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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安全生产15篇

发布时间:2023-04-08 18:27:05 查看人数: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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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安全生产

第1篇 建筑安全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内容范本

基础安全管理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1)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查企业是否下发文件,有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本 责任制文本是否结构完整、条理清楚、责任明确

(2) 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5) 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管理机构

(1) 设置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符合规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查相关文件 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符合要求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制定以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1)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查企业下发的文件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本 文本结构是否完整、条理清楚、规定明确

(2)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3) 安全会议制度

(4) 安全检查制度

(5) 隐患整改制度

(6)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7) 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

(8) 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9) 劳动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

(10) 事故管理制度

(11) 是否制定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安全操作法),以文件形式下发,并在相应岗位上公示 查企业下发的文件和有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文本,文本结构是否完整、条理清楚、规定明确

(12)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查应急救援文本及备案注明 应急救援预案结构完整规范,应急救援组织或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明确,物资和器材按规定配备,明确定期组织演练,能定期修改完善

4.安全管理台帐(根据企业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查看对应的台帐、记录,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1) 安全会议台帐 检查台帐 根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主要领导亲自参加,会议议题明确,决定落实到位

(2) 安全检查台帐 根据制度定期组织检查,检查结果登记清楚,发现问题应记录解决期限和结果,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参加安全检查

(3) 隐患整改台帐 检查台账 完整记录隐患整改期限、内容、责任人和整改结果

(4) 安全设施登记、维护保养及检测台帐 记录完整、规范

(5) 特种设备登记及检测、检验台帐 记录完整、规范

(6) 职业卫生检测台帐 记录完整、规范

(7)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8大危险作业票证记录 记录完整、规范

(8) 事故管理台帐 事故及未遂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上报、原因、处置方法、责任追究记录完整

(9) 安全费用投入台帐、隐患整改、安全培训、安全评价等费用列支清晰

(10) 重大危险源登记档案 查重大危险源档案 记录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等内容,并报安监部门备案

(11) 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记录 查演练记录 记录演练时间、内容、评价和总结

5.安全培训教育(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相关从业人员是否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是否具备相应资格:)

(1)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查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在有效期内

(2)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抽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在有效期内

(3) 其他从业人员是否经相关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并考核合格 查相应教育培训记录 应提供每一名培训人员姓名、工种、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成绩、本人签字等记录

(4)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查相应教育培训记录

(5) 换岗、离岗6个月以上从业人员是否经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查相应教育培训记录

(6) 新职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二、企业执行与遵守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备案情况

1 是否建设在政府规划的化工区域内(查区域政府批准文件)

2 是否持有合法工商营业执照 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查验证照是否具备,许可事项是否属实,是否在有效期内

3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经设立安全审查 查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批准书(意见书) 查验证照是否具备,是否在有效期内

4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经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审批文件 查验证照是否具备

5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经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批文件 查验证照是否具备

6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查安全生产许可证 查验证照是否具备,许可事项是否属实,是否在有效期内

7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是否已报安监部门备案 查备案文件 查验是否具备,是否在有效期内

8 是否定期开展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是否已报安监部门备案 查备案文件 查是否具备,是否在有效期内

9 企业的危险化学品是否已登记 查危险化学品登记材料 查验证照是否具备,登记事项是否属实

10 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具有环保部门的批文 查批准文件 查验是否具有批文,批准的剧毒品品名、数量是否与实际一致,是否在有效期内

11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是否对其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并报安监部门备案 查备案文件 查验证照是否具备,许可事项是否属实,是否在有效期内

12 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解散的,其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的处置方案是否已报安监部门备案 查备案文件 查验证照是否具备,许可事项是否属实,是否在有效期内

13 生产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取得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进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 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备案文件 查验证照是否具备,许可事项是否属实,是否在有效期内

三、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要求 现场检查情况

(一)、总体布局

1 、厂内建构筑物与周边相邻建构筑物安全防护间距 甲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民用建筑和设施的距离不小于25m。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与厂外道路不小于15m。

2 、生产设施、储存装置、道路、生活设施、架空电力线之间安全间距 甲类厂房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甲类贮存设施与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应小于30m。

3 、甲类厂房、甲类库房、甲、乙类液体贮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与架空电力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5倍;丙类液体储罐不应小于1.2倍

4 、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库房、民用建筑等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表3.4.1规定。

5 、甲类库房及其与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厂内外道路路边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表3.5.1规定。

6 、乙、丙、丁、戊类库房之间及其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表3.5.2规定。

7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堆场的布置和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表4.2.1、4.2.2、4.2.3、4.2.7、4.2.8、4.2.9、4.3.1、4.3.3、4.4.1、4.4.6、4.5.1、4.5.3规定。

8 、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与厂内主要道路(路边)间距不小于10m;厂外道路路边不小于15m。

9 、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 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表3.3.1

10 、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 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表3.3.2

11 、厂房(仓库)防爆、安全疏散 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3.6章、第3.7章、第3.8章的要求。

12 、生产设施、储存装置与厂界安全间距 厂区围墙与厂内建筑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5m,且围墙两侧的建筑之间还应满足相应的防火间距要求。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甲、乙、丙类厂房或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13 、厂房、建构筑物耐火等级 甲、乙类生产厂房、贮存库房的耐火等级不低于2级。

14 、警戒区 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场所应设置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15 、其他方面 安全评价报告与企业实际符合情况。

(二)、消防设施

1 、火灾报警系统 甲、乙、丙类生产厂房和物品库房应根据基级别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 、工艺装置和贮罐区设置的消防给水系统 根据生产工艺装置的性质、消防用水量等因素设置消防水系统,消防用水可由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且应设置可靠的取水设施。

3 、室外消火栓设置的规格和数量 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150mm或100mm和两个直径为65mm的栓品;消火栓的保护半径和数量及品径符合规范要求,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120m。

4 、灭火器数量、种类配置合理并定期检查 根据火灾类型和场所的危险等级确定灭火器类型的选择,配置数量应符合规范要求;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当选用同一类型灭火器时,宜选用操作方法相同的灭火器;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5 、电气防爆 根据生产、贮存场所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的分区、电气设备的种类和防爆结构的要求应选择相应的防爆电气设备。 (三)、生产区域

1、 安全防护措施 生产和使用有毒有害化学品场所具备的防止和减少毒物溢(逸)散措施、防护措施

2、 对具有或能产生危险和有害因素的工艺、作业、施工过程,应采用综合机械化、自动化或其他措施,实现遥控或隔离操作。

3 、应防止工作人员直接接触具有或能产生免除和有害因素的设备、设施、生产物料。

4 、易燃易爆作业场所操作控制室应单独设置,并应远离危险装置;操作室与有爆炸危险装置间应有防火、防爆墙分开,并控制危险作业场所的作业人员数量。

5 、现场是否用事故应急排放或处理设施。

6 、甲乙类生产场所办公室、休息室的设置是否合理。

7 、生产现场的安全附件上是否有检验标签或铭牌。

8 、警示标志 生产经营场所、储存场所、具有危险的区域性地段均要张贴(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识)。

9 、检测与报警设施 工艺装置火灾爆炸危险部位,应设置超温、超压、报警(声、光)和安全连锁装置。

10 、可燃气体(蒸气)可能泄漏扩散笮,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漏报警装置。

11、 有可能泄漏有毒物品、有毒气体或易造成中毒的作业场所,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

12 、应急撤离通道 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13 、建筑物的安全疏散门,应向外开启,其数量符合要求。

14 、设备的框架或平台的安全疏散通道布置合理。

15 、疏散通道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16、 泄压设施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应设置泄压设施,其泄压面积按《建规》要求。泄压设施宜采用轻质面板、轻质墙体和易于泄压的门、窗等。

17 、可能引起超压的设备应加装紧急泄压装置。

18、 有突然超压或发生瞬时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反应设备,应装爆破片和导爆管。

19 、防雷设施 工艺装置内露天布置的塔、容器,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钢罐等,必须设置防雷接地措施。

20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完好,避雷带与引入线应采用焊接连接。

21 、防静电措施 对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的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22 、可燃液体、液化烃的装卸栈台和码头的管道、设备、建筑物、构造物的金属构件和铁路钢轨等(作阴极保护者除外),均应作电气连接并接地。

23 、在爆炸危险区域内输送易燃易爆物料的管道,应采用跨节等防雷防静电措施。

24 、防静电措施 在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及储存场所,应设消除人体静电装置。

25 、在爆炸危险区范围内的皮带传动转动设备应采用防静电皮带。

26 、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场所应采用不发火地坪。

27 、防泄漏 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应设置防止液体泄漏和流散的事故槽、砂堆等设施。

28 、开停工、检修和加料作业中,可能有可燃液体泄漏、漫流的设备区周围,应设置围堰和导液设施。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必要的泄险区。

29 、阻火设施与呼吸阀 可燃气体(蒸气)放空管、排气管出口处(放散口),必须设置阻火器。

30 、输配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布置 易燃易爆场所、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31 、生产备料管理 厂房内设置甲、乙类物品的中间仓库时,其储量不宜超过一昼夜的需要量。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并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小时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它部分隔开。

