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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管理实施细则4篇

发布时间:2022-10-18 17:42:03 查看人数:40

物资管理实施细则

第1篇 维修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各类设施设备维保维修所需物品的采购行为,加强资金支出管理,强化机关廉政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物资采购原则

必须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绩效优先原则,按照物品采购流程,相互协作,相互监督,统一申报,统一审批,统一采购,实行用、采、管相分离管理机制。

第三条物资采购工作流程

综合业务科、物业公司或相关科室填报《维保维修物资采购申请表》→工程科组织工程量初审,签署现场勘察意见及维修方案→物品采购小组进行价格会审、采购金额预算→局长室审批采购→采购小组组织比价采购→物品验收入库→资产登记造册→施工单位或施工人签字领用→工程科邀请采购小组及相关科室组织竣工验收→财审科审核经费凭据→局长室审批报支。

《维保维修物资采购申请表》一式二联:入库(仓库管理保存)、报帐(财务审计科保存)。

第四条物资采购工作所涉科室及人员主要职责

1.申请人:必须根据维保维修的实际需要,在保质量、保安全、保运行、保服务的前提下,提倡物品重复利用,能修尽修,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申请人所属科室负责人或物业公司经理必须在申请表上签字把关。

2.工程科:负责施工许可、工程量核定、施工质量监理及竣工验收。

3.物品采购小组:建立由局办公室牵头,财审科、工程科、综合业务科相关人员参加的物品采购小组,负责确定供应商、审核价格、根据工程量计算工程总价,统一实施采购;负责商品信息采集,建立采购商品分类档案,组织对供应商考核;负责物品验收入库,建立资产采购登记台帐,仓库保管及报废物品的收集和处理。

4.凡涉及物品采购申请程序的科室及人员都必须认真填写申请表,按流程分别提出处理建议或意见,签署经办人姓名。

第五条物品采购范围

1.局属行政事业设施设备维保维修项目所需物品,总价一万元以下,单项物品五百元以下。

2.突发性紧急维修所需物品,视为特殊情况,由相关科室报经局长室同意后应急采购,事后补办采购申请手续。

3.正常维保维修商品,于每月下旬集中申请。

4.其他物品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投标等政府集中采购形式组织采购。

第六条采购方式方法

通过招标邀标等形式,经局物品采购领导小组确认,实行定点比价采购。一般情况,每大类物品首选正规大店,供应商不少于两家。所有定点供应商必须恪守《供货承诺》。局物品采购小组负责对供应商履诺情况进行日常考核,一经发现违法违诺现象,即取消供应资格,承诺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七条物品验收

1.由仓库管理员根据申请表确定的规格、品牌、数量,进行逐笔验收。

2.按资产管理规定,所有商品全部登记造册,建立规范台帐。

3.正常库存备用品,由仓库保管员根据库存增减情况,及时提出采购申请。

第八条物品领用

1.先申请后领用。一般情况下,申请审批五天内,采购小组必须确保物品到位。

2.由申请人或施工人员到仓库签字领用。

3.一般物品领用一律实行以旧换新、以残换新、以废换新。

4.若因施工调整或其他因素,未按已审核工程量施工的,所增加物品仍按采购程序申请审批领用,剩余物品应及时退送仓库,不得私自截留。

第九条结算程序

1.所有物资采购项目款项,在竣工后一周内办结相关费用手续。

2.定点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凭收货签单经局财审科对照《维保维修物资采购申请表》,审核确认后,报局长室审批。

3.财审科根据审批意见,统一办理转账结算。非特殊情况不得办理现金结算。

第十条凡参与物品申请和采购活动的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实施细则,杜绝敷衍了事、不负责任虚报施工项目、故意采购伪劣商品等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采购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和投诉。

第一条为规范各类设施设备维保维修所需物品的采购行为,加强资金支出管理,强化机关廉政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物资采购原则

必须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绩效优先原则,按照物品采购流程,相互协作,相互监督,统一申报,统一审批,统一采购,实行用、采、管相分离管理机制。

