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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范文【16篇】

发布时间:2023-12-02 19:03:01 查看人数:68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范文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安危、人民幸福的大事,为强化各岗位人员思想意识,提高队伍素质,维护公司信誉和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方针,特定本制度,望各施工单位自觉遵守执行。

一、 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1、 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工种(专业)的操作规程、技术规范。

2、 实行统一领导、逐级负责制,严明劳动纪律和明确工作职责,各工作岗位的员工必须服从各工种、各专业负责人的领导,各工种、各专业的负责人服从工地项目负责人的领导,工地负责人服从分公司领导。各岗位员工对本班次工作面内的工作负责,各专业、各工种的各级负责人对本施工范围的生产过程负全面责任,工地项目负责人对本工地的施工过程负全面责任。

3、 强化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施工技术交底和“三检”制度,实行层层责任制,谁出问题谁负责责任,并且落实到每个岗位责任人。

4、 施工过程中,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按技术规定的现象:

a、 泥工:项目部分项验收,及适时抽验如有未按技术规定施工的现象罚款一次,一处罚款500-2000元不等。

b、 其他:参照有关规程、规范中的要求执行,施工工艺参图纸。

c、 外墙挂网、喷浆等系列施工工艺参项目部所发指令。

5、 施工过程中因技术原因在工程结构或实物上造成质量缺陷的现象:

a、 泥工:造成内外墙空鼓、脱落、混凝土落震等。

b、 其它:参照各有关规程、规范及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要求进行考评。

c、 按每处计算,甲方处以乙方每不低于2000元罚款,造成返工或质量事故的,乙方应负责因返工引起的一切经济费用和法律责任。

6、 对于技术过硬,工程质量一贯保持优良的先进施工队伍或个人将实行优质优价,对在施工过程中能按规范及合同的各条款要求圆满完成任务的班组或个人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按项目部奖励执行标准,由甲方直接奖至班组或个人。

二、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安全三级教育”制度,严格执行各工种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技术法规等各种规范。

2、 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外出超过半天(包括半天)必须向项目组书面请假并获批准,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并负责由此引起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 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及正确使用劳保用品,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4、 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赤脚、赤膊上岗,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5、 严禁酒后上岗,不准攀越外架,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6、 严禁随意移动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7、 严禁非专业、非专职人员随意开启机械、电气设备,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8、 高处作业,不准在架上嬉闹和向架外打砖或抛物,违者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9、 上岗时应先检查本范围内(机、电、架等)的各种安全措施是否可靠良好,有问题及时处理或书面上报甲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经济费用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10、 实行层层责任制,要落实到每个岗位责任人,各工种、各专业负责人应对本工种、本专业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对遵守上述各条款并坚守岗位、无发生安全事故的先进个人给予表扬,先进班组甲方将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按该承包项目总完成工程量工资的1%计取)。对于违章作业且屡劝不改者,公司指令该工种负责人对其给予警告、罚款直至退场。

三、 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 文明管理“工完场清”是各工种、各专业、各岗位的基本职责,谁放的建筑废料谁负责清理运走,违者甲方另派其他单位协助,并按实付工资扣该班组的工程款。

2、 各工种、各专业每天下班前必须将各自工作面内的机具整理好,材料(如钢筋、木料等)

要分类堆放整齐,钢筋、木料、铁丝、钉要及时回收当班使用,锯屑、垃圾、场地要清扫,并及时将垃圾运出场外指定地点堆放,违者甲方另派其他施工单位清理,并按实付工资的3~5倍,扣罚该班组。

3、 使用机械或电气设备前每天要做好检查,使用后要清理、保养、润滑并按规定及时拉闸断电。如搅拌机、卷扬机、灰浆机等各种机械设备器材使用后要及时清理粘结在机身的灰浆和机械操作场地的杂物,违者罚款1000元,并负责由甲方另行聘请其他单位协助完成的工资款项。

4、 爱护公共生活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如有损坏或盗窃公司器材者罚款1000元,并追究一切责任。

5、 加强科学管理,按规定合理使用材料,不浪费、不滥用,违者罚款1000元和承担材料损失的经济责任。

6、 做好宿舍、食堂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工作,不留宿外来人员,

7、 不私接电源,违者罚款200元,并追究其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8、 不准打架、斗殴、赌博、酗酒、聚众闹事,违者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交当地公安执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9、 搞好个人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大小便及抛弃垃圾杂物,违者罚款100~500元,屡次劝告不改者,给予警告或清退出场。