32 、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灭火方法不同的物料必须分离清楚。

33 、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应随用随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要及时退回。

34 、设备管理 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厂内动车是否经当地技监部门检测合格并取得使用证及定期校验情况。

35 、设备的安全附件定期校验情况。

36 、特种设备登记及检测、检验台帐。

37 、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是否合理、上墙情况。

38 、升降机的限位、护栏、导轨、防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9 、现场设备标志情况(设备位号、保养人、使用日期)。

40 、压力管道的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情况。

41 、管道色标、流向等是否符合规定。

42 、重大危险源场所 重大危险源场所的安全设施,标识是否符合规定。

43 、其他方面 生产场所“跑、冒、滴、漏”情况。

44 、作业人员是否持证,对岗位熟知程度(现场抽查)。

45 、是否存在非法生产、储存危化品的行为。

46 、生产现场是否有生产异常情况处置措施。

四、仓库管理

1 、管理要求 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

2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标识。

3 、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应由专人管理,核查登记出入库情况。

4 、剧毒化学品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是否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是否实行“五双”保管制度。

5 、根据各类危险化学品的不同性质、库房条件、灭火方法等进行严格的分区分类,分库存放。

6 、不得在库房内对贮存的危险化学品分装、改装、开箱(桶)检查作业。

7 、储存条件 储藏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库房,应冬暖夏凉、干燥、易于通风、密封和避光。

8 、贮存化学危险品库房应设置通风设施降温、测温设施等防护设施。

9 、危险化学品库房贮存遇水燃烧爆炸的物品仓库,应设有防止水浸渍的设施。

10 、甲、乙类库内不得设办公室、休息室。

11、 危险化学品库房应设置有效防止易燃液体流散的装置,并与外部雨水污水管道相隔离。

12、 防雷、防静电设施 库房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完好,避雷带与引入线应采用焊接连接。

13 、生产的危化品包装上是否有安全标签,是否有安全技术说明书。

14 、防雷、防静电设施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分库储存,堆放应留出充足的垛距、墙距、顶距、柱距、通道距离。

15 、定期对仓库内外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易燃易爆原料、成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防止跑、冒、滴、漏。

16 、各种危险化学品不允许直接落地存放。根据库房地势高低,一般应垫15cm以上。遇湿易燃物品、易吸潮溶化和吸潮分解的商品应根据情况加大下垫高度。

17 、贮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标明一种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数量、危险特性和灭火方法。

18 、危险化学品库房内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五、储罐区

1 、布局要求 火灾危险性属于甲、乙、丙类液体燃料罐区宜位于企业边缘的安全地带,且地势较低而不窝风的独立地段。

2 、贮罐区的罐间距应符合要求

3、 警示标志 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标识,每个危险化学品储罐应有标明名称储存物品、容积、危险特性和灭火方法的标识。

4、 阻火设施与呼吸阀 储存甲、乙类油品(易燃液体)的固定顶油罐(贮罐)和地上卧式油罐的通气管上附件(如呼吸阀、安全阀)必须装设阻火器。

5、 围堰、泄险与防护堤 防护坦的高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储存罐组应设防火堤或事故存液池,其有效容量不应小于其中最大储罐的容量。

6、 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应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

7 、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堵死出口。

8 、压力容器 各种承压储罐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其液面计、压力计、温度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完整好用。

9、 报警和连锁设施 地上立式储罐设液位计或高、低液位报警器。频繁操作及等于和大于50000m3的油罐设自动连锁切断进油装置。

10 、消防设施 液化石油气及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水喷淋设施,设施的电器开关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外;储罐外壁需设置环状消防冷却水管道及消防水灭火或消防汇沫灭火设施。

11 、防雷设施 露天布置的塔、容器,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钢罐等,必须设防雷接地。

12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执着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完好,避雷带与引入线应采用焊接连接。

13 、防静电措施 对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14 、在爆炸危险区域内输送易燃易爆物料的管道,应采用跨节等防雷防静电措施。

15 、在易燃易爆物质储存场所,应设消除人体静电装置。

16 、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装卸栈台,应设静电专用接地线(桩)。

17 、槽车进入装卸区时,需戴尾气阻火器并与装卸区的静电接地卡连接。

18 、装卸、运输 危险化学品应由有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

19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超载超限。

20 、装运危险货物应采取相应的遮阳、控温、防爆、防火、防水、防冻、防泄漏等措施。

21 、危险化学品装卸过程中作业人员应穿相应的防护衣、带防护手套、口罩等必需的防护用具,操作中轻搬轻放、防止磨擦和撞击。

22 、性制裁相柢触与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准混装混运。

23、 危险化学品装卸前,能对车(船)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对装有剧毒品的车辆,卸后能洗刷干净。

检查意见: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日期

被检查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备注:1.检查结果“是否”一栏中对有或是的填“√”,对无或否的填“×”;2.除行政许可和备案事项外,对其他检查项目在“评价”一栏中对打“√”检查项目按“好”、“较好”、“差”三个等级评价,无或否的不用填。

第2篇 危化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许可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安全管理机构

建立 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形成比较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3.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4.安全教育培训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从业人员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核合格。

5.安全管理制度

制订危化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主要有:1、安全检查制度;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安全考核奖惩制度;4、安全隐患整改制度;5、劳动防护用品购买、发放、使用制度;6、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7、危险化学品入库登记、验收、发放管理制度;8、防火、动火、检修、废弃物处理等安全管理制度;9、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评估制度;10、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6.经营场所

批发经营场所的业务场所不得存放危险化学品。零售业务的店面不得设有生活设施,与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库房(或罩棚)应有实墙相隔。

7.储存场所

库房应有相应的通风、降温、避雷、防潮设施,库房门应为铁质或木质外包铁皮并采用外开式。库房应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电气设备应是防爆型,作业场所和库区应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忌物料不能混放。易挥发可燃气的甲类场所,应有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仪。剧毒品库房应实行“五双”管理(双人双锁、双人记帐、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8.安全标识

产品的包装上(包装外包装件)须加贴或栓挂与包装的危化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标签。包装内有和危化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9.运输安全

危化品承运单位必须具有资质,危化品运输车辆须经检验合格,并按规定安装喷涂警示标志。没有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单位,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并有运输协议。

10、应急救援

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第3篇 安全生产检查内容方式方法

1.安全检查的基本含义

安全检查是指对施工项目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条件、事故隐患等所进行的检查。是指预知危险和消除危险,也就是说,告诉人们怎样去识别危险和防止事故的发生,两者缺一不可。

2.安全检查的目的

(1)预防伤亡事故,把伤亡事故频率和经济损失降到低于社会容许的范围,以及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

(2)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达到最佳安全状态。由于安全与生产是同时存在的,因此危及劳动者的不安全因素也同时存在,事故的原因也是复杂和多方面的,所以,必须通过安全检查对施工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顶测、预报和预防。

3.安全检查的意义

(1)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发现施工生产中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

(2)利用安全检查,进一步落实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3)通过安全检查深入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各级员工的安全意识,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4)通过安全检查,可以互相学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取长补短,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5)通过安全检查,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状态,为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强化安全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据。

4.安全检查的内容

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查思想、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处理等。

5.安全检查的方式

安全检查方式有公司或项目定期组织的安全检查,各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巡回检查、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安全检查,班组自我检查、交接检查。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企业必须建立定期分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分公司、生产管理部门、施工队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项目经理部每旬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规模较大的工地可以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每次安全生产检查应由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或技术负责人带队,由相关的安全、劳资、保卫等部门联合组织检查。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经常性的检查包括公司组织的、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项目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安全专兼职人员和安全值日人员对工地进行日常的巡回安全生产检查及施工班组每天由班组长和安全值日人员组织的班前班后安全检查等。

(3)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专业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对物料提升机、脚手架、施工用电、塔吊、压力容器、登高设施等的安全生产问题和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单项专业检查。这类检查专业性强,也可以结合单项评比进行,参加专业安全生产检查组的人员应由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小组、职能部门人员、专职安全员、专业技术人员、专项作业负责人组成。

(4)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是针对施工所在地夏季、冬期和雨期气候的特点,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

⑸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是针对节假日前后职工思想松懈而进行的安全生产检查。

(6)自检、互检和交接检

1)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可随时消除安全隐患。

2)互检: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可以做到互相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3)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或操作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长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验收,确认无安全隐患,达到合格要求后,方能交给下道工序使用或操作。

6.安全检查的方法

(1)“看”:主要查看管理记录、持证上岗、现场标识、交接验收资料、“三宝”使用情况、“洞口”、“临边”防护情况、设备防护装置等。

(2)“量”:主要是用尺实测实量。例如:脚手架各种杆件间距、塔吊道轨距离、电气开关箱安装高度、在建工程邻近高压线距离等。

(3)“测”:用仪器、仪表实地进行测量。例如:用水平仪测量道轨纵、横向倾斜度,测接地电阻等。

(4)“现场操作”:由司机对各种限位装置进行实际动作,检验其灵敏程度。例如:塔吊的力矩限制器、行走限位,龙门架的超高限位装置,翻斗车制动装置等等。

总之,能测量的数据或操作试验,不能用估计、步量或“差不多”等来代替,要尽量采用定量方法检查。

第4篇 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及形式

1 安全生产检查形式

①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②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③ 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④季节性及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

