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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施工管理制度10篇

发布时间:2023-01-29 21:06:05 查看人数:44

机电施工管理制度

第1篇 机电设备安装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管理,依照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结合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牙克石项目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项目部可依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以及本规定的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制定本项目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章 一般要求

第三条 项目部经理应及时建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积极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全面提升员工安全意识。

第四条 从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前,项目部经理要组织施工技术、机电设备人员等共同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针对工程特点和现场实际进行重大危险源辩识和安全评价,学习和掌握相关技术、安全方面的法规、规范、标准,编制相应的管理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对起重吊装、脚手架、管沟开挖等作业要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 对特殊工种上岗人员如:电工、电气焊、起重、机操和无损探伤检测等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位适任证书核验,未经核验或核验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 施工机械、特种车辆等设备进场前,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状态检查,并经项目部自检和公司设备主管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第七条 施工现场起重设备安装调试,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规范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电气安装规范,并按照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随意拉线接电。

第九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并符合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使用规定的安全电压。

第十条 施工项目部应采取专项防护措施,以保证施工现场及其相邻区域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第十一条 施工项目部应严格按照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方案,搭建和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物料、停放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和安全防护设施。应严格分区隔离保管易燃易爆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其设立应符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易于发生火灾的区域及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取特殊的消防措施,并加设警示标志。

第十二条 施工项目部应遵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及震动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要设立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

和靠近。道路须保持平整、通畅,弯道处应设交通安全标志。

第十四条 施工项目部应及时购置和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更新。严禁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施工作业人员上岗作业。

第三章 作业现场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要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办公区、生活区要与生产作业区明确分隔,在现场明显处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标牌,危险区域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第十六条 施工场所应按有关规定及标准在工地周围设置围档、围墙,围档要坚固,围墙要稳定。

第十七条 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应向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书面)交底,所有人员均应签到,并做好记录。

第十八条 结构复杂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分项工程,应组织典型施工,主办技术人员应对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包括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交接双方均应签认,并做好交底记录。

第十九条 施工现场存在的深坑及沟、坎、井、孔、洞等特殊的地形地物,均应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二十条 向基础上安放设备,垫板尚未取出前,手指应放在垫板的两侧,严禁放在垫板的上、下方,垫板必须垫平、垫实、垫稳。对于头重脚轻及其他容易倾倒的设备和构件,必须采取可靠安全防护措施,垫实撑牢,并应设防护栏和安全标志牌。

第二十一条 安装吊顶内线照明线路时,不得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声

板上行走或堆放材料;因作业需要行走时,必须铺设脚手板;有触电危险的照明设施应采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

第二十二条 从事剔槽、打洞作业的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锤柄不得松动,錾子不得卷边、裂纹。打过墙、楼板透眼时,墙体后面,楼板下面不得有人靠近。

第二十三条 在平台、楼板上用人力弯管器煨弯时,应背向楼心,操作时面部要避开。大管径管子灌沙煨管时,沙子必须用火烘干后灌入。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时,上下要错开,不得在同一立面进行交叉作业。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停留。

第二十四条 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出。二人穿线,应配合协调,一呼一应。高处穿线,不得用力过猛。

第二十五条 进行设备内部检查时,应使用安全行灯或手电筒照明,严禁使用明火。

第四章 装卸及起重作业

第二十六条 使用手推车装运物料时,必须保持车体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车;前后车距平地时不得少于2m,下坡时不得少于10m。向槽内下料时,槽下不得有人,槽边卸料,车轮应挡掩,严禁猛推和撒把倒料。

第二十七条 两人抬运重物时,上下肩要同时起落,多人抬运重物,必须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同起同落、步调一致、前后互相照应,并注意脚下障碍物。所抬重物离地高度一般以30cm为宜。

第二十八条 运料车辆未停稳前,严禁随车人员下车。材料应按次序装卸、码放齐整,禁止以抛掷方式装卸材料。车辆倒退时,指挥人员应站

在槽帮的侧面,并且与车辆保持一定距离,车辆行程范围内的砖垛、门垛下不得站人。

第二十九条 装卸搬运危险物品(如炸药、氧气瓶、乙炔瓶等)和有毒物品时,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操作,轻拿轻放,不得互相碰撞或抛扔等,避免剧烈震动。

第三十条 搬运配电柜时,应有专人指挥,保持步调一致。多台配电盘(箱)并列安装时,作业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箱)的接合部位,不得触摸连接螺孔及螺丝。

第三十一条 用井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输时,零散材料应码放整齐平稳,运长料不得高出吊盘(笼),同时必须采取防滑落措施。

第三十二条 设备开箱检查清点时,必须清除箱顶上的灰尘、泥土及其他物件,拆除的箱板应及时清理码放在指定地点。拆箱后,未正式安装的设备与构件必须用垫物垫平、垫实、垫稳。

