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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6篇】

发布时间:2024-02-05 06:00:08 查看人数:75

学校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学校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安全管理机构,校长主抓安全工作。

2、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领导的职责范围,实行安全工作领导负责制,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把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班、责任落实到每个班主任,与岗位职责挂钩,使全校上下形成合力,把各种安全工作制度、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创建平安校园。

3、全校师生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学习和生活习惯,确保学校健康、安全、稳定的发展。

4、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文明卫生习惯教育、纪律教育等养成教育,使他们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校园安定。

5、切实加强住校教师的生活、卫生、安全的管理,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水、防破坏,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和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极力为师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工作环境。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学校,以防事故发生。

6、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杜绝学生到小卖部买过期食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各班要严格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教育。

8、各年级按计划确需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参加活动时,事先要写书面报告,经教导处核实报校长审批后方可。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负责老师要事先实地勘查,制定安全方案,要有领导、有组织的带领学生外出活动。对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落实的场所不得前往。遇到各种集体活动需外出,领队老师一定要切实负责,安全措施到位,教育学生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防万一,保证顺利返校。

9、学校校舍维护及公共设施的维修与管理由总务处负责实施,要求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第2篇】雷湖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莲~山课件>

5、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路队安全制度

1、每天上午、下午放学时,路队辅导员及时清点人数,整理路队。

2、要放学补课,需得到家长的同意,谁补课谁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并整好放学路队。

3、辅导员必须准时到岗,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4、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三、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值月、值日领导要每天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总务人员要及时维修、维护学校设施设备。

五、饮水安全制度

1、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经常给饮水桶清洗、流毒。

3、教育学生有秩序地饮水。

六、课间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3、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七、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校长审批同意。

3、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2、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3、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电安全制度

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电源总闸安装的办公室人员在到校和放学时,及时开关闸刀。

十、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

3、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十一、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第3篇】某小学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档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工作计划部署档案、消防档案、重点部位档案、易燃易爆危险品档案等。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由保卫部门负责。安全档案应包括安全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部署,各种安全文件资料。

(二)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情况。

(三)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

(四)各种安全制度。

(五)各种安全设施、器材情况。

(六)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情况。

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记录,维修保养的记录。

(二)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三)安全检查、巡查记录。

(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五)安全情况、事件、事故及处理记录。

(六)奖惩情况记录。

(七)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情况。

【第4篇】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市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

第三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以下简称学校)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统筹和协调。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配备相应的人员、设施设备,落实专项经费,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其所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章 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责

第五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第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含其他学校主管部门)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对所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制定本地区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学校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及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年度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三)与下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签订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并考核其落实情况。 (四)督促学校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部门无力解决的整改项目及时上报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五)接受本级政府和上级部门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六)负责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处理的具体工作和一般安全事故处理的领导与指导工作。 (七)其它应由教育行政部门处理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学校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建立与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相适应的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责任和经费。(二)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学校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抢险预案。(三)制定本校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计划,落实年度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四)负责与本校各职能部门教职员工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有关人员,并考核其执行情况。(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各项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如实上报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

第八条 学校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任务:(一)定期排查校园危房,保证师生员工人生命和财产安全。1、学校要在建设、安全等有关部门指导下,从检查、鉴定、报告、排除等环节对本校危房进行认真彻底地清查。其重点为: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实验室、食堂、体育场馆、礼堂、俱乐部、锅炉房、燃气设施、厕所、围墙等。由有资质的部门出具危房鉴定书,逐一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危房档案,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学校教学及生活用房经有资质的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妥善安置学生。a、b、c级危房经维修、改造,经有关的部门鉴定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d级危房必须撤除,全面进行危房改造。 2、认真落实《安顺市教育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的各项规定,做好地质隐患点防范预案。

3、加强对校园内建设工程的管理,在校园内新建、改建、扩建教学用房,学校要与施工方共同制定安全管理措施,明确责任,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2、认真落实《安顺市教育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的各项规定,做好地质隐患点防范预案。