2 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生产)特点,制定检查项目、标准。

检查项目

查思想

查制度

查机械设备

查安全生产设施

查安全教育培训

查操作行为

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查伤亡事故的处理等。

1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企业内部必须建立定期分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但是,由于企业规模、内部建制等不同,要求也不尽相同。一般中型以上的企业(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项目部每半月组织一次制度性的全面安全生产检查。施工现场比较集中的公司可以每月组织—次;项目部半月或每旬组织一次。总之,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与上级要求而建立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每次安全生产检查应由单位领导或总工程师(技术领导)带队,工会、安全、动力设备、保卫等部门派员参加。这种制度性的定期检查内容,属全面性和考核性的检查。

2 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应由企业有关业务部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某项专业(如垂直提升机、脚手架、电气、塔吊、压力容器、防尘防毒等)安全问题或在施工(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单项检查,这类检查专业性强,也可以结合单项评比进行。参加专业安全生产检查组的人员,主要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懂专业技术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和有实际操作、维修能力的技术工人参加。新搭设的脚手架、垂直提升机(龙门架和井字架)、塔吊等重要设施和设备使用前的验收工作属于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3 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形式通常有

①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生产检查;

②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日人员巡回安全生产检查

③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

4 季节性及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

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暑季、雨季、风季等)可能给安全施工(生产)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后,为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也要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时应由单位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节日加班,更要重视对加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同时要认真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2.2 安全生产检查方法及要求

方法

动作试验

要求

1 “看”

主要查看管理资料、持证上岗、现场标志、交接验收资料、“三宝”使用情况、“洞口”、“临边”防护情况、部分设备的防护装置等等。

2 “量”

主要是用尺进行实测实量。例如测量脚手架各种杆件间距、塔吊道轨距离、电气开关箱安装高度、在建工程与临近高压线的距离等。

3 “测”

主要是用仪器、仪表实地进行测量。例如用水平仪测量道轨纵、横向倾斜度,用地阻仪摇测地阻值等等。

4 “动作试验”

由操作人员对各种限位装置进行实际动作试验,检验其灵敏程度。例如塔吊的力矩限制器、行走限位、龙门架的超高限位装置、翻斗车制动装置等等。总之,能测量的数据或动作试验,均不应以“估算”、“步量”、“差不多”等模糊词汇来代替具体数据。

要 求

⑴组织领导

⑵要有明确的目的

⑶检查记录

⑷安全评价

⑸整改

⑴组织领导

各种安全生产检查都应该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特别是大范围、全面性安全生产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参加检查,并进行分工,明确检查内容、标准及要求。

⑵要有明确的目的

各种安全生产检查都应有明确的检查目的和检查项目、内容及标准。重点项目(如在安全管理上,应着重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使用等)、关键部位(如安全设施、“安全生产保证项目”等)要认真仔细地检查。大面积或数量多的相同内容的项目,可采取系统的观感和一定数量的测点相结合的检查方法。检查时尽量采用检测工具,用数据说话。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不仅要检查是否有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还应进行应知、应会抽查,以便了解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的安全素质。

⑶检查记录

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要认真、详细记录。特别是对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详实,如隐患的部位、危险性程度及处理意见等。采用安全生产检查评分表的,应记录每项扣分的原因。

⑷安全评价

安全生产检查后要认真地、全面地进行系统分析,进行定性定量评价。

哪些检查项目巳达标;

哪些检查项目基本达标,但是还有哪些方面需要进行完善;

哪些项目没有达标,存在哪些问题需要整改。

接受检查的单位(即使本单位自检也需要进行安全评价)应根据安全评价研究对策,进行整改,加强安全管理。

⑸整改

整改是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检查结果的归宿。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整改、复查、销案。

第5篇 建设行政部门对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对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内容平日里根据工地情况对照检查)

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的情况,以及在监理规划和中型以上工程的监理细则中制定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面情况。

2、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情况。

3、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4、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5、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

6、复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情况。

7、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8、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9、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事故隐患情况或暂时停工情况;

10.整改结果复查情况;

11.向建设单位报告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情况;

12.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情况。

第6篇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内容

进入被检查单位,安全生产监察人员依法履行执法检查职能,执法监察人员的形象代表执法监察机构的形象、国家的形象,所以不仅要求在程序上合理,还要在行为上规范。

行为规范表现在:按照执法检查机构的要求统一着装,进入现场需要出示执法检查机构统一印制的安全生产监察员证件。同时,做到检查程序要合法。

检查一般不事先通知被检查单位,但在进入被检查单位后需要告知检查事项,以便取得被检查单位的支持和配合。

进入被检查单位后,依据事先的分工和查阅标准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

一是查阅有关的资料。重点查看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责任制落实、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教育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建设项目“三同时”、重大危险源管理、应急预案、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伤亡情况、劳动协议及是否取得有关证照等。

二是查看作业现场。重点查看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作业环境情况、持证上岗情况、安全设备、设施、仪器的运转情况、安全警示标志等;有针对性询问现场人员;测量、检测相关设施设备,进行现场拍照、记录、取样。除上述检查外还要根据有关行业的具体要求进行检查。

三是下达相应的行政执法文书。检查完毕,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即下达《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等有关执法文书,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应当立即立案调查的,应按程序进行立案调查,现场取证。

第7篇 建筑安全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基础安全管理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1)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查企业是否下发文件,有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本 责任制文本是否结构完整、条理清楚、责任明确

(2) 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5) 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管理机构

(1) 设置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符合规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查相关文件 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符合要求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制定以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1)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查企业下发的文件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本 文本结构是否完整、条理清楚、规定明确

(2)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3) 安全会议制度

(4) 安全检查制度

(5) 隐患整改制度

(6)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7) 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

(8) 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9) 劳动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

(10) 事故管理制度

(11) 是否制定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安全操作法),以文件形式下发,并在相应岗位上公示 查企业下发的文件和有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文本,文本结构是否完整、条理清楚、规定明确

(12)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查应急救援文本及备案注明 应急救援预案结构完整规范,应急救援组织或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明确,物资和器材按规定配备,明确定期组织演练,能定期修改完善

4.安全管理台帐(根据企业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查看对应的台帐、记录,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1) 安全会议台帐 检查台帐 根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主要领导亲自参加,会议议题明确,决定落实到位

(2) 安全检查台帐 根据制度定期组织检查,检查结果登记清楚,发现问题应记录解决期限和结果,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参加安全检查

(3) 隐患整改台帐 检查台账 完整记录隐患整改期限、内容、责任人和整改结果

(4) 安全设施登记、维护保养及检测台帐 记录完整、规范

(5) 特种设备登记及检测、检验台帐 记录完整、规范

(6) 职业卫生检测台帐 记录完整、规范

(7)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8大危险作业票证记录 记录完整、规范

(8) 事故管理台帐 事故及未遂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上报、原因、处置方法、责任追究记录完整

(9) 安全费用投入台帐、隐患整改、安全培训、安全评价等费用列支清晰

(10) 重大危险源登记档案 查重大危险源档案 记录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等内容,并报安监部门备案

(11) 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记录 查演练记录 记录演练时间、内容、评价和总结

5.安全培训教育(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相关从业人员是否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是否具备相应资格:)

(1)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查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在有效期内

(2)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抽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在有效期内

(3) 其他从业人员是否经相关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并考核合格 查相应教育培训记录 应提供每一名培训人员姓名、工种、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成绩、本人签字等记录

(4)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查相应教育培训记录

(5) 换岗、离岗6个月以上从业人员是否经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查相应教育培训记录

(6) 新职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二、企业执行与遵守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备案情况

1 是否建设在政府规划的化工区域内(查区域政府批准文件)

2 是否持有合法工商营业执照 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查验证照是否具备,许可事项是否属实,是否在有效期内

3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经设立安全审查 查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批准书(意见书) 查验证照是否具备,是否在有效期内

4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经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审批文件 查验证照是否具备

5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经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批文件 查验证照是否具备

6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查安全生产许可证 查验证照是否具备,许可事项是否属实,是否在有效期内

7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是否已报安监部门备案 查备案文件 查验是否具备,是否在有效期内

8 是否定期开展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是否已报安监部门备案 查备案文件 查是否具备,是否在有效期内

9 企业的危险化学品是否已登记 查危险化学品登记材料 查验证照是否具备,登记事项是否属实

10 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具有环保部门的批文 查批准文件 查验是否具有批文,批准的剧毒品品名、数量是否与实际一致,是否在有效期内

11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是否对其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并报安监部门备案 查备案文件 查验证照是否具备,许可事项是否属实,是否在有效期内

12 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解散的,其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的处置方案是否已报安监部门备案 查备案文件 查验证照是否具备,许可事项是否属实,是否在有效期内

13 生产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取得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进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 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备案文件 查验证照是否具备,许可事项是否属实,是否在有效期内