第三十三条 拆卸设备的零部件,应放置平稳,装配时严禁将手插入连接面或探摸螺栓孔。

第三十四条 在吊车、倒链吊起的部件下检测、清洗、组装时,应将链子打结锁止,并且用道木或支架垫平、垫稳,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操作。

第五章 高处平台作业

第三十五条 高平台处的作业场所必须设置安全护栏、架设安全网,做好防雷接地措施,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系挂好安全带。

第三十六条 脚手板必须满铺固定,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使用的工具和零星材料应放入工具袋随身携带。

第三十七条 不能佩带工具袋时,工具和零星材料应装入袋中,用绳索起吊运送,严禁上下抛掷递送。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如有与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法令法规不相一致处,以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 电气安装及调试

第三十八条 挖电缆沟时,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在交通道路附近或较繁华地区开挖电缆沟时,应设置隔离栏杆和标志牌,夜间设红色警戒标志灯。

第三十九条 人工滚运电缆时,推轴人员不得站在电缆前方,两侧人员所站位置不得超过缆轴中心。电缆上、下坡时,应采用在电缆轴中心孔穿铁管,在铁管上拴绳拉放的方法,平稳、缓慢进行。电缆停顿时,将绳拉紧,及时“打掩”制动。人力滚动电缆路面坡度不宜超过15°。

第四十条 汽车运送电缆时,电缆应尽量放在车厢前部(跟车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后面),并用钢丝缆绳固定。

第四十一条 必须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内容敷设电缆,并设专人指挥,架设电缆轴的地面必须平整坚实,支架必须采用有底平面的专用支架,严禁用千斤顶等代替。

第四十二条 人力拉引电缆时,力量要均匀,速度应平稳,不得猛拉猛跑,看轴人员不得站在电缆轴前方。敷设电缆时,处于拐角的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弯曲半径的外侧。过管处的人员送电缆时手不得离管口太近,迎电缆时,眼及身体严禁直对管口。

第四十三条 竖直敷设电缆作业,必须有预防电缆失控下溜的安全措施,电缆放完后,应立即固定、卡牢。

第四十四条 在已送电运行的变电室沟内进行电缆敷设时,电缆所进

入的开关柜必须停电,同时采用绝缘隔板等措施;在开关柜旁操作时,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m(10kv以下开关柜);剩余电缆较长时,必须将电缆头进行绝缘包封,捆扎固定,保持绝缘强度,严禁电缆与带电体接触。

第四十五条 在隧道内敷设电缆时,临时照明的电压不得大于36v。施工前应清理地面,排净积水,必要时须进行气体检测,并加强通风,清除有毒有害气体。

第四十六条 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第四十七条 设备清洗、脱脂的场地必须通风良好,严禁烟火,并设置警示牌。用汽油做清洗剂,场地周围必须杜绝明火。如用热煤油,加温后油温不得超过40℃,严禁用火焰直接对盛煤油的容器加热(中间必须用铁板隔开)。用热机油做清洗剂,油温不得超过120℃。清洗用过的棉纱、布头、油纸等要收集在金属容器内,不得随意乱扔。

第四十八条 设备试运转前,应对安全防护装置做可靠试验,试运转区域应设明显标志,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必须按照试运转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交底)进行设备试运转操作,有条件时,应先用人力盘动,无法用人力盘动的大设备,可使用机械,但必须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加动力源,并遵照“从低速到高速,从轻载到满负荷”的原则,谨慎地逐步操作,同时做好试运转的各项记录。

第四十九条 电气调试时,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被调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专人看守或加锁,并悬挂警示牌。待仪表、接地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第五十条 电气设备或材料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

行。因故暂停或试验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第五十一条 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类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志牌,严禁合闸。

第五十二条 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严禁所有人员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测定后,必须放电,遇到雷电天气,停止摇测线路绝缘。

第五十三条 电流互感器禁止以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的方式进行。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操作人员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采用绝缘棒放电。

第2篇 工程施工现场通用机电设备管理规则

工程施工现场机电设备通用规则

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不小于下表。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110kv 154-220kv 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4 6 8 10 15

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下表: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kv

最小垂直距离677

非机动车道可以降低4m

4)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5)如达不到上述各要求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加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在加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

6)非外电架空线路附近近开挖沟槽时,必须防止外电架空线路的电杆倾斜、悬倒、或采取加固措施。

7)在施工现场专用的变压器中性点直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取三相五线制(tn-s)系统,即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供电系统必须采取三级控制,两级(三级)漏电保护系统。各级之间选择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要匹配合理。

8)当施工现场与外线路共用一个供电系统时,电器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做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9)架空线必须采取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架空线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格搭设在树木上、脚手架、龙门架、井架及钢结构等金属物上。不得随意移动,触动各种用电设备及配电线路。

10)用电机械设备必须'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并选择其参数相匹配的漏电保护装置,架设与拆除电线,安装与检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两名以上电工进行。

