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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作业规程6篇

更新时间:2024-05-15 查看人数:71

服务中心作业规程

包括什么内容

1. 服务中心概述

2. 岗位职责

3. 服务流程

4. 客户沟通

5. 故障处理

6. 服务质量监控

7. 文件记录与归档

8. 员工培训与发展

9. 紧急情况应对

编制指南

1. 服务中心概述:明确服务中心的职能,包括但不限于接待客户、解决技术问题、提供咨询服务等。

2. 岗位职责:详细列出每个岗位(如客服代表、技术支持工程师等)的工作内容、责任范围及期望成果。

3. 服务流程:制定标准化的服务流程,包括客户接洽、问题识别、解决方案提供、服务跟踪等步骤。

4. 客户沟通:强调礼貌、耐心和专业的沟通技巧,确保有效理解客户需求并提供满意答复。

5. 故障处理:设定故障等级与优先级,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和时限,确保高效解决问题。

6. 服务质量监控:通过客户满意度调查、投诉分析等方式,定期评估服务质量并提出改进措施。

7. 文件记录与归档:规定服务记录的格式、保存期限和访问权限,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

8. 员工培训与发展:定期进行技能提升和业务知识培训,鼓励员工持续发展。

9. 紧急情况应对: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突发故障、系统中断等情况的处理流程,确保快速响应。

复审规定

1. 年度复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规程复审,以适应业务变化和技术更新。

2. 半年调整:每半年评估规程执行效果,针对不足之处进行微调优化。

3. 实时反馈:鼓励员工提交规程改进建议,及时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 专家评审:邀请行业专家或内部高级管理层参与规程修订,确保专业性和适用性。

5. 记录复审:每次复审后,更新规程文档并记录修改内容,以便追踪和追溯。

请注意,本规程旨在提供指导,具体操作应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应用。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解释,应及时向上级或相关部门咨询。

服务中心作业规程范文

第1篇 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2)

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二)

1.0目的

规范公共事务部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确保向住户提供优质的全天候服务。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共事务部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的管理。

3.0职责

3.1公共事务部主管负责安排值班与交接班工作及值班抽查工作。

3.2值班人员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值班与交接班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值班

4.1.1公共事务部主管每月底前编制完成下月《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公共事务部管理员依据《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进行值班。

4.1.2正常的值班时间为:17:30-次日8:30,节假日24小时值班。

4.1.3值班时的主要工作:

接待住户的有关咨询;

受理住户的求助;

负责住户服务中心的安全;

协调、调度各部门协同处理突发事件/

4.1.4值班期间处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时效管理的原则;

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

及时汇报的原则。

4.1.5管理员值班的纪律:

值班视同正常上班,值班员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

值班时发生/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应报公共事务部主管决定处理措施,重大问题公共事务部主管认为应报管理处经理决定的,应及时报告;

值班人员应在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电话;

有事不能值班,须向公共事务部主管请假,经批准后,由公共事务部主管安排其他人员顶班,未批准前,不允许私自调班;

值班管理员应保证通讯设施的畅通。值班热线电话原则上只允许接听,不允许拨打。

4.1.6值班时的权利:

有权根据事态的发展调动其他部门人员工作的权力;

有权采取临时有效的防护措施的权力。

4.1.7为确保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处经理、公共事务部主管、保安部主管、机电维修部主管在下班后或假期,不允许关手机或bb机,接到值班管理员的工作汇报后,应及时协助管理员解决问题,必要时要赶回现场处理问题。

4.1.8值班管理员应将值班期间工作处理过程详细的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值班记录》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本用完后,由管理处统一保管,保存期3年。

4.2交接班

4.2.1接班:接班人员提前5分钟赶到住户服务中心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接班人员清点岗位上所有公物,如:对讲机、灭火器、水瓶等,如发现损坏、缺遗应立即要求交接班人员说明物品去向并做好记录;

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检查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发现有异常则要求交接班人员作出解释,并做好记录;

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值班。

4.2.2交接:交接人员在交班前15分钟将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卓椅干净无灰尘、无杂物。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相关的工作证据;

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加班人员交待清楚;