三、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要求 现场检查情况

(一)、总体布局

1 、厂内建构筑物与周边相邻建构筑物安全防护间距 甲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民用建筑和设施的距离不小于25m。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与厂外道路不小于15m。

2 、生产设施、储存装置、道路、生活设施、架空电力线之间安全间距 甲类厂房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甲类贮存设施与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应小于30m。

3 、甲类厂房、甲类库房、甲、乙类液体贮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与架空电力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5倍;丙类液体储罐不应小于1.2倍

4 、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库房、民用建筑等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表3.4.1规定。

5 、甲类库房及其与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厂内外道路路边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表3.5.1规定。

6 、乙、丙、丁、戊类库房之间及其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表3.5.2规定。

7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堆场的布置和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表4.2.1、4.2.2、4.2.3、4.2.7、4.2.8、4.2.9、4.3.1、4.3.3、4.4.1、4.4.6、4.5.1、4.5.3规定。

8 、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与厂内主要道路(路边)间距不小于10m;厂外道路路边不小于15m。

9 、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 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表3.3.1

10 、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 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表3.3.2

11 、厂房(仓库)防爆、安全疏散 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3.6章、第3.7章、第3.8章的要求。

12 、生产设施、储存装置与厂界安全间距 厂区围墙与厂内建筑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5m,且围墙两侧的建筑之间还应满足相应的防火间距要求。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甲、乙、丙类厂房或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13 、厂房、建构筑物耐火等级 甲、乙类生产厂房、贮存库房的耐火等级不低于2级。

14 、警戒区 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场所应设置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15 、其他方面 安全评价报告与企业实际符合情况。

(二)、消防设施

1 、火灾报警系统 甲、乙、丙类生产厂房和物品库房应根据基级别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 、工艺装置和贮罐区设置的消防给水系统 根据生产工艺装置的性质、消防用水量等因素设置消防水系统,消防用水可由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且应设置可靠的取水设施。

3 、室外消火栓设置的规格和数量 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150mm或100mm和两个直径为65mm的栓品;消火栓的保护半径和数量及品径符合规范要求,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120m。

4 、灭火器数量、种类配置合理并定期检查 根据火灾类型和场所的危险等级确定灭火器类型的选择,配置数量应符合规范要求;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当选用同一类型灭火器时,宜选用操作方法相同的灭火器;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5 、电气防爆 根据生产、贮存场所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的分区、电气设备的种类和防爆结构的要求应选择相应的防爆电气设备。 (三)、生产区域

1、 安全防护措施 生产和使用有毒有害化学品场所具备的防止和减少毒物溢(逸)散措施、防护措施

2、 对具有或能产生危险和有害因素的工艺、作业、施工过程,应采用综合机械化、自动化或其他措施,实现遥控或隔离操作。

3 、应防止工作人员直接接触具有或能产生免除和有害因素的设备、设施、生产物料。

4 、易燃易爆作业场所操作控制室应单独设置,并应远离危险装置;操作室与有爆炸危险装置间应有防火、防爆墙分开,并控制危险作业场所的作业人员数量。

5 、现场是否用事故应急排放或处理设施。

6 、甲乙类生产场所办公室、休息室的设置是否合理。

7 、生产现场的安全附件上是否有检验标签或铭牌。

8 、警示标志 生产经营场所、储存场所、具有危险的区域性地段均要张贴(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识)。

9 、检测与报警设施 工艺装置火灾爆炸危险部位,应设置超温、超压、报警(声、光)和安全连锁装置。

10 、可燃气体(蒸气)可能泄漏扩散笮,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漏报警装置。

11、 有可能泄漏有毒物品、有毒气体或易造成中毒的作业场所,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

12 、应急撤离通道 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13 、建筑物的安全疏散门,应向外开启,其数量符合要求。

14 、设备的框架或平台的安全疏散通道布置合理。

15 、疏散通道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16、 泄压设施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应设置泄压设施,其泄压面积按《建规》要求。泄压设施宜采用轻质面板、轻质墙体和易于泄压的门、窗等。

17 、可能引起超压的设备应加装紧急泄压装置。

18、 有突然超压或发生瞬时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反应设备,应装爆破片和导爆管。

19 、防雷设施 工艺装置内露天布置的塔、容器,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钢罐等,必须设置防雷接地措施。

20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完好,避雷带与引入线应采用焊接连接。

21 、防静电措施 对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的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22 、可燃液体、液化烃的装卸栈台和码头的管道、设备、建筑物、构造物的金属构件和铁路钢轨等(作阴极保护者除外),均应作电气连接并接地。

23 、在爆炸危险区域内输送易燃易爆物料的管道,应采用跨节等防雷防静电措施。

24 、防静电措施 在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及储存场所,应设消除人体静电装置。

25 、在爆炸危险区范围内的皮带传动转动设备应采用防静电皮带。

26 、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场所应采用不发火地坪。

27 、防泄漏 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应设置防止液体泄漏和流散的事故槽、砂堆等设施。

28 、开停工、检修和加料作业中,可能有可燃液体泄漏、漫流的设备区周围,应设置围堰和导液设施。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必要的泄险区。

29 、阻火设施与呼吸阀 可燃气体(蒸气)放空管、排气管出口处(放散口),必须设置阻火器。

30 、输配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布置 易燃易爆场所、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31 、生产备料管理 厂房内设置甲、乙类物品的中间仓库时,其储量不宜超过一昼夜的需要量。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并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小时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它部分隔开。

32 、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灭火方法不同的物料必须分离清楚。

33 、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应随用随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要及时退回。

34 、设备管理 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厂内动车是否经当地技监部门检测合格并取得使用证及定期校验情况。

35 、设备的安全附件定期校验情况。

36 、特种设备登记及检测、检验台帐。

37 、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是否合理、上墙情况。

38 、升降机的限位、护栏、导轨、防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9 、现场设备标志情况(设备位号、保养人、使用日期)。

40 、压力管道的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情况。

41 、管道色标、流向等是否符合规定。

42 、重大危险源场所 重大危险源场所的安全设施,标识是否符合规定。

43 、其他方面 生产场所“跑、冒、滴、漏”情况。

44 、作业人员是否持证,对岗位熟知程度(现场抽查)。

45 、是否存在非法生产、储存危化品的行为。

46 、生产现场是否有生产异常情况处置措施。

四、仓库管理

1 、管理要求 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

2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标识。

3 、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应由专人管理,核查登记出入库情况。

4 、剧毒化学品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是否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是否实行“五双”保管制度。

5 、根据各类危险化学品的不同性质、库房条件、灭火方法等进行严格的分区分类,分库存放。

6 、不得在库房内对贮存的危险化学品分装、改装、开箱(桶)检查作业。

7 、储存条件 储藏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库房,应冬暖夏凉、干燥、易于通风、密封和避光。

8 、贮存化学危险品库房应设置通风设施降温、测温设施等防护设施。

9 、危险化学品库房贮存遇水燃烧爆炸的物品仓库,应设有防止水浸渍的设施。

10 、甲、乙类库内不得设办公室、休息室。

11、 危险化学品库房应设置有效防止易燃液体流散的装置,并与外部雨水污水管道相隔离。

12、 防雷、防静电设施 库房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完好,避雷带与引入线应采用焊接连接。

13 、生产的危化品包装上是否有安全标签,是否有安全技术说明书。

14 、防雷、防静电设施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分库储存,堆放应留出充足的垛距、墙距、顶距、柱距、通道距离。

15 、定期对仓库内外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易燃易爆原料、成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防止跑、冒、滴、漏。

16 、各种危险化学品不允许直接落地存放。根据库房地势高低,一般应垫15cm以上。遇湿易燃物品、易吸潮溶化和吸潮分解的商品应根据情况加大下垫高度。

17 、贮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标明一种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数量、危险特性和灭火方法。

18 、危险化学品库房内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五、储罐区

1 、布局要求 火灾危险性属于甲、乙、丙类液体燃料罐区宜位于企业边缘的安全地带,且地势较低而不窝风的独立地段。

2 、贮罐区的罐间距应符合要求

3、 警示标志 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标识,每个危险化学品储罐应有标明名称储存物品、容积、危险特性和灭火方法的标识。

4、 阻火设施与呼吸阀 储存甲、乙类油品(易燃液体)的固定顶油罐(贮罐)和地上卧式油罐的通气管上附件(如呼吸阀、安全阀)必须装设阻火器。

5、 围堰、泄险与防护堤 防护坦的高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储存罐组应设防火堤或事故存液池,其有效容量不应小于其中最大储罐的容量。

6、 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应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

7 、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堵死出口。

8 、压力容器 各种承压储罐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其液面计、压力计、温度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完整好用。

9、 报警和连锁设施 地上立式储罐设液位计或高、低液位报警器。频繁操作及等于和大于50000m3的油罐设自动连锁切断进油装置。

10 、消防设施 液化石油气及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水喷淋设施,设施的电器开关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外;储罐外壁需设置环状消防冷却水管道及消防水灭火或消防汇沫灭火设施。

11 、防雷设施 露天布置的塔、容器,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钢罐等,必须设防雷接地。