第三条物资采购工作流程

综合业务科、物业公司或相关科室填报《维保维修物资采购申请表》→工程科组织工程量初审,签署现场勘察意见及维修方案→物品采购小组进行价格会审、采购金额预算→局长室审批采购→采购小组组织比价采购→物品验收入库→资产登记造册→施工单位或施工人签字领用→工程科邀请采购小组及相关科室组织竣工验收→财审科审核经费凭据→局长室审批报支。

《维保维修物资采购申请表》一式二联:入库(仓库管理保存)、报帐(财务审计科保存)。

第四条物资采购工作所涉科室及人员主要职责

1.申请人:必须根据维保维修的实际需要,在保质量、保安全、保运行、保服务的前提下,提倡物品重复利用,能修尽修,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申请人所属科室负责人或物业公司经理必须在申请表上签字把关。

2.工程科:负责施工许可、工程量核定、施工质量监理及竣工验收。

3.物品采购小组:建立由局办公室牵头,财审科、工程科、综合业务科相关人员参加的物品采购小组,负责确定供应商、审核价格、根据工程量计算工程总价,统一实施采购;负责商品信息采集,建立采购商品分类档案,组织对供应商考核;负责物品验收入库,建立资产采购登记台帐,仓库保管及报废物品的收集和处理。

4.凡涉及物品采购申请程序的科室及人员都必须认真填写申请表,按流程分别提出处理建议或意见,签署经办人姓名。

第五条物品采购范围

1.局属行政事业设施设备维保维修项目所需物品,总价一万元以下,单项物品五百元以下。

2.突发性紧急维修所需物品,视为特殊情况,由相关科室报经局长室同意后应急采购,事后补办采购申请手续。

3.正常维保维修商品,于每月下旬集中申请。

4.其他物品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投标等政府集中采购形式组织采购。

第六条采购方式方法

通过招标邀标等形式,经局物品采购领导小组确认,实行定点比价采购。一般情况,每大类物品首选正规大店,供应商不少于两家。所有定点供应商必须恪守《供货承诺》。局物品采购小组负责对供应商履诺情况进行日常考核,一经发现违法违诺现象,即取消供应资格,承诺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七条物品验收

1.由仓库管理员根据申请表确定的规格、品牌、数量,进行逐笔验收。

2.按资产管理规定,所有商品全部登记造册,建立规范台帐。

3.正常库存备用品,由仓库保管员根据库存增减情况,及时提出采购申请。

第八条物品领用

1.先申请后领用。一般情况下,申请审批五天内,采购小组必须确保物品到位。

2.由申请人或施工人员到仓库签字领用。

3.一般物品领用一律实行以旧换新、以残换新、以废换新。

4.若因施工调整或其他因素,未按已审核工程量施工的,所增加物品仍按采购程序申请审批领用,剩余物品应及时退送仓库,不得私自截留。

第九条结算程序

1.所有物资采购项目款项,在竣工后一周内办结相关费用手续。

2.定点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凭收货签单经局财审科对照《维保维修物资采购申请表》,审核确认后,报局长室审批。

3.财审科根据审批意见,统一办理转账结算。非特殊情况不得办理现金结算。

第十条凡参与物品申请和采购活动的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实施细则,杜绝敷衍了事、不负责任虚报施工项目、故意采购伪劣商品等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采购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和投诉。

第十一条本实施细则由局物品采购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2篇 公司仓库物资管理细则(5)

公司仓库物资管理细则(五)

1.仓库的仓管人员应严格检查进仓物料的规格、质量和数量,发现与发票数量不符,以及质量、规格不符合使用部门的要求,应拒绝进仓,并立即向采购部递交物品验收质量报告。

2.经办理验收手续进仓的物料,必须填制“商品、物料进仓验收单”,仓库据以记帐,并送采购部一份用以办理付款手续。物料经验收合格办理进仓手续后,所发生的一切短缺、变质、霉烂、变行等问题,均由仓库负责处理

3.为提高各部领料工作的计划性、加强仓库物资的管理,采用隔天发料办法办理领料的有关手续;