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

一班情况下,交接人员应将本班的工作办理完毕后在行交班,重要的工作未处理完毕,不允许交班。

4.3公共事务部主管每天上班时检查值班记录并签名确认,值班人员应主动向主管汇报值班工作情况。

4.4本规程作为公共事务部员工绩效考评的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

5.2《值班记录》

6.0相关支持文件

第2篇 物业服务中心前台接待业主作业规程(15)

物业服务中心前台接待业主作业规程(十五)

1目的

统一接待业主的流程,规范操作步骤,明确岗位职责和要求,从而完善面向客户的沟通渠道,提高处理客户服务需求的能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服务)中心前台接待人员。

3职责

3.1前台接待员

3.1.1负责接待业主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服务意见或需求。

3.1.2负责对接待业主的情况进行记录。

3.1.3负责直接处理或转交责任部门处理业主意见或需求。

3.1.4负责跟踪处理业主意见或需求的完成情况。

3.2客服主管

3.2.1负责监督控制客户接待员处理接待业主情况的工作。

3.2.2负责对2天内未处理完毕的业主意见或需求进行跟踪处理。

3.3经理

3.3.1负责监督控制管理(服务)中心整体处理接待业主情况的工作。

3.3.2负责对1周内未处理完毕的业主意见或需求进行跟踪处理。

3.3.3负责对无法处理的事项进行关闭。

3.4其它责任部门

3.4.1负责处理相关责任范围内的业主意见或需求。

4作业流程

4.1客户接待员负责接待业主通过上门、致电或网上反映等各种渠道向管理部提出的服务意见或需求。

4.2客户接待员在《接待业主情况记录》上填写接待日期、业主姓名/联系电话、房号、事由;如有其它岗位接待业主后,须及时将接待业主情况告知客户接待员,由其填写《接待业主情况记录》。

4.3客服主管每天须对《接待业主情况纪录》上记录的情况进行审核。

4.4投诉类接待业主情况,按投诉处理作业规程操作。

4.5非投诉类接待业主情况,如果可以直接处理的,由客户接待员负责落实处理完毕,并将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记录在《接待业主情况记录》上。

4.6如果无法直接处理的,由客户接待员转相关责任部门处理,并由客户接待员负责跟踪处理情况。如果在2天内处理完毕的,由客户接待员将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记录在《接待业主情况记录》上。

4.7如果在2天内未能处理完毕的情况,转由客服主管负责处理。如果能在1周内处理完毕的,由客服主管将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记录在《接待业主情况记录》上。

4.8如果在1周内未能处理完毕的情况,转由经理负责处理。处理完毕后,由经理将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记录在《接待业主情况记录》上。如果无法处理的,由经理在《接待业主情况记录》上说明原因。

4.9经理每周一须对上周本部门《接待业主情况记录》进行审核。

5相关记录

_《接待业主情况记录》

第3篇 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

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

(二)

1.0目的规范公共事务部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确保向住户提供优质的全天候服务。

2. 0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共事务部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的管理。

3.0职责

3.1 公共事务部主管负责安排值班与交接班工作及值班抽查工作。

3.2 值班人员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值班与交接班工作。

4. 0程序要点

4.1 值班

4.1.1 公共事务部主管每月底前编制完成下月《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公共事务部管理员依据《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进行值班。

4.1.2 正常的值班时间为:17:30-次日8:30,节假日24小时值班。

4.1.3 值班时的主要工作:接待住户的有关咨询;受理住户的求助;负责住户服务中心的安全;协调、调度各部门协同处理突发事件/

4.1.4 值班期间处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时效管理的原则;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及时汇报的原则。

4.1.5 管理员值班的纪律:值班视同正常上班,值班员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值班时发生/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应报公共事务部主管决定处理措施,重大问题公共事务部主管认为应报管理处经理决定的,应及时报告;值班人员应在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电话;有事不能值班,须向公共事务部主管请假,经批准后,由公共事务部主管安排其他人员顶班,未批准前,不允许私自调班;值班管理员应保证通讯设施的畅通。值班热线电话原则上只允许接听,不允许拨打。

4.1.6 值班时的权利:有权根据事态的发展调动其他部门人员工作的权力;有权采取临时有效的防护措施的权力。

4.1.7 为确保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处经理、公共事务部主管、保安部主管、机电维修部主管在下班后或假期,不允许关手机或bb机,接到值班管理员的工作汇报后,应及时协助管理员解决问题,必要时要赶回现场处理问题。