12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执着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完好,避雷带与引入线应采用焊接连接。

13 、防静电措施 对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14 、在爆炸危险区域内输送易燃易爆物料的管道,应采用跨节等防雷防静电措施。

15 、在易燃易爆物质储存场所,应设消除人体静电装置。

16 、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装卸栈台,应设静电专用接地线(桩)。

17 、槽车进入装卸区时,需戴尾气阻火器并与装卸区的静电接地卡连接。

18 、装卸、运输 危险化学品应由有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

19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超载超限。

20 、装运危险货物应采取相应的遮阳、控温、防爆、防火、防水、防冻、防泄漏等措施。

21 、危险化学品装卸过程中作业人员应穿相应的防护衣、带防护手套、口罩等必需的防护用具,操作中轻搬轻放、防止磨擦和撞击。

22 、性制裁相柢触与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准混装混运。

23、 危险化学品装卸前,能对车(船)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对装有剧毒品的车辆,卸后能洗刷干净。

检查意见: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日期

被检查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备注:1.检查结果“是否”一栏中对有或是的填“√”,对无或否的填“×”;2.除行政许可和备案事项外,对其他检查项目在“评价”一栏中对打“√”检查项目按“好”、“较好”、“差”三个等级评价,无或否的不用填。

第8篇 安全生产检查内容模板

一、基础安全管理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1)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查企业是否下发文件,有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本 责任制文本是否结构完整、条理清楚、责任明确

(2) 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5) 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管理机构

(1) 设置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符合规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查相关文件 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符合要求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制定以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1)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查企业下发的文件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本 文本结构是否完整、条理清楚、规定明确

(2)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3) 安全会议制度

(4) 安全检查制度

(5) 隐患整改制度

(6)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7) 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

(8) 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9) 劳动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

(10) 事故管理制度

(11) 是否制定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安全操作法),以文件形式下发,并在相应岗位上公示 查企业下发的文件和有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文本 文本结构是否完整、条理清楚、规定明确

(12)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查应急救援文本及备案注明 应急救援预案结构完整规范,应急救援组织或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明确,物资和器材按规定配备,明确定期组织演练,能定期修改完善

4.安全管理台帐(根据企业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查看对应的台帐、记录,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1) 安全会议台帐 检查台帐 根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主要领导亲自参加,会议议题明确,决定落实到位

(2) 安全检查台帐 根据制度定期组织检查,检查结果登记清楚,发现问题应记录解决期限和结果,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参加安全检查

(3) 隐患整改台帐 检查台账 完整记录隐患整改期限、内容、责任人和整改结果

(4) 安全设施登记、维护保养及检测台帐 记录完整、规范

(5) 特种设备登记及检测、检验台帐 记录完整、规范

(6) 职业卫生检测台帐 记录完整、规范

(7)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8大危险作业票证记录 记录完整、规范

(8) 事故管理台帐 事故及未遂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上报、原因、处置方法、责任追究记录完整

(9) 安全费用投入台帐 隐患整改、安全培训、安全评价等费用列支清晰

(10) 重大危险源登记档案 查重大危险源档案 记录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等内容,并报安监部门备案

(11) 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记录 查演练记录 记录演练时间、内容、评价和总结

5.安全培训教育(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相关从业人员是否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是否具备相应资格:)

(1)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查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在有效期内

(2)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抽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在有效期内

(3) 其他从业人员是否经相关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并考核合格 查相应教育培训记录 应提供每一名培训人员姓名、工种、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成绩、本人签字等记录

(4)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查相应教育培训记录

(5) 换岗、离岗6个月以上从业人员是否经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查相应教育培训记录

(6) 新职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二、企业执行与遵守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备案情况

1 是否建设在政府规划的化工区域内 查区域政府批准文件

2 是否持有合法工商营业执照 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查验证照是否具备,许可事项是否属实,是否在有效期内

3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经设立安全审查 查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批准书(意见书) 查验证照是否具备,是否在有效期内

4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经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审批文件 查验证照是否具备

5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经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批文件 查验证照是否具备

6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查安全生产许可证 查验证照是否具备,许可事项是否属实,是否在有效期内

7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是否已报安监部门备案 查备案文件 查验是否具备,是否在有效期内

8 是否定期开展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是否已报安监部门备案 查备案文件 查是否具备,是否在有效期内

9 企业的危险化学品是否已登记 查危险化学品登记材料 查验证照是否具备,登记事项是否属实

10 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具有环保部门的批文 查批准文件 查验是否具有批文,批准的剧毒品品名、数量是否与实际一致,是否在有效期内

11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是否对其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并报安监部门备案 查备案文件 查验证照是否具备,许可事项是否属实,是否在有效期内

12 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解散的,其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的处置方案是否已报安监部门备案 查备案文件 查验证照是否具备,许可事项是否属实,是否在有效期内

13 生产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取得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进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 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备案文件 查验证照是否具备,许可事项是否属实,是否在有效期内

三、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要求 现场检查情况

一、总体布局

1 厂内建构筑物与周边相邻建构筑物安全防护间距 甲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民用建筑和设施的距离不小于25m。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与厂外道路不小于15m。

2 生产设施、储存装置、道路、生活设施、架空电力线之间安全间距 甲类厂房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甲类贮存设施与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应小于30m。

3 甲类厂房、甲类库房、甲、乙类液体贮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与架空电力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5倍;丙类液体储罐不应小于1.2倍

4 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库房、民用建筑等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表3.4.1规定。

5 甲类库房及其与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厂内外道路路边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表3.5.1规定。

6 乙、丙、丁、戊类库房之间及其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表3.5.2规定。

7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堆场的布置和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表4.2.1、4.2.2、4.2.3、4.2.7、4.2.8、4.2.9、4.3.1、4.3.3、4.4.1、4.4.6、4.5.1、4.5.3规定。

8 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与厂内主要道路(路边)间距不小于10m;厂外道路路边不小于15m。

9 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 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表3.3.1

10 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 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表3.3.2

11 厂房(仓库)防爆、安全疏散 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3.6章、第3.7章、第3.8章的要求。

12 生产设施、储存装置与厂界安全间距 厂区围墙与厂内建筑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5m,且围墙两侧的建筑之间还应满足相应的防火间距要求。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甲、乙、丙类厂房或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13 厂房、建构筑物耐火等级 甲、乙类生产厂房、贮存库房的耐火等级不低于2级。

14 警戒区 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场所应设置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15 其他方面 安全评价报告与企业实际符合情况。

二、消防设施

1 火灾报警系统 甲、乙、丙类生产厂房和物品库房应根据基级别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 工艺装置和贮罐区设置的消防给水系统 根据生产工艺装置的性质、消防用水量等因素设置消防水系统,消防用水可由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且应设置可靠的取水设施。

3 室外消火栓设置的规格和数量 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150mm或100mm和两个直径为65mm的栓品;消火栓的保护半径和数量及品径符合规范要求,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120m。

4 灭火器数量、种类配置合理并定期检查 根据火灾类型和场所的危险等级确定灭火器类型的选择,配置数量应符合规范要求;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当选用同一类型灭火器时,宜选用操作方法相同的灭火器;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5 电气防爆 根据生产、贮存场所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的分区、电气设备的种类和防爆结构的要求应选择相应的防爆电气设备。

三、生产区域

1 安全防护措施 生产和使用有毒有害化学品场所具备的防止和减少毒物溢(逸)散措施、防护措施

2 对具有或能产生危险和有害因素的工艺、作业、施工过程,应采用综合机械化、自动化或其他措施,实现遥控或隔离操作。

3 应防止工作人员直接接触具有或能产生免除和有害因素的设备、设施、生产物料。

4 易燃易爆作业场所操作控制室应单独设置,并应远离危险装置;操作室与有爆炸危险装置间应有防火、防爆墙分开,并控制危险作业场所的作业人员数量。

5 现场是否用事故应急排放或处理设施。

6 甲乙类生产场所办公室、休息室的设置是否合理。

7 生产现场的安全附件上是否有检验标签或

铭牌。

8 警示标志 生产经营场所、储存场所、具有危险的区域性地段均要张贴(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识)。

9 检测与报警设施 工艺装置火灾爆炸危险部位,应设置超温、超压、报警(声、光)和安全连锁装置。

10 可燃气体(蒸气)可能泄漏扩散笮,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漏报警装置。

11 有可能泄漏有毒物品、有毒气体或易造成中毒的作业场所,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

12 应急撤离通道 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13 建筑物的安全疏散门,应向外开启,其数量符合要求。

14 设备的框架或平台的安全疏散通道布置合理。

15 疏散通道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16 泄压设施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应设置泄压设施,其泄压面积按《建规》要求。泄压设施宜采用轻质面板、轻质墙体和易于泄压的门、窗等。

17 可能引起超压的设备应加装紧急泄压装置。

18 有突然超压或发生瞬时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反应设备,应装爆破片和导爆管。

19 防雷设施 工艺装置内露天布置的塔、容器,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钢罐等,必须设置防雷接地措施。

