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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消防安全管理15篇

发布时间:2023-01-24 18:09:08 查看人数: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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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消防安全管理

第1篇 某选钛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厂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及措施落实,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厂生产建设提供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四川省消防条例》、《矿业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及《矿业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办法》和《矿业有限公司武装保卫工作考核细则》等规定,结合本厂消防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作为消防安全管理的依据。

(二)本办法规定了本厂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考核、奖励与检查等。

(三)本办法适用于本厂下属各车间、质检科、扩能项目部、机关各科室。

(四)本厂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 和“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逐级负责制。

(五)本厂防火安全委员会是本厂消防安全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厂的消防安全工作。厂防火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本厂消防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全厂各单位,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消防管理工作。

(六)本厂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全厂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是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负直接管理责任。其他领导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管理责任。部门(车间)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厂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七)本厂消防安全工作在主管厂长领导下,由安全环保科行使消防安全管理职能。

(八)各单位要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二、职责

(一)厂防火安全委员会

主 任:戴向东、张辉武

副主任:郑善奎、赵移风、李泽开

成员单位:安全环保科、生产科、设备科、科技科、人力资源科、办公室、政工科、工会、财务科、项目部。其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

2、负责承接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标准,健全、完善本厂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检查、督促本厂各级、各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职责,执行消防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3、确定部门(车间)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

4、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布置消防安全工作;

5、研究解决重大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在消防工作上做出显著成绩或因违反消防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人员做出奖罚决定;

6、负责本厂消防设施、器材的投入及有效实施,保障本厂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7、检查、督促本厂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8、组织制订本厂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并保证其可操作性;

9、负责处理各种紧急情况,发生火灾时迅速成立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现场扑救工作,追查火灾原因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二)本厂防火安全委员会灭火指挥部设在厂调度室,电话:3384405、3384505。

(三)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科,由安全环保科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其职责是:1、在厂防火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厂防火安全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及标准和防火安全委员会的决定;

3、拟定本厂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办法,起草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4、查处火灾,纠正和处理违章行为;

5、对各单位落实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管理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责令改正,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隐患,立即采取强制措施,责令停工进行整改;

7、组织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和全厂性防火安全检查,制定防火安全检查方案并进行部署;

8、监督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防火安全责任制;

9、确定重大、一般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隐患单位进行整改;

10、监督、检查各单位对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添置、维修、保养和管理情况;

11、组织和训练义务消防队;

12、购置、配备和维修灭火器材;

13、审定防火重点单位、重点部位;

14、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指导,配合公安消防机关对火灾事故的查处;

15、提请防火安全委员会,表彰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处罚违反消防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四)消防安全责任人

1、贯彻执行国家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及两级公司、本厂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掌握本厂的消防安全情况,保障本厂消防安全符合规定;

2、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厂的生产建设管理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3、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6、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制定符合本厂实际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

1、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2、拟定本厂的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3、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检查、督促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落实到位;

4、拟定消防安全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本厂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安全标志的配置与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通畅;

6、在职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7、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工作。

(六) 部门职责

1、安全环保科:

1.1负责本厂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厂消防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的协调、监督、检查、考核;

1.3组织制订本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4汇集、通报、处置消防安全信息;

1.5审定、管理防火重点部位;

1.6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调配;

1.7初起火灾扑救组织、指挥;

1.8消防重点工种、义务消防队培训;

1.9易燃易爆物品安全;

1.10动火作业、电炉使用许可的办理;

1.11建设工程消防监督;

1.12建筑消防设施、电器线路检测;

1.3内部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2、 政工科:负责将消防安全纳入本部门宣教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四川省消防条例》等法规和公司、本厂的消防安全制度进行经常性的宣传教育。

3、人力资源科:

3.1负责将消防安全的有关法律规章、安全规程和岗位火灾危险性、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初起火灾扑救、疏散逃生等消防知识与技能纳入教学、培训内容;

3.2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外协工)进行岗前消防知识培训;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奖励考核决定。

4、 设备科:

4.1负责全厂室内室外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水源管路的改造维修;全厂电力运行设施、电气(电器、燃气)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

4.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资料送审;

4.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部分的内部审核、消防工程部分的内部验收;

4.4建筑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等管理;

4.5负责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自动灭火系统的管理。

5、 财务科:负责消防管理各种经费的落实和核销。

(七)车间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统筹安排消防安全工作和生产经营活动,为本车间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

3、确定消防安全责任;

4、建立健全并实施车间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消防重大问题;6、组织实施对本车间消防设施与灭火器材的维护保养;

7、根据规定组建车间义务消防队;

8、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和防火技能的宣教培训;

9、组织制定符合本车间实际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10、完善车间消防档案和基础台帐;

11.及时扑救初始火灾并及时上报,配合上级部门的调查取证等消防安全职责。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1、本厂粗粒、细粒硫酸柴油罐区为厂一级防火重点部位,办公楼、化验楼、物资库房、高压室(1#、2#、3#)、粗粒、细粒配药间、煤气调压站、煤气燃烧炉操作室为厂二级防火重点部位;车间(部门)必须建立相应部位场所的防火档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将有关制度规程上墙,组织实施每年不少于一次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2、严禁任何人员在本厂具有火灾及爆炸危险的一级、二级防火重点部位场所使用明火或和电、气焊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在禁火危险部位场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单位,必须在消防管理部门办理《动火许可证》,同时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并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施工),动火人员必须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离地面1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专人在下方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3、本厂电工、电焊、气(割)焊、化验、库工等工种人员,为厂内部消防安全有关重点工种人员;车间(部门)必须建立消防重点工种档案,并制订相关工种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日常重点工种人员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一年二次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落实重点工种生产工作现场的日常消防监护;

4、消防管理部门按规范建立健全本厂防火档案和消防安全管理各类台帐;车间(部门)必须按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防火档案及制订本单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健全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教培训、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基础台帐;同时车间(部门)要按规定组建义务消防队,并一年二次组织实施义消队消防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5、消防管理部门组织每月对全厂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车间(部门)每周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班组每班对本班区域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火险隐患的及时发现和整改落实;消防管理部门检查发现的火险隐患,由车间(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消防员签字确认在限期内落实整改,车间(部门)自查发现的火险隐患由车间(部门)自我整改;已落实的整改事项或一时无法实施的整改问题,必须及时(书面)报告消防管理部门核查备案;车间(部门)消防安全检查及有关问题整改情况,必须如实反映记录在案,严禁弄虚作假应付检查现象;

6、各单位的职工严禁违规用火用电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损坏和擅自动用、拆除、挪用消防设施、器材及埋压、圈占消火栓(箱)、占用防火间距、封闭安全出口、堵塞消防(疏散、灭火器材取用)通道;各单位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炉,必须申报消防管理部门并经办理《电炉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各单位需动用或补充消防器材设施情况,及时书面报告消防管理部门审批备案;报废的消防器材设施必须如数交回主管部门处理,生产作业现场及工作场所不得遗留废弃的消防器材设施;所有职工必须维护消防器材设施安全,确保消防器材设施及消防安全标志的在位完整有效;

7、本厂新建、改建、扩建、大修、二次装修工程,应按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设计,职能部门需将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辖区消防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须经原消防审核单位进行验收;本厂局部改建、扩建、装修等建设工程,职能部门在与施工单位订立的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责成承建单位必须遵守公司及本厂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管理部门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应行使“小甲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检查监督和考核管理职责;

8、各单位所管辖使用的生产作业施工现场和物资库房等部位场所,其易燃可燃物必须随时清理;车间(部门)的汽油、柴油、98#油、丙酮、乙炔、氧气等易燃易爆物品,其放置点内的杂物及周边的干枯杂草树叶竹叶等易燃物质必须及时清除;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违规存放或私藏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违规在厂区流动吸烟、乱扔烟头、生火做饭及焚烧垃圾、胶皮、杂草、树叶;

9、车间的检修人员切割钢铁作业,作业前要清除现场周边的杂草树枝塑料及钢铁中的油渍胶皮等可燃易燃物,同时要保证切割现场的每个切割作业点设置2具4kg的灭火器,并做好切割作业中的防火监护,一旦燃火要迅速组织扑救控制火势;作业完毕必须进行检查,清除切割的钢渣火星;

10、本厂新进聘用的大学生、外协工等入厂人员及内部转岗人员,必须经教育培训部门、消防管理部门、车间班组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安排上岗;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及电工、电气焊工、喷漆工等消防重点工种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11、各单位部位场所发生火情,必须在5分钟内快报消防管理部门和调度室(3384405、3384505),并同时拔打119报警;发生火情的单位必须迅速组织调派人员,实施初起火灾扑救应急措施以免引发更大的火灾事故,并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消防管理部门与公安消防机构调查;

12、发生火灾的事故责任车间(部门),必须在12小时内向消防管理部门报送事故书面材料(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性质,事故的原因及经过,事故的教训及预防整改措施,事故处理情况等);凡发生火灾事故,严格追究责任单位的事故责任或连带责任。

四、考核、奖励与检查

1、发生一般火灾事故,按直接财产损失金额的30%扣减事故责任单位的奖金,考核责任者200元;

2、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按直接财产损失金额的20%扣减事故责任单位的奖金,考核责任者400元;

3、发生特大火灾事故,按直接财产损失金额的10%扣减事故责任单位的奖金,考核责任者600元;

4、一年内重复发生两起以上火灾事故的,加倍考核责任单位;

5、发生火灾事故,扣减直接责任人奖金200元至500元,扣减单位主管领导奖金200元至300元;

6、车间(部门)及个人未履行未尽到安全责任,不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考核责任单位200-1000元;

7、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的一般或重大火灾隐患,每发现一起考核责任单位200-2000元;发现存在的火灾隐患,责任单位未按要求期限整改的,按以上标准加倍考核;确系内部一时无法整改的火灾隐患,责任单位必须在整改期限内向主管部门报送情况说明及整改计划、防范措施等书面材料,情况属实的可不予考核;

8、未办理《动火许可证》和《电炉使用许可证》而动火和使用电炉,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

9、车间(部门)、班组未按要求进行消防检查,记录不全,弄虚作假,发现一次,考核责任单位200元,考核责任人50元;

10、未在规定的时间上报消防报表或报表错误,考核责任单位100元;

11、未在规定的时间按要求完成上级布置的消防工作,考核责任单位200-500元;

12、被公司或公安消防部门检查考核及处罚,由责任单位全部承担,厂部不再重复考核;

13、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厂部给予表彰奖励;

14、本办法执行情况纳入厂经济责任制考核,每月5日前由消防管理部门将考核情况报厂经济责任制管理办公室执行;

15、安全环保科负责检查各职能部门和各单位对本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

五、附 则

(一)术语、定义及缩写语

1、公司-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2、本厂-矿业有限公司选钛厂

3、各职能部门-本厂机关各科室

4、各单位-本厂下属的各车间、质检科、项目部、机关各科室

5、消防重点单位是指在消防监督对象中,火灾危险大,发生火灾后损失大、伤害大、影响大以及发生火灾的次数比率高的单位。

6、重点防火部位是指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发生火灾影响全局的部位,财产集中、人员集中的部位等其他需要确定的重点防火部位;

7、火灾隐患是指在工业、交通、农业、商业、科研、文化、教育、卫生以及其他社会生活中有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不安全因素。

8、防火间距是指为防止建筑间的火势蔓延,在各建筑物之间留出一定的安全距离,称为防火间距。

(二)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武装保卫工作考核细则》和本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四) 本办法解释权属矿业有限公司选钛厂。

第2篇 热电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国有资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管理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热电厂安全环保部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并对热电厂内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第三条、热电厂内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实行防火责任制度。

第四条、各单位行政主管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 火灾预防及责任

第五条、在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设计时,必须依照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消防供水,消防通讯和消防通道等消防设施的规划和具体建设方案,并上报热电厂安全环保部。

第六条、在生产区不准搭建易燃建筑。如确需临时搭建的必须事先报热电厂安全环保部审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拆除,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七条、在生产区、办公区因工作需要使用火炉、电炉的,必须事先向热电厂安全环保部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使用,禁止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动用明火,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填报热电厂“危险动火作业审批表”向厂安全环保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密的消防措施,由厂安全环保部及生产运行部总值联系消防队派人或派车到现场监护后,方可施工、作业。

第八条、各单位防火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组织防火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

2.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 (义务)消防队。

3.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4.组织员工扑救初期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追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定保管责任人,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第九条、 下列范围是热电厂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1.新系统柴油库、新老系统皮带输送系统、新老系统变配电室、汽轮机系统及油处理、热机一区锅炉房、热机二区主厂房、档案室、化工库、酸库、检修站氧气、乙炔储存间。

2.在防火重点部位,要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各单位要指定专人维护、管理消防器材和设施,保证完整好用,对岗位工作人员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和灭火技术训练,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

第十条、对于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按热电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第三章 消防组织及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群众性的消防组织。各部、区域建立义务消防队,工序、班组建立义务消防组。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由厂安全环保部联系公司保卫部消防队负责。

第十三条、厂部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区域至少每月进行两次防火检查,对重点消防部位,每天有专人巡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2.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3.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8.消防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9.防火巡查情况。

10.消防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四章 火灾隐患整改

第十四条、各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按照“三定、四不推”原则及时予以消除。

第十五条、对公司消防队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各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由厂安全环保部报公司消防队存档备查。

第五章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六条、厂安全环保部委托公司消防队对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员、义务消防人员、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员工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内容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的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各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六章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十七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八条、安全环保部组织各单位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第七章  火灾扑救

第十九条、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68916301、68912400、    68912119),任何人都不得阻碍报警,报警时要讲明起火地点、火灾类型,并派人接应消防车,同时迅速组织力量,进行灭火。

第二十条、参加扑救火灾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火场总指挥员的统一指挥。火灾扑灭后,相关单位应当保护现场,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核实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热电厂安全环保部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八章   奖励及处罚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班组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凡热电厂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除按照《消防法》《河南省消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外,均按热电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实施考核。

1.发生火险、电险、火警后不报警、延误报警、阻碍报警、谎报火警的。

2.违反岗位防火责任制或安全操作规程,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误的,造成一般火险、电险、火警的。

3.向消防水缸、水桶、室内消防栓(箱)内乱扔乱放杂物,污染消防存水的。

4.损坏消防器材、设施(照价赔偿另计)或消防器材设施挪作它用,乱拉、乱动的。

5.埋压、圈占消防栓(箱)或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楼梯,消防车通道,经检查指出不整改的。

6.擅自在生产区,挖沟施工,影响消防车辆通行的。

7.不按国家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消防标志,并经检查指出不改的。

8.有重大火险隐患,无正当理由,不按照《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期限整改的。

9.未按规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10.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没有闪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数据说明书,以及防火防爆注意事项的。

11.废汽油、油揩布未按指定地点回收、处理的。

12.电气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或线路、管路铺设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

13.在重点防火部位吸烟或进入重点区域没有将其携带的打火机,火柴等火种交值班室的。

14.未经批准,在重点防火部位,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或经批准但监护人员未到现场前,即进行明火作业的。

15.未办理<<用火许可证>;>;私自在工作场所,使用电炉、及其它电热器具的(有关器具一律没收)。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热电厂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铝河南分公司热电厂

2013-4-27

第3篇 发电厂消防安全管理

一、__电厂消防管理总则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按照《做好重点单位消防保卫工作的十项标准》等消防法律、法规。

3、消防系统、设施、器材的管理按生产设备管理考核。

二、各级防火安全组织及人员职责

1、防火委员会及负责人职责

1.1防火委员会负责全厂消防管理和火灾扑救指挥工作。

1.2 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规定,审定并组织落实消防管理制度、计划、措施,把防火安全工作纳入生产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

1.3部署、组织本厂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推广消防工作经验。

1.4组织防火检查,主持研究重大火险隐患的整改,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1.5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防火工作会议,分析布置防火工作,听取各级防火组织的工作汇报,审批解决消防工作方面的重要问题和有关事项。

1.6加强对义务消防组织的管理教育,并给予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演练时间。

1.7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应按有关规定参与消防设计、施工管理和验收工作。

2、生产部(安监)及负责人职责

2.1在厂部防火安全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厂消防日常管理、监督工作。

2.2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规定,组织制定消防管理制度、计划、措施。并负责监督执行和实施。

2.3组织本厂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义务消防员和广大员工的消防培训、演练工作,总结推广消防工作经验。

2.4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重大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报告厂消防委员会,并抄送上级有关部门。

2.5组织建立防火安全重点部位档案,负责全厂消防工作统计、上报和内业管理工作。

2.6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应按有关规定参与消防设计、施工管理和验收工作。

2.7对防火、灭火工作提出考核意见,对发生的火险、火灾事件积极组织扑救,保护现场,并负责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措施。

3、各单位领导小组及负责人的职责:

3.1负责领导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贯彻执行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规定及有关消防规程制度,对本部门上的防火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3.2根据本单位生产实际,经常召开防火安全工作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有效措施,加强广大员工的防火安全教育工作。