4.1.8 值班管理员应将值班期间工作处理过程详细的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值班记录》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本用完后,由管理处统一保管,保存期3年。

4.2 交接班

4.2.1 接班:接班人员提前5分钟赶到住户服务中心进行岗位交接工作:接班人员清点岗位上所有公物,如:对讲机、灭火器、水瓶等,如发现损坏、缺遗应立即要求交接班人员说明物品去向并做好记录;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检查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发现有异常则要求交接班人员作出解释,并做好记录;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值班。

4.2.2 交接:交接人员在交班前15分钟将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卓椅干净无灰尘、无杂物。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相关的工作证据;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加班人员交待清楚;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一班情况下,交接人员应将本班的工作办理完毕后在行交班,重要的工作未处理完毕,不允许交班。

4.3 公共事务部主管每天上班时检查值班记录并签名确认,值班人员应主动向主管汇报值班工作情况。

4.4 本规程作为公共事务部员工绩效考评的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 0记录

5.1 《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

5.2 《值班记录》

6.

第4篇 某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作业规程

一、目的

规范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确保向住户提供优质的全天候服务。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的管理。

三、职责

1、 服务中心副主管负责安排值班与交接班工作及值班抽查工作。

2、 值班人员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值班与交接班工作。

四、程序要点

1、值班

(1)经理助理每月底前编制完成下月《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服务中心副主管依据《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进行组织及实施工作。

(2)正常的值班时间为晚6:00-10:00;

(3)值班时的主要工作:

a、接待住户的有关咨询;

b、受理住户的求助;

c、协高、调度各部门协同处理突发事件。

(4)值班期间处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a、时效管理的原则;

b、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

c、及时汇报的原则。

(5)管理员值班时的纪律:

a、值班视同正常上班,值班员须守岗位,不得擅离;

b、值班时发生/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应报服务中心主管决定处理措施,重大问题服务中心主管认为应报管理处经理决定的,应即时报告;

c、值班人员应在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电话;

d、有事不能值班,须向服务中心副主管请假,经批准后,由服务中心副主管安排其他人员顶班,未批准前,不允许私自调班;

e、值班管理员应保证通讯设施的畅通。值班热线电话原则上只允许接听,不允许拨打。

(6)值班时的权力:

a、有权根据事态的发展调动其他部门人员工作的权力;

b、有权采取临时有效的防护措施的权力。

(7) 为确保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处经理、服务中心正副主管、保安部主管、机电维修部主管在下班后或假期,不允许关手机或bb机,接到值班管理员的工作汇报后,应及时协助管理员解决问题,必要时要赶回现场处理问题。

(8) 值班管理员应将值班期间工作处理过程详细的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值班记录》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本用完后,由管理处统一保管,保存期3年。

2、交接班

(1)接班:接班人员提前5分钟赶到住户服务中心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a、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b、检查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发现有异常则要求交班人员做出解释,并做好记录;

c、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值班。

(2)交班:交班人员在交班前15分钟将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桌椅干净无灰尘、无杂物。

a、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好相关的工作证据;

b、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c、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

d、一般情况下,交班人员应将本班的工作办理完毕后再行交班,重要的工作未处理完毕,不允许交班。

3、服务中心副主管每天上班时检查值班记录并签名确认,值班人员应主动向副主管汇报值班工作情况。

4、本规程作为服务中心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五、记录

1、《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

2、《值班记录》

第5篇 物业客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3

物业客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三)

1.0目的

规范客户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确保向客户提供优质的全天候服务。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客户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的管理。

3.0职责

3.1客户服务中心主管负责安排值班与交接班工作及值班抽查工作。

3.2值班人员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值班与交接班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值班。

4.1.1客户服务中心主管每月底前编制完成下月《客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客户服务中心管理员依据《客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进行值班。

