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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车安全技术15篇

发布时间:2022-12-01 21:36:04 查看人数: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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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车安全技术

第1篇 吊车大型机械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大型机械进场报验程序

⑴根据施工需要,由现场负责人提前1-7天向设备部门提出机械需用计划,并明确机械类型、型号、数量、使用用途及有无特殊要求。

⑵综合办公室按照机械使用计划,积极与机械租赁方联系,确定具体进场时间,并要求其随车携带大型机械操作人员资格证书、机械设备产品合格证。其中,起重机还需要提供年检合格证。

⑶机械进场后,安质部人员及时对其进行外观检查,确认大型机械设备无明显缺陷后收集相关资料,并向监理工程师进行报验。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报验手续报建设指挥部备案。

⑷在机械报验时,除提供有关设备的名称、型号、性能指标、检验合格证外,还包括大型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同时填写“大型机械设备登记卡和大型机械设备巡检登记卡”,监理单位签字确认后,报建设指挥部备案。

⑸大型机械设备施工作业前,根据施工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现场负责人告知操作人员场内电线、电缆、管道及坑道等明暗设置物的地点及走向,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

⑹大型机械使用期间,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每月安全检查不少于1次,工程部长、安质部长每月检查不少于3次,安全专业工程师每月检查不少于8次,并认真填写“大型机械设备巡检登记卡”。

二、使用和管理大型机械的一般规定

1.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必须要有产品合格证,现场作业保证有“一机一人”进行安全防护。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格执行大型机械设备日检、周检、月检等常规检查制度,并做详细记录,对检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严禁拆除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各种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4.新购或经过大修、改装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出厂说明书的要求和相关的技术试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测试和试运转。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作业。

5.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驾驶执照后,方可操作。

6.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作业区和操作室内。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7.当机械在施工现场或运输途中发生事故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8.机械设备必须完好,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机械设备停电、停工时必须拉闸关机,按要求上锁。各种机械严禁非司机动用。

9.吊装作业中操作人员要集中精力,监视被牵引物,禁止将重物在空中悬挂。构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严禁在吊车臂下站人。

10.机械、设备和机械、设备的钢丝绳,应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经检查对已达到报废的钢丝绳及时报废更换。驾驶员离开驾驶室进入现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

11.施工机械在特殊环境中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危险地段作业时,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由项目部安质部长亲自盯控。

⑵在高压线附近作业或通过时,施工机械与输电线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m。

三、汽车吊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明时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时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时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

7.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8.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9.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10.钢(铁)水包装得太满时不吊。

交底人:交底接收人:批准人:

第2篇 吊车卸吊大型设备安全技术措施

1.驾驶员及吊车人员必须了解吊车各部构造、性能(包括电气设备)通晓维修、保养知识,熟悉指挥信号。

2.每次出车前,认真检查制动、喇叭、方向、灯光是否良好,检查各部机件有无损坏,不合乎要求不得使用。

3.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在驾驶和吊拉作业时,不准吸烟或与他人闲谈。

4.在吊运物体前应先将支撑腿伸出,支撑脚放平垫牢,必须保证车身平衡,否则严禁作业。

5.吊运锋锐、楞角和精密物体必须垫好,严禁吊物从人头上通过。吊物必须比周围的障碍物高o.5米以上,严禁碰触电气线路,其安全距离必须符合“输电线路电压与允许距离关系表”的要求。

6.吊车除执行说明书制定的技术规程外,并严格按照制造厂的技术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操作。

7.要经常检查钢丝绳有无断丝、磨损,吊钩是否良好。

8.在工作时,如发现机器有异常声音时,必须停车检查,严禁带故障作业。

9.起重物体,应按吊车不同角度的允许负荷吊运,严禁超负荷使用,吊车吊杆达不到的地方不能勉强或加长使用。

10.在窄路、障碍物复杂的路面上行驶时,应有人监护行人及架空障碍物,吊杆离输电线路距离不得少于规定数值。

11.起落吊杆时,不得忽快忽慢。凡在较危险处所,严禁满负荷吊运。吊车应采取固定措施。

12.在吊运物体时,必须等吊钩、绳索绑牢固和没有绞扣的现象后方可起吊。不准在陡坡上吊运物件转杆。

13.在吊较重的物件时,吊车必须与车座成纵的方向,不得与吊车成横的方向,必要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14.在没有夯实的地面作业时,支撑脚下应采取安全措施垫平、垫牢。

15.吊着工件转杆时,应首先考虑负荷情况,并查看四周围有无障碍物,回转速度不要过快,应保持工件稳定。

16.吊车工作时,底座平台上禁止站人。

17.吊车在行驶时,禁止上下车辆。

18.行车或停车时,钩头必须离地2-3公尺,起落吊杆必须鸣笛。

19.工作中有困难时,必须经过研究,经技术部门配合,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方可吊运。决不能冒险工作。

20.遇到下列情况禁止吊运。

(1)指挥信号不明和乱指挥不吊。

(2)钢丝绳不合格不吊。

(3)超负荷和重量不明不吊。

(4)埋下或凝结在地下的物体及带电设备不吊。

(5)光线黑暗,视线不清不吊。

(6)斜拉不吊。

(7)吊起工作物不得行驶。

21.车辆行驶前,必须先将支撑腿支脚收复原位固定好,吊钩、吊杆停放在固定位置。

22.在矿内行驶时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拐弯时速度更要放慢。

23.吊车用完后,必须将车门随时锁好。吊车严禁停放在交通要道上。

24.起重和挂钩人员,必须遵守挂钩安全技术规程。

25.吊拉物件之前,必须进行试吊,离地距离200-500mm,检查各支撑这部位,钢丝绳的情况,再下放至地面前停止检查制动是否正常。

26.配合起重协同作业时,除了严格遵守本车的技术规程外,还要听从起重人员的统一指挥。

27.起重吊车在定期检修时,吊钩部分必须同时拆卸检查有无严重磨损及变形,特别吊钩螺纹部分及圆柱的过渡弧部分,应经磁力探伤检查有无裂纹。更换新吊钩时,必须按规范选取和按规范制造,不准采用铸钢钩和焊补使用,钢丝绳的更换必须按规范选取。

28、工作人员必须首先应了解吊装物的几何尺寸、重量,选择好起吊物的重心及需要的吊具索具,第一次使用的起吊锚杆时必须先试吊。

29、使用的起吊工具的载荷必须大于起吊物重量,起吊索具、链具等安全系数必须大于起吊物重量的6.5倍。

30、起吊前必须首先检查起吊所用工具的完好情况,不合格的工具禁止使用。

31、起吊时必须有副队长统一指挥,并派专人观察安全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32、起吊设备时,禁止任何人随同设备同升降,禁止任何人在设备下面后受理索具、钢丝绳附近及吊装物下落所能波及的地方通过或逗留,并严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入吊装物下面及重物可能滑落的方向,且周围不得有行人通过;操作者用力要均匀,不得死拉硬拽。