3.3加强对班组防火安全小组的领导,发挥义务消防员的作用。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制定有效措施并积极整改,及时上报整改工作情况。

3.4制定好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和日常工作岗位的防火制度。

3.5负责本单位消防系统、设施、器材的日常检查、维修和管理工作,保证其完好可用。

3.6建立本单位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档案,负责本单位消防工作统计上报和内业管理工作。

3.7对本单位重大动火工作,履行本厂动火工作管理标准,负责措施完善,落实到位,领导小组负责人要及时对动火现场进行指导、监督。

3.8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应按有关规定参与消防设计、施工管理和验收工作。

3.9对发生的火险、火灾事件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组织扑救,保护好现场,负责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措施,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

4、各班组防火安全小组及负责人的职责。

4.1负责领导本班组的消防工作,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指示、规定及有关消防规程制度。对本班组的防火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4.2根据本班组生产实际,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消防知识、规程制度,使本班组的防火安全教育和各项活动得到有效开展。

4.3加强义务消防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组织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4.4制定好本班组重点防火部位和日常工作岗位的防火制度和防火、灭火措施,并积极组织落实。

4.5负责本班组消防系统、设施、器材的检查、维修和管理工作,保证其完备好用。

4.6 对重点防火部位、重大险要工作项目的动火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制定落实好防火、灭火措施,小组负责人要亲临现场指导、监督防火工作。

4.7负责本班组防火安全各项工作的上报、统计和内业管理工作。

4.8对本班组发生的火险、火灾等事件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组织扑救,保护好现场,落实好防火措施,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5、专(兼)职消防专工职责:

5.1在厂部(各单位)和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5.2根据上级指示和要求,负责协助领导制定本单位消防工作的管理制度、计划、总结、措施等工作,并负责监督执行和实施。

5.3参与组织各项防火安全检查活动,积极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监督其实施情况。

5.4负责组织做好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义务消防员和广大员工的消防培训、演练工作。

5.5协助本单位领导做好消防系统、设施、器材的管理工作,保证完好可用。

5.6负责本单位消防工作的分析、统计、上报和内业管理工作。

5.7监察动火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履行动火工作管理职能。

5.8对防火、灭火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考核意见。对发生的火险、火灾事件立即上报,协助本单位领导积极组织扑救,保护现场,并组织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6、义务消防员的职责:

6.1 协助本单位搞好安全消防工作,模范地执行消防规程制度,向广大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共同提高防火意识。达到“三懂、三会”要求。

6.2积极参加消防活动,熟练掌握消防系统和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现场急救常识。

6.3熟悉本单位现场的消防系统、交通路线、建筑物结构,掌握本单位重点防火部位及各岗位(作业)的防火、灭火措施和操作技能。

6.4发现现场不良事件和火灾隐患,应及时给予纠正、消除和上报。

6.5积极参加火险、火灾的扑救工作,协助有关人员保护现场,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工作。

7、职工的消防职责

7.1在本班组消防安全小组的领导下,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及有关消防规程制度等,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7.2负责落实好本岗位的消防规程制度、防火、灭火措施等工作。达到“三懂、三会”要求。

7.3负责正确使用、维护好本岗位的消防系统、设施和器材,掌握其使用方法,保证完好可用。

7.4积极参加各项消防安全活动,发现现场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及时给予纠正、消除,及时上报。

7.5积极参加火险、火灾的扑灭救护工作。协助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工作。

第4篇 选钛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厂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及措施落实,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厂生产建设提供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四川省消防条例》、《矿业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及《矿业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办法》和《矿业有限公司武装保卫工作考核细则》等规定,结合本厂消防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作为消防安全管理的依据。

(二)本办法规定了本厂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考核、奖励与检查等。

(三)本办法适用于本厂下属各车间、质检科、扩能项目部、机关各科室。

(四)本厂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 和“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逐级负责制。

(五)本厂防火安全委员会是本厂消防安全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厂的消防安全工作。厂防火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本厂消防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全厂各单位,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消防管理工作。

(六)本厂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全厂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是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负直接管理责任。其他领导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管理责任。部门(车间)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厂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七)本厂消防安全工作在主管厂长领导下,由安全环保科行使消防安全管理职能。

(八)各单位要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二、职责

(一)厂防火安全委员会

主  任:戴向东、张辉武

副主任:郑善奎、赵移风、李泽开

成员单位:安全环保科、生产科、设备科、科技科、人力资源科、办公室、政工科、工会、财务科、项目部。其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

2、负责承接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标准,健全、完善本厂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检查、督促本厂各级、各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职责,执行消防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3、确定部门(车间)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

4、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布置消防安全工作;

5、研究解决重大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在消防工作上做出显著成绩或因违反消防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人员做出奖罚决定;

6、负责本厂消防设施、器材的投入及有效实施,保障本厂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7、检查、督促本厂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8、组织制订本厂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并保证其可操作性;

9、负责处理各种紧急情况,发生火灾时迅速成立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现场扑救工作,追查火灾原因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二)本厂防火安全委员会灭火指挥部设在厂调度室,电话:3384405、3384505。

(三)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科,由安全环保科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其职责是:1、在厂防火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厂防火安全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及标准和防火安全委员会的决定;

3、拟定本厂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办法,起草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4、查处火灾,纠正和处理违章行为;

5、对各单位落实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管理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责令改正,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隐患,立即采取强制措施,责令停工进行整改;

7、组织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和全厂性防火安全检查,制定防火安全检查方案并进行部署;

8、监督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防火安全责任制;

9、确定重大、一般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隐患单位进行整改;

10、监督、检查各单位对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添置、维修、保养和管理情况;

11、组织和训练义务消防队;

12、购置、配备和维修灭火器材;

13、审定防火重点单位、重点部位;

14、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指导,配合公安消防机关对火灾事故的查处;

15、提请防火安全委员会,表彰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处罚违反消防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四)消防安全责任人

1、贯彻执行国家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及两级公司、本厂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掌握本厂的消防安全情况,保障本厂消防安全符合规定;

2、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厂的生产建设管理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3、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6、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制定符合本厂实际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

1、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2、拟定本厂的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3、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检查、督促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落实到位;

4、拟定消防安全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本厂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安全标志的配置与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通畅;

6、在职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7、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工作。

(六) 部门职责

1、安全环保科:

1.1负责本厂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厂消防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的协调、监督、检查、考核;

1.3组织制订本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4汇集、通报、处置消防安全信息;

1.5审定、管理防火重点部位;

1.6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调配;

1.7初起火灾扑救组织、指挥;

1.8消防重点工种、义务消防队培训;

1.9易燃易爆物品安全;

1.10动火作业、电炉使用许可的办理;

1.11建设工程消防监督;

1.12建筑消防设施、电器线路检测;

1.3内部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2、 政工科:负责将消防安全纳入本部门宣教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四川省消防条例》等法规和公司、本厂的消防安全制度进行经常性的宣传教育。

3、人力资源科:

3.1负责将消防安全的有关法律规章、安全规程和岗位火灾危险性、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初起火灾扑救、疏散逃生等消防知识与技能纳入教学、培训内容;

3.2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外协工)进行岗前消防知识培训;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奖励考核决定。

4、 设备科:

4.1负责全厂室内室外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水源管路的改造维修;全厂电力运行设施、电气(电器、燃气)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

4.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资料送审;

4.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部分的内部审核、消防工程部分的内部验收;

4.4建筑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等管理;

4.5负责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自动灭火系统的管理。

5、 财务科:负责消防管理各种经费的落实和核销。

(七)车间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统筹安排消防安全工作和生产经营活动,为本车间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

3、确定消防安全责任;

4、建立健全并实施车间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消防重大问题;6、组织实施对本车间消防设施与灭火器材的维护保养;

7、根据规定组建车间义务消防队;

8、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和防火技能的宣教培训;

9、组织制定符合本车间实际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10、完善车间消防档案和基础台帐;

11.及时扑救初始火灾并及时上报,配合上级部门的调查取证等消防安全职责。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1、本厂粗粒、细粒硫酸柴油罐区为厂一级防火重点部位,办公楼、化验楼、物资库房、高压室(1#、2#、3#)、粗粒、细粒配药间、煤气调压站、煤气燃烧炉操作室为厂二级防火重点部位;车间(部门)必须建立相应部位场所的防火档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将有关制度规程上墙,组织实施每年不少于一次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2、严禁任何人员在本厂具有火灾及爆炸危险的一级、二级防火重点部位场所使用明火或和电、气焊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在禁火危险部位场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单位,必须在消防管理部门办理《动火许可证》,同时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并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施工),动火人员必须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离地面1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专人在下方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3、本厂电工、电焊、气(割)焊、化验、库工等工种人员,为厂内部消防安全有关重点工种人员;车间(部门)必须建立消防重点工种档案,并制订相关工种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日常重点工种人员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一年二次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落实重点工种生产工作现场的日常消防监护;

4、消防管理部门按规范建立健全本厂防火档案和消防安全管理各类台帐;车间(部门)必须按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防火档案及制订本单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健全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教培训、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基础台帐;同时车间(部门)要按规定组建义务消防队,并一年二次组织实施义消队消防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5、消防管理部门组织每月对全厂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车间(部门)每周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班组每班对本班区域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火险隐患的及时发现和整改落实;消防管理部门检查发现的火险隐患,由车间(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消防员签字确认在限期内落实整改,车间(部门)自查发现的火险隐患由车间(部门)自我整改;已落实的整改事项或一时无法实施的整改问题,必须及时(书面)报告消防管理部门核查备案;车间(部门)消防安全检查及有关问题整改情况,必须如实反映记录在案,严禁弄虚作假应付检查现象;

6、各单位的职工严禁违规用火用电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损坏和擅自动用、拆除、挪用消防设施、器材及埋压、圈占消火栓(箱)、占用防火间距、封闭安全出口、堵塞消防(疏散、灭火器材取用)通道;各单位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炉,必须申报消防管理部门并经办理《电炉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各单位需动用或补充消防器材设施情况,及时书面报告消防管理部门审批备案;报废的消防器材设施必须如数交回主管部门处理,生产作业现场及工作场所不得遗留废弃的消防器材设施;所有职工必须维护消防器材设施安全,确保消防器材设施及消防安全标志的在位完整有效;

7、本厂新建、改建、扩建、大修、二次装修工程,应按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设计,职能部门需将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辖区消防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须经原消防审核单位进行验收;本厂局部改建、扩建、装修等建设工程,职能部门在与施工单位订立的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责成承建单位必须遵守公司及本厂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管理部门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应行使“小甲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检查监督和考核管理职责;

8、各单位所管辖使用的生产作业施工现场和物资库房等部位场所,其易燃可燃物必须随时清理;车间(部门)的汽油、柴油、98#油、丙酮、乙炔、氧气等易燃易爆物品,其放置点内的杂物及周边的干枯杂草树叶竹叶等易燃物质必须及时清除;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违规存放或私藏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违规在厂区流动吸烟、乱扔烟头、生火做饭及焚烧垃圾、胶皮、杂草、树叶;

9、车间的检修人员切割钢铁作业,作业前要清除现场周边的杂草树枝塑料及钢铁中的油渍胶皮等可燃易燃物,同时要保证切割现场的每个切割作业点设置2具4kg的灭火器,并做好切割作业中的防火监护,一旦燃火要迅速组织扑救控制火势;作业完毕必须进行检查,清除切割的钢渣火星;

10、本厂新进聘用的大学生、外协工等入厂人员及内部转岗人员,必须经教育培训部门、消防管理部门、车间班组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安排上岗;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及电工、电气焊工、喷漆工等消防重点工种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11、各单位部位场所发生火情,必须在5分钟内快报消防管理部门和调度室(3384405、3384505),并同时拔打119报警;发生火情的单位必须迅速组织调派人员,实施初起火灾扑救应急措施以免引发更大的火灾事故,并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消防管理部门与公安消防机构调查;

12、发生火灾的事故责任车间(部门),必须在12小时内向消防管理部门报送事故书面材料(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性质,事故的原因及经过,事故的教训及预防整改措施,事故处理情况等);凡发生火灾事故,严格追究责任单位的事故责任或连带责任。

四、考核、奖励与检查

1、发生一般火灾事故,按直接财产损失金额的30%扣减事故责任单位的奖金,考核责任者200元;

2、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按直接财产损失金额的20%扣减事故责任单位的奖金,考核责任者400元;

3、发生特大火灾事故,按直接财产损失金额的10%扣减事故责任单位的奖金,考核责任者600元;

4、一年内重复发生两起以上火灾事故的,加倍考核责任单位;

5、发生火灾事故,扣减直接责任人奖金200元至500元,扣减单位主管领导奖金200元至300元;

6、车间(部门)及个人未履行未尽到安全责任,不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考核责任单位200-1000元;

7、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的一般或重大火灾隐患,每发现一起考核责任单位200-2000元;发现存在的火灾隐患,责任单位未按要求期限整改的,按以上标准加倍考核;确系内部一时无法整改的火灾隐患,责任单位必须在整改期限内向主管部门报送情况说明及整改计划、防范措施等书面材料,情况属实的可不予考核;

8、未办理《动火许可证》和《电炉使用许可证》而动火和使用电炉,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

9、车间(部门)、班组未按要求进行消防检查,记录不全,弄虚作假,发现一次,考核责任单位200元,考核责任人50元;

10、未在规定的时间上报消防报表或报表错误,考核责任单位100元;

11、未在规定的时间按要求完成上级布置的消防工作,考核责任单位200-500元;

12、被公司或公安消防部门检查考核及处罚,由责任单位全部承担,厂部不再重复考核;

13、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厂部给予表彰奖励;

14、本办法执行情况纳入厂经济责任制考核,每月5日前由消防管理部门将考核情况报厂经济责任制管理办公室执行;

15、安全环保科负责检查各职能部门和各单位对本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

五、附   则

(一)术语、定义及缩写语

1、公司-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2、本厂-矿业有限公司选钛厂

3、各职能部门-本厂机关各科室

4、各单位-本厂下属的各车间、质检科、项目部、机关各科室

5、消防重点单位是指在消防监督对象中,火灾危险大,发生火灾后损失大、伤害大、影响大以及发生火灾的次数比率高的单位。

6、重点防火部位是指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发生火灾影响全局的部位,财产集中、人员集中的部位等其他需要确定的重点防火部位;

7、火灾隐患是指在工业、交通、农业、商业、科研、文化、教育、卫生以及其他社会生活中有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不安全因素。

8、防火间距是指为防止建筑间的火势蔓延,在各建筑物之间留出一定的安全距离,称为防火间距。

(二)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武装保卫工作考核细则》和本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四) 本办法解释权属矿业有限公司选钛厂。

第5篇 热电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国有资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管理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热电厂安全环保部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并对热电厂内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第三条、热电厂内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实行防火责任制度。

第四条、各单位行政主管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 火灾预防及责任

第五条、在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设计时,必须依照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消防供水,消防通讯和消防通道等消防设施的规划和具体建设方案,并上报热电厂安全环保部。

第六条、在生产区不准搭建易燃建筑。如确需临时搭建的必须事先报热电厂安全环保部审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拆除,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七条、在生产区、办公区因工作需要使用火炉、电炉的,必须事先向热电厂安全环保部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使用,禁止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动用明火,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填报热电厂“危险动火作业审批表”向厂安全环保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密的消防措施,由厂安全环保部及生产运行部总值联系消防队派人或派车到现场监护后,方可施工、作业。

第八条、各单位防火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组织防火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

2.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 (义务)消防队。

3.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4.组织员工扑救初期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追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定保管责任人,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第九条、下列范围是热电厂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1.新系统柴油库、新老系统皮带输送系统、新老系统变配电室、汽轮机系统及油处理、热机一区锅炉房、热机二区主厂房、档案室、化工库、酸库、检修站氧气、乙炔储存间。

2.在防火重点部位,要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各单位要指定专人维护、管理消防器材和设施,保证完整好用,对岗位工作人员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和灭火技术训练,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

第十条、对于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按热电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第三章消防组织及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群众性的消防组织。各部、区域建立义务消防队,工序、班组建立义务消防组。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由厂安全环保部联系公司保卫部消防队负责。

第十三条、厂部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区域至少每月进行两次防火检查,对重点消防部位,每天有专人巡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2.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3.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8.消防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9.防火巡查情况。

10.消防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四章火灾隐患整改

第十四条、各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按照“三定、四不推”原则及时予以消除。

第十五条、对公司消防队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各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由厂安全环保部报公司消防队存档备查。

第五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六条、厂安全环保部委托公司消防队对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员、义务消防人员、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员工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内容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的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各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六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十七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八条、安全环保部组织各单位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第七章 火灾扑救

第十九条、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 ),任何人都不得阻碍报警,报警时要讲明起火地点、火灾类型,并派人接应消防车,同时迅速组织力量,进行灭火。

第二十条、参加扑救火灾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火场总指挥员的统一指挥。火灾扑灭后,相关单位应当保护现场,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核实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热电厂安全环保部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八章 奖励及处罚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班组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凡热电厂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除按照《消防法》《河南省消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外,均按热电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实施考核。