3、加强对校园内建设工程的管理,在校园内新建、改建、扩建教学用房,学校要与施工方共同制定安全管理措施,明确责任,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顺市学校卫生工作管理责任、责任追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规定》、《安顺市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督查评估细则》,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和传染病的防治工作,自觉接受卫生监督机构与防疫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1、学校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具备必要的卫生设施设备,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等有关证照,从业人员须经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经营。 2、学校要明确校级、中层领导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健全规章,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层层有人管,各项工作责任明确,具体落实。

3、校内食堂、面包房、小卖部、豆奶房等要证照齐全,强化生产、销售、保管等各个环节卫生质量的管理。中等、高等院校对校内饮食摊点负有 管理责任,校园内饮食摊点设置应经学校同意,并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坚决取缔校内无证饮食摊点。

4、学校对食品的采购、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等环节要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做到层层把关,层层监控,层层落实,将管理制度、工作责任落实到班组和具体责任人。

5、对大宗物品实行集中采购制度,对小宗物品实行定点采购制度,供货单位必须具备卫生合格的资质证明,提供的货物要同时具备质量合格证和卫生合格证。建立健全食品验收制度,坚持食品采购索证制度,严禁采购“三无”产品。

6、建立严格的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培训和体检,持有卫生监督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要立即调离。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食堂的操作间和仓储间。建立食品的24小时留样制度。

7、学校要根据本级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及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宣传与预防措施,杜绝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故的发生。

8、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本级卫生监督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品从业人员的专项培训组织工作。

(三)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1、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不乘违章车,不走违章路。

2、城镇学校和沿公路干线学校门前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积极与交通安全部门联系,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地处交通要道的学校,在学生上、放学人流高峰时段请交警值勤,加强交通安全。

3、有车辆的学校要加强车辆管理和对司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及时对车辆进行维修,按时对车辆进行年检、保养,杜绝车辆带病上路。

4、学校在举行各类活动外出时租借车辆及驾驶员要具备道路交通安全的相关资质,严禁乘坐超员超载的客车或货车,更不准乘坐农用车、拖拉机和违章载人、人货混装的货车。

(四)加强对教学实验所需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

1、采购危险物品实行专人负责制。必须到取得国家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买质量合格产品。不得购买过期或未作检验的产品;不得购买品牌和标志与有关规定不相符的产品;不得购买所装介质与包装说明不相符的产品;不得购买没有详细使用说明的产品。

2、危险物品要经过严格验收才能入库保管。保管室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根据各种危险物品的特性制作标签,分类摆放并注明明显的危险警示符号,妥善保管。严禁各类危险物品混装混用。保管室应配备相应的防火、防毒、防爆、防腐蚀器材。保管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物品保管室严禁兼作其它用途。

3、教学、科研、生产中领取使用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教学中使用危险物品应由实验室相关人员领取,在教师指导下分发给学生,实验仪器药品应由实验教师领取,实验完毕后应及时由教师亲自交还实验室。

4、储存有剧毒化学品的学校要将储存地点、数量、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并严格执行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放、双账本制度,如发生丢失、被盗情况要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五)做好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

1、建立学生集体活动报告制度,班级性集体活动要经过分管校长批准,年级性活动要经过校长批准,全校性活动要经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切实落实学生集体活动安全责任制。

2、冬(夏)令营和春(秋)游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学校运动会等学生集体活动要事先制定活动方案(含安全措施),经批准后进行。

3、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商业性活动。

(六) 学校要认真履行以下消防工作职责,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 建立“法人抓、抓法人”和“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签订消防责任书,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学校的特点,学校聘请公安消防教员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火灾逃生演练。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预防拥挤和踩踏事故的发生。

(七)切实做好校园网络安全工作。

1、学校上网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组织学生绿色上网,完善校园绿色网吧建设,应用网络管理手段,禁止学生登录色情、暴力、*网站。

