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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停电停风安全技术7篇

发布时间:2023-01-04 10:00:05 查看人数:34

计划停电停风安全技术

第1篇 矿井无计划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局部通风管理,预防和控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严格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管理,特制定矿井无计划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1、凡是事先未经批准随意停局扇或由于高低压供电系统突然停电和局扇本身电气故障以及机械故障而引起停风停电的,不论时间长短都属于无计划停电停风,均要登记和上报。

2、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生产、通风、机电、安监)四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做好局部通风管理工作。

3、每月召开专门会议,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责令专人进行解决,并提出整改措施。

4、生产技术科、通防队、机电队等管理部门,应对所管辖范围的局部通风设施(局扇、风筒等)以及局部通风设施所在地点(巷道)的环境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日常管理内容进行管理。

5、负责实施局部通风设施的队组和与局部通风设施所在地点(巷道)有关班组,也要作为一项重要日常工作按要求进行安装、使用、操作和维护。

6、井下机电班组必须建立局部通风的相关管理制度,对局扇的供电系统(采掘供电分开、风电闭锁、局扇开停监测等)的安装、检修、维护全面负责,并不准随意停电、拆装,保证局扇连续运转,闭锁灵敏可靠。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7、通防队在做好通风瓦斯管理的同时,要监督技术、生产、机电等部室的局部通风管理工作,并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事故及时进行登记,并上报,负责向有关部门发出原因分析的通知。

8、安监科对上述工作要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对事故进行追查,落实责任者,进行处理。

9、每台局扇都必须指定专人管理。通防队长是现场局扇管理的第一责任者,每班由安全员或放炮员现场管理局扇,无人工作地点的局扇由瓦检员负责管理。局扇实行挂牌管理。

10、除瓦检员、放炮员和安全员以外,任何人员不得随意停开局扇,如需停开局扇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通防队同意。

11、因检修、检查等原因要停局扇时,须提前办理报批手续,并制定相应停电、停风、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12、局扇安装前必须测定安装地点风量,只有在全风压供给的风量大于局扇吸入风量时,方可安装。否则,不准开口送风。

13、加强风筒管理,风筒吊挂符合标准化要求,避免风筒接头脱节,风筒出口距工作面距离和风量严格执行作业规程的要求,严禁无风、微风和瓦斯超限作业,否则,以事故论处,由安监科负责追查处理。

14、采掘供电分开、局扇实行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并实现安全监控。否则不许开工。

15、瓦斯检查员按规定检查瓦斯,不准空班漏检,同时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进行监督检查,对风筒损坏、脱节断开、风筒出口风量及出口距工作面的距离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及时汇报调度室和通防队,并做好记录。

16、加强对局扇供电的移变、高低压开关、电缆管理,严格执行矿机电队制定的有关规定。

17、局扇在井下运转的时间累计不能超过半年,必须按时升井检修。运转的局扇每月进行定期检查。

18、一台局扇不准同时向两个掘进面供风。但符合下列条件和规定,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可同时向两处供风:

(1) 实现了掘进安全装备系列化;

(2)供风地点为同一队组负责施工,并能做到不同时作业的;

(3)两处风筒出口风量都能满足要求,正常情况下回风流和局部瓦斯不超限。

19、因故无计划停电停风或突然发生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掘进队队长、班组长或安全员要立即组织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组织人员在盲巷口(即停风掘进巷道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如施工队组派专人时刻不离在巷口新鲜风流中警戒看守的,可不设栅栏,警戒人员必须现场交接班,任何人不得进入停风区。

20、临时停工的掘进面或其它地点,一般不得停止局扇的供风,如果需要停风的,按有关局部通风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21、调度室接到突然停电停风的汇报后,要立即通知机电队组织人员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2、局扇在恢复通风前,要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首先由瓦检员检查瓦斯和恢复监测分站及甲烷传感器的正常监测,证实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还要检查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0.5%,方可对局扇开关的电源侧送电,再人工开动局扇,恢复正常通风。当瓦斯浓度超过以上规定时,严格按照”排放瓦斯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瓦斯排放。

重庆市南川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盛发煤矿

二零一三年五月一日

第2篇 关于主扇有计划停电停风的安全技术措施

因矿主要供电线路将于2013年1月9日进行倒线,需进行停电,骤时将影响全矿供电及主扇供风,时间暂定于6:30-7:00,具体时间由机电部门酌定。倒线完成后需对井下进行排放瓦斯,为了确保在停风停电及排放瓦斯期间安全无事故,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望有关人员必须执行。