33、起吊重物时,当钩头稍微受力后摘挂钩头人员必须闪开后,方可继续起吊。

34、起吊过程中间不得停止作业离开工作现场。

35、起吊作业现场必须清理好杂物,疏通好安全退路,并且10米范围内不得有其他人员。

46、操作者且不可站在起吊物的下头,拽动拉钩用力应均匀和缓,不要用力过猛,如发现拉不动,不可猛拉更不能增加人员,应立即停止进行检查,严禁任何人站在起吊物下通过。

47、起吊重物就位后,必须放置稳固,施工人员要站在合适安全的位置在进行工作,以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3篇 气动单轨吊车安装及打运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述

我单位施工的11518工作面打运需要使用qddc20型气动单轨吊车,从上风巷尾段安装经过切眼至顺槽里口,最大坡度为18°,为确保安装及打运工作安全开展,特编制本措施,待审批后贯彻执行。

二、前期准备

1、每隔3m打一根锚杆,锚杆规格φ22×2500mm,并用3支锚固剂锚固。

2、在巷道超高段,应搭设脚手架施工锚杆及安装设备。脚手架采用帮部风水管及皮带机h架配合厚度不小于50mm的大板铺设宽度不小于1.5m的平台,大板用双股8#铁丝固定在h架及帮部风水管上,大板间用耙钉钉牢,风水管由三根4分钢丝绳固定在顶部锚杆(锚索)上。

三、安装工序及安全技术措施:

1、安装工序

(1)安装导轨:每隔3米施工专用起吊锚杆,用专用销链将导轨固定在锚杆上。导轨下表面离底板2.5m左右。导轨敷设要求平直,确有弯度、变坡点时过渡要平缓,导轨最小转弯半径不低于4m,确保滑轮顺利通过。

(2)滑动小车两侧板放置于轨道两侧,将定位块放置于其间,用1 2条m14螺钉固定,查看小车轮与轨道的侧隙为3mm。

(3) 滑动小车与滑动小车的联接是通过两个十字接头和一根连杆靠4根销钉来完成的。

(4)将气动葫芦与滑动小车通过承重销钉联接,并用螺母锁死。

(5)滑动小车与牵引装置部件的联接方法同上。

(6)牵引装置部件与轨道的安装,首先将牵引装置部件自身一侧两轮卸下,待牵引装置部件自身另一侧两轮卡稳轨道后,再将这两轮装回牵引装置部件上,锁紧螺母。查看车轮与轨道的侧隙不得大于4mm。

(7) 将牵引装置部件甩出的两根3/4'的主气管与气动葫芦联接。

(8)将控制手柄甩出的三条控制管线分别与气动葫芦联接。

(9)将三联体与带有气源截门主管道联接,另一端通过宝塔接头与1'的主气管一头联接,而主气管的另一头与牵引装置部件联接。

(10)安装时,厂家人员给予指导

2、气动单轨吊车技术参数

型号:qddc20

最大牵引力:20kn

最大运行速度:11m/min

最大适应坡度:15°

耗气量:5.6m3/min

水平最大起重量:10t

坡度与载重量关系:如表1

表1

坡度(°)024681214161821
载重(t)109.69.28.78.16.96.35.54.53
3、安全技术措施

(一)单轨吊车司机必须熟悉吊车性能,能熟练操作吊车,且持证上岗。

(二)打运前,由班长现场检查并确认压风管头及连接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

(三)打运前,必须由班(队)长检查设备和前方路线,油雾器有适量气动马达专用润滑油。设备送压风后应首先测试葫芦各动作是否灵敏可靠、停车是否可靠,加载悬停1min,无异常方可卸载。确定设备完好、可靠运行,前方安全后方可打运。

(四)使用时最大载重按照表1执行。物料吊装要重心平稳,捆扎、吊挂要牢固,严禁超载,严禁偏装偏载。

(五)钩头要由专人摘挂,找好重心,并进行安全确认。起降试吊后,方可启动驱动装置,严禁沿底板生拉硬拖。起吊重物必须做到垂直起升,严禁斜拉重物。

(六)起吊时人员不得手扶干预重物,不得站在设备正下方,应选择合适的站位并远程平稳操作,以防重物提升过程中摆动伤人。起吊葫芦钩头向上提升时应留有一定行程,以防挤坏风动葫芦;起吊后多余的链条收放好,严禁拖地行走。

(七)打运过程中,至少两人操作,一人操作吊车,另一人拖动风管,操作人员与单轨吊之间应有不小于2m的安全距离。

(八)单轨吊车在巷道斜坡段载重运行时,操作人员在吊车上方向操作,且对打运线路进行警戒,保证下方10m及上方2m范围内无其他人员;平巷运行时,单轨吊前方10m及后方2m要有人警戒。

(九)设备运行过程中,要集中注意力,注意机车周围情况,禁止有人员在机车下方行走。

(十)检修及停止使用时,必须切断风源。

(十一)更换风头时,在卸去风管前,必须对单轨吊及风管进行卸压,待压力卸尽后方能卸去风管,严禁带压操作。

(十二)吊挂钢丝绳要定期检查、紧固,断丝超过要求的10%后要及时更换。

(十三)操作要连续,减少频繁启动次数,启动和停止时要准确平稳,接近轨道端头时,要降低设备运行速度,防止掉道。

(十四)打运过程中,当发生故障无法停车时,要立即操作(关闭)急停开关或关闭气源,以防造成事故。

(十五)跨越设备、物料运行前,应停车校验起吊物料与其的相对位置。起吊物距跨越物高度必须大于200mm,否则不得通过。

(十六)每次吊运作业应连续完成。因故障或其它原因停止运行时,应及时将物料安全落地,不得长时间悬空。

(十七)操作手把在设备操作完成后吊挂在设备上,不得随便乱放,防止误动作及摔坏按钮或接头。

(十八)停车位置应选择在支护良好、坡度较小地段。确需在大坡度地段停车时,要有可靠的防滑措施,且物料下方严禁站人。

(十九)单轨吊运行至指定位置后,物料应缓慢轻放,不允许自由落下。物料下放平稳(落地)后,摘去挂钩,确认各操作按钮处在停运位置,收放好操作手柄,防止误操作。

(二十)带式输送机运行时,操作人员严禁靠近运行中的皮带。

4、设备起吊、装车安全措施

1、严格按《技术操作规程》起重工部分进行操作,起吊作业前要进行安全确认:①起吊点安全可靠。②葫芦悬挂安全可靠。③被起吊物件栓牢。④人员站位合理。

2、起吊设备时,起吊点必须明确,严禁使用支护锚杆、索、拉条、锚网作为起吊点。起吊点可以采用锚索或φ20mm高强锚杆配用z2355锚固剂锚固(锚杆用2卷锚固剂,锚索用3卷锚固剂锚固。锚固段要位于稳定岩层且锚固长度不小于1m)作为专用起吊点,或者采用u型棚或工字钢抬棚配合锚链等作为起吊点,要确保起吊点牢固可靠,必要时要打挑棚进行加固。若现场不宜施工专用起吊点时,则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用其它牢固可靠装置作为起吊点。起吊之前进行一至两次试起吊,参与起吊、装卸的人员站位要正确,选好起吊位置和受力角度,避免物体受力后发生位移时伤人或损坏设备,严禁站在起吊点的正下方,操作人员要站在支护完好、设备或起吊点滑落后波及不到的安全地点。