3、建有网站的学校要对网上言论进行监控,禁止出现危害国家利益和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

(八)发展校办产业,开展勤工俭学必须做到“五不准”:不准生产经营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准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或其他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不准使用未达到安全标准的机器、设备及厂房;不准开办小煤矿或其它矿厂;不准组织师生到煤矿、化工厂等高危行业参加活动。

(九)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领导要立即到达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受伤害者的父母(监护人)。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学校要及时成立事故处理小组或指派专人负责事故的处理,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第三章 学校安全工作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第九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安全教育。学校应当以消防、交通、食品卫生、实验教学、课外活动、治安、防雷、预防地质灾害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列入教育计划,安排教学课时,并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进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增长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学校要针对安全教育开设相关课时,其中消防安全教育每学期不得低于2课时。

第十条 学校要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盗、防火、防灾、防病和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并形成制度。

第十一条 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应重视学生心理卫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导,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十二条 结合“普法”教育活动,利用电影、电视、广播、报纸、网络、黑板报和班团会和家长学校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知识教育,重点是安全工作的法制教育和自防自救教育。

第十三条 学校应定期对教学、生活、生产设施的管理、操作人员及安全保卫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把安全规范操作作为对其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四条 学校要把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纳入领导任期的责任目标,作为考核领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十五条 学校内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部门在具体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中,其它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第十六条 学校与校办企业在签订《生产经营合同》时,要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纳入企业目标考核范围,并抓好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七条 严禁将校内场地出租进行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严禁将校内及周边商业用房出租作为从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第十八条 做好校园内治安保卫工作,建立专群结合,人员防范和技术防范相结合的综合治安工作管理体系,加强门卫和巡逻制度。学校一旦发现校园周边有治安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 学校、家庭、社区以及全社会要从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出发,树立安全意识,努力做好各自职责范围的工作。改善环境与条件,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二十条 根据教育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学校(学生监护人)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情况存档备查,有器质性疾病学生的家长(监护人)应向学校提供学生健康情况证明,学校核查后应予以照顾。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校内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或要求保护人身或财物安全等情况时,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第二十二条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日常教学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有关规定,听从指导,服从管理。自觉维护校园的安全与卫生。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十四条 班级与学生组织的集体课外活动,必须经学校同意,按学校规定进行。学校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措施审查,条件不具备时不得批准,学生外出活动,除须经批准外,还须派专人领队,保证活动安全。

第二十五条 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灾害等安全事故时,在场师生员工在进行防卫、救助的同时,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处理。在校园内发生的,学校应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轻伤害和损失。

第四章 学校安全事故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学校安全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师生员工人身损害或重大经济损失(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责任事故。

第二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应承担责任。

(一)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或本省安全标准的。

(二)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的。

(三)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时,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未采取必要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的。

(四)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以及教具、文具或其他物品不符合国家和本省卫生、安全标准的。

(五)学校知道或应当知道学生有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未予以必要照顾的。

(六)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未及时采取相应救护措施致使损害扩大的。

(七)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八)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的。

(九)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学校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

第二十八条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发生学校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有关责任人,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第二十九条 对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人,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学校安全事故的信息报送

第三十条 在校内发生的学校安全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学校须立即上报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并立即逐级上报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部门,最迟不能超过2小时;造成人员轻伤或较大经济损失的,学校须立即上报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并立即逐级上报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部门,最迟不能超过6小时。

第三十一条 在校外发生的师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学校接到事故报告后,须立即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并立即逐级上报市、省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造成人员轻伤或较大经济损失的,学校须立即上报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校指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学校和经过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包括幼儿园、中小学、普通高校、各类中等专业学校。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生,指在幼儿园、中小学、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具有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成人高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教育机构中学习的全日制学生。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安顺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5篇】小学学校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用电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职工的安全用电意识,特制定安全用电管理规定。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使电力更好地为师生学习和生活服务,希望老师和同学们切实加强安全意识,不违章用电,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学习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1、办公室、教室用电必须做到人走灯灭,责任到人,杜绝浪费电能,控制长明灯,严禁在教室和办公室使用电炉、微波炉等家用电器。