10、 以上1~9条对于文明施工的先进个人和班组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故意闹事或盗窃、破坏行为造成不良后果者,将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其他规定:

1、 公司将参照本管理制度按年度对各班组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三方面的“三优班组”和“三劣班组”评比,被评为“三优班组”的,公司将按其结算工资总额的5%~10%予以奖励;被评为“三劣班组”的,公司将按其结算工资总额的5%~10%处罚,并予以清退(以上奖励或处罚款额均由甲方在与乙方进行工程结算时兑现或扣除

2、 本制度随同《协议书》一起实施,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制度未提及的事项,按各级政府颁布的有关文件及本公司的相关制度执行。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第2篇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每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值班制度

总承包项目经理及劳务队伍必须安排负责人员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3、安全纪律制度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均须佩带临时工作卡、统一工作服和安全帽,必须严格遵守工地劳动纪律,服从调配,接受安全人员指挥,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严禁酒后上班。

(2)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帽带。严禁赤脚、赤膊、穿高跟鞋、穿拖鞋进入现场。

(3)对机电设备及交通要道等的安全防护装置、防护设施、警示牌、安全标志牌、安全责任人牌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移动。

(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用电的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以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5)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施,严禁无操作证人员擅自开动,一经发现,严厉处罚。

4、安全教育制度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人,特别是刚参加工作的新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后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发给安全操作证,持证上岗。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由劳动部门和安检站发给安全操作证,持两证上岗。

(3)各分项工程必须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的签字。

(4)对操作新机具、新设备、采用新工艺,必须进行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才能正式参加操作。

5、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必须严格按'部颁评分标准'及'三个规范',即'一标、三规范'进行,每次检查做好记录、评分记分、总结。

(2)对查出的隐患要建立登记、整改、复查和销项制度,隐患消除以前必须进行可靠的防护措施,检查中如发现有紧急情况和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处理。

(3)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现场安全大检查,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班组长组成检查组,严格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每周进行一次中型安全检查,由安全员、施工员、班组长组成检查组,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做检查记录,并及时下整改通知,限期整改;每天进行安全员现场巡查安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灭安全隐患。

6、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的道路、上下水管、电气线路、材料堆放、临时设施的平面布置,都要符合安全、卫生、防火的要求,并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2)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灵敏、有效('一机、一闸、一漏电'),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各种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脚手架在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专项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严禁使用。

(3)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夏季要有防暑降温措施,雨季、台风季节将来前,应对临时设施、电气设备、防雷击的检修检查。

7、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各班组及班组间须经常组织班前安全活动,形成班组自检、班组之间互检、上道工序和下道工序班组交接检查的良好习惯,提高班组成员的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1)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可随时消灭不安全隐患。

(2)互检: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检查,可做到互相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3)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操作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及其它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无误或合格后方能交给下道工序使用。

(4)凡自检、互检、交接检等班前安全活动,必须要有文字记录。包括记录时间、地点、项目内容等,记录要清楚以备查验。

(5)各班组应定在每周一上班前一小时,以班组为单位总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分析本周安全形势及特点,进行重点部位、关键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要面面俱到。

8、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保证措施。总承包商、分包单位之间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我局并要求各分包均配备专职安全主任或安全员。

9、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伤亡事故发生,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对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应当组织人员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必要措施挽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漫延。

(2)伤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成事故调查小组,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公司主管部门对事故负责处理。

10、奖罚制度

周一安全例会、每周五安全巡查均写出书面会议记要和巡查报告,分发各分包,要求各分包对照存在的问题,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分包单位不执行会议纪要及巡查报告上的整改要求,安全主任将向该分包开据罚款单,每例至少1000元,在当月工程款中予以扣除。对于不按时参加安全例会和安全巡查的分包,每例罚款1000元。

安全施工管理部将全天巡查工地,对各种不安全生产、不文明施工的行为予以纠正、处分,情节严重者,当场开具罚款单,并向各分包书面通报批评。

对于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中出现的违反规定,不配合或配合不力现象,我局均按《安全文明施工违规罚款条例》予以处罚。