11)施工现场的各种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备,固定式配电箱底部距地面高度宜1.3-1.5m之间,移动式底边距地高度宜在0.6-1.5m之间,配电室(房)门应向外开,无人值班时应上锁,室内不准堆有杂物、住人或作为电气检修间。

12)作业场所安装临时照明时,室外灯具距地面(作业层)高度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m。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13)电机设备必须由熟知该机械设备性能、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知识和技能的人负责操作。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头发要挽入帽中,严禁他人擅自启动和操作。

14)各种机械设备的机座必须稳固,传动部位及刀口等可能造成操作人员伤害之处,必须装设安全装置,设备的各种防护、保险、信号装置必须齐全完好,灵敏可靠,做到'有轮必有罩、有轴必有套'。

15)机电设备运行前,须检查,注油、试车,待运行正常后,方可正式运转作业,运行中发现异常或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调试或修理。禁止在设备运转中进行擦拭、清扫、注油、维修等。机电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

16)砂轮机不准装倒顺开关,旋转方向禁止对着通道,不准使用有缺陷及磨损严重的砂轮片,操作时,应站在砂轮侧面,先启动,后触及工件,不准两人同时使用一台砂轮机。

17)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爆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气瓶,必须有防回火的安全装置。

18)作业中突然断电,应立即切断电源,工作结束后应将设备清扫干净断电上锁。

19)进行电气、仪表、管道、设备试运转时,必须严格按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试运转时,应观察动转情况,发现问题应停机修理,严禁边运转边修理,或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查看摸试。

20)工地所有电气线路和设备,必须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专职电工(即负责该工地用电的电工),负责该工地的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维修、送电、拆迁等全部工作,非电工不得擅自安装接火、维修、拆迁电气设备和线路(包括生活用电)。

第3篇 施工机电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1本项目特种作业主要有:电工、金属焊接切割、起重机械、机动车辆驾驶、登高假设、高空悬挂作业等。主要特种设备有:锅炉、压力容器、龙门吊、吊车、专用车辆等。

2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

1、特种设备使用,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施工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小组,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应包含: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的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检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须按规定进行定期安全检测,检测要出具检测结果报告。

(6)特种设备及其保护装置和仪表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并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7)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8)要制定好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该持有上岗证,无证不得上岗。

(10)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培训。

(11)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

(13)安全管理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4)对特种设备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生事故的,根据情节的轻重,必须要负有法律责任。

3施工机电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1、机电设备由施工单位机务部门统一管理,由经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的运转工操作。

2、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1)各种机械设备规定定期检修、保养,提高设备作业率和完好率,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2)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停机处理。

保护装置要完善

(1)机械设备中的转动齿轮,传动皮带,传动链条,砂轮及接近地面的联节轴、转轴,皮带轮、滑轮等,必须装有牢固的防护罩;经常开启的防护罩应与机械设备起动的电器开关构成联锁,即开启防护罩时,设备不能开动。

(2)机械设备的制动器、离合器、限位器及互锁装置等,应灵敏可靠。

(3)每台机床应有单独的电气开关,以便随时切断电源。

(4)机床工作灯和钳工台照明灯的电压不得高于36伏。

4、有裂纹,裂痕或强度不够的砂轮,禁止使用,安装或更换砂轮时,不能用锤敲,以免砂轮发生裂纹。

5、起重设备(吊车、龙门吊、架桥机、塔吊、升降机等):

(1)起重设备必须建立齐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作业前和作业时,必须做到“四检查”和“二不准”。“四检查”即:检查行车、葫芦刹车的可靠性;检查行车各部件或三脚架是否牢靠;检查钢丝绳有否损坏,钢绳卡具是否紧固;检查起重物件绑挂是否牢靠。“二不准”即:起重物不准跨越人和设备上空;起重物不准超过葫芦和行车的设备核定吨位。

6、电机设备安全管理

(1)各种电机设备必须装有完整的防雷、接地设施,并灵敏可靠。

(2)电气的防爆性能,机电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调整。

第4篇 机电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安全及文明标化施工目标

配合土建单位创建省级'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双标化工地,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1‰以内。

安全及文明标化管理体系

作为机电承包商在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包括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和骨干力量,坚决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标化的要求进行管理,建立各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管理体系。

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1)三级教育制

对新进场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教育、工程项目教育、岗位(班组)教育,同时将教育内容和现场工作时间等登记入卡。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经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人应掌握本工种的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合格。特殊工种如电工、电焊工及起重工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方能持证上岗。

3)安全技术交底制

工程开前,应编制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对安全隐蔽较大的施工如:垂直运输、管井施工、设备吊装、电气调试,洞口临边、临时用电、施工防火,安全防护等进行重点交底。每道工序施工前也应编制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受交底者履行签字手续,并组织认识学习,生产中要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执行。