2、严禁在空调,灯具、电扇、电视、配电箱等电器上悬挂覆盖饰品等易燃物品。多媒体设备、照明灯、饮水机等使用完后应及时关闭电源,避免引起火灾。

3、教室安全用电由班主任负责管理,电器设备的使用,必须由老师亲自操作,严禁学生开关电器和拆卸教室的电器接线、开关、插座等。

4、严禁用湿布擦洗电器,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 、凡电器或线路出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学校总务处或电工,严禁自行处置。

6、凡使学校电源的用户,统一用电表记量,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电表和接线,并对自己电表,表箱负有保护责任,发现有撬箱,毁表等窍电行为的,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7、要爱护学校用电设施,不得故意损坏。家属应对子女负责,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

8、学校每学期不定时对各班电器的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凡是出现电器破损、多媒体电教设备零件遗失或人为造成损坏的均由各班负责赔偿。

【第6篇】学校安全技防设施管理维护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技防设施,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针对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学校根据安全管理需要,在上级调拨的基础上自行购置,安装和配备必要的技防设备和用具。

目前主要配备的技防设备:

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在学校大门、侧门等出入口,教学楼上、校园内学生活动区域内安装录像监控设备。

2.防盗报警系统:在档案室、专用教室、校长室、财务室等安装入侵探测器。

3.110紧急报警装置:门卫室、校长室安装与区域报警中心联网的报警按钮。

4.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第二条 对安装的技防系统严格进行管理,确保其发挥有效防范作用。

(一)已经建成安装的技防系统,应当保证系统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

(二)技防系统所记录的图像信息资料及其他相关记录资料,留存时间不得少于15日;治安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图像信息资料及其他相关记录资料,留存时间不得少于30日。

(三)不得擅自删除、修改技防产品、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

(四)不得擅自改变技防系统的用途和范围;

(五)不得泄露技防系统的秘密;

(六)不得干扰、妨碍技防系统的正常使用;

(七)不得利用技防产品或技防系统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使用技防系统,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建立专人管理制度,机柜应上锁,钥匙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让无关人员接触、使用、改装该设备和图像信息;

(二)建立图像信息使用登记制度,对图像信息的录制时间、录制人员、用途和去向等事项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

(三)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四)不得擅自改变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用途和摄像设备的位置;

(五)图像资料应当按照规定期限留存备查;

(六)发现可疑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七)每日严格做好设备的设防、撤防工作,并及时记录情况。

(八)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该自觉做好保密工作,技术防范设施的相关数据和图像资料,未经上级部门和公安部门批准不得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 加强对技防系统的维护,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一)对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操作培训;

(二)加强日常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通知指定单位给予维修,及时排除故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三)确保图像信息画面质量清晰;

(四)建立应急处理制度。

(五)做好日常的清洁保养工作,定期除尘除灰,避免设备受潮、受撞击、受雷击等影响。

**镇实验学校小学部

【第7篇】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创造一个和谐安宁的教书育人环境,制定本制度。

1、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的观念,切实把“安全第一”

的思想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责任体制,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谁主管,谁负责,中层管理人员分工负责,基层人员岗位负责。

3、探索建立稳定有序的安全运行机制:

(1)在安排年度工作将计划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安排。

(2)在编排校历、园历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编排。

(3)每周工作安排时,安全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布置。

(4)在检查每周工作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检查,同步评价。

(5)在考核、总结全年工作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考核、同步总结。

(6)在全年工作表彰、奖励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表彰、同等奖励。

(7)校内、园内安全教育与教育、教学内容同等重要,教师、教材、课时、课酬等与教育、教学同等标准。

(8)校外、园外安全学习培训与教育、教学外出学习培训同样需要,同等政策。

4、坚持预防为主,坚持警钟长鸣,坚决落实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8篇】学校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用电工作,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使电力更好地为师生学习和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用电,人人有责。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用电设施,是每一个师生义务。