3、起吊的设备靠帮时必须要固定牢靠、并带上劲,防止设备倒下伤人。

4、手拉葫芦所能承受的重量必须大于起吊设备的总重量,切勿超载使用。

5、检查葫芦链条是否完好,是否转动灵活,制动器是否有效,销子是否牢固,防止制动器失灵,发生重物自坠现象。

6、起吊时,受力合理,拽动手链条应均匀和缓,不要用力过猛,以免手链条跳动或卡环,重物的的升降切勿超过上下行程的极限。

7、操作者如发现拉不动时,不可猛拉,更不能增加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进行检查:重物是否与其它物件牵连;葫芦机件有无损坏;重物是否超出了葫芦的额定载荷。规定:2吨、3吨、5吨葫芦分别最多只能上2人、3人、4人同时拉拽,严禁超人员强拉硬拽。

8、避免泥沙、水、杂物进入葫芦转动部位。

9、放松时,链条不得放尽,要留3个扣环以上。

10、起吊时,应逐渐拉紧,检查无问题再正常起吊。

11、使用时严禁润滑油进入葫芦摩擦片内,以防自锁失灵。

12、设备在起吊过程中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间停止作业,指挥人员和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如工作暂停或工件悬空,必须将拉链封好以防打滑。

13、起吊时,要有专人统一指挥。

14、起吊前要认真检查顶板、棚梁及锚杆索的支护情况,并派专人观察顶板和起吊点,如有异常,立即停止起吊,只有在异常情况处理好后,方可继续施工。

15、大型设备要由多台手拉葫芦起吊。吊索捆绑应按标记或设备的专用吊装部位进行。

16、设备应找好重心,捆绑牢固。

17、捆绑易变形设备时要防止变形。吊索的转折处与设备的接触部位要垫有软质垫料以防设备和吊索损伤。对设备上的滑动部件要提前固定,防止起吊后滑动发生碰撞。

18、设备吊拉时,严禁任何人员随同吊装设备或机具一起升降。禁止任何人在设备下面及受力索具附近通行、停留,并不得将手、脚等部位伸到可能被挤压的地方。

19、设备起吊到位后,应放置稳固,对重心高的设备应采取防止其摇动或倾倒的措施后方可拆除起吊机具。

20、人工装、卸较轻的设备时要重拿轻放,多人配合时要有专人指挥,抬运时要号令一致,注意自保、互保,防止碰手碰脚现象。

21、装车用的空车和待卸车的重车打运至装、卸位置后,必须先掩好车辆后方可进行装卸。

22、起吊物件没落实之前(包括拿掉道车辆)严禁用手拿起吊物下面的东西,防止装车过程中车辆侧翻。

5、装置安全检查技术措施:

(1)打运前,必须由跟班人员检查后,确定设备完好、可靠运行,方能打运;

(2)导轨之间通过锥形销子连接,连接必须紧固,接头无明显变形或错位,确保滑轮可轻松滑过接头部位。

(3)气管内孔直径不低于22mm,气管必须完好无折断、无严重弯曲、开裂等,接头必须牢固。气管通过扎带捆绑在钢丝绳上,必须扎紧,气管在拉、弯过程中不会与扎带发生相对位移。两拖线小车之间的钢丝绳长度必须小于气管长度,并且气管留有一定的松弛度,确保牵引过程中气管不受拉力。

(4)牵引装置碟簧单边不少于8片,碟簧为对扣式安装。

(5)失效制动装置安装过程中,应将气管留出足够的伸展空间并用扎带将其固定牢靠,防止弹簧回缩时夹住气管。并且在设备未完全连接前严禁打开截止阀。

(6)设备额定压力为0.5-0.7mpa,保证风管压力达标。

(7)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油雾器有适量气动马达专用润滑油。

6、打运过程安全技术措施:

(1)设备送气后应首先测试葫芦各动作是否灵敏可靠、停车是否可靠,加载悬停1分钟,无异常方可卸载。使用时最大起吊重量不能超过表1规定值。

(2)勾头要由专人摘挂,找好重心,并进行安全确认,起吊离地300mm后,起降试吊后,方可启动驱动装置。

(3)压风管路每隔100米拨风头,风头垂直于管路向上,防止压风管内积水、杂物流入设备。打运过程中,安设两人操作,一人操作行车,吊车每运行约100米,另一人拖动气管连接下一个风头。

(4)打运过程中,驱动装置和风动葫芦不可同时使用,

(5)葫芦在提升及运行过程中,下方严禁站人,同时2台葫芦尽可能单独作业。

(6)吊车运行上坡时,操作人员跟在吊车起吊的重物前方保持约2米安全距离,下坡时候,跟在吊车起吊的重物后方保持约2米的安全距离。

(7)机车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要集中注意力,注意机车周围情况,机车前后10米范围内禁止有其他人员。

(8)打运过程中实行全封闭打运。

(9)吊车上坡运行时,操作人员跟在重物的前方,吊车下坡运行时,操作人员跟在重物的后方。

7、设备的日常检查及维护:

(1) 由于井下环境比较复杂,经常有煤块、粉煤落下,所以要经常清理轨道及车轮,以防止轨道面、车轮外缘粘结太多煤尘,造成四轮不能同时接触轨道面或车轮无法转动。

(2)要经常检查各个转动部位,看各转动部位是否转动灵活,防止锈蚀,各转动部位应每隔30天左右涂一定量的润滑油。

(3)各连接销应经常涂抹防锈油,如有开口销等磨损严重的应即使及时更换。

(4) 检查扎带是否有松动,如有松动则应及时紧固。

(5) 减速箱内部润换油每6个月需更换一次。

(6)气动总成内的有雾器内润滑油需定期检查,当低于容器1/3时就要及时补加。

(7)油水分离器内的杂质影响通风效果或积水、泥沙过多时应及时清除。

(8)油雾分离器内沉积物到一定程度后要及时清除。

(9)设备使用2年以上需检查各润滑、密封部件的老化及磨损情况,对已经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10)每班使用前应检查各元器件是否有松动各气管是否有破皮、折断等,使用过程中,外部壳体严禁拆除。