4)专题方案制

大型设备运输、安装编制专题方案,施工班组每天上班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说明班组的施工任务、施工部位、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定期不定期抽查,并制订奖罚制度报业主、监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5)安全例会巡查制

项目经理每周六(或在业主、监理例会同一天)主持工地安全例会,对整个施工现场及职工生活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并对例会和巡查均写出书面会议纪要和巡查报告和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安全负责人按时参加业主组织的安全例会,

6)完善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

建立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组,负责日常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安全监督检查组坚持每天一次的安全巡视及一般障碍物的排除。督促施工人员使用好'三宝'和纠正违章操作,夜间施工的路灯照明管理,'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检查,检查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设置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告示文,安全操作牌。高空作业人员应作定期检查,随时系好安全带。检查使用土建脚手架柱情况并及时与业主联系。

7)现场安全用电制

现场照明一般场所采用220v 电压。危险、潮湿场所以及手持照明灯具,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胶质线。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上;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子,一般应离地4m 以上,机动车道为6m 以上。配电箱应有门、锁、色标和统一编号,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电箱内应设置合适的漏电保护器及合适的总熔线、分熔丝、分开关。金属壳电箱应作接地或接零保护,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大容量电箱上进线加滴水弯。支线绝缘良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接地体可用角钢、圆钢或钢管,其截面积大于48m ㎡,入土深度2m,接地电阻符合规范要求。电杆转角杆,终端及总箱、分配电箱必须有重复接地。非电工不得私自接电线,电工应持证上岗。

防火消防措施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防火制度,增强防火意识,按规定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和标牌,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坚持施工动火证审批手续。现场配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强化安全检查制度,查出事故隐患,要定人、定措施,限期解决。

进入现场施工区域内严禁吸烟和随便使用明火。现场动火要经生产负责人批准,办理动火手续,持动火证方可使用明火。电、气焊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易燃、易爆物品要妥善保管。严禁使用非生产电热器和明火器具。用电设备和导线严禁超负荷运转。消防器材不得随便挪作它用,并保持其周围道路畅通。严格执行有关'消防法规'和'消防条例'。

施工现场必须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工具和消防通道。并在办公室、生活区、易燃物品周围、库房等设置消防器材。

电气防火根据本施工现场需要,需配备干粉灭火器。配电室放六瓶。

严格实行动火证审批制度,在烧焊、气割操作时必须派专人监护,并配备灭火器材。项目部安排一些责任心较强的人员成立义务消防队,公司负责对义务消防队的每个成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使其了解基本的消防知识。

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严格按发展商整体规划要求实行管理。

2)坚持例会制,定期总结前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作,建立并执行文明施工工作检查制度。

3)加强现场材料管理

施工现场内各类种料具应按施工平面布置图的指定位置存放,并分规格码放整齐、牢固,做到一头齐、一条线。界限清楚,不得混杂。合理制定用料计划,按计划进料。合理安排材料进场,随用随进,不得在场外堆放施工材料,种种材料不得长期占用场地,各种废料必须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剩余料具要及时回收,并袋装至总承包商指定地点,以便及时清理。

钢材、管材等材料合理使用,长料不得短用,优材不劣用。节约用水用电,消灭长流水和长明灯。

4)加强现场人员文明施工管理

进场施工的人员穿戴应符合安全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劳动用品要配戴齐全。班组必须做好'工完料尽场地清',做到随用随清,物尽其用。现场废、污水应按业主要求排放。

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我公司将依据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要求,建立现场环境保护监督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和协调本机电安装工程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并加强与发展商联系,共同维护整个施工现场的环境,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降低施工噪音。

1)防止大气污染的管理

施工垃圾清运采用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运输或采用容器吊运或袋装,严禁随意凌空抛撒,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并适量洒水,减少污染。

2)防止对水污染的管理

确保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分开使用,严禁将非雨水类的其它水体排进市政雨水管网。加强对现场存放油品和化学品的管理,对存入油品和化学品的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采取有效措施,在储存和使用中,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3)粉尘控制

施工现场路面定期洒水,以减少灰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保温材料的废料用纸袋装存后单独处理;严禁向建筑物外抛掷垃圾。

4)噪音控制

除特殊情况外,在每天晚22 时至次日早6 时,所有工作量尽量安排在白天作业,严格控制强噪声作业,对切割机等强噪音设备,以防隔音棚或隔音罩封闭、遮挡,实现降噪。使用电锤开槽、凿眼时,应使用合格的电锤,及时在钻头上注油或水。加强环保意识的宣传。采用有力措施控制人为的施工噪声,严格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噪音扰民。施工中采用低噪音的工艺和施工方法,如噪音可能超过建筑施工施工现场的噪音限值时,在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报,核准后方能施工。

5)减少扰民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加强学习和法制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素质。合理规范施工场地,不准占用或临时占用附近街道或人行道。协调与工地周围各部门、各单位的关系。