20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完好,避雷带与引入线应采用焊接连接。

21 防静电措施 对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的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22 可燃液体、液化烃的装卸栈台和码头的管道、设备、建筑物、构造物的金属构件和铁路钢轨等(作阴极保护者除外),均应作电气连接并接地。

23 在爆炸危险区域内输送易燃易爆物料的管道,应采用跨节等防雷防静电措施。

24 防静电措施 在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及储存场所,应设消除人体静电装置。

25 在爆炸危险区范围内的皮带传动转动设备应采用防静电皮带。

26 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场所应采用不发火地坪。

27 防泄漏 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应设置防止液体泄漏和流散的事故槽、砂堆等设施。

28 开停工、检修和加料作业中,可能有可燃液体泄漏、漫流的设备区周围,应设置围堰和导液设施。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必要的泄险区。

29 阻火设施与呼吸阀 可燃气体(蒸气)放空管、排气管出口处(放散口),必须设置阻火器。

30 输配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布置 易燃易爆场所、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31 生产备料管理 厂房内设置甲、乙类物品的中间仓库时,其储量不宜超过一昼夜的需要量。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并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小时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它部分隔开。

32 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灭火方法不同的物料必须分离清楚。

33 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应随用随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要及时退回。

34 设备管理 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厂内动车是否经当地技监部门检测合格并取得使用证及定期校验情况。

35 设备的安全附件定期校验情况。

36 特种设备登记及检测、检验台帐。

37 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是否合理、上墙情况。

38 升降机的限位、护栏、导轨、防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9 现场设备标志情况(设备位号、保养人、使用日期)。

40 压力管道的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情况。

41 管道色标、流向等是否符合规定。

42 重大危险源场所 重大危险源场所的安全设施,标识是否符合规定。

43 其他方面 生产场所“跑、冒、滴、漏”情况。

44 作业人员是否持证,对岗位熟知程度(现场抽查)。

45 是否存在非法生产、储存危化品的行为。

46 生产现场是否有生产异常情况处置措施。

四、仓库管理

1 管理要求 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

2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标识。

3 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应由专人管理,核查登记出入库情况。

4 剧毒化学品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是否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是否实行“五双”保管制度。

5 根据各类危险化学品的不同性质、库房条件、灭火方法等进行严格的分区分类,分库存放。

6 不得在库房内对贮存的危险化学品分装、改

装、开箱(桶)检查作业。

7 储存条件 储藏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库房,应冬暖夏

凉、干燥、易于通风、密封和避光。

8 贮存化学危险品库房应设置通风设施降温、测温设施等防护设施。

9 危险化学品库房贮存遇水燃烧爆炸的物品仓库,应设有防止水浸渍的设施。

10 甲、乙类库内不得设办公室、休息室。

11 危险化学品库房应设置有效防止易燃液体流散的装置,并与外部雨水污水管道相隔离。

12 防雷、防静电设施 库房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完好,避雷带与引入线应采用焊接连接。

13 生产的危化品包装上是否有安全标签,是否有安全技术说明书。

14 防雷、防静电设施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分库储存,堆放应留出充足的垛距、墙距、顶距、柱距、通道距离。

15 定期对仓库内外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易燃易爆原料、成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防止跑、冒、

滴、漏。

16 各种危险化学品不允许直接落地存放。根据库房地势高低,一般应垫15cm以上。遇湿易燃物品、易吸潮溶化和吸潮分解的商品应根据情况加大下垫高度。

17 贮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标明一种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数量、危险特性和灭火方法。

18 危险化学品库房内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五、储罐区

1 布局要求 火灾危险性属于甲、乙、丙类液体燃料罐区宜位于企业边缘的安全地带,且地势较低而不窝风的独立地段。

2 贮罐区的罐间距应符合要求

3 警示标志 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标识,每个危险化学品储罐应有标明名称储存物品、容积、危险特性和灭火方法的标识。

4 阻火设施与呼吸阀 储存甲、乙类油品(易燃液体)的固定顶油罐(贮罐)和地上卧式油罐的通气管上附件(如呼吸阀、安全阀)必须装设阻火器。

5 围堰、泄险与防护堤 防护坦的高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储存罐组应设防火堤或事故存液池,其有效容量不应小于其中最大储罐的容量。

6 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应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

7 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堵死出口。

8 压力容器 各种承压储罐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其液面计、压力计、温度计、呼吸阀、阻火

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完整好用。

9 报警和连锁设施 地上立式储罐设液位计或高、低液位报警器。频繁操作及等于和大于50000m3的油罐设自动连锁切断进油装置。

10 消防设施 液化石油气及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水喷淋设施,设施的电器开关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外;储罐外壁需设置环状消防冷却水管道及消防水灭火或消防汇沫灭火设施。

11 防雷设施 露天布置的塔、容器,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钢罐等,必须设防雷接地。

12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执着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完好,避雷带与引入线应采用焊接连接。

13 防静电措施 对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14 在爆炸危险区域内输送易燃易爆物料的管道,应采用跨节等防雷防静电措施。

15 在易燃易爆物质储存场所,应设消除人体静电装置。

16 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装卸栈台,应设静电专用接地线(桩)。

17 槽车进入装卸区时,需戴尾气阻火器并与装卸区的静电接地卡连接。

18 装卸、运输 危险化学品应由有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

19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超载超限。

20 装运危险货物应采取相应的遮阳、控温、防

爆、防火、防水、防冻、防泄漏等措施。

21 危险化学品装卸过程中作业人员应穿相应的防护衣、带防护手套、口罩等必需的防护用具,操作中轻搬轻放、防止磨擦和撞击。

22 性制裁相柢触与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准混装混运。

23 危险化学品装卸前,能对车(船)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对装有剧毒品的车辆,卸后能洗刷干净。

检查意见: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日期

被检查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备注:1.检查结果“是否”一栏中对有或是的填“√”,对无或否的填“×”;2.除行政许可和备案事项外,对其他检查项目在“评价”一栏中对打“√”检查项目按“好”、“较好”、“差”三个等级评价,无或否的不用填。

第9篇 铸造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内容规范

一、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责任制体系

1、有依照法律法规要求规定与企业生产实际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并取得相应资质持证上岗。

3、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横向各职能部门参加,纵向到各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网络。

4、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职的规定,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职能部门、生产车间、班组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

5、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能部门、生产车间,生产车间和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定期检查、考核并实施奖惩。

二、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1、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⑴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⑵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⑶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

⑷建设项目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⑸特种设备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⑹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⑻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⑼电气临时线审批制度;

⑽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⑾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⑿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

⒀安全奖惩制度;

⒁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制度;

⒂防尘防毒设施管理制度;

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⒄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

⒅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⒆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制度;

⒇劳动合同安全监督制度。

2、企业新员工入职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

4、为全部员工缴纳职工工伤保险。

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6、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日常检查、节假日检查、定期、专业检查等),并有整改和防范措施。

7、制定切合企业实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装备,每年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

8、定期检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状况,每年组织有毒有害场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

9、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0、制定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岗到位。

11、安全生产资金提取和投入有记录。

三、生产现场安全要求

1、厂区、车间整洁道路畅通,地面无积油积水;物料工具定置摆放平稳,作业点有足够照明;采光、通风符合要求;应有的安全警示标志标识齐全。

2、不使用国家淘汰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完好;

3、、特种设备和安全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测检验主要包括:(1)起重机械及其专用吊具;(2)锅炉及安全附件;(3)压力容器其安全附件;(4)压力管道;(5)厂内机动车辆;(6)电梯;(7)防雷设施;(8)电器设备和工具;(8)钢(铁)水包吊车车轴。

4、电器设备和线路符合作业环境要求,负荷匹配合理,电柜(箱)内外整洁完好,各接点连接可靠无烧损,绝缘屏护、接地(接零)、过载漏电保护等措施齐全有效。

5、厂区内坑、沟、池、井应设置盖板或护栏,高处作业平台临边设置安全栏杆。

6、设备转动和移动部件要有安全防护。

7、铁水包和灼热件起重作业影响范围内,不得设置休息室、更衣室和人行通道,不得存放危险物品。

8、高温烘烤作业人员穿戴防高温、喷溅个体防护用品;不得在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区域停留。

四、生产设备设施安全检查

4.1工业气瓶检查

1、气瓶状况:

①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②外观无缺陷及腐蚀

③漆色及标志正确、明显

④安全附件齐全、完好

2、储存要求:

①仓库状况良好,安全标志完善

②各种瓶及空、实瓶应分开存放,存放量符合规定

③标记明显,间距合理

④各种护具及消防器材齐全、可靠

3、安全使用:

①防倾倒措施可靠

②工作场地存放量符合规

③与明火间距符合规定

4.2压力容器检查

1、本体外观检查:

①连接部位无裂纹、变形、过热泄漏等缺陷;

②外表面无严重腐蚀、漆色完好;

③相邻管道与构件无异常。

2、安全附件:

①压力表指示灵敏、刻度清晰、铅封完整,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②安全阀铅封完好、动作可靠,检验周期内使用,工作状态合理,记录齐全;

③爆破片的工作压力、温度与工作参数相符,安装合理;