2、安装、维修应找电工,严禁在办公室、教室等场所私拉乱接电线。

4、禁止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启配电箱。

4、教职工、学生离开办公室、教室前要注意关闭用电器,节约用电。

5、禁止在吊灯的导线上悬挂任何物品。

6、电线断落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并及时找电工处理。

7、学校用电线路专人维护。

8、计算机网络教室、多媒体教室、教师办公室、行政办、总务处、教导处、厨房等由有关人员负责用电安全,出现安全事故相关人员赔偿损失。

9、发现电线短路起火时,要先切断附近的总电源,不准用水泼。

10、办公室严禁使用其它大功率电器。(如:电熨斗、电饭锅、取暖器)

【第9篇】某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的管理,由安全管理小组检查落实,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别制定以下措施。

一、交通安全教育

1、遵守公路、铁路交通规则,横行车行道要走斑马线,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2、不准在马路上或铁道线上追逐玩耍,不准穿越车行道和护栏,不准爬车、追车、拦车或抛物击车。

3、不满12周岁不准骑自行车上学。

二、水、火、电安全教育

1、无大人陪同不要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玩耍。

2、禁止学生玩烟花、爆竹、火柴、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3、不准随便按动学校或公共场所的电线、开关、插座。

4、郊游时不准携带火种。

5、学校后勤部门定期检查、维修、形成制度。

三、课间活动教育

1、禁止学生在校园及走廊上追逐打闹。

2、禁止推拉、及打架行为。

3、上、下楼梯靠右走、严禁攀越扶手、护栏。

4、到功能室上课、下课均排好队。

5、低年级小学生没有老师带领时不能到跑道边的沙地、单杠、双杠及有危险性的地方活动。

四、体育课、活动课安全教育

1、学生上体育课、活动课时要听从老师的指挥,按规定完成体育动作或活动课内容。

2、学生上体育课、活动课时衣服要宽松,不准佩带小刀、徽章或其它金属品、要穿运动服。

3、体育、活动课教师上课前要检查设施场地是否安全,教师要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工作。

五、劳动安全教育

1、合理安排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但不要让体弱多病的学生参加过重的体力劳动。

2、不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品、注意不用湿手、湿布触摸、擦拭电器、开关、电线。

3、劳动时应小心细致、搬放物品时应抬稳放牢。

4、在擦拭门、窗、风扇、光管时要注意安全。

5、要让学生注意绝对不能从高空抛物。

6、劳技课、教师应在上专业课前讲述与有关专业相关的安全知识教育。

7、劳技课场所有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如保健箱等。

六、校外活动教育

1、组织学生集体参加校外活动,一定要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批,要做到周密计划、严格组织、确保安全。

2、活动时,学生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要私自离队或到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活动。

【第10篇】学校安全管理制度3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三)

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负责检查各教室门窗关锁情况,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安全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二、护送学生制度

1、每天中午、下午放学时,班主任必须护送学生过马路至指定地点。

2、严禁将学生留下补课。

3、班主任和值班教师必须准时到岗,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三、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擅自脱离课堂及不按要求进行教学。

5、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到学生家长。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设备设施情况,并做好记录。

2、全体教职工要关注存在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3、学校要按要求、标准配置设备、维修设施、建设校舍。

五、饮水安全制度

1、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经常给饮水桶清洗、消毒。

3、教育学生有秩序地饮水。

六、课间管理制度

1、值周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并做好记录。

2、各班主任老师要监管学生的课间行为。

3、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赶、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4、严禁学生课间擅自出校园。