以上所有安全罚款,均存于专项安全文明基金,并在合同月报告中记录。对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表现优异的单位和个人,将从安全基金中拨出奖金予以奖励,做到奖罚分明,树立榜样。

第3篇 施工现场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1、脚手架必须针对工程结构,设置独立的安全施工方案,经审批后按方案施工。

2、脚手架的搭设必须按照国家《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之规定搭设。

3、架子工必须经过专业机构培训考核,持有效合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4、架子工在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警戒工作。

5、搭设过程中,必须及时做好脚手架安全防护。若栏杆未绑稳,有松动现象时必须及时固定好。下班前必须对脚手架及其周围检查,看是否有隐患存在,如有隐患要及时加固防护到位,方可下班。

6、脚手架搭设后必须经过施工技术人员、安全员、架子工班长等按“三步一验收”制度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交接使用。

7、脚手架必须有专人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有验收、维修记录。

第4篇 施工现场治安、消防管理教育制度

1、消防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将:“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贯穿到防火工作的全过程中去,项目经理是第一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任期内的消防工作。根据工程规模组织义务消防队,确定一名消防、治安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的治安、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加强用火管理,严肃法规,杜绝违章。

2、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实行封闭式管理,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

非施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不得随意将他人或亲属带入现场乱串或居住,现场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3、施工人员未经现场负责人或材料部门批准,严禁私自将现场的材料送给他人或据为己有,

无现场保卫部门和材料部门签发的出门证,不准将物品带出现场。

4、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执行防火安全交底制度,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用火安全。

5、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动用明火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并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

6、施工现场消防道路畅通,标志明显,按工程特点绘制消防平面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器材配备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保证器材灵敏有效。重要部位有明显防火宣传标志。

7、现场的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动,必须挪动的须经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批准,违者按消防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8、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的要求,贵重、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物品要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库房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9、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服从现场人员的指挥,不得乱停乱放,场内必须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10、建立消防保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各种资料台帐齐全,逐级落实到人,随时接受上级领导监督检查。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和规定。

第5篇 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1.施工现场机械无论是租赁的还是自有的,必须确保设备的完好、安全、可靠,使用前须制订安全操作规程,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日常检查、维修、保养。

2. 施工现场要设置施工机械管理人员,对大、中、小型机械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及检查,保证施工机械安全运行。

3. 对施工现场租赁的塔式起重机、提升机及各种机械设备,出租和承租双方方应签订租赁合同,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委托安装单位拆装塔式起重机时,还应签订拆装合同。

塔式起重机的拆装单位资质、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等材料及设备统一编号、检测报告等应一并存档。

4. 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规范要求安装,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施工现场对机械设备应以使用和保管并重为原则,按照“十字方针”(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定期进行保养工作。

6. 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转动部位必须安装防护罩,在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人监护。

7. 施工现场按规范搭设机械设备工作棚,流动设备必须做到防雨、防潮、防咂并放置在坚实干燥的地方。

8. 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信号等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

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9.大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上岗作业,严禁施工机械超负荷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禁止施工机械带病作业。

10.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机械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

11.班组操作人员须每日进行一次机械安全检查并做好交接记录,项目部每周进行一次机械安全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12.施工机械必须专人操作、管理、非操作人员严禁使用,专业工程师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培训,使其了解机械使用性,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不得违章操作。

13.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服从安全要求。

第6篇 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机械无论是租赁的还是自有的,必须确保设备的完好、安全、可靠,使用前须制订安全操作规程,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日常检查、维修、保养。

2.施工现场要设置施工机械管理人员,对大、中、小型机械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及检查,保证施工机械安全运行。

3.对施工现场租赁的塔式起重机、提升机及各种机械设备,出租和承租双方方应签订租赁合同,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委托安装单位拆装塔式起重机时,还应签订拆装合同。塔式起重机的拆装单位资质、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等材料及设备统一编号、检测报告等应一并存档。

4.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规范要求安装,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施工现场对机械设备应以使用和保管并重为原则,按照“十字方针”(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定期进行保养工作。

6.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转动部位必须安装防护罩,在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人监护。

7.施工现场按规范搭设机械设备工作棚,流动设备必须做到防雨、防潮、防咂并放置在坚实干燥的地方。

8.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信号等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9.大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上岗作业,严禁施工机械超负荷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禁止施工机械带病作业。