1.发生火险、电险、火警后不报警、延误报警、阻碍报警、谎报火警的。

2.违反岗位防火责任制或安全操作规程,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误的,造成一般火险、电险、火警的。

3.向消防水缸、水桶、室内消防栓(箱)内乱扔乱放杂物,污染消防存水的。

4.损坏消防器材、设施(照价赔偿另计)或消防器材设施挪作它用,乱拉、乱动的。

5.埋压、圈占消防栓(箱)或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楼梯,消防车通道,经检查指出不整改的。

6.擅自在生产区,挖沟施工,影响消防车辆通行的。

7.不按国家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消防标志,并经检查指出不改的。

8.有重大火险隐患,无正当理由,不按照《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期限整改的。

9.未按规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10.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没有闪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数据说明书,以及防火防爆注意事项的。

11.废汽油、油揩布未按指定地点回收、处理的。

12.电气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或线路、管路铺设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

13.在重点防火部位吸烟或进入重点区域没有将其携带的打火机,火柴等火种交值班室的。

14.未经批准,在重点防火部位,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或经批准但监护人员未到现场前,即进行明火作业的。

15.未办理<<用火许可证>>私自在工作场所,使用电炉、及其它电热器具的(有关器具一律没收)。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热电厂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铝河南分公司热电厂

2022-4-27

第6篇 棉花加工厂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棉花加工厂(以下简称棉厂)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国务院批准颁发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结合棉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棉厂安全消防工作必须依靠群众,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接受当地消防部门的监督。

第三条 公安消防部门要将棉厂作为消防保卫的重点,督促落实消防措施。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供销商业系统的棉花加工厂(轧花厂、絮棉厂)、棉花仓库,棉花露天货场,棉花转运站,棉花收购站国营农垦、兵团系统的棉厂;同时适用于乡镇、农民个体或联营的棉厂。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各级供销合作联合社、棉麻公司和棉厂领导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做到及时研究、布置和检查,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和奖惩。

第六条 各级供销合作联合社和棉麻公司必须有一名领导分管棉花的消防安全工作,经常了解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 棉厂要组成以厂长为首的安全委员会(或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安全消防工作,其中有一名分工安全工作的厂长参加专门管理,检查日常安全工作,消除不安全因素。厂长及消防人员必须熟悉安全业务知识,学会消防指挥技术。

第八条 棉厂要有健全的义务消防组织。凡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职工都要编入义务消防组织,并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各种专业消防组。义务消防队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消防规章制度,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和防火安全检查,维护保养消防器材,扑灭初起火灾。由消防技术人员组成的专业小组,专管消防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和使用。并负责义务消防队的技术训练。

第九条 棉厂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厂、班组、岗位三级负责制。

一、棉厂负责人和分管防火安全负责人的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消防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指示。

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4.划分防火责任区、责任车间、仓库、堆垛、指定区域、车间、库、垛防火负责人。

5.及时指导对消防器材设备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

6.部署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并做好对新职工、临时工和外来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7.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8.领导专职和义务消防组织的工作,加强管理教育,定期组织消防训练和演习。

9.组织和带领职工、警卫、消防人员进行护厂值班和夜间巡逻。

10.组织制订灭火方案,带领职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追查火警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11.负责对消防有功和失职人员实施奖惩。

二、班组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班组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规定。

2.组织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防火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及时制止违章行为,落实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火险隐患情况。

4.具体安排值班、巡逻工作。

三、岗位防火负责人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或向领导提出改进意见。

2.做好交接班过程中的防火安全工作。组织本岗位职工下班时要关好门窗、检查火源、电源的管理情况,彻底清扫落地棉、飞绒、尘杂、垃圾等易燃物,保持工作场所清洁。

3.认真学习防火、灭火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和各项安全活动,定期组织本岗位职工维修保养责任区内的消防器材。

4.发现火情要立即报警,并参加扑救,保护好火灾现场,如实地向调查人员反映着火前后的情况。

第三章 宣传教育

第十条 各级供销合作联合社、棉麻公司和棉厂要把对职工、群众的防火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的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并主动同当地居民搞好联防。

第十一条 要充分利用壁报、黑板报、有线广播、训练班、大字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主要内容是:

一、国家和公安消防部门制订的有关消防法规。

二、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制订的消防安全条例、规定、制度等。

三、棉花消防业务和养护知识。

四、消防安全和棉花养护的经验及典型事故案例。

第十二条 对生产旺季招收的季节工,要严格按照《棉花加工厂用工办法暂行规定》的要求,择优录用。进厂前必须进行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挑选责任心强、纪律性强、体力能适应棉厂工作的青壮年入厂。开工前要组织职工特别是季节(临时)工人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安全和法制教育,学习安全知识,学习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结合分配的工种边操作、边表演、边讲解,并经过考核合格才能上岗位。

第十三条 安全教育要制度化。棉厂每月要确定一至两天为“安全活动日”,分析安全情况,学习有关规定、文件和消防知识,解决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消防工作的重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义务消防队在开工前和加工中期要进行消防演习。每年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消防知识考核。

第十四条 要向外来人员宣传防火安全知识和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制度。

第十五条 发生火灾后,要适时召开现场会,进行现场教育。

第四章 安全检查

第十六条 各级供销合作联合社和棉麻公司要对棉厂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省(市、自治区)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地市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县至少每季检查一次,要实行棉厂月检查,班组日检查,消防安全员随时检查的制度。

第十七条 每次消防安全检查都要有记录,并明确整改的措施、期限和负责人,整改后要作整改记录。对暂时无力整改的重大火险隐患,要制订临时安全措施,列入整改计划。公安消防部门对棉厂的检查情况要记入重点单位的防火档案。

第八条 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要根据实际需要,对重大火险隐患,向棉厂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

第五章 建筑管理

第十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棉厂厂房、仓库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乡村和农民的棉花仓库(以下简称棉库)必须符合《农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二十条 棉厂的生活区应与生产区、储存区分开,各区之间设墙分隔。

第二十一条 棉库不得作为它用。露天货场内不得搭建其他房屋。

第二十二条 电瓶车充电室、机动车库和油库,必须建在储存区外的安全地点。

第二十三条 仓库、货场的设置。

一、储存区宜设在厂内加工旺季季风的上风方向,以尽量避免烟囱等火星随风飘落。

二、仓库建筑应该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但屋顶承重构件和外墙均为非燃烧体时,可不受此限。

三、每幢仓库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单层库为6,000平方米,每1,500平方米要设防火墙。

四、每露天货场总贮量,如超过5,000吨宜分设堆场,堆场之间的防火间距为30米。

五、露天货场每个棉垛的占地面积不应超过150平方米。

六、露天货场堆垛必须分组。每组不应超过8个棉垛,垛与垛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4米。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0米。

七、露天、半露天堆场的棉垛与其他堆场、建筑、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八、棉库区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

第二十四条 棉库、露天货场周围要经常清除垃圾、杂草、落叶等物,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易燃物。储存区下水道必须保证畅通。

第二十五条 棉厂内必须装置避雷设备。

第7篇 棉花加工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棉花加工厂(以下简称棉厂)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国务院批准颁发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结合棉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棉厂安全消防工作必须依靠群众,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接受当地消防部门的监督。

第三条 公安消防部门要将棉厂作为消防保卫的重点,督促落实消防措施。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供销商业系统的棉花加工厂(轧花厂、絮棉厂)、棉花仓库,棉花露天货场,棉花转运站,棉花收购站国营农垦、兵团系统的棉厂;同时适用于乡镇、农民个体或联营的棉厂。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各级供销合作联合社、棉麻公司和棉厂领导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做到及时研究、布置和检查,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和奖惩。

第六条 各级供销合作联合社和棉麻公司必须有一名领导分管棉花的消防安全工作,经常了解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 棉厂要组成以厂长为首的安全委员会(或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安全消防工作,其中有一名分工安全工作的厂长参加专门管理,检查日常安全工作,消除不安全因素。厂长及消防人员必须熟悉安全业务知识,学会消防指挥技术。

第八条 棉厂要有健全的义务消防组织。凡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职工都要编入义务消防组织,并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各种专业消防组。义务消防队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消防规章制度,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和防火安全检查,维护保养消防器材,扑灭初起火灾。由消防技术人员组成的专业小组,专管消防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和使用。并负责义务消防队的技术训练。

第九条 棉厂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厂、班组、岗位三级负责制。

一、棉厂负责人和分管防火安全负责人的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消防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指示。

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4.划分防火责任区、责任车间、仓库、堆垛、指定区域、车间、库、垛防火负责人。

5.及时指导对消防器材设备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

6.部署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并做好对新职工、临时工和外来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7.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8.领导专职和义务消防组织的工作,加强管理教育,定期组织消防训练和演习。

9.组织和带领职工、警卫、消防人员进行护厂值班和夜间巡逻。

10.组织制订灭火方案,带领职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追查火警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11.负责对消防有功和失职人员实施奖惩。

二、班组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班组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规定。

2.组织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防火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及时制止违章行为,落实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火险隐患情况。

4.具体安排值班、巡逻工作。

三、岗位防火负责人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或向领导提出改进意见。

2.做好交接班过程中的防火安全工作。组织本岗位职工下班时要关好门窗、检查火源、电源的管理情况,彻底清扫落地棉、飞绒、尘杂、垃圾等易燃物,保持工作场所清洁。

3.认真学习防火、灭火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和各项安全活动,定期组织本岗位职工维修保养责任区内的消防器材。

4.发现火情要立即报警,并参加扑救,保护好火灾现场,如实地向调查人员反映着火前后的情况。

第三章 宣传教育

第十条 各级供销合作联合社、棉麻公司和棉厂要把对职工、群众的防火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的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并主动同当地居民搞好联防。

第十一条 要充分利用壁报、黑板报、有线广播、训练班、大字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主要内容是:

一、国家和公安消防部门制订的有关消防法规。

二、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制订的消防安全条例、规定、制度等。

三、棉花消防业务和养护知识。

四、消防安全和棉花养护的经验及典型事故案例。

第十二条 对生产旺季招收的季节工,要严格按照《棉花加工厂用工办法暂行规定》的要求,择优录用。进厂前必须进行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挑选责任心强、纪律性强、体力能适应棉厂工作的青壮年入厂。开工前要组织职工特别是季节(临时)工人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安全和法制教育,学习安全知识,学习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结合分配的工种边操作、边表演、边讲解,并经过考核合格才能上岗位。

第十三条 安全教育要制度化。棉厂每月要确定一至两天为“安全活动日”,分析安全情况,学习有关规定、文件和消防知识,解决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消防工作的重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义务消防队在开工前和加工中期要进行消防演习。每年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消防知识考核。

第十四条 要向外来人员宣传防火安全知识和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制度。

第十五条 发生火灾后,要适时召开现场会,进行现场教育。

第四章 安全检查

第十六条 各级供销合作联合社和棉麻公司要对棉厂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省(市、自治区)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地市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县至少每季检查一次,要实行棉厂月检查,班组日检查,消防安全员随时检查的制度。

第十七条 每次消防安全检查都要有记录,并明确整改的措施、期限和负责人,整改后要作整改记录。对暂时无力整改的重大火险隐患,要制订临时安全措施,列入整改计划。公安消防部门对棉厂的检查情况要记入重点单位的防火档案。

第八条 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要根据实际需要,对重大火险隐患,向棉厂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

第五章 建筑管理

第十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棉厂厂房、仓库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乡村和农民的棉花仓库(以下简称棉库)必须符合《农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二十条 棉厂的生活区应与生产区、储存区分开,各区之间设墙分隔。

第二十一条 棉库不得作为它用。露天货场内不得搭建其他房屋。

第二十二条 电瓶车充电室、机动车库和油库,必须建在储存区外的安全地点。

第二十三条 仓库、货场的设置。

一、储存区宜设在厂内加工旺季季风的上风方向,以尽量避免烟囱等火星随风飘落。

二、仓库建筑应该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但屋顶承重构件和外墙均为非燃烧体时,可不受此限。

三、每幢仓库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单层库为6,000平方米,每1,500平方米要设防火墙。

四、每露天货场总贮量,如超过5,000吨宜分设堆场,堆场之间的防火间距为30米。

五、露天货场每个棉垛的占地面积不应超过150平方米。

六、露天货场堆垛必须分组。每组不应超过8个棉垛,垛与垛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4米。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0米。

七、露天、半露天堆场的棉垛与其他堆场、建筑、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八、棉库区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

第二十四条 棉库、露天货场周围要经常清除垃圾、杂草、落叶等物,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易燃物。储存区下水道必须保证畅通。

第二十五条 棉厂内必须装置避雷设备。

第六章 车间生产

第二十六条 棉厂必须采用能够清除特殊杂质的工艺和设备,要利用气力输送落杂、磁铁、清花机、人工挑拣等多项技术及管理措施,保证将易产生火星的特殊杂质、火柴、石子、砖头、瓦片、铁丝、铁片等在进入轧花机工作厢前排出。

第二十七条 要健全加工机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和使用的制度。按照标准检修机器设备,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机器运转中摩擦起火。

第二十八条 机器设备的传动、转动部分必须设置安全罩、安全架,并尽量做到密封。地沟盖板必须配齐,安全牢固。车间要设工具箱,工具不得乱放,并保持整洁。防止落棉、尘杂缠绕转动部位引起升温和工具等硬质物件掉入地沟碰撞和摩擦起火。

第二十九条 在生产过程中,打包车间应边生产边运棉花,存放皮棉不得超过200市斤。下班后打包车间不准存棉也不得有落棉及其他物件。

第三十条 进入车间的工人身上不准围、披裹包皮布,不准戴手套,不准穿高跟鞋、拖鞋、钉铁掌的鞋。女工的发辫不得露在外面,不准蒙头巾、戴围巾,必须戴工作帽,以防人身事故和铁掌碰擦引起火星。

第三十一条 当班工人上班前必须认真检查主机及传动设备。生产中做到勤听、闻、看、摸,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下班后必须彻底清理轧花机,剥绒机的工作厢,清除厢内的一切特殊杂质,彻底打扫工作现场,搞好交接班。对不使用的车间(包括下班后不接着开工的车间)、仓库必须认真检查后切断电源,关好窗,锁好门。

第七章 储存保管

第三十二条 棉花实行专仓堆存,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存。棉厂储存区应划分籽棉货区、皮棉货区、棉籽货区、棉库区。

第三十三条 成包皮棉入库前,必须在收、发货区观察二十四小时以上,并派专职或义务消防人员监护。

第三十四条 棉花入库前要进行认真检查,如发现火种、水湿霉烂、变质、油渍、包装破损等异状,要及时处理。

第三十五条 堆垛要垫好垫基,露天货垛要堆人字顶,并封盖严密。垛底必须通风,以防潮湿霉烂。

第三十六条 堆垛时包要放平,一般不得竖放,上下层应交叉压缝。露天堆垛,垛高不得超过8米,库内堆垛,垛高距房梁不小于1米。

第三十七条 库内堆垛与堆垛之间应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其他通道不小于1.5米,垛距墙不小于0.5米,距柱不小于0.2米。

第三十八条 储存区及库内通道上禁止存放任何物品。装卸、搬运工作的现场和通道要保持整洁、平坦。

第三十九条 装卸、堆垛、卸垛作业结束后,要对储存区和站台进行彻底检查,排除异常情况。新堆的垛,在二十四小时内要加强巡回检查。

第四十条 棉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非保管人员随便进入,如确需设办公室时,必须用防火墙隔开,防火墙上不得设门窗。

第四十一条 要加强棉花养护工作。堆垛要及时封顶,要定期测温,下雨前后必须查库。要根据天气变化对棉花温、湿度的影响,适时采取通风或倒垛措施,防止霉烂变质。皮棉、籽棉、棉籽垛的温度超过38℃或籽棉水分超过12%时要及时处理。

第八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二条 棉厂除生活区及指定的吸烟室外,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信号弹。

第四十三条 严格门卫登记制度,收留一切进入生产区和货区人员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四条 运输棉花的车、船上严禁烟火,在厂外运输时必须用蓬布封盖严密,并配备灭火器材。车辆进入厂区前,棉厂要有专人检查,严防将火种带入厂区。

第四十五条 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装置防火帽(或熄火),并不准进入棉库。

第四十六条 进入厂区的蒸气机车必须装置防火罩,并要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厂区停留或清炉。

第四十七条 进入棉库的电瓶车、铲车、叉车及上垛用的吊车,必须有防止打出火花的安全装置。

第四十八条 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棉花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棉花。任何车辆都不得在货区和棉库内停放和修理。

第四十九条 原则上不准在生产车间、货区、仓库及附近烧电焊。在生产车间、离储存区30米以内需要临时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保卫部门审查,报告厂部研究批准,将作业场所附近的机器设备、地沟等处的油污、棉绒及飞绒清扫干净,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指派专人在场监护。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不得落下火种。有风(五级以上)天气不准明火作业。