一、领导机构:

组长:王玉柱、马中和

副组长:张忠智

成员:刘振平、薛月明

二、时间安排:

1、停风停电时间:2013年1月9日 中班

2、排放瓦斯时间:风机线路倒线完成,排放瓦斯人员全部就位后。

三、关于有计划停风停电的安全技术措施

1、主风机停止运转前,由通风科长负责通知井下当班安全员、瓦斯员组织井下全部作业人员撤退至副立井井底,由当班安全员、瓦斯员负责清点人数,在停风独头巷道口设置栅栏。人员撤退完后,安全员汇报调度室,下令专职电工停止井下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

2、停送电命令由机电矿长下达,停送电过程必须由机电部门指定的专职电工亲自完成,不能由他人代替。

3、监控值班人员负责监测井下各地点的瓦斯情况,发现瓦斯异常,立即汇报调度室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线路倒线完成后,由地面瓦斯队长负责检查主扇风机口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低于0.5%,汇报机电矿长,由机电矿长下令向主扇送电,准备排放井下瓦斯。

四、排放瓦斯地点及排放顺序:

1、排放瓦斯地点:主风机引风硐、6#东皮带巷、6#甩车场、10#轨道巷工作面、东轨道巷工作面,井下全风压通风大巷。

2、排放顺序:

排放主风机引风硐的瓦斯

②排放井下全风压通风大巷瓦斯

③排放各局扇供风工作面瓦斯

五、恢复主扇通风及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

矿井主要通风机恢复正常运转后,矿井按如下方式恢复通风:

1、先自然恢复主要进回风大巷、采掘工作面、及硐室等全风压供风地点通风。由瓦斯队长负责安排瓦斯员检查10#回风大巷、变电所通道、西回风大巷、6503回风顺槽、总回风巷的瓦斯浓度,当瓦斯和co2浓度都小于0.75%,当各全风压通风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且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稳定半小时后,由井下瓦斯员汇报调度室。

2、然后由瓦检员检查主斜井井底变电硐室、副立井机电硐室、6#采区变电所内瓦斯浓度,当各机电硐室瓦斯浓度小于0.5%后,通知矿调度安排优先恢复各变电所送电。

3、最后恢复各掘进工作面通风,严禁任何人在没有检查停风巷道瓦斯和co2及局部通风机周围ch4浓度的情况下恢复通风,严禁“一风吹”。

恢复方法为:两名瓦斯员一前一后相距5m,边测边进入停风掘进巷道,如果停风区域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co2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前后10m范围内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瓦斯负责做好检查记录。

4、井下瓦斯员必须认真负责,测定主要大巷风流中瓦斯浓度,发现异常及时汇报矿调度室。

5、当停风区域内瓦斯或co2浓度达到或超过1%,严格按瓦斯排放分级管理规定,制定瓦斯专项排放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签字批准,按制定措施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瓦斯排放工作。

6、当瓦斯排放完,恢复通风后,经瓦斯员检查,排放瓦斯风流流经路线瓦斯浓度不超过1%、co2浓度不超过1.5%,工作面及其回风瓦斯浓度正常,且稳定半小时后,排放瓦斯人员向调度室进行汇报后方可离开现场。各工作面,只有恢复正常通风半小时后,方可送动力电源。

第3篇 矿井计划停电停风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为保证2014年井上下的安全供电,消除井上下的安全隐患,需要对井上下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修或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停电,有计划地造成井下全部停电,为了确保停电停风和恢复通风期间的安全,特制定停电停风通风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 成立停电停风领导组

组长:李锦明

成员:杨勇、武银拴、刘海龙、范关在、曹继树、许瑞峰

停电停风领导组下设指挥部,指挥部设在调度室。所有停电、停风领导组成员必须于规定时间内到调度室集中待命。

矿井停送电命令人:李锦明。

职责:

1组长:负责停电、停风期间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停送电安全操作,对停电和送电、风机停开操作安全负责。

2成员:

许瑞峰:负责停风及恢复通风期间“一通三防”工作,负责井下有害气体检测及排放措施的落实。

刘海龙:负责核对井下人员撤离人数。

武银拴:停送电期间坚守调度室值班,亲自操作指挥。

范关在:负责井上下停送电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负责风机停开的正规操作。

杨勇:负责井下停电期间矿井自然风流测定,送电后采掘面井下瓦斯及有害气体排放工作。

二、 停电停风时间、范围及操作顺序:

按规定时间停电停风。

停电范围:全矿井上下或指定范围。

停电操作顺序:由里向外(各工作面-集中配电室-主扇)

送电操作顺序:由外向里(主扇-集中配电室-各工作面)

三、 停电停风前的准备工作

1、停电停风前由机电区长负责组织对井下所有机电设备、风机房、井上下电话,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失爆,保证各排水点运转、备用设备正常,通讯畅通。

2、停电停风前由通风队长负责组织对井下所有通风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不合格的设施在停电停风前全部处理完。

3、由各队跟班队干负责开始撤人,由调度员在井口负责人

数核对。通风队瓦检员、机电队值班电工在中央变电室待命。

4、通风队瓦检员在中央变电室电室电话处等候调度室通知,接到调度室通知以后,立即对井下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

结果汇报调度室,于规定到达井口,到达井口以后,立即汇报调度室。

5、机电队值班电工接到调度室通知以后,按规定要求进行停电。停电完毕后,汇报调度室,立即撤到达井口。

6、瓦检员、机电队值班电工撤到井口后,由机电队长下达停止主扇运转命令。停电必须严格执行具体的停电程序。

四、停送电措施

1、各配电点停送电人必须听从停送电命令人的指挥,按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停送电。

2、配电点停送电后,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并作好记录。

3、停送高压时,必须按要求穿绝缘靴和戴绝缘手套。

五、停电停风期间的安全措施

1、主扇停止运转后,由机电队长负责在10分钟内把防爆门打开,确保矿井有自然风,并由专人看管,严禁人员进入。

2、停电停风期间由检生工负责在主平峒口专人看守,没有

调度室同意,严禁任何人员入井。

六、恢复正常通风及排放瓦斯安全措施:

1、停电结束后,由停送电联系人通知调度室,调度室得道通知后先通知机电队,由曹继树负责将防爆门关闭,关闭后立即汇报调度室。由机电队长通知主扇司机启动主扇恢复井

下通风,主扇正常运转30分钟后,由调度室通知通风队人员下井检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并将检查结果汇报调度室,一切正常后调度室方可安排给井下供电。

2、恢复井下和各工作面供电,必须在瓦检员、测风员对机电峒室及工作地点进行检查瓦斯、二氧化碳、风量后,确认各机电峒室、各工作面的瓦斯、二氧化碳气体浓度均小于0.5%,方可进行,送电命令由机电区长下达,并严格按送电程序送电。

3、局部通风的各工作地点,必须由瓦检员检查确认局扇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时且巷口6米内ch4小于1%、二氧化碳小于1.5%时方可给局扇供风巷道中送电,未经瓦检员同意不得盲目送电。

4、各点送电正常、排放瓦斯后,由各队队干和瓦检员向调

度室汇报情况,恢复工作。

七、排放瓦斯措施:

1、排放瓦斯期间,位于回风流中的电气设备全部断电,巷口设专人警戒,严禁行人,并有专人看守配电室,未经调度室允许配电工不得送电。

2、排放瓦斯期间回风流经过的工作面及巷道应撤离人员。

3、排放瓦斯工作由通风队负责组织,各队维护工配合,排

放完毕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情况。风筒工负责对局部通风巷道进行控制风量,瓦检员检查瓦斯,进行排放。

4、放瓦斯方法:采取局扇供风、风筒对接控制风量的方法排放瓦斯。

5、排放瓦斯坚持由外向里逐步推进的方法,依次完成,严禁“一风吹”。

6、启动局扇前,先检查风机及开关前后20米范围内瓦斯的浓度,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时,方可启动风机,将风筒连接好,然后调整风筒对接断面进行排放,排放时确保进行系统风流中的瓦斯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

6、排放工作结束后,由通风队专职瓦检员现场盯住检查瓦

斯、二氧化碳、,稳定30分钟后,瓦斯、二氧化碳无异常时,方可进行工作。

7、如果巷道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达3%以上,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采取措施,按规定进行排放。

8、该措施只使用于ch4浓度小于3%的排放巷道,若ch4浓度大于3%,必须由救护队负责排放,矿通风科、队长、机电科长参加排放、矿总工程师在现场统一指挥,安全矿长现场监督安全措施落实,禁止排放。