④液位计指示准确、有最高、最低液位标记,且安全可靠。

3、支承(座)应完好,基础可靠,无位移、沉降、倾斜开裂等缺陷,螺栓连接牢固

4、疏水器、排污(水)阀及其管道无泄漏,布局合理,对周围环境无污染

5、运行状况良好,无超载、超压、超温现象;无异常振动声响现象;有定期巡回检查记录

4.3空压机检查

1、出厂技术资料齐全

2、机身、曲轴箱等主要受力部件无影响强度和刚度的缺陷,所有紧固件必须牢靠并有防松措施

3、压力表、温度表(计)、安全阀、液位计(油标)等安全装置(附件)应完整、灵敏可靠,且在检测周期内使用

4、外露的联轴器、皮带传动装置等旋转部位必须设置防护罩或护栏,螺杆式空压机保护盖必须关闭

5、配套的压缩空气管道无腐蚀,管内无积存杂物,管道漆色符合要求,并标有流向箭头,支架牢固可靠

6、电气设备符合安全要求,机组旁应设紧急停机按钮保护装置(开关)

7、空压机布置合理,空压机与墙、柱以及设备之间留有足够的空间距

8、离空压机必须放在有足够通风的房间里、其区域内无灰尘、化学品、金属屑、油漆漆雾等

4.4涂装作业场所检查

1、电器设施达到防爆要求

2、作业场所具有良好通风

3、作业场所涂料存量符合要求

4、消防设施完备、安全标志醒目

4.5铸造机械检查

1、设备结构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基础坚实

2、所有管路密封良好,无泄漏

3、安全装置和防护装置齐全,安全可靠

4、控制系统清晰灵敏,作业点均有急停开关

5、防尘、防毒设备设施完好无损,且运行正常

6、pe正确可靠

7.1 压铸机:压铸型区应有防护装置,且与压射程序连锁

7.2 制芯机:芯盒加热棒长短适中,线头连接整洁,安全可靠

7.3 混砂机:防护罩有足够的强度,检修门电气连锁,取样门大小合理

7.4 抛(喷)丸设备:设备密封良好,门(孔)电气连锁

4.6铸造熔炼炉检查

1、炉体完整,附属设施安全

2、升降及起吊装置必须符合起重机械条款

3、浇包及其装置完好

4、炉坑应有护栏或盖板

5、外露传动部位必须有防护装置

6、控制系统齐全有效

7、除尘装置完好

4.7工业直梯检查

1、梯宽、梯级间隔尺寸符合标准

2、梯段高度超过3米时应设护笼,护笼、护笼条尺寸符合标准规定

3、结构件不得有松脱、裂纹、扭曲、腐蚀、凹陷或凸出等严重变形,更不得有裂纹

4.8工业斜梯检查

1、梯宽、扶手立柱高度、间距尺寸均符合标准规定

2、踏步高、宽适当,除扶手外,必须设一根横杆

3、结构件不得有松脱、裂纹、扭曲、腐蚀、凹陷或凸出等严重变形,更不得有裂纹

4.9、工业走台、平台检查

1、扶手高度、立柱间距、横杆间距、走台或平台净空高度等尺寸应符合标准规定

2、走台或平台的设计负荷大于规定值(或实际使用负荷)

3、台面板周围的踢脚挡板高度不小于100毫米

4、结构件不得有松脱、裂纹、扭曲、腐蚀、凹陷或等严重凸出变形,更不得有裂纹

4.10变配电系统检查

1、与其它建筑物间有足够的安全消防通道

2、地势不应低洼,防止雨后积水

3、应设有100%变压器油量的贮油池或排油设施

4、变配电间门应向外开,高压室(间)门应向低压间开,相邻配电室门应双向开

5、门、窗(高压侧)应装设孔小于10×10mm的金属门窗和挡鼠板。

6、各种安全用具应完好可靠,有定期检测资料

7、变配电间内各种通道应符合安全要求,应有规定的警示标志及工作标志。应配备应急照明。

4.11动力(照明)配电箱(柜、板)检查

1、箱(柜、板)符合作业环境要求

2、箱(柜、板)内外整洁、完好、无杂物、无积水,有足够的操作空间,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3、箱(柜、板)体pe可靠

4、各种电气元件及线路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无严重发热烧损现象

5、箱(柜、板)内插座接线正确,并配有漏电保护器

6、保护装置齐全,与负载匹配合理

4.12电焊机检查

1、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焊机连接处有可靠屏护

2、焊机外壳pe线接线正确,连接可靠

3、焊机一、二次绕组,绕组与外壳间绝缘电阻值不少于1兆欧

4、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超过3米,且不得拖地或跨越通道使用

5、焊机二次线连接良好,接头不超过3个

6、焊机使用场所清洁,无严重粉尘,周围无易燃易爆物

4.13 手持电动工具检查

1、必须按作业环境的要求,选用手持电动工具。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pe线连接可靠。

2、绝缘电阻符合要求,有定期测量记录

ⅰ类电动工具不小于2兆欧

ⅱ类电动工具不小于7兆欧

ⅲ类电动工具不小于1兆欧

3、电源线必须用护管软线,长度不得超过6米,无接头及破损

4、电动工具的防护罩、盖及手柄应完好,无松动

5、电动工具的开关应灵敏、可靠无破损、规格与负载匹

4.14 移动电气装备检查

1、绝缘电阻值大于1兆欧,且有定期检测记录

2、电源线采用三芯或四芯多股橡胶电缆,无接头,不跨越通道,绝缘层无破损,长度不得超过6米

3、pe可靠

4、防护罩、遮拦、屏护、盖应完好、无松动

5、开关应可靠、灵敏,且与负载相匹配

4.15、起重机械检查

1、钢丝绳的断丝数、腐蚀(磨损)量、变形量滑轮的护罩完好,转动灵活、使用长度和固定状态符合国标规定

2、滑轮的护罩完好,转动灵活

3、吊钩等取物装置无裂纹、明显变形或磨损超标等缺陷,紧固装置完好

4、各类行程限位、限量开关与联锁保护装置完好可靠

5、缓冲器和终端止挡器等停车保护装置使用有效

6、各类吊索具管理有序,状态完好

4.16 砂轮机检查

1、砂轮机安装地点应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砂轮机的防护罩应符合国家标准

3、档屑板应有足够的强度且可调

4、砂轮无裂纹无破损

5、托架安装牢固可调

6、法兰盘与软垫应符合安全要求

7、pe连接可靠,控制电器符合规定

4.17金属切削机床检查

1、防护罩、盖、栏应完备可靠

2、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完好

3、各种限位、联锁、操作手柄要求灵敏可靠

4、机床pe连接规范可靠

5、机床照明符合要求

6、机床电器箱,柜与线路符合要求

7、未加罩旋转部位的楔、销、键,原则上不许突出

8、备有清除切屑的专用工具

4.18、厂内机动车检查

1. 动力系统

2. 电气系统

3. 传动系统

4. 行驶系统

5. 转向系统

6. 制动系统

4.19、除尘设备检查

1.外露旋转部件防护

2.设备结构及梯台

3.电气设备及pe线连接

4.20 其他机械检查

1、机械安全防护

2、pe保护

第10篇 国庆安全生产(保卫)大检查内容

十一安全生产(保卫)大检查内容

各基层:

“十一”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根据交通局和集团公司对安全生产(保卫)工作的布置,结合公司安全生产(保卫)工作的现状,要求各基层行动起来,立即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保卫)大检查,彻底清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国庆”期间公司的安全,具体安排如下:

一、安全生产(保卫)检查安排

(一)由公司专业部门从9月10至9月19日对各基层进行安全大检查,9月25日至9月30日进行复查。

(二)各基层自查安排

1、自查范围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停车场地安全保卫管理情况。

(3)加油站、危险品仓库、锅炉房、氧气、乙炔瓶安全管理情况。

(4)场内基建开工项目安全监理,监管情况和对外来施工队伍安全操作执行情况。

(5)车辆消防器材检查和车辆防火例保执行情况。

(6)职工遵章守纪,执行操作规程情况。

(7)场外停车看管落实保卫要求执行情况。

(8)机械、电气设备完好情况。

(9)办公室、站点、仓库安全防范情况。

(10)食品卫生制度执行情况。

(三)自查要求

1、各基层党政要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党政领导带头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立即、彻底予以整改,如无法整改的,也应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汇报和协调。

2、各基层将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在9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公司人保部。

二、具体内容

1、做好安全生产(保卫)工作,直接关系到公司和社会的稳定,各级领导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保卫)工作的重要性、责任性。通过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保卫)专题会议,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全面落实,树立安全生产(保卫)第一的思想,将各项安全生产(保卫)工作落实到实处。

2、各级领导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确实承担起管理、领导职责,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保卫)工作。

3、针对目前公司内部基建施工的情况,有关部室要加强监管和协调,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保卫)协议,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施工区域有明显的安全标志,有安全护拦、文明施工,不野蛮作业,防止事故发生。

4、场地安全员要加强对停车场地检查,防止车辆零配件被折偷案件发生,加强对进场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将可疑物品带进场,车辆出场前驾驶员要做好防火例保,不将带有隐患的车辆开出场;有场外停车的基层,要落实责任性强、身体健康的人员按照场外停车看管要求,进行作业。