第五十条 在棉厂的维修工房安装和使用火炉,必须符合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经防火负责人或上级主管领导批准,指定专人看管,备足灭火器材,做到人离火灭,对厂内各种用火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

第五十一条 不准用易燃,可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炉附近堆放或烘烤易燃、可燃物品。炉内炽热灰烬,必须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火炉烟筒不准顺向货区安装。

第九章 电源管理

第五十二条 棉厂生产区、储存区与生活区的用电线路必须分开。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正式电工按照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安装和维修。

第五十三条 棉厂用电线路应采用地下电缆。车间、货场的电线,一律改用暗线,不用明线。老化的和安装不合要求的电线,必须更换。

第五十四条 车间照明必须用有防护罩的灯具和壁开关,不得使用无防护罩的灯具和拉线开关。露天货场的照明灯杆距棉垛不应小于杆高的1.5倍。电灯应有防雨措施。货场使用吊车后必须加接地线,以防雷击。

第五十五条 棉库内禁止安装电器设备,如需临时照明作业,应采用橡皮电缆工作灯、工作灯要加防护罩,插座必须设在库房外,用完后及时拆除。

第五十六条 棉库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储存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上级主管领导批准。使用后应及时拆除。

第五十七条 储存区的电源应当设总闸和分闸,每个库房应当单独安装开关箱,开关箱应当设在库房外,并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第五十八条 在储存区使用电器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电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免受撞击、碰砸和车轮辗压。

第五十九条 打包机、上垛机等设备,不得使用倒顺开关,必须改用离合器或电磁开关。车间及货区原则上不得装设熔断器、闸刀开关及插座,如确需装设,必须加有防火密封装置。储存区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六十条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严禁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车间的保险丝装置要有防护罩。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

第六十一条 对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应至少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或更换。对避雷装置也必须经常检测,维修。

第十章 消防设施

第六十二条 棉厂,棉花仓库,露天货场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消防给水的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供水。

其中棉厂应设置应急用的消防蓄水池和水塔,容积不小于下表的要求:

工厂规模消防蓄水池-容积立方米数量水塔-容积立方米数量

1台型厂402301

2台型厂502301

3台型厂602401

4台型厂802501

第六十三条 固定抽水泵要安装双套设备,一套通向水塔,一套通向管网;同时安装两套动力(电机和内燃机)。棉厂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机动泵。要做到消防泵天天发动,周围出水。

第六十四条 车间、货场、库房要配置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安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并严禁移作它用。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棉花短绒及其他物品。

第六十五条 消防车、泵及其它消防器材设备要建立档案。明确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缸、消防栓、消防管网、灭火器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施。

第六十六条 棉厂应安装消防通讯和信号报警设备。

第十一章 扑救与奖惩

第六十七条 一旦发生火灾,要立即组织扑救。同时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警,指定专人保护现场。

第六十八条 发生火灾事故后,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六十九条 对发生火灾事故。要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十条 对违反本规定,消防监督机关又已通知要其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由主管部门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七十一条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七十二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有关规范、规定执行。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作出补充规定。

第七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8篇 _五金制品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公安消防机关颁的有关消防、防火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我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产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组织与结构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课、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各部门防火责任人由各部门主要领导担,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各班、组长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安全防火措施落实,公司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安全工作的兼职安全员。

第六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发生火灾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始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公司全体职工都应增强防火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部门、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本部门和本班组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 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批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 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 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规违章行为;

4. 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 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 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 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和事故隐患;

4. 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生产班组和要害部位的兼职消防安全员在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指挥调动,应能召之即来,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部门、班组在生产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消防安全委员会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消防责任人职责

1.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公司消防安全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2. 将消防工作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 为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 组织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公司消防安全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消防管理人职责

1. 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 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 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7. 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 施和演练;

8.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9.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义务消防队职责

1. 目的:为使消防挽救工作能充分发挥组织功能,一旦发生火灾时将灾害减到最低程度,以免延误抢救时效,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2. 范围:公司义务消防队成员。

3. 职责:

1) 义务消防队长职责:

a) 公司义务消防队队长由公司保安队长担任;

b) 公司义务消防队队长在公司责任人和消防机关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

c) 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管理公司义务消防队;

d) 按既定消防训练方案,对义务消防队进行实战训练或学习,使公司义务消防队做到防火工作常备不懈;

e) 随时检查辖区内消防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发现违章及时制止纠正;

f) 配合维修班组搞好消防器材、设备管理,保证消防设施不受损坏;

g) 随时检查所属队员对消防器材使用掌握的实际情况,提高义务消防队的实战能力;

h) 接到火灾信号后,在安排报警同时,迅速组织义务消防队,按既定方案或临时制定的方案进行灭火、扑救;

i) 定期向公司汇报义务消防队培训及消防工作情况;

2) 义务消防队队员职责:

a) 公司依各部门实际情况抽调部分身强体壮者担任义务消防队队员,其有义务、有责任参与消防工作,发生火灾时紧急奔赴现场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消防战斗;

b) 学习有关消防知识,熟知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位置,熟悉灭火器具的摆放点,掌握消防灭火器、消防栓、手动报警、“119”报警的使用方法和程序等;

c) 宣传贯彻消防规章制度,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

d) 各义务消防队员发现消防设施被破坏的及时报告保安部门,并有义务积极协助查获破坏者;

e)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消防灭火训练活动;

f) 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抢救、疏散受灾人员及物资;

g) 在灭火过程中一切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维护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

h) 积极参加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防火意识;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贯彻和执行《消防法》,改进和加强我公司防火安全工作,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安全保障,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 本公司员工必须积极参加消防安全活动,做好防火安全教育。设立防火安全管理机构,组建义务消防队,培训义务消防员,提高防火队伍的应变能力;

2. 安全防火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建全防火“三级”检查制度,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纠正、解决,较大的问题书面向各级领导汇报;

3. 外单位在厂内因工程需动火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在动火前向有关部门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动火施工;

4. 仓库存放的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物品,需有明确的识别标识和禁止标识,且与其他物品隔离存放;非仓库储存区域,不准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物品,各单位未用完的危险物品下班前应及时清点并交回仓库;

5. 公司宿舍内不准使用明火电炉、汽油炉以及大功率的电器设备,厂区内抽烟必须在指定的吸烟区,并把烟头放入指定的位置,其他部位严禁吸烟;

6. 不得以各种理由占用消防通道,消防设施下方1平方内不准摆放任何杂物,以确保紧急情况消防器材可随时使用;

7. 摆放复印机、传真机的部位禁止使用明火,用酒精清洗机器部件时,要保持室内通风;

8. 一切电器设施及消防栓,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改动、改装、乱拉、乱接,人员离岗时要切断电源;

9. 严格维护消防报警系统的设备,定期进行检查测试,保证设备完好,对灭火器材实行专人保管制度;

10. 组织和建全义务消防队,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公司每年组织全体人员仿真灭火演练一次,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消防训练和消防知识的培训;

11. 违反本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批评、书面检查、罚款、终止合同等处理;

12. 本规定自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消防管理办法

目的:为使消防抢救工作能充分发挥组织功能,一旦发生灾害时将灾害减到最低程度,以免延误抢救的时效,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2. 范围: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

3. 消防人员规划及职能:

1) 人员按部门或地域划分。

2) 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分为总指挥、副总指挥、警戒组、灭火组、拆卸组、救护组、疏散组。

3) 指挥及组长应由身体健壮的管理干部担当,成员亦需身体强壮。

4) 总指挥:负责指挥全盘消防救灾事宜及策划防火管理。

5)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召集所属救灾人员从事扑救工作迅速顺利进行。

6) 警戒组:

a) 由保安人员担当;

b) 报警;

c) 引导消防车及消防人员;

d) 迅速打开各通道及各疏散路口;

e) 维持秩序,严防趁火打劫者;

7) 灭火组:

a) 掌握灭火器(配10人左右)和消防栓(配8人左右)及后备人员;

b) 各种消防设施及器材的检查维护与使用;

c) 当遇到火警时,全体人员火速赶到现场,接受指挥参加灭火行动;

d) 抢救贵重和危险物质;

8)拆卸组:

a) 电源的截断;

b) 火源的疏导及抢救时拆除所有障碍物;

c) 防火体的设立;

9)救护组:

a) 应接受特定护理训练;

b) 负责伤患的抢救及紧急医护,送医院急救等任务;

10)疏散组:

a) 人数由各部门自定;

b) 紧急通知全厂员工疏散及应急疏散;

c)散闲杂人员、厂外围观人员;

4. 各组成员应注意事项:

1) 灭火组:

a) 了解公司建筑内格局及修改隔间后的状况;

b) 了解电、气管和瓦斯铺设的路线;

c) 了解公司内部所有装修材料的性质;

d) 所有消防设施的放置地点;

e) 了解消防设备的保养维护与操作方法;

f) 了解火的走势;

g) 了解所有逃生路线;

2)拆卸组:

a)负责抢救时拆除所有障碍物的人员:

a 了解公司建筑内格局及修改隔间后的状况;

b 了解室内的通风设施及空调管道;

c 了解公司内部装修材料的性质;

d 了解火的走势;

e 了解所有逃生路线;

b) 负责水源疏导的人员:

a 了解消防栓、水源及抽水马达开关及各分开关所在;

b 了解水压状况;

c 平时对消防栓做定期检查,是否有出水口堵塞现象;

d 了解所有逃生路线;

c) 负责电源及瓦斯截断的人员:

a 了解电及瓦斯总开关和分开关所在。

b 了解电及瓦斯管道的路线;

c 了解逃生路线;

3)警戒组:

a)对公司建筑内外格局深入了解;

b)了解所有的逃生路线,以便疏导他人逃生;

c)在出入口皆应有人员负责阻止离去的人员再次进入火场拿物品或钱物;

4)救护组:

a)应接受紧急救护的工作;

b)应配备急救箱;

c)应了解一般药物的使用;

d)了解所有的逃生路线;

5)疏散组:

a)了解公司警铃设备所在地;

b)了解公司所有通信设备所在地及使用方法;

c)了解公司建筑内外格局;

d)了解公司内所有装修材料的性质;

e)了解火的走势;

f)了解所有的逃生路线;

5.火警通报顺序:

1) 白天发现火警时,应立即按警铃并通知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消防抢救人员视火势扑救或依总指挥指示,联络消防部门进行灭火。

2) 夜间或假日发现火警时,厂内人员立即通知值班保安,值班保安立即电话叫有关人员到现场,并通知有关部门主管,并视火势报“119”。

6.全体人员应注意事项:

1) 消防委员会每年均参加演练;

2) 当部门现场发生火灾时,全体人员应保持镇定,按警铃、报警器,并迅速担负起抢救工作,不可袖手旁观等待消防人员前来抢救而延误时机。

3) 迅速切断配电箱总开关;

4) 消防人员抵达现场后,除参与抢救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应从速远离现场,以免影响或妨碍抢救工作的进行。

5) 现场有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迅速搬离;

消防培训内容

1. 目的:使全体员工懂得消防灭火常识,会操作消防器材,会报警、自救及逃生。

2. 范围:义务消防队成员及所有员工。

3. 培训内容:

1) 拔打“119”电话报警程序

2) 初起火灾报警意义

3) 防火常识

4) 工厂起火原因及预防方法

5) 消防器材的使用及操作

6) 扑救、自救与逃生

7) 火灾案例的探讨与反省

4. 细则:

1) 怎样报火警电话

a) 当你需要向消防部门报告火灾时,请使用附近的电话拔通”119”后,说明下列情况:

b) 拿起话筒拔”119”号键,直至听到对方回话。

c) 准确讲清起火单位名称、所在位置,要详细讲明什么小区(大厦)、栋、楼,或什么街道、门牌号码,不易寻找的地方要说明周围有什么标志性建筑。

d) 讲清起火部位、燃烧物品、火势大小、火场面积,起火部位可分为:住宅、办公楼、酒楼、商场、招待所、仓库:燃烧物质可分:油、化学物质、一般物质。

e) 起火单位是属多层住宅(在几栋几号),还是属于高层建筑(在几层)。

f) 讲清报警人的姓名、联系电话,以便随时联系。

g) 如需安排消防车要讲清楚接车地点,地点应在起火附近易找的地方或标志性建筑旁。

2) 法律法规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b)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c) 广东义务消防队组织办法

3) 公司防火制度

5. 初起火灾报警的意义

1) 火灾的原因是多种多样,但火灾初起时,一般燃烧面积较小,火势较弱,此时是扑灭火灾的有利时机。

2)告诉我们,在起火3-5分钟内,能否把火扑灭是关键因素,把握这个关键不两条:

a) 灭火器材扑救;

b)报警,《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也有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警的时候,都应当迅速准确地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6.防火常识

1) 燃烧的必备条件

燃烧,俗称着火,是指可燃物与氧化剂发生作用释放热量的化学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和发烟现象。近年来有关研究表明,绝大多数物质燃烧的本质是一种自由基的连锁反应,只要有适当条件引发自由基的产生(引火条件),连锁反应就开始,然后连续自动的循环下去,直到反应物全部转化完毕为止。

2) 任何物质发生燃烧都有一个由未燃烧状态转向燃烧状态的过程,这过程的发生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可燃物、助燃物和着火源,并且三者要相互作用。

3) 燃烧类型:燃烧可分为着火、自燃、和爆炸几种类型,每种类型的燃烧都有其特点。

a) 着火

着火亦称强制点燃,即可燃物和空气共存条件下,达到一定温度时与明火直接接触引起的燃烧,在火源移去后仍能保持继续燃烧的现象。

b) 自燃

自燃包括本身自燃和受热自燃,部分物质在没有外来热源影响时,由于物质内部所产生的物理、化学及生物化学过程产生热量,这些热量在一定条件下聚集起来,导致升温,又进一步加快上述过程的反应速度,达到一定的温度时,就会产生燃烧,这个燃烧叫本身自燃;由外来热源,将可燃物加热使其温度未与明火接触就发生燃烧,叫受热自燃;本身自燃与受热自燃的区别在于热的来源不同。

c)爆炸

爆炸可分为化学爆炸、物理爆炸和核爆炸。化学爆炸是指在极短的时间内,由于可燃物和爆炸物品发生的化学反应引发瞬间燃烧,同时生成大量的热和气体,并以很大压力向四周扩散的现象;物理爆炸是一种纯物理过程,如蒸汽炉爆炸、轮胎爆炸等多数是由于物质受热,体积膨胀、压力剧增、超过容器耐压而引起的;爆炸时没有燃烧,但有可能引发火灾,而化学爆炸的火灾危险性要大的多。

4) 燃烧蔓延的原因

大多数火灾的发生,都是从可燃物的一部分开始的,然后蔓延扩大,这是因为物质在燃烧时造成了一个危险的热传播过程, 即燃烧——热效应——燃烧。燃烧产生的热效应使燃烧点周围的可燃物受热发生分解,着火和自燃。如此反复,火势便迅速地向周围蔓延下去。

7.工厂起火原因及预防方法大致可分为下列几种。

1) 自然因素:因化学反应而造成的物质燃烧;

人为因素,分故意和过失两种:

a) 不安全环境。如:不安全的工厂设计、不适当的机械防护、危险布置、照明不良

b) 等。

c) 不安全动作。如:不按操作规程使用机器,安全装置失效。

d) 由于疏忽、生病、疲劳、缺乏技术常识或经验不足。

e) 督导人员疏失:督导不力或程度不够。

3)电气:电气设备的设计、选用、安装、操作及维护不当因过热、短路、电路超载、电气设备的通风或冷却不当等均可能引发火灾,一般多发生于线路、马达、开关及电热元件。

4)易燃性气体:由于气体外漏与空气结合形成可燃气体,遇到火源则易造成爆炸或燃烧。其预防方法为:强化储运控制,定期检查容器或管线是否良好无裂缝,并做好防腐蚀处理。

5)可燃性液体:其危险性与易燃性气体相同。预防方法为:加强容器的严密性,防止栓塞泄露,并加强耐温耐压的强度。

6)加热过程中的不正常加工温度,:干燥中的物料或易燃液体过分加热,皆可导致火灾。预防方法为:对于高温操作的设备妥善管理监督,另辅以良好的自动装置。

7)静电:;因物体表面的相对运动而产生静电,会发生在固体、液体、气体或粉尘上。该物体所产生静电会释放火花,可造成周围可燃性气体或粉尘发生灾害。

8)预防方法为:

a)在可能产生静电的机器设备以接地或安装静电消除装置处理。

b)吸烟:在危险区域内禁止吸烟,在适当场所设置吸烟区。

c)其他:综合以上原因,再加上工厂内部装潢间隔,燃料及电路配线等,只要稍为疏忽,用火用电不小心,超负荷用电导致电线走火及静电火花,皆可能引起火灾。所以消防工作,有赖于公司上层重视消防安全,了解消防法规,充实器材设备及落实消防培训,让员工增加消防意识,减少灾害发生,方可确保厂区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9)如何预防伤害事故

a) 将产生伤害事故的原因按人、机、料运用特性要因进行分析、分解到最细。

b) 依据分析的各种容易出事故的起因,每一项提出具体的预防措施。

c) 将自己公司及其他公司的事故收集,对起因着重研究,运用柏拉图法,找出关键性(次数较多)的项目,然后进行a、b、c分类,进行重点和一般预防。

d) 加强对员工的安全训练。

8.怎样使用各种灭器

1) 干粉灭火器

干粉灭火器的用途:主要用于扑救可燃气体,易燃、可燃液体和电气设备的火灾。

2)干粉灭火器的特点:

a) 灭火时间短,效率高,对石油产品的灭火效果尤为显著。

b) 绝缘性能好,可扑救带电设备的火灾。

c) 对人畜无毒或低毒,对环境不会产生危害。

d) 灭火器设备的污损较小。

e) 以有相当压力的二氧化碳和氮气作为喷射力,不受电源限制。

f) 干粉可长距离输送,设备可远离火区。

g) 寒冷地区作用不需要防冻。

h) 干粉灭火器长期储存不变质。

i) 不用水,特别适用于缺水地区。

3)使用方法:灭火时,快速将灭火器拿到火场适当位置,取下保险销,一手拿喷嘴,一手按手柄,对准火焰根部猛烈喷射。

4)化学泡沫灭火器

mp型化学泡沫灭火器适用于石油制品、油脂等引起的火灾,但不能扑救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火灾(如:醇、酯、醚、酮等),也不能扑救带电设备的火灾。