9、停电停风期间停电停风领导组全体成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遇到特殊情况立即组织处理。

10、本措施发放相关领导、队组并由各队队长、技术员贯彻执行。

准格尔旗公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2014.1.15

第4篇 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因矿方计划在2014年8月13日上午9点至11:30停电2.5小时,将影响2煤西翼辅运大巷局部通风机运行,为保证施工安全,我单位作出以下停风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

1、局部通风机必须坚持“三专两闭锁”管理。局部通风机 必须实行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和专用电缆;必须实行风电、瓦斯电闭锁。

2、局部通风机必须由专职电工管理,任何人不得代替和随意开停风机。

3、当有计划停止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在局扇停止运转30min之前,先撤出被停风区域内受影响的所有作业人员,切断该巷道内的动力电源和非本质安全型电源后,方可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

4、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后,必须及时在巷道入口处设置栅栏,撤出人员,并派专人看守,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停风区。看守人员应待在全风压风流巷道中。

5、恢复通风前,应检查掘进巷道和局部通风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由指定人员启动局部通风机送风。恢复通风后,掘进巷道内的电器设备必须经指定电工检查证实符合规定后,方可由指定电工恢复送电。

6、必须坚持停风前先停电的原则,停风后必须排除巷道内所有积存的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现场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人工恢复送电。

7、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第5篇 无计划停电停风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一、撤人范围:

二、警戒地点:

三、停电停风期间的安全措施

1、主扇停止运转后,由主扇司机负责在10分钟内把防爆门打开,确保矿井有自然风,并由专人看管,严禁人员进入。

2、停电停风期间安排专人负责在副斜井口、主斜井口看守,没有调度室同意,严禁任何人员入井。

3、局扇停止运转后,现场安瓦员及时将工作面人员撤出到防突风门外即全负压通风新鲜风流中。并在能进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位置设置警戒,严禁任何人员进入工作面。

四、恢复正常通风及排放瓦斯安全措施:

1、停电结束后,由停送电联系人通知调度室,调度室接到通知后先通知机电矿长,机电矿长通知主扇司机,由主扇司机负责将防爆门关闭,关闭后立即汇报调度室。机电矿长通知机电部相关人员做好井下复电工作,主扇司机接到调度室电话后第一时间启动主扇恢复井下通风,主扇正常运转30分钟后,由调度室通知瓦斯检查员下井检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并将检查结果汇报调度室,一切正常后调度室安排给井下供电。

2、恢复三专供电前,必须在瓦检员对机电峒室及相关地点进行检查瓦斯、二氧化碳、co等均不超限后(即:各工作面的瓦斯小于0.5%、二氧化碳浓度小于0.5%、co气体浓度小于24ppm)。方可进行三专供电,送电命令由机电矿长下达,并严格按送电程序送电。

3、恢复三专供电后,必须由瓦检员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氧气浓度不低于20%,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未经瓦检员同意不得盲目送电。

4、瓦斯排放结束后,由调度室通知各点送电人员,恢复井下动力供电。供电正常后,由各队队长和瓦检员向调度室汇报情况,方能恢复井下相关工作。

5、排放瓦斯措施:

1)、排放瓦斯期间,位于回风流中的电气设备全部断电,巷口设专人警戒,严禁行人,并有专人看守配电室,未经调度室允许配电工不得送电。

2)、排放瓦斯期间回风流经过的工作面及巷道应撤离人员。

3)、排放瓦斯工作由通风部负责组织,安全员配合,排放完毕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情况。安全员负责对局部通风巷道进行控制风量,瓦检员检查瓦斯,进行排放。

4)、排放瓦斯方法:采取局扇供风、风筒对接控制风量的方法排放瓦斯。

5)、排放瓦斯坚持由外向里逐步推进的方法,依次完成,严禁“一风吹”。

6)、瓦斯排放过程中,其他有害气体浓度不得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规定相关值,当超过规定值时,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采取措施,按规定进行排放。

7)、排放工作结束后,由专职瓦检员现场盯守,检查瓦斯、二氧化碳、稳定30分钟后,瓦斯、二氧化碳无异常时,方可进行其他工作。

五、其他

1)、若ch4浓度大于3%,必须由救护队负责排放,矿通风队长、机电矿长、机电队长参加排放、矿总工程师在现场统一指挥,安全矿长现场监督安全措施落实。

2)、停电停风期间,各部门领导及相关成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遇到特殊情况立即组织处理。

3)、本措施未提及之处,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及相关操作规程和规定执行。

第6篇 矿井有计划停电停风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在生产过程中, 必须保证矿井正常通风, 不得任意停电停风。因计划检修和停电等原因造成矿井停止通风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按如下通风安全技术措施认真执行.