(11)检修时,将风管闸阀关闭。

(12)运行前,检查风管密封情况。

(13)检修时,将风管闸阀关闭。

四、承载力验算

(一)φ6.35mm钢丝绳吊挂葫芦能力验算

φ6.35mm钢丝绳钢丝绳最小破断力为17.7kn,其最大承重为:

17.7/9.8=1.81t;钢丝绳做吊索使用,取安全系数6.5,故单根钢丝绳许用承重为:1.81/6.5=0.278t。

导轨重量为92kg(0.092t),由0.092<0.278t,所以满足吊挂要求。

(二)每根导轨用3根直径为φ15.5mm钢丝绳吊挂,每根导轨重92kg,设备质量800kg,本巷道最大坡度为18°,规定最大载重量为4.5t,共计5.392t。φ15.5mm钢丝绳的最小破断拉力合13.7t。

13.7×6/5.392=15.2>;k;其中k为安全系数值取6.5

平巷段起吊时,按单轨吊车最大承重10t及装备质量算,共计10.892t,由于13.7×6/10.892=7.5>;6.5

所以在单轨吊车在最大承重情况下,φ15.5mm钢丝绳符合吊挂要求。

(三)单轨吊车载重物料核算

1、单轨吊车主要起吊打运单体、轨道、链板机、皮带机等物料。

1根dw32单体重量为0.08t;

1根工字钢,取4.5m,重量为0.12t;

1根4.5m轨道重量为0.135t;

1节40kw链板机溜槽重量为0.1t,机头总重1.5t;

1节150kw链板机溜槽重量为0.2t,机头电机重1.2t,齿箱重1.5t,机头壳重0.12t。

2、单轨吊车在18°斜坡段最大承载重量为4.5t,则在11518尾巷18°坡度段打运时可起吊、打运物料为:

dw32单体:一次最多起吊打运56根;

4.5m工字钢:一次最多起吊打运37根;

4.5m轨道:一次最多起吊打运33根;

40kw链板机溜槽:一次最多起吊打运45个;

150kw链板机溜槽:一次最多起吊打运22个。

当起吊打运其它物料时,根据坡度变化,一次承载重量不应超过对应单轨吊车最大承载量。

第4篇 运漕使用单轨吊车安全技术措施

一、说明

掘进一区现施工62208顺槽,准备使用dqd10气动单轨吊车运输物料,为了确保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特编制此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贯彻、执行。

二、气动单轨吊车技术参数

表一

项目主要技术参数备注
最大牵引力(kn)20
最大运行速度(m/min)11
最大适应坡度(°)20
轨型i140e
最小转弯半径水平(m)4
垂直(m)10
气马达型号qdh1.5/2-0
功率(kw )2_2.8共2台
额定工作压力(mpa)0.5
耗气量5.6m3/min
单根轨道可调角度±3°/2m
水平最大起吊重量(kg)6000/10000
操作方式手控
整备质量(kg)396

表二(坡度载荷表)

坡度(°)012345678910
载重(t)109.89.69.49.29.08.78.48.17.87.5

坡度(°)11121314151617181920
载重(t)7.26.96.66.36.05.55.04.543.5

三、使用安全措施

(一)一般安全规定

1、司机必须熟悉机器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能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准确、熟练地操作设备,懂得设备的一般维护保养和故障应急处理知识。

2、 新安装的单轨吊,须经检查科、机电办、使用单位验收,并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应给设备提供清洁干燥的空气,气压控制在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之内(不低于0.5兆帕),压风管必须使用厂家配备的专用管路,严禁私自使用其他管路。

4、单轨吊操作可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协助,并履行监护职责。

5、设备打运能力按照载荷坡度表执行。

6、机车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要集中注意力,注意机车周围情况,人员需通过时吊车要停止运行,斜巷段运行时实行封闭式管理,要在上下入口处拉网警戒。

7、拆、装风管前必须将供风管路闸阀关闭并进行泄压,严禁带压拆装。

8、司机离开设备或检修设备前,必须切断风源,并对设备进行泄压。

9、风管与风拨头用专用u型卡连接,确保牢固,并用铁丝加固。

(二)使用前准备

a、作业环境检查:

1、对单轨吊运行区间的通风、瓦斯、巷道支护、有无障碍物,进行安全确认,安全环境和运输空间要满足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2、对悬挂轨道的生根点(锚杆、锚索、u型棚)和(及)吊挂装置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牢固可靠。同时检查轨道及连接点是否完好,轨道内不得有块状杂物,保证车轮在轨道内可轻松滑动。轨道铺设要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3、检查单轨吊轨道两端的阻车装置,必须可靠有效,防止脱轨。

b、设备检查:

1、设备各气管必须连接牢固,不得有损伤、变形、严重折弯和漏气现象。

2、各操作按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3、设备零部件和指示仪表要完好无缺,部件磨损不超限;各连接螺栓、销轴齐全紧固,转动部件灵活可靠。

4、保护装置必须灵敏可靠。

5、空气过滤装置完好,并按规定及时进行清洁处理。

4、油雾器(内所用气动专用油)油量(应)符合规定要求。

5、起重葫芦链条不得(有硬性损伤、严重锈蚀)、打结、掉槽、跳链现象,严禁拖地。

6、供风胶管完好且连接牢固,长度满足使用要求。设备运行无卡阻现象。

(三)、起吊物料

1、每次起吊重物时,在吊离地面10cm左右要停车检查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继续工作,单台风动葫芦最大起吊能力为5t。

2、 物料吊装不得超过设备的额定载荷。要针对所搬运物料的重量、大小、形状等选择合适的吊具,吊运零散的物件时,可使用自制集装箱装运,并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

3、 物料要捆扎(使用锚链、或钢丝绳)、吊挂要牢固,重心平稳,严禁偏装偏载。起吊超长物料时,物料方向必须与轨道平行,并加以固定,防止旋转,捆扎物料的钢丝绳不得少于四分绳,绳头用不少于两幅配套绳卡。

4、风动葫芦挂钩严禁去掉,起吊重物必须做到垂直起升,严禁斜拉重物,重量不清楚的物料不吊,勾头要由专人摘挂,找好重心,并进行安全确认,起吊离地300mm后,起降试吊后,方可启动驱动装置。