七、*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活动方案,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学校校长审批同意。

3、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教师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2、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3、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触及的一些不毒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电安全制度

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的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

2、教学过程中教师不要随意让学生做开启电源等工作。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安全。

十、节假日值班保卫制度

1、凡重要节假日必须由学校作出值班保卫安排,教职工有义务做好此项工作。

2、凡安排到值班的教师必须准时到岗、坚守岗位、加强巡视、做好记录。

3、严禁擅自脱岗、私自调岗。

十一、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台帐资料,确保安全工作有台帐。

3、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实行定期检查安全工作制度。

【第11篇】v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广大师生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由班主任、班干部为组员,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放在学校各项工作的首位,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三、定期召开安全保卫工作专题会议,提高师生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安全意识,增强防范意识。

四、学校班级利用升国旗、校会、晨会、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意识和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和安全自救能力。把防交通事故、防雷击、防溺水、防中毒等作为教育重点内容。

五、在学校门口及周边环境,设立安全警示牌。

六、每学期组织学生观看安全录像,写出安全保证书。学校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学生家长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组织学校师生进行安全知识竞赛。

【第12篇】区学校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1、要将“安全第一”的理念落实在安全资料管理工作之中,象管理教育教学资料一样管理安全资料。

2、学校安全资料分基层资料和单位资料两大部分。

3、基层资料主要包括敏感岗位记录、班组台账等常规流水资料,一学年一装订,就近留存在岗位和班组,作为工作的记录和检查的依据,以三年为期。

4、单位资料主要包括对应上级主管部门的计划、安排、总结,体现工作落实的检查、考核、奖惩等资料,一学年一移交,保存在档案室,年限依据档案资料管理。

5、移交档案室的资料应保持卷内文件齐全完整。收文应有正文、附件、办理结果;发文应有定稿、印本、附件;来往文书应有请示、批复;处分材料应有综合、旁证、个人交待和处理结果。

6、卷内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复在前,请求在后。各类案卷均要填写卷内目录。卷内文件要编写张次号。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签署完备。不准用铅笔、园珠笔(da型除外)和复写纸书写,并拆除卷内金属物。

7、案卷装订要整齐美观。标题一般应有作者、问题、名称,能反映卷内文件内容,政治上无误,文词上简明确切。封面填写要字迹工整清洁。

8、文件材料归档后,档案人员应本着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对案卷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编目、登记和统记,做到排列有序,并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编号。

9、资料管理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鼠、防潮等“五防”工作。

10、要坚持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检查、清理、核对工作,如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对破损或褪变档案应及时进行抢救。

11、档案库房要经常打扫,保持清洁,严禁将有害物质带入库房,每周检查一次火源。

12、调阅安全档案按照“档案查阅制度”执行。

【第13篇】z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奖惩制度

安全监督管理奖惩制度

1、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惩。

2、年初各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月奖惩制度。

4、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6、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7、奖惩标准由各学校根据自身情况制定。

安全监督管理台帐制度

1、各学校保卫(科)要建立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台帐。

2、台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值班记录;

(2)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台帐;

(3)危险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台帐;

(4)重点部位安全监督管理台帐;

(5)安全防范设施、器材安全监督管理台帐;

(6)特殊工种人员管理台帐;

(7)安全工作例会台帐;

(8)安全资金投入管理台帐。

【第14篇】一般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一、在安全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安全防治工作组直接参与、校委会值周人员协助、班主任具体实施的安全教育与管理网络,全方位、多角度地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与管理。

二、建立教育学习制度,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1、学校每学期举行三次校会,集中学习安全防护的有关知识,教育学生遵规守纪,确保自身的健康成长。

2、学校每学期邀请法制副校长到校上一堂法治教育课,教育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树立法律意识,引导学生改正缺点,完善自我。

