后退;

(3)悬臂前进或吊梁作业时,无特殊情况中途严禁停机。尽量少使用点动,每次点动间隔应在10秒钟以上;

(4)安全巡视员应经常检查吊梁钢丝绳有无损伤,若断丝数超过钢丝总数的3%时,应更换新钢丝绳;

(5)架桥机工作过程中,安全巡视员负责轨道楔铁的安装和拆除,不得有误;

(6)操作工在工作期间应严格坚守工作岗位,需要离开控制室时,应向指挥员报告,并拉下电闸,锁好门。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控制室;

(7)在启动液压系统时,操作工应注意观察液压表,本机液压系统压力不准超过21mpa,有异常情况应停机检查。液压油面低于三分之二时应当及时补充;

(8)架桥机运动时,所有在运动范围内的人员都必须保持站立姿势,

严禁坐卧,非本机人员应站立在工作范围10米以外。严禁在起吊的梁体上站人;

(9)架桥机在雨、雪、大雾、大风天气、夜晚以及其它不适宜的气候条件下,应停止架梁作业;

(10) 架桥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维修,严禁带故障作业。

(11)架桥机作业人员均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体检,严禁有高血压、恐高症的人员上岗作业,作业时要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支座安装时制作挂篮,人员有可靠的防坠落措施,不得悬空作业。

(12)、已架好的梁作支撑,防止倾覆;整孔架完后应按照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梁板安装质量进行检验,合格后立即连接横隔板,形成整体;并在桥梁两边钢管搭设防护栏杆,外挂密目安全网封闭;架桥上作业时桥下不准人员活动,在第四跨跨越乡村道路处两边设立警示牌并派人值班,架梁时严禁人员通过;对于有人员活动的地方施工杂物严禁抛撒,梁板丛向湿接缝用用安全平网或木板进行封闭。

5.4 架桥机维护保养

5.4.1日常检修保养:

(1)每日工作前,安全巡视员应做例行检查,检查内容是:高强度螺栓有无松动断裂;珩架梁法兰盘有无裂痕、间隙是否正常;钢丝绳有无断丝和绳卡松动现象;吊具有无损伤及裂痕;液压系统和减速器有无漏油及其它故障。

(2)电工仔细检查线路连接情况和电器执行元件工作情况。

(3)安全巡视员应利用工作间隙随时检查驱动小车工作情况,有无裂痕及轮轴过热现象;检查各运动部件是否正常,卷扬机制动是否可靠,有无脱瓦现象。

5.4.2定期保养:

每周进行下列保养项目:检修卷扬机闸瓦;给驱动小车、滑轮组加注

润滑油脂;清洗液压油滤清器;检查交流接触器、电流继电器、热继电器元件;清洁电机及控制室、液压系统等。

5.5架桥机拆卸

1、架桥机架梁完毕后,应铺设轨道,将架桥机开到桥头处,实施拆卸作业。

2、拆卸现场应封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进入拆卸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防护鞋,在珩架梁以上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3、拆卸前电工应对各条电缆、电线进行标识。机组人员应对液压管件、油缸以及其它需要标识的部件进行标识,以方便拆卸和下次装配。

4、拆卸作业由架桥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组织指挥,依照装配的相反顺序进行。

5、拆卸珩架梁时要用枕木垛支撑,枕木垛搭建要牢固可靠。

6、遇有暂时拆卸不动的螺栓时,应用柴油浸润后拆卸,不准强力击打或用火焰加热后强行拆卸。用火焰加热后拆卸的高强度螺栓必须报废,不准继续使用。

7、拆下的零部件要进行保养处理,分类存放,液压管件的接口要进行密封处理。

5.6用电管理

架桥机用电设置专门的分配电箱,不与其它设备共用,配电按照“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的原则进行,配电箱底盒接地,移动配电箱安装稳固,距离地面不小于60cm;移动电线全部采用铜芯电缆,其它电线架空,埋地要穿管和标记;电线与铁质构件相连时要做绝缘处理;所有电器设备开关均采用按钮开关,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6.配套管理措施

项目部在架梁作业期间要编制现场触电、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防范事故发生。

7.起止日期

本管理方案自架桥机架梁作业之日起,至架梁施工完毕之日止。

8.资源配置

由架桥机组及有关部门根据架梁工程的需要,做好资源配备计划报财务部门备案,实行专款专用。

桥安全管理15篇

一、工程概况桥位跨越河道及平龙路,中心桩号k24+550.5,全桥左幅跨径组合为1425+430m,全长477.4m;右幅跨径组合为1525.3m+430.3m,全长508.1m。上部构造:预应力砼先简支后连续箱梁,采用预制安装方式进行施工。二、安全防护及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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