5)使用方法

a) 在及时奔赴火场时,不得将灭火器倾斜,更不可横拿或颠倒。

b) 当距离着火点有10米时,即可将筒体颠倒过来,一只手紧握提环,另一手所抓住筒体底圈,将射流对准燃烧物。

c) 如果可燃液体已呈流淌状燃烧,则应将泡沫由远而近喷射,如果在容器内燃烧,应将泡沫射向容器的内壁,切忌直接对准液面喷射。

d) 扑救固体火灾时,对准燃烧最猛烈处喷射。

e) 使用时灭火器应始终保持倒置状态。

6)维护保养

a) 灭火器应选择干燥、阴凉通风处放置,并应经常除灰尘使之通畅。

b) 每年应定期检查溶液是否失效。

c) 使用后应及时把筒体和瓶胆等清洗干净,并充入新的灭火药剂。使用期已满两年以上的应送请有关单位进行水压试验。

7)空气泡沫灭火器:一般用于扑救各种油类和极性溶剂的初起火灾,基本适用范围与化学泡沫灭火器相同。

8)使用方法

a) 使用时应迅速奔到火场,在距离燃烧物1米左右,拔出保险销,一手握住开启压把,另一手紧握喷枪,用力开启压把,打开密封或刺穿储气瓶密封,空气泡沫即可从喷枪口喷出。

b)空气泡沫灭火器使用时,应使灭火器始终保持直立状态,切勿颠倒或横向使用。

c)在使用时应一直紧握开启压把,不能松手,否则会中断喷射。

9)维护保养

a) 灭火器应放于阴凉、干燥处,冬天应注意防冻。

b) 定期检查喷枪嘴是否堵塞。

c) 每月查看灭火器是否有工作压力。

d) 每次使用后应及时清理干净

e) 灭火器的检查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人进行。

11)酸碱灭火器:适用于扑救如木、竹、织物等之类的火灾,但不适用于带电场合等的扑救。

12)使用方法

a) 使用时应手提筒体上部提环,迅速奔到着火点,决不可将灭火器扛在肩上,也不可过分倾斜。

b) 在距离燃烧物10米左右即可将灭火器倾倒过来,并摇晃几次,使两种药液加快混合,一只手握住提环,另一只手抓住筒体下的底圈,将射流对准燃烧最猛烈处喷射。

c) 在使用的同时,人应不断向燃烧处推进,直到火被扑灭为止。

d) 该灭火器的维护与保养与mp型手提式灭火器的维护保养相同。

13) 二氧化碳灭火器:一般适用于扑救600伏以上的带电、贵重设备、图书资料及一般可燃液体的初起火灾。

14)使用方法:

a) 灭火时要将灭火器提到现场,在距离燃烧物5米左右放下灭火器。

b) 拉出保险销,一手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另一只手握紧开启阀的压把。

c) 对没有喷射软管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应把喇叭筒扳70—90度。

d) 使用时不能直接用手握住喇叭筒体外壁和金属连接管,防止手冻伤。

e) 灭火时当可燃液体呈流状燃烧时,使用者应将二氧化碳灭火剂的喷流由近而远向火喷射。

f) 如果可燃液体在容器内燃烧时,使用者应将喇叭筒提起从容器的一侧上部向燃烧的容器中喷射,但不能使二氧化碳射流直接冲击可燃液面上。

g)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一般由两人操作,使用时两人一起将灭火器拉到燃烧处,在离燃烧物10米处停下,一人快速取下喇叭筒并展开喷射软管后,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另一人快速按顺时针方向旋动手轮,并开到最大位置,灭方法与手提式的一样。

h) 在室外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应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在室内窄小的空间使用,操作者使用后应立即离开,以防窒息、中毒。

14)维护与保养

a) 灭火器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环境温度在-5℃-+45℃之间最好。

b)灭火器每半年检查一次重量,用称重法检查。

c)每次使用后或每隔五年,应送维修单位进行试水压试验。

15)消防水带

a) 消防水带、水枪操作规范

a) 打开防火栓门,取出水带、水枪。

b) 检查水带及接头是否良好,如有破损严禁使用。

c) 向火场方向铺设水带,避免扭折。

d) 将水带靠近消防栓端与消防栓连接,连接时将接扣对准插入卡槽,按顺顺时针方向拧紧。

e) 将水带另一端与水枪连接。

f) 连接完毕至少两人握紧水枪,对准火场(勿对人,防止高压水伤人)。

g) 缓慢打开消防栓阀至最大,对准火场根部进行灭火。

b) 使用和维护

a) 使用和存放时,应避免摔、撞和重压,以防变形而装拆困难。

b) 连接之前,应认真检查卡槽和密封部位,若有污泥和砂粒等杂质须及时清除,以防装拆困难,密封不良。

c) 注意事项

a) 用消防栓灭火至少3人,2人握水枪,1人开阀。

b) 防止水枪与水带,水带与阀门脱开,造成高压水伤人。

c) 使用消防栓应先检查是否断电后方可施救。

d) 使用消防栓救人,尽量避免消防水流向电梯厅。

9.自救与逃生

a) 发生火灾后,不要为穿衣,找钱财而耽误宝贝的逃生时间;迅速选择与火源相反的通道脱离险地;逃离火场若遇浓烟时,应尽量放低身体或爬行,千万不要直立行走,以免被浓烟窒息;衣服烧着不要惊惶失措,赶快在地上翻滚,使火熄灭。

b) 对有避难层,疏散楼梯的建筑,可先进入避难层或由疏散楼梯撤至安全地点。

c) 如楼梯已起火,但未烧断且火势不是很猛烈时,可披上用水浸湿的衣裤或被单由楼上快速冲下;如楼梯已经烧断且火势相当猛烈时,可利用房屋的窗台、阳台、自来水管等逃生;也可用绳子或床单撕成条状连接起来,一端拴在牢固的门窗或其它重物上,然后顺绳子或布条下。

d) 如各种逃生之路均被切断,应退居室内,采取防烟堵火措施;关闭门窗,并把门窗上浇水以延缓火势蔓延过程,还要用多层毛巾、衣捂住口、鼻,做好个人防护,同时向室外扔出小东西,在夜晚可向外打手电,发出求救信号。

第9篇 五金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公安消防机关颁的有关消防、防火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我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产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组织与结构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课、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各部门防火责任人由各部门主要领导担,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各班、组长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安全防火措施落实,公司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安全工作的兼职安全员。

第六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发生火灾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始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公司全体职工都应增强防火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部门、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本部门和本班组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 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批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 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 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规违章行为;

4. 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 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 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 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和事故隐患;

4. 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生产班组和要害部位的兼职消防安全员在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指挥调动,应能召之即来,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部门、班组在生产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消防安全委员会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消防责任人职责

1.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公司消防安全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2. 将消防工作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 为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 组织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公司消防安全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消防管理人职责

1. 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 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 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7. 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 施和演练;

8.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9.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义务消防队职责

1. 目的:为使消防挽救工作能充分发挥组织功能,一旦发生火灾时将灾害减到最低程度,以免延误抢救时效,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2. 范围:公司义务消防队成员。

3. 职责:

1) 义务消防队长职责:

a) 公司义务消防队队长由公司保安队长担任;

b) 公司义务消防队队长在公司责任人和消防机关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

c) 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管理公司义务消防队;

d) 按既定消防训练方案,对义务消防队进行实战训练或学习,使公司义务消防队做到防火工作常备不懈;

e) 随时检查辖区内消防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发现违章及时制止纠正;

f) 配合维修班组搞好消防器材、设备管理,保证消防设施不受损坏;

g) 随时检查所属队员对消防器材使用掌握的实际情况,提高义务消防队的实战能力;

h) 接到火灾信号后,在安排报警同时,迅速组织义务消防队,按既定方案或临时制定的方案进行灭火、扑救;

i) 定期向公司汇报义务消防队培训及消防工作情况;

2) 义务消防队队员职责:

a) 公司依各部门实际情况抽调部分身强体壮者担任义务消防队队员,其有义务、有责任参与消防工作,发生火灾时紧急奔赴现场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消防战斗;

b) 学习有关消防知识,熟知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位置,熟悉灭火器具的摆放点,掌握消防灭火器、消防栓、手动报警、“119”报警的使用方法和程序等;

c) 宣传贯彻消防规章制度,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

d) 各义务消防队员发现消防设施被破坏的及时报告保安部门,并有义务积极协助查获破坏者;

e)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消防灭火训练活动;

f) 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抢救、疏散受灾人员及物资;

g) 在灭火过程中一切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维护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

h) 积极参加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防火意识;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贯彻和执行《消防法》,改进和加强我公司防火安全工作,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安全保障,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 本公司员工必须积极参加消防安全活动,做好防火安全教育。设立防火安全管理机构,组建义务消防队,培训义务消防员,提高防火队伍的应变能力;

2. 安全防火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建全防火“三级”检查制度,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纠正、解决,较大的问题书面向各级领导汇报;

3. 外单位在厂内因工程需动火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在动火前向有关部门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动火施工;

4. 仓库存放的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物品,需有明确的识别标识和禁止标识,且与其他物品隔离存放;非仓库储存区域,不准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物品,各单位未用完的危险物品下班前应及时清点并交回仓库;

5. 公司宿舍内不准使用明火电炉、汽油炉以及大功率的电器设备,厂区内抽烟必须在指定的吸烟区,并把烟头放入指定的位置,其他部位严禁吸烟;

6. 不得以各种理由占用消防通道,消防设施下方1平方内不准摆放任何杂物,以确保紧急情况消防器材可随时使用;

7. 摆放复印机、传真机的部位禁止使用明火,用酒精清洗机器部件时,要保持室内通风;

8. 一切电器设施及消防栓,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改动、改装、乱拉、乱接,人员离岗时要切断电源;

9. 严格维护消防报警系统的设备,定期进行检查测试,保证设备完好,对灭火器材实行专人保管制度;

10. 组织和建全义务消防队,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公司每年组织全体人员仿真灭火演练一次,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消防训练和消防知识的培训;

11. 违反本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批评、书面检查、罚款、终止合同等处理;

12. 本规定自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消防管理办法

目的:为使消防抢救工作能充分发挥组织功能,一旦发生灾害时将灾害减到最低程度,以免延误抢救的时效,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2. 范围: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

3. 消防人员规划及职能:

1) 人员按部门或地域划分。

2) 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分为总指挥、副总指挥、警戒组、灭火组、拆卸组、救护组、疏散组。

3) 指挥及组长应由身体健壮的管理干部担当,成员亦需身体强壮。

4) 总指挥:负责指挥全盘消防救灾事宜及策划防火管理。

5)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召集所属救灾人员从事扑救工作迅速顺利进行。

6) 警戒组:

a) 由保安人员担当;

b) 报警;

c) 引导消防车及消防人员;

d) 迅速打开各通道及各疏散路口;

e) 维持秩序,严防趁火打劫者;

7) 灭火组:

a) 掌握灭火器(配10人左右)和消防栓(配8人左右)及后备人员;

b) 各种消防设施及器材的检查维护与使用;

c) 当遇到火警时,全体人员火速赶到现场,接受指挥参加灭火行动;

d) 抢救贵重和危险物质;

8)拆卸组:

a)电源的截断;

b) 火源的疏导及抢救时拆除所有障碍物;

c)防火体的设立;

9)救护组:

a) 应接受特定护理训练;

b) 负责伤患的抢救及紧急医护,送医院急救等任务;

10)疏散组:

a人数由各部门自定;

b) 紧急通知全厂员工疏散及应急疏散;

c)散闲杂人员、厂外围观人员;

4. 各组成员应注意事项:

1) 灭火组:

a) 了解公司建筑内格局及修改隔间后的状况;

b) 了解电、气管和瓦斯铺设的路线;

c) 了解公司内部所有装修材料的性质;

d) 所有消防设施的放置地点;

e) 了解消防设备的保养维护与操作方法;

f) 了解火的走势;

g) 了解所有逃生路线;

2)拆卸组:

a)负责抢救时拆除所有障碍物的人员:

a 了解公司建筑内格局及修改隔间后的状况;

b 了解室内的通风设施及空调管道;

c 了解公司内部装修材料的性质;

d 了解火的走势;

e 了解所有逃生路线;

b) 负责水源疏导的人员:

a 了解消防栓、水源及抽水马达开关及各分开关所在;

b 了解水压状况;

c 平时对消防栓做定期检查,是否有出水口堵塞现象;

d 了解所有逃生路线;

c) 负责电源及瓦斯截断的人员:

a 了解电及瓦斯总开关和分开关所在。

b 了解电及瓦斯管道的路线;

c 了解逃生路线;

3)警戒组:

a)对公司建筑内外格局深入了解;

b)了解所有的逃生路线,以便疏导他人逃生;

c)在出入口皆应有人员负责阻止离去的人员再次进入火场拿物品或钱物;

4)救护组:

a)应接受紧急救护的工作;

b)应配备急救箱;

c)应了解一般药物的使用;

d)了解所有的逃生路线;

5)疏散组:

a)了解公司警铃设备所在地;

b)了解公司所有通信设备所在地及使用方法;

c)了解公司建筑内外格局;

d)了解公司内所有装修材料的性质;

e)了解火的走势;

f)了解所有的逃生路线;

5.火警通报顺序:

1) 白天发现火警时,应立即按警铃并通知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消防抢救人员视火势扑救或依总指挥指示,联络消防部门进行灭火。

2) 夜间或假日发现火警时,厂内人员立即通知值班保安,值班保安立即电话叫有关人员到现场,并通知有关部门主管,并视火势报“119”。

6.全体人员应注意事项:

1) 消防委员会每年均参加演练;

2) 当部门现场发生火灾时,全体人员应保持镇定,按警铃、报警器,并迅速担负起抢救工作,不可袖手旁观等待消防人员前来抢救而延误时机。

3) 迅速切断配电箱总开关;

4) 消防人员抵达现场后,除参与抢救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应从速远离现场,以免影响或妨碍抢救工作的进行。

5) 现场有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迅速搬离;

消防培训内容

1.目的:使全体员工懂得消防灭火常识,会操作消防器材,会报警、自救及逃生。

2. 范围:义务消防队成员及所有员工。

3. 培训内容:

1)拔打“119”电话报警程序

2)初起火灾报警意义

3) 防火常识

4)工厂起火原因及预防方法

5) 消防器材的使用及操作

6)扑救、自救与逃生

7)火灾案例的探讨与反省

4. 细则:

1)怎样报火警电话

a)当你需要向消防部门报告火灾时,请使用附近的电话拔通”119”后,说明下列情况:

b)拿起话筒拔”119”号键,直至听到对方回话。

c) 准确讲清起火单位名称、所在位置,要详细讲明什么小区(大厦)、栋、楼,或什么街道、门牌号码,不易寻找的地方要说明周围有什么标志性建筑。

d)讲清起火部位、燃烧物品、火势大小、火场面积,起火部位可分为:住宅、办公楼、酒楼、商场、招待所、仓库:燃烧物质可分:油、化学物质、一般物质。

e) 起火单位是属多层住宅(在几栋几号),还是属于高层建筑(在几层)。

f) 讲清报警人的姓名、联系电话,以便随时联系。

g) 如需安排消防车要讲清楚接车地点,地点应在起火附近易找的地方或标志性建筑旁。

2) 法律法规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b)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c)广东义务消防队组织办法