4.各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制“仓库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凭单”,经使用部门经理签名,再交仓库主管批准方可领料;

5.各部门领用物料的下月补给计划应在月底报送仓管部,临时补给物资必须提前三天报送仓管部。

6.物料出仓必须严格办理出仓手续,填制“仓库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单”,并验明物料的规格、数量,经仓库主管签署,审批发货。仓库应及时记帐及送报财务部一份

7.仓管人员必须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发货。严禁白条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

8.仓库应对各项物料设立“物料购、领、存货卡”,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做相应的记载,以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帐、物、卡三相符。

9.仓库人员应定期盘点库存物资,发现升溢或损缺,应办理物资盘盈、盈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表“经领导批准,据以列表,并报财务部一份

10.为配合供应部门编好采购计划,及时反映库存物资数额,以节约使用资金,仓管人员应每月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送交采购部、财务部各一份。

11.各项材料、物资均应制定最底储备量和最高储备量的定额,由仓管部根据库存情况及时向采购部提出请购计划,供应部割据请勾数量进行订货,以控制库存数量。

12.仓管部因未能及时提出请购而造成供应短缺,责任由仓管部承担。如仓库按最底存量提出请购,而采购部不能按时到货,责任则由采购部承担。

第3篇 大学设备物资采购招标管理监督实施细则

大学设备、物资采购招标管理与监督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z大学招标管理与监督办法(试行)》,使设备、物资采购 过程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学校成立设备、物资采购招标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招标工作小组),小组人 员的组成及办公地点仍按湘大资发[2000]1号文件执行。招标工作小组在校招标领导 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具体招标工作并接受校招标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 凡使用学校预算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购买的同批号或单台件价值在5万元以上 的各类设备和物资(包括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行政设备、实验器材、办公和劳保用品、 图书资料、教材、药品及器械等)均按本细则实行招标管理。

第四条 价值在5万元以下的设备物资采购,由主管部门、使用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代表 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五条 设备、物资采购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及议标的方 式进行。

第六条 招标工作程序

(一)用户或执行单位(资产管理处)向招标工作小组提出经主管部门批准的设备、 物资采购有效计划,填写招标申请表。

(二)招标工作小组拟定招标方案,制定招标书,组织用户、执行单位、审计处等 有关部门编制合理标底,报校招标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社会公开采购项目,组织供 货商报名参与投标。

(三)招标工作小组将参与投标供货商的综合情况报送校招标领导小组,提出入围 建议名单,由校招标领导小组确定3家以上单位作为投标入围单位。

(四)招标工作小组对选定入围的供货商的资质、质量、技术力量、报价与优惠条 件、售后服务、信誉等进行考察后,向3家以上供货商发出招标书。各投标者在规定 的投标有效期内,将投标书密封并加盖有效印鉴后交招标工作小组。

(五)招标工作小组组织集体评标。建立校内评委库,每次开标前随机抽取5―7名 评委参加评标,做好评标过程的记录。以方案可行、质量可靠、技术先进、报价合 理和售后服务良好等为依据进行综合评价,公布评标结果,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参 加开标的评委在开标结果统计表上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招标工作小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一个月内,根据招标书和投标单位的承诺内 容,按合同管理与监督办法负责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对中 标签定合同后无法或不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的,可废止本次招标和所签合同,重新组织 招标。投标商的信誉保证金不退还,造成重大损失的应依法要求赔偿。

第八条 对于采购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特殊商品且只有一个供货商的情况下,采购程序 如下:

(一)由招标工作小组选择三家以上用户进行调查,了解该供货商的产品质量、信誉、 技术实力、售后服务等情况,并向招标领导小组提交对供货商的调查报告和详细的采 购方案。

(二)招标领导小组对提交的调查报告和采购方案进行审查,审查批准后,正式通知 招标工作小组。

(三)由招标工作小组负责与供货商进行商务谈判,按本细则第七条规定签订采购合同。

(四)对某些不能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用户单位要写出具体的书面说明材料,报招标 领导小组审批。