3、学校根据季节变化进行及时的防溺水、防水、防雷电、防自然灾害等教育,定期检查管制刀具的收缴工作,进行必要的逃生演练。

4、周会课为班主任的安全教育主阵地,各班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处理各类问题,记录活动情况。

三、签订责任书,明确安全职责

1、每学期与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班主任安全工作职责,规范班主任安全工作的内容和方式。

2、学校与学生、学生家长、班主任共同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和管理要求,建立四位一体的安全教育与保护机制。

四、建立安全档案,规范各类安全资料。建立安全日志,如实记录每天学校综合治理、安全防治工作情况,积累经验,总结提高。

【第15篇】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三)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 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 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 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 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二、 课堂教学安全制度

1、 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 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 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 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三、 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 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 学校值日领导要每天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 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 总务人员要及时维修、维护学校设施设备。

四、 饮水安全制度

1、 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 经常给饮水桶清洗、消毒。

3、 教育学生有秩序地饮水。

五、 课间管理制度

1、 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 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3、 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六、 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 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 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校长审批同意。

3、 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做力所能及的工作。

4、 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七、 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 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2、 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3、 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八、 用电安全制度

1、 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 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 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九、 组织保障制度

1、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 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

3、 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 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十、 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 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 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 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 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 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 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第16篇】某中心学校安全管理总制度

为保证我学区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继续坚持“强化管理,重在预防”的安全工作思路,立足防范,强化监管,突出重点,深化整治,努力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确保校园平安。特制定本制度,要求全学区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及各班班主任

2、构建安全责任体系。从县教体局到各学校、学校各处室责任人、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生等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细化各自岗位职责,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抓落实、重点抓基层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形成学校全员抓安全的浓厚工作氛围。

3、健全安全考评机制。继续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县教体局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校长及相关责任人,将严格按照《上饶县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实行责任追究。

4、实行领导值周,教师值日制度,填写校务日记。

5、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6、不经学校同意,各处室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7、狠抓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学校要定期、不定期对学校校门、食堂、楼梯间、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学校新建、改建项目工地周边安全距离和安全防范的检查,大排查做到一月一次,小范围的排查做到一周一次,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进一步规范隐患台帐,并将《上饶县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月报表》于每月底及时上报县教体局安全综治股。

8、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及时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9、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加强校园防盗和门卫安全管理,加强对校内及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巡逻。学校必须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学校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

10、规范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工作。要全过程纪实性记录学校开展的安全教育、演练、培训、检查、整改等活动,如实填写学校安全检查台帐、例会台帐、安全工作日志、学校安全演练培训记录、校园监控与巡逻记录、来客登记记录、班级安全活动记录等。学校安全工作档案要规范并妥善入档保存。

二、德育安全管理

1、认真抓好安全教育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积极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做到有教材、有课时、有教师、有教案,通过课堂教学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确开学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周,放假前一天为安全教育日,针对新学期和假期开展不同主题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做到“四个一”:每天对学生有一个提醒、每周有一堂安全课、每月有一次主题班会、每学期有一次集中演练。各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开辟安全宣传阵地,及时充实、更新安全宣传内容,要通过出黑板报、播放光碟、案例分析等形式,开展团队活动、主题班会、校会等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创造浓郁的校园安全氛围,形成良好育人环境。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2、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室外课、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3)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4)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3、*、做操、放学的安全管理

(1)学校*、做操应由学校少队部负责统一指挥,保证*、作操的纪律。

(2)学校*、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排队退场,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4)放学时各路队负责老师应经常检查、督促该路队纪律,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如遇洪水在危险路段及时做好接送工作。

4、心理咨询安全管理

(1)要走进学生生活,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心理变化,重点要关注有心理障碍、关注有心理障碍、生理疾病、家庭变故、违规违纪、情感挫折和有异常心理或行为表现的学生,尤其要注意毕业班学生的心理状况。