第5篇 机电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台帐说明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台帐说明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项目经理

总 监

安 全 员

说 明

在现代化的建筑施工中, 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

为了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更加规范化、 科学化,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水平,以期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 其中施工现场的内业资料管理是重要内容之一。

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内业资料是直接指导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施工现场全面管理的具体体现, 同时也是企业、上级部门、 行业监督部门检查工地的主要内容之一。

新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台帐》 ( 以下简称《台帐》 ) 是结合近几年颁布的新法规、 新规范、 新标准,并根据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我市建设系统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状况,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台帐》 的基础上, 形成的一份内容基本齐全、 排序规范、深度适当的安全生产管理内业资料。 本《台帐》主要包括 工程概况表、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安全教育、安全活动、安全检查、 文明施工、 消防、 现场防护、 建筑施工用电、 施工机械 等十一项内容,它对于帮助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台帐》 是工地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始记录, 真实反映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工作质量。因此,工程竣工后,项目 部应将《台帐》上交企业安全部门统一归档, 作为今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审的核查资料。

第6篇 安装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管理,依照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结合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各单位可依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以及本规定的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制定本单位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章 一般要求

第三条 各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建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积极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全面提升员工安全意识。

第四条 从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前,项目经理部要组织施工技术、机电设备人员等共同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针对工程特点和现场实际进行重大危险源辩识和安全评价,学习和掌握相关技术、安全方面的法规、规范、标准,编制相应的管理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对起重吊装、脚手架、管沟开挖等作业要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 对特殊工种上岗人员如:电工、电气焊、起重、机操和无损探伤检测等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位适任证书核验,未经核验或核验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 施工机械、特种车辆等设备进场前,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状态检查,并经项目部自检和公司设备主管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第七条 施工现场起重设备安装调试,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规范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电气安装规范,并按照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随意拉线接电。

第九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并符合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使用规定的安全电压。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采取专项防护措施,以保证施工现场及其相邻区域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方案,搭建和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物料、停放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和安全防护设施。应严格分区隔离保管易燃易爆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其设立应符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易于发生火灾的区域及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取特殊的消防措施,并加设警示标志。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及震动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要设立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和靠近。道路须保持平整、通畅,弯道处应设交通安全标志。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及时购置和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更新。严禁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施工作业人员上岗作业。

第三章 作业现场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要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办公区、生活区要与生产作业区明确分隔,在现场明显处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标牌,危险区域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第十六条 施工场所应按有关规定及标准在工地周围设置围档、围墙,围档要坚固,围墙要稳定。

第十七条 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应向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书面)交底,所有人员均应签到,并做好记录。

第十八条 结构复杂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分项工程,应组织典型施工,主办技术人员应对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包括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交接双方均应签认,并做好交底记录。

第十九条 施工现场存在的深坑及沟、坎、井、孔、洞等特殊的地形地物,均应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二十条 向基础上安放设备,垫板尚未取出前,手指应放在垫板的两侧,严禁放在垫板的上、下方,垫板必须垫平、垫实、垫稳。对于头重脚轻及其他容易倾倒的设备和构件,必须采取可靠安全防护措施,垫实撑牢,并应设防护栏和安全标志牌。

第二十一条 安装吊顶内线照明线路时,不得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声板上行走或堆放材料;因作业需要行走时,必须铺设脚手板;有触电危险的照明设施应采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

第二十二条 从事剔槽、打洞作业的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锤柄不得松动,錾子不得卷边、裂纹。打过墙、楼板透眼时,墙体后面,楼板下面不得有人靠近。

第二十三条 在平台、楼板上用人力弯管器煨弯时,应背向楼心,操作时面部要避开。大管径管子灌沙煨管时,沙子必须用火烘干后灌入。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时,上下要错开,不得在同一立面进行交叉作业。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停留。

第二十四条 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出。二人穿线,应配合协调,一呼一应。高处穿线,不得用力过猛。

第二十五条 进行设备内部检查时,应使用安全行灯或手电筒照明,严禁使用明火。

第四章 装卸及起重作业

第二十六条 使用手推车装运物料时,必须保持车体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车;前后车距平地时不得少于2m,下坡时不得少于10m。向槽内下料时,槽下不得有人,槽边卸料,车轮应挡掩,严禁猛推和撒把倒料。

第二十七条 两人抬运重物时,上下肩要同时起落,多人抬运重物,必须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同起同落、步调一致、前后互相照应,并注意脚下障碍物。所抬重物离地高度一般以30cm为宜。

第二十八条 运料车辆未停稳前,严禁随车人员下车。材料应按次序装卸、码放齐整,禁止以抛掷方式装卸材料。车辆倒退时,指挥人员应站在槽帮的侧面,并且与车辆保持一定距离,车辆行程范围内的砖垛、门垛下不得站人。