第九条 对图书资料和大宗福利物资,或经常性消耗而每次又不宜采购过多的物资 (如药品等)采用按年度竞标、定点供货的办法,具体程序按本细则第六条或第八条执行。

第十条 各单位对大宗物资和成批设备要制定年度采购计划,禁止将大宗物资和成批设备 化整为零,分散采购。

第十一条 招标工作小组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将招标书、评标结果、合同等备份资料报 校招标办备案。

第十二条 对违反本细则有关规定的人员,按《z大学招标管理与监督办法(试行)》和 《z大学经济合同管理与监督办法(试行)》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本细则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4篇 电厂工地现场物资管理实施细则

1牋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物资管理的内容与要求,适用于公司各项目经理部物资供应部门的工作。

2牋职责与分工

2.1 项目部供应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现场物资管理工作。

2.2物资计划员负责物资计划的编制、供方评价、限额领料、物资质量检验、部门负责人委派的物资采购及提运等工作。对保管员的工作有权提出要求和改进意见。

2.3仓库保管员负责入库物资的验收、保管保养、发放以及物资统计等工作。

3牋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现场物资管理原则:

计划采购、严格验收、规范仓储、定置堆放、限额领料、物尽其用。

3.2 计划采购管理

3.2.1物资计划员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工程项目施工预算、设计图纸、材料清单等资料,核算物资需用量,及时编制物资需用(平衡)计划和采购计划。物资计划应按撌凸ひ滴镒史掷嘤氪霐中规定的物资分类顺序排列,做到小类、中类有合计,大类有总计,要确保计划的准确性。

3.2.2严格物资计划审批程序。顾供物资需用计划按业主要求报有关部门审批,报出前需经供应部门负责人审核;物资采购计划必须经供应部门负责人审核、由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杜绝无计划、超计划或计划审批手续不齐全采购,禁止非供应人员进行生产物资的采购。

3.2.3物资采购供方的确定必须执行公司《物资供方评价及选择程序》。

3.2.4物资入库验收执行公司《进货检验程序》、《物资验收及入库管理标准》。

3.2.5项目经理部物资供应必须按照公司《限额领料管理标准》全面实行限额供(领)料,搞好物资核销。供应部门既要保证物资的及时、均衡供应,又要控制材料成本,做到管供、管用、管节约。

3.3 仓储管理

3.3.1仓库的设置

3.3.1.1现场库房、料场的位置要根据施工总平面图进行选择和布置,做到布局合理、位置适当、整齐紧凑、道路畅通、地势平坦、便于排水防洪、无积水,利于加强物资管理,方便施工生产,以达到摲奖恪⒕谩踩珨为目的。禁止预制厂设在仓库料场内。

3.3.1.2仓库面积的确定。仓库面积的确定是依据储存量和周转速度来决定,基本上取决于工程任务量的大小。年产值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部,设简易库房6栋/360m2,可分为:阀门管件库、紧固件库、电器材料库、仪器仪表库、化工油漆库、油品库、焊材库、工具劳保杂品库、设备库等等;设料场5000 m2左右,可分为:管材区、板材区、型材区、周转材料区、设备电缆区、废料区等。年产值在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部库房数可相应合并减少,但至少设3栋库房,既要保证生产需要还应满足管理要求。

3.3.1.3做好仓库的安全防范工作。仓库有消防安全制度,有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及每天的检查记录。各种消防器具和防火沙池配备齐全,电源开关接线合理,电线无裸露,不准与铁房子直接接触。库房坚固耐用,门窗有铁防护栏杆,库内做好防雨、防潮措施。

3.3.2物资的保管保养

3.3.2.1按平面布置图摆放物资。仓库要有总平面布置图,库房、料场要有货架、货区平面布置图;库内要设待验区、合格区、不合格区。各类物资必须按平面布置图指定位置分品种、规格存放,不准乱堆乱放。货架规格、层次要匀称一致,货架要编号排列整齐。