10.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机械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

11.班组操作人员须每日进行一次机械安全检查并做好交接记录,项目部每周进行一次机械安全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12.施工机械必须专人操作、管理、非操作人员严禁使用,专业工程师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培训,使其了解机械使用性,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不得违章操作。

13.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服从安全要求。

第7篇 建设施工现场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对建设、施工现场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预防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建设项目环保安全部负责对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实行统一的综合、监督管理,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和事件进行教育、批评,严重的除承担相应法律、行政责任外,报公司环保安全部、以及相关部门进行相应经济处罚,并责令其整改。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3、各施工单位需配备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职业卫生工作,明确职责。

4、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5、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经费应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职业卫生规范要求,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批文。

7、建设项目施工完后,在试运行12个月内须做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8、在发包合同的签订中,应当有职业卫生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9、各部门、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教育,督促作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10、建设项目工程部对发包的项目,应要求施工单位与施工人员签订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告知合同。施工单位应将施工过程中,施工中使用的材料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职工,并以书面写明。

11、各部门、施工单位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符合防止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护服、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绝缘鞋、防毒面具等)。施工中作业人员应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建设项目环保安全部负责不定期检查防护用品的佩戴、使用情况。

12、对易发生急性中毒和其他急性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作业单位应设置报警设施,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制定专项施工措施、应急措施。

13、若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建设项目工程部、环保安全部提出申请,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得到同意后,方可按批准的计划进行;施工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尽可能远距离操作;在安装放射源处,划定范围,拉好警戒线、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

在建设有放射性物质的工作场所中,以及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过程中需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施工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

14、在采购设备和材料时,采购单位应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对确实需要使用存在有职业病危害设备和化学材料的,应该注明其成份、性能、安全操作规程、维护和使用方法,并应提供相应的防护和应急措施。

15、各部门、施工单位应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防止有害、有毒物的跑、冒、滴、漏,要采取通风法、排毒、降噪、隔离等技术性措施来降低或消除生产性有害因素。

16、对施工、试生产现场易产生粉尘、焊接弧光、噪声、苯、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各作业单位在作业时应及时监测,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杜绝违章作业,采取轮流作业,杜绝作业人员超时作业。

17、施工单位应加强水泥等易扬尘的材料存放处、使用处和道路的扬尘防护,在易扬尘部位设置警示标志,道路及时洒水,清理路面。给施工作业人员提供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杜绝施工人员超时作业。

18、各施工单位应将建筑垃圾及时清除,施工现场机件、物品摆放规范,施工项目结束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不得将建筑垃圾堆放在工业垃圾池,不得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保持现场整洁。

19、生产布局应符合《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gbz1-2002,有毒与无害作业须分开。

20、该工程设计单位应严格按卫生行政部门审批通过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设计;项目工程部应严格按照设计专篇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与设计相符,项目检验部、生产准备部和监理公司应当检验、核对职业病防护设施、措施是否有效。

21、在土建、安装、试车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置其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等警示标识、标牌和中文说明。

22、作业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未经岗前体检、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23、高温季节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避开高温施工,并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用品。女职工在孕期、经期、产期、哺乳期,禁止安排其重体力作业。

24、建设项目试生产前,试生产准备部应对该项目工作岗位职业危害暴露情况进行评估,并建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防止事故发生。

25、在该项目试运行阶段,生产准备部应将试运行中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及时通报项目各部门,对试产中存在的问题项目部应及时整改。

26、施工单位在施工时,未采取相应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项目部将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各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应予以整改回复;对查出存在职业卫生隐患的单位,下发整改书后仍不整改的,将根据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27、项目计划协调部负责提供相关职业卫生资料,交档案管备案。

28、各部门、施工单位应将职业卫生管理资料统一成册,分类管理、逐一归档。

第8篇 施工现场奖励与惩罚管理制度

一、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部门和个人,应当给

予荣誉或物质奖:

1、 认真执行本条例,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取得显著成绩的;

2、 在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3、 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二、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教育不改的,应给予处罚:

1、 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 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 发现有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或不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而发生事故的;

4、 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者嫁祸他人的;