第二十九条 装卸搬运危险物品(如炸药、氧气瓶、乙炔瓶等)和有毒物品时,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操作,轻拿轻放,不得互相碰撞或抛扔等,避免剧烈震动。

第三十条 搬运配电柜时,应有专人指挥,保持步调一致。多台配电盘(箱)并列安装时,作业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箱)的接合部位,不得触摸连接螺孔及螺丝。

第三十一条 用井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输时,零散材料应码放整齐平稳,运长料不得高出吊盘(笼),同时必须采取防滑落措施。

第三十二条 设备开箱检查清点时,必须清除箱顶上的灰尘、泥土及其他物件,拆除的箱板应及时清理码放在指定地点。拆箱后,未正式安装的设备与构件必须用垫物垫平、垫实、垫稳。

第三十三条 拆卸设备的零部件,应放置平稳,装配时严禁将手插入连接面或探摸螺栓孔。

第三十四条 在吊车、倒链吊起的部件下检测、清洗、组装时,应将链子打结锁止,并且用道木或支架垫平、垫稳,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操作。

第五章 高处平台作业

第三十五条 高平台处的作业场所必须设置安全护栏、架设安全网,做好防雷接地措施,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系挂好安全带。

第三十六条 脚手板必须满铺固定,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使用的工具和零星材料应放入工具袋随身携带。

第三十七条 不能佩带工具袋时,工具和零星材料应装入袋中,用绳索起吊运送,严禁上下抛掷递送。

第六章 电气安装及调试

第三十八条 挖电缆沟时,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在交通道路附近或较繁华地区开挖电缆沟时,应设置隔离栏杆和标志牌,夜间设红色警戒标志灯。

第三十九条 人工滚运电缆时,推轴人员不得站在电缆前方,两侧人员所站位置不得超过缆轴中心。电缆上、下坡时,应采用在电缆轴中心孔穿铁管,在铁管上拴绳拉放的方法,平稳、缓慢进行。电缆停顿时,将绳拉紧,及时“打掩”制动。人力滚动电缆路面坡度不宜超过15°。

第四十条 汽车运送电缆时,电缆应尽量放在车厢前部(跟车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后面),并用钢丝缆绳固定。

第四十一条 必须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内容敷设电缆,并设专人指挥,架设电缆轴的地面必须平整坚实,支架必须采用有底平面的专用支架,严禁用千斤顶等代替。

第四十二条 人力拉引电缆时,力量要均匀,速度应平稳,不得猛拉猛跑,看轴人员不得站在电缆轴前方。敷设电缆时,处于拐角的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弯曲半径的外侧。过管处的人员送电缆时手不得离管口太近,迎电缆时,眼及身体严禁直对管口。

第四十三条 竖直敷设电缆作业,必须有预防电缆失控下溜的安全措施,电缆放完后,应立即固定、卡牢。

第四十四条 在已送电运行的变电室沟内进行电缆敷设时,电缆所进入的开关柜必须停电,同时采用绝缘隔板等措施;在开关柜旁操作时,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m(10kv以下开关柜);剩余电缆较长时,必须将电缆头进行绝缘包封,捆扎固定,保持绝缘强度,严禁电缆与带电体接触。

第四十五条 在隧道内敷设电缆时,临时照明的电压不得大于36v。施工前应清理地面,排净积水,必要时须进行气体检测,并加强通风,清除有毒有害气体。

第四十六条 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第四十七条 设备清洗、脱脂的场地必须通风良好,严禁烟火,并设置警示牌。用汽油做清洗剂,场地周围必须杜绝明火。如用热煤油,加温后油温不得超过40℃,严禁用火焰直接对盛煤油的容器加热(中间必须用铁板隔开)。用热机油做清洗剂,油温不得超过120℃。清洗用过的棉纱、布头、油纸等要收集在金属容器内,不得随意乱扔。

第四十八条 设备试运转前,应对安全防护装置做可靠试验,试运转区域应设明显标志,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必须按照试运转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交底)进行设备试运转操作,有条件时,应先用人力盘动,无法用人力盘动的大设备,可使用机械,但必须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加动力源,并遵照“从低速到高速,从轻载到满负荷”的原则,谨慎地逐步操作,同时做好试运转的各项记录。

第四十九条 电气调试时,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被调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专人看守或加锁,并悬挂警示牌。待仪表、接地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第五十条 电气设备或材料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验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第五十一条 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类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志牌,严禁合闸。

第五十二条 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严禁所有人员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测定后,必须放电,遇到雷电天气,停止摇测线路绝缘。

第五十三条 电流互感器禁止以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的方式进行。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操作人员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采用绝缘棒放电。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规定如有与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法令法规不相一致处,以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五十五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7篇 机电分包工程 施工配合管理措施

发展中心大厦机电分包工程项目经理部负责处理好各种关系,使之协调一致,以保证工程项目管理的正常进行。机电安装必须协调好本身给水、排水、动力、照明、通风空调等专业的交叉配合、与土建、装修单位的配合以及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配合。