1、 矿井成立停电停风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技术负责人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调度主任, 矿调度值班员、各班队长

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有关安全撤人、恢复通风、排放瓦斯方案和减少无计划停风管理办法。

生产矿长:负责清点井下各工作面地点的人员数量,做到每次临时停风停电后安全撤人,恢复通风后按措施组织恢复生产;

安全矿长:负责落实监督各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机电矿长:负责井下和地面电气设备的完好,安排查找和处理电气设备故障;机电队长协助机电科搞好供电及临时出现的故障处理工作,

调度主任:负责将领导小组的命令正确地传达给值班调度员,将井下情况及时报告领导,

通风科:负责制定瓦斯排放措施;通风队长负责现场排放瓦斯工作, 落实临时停风打栅栏、挂警示牌, 组织现场恢复通风和瓦斯排放工作。

3.凡属电网突然停电导致矿井停电停风,调度室必须及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达各自的岗位。

4、因计划停电作业时,作业单位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矿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停电作业。

5、安全技术措施

临时性停电停风分为局部性停电停风、区域性停电停风和全矿井停电停风。

(1)局部性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1)凡发生局部性停电停风,当班瓦斯检查员,安全员负责立即撤出人员后打栅栏,挂禁入牌,禁止人员入内,并向矿调度室报告;跟班领导和班长必须立即将掘进工作面的所有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清点人数,不得擅自或个人单独行动,撤到指定地点后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2)停电停风工作面是否进行瓦斯排放, 通风科负责安排有关单位和人员按措施执行。

(2)区域性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除按“局部性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外,按进风至回风的线路顺序逐个排放工作面瓦斯,严禁同一个区域两个地点同时排放瓦斯。

(3)全矿井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1)电网停电后,矿调度值班主任,机电矿长了解停电原因和时间、来电时间,并向矿总工程师或值班矿长汇报。

2)电网原因或地面配电所故障以及两台主要通风机均不能正常运转等导致全矿井停电停风,矿总工程师及时通知主扇司机立即将防爆门和回风井打开,进行自然通风。

3)受停电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中。井下通知撤人顺序为:第一、采掘工作面工作面人员;第二、机房硐室、车场等其它地点的人员。

4)送电时必须经机电矿长同意,采取逐级送电,严禁越级送电。

5)井下各变电所或配电点在恢复送电前必须先检查本所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只有在其浓度均在0.5%以下,并且本所内所有送下一级的馈电开关都处于断开状态时方可让电源送到本所。

6)撤人、断电、排放瓦斯按“区域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规定执行。

6、加强无计划停电停风的管理,对造成无计划停电停风者应进行追查和处理。

第7篇 煤矿有计划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为保证2015年矿井安全生产,消除井上下的安全隐患,在检修线路、检修主要电气设备等情况下需要停电,有计划地造成井下全部停电,为了确保停电停风和恢复通风期间的安全,特制定有计划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一、 成立停电停风领导小组

组  长:唐太文

成  员:李静涛、钟文刚、蒋冬生、罗元军、罗世贵、何祥坤、代剑、董强、王明发、董建良、谢尚坤、匡志林、刘世刚、安全员、瓦检员

停电停风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指挥部设在调度室。所有停电停风领导组成员必须于规定时间内到调度室集中待命。

矿井停送电命令人:唐太文。

职责:

1、组长:负责停电、停风期间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停送电安全操作,对停电和送电、风机停开操作安全负责。

2、成员:

李静涛:停送电期间坚守调度室值班,亲自操作指挥。

罗元军:负责核对井下人员撤离人数。

何祥坤:负责停风及恢复通风期间“一通三防”工作,负责井下有害气体检测及排放措施的落实。

钟文刚:负责井上下停送电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负责风机停开的正规操作。

刘世刚:负责井下停电期间矿井自然风流测定,送电后采掘面井下瓦斯及有害气体排放工作。

二、 停电停风时间、范围及操作顺序:

按规定时间停电停风。

停电范围:全矿井上下或指定范围。

停电操作顺序:由里向外(各工作面-集中配电室-主扇)

送电操作顺序:由外向里(主扇-集中配电室-各工作面)

三、 停电停风前的准备工作

1、停电停风前由机电队长负责组织对井下所有机电设备、风机房、井上下电话,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失爆,保证各排水点运转、备用设备正常,通讯畅通。

2、停电停风前由通风队长负责组织对井下所有通风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不合格的设施在停电停风前全部处理完。

3、由各队跟班队干负责开始撤人,由安全员在井口负责人数核对。通风队瓦检员、机电队值班电工在中央变电室待命。

4、通风队瓦检员在中央变电所电话处等候调度室通知,接到调度室通知以后,立即对井下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报调度室,于 规定时间到达井口,到达井口以后,立即汇报调度室。

5、机电队值班电工接到调度室通知以后,按规定要求进行停电。停电完毕后,汇报调度室,立即撤到达井口。

6、瓦检员、机电队值班电工撤到井口后,由机电矿长下达停止主扇运转命令。停电必须严格执行具体的停电程序。

四、停送电措施

1、各配电点停送电人必须听从停送电命令人的指挥,按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停送电。

2、配电点停送电后,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并作好记录。

3、停送高压时,必须按要求穿绝缘靴和戴绝缘手套。

五、停电停风期间的安全措施

1、主扇停止运转后,由机电队长负责在10分钟内把防爆门打开,确保矿井有自然风,并由专人看管,严禁人员进入。

2、停电停风期间由检身工负责在副斜井井口专人看守,没有调度室同意,严禁任何人员入井。

六、恢复正常通风及排放瓦斯安全措施:

1、停电结束后,由停送电联系人通知调度室,调度室得到通知后先通知机电队,由机电队长负责将防爆门关闭,关闭后立即汇报调度室。由机电队长通知主扇司机启动主扇恢复井下通风,主扇正常运转30分钟后,由调度室通知通风队人员下井检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并将检查结果汇报调度室,一切正常后调度室方可安排给井下供电。

2、恢复井下和各工作面供电,必须在瓦检员、测风员对机电硐室及工作地点进行检查瓦斯、二氧化碳、风量后,确认各机电硐室、各工作面的瓦斯、二氧化碳气体浓度均小于0.5%,方可进行,送电命令由机电矿长下达,并严格按送电程序送电。

3、局部通风的各工作地点,必须由瓦检员检查确认局扇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时且巷口6米内ch4小于1%、二氧化碳小于1.5%时方可给局扇供风巷道中送电,未经瓦检员同意不得盲目送电。

4、各点送电正常、排放瓦斯后,由各队队干和瓦检员向调度室汇报情况,恢复工作。

七、排放瓦斯措施:

1、排放瓦斯期间,位于回风流中的电气设备全部断电,巷口设专人警戒,严禁行人,并有专人看守配电室,未经调度室允许,配电工不得送电。

2、排放瓦斯期间设专人站岗,回风流经过的工作面及巷道应撤离人员,严禁其他工作人员进入其影响范围。

3、排放瓦斯工作由通风科负责组织,各队配合,排放完毕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情况。

4、排放瓦斯方法:采取局扇供风、风筒对接控制风量的方法排放瓦斯。

5、排放瓦斯坚持由外向里逐步推进的方法,依次完成,严禁“一风吹”。

6、启动局扇前,先检查风机及开关前后20米范围内瓦斯的浓度,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时,方可启动风机,将风筒连接好,然后调整风筒对接断面进行排放,排放时确保进行系统风流中的瓦斯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

6、排放工作结束后,由通风队专职瓦检员现场盯住检查瓦斯、二氧化碳、,稳定30分钟后,瓦斯、二氧化碳无异常时,方可进行工作。

7、如果巷道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达3%以上,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采取措施,按规定进行排放。

8、该措施只使用于ch4浓度小于3%的排放巷道,若ch4浓度大于3%,必须由救护队负责排放,矿通风科、队长、机电科长参加排放、矿总工程师在现场统一指挥,安全矿长现场监督安全措施落实,禁止排放。

9、停电停风期间停电停风领导组全体成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遇到特殊情况立即组织处理。

10、本措施发放相关领导、队组并由各队队长、技术员贯彻执

计划停电停风安全技术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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