3.3.2.2物资摆放实行科学管理,做到撍暮哦ㄎ粩,即以库-架-层-位(或场-区-排-位)来确定货位;力争做到撐逦寤瘮,即:五五成行,五五成垛,五五成串等。

3.3.2.3库存物资库房采用料签、料场采用标牌进行标识,料签、标牌要齐全,完整。料签统一购买规定的样式,料场标牌样式、尺寸和颜色应保持一致。对分割的物资要进行标识移植和确认。

3.3.2.4对特殊、贵重物资应设专柜保管,剧毒品应双人保管、收发,危险品应隔离存放。

3.3.2.5保管员对库存物资要进行日常性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做到撌粩(不锈、不潮、不冻、不腐、不霉、不坏、不丢、不混、不漏、不爆)。库存物资事故损失率应在0.1壱韵隆

3.3.2.6保管员必须做到帐目日清月结,永续盘存,帐、卡、物、资金撍亩钥跀,严禁帐外物资。保管员记帐要及时,文字、数据书写整洁清楚,不许自行更换帐页,不能用不允许的方式改错(刮、擦、挖、补、贴、涂),帐册改错率应在5%以下,单据改错率应在8%以下。

3.3.2.7仓库各种质量证明文件、帐册、凭证、单据、记录、报表等资料,实行档案化管理,保存期限5年以上。

3.3.2.8每季度要进行一次清仓盘点,对仓库物资的数量、质量、储存期限、积压、盈亏、维护保养、摆放等情况进行盘查,并编制库存器材盘点报表和库存物资收支存资金动态表,于季度末月28日前报公司。

3.4 工器具管理

3.4.1供应部门根据施工生产任务情况,确定本单位年度工器具费用指标。

3.4.2工器具要设专库,按品种规格存放,妥善保管。供应部门要针对各施工队(班组)分别建立工器具借用台帐。

3.4.3工器具的使用实行借用制。领用时由供应部门专人负责审批,由保管员及时登记工器具的领、退、借用情况。施工队(班组)领出的工器具也要进行登记,由使用人负责保管,专用工器具要有专人(或兼职)管理,严格执行工器具借用和保管责任制度。

3.4.4已配发的各种工器具超过使用周期、性能已不能满足使用要求,需再次领用时,一律实行交旧领新,对不交旧品者,按新工具价格的10%收取旧品费;工器具不到规定的使用年限损坏或丢失,领新工具时要按适当比例交款。

3.4.5供应部门要定期组织对工器具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提高工器具的使用寿命,节约开支。

3.4.6职工调出所在单位,所用工具必须全部收回,否则供应部门不对其调令手续进行会签。

3.5 周转材料管理

3.5.1各种周转材料、胎具、工装卡具要建立台帐,由专人管理,实行租用或借用制。

3.5.2周转材料在使用前要进行除锈、防腐,并刷油漆作出标记。枕木两端500mm处用铁丝捆扎,钢跳板、钢脚手架及扣件数量要配套。周转材料不准切割改做它用。

3.5.3周转材料要妥善保管。要与其他库存物资分开单独存放,按品种规格码放整齐;木制品要垫起,避免受潮变形、腐烂。

3.5.4周转材料使用后要及时回收,集中保管。工程结束后,周转材料要成箱成捆包装,防止丢失、损坏,便于运输。

3.6 焊接材料管理

3.6.1焊接材料库房应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必要时,应配置暖风机、除湿机,以保证室内温度在5耙陨希喽允炔怀0%。保管员应按要求定时观测并填写摽夥课露取⑹燃锹急頂,记录要准确、清晰、整齐。

3.6.2库房应保持干燥、清洁,焊接材料必须放置在距地、墙300mm的拖板或货架上。

3.6.3焊接材料应按不同的牌号、规格、批号分类存放,标识清楚。

3.6.4建立焊材烘干室,由专人负责管理。焊材的烘干、发放与回收要做好记录,记录要清晰、整齐、准确。烘干焊接材料实行定额发放,回收焊条和焊条头。低氢、合金及不锈钢焊条头回收率在98%以上。施工现场设焊条头回收箱,现场不准有散失焊条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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