3)公司防火制度

5. 初起火灾报警的意义

1)火灾的原因是多种多样,但火灾初起时,一般燃烧面积较小,火势较弱,此时是扑灭火灾的有利时机。

2)告诉我们,在起火3-5分钟内,能否把火扑灭是关键因素,把握这个关键不两条:

a) 灭火器材扑救;

b)报警,《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也有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警的时候,都应当迅速准确地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6.防火常识

1) 燃烧的必备条件

燃烧,俗称着火,是指可燃物与氧化剂发生作用释放热量的化学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和发烟现象。近年来有关研究表明,绝大多数物质燃烧的本质是一种自由基的连锁反应,只要有适当条件引发自由基的产生(引火条件),连锁反应就开始,然后连续自动的循环下去,直到反应物全部转化完毕为止。

2) 任何物质发生燃烧都有一个由未燃烧状态转向燃烧状态的过程,这过程的发生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可燃物、助燃物和着火源,并且三者要相互作用。

3) 燃烧类型:燃烧可分为着火、自燃、和爆炸几种类型,每种类型的燃烧都有其特点。

a)着火

着火亦称强制点燃,即可燃物和空气共存条件下,达到一定温度时与明火直接接触引起的燃烧,在火源移去后仍能保持继续燃烧的现象。

b) 自燃

自燃包括本身自燃和受热自燃,部分物质在没有外来热源影响时,由于物质内部所产生的物理、化学及生物化学过程产生热量,这些热量在一定条件下聚集起来,导致升温,又进一步加快上述过程的反应速度,达到一定的温度时,就会产生燃烧,这个燃烧叫本身自燃;由外来热源,将可燃物加热使其温度未与明火接触就发生燃烧,叫受热自燃;本身自燃与受热自燃的区别在于热的来源不同。

c)爆炸

爆炸可分为化学爆炸、物理爆炸和核爆炸。化学爆炸是指在极短的时间内,由于可燃物和爆炸物品发生的化学反应引发瞬间燃烧,同时生成大量的热和气体,并以很大压力向四周扩散的现象;物理爆炸是一种纯物理过程,如蒸汽炉爆炸、轮胎爆炸等多数是由于物质受热,体积膨胀、压力剧增、超过容器耐压而引起的;爆炸时没有燃烧,但有可能引发火灾,而化学爆炸的火灾危险性要大的多。

4) 燃烧蔓延的原因

大多数火灾的发生,都是从可燃物的一部分开始的,然后蔓延扩大,这是因为物质在燃烧时造成了一个危险的热传播过程, 即燃烧——热效应——燃烧。燃烧产生的热效应使燃烧点周围的可燃物受热发生分解,着火和自燃。如此反复,火势便迅速地向周围蔓延下去。

7.工厂起火原因及预防方法大致可分为下列几种。

1) 自然因素:因化学反应而造成的物质燃烧;

人为因素,分故意和过失两种:

a)不安全环境。如:不安全的工厂设计、不适当的机械防护、危险布置、照明不良等。

b)不安全动作。如:不按操作规程使用机器,安全装置失效。

c)由于疏忽、生病、疲劳、缺乏技术常识或经验不足。

d) 督导人员疏失:督导不力或程度不够。

3)电气:电气设备的设计、选用、安装、操作及维护不当因过热、短路、电路超载、电气设备的通风或冷却不当等均可能引发火灾,一般多发生于线路、马达、开关及电热元件。

4)易燃性气体:由于气体外漏与空气结合形成可燃气体,遇到火源则易造成爆炸或燃烧。其预防方法为:强化储运控制,定期检查容器或管线是否良好无裂缝,并做好防腐蚀处理。

5)可燃性液体:其危险性与易燃性气体相同。预防方法为:加强容器的严密性,防止栓塞泄露,并加强耐温耐压的强度。

6)加热过程中的不正常加工温度,:干燥中的物料或易燃液体过分加热,皆可导致火灾。预防方法为:对于高温操作的设备妥善管理监督,另辅以良好的自动装置。

7)静电:;因物体表面的相对运动而产生静电,会发生在固体、液体、气体或粉尘上。该物体所产生静电会释放火花,可造成周围可燃性气体或粉尘发生灾害。

8)预防方法为:

a)在可能产生静电的机器设备以接地或安装静电消除装置处理。

b)吸烟:在危险区域内禁止吸烟,在适当场所设置吸烟区。

c)其他:综合以上原因,再加上工厂内部装潢间隔,燃料及电路配线等,只要稍为疏忽,用火用电不小心,超负荷用电导致电线走火及静电火花,皆可能引起火灾。所以消防工作,有赖于公司上层重视消防安全,了解消防法规,充实器材设备及落实消防培训,让员工增加消防意识,减少灾害发生,方可确保厂区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9)如何预防伤害事故

a) 将产生伤害事故的原因按人、机、料运用特性要因进行分析、分解到最细。

b) 依据分析的各种容易出事故的起因,每一项提出具体的预防措施。

c) 将自己公司及其他公司的事故收集,对起因着重研究,运用柏拉图法,找出关键性(次数较多)的项目,然后进行a、b、c分类,进行重点和一般预防。

d) 加强对员工的安全训练。

8.怎样使用各种灭器

1)干粉灭火器

干粉灭火器的用途:主要用于扑救可燃气体,易燃、可燃液体和电气设备的火灾。

2)干粉灭火器的特点:

a)灭火时间短,效率高,对石油产品的灭火效果尤为显著。

b)绝缘性能好,可扑救带电设备的火灾。

c) 对人畜无毒或低毒,对环境不会产生危害。

d)灭火器设备的污损较小。

e)以有相当压力的二氧化碳和氮气作为喷射力,不受电源限制。

f) 干粉可长距离输送,设备可远离火区。

g)寒冷地区作用不需要防冻。

h)干粉灭火器长期储存不变质。

i)不用水,特别适用于缺水地区。

3)使用方法:灭火时,快速将灭火器拿到火场适当位置,取下保险销,一手拿喷嘴,一手按手柄,对准火焰根部猛烈喷射。

4)化学泡沫灭火器

mp型化学泡沫灭火器适用于石油制品、油脂等引起的火灾,但不能扑救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火灾(如:醇、酯、醚、酮等),也不能扑救带电设备的火灾。

5)使用方法

a) 在及时奔赴火场时,不得将灭火器倾斜,更不可横拿或颠倒。

b) 当距离着火点有10米时,即可将筒体颠倒过来,一只手紧握提环,另一手所抓住筒体底圈,将射流对准燃烧物。

c) 如果可燃液体已呈流淌状燃烧,则应将泡沫由远而近喷射,如果在容器内燃烧,应将泡沫射向容器的内壁,切忌直接对准液面喷射。

d) 扑救固体火灾时,对准燃烧最猛烈处喷射。

e) 使用时灭火器应始终保持倒置状态。

6)维护保养

a) 灭火器应选择干燥、阴凉通风处放置,并应经常除灰尘使之通畅。

b) 每年应定期检查溶液是否失效。

c) 使用后应及时把筒体和瓶胆等清洗干净,并充入新的灭火药剂。使用期已满两年以上的应送请有关单位进行水压试验。

7)空气泡沫灭火器:一般用于扑救各种油类和极性溶剂的初起火灾,基本适用范围与化学泡沫灭火器相同。

8)使用方法

a) 使用时应迅速奔到火场,在距离燃烧物1米左右,拔出保险销,一手握住开启压把,另一手紧握喷枪,用力开启压把,打开密封或刺穿储气瓶密封,空气泡沫即可从喷枪口喷出。

b)空气泡沫灭火器使用时,应使灭火器始终保持直立状态,切勿颠倒或横向使用。

c)在使用时应一直紧握开启压把,不能松手,否则会中断喷射。

9)维护保养

a) 灭火器应放于阴凉、干燥处,冬天应注意防冻。

b) 定期检查喷枪嘴是否堵塞。

c) 每月查看灭火器是否有工作压力。

d) 每次使用后应及时清理干净

e) 灭火器的检查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人进行。

11)酸碱灭火器:适用于扑救如木、竹、织物等之类的火灾,但不适用于带电场合等的扑救。

12)使用方法

a) 使用时应手提筒体上部提环,迅速奔到着火点,决不可将灭火器扛在肩上,也不可过分倾斜。

b) 在距离燃烧物10米左右即可将灭火器倾倒过来,并摇晃几次,使两种药液加快混合,一只手握住提环,另一只手抓住筒体下的底圈,将射流对准燃烧最猛烈处喷射。

c) 在使用的同时,人应不断向燃烧处推进,直到火被扑灭为止。

d) 该灭火器的维护与保养与mp型手提式灭火器的维护保养相同。

13) 二氧化碳灭火器:一般适用于扑救600伏以上的带电、贵重设备、图书资料及一般可燃液体的初起火灾。

14)使用方法:

a) 灭火时要将灭火器提到现场,在距离燃烧物5米左右放下灭火器。

b) 拉出保险销,一手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另一只手握紧开启阀的压把。

c) 对没有喷射软管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应把喇叭筒扳70—90度。

d) 使用时不能直接用手握住喇叭筒体外壁和金属连接管,防止手冻伤。

e) 灭火时当可燃液体呈流状燃烧时,使用者应将二氧化碳灭火剂的喷流由近而远向火喷射。

f) 如果可燃液体在容器内燃烧时,使用者应将喇叭筒提起从容器的一侧上部向燃烧的容器中喷射,但不能使二氧化碳射流直接冲击可燃液面上。

g)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一般由两人操作,使用时两人一起将灭火器拉到燃烧处,在离燃烧物10米处停下,一人快速取下喇叭筒并展开喷射软管后,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另一人快速按顺时针方向旋动手轮,并开到最大位置,灭方法与手提式的一样。

h) 在室外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应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在室内窄小的空间使用,操作者使用后应立即离开,以防窒息、中毒。

14)维护与保养

a) 灭火器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环境温度在-5℃-+45℃之间最好。

b)灭火器每半年检查一次重量,用称重法检查。

c)每次使用后或每隔五年,应送维修单位进行试水压试验。

15)消防水带

a) 消防水带、水枪操作规范

a) 打开防火栓门,取出水带、水枪。

b) 检查水带及接头是否良好,如有破损严禁使用。

c) 向火场方向铺设水带,避免扭折。

d) 将水带靠近消防栓端与消防栓连接,连接时将接扣对准插入卡槽,按顺顺时针方向拧紧。

e) 将水带另一端与水枪连接。

f) 连接完毕至少两人握紧水枪,对准火场(勿对人,防止高压水伤人)。

g) 缓慢打开消防栓阀至最大,对准火场根部进行灭火。

b) 使用和维护

a) 使用和存放时,应避免摔、撞和重压,以防变形而装拆困难。

b) 连接之前,应认真检查卡槽和密封部位,若有污泥和砂粒等杂质须及时清除,以防装拆困难,密封不良。

c) 注意事项

a) 用消防栓灭火至少3人,2人握水枪,1人开阀。

b) 防止水枪与水带,水带与阀门脱开,造成高压水伤人。

c) 使用消防栓应先检查是否断电后方可施救。

d) 使用消防栓救人,尽量避免消防水流向电梯厅。

9.自救与逃生

a) 发生火灾后,不要为穿衣,找钱财而耽误宝贝的逃生时间;迅速选择与火源相反的通道脱离险地;逃离火场若遇浓烟时,应尽量放低身体或爬行,千万不要直立行走,以免被浓烟窒息;衣服烧着不要惊惶失措,赶快在地上翻滚,使火熄灭。

b) 对有避难层,疏散楼梯的建筑,可先进入避难层或由疏散楼梯撤至安全地点。

c) 如楼梯已起火,但未烧断且火势不是很猛烈时,可披上用水浸湿的衣裤或被单由楼上快速冲下;如楼梯已经烧断且火势相当猛烈时,可利用房屋的窗台、阳台、自来水管等逃生;也可用绳子或床单撕成条状连接起来,一端拴在牢固的门窗或其它重物上,然后顺绳子或布条下。

d) 如各种逃生之路均被切断,应退居室内,采取防烟堵火措施;关闭门窗,并把门窗上浇水以延缓火势蔓延过程,还要用多层毛巾、衣捂住口、鼻,做好个人防护,同时向室外扔出小东西,在夜晚可向外打手电,发出求救信号。

第10篇 棉花加工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怎么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棉花加工厂(以下简称棉厂)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国务院批准颁发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结合棉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棉厂安全消防工作必须依靠群众,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接受当地消防部门的监督。

第三条 公安消防部门要将棉厂作为消防保卫的重点,督促落实消防措施。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供销商业系统的棉花加工厂(轧花厂、絮棉厂)、棉花仓库,棉花露天货场,棉花转运站,棉花收购站国营农垦、兵团系统的棉厂;

同时适用于乡镇、农民个体或联营的棉厂。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各级供销合作联合社、棉麻公司和棉厂领导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做到及时研究、布置和检查,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和奖惩。

第六条 各级供销合作联合社和棉麻公司必须有一名领导分管棉花的消防安全工作,经常了解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 棉厂要组成以厂长为首的安全委员会(或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安全消防工作,其中有一名分工安全工作的厂长参加专门管理,检查日常安全工作,消除不安全因素。

厂长及消防人员必须熟悉安全业务知识,学会消防指挥技术。

第八条 棉厂要有健全的义务消防组织。

凡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职工都要编入义务消防组织,并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各种专业消防组。

义务消防队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消防规章制度,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和防火安全检查,维护保养消防器材,扑灭初起火灾。

由消防技术人员组成的专业小组,专管消防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和使用。

并负责义务消防队的技术训练。

第九条 棉厂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厂、班组、岗位三级负责制。

一、棉厂负责人和分管防火安全负责人的职责: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消防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指示。

2. 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3. 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4. 划分防火责任区、责任车间、仓库、堆垛、指定区域、车间、库、垛防火负责人。

5.及时指导对消防器材设备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

6. 部署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并做好对新职工、临时工和外来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7. 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8. 领导专职和义务消防组织的工作,加强管理教育,定期组织消防训练和演习。

9.组织和带领职工、警卫、消防人员进行护厂值班和夜间巡逻。

10.组织制订灭火方案,带领职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追查火警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11.负责对消防有功和失职人员实施奖惩。

二、班组防火负责人职责1.负责本班组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规定。

2. 组织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防火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 及时制止违章行为,落实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火险隐患情况。

4. 具体安排值班、巡逻工作。

三、岗位防火负责人职责1.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或向领导提出改进意见。

2. 做好交接班过程中的防火安全工作。

组织本岗位职工下班时要关好门窗、检查火源、电源的管理情况,彻底清扫落地棉、飞绒、尘杂、垃圾等易燃物,保持工作场所清洁。

3. 认真学习防火、灭火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和各项安全活动,定期组织本岗位职工维修保养责任区内的消防器材。

4. 发现火情要立即报警,并参加扑救,保护好火灾现场,如实地向调查人员反映着火前后的情况。

第三章 宣传教育

第十条 各级供销合作联合社、棉麻公司和棉厂要把对职工、群众的防火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的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并主动同当地居民搞好联防。

第十一条 要充分利用壁报、黑板报、有线广播、训练班、大字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

主要内容是:

一、国家和公安消防部门制订的有关消防法规。

二、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制订的消防安全条例、规定、制度等。

三、棉花消防业务和养护知识。

四、消防安全和棉花养护的经验及典型事故案例。

第十二条 对生产旺季招收的季节工,要严格按照《棉花加工厂用工办法暂行规定》的要求,择优录用。

进厂前必须进行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挑选责任心强、纪律性强、体力能适应棉厂工作的青壮年入厂。

开工前要组织职工特别是季节(临时)工人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安全和法制教育,学习安全知识,学习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结合分配的工种边操作、边表演、边讲解,并经过考核合格才能上岗位。

第十三条 安全教育要制度化。

棉厂每月要确定一至两天为“安全活动日”,分析安全情况,学习有关规定、文件和消防知识,解决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消防工作的重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义务消防队在开工前和加工中期要进行消防演习。

每年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消防知识考核。

第十四条 要向外来人员宣传防火安全知识和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制度。

第十五条 发生火灾后,要适时召开现场会,进行现场教育。

第四章 安全检查

第十六条 各级供销合作联合社和棉麻公司要对棉厂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

省(市、自治区)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地市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县至少每季检查一次,要实行棉厂月检查,班组日检查,消防安全员随时检查的制度。

第十七条 每次消防安全检查都要有记录,并明确整改的措施、期限和负责人,整改后要作整改记录。

对暂时无力整改的重大火险隐患,要制订临时安全措施,列入整改计划。

公安消防部门对棉厂的检查情况要记入重点单位的防火档案。

第八条 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要根据实际需要,对重大火险隐患,向棉厂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

第五章 建筑管理

第十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棉厂厂房、仓库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乡村和农民的棉花仓库(以下简称棉库)必须符合《农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二十条 棉厂的生活区应与生产区、储存区分开,各区之间设墙分隔。

第二十一条 棉库不得作为它用。

露天货场内不得搭建其他房屋。

第二十二条 电瓶车充电室、机动车库和油库,必须建在储存区外的安全地点。

第二十三条 仓库、货场的设置。

一、储存区宜设在厂内加工旺季季风的上风方向,以尽量避免烟囱等火星随风飘落。

二、仓库建筑应该采用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但屋顶承重构件和外墙均为非燃烧体时,可不受此限。