5、起吊时人员不得手扶干预重物,操作人员站在开阔地带并远程平稳操作,设备正下方、重物可能摆动方向严禁站人,以防重物提升过程中扭动伤人。

6、起吊葫芦钩头向上提升应留有一定的行程,以防挤坏风动葫芦;起吊后过长的链条收放好,严禁拖地行走。

7、小物件可用一个葫芦起吊,但当物料超4吨以上时使用2台葫芦起吊,两台葫芦同时起吊时起吊速度要一致。

8、吊重物行走时,重物离地不要过高,有效高度300-500mm为宜,严禁沿底板生拉硬拖。

9、在使用时主驱动装置和风动葫芦不可同时使用,要提升重物时应先将设备停稳后再操作风动葫芦。

(四)、运行操作

1、压风管路每隔50米拨风头,风头垂直于管路向上,防止压风管内积水、杂物流入设备。打运过程中,安设两人操作,一人操作吊车,另一人拖风管,吊车每运行约50米,将风管连接至下一个风拨头。

2、运行期间操作人员要与物件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2~4m为宜)。并注意操作位置,平巷和下坡时应站在单轨吊的后侧操作并保持约2米安全距离;上坡时站在前侧操作并保持约2米安全距离,并时刻注意吊运物件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停车处理。

3、 主牵引机头的控制按钮有2个,一个是向前一个向后(前、后方向现场确定),其中本设备为点动控制,即按下不松设备一直运行,松开后设备即停止。操作要连续,减少频繁启动次数,启动和停止时要准确平稳,接近轨道端头时,要谨慎操作,防止冲撞阻车装置。

4、当发生故障无法停车时,要立即关闭急停开关或关闭气源,以防造成事故。

5、跨越设备、物料运行前,应停车校验起吊物料与其的相对位置。起吊物距跨越物高度必须大于200mm,否则不得通过。

6、每次吊运作业应连续完成。因故障或其它原因停止运行时,应及时将物料安全落地,不得长时间悬空。

7、过弯道时速度要慢,停车位置应选择在支护良好、坡度较小地段。确需在大坡度地段停车时,要有可靠的防滑措施,且物料下方严禁站人。

8、单轨吊运行至指定位置后,物料应缓慢轻放,不允许自由落下。物料下放落地后摘去挂钩,确认各操作按钮处在停运位置,收放好操作手柄,防止误操作。)

9、工作完毕后,单轨单应停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风源。

10、 每班作业结束后,应认真填写单轨吊运行状况,将存在问题向下班交接清楚,以便及时维修处理。

第5篇 吊车、装载机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由于我矿地面在设备装运、检修过程中经常使用装载机、吊车进行吊装作业,为了该项工作有序进行,防止事故发生,保证吊装作业安全,特编制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相关规定

1、使用装载机进行吊装作业的单位应向矿综合调度室申请,由矿综合调度室统一安排;使用吊车进行起吊作业的单位应向矿机运科申请,由矿机运科统一安排;使用单位应根据吊装物件的重量和作业环境确定吊装作业的车辆,再向相关部门申请。

2、吊装作业现场如有各类车辆相互影响时,应由现场负责人进行协调,各类车辆的司机应服从指挥。

3、使用装载机、吊车进行吊装作业的单位应指定本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进行指挥,安监处和机运科派人到现场监督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4、每次吊装作业前,吊装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应持本安全技术措施到现场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参加学习的人员应在措施上签字;签字后的安全技术措施由吊装作业司机交回相关部门,完成相关手续。

二、安全措施

1、吊装挂钩人员应熟悉起重设备的性能特点和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指挥手势,掌握捆绑方法和吊具性能。

2、选用吊具应与物件重量相匹配,且满足安全系数要求,掌握好重心和套挂方法。

3、吊装前应对吊装工具进行检查,确认牢固可靠,吊装地点及通道不得有障碍物,不得有人逗留,并选择好安全位置,起吊臂下严禁有人。

4、吊装时应先进行试吊,确认无任何问题后才能正式起吊,吊运时不宜离地面过高,不得长时间悬吊,指挥人员不准站在物件重力倾斜方向一侧。

5、工作中禁止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吊绳和吊具,发现捆绑松动或吊运工具发生异样和异响,必须立即停止吊运,检查原因并进行处理。

6、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体重量来平衡吊运物件或用人力支撑物件吊装,严禁站在物体上进行吊装。

7、必须待物件和吊绳完全松弛时才能进行取绳,严禁利用吊装设备进行抽绳。

8、本措施未尽事宜按相关规程执行。

第6篇 起重吊车安全技术交底

(1) 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 h4 k' j7 j. u/ n

(2)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 _; q0 h7 r$ }' }

(3) 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4) 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 |, c9 c8 v& ^_ v

(5) 起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1 j0 e+ u0 p. v4 ~! q3 s: ]& a

b.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c.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2 b+ k/ r, o: d9 a, ?7 p

d.各连接件无松动;

e.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6) 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按正确步骤启动内燃机。启动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时,方可开始作业。

(7) 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 c7 i: ~5 f' t9 r6 n) }

(8) 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9) 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空间。 5 u6 k- }% w0 l8 c

(10) 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 u2 [& m+ d! @& |' `

(11) 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12)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 ?2 _# & k9 @( h8 c& h3 c; h

(13) 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14) 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 - k_ __ {( i% a2 t7 m

(15) 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 , a1 g9 c% r# d7 k. _3 o

(16) 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17) 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18) 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19) 起重机带载回转时,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20) 当轮胎式起重机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出厂规定,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

(21) 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人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操纵室门。

(22) 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行驶时水温应在80~90℃范围内,水温未达到80℃时,不得高速行驶。

(23) 行驶时应保持中速,不得紧急制动,过铁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应有人监护。 7 r0 d. ^, e$ v# l3 ! f3 ^. _) c

(24) 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第7篇 吊车安全技术措施

① 吊车钢丝绳在卷筒上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至少保留三圈以上;

② 吊车操作起吊物件,必须有专人指挥;

③ 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 0.5m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④ 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⑤ 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工或进行操作,降须操作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⑥ 起吊在满荷或接近满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⑦ 起吊重物严禁自由落体,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⑧ 作业前应将地面处理平坦,放好支脚,调平机架,支脚未完全伸出时,禁止作业;

⑨ 工作完毕起腿、回转臂不得同时进行,行驶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保险杠的挂钩上,并拉紧钢丝绳。

第8篇 吊车司机: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白龙港区域南干线完善工程华泾港泵站

交底工种

吊机司机

工程部位

华泾港泵站sst1.3标

主要内容:

1.交底目的:为了保证五工区所有工程项目的吊车安全施工。

2.安全交底内容:

2.1.汽车式起重机需在公路上行驶时,应认真执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2.2.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平坦坚实,保证在工作时不沉陷,不得在倾斜的地面行驶和作业,视其土质的情况,起重机的作业位置应离沟渠,基坑有必要的安全距离;

2.3.严格执行例行保养起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开,各操纵杆应放在空档位置。作业前应首先检查发动机传动部分,作业制动部分、仪表、钢丝绳以及液压传动等部分是否正常,当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2.4.全部伸出支腿(放支腿时,应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时,应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与地面的倾斜度在无负荷时,不大于1/1000,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需插上;

2.5.起重机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

2.6.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变形等不正常现象出现时,应立即放下重物,空载进行调整正常后,才能继续作业;

2.7.起重机行驶前必须按照规定收放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严禁在底盘走台上站立,蹲坐人员和堆放散装物件。保持中速行驶避免紧急制动。行驶起伏路面时,必须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2.8.遇有大雨、大雾或六级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

2.9.起重机吊运重物时,其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更不得在吊起来的重物下面进行作业,严禁起重机吊运人员;

2.10.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照原厂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作业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超负荷作业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并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

2.11.起吊长:大重物必要时应栓拉绳,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2.12.起重机在起重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同时进行两种操作动作;

2.13.起重机在作业或行走时,都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要保持安全距离;

2.14.作业完毕后收回支腿,臂杆转到顺风方向,并降到40-60度之间,各部制动器都应加保险固定,机棚和操作室都要关闭加锁;

2.15.起重机应停放在安全坚实的平地上;

2.16.汽车吊装作业,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各种租赁资质和租赁合同等证件齐全有效。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交底日期:

说明:1.本表一式三份,一份交工人班组,一份交安全员,一份交项目部保存;

2.本表项目部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结合实际填写;

3.本表适用于各种安全技术交底。

第9篇 吊车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使用吊车吊运作业时,工地要具备完好的作业环境。地基平稳坚固,防止倾下沉;与坑、槽边口保持安全距离(根据吊车吨位大小及地基牢度考虑3-5米);吊运各种吊件时,严禁超载,超高,超宽,并加固栓牢;吊钩,吊绳要有5倍以上的保险系数,并无破损。

(2)要指定内行可靠的指挥人员,指挥吊工与摘挂勾,操作人员工作要协调统一,步调一致。

(3)吊车司机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挂牌作业,外租机械要订安全操作协议。

(4)施工技术管理人员,要及时的进行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文字安全交底,操作人员严格按交底措施操作。

(5)臂杆下及臂杆旋转半径内不许站人和走动,摘勾挂勾售货员在操作时,身体及脚要站在起吊物的侧方,防止下落伤人。在吊物下放就位时,摘勾人员切勿过早去扶吊物,待物体落到平身后,再从侧面扶稳吊物。

(6)在高度2米以上结构物上吊装物体时,摘挂勾人员操作前,脚下要支搭好足够的活动余地及防护,防止幌绳将操作人员幌落,造成工伤。

(7)吊车吊装与高压架空电线的关系:吊车吊装触电伤人历年来我局已发生多起,是最突出、最严重的问题,其根源是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我易成公司为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必须严格按以下措施进行:

(a)查清高压线的电压等级和架空高度。

(b)吊车的停放安全位置及吊件的位置。

(c)臂杆顶端与高压线的安全最小距离按下表规定:

允许水平(投影)最小距离

架空线电压

1千伏以下

1.5万伏以下

2-4万伏

6-11万伏

22万伏

允许水平投影距离

1米

1.5米

2米

4米

6米

允许垂直最小距离

架空线电压

1千伏以下

1.5万伏以下

2-4万伏

6-11万伏

22万伏

允许垂直最小距离

1.5米

3米

4米

5米

6米

以上安全技术要求有关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应该牢记在脑子里,并一丝不苟的掌握,严格执行本规定,否则容易发生触电或放电伤人。当然进一切可能避免在高压线下操作是万全之策,是上策。

(d)在高压线下操作,避免夜间施工。如特殊情况下夜间施工时,照明条件要好,并做到空中,地面立体照明,工作范围不留黑暗死角。

(e)冒雨施工时,绝对不能在高压线下作业。

(8)吊车吊装较轻(大马拉小车)时,可尽可能缩短臂杆和塌臂进行。

(9)在吊装物品时,严禁臂杆跨越架空线进行操作,严禁斜拉物品进行操作。

(10)汽轮吊车不可直接利用轮胎为支撑点吊物,不能吊物行驶,行驶时除座位外不能载人。

第10篇 起重吊车:安全技术交底

(1) 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 h4 k' j7 j. u/ n

(2)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 _; q0 h7 r$ }' }

(3) 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4) 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 |, c9 c8 v& ^_ v

(5) 起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1 j0 e+ u0 p. v4 ~! q3 s: ]& a

b.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c.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2 b+ k/ r, o: d9 a, 7 p

d.各连接件无松动;

e.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6) 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按正确步骤启动内燃机。启动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时,方可开始作业。

(7) 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 c7 i: ~5 f' t9 r6 n) }

(8) 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9) 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空间。 5 u6 k- }% w0 l8 c

(10) 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 u2 [& m+ d! @& |' `

(11) 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12)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 2 _# /& k9 @( h8 c& h3 c; h

(13) 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14) 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 - k_ __ {( i% a2 t7 m

(15) 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 , a1 g9 c% r# d7 k. _3 o

(16) 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17) 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18) 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19) 起重机带载回转时,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20) 当轮胎式起重机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出厂规定,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

(21) 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人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操纵室门。

(22) 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行驶时水温应在80~90℃范围内,水温未达到80℃时,不得高速行驶。

(23) 行驶时应保持中速,不得紧急制动,过铁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应有人监护。 7 r0 d. ^, e$ v# l3 /! f3 ^. _) c

(24) 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第11篇 吊车架梁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沙溪至月环段高速公路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工程名称

广珠西线中山沙溪至月环段

高速公路

分部分项

工程

桥梁施工

工 种

起重架梁

交底内容:

、吊装顺序

根据施工现场场地条件,南坑高架桥每一跨选择从左往右的架梁顺序架设梁体。

、梁体梁场吊装及加固

预制梁预制、压浆、封锚完成后,采用两台的龙门吊在制梁区纵横移梁至运梁车上,再由运梁车将梁运送至安装现场,由吊车把梁移至需安装位置上。运梁车分前后两组,每组车的承载重量为60t。为了保证运梁车受力均匀,梁体放在运梁车上时,用固定式可调的钢支撑将梁支撑或钢丝绳捆绑牢固。运梁时,两组车之间用与梁体支点距离等长的钢丝绳连系作保险绳,保证运梁的安全性。梁体装车后,必须采取稳固措施,固定牢固后才能卸去吊装钢丝绳。