5、 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6、 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解决安全隐患和治理尘毒的要求,造成事故或使职工继续在尘毒作业环境下从事生产,导致病的;

一、 处分包括行政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要追究行事责任。

二、 先进项目部、科室、个人必须是贯彻本条例,搞好劳动保护和坚持安全生产的模范、几年万人死亡率超过一点五的,负伤频率超过36‰的,当年不能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第9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化,保证施工现场用电安全,制定此制度。

1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用电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1宿舍照明不得乱拉接线,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

1.2仓库、食堂等场所不得擅自安装照明器具,若需要增加时,必须经现场电气技术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业电工完成。

1.3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子,室内不得使用功率大于100w的灯泡。

1.4现场使用设备(除固定设备外)在使用时必须设置三级开关箱,不得强迫电工将使用设备、器具的电源线直接接在远离设备的二级配电箱上。

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合格证和资质证明不全的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6开关箱应直接控制用电设备。开关箱与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与分配电箱的距离不得大于30m.开关箱内安装漏电开关、熔断器及插座。电源线采用橡套软电缆线,从分配箱引出,接入开关箱上闸口

1.7每台用电设备都必须设置独立漏电开关,严禁用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的电气设备(包含插座)。

1.8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开关箱亦不得平放在地上或倾斜放置,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5m.

1.9施工用电源线、设备线不得有破损,有破损处必须包扎良好,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1.10现场使用设备及三级箱的电源线不得在钢筋或地上拖拉,电缆导线必须用木方、绝缘导管或绝缘皮保护,以防电缆、导线绝缘破坏而伤人。

1.11各设备、线路、开关箱存在问题时或使用不方便时,不得擅自处理,必须报告电气专业管理人员,并由电工及相关设备维修人员处理。

1.12用电人员应做到:

?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若发现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线和开关箱存在问题,应及时报告电气专业管理人员,并由电工解决。

?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

1.13电箱管理规定

?非电工人员,严禁乱接电气设备。

?工作人员使用各种电器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

?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操作证人员进行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更不准强令电工违章作业。

?专业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用电行为,有权向安全部门报告。

?电箱安装就位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4现场使用移动照明时,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电缆、导线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灯具需要安装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离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m以上。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并经电气技术员同意,并安排专业电工完成。

1.15在下列情况工作时,必须由专业电工安装低压照明,不得擅自乱拉接线:现场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灯,室内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湿的作业环境,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工作手灯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

以上规定必须严格执行,违者每条罚款100元

2常用机具及操作人员应达到以下操作要求:

2.1电焊工

2.1.1金属焊接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外埠来京从事电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明,并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焊工严禁进行电焊作业。

2.1.2操作时应穿电焊工作服、绝缘鞋和戴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系安全带。

2.1.3电焊作业现场周围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1.4雨、雪,风力五级(含五级)以上天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后应清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

2.1.5操作前应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焊机外壳保护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等,确认安全合格方可作业。

2.1.6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内、运行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内以及受力构件上焊接和切割。

2.1.7在密封容器内施焊时,应采取通风措施。间歇作业时焊工应到外面休息。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焊件隔离。焊接时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熟知焊接操作规程和抢救方法。

2.1.8施焊地点潮湿或焊工身体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湿时,严禁靠在带电钢板或工件上,焊工应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

2.1.9焊接临时接地线头严禁浮搭,必须固定、压紧,用胶布包严。

2.1.10操作时遇下列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改变电焊机接头时。

?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时。

?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

?更换保险装置时。

?工作完毕或临时离操作现场时。

2.2.1.11高处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并系在可靠的构架上。

?必须在作业点正下方5m外设置护栏,并设专人监护。必须清除作业点正下方区域易燃、易爆物品。

?必须戴盔式面罩。焊接电缆应绑紧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业。

?焊工必须站在稳固的操作平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有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

2.2.1.12操作时严禁将焊钳夹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将焊接电缆挂在脖颈上。

2.2.1.13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焊把线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

2.2.1.14焊接电缆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2.2.1.15焊把线不得放在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缝旁。不得碾轧焊把线。应采取防止焊把线被尖利器物损伤的措施。