5、定期对柴油发动机油污进行清除,教育职工对车辆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消防器材损坏、失效要及时调换。

6、加强对加油站、小油库、停车场地、危险品仓库、木工间、缝工间等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管理工作,严格遵守防火制度,加强对收银中心、仓库、办公室等重点部位的防盗工作,外来车辆和外来人员节日期间一律不得进入公司本部,外来加油车辆加油后应立即驶离厂区,不允许将车辆停放在厂区内,加油工应自觉承担起维护加油秩序的工作,发现加油不熄火等违纪现象要坚决制止,安全员加强巡逻检查力度。

7、落实专人保管化学危险物品,遵守收、发、退、领、核制度,帐卡、物要相符,对易燃、易爆物品实行“五双”制度(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双人领料、双本帐、双把锁),遵守危险化学物品的储存规定,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基层领导经常进行检查督促,使危险化学物品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的各个环节都纳入到有效的管理之中。

8、继续做好电气、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9、严格遵守食品卫生制度,加强对食品的进货、加工、储藏、销售的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10、公司员工要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进行作业,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11、加强信息管理,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第11篇 车间安全生产检查内容规范

1. 落实车间主管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及对安全工作布置情况。

2. 规定配齐了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3. 每个车间都要有安全生产责任制。

4. 每月有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措施及总结。

5. 任务书上有安全生产具体措施及要求。

6. 根据车间的生产特点,制定有安全生产及环保检查标准,并每月有组织地按照标准进行检查;检查有记录,有整改要求。

7. 每周按要求进行安全活动,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活动有记录。

8. 每周班组安全活动时,车间干部及安全员对班组安全活动进行了检查,每次检查有记录。

9. 新入厂、新调换工种、离岗一个月后上岗的从业人员,上岗前全部进行了车间级安全教育,教育有考核,有记录。

10. 每月有计划地对从业人员进行系统安全知识教育,特殊工种人员按计划进行了培训。

11. 按要求进行了事故案例分析活动,并有活动记录。

12. 压力容器技术档案、检验资料齐全,新压力容器有使用证。

13. 一旦发生事故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场,认真调查分析,向上级如实汇报情况;对违章操作者,发生事故责任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发生事故按规定上报,没隐瞒事故。

14. 夏季有防洪措施,冬季有防火措施。

15. 本车间重点要害部位、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都分工落实到每个干部,干部检查有记录。

16. 实行了干部现场安全值班制,领(值)班有记录。

17. 积极开展“三标”班组创建活动,达标率达到上级要求。

18. 安全生产各项记录资料齐全,数据准确,记录本整洁完好。

第12篇 车间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1. 落实车间主管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及对安全工作布置情况。

2. 规定配齐了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3. 每个车间都要有安全生产责任制。

4. 每月有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措施及总结。

5. 任务书上有安全生产具体措施及要求。

6. 根据车间的生产特点,制定有安全生产及环保检查标准,并每月有组织地按照标准进行检查;检查有记录,有整改要求。

7. 每周按要求进行安全活动,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活动有记录。

8. 每周班组安全活动时,车间干部及安全员对班组安全活动进行了检查,每次检查有记录。

9. 新入厂、新调换工种、离岗一个月后上岗的从业人员,上岗前全部进行了车间级安全教育,教育有考核,有记录。

10. 每月有计划地对从业人员进行系统安全知识教育,特殊工种人员按计划进行了培训。

11. 按要求进行了事故案例分析活动,并有活动记录。

12. 压力容器技术档案、检验资料齐全,新压力容器有使用证。

13. 一旦发生事故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场,认真调查分析,向上级如实汇报情况;对违章操作者,发生事故责任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发生事故按规定上报,没隐瞒事故。

14. 夏季有防洪措施,冬季有防火措施。

15. 本车间重点要害部位、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都分工落实到每个干部,干部检查有记录。

16. 实行了干部现场安全值班制,领(值)班有记录。

17. 积极开展“三标”班组创建活动,达标率达到上级要求。

18. 安全生产各项记录资料齐全,数据准确,记录本整洁完好。

第13篇 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内容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企业领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情况的检查;二是对各级组织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检查,其中包括检查劳动保护法规、制度的执行,管理机构落实“三同时”、“五同时”、“三不放过”等制度的坚持情况等;三是对生产现场的安全检查,如检查生产场所及作业过程中是否存在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机械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不符合劳动安全卫生要求的作业环境等;四是检查隐患整改情况。

以上内容随检查形式或检查规模的不同,可有所侧重。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企业定期性安全检查的内容

由地方劳动部门、产业主管部门等联合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和企业自身的定期安全检查,应着重检查以下几方面情况:

1)查领导思想

在检查一个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时,要首先检查企业领导是否真正重视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即检查其对劳动保护工作是否有正确的认识,是否真正关心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是否认真贯彻了国家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在检查的同时,要注意宣传这些法规的精神,批判各种忽视工人安全与健康、违章指挥的错误思想与行为。

2)查制度

查制度就是监督检查各级领导、各个部门、每个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执行;能否执行“三同时”,即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劳动保护设施、安全技术措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能否按时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制度是否认真执行,做没做到新工人入厂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定期训练;对发生的事故是否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做到“三不放过”;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安全员网是否真正发挥作用等。

3)查纪律

查纪律就是监督检查生产过程中的劳动纪律、工作纪律、操作纪律、工艺纪律、施工纪律。生产岗位上有无迟到早退、脱岗、串岗、打盹睡觉;有无在工作时间干私活,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有无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品,在禁烟区吸烟;有无违反操作规程、操作方法、操作纪律,在操作岗位不盯仪表、闲扯漫谈、乱打胡闹;有无不按工艺指标操作,超温、超压、超指标给安全生产造成危险;有无在施工中违反规定和禁令;不办动火票动火,不经批准乱动土,乱动设备管道,车辆随便进入危险区,施工占用堵塞消防道,乱动消火栓和乱按电源等。

4)查管理

查企业安全机构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目标管理、全员管理、专管成线、群管成网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工作是否做到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经常化。

5)查隐患

指检查人员深入生产现场,检查企业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和相应的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劳动保护要求。如车间建筑是否安全,安全通道是否畅通,零部件的存放是否合理,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情况,电气设备、各种气瓶和压力容器、化学用品等的使用与管理,粉尘及有毒有害作业点的达标情况,车间内的通风照明设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等。要特别注意对一些要害部位和设备加强检查,如锅炉房、变电所、各种剧毒、易燃、易爆等场所。

为了引起企业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和隐患整改工作的重视,上级部门对企业进行的安全大检查和企业内部进行的定期安全检查,除应贯彻边查、边改的原则外,还应对被查单位上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按其当时登记的项目、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进行复查。

(二)企业日常安全检查的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和规定。

2)检查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揭露生产现场及生产过程中的隐患,包括不安全的物质状态、不安全不卫生的工作环境和不安全的行为及操作。

第14篇 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一、施工现场布置与管理及人员的配置情况:

1、现场布置:作业区与生活区要隔离开,材料堆放(码)要整齐规范,道路、排水沟要畅通。

2、现场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资料台帐的建立(总的施工组织设计与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持证上岗、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安全活动、安全检查、安全标志、伤亡事故等十二本台帐,其中还有施工用电、安全设备、机械设备管理)。

3人员的配置情况:按各施工项目工程规模状况配置(持证上岗标准)。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架设安装及配置情况:

必须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保”,线路横平竖直,架设高度应符合规范标准,要有施工用电设计方案。

三、械设备管理情况:

塔吊、搅拌机、电焊机、切割机、钢筋制作机械和木工机械设备及振动棒等各种设备的运行、维修、保养的情况记录和现状,塔吊、等各种设备的安装、拆卸技术方案。

四、基础工程施工检查情况:

基坑、桩基孔的护壁支撑及保护措施,基础平整(回填夯实)状况。

五、主体上升工程施工检查情况:

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状况,内、外脚手架搭设是否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模板支撑架的搭设稳固性。

第15篇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1.合法性

企业资质与承建项目相符,企业有建筑安全许可证。

2.安全机构

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安全管理目标

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并分解到项目部(班组)

4.人员素质

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持证上岗。

5.安全生产责任

主管部门与企业、企业与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与班组、班组与职工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6.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有: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3、安全检查制度;4、事故隐患整改制度;5、安全生产奖惩制度;6、危险场所动火制度;7、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8、工伤事故报告制度;9、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10、安全生产例会制度;11、安全生产资金提取制度。

7.安全生产台帐

建立安全生产台帐,主要有:1、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特种作业人员、新工人安全培训档案;2、安全生产文件、活动记录;3、机械设备及维修保养档案。

8.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现场检查主要内容:1、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2、按规定发放、使用劳动防护用品;3、特种设备定期检验;4、脚手架塔设符合标志;5、“四口”有防护栏;6、机械设备完好情况;7、电气设备漏电保护器安装符合要求;8、安全生产现场记录;9、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9.应急救援

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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