梁体起吊时注意起吊力与梁体该处的纵向中心一致,避免起吊装过程中梁体因起吊而受到不均衡侧向力作用,而引起梁片弯绕或者翻转造成梁体破坏。起吊过程应缓慢进行,以便及时调整起吊力的作用方向。

、梁体的运输

梁体运输过程中,对标段的道路进行检查修整,保证路面的宽度,弯道直径、上下坡度、确保运梁车安全平稳通过,保证梁体运输过程中的绝对安全。梁体在运输中,要确保梁体的稳固,防止梁体倾覆,用木楔、钢索将梁体固定在运梁车上。

梁体运输时,要与路段交警进行联系,同时安排在车流量少的时段进行运输。运梁车前面安排预警车进行预警,梁体后端设明显的警示标志。车辆行驶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箱梁的吊装就位

①、两台吊车自行移位至需架设位置,吊装前要求在汽车吊车支腿下铺设钢板。

②、吊车就位、起吊指挥人员就位,做好吊装前的各种准备工作。

③、试吊:首先两台吊车落钩,系好钢丝绳后,起重指挥人员统一指挥,吊车缓慢起钩,待两车受力分别在40t左右时,1号汽车吊停止动作,2号汽车吊车继续缓慢起钩,待梁体端头离开运梁车后时,2号吊车停止动作,然后1号吊车缓慢起钩,梁体两端端头均离开运梁车后,两侧吊车同步缓慢起钩,当梁体起升距梁车5-10厘米后,两台汽车吊车停止起钩,停顿3-5分钟无异常后,吊车方能继续起吊。

④、梁体架设就位:两台汽车吊继续起钩,当梁体起升至距梁车面1.0m左右后,吊车停止动作,待梁体平稳后,检查运梁车与梁体是否有接触,确认后运梁车缓慢驶离。当梁体吊送至盖梁上方编号相应位置时,两台吊车停止动作,待梁体平稳后,缓慢落钩至距盖梁上方10-15cm处(保持梁体的平稳),待校正好支座后,两台吊车同时缓慢落钩,桥梁就位。

二、组织协调工作

组织好人员分工,按照《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相关规定设置线路安全行车防护,并按相关规定设置公路防护设施及防护人员。吊装总指挥、防护人员、吊车操作工及重要岗位负责人都配备频率统一的对讲机,统一指挥、协调。

1、施工前与当地交通协管部门协商安排组织人员疏导人员及车辆。

2、安装好路标、安全警示等标志。

3、施工前,必须认真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吊装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并根据工程项目内容和特点,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包括交通,作业环境,桥梁的跨距、数量、重量、构件的外形尺寸、梁的编号、梁间距缝隙等)。

4、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须系好安全带,防止高空坠落。

5、吊装作业时,作业半径内严禁站人。架梁作业时要由专人统一指挥,架梁人员必须服从指挥,指挥人员应了解现场情况,切忌急躁冒进、草率行事。操作人员严格按“两纪一化”进行作业。

6、吊装作业时,吊车地基必须牢固可靠;梁体运输车辆的行走道路必须平整坚实,保证不陷车,不倾翻。

7、用合格的吊索具,钢丝绳捆绑起吊梁时,需用包角垫木块、麻袋等垫衬,以保护混凝土梁体的棱角,同时也保护钢丝绳不受损,严禁超负荷作业。

8、吊车操作工和起重指挥必须持证上岗,吊车由专人指挥,遵守“十不吊”规定。

9、吊装作业时,施工现场设置警戒标志,严禁无关人员穿越,并派专人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误入现场。

10、吊装作业时,注意对各种线路和管道等设施的保护。

11、吊装前要仔细检查钢丝绳及吊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及时更换.每日作业完成后要将各种工具及材料清理、堆放整齐,保持施工现场整洁。

12、施工进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起重作业和吊车作业的有关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交底人签字:

日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日期: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第12篇 吊车司机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白龙港区域南干线完善工程华泾港泵站交底工种吊机司机
工程部位华泾港泵站sst1.3标
主要内容:

1.交底目的:为了保证五工区所有工程项目的吊车安全施工。

2.安全交底内容:

2.1.汽车式起重机需在公路上行驶时,应认真执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2.2.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平坦坚实,保证在工作时不沉陷,不得在倾斜的地面行驶和作业,视其土质的情况,起重机的作业位置应离沟渠,基坑有必要的安全距离;

2.3.严格执行例行保养起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开,各操纵杆应放在空档位置。作业前应首先检查发动机传动部分,作业制动部分、仪表、钢丝绳以及液压传动等部分是否正常,当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2.4.全部伸出支腿(放支腿时,应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时,应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与地面的倾斜度在无负荷时,不大于1/1000,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需插上;

2.5.起重机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

2.6.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变形等不正常现象出现时,应立即放下重物,空载进行调整正常后,才能继续作业;

2.7.起重机行驶前必须按照规定收放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严禁在底盘走台上站立,蹲坐人员和堆放散装物件。保持中速行驶避免紧急制动。行驶起伏路面时,必须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2.8.遇有大雨、大雾或六级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

2.9.起重机吊运重物时,其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更不得在吊起来的重物下面进行作业,严禁起重机吊运人员;

2.10.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照原厂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作业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超负荷作业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并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

2.11.起吊长:大重物必要时应栓拉绳,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2.12.起重机在起重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同时进行两种操作动作;

2.13.起重机在作业或行走时,都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要保持安全距离;

2.14.作业完毕后收回支腿,臂杆转到顺风方向,并降到40-60度之间,各部制动器都应加保险固定,机棚和操作室都要关闭加锁;

2.15.起重机应停放在安全坚实的平地上;

2.16.汽车吊装作业,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各种租赁资质和租赁合同等证件齐全有效。

交底人:接受交底人:交底日期:

说明:1.本表一式三份,一份交工人班组,一份交安全员,一份交项目部保存;

2.本表项目部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结合实际填写;

3.本表适用于各种安全技术交底。

第13篇 吊车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使用吊车吊运作业时,工地要具备完好的作业环境。地基平稳坚固,防止倾下沉;与坑、槽边口保持安全距离(根据吊车吨位大小及地基牢度考虑3-5米);吊运各种吊件时,严禁超载,超高,超宽,并加固栓牢;吊钩,吊绳要有5倍以上的保险系数,并无破损。

(2)要指定内行可靠的指挥人员,指挥吊工与摘挂勾,操作人员工作要协调统一,步调一致。

(3)吊车司机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挂牌作业,外租机械要订安全操作协议。

(4)施工技术管理人员,要及时的进行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文字安全交底,操作人员严格按交底措施操作。