一、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配合措施

1.我方将严格遵守合同,履行对建设单位的承诺,切实抓好工程施工质量和形象进度目标。

2.我方按照监理单位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要求,本着对建设单位负责的共同原则,积极配合监理单位一起抓好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3.建立完整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并在工作上与监理单位保持密切的联系,虚心接受监理单位在施工和质量管理工作上的指导和帮助。

4.每一个单位工程开工前,按规定日期提前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交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我方施工技术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并签证认可的条件下,才开工。

5.在施工前我方将认真编制好施工方案措施和作业指导书,并尽早提交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审查,认真接受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我们在施工技术方面的指导和帮助。对隐蔽工程施工项目有专题列项清单,并提交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备案,便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及时进行跟踪检查和质量验收工作。

6.与工程有关的施工图纸和安装技术资料在我方内部进行初步消化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好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工作。

7.由我方编制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必须经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确认后,才可以实施。

8.定期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供我方的施工计划和形象进度,参加由监理单位主持召开的各种施工协调会议,并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反映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包括设备、设计、施工问题等),使建设单位和监理能及时掌握工程动态,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和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9.每一个单位工程在安装和调试工作全部完成后,在正式移交前,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交单位工程竣工申请检查报告,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每一个单位工程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签证认可的条件下,才能进行移交工作。所有竣工资料在竣工后45d内移交给建设单位,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电子版竣工资料。

10.做好工程服务,在不违反设计原则和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对建设单位所提出的增加和变更项目,给予积极配合并及时完成。对建设单位委托的紧急的工作,可采取先临时通知,事后补办手续的方法进行工作。

1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建设单位发现并提出的施工问题(包括施工管理、技术和质量问题等),各级人员做到高度重视并认真对待,不得轻易放过,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以确保在施工过程中不再有同样的问题发生。另外对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各种施工质量检查活动,我方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对检查后所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处理,整改完后,请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确认和签证。

12.严格按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要求进行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工作,需监理单位进行质量验收的施工项目,在报验前必须按要求完成内部三级质量验收工作,报验时向监理单位出示有关三级质量验收签证单和技术记录。监理单位有权对1~3级质量验收项目进行抽查,为此,我们要在工作上给予积极配合,并虚心接受监理单位提出的意见和要求。

13.对参加本标段建设的焊工、电工、起重工、质量检验人员等,均做到持证上岗,并将以上人员的合格证书编号,复印后提交一份给监理单位,以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14.对监理单位在日常工作中所提出要求进行检查的项目,我们都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并给予工作上的方便。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等方面提出的各项指导性意见和要求,我方立即进行答复和整改,直至符合监理单位提出的要求为止。

15.工程所有与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来往的文件资料均按iso-9001标准中的文件和资料控制规定进行,以有利于监理单位进行标准化管理并保证资料的可追溯性。

二、与土建总包、装修单位的配合措施

1.我公司将遵守总包单位的有关施工管理规定和要求,服从总包单位的协调管理,本着对建设单位负责的共同原则,积极配合总包单位一起抓好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2.在开工前,与总承包单位协商具体的施工时间表,作出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表,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

3.与土建总包、装修单位一起做好施工图的会审工作,提高图纸会审质量,尽最大可能减少现场设计修改,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4.在施工前,对需要土建总包单位协调配合的项目列出清单,提交土建总包单位备案,并与土建总包单位一起协商,制定出各交叉工序的施工顺序及作业时间,便于与总包单位的施工协调。

5.重视预留预埋工作,建立混凝土浇灌前的土建、安装会签制度。

6.定期向总包单位提供我方的施工计划和形象进度,参加由监理单位主持召开的各种施工协调会议,并以书面形式向总包单位反映工程进展情况和需要协调的问题,使总包单位能及时掌握工程动态,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和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7.在装修施工前,向装修单位提交需要协调配合的项目列清单,并与装修单位一起协商,制定出各交叉工序的施工顺序及作业时间,便于与装修单位的施工协调。

8.如果因土建或装修单位的原因,工期拖后,我们将增加人力,实行两班倒,以确保我方工期节点的按时完成。

三、内部各专业的配合措施

1.严格图纸自审、会审制度。由项目总工牵头、工程部负责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及工长进行图纸自审、会审工作,提高自审、会审质量。会审时,应核对各专业管道水平位置、标高及立管的轴线位置,防止各专业管道的空间交叉,尽最大可能减少现场设计修改,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2.遵守机电各专业的改动原则:有压力的管躲无压力的管,管径小的管躲管径大的管,管径大的管躲通风管。无压力的管包括:污水干、支管、雨水管、空调系统的冷凝水管。