三、每幢仓库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单层库为6,000平方米,每1,500平方米要设防火墙。

四、每露天货场总贮量,如超过5,000吨宜分设堆场,堆场之间的防火间距为30米。

五、露天货场每个棉垛的占地面积不应超过150平方米。

六、露天货场堆垛必须分组。

每组不应超过8个棉垛,垛与垛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4米。

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0米。

七、露天、半露天堆场的棉垛与其他堆场、建筑、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八、棉库区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

第二十四条 棉库、露天货场周围要经常清除垃圾、杂草、落叶等物,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易燃物。

储存区下水道必须保证畅通。

第二十五条 棉厂内必须装置避雷设备。

第六章 车间生产

第二十六条 棉厂必须采用能够清除特殊杂质的工艺和设备,要利用气力输送落杂、磁铁、清花机、人工挑拣等多项技术及管理措施,保证将易产生火星的特殊杂质、火柴、石子、砖头、瓦片、铁丝、铁片等在进入轧花机工作厢前排出。

第二十七条 要健全加工机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和使用的制度。

按照标准检修机器设备,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机器运转中摩擦起火。

第二十八条 机器设备的传动、转动部分必须设置安全罩、安全架,并尽量做到密封。

地沟盖板必须配齐,安全牢固。

车间要设工具箱,工具不得乱放,并保持整洁。

防止落棉、尘杂缠绕转动部位引起升温和工具等硬质物件掉入地沟碰撞和摩擦起火。

第二十九条 在生产过程中,打包车间应边生产边运棉花,存放皮棉不得超过200市斤。

下班后打包车间不准存棉也不得有落棉及其他物件。

第三十条 进入车间的工人身上不准围、披裹包皮布,不准戴手套,不准穿高跟鞋、拖鞋、钉铁掌的鞋。

女工的发辫不得露在外面,不准蒙头巾、戴围巾,必须戴工作帽,以防人身事故和铁掌碰擦引起火星。

第三十一条 当班工人上班前必须认真检查主机及传动设备。

生产中做到勤听、闻、看、摸,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下班后必须彻底清理轧花机,剥绒机的工作厢,清除厢内的一切特殊杂质,彻底打扫工作现场,搞好交接班。

对不使用的车间(包括下班后不接着开工的车间)、仓库必须认真检查后切断电源,关好窗,锁好门。

第七章 储存保管

第三十二条 棉花实行专仓堆存,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存。

棉厂储存区应划分籽棉货区、皮棉货区、棉籽货区、棉库区。

第三十三条 成包皮棉入库前,必须在收、发货区观察二十四小时以上,并派专职或义务消防人员监护。

第三十四条 棉花入库前要进行认真检查,如发现火种、水湿霉烂、变质、油渍、包装破损等异状,要及时处理。

第三十五条 堆垛要垫好垫基,露天货垛要堆人字顶,并封盖严密。

垛底必须通风,以防潮湿霉烂。

第三十六条 堆垛时包要放平,一般不得竖放,上下层应交叉压缝。

露天堆垛,垛高不得超过8米,库内堆垛,垛高距房梁不小于1米。

第三十七条 库内堆垛与堆垛之间应留出必要的通道。

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其他通道不小于

1.5米,垛距墙不小于0.5米,距柱不小于0.2米。

第三十八条 储存区及库内通道上禁止存放任何物品。

装卸、搬运工作的现场和通道要保持整洁、平坦。

第三十九条 装卸、堆垛、卸垛作业结束后,要对储存区和站台进行彻底检查,排除异常情况。

新堆的垛,在二十四小时内要加强巡回检查。

第四十条 棉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非保管人员随便进入,如确需设办公室时,必须用防火墙隔开,防火墙上不得设门窗。

第四十一条 要加强棉花养护工作。

堆垛要及时封顶,要定期测温,下雨前后必须查库。

要根据天气变化对棉花温、湿度的影响,适时采取通风或倒垛措施,防止霉烂变质。

皮棉、籽棉、棉籽垛的温度超过38℃或籽棉水分超过12%时要及时处理。

第八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二条 棉厂除生活区及指定的吸烟室外,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信号弹。

第四十三条 严格门卫登记制度,收留一切进入生产区和货区人员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四条 运输棉花的车、船上严禁烟火,在厂外运输时必须用蓬布封盖严密,并配备灭火器材。

车辆进入厂区前,棉厂要有专人检查,严防将火种带入厂区。

第四十五条 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装置防火帽(或熄火),并不准进入棉库。

第四十六条 进入厂区的蒸气机车必须装置防火罩,并要 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厂区停留或清炉。

第四十七条 进入棉库的电瓶车、铲车、叉车及上垛用的吊车,必须有防止打出火花的安全装置。

第四十八条 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棉花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棉花。

任何车辆都不得在货区和棉库内停放和修理。

第四十九条 原则上不准在生产车间、货区、仓库及附近烧电焊。

在生产车间、离储存区30米以内需要临时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保卫部门审查,报告厂部研究批准,将作业场所附近的机器设备、地沟等处的油污、棉绒及飞绒清扫干净,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指派专人在场监护。

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不得落下火种。

有风(五级以上)天气不准明火作业。

第五十条 在棉厂的维修工房安装和使用火炉,必须符合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经防火负责人或上级主管领导批准,指定专人看管,备足灭火器材,做到人离火灭,对厂内各种用火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

第五十一条 不准用易燃,可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炉附近堆放或烘烤易燃、可燃物品。

炉内炽热灰烬,必须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火炉烟筒不准顺向货区安装。

第九章 电源管理

第五十二条 棉厂生产区、储存区与生活区的用电线路必须分开。

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正式电工按照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安装和维修。

第五十三条 棉厂用电线路应采用地下电缆。

车间、货场的电线,一律改用暗线,不用明线。

老化的和安装不合要求的电线,必须更换。

第五十四条 车间照明必须用有防护罩的灯具和壁开关,不得使用无防护罩的灯具和拉线开关。

露天货场的照明灯杆距棉垛不应小于杆高的

1.5倍。

电灯应有防雨措施。

货场使用吊车后必须加接地线,以防雷击。

第五十五条 棉库内禁止安装电器设备,如需临时照明作业,应采用橡皮电缆工作灯、工作灯要加防护罩,插座必须设在库房外,用完后及时拆除。

第五十六条 棉库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储存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上级主管领导批准。

使用后应及时拆除。

第五十七条 储存区的电源应当设总闸和分闸,每个库房应当单独安装开关箱,开关箱应当设在库房外,并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第五十八条 在储存区使用电器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电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免受撞击、碰砸和车轮辗压。

第五十九条 打包机、上垛机等设备,不得使用倒顺开关,必须改用离合器或电磁开关。

车间及货区原则上不得装设熔断器、闸刀开关及插座,如确需装设,必须加有防火密封装置。

储存区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六十条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严禁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

车间的保险丝装置要有防护罩。

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

第六十一条 对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应至少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或更换。

对避雷装置也必须经常检测,维修。

第十章 消防设施

第六十二条 棉厂,棉花仓库,露天货场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消防给水的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供水。

其中棉厂应设置应急用的消防蓄水池和水塔,容积不小于下表的要求:工厂规模消防蓄水池-容积立方米数量水塔-容积立方米数量1台型厂4023012台型厂5023013台型厂6024014台型厂802501

第六十三条 固定抽水泵要安装双套设备,一套通向水塔,一套通向管网;

同时安装两套动力(电机和内燃机)。

棉厂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机动泵。

要做到消防泵天天发动,周围出水。

第六十四条 车间、货场、库房要配置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安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并严禁移作它用。

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棉花短绒及其他物品。

第六十五条 消防车、泵及其它消防器材设备要建立档案。

明确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

寒冷季节,要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缸、消防栓、消防管网、灭火器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施。

第六十六条 棉厂应安装消防通讯和信号报警设备。

第十一章 扑救与奖惩

第六十七条 一旦发生火灾,要立即组织扑救。

同时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警,指定专人保护现场。

第六十八条 发生火灾事故后,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六十九条 对发生火灾事故。

要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十条 对违反本规定,消防监督机关又已通知要其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由主管部门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七十一条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七十二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作出补充规定。

第七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11篇 橡胶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厂内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特制定本企业管理办法。

一、消防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各项措施。

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防火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科室、车间、班组、项目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兼职防火管理人员,协助本单位领导抓好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三、各车间、科室应当把防火安全教育纳入职工教育计划,做到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对消防安全重点工种、部位,新上岗的人员要进行防火教育的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保卫科每月进行一次全面防火安全检查。车间、科室对防火责任区,每周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班组、有关科室每天班前班后,应对防火责任区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保卫科应严格值班检查巡视制度,落实监督防范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应及时汇报,认真整改。

五、厂区内的消防通道,禁止堆放工件,仓库内应建立自动报警设施、灭火设施,配备消防器材。配、发、变电室内,各部门的档案室和油料存放室,严禁存放各种油料及易燃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

六、电源线路、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规范规定,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要完整,不得有积尘。立式配电柜周围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严禁乱拉、乱安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对线路老化、裸露、破损的要及时更换。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各车间、科室严禁使用电炉和电热器及家用电器。

七、厂区内禁止流动吸烟,严格管理生产用火(焊接例外),车间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应提前向保卫科和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动火,同时保卫科应明确动火人防火职责,采取安全措施和配置相应灭火器具。

八、保卫科应按国家消防法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置和配置消防器材,各种消防器材要分布合理,摆放要便于使用,严禁与油类、酸、碱等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接触。消防器材的维修、更换、添置要列入保卫科的年度经费预算,按规定进行维修更换。

九、各车间、科室应将消防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认真执行本规定、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车间、科室和个人由厂部给予表彰、奖励。

十、凡违反以上规定的车间、科室、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根据国家消防法规定,视情节轻重,由厂部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当年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不得评比为先进单位。

十一、本办法由保卫科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12篇 某橡胶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厂内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特制定本企业管理办法。

一、消防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各项措施。

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防火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科室、车间、班组、项目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兼职防火管理人员,协助本单位领导抓好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三、各车间、科室应当把防火安全教育纳入职工教育计划,做到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对消防安全重点工种、部位,新上岗的人员要进行防火教育的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保卫科每月进行一次全面防火安全检查。车间、科室对防火责任区,每周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班组、有关科室每天班前班后,应对防火责任区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保卫科应严格值班检查巡视制度,落实监督防范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应及时汇报,认真整改。

五、厂区内的消防通道,禁止堆放工件,仓库内应建立自动报警设施、灭火设施,配备消防器材。配、发、变电室内,各部门的档案室和油料存放室,严禁存放各种油料及易燃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

六、电源线路、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规范规定,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要完整,不得有积尘。立式配电柜周围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严禁乱拉、乱安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对线路老化、裸露、破损的要及时更换。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各车间、科室严禁使用电炉和电热器及家用电器。

七、厂区内禁止流动吸烟,严格管理生产用火(焊接例外),车间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应提前向保卫科和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动火,同时保卫科应明确动火人防火职责,采取安全措施和配置相应灭火器具。

八、保卫科应按国家消防法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置和配置消防器材,各种消防器材要分布合理,摆放要便于使用,严禁与油类、酸、碱等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接触。消防器材的维修、更换、添置要列入保卫科的年度经费预算,按规定进行维修更换。

九、各车间、科室应将消防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认真执行本规定、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车间、科室和个人由厂部给予表彰、奖励。

十、凡违反以上规定的车间、科室、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根据国家消防法规定,视情节轻重,由厂部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当年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不得评比为先进单位。

十一、本办法由保卫科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13篇 __五金制品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公安消防机关颁的有关消防、防火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我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产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组织与结构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课、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各部门防火责任人由各部门主要领导担,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各班、组长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安全防火措施落实,公司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安全工作的兼职安全员。

第六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发生火灾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始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公司全体职工都应增强防火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部门、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本部门和本班组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      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批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      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      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规违章行为;

4.      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      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      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      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和事故隐患;

4.      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生产班组和要害部位的兼职消防安全员在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指挥调动,应能召之即来,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部门、班组在生产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消防安全委员会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消防责任人职责

1.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公司消防安全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2.      将消防工作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      为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      组织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公司消防安全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第14篇 工厂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第15篇 某五金制品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公安消防机关颁的有关消防、防火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我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产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组织与结构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课、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各部门防火责任人由各部门主要领导担,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各班、组长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安全防火措施落实,公司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安全工作的兼职安全员。

第六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发生火灾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始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公司全体职工都应增强防火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部门、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本部门和本班组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      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批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      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      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规违章行为;

4.      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      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      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      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和事故隐患;

4.      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生产班组和要害部位的兼职消防安全员在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指挥调动,应能召之即来,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部门、班组在生产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消防安全委员会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消防责任人职责

1.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公司消防安全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2.      将消防工作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      为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      组织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公司消防安全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消防管理人职责

1. 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   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 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7. 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 施和演练;

8.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9.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义务消防队职责

1.      目的:为使消防挽救工作能充分发挥组织功能,一旦发生火灾时将灾害减到最低程度,以免延误抢救时效,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2.      范围:公司义务消防队成员。

3.      职责:

1)      义务消防队长职责:

a)      公司义务消防队队长由公司保安队长担任;

b)      公司义务消防队队长在公司责任人和消防机关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

c)      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管理公司义务消防队;

d)      按既定消防训练方案,对义务消防队进行实战训练或学习,使公司义务消防队做到防火工作常备不懈;

e)      随时检查辖区内消防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发现违章及时制止纠正;

f)      配合维修班组搞好消防器材、设备管理,保证消防设施不受损坏;

g)      随时检查所属队员对消防器材使用掌握的实际情况,提高义务消防队的实战能力;

h)      接到火灾信号后,在安排报警同时,迅速组织义务消防队,按既定方案或临时制定的方案进行灭火、扑救;

i)      定期向公司汇报义务消防队培训及消防工作情况;

2)    义务消防队队员职责:

a)        公司依各部门实际情况抽调部分身强体壮者担任义务消防队队员,其有义务、有责任参与消防工作,发生火灾时紧急奔赴现场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消防战斗;

b)        学习有关消防知识,熟知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位置,熟悉灭火器具的摆放点,掌握消防灭火器、消防栓、手动报警、“119”报警的使用方法和程序等;

c)        宣传贯彻消防规章制度,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

d)        各义务消防队员发现消防设施被破坏的及时报告保安部门,并有义务积极协助查获破坏者;

e)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消防灭火训练活动;

f)        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抢救、疏散受灾人员及物资;

g)        在灭火过程中一切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维护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

h)        积极参加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防火意识;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贯彻和执行《消防法》,改进和加强我公司防火安全工作,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安全保障,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   本公司员工必须积极参加消防安全活动,做好防火安全教育。设立防火安全管理机构,组建义务消防队,培训义务消防员,提高防火队伍的应变能力;

2.   安全防火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建全防火“三级”检查制度,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纠正、解决,较大的问题书面向各级领导汇报;

3.   外单位在厂内因工程需动火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在动火前向有关部门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动火施工;

4.   仓库存放的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物品,需有明确的识别标识和禁止标识,且与其他物品隔离存放;非仓库储存区域,不准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物品,各单位未用完的危险物品下班前应及时清点并交回仓库;

5.   公司宿舍内不准使用明火电炉、汽油炉以及大功率的电器设备,厂区内抽烟必须在指定的吸烟区,并把烟头放入指定的位置,其他部位严禁吸烟;

6.    不得以各种理由占用消防通道,消防设施下方1平方内不准摆放任何杂物,以确保紧急情况消防器材可随时使用;

7.   摆放复印机、传真机的部位禁止使用明火,用酒精清洗机器部件时,要保持室内通风;

8.   一切电器设施及消防栓,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改动、改装、乱拉、乱接,人员离岗时要切断电源;

9.   严格维护消防报警系统的设备,定期进行检查测试,保证设备完好,对灭火器材实行专人保管制度;

10.  组织和建全义务消防队,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公司每年组织全体人员仿真灭火演练一次,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消防训练和消防知识的培训;

11.  违反本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批评、书面检查、罚款、终止合同等处理;

12.  本规定自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消防管理办法

目的:为使消防抢救工作能充分发挥组织功能,一旦发生灾害时将灾害减到最低程度,以免延误抢救的时效,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2.      范围: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

3.      消防人员规划及职能:

1)      人员按部门或地域划分。

2)      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分为总指挥、副总指挥、警戒组、灭火组、拆卸组、救护组、疏散组。

3)      指挥及组长应由身体健壮的管理干部担当,成员亦需身体强壮。

4)      总指挥:负责指挥全盘消防救灾事宜及策划防火管理。

5)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召集所属救灾人员从事扑救工作迅速顺利进行。

6)      警戒组:

a)      由保安人员担当;

b)      报警;

c)      引导消防车及消防人员;

d)      迅速打开各通道及各疏散路口;

e)      维持秩序,严防趁火打劫者;