2.2.1.16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和把线分开。并确认火已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2.2.1.17电焊机必须安放在通风良好、干燥、无腐蚀介质、远离高温高湿和多粉尘的地方。露天使用的焊机应搭设防雨棚,焊机应用绝缘物垫起,垫起高度不得小于20cm,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2.2.1.18电焊机必须设单独的一机一闸箱,箱内必须是漏电开关。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二次线焊把线长度应不大于30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必须安装可靠防护罩。

2.2.1.19电焊机的外壳必须设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2.2.1.20电焊机焊接电缆线必须使用多股细铜线电缆,其截面应根据电焊机使用规定选用。电缆外皮应完好、柔软,其绝缘电阻不小于1mω20)焊钳和焊接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焊钳应保证任何斜度都能夹紧焊条,且便于更换焊条。

?焊钳必须具有良好的绝缘、隔热能力。手柄绝热性能应良好。

?焊钳与电缆的连接应简便可靠,导体不得外露。

?焊钳弹簧失效,应立即更换。钳口处应经常保持清洁。

?焊接电缆应具有良好的导电能力和绝缘外层。

?焊接电缆的选择应根据焊接电流的大小和电缆长度,按规定选用较大的截面积。

2.2打夯机操作要求

2.2.1打夯机械的操作手柄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2.2.2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鞋、手套、两人操作、一人打夯、一人负责整理电缆。

2.2.3夯土机械必须装设防溅型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小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

2.2.4夯土机械的负荷线应采用橡皮护套铜芯电缆,其电缆长度应小于50m.

3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安全要求

3.1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必须安装隔离开关,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漏电保护器。

3.2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选择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应符合gb1169―74《通用橡套软电缆》的要求,其中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线。

3.3施工现场优先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开关

3.4在狭窄场所施工,优先使用带隔离变压器的ⅲ类手持电动工具,如果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型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开关或漏电开关装在狭窄场所外边并应设专人看护。

3.5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侯型的橡皮护套铜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3.6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接线牢固

3.7分包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总包方电气专业及安全检查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现场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问题的整改,总包方有权利和义务对分包方及人员进行教育和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

第10篇 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1、机械管理员应当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检,并作出记录。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2、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必要时进行荷载试验,并按额定功率进行调试、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查。

3、每周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

(1)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或部件是否有效;

(2)动力装置、传动和制动系统是否正常;

(3)润滑油是否足够、冷却系统是否正常;

(4)绳索、链条及吊铺具等有无超过规定标准的损伤;

(5)控制电路与电气元件是否正常。

4、每天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

(1)运行、制动器等是否运转正常。;

(2)有无异常的振动或者噪声;

(3)安全连锁开关等是否完好。

5、在日常维护保养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挡板和损坏起重机械的安全附件,应保持起重机械的整洁和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6、起重机械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发生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事故,停止使用1年以上重新启用或经过重大维修、改造等情况,应当经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11篇 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制度范本

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

一、现场勘探;

二、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三、进行负荷计算;

四、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五、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六、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4、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临时用电施工的依据。

5、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6、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履行第2.1.5条规定手续,并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7、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8、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一、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二、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三、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四、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五、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一、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二、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三、技术交底资料;

四、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五、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六、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七、定期检(复)查表;

八、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10、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并于临时用电工

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11、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时间:施工现场每月一次;基层公司每季一次。基层公司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

12、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第12篇 施工现场落手清管理制度

一、 施工现场管理班组落手清工作是搞活经济好项目部场容场貌的基础,也是安全生产、提高工效、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因须发动班组,抓好班组管理,按各工种班组操作落手清标准进行定期考评并与奖罚挂钩,在提高班组操作素质的基础上,使班组自觉地按照各自的管理标准操作落手清工作,以保证场容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 项目管理领导班子要有专人负责落手清工作的推行、检查、考核。由技术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实施具体的检查、考核,原则上谁签发任务单谁考核,一般由施工员负责。评分符合实际,不弄虚作假,扣分处注明原因,重实拒假,奖罚要分明。

三、 施工现场落手清工作的一般要求:

1、 施工班组必须做到边施工边清理,落地灰、钢筋、木料、扣件等及时清理回收,清理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倒在指定地点。