(5)臂杆下及臂杆旋转半径内不许站人和走动,摘勾挂勾售货员在操作时,身体及脚要站在起吊物的侧方,防止下落伤人。在吊物下放就位时,摘勾人员切勿过早去扶吊物,待物体落到平身后,再从侧面扶稳吊物。

(6)在高度2米以上结构物上吊装物体时,摘挂勾人员操作前,脚下要支搭好足够的活动余地及防护,防止幌绳将操作人员幌落,造成工伤。

(7)吊车吊装与高压架空电线的关系:吊车吊装触电伤人历年来我局已发生多起,是最突出、最严重的问题,其根源是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我易成公司为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必须严格按以下措施进行:

(a)查清高压线的电压等级和架空高度。

(b)吊车的停放安全位置及吊件的位置。

(c)臂杆顶端与高压线的安全最小距离按下表规定:

允许水平(投影)最小距离

架空线电压1千伏以下1.5万伏以下2-4万伏6-11万伏22万伏
允许水平投影距离1米1.5米2米4米6米

允许垂直最小距离

架空线电压1千伏以下1.5万伏以下2-4万伏6-11万伏22万伏
允许垂直最小距离1.5米3米4米5米6米

以上安全技术要求有关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应该牢记在脑子里,并一丝不苟的掌握,严格执行本规定,否则容易发生触电或放电伤人。当然进一切可能避免在高压线下操作是万全之策,是上策。

(d)在高压线下操作,避免夜间施工。如特殊情况下夜间施工时,照明条件要好,并做到空中,地面立体照明,工作范围不留黑暗死角。

(e)冒雨施工时,绝对不能在高压线下作业。

(8)吊车吊装较轻(大马拉小车)时,可尽可能缩短臂杆和塌臂进行。

(9)在吊装物品时,严禁臂杆跨越架空线进行操作,严禁斜拉物品进行操作。

(10)汽轮吊车不可直接利用轮胎为支撑点吊物,不能吊物行驶,行驶时除座位外不能载人。

第14篇 吊车大型机械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大型机械进场报验程序

⑴根据施工需要,由现场负责人提前1-7天向设备部门提出机械需用计划,并明确机械类型、型号、数量、使用用途及有无特殊要求。

⑵综合办公室按照机械使用计划,积极与机械租赁方联系,确定具体进场时间,并要求其随车携带大型机械操作人员资格证书、机械设备产品合格证。其中,起重机还需要提供年检合格证。

⑶机械进场后,安质部人员及时对其进行外观检查,确认大型机械设备无明显缺陷后收集相关资料,并向监理工程师进行报验。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报验手续报建设指挥部备案。

⑷在机械报验时,除提供有关设备的名称、型号、性能指标、检验合格证外,还包括大型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同时填写“大型机械设备登记卡和大型机械设备巡检登记卡”,监理单位签字确认后,报建设指挥部备案。

⑸大型机械设备施工作业前,根据施工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现场负责人告知操作人员场内电线、电缆、管道及坑道等明暗设置物的地点及走向,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

⑹大型机械使用期间,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每月安全检查不少于1次,工程部长、安质部长每月检查不少于3次,安全专业工程师每月检查不少于8次,并认真填写“大型机械设备巡检登记卡”。

二、使用和管理大型机械的一般规定

1.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必须要有产品合格证,现场作业保证有“一机一人”进行安全防护。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格执行大型机械设备日检、周检、月检等常规检查制度,并做详细记录,对检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严禁拆除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各种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4.新购或经过大修、改装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出厂说明书的要求和相关的技术试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测试和试运转。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作业。

5.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驾驶执照后,方可操作。

6.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作业区和操作室内。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7.当机械在施工现场或运输途中发生事故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8.机械设备必须完好,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机械设备停电、停工时必须拉闸关机,按要求上锁。各种机械严禁非司机动用。

9.吊装作业中操作人员要集中精力,监视被牵引物,禁止将重物在空中悬挂。构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严禁在吊车臂下站人。

10.机械、设备和机械、设备的钢丝绳,应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经检查对已达到报废的钢丝绳及时报废更换。驾驶员离开驾驶室进入现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

11.施工机械在特殊环境中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危险地段作业时,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由项目部安质部长亲自盯控。

⑵在高压线附近作业或通过时,施工机械与输电线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m。

三、汽车吊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明时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时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时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

7.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8.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9.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10.钢(铁)水包装得太满时不吊。

交底人: 交底接收人: 批准人:

第15篇 吊车的安全技术检查

安全技术检查,是起重设备管理的关键,起重机械的使用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进行安全技术检查、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的质量。做好起重机的安全技术检查,并依据检查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维护、保养,对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设备完好率与利用率,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日常的班前吊车机电系统的安全检查是操作人员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也是吊车定期专业检查所不能替代的。只有日常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才能保证吊车的安全运行。

一、运行环境的检验

运行环境虽不属于吊车自身范围,但对吊车的安全运行有直接关系,故也是对吊车进行安全检查时必不可少的内容。其检查一要查看吊车运行区间有无电力线路,吊车在运行时应与之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否则,应采取相应措施,限制吊车的运行范围。二要检查周边建筑物,临时设施等有无防碍吊车正常运行,起重臂、平衡物等部位是否会与之发生碰撞,特别在门式起重机轨道延伸时或固定式起重机升高位移时,尤应注意检查。对于汽车起重机还应检查是否有足够的支腿位置,地下有无空洞以及地面承载能力的大小。详细检查起重机轨道、挡轨器、轨道两端的防撞装置、啃轨情况以及轨道温差间隙等。

二、金属结构的检查

必须注意金属结构的塑性变形。主梁拱度是吊车结构检查的重点部位,避免由于超载、热幅射等因素的影响引起起重机主梁上拱度消失甚至下挠。另外,对于起重臂有无碰弯、扭曲;起重臂、平衡臂根部插销的耳板,桥机的主梁腹板与下盖板之间焊缝是否裂开等,都应作重点检查。

三、行走部分的检查

主要检查行走轮踏面,各开式齿轮、联轴节,变速器的基础螺栓以及行走轮轴的油孔等部位,如行走轮踏面表层硬度质量不好;可在检查中看到块状剥离物,各开式齿轮、联轴节应配有防护罩;变速器的基础螺栓如有松动应及时拧紧;保持行走轮轴的油孔通畅。

吊车臂架、塔机的塔身、门座吊车的回转中心轴承座、履带式吊车的底座等重要部位的主要结构联接螺栓的检查,由于上述部位的螺栓频繁承受拉应力、剪切力及扭转力等综合作用,如果发生从根部断裂的情况其后果将非常严重。

吊车安全技术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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