3.由工程部制定各专业交叉工序的施工顺序及作业时间节点,使各专业按照工序安排、有序地进行施工作业。

4.坚持周例会制,在安装高峰期实行每天碰头制,使各专业的配合问题及时解决。

5.做好设备试运转及系统调试的配合。设备试运转应由电工先将电机单试合格;设备试运转时以设备钳工为主,电气配后,组成有各工种参加的调试小组,统一安排试车调试工作。

第8篇 机电工程施工 安全管理措施

机电工程具体的安全管理的意义、相应的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措施在总的施工、管理方案中已经有具体的体现。因此,在这只是根据机电工程施工的专业性特点重点强调以下内容:

(一)各分包队伍进场后及时进行进场教育,并签定安全管理协议,遵守总包的规章制度、服从总包的管理。

(二)同时对于机电工程突出“用电管理”,每个在现场施工的队伍必须在进场时与总包签订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并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执行及落实。

1、机电工程施工中“人”的安全管理

(1)机电工程中,其设备所需电源一般为220v电源。因此,要求,机电分包队伍接引电源时应严格小心,必要时,应由总包安排现场专门临电电工进行接引。

(2)机电施工压接线时,不得带电作业。一防止电击、电伤人事故的发生;二防止设备因接线失误、错误而烧毁。

(3)机电施工中的临时电源必须由总包现场的临时持证电工接引,不得私自拉接。

2.机电工程中,因为设备的重要性,应着重注意“物”的安全管理,即设备的安全管理。

(1)设备进场未安装时应单设库房,不得随意摆放;

(2)设备安装应在具备条件时进行,禁止在交叉作业高峰时进行安装;

(3)设备压接线时,不得带电作业,防止设备因接线失误、错误而烧毁;

(4)设备安装完、测试完后应及时与总包进行交接,由总包成保人员统一看护。同时各分包施工队伍应严格看护管理。不得存在“交由总包后,分包不再负责”的现象。

第9篇 机电安装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机电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安全及文明标化施工目标

配合土建单位创建省级'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双标化工地,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1‰以内。

安全及文明标化管理体系

作为机电承包商在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包括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和骨干力量,坚决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标化的要求进行管理,建立各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管理体系。

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1)三级教育制

对新进场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教育、工程项目教育、岗位(班组)教育,同时将教育内容和现场工作时间等登记入卡。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经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人应掌握本工种的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合格。特殊工种如电工、电焊工及起重工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方能持证上岗。

3)安全技术交底制

工程开前,应编制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对安全隐蔽较大的施工如:垂直运输、管井施工、设备吊装、电气调试,洞口临边、临时用电、施工防火,安全防护等进行重点交底。每道工序施工前也应编制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受交底者履行签字手续,并组织认识学习,生产中要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执行。

4)专题方案制

大型设备运输、安装编制专题方案,施工班组每天上班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说明班组的施工任务、施工部位、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定期不定期抽查,并制订奖罚制度报业主、监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5)安全例会巡查制

项目经理每周六(或在业主、监理例会同一天)主持工地安全例会,对整个施工现场及职工生活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并对例会和巡查均写出书面会议纪要和巡查报告和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安全负责人按时参加业主组织的安全例会,

6)完善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

建立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组,负责日常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安全监督检查组坚持每天一次的安全巡视及一般障碍物的排除。督促施工人员使用好'三宝'和纠正违章操作,夜间施工的路灯照明管理,'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检查,检查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设置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告示文,安全操作牌。高空作业人员应作定期检查,随时系好安全带。检查使用土建脚手架柱情况并及时与业主联系。

7)现场安全用电制

现场照明一般场所采用220v 电压。危险、潮湿场所以及手持照明灯具,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胶质线。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上;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子,一般应离地4m 以上,机动车道为6m 以上。配电箱应有门、锁、色标和统一编号,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电箱内应设置合适的漏电保护器及合适的总熔线、分熔丝、分开关。金属壳电箱应作接地或接零保护,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大容量电箱上进线加滴水弯。支线绝缘良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接地体可用角钢、圆钢或钢管,其截面积大于48m

第10篇 机电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一)项目部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综合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操作制度,以及各级领导、各级职能科室、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对安全工作应负的相应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项目经理是项目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组织工作,

主要职责是:

——确定安全管理目标,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机构各级的管理贵任和权利,依据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高度重视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进行安全生产的宜传教育工作。

——开展危险源辨识和安全性评价,组织安全检查,处理安全事故。

二、安全生产资任制的落实

(一)项目经理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组织并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机械设备、设施验收等各项制度的实施。

(二)项目总工程师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参加并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审批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工程中所涉及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三)工长(施工员)对项目部的分承包方(劳务队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针对工程施工特点,向项目部的分承包方(劳务队或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履行签字确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四)安全员负责按照有关安全规章、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五)机电安装工程的项目经理,要主动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对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执行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制定落实好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承担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分承包方的劳务队长或班组长要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每天做好班前教育,并履行签字手续,把安全生产的责任分解到每个职工身上。

机电施工管理制度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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