(2)要开展经常性校园管制刀具收缴行动,开展管制刀具危害性和违法性专题教育,引导学生远离管制刀具。并及时排查处理师生矛盾纠纷,提高预警能力,有效防范校园暴力行为。

5、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认真搞好学校环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

病病源。坚持“每天早、晚二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强管理,特别对学校师生的用水、饮用水一定要符合标准。

6、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抓好治理工作。

(2)值周领导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学,低年级小朋友有序的由老师护送到校门口,让家长在校门口接小孩。

(4)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5)节假日、周六日,班主任、值日老师做好教室门窗、校门上锁,并由大门管理员关闭教室供电电源。

7、加强“三防”建设。进一步落实“三防”措施,安保人员要配足配强,监控设备要正常运转并能熟练使用,安保器械要充足会用。要继续加大技防力度并严格落实门卫工作制度,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好校园入口关,学校大门要做到随开随关,严格门卫登记制度,对形迹可疑人员要通报公安部门及时处置。

8、德育安全管理由分管德育副校长、政教处主任、大队辅导员负责指导督促。

三、学科课堂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要将思想道德教育和安全生命教育贯穿于教学活动之中。任课老师必须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的各项规范、按照学科教学要求,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确保学生安全。并要经常结合各学科特点和教学内容,有的放矢地对学生进行安全与生命教育。

2、任课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时间和工作纪律。要按时到达工作岗位或进教室上课(含分担的早读课、午自习课、学校临时调换的课时),不得迟到、早退、外出;上课时间不准接打电话;不得自行提前或滞后上课、下课。坚决杜绝缺岗、漏人和随便缺课、调课、串课现象。如情况特殊,确需调课的,必须经教导主任批准。

3、每节课任课教师必须清点班上学生的人数,认真核对学生出勤,若发现学生无故缺席或有异常情况,应立即询问情况、查明原因并及时和班主任取得联系。

4、上课期间,教师不准将学生拒之门外或滞留在办公室内,更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或回家。

5、上课期间,任课教师应加强课堂教学管理,预防并避免学生斗殴打架等严重干扰正常课堂教学秩序事件或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6、教师要依法施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应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不得讽刺、挖苦、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7、全体教师要严格遵守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随意提前或滞后上学、放学时间,特别是放学后更不得随意滞留学生。情况特殊或工作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必须报教导处主任同意后方可执行。节假日不准任何学生在学校学习和生活,更不允许教师在节假日为学生补课。

8、体育课应加强组织教学,体育教师要认真组织、合理安排、科学教学,坚持上下课集合制度,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要做好必要的准备活动和设施及器材的安检。教学活动中,要尽量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9、科学实验、微机、音乐、美术、社会实践等学科,教师要认真备课、严密组织、加强管理。对教学场地、器材、电路、药品等要进行详细检查,在确保没有任何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特别是使用具有一定潜在危险性学具的教学,一定要谨慎有序地组织好学生的活动,严格要求学生按照要领和规程进行规范操作,杜绝事故发生。

10、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11、节假日、更改作息时间时,应及时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告之家长。

12、学科课堂教学安全管理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导处主任负责指导督促。

四、后勤、校园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1、努力做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遵守建筑施工要求,设立相关安全警示标志,建警戒墙、拉警戒网,严禁师生越过警戒物到工地内围观、玩耍,确保施工安全。

4、负责管理饮用水的人员,要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卫生疾患的发生。

5、后勤安全管理由分管后勤副校级、总务处主任负责指导督促。

五、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首先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预见灾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学校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6篇】

学校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学校成立安全管理机构,校长主抓安全工作。2、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领导的职责范围,实行安全工作领导负责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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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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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学校成立安全管理机构,校长主抓安全工作。2、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领导的职责范围,实行安全工作领导负责制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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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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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中心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学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一、大门安全管理制度:1、上课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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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学校各职能部门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能,结合自身部门特点,把各自安全工作职能具体化,同时要形成校长负总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格局。2.学校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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