7)      灭火组:

a)      掌握灭火器(配10人左右)和消防栓(配8人左右)及后备人员;

b)      各种消防设施及器材的检查维护与使用;

c)      当遇到火警时,全体人员火速赶到现场,接受指挥参加灭火行动;

d)      抢救贵重和危险物质;

8)拆卸组:

a)              电源的截断;

b)              火源的疏导及抢救时拆除所有障碍物;

c)              防火体的设立;

9)救护组:

a)              应接受特定护理训练;

b)              负责伤患的抢救及紧急医护,送医院急救等任务;

10)疏散组:

a)      人数由各部门自定;

b)      紧急通知全厂员工疏散及应急疏散;

c)散闲杂人员、厂外围观人员;

4.      各组成员应注意事项:

1)      灭火组:

a)      了解公司建筑内格局及修改隔间后的状况;

b)      了解电、气管和瓦斯铺设的路线;

c)      了解公司内部所有装修材料的性质;

d)      所有消防设施的放置地点;

e)      了解消防设备的保养维护与操作方法;

f)      了解火的走势;

g)  了解所有逃生路线;

2)拆卸组:

a)负责抢救时拆除所有障碍物的人员:

a 了解公司建筑内格局及修改隔间后的状况;

b  了解室内的通风设施及空调管道;

c 了解公司内部装修材料的性质;

d 了解火的走势;

e  了解所有逃生路线;

b)  负责水源疏导的人员:

a      了解消防栓、水源及抽水马达开关及各分开关所在;

b      了解水压状况;

c      平时对消防栓做定期检查,是否有出水口堵塞现象;

d      了解所有逃生路线;

c)    负责电源及瓦斯截断的人员:

a      了解电及瓦斯总开关和分开关所在。

b      了解电及瓦斯管道的路线;

c      了解逃生路线;

3)警戒组:

a)对公司建筑内外格局深入了解;

b)了解所有的逃生路线,以便疏导他人逃生;

c)在出入口皆应有人员负责阻止离去的人员再次进入火场拿物品或钱物;

4)救护组:

a)应接受紧急救护的工作;

b)应配备急救箱;

c)应了解一般药物的使用;

d)了解所有的逃生路线;

5)疏散组:

a)了解公司警铃设备所在地;

b)了解公司所有通信设备所在地及使用方法;

c)了解公司建筑内外格局;

d)了解公司内所有装修材料的性质;

e)了解火的走势;

f)了解所有的逃生路线;

5.火警通报顺序:

1)      白天发现火警时,应立即按警铃并通知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消防抢救人员视火势扑救或依总指挥指示,联络消防部门进行灭火。

2)      夜间或假日发现火警时,厂内人员立即通知值班保安,值班保安立即电话叫有关人员到现场,并通知有关部门主管,并视火势报“119”。

6.全体人员应注意事项:

1)      消防委员会每年均参加演练;

2)      当部门现场发生火灾时,全体人员应保持镇定,按警铃、报警器,并迅速担负起抢救工作,不可袖手旁观等待消防人员前来抢救而延误时机。

3)      迅速切断配电箱总开关;

4)      消防人员抵达现场后,除参与抢救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应从速远离现场,以免影响或妨碍抢救工作的进行。

5)      现场有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迅速搬离;

消防培训内容

1.      目的:使全体员工懂得消防灭火常识,会操作消防器材,会报警、自救及逃生。

2.      范围:义务消防队成员及所有员工。

3.      培训内容:

1)                 拔打“119”电话报警程序

2)                 初起火灾报警意义

3)                 防火常识

4)                 工厂起火原因及预防方法

5)                 消防器材的使用及操作

6)                 扑救、自救与逃生

7)                 火灾案例的探讨与反省

4. 细则:

1)        怎样报火警电话

a)           当你需要向消防部门报告火灾时,请使用附近的电话拔通”119”后,说明下列情况:

b)           拿起话筒拔”119”号键,直至听到对方回话。

c)           准确讲清起火单位名称、所在位置,要详细讲明什么小区(大厦)、栋、楼,或什么街道、门牌号码,不易寻找的地方要说明周围有什么标志性建筑。

d)           讲清起火部位、燃烧物品、火势大小、火场面积,起火部位可分为:住宅、办公楼、酒楼、商场、招待所、仓库:燃烧物质可分:油、化学物质、一般物质。

e)           起火单位是属多层住宅(在几栋几号),还是属于高层建筑(在几层)。

f)           讲清报警人的姓名、联系电话,以便随时联系。

g)           如需安排消防车要讲清楚接车地点,地点应在起火附近易找的地方或标志性建筑旁。

2) 法律法规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b)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c)      广东义务消防队组织办法

3) 公司防火制度

5. 初起火灾报警的意义

1)          火灾的原因是多种多样,但火灾初起时,一般燃烧面积较小,火势较弱,此时是扑灭火灾的有利时机。

2)告诉我们,在起火3-5分钟内,能否把火扑灭是关键因素,把握这个关键不两条:

a) 灭火器材扑救;

b)报警,《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也有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警的时候,都应当迅速准确地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6.防火常识

1)      燃烧的必备条件

燃烧,俗称着火,是指可燃物与氧化剂发生作用释放热量的化学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和发烟现象。近年来有关研究表明,绝大多数物质燃烧的本质是一种自由基的连锁反应,只要有适当条件引发自由基的产生(引火条件),连锁反应就开始,然后连续自动的循环下去,直到反应物全部转化完毕为止。

2)      任何物质发生燃烧都有一个由未燃烧状态转向燃烧状态的过程,这过程的发生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可燃物、助燃物和着火源,并且三者要相互作用。

3)      燃烧类型:燃烧可分为着火、自燃、和爆炸几种类型,每种类型的燃烧都有其特点。

a)                 着火

着火亦称强制点燃,即可燃物和空气共存条件下,达到一定温度时与明火直接接触引起的燃烧,在火源移去后仍能保持继续燃烧的现象。

b)   自燃

自燃包括本身自燃和受热自燃,部分物质在没有外来热源影响时,由于物质内部所产生的物理、化学及生物化学过程产生热量,这些热量在一定条件下聚集起来,导致升温,又进一步加快上述过程的反应速度,达到一定的温度时,就会产生燃烧,这个燃烧叫本身自燃;由外来热源,将可燃物加热使其温度未与明火接触就发生燃烧,叫受热自燃;本身自燃与受热自燃的区别在于热的来源不同。

c)爆炸

爆炸可分为化学爆炸、物理爆炸和核爆炸。化学爆炸是指在极短的时间内,由于可燃物和爆炸物品发生的化学反应引发瞬间燃烧,同时生成大量的热和气体,并以很大压力向四周扩散的现象;物理爆炸是一种纯物理过程,如蒸汽炉爆炸、轮胎爆炸等多数是由于物质受热,体积膨胀、压力剧增、超过容器耐压而引起的;爆炸时没有燃烧,但有可能引发火灾,而化学爆炸的火灾危险性要大的多。

4)    燃烧蔓延的原因

大多数火灾的发生,都是从可燃物的一部分开始的,然后蔓延扩大,这是因为物质在燃烧时造成了一个危险的热传播过程, 即燃烧——热效应——燃烧。燃烧产生的热效应使燃烧点周围的可燃物受热发生分解,着火和自燃。如此反复,火势便迅速地向周围蔓延下去。

7.工厂起火原因及预防方法大致可分为下列几种。

1)      自然因素:因化学反应而造成的物质燃烧;

人为因素,分故意和过失两种:

a)                 不安全环境。如:不安全的工厂设计、不适当的机械防护、危险布置、照明不良

b)                 等。

c)                 不安全动作。如:不按操作规程使用机器,安全装置失效。

d)                 由于疏忽、生病、疲劳、缺乏技术常识或经验不足。

e)                 督导人员疏失:督导不力或程度不够。

3)电气:电气设备的设计、选用、安装、操作及维护不当因过热、短路、电路超载、电气设备的通风或冷却不当等均可能引发火灾,一般多发生于线路、马达、开关及电热元件。

4)易燃性气体:由于气体外漏与空气结合形成可燃气体,遇到火源则易造成爆炸或燃烧。其预防方法为:强化储运控制,定期检查容器或管线是否良好无裂缝,并做好防腐蚀处理。

5)可燃性液体:其危险性与易燃性气体相同。预防方法为:加强容器的严密性,防止栓塞泄露,并加强耐温耐压的强度。

6)加热过程中的不正常加工温度,:干燥中的物料或易燃液体过分加热,皆可导致火灾。预防方法为:对于高温操作的设备妥善管理监督,另辅以良好的自动装置。

7)静电:;因物体表面的相对运动而产生静电,会发生在固体、液体、气体或粉尘上。该物体所产生静电会释放火花,可造成周围可燃性气体或粉尘发生灾害。

8)预防方法为:

a)在可能产生静电的机器设备以接地或安装静电消除装置处理。

b)吸烟:在危险区域内禁止吸烟,在适当场所设置吸烟区。

c)其他:综合以上原因,再加上工厂内部装潢间隔,燃料及电路配线等,只要稍为疏忽,用火用电不小心,超负荷用电导致电线走火及静电火花,皆可能引起火灾。所以消防工作,有赖于公司上层重视消防安全,了解消防法规,充实器材设备及落实消防培训,让员工增加消防意识,减少灾害发生,方可确保厂区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9)如何预防伤害事故

a)      将产生伤害事故的原因按人、机、料运用特性要因进行分析、分解到最细。

b)      依据分析的各种容易出事故的起因,每一项提出具体的预防措施。

c)      将自己公司及其他公司的事故收集,对起因着重研究,运用柏拉图法,找出关键性(次数较多)的项目,然后进行a、b、c分类,进行重点和一般预防。

d)      加强对员工的安全训练。

8.怎样使用各种灭器

1)                     干粉灭火器

干粉灭火器的用途:主要用于扑救可燃气体,易燃、可燃液体和电气设备的火灾。

2)干粉灭火器的特点:

a)            灭火时间短,效率高,对石油产品的灭火效果尤为显著。

b)            绝缘性能好,可扑救带电设备的火灾。

c)            对人畜无毒或低毒,对环境不会产生危害。

d)            灭火器设备的污损较小。

e)            以有相当压力的二氧化碳和氮气作为喷射力,不受电源限制。

f)            干粉可长距离输送,设备可远离火区。

g)            寒冷地区作用不需要防冻。

h)            干粉灭火器长期储存不变质。

i)            不用水,特别适用于缺水地区。

3)使用方法:灭火时,快速将灭火器拿到火场适当位置,取下保险销,一手拿喷嘴,一手按手柄,对准火焰根部猛烈喷射。

4)化学泡沫灭火器

mp型化学泡沫灭火器适用于石油制品、油脂等引起的火灾,但不能扑救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火灾(如:醇、酯、醚、酮等),也不能扑救带电设备的火灾。

5)使用方法

a)      在及时奔赴火场时,不得将灭火器倾斜,更不可横拿或颠倒。

b)      当距离着火点有10米时,即可将筒体颠倒过来,一只手紧握提环,另一手所抓住筒体底圈,将射流对准燃烧物。

c)      如果可燃液体已呈流淌状燃烧,则应将泡沫由远而近喷射,如果在容器内燃烧,应将泡沫射向容器的内壁,切忌直接对准液面喷射。

d)      扑救固体火灾时,对准燃烧最猛烈处喷射。

e)      使用时灭火器应始终保持倒置状态。

6)维护保养

a)      灭火器应选择干燥、阴凉通风处放置,并应经常除灰尘使之通畅。

b)      每年应定期检查溶液是否失效。

c)      使用后应及时把筒体和瓶胆等清洗干净,并充入新的灭火药剂。使用期已满两年以上的应送请有关单位进行水压试验。

7)空气泡沫灭火器:一般用于扑救各种油类和极性溶剂的初起火灾,基本适用范围与化学泡沫灭火器相同。

8)使用方法

a) 使用时应迅速奔到火场,在距离燃烧物1米左右,拔出保险销,一手握住开启压把,另一手紧握喷枪,用力开启压把,打开密封或刺穿储气瓶密封,空气泡沫即可从喷枪口喷出。

b)空气泡沫灭火器使用时,应使灭火器始终保持直立状态,切勿颠倒或横向使用。

c)在使用时应一直紧握开启压把,不能松手,否则会中断喷射。

9)维护保养

a)      灭火器应放于阴凉、干燥处,冬天应注意防冻。

b)      定期检查喷枪嘴是否堵塞。

c)      每月查看灭火器是否有工作压力。

d)      每次使用后应及时清理干净

e)      灭火器的检查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人进行。

11)酸碱灭火器:适用于扑救如木、竹、织物等之类的火灾,但不适用于带电场合等的扑救。

12)使用方法

a)      使用时应手提筒体上部提环,迅速奔到着火点,决不可将灭火器扛在肩上,也不可过分倾斜。

b)      在距离燃烧物10米左右即可将灭火器倾倒过来,并摇晃几次,使两种药液加快混合,一只手握住提环,另一只手抓住筒体下的底圈,将射流对准燃烧最猛烈处喷射。

c)      在使用的同时,人应不断向燃烧处推进,直到火被扑灭为止。

d)      该灭火器的维护与保养与mp型手提式灭火器的维护保养相同。

13) 二氧化碳灭火器:一般适用于扑救600伏以上的带电、贵重设备、图书资料及一般可燃液体的初起火灾。

14)使用方法:

a)      灭火时要将灭火器提到现场,在距离燃烧物5米左右放下灭火器。

b)      拉出保险销,一手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另一只手握紧开启阀的压把。

c)      对没有喷射软管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应把喇叭筒扳70—90度。

d)      使用时不能直接用手握住喇叭筒体外壁和金属连接管,防止手冻伤。

e)      灭火时当可燃液体呈流状燃烧时,使用者应将二氧化碳灭火剂的喷流由近而远向火喷射。

f)      如果可燃液体在容器内燃烧时,使用者应将喇叭筒提起从容器的一侧上部向燃烧的容器中喷射,但不能使二氧化碳射流直接冲击可燃液面上。

g)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一般由两人操作,使用时两人一起将灭火器拉到燃烧处,在离燃烧物10米处停下,一人快速取下喇叭筒并展开喷射软管后,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另一人快速按顺时针方向旋动手轮,并开到最大位置,灭方法与手提式的一样。

h)      在室外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应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在室内窄小的空间使用,操作者使用后应立即离开,以防窒息、中毒。

14)维护与保养

a)   灭火器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环境温度在-5℃-+45℃之间最好。

b)灭火器每半年检查一次重量,用称重法检查。

c)每次使用后或每隔五年,应送维修单位进行试水压试验。

15)消防水带

a)        消防水带、水枪操作规范

a)   打开防火栓门,取出水带、水枪。

b)   检查水带及接头是否良好,如有破损严禁使用。

c)   向火场方向铺设水带,避免扭折。

d)   将水带靠近消防栓端与消防栓连接,连接时将接扣对准插入卡槽,按顺顺时针方向拧紧。

e)   将水带另一端与水枪连接。

f)   连接完毕至少两人握紧水枪,对准火场(勿对人,防止高压水伤人)。

g)   缓慢打开消防栓阀至最大,对准火场根部进行灭火。

b)    使用和维护

a)   使用和存放时,应避免摔、撞和重压,以防变形而装拆困难。

b)   连接之前,应认真检查卡槽和密封部位,若有污泥和砂粒等杂质须及时清除,以防装拆困难,密封不良。

c)    注意事项

a)      用消防栓灭火至少3人,2人握水枪,1人开阀。

b)      防止水枪与水带,水带与阀门脱开,造成高压水伤人。

c)      使用消防栓应先检查是否断电后方可施救。

d)      使用消防栓救人,尽量避免消防水流向电梯厅。

9.自救与逃生

a)      发生火灾后,不要为穿衣,找钱财而耽误宝贝的逃生时间;迅速选择与火源相反的通道脱离险地;逃离火场若遇浓烟时,应尽量放低身体或爬行,千万不要直立行走,以免被浓烟窒息;衣服烧着不要惊惶失措,赶快在地上翻滚,使火熄灭。

b)      对有避难层,疏散楼梯的建筑,可先进入避难层或由疏散楼梯撤至安全地点。

c)      如楼梯已起火,但未烧断且火势不是很猛烈时,可披上用水浸湿的衣裤或被单由楼上快速冲下;如楼梯已经烧断且火势相当猛烈时,可利用房屋的窗台、阳台、自来水管等逃生;也可用绳子或床单撕成条状连接起来,一端拴在牢固的门窗或其它重物上,然后顺绳子或布条下。

d)      如各种逃生之路均被切断,应退居室内,采取防烟堵火措施;关闭门窗,并把门窗上浇水以延缓火势蔓延过程,还要用多层毛巾、衣捂住口、鼻,做好个人防护,同时向室外扔出小东西,在夜晚可向外打手电,发出求救信号。

厂消防安全管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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