4.1.2正常的值班时间为:8:30~次日8:30,24小时值班。

4.1.3值班时的主要工作:

a)接待客户的有关咨询;

b)受理客户的求助;

c)负责客户服务中心的安全;

d)协调、调度各部门协同处理突发事件。

4.1.4值班期间处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a)时效管理的原则;

b)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

c)及时汇报的原则。

4.1.5管理员值班时的纪律:

a)值班视同正常上班,值班员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

b)值班时发生/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应报客户服务中心主管决定处理施,重大问题客户服务中心主管认为应报管理处经理决定的,应即时报告;

c)值班人员应在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电话;

d)有事不能值班,须向客户服务中心主管请假,经批准后,由客户服务中心主管安排其他人员顶班,未批准前,不允许私自调班;

e)值班管理员应保证通讯设施的畅通。值班热线电话原则上只允许接听,不允许拨打。

4.1.6值班时的权力:

a)有权根据事态的发展调动其他部门人员工作的权力;

b)有权采取临时有效的防护措施的权力。

4.1.7为确保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处经理、客户服务中心主管、保安部主管、机电维修部主管在下班后或假期,不允许关手机,接到值班管理员的工作汇报后,应及时协助管理员解决问题,必要时要赶回现场处理问题。

4.1.8值班管理员应将值班期间工作处理过程详细的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值班记录》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本用完后,由管理处统一保管,保存期3年。

4.2交接班。

4.2.1接班。接班人员提前5分钟赶到客户服务中心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a)接班人员清点岗位上所有公物,如:对讲机等,如发现损坏、缺遗应立即要求交班人员说明物品去向并做好记录;

b)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c)检查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发现有异常则要求交班人员做出解释,并做好记录;

d)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值班。

4.2.2交班。交班人员在交班前15分钟将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桌椅干净无灰尘、无杂物:

a)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好相关的工作证据;

b)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c)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

d)一般情况下,交班人员应将本班的工作办理完毕后再行交班,重要的工作未处理完毕,不允许交班。

4.3客户服务中心主管每天上班时检查值班记录并签名确认,值班人员应主动向主管汇报值班工作情况。

4.4本规程作为客户服务中心管理员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客户中心值班安排表》。

5.2《交接班记录》。

5.3《保洁员值班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第6篇 物业服务中心前台接待业主作业规程

物业服务中心前台接待业主作业规程(十五)1目的统一接待业主的流程,规范操作步骤,明确岗位职责和要求,从而完善面向客户的沟通渠道,提高处理客户服务需求的能力。

2适用范围适用于管理(服务)中心前台接待人员。

3职责3.1前台接待员3.

1.1负责接待业主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服务意见或需求。

3.1.2负责对接待业主的情况进行记录。

3.1.3负责直接处理或转交责任部门处理业主意见或需求。

3.1.4负责跟踪处理业主意见或需求的完成情况。

3. 2客服主管

3.2.1 负责监督控制客户接待员处理接待业主情况的工作。

3.2.2 负责对2天内未处理完毕的业主意见或需求进行跟踪处理。

3. 3经理

3.3.1 负责监督控制管理(服务)中心整体处理接待业主情况的工作。

3.3.2 负责对1周内未处理完毕的业主意见或需求进行跟踪处理。

3.3.3 负责对无法处理的事项进行 。

3. 4其它责任部门

3.4.1 负责处理相关责任范围内的业主意见或需求。

4作业流程

4.1客户接待员负责接待业主通过上门、致电或网上反映等各种渠道向管理部提出的服务意见或需求。

4.2客户接待员在《接待业主情况记录》上填写接待日期、业主姓名/联系电话、房号、事由;

如有其它岗位接待业主后,须及时将接待业主情况告知客户接待员,由其填写《接待业主情况记录》。

4.3客服主管每天须对《接待业主情况纪录》上记录的情况进行审核。

4.4投诉类接待业主情况,按投诉处理作业规程操作。

4.5非投诉类接待业主情况,如果可以直接处理的,由客户接待员负责落实处理完毕,并将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记录在《接待业主情况记录》上。

4.6如果无法直接处理的,由客户接待员转相关责任部门处理,并由客户接待员负责跟踪处理情况。

如果在2天内处理完毕的,由客户接待员将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记录在《接待业主情况记录》上。

4.7如果在2天内未能处理完毕的情况,转由客服主管负责处理。

如果能在1周内处理完毕的,由客服主管将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记录在《接待业主情况记录》上。

4.8如果在1周内未能处理完毕的情况,转由经理负责处理。

处理完毕后,由经理将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记录在《接待业主情况记录》上。

如果无法处理的,由经理在《接待业主情况记录》上说明原因。

4.9经理每周一须对上周本部门《接待业主情况记录》进行审核。

5相关记录《接待业主情况记录》

服务中心作业规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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