2、 楼层、道路、建筑物四周要求作到无散落的砼、砂浆、碎砖等杂物。建筑垃圾集中归堆,凡能利用的应作到就层就地破碎利用。

3、 班组使用的手推翻斗车、工用具、设备、周转材料、大模板等用后及时冲洗铲清按规定存放,注意保管。

4、 在脚手架上操作的施工班组,必须在操作完毕后及时清除脚手片上砼、砂浆、碎砖等杂物,不能影响其他班组区域落手清工作。

5、 落手清工作最根本要求是:“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13篇 项目施工图设计会审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开发项目施工图设计会审及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程建筑经济及档案管理,为工程结算提供真实、准确计算依据,实现工程签证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图设计会审

1、图纸会审的组织与程序:

a、由工程部牵头,预算部配合,组织设计部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参加。

b、会审前各方必须熟悉图纸,做好图纸预审工作。

c、工程部组织设计部门向施工单位交底。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结构特点、施工需求、技术措施和有关注意事项。

d、工程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及图纸中存在的总是和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

e、四方研究协商,拟定解决办法,由施工单位写出会议纪要,四方签字生效。

2、图纸会审内容:

a、设计图纸与说明是否齐全,有无分期供图的时间表。

b、各专业图纸之间和平立剖之间有无矛盾,标注有无遗漏。

c、设计与委托要球队、规划及配套要求是否有矛盾。

d、总平面与施工图的几何尺寸、平面位置、标高是否一致。

e、防火、消防是否满足。

f、建筑结构与各专业图纸本身是否有差错及矛盾。

g、预埋件、预留洞口是否清楚。

h、施工单位是否具备施工图中所列各种标准图册。

i、材料来源有无保证,能否替换。

j、地基处理方法是否合理,建筑与结构构造是否存在不能施工或不便施工的技术问题。

k、工艺管道、电气线路、设备装置、运输道路与建筑物之间有无矛盾,布置是否合理。

l、施工安全、环境卫生有无保证。

m、基础造型、结构选型、钢筋配置、砼标号是否安全、经济合理。

二、现场签证制度

1、严格按图施工,遵循施工规范及程序,施工中需签证的工程内容由乙方施工员、甲方工程人员、预算员及监理据实签证后报工程部由工程部部长审核签字。

2、工程签证要实地测量,验收准确,认真做好各种记录,做到真实、准确。

3、工程发生当时即做签证,不拖延、推诿,要在签证发生两天内转预算部。

4、工程签证须采用制式签证单复写,一式三份(由乙方、甲方工程部、预算各执一份),复印件无效。

5、预算人员接收工程签证后妥善保管,做为决算的依据。

三、本规定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四、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14篇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方针

一、各项目部、施工队领导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二、各项目部、施工队必须有保证工程质量的管理机构和制度,有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性的部位时,必须在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抓落实,保证每道工序和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自检自查,把好质量关,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必须经过公司质安员、建设单位工地代表和设计单位代表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工程隐蔽。

六、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化验、试验,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七、建立建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每个工地有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要根据工程进行的进度及时做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保证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公司质安员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第15篇 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一、严禁在禁火区动用明火或使用能产生火花的设备,若生产等需要动用明火的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应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

二、仓库或易燃周围和火灾危险性大的车间严禁电炉、煤油炉等炉具(生产性使用除外)严禁在仓库使用蜡烛照明。

三、炉灶、烟囱要和可燃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炉灶附近不准堆放易燃可燃物,使用炉火要有专人负责,人要离开时要将炉火熄灭处理好。

四、安装电器设备,必须由正式电工负责,不准乱拉或超负荷使用,不准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保险”装置,电线穿过构件要加套管,线头连接需牢固。

五、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内,不家用电气照明,必须安装时,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六、电、气焊接要由持证电焊工进行,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焊接盛放可燃物体容器时,应先将容器洗干净以防残留物燃烧爆炸。

第16篇 施工现场门卫出入管理制度

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凭工地发的“出入证”进出工地,来访人员须在门卫处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后才能进入工地,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工地,进入工地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2、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酒类、饭盒等物进入工地。

3、班组员工退场,须有工地领导书面批条才能放行,且要检查行李。

4、孕妇、小孩不准进入工地。

5、日常进材料要记录,外单位带进工具须做登记,出去时要批准、核对、注销后才能放行。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范文【16篇】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安危、人民幸福的大事,为强化各岗位人员思想意识,提高队伍素质,维护公司信誉和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方针,特定本制度,望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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